摘要:不动产用途改变涉及进项税抵扣的问题,财税(2016)36号文件“营改增”方面的文件对其操作方法和要求规定。本文通过专门会计科目,探讨不动产用途改变形成的不得抵扣(或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为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处理该业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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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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