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法学评论》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请作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保密规定,稿件刊出后文责自负。本刊只接收原创、首发稿件,严禁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
(2)文章题名要求简明、具体、新颖,中文题名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并有英文翻译。
(3)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时,如每段文字不长可在同一自然段内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较长,可另起一自然段。
(4)参考文献不少于5 条,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右上角处标注,且文后参考文献须与引文编码对应。文献著录应采用标准化的著录格式。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6)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7)论文格式为: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地址与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法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第一作者简介,英文题名,英文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地址与邮编,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8)表格命名应有中英文对照,如“表1.……(Table1.……)”,要求设计科学,简洁明了,请尽量使用三线表,表格不用竖线。
(9)注释:本刊实行“参考文献”与“注释”分开排版,“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紧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释以①②③……的序号单独排序,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10)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独创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言文字符合规范。见解独到,有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的稿件优先录用。
《湖湘法学评论》杂志是由湖南大学主办的季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专题笔谈、实证·数量法学、湖湘法学名家、学术专论、域外法学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