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6 06:09:43

社区工作方案

社区工作方案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主要任务,积极推进社区计生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难点问题,努力把社区计生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所有社区计生队伍稳定,人员编制合理,网络管理规范,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所有从事计生工作人员业务熟练,辖区情况明,底子清;工作经费保障有力;选择两个社区建立关爱“最美女性”基金会。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社区的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合理编制管理人员,一是社区二级网络按每百育龄妇女配备1名二级网络员;二是社区计生服务员按每社区常住人口4000户以上配备2名。确保管理人员精力到位,同时原则上明确社区计生服务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为5年,以保证队伍稳定。

(二)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网格,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服务对象底子清,情况明。

(三)加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外聘内联等形式,加强对从事计生工作的服务员及二级网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她们的沟通能力、工作能力等业务水平,建设成一支班子强,业务精的团队。

(四)强化计生服务管理水平。选择兴圃、怡惠两个社区先走一步试点,建立关爱“最美女性”基金会,通过建立基金会来强化对计生管理对象的服务工作,以这种新形式吸引育龄妇女们参与计生工作,扭转被动局面。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月27日~3月9日)

召开社区书记、主任、计生服务员及计生专干会议,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动员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狠抓落实(3月10日~3月25日)

(一)合理制定并实施好工作人员编制方案

(二)规范划分并实施好网格管理方案

(三)科学安排好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

(四)精心设计关爱“最美女性”基金会方案并开始运作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完善提高(3月26日~3月31日)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并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切实加强社区计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由徐旭东同志担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社区书记、主任及社会事务科和社区管理科相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成员要参与、帮助、指导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严密布置

社区工作方案篇(2)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积极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建设,预防和减少社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安全和健康,并通过持续改进,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到2009年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在7个县(市)区选择8个单位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工作,其中双塔区2个,其他县(市)区各一个,今年底1个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到2010年,全市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部级社区8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教育、人口计生等部门及工会,创建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相对独立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主导型社区。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创建,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试点街道和乡(镇)政府要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学习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

(四)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试点街道、乡(镇)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掌握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的信息,建立通报和分析制度,并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六)加强信息交流。各试点街道、乡(镇)建立通畅的外部信息交流和内部信息交流渠道。对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配合试点街道、乡(镇)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并制定本地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加大安全社区建设投入。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重点用于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培训及对试点街道、乡(镇)适当补助和奖励等。对取得“部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和奖励。

社区工作方案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安排,以社区和家庭为单位,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产品推广、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节能降耗,积极实践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通过创建充分调动社区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实现参加低碳社区创建的居民人均用电下降6%以上节能目标。

二、创建内容与重点

1、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节能工作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低碳社区领导小组。创建社区设立节能管理员、组织员、宣传员等岗位,层层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建立宣传阵地

社区节能宣传员负责社区节能宣传工作,通过建立社区节能宣传专栏、低碳生活园地等阵地,不间断地宣传节能知识,定期公布居民用电情况(社区总用电、家庭平均用电、用电等级评定等内容),形成深厚的节能氛围。

3、组织低碳活动

向每户居民分发《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告知书》、《低碳生活50准则》等宣传资料,通过张贴节能标识,召开低碳社区创建动员会、座谈会,开展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组织节能知识培训班等引导居民逐步形成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习惯和理念。

4、加强制度建设

将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社区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居民用电档案、家庭用电分级标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考核评比制度,并于次年年初综合推荐5户低碳家庭(人均电耗下降20%以上)报区节能办予以表彰奖励。

5、推广节能产品

加强对社区技术节能改造宣传和引导,组织重点能耗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通过开通居民节能专家热线,家庭节能技术成果展等来鼓励和引导居民淘汰高耗能家用设备,自愿参与家庭节能技术改造,培养居民良好的用电、用能习惯,减少高能耗家庭数量。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低碳社区创建时间安排为2013年5月—12月。

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

街道成立创建低碳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试点社区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节能目标,结合低碳社区评比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制度建设,设立社区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中旬)

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社区报等载体营造低碳社区创建氛围;通过召开社区物业党建联谊会,墙门组长会等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利用社区宣传窗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在社区楼道及电梯等公共区域张贴节能标识。将节能宣传活动与社区暑期活动相结合,培育社区小朋友的低碳理念,以此推动低碳社区创建工作。

3、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2013年11月底)

根据低碳社区评比内容及标准,全面深入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节能考评制度,深入开展社区低碳墙门(楼道)、低碳家庭评比活动。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活动,对社区试点家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2月)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对低碳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低碳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做好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年度总结,及时报送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社区工作方案篇(4)

以党的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全村民自治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志愿者协会为依托,坚持村民自治、人人参与、以人为本、服务村民的原则,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活动,努力改善农村环境,繁荣农村文化,维护农村治安,救助困难群体,提高农民素质,树立农村新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与模式,为全面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组织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教育建设、平安建设,改进农村社区服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规模相当的集社区党建、文明创建、村民自治、双拥共建、便民服务、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在我县率先建起一批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富裕和谐新”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农村社区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试点范围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农村社区建设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我县天成镇马曲村、东南镇东兴村已经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批县级试点村;其余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每个乡镇确定至少1至2个综合实力相对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同时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试点工作从年9月开始,年2月底结束。其中,天成镇马曲村、东南镇东兴村要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其余各乡镇,也要统筹安排,提早谋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年底以前,县上将组织对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评估验收,为全面推开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三、试点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确定试点村。各乡镇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比较健全,村“两委会”班子和群众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应优先考虑市、县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把试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各试点村也要成立由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副主任、驻社区单位代表和有一定威望的村(居)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手、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扩大民主、健全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要注意处理好与农村现行政策和其它工作的街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

(三)落实工作场所,明确工作内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经济条件较好或规模较大、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在每个自然村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可统称为“XX村社区服务中心”、“XX村第X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委、总支)和村委会领导,根据本村实际设置服务项目。基本内容为:

1、深化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近十年来实施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探索新时期村民自治的新途径。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保障农民群众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权,促进“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公开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2、开展计生卫生服务,方便农民群众就医。整合和利用现有农村医疗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流行病防治和医疗卫生服务,使各种常见病和突发病得到及时医治。尽可能增加农村全职医生,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杜绝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流向农村市场。

3、开展警务司法调解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组织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活动,健全群众性治安防范和民事调解体系,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的新风尚,防范“黄赌毒”行为,杜绝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组织留守在家的青年妇女、在校学生为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贫困户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救助服务。组织党员干部、科技示范户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5、开展科技培训,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农民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农民专业经济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和就业务工信息。搞好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对个体生产经营户,要搞好服务保障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发展商业网点或社区便民超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采取国家、企业、个人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定面积的便民超市,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和日常生活用品,逐步建成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

7、开展文体活动,整洁村居环境。建立社区图书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

(四)组织实施。9月份开始,各试点村要根据本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社区为主、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原则,按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查漏补缺、严格标准、有序进行、按期完成”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试点村要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切实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五)总结验收,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工作结束后,县上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全面社区建设工作提供经验。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一次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现场观摩会,学习推广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经验,供其它试点村相互学习借鉴,并与年底以前,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用力用心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整体布局,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试点、一体推进。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培育农村志愿者队伍、专业经济协会等群众组织,为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推动警务、司法、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等工作进农村社区。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要带头进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特别是救灾款物发放、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五保对象和孤残人员救助等要在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办理,为农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业、民政、卫生、文化、司法、财政、教育等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加强本行业的具体指导,切实承担起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教育事业、社区综合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六个方面的相应责任,为试点农村社区提供必要的物质、政策等方面的帮助与扶持。

社区工作方案篇(5)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紧密联系经济、政治、文化的社会建设实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形式,促进团员青年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发挥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作用。

二、主要学习内容

团员青年学理论活动主要内容是中央、自治区和区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团知识、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40周年、职业技能知识等方面。

三、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三个一”。把握一个精神,就是要牢牢把握党的精神,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贯穿一条主线,就是要以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为主线。

(白做到“一建七有”。 即建立团员青年学理论小组,是否有工作方案(完善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学习交流和社会实践制度等制度),是否有相对稳定的学习场所,是否有考勤记载,是否有会议记录,是否有学习笔记,是否有学习内容,是否有学习体会。

四、方法步骤

1.积极动员,组织开展。本社区团支部在接到街道团委的文件精神后,迅速动员落实,在1月底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团支部青年学理论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学习交流和社会实践制度等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固定的学习时间和相对稳定的学习场所。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系统团员青年结合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继续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区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团知识、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40周年、职业技能知识等内容,使团员青年学深学透,掌握这些必要的基本内容,明确当前学理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创新活动载体。在学理论活动中,要求团员青年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通过宣讲、演讲、征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开辟学习专栏等形式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并将组织一次竞赛活动,以此来结合大家所关注的热点、焦点、疑点问题,做好思想引导和解疑工作,切实增强今年团员青年学理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

五、活动要求

社区工作方案篇(6)

建立健全九大体系:

(一)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1.提升辖区人民群众思想认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立体化和多样化,强化保护区“一草一木一石一沙”都是宝贵的自然资源的意识。

责任单位:区资源保护管理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党政办公室

2.持之以恒地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坚持严防死守,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坚持因情施策,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从严执法,切实“打早、打小、打苗头”;坚持科技兴安,不断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坚持应急备战,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资源保护管理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山林场森林消防大队

3.坚持统一管理原则。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由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巡护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资源保护管理处、规划建设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山林区派出所

4.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欲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区资源保护管理处进行申报。任何单位(机构)、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如以清理河道为名出售卵石、块石、河沙等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资源保护管理处

5.严格制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抵制乱搭乱建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设施,禁止发生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未按审批进行建设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牵头单位:区规划建设处

6.被认定的违法违章建筑,按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拆除时一律不予补偿。中涉及的当事人的财产物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清理、搬移、保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处、公安机关

7.加强护林队伍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护林员的待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及时有效投诉、举报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的,适情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资源保护管理处

(二)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8.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新社区、农村倾斜,逐步建立符合区情、全面覆盖、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9.2012年底前,在保护区设立群众工作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名称为群众工作中心)设在区经济社会发展处。适时在镇(街)设立群众工作站,在村居设立群众工作室,整合资源、理顺职能,打造为民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0.2012年底前,构建起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将能在网上申办的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公室

1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升新农保、新农合全覆盖水平。建立与农民可支配收入挂钩的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加快完善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困难家庭灾祸大病、贫困残疾人、诉讼案件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制度,深入开展爱心捐助、结对帮扶、送温暖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帮扶救助水平。2012年,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落实好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家庭缴费补助措施。“十二五”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2.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保护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宜居社区,配套水、电、暖及社区服务设施,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鼓励保护区农民集中居住,逐步淘汰分散的自然村落,腾出的山地用于恢复植被,改善生态。

牵头单位:区规划建设处、经济社会发展处

1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人人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三)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

14.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守征地拆迁“三条红线”(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严把环境保护关,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5.在区、镇(街)两级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做到有明显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6.建立健全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网上等制度,建立群众工作村情档案、居情档案和包村干部民情日记“三情”制度,推广“村民说事室”和“社区和谐共建理事会”两种基层沟通民意模式,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7.建立健全区、镇街、村居(企业)三级矛盾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汇总成册,建立健全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集中力量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2年,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达到95%;“十二五”末,调处成功率达到97%以上。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8.建立健全对涉军、涉企、涉教等方面突出问题以及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敏感问题的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全力以赴进行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19.待我区机构设置完备后,在全区推行以“五办、四室、三员、一庭”为主体的“5431”联动调处模式(“5”是指“五办”,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法制办分别设立协调指导办公室;“4”是指“四室”,在区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在基层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在检察机关设立平和司法室;“3”是指“三员”,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络员队伍;“1”是指“一庭”,即在人民法院设立速裁庭),构建资源整合、流程规范、无缝衔接、高效联动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0.在劳资领域建立健全专业性调解组织。2012年内,力争在区群众工作中心探索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中心。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1.大力推进行业调解,加大行业内纠纷的调解力度。深入探索仲裁调解,充分发挥好民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等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

22.区级成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领导小组。2012年内出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意见。镇街、村居、企业要建立动态排查制度,对特殊人群情况定期排查、登记建档、动态掌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3.深度推行“支线式划分、1+X管理”模式,将特殊人群划分为流动人口中的高危分子、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和问题学生、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各类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参与人员、所谓“维权人士”及无理反复人员、肇事精神病患者及有报复社会倾向人员七大类,严格落实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责任。按危险等级、现实表现等对特殊人群实施“红、黄、绿”颜色管理法,切实消除服务管理真空和盲点,适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其中:流动人口中的高危分子、吸毒人员、有报复社会倾向人员、肇事精神病患者由区公安机关牵头;“”等组织及各类有害气功组织参与人员、所谓“维权人士”及无理反复人员、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问题学生由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牵头。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4.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控人”的工作思路,适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格局。探索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5.在镇街、社区组建志愿者社工队伍,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6.建立心理矫治平台,在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矫治师,对存有心理危机或患有心理疾病的对象进行危机干预和心理预防。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7.通过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安置基地,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等实际困难,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人接、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目标。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安置就业率达80%,衔接管控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28.依托社区设立专门戒毒场所,为吸毒人员提供社区矫治、技能培训等工作,帮助其早日康复,顺利回归社会。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9.适时建立“一制一圈七网”治安防控新模式。“一制”,搭建情报研判与警务指挥一体化平台,综合引入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公安图像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各相关警种和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化巡逻、扁平化指挥、高效灵敏、反应快速的防控工作机制。“一圈”,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区域警务合作。“七网”,全面建成街面巡控、社区防控、单位内部自控、视频监控、卡点堵控、区域警务协控、虚拟社会管控七张网,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覆盖。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30.按照“科学布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原则,强力推进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监控资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十二五”期间,全区主要街道路面、要害部位、复杂场所技防覆盖率达到100%,技防镇街创建达标率100%,新建居民小区监控系统安装率100%,旧小区安防改造100%,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全时监控、全面设防的现代安防体系。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3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其他各类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及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刑事发案率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二十二以内;不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满意率达到96%以上。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32.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大排查、大整治,健全滚动排查、动态分析、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机制,确保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整治。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33.按照“公正管理、依法管理、主动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积极作用,遏制网络消极影响。积极构建虚拟社会防控机制,建立网络警察队伍,强化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网络犯罪打击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完善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网上重点人员信息库,形成网上动态管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互联网运营、服务单位以及手机、微博客、社交网站等新兴媒体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2012年底前,建立起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构和网络舆论引导队伍,逐步提高对司法个案、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掌控能力。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六)新型城市管理体系

34.按规划进度理顺城镇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机制,实现网格化、精细化、高效化管理。大力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和综合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城管执法公信力,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区规划建设处

35.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36.加强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物品以及废旧物品回收交易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37.强化食品准入和源头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38.加大应急资源整合和共享力度,统筹社会系统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设集综合管理、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为一体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公安机关

39.建立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特殊人群信息管理平台,将信息采集前端延伸到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派出所及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

牵头单位:区公安机关

40.逐步建立“功能完善、体系健全、安全可靠”的全区政法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政法机关业务网络横向互联,政法信息资源全面共享和网上协同办公。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七)基层基础建设体系

41.进一步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镇、村两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实现力量配置、队伍培训、经费保障、工作标准、评价考核“五统一”。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2.加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镇街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抓好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夯实社会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3.加强区、镇街综治维稳机构建设,把相关职能进行整合理顺,放大外延、拓展内涵,对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实行“一个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解决”,真正形成大调解、大、大综治、大稳定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4.建立新社会组织评价监管制度和负责人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在新社会组织中健全党团组织、工会组织、综治组织,并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和机制。深化非法组织专项调查整治工作,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在新经济组织中健全党团组织和综治组织,大力开展“平安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根据新经济组织的特点拓展社会服务、矛盾化解、和谐创建等功能,不断提高新经济组织的社会服务、权益保障、和谐建设的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5.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2012年,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部门行业平安创建总体达标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6.完善推广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会、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通过民主协商解决内部事务。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大力吸纳党员、公务员、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推进行业组织、自治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互、公益性、娱乐性社区组织的指导和服务,有效发挥他们在满足群众需求、活跃社区文化生活、疏导群众情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断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配齐服务设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日常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信息和物流的互动。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八)社会力量联动体系

47.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的首位,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争民为民模范”、“发扬革命传统,争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化岗位练兵机制,全面启动新一轮“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活动,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大力推行全面执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巡视制度和案件评查制度,确保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8.探索建立社会管理的群众参与评价和监督机制。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五老”帮教团等群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成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49.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民间公益性组织在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逐步从政府转移出来,使之成为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50.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不畏艰难、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精神,建设和谐文化,筑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基础。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公室

(九)责任推进落实体系

51.加大人、财、物投入,把社会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权管事。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公室

52.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统筹协调发展,把社会管理项目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范畴。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53.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以抓项目建设的方法抓社会管理,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由区工委、管委领导任项目牵头领导,有关部门为项目成员,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强化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处

54.研究制定社会管理创新考核办法,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和计分方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经济社会发展处

二、实施步骤

为深入推进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区工委、管委确定2012年为“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年”,拟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1—4月)。建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下发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5—11月)。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选择部分基础好、条件具备的试点单位,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第三阶段:检查汇总(2012年11月—2012年2月)。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突破情况进行评估,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年终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对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2012年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全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领导小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社区工作方案篇(7)

创建绿色社区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意识,变革价值观念;提倡绿色消费,共建绿色文明。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广大居民自觉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切实改善我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镇政府成立中堂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协调创建绿色社区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应良同志担任,成员分别从环保分局、宣教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基本内容和条件

绿色社区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环境美化、环境质量、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特色等七大部分,既有硬件要求,又有软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标准》。

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为:以已建成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00户家庭或1500名居住人口。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材料环保化,能源消耗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环境建设生态化,公众参与制度化,消费行为绿色化。

四、实施步骤和考评办法

本着“谁条件成熟,谁争先创建”原则,经初步调查研究,我镇确定潢涌村为今年创建绿色社区对象,按照建立机构、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申报、检查验收、命名表彰和复查的步骤进行。

(一)完善机构阶段:年月,按照有关要求,成立潢涌村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创建绿色社区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月,制定可行的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培训阶段:年月底,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市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班和参观市内1至2个“绿色社区”,提升工作队伍对创绿要求的认识和业务素质。

(四)创建自查阶段:年月初,按照创建“绿色社区”的软、硬件要求,潢涌村落实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加强自查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并上报镇创绿办。

(五)创建申报阶段:年月,对照考评标准,协助潢涌村填写《东莞市绿色社区申报自评表》和《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申报表》,经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评、验收后,报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受理公示阶段: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根据考评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申报单位要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同时,申报名单将在东莞环保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考核命名阶段:年底,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实地察看、检查档案、问卷座谈等。符合考评标准的,授予东莞市绿色社区称号,并从市级绿色社区中择优向省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

(八)长效管理机制:东莞市绿色社区每年评选一次,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五、保障措施

社区工作方案篇(8)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保护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重大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1.7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综合调度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社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

(2)防控随访组。

组长:

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加强对疫区等返辽人员,特别是重点人群的管控和随访工作,扎实开展好随访登记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做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落实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等措施;依法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扰乱医疗机构处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集中隔离管控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确认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统一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经费资金保障;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质保障工作。

(5)信息排查管控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排查掌握外地返辽人员信息,对武汉等疫区返辽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采取地毯排查方式强化外地返辽人员排查,细化实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信息支撑。对湖北以及其他疫情重点省份来我省人员情况进行预警;对上级或同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对各地重点人员核查工作提供居住情况、流动情况等数据信息支撑。对所有入城口设置交通卡口,对入城人员进行严格登记造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立即处理;采取应急措施管控外来车辆人员进入社区。

(6)宣传组。

组长:

工作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全区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及时跟踪报导;防止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向上级机关上报工作动态。

(7)突发事件处置组。

社区工作方案篇(9)

(一)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物资保障组、全面排查组、执法检查组等。结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制度,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管领导为监督责任人。

(二)各小组按照《社区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试行)》的九个防控指引的通知要求制定分包责任的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三)全体人员认真落实病毒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四)严格按照《社区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试行)》的九个防控指引的通知要求,保障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五)发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立即报吿县城区管控组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上班前

信息告知:正式上班前办公室负责在机关工作群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宣传防控方法及注意事项,切实提髙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

健康排查:全体工作人员要向办公室汇报休假期间生活旅行情况,办公室负责全面掌握工作人员出行情况、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要求,毎天上下午各进行1次测温。对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干部职工,立即劝其返回,及时就医。

物资准备:办公室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液等物资储备。

(二)上班后

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应每天先到办公室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提前电话通知办公室,测量体温发热人员禁止进入单位,立即返回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发热情况。

正确佩戴口罩:全体干部职工应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干部职工一律禁止进入办公场所。办公室体温检测人员应佩戴口罩,有效做好个人防护,废弃口罩按照要求,规范处理。

洗手和消毒:各科室负责其办公室消毒消杀工作,办公室负责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消毒消杀工作,负责卫生间设立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每日2次,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

个人卫生:全体干部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健康教育:办公室负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病毒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社区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关于开展以

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为重点的千村(居)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把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纳入社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利益导向的政策规定,在全社会营造

破除旧风陋俗、倡树婚育文明的良好氛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有助于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要求,各社区结合本社区实际,利用居委会换届的有利契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等内容纳入居民自治章程,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增强社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号召力。6月底前完成居民

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并通过协会理事会、居民代表会议以及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对计划生育及有关事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居民自治得到真正落实。

(四)加强社区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协会在群众自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协会工作人员、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协会的公信

力和凝聚力,确保群众自治的各项任务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五)搞好“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底,街道计生办、计生协将进行评比,“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的好

的社区将推荐参加区人口计生局和区计划生育协会的评选表彰。

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加强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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