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施工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6 17:00:03

竣工施工总结

竣工施工总结篇(1)

在我国建筑业不断发展的今天,便于与国际接轨,越来越多的国内项目也开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这一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体现这种承包模式的先进性的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

虽然这种新兴的总承包模式开始增多,但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在造价方面,需要格外予以重视,这是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由于建筑工程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差异增大,工程结算问题久议不决,严重影响到工程款的正常拨付,进而影响到施工企业的资金不能正常运转,由于建筑企业绝大部分的工程造价调整集中在竣工结算阶段,结算结果的好坏和结算期的长短对企业的正常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现就此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的竣工结算问题,浅谈几点不成熟的经验,希望各位从业者多加批评指正。

第一,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由于涉及-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只有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所以在合同中通常只有一个可调的总价,而非清单的综合单价,所以在竣工结算时,资料完整性的意义更重要。这里的完整性有两层意思,首先是结算资料项目的完整性,保证不缺项。主要是指所有结算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施组,竣工图,结算书,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及现场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有时材料的进场报验资料也可能成为结算的依据。还有一层意思是指资料内容的完整性,以变更洽商为例,在写洽商时不能光满足现场技术的要求,也要能满足结算的要求,如写新做10米电线管,就要求需写清线管的材质及管径的相关参数。这就要求工程部在做完变更洽商之后,在找甲方、监理签字之前,先由施工单位内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预算员、资料员三方共同确认,以保证在技术、造价及语言表述上均符合要求,这样才能避免在结算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第二,针对需要甲方监理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洽商、新增工程内容等资料,都应该及时签认,不能都拖到最后,工程结束了再确认,这项工作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要比正常的承包模式更难进行,因为很多业主担心最后的结算金额超出预期,所以在工程过程中,对于签认变更及洽商的谨慎程度远远超出一般承包模式下的项目,故总承包方在提出变更或洽商时也需格外谨慎。但是一旦确定需要变更时,就一定要对变更资料及时确认,这主要是处于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资料应该保证及时性,这样我们也才能及时调整项目的成本计划,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给领导做决策;二是避免最后扯皮,尤其是比如针对一些隐蔽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都结束了谁都没法证明到底做了没有;三是避免由于监理或甲方人员流动造成签认的困难,现在大连洽商签字就存在这种情况,当时的现场监理都不在原单位工作了,总监要签字单没人确认活到底干了没有或者到底干了多少,给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

第三,在报审结算时需与设计人员紧密配合,联系现场实际情况,将设计文件、竣工结算书及其他竣工资料准备完备。要做到这点,就要求造价人员对施工过程全程跟踪,对现场应该十分了解,知道哪块到底做了什么,具体怎么做的,在做的时候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是否有施工困难,这样才能避免在结算时有漏报的情况,及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于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找甲方签确认单,比如修缮项目中涉及的原建筑保护、施工中跟原结构结合等措施费的项目比较多,相应的人工费用及模板脚手架的用量会相应增加,所以在修缮项目中,应特别注意现场的各种保证正常施工措施,以保证在结算书中,不会缺项漏项。再如有时候工程地点在较偏远的山区,材料运过去要比运到市区贵很多,在报结算时就需要单报运距这块的费用,但审计就要求提供有监理确认的关于混凝土运距的资料。例如以上的这两种情况还是很普遍的。

第四,在和审计对结算的过程中,在核对工程量、确定价格时除了做到据理力争外,还应注意一些谈判的技巧,懂得抓大放小,考虑对方的心理等。例如,在材料价格审核的过程中,有很多尤其是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在不同品牌型号的价格差别很大,一般审计会按市场平均偏低价计入,这时要按照实际施工时的采购价格争取,提供详尽的材料品牌型号等参数,保证结算材料价格符合实际采购价格。在审核谈判过程中,不要太专注于细节的得失,在某项的争论过程中,可以利用审核软件显示审减额的功能,多注意一下审减额,判断一下该项的审减额的多少以及该项审减是否会对后面的结算的造成较大影响,不要因为一个细节的小问题,而失掉了争取大金额的时机;也不要因为审减额较少,而轻易放弃。

总之,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对造价人员的要求更加严格,需要造价人员不光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还要与设计人员紧密配合,全过程地跟踪工程项目,事无巨细,才能比较圆满地完成竣工结算工作。

参考文献:

竣工施工总结篇(2)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__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__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__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__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__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__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__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竣工施工总结篇(3)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计算机操作系统逐步取代了人工抄写完成的大量数据和资料,计算机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仅极大的减少了不必要的时间浪费,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方面的资料编制以及相关的的整理工作工程量巨大,时间跨度也较大,涉及的范围较广,这就增加了建筑工程竣工的资料编制工作,特别是诸多施工单位会根据自己的相关经验制定各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因此,一般会出现在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候,才发现施工技术资料组卷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进而对施工过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以合理的准确的反应和控制,影响建筑工程的竣工,由此可见,有效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以下,笔者简要就如何有效保障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加以探究。

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重要性的分析

有效对建筑工程竣工材料加以合理的编制与整理,是科学对工程项目等级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日后工程扩建和后期维护工作开张的重要指导资料。竣工资料编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其在建筑项目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可以对工程的进步加以及时的反应和回馈,有效制约和影响这工程检验工作的进行与发展;第二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可以科学的为工程质量评价工作提供依据,通过资料的记录、检查和比对,可以及时对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以及时的反映,避免演变成为更坏、更糟的恶果;第三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的工作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质量的高低可以间接反映出整个建筑企业在工程管理中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倘若编制与整理工作落实的很好,不仅可以找到施工管理以及资料管理的源头,积累相关的建筑方面的经验,更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第四方面,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是对建筑工程的全程记录与肯定,倘若记录规范、科学,则势必会为日后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难题解决和突破提供资料,对于设计方案的优化和设计有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编制的规定与要求

(一)关于施工技术总结的规定与要求

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总结,是极为重要的工程技术文献以及日后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施工技术总结作为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施工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施工技术总结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介绍,施工的过程介绍,以及对其完成情况和施工质量等进行详细的论述,最后还要有关于此次工程竣工的经验与体会,这是施工技术总结的主体组成部分。此外,还需要有一些附表和附件。当进行施工技术总结时,在技术总结的目录之后,还要对附件以及原始资料的目录清单加以列举,使得所有的竣工材料以及主要的内容可以被很直观的展现出来。

(二)关于竣工图的规定与要求

竣工图可以有效的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加以有效的反映,竣工图示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的重要组成,因此必须在进行资料的整理中,尽量保证竣工图与实际的情况相符合,尽量保证图物相符合。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保证认真做好相关的施工记录、检测维修记录以及验收和签证工作等,其次要对设计单位变更的文件进行及时的跟进和更新,最后要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对于竣工图的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所有完成的竣工图需要由施工单位盖上竣工图章,此外还要进行签字手续,只有保障这几项要求的达标以及公章的盖章,才能作为竣工图进行保存。

(三)关于施工照片的规定与要求

施工照片以及底片,是有效对项目过程进行反映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声像材料,也是建筑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照片的处理,需要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然后进行相关的整理工作,在对照片的保存中,需要用专用的相簿对其加以固定和保护,独立安放成册。对于照片的取材需要着重对工程施工前后的样貌加以记录(方便以后比对工作的进行),此外还要对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加以侧重,在进行拍照之后,还要做好记录工作,借助详细的文字说明,标明拍摄日期等。

三、对建筑竣工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的合理建议

在建筑施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以及不规范之处。以下,笔者简要就各方面的经验成果,综合相关的提高竣工资料的编制的水平的相关经验,对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细分工,责任到人

在进行施工技术总结工作中,项目管理的技术部门一般分为总工室、工程部、质检部、安检部、合同计划部、实验室、测量队,这就要求对各部门的责任加以合理的分配,各部门要对技术总结报告中的涉及到自己职责范围领域的技术总结报告,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总结报告的编写工作,组织人员按计划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此外,还要有相应人员进行最终的审核与统筹工作。

(二)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建筑竣工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时,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首先要熟悉工程图纸,工程图纸是施工的基础,必须深入对施工图纸的了解,多角度的考虑和分析问题,保障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其次,还要注意填写施工时候必备的原料,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表格,包括对安全性以及质量的评估加以严格的比对和审查,审核无误之后进行相应的签字和盖章程序。

结语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须要严格规范资料编制与整理工作。笔者衷心希望,以上关于对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工作的探究能够被相关负责人合理的吸收和采纳,进而更好的指导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尹相忠.对编制市政工程竣工资料的几点意见[J].市政技术,1988,03:22-25.

[2]史海峰,陈俊涛.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J].山西建筑,2010,32:203-204.

竣工施工总结篇(4)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竣工施工总结篇(5)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

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交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业主将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它将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如何把已实施的工作内容,该得的利益,通过竣工结算反映出来,而使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总结和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依据,通过竣工结算,可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找出施工浪费的原因,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服务。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制度所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内容一般包括: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三、工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工前未进行预算审查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没有进行预算审查,造成工程价款超拨出现此种现象的工程一般是未正式实施招标投标法之前仓促上马的一些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单位不经招标私拉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则在申报预算时有意地虚报高估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本身缺乏专业审价人员的情况下,并没有把施工单位申报的预算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就拨付工程价款,结果工程竣工结算时,发觉经专业的工程咨询机构核算后的工程造价要比工程拨付款低,造成超拨的价款难以追回,致使工程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建设单位的局面非常被动,也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施工合同中计价条款和调整约定过于简单笼统,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有的施工合同仅对施工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条款在合同上进行较详细的阐明,而对工程结算的有关条款交代不够具体,甚至有些条款很不严密,左右解释都行;有的工程合同对设计变更没有限制性条款,随意开口;有的工程合同签订时对招标文件未作研究,某些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矛盾等等。施工单位利用合同的缺口,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提出施工难度,要求建设单位变更设计,以此增加变更和签证项目。

(三)结算资料不完整给结算审核带来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11]。可是在实际的结算工作当中,有些工程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往往残缺不全,招标工程无招标文件,内部议标无定标的会议纪要,竣工图纸不完整,有的工程干脆以设计施工图取代竣工图,导致结算编制和审核不能如期完成。

(四)工程计量不规范

工程计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如乙方对工程变更只计调增量不计调减量,甲方完成了"三通一平"乙方仍计场地平整;圈梁带过梁的,计算出过梁后却不从圈梁中扣减等现象。

四、工程竣工结算对策研究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后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无论对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质量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最终成本的准确程度,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财务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

竣工施工总结篇(6)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ompletion of the clearing of method and program, and points ou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mpleted settlement of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colleague.

Keywords: completion settlement, a program is worked ou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价款 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的,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而竣工结算的编制是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二、竣工结算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土建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竣工结算由决算报表、结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四部分组成。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的投资效益表等;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则由竣工决算总表和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组成。

(1)竣工结算报告说明书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反映了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结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工程总的评价。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②各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③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竣工结算报表结构

竣工结算报表共分5部分,全部报表共10个。①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③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及编制说明;④待摊投资明细表;⑤投资包干执行情况表及编制说明。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程序

(1)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收集、整理结算资料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双方扯皮。因此,编制本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和基础是对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①工程承发包合同,它是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②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它们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依据;③业务联系单、设计修改洽商记录,这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材料变更、施工工艺调整的书面依据。如根据本施工图的总说明要求砖墙砌体中的构造柱内的箍筋是采用φ6@200,但由于目前市面上没有φ6的钢筋供应,通过《设计修改洽商记录第138号》明确采用φ8@200进行代换;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它是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做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如屋面防水卷材的铺贴,施工方案明确了阴阳角增加卷材防水附加层600mm宽及反上400mm高的做法。脚手架搭设方案细化了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的搭设层数及宽度;⑤施工现场签证单。由于本工程是续建工程,存在大量的结构改造和加固,而且建筑图纸多次修改,因此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图纸或合同以外的工程费用必须及时充分办理施工现场签证单;⑥工程报价审批表。对于施工过程的特殊材料或特殊工艺,若无法套用指导文件或规定定额的,应通过《工程报价审批表》申报单价,经工程师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⑦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本工程的建设时间长达5年多,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了多项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造价文件,这些都是编制竣工结算要考虑的因素。如《关于实施“平安卡”管理费用计算的补充规定》(粤建价函[2008]38号),《关于在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通知》(穗建筑[2007]401号)等文件,都对工程的结算造价有直接影响。

以上资料要建立资料目录清单,以便结算编制、双方核对时容易查找,同时,在结算编制中,如发现所收集的资料存在错漏和矛盾之处,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整。

(2)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工程数量,套用定额单价,计取各项费用

①按图计算工程数量。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没有工程量清单,因此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业务联系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计算,并以审定的月度进度预算为基础调整。为避免漏算、少算或重算,应先按照定额各个分部工程项目的顺序来列项,再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进行逐个分项工程的计算。工程数量的计算,是整个结算编制中最繁重的一道工序,花费的时间最长,它需要耐心和细致;②正确套用定额单价。工程量计算完毕并汇总后,经核对无误就可以进行套用定额单价的工作,为正确选套定额单价,一般会遇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当计算项目内容与定额子目规定一致时,可以直接选套定额子目的单价;二是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预算定额中所列的内容完全一致,当计算项目工作内容与定额子目内容不完全一致时,但定额允许换算,应进行定额单价换算,然后选套换算后的定额子目单价。如材料品种改变和数量增加,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调整等等;三是在套定额单价时,当设计的分项工程在定额上既不能直接套用,又不能换算、调整,就必须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由于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定额的某些内容与施工图的所示分项内容有了一定差异,或定额根本缺项。这时,应编制补充定额或单位估价表;③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和利税汇总。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的计算。

(3)编制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施工索赔一般指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在任何工程中,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通过索赔能使损失得到补偿,增加收益。工程的索赔事件主要有:工程出现重大变更;甲供材料未按计划到货;业主未按计划提供有效图纸;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推迟其它专业招标影响总体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施工索赔程序,及时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截至工程竣工,共有32项索赔得到认可。竣工结算应采用分项法计算索赔费用,即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施工索赔费用结算表。

(4)计算总包管理费

按照合同约定,总包单位为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照管、管理及协调工作之费用按各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工程结算造价的4%进行结算。本工程专业相当多,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承建土建、水电专业,其它专业(包括加固、幕墙、空调、精装修、消防、电梯、弱电、园林、外水、外电等)均由业主直接招标,再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因此,本工程的总包管理费是项目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结算造价的重要组成,编制竣工结算时不容忽视。

(5)最后将各项费用汇总成结算总造价,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打印装订工程结算书。

四、结语

综合上述,竣工结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结算牵涉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决定工程项目的最终盈利水平,所以及时、正确地编好竣工结算,是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也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我们作为造价从业人员更要发挥好角色作用,熟悉施工工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这样才能更出色完成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之我见[J].江苏工程造价管理,2009,2.

竣工施工总结篇(7)

最近在审核工程结算时经常听到有人把工程竣工结算说成工程竣工决算,才知道还有很多人弄不清两者的区别,还以为是一个概念。其实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 两者在概念时间上的区别

1.1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工程结算也叫工程价款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2 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真实地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结算和客观地评价项目实际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决算又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发生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决算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或委托编制。

2 两者的内容不同

2.1 工程竣工结算是对建设工程费进行结算,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给施工单位的其他费用,可以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2.2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用及预备费等。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3 两者编审主体不同

3.1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范畴,是由施工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行主体。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实。合同中对核实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3.2 工程竣工决算侧重于财务决算,主要由具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完成。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指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有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审批。

4 两者编制依据不同

4.1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住建部联合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另外还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等。

4.2 竣工决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招标控制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它有关资料。

5 两者作用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第一,经过双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可以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第二,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第三,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工程竣工决算的作用。第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应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它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第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竣工施工总结篇(8)

Abstract: The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s a basic work i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t is the touchstone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mbining the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for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how to do a good job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竣工资料管理工作通常得不到管理者的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竣工资料整编归档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丢失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也影响工程建成投产后的管理、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竣工资料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必将成为水利水电档案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1竣工资料管理

竣工资料的管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管理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评定、签证、竣工图等内容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收集、归类、管理,以便能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地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和实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而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必须规范、标准、符合归档要求。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收集和整编:

开工资料 、综合资料: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施工日志、质量评定资料、分部工程收签证、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声像材料;竣工图;移交资料清单等。

2竣工资料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

2.1竣工资料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除包括外业施工生产外,施工内业资料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工程验收的基础,是工程出现问题时的追溯依据,因此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尤为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各项指标达到投产奠定坚实的基础,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目前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均实行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不仅要对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外业负责,也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内业负责。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形成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的关键是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者一定要把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给予重视。

2.2竣工资料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反馈监督作用

竣工资料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工程的现场施工有反馈监督的作用。每一个施工工序都能从竣工资料上反映出它的时间、数量、人员、规格等特性,在这里能够很明显的看出工程是否含有缺陷。对项目负责人来说,可以从竣工资料中清楚地知道问题的所在。

2.3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基础

工程竣工验收评定,首要条件是竣工档案资料必须同时或提前通过验收,这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的基础。就分部工程验收评定而言,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测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等等。有了齐全、准确、清晰施工原始记录及检测资料等竣工资料,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2.4竣工资料管理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

在竣工结算工作中,竣工资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在竣工结算中,结算依据是很重要的,没有可靠的结算依据,其竣工工程量签认、单价分析、索赔报告的申报等均无从做起。在竣工结算中,常会出现因平时对竣工资料管理不够重视,工程实物虽已经完成,却没有结算依据,工程量得不到业主单位的认可,最终给施工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5竣工资料管理有利于工程项目经验的积累

管理有序的竣工资料可作为今后工程项目的一种借鉴,对以往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发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反馈的结果,在以后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可以吸取经验,少走弯路。在竣工资料所包含的竣工报告、施工总结、自我总结等部分文件,对今后工程施工管理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几点体会

竣工资料管理既然在项目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又如何才能在项目管理中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呢?下面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好竣工资料管理谈谈自己几点体会。

3.1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首先要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有许多施工单位不能按照竣工档案要求及时完整的提交竣工资料,其最主要的原因是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施工单位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必须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大竣工资料的管理力度,对达不到竣工档案要求的单元验收资料给予退回,不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同时利用经济杠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其检查的结果直接与工程款支付挂勾,使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真正意义上的对竣工资料管理引起重视。

3.2竣工资料管理要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

为使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项目第一责任人应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从工程项目开工就设立竣工资料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实行竣工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3.3竣工资料管理列入到施工进度计划中

施工单位应在制订工程进度计划同时,将每个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对在整编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所有资料的填写及签字都应该保证它的真实性、规范性。相关责任人应认真检查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3.4利用计算机进行竣工资料管理,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的规范化

当今年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充分利用互联网是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在进行竣工资料管理时,充分利用计算机,将一些重要的文件、原始资料通过扫描方式输入计算机或制作成光盘,延长保管年限;在编制竣工图时跨越“甩图版”的历史过程,在计算机辅助下对设计图修改,减少设计变更,降低人员劳动强度,缩短图纸修改周期;在对资料管理编制时,运用这一平台,把工程中的竣工图纸、技术文件、原始资料、记录、质量、试验资料、验收表格等输入计算机,建立竣工档案总目录,利用超级链接对目录中文件实现即时搜索查找。

根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特性,采用两种文件同时并存的管理模式。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同步管理、同步利用。

3.5加强与业主和监理之间的沟通

竣工施工总结篇(9)

竣工图的编制有下述三种情况:

一是工程完全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基本没有任何变化情况,因而施工单位对原有建筑施工图纸进行校核后,加盖“竣工图”标志作为竣工图;

二是对于施工中有少量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在原建筑施工图纸上进行实测、修改和补充,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作为竣工图;

三是施工过程中变动设计比较多,实际情况变化比较大,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测,汇编竣工图。

汇编竣工图要全面收集并整理已有的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测设计算、施工检验记录,以这些资料为基础,进行实地检核;对于不符合设计的平面位置、标高及尺寸进行实测编绘成竣工图。

二、编绘准备工作

绘制总平面图时, 应依据设计总平面图、单位工程平面图、纵横断面、设计变更资料和定位测量、施工测量、施工复核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在图纸上精确地绘出坐标方格网, 并以此为依据, 将施工控制网点按坐标展绘在图上, 然后再根据坐标方格网, 将设计总平面图的图面内容按其设计坐标, 用铅笔展绘于图纸上作为底图。

三、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

竣工总平面图的编绘包括现场实测和室内资料编绘两个方面的工作。

凡属下列之一者,必须进行现场实测,以编绘竣工总平面图;

1. 由于未能及时提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设计坐标,而在现场指定施工位置的工程;

2. 设计图上只标明工程与地物的相对尺寸而无法推算坐标和标高;

3. 由于设计多次变更,而无法查对设计资料;

4. 竣工现场的竖向布置、围墙和绿化情况,施工后保留的大型临时设施。

为了进行实测工作,可以利用施工期间使用的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施测。如原有控制点不够使用时,应补测控制点。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位置应根据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或直角坐标法实测其坐标。实测坐标与标高的精度应不低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定位精度。外业实测时,必须在现场绘出草图,最后根据实测成果和草图,在室内进行展绘,便成为完整的竣工总平面图。

竣工总图一般包括下列几种图纸:综合竣工总平面图,地上、地下管网竣工图,交通、道路运输竣工图,输电、通讯线路竣工图。竣工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其中竣工总平面图是综合反映建筑地区竣工后主体工程及其附属设备的平面图,一般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并尽可能地绘在一张图纸上。对于确实证明是按设计图纸施工没有变动的工程,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上的位置及数据进行转绘,各种数据的注记均利用原设计图纸上的资料。对于施工中有变动的工程,按变动的设计资料编绘或按竣工测量的编绘资料编绘。竣工总平面图应绘的内容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面和地下管网以及绿化设施和自然地貌情况等,并应注有矩形和方形建筑物或构筑物对角外墙两角点的坐标,圆形建筑物中心点坐标及平面上的半径,道路中线起点、终点、交叉点,地下管道起、终点、结点、检查井中心的坐标及高程,所有建筑物都应有室内地平高程注记。如是竣工实测,则平面坐标应用解析法,即用经纬仪测角、钢尺量边解算求得,高程位置则用水准仪测量求得。

四、竣工总平面图的附件

为全面反映竣工成果,便于管理、维修和日后的扩建或改建,下列与竣工总平面图有关的一切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作为竣工总平面图的附件保存。

1. 地下管线竣工纵断面图;

2. 铁路、公路竣工纵断面图。铁路专用线和公路竣工以后,应进行铁路轨顶和公路路面(沿中心线)水准测量,以编绘竣工纵断面图;

3. 建筑场地及其附近的测量控制点布置图及坐标与高程一

览表;

4. 建筑物或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资料;

5. 工程定位、检查及竣工测量的资料;

6. 设计变更文件;

7. 建设场地原始地形图。

竣工施工总结篇(10)

一、编制形式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文)中规定,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能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凡在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不宜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底图,并将原设计图附上。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进行。实际工作,尤其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于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往往互相推诿,该重新绘制而不绘制,弄得竣工图涂改严重,甚至会出现自相矛盾。理论上讲,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应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有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新图绘制好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如在保定市胜利桥的竣工图上,由于桥台在形式及施工工艺均有很大变化,应重新绘制新图。但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去重新绘制新图,而施工单位只是将原桥台图纸进行修改,结构图纸显得很脏乱,且连加盖“竣工图”字样处都挤满了文字说明。这应当说是一份失败的竣工图。

二、编制竣工图的职责分工

一般说来,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就明确了竣工图的绘制。检验与交接。1999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前15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图,但以下几个问题须分职责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报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应在交工时间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由监理单位汇总整理后报建设单位。

3、市政工程竣工图应由专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编制。编制完成后,交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施工单位技术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审核完成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最后交至市档案局(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编制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的蓝图。无论是施工图还是新绘制的竣工图,必须使用蓝图。图纸不得有污损、残缺等现象。

2、竣工图的图签大小必须符合制图规则,对图签加盖在何处,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应加盖在设计图签的左方或正上方,并且整套图应保持一致。这样不仅美观,而且便于查阅。有的竣工图图签有横盖的也有竖盖的,盖在图纸不同位置,使得核批时查找都有困难,这是很不严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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