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作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0 13:45:33

园林工作报告

园林工作报告篇(1)

一、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北京通州区参加植树活动中提出做到四级常绿、季季有花,发展绿色经济,加强森林管护,推动国土绿化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党的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化绿色发展。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我国城市园林建设事业如火如荼,城市公园连片、绿廊成带、湿地焕新,城市绿载量大幅提升,改善了城市小气候,增进了人民福祉,促进了城市生态的步伐,不仅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休憩、游览、体育锻炼的绝好去处,同时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了城市旅游,吸引了投资,激发了经济活力,这样相互作用,协调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的重要地位和社会需求愈发凸显。

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持续性的系统工程,要有资金的投入、科学的养护技术、周年不断的人工劳作才能保持好绿化建设的成果。园林绿地的建成是园林绿化养护的基础,是园林养护的开篇,建设很重要,养护同样重要。好的养护会使绿地整洁、层次清楚;会使植物茁壮健康、叶片肥厚、花开茂盛;会使绿地有艺术感和美感。

二、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一方面采取平时观察记录、与管理科室、与养护职工座谈,另一方面请业内专家指导评价,包括园林一线的养护专家、植保专家,切实得到了养护中各种问题的一手资料和实际反馈。有的受自然环境的影响,有的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有的是技术力量不足造成的。经过调研、分析,归纳总结出养护中各种问题并进行列举。

1、养护资金不足,景观效果不佳

**属于事业建制,绿化面积1257531.07平,但绿化经费十分紧张,机械、肥料、水费、植保、人工费投入严重不足,仅能达到粗放式管理标准。景区在编职工力量薄弱,又几乎一半绿化养护人员为聘用的临时工,工资较低又难以保留固定的熟练工,对养护事业的持续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养护质量仅仅停留在“没有枯枝烂叶”、“仅仅维持植物生命”阶段,与建设理念想比,景观效果明显下滑。园林养护需要专业的人才,**目前亟需通过短期帮传与长期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专业人才储备,壮大养护专业队伍。

2、技术力量薄弱,养护水平偏低

园林绿化养护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与养护技能,养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而咸**目前亟需这方面的人才。技术干部又缺乏高等级的专业培训,不能了解到养护发展的技术前沿,养护指导科学含量低。养护质量自然上不去,养护事业很难持续。

3、绿化踩踏严重,道路亟待升级

**绿地到处可见锻炼留下的空凸地,穿越绿篱或草坪留下的小路。一方面与市民素质有关,但更多的是建设之初没有人流量调研环节,养护期间又不注意人流去向调研。总体来说,建设和养护都不能以人为本,一味的用铁丝网去档,用护栏去围,结果于事无补,人流照穿不误,绿地破坏严重,更显凌乱。养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观察、留意、调研、论证,然后在人流自然通行的位置铺设汀步、景观小径,从而符合人的行走规律。

4、卫生任务繁重,宣传需以人文本

咸阳湖景区绿地人流量大,从晨练到观赏,从游览到纳凉,几乎成了市民的后花园。但烟头、纸屑、白色垃圾乱扔现象较为严重,园林小品、灯具、音箱、座椅坐櫈、垃圾箱、甚至树木破坏现象时有发生,绿地水管、喷灌设施时有丢失。景区应当联合电视台、学校等机构进行公益宣传,或者在景区向群众开展文明和科普教育,提高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感。

5、缺乏统一标准,养护效果堪忧

根据**绿地立地情况、植物种类、气候状况,尽快整理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园林养护措施及实施方法,紧在眉睫。研究整理养护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对于**绿地养护大有裨益,抛砖引玉,对于岔河流域沿岸带状公园绿地的养护可以起到参考的作用。

三、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的思路和举措

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绿化养护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的持续性系统性工作,应当有计划地分批次的组织职工理论学习,请一线专家教授来景区授课,组织高工或熟练工人一对一帮带,系统指导,具体到每一类植物、每一种植物、每一个植物个体,从立地、土壤、根系、栽植、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的各个工作环节讲解透彻。开辟试验田鼓励职工动手操作,体会并领悟每一个技术环节的关键技术。从而培养一支理论充实、技术过硬的园林养护职工队伍。在临时工管理上,加大资金投入,注意稳定技术过硬的临时工骨干队伍,从而全心投入养护工作。

2、加大养护投资力度,克服养护硬件短板

园林养护的过程是一个持续投入的过程,技术、设施、工具、水肥都需要周年不断的投入,工具老化、设施陈旧甚至报废、水源缺乏、肥料投入过少,这些都会影响园林养护的效率和效果。而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在**存在,需要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甚至要极力去克服,为锦绣川绿地养护事业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持。

3、提倡景区人文关怀,提升设施服务功能

园林工作报告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1、建立六五普法工作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六五普法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在六五普法工作的起始年即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普法工作小组,普法工作小组定期和适时地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本局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局系统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即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该计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开展普法工作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实施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在每年年初均制定当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以更好地指导全年的普法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好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全市干部通用法律知识《宪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等以及与我局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自觉性。学习主要采取自学与网络学习、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每年采购一百余本的《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于年初分发到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确保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读到普法书籍,方便全局干部职工的学法与用法。

3、定期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局普法工作安排,我局适时组织全局系统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并安排参与网络法律考核。年底,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体人员均按要求达到合格。

三、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园林工作报告篇(3)

过去三年,全区市政园林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纵深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社会各界普遍称赞,市民群众广泛受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市政园林管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连续三年获得市城管目标责任制优秀奖、市园林绿化工作一等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等。市民满意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全市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我区的市容环境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制度,确保行业发展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市政建设。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摊区摊点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通告》、《关于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区市政园林局出台了《永川区市政园林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永川区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制度》、《永川区市政行政执法礼仪规范》、《永川区市政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行政执法相对人承诺书》等规章制度。

二是加快市政行业的标准推广。编制完成了《永川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普查技术规程》、《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规定》等行业标准,完成了《永川区市政行业“十二五”规划(20__—2015)》、《永川区森林城市规划》、《永川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永川区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修改和完善了《永川区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制定了《永川区绿线管理制度》等,推动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抓养护,确保市政设施运转正常、配套完善。

加强城市道路改造及日常维护管理。完成了环北路、汇龙大道片区、下街子片区、华竹片区、西外老街片区等15条城市道路“白改黑”及南大街、官井路、荫山路等道路改造工程,全区改造城市车行道65.2万㎡、人行道34.82万㎡,维护车行道11万㎡、人行道8.2万㎡,封闭电大支路等城市土路1.6万㎡,城区主次干道黑化率达到100%,提高了道路通行舒适度和便捷度。加强桥梁等结构设施检测及加固维修。全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做到应检必检,有病必治,完成了永川桥等31座城市桥梁检测,维修加固毛家坡、玉屏人行天桥等城市桥梁6座。严格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管理。办理临时占道挖掘许可及各类审批48件,加强后续监管,做到文明挖掘、及时恢复、保证质量。强化城市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新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5000余个、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60余处,审批年检停车场(点)83件,基本解决了停车难问题。扎实推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和改造城镇二、三级污水管网103.7公里,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抓环卫,确保城区环境干净整洁、品质优化。

一是理顺环卫体制。原各街道办事处一环路以内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的化粪池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城乡结合部及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下水道、化粪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安装监控终端1700个,实现了远程双向实时监测,城市安全更加有力;完成了黄瓜山垃圾处理场封场整治及抢险排危、城市垃圾处理场综合整治工程,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购置大型垃圾箱体16个,城区31座自管公厕免费开放,新建公厕30座、改造公厕21座,维修公厕58座次、垃圾站73座次,清掏、整治问题化粪池410座。三是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新增高压冲洗车、后装式压缩车、洗扫车等环卫车辆34台,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分别达到86%、88%。四是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着重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晨前普扫、全天候保洁,坚持和完善了“两道合一”的清扫保洁制度和“日检查、周汇总、月评比”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四定”(即定员、定岗、定路段、定奖惩)岗位责任制,对清扫保洁质量坚持每天“早、中、晚”检查,确保了城区街道干净整洁。五是强化垃圾处理运行监管与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作业规范,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处理城镇生活垃圾36万余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8%,累计完成垃圾处置费征收173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征收任务。六是强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打捞、转运长江干流永川段及次级河流水域漂浮物5100余吨,确保了长江水环境安全;加强城区河道管理,排查雨水口集雨系统管道420余公里,清漂河道垃圾260余吨。七是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初步实现一体化。完善了7个中心镇的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南大街、卫星湖等6个镇街开展了环卫连片整治,购买垃圾收集车7辆、电瓶摩托车45辆、3m3移动垃圾箱60个,修建 垃圾池(房)700多个,全区23个镇街的生活垃圾(除永荣、金龙镇外),已全部进入区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镇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升。

(四)抓整治,确保城市市容规范有序、舒适靓丽。

一是城市空间更加通透。实施风貌整治,对城区主街道沿线房屋立面及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装修,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靓丽,更富地方特色;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城区65条主干道户外广告牌3620块,面积达13万㎡;坚持“一街一景、独具匠心、风格统一”的设计理念,做到“一店一牌”皆文化、“一街一段”显品质,确保“有个性、有特色、有记忆”,规范设置店招店牌5000余个1.5万㎡,使其成为展示永川魅力、体现城市水平、彰显城市文明的窗口和名片。对临时性户外广告依法审批、严格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景观。

二是城市秩序更加规范。开展了“六无街区”创建和“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活动;实施摊区摊点乱摆设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支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清理整治各类摊1.7万个,设置便民摊点380个,华创步行街夜市摊区已试运行;实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5734辆、非机动车4800余辆,托移违章车辆700余台;实施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规范设置施工围档或围墙,查处违章案件138件;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建立扬尘控制台帐,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街道创建“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实施城区“牛皮癣”整治,配合区公安局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余名,清理主次干道“牛皮癣”50万余处,对城区2796栋楼169万平方米的“牛皮癣”进行集中治理,城区主次干道、居民社区、楼院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现状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背街小巷及开敞社区更加清爽。强化开敞社区建设,对胜利社区、萱花新苑、熊家院子小区、家电批发市场等老旧小区,实施立面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绿化景观等综合改造,整治城区背街小巷11条,改造面积3.8万平方米,修建小绿园10个,安装各类健康休闲娱乐设施35套,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实现了靓丽蝶变。

四是市容创建更加到位。重庆市“市容三创”得到巩固和发展,区人社局、枫叶国际学校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红河大道、人民大道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街道,红河枫景、萱花新苑、胜利小区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小区。同时,兴龙大道、人民大道被市里评为最美大道,文曲路被市里评为最美街区,棠城公园步行街被评为最美小巷入围奖。

(五)抓维护,确保城市照明适宜适度、增光添彩。

加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建设,改造城市路灯340余盏。开展了高效节能灯具、电器、光源等新产品、新技术的运用推广工作,积极推进LED照明产品在道路照明中的应用,完成了植物园至景通驾校路段130盏LED大功率节能灯安装,并将植物园至景通驾校路段作为永川市政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全力推进城市照明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在重庆市率先实现城市路灯管理智能、节能及防盗一体化,完成了城区51个站点240个远程控制终端安装工程,平均节电达到27%,年节约标煤消耗上千吨,年节电收益达150余万元。同时,采用间隔亮灯、半夜灯等方式,强化市政行业节能减排。加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等区域照明设施新建改建工作,新安装168条背街小巷路灯938盏;稳步推进中心镇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指导朱沱镇、来苏镇等中心镇新建路灯890盏。严格落实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和巡查巡修制度,确保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设施设备完好率均达到98%以上。按照“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体现品味”的要求,扎实抓好新城区“三湖”、广场、商圈、重要窗口地区夜景灯饰建设,打造了一批夜景灯饰精品,进一步提升了永川夜景灯饰整体水平。

(六)抓创建,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美化、生态宜居。

一是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坚持“绿化为本、文化为魂”理念,制定了《永川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区实施方案》,加快道路绿化、滨河绿化、公园绿化、山头绿化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山水相融”的城市绿化景观,并按照服务半径,在高速公路永川新匝道口、兴龙大道等人流聚集的地方规划建设了一批小绿点、游园,以满足市民生态、游憩、娱乐的需要。

二是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整体推进。强化“三湖”绿化景观打造。实施了兴龙湖、凤凰湖、神女湖绿化景观工程,集山、水、林、石、亭、廊等园林元素于一园,突出休闲性、生态性、亲水性,开启了永川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纪元。强化道路及滨河绿化建设和管护。实施了城区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对汇龙大道、红河大道等道路进行了绿化补栽,完成了成渝高速公路永川匝道口、兴龙大道及永川河滨河绿廊、“二环”(一环路、环城北路)绿化景观工程。打造山头绿化。完成了黄桷坡、更棚坡、毛家坡等七个山头绿化改造,修建人行步道等设施,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搞好城市绿化日常管护,集中开展植物病虫害防治、修剪行道树,强化施肥和抗旱保绿。加强公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建成望贤公园、望城公园、北山公园、观音山公园,桃花山公园建设有序推进,改造桂山公园、文曲公园及渝西广场,形成了乔、灌、藤、草合理搭配、季相明显、层次分明的良好生态植物群落;强化公园日常管理,棠城公园、水体公园、望城公园创重庆市规范管理二级达标公园,为市民创造了一批整洁、优美的城市开敞空间。

三是依法审批、绿化执法、品质提升。强化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管理,坚持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狠把指标关与资质关,审查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方案20余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件,办理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绿地审批42件。加大对占绿、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市绿地功能正常发挥,查处违法案件50余件。加大“园林三创”工作力度。创建重庆市园林式市街4条、园林式单位3个、园林式小区2个、最佳绿化市街2条、最佳绿化小区1个,汇龙大道、棠城公园、永川高速路出口生态林分别被重庆市评为优秀林荫步道、优秀社区公园、优秀城市生态林。

20__年底,我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2321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77公顷。我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6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7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5.04平方米,初步形成了点、线、面、体相结合的四维特色城市景观系统。

(七)抓科技,确保数字城管先进智能、高效快速。

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信息库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体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一是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 系统平台,创造性地整合地理空间信息平台的信息资源,运用空间网格、地理编码、工作流程等技术,受理服务热线电话、城管监督员和其他渠道反映的城市部件和事件问题信息,通过对城市管理问题处理过程实时、动态的监控和督办,实现城市管理多部门的协同、全程的跟踪和扁平化管理,使我区的城市管理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二是完善数字化运行管理模式。依托管理平台设立相互独立的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形成城市管理体制中监管分离的两个“轴心”;采用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完成城市管理业务流程。三是完成数字化二期普查工作。二期部件普查包含永川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区域,其中老城区30平方公里,新城区建管委10平方公里,凤凰湖工业园10平方公里;综合普查部件228423个、单元网格3005个、责任网格20个、兴趣点2386个、门(楼)牌3657个;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建设项目系统支撑平台、应用软件平台和无线、有线网络平台及100台城管通软硬件升级服务等相关工作。截止20__年底,受理城市案件11735件,已办结案件11732件,办结率约为99%。 其中,“12319”投诉件155件,结案率98.6%;城管通上报案件11580件,结案率100%。

(八)抓队伍,确保市政系统依法行政、健康稳定。

切实加强市政园林系统干部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狠抓市政管理系统作风建设,“三风热线”获得全区上线单位第三名;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推行“一窗受理、同步踏勘、并联审批、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的办件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审批责任,截止20__年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79件,办结率100%,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干部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建立适应市政园林管理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竞争上岗机制,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强化市政执法队伍教育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开展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等专项教育活动,探索市政监察与交巡警联动执法模式,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前置式执法”、“首违不罚”的执法理念,全面推行“一亮证、二劝导、三取证、四处理”的文明执法工作方针,市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市政监察支队连续三年被市政执法总队命名为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过去三年,城市坏境综合整治顺利推进,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分管领导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得益于有关部门及单位通力合作、倾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也得益于市政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不懈努力。同时,我们也获得了宝贵经验,那就是:服务民生、执政为民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围绕中心、强化管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抓好市政园林工作的不竭动力;提升素质、营造氛围,是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三年来,市政园林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市政园林发展还很不平衡,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科学发展的市政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受市政园林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框架的限制,我区市政园林管理体制机制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政执法管理与服务民生的课题研究不够,摊区摊点缺乏科学规划,设置办法不多,既要关注民生又要维护市容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致使骑门摊、游摊等占道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执法设施设备落后,执法力量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二是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处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的最末端,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异地绿化费收取、园林执法等都难以落实。三是环卫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监督约束力度不强等因素,导致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管理与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城镇管理目标考核缺乏激励机制。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促进科学发展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20__年以来,虽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道路破损严重,垃圾收集运输设备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客观上造成市民行路难、停车难、入厕难等问题,公厕、占道停车场、车行道、人行道等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12345”区长公开热线和“12319”城管热线开通以来,群众期望值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仍比较多,一时难以全面有效解决,与“美丽永川”建设的客观要求差距较大。

(三)体现科学发展成果的生态工程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年来,我区新增了兴龙大道、一环路等30余处绿化,但新增绿量分布不均,绿化精品工程不多,未能体现永川深厚的文化底蕴。新增绿地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新区,新、老城区公园建设反差较大,市民反映强烈;老城区公共绿地不足,还存在宜绿未绿空间,社会单位、居住区也存在宜绿未绿的现状。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分为部级和市级两类,我区创建重庆市级生态园林城区,考核指标由基础指标和分级考核指标组成,共有9大类87项,经过初步评估,其中基础指标中有32项能达成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区要求,剩余29项与我区实际情况差距甚大;分级考核指标中有 13项能初步达到要求,剩余13项差距较大。

(四)实现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专业人才匮乏。道桥、路灯、环卫、广告等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急需提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不合理因素依然存在,客观地制约了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二是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这些年来,市政系统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缺乏实现新跨越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有的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找不到市政园林管理发展新的突破点;有的干部缺乏主动性和敢想敢干敢闯的精神,小事不想干,大事干不了,存在“本领恐慌”现象,不能适应现代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做好市政管理的主要思路

2013年,我们将以“十”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区为契机,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以“12345”为工作目标(即: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项整治、实施四大工程、推进五项工作),促进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主要工作路径:

(一)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个中心,加快完善综合承载基础,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

(二)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创新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模式,推行“干管分离”,充分发挥环卫部门监督管理作用;二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数字城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事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

(三)强化三项 整治。一是强化背街小巷整治,完成背街小巷综合整治9条,着力提升老城区居住品质;二是强化扬尘污染整治,深入开展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创建工作;三是强化户外广告整治,依法审批和及时整治违法户外广告,强化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管理。

(四)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实施“净化工程”。购置一批垃圾清运车、冲洗车等环卫作业机具,增设压缩中转站生产线,新建改建一批城市公厕,提高公厕设施配置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出台《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推进入城洗车场试点建设。二是实施“绿化工程”。积极开展“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区”创建工作,加快裸土绿化、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创建一批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小区)、市街,建成郊野公园3个。三是实施“亮化工程”。 推广绿色照明产品运用,安装建成区77条背街小巷路灯240组;加快城市商圈和主干道夜景灯饰建设,建成永川独特的夜景灯饰景观。四是实施“序化工程”。坚持“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规范设置便民商摊、季节性摊点、特色夜市等,切实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加强乱停乱放管理,在城市干道增设物理隔离设施,改造一批公交站亭、站牌,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安全、畅通;继续开展“市容三创”工作,创建一批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街道、小区。

(五)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市政设施管理。抓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整修毛家坡大桥、玉屏人行天桥,全力推进化粪池、下水道预警系统全覆盖,为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二是推进城区河道管理。加大沿河市政设施管护、沿河污染的巡查与整改力度,强化沿河道路清扫保洁及河道清漂工作。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推行“首违不罚”原则,坚持“一劝导、二教育、三处理”的文明执法理念,推进执法前移、管理前置、监督前靠;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认真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四是推进自身建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夯实组织人才保障。五是推进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加大市政园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主体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建议意见

园林工作报告篇(4)

青羊区依据《实施“成都增绿十条”推进全域增绿工作方案》,按照《2018年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青羊区园林绿化实际,制定《2018年青羊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宜业、宜居”城市建设理念,助力“四区两化”建设,以青羊区自然条件为基础,结合青羊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努力打造生态优美、繁花似锦、景致宜人的城市生态,提升青羊形象。

二、工作进展

青羊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区级部门直接实施、国有企业投资实施及社会力量实施相结合的形式,将常态管护与专项工作有机融合,以增量提质为工作核心,预计将投入九亿三千三百余万元(少城花园式特色街区投入八亿元),力求提升青羊区园林绿化景观品质。

按照“中优”规划战略,结合花园式特色街区的标准,区城管局整合区建交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兴光华、区国投等平台公司力量合力推进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依托少城片区花园式特色街区打造,已完成民生里、支矶石街、泡桐树街、小通巷、栅子街等道路的行道树增量提质工作,栽植香樟、蓝花楹、樱花共205株,灌木花卉约3000余平方米。完成金沙片区龙栖路、黄苑街行道树增量提质工作,其中龙栖路共栽植行道树樱花71株,黄苑街共栽植行道树香樟51株。围绕“政府搭台、部门发动、街道组织、社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借助“最美街道”、“最美阳台”等契机,发动、引导社区、企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立体绿化建设中来,截至目前共完成屋顶、围墙、桥体等立体绿化建设约11000余平方米。通过春季义务植树及三环路提升扩能改造项目,共完成芙蓉栽植1229株。结合“宜居水岸”及小游园、微绿地建设项目推进花重锦官点位建设。

三、亮点工作

青羊区贯彻落实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以来,真抓实干求良效,攻坚克难展新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青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增量提质工作进展,书记、区长亲自过问任务完成情况,分管领导通过召开会议和现场督办,全程跟踪督查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二)组织有力,方案详细。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建交局、各街道及各平台公司,按照《2018年青羊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单位,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增量提质目标完成。

(三)增量提质,精雕细琢。在市林园局的指导下,青羊区积极落实“中优”规划战略,既注重增量提质景观效果,提高栽种质量,又要求各实施单位将天府文化融入到实施方案中来。如少城片区花园式特色街区打造过程中,区城管局多次协调兴光华公司,要求其结合花园式特色街区的要求及标准,将文化元素融入到打造方案中。结合“小街区规制”,依托行道树增量提质及立体绿化,从二维平面到三维空间全方位打造花园式特色街区。在植物品种上,考虑植物生长习性,做到植物疏密有致、配搭合理,注重与区域配套相结合,以银杏、香樟等高大乔木为主,搭配桂花、樱花、紫薇、蓝花楹等花树,达到与周边环境相适宜的目的;方式上,通过增设绿地、丰富种植形式形成立体绿化等,在端头结点栽植罗汉松等桩头造景,搭配鲜花形成特色花境;在铺装完整、无栽植条件的广场及道路两侧,通过摆放花箱栽植鲜花,辅以墙体及屋顶绿化,实现绿满蓉城、花重锦官的天府胜景。

(四)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青羊区坚持“政府搭台、部门发动、街道组织、社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借助“春季义务植树”、“最美街道”、“最美阳台”及“园林式居住小区”等契机,充分发动、引导和鼓励驻区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企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工作,共建“宜人宜居”环境,实现“共治共享”。

四、下一步计划

园林工作报告篇(5)

突出一个大字,就是“大生态、大园林、大环境”,为此,我们要从生态建设一体化方向去考虑,要将大生态理念融入我们的规划中,要按照建设中等城市的要求,修订完善城市绿地、活水等生态系统规划。一个城市,无山不灵,无水不秀,有山有水,钟灵毓秀。对一个庐城来说,山水地理优势是最原生的优势。擞开建筑风格和人文景观不言,也是一个城镇最经得起时间淘洗的价值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县城无论是历史形成的小镇,还是规划建设的新城,都是一块风水宝地。只可惜,我们对自身所处的环境醒悟太迟,以致建成区不少原有的水面资源被人为破坏,留下了许多无法弥补的遗憾。为此,我们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我县依山傍水的地理优势,修编完善城市绿地、活水的系统规划,要用大生态的理念确定城市绿化用地、活水布局和规模。

(二)建设与品味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同时也是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

一要按照高强度投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从园林城市三大指标来看,我县的公共绿地是最缺乏的,我们要多管齐下,通过精心组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等措施保持城市公共绿地面积逐年增长。要以城市山体公园、城市道路、河道水系、住宅小区绿化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县树县花”评选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植树造绿活动,切实提高县区绿化指标。

二要按照建设现代化高品味的生态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要按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的要求,结合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区工作,绿化山体、整治河道,建设绿化、净化、美化、和谐的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形成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生活环境。要加强冶父山、东顾山等山体植被的保护和建设,推进城市的绿化建设;高度重视黄陂湖、马山尾、移湖水库等田园风光区的开发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诗画境界,并利用这条风景带把市区的水系、绿地和休闲度假区连在一起,集休闲、观光、旅游、交通和防洪为一体,使之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独一无二的生态景观。要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发挥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系统的效能,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要抓好老城区截污管网、居住小区等污水工程三级管网铺设,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要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特别是要加强对县河、中塘河、东门大河的整治,切实改善城市河网水质。要加强城市河道沿河绿化建设,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使之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要按照建设一流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步伐。没有完善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就谈不上园林城市的创建。创建园林城市,不光是栽树种草,还必须要有完善的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公交、燃气、照明系统以及其他相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严格用地管理,我们要因时顺变,正确引导城市建设投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将投资重点放在功能性、公益性、生态性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适时调整城市建设的发展重点,逐步将城市建设的重心从扩大规模、拉开框架、整治市容、美化环境向强化基础、完善功能、挖掘内涵、塑造特色上转移。

(三)管理与方式

一要抓好我县特色风貌规划研究工作,在城市设计上,选择符合我县风土人情的建筑风格和色彩基调,在城市的一些主要场所设置一些突出庐城特色的城市雕塑和小品,突出城市亮点。在绿化工程中注意兼顾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整体效果,体现我县的文化内涵。

二要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依据有关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制度。通过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对户外广告、公交站牌、路名牌、门牌等实行规范化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要进一步提高园艺水平,进行精致绿化,努力追求造型、树种、花种各异,独具特色、错落有致的城市风格。

四要加强城市入城口的整治,拆除两侧的违章建筑,清除卫生死角,并注重两侧的建筑立面改造,创造条件将空闲地改建成绿地,美化城市入城口周边环境。要结合庐城地理气候优势,精心挑选一批既有观赏性,又长势好、成活率高的经济类树种来绿化道路,充分体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城市风貌与特色。

五要充分利用现有山体、河网建设公园及沿河绿地,提高公共绿地指标。要抓好公园、广场等公园绿地建设,通过加大绿化建设来逐步解决绿地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努力实现城市绿化总量适宜、绿地分布均匀、植物种类多样、市容市貌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目标,形成完善良好的绿地生态系统。

六要全面加强道路绿地建设,对绿化空缺或绿化面积不足的道路进行补绿。要充分利用乡土树种,结合引进其他树种及花卉、草坪、灌木进行道路绿化建设,形成具有多种风貌、多种层次的道路绿化景观,确保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积极开展创建“绿化样板路”,通过努力形成“一路一树、一区一景”的街区景观特色,打造具有庐城特色的林荫道路生态系统。

园林工作报告篇(6)

二楼详细的展示南昌各个地方、景点的规划设计图,也就是整个楼的核心部分。包括公共设施规划图、近期规划建设图、绿地规划图、交通规划图、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图、各湖周边的规划图、以及各个景点的鸟瞰图。琳琅满目的图让我感到很震撼。图原来可以做的如此的真实,如此的美,如此的细心。

我们作为一名园林专业的学生,画图是必不可少的。但又有多少人能够把细节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中呢。比如很不起眼的指北针。园林需要把握细节,需要追求完美的信念,以及锲而不舍的毅力,这样才能创造出更优秀的设计之作品。

这里的效果图处理的相当的完美和真实。从好的设计作品中吸收精华,也是学设计的一个快捷的方法。比如对入口的设计手法,对转角的处理等等。

城市规划是对历史的传承、现实的体味、对未来的憧憬。眺望2020年的南昌,应该是一座人与自然和谐、人与文化和谐、人与都市和谐的名城

秋水广场

有人说观秋水一定要晚上才能看得到这里的美景,是目前全国最大的音乐喷泉群,这里晚上的喷泉、音乐、观光成为南昌的一道风景线。对于学园林的人来说,不仅仅要晚上来欣赏秋水,更要白天来这里观察学习其设计精髓。为什么这么讲呢,晚上来观看喷泉的人比较多,整个广场气氛比较热闹,很难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嗅其精髓。白天相对来说整个广场人比较少,更利于我们调查学习,也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在白天体会那种人群云集的热闹场面。今后在设计也会把握一种空间感和功能感。

广场总体平面为月牙形,依江而立,是典型的带状绿地。广场有一个主入口,两个次入口。两个次入口分别采用台阶水镇和缓坡树池的方法。主入口则重点在于体现大气。同时入口前都留有足够的人流集散地。用不同的设计方式,是整个广场在形式上比较多样,赋予变化。也达到了功能上的目的。

植物配景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在相同中寻找变化,高大的乔木与灌木相结合,构成树池。也有群植的小山丘。充分的美化了整个广场。

在铺装上,赋予变化,色彩搭配合理。通过观察、测量对铺装的材质、色彩、尺寸有了很感性的认识。设计就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断地积累素材。

临近水面一侧设有设有十二个亲临水面的入口,周边设有一排园灯。在园灯上在入口处的两个园灯比起其他的园灯要矮,同时每个入口前的铺装有十二生肖的浮雕,达到一种变化的美感,同时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从这里可以到水边。至于为何要用十二生肖的浮雕,我猜设计者是想展示一种文化理念,十二生肖可以代表人生,代表时间,代表秋水广场的历史。

同时与江南名楼腾王阁隔江相望,“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的诗句,这样地理环境,更加的升华了秋水广场历史文化意义。

在广场附近还设着了很多服务性设施,包括摄影、饭店、游乐、厕所等等,大大方便了游客。

广场还设计了大量的点景,可游人观赏。

赣文化长廊

园林工作报告篇(7)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市园林局系统的工会工作;认真布置市园林局工会下属四个基层工会,全面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市园林局系统的工会工作,全面开创园林局系统工会,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工作的新局面。

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市总工会主席、组宣部部长;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同志,市建设局工会副主席同志。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专程来参加我们今天的会议,是对我们的最大关心,是对局工会工作的最大支持。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尊敬的领导们表示敬意,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的会议有以下几项议程:由市总工会宣读关于园林局工会主席的批复。由园林局局长作了工作报告;由我就如何组建工会所作简要发言;由大家对具体事项进行合理讨论;最后请市总工会、市建设局的领导作指导。

下面,请市园林局副局长、工会主席同志作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刚才,主席作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有观念、有深度、有创意,听了很受启发。解读这个报告,我感到有四大特点:

1、对今年以来工作的总结较为全面,总结的成绩全面客观,鼓舞人心,具有我们园林绿化的显明特色,有一点新意;对问题的排找也是全面求实、切中要害,便于今后整改提高;对今后工作的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起点较高,要求较高,重点突出,对今后工作,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线。报告中所讲的“四个围绕”指导思想,以及以此而展开的各项工作,都充分体现了工会组织的性定特点,都突出了为广大职工寻利益、为广大职工办实事、为广大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这一主要思想,这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个报告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想。

园林工作报告篇(8)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通过加大投入、加快配套、加强管理,努力形成景观保护得力、绿化建设达标、园林建设独特、生态环境优美、市政设施配套的城市建设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确保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申报准备工作

1、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工作动员大会。责任单位:市“四城”创建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2月20日前。

2、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导报告会,邀请省建设厅园林专家及标杆城市专家来我市指导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2月28日前。

3、完成创建宣传及申报画册制作,送市领导和有关专家审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完成城区绿化三大指标第一次卫星遥感;绘制建成区绿化现状图;完成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说明材料;完成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材料。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3月5日前。

4、完成《*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报有关部门审定、实施;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实施情况、建立城市绿线制度和实施情况等报告。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5、完成《*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

6、完成创建专题汇报片制作,送市领导和有关专家审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广电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7、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湖北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汇报我市创建工作情况,争取省建设厅支持,推荐我市为湖北省2009年度国家园林城市考评验收城市。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8、将创建专题汇报片送湖北省建设厅、国家建设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审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责任单位:市创

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9、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完成创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汇编成册工作;完成创建申报综合材料编撰工作;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4月20日前。

10、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建设部递交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申请报告及创建申报资料;配合省建设厅做好创建资格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5月20日前。

(二)迎检及接待工作

1、制订国家园林城市迎检接待工作方案;做好迎检线路、受检点和备检点的安排、组织、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8月前。

2、组织召开全市迎检动员大会。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9年8月前。

3、做好国家建设部考评组的考评验收和接待工作。责任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考评验收期间。

(三)资料报送工作

1、全市古树名木统计资料及文字图片档案、各类防护林地、风景林地统计资料、生产绿地建设情况报告、花卉苗木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情况报告及统计资料、《梁子湖湿地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2、沿江、沿港防护林地统计资料。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3、公路绿化隔离带统计资料。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4、20*年地表水、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5、全市燃气行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城区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报告、20*年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月报(1-12月份)及水质达标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6、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绿地指标规划审批工作情况报告、《*市主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7、20*年城区综合整治报告、公厕统计资料(补充)。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8、城区山体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9、城市照明装置、亮灯率统计资料及城市照明工程建设情况报告。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10、鄂钢厂区防护绿地建设情况报告及统计资料。责任单

位: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四)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

1、起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西山风景区管理办法》、《洋澜湖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起草《*市燃气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建委

3、起草《*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起草《*市湖泊保护办法》及《实施细则》、《*市水土保持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起草《*市山体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起草《*市湿地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起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以上各项规范性文件草案各责任单位必须于2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五)成立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工作机构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园林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30日前

(六)城区绿化重点项目建设

完成三国吴都旅游风光带(二期)、观音阁公园、洋澜湖生态公园(一期)、西山综合性公园改造、火车站广场绿化、体育场绿地改造等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完成吴都大道人行道绿地绿化、迎宾大道(凤凰路南段延伸)、文苑路、武昌大道东段延伸及转盘、沿江大道北门段绿化改造、洋澜路南段延伸段、寿昌大道等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以及雷山植物园规划和项目启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七)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

完成市“创园”办下达的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任务,全市园林单位(小区)达6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市房产局、各单位庭园(居住区)所属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5月底前。

(八)环境绿化、生态防护林及绿化隔离带建设

1、完成葛山森林公园规划及核心区域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西山街办、市旅游局、鄂城区,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2、完成洲尾江滩防护林、长港绿化带建设。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3、完成*大道绿化隔离带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鄂城区、西山街办,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4、完善鄂钢厂区防护绿地。责任单位: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5、完善*球团厂厂区防护绿地。责任单位:*球团厂,完成时间:2009年5月10日前。

6、完成建成区荒山林地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九)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实施洋澜湖清淤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2、实施洋澜湖综合治理工程、城区32条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3、加强环境监测整治,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30日前。

4、实施长港新港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30日前。

5、编制《户外广告布点规划》、《户外广告牌设置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3月10日前。

6、完成户外广告清理规范工程,组织开展拆违控违及城市主干道、沿街违停、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7、完成城区洗车点清理规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9年5月30日前。

8、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取缔市区主干道、沿街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长期。

9、加强城市主干道、沿街道路清扫和渣土管理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完成时间:长期。

(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百洪垃圾处理场达标建设、城区新建65座公共厕所及6座地埋式垃圾压缩站。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卫局,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2、完成樊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十一)城市亮化工程

1、完成续建、新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2、完成城区沿街主体建筑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供电公司,完成时间:2009年8月30日前。

(十二)宣传发动

责任单位:市“四城”创建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新闻媒体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胡运星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丛林、市建委主任余学谦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文体局、环保局、林业局、工商局、广电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环卫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鄂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市建委副主任、市园林局局长杜昌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分工合作,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迅速落实协调督办的事项,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评验收。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各负其责,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通力协作。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标达标情况及迎检必达攻坚项目一览表》和本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将目标任务和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财政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好创建专项资金,财政、城司等部门要及时拨付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创建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确保创建专项资金和建设资金不被挪用、滥用。

园林工作报告篇(9)

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程,通过工程技术融合园林景观和工程构筑物表现园林艺术,旨在满足广大市民回归自然的生活追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休憩娱乐活动场所。园林绿化工程档案以图文声像等形式,真实记录并反映园林绿化工程过程,反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各主体施工状态和权责。笔者结合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形成环节,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顺利开展,做好园林绿化工程见证。

一、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收集工程前期基础资料、技术文件,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批复,做好建设单位报告、招投标文件标书、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和设计方案、相关合同协议、协调会议纪要、备忘录、领导视察活动等资料归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包括园林小品、广场、建筑物、水电设施等子项目,也包括挖沟埋管、平整场地、开槽铺路等施工项目,技术性强、内容复杂、专业多,有非常庞大的档案资料。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编制施工方案,构建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施工单位对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内部审批,并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审查批复。施工单位结合监理(建设)单位的批复意见和工程技术文件,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形成技术交底记录,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报验。

二、施工物资材料档案管理

施工物资材料供应单位按照供货合同,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相关供货质量证明文件,如施工苗木、物资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进口商品商检证明,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本地苗圃提供出圃证明,外埠苗木出具进京检疫证。施工单位应按照供货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场,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样复试,开箱检查,外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施工单位在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报验时,应及时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苗木进场检验记录》、《客土进场检验记录》、《非圃地苗木质量证明》、《种子进场检验记录》、《物资进场复试报告》等进场报验表,经由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投入园林绿化工程使用。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结合施工规范、图纸、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具体施工,并由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序、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控制,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形成《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各种施工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继而由监理(建设)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形成《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然后良性循环开始下一次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分部档案管理,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分项名录划分,包括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园林铺地、园林给排水、园林用地,在分项名录中划分不同分部工程,在子分项/分部工程中,给具体的物资材料进行编号,按照先后顺序填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单,在分项/分部工程中,对施工技术、物资、质量、管理的资料进行记录,对资料进行编号,建立资料科学规范管理体系,实现资料组卷、查询、整理归档。

四、单位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同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施工在完成后申请验收通过,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继而由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在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牵头下,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给建设单位,形成《竣工移交证书》,园林绿化工程进入合同养护期,对工程进行养护保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档案包括基建文件、施工资料、监理及施工监理资料、竣工资料、资料组卷,涉及到景观建筑小品、园林市政道路广场、绿化种植、园林照明、部门仿古建筑装饰、园林水系等专业,按照《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编制、归档、整理,顺利验收工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发展。

参考文献:

园林工作报告篇(10)

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 法定代表人:司徒新,局长。

1992年3月28日,新光花园酒家与流花湖公园签订了租赁数红阁饭店的合同。合同规定流花湖公园将公园内数红阁饭店租赁给新光花园酒家使用,并提供数红阁饭店门前的停车场和公园两个大门口给新光花园酒家与公园共同使用,租赁期限为15年。同日,双方又签订了《中外 合作经营新光花园酒家补充合同》,决定增加投资金额,改建流花湖公园数红阁饭店为新光花园酒家分店、1992年4月新光花园酒家向广州市规划局申请改建数红阁饭店。广州市规划局于同年5月15日以城规复字(92)第064号批复新光花园酒家:“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 改建数红阁饭店”。同年5月底,新光花园酒家向广州市规划局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广州市规划局审查后认为数红阁饭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遂根据广州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于同年6月11日以城规发字(1992)第556号复文给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指出应 由该局办理报建申请。同年7月21日广州市规划局依照市园林局的报建申请,向该局核发了(92)穗城规建字第077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将数红阁饭店改建为一幢三层的酒家,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在改建数红阁饭店施工过程中,城监部门发现新光花园酒家不按图纸 施工,并在没有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数红阁饭店的东西两侧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在东南侧加建一幢三层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669.6平方米,在西南侧加建一幢二层的酒楼雅座,建筑面积为1024,8平方米,合计扩大建筑面积为1694.4平方米。对此,城监部门先 后于同年7月4日、7月22日、8月8日三次到现场制止并书面通知新光花园酒家停工。新光花园酒家于8月12日书面报告城监部门,承认其扩建工程违章,表示要补办报建手续。但在补办手续并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仍继续施工至竣工。同时,亦未经广州市规划局批准,擅自将原数红 阁饭店前的停车场扩建300平方米,铺了水泥,并将数红阁饭店的砖砌围墙拆除改建为铁围栏。此外,新光花园酒家将东广场机动车出入口处的人行道改建为斜坡,在东广场设立了两个柱形广告,在门口设置了酒家路牌,也未经其他主管部门批准。

1992年10月24日,广州市规划局认定广州市园林局在改建原数红阁饭店过程中,不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占用公共绿地、违法建设1694.4平方米。广州市规划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92)穗清发字第374号文对广州市园林局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其内容是:(1)限其两个月内自行拆除两幢违章建筑物;(2)对违章建筑的设计、施工单位按违章建筑面积算,各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各处100元 罚款;(3)不得在公园内和门口设置酒家的招牌和广告,已设的应在两星期内拆除;(4)封闭公园东门机动车出入口;(5)外来车辆不得入园,擅设的停车场限两星期铲除。广州市园林局不服市规划局的处理规定,于1992年11月6日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广州新光花园 酒家亦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广州市园林局及新光花园酒家复议申请后,于1993年4月14日作出穗府复决字(1992)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

(一)变更广州市规划局(92)穗清发字第374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 定书》第(1)条决定为:没收西南侧二层雅座建筑面积1024.8平方米,作旅游设施使用,不得作饮食业使用;没收东南侧三层附属用房违法建筑面669.6平方米,由市房管局按该地段1992年7月1日后的商品房价格返卖给建设单位使用。

(二)责令广州市园林局和新光花 园酒家在复议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停止使用酒家门前三百平方米停车场,自行拆除在酒家四周擅自设置的铁围栏恢复公园绿地。

(三)维持广州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4)条规定封闭东广场流花路段的机动车出入口,门口增设步级。除公园管理车辆外,一切车辆不得进入公园内,以保 持公园幽静。

(四)维持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3)条决定,不得在公园门口悬挂和张贴酒家招牌及广告。

(五)变更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第(2)条为: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三方责任人各处以五百元罚款,并不得报销。

新光花园酒家不服该处理决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光花园酒家起诉称:1992年3月28日,原告与流花湖公园正式签订了投资改造数红阁饭店的租赁合同,并经广州市园林局鉴证生效。合同规定流花湖公园将公园内数红阁饭店围墙以内6093平方米(其中餐厅建筑面积2576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3517平方米租赁给原告 经营使用并提供数红阁饭店门口现使用的停车场和公园两个大门口给原告与公园共同使用,规定原告须投资修建原停车场和门楼,租赁期限为15年。该合同经广州市外经贸委确认生效后,原告立即着手进行政建工程。1992年5月,原告向广州市规划局申请将流花湖公园内数红阁饭店 改建为新光花园酒家分店。5月15日,市规划局以城规复字(92)064号文批复,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同意改建。市计委也以穗计基(1992)131号文正式将该项目列入1992年直接吸收外资建设投资计划。原告以市园林局名义按计划第一次报建主楼工程建筑面积4 770平方米,市规划局于1992年7月21日,发出(92)穗城规建字第077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楼两侧原数红阁饭店东边水面酒舫及西边临时建筑,根据市园林局专家意见,如不改建将影响美观。原告接受专家意见并向市园林局申请将危房改建成湖边廊榭获得了批 准。原告也正是按照市园林局批准意见进行施工的。同年8月中旬,越秀区城监中队前来检查,认为要报市规划局批准方有效,这时土建工程已基本竣工。原告接受城监中队意见,于1992年8月20日,以市园林局名义向市规划局报告并补办主楼东西两翼共1694.4平方米建筑面 积的报建手续,但不知何故一直没有批出。10月8日,新光花园酒家分店试业。10月24日,市规划局向市园林局发出(92)穗清发字第374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限期两个月自行拆除未获批准的1694.4平方米建筑面积等五项处理决定。原告认为该决定书对 市园林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在法律上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经复议后作出部分变更部分维持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对此,原告不服,请求法院,(1)依法撤销被告市 人民政府穗府复决字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2)判决被告市人民政府责成市规划局依法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答辩称:原告利用规划部门批准其改建流花湖公园内数红阁饭店之机,不按批准图纸施工,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进行违法建设,并且在基建过程中,对城监部门的停工通知置若罔闻,在原数红阁饭店东南侧加建成一幢三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69.6平方米,在 西南侧加建成一幢两层的酒楼雅座,建筑面积1024.8平方米,两幢违法建设楼房共计建筑面积1694.4平方米。这一基本违法事实,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在给广州市规划局的两份检查中也予承认。原告在给广州市规划局的检讨书中也承认“违反了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原告在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铲除公园草坪300平方米,铺上水泥地面,作为酒家专用停车场。第三人在检查中也承认“存在的问题是饭店外原有部份草坪被扩充为停车场,这是不对的”。原告在改建数红阁饭店过程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侵占公用绿地和湖面,扩大建设规模 ,改变公园用地性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正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持。 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认为:市园林局不是违法建设单位,整个报建及改建工程均由原告负责,第三人只是协助办理而已,报建表上的印章也是在尊重规划局意见基础上加盖的。原数红阁饭店庭园外一直设有供进餐游客和单位使用的停车场,现在的停车场只不过是在原基础上扩大,并非 擅自设置,更没有铲除公园草坪;原告所使用的机动车出入口和通往数红阁饭店的车道是原来存在的,并非新开设;在新光花园酒家分店门前设围栏、在公园门口设步级以及东广场的设置均属市园林局职权范围;原告是与流花湖公园合作经营酒家,在公园门口适当设置招牌和示意牌是合理 的。

「审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新光花园酒家改建流花湖公园数红阁饭店为新光花园酒家分店时,未经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占用公园绿地和湖面,在主楼东南侧建一幢三层的酒家附属用房,西南侧建一幢两层的酒家雅座,建筑面积共1694.4平方 米,又占用公园绿地扩建300平方米停车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当城监部门发现,先后三次到施工现场制止并书面责令停工后,原告仍继续抢建施工,并装修营业,其违法建设行为实属严重,依法应严肃处理。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中复议决定第(一) 、(二)、(五)项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原告要求被告责成广州市规划局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诉讼请求无理,本院不予采纳。原告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流花湖公园东门机动车出入口人行道原状,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许,在流花湖公园内和东广场设置酒家广 告和招牌,其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六十六条和《广告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分别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公园内是否准许行驶机动车辆,参照《广州市公园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应由公 园管理部门决定。被告复议决定中第(三)、(四)项维持了市规划局处理决定的(4)、(3)两项,是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撤销。对原告的违法行为,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重新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2目、第4目的规定,于1 993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 一、维持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复决字(1992)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一)、(二)、(五)项; 二、撤销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复决字(1992)第20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三)、(四)项,由有关部门依法重新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616元由原告新光花园酒家承担人民币100416元,被告广州市人民政府承担人民币200元。

一审宣判后,新光花园酒家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理由是:(一)园林局有权审批公园建筑。分店两翼工程已经园林局同意建为湖边廊榭。8月中旬在城监中队检查认为主楼两翼附属建筑也需报市规划局批准时,工程已竣工。后于8月20日以园林局名义补办手续 ,《许可证》已批准,只是被某领导卡住不发出罢了,因而不违法。(二)上诉人没有擅自铲去草坪扩建停车场,只是将原饭店的垃圾池、废物堆放地清理后铺上了水泥。(三)建铁围栏是经市园林局批准的,是合法的,市规划局无权管。因此,原审判决第一项是不公平的。(四)被上诉 人在一审期间擅自调查取证,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五)一审判决对诉讼费的分担不合理。因此,请求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责令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不得扣发已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被上诉人广州市人民政府答辩认为:原审判决是正确合法的,请求本院判决维持。 原审第三人广州市园林局表示不参与上诉,并表示尚没有更多的补充说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新光花园酒家改建流花湖公园数红阁饭店时,为了扩大经营,未经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在主楼东南侧建起一幢三层的酒家附属用房,在主楼的西南侧建起一幢两层的酒家雅座,以及改建砖围墙为铁围栏,扩建停车场等附属建筑物,其行为 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原审法院判决维持广州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中的没收两幢违章建筑楼房和拆除擅自改建设置的铁围栏、停止使用扩大的300平方米停车场等是正确的。上诉人改变流花湖公园东门机动车出入口人行道原状和设置酒家广告招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公安、工商部门处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的第(三)、(四)项维持市规划局的越权处理不当,原审法院判决撤销也是正确的。对于诉讼费用,原审法院根据本案涉及的行政处理事项、诉讼标的责任的大小收取诉讼费并 无不妥。上诉人上诉无理,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院于1994年2月6日作出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诉讼参加人的范围

1.新光酒家的原告地位。从形式看,广州市规划局所作的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广州市园林局,要求广州市政府复议的申请人也是市园林局,但事实上,由于新光酒家是本案所有违章建设的实际投资者和使用者。所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新光酒家在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合 法权益时,有权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

上一篇: 通信调研报告 下一篇: 商业计划书方案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