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施工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13 22:27:05

复垦施工总结

复垦施工总结篇(1)

区政府成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国土分局、区国土资源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国土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业、财政、审计、监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组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区国土分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储备中心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及复垦项目区所在镇按照以下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复垦工作顺利实施。

具体负责项目入库报批、监督承担单位实施项目、组织项目的验收、复垦指标和收益的管理并对复垦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区国土分局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及拨付,区国土储备中心是全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承担单位。开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专户,确保复垦经费专款专用;负责审核复垦对象、勘测设计、编制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入库备案与项目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和竣工资料报送工作。

协助项目验收,区农业部门负责复垦项目复垦质量管理。指导项目后期管护及利用。

区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及指标收益等监管工作。

区审计部门负责复垦资金及复垦指标收益使用的审计监督等工作。

区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复垦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及收益使用等工作。

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宣传发动、清理登记、与农户签订复垦协议、协助申报项目入库备案、落实“镇政府监督员”农民代表监理”制度,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在承担单位指导下具体负责复垦项目的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的管护利用等工作。

区目标办、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情况纳入相关区级部门及镇街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和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政策规定。

对依法取得的利用效率不高或废(放)弃的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及特殊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开垦为耕地或可转换为耕地的园地及其它农用地的行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范围内和农村建设用地区域选址实施复垦项目。

一)项目选址申报条件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选址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并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2.复垦项目的地块必须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确认的建设用地地类。权属清楚合法,无纠纷且证书齐备。

复垦片块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3.单个复垦项目实施片块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且具备后期管护利用条件,适宜农业耕作。

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村社或同一镇范围内。4.实施区域相对集中。

实施期限与项目实施方案同步,5.复垦片块能确保实施。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二)项目实施程序

应当书面征求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是否愿意自行复垦的意见。农户放弃自行复垦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名;区国土储备中心应当将此书面意见装入档案备案。农户愿意参与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复垦项目中工程施工的工程施工费应首先支付给参与复垦的农户。对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区国土储备中心在规划实施复垦项目时。应首先书面征求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是否愿意参与该复垦工程建设的意见。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严格按以下程序实施:

1.各镇人民政府在城市(镇)规划区以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进行宣传发动。

经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区国土储备中心审查。2.农村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提出复垦申请。

核实项目范围、权属、地类、面积、土地权利人意愿和周边土地利用情况。3.区国土储备中心会同区国土分局组织项目踏勘。

张榜公示后与农户签订复垦协议。4.区国土储备中心组织各项目镇政府开展复垦片块土地丈量。

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专家组评审,5.区国土储备中心委托中介机构组织采集现状、实施测绘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报区国土分局审查。6.区国土储备中心将修改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附图、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房地产权利人申请书、复垦片块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地产权属证明材料、项目所在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镇村建设规划图、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和土地统计台账、项目实地现状照片(按单个区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各1张)项目承担单位申报书、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等资料按项目分类整理成册。

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年度复垦项目入库备案,7.区国土分局出具项目审查意见。并办理项目入库手续。

委托项目镇人民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专业队伍,8.区国土储备中心按照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工程施工或委托宅基地使用权人按照技术规范自行复垦,完成项目自查验收。

并报市国土房管局验收确认。9.区国土分局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各项目镇人民政府将验收确认的耕地交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安排耕种并做好后期管护和利用工作。

三)项目工程监管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1.项目区农民群众有意愿承担复垦项目工程施工且有实施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或委托镇政府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实施。除此之外的复垦项目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公开招投标。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质量、数量、进度和安全总负责,镇政府、村和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委托协议和复垦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2.区国土分局应做好复垦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3.完善项目监理制度。按规定选择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同时,实行“镇政府监督员”农民代表监理”制度,由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推荐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代表,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的监督。要明确农民代表监理的权利和责任:一是加强项目区农民群众与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工程监管问责制,农民代表监理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代表农民群众利益,并对工程质和量负监管责任;三是通过参与项目工程监管,承担工程质量、数量、进度和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四是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应从业主管理费中列支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予农民代表监理误工补助。

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工程内容、数量、布局和投资。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上报市国土房管局申报变更。凡擅自对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进行变更或变更程序不合规的区国土分局将不受理其验收确认申请。4.要严格按照项目入库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设。

三、确保群众利益,加强经费管理。

一)复垦项目工程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

按1.5万元/亩核算。工程施工费按1.2万元/亩进行核算(根据复垦项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支付)前期工作经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按0.3万元/亩核算。以上费用以市国土房管局最终验收确认面积予以结算,1.复垦项目工程成本。复垦项目工程成本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经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包干使用。

其中各项目镇管理成本为5000元/亩,2.复垦项目管理成本。区级管理成本按1万元/亩核算。区国土储备中心管理成本为4000元/亩,区国土分局管理成本为1000元/亩,以上费用以市国土房管局最终验收确认面积予以结算,包干使用。包干使用。3.复垦项目融资成本。复垦项目融资成本按1.1万元/亩结算。

二)复垦项目补偿费用

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兑现补助。未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一户多宅”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无条件退出并自行复垦,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自愿退出“一户一宅”或通过继承、赠予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偿流转等合法途径取得的一户多宅”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或自愿申请区国土储备中心代为组织复垦。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补偿费用:

按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给退地复垦权利人进行预付价款,1.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上市交易后按实测面积结算价款,费用按市返还的地票交易价款扣除复垦成本后按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5:15比例分配,即农户为12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2.1万元/亩,并按渝国土房管发〔2011〕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拨至有关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剩余价款全部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直拨至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及经公示确认无具体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成本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不低于2.1万元/亩并直拨至有关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复垦乡镇企业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成本和给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得价款后(该价款由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协商处置)剩余价款全部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主要引导用于以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新农村建设。

三)切实规范复垦资金管理使用

专项用于复垦项目。1.复垦资金来源及管理。全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由区国土储备中心筹集并设立专户管理。

2.复垦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复垦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复垦项目工程成本、管理成本、复垦补偿费及融资成本等。

将剩余价款直接拨付到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账户。以上各项补助支出应先由区国土储备中心负责造册汇总,3.复垦补偿费及复垦工程费用拨付。复垦项目经市国土房管局入库备案且房屋已拆除后按每亩6万元复垦补偿费预付直拨到原宅基地(其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账户;复垦项目经验收确认并上市交易后按实测面积结算价款。项目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支付。复垦工程费用按照合同,经监理单位审定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后,按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严格项目管理,分类规范操作。

区国土储备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在签订协议、入库备案时均应标注复垦形成指标用于地票交易。测绘、签订协议、项目初验等环节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姓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复垦项目区为地票类时。记载每个权利人对应减少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对应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及对应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号、明确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测面积结算地票价款等信息。并应在村务公开栏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相对集中的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并留存影像备查,确保每一权利人均知悉,有关结果要与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权利人签字确认。地票来源于农户建新拆旧节余面积的应核定每户新房占用及分摊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的耕地占用面积,并在复垦项目验收发证时以原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占用的耕地面积,以扣减后的面积作为地票和价款结算的依据。

区国土储备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在签订协议、入库备案时均应标注复垦形成指标的去向和用途。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必须按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复垦项目区为增减挂钩类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立项实施。挂钩指标使用的价格不应低于市地票交易返还的平均价款。

复垦施工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 D651.1 文献标识码: A

一 项目区概况

(一)自然条件

泽州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史称“河东屏翰、冀南雄镇”,东与陵川县相连,西与阳城、沁水县接壤,北与高平市毗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博爱、沁阳等县(市)交界,总面积2024.40平方公里。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

(二)社会经济条件

泽州县辖17个乡(镇),632个村民委员会。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217.6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812元,按2012年平均汇率计算达到7099美元。

(三)拆旧区状况

1、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

拆旧区位于大东沟镇司家山行政村,全村土地总面积446.6066公顷。拆旧区总面积为13.1009公顷,全部为村庄用地。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村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明晰,界线分明,无纠纷,无争议。

2、拆旧区经济情况

司家山村为农业村庄,农业收入是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32.9951公顷,近三年主要粮食播种面积及收入情况见表1。

表1 司家山村近三年经济情况统计表

二 拆旧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一)土地复垦为耕地可行性分析

拆旧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庄用地面积大于村镇规划建设标准,更达不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同时,拆旧区改造难度低,通过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可以复垦为较好的耕地。

(二)资金筹措可行性分析

项目拆旧区的资金来源:

1.由企业出资对拆迁区村民进行补偿,并垫资修建村民安置房。

2.村民出资以成本价购买安置房。村民在获得相应拆迁补偿后,需根据自身情况出资购买安置房。

(三)村民搬迁意愿可行性分析

项目拆旧区为典型的农业村庄,村民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村民同意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三 拆旧区土地复垦整理

(一)复垦整理目标

拆旧区范围均是需要拆迁的村庄,除部分田间道路、沟渠、田坎占地外,其余均可复垦为农用地,复垦后的耕地将进行农业基础设施配套,使其成为优良耕地。

(二)土地复垦布局

根据区内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工程技术措施,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见表2

表2 拆旧区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单位:公顷

(三)土地复垦工程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中主要涉及:拆除建筑垃圾、土地平整、表土覆盖、土地翻耕。

2、农田水利工程

项目区排水沟采用明沟自流排水,只设一级排水沟。因各片区所处相对位置较高,地下水埋藏较深,排水设计只考虑排涝,不考虑排渍。各地块中多余地表水通过田块内部平整后可以自流入排水沟。

项目的涵管主要是排水沟过路涵管,铺设于排水沟与田间道路交汇处,置于田间道路面之下50cm,满足人畜力通行要求。

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分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项目区保留原主干道路15条,新修混凝土路面田间道3条,素土生产路14条,停车场面积2921m2。

4、土壤改良工程

其他工程主要是土壤改良工程,为尽快发挥复垦新增耕地的效益,需对新增耕地进行生土熟化,采用施精制有机肥的方法,每亩施用100kg,项目区共需施用14.44吨。

(四)土地复垦整理费用估算

1、复垦投资

根据《大东沟镇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的预算结果,拆旧区土地复垦费用约为271.22万元,亩均投资13801元,具体构成见表3。

表3 拆旧区复垦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预算金额 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一、工程施工费用 2363627.68 87.15

二、其他费用 295354.19 10.89

1、前期工作费 136854.04 5.05

2、工程监理费 35454.42 1.31

3、竣工验收费 70908.83 2.61

4、业主管理费 52136.90 1.92

三、不可预见费 53179.64 1.96

总计 2712161.51 100.00

2、拆旧区后期维护费

拆旧区压覆煤炭开采后,将会造成土地破坏需要及时进行复垦,主要工程措施包括裂缝充填、土地平整、表土剥离回填、道路维修等。为方便村民种地时临时避雨和存放农具,待拆旧区沉降稳定后拟修建少量简易房。

3、复垦收益

项目复垦整理后新增耕地9.6259公顷,全部用于种植小麦、玉米,按50%的种植比例。合计一年耕地年纯收入10.77万元

四 拆旧区土地复垦保障措施

(一)制度措施

建立土地复垦两级验收制度,确保复垦耕地的质量。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及时核减相关指标,保证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耕地面积有增加。

(二)资金筹措保障

项目土地复垦整理过程中,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技术措施保障

应用“3S”技术、数据库、网络技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动态监测数据库随时掌握实施项目的建设状况,提高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适应后期土地管理的要求。

五、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对旧宅基地的复垦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缓解人地矛盾,确保粮食安全;通过农村新居的建设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生态效益

通过合理的村庄规划,有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率,有利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有利于村容村貌等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对拆旧区的复垦,完善田、水、路、林的配套,有利于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水土结构,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经济效益

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改造后将形成优良耕地,增加农业收入;对村民进行集中安置后,将大大节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便于农民参与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和技术改进上,有利于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拆旧区的复垦,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采用工程、技术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可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使建设用地总量有所减少,布局更合理。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7.

【2】同济大学等.城市规划原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3】王万茂.中国乡镇规划概论.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

【4】国家土里管理局土地利用规划司.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

复垦施工总结篇(3)

建设用地复垦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运用工程技术,将农村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工矿企业用地等)复垦成为耕地或可调整为耕地的其它农用地的行为。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是保障当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积极顺应宏观调控,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土地资源制约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

2.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存在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到位,复垦效益不明显

目前,由于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的使用不受年度用地计划总盘子控制,这大大调动了各地对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积极性。但有相当一部分的区(县)领导,把建设用地复垦简单理解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不切实际地下达复垦任务,造成复垦地块遍地开花,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复垦后耕地质量和垦后耕地的有效利用。据了解,目前除沿海平原地区复垦成的耕地大部分与周边耕地衔接较好,能得到有效充分利用外,其它山区、半山区等复垦成的耕地有相当一部分很难得到有效利用。

2.2缺乏法律依据,政策处理难度大

由于村民对农村宅基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因此只能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后,才可以开展复垦整理工作。但由于部分群众思想观念难以转变,认为房子虽破旧,但是祖上留下的财产,不愿意放弃;也有部分群众由于对复垦工作不理解,认为是政府在赚钱,趁机漫天要价等等,加上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良好环境还没有很好形成。另外,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安置补偿和集体用地置换等办法没有出台,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导致一定量的废弃建设用地不能得到有效复垦。

2.3经济实力不平衡,影响工作开展

就当前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而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户的经济实力也是能否顺利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重要因素。据调查,重庆地处我国中西部,农村群众收入偏低,个别偏远山区没有经济实力盖新房,将就住着旧房子,加上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复垦周期长,效益得不到及时体现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周期较长,既要通过前期规划测绘及审查、备案登记、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进场施工、竣工验收等等一系列工作,这样一个周期一般情况要12-24个月才能实施,甚至更长,成效的体现就显得较慢。因此,周期长与见效慢的矛盾,导致了农民看不到真正的实惠,极大的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

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解决对策

3.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建设用地复垦是当前顺应宏观调控下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土地资源制约,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中央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各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区(县)要把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列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各乡镇加强对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领导,实行年终奖惩制度。

3.2做好宣传,转变观念

在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建设用地复垦不仅能增加新的耕地,还能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逐步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对建设用地复垦的重要性形成共识,做到上下一致,使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3.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前几年的建设用地复垦结果和垦后利用的情况看,不同区域差距较大,为使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应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3.4规范管理,确保质量

做好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要认真把握好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其中规范管理是前提。为使该项工作合法、有序、正常开展,确保复垦后耕地质量,务必把好立项、实施、验收关。

规划:进一步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建议由区(县)政府根据资源状况编制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规划,作为今后建设用地复垦的依据。

立项:区(县)国土部门接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方案可行的给予上报立项。复垦范围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明确复垦区块不再用于非农建设用地,凡在规划确定的建设区范围内一律不得立项。

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应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镇政府要组织发动本镇的村、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复垦,有条件的可引进乡镇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复垦。同时还要加强对复垦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防止复垦单位在复垦的耕地的数量、质量上弄虚作假。在2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对复垦主体实施完毕后支付受益人相应补助资金。

复垦施工总结篇(4)

南泉镇属亚热带温热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8℃,年平均降雨量944毫米,年日照在1240小时以上,无霜期280天,适宜农作物生长和家禽养殖。

地处川西平原西北部,由原南泉镇和四平镇于2006年4月17日合并而成。全镇幅员面积37.56平方公里,总人口29943人,距什邡6公里,德阳32公里,距成都60公里,什南、什四、永马等市级水泥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境内均属都江堰自流灌区,人民渠干渠横贯全镇,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全镇GDP达到29186万元,财力(包括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非预算收入)达到3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70元[2]。

当地发展“生产为民”增收,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实用技术为手段,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走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业、精品农业、生态观光农业发展之路,把自然条件和区域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3]。

二、南泉镇农村废旧宅基地复垦的基本情况

对南泉镇已放弃宅基地、农房重建(包含异址重建和原址重建)和旧宅居住情况的调查结果列于表1,全镇13466户,其中享受补助放弃宅基地183户,占全镇总户数的1.4%;灾后重建农房共6034户,占全镇总户数的44.8%。灾后重建农房中异址重建4117户,原址重建1917户[4]。其中异址重建按0.03公顷每户计算,需要占用大耕地面积123.51公顷,耕地压力增大。

数据来源:四川省什邡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

南泉镇灾后耕地占补面积调查情况列于表2,全镇可还耕面积(包括异址重建可归还耕地、放弃宅基地还耕面积和闲置地可复垦面积)共计可复垦面积195.87公顷,其中异址重建可还耕面积164.68公顷,放弃宅基地可还耕7.32公顷,闲置土地可还耕23.87公顷,异址建房新占用耕地面积为123.51公顷,通过复垦扣除重建房新占耕地,全镇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72.36公顷[4]。

三、南泉镇宅基地复垦中遇到的问题

1.宅基地复垦补偿问题

在与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协调存在科学合理的分配问题、经费筹集渠道问题;资金补偿方面,有的群众对补偿政策不理解,觉得补偿金额低不愿意合作的问题,需要领导进行协调。

2.社会问题

2.1部分村民不坚持重建“一户一宅”的原则,原旧宅以父母或儿子居住为由不拆旧房,形成一户多宅现象,或以保留生产用房为由不予拆除。

2.2部分复垦质量不高,只有10%的土地可以水旱两作。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院落地面泥土少、沙石多,还耕的表土太薄,耕种困难;二是整理的建渣因转运成本太高,村民就地掩埋。

2.3部分小村院落道路狭窄,大型机械无法入场;村民又不主动拆除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影响了施工进度,增加了成本;同时要完全达到“水旱两作标准,部分土地复垦的成本费用较高,群众反映是否可以增加复垦补偿。

2.4部分村民不配合验收工作,以还耕土地没有达到要求为由,反要施工队予以补偿;少数村民要求把3000元每亩的还耕费用直接给他们自行还耕,不配合施工队的作业。

2.5村镇建设规划方面控制不力,导致农村宅基地普遍布局散乱,难以形成完整村镇形态结构。基础设施的建设滞后,建筑规划控制不严,导致农村居住环境较差,视觉效果低下。管理上存在的缺陷,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超占、闲置和违建现象仍时有发生。

综上可知,南泉镇这样的社会问题导致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人均耕地减少,耕地质量下降,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难度增大,依法解决灾区群众当前急迫问题与保持区域长远可持续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矛盾和情况[5]。

3.在宅基地复垦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3.1“一户一宅”与推动宅基地复垦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6]。

3.2置换房屋与推动宅基地复垦的关系

南泉镇通过宅基地复垦来置换耕地,从而取得居民点建设用地集中配置,由于农户取得宅基地的成本相对降低,有利于快速推进集居区建设。

3.3新居建设与推动宅基地复垦的关系

新居建设分为异地重建和原址重建,其中异址重建会占用一定面积新的耕地,为保证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就需将原来的废旧宅基地进行复垦重新开发为耕地,落实好“一户一宅”政策,新居建设的面积要与宅基地复垦的面积一致[7]。

四、解决南泉镇宅基地复垦问题的措施实施

1.复垦中社会问题的解决措施

1.1各村民委员会成立复垦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统一思想,宣传宅基地复垦的内容、方法、要求、要求、意义,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复垦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2]。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减少复垦资金和成本。旧宅基地复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做到依法还耕。

1.2有效利用新增土地,以弥补农村灾后重建资金的不足,同时保证复垦土地质量。完善村镇组织责任制度,加强与施工单位和村民的协调力度,进一步推进复垦进度,加强还耕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制定较为严格措施。

1.3实行国土违法、政府问责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不能突破,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对于能还耕的旧宅基地,要经国土管理部门核实,绝不能随意改作载树绿化等其他用途。

2.复垦工作中几个关系的处理措施

2.1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6]。

2.2农村宅基地复垦要实行1:1置换建设用地政策,且置换的指标不纳入当年新增总量控制。通过宅基地复垦,把废弃民居推倒整理为耕地,用新增耕地面积来置换城市建设用地,盘活土地存量,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家庭困难户在规划复垦图纸范围内的特殊情况[8]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复垦工作的组织措施

做好区域内待复垦宅基地、住户进行准确统计,做好复垦工作的资金统计和复垦前的影像资料,做好复垦宅基地及资金补助方案的公示,并把上述资料做到一村一表,一村一册,协调施工队进行宅基地的复垦,并对复垦后耕地数量、质量进行核查[9]。

3.1凡异址建房户宅基地必须还耕。

3.2重建补助资金的押金,旧宅基地不还耕户一律不退押金。

3.3不还耕者不享受应还耕而未还耕所占宅基地面积的国家粮食直补等政策。

3.4还耕后按市上要求办理国土、房产证、不还耕者一律不办理国土、房产部门颁发的新房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5不还耕者,政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还耕,其还耕面积交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注销原宅基地使用证。

五、结语

南泉镇废旧宅基地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经过有效措施实施后,在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人民生产生活、当地居民的住房重建,提高住房质量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复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造成整个复垦项目最大的困难,因此要不断总结之前工作成效和经验,改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工作,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0-12]。

上述研究表明:农村废旧宅基地复垦是集群众意愿、技术、资金、政策、社会问题等为一体的一项系统工程[13]。要结合系统分析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解决好各种群众意愿、技术、资金、政策、社会问题,切实做好宅基地复垦工作,保障基本农田数量,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维护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李元.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读本[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139-163.

[2]佚名.什邡市农村废旧宅基地复垦工作流程[Z].什邡:什邡市国土资源局,2010.7-36.

[3]什邡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什邡市志[M].什邡:方志出版社,2009:45-66.

[4]什邡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什邡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EB/OL],.2011:03-16.

[5]陆红生.土地管理学总论总论[F].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79-225.

[6]土地管理法.[EB/OL],省略/chinese/law/64

7616.htm,2011:03-16.

[7]叶艳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与实践——以永嘉县为例[F].北京:地质出版社.2001:85-180.

[8]张同信.土地整治工作的权属调整探讨[J].国土资源情报2009.(11):39-42.

[9]马怡,古志新,姚艳.简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计分析[J].国土资源情报.2009.(12):35-37.

[10]赵蕾.我省加快推进灾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目前已完成灾毁耕地复垦80.2万亩[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9.(24):17.

[11]孟宪素,李少帅.遥感技术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实践[J].资源与产业.2009,11(02):66-70.

[12]穆松林,高建华,毋晓蕾.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09,(04):26-27.

复垦施工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1-0037-1

1 研究概况

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遵循一定技术原则,根据实地踏勘,采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各地块土地复垦适宜性进行评价,明确各地块的复垦方向,使废弃土地发挥最大利用效益的专项规划。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是以2011年为规划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全市复垦工矿废弃地总规模1565.18公顷。以行政区域为单元,依据单元内工矿废弃地复垦规模及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将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大致分为三个潜力区。其中,和县属复垦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388.31公顷,复垦耕地284.49公顷;雨山区、当涂县及含山县属复垦I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分别为277.51公顷、364.78公顷和292.73公顷,复垦新增耕地规模分别为264.89公顷、266.54公顷和244.54公顷;博望区、花山区属于III级潜力区,复垦规模分别为189.32公顷和52.53公顷,复垦新增耕地分别为137.82公顷和50.43公顷。

2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2.1 社会效益分析

2.1.1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能 通过对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治理,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248.71公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提高全市粮食产能,对确保区域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1.2 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 矿山开采具有采区位置的不可选择性,部分矿山开采造成农田分割及田块破碎,矿山土地复垦将最大程度地恢复原有农田生态格局,促使耕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通过复垦工程及生物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便于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种植效益。

2.1.3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马鞍山市作为安徽省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市,矿山开采在为国家输送经济建设所需资源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工矿废弃地。在国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背景下,如此多的工矿废弃地无疑成为马鞍山市重要的后备耕地资源。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复垦区的复垦治理,缩减了建设用地规模,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到城市建设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另一方面,将几乎零效益的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再生利用。

2.1.4 拓展建设用地发展空间 通过将工矿废弃地复垦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增建设用地,缓解马鞍山市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供需矛盾,本质上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范畴,但由于其挂钩指标独立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指标之外,是寻求建设用地指标的一种新的重要途径。规划的实施,对拓展马鞍山市建设用地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经济效益分析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经济效益采用投入产出进行评价,矿山投入主要指矿山复垦治理的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复垦耕地直接产生的粮食种植经济效益,二是调整利用新增建设用地产出效益。

根据前面的投资估算,本规划的实施将投入复垦资金72761.67万元;复垦后新增耕地1248.71公顷,按耕地亩均纯收益1000元计算,复垦耕地每年直接产生的粮食种植经济效益为1873.07万元;规划实施后,可调整利用新增建设用地1361.00公顷,按目前马鞍山市每公顷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215.07万元计算,可产生经济效益292710.10万元。从投入产出看,规划的实施,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3 环境效益

长期矿山开采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具有诸多生态环境负效应,如地表景观破坏、诱发坍塌、滑坡地质灾害、破坏地下水系结构、造成土地压占、挖损及土壤退化、板结、加剧水土流失等等。通过复垦治理,恢复原有地貌景观,加大地表植被覆盖,并对原高低不平的地表区域进行规整,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改善复垦区及周边区域空气、水环境,使其与周边土地利用及景观植被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结语

从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的社会经济效益可得出,规划制定的发展任务符合发展要求,是科学合理的。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复垦施工总结篇(6)

中图分类号:S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113-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得以全面发展。从蒸汽机车到现在的电气化高速公路,中国的公路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公路临时工程对生态、土地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等问题,恢复土地原有生态功能的重要性也就突显出来。据估算,目前我国因建设工程等各种人为因素破坏的土地约1333万公顷左右,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其中仅公路临时工程破坏的土地面积就达约8.5万公顷。随着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和公路首份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中国公路建设工程土地复垦掀开了序幕。然而,由于公路工程土地复垦刚刚起步,尚无经验可循,这使得复垦方案常常不能因地制宜地与区域地理条件相结合,复垦措施往往达不到土地复垦预期效果。

1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综述

1.1 公路建设工程产生的环境效应

公路建设工程对沿线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其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扰动都将引起沿线土壤结构、地形地貌、水文、局部气候及生物多样性等区域性生态发生变化。公路建设工程产生的具体环境效应。

1.2 土地复垦的概念和复垦用途的确定原则

土地复垦,是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而被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原有生态功能及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既属国土综合整治利用范畴,又是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而随着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达在确定土地复垦目标时越强调其恢复生态环境的内容。根据中国的国情,在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因地制宜,经济合理;(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可持续性发展;(3)体现生态效益,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4)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

1.3 公路临时工程用地土地复垦的特殊性及复垦潜力分析

公路建设属大型临时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工程都将使沿线土地原有性质及生态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以某新建公路线为例,全线建设工程总占地为1460.92 hm2,其中永久用地606.73 hm2,临时用地854.19 hm2,临时用地占总占地的58.4%。公路建设中临时工程包括弃渣场、取土场、材料厂、运输便道、施工营地等,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公路建设临时工程占地常常较永久占地更多,这也是公路建设工程的特殊性。

对于不同地形地理条件,公路建设工程土地复垦所具备的复垦潜力不尽相同,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及地形地质分析。

2 公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技术方法措施及其环境效应

2.1 预防控制技术方法措施及其环境效应

公路建设工程临时占地较大,如该公路桥梁、隧道、路基、站场等主体工程工点较多,且受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质条件的限制,临时性工程占地面积较大,因此,应严格执行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土地复垦原则。

对于占用土地的选择、土石方的优化调配及取弃土场的优化等控制措施应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结合地方环境特点优化占地地类及减少土石方弃量,将弃渣尽量用作地方城市城镇、交通等设施的建设用渣,减少弃渣场破坏土地的面积。取土场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丘陵、山包等裸地且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取土,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土壤生态环境的破坏。

2.2 工程技术方法措施及生态环境效应

公路建设工程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一体化工艺流程。

公路建设过程中对土壤原有生态功能破坏前所应采取的工程技术保护措施及各个工艺流程体现出公路建设过程应结合建设后期的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由图2可以看出,表土剥离是工程建设初期非常关键的一环,这将为后续的土地原有生态功能恢复提供良好的熟土基础保障,同时也为区域环境的可持续性奠定了土质基础。

2.2.1 表土剥离及临时挡护措施

工程施工时,应先剥离表层熟土,清除树根及杂草根系后再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表土剥离厚度应根据当地土质实际情况,一般为0.3~0.5m左右,对于耕地等土质较好的可达到0.5m。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采取土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其余面应撒草籽覆盖,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环境效应。弃渣场应根据原来土地类型进行复垦,如受堆高等地形限制宜多复垦为林业用地,弃渣场坡面采用撒草籽或植灌木复垦成林业用地。

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造。这样将有效提高区域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公路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2.2 土地复垦区的排灌系统

根据公路现场调查,既有农田排灌工程多采用“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复垦区的排灌工程可结合弃渣场的截、排水沟系统布设复垦区内支渠及农渠,并衔接周边农渠或斗渠等农灌系统,保证弃渣场土地复垦区的排水和灌溉,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的维系和改善。

2.2.3 土地复垦区的道路系统

可结合进场道路及周边既有农村道路,布设田间道,宽度一般为3.0~4.0 m,并与周边原有村组道路相连或相交,形成交通网络,尽量减少便道对农田的占用,从而减少公路建设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2.3 生态工程方法措施及其环境效应

公路施工建设与土地复垦应联系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从而达到土地复垦前后的土地开发利用及生产等环节的一体化经营,形成土地复垦的规模效益和良性循环机制。同时采取相应的农业、水利、生物等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的过程称为土壤物理改良。对于复垦后的土地,要采取一定量的生态工程措施,生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恢复植被和环境优化等工程,这对区域环境也将产生积极的生态效应。

2.3.1 水土保持措施及环境效应

通过布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土壤得到有效防护,工程建设中破坏的地貌、植被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复,减少项目区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实现公路建设、生态环境和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

2.3.2 环境优化工程设计

公路项目环境优化应与项目区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相协调,在环境优化中以绿化美化为主。工程设计应能为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3.3 土地复垦时机

根据公路沿线不同降水量区域选择较好的复垦时机。如该公路沿线区域5~10月为雨季,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较为适宜耕种种植草木。而影响苗木成活的主要不利因素为11月―次年4月干旱少雨,该期间应加强浇水灌溉等管理工作,保证苗木成活率。保证沿线环境绿化的顺利开展。

2.3.4 抚育管理及环境持续性效应

土地复垦后通过加强苗木管理,采取松土、灌溉、施肥、除蘖、修枝等措施进行管护;对于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应采取一定的补植措施,确保植苗当年成活率,提高土地复垦的实际成效,为公路沿线区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性提供良好的正态效应。

植被恢复后能迅速固定疏松土层,大大减少降水对土壤的溅蚀和径流的冲刷作用,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基地的水土流失,是最根本的治理方法。水土保持林草的建设要做到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根据当地自然状况选择合适的乡土植物种类。

2.3.5 生态农业恢复

生态农业复垦是根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应用土地复垦技术和生态工程技术对挖损、压占和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利用,它不仅可以合理开垦这些土地,恢复和改善该区的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同时,生态农业复垦能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力,进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因此,对受破坏土地进行生态农业复垦将是今后土地复垦的发展方向。适宜进行生态农业复垦的生态农业类型和模式主要包括:(1)立体种植类型;(2)种植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类型;(3)种养业结合的物质循环利用类型;(4)种、养、加工三结合的物质循环利用类型;(5)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2.3.6 生态植被恢复

科学合理的植被工艺可有效提高植物对公路沿线区域脆弱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

(1)植被顺序。

农业复垦一般先种植豆科牧草培肥土壤,然后耕种豆科作物增加土壤氮素,在土地达到一定肥力后再种植一般农作物。林业复垦则直接进行绿化种植,也可先种植豆科牧草,而后栽种林木。

(2)植被结构。

不同植物对区域生活环境的适应性有限,其生存离不开一定的植物群落。植被品种筛选好后只能作为先锋品种来种植,要达到长久治理的目的,必须采用“乔、灌、草、藤”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多植被间种、套种、混种,并有目的地进行其它生物接种。

(3)植被密度。

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植被恢复目的、不同植被品种的种植密度是不同的。即速生喜光植物宜稀一些,耐阴且初期生长慢的植物宜密一些;树冠宽阔、根系庞大的宜稀一些,树冠狭窄、根系紧凑的宜密一些;高海拔、高纬度、低温、土壤瘠薄地区的植被密度应大一些,在栽植技术精细、水分供应良好、管理好的地区,密度宜稀一些;水土保持林可密一些,农田防护林、用材林则宜稀一些。

(4)植被格局。

在废弃地上普遍种植植物,无疑是一种快速恢复植被的良好方法。但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不足的情况下,依据景观生态学原理,最优的植被格局应由几个大型的自然植被板块组成本底,并由周围分散的小板块及其中的小廊道所补充、连接。这样既节约了人工和经费,又为植被的自然恢复提供了空间。

2.4 土地复垦的生态补偿措施

临时占地土地复垦的生态补偿措施是在经济措施与社会措施相结合的基础上以技术补偿为指导,为生态补偿提供技术和资金保障,使得公路大型临时工程土地复垦生态补偿得以实施。

通过经济、社会及技术等生态补偿措施的实施将使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得到全面保障,使公路沿线区域恢复原有临时占用土地的生态功能,在经济技术可行性上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为区域环境的可持续性创造了条件。

2.5 土地复垦措施成效

通过对公路土地复垦技术及措施的研究并结合公路实际案例可看出,通过结合区域地理环境特征采取相应的土地复垦技术方案可以基本达到土地复垦的预期目标,能较好地达到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3 结论

本着“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的原则,通过土地复垦设计和相关生态效应研究并结合对公路实际案例应用分析,公路建设临时工程用地土复垦通过结合不同地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技术、经济可行的复垦技术措施,既满足土地复垦的具体要求,又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对恢复和改善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也为以后的公路建设临时工程土地复垦提供可借鉴的技术方案思路,推动我国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建造中国的绿色公路交通。

参考文献

[1] 潘海啸.轨道交通与大都市地区空间结构的优化[J].城市发展研究,2008(S1).

复垦施工总结篇(7)

第三条成立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所涉镇政府具体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复垦方案,所涉镇政府在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助下,编制建设用地复垦具体操作方案,报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涉及拆迁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所涉镇政府应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承担项目的镇、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

第七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依法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八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后,所涉镇政府应及时向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确认。

第九条所涉镇政府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相关资料,并移交县国土资源部门归档。

第十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申请置换单位缴纳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和耕地占用税,以及政府另行安排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经县政府批准,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镇可优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所涉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所涉镇政府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的,县政府将按项目决算资金总额的1%予以奖励。

复垦施工总结篇(8)

第三条成立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所涉镇政府具体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复垦方案,所涉镇政府在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助下,编制建设用地复垦具体操作方案,报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涉及拆迁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所涉镇政府应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承担项目的镇、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

第七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依法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八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后,所涉镇政府应及时向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确认。

第九条所涉镇政府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相关资料,并移交县国土资源部门归档。

第十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申请置换单位缴纳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和耕地占用税,以及政府另行安排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经县政府批准,承担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镇可优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所涉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中,所涉镇政府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的,县政府将按项目决算资金总额的1%予以奖励。

复垦施工总结篇(9)

目前,随着矿业资源的发展和利用,不仅大量占用和浪费所在地区土地资源,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工矿区的复垦与生态重建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课题,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1,2]。我国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人均耕地只有0.11hm2,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1/2[3,4],由此可见,对矿区破坏土地实行土地复垦、恢复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发展农业生产,显得十分重要[5,6]。本文以莱芜市高庄石灰岩矿区为研究区域,在对该矿区进行了破坏土地预测和土地复垦适宜性定量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宜的石灰岩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和措施,可为该地区同类型石灰岩的土地复垦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1. 项目区基本概况

莱芜市高庄石灰岩矿开采项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以南约7.1km处的吊鼓山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1′1.7″~117°41′38.5″,北纬36°07′30.4″~36°07′48.1″。矿区面积36.07hm2,开采标高分别为+358~+310m、+358~+280m和+294~+270m;设计利用储量512万t,石灰岩生产能力为52万t/a。项目区内土壤为棕壤土,是由片麻岩、花岗岩风化的残积、坡积、洪积物质为其成土母质发育而成,壤质较粗,结构松散,易于流失。原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多为菅草,林草植被盖度为25.0%左右。

2. 项目区水土流失与破坏土地预测分析

从工程建设现场勘察结果看,工程建设所占区域植被条件一般,植被覆盖度为25%,坡度10°~30°,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并分析项目区有关土壤侵蚀成果资料,确定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级别属中度以上,年土壤侵蚀模数2750t/km2・a。本项工程的实施后,严重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并产生了大量的堆石弃渣,如果不采取治理,将加剧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强度,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的划分,区域总体上属于中、强度侵蚀区,在山东省水土流失三区划分中,属于重点治理区。本工程已破坏区面积、用地类型和破坏程度见下表1。

3. 项目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3.1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原则

(1)综合效益最佳原则

因待复垦土地利用方向不同,在充分考虑国家和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因素,以最小的复垦投入从复垦土地中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原则

影响待复垦土地利用方向的因素包括自然条件中的土壤性质、水文、地形地貌以及人为因素中破坏程度、利用类型和社会需求等多方面,因此,在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但是各种因素对于不同区域土地复垦利用的影响程度不同,在评价时选择其中主导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3)因地制宜和农用地优先原则

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时,根据评价单元的自然条件、区位和破坏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的确定复垦的适宜性,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复垦为农用地。

(4)与地区土地总体规划、农业规划等相协调原则

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宜性时,不仅要考虑被评价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破坏状况,还应考虑区域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规划等,统筹考虑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矿区的生产建设发展。

3.2 土地复垦适应性评价过程

(1)评价对象的确定

本次土地复垦项目,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对象为原有荒草地,主要是采石区17.94hm2,储存场区2.03hm2。

(2)评价方法选择

评价采用最小限制因子法,即在有关评价指标的分级中,以分级最低评价因子的分级作为该评价单元的等级,并在等级后加注其代号,作为其限制性因子类型。主要技术要求主要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进行确定[7,8]。

(3)评价单元的确定

从矿区破坏土地中划分出2个评价单元,分别为采石区挖损地和储存场区压占地。评价单元的划分见表2。

(4)确定评价因子

耕地评价指标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评价指标按照土地破坏类型分别确定:待复垦压占地评价因子采用堆积物平整量、堆积地面坡度和土源保证率三项评价因子;待复垦挖损地评价因子采用挖损地面坡度、挖损深度、土源保证率和地下水位四项评价因子。

(5)土地复垦适应性评价结果分析

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分析,可得到压占地和挖损地的复垦方向,综合土地复垦的方向和模式,根据现场踏勘,广泛征求当地村民小组和居民意见,结合采区的生态环境特点、植被类型,参考周边矿区治理经验。土地复垦后的地类及面积见表3。

4. 项目区土地复垦技术措施

4.1措施的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特点,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布局,工程措施主要布置在采场挖损区、储存场压占区以及作业道路两侧。本项目复垦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复耕(覆盖表土和平整土地)、种植豆科作物、植树造林、修建排水沟等工程措施。

本项目采石场复垦区,经过整个生产运行期挖损破坏,紧残余零星碎石、块石,用机械和人工清理场地,覆盖表土,平整土地;通过绿化种植豆科作物等恢复土地利用功能。

储存场区复垦区,地势较为平坦,原有用地类型为荒草地,占地使用结束后,将生产运行期留下的废弃土石用于采石区土地平整;对于占压后造成地面硬化的土地进行深翻耕,保水保墒增加肥力,通过绿化种植豆科作物等恢复土地利用功能。

对于作业道路区,由于道路留用作为生产道路,因此需对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及栽植侧柏。

4.2 工程措施

(1)表土覆盖、土地平整及土地翻耕工程措施

采石区在项目结束后要进行表土覆盖后才能绿化种植豆科植物种。由于该项目区最终复垦为耕地并采用种植花生的方式,因此覆盖土层厚度根据矿区周边土层厚度实际和经验定为覆盖表土50cm。覆盖表土一部分为矿山开采初期的剥离表土,另一部分为外购土,其中剥离表土数量为35470m3,外购土方为18350m3。

采石区在表土覆盖后,在种植前都要进行一次平整,采用自行式平地机进行平整,需要平整的区域为表土覆盖区域,平整面积为17.94hm2。

储存场区待矿山开采结束以后要对压占硬化的土地进行土地翻耕。土地翻耕主要是采用拖拉机和三铧犁翻耕,翻耕深度为50cm。本项目区土地翻耕面积为2.03hm2(表4)。

(2)排水沟(截水沟)措施

排水沟设在在作业道路两侧,作业道路两侧排水沟长度为3000m,采用土质排(截)水沟,梯形断面,上口宽130cm,下底宽30cm,深50cm,边坡比为1:1。

4.3 生物措施

(1)种植豆科作物

豆科作物的选择,主要应考虑适应性、培肥地力、生产性能以及栽植费用等。选用当地比较适宜栽植的花生作物,而且花生具有固氮功能,对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具有显著作用。花生种子播前种子处理主要包括晒种与剥壳、分级粒选和根瘤菌拌种等。播种时间在4月底至5月上旬,5cm土层地温稳定在12℃时,即可播种;地膜覆盖栽培可稍提前7-10天。播种方式包括垄作和地膜覆盖畦作,12-15万穴/hm2。播种要求垄距50cm,穴距13-17cm,每穴播2粒,或者单粒点播,穴距6.5-8.5cm;地膜覆盖畦作要求一畦两行,小行距40cm,穴距13-17cm,每穴2粒,12-15万穴/hm2。

(2)植树造林措施

该矿区为典型的北方砂石山区,根据当地多年来造林实践,在采场区内运输道路两侧栽植侧柏苗木。本项目造林密度及规格见表5。采取鱼鳞坑整地方式,每坑平面呈半圆形,长径1.0m,短径0.6m;坑深0.6m,坑内取底土在下沿作成圆弧状土埂,高0.2m(中部较高,两端较低)。造林时间宜选在春季造林。并注意及时保证造林后的踏穴培土、松土除草和整堰扩穴等林地管理措施的实施。

5. 结论

(1)通过工程建设现场勘察和测试,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确定本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级别属中度以上,年土壤侵蚀模数2750t/km2・a。区域总体上属于中、强度侵蚀区,在山东省水土流失三区划分中,属于重点治理区。

(2)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土地复垦的对象为原有荒草地,矿区破坏土地共划分出2个评价单元,分别为采石区挖损地和储存场区压占地,其中,采石区17.94hm2,储存场区2.03hm2,复垦总面积19.97hm2。

(3)本项目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布置在采场挖损区、储存场压占区以及作业道路两侧,主要包括土地复耕(覆盖表土和平整土地)、种植豆科作物、植树造林、修建排水沟等工程措施。

参考文献

[1] 王东, 杨木壮. 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研究―以高要市石灰岩矿区为例[J]. 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20): 12292-12294.

[2] 杨俊鹏, 周妍, 孙爽, 等. 我国矿山土地复垦监测机制初探[J]. 中国矿业, 2010, 19(1): 118-120.

[3] 王春海. 矿区土地复垦的理论及实践研究综述[J]. 经济论坛,2009 (13): 40-42.

[4] 胡振琪, 魏忠义. 煤矿区采动与复垦土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能源环境保护, 2003, 17(3): 3-7, 10.

[5] 梁海超, 张定宇, 李妍均. 我国土地复垦研究综述[J]. 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30):18793-18795, 18798.

复垦施工总结篇(10)

前言

露天煤矿的开采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开采过程中占用并破坏土地、污染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也受损害。需进行土地绿化复垦恢复生态系统,调整生态结构,稳固水善自然环境,这是生产建设方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原则。但对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还有政府而言,尚缺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惩罚机制。且矿山复垦投资数额巨大,回收期限长资金难落实,严重制约了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通过对以往露天煤矿的复垦技术方法研究,在各案例中总结了好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就此展开讨论并提出可行方案。

1 复垦的技术及方式方法

矿山资源枯竭时,会留下荒山沟壑、秃岭深坑,原来的植被被破坏,破坏的土地被废弃。矿山生产建设方和资源管理者需遵循“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承担社会责任进行矿山绿化复垦。维持矿区生态系统稳定、实现区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露天煤矿复垦做的较好的如山西省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南排土场土地复垦区,通过过程控制,实施“边生产,边损毁,边恢复”的举措;统筹规划,保护性开采确保生产保护同步进行,减少或减轻生物多样性的损毁,并将土地复垦资金纳入生产成本里;表土剥覆,土壤种子库保护;开发清理植被,土壤转移、存放和替代,生物链重组,养护恢复等技术,通过生物多样性的重组技术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通过种植蔬菜、养猪、羔羊、养殖牛场,获得收益。

2 绿化复垦存在问题

2.1 土地复垦的配套法律与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涉及到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大多限于“三废”污染与治理,而对矿山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关注不够,无法律来进行规范就无发保障矿山复垦落到实处,就缺少对矿山复垦工作的有效监督。

2.2 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缺乏环境成本补偿

矿山复垦投资具有数额巨大,回收期限长需重金支持。如没有政府干预,仅通过自由竞争,很难达到资源开发的合理均衡。应在矿产品价格中加入环境成本,改革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2.3 矿山复垦资金难落实,投入大

矿山复垦需要大量的资金。对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矿山复垦投资数额巨大,回收期限长资金难落实,资金不能得到落实。就平朔而言,复垦的土地3万多亩,绿化6万多亩,投入资金达26亿多元,不得不说环境治理的决心和复垦的投入是巨大的。

3 应对矿山复垦难提出的解决对策

3.1 完善矿山复垦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政策和法规是做好我国矿山复垦工作的法律保障,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要尽快制定和颁布与《土地复垦规定》相配套的土地复垦特别是矿山复垦的操作法规细则,切实执行“谁破坏,谁复垦”政策。

3.2 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应当加入环境成本。以使矿山绿化复垦费用成为矿山产品价格构成的组成部分。在税收方面协调,加征矿山复垦费,使矿产品的价格由企业开采成本和矿山复垦费等其他税费共同构成,统一上缴专款专用。

3.3 落实矿山复垦保证金制度

矿产资源法在修订时应加入矿山复垦保证金制度。企业在得到采矿许可证前,须缴纳一定数量的资金、资产作为复垦执行保证金,存放在专门管理机构,以确保矿区复垦工程专款专用。以经济管理手段,让生产建设单位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促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由此可见,要想推动企业绿化复垦,就要完善法规与机制,并保证资金来源。而对于中小企业或被迫复垦的企业而言,如何解决费用与效益的矛盾,实施低投入又可行的复垦方式是我们该研究的课题。

3.4 探索低投入的实施方案

3.4.1 环境、地质与物种研究

中煤龙化矿业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境内,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露天矿占地总面积894.37hm2,已剥离22338万m3。剥离物含炭质泥岩、砂岩、粘土、流砂、砾石、油页岩及煤矸石。

截止到2015年虽已复垦54hm2,但夏季午间地表温度骤增,树木成活率较低,下一步需要对南、北排土场逐步进行绿化复垦。通过对以往绿化复垦经验总结分析,排土场剥离土中矸岩较多,需要先种植耐活、抗旱、耐热、耐寒的本土草种植物,优化土壤结构,改善土壤植物生存环境,克服地表温度高,树木成活率低的问题。

通过对当地植物的研究,发现马齿苋、扁蓄和苋菜类植物,不仅耐活、抗旱、耐热、耐寒,在少水、少土的恶劣环境也极易生存,其茎丛生、平卧或斜倚,多分枝,伏地铺散,匍匐或斜升,且繁殖方式多样,适宜于本地环境气候。且2015年种植试验成功显著,另有院校已对此植物进行了三年以上观察研究,建坪快、分枝能力最强、抗韧性好、抗践踏、保持绿色日数最长,一次种植后自行生长繁殖,非常适宜依兰煤矿排土场绿化复垦,此类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质,可保持水份和降低矸石被太阳直射温度等条件,也为下一步种植树种提供固土保障。

3.4.2 获取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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