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汇报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1 15:10:42

司法所工作汇报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1)

一、法治宣传工作

按照“七五”普法的要求,我所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突出宪法、法律宣传,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个重点普法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今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次,6个村分别开展法治宣传各一次,举办法治讲座2次,在段岭集市举办巡回法庭一次,开展送法进商铺、进宗教场所、进家庭和以案释法等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二、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化解制度,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起,调解成功9起,不成功1起,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三、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2)

    一、人民调解工作。去年以前,我们主要追求的是调解的相对数量,但成卷宗的高质量的调解案件较少,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加强了对调解员工作质量方面的要求,按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经得起检查,口头调解的案件要在登记本上规范登记,形成书面协议的调解案件要制作成详细的调解卷宗,既注重数量,又重视质量。另一项工作是把调解案件从书面形式向网络平台形式转变,这项工作省、市 区司法系统都在推,每个村都给分配了一个账号,可以登录省人民调解平台进行案件输入,好处是上面领导点点系统就能掌握下面情况,一目了然。目前就所有行政村来看,推进的效果还不明显。除了个别村社区能力比较强、工作比较积极的如芦北社区、芦南社区、沃家村、同盟村等,大多数还是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可能是各村条件不一,各村调解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要求,遇到纠纷能及时化解已经不错了,再让他输入到电脑里,无论从能力素质还是从配套的办公条件和待遇上一时还都达不到。一季度,街道调委会成卷宗的调解案例不多,2起,各村社区上报的调解案件36件,有村上报积极,有的村上报不积极,尽管我们出台了以奖代补奖励政策,一个案子区里补20元,街道补30元,有的调解员也看不上,调解结束完事,不登记,不上报。所以这个数字不太好看。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3)

一、有效推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的标准,建立健全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进行了挂牌,进一步完善了“两所一委两站一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同时,加强了办公场所建设,由建筑工程队垫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已竣工。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司法所工作制度、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同时,及时组织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教育活动。

二、不断加大了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结合“五五”普法启动之年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总结“四五”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治镇成员单位的考核力度。二是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日)、三下乡等活动,在镇区和利用集市贸易日开展了法制宣传。上半年,共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1次,共印发宣传资料20__余份,受教育人达3000人(次),张贴宣传标语2幅,解答法律咨询2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建设和命名活动,今年新申报民主法治示范嘎查六个(昂素嘎查、呼拉胡嘎查、沙日浩舒嘎查、玛拉迪嘎查、伊克乌素嘎查、巴音什里嘎查)。四是加强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上半年,受理咨询电话20人次。五是开辟法制宣传阵地,从不同角度、不同题材、不同侧面进行了法制宣传。按照要求报送各类信息七期。另外,结合全镇17个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选举出现问题的嘎查及时与民政部门进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使选举得以成功。在此次选举中,司法所做了大量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三、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的手段,全面开展了“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件,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4)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5)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部级贫困山区县。全县辖25个乡镇,204个村、3个社区、73646户、28.7万人。现有建制司法所25个。由于司法行政机构恢复较晚,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办公是乡镇分给的一小间住房,宿办合一。有14个司法所住的是四五十年代的民房,房屋破烂不堪、低矮潮湿。全县司法所现有住房250平米,人均不足10平米,“一人一所一间房,一张桌子,一张床”,工作条件十分艰苦。

20__年国债投资建基层司法所,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大好机遇。我县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经过项目申报、审批,成为首批兴建的规范化司法所。三所共投资25.36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1.6万元;政府拨款2万元;自筹资金1.76万元。购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计433.7平方米,其中灵龙司法所199.53平方米,系两层八间砖混结构办公楼;张家司法所一层四间109.71平方米;庙沟司法所一层四间124.46平方米,与当地乡政府办公楼一体。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公证书“五证”齐全。室内整洁美观。各类制度齐全,三个所面貌焕然一新。

二、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具体解决司法所建设问题

一是首批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立项批复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任组长的基层司法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前,于20__年3月23日由柳县长亲自主持,召集县计划发展局、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相关问题,并通过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作出7项决定。在建设过程中,市司法局金局长、方局长和县政府柳县长、政法委张书记等市县领导多次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督促进度、解决问题,所涉及的三个乡镇领导更是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具体事宜。

二是基层司法所建设是国家的国债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少、标准高、时间紧,从项目申报审批、启动实施到正式建设和规范管理,分别得到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县计划发展局及时审批上报项目书,局长梅光显、项目局长王庆水亲自到省上跑申报,并减免了部分评估费用;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前期配套资金,用于前期项目申报之需;县城建房管所、商洛正衡会计师事务所和县公证处派专人到基层勘察办证,在评估资产和办理公证等方面都是鼎立支持,并减免部分费用。

三是作为基层司法所设施建设的主管单位——县司法局,更是思想统一、上下一心,抢抓机遇、齐抓共管。局长到分管局长更是集中精力全力抓,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前任支部书记李汉成和财务会计江爱勤等同志全力以赴抓此项工作。局机关一班人与基层司法员分工负责齐心抓,跑部门报项目,下基层促进度,驻工地守质量。尤其是到7、8月份,进入最后决战阶段,结合本县实际局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促认识,变压力为动力,顶烈日冒酷暑,克服重重困难,大到抓工程质量进度,小到办公用品的购置,从每一个细节抓起,精打细算,发挥有限资金最佳效能。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三个崭新的司法所成为三个乡镇事业单位的一个亮丽工程。

三、以国债投资建所为契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 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多项职能,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在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始终认真落实司法所建设“四规范”要求,将业务工作规范化同基础设施规范化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首批建成的3个司法所,在抓好房屋设施和办公设备的同时,还着力抓了以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主的业务工作规范化,统一制作规范上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学习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16项,统一规范业务报表、文件资料等业务8项,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开创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6)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力提升群众法律素质

1、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关键一年,为了做好“七五”普法前期准备工作,我所通过制作专刊、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手册、联合镇综治办戒毒站到中学举办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宣传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平安蕉城”、“平安**”建设,为“七五“普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围绕中心做好法制宣传。针对我镇重点项目建设,如官昌水库移民搬迁、国家粮食储备库征地、瞿宁铁路征地、沈海复线征地、三屿围垦项目等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民间互助会整治出现的纠纷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所积极配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把法制宣传贯穿于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的全过程。

3、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通过进村入户宣传以及宣传栏宣传平安建设的知识等,积极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建“平安**”的工作氛围,以“法在心中,平安相伴为主题”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制建设和推进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群众对居家及周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让群众了解开展“平安**”及其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人知晓平安建设”,的良好局面。努力做到“七无一好”。着力从点、线、面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积极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如为三峡移民邹桂雨的交通事故赔偿,多次与对方联系交流,最终已达成协议,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蕉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现**镇有12个村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协议。

二、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镇现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个,其中镇级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20个,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69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人,每个村均配有首席调解员。

2、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司法所及时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开展,调解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调解结果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化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半年来我所共排查矛盾纠纷40起,成功调处39起。

3、通过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拟定在北山村、三屿村设立司法工作室。以点带面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延伸到村民家门口,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得到相应的司法行政服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专业化农村司法行政队伍。

三、完善特殊人员管控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教育。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我所认真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是采取周汇报、月报到制度,严格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每周电话向司法所汇报近期工作生活情况,每月到司法所见面一次。二是严格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自学制度。我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每月对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通过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知识的教育,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道德及法律意识。我所给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发放学习笔记,每月布置学习任务,要求其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认真开展上门走访工作,对于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七日内必须上门走访的工作方式及对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定期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走访等方式对矫正对象实施管理。四是对配有定位手机的人员每日进行定位检查,并通过电话抽查,及时管控,防止出现脱漏管现象,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行为现象,防止发生涉及社区服刑人员重大安全问题,切实维护矫正安全稳定。五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和教育。目前我所有一位社区矫正人员家庭落实低保,实时关注其家庭情况的变化,并及时与村委会沟通,解决其家庭经济困难。

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5人,已解矫67人,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8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3人。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8件,目前被采纳5件。

2、着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及时开展衔接工作,通过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省厅安置帮教系统,认真核查落实,及时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村居及亲属,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机制。2016年经核查发现山东鲁南监狱在服刑人员陈细生信息有误,属冒名顶替,我所核实后及时通知监狱系统,现已查明事实真相。二是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发挥司法助理员和村居干部的作用,制定回归人员帮教组织网络,掌握其动态,开展“一帮一”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册,及时建立帮教档案。目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50名,衔接147名,安置、帮教147名。

四、强化队伍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

1、队伍建设逐步走向专业化。经局同意,司法所聘请了一名退休干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增强了司法所人员力量的配备,增加了队伍的专业化,提升了司法所人民调解业务开展的能力。

2、硬件建设逐步走向高标准化。为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打造专业、规范、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我所的硬件设施,今年又修缮了我所的业务用房,使我所的办公用房功能齐全、明亮整洁。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7)

1、宣传民法典即《每周一典》:为宣传学习好民法典,创办机关全体人员利用每周一政治学习日时机,学习民法典相关法条、案例,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穿全年的工作。(从3月份开始到六月底共计开展12场次,因为有的时候镇里有事不召开会议或者和局里的会议相冲突,所以开展了12场次)

2、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在各村人民调解员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利用派出所接警,第一时间发现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派出所先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转到司法所,司法所派专人联合村干部、村级调解员再进行调解,如再不成,联系邦均法庭法官进一步调解,如若还是未能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结果,将此矛盾纠纷正确引导当事人走正规的法律渠道,同时关注矛盾纠纷的走向,一旦发现矛盾激化或没有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司法所再会同派出所、该村村干部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直至引导到正确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通过这项工作举措,上半年派出所先行调解矛盾纠纷35件,转到司法所调解27件,会同邦均法庭调解6件。(录入人民调解系统工作平台13件)

3、严格落实、审查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前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节工作。为防止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司法所不能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取保候审的事件,在每月与派出所通气交流信息的基础上,在矫正对象缓刑期满当日,书面向辖区派出所查询该人是否有违法犯罪等行为,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另外将派出所出具的回函,放入该人的安置帮教卷宗,做到有据可查。

二、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1、学习和思想方面:所内学习抓的不紧,除了集体组织的日常政治学习外,没有能够养成自觉主动的学习的法治思想,没有很好的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钻研本职业务不够深入,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

2、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社区矫正卷宗档案填写不规范。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被查期间,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格式不规范;活动情况报告内容、月谈话记录有雷同的现象;矫正措施调整中填写措施简单等方面问题;

3、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专业培训次数不多,造成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不强。部分调解员法律知识的水平和实际运用技能较低,影响调解质量;

4、为民服务工作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有时存在对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群众身边矛盾纠纷(困难)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彻底。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够严格,有时遇到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完成工作任务,而忽略了人民群众之所急。

5、法律宣传工作方面:传统的“赶大集”“大喇叭”宣传法律、法规多,没有很好的运用现时代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更行之有效的进行法律宣传。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除了日常集体的政治学习外,加强对法治思想和国家的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好司法所的工作职责。

2、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上下班、值班和请销假制度,所长带头,全所人员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8)

其次,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应对意识形态领域挑战的需要。目前,在政法机关内部,有很多政法干部意志和立场不坚定,主张立权分立,团结互助少,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倾向,也有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不良行为,更有甚者主张在政法机关名称前面去掉“人民”二字,这样将无法区别于西方国家的属性,还有人指出不该设立中纪委,有人要取消政法委,搞好司法局、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就够了,这些论调和想法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极其危险的,设立政法委,强化司法局组织建设是加强党的领导核心的需要,设立中纪委是党要管党、党约束管理干部的需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是战胜敌对势力的需要,我们必须树立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保证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应对当前执法现状考验的需要,近两年来,全国各地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先后涌现出很多先进集体和个人,镇党委任长山书记、依山村郭怀金同志先后受到省市的表彰,20__年全镇政法系统总满意率达到95。但是执法不够严,办人情案的现象还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是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需要。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政治、经济、道德理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做到六个认识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

2、必须坚持反映人民民主的国体;

3、必须坚持反映党的领导;

4、必须坚持反映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5、必须坚持反映从国情出发的原则和要求;

6、必须坚持反映改革与创新、与时俱进的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必须深刻认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特别是抓政法工作更要联系实际。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三个认识的高度抓理念教育活动。

2、把领导带头,坚持始终贯彻到底。

3、明确目标,掌握方法。

4、政法队伍精神状态有明显变化。

5、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6、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9)

(二)规范化建设情况。截止目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室内规范化建设均达到省厅规范标准,人民调解规章制度实现“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12个司法所外观标识建设达到省级标准。

(三)司法队伍建设情况。截止目前,我县17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16人,司法助理员8人,辅助人员在岗8人。其中,1人所12个、2人所2个、无人所2个。

二、基层司法所运行情况

(一)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3年至今,全县共排查登记矛盾纠纷1340件,调解成功1287件,调解成功率96%,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司法所工作汇报篇(10)

二是做好特殊时期矫正管理工作,我所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7人,2020年上半年共接收10人,解除6人,疫情防控期间,我所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定位app等各种手段开展核实排查,精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情况,做到每日“闻其声,知其行”。通过微信向全体矫正人员发送《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一封信》,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防护小知识,确保顺利度过疫期。

5月20日,我所在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恢复开展教育学习,组织矫正人员心理谈话,对情绪消极人员及时及时进行疏导,确保特殊人员顺利复工复产。

7月15日,我所开展上半年度特殊人群尿检活动,27名社区服刑人员尿检结果均为阴性。

三是及时核实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具体信息,做好监狱和社区之间的无缝对接,杜绝特殊人群防控管理漏洞。我所上半年共核查37人,共接收辖区刑满释放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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