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5 10:32:43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1)

1.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年全区完成减贫任务1651户5093人,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89处,动工建**1699户,完成1413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75户),完成年度计划101%。

2.“六个一批”政策全面落实。全年统筹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73亿元,是年初计划2.37亿元的157%,与**农行签订了扶贫贷款合作协议,设立300万元风险担保金,从发展产业到易地搬迁、从就学就医到民生改善、从政策兜底到脱贫奖励等进行全方位扶持和保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资助政策,全年资助贫困学生1582人次113万元,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赠送大病补充保险,核销就医费用517.78万元,核销比例上升到65.9%。

政策“兜底”上,区政府预算专项资金480万元,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区级“兜底”政策,对没有纳入五保低保保障范围年老体弱病残等弱势贫困人口实行每月270元“兜底”保障。**共兑付“兜底”资金153.7万元,保障“三类”贫困人口694人。

二、主要措施

1.落实党政责任制,夯实组织保障。区委始终把精准扶贫作为“一号工程”拿在手上,由区委书记刘宇飞同志任政委,兼任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层层签订军令状,形成了“区抓统筹、乡为主责、村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和“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精准到人”的协同作战体系。全区31名县级领导人人联乡包村包户,1587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4042名贫困人口,选派71支工作队入驻71个村开展“四双”帮扶工作,组织协调152家企业参与扶贫帮建。同时建立周清单、旬督办、月考核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干部争先评优相结合,坚持年度扶贫目标任务不达标不评优,帮扶干部脱贫任务未完成不脱钩。

2.实施安居工程,破解易迁难题。易地扶贫搬迁是扶贫攻坚重中之重,是贫困户直接受益最明显的扶贫项目,也是改善贫困人口安居问题的根本举措。我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结合乡情村情,因地制宜,因户制宜,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积极鼓励引导货币化安置,引导农民进城镇落户、进园区打工、进景区创业挪穷窝,破解易迁难题。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区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结合推进城镇化建设、去库存要求,鼓励引导农户采取货币化安置,已完成货币化安置275户842人,解决了全区4841户困难户4600人在辖区企业务工就业。

3.优化产业结构,创新“消费扶贫”。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坚持城乡一体农旅融合发展道路,坚持“一乡一业”、“一沟一特”、“一村一品”,做好山水融合、文旅农融合旅游消费大文章,开发乡村消费市场,搭建乡村消费平台,把农村建成市民消费的热土,让农业成为市民消费的热点,让下乡消费成为市民消费的时尚。围绕“一轴两翼”,按照“全域旅游”理念规划建设的七彩西沟、堵河画廊、黄龙旅游度假区等美丽乡村已初具规模;千亩茶叶、千亩猕猴桃、千亩樱桃等产业基地夯实了农民增收致富基础;“幸福**·从**出发”,实现了乡村文化旅游季季有主题、月月有重点、周周有活动。**年,统筹资金200万元扶持1480户农户发展产业。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区乡村旅游业综合产值突破1亿元,“消费扶贫”已成为**区精准扶贫的响亮品牌。

4.聚焦精准施策,推进“精神扶贫”。坚持物质帮扶和精神脱贫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类扶贫政策、制定出台奖励扶持政策,释放党和国家政策红利,使老百姓“望脱贫”;建设美丽乡村、创建文明村镇,让老百姓自愿搭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铁,使老百姓“想脱贫”;积极正面宣讲扶贫政策、村庄整体项目规划等,让老百姓真情投入农村脱贫攻坚伟大战役,使老百姓“愿脱贫”。对照六个精准,聚焦精准施策,大力实施“能人治村”工程,选派第一书记驻村,配齐班子配强队伍,以“优秀人”来引领村发展,以“典型人”来带动群众致富。在村两委班子和能人大户带动下,全区先后发展采摘园、农家乐、休闲农庄300多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33家,其中17个重点贫困村成立合作社34家,实现了全覆盖。对**-**年3139户脱贫户按每户1000元进行脱贫奖励,共计奖励313.9万元。

三、**年度工作打算

**年,以精准扶贫为统揽,围绕“生态优先、城乡互动、以旅促农”发展思路,聚焦精准扶贫,加快脱贫减贫步伐,聚焦农业新业态,促进文旅农融合,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2)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看,消费扶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政策的有效延伸,通过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的支持,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服务与劳务供给有质量、宣传有渠道、推介有门路,从而使贫困群众收入有保障。从扶贫主体看,消费扶贫贯通了社会力量通过定向、增量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购买贫困地区服务,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有效参与脱贫攻坚的通道。

从扶助对象看,消费扶贫激励贫困群众依托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有利于激发贫困群众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积极性,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二、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一)推动各级机关和驻淮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及考核内容。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倡议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军分区、武警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定点采购。

(二)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引导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定向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倡导社会组织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办。将消费扶贫相关活动与社会扶贫日活动有机结合,在主流媒体发出倡议。

(三)推动结对帮扶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承担县域结对帮扶任务的凤台县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石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的寿县要主动对接蜀山区农产品需求,联合帮扶区共建果蔬、畜禽等产品供应基地,共同举办产销对接会,积极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完善就业脱贫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好革命老区、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实施“2611”就业帮扶新路径,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依托地方特色,切实带动消费扶贫。我市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一些产品不仅在本市范围内深受人们喜爱,还闻名省内外,如X等。要注重引导、支持、规范贫困户生产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帮扶作用,扩大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注重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积极开展“会展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交会、农贸会、展销会等,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购销活动。组织贫困地区粮食收储库点优先收储本地农产品,优先安排储备粮轮换。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八进”和高校、企业“四送”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

四、开展宣传推介,大力引导消费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对贫困地区的美丽休闲乡村、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的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集中宣传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贫困地区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3)

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完善产业扶贫新模式,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扶贫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着力推动扶贫农产品和服务融入市场。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动员社会各界扩大扶贫农产品和服务消费

1.引导扶贫帮扶单位、包保责任单位、驻桦国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购买和协调销售扶贫农副产品,促进贫困产业发展。将“消费扶贫”纳入到扶贫日系列活动中,推进扶贫农产品与市场对接。注重“扶智扶志、智志双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技能教育和培训,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脱贫能力。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和培训,提升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贫困村脱贫致富能力,增强贫困人口走进市场、融入市场、利用市场的能力。将消费扶贫完成情况纳入扶贫年度考核指标,作为产业合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促销活动解决全市扶贫产品滞销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做好省级预算单位交易账号开通和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工作,将省级预算单位信息导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同时做好预算单位信息汇总和导入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到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在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

责任单位:总工会

4.引导各统战成员按规定到贫困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5.根据扶贫产品实际生产情况和市直机关局局属食堂需求,组织采购扶贫农产品;局属单位、委托监管企业如需临时用工,优先从贫困户聘用。

责任单位:市事管局

6.引导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优先从贫困户聘用职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通过爱心义买和扶贫募捐方式购买优质扶贫农副产品。通过网络宣传、组织学校师生推介等方式,帮助贫困村销售土特产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引导卫生系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副产品,鼓励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产品和到贫困村旅游。组织开展扶贫农产品定向直供单位食堂活动,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9.引导市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通过线下对接,直接购买扶贫农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客户资源优势,帮助宣传和推介扶贫农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整合平台资源,通过电商平台为扶贫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增强对贫困村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休闲农业等行业加大信贷投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支行

10.积极动员部队参加扶贫产品服务消费。通过《国防》等杂志定期推介扶贫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人武部

引导全系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对符合创业培训条件并且具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进行免费技工教育。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2.推进“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13.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倡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专长、优势和活动地域,通过实施扶贫项目、结对帮扶、捐赠款物等方式,面向贫困人口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指导消费扶贫类社会组织在草编、农产品加工、物流、养老、家电维修、技术培训等领域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依托第二届全国百户农业企业进活动、第四届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浙江)宣传周活动,推动消费群体需求与扶贫特色农产品衔接。大力宣传我市优质农产品和农耕文化,吸引城镇居民在节日期间走进农村,开展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景点推介,繁荣农村消费市场。组织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加强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深入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对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智慧化改造,扶持建立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和电商产业孵化园。加强培训孵化服务指导。创新改进农村电商培训孵化方法、拓展培训孵化内容,选派精干力量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帮助贫困村积极适应农村电商发展新趋势、新模式。加强对贫困村电商培训孵化的指导,进一步优化培训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培训质量效果,积极拓展营销渠道。继续支持贫困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产品跨区域促销,积极参与“名品全国行”活动。利用重大节庆和展会,推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产品进商场、进社区、进展会促销活动,帮助扶贫产品扩大销售规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在旅游节庆期间设立扶贫专区,推介、展示、销售扶贫特色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7.利用省青年电商助力精准脱贫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宣传扶贫特色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团市委

18.利用省巾帼特色产品市集活动,展洽销售扶贫特色产品。利用“巧姐”草编大赛和草编市集,为“巧姐”产品搭建线上线下展示销售平台和技能交流舞台。

责任单位:市妇联

19.深化拓展“第一书记代言”活动,助推第一书记、村书记开发产品、打造品牌、开拓市场。会同日报及彩练等新媒体,宣传报道第一书记的扶贫故事和代言产品。在新时代e支部“第一书记代言”专栏,及时推送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代言视频和图文,拓展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0.持续开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题专栏。对接广播电视总台等新闻媒体,提供体现我市消费扶贫的新闻素材。组织市直媒体、新媒体平台积极向省媒体推送我市贫困乡村旅游资源、旅游特色产品。利用产品图片、视频、二维码多点发力,广泛宣传扶贫特色农产品,推介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拓宽扶贫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21.继续提升贫困村信息通信服务能力,为电商扶贫做好网络支撑。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2.在我市被列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基础上,支持在基地建设、订单收购、新产品研发、低温冷藏库改造、生产工艺升级、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销售渠道拓展、品牌宣传推介等方面开展扶贫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3.通过参加展会展销、电子商务等渠道,推介和展示展销农特产品,扩大销售渠道、提升销售额。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24.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出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规划,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同时积极发展客运班车小件快货运输业务,发挥乡镇客运站和客运班车网络优势,实现客货同站运输。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5.建立扶贫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村采购滞销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推进邮政企业加大“一市一品”项目培育力度,实施分类管理,发展精品项目。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服务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培育“电商+寄递”扶贫项目,重点扶持贫困村培育特色地方农产品品牌。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村服务网络。推进“邮政在乡”工程,按照稳定已建网点、扩大覆盖范围原则,完善“乡镇自营网点+村级服务站点”管理,持续推进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保障农村通邮、服务农村电商、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的多功能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邮政公司

(三)提升我市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27.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增强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8.针对我市贫困村发展特色和需求,实施科技扶贫项目,推动贫困村经济发展,引导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向全市贫困村转移转化。组织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相关专业科技人才,围绕当地产业需求,推广先进技术成果,提供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9.按照省市场监管厅要求,会同农产品认证中心落实促进消费扶贫认证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对扶贫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在“质量月”“中国品牌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展示和推介活动。开展农村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部分扶贫对象代表深入有代表性消费场所开展一次消费体察活动。以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为重点,通过组织消费大讲堂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百姓识假辨假能力,降低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风险。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四)促进贫困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30.投入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资金,选择一批具有乡村旅游优势资源、发展潜力和设施条件的重点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做好贫困村旅游资源、旅游特色产品宣传,培育和打造“吉”字号乡村旅游产品,推动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31.实施“畅返不畅”整治和老旧路改造工程,打造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2.支持我市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纳入省财政扶持范围的行政村每村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20万元)。充分利用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争取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3.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协助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合理进行用地布局。强化用地指标保障,优先保障贫困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4.制定《市残联2020年巩固脱贫成效保障残疾人稳定脱贫工作计划》;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掌握1至2门生产增收的技能;开展扶残助学工作,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子女接受中等教育发放扶残助学金。

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协调本系统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加强与贫困村精准对接,开展贫困村农产品摸底调查,制作农产品采购清单,针对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带动贫困群众增产增收。

(二)落实包保单位消费扶贫责任。各包保单位要积极帮助包保贫困村促销滞销扶贫产品,促销确有困难的由市扶贫办统筹协调解决;市扶贫办协调解决不了的,上报市政府帮助促销。非贫困村滞销农产品由扶贫办协调解决。

(三)建立调度考核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全市消费扶贫工作,加强推进情况调度,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市相关部门每月上报消费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市扶贫办强化各部门消费扶贫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4)

一、基本情况

黄窑村位于富平县庄里试验区东北5公里处,属于渭北半山区,辖10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616户2381人。目前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44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8户65人,低保户25户77人,五保户2户2人。为帮助黄窑村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西北工业大学从民生、科技、教育、信息、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好帮扶工作,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统领扶贫工作。今年学校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实地到帮扶村进行走访、调研共4次,推进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工作。新冠疫情期间,校领导来村调研慰问,并向黄窑村捐赠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上半年召开专题党委会1次,研究讨论扶贫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帮扶效果明显。2020年学校计划投入110万元用于消费扶贫。5月,学校购买黄窑村养殖厂土鸡蛋1725盒共计5.5万元;6月,驻村工作队联系学校总务处采购富平县扶贫企业陕富面粉厂面粉共计22.4万元。上周,校工会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双节福利采购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产品花椒、苹果共计15.8万元,有效帮助集体经济、贫困户实现增收。截止目前,学校消费扶贫累计完成近70万元,所买产品全部为定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产品和富平县扶贫企业农产品。

学校驻村工作队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一方面积极推进完善电商平台消费渠道,黄窑村集体经济网店已在中国扶贫网注册完成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富平县土特产专柜已于年初在西安工业大学校园超市内正式开张运营。

(三)继续落实各单位“一对一”精准扶贫,开展特色扶贫活动。上半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学校包联处室入户扶贫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4至5月,部分包联处室委托校驻村工作队开展入户帮扶。根据前期对贫困户群众产业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包联处室通过资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购买慰问品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先后帮助张建强、王转社、屈小峰、齐凤玲等7户购买农用机械、搭建柿饼棚和羊棚。

截止本月,学校各单位到黄窑村开展帮扶工作47次,共有60余人到黄窑村帮扶44户贫困户,资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2.1万元。

(四)加强思想引领,狠抓基层党建。围绕党建工作和思想引领,由校党委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为帮扶村培养合格党员,提高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在帮扶村开展党课教育,加强思想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交流,助力脱贫攻坚。通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的扎实工作,黄窑村已被试验区党委确定为党建旗帜村,后期驻村工作队将与村党员干部一起对标旗帜村建设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党建相关工作。

(五)持续推进我校科技扶贫项目。上半年,学校积极联系富平县中冶陕西压延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了解我校铝镁合金技术的应用情况,并组织专家对接陕压延厂对“汽车刹车盘”的小规模试产进行技术支持。

4月,艺术与传媒学院与庄里试验区签订了农产品设计包装协议,根据协议西安工业大学充分发挥智力、人力等资源,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帮助庄里试验区和黄窑村设计柿饼、花椒等产品包装。其中,艺术学院师生设计的黄窑村标和土鸡蛋包装盒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六)针对农户需求,开展养殖、种植特色产业培训。上半年,学校先后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家和县农业局专家到黄窑村为村民举办《奶山羊养殖及关键技术》、《花椒树病虫害防治》等讲座。 三次讲座共有120余人参加,讲座针对性和实用性强,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在养殖、种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带贫益贫效果显著。西安工业大学帮扶黄窑村养殖厂项目一期由西安工业大学投资建设,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4余万元,于2017年6月开始建设,2017年11月投入使用。目前,黄窑村养殖厂已建成猪舍5栋,鸡舍1栋,存栏生猪800头。黄窑村以实现“村级增收、村民致富”为目标,建立“党支部+生态养殖+贫困户”模式,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5月,黄窑村举行生猪养殖分红发放仪式,累计分红5.25万元,覆盖全部45户贫困户,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八)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包联单位西安工业大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派驻扶贫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努力做到“因村派人”“尽锐出战”。驻村工作队坚持驻村帮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上半年,驻村第一书记马戈先进事迹先后被“学习强国”平台、富平电视台和“大美庄里”公众号报导。

疫情期间,驻村工作队响应上级党组织号召,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全力投入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九) 圆满完成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7月22日至26日,学校驻村工作队全员参与,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开展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入户调查相关工作,黄窑村以优异成绩通过完成全国脱贫攻坚普查。普查组对学校精准帮扶、脱贫成效等发面进行高度评价。

(十)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富平县政府、庄里试验区和黄窑村对接交流,紧紧围绕乡村“五个振兴”,分类指导、因村制宜、精准施策。

今年初,我校艺术学院组成专题研究团队,通过近两周的驻村调研,制作编印了《庄里实验区黄窑村乡村振兴规划设计》。该设计根究国家和陕西省乡村振兴总体战略规划,结合当地村情,从科学编制规划、发展特色产业、整治人居环境等发面作出详细、科学规划。

三、实施效果

学校西安工业大学通过全面落实“两联一包”和“双百工程”,在科技、教育、信息、民生、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富平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了校县合作的典范。学校在定点帮扶村以养殖项目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培训和民生帮扶为重点,因户施策,精准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开创了富平县庄里试验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先河,使黄窑村39户贫困户132人顺利脱贫,贫困发生率从8%下降到0.58%,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为全省高校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可操作、可借鉴的经验。

四、今后工作计划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前,黄窑村还有6户14人未完成脱贫。其中两人两户为“五保户”,剩余四户均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贫困人口。下一步,将统筹运用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兜底支持,确保现行标准下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5)

解决好贫困地区教育问题,是落实精准扶贫指示的基础工程,决不能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决不能让经济困难家庭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以此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新的阶段,即从过去的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转入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和缩小发展差距为主要任务。

通过教育,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直接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进而从根本上消除贫困,是典型的“造血式”扶贫,是落实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更是实现贫困地区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项项教育扶贫工程项目有序开展,在教育扶贫进程中,发挥着各自的力量,给教育公平带来了希望。

校安工程――把办学校条件弄到最好

从2009年6月到2010年9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三中原校长马双喜亲历校安工程给学校带来的巨大变化,此刻讲起来心情仍然激动不已:“校安工程让三中的办学条件、环境得到了改善,8度设防抗震标准更让师生有了安全感。每间教室从过去的54平米扩大到62平米,综合楼整体按照教育发展方向所需要的进行规划,有美术室、音乐教室、书法室、阅览室、阶梯教室,我看能用20年都没问题。”

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通过3年的校安工程,全旗校舍基本上实现了标准化,学生教室全部实现暖气化,告别了学生围着火炉上课的历史。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基本上达到了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目的。基础教育作为民族地区崛起的基础,改善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环境和条件,是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校安工程在内蒙古累计开工面积1902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261.1亿元,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学校数2386所,累计已竣工并交付使用项目学校占规划改造学校比例99.71%。

自治区教育厅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内蒙古农村牧区小学(包括教学点)1499所,在校生19.22万人,分别占全区小学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约47%和14%。幼儿园507所,在园幼儿7.86万人,分别占到全区幼儿园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约18%和15%。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农村牧区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趋势明显,农村适龄儿童数量逐步减少,加上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读书而造成的农村学龄儿童社会性缩减,使得农村地区生源渐疏。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农村牧区学校及附设幼儿园数量减少,学生入学、入园距离加大,部分适龄儿童不得不采取住校的方式完成学业。

让所有校舍都能安全达标,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提出,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实现小学和学前教育覆盖全区所有农村牧区,消除所有危房校舍,全部达到国家安全标准。让所有孩子都能在安全舒适的教室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将新建和改造校舍总面积103.34万平方米,包括消除所有在用危险校舍91.08万平方米,资金总需求23.98亿元。今年将完成总规划任务的40%。

“2013年9月前,幼儿园近100个孩子在面积小、条件差的平房上学,中午家长得接回家吃午饭。校安工程重建的3层综合楼,解决了学生中午在园就餐、住宿,给家长减轻了负担,幼儿园的配置标准也达到了旗县的标准。另外,教职工“周转楼”也是校安工程盖起来的,家在赛汉塔拉住的老师们有了休息的地方,把学校条件弄好点,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学校校长高连顺如是说。

雨露计划――治贫先助“技”

家住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四龙村的刘娜今年6月刚拿到大专毕业证,现在已经在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找到了工作。说起“雨露计划”,她告诉记者,她是通过高中班主任得知这一计划,考虑到家里的情况,大三时她申请了“雨露计划”,并且获得了该项补助。“除了雨露计划,我上学期间还获得过多次助学金,这些资助奖金帮助我顺利完成了学业,毕业后我自食其力,再也没有跟家里要过生活费。”刚毕业的刘娜话语爽朗,自信满怀。

据了解,2010年开始的“雨露计划”,对内蒙古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每学年直接补助1500元,引导和鼓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和中长期技能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脱贫。

据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一年以上职业培训优惠等政策。“雨露计划”实施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和中长期培训的积极性,完善了扶贫到户机制,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自治区扶贫办提供最新数据显示,“雨露计划”共涉及全区71个旗(县、市区),参与的培训机构有116家,培训22000人。共开设专业11大类40多个,涉及建筑、机电、电焊、装修等行业。2013年内蒙古共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22000人,下达培训补贴资金2200万元。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2878万元,直接扶持了19185名贫困学生。

据悉,大部分青年经过职业培训后,在本乡内和旗县内进行商业性的农牧业生产服务和客运服务等,做到既不离土又不离乡,比外出打工收入还要高。

自治区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谈到职业教育扶贫时介绍,政府应对职业教育扶贫给予更多的重视,把职业教育放在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一部分能够上大学,一部分转入职业教育,有一技在身,找一份工作,这个家庭就有希望,这也是根本的扶贫之策。

内蒙古调查总队数据显示,2013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劳动力接受专业培训人数比例进一步提升,从上年的22.5%提高到24.6%。其中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由上年的16.6%提高到18.9%;接受非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由上年的5.9%提高到6.6%。

健康上水平――从营养改善计划做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管理,逐步完善青少年营养标准,建立学生营养监测网络,加强营养干预,提高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加快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伙房或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

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表示,贫困地区孩子的营养问题依然很严峻,儿童营养救助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从根本上消除贫困的措施。

内蒙古自2012年4月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兴安盟阿尔山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8个国家试点旗县241所农村学校(含教学点)。截至到2014年4月底,49017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国家每年每个学生600元的膳食补助。

为了确保补助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能够吃到孩子嘴里,2013年政府下拨专项工作经费473万元,给所有试点学校配置电脑和打印机,配备食谱公示板和公开公示板,实现“农村电子营养师”系统的顺利开展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公开透明操作,今年将完成所有教学点配置标准化厨具,实现提供正餐。

科右前旗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与勤工俭学相结合的试点,鼓励学校自己种植绿色蔬菜、做豆腐、加工糕点、养猪等,为食堂提供价格低廉、营养丰富、食用安全的食材,不仅丰富了食谱内容,还为学生劳动技能培训提供了基地。截至到今年4月底,已有107所学校通过学校食堂向学生提供完整早餐或午餐,学校食堂供餐率已达到65.2%,加快了内蒙古供餐模式从间餐向正餐过渡的进程,今年计划具备条件的学校,全部实施由学校食堂提供正餐的要求。

兴安盟科右中旗巴仁太本学校福山校长接受采访时介绍,学校正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之前是每天课间操时间给每个学生发一份牛奶鸡蛋,反馈中发现,这种方式容易造成粮食浪费,从今年开始经过旗教育局统一安排,改为实施早餐食堂统一免费供餐。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6)

县花园口镇村位于县东部,距离县城60公里,与抚松县毗邻,为县东部门户,与抚松县一江之隔。辖区3个自然屯,幅员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50亩,人均耕地2亩,全村总人口294户587人,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

目前在册81户142人,现已全体脱贫。其中,适龄儿童5人,危房改造13户。总人口294户587人,2015年脱贫15户35人,2017年脱贫10户16人,2018年脱贫15户26人,2019年脱贫41户65人。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巩固帮扶力量。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局2020年包保帮扶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目标,明确了消费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同时,定期召开村三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消费扶贫工作任务及措施,为村消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局领导班子针对消费扶贫工作召开会议6次,就村消费扶贫工作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对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提出要求,必须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并抓好后期跟进和落实。

(二)瞄准突出短板,解决“瓶颈”问题。屯灵芝种植及榆树林子屯蔬菜大棚是村目前比较成熟的集体项目,但灵芝孢子粉缺乏销售渠道、蔬菜大棚种植技术不成熟阻碍了产业的发展。今年,县司法局全体帮扶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屯灵芝孢子粉进行宣传推广,驻村工作队还联系厂家为产品设计包装,使其焕然一新;同时,局领导请来专家为村民讲解蔬菜大棚支架、扣膜及选种、种植经验,解决了老百姓的难题,蔬菜成熟后,帮扶责任人还帮忙联系销售渠道,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7)

贫困测度是监测贫困状态和制定反贫困政策和战略的重要依据,贫困的识别和度量是把握贫困状况、认识贫困对象、理解贫困深度的窗口。中国建国60年来,中国贫困线测度经历了多次变化,扶贫政策以及扶贫问题的研究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回顾与总结这些变化可以为将来做好扶贫工作提供借鉴。

一、关于贫困线的确定

(一)“生活救济线”

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一条贫困线。1978年以前,由于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庞大,国家经济实力薄弱,扶贫主要是通过紧急救济计划和依托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在农村表现为政府提供的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济、优扶等。这是一种单纯的输血式救济扶贫,不能救济对象从根本上最终摆脱贫困。在扶贫方法上很大程度上仅局限于对贫困人口实施生活救济,对边远落后地区(主要是老、少、边、穷地区)输送物资,进行外部支援和财政补贴。

(二)启动线

政府有组织的扶贫工作开始阶段所确定的贫困线。农业部1981年首次确定了中国用来划定贫困县的第一条收入线,即使用人均集体分配收入40元和50元来划分1977-1979年的穷县和穷队。1986划定国定贫困县的标准是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的县(老革命根据地县和少数民族县则为200元),或者是1984-1986年3年平均人均纯收入低于300元的牧区旗(县)或低于200元的半牧区旗(县)。

(三)攻坚线

“八七”扶贫攻坚阶段确定的贫困线。1994年,国家制定“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对国家扶持的贫困县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调整的标准是“四进七出”,即1992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列入国家贫困县,让1992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退出贫困县行列,当时一共确定了592个国定贫困县。

(四)世纪线

新世纪扶贫阶段使用的贫困线。2001年5月第三次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颁布并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扶贫标准基本延续了“八七”扶贫攻坚阶段的标准,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村级瞄准成为中国新世纪农村扶贫工件的基本出发点,同时在称谓上也有所改变,“国定贫困县”改称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数量还是592个。

(五)“统一线”

2008年12月27日,国家宣布上调扶贫标准。对2007年人均收入1067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将实施同样的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共计4320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4.6%。这一次调整可以被看成是又一次贫困线的调整,因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从2009年起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因此与前面的政策在指向上有了很大的不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把这次调整称为“统一线”。

二、关于贫困标准的创新调整研究(代表性观点)

(一)实行国际通行标准线

研究者认为世界银行根据33个发展中国家贫困状况的研究结果,提出了人均每日消费1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而中国原有的贫困标准只相当于人均0.7美元左右,这就导致了对中国贫困人口多少的争议,因此贫困标准有必要尽可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建立以人为本的综合标准

研究者认为,在现有以经济收入为核心的标准的基础上。应该增加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非经济收入因素。有的学者从广泛的社会文化角度来考察贫困,认为贫困还应包括文化生活的缺乏、身心健康的不良、甚至权利和地位等政治因素的欠缺。

(三)贫困标准应包含生产标准

童星、林闽钢等研究者认为现行贫困标准仅仅考虑收入和消费,排除了生产因素,属于传统农业的范畴,应该用特困线、温饱线、发展线、小康线和富裕线的划分来代替现行单一的贫困线、脱贫线,这样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农户生活的层次及其差距,全面衡量农村的贫困状况。

三、关于扶贫政策方面的研究

(一)现行反贫困战略中的制度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关于反贫困战略中的制度研究,开始逐步展开,到90年代在认识上取得了巨大进步。在这些实践及研究中,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一是微型信贷即小额信贷的实践,二是参与式社区发展的实践。这两个方面的实践对贫困农户的直接支持以及对扶贫资源有效利用的结果显示了生命力。

(二)扶贫模式研究

中国扶贫的模式和策略大致有3类:传统的扶贫策略,主要以救济为主;把扶贫工作转向依靠普及科技知识的轨道,但仅仅依靠各农户推广科技兴农,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走科技+市场之路。研究表明,政府、公司和农户是组建公司+农户模式缺一不可的主体。政府是启动、组织者,同时也是约束公司偏离扶贫目标的监督者。公司是农民进入市场、实现社会支持系统的载体。

(三)民间组织的扶贫状况研究

所谓民间组织扶贫,就是“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相当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扶贫。在中国反贫困工作中,各类民间组织以不同方式在扶贫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民间组织自身的灵活性、专业性、公益性以及民主性,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扶贫的不足。但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很少有人专门研究民间组织的扶贫活动。大概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晚期,相关研究才逐步发展起来。

(四)中国在扶贫开发领域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情况研究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我国扶贫开发的伟大历史进程》认为,从根本上说,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但是,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中国的援助和支持,毫无疑问地会加快中国扶贫开发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进展。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荷兰、日本等国政府的合作以及与福特基金会等的合作,都有很大的发展。这些合作对缓解中国的贫困状况有非常直接和重要的作用。这些合作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解决贫困人日的温饱问题,而且有助于通过借鉴国际社会多年积累的扶贫经验和形成的科学方式,提高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后者的意义更重要、更深远。

(五)中国扶贫政策、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

尽管中国政府在农村扶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扶贫实践中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在扶贫体制和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从而影响了扶贫投资的效率。

1、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资金短缺是扶贫政策失灵的一个重要因素。现行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远远比资金短缺要复杂得多。在扶贫理念上。重消极救助轻积极扶助;在扶贫目标上,重数量轻质量,短期行为严重,不注重对扶贫成果的巩固;在扶贫主体上,重政府和行政行为,忽视了各种社会力量和因素对扶贫工作的贡献;在扶贫客体上,重贫困区域,轻贫困村、贫困户等类型;在扶贫内容上,重改善供给,轻刺激需求(即只重视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在扶贫方法上,重外部注入,轻内部培植经济增长点:在扶贫资源上,重经济和物质,轻思想和精神:在扶贫产业选择上,重工业项目,轻农业项目:在扶贫组织实施上,重被动服从,轻主动参与和自我发展;在扶贫效益评估上,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心理效益。

2、中国当前扶贫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扶贫开发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扶贫对象瞄准上,还没有形成动态的精准识别和瞄准机制;在扶贫项目选择上,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选择机制:在扶贫资金使用上,还没有形成多元化、突出重点的投入机制:在扶贫管理工作上,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分工合作机制:在扶贫监管评价上,还没有形成信息对称、及时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

3、中国扶贫在治理结构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中国扶贫治理结构方面的挑战有:政府部门过度主导扶贫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财政体制不利于贫困地区的发展:商业银行执行政策性扶贫贷款中存在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系统和问责制度;非政府机构发展不足和缺乏生存的法律环境和与政府间的合作协调机制:贫困人口缺乏参与:扶贫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城乡扶贫体制不协调。

四、新时期农村贫困标准与政策设定展望

综合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各地区和当前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的农村贫困标准的设想应该与以往有所不同,扶贫政策也必须有所调整。

(一)新农村贫困标准设定应综合多重因素

在新的历史时期,贫困标准的设定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现行绝对贫困标准:贫困地域农民面临的不确定风险因素:文化教育因素;医疗保健因素;发展费用:休闲娱乐因素;权利缺失造成的不平等因素等。贫困标准测定可以简单表述成以下模型:贫困标准=现行绝对贫困标准+贫困农民面临的不确定风险支出+文化教育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发展费用+休闲娱乐支出+权利缺失造成的不平等因素损失支出。

(二)政策设计要偏重非物质消费需求

在扶贫政策的设计上,应该从各地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的特点出发,将扶贫的重点转向贫困人口的非物质消费需求上,强化教育,立足从根本上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针对不同乡村和不同人群的贫困状况,实施分类扶贫。

(三)改变观念,积极创新,提高现有扶贫政策与措施的效率与作用

完善开发式扶贫,在做好“自然资源开发”的基础上,同时侧重“人力资源开发”;实现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的有效结合,致力于建立一个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并有针对性地结合救助式扶贫的综合扶贫体系;建立城乡统筹的一体化扶贫体系;建立合理的信贷扶贫体制:加强国务院和各级扶贫领导小组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考核功能;发挥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发动非政府组织来动员高收入人群,为低收入弱势群体状况的改善出钱出力;改变增长方式,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同时实现增长和公平的目标。

(四)尝试“梯次移民”方式,实现异地脱贫

在扶贫方式上。局部地区可以从当地实际出发,通过“梯次移民”方式,适当集聚人口,依靠群体力量优势实施脱贫。所谓梯次移民是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并有组织地把分散的村庄整体迁移到生存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以便形成人口集聚效应,同时把村民按照标准进行分类,不同性质的村民按照他们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迁移到不同的区域,如中心村、集镇、县城、直至大中城市,成熟一批迁移一批;通过发展集群农业来提高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谈判能力;通过鼓励科技人员直接下乡创业来弥补欠发达地域的人才真空,从而从根本上推进贫困地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炎琼。唐忠义,我国扶贫政策的演变及前瞻[J],理论界,2006(5)

2、王荣党,农村贫困线的测度与优化[J],华东经济管理,2006(3)

3、李芝兰,中国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需要调整[J],调研世界,2005(7),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8)

据初步统计,该协议签署后,将惠及104个贫困区县,有超过234万农村贫困家庭因此受益。

苏宁开启“O2O双线扶贫新模式”

10月17日是“国际消贫日”,也是全国“扶贫日”,为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开发工作,苏宁与国务院扶贫办达成战略合作,通过精准的大数据分析、先进的互联网科技、自有的物流配送体系等,帮助各具特点的贫困地区进行“精准扶贫”,以“农户+企业+基地+电商”的方式探索“O2O双线扶贫模式”。

在具体操作环节,苏宁将利用线下1600家门店的优势,深入推进O2O双线扶贫在城市核心商圈的落地,在苏宁的部分门店建设电商扶贫O2O体验展示专区,集中展示扶贫地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与旅游等资源。目前计划在北京联想桥云店中开设专区,展示江苏宿迁泗阳、宁夏银川、云南红河等地的农副产品。

另外,国务院扶贫办还将联合苏宁计划打造“10・17扶贫购物节”,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在10月17日这一天,苏宁将通过线上线下的扶贫购物专场,集中拉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实现从生产、销售到物流、推广等全流程的产业化扶贫。

同时,苏宁也正在改变扶贫思路,由之前的“输血扶贫”转为“造血扶贫”,重点是为贫困地区培养农村电商人才。苏宁计划协助贫困县政府加强电子商务实用性培训,培育更多农村电商人才队伍,预计3年培训累计不低于10000人次。

将零售CPU能力运用到电商扶贫中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孙为民表示,脱贫致富是扶贫工作最终极的目标,不能只停留在某一个环节,苏宁计划通过零售CPU能力的输出,打通“造血扶贫”全流程,让扶贫工作规模化、系统化、产业化,造血效果得以真正凸显。

作为知名商业零售企业,苏宁在全国600多个城市拥有1600多家门店,近一千家苏宁易购服务站,公益活动已经深入全国近300个城市。同时,苏宁易购作为全国性B2C电商平台,将为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和更广的市场,用O2O双线扶贫新模式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孙为民在签约现场表示,此次战略合作不仅要依托苏宁的平台资源,实现规模化的普惠扶贫,还要借助零售CPU的能力输出,打通全流程的系统化扶贫,更要因地制宜,实现动态的产业化扶贫。

据悉,苏宁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多产业联动助力当地经济发展。苏宁的扶贫工作从一个项目切入后,后期将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和优势,在农业项目、工业项目、生态旅游项目、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项目等方面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近年来,苏宁已先后在江苏、云南、湖南等多个省份试水“造血扶贫”,将零售CPU能力运用到扶贫项目中。以云南红米为例,今年5月,苏宁易购超市频道的“中华特色馆”专区上线了“红河馆”,销售的红米价格突破20元/斤。为更好地帮助当地推进农产品电商化进程,苏宁免除当地商户在苏宁易购上的第一年平台使用费以及平台技术服务年费;并将在电商运营方面给予扶植,真正实现从生产、销售到物流、推广等全流程的产业化扶贫。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9)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县发改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消费扶贫活动月工作专班承担。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统筹开展7项主要活动:

1.布放运营30台消费扶贫专柜。结合实际确定专柜布放规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县、镇的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及中省直单位。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2020年全市布放运营专柜200台,其中县布放30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配合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网信部门等)

2.规范设立1-2家消费扶贫专馆。在县内选择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电商服务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县扶贫产品。(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组织部、发改局、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部门等)

3.新开辟2个消费扶贫专区。在全县选择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县开辟不少于2个商超扶贫专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扶贫办、组织部、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工商联等)

4.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全省消费扶贫网络平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扶贫产品。(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抚发集团、发改局、宣传部、网信部门等)

5.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发挥好“扶贫832”销售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加大采购力度。(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供销部门等)

6.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各地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选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镇政府)

7.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七项行动,以乡镇、部门为单位,于9月30日之前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至少一次。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县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扶贫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卫健局、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

六、实施步骤

整体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9月初)。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县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协调会,明确分工,共同发力,确保消费扶贫活动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9月)。全县各乡镇、部门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上旬)。全县各乡镇、部门对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送县扶贫办,邮箱:。联系电话。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是中央、省促进消费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狠抓落实,加大活动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对专柜专馆专区,要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区消费扶贫工作计划篇(10)

农村贫困与贫困线的制定

建国后,不论在时期还是在时期,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下,加之政治运动此起彼伏连年不断,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从1952-1978年间,农民人均消费粮食几乎没有什么增长,1952年为191.5公斤,而1978年也仅为195.5公斤,20多年间仅增加了4公斤。更有甚者,1959年的灾荒持续了近20年:在整个六七十年代,农村人口消费粮食水平一直未达到1952年的水平;直到78年的丰产以及其后的体制改革,农村才彻底消除了60年代初期灾荒的阴影(刘文濮和吴国宝,1997:54-5)。从以上的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农村人口中的基本消费水平是极其低下的,甚至可以说农村人口的温饱并没有得到满足,农民或处于直接的饥荒中或处于饥荒的阴影中。

伴随着肇始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80年代在农村的普遍推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加之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及国家投资的明显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78-1985年间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至1.25亿,每年平均减少近1800万,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也由30.7%降到14.8%,而按世界银行的估计每年平均减少2300万(参见刘文濮和吴国宝,1997:67-8;陈俊生,1998:488)。然而好景不长,1986年农民收入首次出现下降,此后农业经济在政策的摇摆中又陷入了艰难的历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制定了农村绝对贫困线,以帮助农村走出贫困的境地。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制定的贫困线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事实上,我国曾出现过多个贫困线,而且,贫困线的标准也不断提高。最早的贫困线是在1984年提出的,当时确定的绝对贫困标准是人均年收入人民币120元以下。1985年,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建议,按1984年不变价格,户人均纯收入200元作为贫困线,这个绝对贫困线在后来的扶贫实践中经常被采用。1988年,国家统计局采用人均纯收入与基本生存费用相比较的方法,得出中国农村户人均纯收入260元为该年的绝对贫困线(参见李强主编,1997:118)。而在2000年,农民解决温饱的标准是人均纯收入625元,也就是说,该年的绝对贫困线是625元(参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需要说明的是,在扶贫工作实践中,除了划定绝对贫困线外,国家还确定了重点扶贫对象。比如,国家在“七五”计划期间确定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1];根据最近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国家将在中西部21个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确定592个县,作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该说,这两个标准并不一致,绝对贫困线是个温饱标准,是维持个人或家庭生存的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最低费用的标准,而扶贫标准是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为确定工作重点而设定的标准;前者制定的根据仅仅是经济标准,而后者除经济因素外,还含有较多的政治因素在内。

扶贫政策的历史回顾

为了减缓农村贫困,国家在改革开放后颁发了一系列扶贫文件,出台了一些扶贫政策。其中有较大影响的有:(1)1984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次把扶贫工作作为国家的一项特殊任务提出来,中国政府消除贫困的正式行动由此拉开了序幕。(2)1986年3月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将“老、少、边、穷”地区迅速摆脱经济和文化落后的状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计划》,中国政府消除贫困的正式行动由此进入实质性阶段。(3)1994年3月,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制定了今后7年全国开发扶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也就是说,“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4)2001年5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就未来10年的农村扶贫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把贫困地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同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伴随着一系列扶贫政策的出台,我国的扶贫方式经历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1980年以前,为了控制极端的贫困,主要采取救济式扶贫,即国家每年向贫困地区调拨粮食、衣物等救济物品及财政补贴,通过“输血”维持贫困地区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水准。这种扶贫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资金的利用率不高,造成大量的浪费;二是对落后地区“越输血越贫血”,即中央政府将发达地区积累起来的资金以财政补贴或投资的形式调拨给贫困地区,但这并没有形成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反而助长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依赖行为,在此种意义上外部资金输入悲剧性地成了贫困地区落后的原动力;三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向贫困地区直接救济的同时,又将贫困地区的初级产品以低价调往加工业发达地区,结果使贫困地区成了发达地区的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而贫困地区却不得不用政府的财政补贴以高价购买发达地区的工业制成品(王小强、白南风,1986:95-119)。

80年代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的扶贫战略开始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由单纯的直接救济向地区经济综合开发的方向转变,由单纯地向贫困地区“输血”向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转变(朱凤歧等,1996:42)。主要做法是(1)改变过去那种单纯救济的扶贫方式,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唤起贫困地区内部的经济活力。(2)改变平均使用扶贫资金的办法,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一片一片、一批一批地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3)在信贷、税收和经济开发等方面给贫困地区优惠政策。(4)由中央、地方政府和贫困地区居民共同投资,或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改善贫困地区的道路、饮水和农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5)中央各职能部门在资金、物资和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朱玲、蒋中一,1994)。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缓解农村贫困,中国政府和中国农民都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前者颁布了扶贫政策,把扶贫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后者则冲破体制性束缚创建了农村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掀起了被媒体和学者广泛关注的“民工潮”。在两股力量的“互动”下,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到1992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经过7年的扶贫攻坚之后,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下降到3%左右(,2001)。

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像大多数海内外的华人一样,我为中国在减缓农村贫困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但却不应由此而忽视存在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并不怀疑扶贫政策的正确性,但需要指出的是,政策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它必须有自己的物质保障。换言之,反贫困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投入作保证,而贫困资金投入的多寡取决于财政收入状况和财政支出格局,在财政收入一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格局对反贫困资金的多寡具决定性的影响。但是,财政支出格局是各阶层、各地区间相互较量的结果,而贫困阶层恰恰是谈判能力最弱的社会阶层,因此他们所得到的份额,即反贫困资金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往往是低得惊人。

1986-1993年,全国每年投入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包括贴息贷款、财政拨款、中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资金)估计约1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每年提供45.5亿元扶贫资金,78%为贴息贷款,22%为财政拨款,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每年直接的扶贫资金支出仅有10亿元。而1992年,我国财政支出4390亿元,其中企业亏损补贴445亿元,价格补贴322亿元,共计767亿元,可以说,2亿多城市人口是这767亿财政支出的受益者,而广大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是无缘受用的(胡鞍钢等,1995:410)。当我们看到这样的现状,我们是否感到一丝悲哀呢?近年来,这些状况或许有了些许改变,但不会有大的改变,因为农民在各种各样的竞争中依旧处于劣势,他们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从上述的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每年用于扶贫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类似于“杯水车薪”。然而,这样有限的资金却很难发挥到应有的作用。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密不可分的,或许可以说,扶贫目标与地方政府目标之间的差异是导致扶贫政策错位的关键所在。地方政府虽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如地方政府既可提供优惠政策,吸引资金和优秀人才,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本地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也可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尽可能充分的公共产品[2][2](如组织和鼓励改善交通、通讯和能源的供给条件,修建大型水利设施等)。然而,一个政府的运行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它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政府人员的基本工资以及正常的办公费用,只有在此基础之上,它才能集中精力来发展本地经济,关注当地农民的贫困问题。如果地方政府自身的正常运行都受到资金的威胁,怎么又能指望它关心农民疾苦,发展本地经济呢?事实上,贫困地区的政府正面临着资金的威胁。

资金短缺是扶贫政策失灵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现行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远远比这要复杂得多。人类学者潘年英通过对贵州省某贫困县一年的扶贫经历,揭示了扶贫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流于形式,作表明文章;毁林开荒,盲目建扶贫项目;扶贫中存在着“话语霸权”及“文化中心主义”等等。就某个贫困地区而言,扶贫资金尽管投入不少,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盲目开荒建厂,结果使环境遭到破坏,而贫困没有减缓,反而变得更差了,于是群众怨声载道,“扶什么贫呢?老百姓说,求求你们,不要扶了,你们越扶,我们越贫”(潘年英,1997:194)。

当对扶贫政策的中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们不免要提出如下问题:扶贫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能真正缓解农村贫困,简言之,扶贫政策的效果如何?问题的答案可能是个未知数。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印证了法国组织社会学家克罗齐耶(M.Crozier)的观点:“法令改变不了社会”(克罗齐耶,1986)。

参考文献1.1.陈俊生,1998,《扶贫工作文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2.2.胡鞍钢、王绍光和康晓光,1995,《中国地区差距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3.3.[法]克罗齐耶,1986,《论法国变革之路——法令改变不了社会》,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4.4.李培林,1995,《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学分析》,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5.5.刘文濮、吴国宝,1997,《地区经济增长和减缓贫困》,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6.6.毛寿龙,1996,《中国政府功能的经济分析》,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7.7.潘年英,1997,《扶贫手记》,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8.8.王小强、白南风,1986,《富饶的贫困》,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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