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工程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17 22:19:40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1)

加强工程建后管理是保证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民长期受益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建后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长效机制,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确定管理责任,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农村供水管理站,实行“三级”管理制:第一级为水厂厂区工程及入村总水表以上管网,产权归国家所有,由供水管理站负责管理;第二级为村内入户水表以上户外管网,产权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或用水者协会管理;第三级为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下供水设施,产权归农户,由农户负责养护维修。2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村集体管理,由村民议事会指定专人,或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群众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水费的征收和工程管理。3私人投资或股份制形式兴建饮水工程,产权归投资者,由投资者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

1.2保障措施

在建后运行管理上,石家庄市不断制定和完善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使农村饮水工程建后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07年,以市水利局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启用“工程交付管理使用卡”的通知》,全市统一制定了“使用卡”,工程完工后,履行工程交接手续,填写工程交付管理使用卡,县水务局和管理使用单位各执1份,使工程能及时交接并发挥作用。2011年,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2012年市水务局通过对所辖18县(市、区的调研,起草了《石家庄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并征求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供电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发[2012]20号文下发各县(市、区。

2建后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无偿供水和不按成本收取水费导致了农民群众节水意识的淡薄,造成了个别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处于无偿服务,对工程正常运转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原因分析:一是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部分村委干部将“村集体统一垫付水费,让群众免费吃水”作为竞选村干部的条件。二是农民的承受能力有限。问题村经济条件落后,农民收入普遍偏低,因此农民的承受能力也相应较弱。三是水价计价方式的不合理。部分工程对农村群众生活用水实行不区分用水量的计价方式,不但不能按成本收费,而且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加剧了供需矛盾。2水质检测和监测不到位。一是保供水,重建设,轻检测的思想普遍存在;二是水质检测、监测工作繁琐,费用高,水质检测经费不足。3各县(市、区尚未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基金专户,工程日常维护和大修资金没有保障,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无法长期发挥效益。由于国家投资有限,投入的资金只用于工程建设,没有多余资金用于日后工程维护;再加上各县经济状况不同,上级政府也没有明文规定市、县级财政必须提出部分维修基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收的水费也仅仅只够维持工程正常运行。4大部分工程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法胜任日常的工程维护,水质检测、监测等管理工作。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2)

1.1.1总体情况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CDC均填报了调查表,各级CDC上报有效率为100%。

1.1.2人员现况调查各级CDC有检测人员770人,平均有5.3(770/146)人。省CDC有26人;16个州(市)CDC平均有8.6人(138/16),最多23人,最少仅3人;129个县(市、区)CDC平均有4.7(606/129)人,最多10人,最少2人。检测人员除开展饮用水检测外,尚需承担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突发事件等样品的检测。

1.1.3设备情况省CDC有开展饮用水全部106项指标检测的设备。16个州(市)CDC有火焰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设备;13个州(市)CDC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03个县(市、区)CDC有火焰原子吸收仪,26个县(市、区)CDC有原子荧光仪,84个县(市、区)CDC有气相色谱仪。全省CDC均有开展饮用水检测的常规设备:电子天平、酸度计、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等。

1.1.4检测能力省CDC有饮用水全部106项指标检测的能力,所有检测指标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16个州(市)CDC平均能检测63.3项,最高87项,最低42项;通过计量认证平均45.6项,占72.0%(45.6/63.3),最高83项,最低29项。其中,常规指标平均能检测38项,最高42项,最低31项,通过计量认证平均34项,最高40项,最低29项。129个县(市、区)CDC平均能检测30项,最高54项,最低0项;通过计量认证平均27项,占90%(27/30),最高54项,最低0项。其中,常规指标平均能检测28项,最高40项,最低0项,通过计量认证平均26项,最高36项,最低0项。

1.2各级CDC水质监测设备配置需求现况调查省级和省会城市CDC为达到106项饮用水全分析的检测能力,需增加设备14台(件),需经费1042万元;15个州(市)CDC和129县为达到常规42项和本地区重点控制特定污染物的检测能力,需增加设备743台(件),需经费21780万元,总计经费22822万元。

1.3现况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完成情况

1.3.1工程监测完成情况及合格率监测项目县从2008年的70个增加到2013年的100个,监测指标要求从18项增加到31项,共计应完成10830个工程,实际完成10648个工程,完成率为98.32%。总体合格率为20.73%,各年度合格率均较低,呈逐年上升趋势(趋势性χ2=5.87,P<0.05),但上升趋势较缓慢。见表4。

1.3.22013年丰水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丰水期,云南各级CDC上报现况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结果2210份水样的记录,其中完成18项指标的水样有2142份,占96.92%;完成规定31项指标仅有700份水样,占31.67%。在上报2210份水样检测结果中,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隔、氟化物、硝酸盐、铁、锰、氯化物、硝酸盐和总硬度11个指标全部完成;10个水样缺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锌和铜4个指标,18个水样缺耗氧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pH值6个指标。其余10个指标完成情况见表5。

2讨论

自2008年以来,项目县CDC依靠国家农村改水改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开展了现况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云南省饮用水监测体系。云南各级CDC有开展饮用水检测的人员、基础设备和实验室,具备开展饮用水检测的基本条件,但与《规划》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影响其

检测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

(1)检测人员不足,云南各级CDC平均有5.3名检测人员,检测人员除开展饮用水检测外,尚需承担其他样品的检测,且近年来检测样品数量有增长的趋势,现有检测人员越来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检测工作。

(2)大型检测设备不足,为达到《规划》要求,各级CDC需增加设备754台(件),需经费约22822万元。

(3)检测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云南各级CDC普遍存在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另外在上报的水样中,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pH值等指标未完成,主要是由于检测人员遗忘和工作中沟通不畅漏检等导致,这也与检测人员基本的专业素质有关。

现况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任务未能100%完成,主要原因有:

(1)根据《方案》要求,每年每个工程应完成4份水样的检测,由于部分工程水源断流,未能完全全部水样的检测。

(2)由于检测指标缺失,不列入统计导致。云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总体合格率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和周边广西自治区和四川省的水平。在未实施干预的情况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较为缓慢。出厂水合格率略高于末梢水,但总体而言均较低,亟待采取干预措施。

为做好饮用水检测工作,建议:

(1)依托CDC建设现况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虽各级CDC饮用水检测仍存在一些不足,但具备多项有利条件,可以充分发挥现有人员、设备、资质、实验室等的作用;底数清楚可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减少财政投入;完善的网络可以保证快速投入使用、持续有效运转,发挥出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努力开展新的检测项目,并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缺漏项。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3)

2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由于上述工程的特点,致使施工单位各个现场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建设、监理单位人员更不可能在各个施工点随时进行监督检查,这一方面使现场工作人员在某些施工程序上摸不着头脑,不会做;另一方面也给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了偷工减料的机会,造成施工质量不易控制。具体表现有:a.管材埋置深度严重不足,钢管支撑不稳固。由于该地区昼夜温差大(夏季日温差可达25℃左右),埋置浅了容易使接头产生温度变形而拉裂,设计埋深均为0.8~1.0m,而实际只有0.3m左右。跨沟、跨箐、跨陡坎等处架空的钢管两端固定支撑不坚固。b.取水坝、过滤池开挖不到位,或基础清理不干净。山区供水水源多取自箐沟溪水,由于不可能做地勘工作,设计只能给出地面以上的坝体尺寸,而基础部分要看现场开挖地质情况,多以开挖到完整的基岩为标准,加深部分用毛石混凝土等浇筑,基础开挖不到位,导致坝体稳定性出现问题。c.水池、过滤池、沉淀池钢筋数量、间距不足,或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偷工减料现象。d.水池混凝土厚度、强度不足,养护不到位。施工要求是:?在底部铺垫一层碎石,再浇筑混凝土,多数施工单位都没铺填碎石层;?由于现场所用砂、碎石与配合比试验时的不一致,或者直接用现场采挖的不符合标准的砂、碎石浇筑混凝土,再加上采用人工拌和、人工振捣方式,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足;?施工完成后对混凝养护不足,或者基本不养护,致使混凝土出现开裂渗水;?对一些埋入式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更有甚者用毛石混凝土代替混凝土。e.砌石体石料不满足要求,施工不符合规范。底层不坐浆、未分层支砌,上下错缝、丁顺搭接都不规范;有的施工单位甚至直接用块石堆砌后灌入砂浆,然后抹面成形,致使砌体空隙大、砂浆不饱满,无法达到防渗要求。f.外观质量差。建筑物线形、垂直度、平整度及混凝土表面麻面都达不到要求。

3改进措施及质量管理模式的提出

针对以上情况及问题,通过近两年的探索,基本形成了以下的建设管理模式。该模式不仅可以用在农村人蓄饮水安全项目上,其他的如:重点县建设、节水改造、大范围农田灌溉等“大、广、散”的项目也可以参考此种管理模式进行。

3.1机构健全是保证

参照2007年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2013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西双版那州内各县均由水务局牵头,组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明确了法人主体,确实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局配专职技术人员2~3人,明确质量责任人员,配备车辆;配齐财务人员,严格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户、专用。a.严格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委托相对规范的监理单位参与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确保监理人员数量(一般为4~5人)满足要求,并且人员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b.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比较稳定的施工单位,杜绝无资质的、挂靠的“皮包”公司进入市场;?对管材、管件的供应单独招标,且规定投标必须带样品实体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供货时必须是样品生产商的同类产品。c.规范合同管理。针对工程特点,细化施工合同,严格合同管理,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支付进度款。d.实施政府监督。开工前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监督手续,监督人员、设计人员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开工前培训、技术交底,明确设计意图,明确各部位、各个工序的质量要求,明确工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工序,有针对性地进行事先质量控制。e.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明确质量责任人,做好现场每个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统一质量标准。

3.2宣传到位是基础

a.每个项目村均召开“一事一议”的民主村民大会,保证家家户户都有代表参加,全面介绍项目情况、一般性的质量标准,做到人人参与监督管理。b.每个项目村均竖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名称、文号,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

3.3资源整合是关键

工程的特点决定了监理工作量大,由于监理费用较低,不可能配备过多的人员,现场不可能单靠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因此,需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乡镇水管站等现场技术人员以及项目村的村小组长、会计、村民代表统一进行整合,一体化进行现场监督检查。a.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人员搭配,分两批人马分片工作,每到一个乡镇则叫上当地水管站人员一起巡查,发现问题现场及时处理。b.充分依靠项目村村民代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开工前向其交代清楚各道工序的质量要求、所用原材料的质量要求、注意事项等,实施中由村民代表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或不清楚的,及时电话联系给予指导。c.对需进行熔接、粘接安装的管材,在安装前由监理单位召集所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管材供应单位现场具体示范熔接、粘接安装的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保证安装质量。

3.4质量检测是依据

a.所有进场钢筋、水泥、管材、管件等产品,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厂家的品质检验报告。b.施工单位对所有使用的产品、原材料、中间产品必须按评定要求进行取样检测,并由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c.在上述基础上,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所用产品、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佐证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d.对管材、管件的检测,由于费用较高,统一由建设、监理、检测及管材供应单位共同取样,由建设单位送专业的试验室检验。e.对每个施工单位抽取一定数量的管路,主要选择水头差较大的村寨进行简易压水试验,确保其运行正常。

3.5加强外观质量控制

开工前由质量监督单位下发各种建筑物的外观质量控制标准、偏差控制范围等;完工后由参建各方进行外观质量检测评定,对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

3.6工程计量、验收

以每个项目村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每完工一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检测及村小组长、会计、村民代表联合进行检查,并告知所有村民。在验收资料整编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卡,参建各方签字,待整个工程经过政府验收合格后移交受益村管理。

4工程运行管理

帮助受益村寨建立运行管理模式,由“一事一议”的民主村民大会确定水价核算、建后运行管理、水源林保护等具体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4)

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规模小

建设标准低、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因干旱、水毁引起的水源井出水量不足或毁损,设备、管道老化失修等原因,导致部分单村供水工程重返饮水不安全行列,饮水安全工程还存在诸多问题。

2.1 工程自筹资金困难

农村饮水工程一般按照国家、省及本市配套资金补助80%,群众自筹 20% 的原则,但由于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自筹部分向农户收取,而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各农户自家大都配有自备井,导致饮水工程自筹款不能足额到位,进而影响了饮水工程的正常开展。

2.2 维修资金短缺

饮水安全工程运行过程中,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部分村水源井出水量不足,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损坏,管道意外损毁及村庄扩容等各种状况,这些村不能重复列入上级饮水安全项目,而村集体没有经济能力对这些问题进行维修改善,导致原饮水工程部分使用或整体瘫痪,重返饮水不安全行列。

2.3 建后管理不到位

饮水安全工程“三分建,七分管”,专业性强。目前,各村饮水工程基本由村集体委派一人负责日常水泵开关,一旦出现状况,不但发现不了问题关键,而且处理不及时。大部分村水电费和维修费由村集体全部负担,造成群众水商品意识淡薄,工程管理得不到重视。

3 “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思路

针对“十二五”期间饮水安全工程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合理的方针,提出“十三五”期间几点思路:对于城区附近的农村,优先考虑城市管网延伸,逐步建成联片集中供水体系,加快供水由城市向农村覆盖步伐,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这部分村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特别是各镇乡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可以考虑建设水厂集中供水,管理权交给工程所在村镇,制定公平水价,合理收费,实现工程维修、管理的良性运行。对于山区短期内无法迁移或规划不予迁移的村镇,可以采取投资小、易实施、见效快的分散式单村供水工程。沿河流域且水源无污染的村,例如,彭店子乡、夏官营镇、杨各庄镇青龙河沿岸村庄,由于地下水埋深较浅,水质有保证,支持群众使用一家一户自备井供水,即方便群众又节省资金。在水源污染地区,特别是杨店子镇部分村出现铁锰元素超标,其他镇乡个别村地下水受厂矿污水、生活污水的污染状况,这些村主要是寻找好水源,利用“常规处理加活性炭深度处理”的方式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在水源缺乏区,可以考虑跨村或跨流域引水,在水源丰富地区建设由 2 个或几个村联村供水工程,由受益村成立工程联合管理机构,对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管理。

4 发展建议

4.1 转变传统观念,制定合理收费政策

农村饮水水价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本着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不以营利性为目标,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目前,迁安市饮水安全项目收费主要有 2 种形式:一部分项目,由于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工程运行所需管理、维修、人员工资等费用由村集体负担;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项目村水费的收缴基本上只收取水泵运转所需电费,不考虑工程的运行成本、维修及管理费用,工程出现任何问题都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也导致群众水商品意识、节约用水意识淡薄。制定统一合理的水价和收费政策,转变传统的观念,有利于工程的良性运行和避免重复投资。通过成本合算,按水费成本加微利的原则,经物价部门批准,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充分发挥水表作用,计量收费,实行定额用水制度与超定额加价制度,做到“定价到位、收取到位、管理到位、使用到位”。

4.2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效发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核心是解决水质问题,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避免二次污染是饮水工程运行的基础保证。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牌;禁止水源污染活动,水源周围的小选场、小铁矿大多没有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基本渗入地下,对地下水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预予取缔;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节水意识,尽量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目前,迁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主要是在水源井成井时,由施工队进行水质检测,工程移交后,由于管理人员少,没有专业的水质监测设备,影响水质的正常监测。建议建立专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4.3 加大资金扶持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对于列入国家、省级饮水安全项目,群众自筹资金建议由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中列支,以减轻项目村集体和群众的自筹压力。加快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储备资金,统一用于区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通过宣传,鼓励社会资本投向饮水安全工程,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积极性,改善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资金缺乏的现状。

4.4 加强运营管理,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

4.4.1 明晰工程产权

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入户工程资产归受益农户所有。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水行政部门行使管理权,村内工程产权界定按单村供水工程产权界定执行。

4.4.2 落实管护主体

单村供水工程,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主体,由村委会选派代表负责供水工程日常管理。户内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维护。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所在乡镇政府为工程管理责任主体。

4.4.3 明确运行管理方式

因地制宜推行村集体管理、承包管理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等多种模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机制,责任到人。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5)

20家子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工程由朝阳县水利勘测设计队进行设计,如涉及设计变更,由朝阳县水利局提出后,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解决方案。

2)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对供水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施工进度及施工队伍管理,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3)二十家子镇政府负责供水工程的建设及自筹资金,并协调管路铺设、配电等问题,如管路穿越各种障碍,高、低压线路架设等。

4)施工单位由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和二十家子镇政府共同商定,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不同分项工程可选择不同施工队伍,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奖惩制度,具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监理单位负责质量监督控制。

1.2施工进度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工程施工于2009年4月开工,11月16日竣工通水,具体安排如下:水源工程4月19日—5月10日;管沟开挖、管网安装、管沟回填4月19日—5月30日;泵房、办公楼及院墙4月21日—10月15日;输配电及机泵安装4月6日—6月1日;管网打压试验及验收10月15—11月15;正式供水11月16。

2.3施工技术要求

1.3.1水源井工程

在打井前,对井址应进行物探找水,根据探测结果,确定是否需钻井,钻井深度、孔径及壁管、滤水管及成井工艺满足设计要求,要打完整井并做抽水试验。

1.3.2管网施工

管网开挖安装按设计管线方向先放线,后开挖,沟底要平直,开挖深度必须保证埋管后管顶距地面1.5m以上,以防冻涨。管道连接,管材为PVC塑料管采用工程胶承插连接,PE管用管件件螺纹连接,进户立管采用弯头、管箍、内接、闸阀、水嘴、水表等丝扣缠麻连接。管道回填,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回填厚度大约30cm的松土,避免回填砖头、石块、瓦块等硬质物质,防止砸破管身,等打压试水管道没有漏水问题后在进行回填完。

1.3.3土建工程

施工时除应满足设计本身的要求外,还要按专项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3.4输配电工程

工程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与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中要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要改变时,需和设计部门取得商议,经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优质施工,争取创建优质工程。

1.3.5管路通过特殊地形的处理

本次设计涉及管路跨越军用光缆和公路,军用光缆为光缆,距地面1.5m,而设计管路沟需开挖1.7m深,为了保证光缆在供水运行时不受影响,保证埋管顶部与光缆底部距离≥50cm,底坡坡比≤1∶100。当管路沟开挖到光缆保护区位置时应提前通知其管理部门,由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及二十家子政府共同和光缆管理部门协商,管路沟开挖时光缆管理部门必须在场,人工试探开挖,避免破坏光缆。跨公路问题可由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及二十家子政府和交通部门协商,开挖回填后恢复原路面。本次设计不涉及管路跨越较深沟壑,实际坡度较大的也可根据地形按管路顶距地面1.5m的要求沿坡挖填。

2工程管理

2.1建设期管理

2.1.1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二十家子镇供水工程建设期间的管理,县政府成立了二十家子镇供水工程指挥部,由副县长任总指挥,成员单位有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农电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物价局和二十家子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十家子镇政府,二十家子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是: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技术指导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配套及划拨工作;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国土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征占地手续;建设局负责小城镇规划工作;农电局负责输配电工作;卫生局负责水质检测化验工作;交通局负责管道跨路工作;林业局负责办理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物价局负责用水核价工作;二十家子镇政府负责整个工程实施及后期管理工作。

2.1.2资金管理

2.1.2.1建设期资金管理

为确保工程资金规范使用,要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专账,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等措施;及时拨付资金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1.2.2资金筹措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本着谁受益谁投资国家按比例给予一定扶持的原则,该项工程总投资483.07万元。

2.1.3质量与进度管理

2.1.3.1严格工程建设程序

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打井工程实行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主要材料,实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要选择有一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

2.1.3.2规范工程施工

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

2.2建后运行管理

工程竣工后,本着“谁受益、谁建设,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制定工程管理、维修、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管理制度,由县物价部门统一确定水价,确保项目良性运行,保证工程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建议成立供水公司,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由管水员2名、维修人员2名、电工1名组成,建议从水利局干部职工中抽调。

3水源保护措施

根据朝阳县卫生部门饮用水水质检测和2009年朝阳县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分析,二十家子镇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已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该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已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从解决二十家子镇水资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信息手段,为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能让百姓吃上放心水,对水源保护采取如下措施。

3.1加强统管职能

在全镇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改革,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应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节水、用水效率,实现对水资源优化调度和高效利用。

3.2饮用水源保护

在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在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二级保护区内: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对于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GB5084—8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实用技术,鼓励清洁生产。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6)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各水厂加强供水水质管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制定水质检验和监测、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水质监测档案,并定期对水厂水和管网末端水进行取水,市疾控防疫部门负责水样检测,保证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供水管理中心设立了化验室,购置了仪器、设备和药品,配备专职化验人员6人,每月2次定期对各处供水工程取水化验,通过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2建议措施

2.1合理布局水源

目前供水工程主要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供水目标主要是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基本能满足农村供水需求,水源有保证且水质良好。但从提高供水水质考虑,根据冠县“十二五”规划和近年来用水量递增的趋势,供水量已不能满足用水量的需要,因此,必须合理布局水源,以建设中的冠县当铺水库为供水水源,以满足农民群众不断提高的供水水质和供水量的要求。

2.2水厂规模化改建

目前,冠县各水厂供水规模较小、供水设施及管道渗漏损坏严重,水量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因此改建水厂迫在眉睫。目前,规划水厂联网建设平原水库,为统一供水提供有利条件。工程建成运行后,能够逐步提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在保证农民生活用水前提下,可兼顾工业用水,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3加强水源保护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设立明显标志,50m以内禁止从事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同时加大供水水质监测密度,取水、蓄水、净化水等建筑物50m范围内,输配水管道及构筑物两侧各2m范围内为第二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冠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保护供水水源。

2.4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供水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管员守则、维修队伍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维修专业队伍,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不断完善供水管理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维修管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工程管理提供及时、优质和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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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1、工业的污染

我国许多农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所以地租价格低廉,人力劳动也低价,所以许多污染类的加工厂在农村地区盛行,其中不乏有化工类、冶金类等高污染的加工业,在农村处理废气废水的设备简陋,有些地方甚至是没有处理,而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农田或者是江河,这对水源甚至是人的生活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水源被破坏,水环境日渐恶劣等等。

2.农业的污染

农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而农业生产离不开农产品的化学污染,因为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此类化学物质的排放经河流湖泊的流动,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地周围的水源,有研究表明,在北极都可以找到这种污染农药,可见这个影响的后果是非常大的。而农村的畜禽养殖,由于大量的粪便和饲养方式过于密集等因素,导致流感的频发,对社会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经过污染的水源灌溉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其社会危害也是影响甚广。

三、饮用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1.资金的不到位、劳动力缺乏

根据以往的经验证明,饮水安全是一项庞大的安全工程,所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虽然目前我国农村人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农村的思想比较落后,而且经济还是比较薄弱,在集资方面比较困难,加上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劳动力缺乏,而且水费收取也比较私人化,大多数农村现在还采取承包制,每月抄水表的方式收取水费,有些乡镇的水厂哄抬物价,让农民感觉到负担加重。

2.水管设备老化

由于农村的饮水工程普及度不够,所以现在的饮水水管都是历史遗留的产物,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使用,设备已经老化,又因为没有及时的补修和管理,使得有些水管出现了污垢了或者是破裂的情况,有些地区饮水供应不足,而且导致饮用水里面所含物质超标。

3.供水规模缺乏管理

在农村地域广阔,所以农村的供水布局比较分散,所以集中供水规模比较少,调查显示,在供水区域内90%的供水提供于村内的居民,而部分分散的偏远地区的供水目前还是存在不足,而目前农村规划缺少科学规范的规划,使得水资源的调配缺乏统一的使用规划。

4.供水形式多

水质不合理在农村,自来水的使用在有些地区还是不普及,有些地区还是使用水窖、井口、泉水等取水手段还是更多的为村民使用,这些取水的形式多样,但是缺乏净水的工艺,会出现设备老化、井水、泉水等受到自然因素比较大,藻类生物滋生等问题,使得水质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而且这一些水没有经过消毒等就直接引用,对居民的身体也存在一定的影响。

四、农村饮用水的执法缺陷

1.政府管理不到位

在许多地区,执法部门没有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在水资源的管理问题上,有些执法人员更是越权、中饱私囊等将政府拨款的修建工程款项据为己有,使得农民的补贴不到位,饮水工程滞后等等的问题;有些农村的执法部门芷看到饮水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管理的问题,使得饮用水的管理不完善,也没有好好的保护当地的水资源。

2.存在地方保护

在有些落后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更希望的是发展当地的经济,他们将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在本地高收益的代工厂企业,对这些企业的违法污染却不管不问,或者是过下场面的惩罚方式,同时给村民洗脑,希望村民认同这种先发展后治理的理念,殊不知,这些违法的污染对农村的饮用水造成的污染是后期用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因为大自然是不可逆的,水污染日益严重,也影响到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农村饮用水的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现在执行的饮用水保护法主要还是针对城市集中的饮水安全问题上面,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来说,安全水的监管是处于空置的,对于农村饮用水的监控和管理也由于资金问题或者是设备的问题而没有执行,这样缺乏了对饮用水的监控,无法及时监测水中所含的物质是否达标,导致了村民饮用水的安全缺乏保障。

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思考

1.政府的执行力度要到位

及时的规划出工程信息,安排好农村饮用水的体系,关于饮用水工程要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在工程的的设计、施工、监工方面都要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工程的资金和工程实施是两个重大的问题,政府应该调配好资金使用,或者是将工程分期进行,在村民集资方面要实地考量村民的实际能力,采取因人集资的方法,而不是统一分配,因为农村目前的贫富差距还是比较悬殊的,在饮水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因为土地地质或者是牵涉到农民楼房等问题的时候,政府应该晓之以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考虑到农村的劳动力目前不足,政府可以动员农村的人民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2.对于农村企业里面一些代工厂的污水废气等污染源

政府应该给予杜绝,同时也要建立村民的保护意识,对恶意排放污水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对存在安全饮用水危险的因素要给予及时处理,要普法同时让村民树立一个正确的环保观念和生态经济意识。

3.要有一个完整的监督机制

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就是必须要克服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漏洞,不包庇任何对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而是应该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而且要实施完整的监督机制,不让违法行为躲避一时风头之后死灰复燃,所以饮用水安全信息也要公开透明,让群众及时的了解饮用水的状况,同时使得政府执法部门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有因为执法部分的执行不当导致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也应当追求相关的法律责任。

4.农村饮用水的标准要适当的提高

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建设也日益增快,既要满足到农民的用水需求,同时也要为后期的发展留下铺垫,所以不能仅仅满足当前的供水需求,更是应该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放的更长远的位置,广泛的应用新的设计材料、大胆采用新的设计,水资源的过滤等要求要达到合法的水平,同时在建立饮用水工程的时候应当采取统一管理的原则,使得供应水的管理更加规范,统筹水资源更加高效能。农村的饮用水应该坚持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要落实到每个细节,每个部门的合作要团结有效,而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给予农民一个空头支票,最后却没有落实。

5.建立饮用水应急机制

因为一旦水资源受到污染,如果让水流到村民的日常使用中,这个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一旦出现污染问题,该怎么处理?政府应该做好执行的工作,日常的监测,风险的评估等,一旦发现有污染源出现,应该采用什么方案去应急,这些都是应该要提前订好的计划,万万不可等到污染源出现了之后才来补救,而是应该将其扼杀在源头里面,杜绝一切污染源出现的可能,或者降低其出现的风险。这样才能使得安全饮用水工程合法合理符合民情,并符合民心。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8)

2工程效益

该工程的实施,彻底解决了积石山县中部寨子沟、胡林家、安集、关家川、徐扈家、郭干、居集、铺川、银川等9个乡(镇)、53个村、375个社、10350户、58397人积石山县中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验赵国秀摘要:以甘肃省积石山县中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例,通过对项目区现状的介绍,提出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紧迫性,主要阐述了实际工程的设计与完成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工程效益,并提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顺利开展的一些主要实用经验。关键词:积石山县;农村饮水;实用经验;工程效益学术交流和10756只大牲畜、23137只小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整体面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有力的推动了项目区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步伐。

3主要经验

3.1为确保中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水利、扶贫、审计、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积石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电局局长任主任,主管副局长为副主任,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积石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事宜。

3.2根据中部人饮工程建设的规模和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人饮工作专题会议,在全系统范围内抽调了32名业务精责任性强的同志,全身性投入到中部人饮建设。同时成立了督察组、技术组、施工组和物资供应组,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全面展开工作。经过工程建设者的艰苦努力和乡村社以及受益区群众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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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缺口大截止2013年,我省已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为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拨款、市场融资、用户自筹等组成。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安全饮水意识相对薄弱,水费自缴和自筹方面存在困难;有些地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低,前期的设计规划不合理,投入资金有限,存在工程返建的浪费现象。饮水不安全的827.4万人中只有306.08万人纳入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可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其余521.41万人则没有投资渠道。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缺口还很大。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难度大随着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全省川区和水源建设条件较好的地方已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剩余的工程多在沟壑区和山丘区,地形地貌复杂、水源偏远、水质较差,净水工艺复杂,输配水管线长且难度大,受益群众居住分散,入户工程量大面广,工程建设难度大。原调查评估属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工程,多为抗旱应急、氟病改水、人饮解困、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因工程投资属补质,设计、建设标准偏低,缺乏必要的净水和消毒措施,维修改造难度较大。2005年以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执行国家制定的人均投资标准:2005—2006年总投资423元,其中中央补贴288元;2007—2008年总投资438元,其中中央补助298元;2009—2012年总投资548元,其中中央补助438元;2012年8月起调整为总投资643元,其中中央补助514元。

(四)规划、管理、运行制度不完善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规划投入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新课题,规划设计是新挑战。许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勘察规划设计时间紧、经费少、地质水文情况缺乏现场勘察,工程设计资料不足、致使后期工程与实际情况不接应、返修率高,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效益。最初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小区域建设,未统筹规划后期的管理运行问题,缺乏整体规划和远景考虑。

2.项目权责主体不明。虽然目前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文件都对明晰工程产权和管理主体有很清楚地规定。但是已建成的粗放式点多面广的单村式集中式供水工程难以统一管理形成规模化。供水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地区设有安全饮水管理站,但小型供水工程还普遍存在着权责不落实问题,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

3.工程运行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没有专业技术力量,无法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如果托管给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绝大部分农村不愿承担费用。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的同时,应进行良好的技术培训。基层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人员工资偏低,无法熟练掌握设施性能和操作程序。没有相关工程运行数据记录,不能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修护。

4.水费征收难,影响良性运营。甘肃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少,水费征收率低;地方财政经费又很困难,致使相关的工程设备无法维修和更换,不少工程甚至连基本的运行费用都存在缺口,长期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达不到良性运行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5.自来水入户协调难度大。部分群众安全饮水认识不高,认为延续祖辈传统用水不存在危害;有些农村地区青壮年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小孩,接入自来水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地区因有企业入驻优惠政策,不收取水费,造成用水浪费。部分村委观念滞后,对饮水安全工程的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重视存在偏差。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不端正,使工程出现资金投入不足、失管、失修等不良现象。

6.水费偏高。根据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建的六个典型工程的水费测算,经营水价在0.7元/m3~5.85元/m3,水费偏高,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第一,部分年代久远的已建工程因建设经验不足、资金缺乏、技术水平低等历史条件的限制,未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存在工程标准偏低现象,使得部分现存的年代已久的工程质量不过关,造成部分设施功能老化、运行效率低的现象,这为后续管理带来了困难。第二,已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实际供水量低于需求量,造成设施闲置或运行成本过高。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分散式供水设施供水保证率低。第三,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及政策性移民、游牧人口迁移等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减少和增加。第四,农村基层水利技术管理服务体系不稳定,管理人员综合水平参差不齐。

(六)水质检测能力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大,分散广,检测能力弱,难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无消毒净化和自动检测设施,饮用水水质无安全保障。

(七)缺乏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运行机制一般来讲,甘肃农村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薄弱,对农民无法收取成本水价。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束后,没有了国家投资,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资金无法落实,因此需要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的对策探讨

(一)甘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坚持“建管并重,以建促管,以管为先”的原则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为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期高效运行,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建管并重,以建促管,以管为先”的原则,不断拓宽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建后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二)建立管理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坚决执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为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奠定基础条件。由于甘肃省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多、规模小、分布广,群众管理观念淡薄,建后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建议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和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由县人饮管理总站、乡镇人饮管理所、乡镇管水委员会、村社群管小组或农民用水者协会、受益户组成的“五级管理网络”。每个县至少建立一个水质监测中心,切实保障供水安全。明确产权:

(1)政府投资、农民筹资投入建设的大、中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属国家和集体所有;

(2)政府投资、企业融资、农民筹资投劳、社会各界捐赠等共同建设的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组建董事会,成立股份公司;

(3)村建、联户型的小型工程属集体所有;

(4)农户自用自管的小微型工程,属农民个体所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规划设计中,就必须考虑配备管理站、管理设备、管理设施,为工程建后管理创造必要条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每个工程都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编制,落实管理人员,并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于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对骨干工程运行管理实施视频监控和自动化控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建立水价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农民,而农民又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甘肃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水价承受能力非常有限,从而导致要按成本征收水费很困难。充分考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供水成本,群众接受能力,在此基础上收取生产生活用水水费,平稳推进水价改革,使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有偿供水、以水养水,逐步走向良性循环,逐步形成合理水价体系。配备水费收取人员。在有条件的地方或项目,大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水费管理,按户安装水表,按成本核定水价,计量收费,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四)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提供资金保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需要政府投入启动资金。甘肃省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都需要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每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按一定的比例缴纳维修基金,集中到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中。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对一些不能按执行成本水价的饮水项目或供水成本过高的项目,由县级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落实水价补贴,确保工程正常维修和长期安全可靠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征收的水费都集中到每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中,统一安排使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对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的使用,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

(五)建立县级工程管护维修专业队伍,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积极推进工程管护维修专业队伍建设,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确保工程正常维修和长期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技术保障。工程哪里出现险情,抢修车辆和人员保证按时到达,加班加点投入抢修,保安全、保通水。工程维护费用从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中支出。

(六)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确保水质安全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大、分散广、自身检测能力弱的特点,就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县级水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每个县至少建设一个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除对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水厂、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外,还要派遣水质监测人员定期对本县范围内的农村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巡回检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达标。每个县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可以归属县疾病控制中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发生的费用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七)建立规划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应搞好前期规划。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在人口稠密、水源水量充沛、地形条件适宜地区,要综合考虑管理、制水成本等因素,并结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统筹考虑区域供水,推动区域整体发展,合理确定供水范围,程供水保证率高,出水水质有保证,便于管理和维护,可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长效运行。水源水量较少,居民点分散,可建单村供水工程。

(八)建立民众参与机制,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宣传国家政策、鼓励民众自筹资金,自管自用工程。通过税收和补贴,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工程建设规划时,应充分听取当地农户意见;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开用水户会议或用水户代表会议,听取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集资投劳方案、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水价核定和水费计收方式等的看法和意见。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九)建立调控机制,优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1.规划调控。通过规划的合理调控,有助于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当前,是甘肃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重视和依靠饮水安全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要结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必须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和供水,加强规划调控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的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有效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统筹谋划区域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依法加强规划监管,努力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2.水价调控。建立水价调控机制。由于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大,分布广,成本水价都较高。应当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调节机制,有条件时可以进行城乡统一水价调节,低成本的工程项目取高一些,高成本的地方取低一些,取一个可接受的均衡价格,解决农村水价较高问题。

3.政策调控。政策问题关注的是那些制度安排上的变化。合理的政策安排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政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影响是刚性的、强制约和持久的。政策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力度,进而决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机制。

4.宣传调控。作为公共物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各主体为了短期利益会不计社会成本尽可能地利用水资源,造成水资源过度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有赖于政府的控制和干预,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内化工程的外部性。集中供水工程一般耗资大,且周期较长,容易导致“公共事业悲剧”。政府需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外部性特征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水权管理、配置、交易和水价的政策法规体系,发改委需联合水利厅、卫生防疫部门、财政厅、扶贫、国土资源、环保、电力、物价等有关部门,设立宣传组深入基层,分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护条例》、《农村公共卫生条例》、《水性传染病防治条例》及《农村医疗保障条例》等文件,最大化工程效益。同时举办相关活动,宣传内容包括:(1)饮水安全知识普及;(2)水价构成;(3)技术推广普及;(4)国家政策等。

(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中央、甘肃省及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乡镇供水水价核订原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增加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相关条款;完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分类定性的相关内容,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十一)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省市水利或水务部门拨出专项资金,为各县、乡镇工程基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及时了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设备故障、老化,乡镇生态环境、卫生条件,及建议、需求和其他问题。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熟练使用水处理设施及设备,提高水处理设备故障处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十二)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在实施饮用水安全项目建设过程中,饮用水水质与工程良性运行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同时,如何抵御威胁饮水安全的突发事件,制定保障饮水安全的预案势在必行。饮水安全急性事件包括:(1)水质重大变化;(2)供水管道爆裂;(3)重大火灾、毒性事故;(4)自然灾害。预案配套的保障措施有:(1)资金保障;(2)装备保障;(3)通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三)建立国家扶持和投资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国家扶持机制是指中央政府利用经济政策,主要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款、贷款。税收减免等,加快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发展。甘肃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低,支付能力差。有些地区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执行水价有一定困难。国家的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应该体现在民生工程上,国家在财政上对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运行应给予支持,留有一定量的维修运行资金,保证饮水工程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中央和甘肃省政府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亏损必须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明确补偿规定,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亏损得以补偿,从而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饮水安全工程论文篇(10)

以县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管网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网对接而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县自来水公司按供水协议提供足量合格的自来水,并负责县城供水管网维修、水费收缴等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构,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网维修、水费收缴等工作,并负责按时交纳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费用。这种管理模式的好处,是能及时发现解决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能保证水质和水量。水费收缴率总体较高,服务质量也比较好,大多数用户比较满意。城乡供水一体化可提高农村自来水的普及率,是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解决近城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最佳选择和根本出路,一般以县城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式发展。

1.2水利部门直管模式

对于跨乡镇覆盖面较大的供水工程,在县水利局设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水源(水井)、干支管道的维修养护及水费收缴任务。由县水利局招聘站长,由站长自主招聘业务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即可享受全额工资,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通过实行激励机制,大大调动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服务质量与水平,彻底摆脱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上的电费靠贷款、薪酬靠补贴、工程修理费无积累的困境,使农村的自来水管理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方向迈进。

1.3农村集体管理模式

由村级组织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具体负责水源或水井、干支管道的维修养护与水费收缴,管理人员的工资在收取的水费中列支。

1.4节水管理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意浪费挥霍。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家庭生活用水不按计量收费,有的是村集体统一缴纳水费,从而导致随意开关水龙头,有的甚至是开了就不关,造成很大浪费。农村的自来水来之不易,为了充分利用宝贵的水资源,实现节约用水,须从以下方面强化:一是广泛宣传水资源的有限性,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标语、横幅、宣传画等通俗易懂的多种方式,在广泛宣传水的作用、水和人类密切关系的同时,更要重点宣传水资源的紧缺状况,让人们在思想上认识到节约用水必要性;二是按照计量收费,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干预。在不少农村,用水户采取的是按人头收费,即每人每月或每年上交一定的水费,便可随意用水,由此造成水的严重浪费,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安装水表计量收费,即便于收费,又便于管理;三是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如在农村推广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淋浴器、节水型洗衣机等,同时要求家庭生活用水尽量做到串联使用,实行一水多用。

1.5质量管理

农村供水工程,大部分均是直供的水源水,多数没有净化处理设施,极易在输水过程中受到污染;或者水源是地下水,抽用一段时间后水质也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有条件的供水站点,最好能上化验设备自行监测,这样即方便快捷,又可以减少成本支出,还可保证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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