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研究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30 18:15:04

农业研究论文

农业研究论文篇(1)

2有机农业相关文献的定性分析

2.1关于有机农业

由于国情和农业的侧重点不同,各国对有机农业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欧洲主要强调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肥料和适当的耕作,而非使用化学肥料,通过自然的方法进行病虫草害的防治。美国对有机农业的定义则注重生产过程的细节,不要添加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等,主张进行轮作、秸秆等废弃物还田,生物方法来防治病虫害来保持土壤的生产力和耕作力。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简称IFOAM)认为有机农业包括所有能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其他生产细节和欧洲、美国相似,认为有机农业要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2.2关于有机农业效应分析发展

有机农业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卢祥元等认为有机农业宏观经济效应主要是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压力、利于出口贸易方面;微观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增加市场需求或者降低有机农产品价格[3]。杨小科指出,根据德国农业部的农业年度报告,有机农业生产方式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多年平均纯收入水平,无论是按单位土地面积还是单位劳动力计算,均至少不低于以常规生产方式生产的农业企业。有机农业相对于常规农业而言,不仅给农业生产者带来收益,而且给非农产业部门带来好处,产生诸多的正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碳储量和土壤肥力,保护生物多样性。黄国勤认为,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安全、健康的有机产品,满足人们对健康、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另外,有机农业能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有机食品可以提高妇女的现金收入和地位,在生产过程中妇女将目光投向市场,会积极主动地向外界寻求知识和技术,使妇女从生育中解脱出来,使妇女少受常规生产所带来的农药等身体上的伤害。

2.3关于有机农业发展模式

田春英从要素禀赋视角来看有机农业发展模式,总体上看国内有机农业的发展模式主要有3种:技术资金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自然资源密集型,分别适用于中、西、东部地区。高振宁等从组织模式、生态模式对有机产业发展模式进行分类:从组织管理的角度看,我国有机农业发展主要有国内目前较为普遍的“公司+农户”模式、各地陆续出现的“农业大户”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较多的“农民协会”模式。李长钦采用比较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对比有机农业中与小农户有密切关系的三种组织形式即小农户集体、社区支持农业、参与式保障体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方向。

2.4关于有机农业认证体系

认证体系是发展有机农业的必要保障,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单方堃认为,有机农业生产方式重塑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信任,有机农业的迅速发展有赖于认证制度的完善,建立获得国际互认的有机认证制度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中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有机农业认证制度。罗海波通过研究认识到:台湾地区通过管理当局培育与推广、建立法律规范、发挥民间力量、制定详细责任、实施科学惩罚等措施,推动有机认证体系不断完善和国际化,对促进台湾地区有机农业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为上海建设有机认证体系提供好的借鉴。

2.5关于有机农业发展对策

方志权等认为发展有机农业首先要转变观念,努力建立一种综合、健康和环保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产体系,使农业生态实现自我调节,农业资源实现再生利用。重视生产者、科研人员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以建立社会群体对有机农业的信任度,在加强有机生产者了解有机农业知识的同时,还应加强社会大众对有机农业在环境及社会发展方面所起作用的认识。沈善奎等提出了根据市场导向制定正确的市场战略,合理确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和布局,严格有机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为有机农业发展打好前站的观点。李登中等提出要强化有机品牌招商,以现有的有机农产品基地为载体,包装有机项目,结合各种重要的交易会、展览会等打好有机品牌战。杜相革等提出要配套检测和认证有机食品体系,建立国际认可的有机农业认证机构及与国际相符的有机农业标准,加速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国际化步伐。全面监督和管理有机农业的整个过程,建立有机产品认证的追溯制度,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对违规者进行责任追究,健全和完善有机农业的组织管理体系。政府应该加强和完善有机农业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有机农业。政府通过科研基金或者补贴等来弥补有机农业研发带来的正外部性,使其内在化,鼓励企业和个体积极参与相关技术研发。

3相关文献对有机农业的定量分析

3.1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对劳动力使用量的影响

有机农业生产方式通常情况下会比常规生产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包宗顺通过调查问卷和数据分析发现,对于使用30%的农业劳动力富余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来说,有机农业种植方式将提高当地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率,且可能增加家庭收入;而对于同样是占30%的农业劳动力“短缺”和“十分短缺”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农户来说,对农业劳动力利用的影响就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家庭劳动力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二是家庭中的年轻劳动力减少外出务工等非农就业时间,补充有机农业生产用工的不足;三是雇用季节性临时工以解决有机农业生产用工的不足。

3.2有机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有机农业生产对于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学者们在不同的研究条件下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尹世久等对世界及中国有机农业生产和贸易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得出结论:在有机农业发展的初期,生产者比较容易获得较高的价格溢价,对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者来讲,从常规生产转向有机生产,生产者收入提高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者来讲,从长期来看,从常规农业转向有机农业,对农业生产者收入的影响是不乐观的。HirokiUematsu等通过研究发现得出虽然有机生产方式的经济效益高于常规农业生产收入,但是由于其花费的成本较高,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并不比常规生产收入高太多。因此,在分析有机生产方式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的结论时,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3影响有机农业发展的因素

温明振就有机农业所占区域与外部因素如GDP、农业人口比重,农业生产指数等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同时,将欧美发达国家的回归模型与中国各省市的回归模型进行比较研究,指出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有机农业的发展程度,都与GDP以及农业人口比重相关;与农业土地面积、人均GDP、农业生产指数、农业总产值的相关性不大。李锁娜通过采用SPSS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经济因素、环境质量因子构成的第一主成分的贡献率为67.8904%;第二主成分主要与人口及农业发展类因子密切相关,表明农业的发展水平也是有机农业发展的影响因子[21]。DorisL·pple等用社会心理学的计划行为理论来控制社会影响和技术限制,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和聚类分析方法得出爱尔兰传统农民在转向有机生产的过程中,采用有机生产方式受到社会规范和农民的自身素质以及政策补贴是重要的影响因素。HildeBj·rkhaug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OLS和空间回归模型对挪威有机农业进行研究,得出邻域效应在有机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即一个自治市或区的有机农业的发展水平受紧邻市区的有机农业发展水平影响。MeikeWollni等通过调查洪都拉斯拉巴斯州的数据,利用空间模型分析影响农民转向有机农业生产的因素,不同于以前的研究,作者多加入一些因素分析,得出结论如下:农民从邻域得到的信息越多,采取有机生产的方式的可能性越大;生产技术外溢与采用有机方式的可能性成负相关。

农业研究论文篇(2)

一、浙江省农业改进所

浙江省农业向称发达,兼以交通便利,文化水准较高,故以科学改进农业之运动,亦较之他省发生为早,远在前清光绪二十三年,杭州即有蚕学馆之创设,至宣统三年劝业道即在杭郊笕桥设立农事试验场,至一九一五年设立原蚕种制造所,一九一九年设立棉种试验场,一九二四年设立昆虫局与造林场,一九二七年设立蚕业试验场,一九二八年设立水利局,一九二九年设立杭州缫丝场,一九三O年设立稻麦改良场,一九三二年设立化学肥料管理处,一九三六年设立园艺场、家畜保育所与土壤调查所,一九三七年设立茶叶改良场,一九三八年设立农业改进所,将各农业机关合而为一,改进机构,至一九四O年蚕业推广部分复行划出,成立蚕丝管理委员会,一九四二年又划出农田水利部门于建设厅内成立水利处,一九四九年五月杭州解放后本所改组,除一面归并与农业有关各机关外,内部力求简化,只设立农艺、农艺化学、植物病虫害、森林、畜牧兽医、农业推广等系,其后省府加强领导农业生产,扩大各种生产有关的专业机构,本所原有推广、造林、治虫防疫等工作,在实业厅成立专业部门负责进行,农业推广系与森林系取消,西湖林场湘湖繁殖场划归实业厅直接指导,三界茶场划归中茶公司杭州分公司,牟山湖繁殖场划归余姚县人民政府,另接办黄岩园艺场及海宁猪种繁殖场归并入硖石绵羊场,再度改组后本所现有农艺、农艺理化、植物病虫害、及畜牧兽医各系,下设稻麦场、萧山棉场、黄龙洞农场、黄岩柑桔场、硖石种畜场。

农业改进所业务状况

(一)稻麦浙省稻麦改进工[作]开始于一九三O年创设之稻麦改良场,历年以来工作方针,始终一贯,一九三三年以后稻麦改进设备,日趋完善,一九三六年美国育种专家海斯博士来华考察,誉为国内最完备之育种机关。

浙省稻麦育种初以纯系育种为主,继则进行稻与小麦杂交育种,一九三九年起开始举行旱稻及各项杂粮之育种,计育成之早籼、中籼、晚籼、晚粳、晚糯稻十余种,其产量较土种高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九不等,大多均在百分之十五以上,其品质亦不下于市场上等米,改良小麦纯系的,计有十系产量均在二百市斤以上,较之土种有高出一倍者,其由杂交育种而得的有九系,产量高的较之土种高出百分之三十以上,各系皆有抗锈病能力。杂粮之改进除进行纯系育种外,并征集品种举行比较试验,皆能获得优良品种,至今稻作育种工作,品种观察计有八五六个品种,试验设计计有一个品种,小麦及杂粮育种工作今仍继续进行,改良稻种之推广开始于一九三五年战时改良稻之推广,至一九四三年止,累计达三十二万七千亩,改良小麦亦达二十八万二千余亩,约可藉以增产稻十九万六千余担,麦五万六千余担。

栽培方法之改进,亦曾历次举行试验,均已获有结果。

(二)蚕丝浙省蚕丝之改进远肇于前清道光年间,宁波海关税务司西人唐发达曾亲赴日本调查蚕业,归后上条陈与清政府,力主改进,未见采用,唐乃选派宁波养蚕学院工头江生金入法国蒙贝利蚕业学校学养蚕新法,至清光绪二十三年清廷下诏变法,杭州知府林迪臣设立蚕学馆于西湖金沙港,聘江生金主持之,后以江之学识不足,改聘日本教师主持教务,讲授养蚕缫丝新法。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浙省设农事试验场于杭州笕桥,即在场内专设蚕桑科从事实验工作。一九一五年设立浙江省立女子蚕桑讲习所,又在艮小门外设原蚕种制造场。一九一八年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更于嘉兴分设育蚕场,于诸暨分设制种场,一九二五年于杭县、桐乡、嘉兴、海宁、吴兴等县设改良场指导饲育新种,于余杭设制种场,制一代杂种。一九二七将原种制造场扩充为蚕业试验场。一九二八年于浙江大学农学院设蚕业系,并改组蚕业试验场为蚕业改良场,全省蚕桑改进事业均由该场主持,改良种大[多]见推广。私营制种业亦兴起,秋蚕之饲养亦渐盛。一九二九年该场改称为浙江省立蚕桑业改良场,附设女子蚕桑讲习所,并设杭州缫丝厂。一九三三年于[与]十[三]四年设立模范区与改良区,七月又成立管理改良蚕桑事业委员会。一九三四年改良场隶属该会称浙江省蚕桑场,蚕业取缔,所亦并入于该场,杭州缫丝厂亦隶于该会。是年秋间蚕桑改良区域达二十九县,十二月该会称为浙省建设厅蚕桑统制委员会,一九三五年仍改称浙江省蚕桑改良场,同年六月成立浙江省生丝推销委员会,设办事处于上海,并设缫丝委员会。一九三六年蚕丝统制会直属于省政府,并于改良场内增设桑园股,另设蚕种监管所,并设嘉兴蚕种场及余杭蚕种制造改进所。一九三八年浙省农业改进所成立,各蚕业改进机构并入该所,在浙东六县各设蚕业改进区,并在松阳、兰溪设原蚕种繁殖场。一九三九年在丽水设原蚕种繁殖场,在临安设蚕种管理分处。至一九四O年共设十一蚕业改进区,并设蚕种冷藏库。一九四一年蚕丝管理委员会成立,除有关研究试验工作仍由农业改进所专设蚕丝系继续办理外,其他制种管理检验各机构一律移交该会接办。一九四二年农改所育蚕育桑两场及蚕丝系合并为蚕丝试验室。一九四九年杭州解放,农改所改组,内部力求简化,遂不设蚕桑研究部门。

浙省改进蚕业虽发轫于光绪年间,但在选种方面,甚少成绩,至一九四一年农改所始从事家蚕纯系选种与杂交育种,及其他研究,获得优良纯种四种,及杂交种数种。

浙省蚕业因政府历年竭力改进之结果,至一九三七年全省改良蚕种之需要已达三百余万张,但政府制种机关不能供应其全部之需要,自一九三八至一九四O年三年之中,只能配发普通蚕种八十八万余张,故私营制种场甚为发达,如在一九三一年私营制种场多至七十五家,年产九十余万张,以后粗制滥造之风日甚,政府乃设管理取缔机关,制种事业始获合理保障而趋于稳定。至一九三七年浙西沦陷,种场沦陷达十分之九,至一九三八年原种供给及监督收购配发皆由农改所办理,次年种场增至三十余家,分布于十一县,至一九四一年监管事宜归蚕管会接办,以敌窜浙东,浙东蚕区沦陷殆尽,制种场亦逐渐停办。

(三)茶叶浙省茶叶改进始于一九三四年绍兴县政府设茶叶指导人员,以指导茶树栽培、茶叶制造及取缔茶叶之著色掺杂,自是各区皆有开辟茶园或改进之企图。一九三七年成立平水茶叶改良场,一九三八年该场归并于农业改进所,该所即先后在数县设立农业推广区、示范茶场、检验处,以改进种茶、制茶及检验茶叶。一九四一年检验工作移归浙省油茶棉丝管理处办理,解放后农改所不办茶叶改进工作。

茶叶改进之试验研究开始于一九三七年,战事发生后仍继续进行。育种试验有茶树品种观察,达一百二十种之多,栽培试验,亦在各区举行;采制试验包括珠茶、珍眉、红茶、龙井等。其他研究事项包括茶树品种之分类,茶芽之生理,茶树技术,病虫害之防治,世界各地著名茶叶之制法,制茶机械及器具之设计改进,及茶叶之分级等。

各地茶农栽培茶树均极粗放,农改所自一九三九年起乃在各地设示范茶园六处,一九四O年开始整理各地旧式茶园,各区并每年举行制茶示范,自一九三八至一九四一年四年间合计共制红绿茶五万六千斤,出品以品质优异,价格高出寻常茶叶,农改所并利用合作机构,借给制茶机械设备,指导精制技术,以提高精茶品质,自一九三八至一九四一年止,共辅导合作社制成精茶一万余箱。改良制茶用具与器械,自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一年间共推广六百八十件。

(四)、棉浙省棉产改进始于一九一七年,实业厅设立棉种试验场于余姚。一九二八年改组为省立棉业改良场,并设慈溪、平湖两分场。一九三O年分设杭州、上虞、萧山三育种场。一九三二年更名浙江省农业改良总场棉场,另在各地设育种场,育种区、繁殖区、合作棉场、实施区、推广区。一九三五年棉场一度隶属于浙江省农业推广委员会,次年直隶于建设厅。一九三六年改隶于浙江省农林改良场。一九三七年再改为浙江省棉业改良场。一九三八年并入于农业改进所,由农艺股主持其事,除举行育种及栽培试验外,并于后方各重要县举行棉作地方试验,设改建区、推广区与检验处。

浙省自棉场成立,即注意于棉业技术之改进,在战前,育种方面曾举行品种比较,中美棉标准品种比较,百万棉及长丰棉纯系育种等试验,在栽培法方面亦曾举行各种试验,在战时各种试验于一九三九年继续在各县举行,一九四O年试验区域扩大至二十余县。

推广工作自一九二九年开始,一九三三年起棉业改良实施区成立,藉政治力量指导人民采用良种,在沿江一带推广百万棉,沿海则推广具有抗盐性之驯化美棉,至一九三六年,推广面积达九万四千七百五十亩,产籽棉十四万九千余担。抗战期中,自一九四O年起在温台处属各县增加植棉面积二十六万六千亩,检验出口棉花六十五万三千余包,一九四四、一九四五两年防治害虫达一万三千余亩。

(五)油桐及其他特产浙省桐油产量在全国产油省分中占第四位,仅次于川湘桂三省,年产五十万市担以上,其改进工作自一九三五年开其端,是年二月农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推行林垦,在衢县、江山、嵊县等地垦植油桐。一九三八年农改所从事优良桐子之推广与桐子理化性之分析研究,油桐栽培方法及品种之改良。一九四O年在衢县设立油料植物繁殖场,在各县林业改进区,亦分别垦植示范桐林,约二万亩,推广优良桐籽十八万八千余斤,播种桐林十三万余亩,分布区域遍及浙东三十六县,一九四O年防治油桐害虫及病害面积达二千余亩。

烟草育种工作自一九三八年开始在品种观察方面,搜集品种计有一八八种,品种比较试验亦于是年开始,至第三年核计以两种美国烟为最优,栽培法亦于是年开始试验研究,是年开始试验烟草加工,并训练技工制雪茄烟,至一九四O年在松阳设立雪茄烟制造厂,训练大批女工,经营制造,制法推广民间,于是雪茄烟之制造,成为松阳一大家庭工业,商营烟厂及合作社纷纷之设立,成为松阳战时经济上重要企业。

糖蔗在平阳、瑞安栽培素广,战前浙省园艺场曾于平阳设有糖蔗分场,由广东引种爪哇改良蔗种,一九三八年该场并入农改所,该所在平阳设糖蔗繁殖场,一九三九年该场并入平阳农业推广区,爪哇糖蔗之推广年有扩展,遍及温属各县,改良爪哇蔗含糖量较土种高出百分之四十,故农民争求贷种。

(六)园艺浙省年产果蔬可值七十万元,园艺之改进始于一九三六年,设园艺场于黄岩,次年改称浙江省园艺改良场,一九三八年该场并入农改所,该所即于其地设农业推广区,一九四一年改为第七农业推广区,以园艺之改进为主要工作。

浙省果树之改进以柑桔为主,在园艺场时代即征有名品种,以观察风土适应情形,农改所继续观察有名品种十三种,一面举行黄岩柑桔选种工作,蔬菜方面亦举行品种观察与比较,品种比较计甘蓝有十一种,结球白菜有五种,他种试验亦分别举行。

农改所在黄岩繁殖优良果苗,包括梨、桃、枇杷、苹果、花红、杨梅、柚、柑桔、尤以柑桔为多,年有大量推广。邻省亦来大批订购,果苗中以柑桔最为闻名,蔬菜如甘蓝、洋葱、番茄、花椰菜、山东白菜、莴苣等过去在浙南山区甚少栽培,战时则经大量繁殖推广于山区各县。

(七)森林浙省注意林政虽远在一九二一年以前,然仅在杭州、兰溪、临海、永嘉(后迁丽水)设省立苗圃四所,至一九二四年始就建德前省立甲种森林学校原址设省立第一模范造林场。一九二七年北伐告成,政府开始推行造林运动,浙江省政府订颁造林场暂行规程,次年并省立第一模范造林场与省立第二苗圃改组为省立第一造林场,就丽水之省立第四苗圃设第二造林场。一九二九年省府依旧道属分划全省为四大林区,每区各设林场一所,凡育苗造林业务以及全区林业行政,统归林场管辖,十九[一九三O]年成立农矿处,处下设农林局,局内设森林组,次年农矿处归并于建设厅,省政实施紧缩,四林场改隶农业改良总场。一九三五年建[设]厅成立农业管理委员会,下设森林管理处,四林场复隶属该处,温处两属保安林办事处则改称浙江省瓯江保安林青田事务所,另于衢县设立十里荒山垦植办事处。一九三六年农管处裁撤,各林场均复旧观,衢县十里荒山垦植办事处交第五区专员公署接管。七月省农林改良场成立,各林场均隶属之。一九三七年农林改良场裁撤,成立省林场,是年抗日战兴,各林场统归当地县政府保管。一九三八年农改所成立,先于处属各县设中心农场,一九四O年设四林业改进区,一九四一年设常山林业改进区。一九四三年青田林业裁并入丽水林业改进区,一九三九年省公路局与农改所合作在数县设立公路行道树苗圃,一九四O年设立林产制造示范场,各县自一九二八年起即设县立苗圃。

浙省立林场自一九二七年起即开始营造示范林场,截至一九三六年止各林场造林总面积约十万八千亩,植树苗二千八百三十三万株,农改所督导造林之结果截至一九四三年止,并各县地方造林成绩共为三百十三万余株。

育苗工作开始于一九二七以前,一九三五年省立各林场苗圃面积达八百八十余亩,产苗四千六百七十余万株,自一九三八至四五年,各县育苗二千三百六十万余株,推广民间之苗自一九三一至一九四五年止,各区分发苗木一万万余株,公路行道树共栽七十七万余株。

(八)畜牧与兽医浙省畜牧事业开始于农矿处时代,一九三二年农业改良总场设兽医技术室,派员分赴发生兽疫各县防疫,一九三五年会同上海兽疫防治所及东阳县政府合设兽疫防治实验区,一九三六年农林改良场于金华设立家畜保疫所,改良场裁撤后改组为家畜保育所,抗战军兴,该所即结束,原有事业一九三八年归并农改所办理。一九四二年,敌陷松阳,农改所各项设备惨遭破坏,畜牧兽医方面不易迁移之种畜种禽与血清疫苗制造所必需之冷藏库及不能移动之设备同被损毁。

保育所及农改所历年繁殖世界著名之猪、鸡、鸭、兔、种,逐年在省内各地,均有相当数量推广,亦曾以著名外国猪与土种猪进行杂交及进级育种,所得杂种猪推广与农民,普遍受欢迎。以产卵特多之龙游鸡,亦曾经大量孵育推广于第九区各县,每年至少数万羽,又曾以合作饲养办法,贷给山区农民以种牛,农民除享受耕牛之劳力外,并得均分其所产之仔牛,并经常指导农家清除牛舍,改善饲养管理方法及选种配种等工作。又在各县设立耕牛配种站四处,免费配种,历年来统计配种二百八十余次,保育耕牛二千余头,一九四一年该所筹办耕牛保险,数年以来颇着成效。

浙江省之兽疫以猪霍乱与猪肺疫最为重要,农改所首先即着手于该两种疫菌苗与血清之制造,一九三九年以后,血清与菌苗之制造范围逐渐扩大,制造数量亦增多,在数年中曾制成大量之牛出血败血病高度免疫血清,抗牛瘟高度免疫血清,牛出血败血病混合菌苗,炭疽芽胞菌苗,牛瘟脏器苗,牛传染性胸膜肺炎菌苗等,除以供应本省农村之需要外,并供给各方面之需要,除制造菌苗血清外,并努力防治兽疫,历年防治兽疫之种类与区域年有扩大,各地一有兽疫发生,农改所据报告,即派人员驰往防治,一面指导消毒与隔离,设法加以扑灭,统计防治牛疫二千四百七十七头,其他猪之各种传染病用血清治疗者九千二百四十三头,菌苗预防及药物治疗者八千一百二十七头,治疗家禽二千一百O一羽。

(九)植物病虫害浙省治虫事业,始于一九一三年嘉兴府属成立之治螟会,次年即结束。一九一七年,复设除螟研究所,不久又停顿。一九二四年浙江省昆虫局成立于嘉兴,工作注重浙西方面。一九二八年局址迁杭,更名为浙江省昆虫局,扩充内部组织,并在嘉兴设第一防治所,永嘉设第二防治所。一九二九年举办治虫讲习会,为训练治虫人员之发端,同年省会各县设立治虫委员会,在兰溪设第三防治所。一九三O年增设植物病理研究室,药剂室等,同年各县设置治虫专员及督促员,同年八月浙江省农林局成立,昆虫局归其管辖,九月省令改设为浙江省立植物病虫害防治所,全所分为研究、推广与总务三部,嗣以农林局裁撤,防治所改隶建设厅。一九三一年于杭、嘉、湖、宁、绍五县设大规模稻虫防治实施区,以为农民示范,四月裁撤第三区防治所设桑虫研究分所于吴兴,改第一区防治所为稻虫研究分所,第二区防治所为果虫研究分所,并增设防治指导室,材料供给室,机械室,六月与嘉兴县政府合办之寄生蜂保护试验室落成,七月省府开办浙江省治虫人员养成所,以备训练学生充各县治虫人员之用。一九三二年一月召集各县治虫人员举办植物病虫害防治讲习会,三月增设寄生蜂研究室及蚊蝇研究室,果虫研究室由永嘉迁黄岩,六月奉厅令仍为浙江省昆虫局。一九三三年省令各县设置植物病虫害陈列室,四月在杭县七堡设立棉虫研究室。一九三四年浙江省农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将各地治虫事业之一部改隶区农场,在旧府属首县置治虫办事处,各设治虫专员三人,担任各区治虫指导之责。一九三六年省府改组,经费紧缩,本所经济虽极度困难,而事业仍继续维持,七月农林改良总场成立,省各场所并入管辖,改称为昆虫研究所,惟对于外仍用浙江省昆虫局原名。一九三七年仍恢复浙江省昆虫局,直隶建设厅,增设森林及仓库害虫研究室,棉虫及蚊蝇两研究室,因与中央合作,暂行结束。一九三八年浙江省农业改进所成立,该局并入该所,于所内设病虫害股。一九四O年改进所扩充组织,病虫害股改为病虫害防治科,下设病害、虫害二股。

二、中山大学农学院

一九O八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广东省劝业道在广州东郊筹设农事试验场,同时在试验场附设讲习所,讲习所在一九一七年改为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一九二六年则改为中山大学农学院,大学农科成立后先设农学系(内分农艺、园艺、畜牧、蚕桑、病虫害、农政各门)林学系,农林化学系(内分土壤肥料与农产制造两门)三学系。一九二五年开辟石牌农场(现本校农林各二场)。一九二八年增设农林植物研究所(现改为植物研究所,隶属理学院)。一九三O年增设稻作试验场及土壤调查所(现改为土壤研究所),白云山模范林场。一九三四年增设乐昌沿溪山演习林场。一九三六年增设蚕桑学系。一九三五年成立农科研究所,内分土壤学部与农林植物学部,招收研究生。一九四O年沿溪山演习林改为乐昌演习林场,移设于细梨坑。一九四一年增设农业经济学系,及畜牧兽医学系。一九四八年增设农艺、园艺、病虫害三学系,至目前止本院计有农艺、园艺、森林、畜牧兽医、病虫害、蚕桑、农业化学、农业经济等八学系,及稻作试验场,土壤学研究所。

历年研究之成绩

(一)农艺方面

1、稻作:农艺系历年对育种、风土化、施肥、病虫害、及栽培方法、均有试验与研究,而对育种尤为注重,在一九三七年以前,即已育成野稻杂交种,栽培稻杂交种,纯系选定种等。早晚造优良稻种七十余品系,抗战期间分在韩江、南路、北江等地区继续工作,所育成品种交广东省农林局推广,颇着成效。复员以后,自一九四七年起,研究重点集中在栽培种系统之分析,中国粳籼糯种之栽培起源及稻种分类,早晚造种光期反应之比较观察,各地带之粳籼稻种之种性异同。[注:此节未完稿,至此而止]

三、江西省农业科学研究所

一九三三年江西省省政府邀请国内著名农学专家商讨设立江西省农业院,以为综持农业行政、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农业教育机关,直隶于省政府,除院长由省政府任命外,并设有理事会,聘国内农学界著名专家为理事,以辅导本院业务之施行,一九三四年三月正式成立,在南昌莲塘建筑办公及研究大厦。一九三九年抗日军兴,南昌撤防,农院随省政府撤退至吉安,旋迁泰和枫山。一九四二年因敌寇窜扰,由枫山迁至泰和县城。一九四四年敌军沿赣江北窜,农院随省政府再迁宁都。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结束,农院迁回南昌莲塘原址。一九四八年与垦务处合并,改为江西省农业改进所,后因行政与业务划分,乃改为江西省农林处试验总场。一九四九年南昌解放,乃改为农业科学研究所。

农业科学研究所计分作物组、园艺组、森林组、农业化学组、虫害组、病害组、畜牧兽医组、血清制造组、防疫组、家畜病院、农具二厂及与静生生物调查所合办森林植物园。一九五O年新设应用植物组。

作物组成立于一九三四年,主持全省作物改进事宜。一九三九年迁泰和,后徙宁都,一九四九年迁回莲塘原址,今仍照原编制进行工作,该组于水稻棉花试验推广有相当之贡献。

园艺组成立于一九三四年,下设果树、蔬菜、花卉及园庭布置四部,从事研究、繁殖、推广、调查工作,并指导三湖、南丰果园工作。

(一)调查为了解本省优良果树蔬菜之分布,品质、重量、栽培方法及运销情形,历年往产区调查南丰蜜桔、许湾金桔、三湖柑桔、上饶梨、临川西瓜、信丰胡萝卜及草菇等。

(二)研究试验

1、蔬菜引种历年均引种有各种蔬菜新品种,一九五O年本组栽培春秋播蔬菜共计一百六十二品种,其中六十品种系由国内外引入。

2、蔬菜育种本组曾作白菜、西瓜、及辣椒品种比较试验,结果以油东白菜、江阴白菜、嘉宝西瓜、枫田辣椒、台湾大狮子柑为最优。

森林组成立于一九三四年,初名为森林部,主办研究试验繁殖推广事宜,兼理行政工作,一九三六年创设吉安、南城、贵溪、赣县、万载五中心苗圃,并接收庐山湖口景德镇三林场。一九四二至一九四五年农业院组织变更,改称森林股,专办行政工作。一九四六至四八年复员来南昌改称森林组,专事试验研究繁殖推广业务。一九四八年三月至一九四九年五月本组划隶总场,解放后名称业务仍旧。

庐山森林植物园成立于一九三五[四]年,系与静生生物调查所合办,位于庐山含鄱口,面积约四千余亩,曾种有各项珍贵苗木二十余万株及各种园艺卉木甚多。历年曾在各省采集各种种子,与世界著名植物研究机关交换,并受国外各学术机关委托购买搜集种子苗木,胜利后积极整理苗圃及采集种子。一九四八、一九四九两年曾育成大批水杉、台湾杉幼苗。解放后与庐山林场合并为森林植物研究所,静生生物调查所改组后,中国科学院植物分类学研究所仍与江西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办植物园事业。

农业化学组成立于一九三四年,主要业务为土壤肥料试验研究,蒸制骨粉及推广,农产品分析等项,设备之完善为东南各省农事机关之冠,抗战期中工作陷于停顿,仪器药品损失甚巨,复员后亦无法添补,解放后一切均在整顿补充中。

本组研究试验工作计有:(一)曾在各县分场举办水稻与棉花肥料三要素试验;(二)曾在各场举办水稻、棉花、小麦、甘蔗、烟草等作物化学肥料与农家肥料肥效比较试验;(三)曾引种各地优良绿肥品种如苔子、马豆、猪屎豆等;(四)曾作红土与粘良施肥试验。制造工作:计历年制造骨粉十六万六千余斤,推广于农家者计有十四万九千余斤,并推广紫云英种子五十二万五千余亩。

解放后曾添置酒精制造设备,制造酒精三千六百余斤。一九五O年将制造骨粉十万斤,以增加本省肥料供应为中心任务。

病虫害组成立于一九三四年,其中昆虫部分对于本省各项农业害虫曾经作过初步调查,计稻作害虫有螟虫等三十七种,棉作害虫有棉卷叶虫等二十种,梨树害虫有梨虎等四十五种,蔬菜害虫有猿叶等二十七种,积谷害虫有米象等二十七种。对于土产杀虫药亦曾作有调查,野生有毒植物可以作杀虫药者曾经发现有雷公藤、闹羊花、苦树皮、水莽草、算盘子树等十余种,现拟大量采取分别作药效试验以备利用。

研究试验著重于治螟虫,发现耕作方法与螟害有关,凡经过伏耕秋耕冬耕三耕之地区螟害均轻微,而在晚稻期间以烟草之茎插入田中,可以治螟。

对于棉虫曾以喷雾器一百二十架,喷粉器一百二十架,喷射DDT以治棉虫。

本所病害部分亦成立于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五O年独立成为一组,但人员及设备均不充实,亟待充实与发展。

畜牧兽医部成立于一九三四年,业务有乳牛场、种猪场、种禽场、养蜂场,并在南城、临川、弋阳等县设立推广站。抗战军兴,所有业务迁往吉安泰和,及设立永新安福两个种猪场,及泰和耕牛改良场,复员后将乳牛、种猪、种禽场合并为畜牧场。

江西兽疫防治事业创始于一九三四年秋,至一九三八年夏止,全省家畜防疫处所及附设家畜诊疗所共有四十二,并另设有耕牛保险总会,县耕保单位,牛疫中心区办事处,及十一县牛疫防治事务所,在防疫机构方面颇具规模,自一九三八年秋受抗战影响直至一九四九年,江西兽医业务完全摧毁,南昌解放后乃力图防疫业务之恢复与发展,而在农研所内成立防疫组。

兽医血清制造所成立于一九三六年春,自一九四O至一九四九年工作停顿,至八年之久,南昌解放后,即积极充实,成为农研所血清制造组,已陆续制出牛瘟炭疽等血清疫苗。

家畜病院成立于一九三九年夏,原为兽医专科学校附属家畜病院,自一九五O年农研所成立,此病院遂拨归农研所领导,但仍与兽专密切联系。

应用植物组成立于一九五O年,其业务为加强本省重要经济植物的遗传与育种,和生理生态等各方面的试验研究,同时感觉到我国今后农业改进事业必须走米邱林路线,采取新的方法有前途,故于本年成立此组来担任此种任务。最近积极收集材料,并充实设备,修理温室,拟定研究计划,今年主要试验项目有:(1)水稻春化处理技术研究;(2)全国改良稻种特性调查;(3)水稻杂交育种;(4)籼粳稻品种试验;(5)中美棉嫁接和杂交育种试验;(6)退化美棉品种内杂交试验;(7)棉花种子春化处理技术研究;(8)黄麻杂交育种;(9)黄麻脱胶研究;(10)土壤肥力对于甘蔗遗传性变异研究;(11)甘薯嫁接杂交试验;(12)花生根瘤菌接种试验(与化学组合作);(13)蕃茄嫁接和杂交试验。

四、金陵大学农学院

私立金陵大学原由美国基督教各教会在南京所设汇文书院等校而成,在民国前二年称金陵大学。民国三年裴义理教授举办北方垦殖事宜,承孙中山、伍廷芳、唐绍仪、蔡元培诸先生赞助,鉴于中国农林人才之缺乏,先行创设农科,次年添设林科,至民国五年,合称农林科。十九年遵部令改为农学院。二十五年春创设农科研究所农业经济学部,招收大学毕业生。二十六年,抗战军兴,本校由南京迁成都。二十九年农科研究所增设农艺学部。三十年增设园艺学部。三十二年增设园艺专修科。三十五年迁回南京,农学院有农学馆一座,蚕桑馆两座,农业专修科教室及实习室各一座,乳牛房一所,冷藏室、作物储藏室、温室各一座,另有各地农场甚多。农学院设农业经济学系、农艺学系、森林学系、植物学系、园艺学系、植物病虫害学系(内分植物病理学组及昆虫组)、农业教育学系、蚕桑学系等八系,及农业专修科与园艺专修科及农业推广部,曾设园艺职业师资科五年,今已停办。

农学院自创办之始即重视研究工作,年来全院经费用之于研究者约计百分之五十,所有专任教授均参与研究工作,高年级学生亦以研究工作为其设计实习及编著论文之资料,该院研究生占全校研究生总数之大半。农业经济、农艺、园艺等研究所已毕业之研究生,共达四十二名。

农学院研究工作约分为下列三种:

(一)调查研究:例如农业经济方面之调查,其目的在了解现实而加以改进。

(二)采集研究:例如昆虫与植物标本之采集,其目的在确定农林生物之分布,与品种之鉴定。

(三)试验研究:例如作物品种之改进,其目的在应用育种方法,产生质量兼优之品种。

农业经济研究已完成者计有:

(一)农家经济调查:共调查七省,十七地区,农家二千八百六十六户,已出版中英文中国农家经济各一书,为关于此问题之权威著作。

(二)中国土地利用调查:共调查二十二省,一百六十八地区,已编为本题论文、地图及统计资料三种,中英文皆已出版,曾经全国图书审查委员会特颁奖状。

(三)乡村人口问题之研究:根据我国十一省,二十二处,农家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六户之调查,刊行中国农村人口之结构及其消长一文。

(四)豫鄂皖赣四省农村经济调查:分农村金融、农产运销、土地分类、农佃制度、信用合作,农事特产及农村组织七项。

(五)四川省土地分类调查研究:按照有机质碳、土壤组织、颜色酸度及钙质鉴定五[四]种,分别绘制各县土壤分级图,及土壤分区图等。

(六)成都市附近七县米谷生产与运销之研究:供政府统制食粮之参考。

(七)四川农产物价及成都市生活费用研究:自二十七年起,按周编制生活指数,公诸社会以供参考。

(八)南京市物价及生活费用研究:自三十六年起,按周编制生活指数,公诸社会以供参考。

植物生产之研究。农学院农艺系素来重视小麦、棉花、水稻及其他农作物之育种,计先后在该院农场及合作农场改良完成之新品种有以下诸种:

(一)小麦——金大二九O五号,金大二六号,金大开封一二四号,金大南宿州六一号,金大南宿州一四一九号,金大燕京白芒标准小麦,金大泾阳蓝芒麦,铭贤一六九号,定县七二号,定县七三九一四号,徐州一四三八号,徐州一四O五号,济南一一九五号。

(二)棉花——金大脱子棉,金大百万棉,金大爱字棉四八一号,金大爱字棉九四九号,斯字棉四号,德字棉五三一号。

(三)水稻——金大一三八六号

(四)粟——金大燕京八一一号,金大南宿州三七三号,金大开封四八号,金大泾宿谷,定县燕京二二号,济南金大植物组八号。

(五)高梁——金大开封二六一二号,金大南宿州二六二四号,定县三三号

(六)大麦——金大九九号裸麦,金大开封三一三号大麦,金大南宿州一九六三号,金大南宿州七一八号裸麦。

(七)玉蜀黍——铭贤金皇后。

(八)土豆——金大三三二号。

农学院之园艺系则著重改良果树与蔬菜品种及改良果品储藏与运销方法等,改良品种计有:

(一)柑桔——江津甜橙二十六号,二十四号,十八号,金堂大形甜橙十七号,江津红桔十一号。

(二)蔬菜-——甘蓝金陵十号,榨菜金陵二号,蕃茄金陵二十号,近年输入栽培新种大蒜(AlliumamperoplasumL.)亦大为成功。农学院植物学系、森林学系、植物病虫害学系,历年采集之植物、昆虫、病菌标本亦极丰富,计有腊叶植物标本三十余万份,约五千余种;经济树木标本四万份,约三千余种;昆虫标本十二万份;真菌标本四千七百号,就中以腊叶植物标本最有价值,盖该院之腊叶标本馆,乃国内成立最早者之一,藏有珍贵之腊叶标本不少。

农学院推广工作已完成者计有:

(一)应四川及陕西二省之请举办新都、温江、仁寿、南郑等县之县单位农业推广区示范工作。

(二)应四川省之请,担任彭县及华阳二示范区之农业推广辅导工作。

(三)受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委请,担任川西各农业职业学校辅导工作。

(四)兴办新都、仁寿等县之农民基础学校及农民补习学校,研究农民教育实施办法。

(五)推广改良种子及种苗,金大二九O五号改良小麦在川西及川北曾推广种植达三十六县,金大改良柑桔推行种植亦广。

农学院研究设计不下百数十种,已完成者如上所述,未完成者尚多,最初侧重专题研究,最近趋向综合研究,其目的以某种生产事业为研究中心,由有关教授联合研究,以期该项研究事业,得以彻底改进。目前综合研究事项计分稻、麦、棉花、柑桔及烟草五项,举凡选种、栽培、防害、加工、储藏及运销问题,一一研究其如何改进,俾能得完美之结果。

金大农学院三十年来得有如此成绩者,由于该校为私立机关,经费稳固,人事不受政潮之影响,故研究人员得专心致志从事其专门研究工作。

五、岭南大学农学院

岭南大学农学院成立于一九一八年,原只设农艺、园艺、畜牧三系,一九二七年添设植物病理室,一九四O年畜牧系因实际需要扩充为畜牧兽医系,诸系室除授课外,有下列之研究成绩与工作方向:

农艺系过去育成优良早稻三种,晚稻五种,适于食用之甘薯十一种,产量特丰者五种,适于茎叶用者五种,现在正进行陆稻、水稻品种比较试验,螟虫防治试验,甘蔗品种试验,油用亚麻引种试验,甘薯选种杂交试验,纤维作物比较试验,将来工作以推广陆稻及多方面研究甘薯为主。

园艺系过去曾引种及大量推广有加利树多种,外国果树如番木瓜等及蔬菜品种,并在潮属数县进行新法防治柑桔病虫害及柑果包装之推广。现在工作,在果树方面有潮属柑桔抗黄龙病品种之研究,与亚热带果品荔枝、番木瓜、番荔枝之加工试验;在蔬菜方面,有本省抗病蔬菜品种之育种,及输入外来蔬菜之品种试验;将来工作继续在广东潮属各县改进柑桔之栽植,多注意华南抗病蔬菜品种之育种,及亚热带果品及蔬菜之加工。

植物病理研究室过去研究成绩,有广东省果树病害及甘蔗病害汇报,闽赣柑桔病害之调查,柑桔胶肿病之发现,芋疫之防治。现在工作为进行病害调查,柑桔黄枯之病源及防治,一般柑桔病害之防治,及蔬菜抗病育种,将来工作在扩充农作物病害研究范围,以柑桔、甘蔗及蔬菜病害为主,并扩充该室为研究所。

畜牧兽医系过去研究成绩有外国猪与本地猪杂交试验,并畜养纯种乳牛四种,共七十余头。现在工作在兽医方面有广东省家畜传染病之调查,及各种畜禽病之研究,在畜牧方面有猪鸡乳牛之育种及饲养试验,外国牛与黄牛杂交试验,将来工作为防治重要之家畜传染病及繁殖优良家畜家禽以供推广之用。

六、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

早在一九三三年秋,日人即蓄意侵略中国,筹设华北产业科学研究所,一九三四年在胶济路沿线设青岛、张店、辛店、湛山、李村及洛南设立农场。东亚同文会则在天津设立农场,七七事变后寺边部队特务部在北京西郊成立中央农事试验场,上述各地农场一律改为支场,统归其指导,在敌伪时期称为华北农事试验场。本场设耕种、农林化学、病虫、畜产、林业、家畜防疫、农业水利等七科,分场一处设在昌黎,支场五处设在石门、军粮城、济南、青岛、开封,试验地两处设在济宁与徐州,原种圃十五处。各场共用日人三百六十四人,华人二百九十四人,华人皆中下级干部,日人除少数技术较高者外,亦多为二三流人物。

在此时期就试验整个研究工作而言,其优点为有组织,有整个计划,和实际相配合,有完整而灵活的机构,各地有分支场、原种圃与试验地,一改良品种可以尽快推广到农村,计划和实际结合。一九三九年以后,对于华北各主要作物,都制定增产计划,其研究计划即与增产计划相配合。

但因技术人员学术经验均非第一流,故技术方面殊多缺点,取材每之不当,田间设计过于简陋,亦常有不合理处,室内工作亦多欠妥。

但研究成绩殊有不少,已发表之刊物,家畜防疫方面有四册,农业调查报告有二十三册,华北产研汇报十一册,调查资料三十三册,成绩概要十九册,其他十四册。但刊物虽多,品质则非甚高,亦有不少够得专门研究报告水平,调查工作多而较好。本场育成品种不算优良,与农家所有,好得有限,但引入品种如甘薯的冲绳100号与农林四号,小站稻种等却收获实际利益。

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政府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中央林业实验所,中央畜牧实验所分别接收了本所的农业林业与畜牧部分,分别成立北平农事试验场,北平林业试验场,华北畜牧兽医工作站。一九四六年又将后者分为华北畜牧工作站与华北兽疫防治处。

北平农事试验场将旧有的耕种科扩充成棉作、麦作、特作及园艺四研究室,及生理细胞二实验室,将农林化学科改为土壤肥料研究室,后又在此研究室附设农业化学部分,农业水利科则改为农业工程研究室。

在此时期以宗派斗争,将一整体机关,任意分割,人才缺乏,无良好工作计划,研究与实际不联系,故殊少良好成绩。在农事试验场因人才方面,有独立研究能力的专家,尚有二三十人,故在技术方面,比日寇时期,尚在[有]局部的改进,如新式田间设计的应用,试验材料的增加,最新式试验项目的增添等。缺点为缺乏全面计划,调查工作做的太少,各研究室各自为政,不能互相配合,致人力物力完全浪费。自一九四五至一九四九年三年多的时间,除土壤肥料研究室发表过三篇研究报告外,未有任何其他研究结果问世。

在北平林业试验场,畜牧工作站,及华北兽疫防治处,所有研究工作,事实上完全停顿。

一九四九年二月平津解放,各试验场重新整理并与河北省农业改进所合并成为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内设以下各系室:

(一)作物系:下设棉作研究室,麦作研究室,特作研究室,杂粮研究室。

(二)病虫害系:下设病害研究室,虫害研究室,药剂研究室。

(三)理化系:下设土壤肥料研究室,农产制造研究室,农田水利研究室,附设测候站。

(四)园艺系:下设蔬菜研究室,果树研究室,薯类研究室。

(五)应用植物系:下设细胞研究室,生理研究室。

(六)畜牧系:下设家禽研究室,家畜研究室。

(七)家畜防疫系:下设病毒研究室,细菌研究室,附设血清制造场。

(八)森林系:下设造林研究室,林产研究室

改组以后,组织较为严密,业务著重实际,成绩已有显著之增加。一九五O年的工作计划以粮棉增产的试验研究为主要任务,其他一切试验研究工作均环绕目标而进行,此外并开始进行了全所规模的米邱林学说的研究。

在以粮棉增产为主要任务的要求下,特别著重农作物品种的改良,病虫害防治法的研究,土壤肥料的改良。小麦研究著重冬小麦的丰产与抗锈病的育种工作。小米著重在产量高而能抗白髪病的育种工作。玉蜀黍著重用杂交种的生长优势以产生丰产佳质的杂交种,与生长期短的早熟品种。棉花著重优良品种的保纯和新杂交品种的育成。病害研究著重麦类抗锈病和杂粮抗黑穗病与白髪病的研究。虫害研究著重主要害虫蝼蛄、行军虫、蝗虫、蚜虫的防治法研究与“六六六”杀虫药的大量制造。土壤肥料著重华北区地力测定与花生根瘤菌接种的研究。

关于米邱林学说的研究分两部分:(甲)为米邱林学说的基本理论研究,又分(一)关于嫁接杂粮学说者,如茄科植物嫁接研究、旋花科植物嫁接研究、绵葵科植物嫁接研究。所用的材料为蕃茄、茄、马铃薯、甘薯、牵牛花、棉花。(二)关于纯系退化学说者,计有小麦棉花高梁与粟的品种杂交研究。(三)关于获得性状遗传学说者,计有各地环境对小麦与棉花遗传性变异的研究,土壤肥力对于甘薯遗传性变异的研究,春小麦变为冬小麦的研究,春小麦与冬小麦寄种的研究,控制环境条件增进作物抗寒性、抗旱性、抗碱性品质和产量等研究,春小麦区播种冬小麦的研究。(四)关于阶段发育学说者,如(a)李森科春化处理方法的研究。(b)我国“七九”小麦的研究。(c)小麦种子水浸硬化处理的研究。(五)关于选择受粉学说者,计有小麦选择受粉研究,同为米邱林学说的实用研究,又分(1)苹果、葡萄、梨的嫁接育种试验,(2)苹果葡萄的杂交育种试验,(3)甘薯嫁接和杂交育种试验,(4)各种主要作物的计划选种。

在一九四九年八至九月本所六十多位技术干部配合农业部进行了华北五省八十四县二百十二村的普查和其他专业调查,初步调查了华北的农村状况,并与广大的农村接近,因而认识与体验到中国农村所急待解决的是那类问题,使他们彻底检查了以往工作方法的错误与偏向,并且认识了广大农民对作物栽培技术积累下的宝贵经验,要求向农民学习,要求把试验研究的农场与农民的田场打成一片,把经验技术交流。此种新作风,定可期待有重要的收获。

七、南京大学农学院

两江师范学校创设于一九O二年,一九一五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即在两江师范学校原址上创立。一九一七年开办农业专修科,一九二一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改为国立东南大学,农业专修科扩充为农科。一九二七年东南大学改为第四中山大学,农科改为农学院,一九二八年改为江苏大学农学院,同年改为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一九四九年改为国立南京大学农学院。

南京高等师范农业专修科成立之始,邹主任即立定方针,教学与研究并重,在成贤街与大胜关设立农事试验场,开始研究稻麦棉三大作物,其时中国棉产在世界上居于第十余位,南高农业专修科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即尽力提倡种植美棉,成效大著,今日中国棉产居全世界第三位,其基础即肇于此时。小麦与水稻之改良与育种亦曾收重大之效果。

一九二一年国立东南大学农科之农艺系正式成立,一九二九年改称为国立中央大学农艺科,一九三二年改科为系,一九四九年解放后改为南京大学农学院农艺学系,分为作物与植物病虫害组,毕业系友前后共三百余人,在校同学一百余人。

在东南大学时代植物病虫害系是独立的,其时正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创设江苏省昆虫局,先在南京市内发动大规模之除灭蚊蝇运动,对于公共卫生大有贡献,其后则继续发动治蝗治螟运动。对于江苏省农业有甚大之贡献,浙江省之设立浙江省昆虫局即闻风继起者。

现在该系研究工作准备走米邱林路线,并求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研究试验与农业增产相结合,开始应用集体研究形式去发现适合于本国农业建设的大众化的新知识。

本校森林系成立于一九二八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森林系已有二十三年之历史,过去对于树木学与森林利用学,研究特别有成绩。最近华东农林部准备在苏北沿海,南自启东北至东海州建立一条防风林带,又准备在黄河故道的沙荒地造林,以防止风沙之侵袭保护农田,此伟大计划之调查设计工作,即由本系造林组师生担任。一九五O年暑假全体师生出发进行调查工作。

本校园艺系成立于一九二一年东南大学时代,迄今有三十年的历史,胜利后自内地迁回,经过四年的努力恢复,已渐具规模向发展前途迈进。

本系现有农场两处,一为果树试验场,一为蔬菜观赏植物试验场,总面积约二百亩。最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议和本系合办米邱林园艺育种试验场,已经拟定计划,正在勘定地点,不久即可开办。

本校畜牧学系在南高时代为畜牧组,在一九二一年即改为东南大学农科之畜牧系,一九二八年扩充为畜牧兽医系,一九四四年增设研究所,一九四八年因事实的需要,畜牧与兽医分为两系,有各实验室、畜牧场和养鸡场,课程分饲养、选种、管理和畜产加工四大类。

本校兽医学系发源于一九二一年成立之东大农科之畜牧系,一九二[?]年畜牧系扩大为畜牧兽医系,一九三六年加办畜牧兽医专修科,一九三七年本系随本校西迁成都,一九四六年胜利后复员迁回南京,一九四八年因见畜牧兽医事业日益发展,有分工之必要,于是分为畜牧兽医二系。

本系设有解剖、生理、药理、组织、病理、细菌、寄生虫等实验室,与一家畜诊疗院,设备相当完善。

本校农业化学系发源于一九二七年设立之农产制造门,一九三二年始正式称为农业化学系,共分土壤、农产加工、与农业生物化学三组。

本校之农业经济学系发源于一九二一年东大农科所设立的农政科和十年后中大农艺系内分设的农业经济组,在南高东大时代即曾在江苏省境内举行大规模的乡村调查,甚有成绩。一九四二年农业经济组正式改为农业经济学系,一九四四年成立农业经济学研究所,历届毕业生共有一九五人,研究生十人。数年中曾和外界合作作有四川遂宁县、巴县、重庆近郊、巴东十五县、安徽祁门茶区、南京及附近五县等地区多次的农村农业经济和城乡关系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出版农业经济集刊,编纂农业经济研究所丛书及报告,一九四九年暑假全系师生参加了南京城乡经济调查,一九五O年暑假又参加了山东农业调查,在学期中同学又参加南京市农贷实习,城郊合作社业务实习,八卦洲评产工作,从实际工作中吸取经验。

本院农业工程学系远溯于一九二一年东大农科之有拖拉机及各种新式农具,稍后穆藕初先生捐资在本校成贤街农场内建立农具馆,是为本系之先声,是后对农具研究工作即积极展开,曾改良仿造新式农具多种,推广介绍与农民,颇得农民之信任。抗日战兴,本校西迁,农业机器因过于笨重,未及迁走,全部损失,农具方面之研究亦告中断。一九四五年复在农艺系内设立农业机械组,学校复员后积极添购大量新式农业机械及设备,一九四八年遂将农业机械组扩充,成立农业工程学系。

为与实际配合起见,农业机械及拖机班师生均亲自驾拖拉机犁田、播种、除草、割麦,并参观机械工厂,暑假期内,除大部分同学参加山东农村调查外,并与东北方面国营农场,华北农业机械总厂及苏北东新农场接洽,派同学前往实际参与工作。

本院之畜牧兽医专修科创办于一九三七年,至今有十七年的历史,由本院畜牧兽医两系领导,所以不仅在技术上得各教授的指导,而且每一课程都有实习机会,使理论与实际结合。

八、西北农学院

西北农学院成立于一九三八年,乃由北平大学农学院,河南大学农学院畜牧系及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而成,校址设在陕西武功,分设农艺、园艺、森林、水利四组,并设农艺、林业、园艺三试验场,实验室,标本室及各研究室。十一月与国立北平研究院植物研究所合组西北植物调查所。一九三七年抗日战兴,北平大学农学院等校迁陕西,组成西北联合大学。一九三八年教部命令联大农学院与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合并为国立西北农学院。一九三九设农学系(包括农艺组、病虫害组、农业经济组)森林系、园艺系、农业化学系、农业水利系、畜牧兽医系、农业经济专修科及畜牧场,后以师资设备充实,农学系三组均改为系。十月与军政部兵工署合营国防林,设总场于宝鸡黄牛铺。一九四O年与经济部水土实验所合办武功水土试验室,同年畜牧兽医系分设为畜牧组兽医组。一九四一年增设农业水利研究部,一九四二年与陕西防疫处合办血清制造厂,一九四六年添设农产制造系及农业机械系,一九五O年,兰州西北农业专科学校合并来院,迄今有农艺系、植物病虫害系、森林系、园艺系、农业经济系、畜牧兽医系(分畜牧组、兽医组)、农业化学系、农业水利系共九系组,及附设高等职业学校(包括初中、小学及幼稚园等单位)。

本院原有土地九千余亩,分散各地,计森林场一三七三余亩,农艺场七七O亩,园艺场五四九余亩,畜牧场四三九余亩,水土试验室一九亩,农艺试验地一二三余亩,武功本场附近租给农民经营负责繁殖本场良种地二一二五余亩,干县林平区租与农民种植一般作物四五三余亩,此两项地亩,解放后一九五O年秋后预备组织合作农场。

本院农事试验场成立于一九四六年,当时称为农林试验总场,下设总务组、技术组,及农林园畜四场,作试验研究与产品贩卖等工作。解放后与本院农业推广处合并改称为农事试验场,下设试验研究组领导农林园畜四场作试验研究工作,生产合作组、推广繁殖组、事物组及水土试验室等部门,其各场研究成绩及历史概况如下:

(一)农场:成立于一九三四年,原归农艺系领导,一九四六年归总场统一领导。其业务为进行育种、繁殖、示范及推广等工作,其中分设麦作、特作、旱农、杂粮、蚕丝五室,收集国内外优良品种,参酌当地农情,除栽培试验外,并育成甚多适合于当地风土之新品种,尤以小麦与棉花最为满意,计共育成优良棉花一种,小麦五种,裸大麦二种,有稃大麦四种,小米二种,玉米一种,高粱一种,大豆四种,马铃薯一种,除各有特殊优良品质外,产量超过标准种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四九以上,对于作物栽培试验亦有适当成绩,对于家蚕品种,饲料杂交试验亦有满意之结果。

(二)林场:

(1)武功林场:成立于一九三三年,场址设在武功与扶风交接之三道原法禧寺左近,紧接渭河北岸,其业务为育苗繁殖推广,并供学生实习之用。

(2)郿县齐家寨林场:成立于一九三三年冬,业务为提倡山地造林,并研究封山育林方法以恢复秦岭天然林之旧观。场内有苗圃四处,该场设备齐全,条件优良,为陕西关中一带最大林场之一。一九四九年奉陕甘宁边区政府令,全部产物人员划归西北农林部领导。

(3)咸阳林场:成立于一九三四年,场址设在周陵及咸阳县城东门外河滩,为滩地及黄土造林区域,并著重于抗旱、抗水、抗碱等试验,该场年来经营不善,盗伐极为严重,于一九五O年二月奉西北农林部令划归咸阳专署直接领导。

各林场自一九三三年至一九四八年共计育苗五千二百万株,造林一千二百七十五万株,试验研究已有成绩者计有:(a)对西北初期造林中主要树木之研究;(b)陕西黄土高原天然情形之研究及其改进之可能;(c)滩地之适宜造林树种之研究;(d)太白山森林之调查;(e)青峰山森林之调查;(f)楼观台橡树之调查;(g)华山松播种与立地关系;(h)油桐之播种试验;(l)各类木材炭化率比较试验;(j)木材气干试验;(k)湿碱地杨柳类掘渠排水插条造林试验;(r)扦插育苗采条期比较试验。

(三)园艺场:成立于一九三三年,设花卉、蔬菜园于三道原,设葡萄与果园于二道原。一九三七年将花卉原苗圃区迁移二道原,该场除一部分充作试验研究外,余者为经济栽培大量生产,计先后曾育成佳良蕃茄一种、甜萝卜一种、抱心白菜一种、大蒜一种、水蜜桃一种,此外对于苹果、梨、枣、葡萄、白菜、茄子、辣椒、洋葱、醉瓜等亦有调查试验结果发表。

(四)畜牧场:成立于一九三八年,场址原设扶风法禧寺,全场分三部:

(1)武功总场:一九四六年由原址迁设本院西侧,业务为改良土种家畜及推广优良种畜。

(2)西安分场:一九四八年成立,业务为从事鲜乳示范与推广,并辅导西安市之乳场经营科学化。

(3)法禧寺场:为原场址,主要栽培各种饲料作物,供全场家畜食用。

历年以来畜牧场曾输入繁殖杂交瑞士乳羊、洋猪、洋鸡、及改良土产绵羊与鸡种,而得优良之成绩。

本院除由农林园畜四场从事试验研究与示范外,并设农业推广处,将试验研究结果,推广至农村,并介绍各种农业科学知识于普通农民,该处计分农村合作,农村教育,农业生产三组,其业务与成绩有以下诸项:

(一)辅导农村合作:

一九二八年陕西省受天灾最重,本院成立伊始,即设农村事物处农村合作股(即该处合作组之前身),辅导扶风武功农村,成立合作社,以扶助农村之建设。该组工作,除辅导农村合作社之成立外,并介绍贷款,统计业务,贷放优良作物品种等工作,至一九三八年止,已成立信用合作社二八四,生产合作社一六五,共有社员二万九千五百余人,资金六万余元,并介绍贷款五十五万余元。一九三八年将大部合作社移交于县合作指导机关,仅指导八十八生产合作社与乡保社,各社由一九三八至一九四八年曾贷放麦种二千余旧制斗。

(二)推广农村教育

农村教育组曾督促推广处所指导之八十余合作社各附设私立小学一所,强迫社员子弟入学,并以巡回讲演方式授以农业科学知识,又曾举办农民训练班,又曾训练合作社职员四百余人,又曾举办民众夜校,农事讨论会,农产展览,农业展览及农民图书馆等。

(三)促进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组历年来曾以示范繁殖及推广方法以推广各种优良五谷、蚕丝、苗木、果品、蔬菜、家畜等品种于农村,获得优良之成绩。

ThegeneralsituationsofChinaAgriculturalResearch

农业研究论文篇(3)

中国的农业是典型的弱质农业。人均耕地面积仅1.3亩,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有1/3省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人均0.8亩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九五期间,农业占gdp总量是占18%多。但是到2002年已经降到14.5%,到未来五年有可能降到10%,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2002年农业占gdp比重下降至14.5%,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6%,农业劳动生产率不及发达国家的10%。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绝对额最高的一年是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收入达到1267元,2001年下降到1165元,2002年差不多,1998-2000年共减少132元,2001年由于粮价回升,人均增加30多元。就农业生产本身来讲,关键是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投入总量的绝对数虽有所增加,但相对份额变化不大且有下降趋势。一是国家财政支农数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连续下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断下降,1980年是12%,1990年是10%,近年来大致维持在8%,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0-50%。二是农业信贷占国家金融信贷的比重下降。1995年是5.95%,97年4.42%,99年5.11%2000年4.92%,2001年5.09%(张迎春,2003)。三是农户生产性投入不足。由1997年的人均支出437元降到2000年的286.5元,相当于全国农民对农业减少投资千亿元。

形成农业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国家的农业发展战略的失误,其理论原因在于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或深受前苏联“优化发展重工业”的影响而选择了农业辅助发展战略。围绕这一发展战略所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生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推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培训,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为了支持工业的发展,同时,配之以这一发展战略实施的农产品低价收购政策,在资本积累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造成了人均粮食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率的低下。农业发展的缓慢甚至停滞,减缓了工业发展的速度,工业部门安置农业中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从而造成大量的失业,这是不言而喻的。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

舒尔茨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思路。他认为农业区域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是农业现代化,而不是放弃农业,单纯发展工商业。向农业投入新的生产要素,即技术和知识,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举措。原有的二元或三元经济模型,都把研究对象的范围限定在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过程中,这显然是原有生产力形态的反映。生产力形态,人类社会经历了从渔猎采集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农业社会(公元前4000年-1750年)、工业社会(1750年-现在),正面临着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变的信息化社会转型(1970年-现在)。信息技术推动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在这一阶段,财富的积累、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个人的发展都要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已经引起了一场巨大的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再一次改变人类的生活、生存和工作方式。人们在传统产业己经很难找到突破口,新的突破口一定是信息产业。因为创新供给能创造需求,而供给创新又需要高新技术作为支撑;信息技术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催产素,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会创造新的就业部门、缓解就业压力,会导致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提升产业结构,激活经济发展的潜力。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it和信息化一直处于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领跑地位,it革命的支柱pc和互联网等技术多数起源于美国,而美国的经济却保持了世界霸主的地位,正是信息化的成功才造就了美国90年代新经济的兴起。信息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同志曾多次强调,“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九五”期间,中国信息产业年均增速超过30%。电子信息产品在外贸出口中,从95年的11%上升到2000年的22%。2000年我国gdp增长率中,信息产业贡献度在10%以上,己经替代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且10年内没有其他新兴产业可能替代(北师大课题组,2001),不论是现在正在兴起的生物技术及其产业,还是因环保事业发展而迅速成长的环境产业和材料产业,且不论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还要走相当一段路程,就其对其他产业的渗透程度而言,也是无法与信息技术产业相比,或者说对国民经济各产业间接影响较小。这样,信息产业无论是从发展前景,还是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都完全区别于农业、工商业部门而独立存在。从生产力类型上看,在中国由农业、工(商)业、信息产业三元并存的经济形态在国内基本得以确立,传统的二元结构演变成现代的三元结构,中国农业投入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就是三元结构条件下农业投入问题的新趋势。

二从投入主体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政府主导的多亓化途径

三亓经济理论与二亓论的根本区别是,二亓论是建立在古典主义基础之上的,而三亓结构论是建立在政府干预思想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在自由的市场制度下,资源包括劳动力和资本是不会顺利地转移到新的产业部门,即使这个部门的利润很高。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才能打破三亓结构中仅仅依靠资源的自由流动机制所无法满足的结构转换目标,政府在资本形成、劳动力教育、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行动是弥补缺口的重要保证。一方面,中国城乡二亓结构特征与弱质农业(低利润)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则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我国经济建设的历程表明,增加农业投入的时期,农业发展就顺利,整个财政经济状况呈明显好转趋势。而忽视农业,农业投入量减少的时期,农业就上不去,国民经济也就停滞不前,财政状况就欠佳。没有财政的保证,增加农业投入是一句空话。农业投入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立法。建议制定《农业投入法》,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农业投入职责、方式、管理体制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建立起依法正常增长的机制。另一方面,中国财政实力与农村取向的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应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一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信贷服务。比如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利益补偿机制。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比如设立粮农风险基金,加大对农业利用世界银行项目贷款额度、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额度、商业胜贷款项目额度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额。三是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形成市场动力机制。比如以贴息和贴补性投入引导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四是疏通农业投融资渠道,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比如,利用股票、债券市场和利用基金、风险资本进行农业融资,壮大农业投入规模。第三个方面,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率,间接增加农业投入。政府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农业投入成本的高低。提高地方政府效率最大的问题是人往哪里去?2000年,我国农村4373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的农业生产总值约为3250万元,乡镇一级由财政供养的人口共有1300万人,全国平均乡镇人口与乡镇吃“皇粮”人口比例为1:30。据统汁全国1994年县乡财政供养人数为2251万人,2000年达到2959万人,增加了708万人,仅此一项一年要增支1000亿。而我国有近一半左右的县级财政困难(李院力,2003)。因此,要减员、提效、减负、增加农民收入,建议通过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仿效金融、军队“买断”’,给予较高的货币补偿,真正实现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同时,对由政府提供的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向包括ngo(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共同提供转变,实行公共产品市场化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另外,继续完善以公开考选、竞岗、政府雇员、公务员培训创新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促进行政效能的改善。

三从投入总量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工商业、农业、信息产业协调发展

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在资源配置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目前国家用于农业的各种支出和补贴每年大约在2500-3000亿元左右,而每年农民上交的农业税费和乡镇企业上交的各种税收约3500亿元,每年国家对农业是收大于支500_1000亿元。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三元结构转型注重发达的农业部门作基础。一方面,农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没有发达的农业,三亓结构转型缺乏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息技术是一种虚拟经济,必须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才能构成实体经济,它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工商业、农业部门的需求。同时,基于信息通讯技术的高渗透性、倍增效应等特征,它既可以涉及一、二、三产业,又能够兼容在各行各业中。从美国的实践看,对传统产业不仅没有造成威胁,反而极大地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对农业各个领域的渗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欧美等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高达80%以上,中国信息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传统制造业的渗透和软化,不仅使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也使资源消耗大大减少;信息技术应用于传统服务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据统计,在美国凡采用cims的公司产品质量提高41%以上,生产率提高200-500%,而工程设计和人力费用却分别减少15-30%和5-20%。我国22个省市用电子信息计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5,个别的甚至高达1:10(北师大课题组,2001),也有数据为一般投入产出比为1:4以上,有些领域甚至达到了1:20以上(陆海沧,2002)。因此,信息产业使传统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大,分工更加细化,经济效率提高而获发展将得更大的发展。区别于二元结构理论的是,三元结构论强调结构转换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一、二、三产业的改造作用,而二元论则忽视了工业技术对农业部门的影响。在三元结构的转换过程中,注重信息产业部门对一、二、三产业的影响将成三元结构理论研究的重点。基于资源在三亓部门之间并不存在顺序性的单向关系,三亓部门之间在发展的先后层次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模糊,中国农业的投入问题也由“先工(商)后农”,转变为了“工(商)、农、信息并重”。

四从投入结构上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开发

二亓结构条件下,现代农业主要依靠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其基本标志是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其实质是更多使用物质资本来替代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即把石油转化为食物,故又称之为“石油农业”。三亓结构条件下农业是对现代农业的继承和扬弃,它主要已不是依靠追加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来促进农业的外延式增长,而是依靠知识的创新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来实现农业的内涵式增长和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其基本标志是高技术和信息化,也就是把知识资本转化为农产品,也称之为信息农业。因而,从事农业信息与技术的创造、生产和传播之职的国家农业信息系统将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力来源,其创新能力和规模结构直接影响到全国农业实力强弱和发展后劲。所以,三元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投入,首先,是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创新环境形成的首要条件是接触创新信息的来源。基于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差异的信息鸿沟既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又是拉大区域经济差异的重要原因。这种信息服务网络系统一方面包括互联网、公共媒体、图书馆建设等,另一方面包括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畅通的信息通道,是信息时代政府特别是后进地方政府所必须考虑的一项基本工作。美、日等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和后进区域的知识差距,有利于提高后进区域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资源开发利用是信息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域创新特别是后进区域的薄弱环节。地方政府应组织具有地域优秀文化传统的信息资源上网,引入市场机制,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积极与国家信息网络建设相协调,加快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创新进程。其次,是构建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创新环境形成的第二个主要条件是创新的技术劳动力的大量储备。简单体力劳动者的大量存在与大批外流,是后进区域创新面临的桎梏之一。在农村从业人口中,文盲和识字很少的占14.01%,小学程度占14.02%,初中程度占38.04%。这样素质低的人群只能算是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要把潜在的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就必须加大企业、政府和社会的投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就业、择业、创业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加快吸纳、应用、扩散新的知识,提高知识主体的素质和创新能力。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在推广和咨询项投入的平均规模昊23.6亿美元,分别是欧盟和日本在此项下投入的2.7倍和6.9倍。但欧盟和日本在培训上花的钱远远超过中国,分别是中国的41倍和22.7倍(外经贸部,2002),只有加大农业的培训投资力度,农业的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基于县、乡财力,建议由省级政府主导、地市级政府协同投入,大力促进后进区域的基础、职业、继续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中央政府也应建立规范的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后进区域的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五从投入方式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

投入方式的不同,直接影响到支农效果。二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多采用间接支持的方法,如补助流通环节(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用于粮棉流通补贴的资金达600亿元以上)、提高粮食价格等方式。这样就会形成二个后果:一是由于投入机制是在各级政府与相关的农业主管部门之前封闭运行,中间环节过多、不与农民直接见面,暗箱操纵、缺乏论证,常使决策失误,拖延农业项目的实施时间,投入效率非常低。二是政府与主管部门机构重叠,干部太多,使资金被截留与挪用。如农业生产投入资金大部分转化为涉农部门“养人”的费用或部门工作人员的非法收入(1999年农技推广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比例,县级平均为8:2,乡级平均为9:1。在1998-2000年的三年中政府服务费用占绿箱支持的67.5%,转移给农民的仅为1.4%),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近年来出现的卖粮难、兑现难、打白条现象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因此,加大政府农业直接投入势在必行。而三亓结构的出现,其转型规律则适应了这一要求。因为信息经济强调二个特征:一是效率。信息通讯技术的特征,首先是提高办事的效率。二是民主。信息经济的核心是强调人的自。农业的发展,取决于农民。农民的收入有足够的自或充足的保障,自然会关心或投资于带给他们财富的农业。同时,信息经济有利于实现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民主化程度。“只有通过选民股票,让每一个选民都有充分表现个人偏好的机会,政府对公共产品的配置才能真正代表个人利益,换言之,政府配置真正代表了公共利益,那么就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配置就能促进农业发展有效率”(王奎泉,2003)。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以直接投入为主,关键是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农民直接收入补贴力度,尽快改革不能与农户直接见面的投入方式,将投入资金尽可能纳入“绿箱”与“黄箱”的政策框架。直接收入补贴包括灾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补贴等。稳定生产者的收入也是美国、欧盟、曰本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以及《农业协议》达成后对农业投入的一个方向,也是我国应借鉴的一个经验。wto协议免除削减的国内支持措施共有12项,我国尚有六项是空白。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1375.95亿人民币,不到170亿美元(韩长赋,2002),而1997年,美国、欧盟、曰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外经贸部,2002),增加农业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当前的重点。比如,对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如何进行补助;又比如,对农民转产转业所需要的技能培训,重新就业的启动资本和信贷需求又如何予以支持;还比如,对进城务工的农民或举家迁入城镇的农村家庭,如何给予他们放弃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益以合理的补偿。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政府要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使农民因灾、因病遭受的损失降低。总之,要根据政府的财政增长状况,及时出台多种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的办法,填补“绿箱”支出项目空白,逐步将政府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和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所得。在wto框架下,用足用好有关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等政策,调整对农民收入补贴的领域和重点,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机制,提高农业补贴效率。二是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农业专项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或商品与劳务的供应商手中。这种方式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了主管部门这一中间环节,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进行,以降低操作成本。四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民收入支持保护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主要指标要量化,既要有权利,更要有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从投入目标看,三亓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亓结构条件下,我国农业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实质上是因为缺乏科学施肥用药的知识和技能而导致投入品的利用效率过低,才是其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化肥的施用量己跃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公顷耕地用量达210kg,高出世界平均数的1倍多,但平均只有27-30%被作物吸收,大量残渣的存在使土壤中毒和酸化现象曰趋严重(耿喻,1997)。这种外延式的增长方式很显然不是我们所乐意看到的。尽管人们认识到通过应用传统现代化的技术和方法可以实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但是基于总成本过高、时间利用效率低无法最终实现。现在,信息技术的应用,就可以大幅度和高效率的开发利用各种农业资源。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研究和推广了“中国土壤肥料信息系统”,并且应用于养分资源管理,成功的促进了肥料要素的合理流动。1999-2000年共推广了780万公顷,共获纯经济收入1.2478亿元,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明显地减少了化肥,特别是氨肥的使用量,提高了氨肥的利用效率,有效地减少了氨肥的损失,及由此带来的对环境的污染。美国建立的农田灌溉系统,可以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投资与效益比率高达1:250。如果,我们建立中国类似系统。仅北方灌溉冬小麦,就可以节约用水100亿立方米,节约2亿元资金,还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和能源(翟秀文,2003)。因此,三元结构条件下的农业增长方式是一种知识集约型农业,主要依靠知识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来提高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资源、物质投入品的利用效率,用可重复使用和具有报酬递增特性的知识资本来替代存量有限且呈报酬递减特性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摆脱资源匮缺和物质装备落后的双重刚性约束,是我国农业在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21世纪实现跨式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要实现飞跃,必须抓好二个重点:一是要建成贯通我国的中央、省、市、县、乡、村、农户农业信息高速公路,并加入国际信息互联网。二是要建成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农业综合管理及信息服务系统;做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农业信息化管理体制。二是加强农业信息化的科学研究。三是建立农业信息市场多层次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农业信息科技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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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研究论文篇(4)

一、研究综述

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原因。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主张农业保险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于公共物品;陈璐(2004)则认为农业保险应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认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

(2)关于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问题。许桂红、陈珂(2003)认为,农业发展的模式问题可以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尽管参差不齐,他们的农业保险体系却有共同之处,比如各国都有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性的组织、保险承包的范围也都从单一风险过渡到了综合风险、保险费一般由农场主和政府共同承担等。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政府论”模式(刘芙、吕东韬,2003),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合作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该模式主张建立合作保险为主体的保险组织。“商业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以商业性保险为主、政策性保险为辅的多家办保险的模式。“区域论”模式(谢家智,2003),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应实行“区域化”发展战略。“阶段论”发展模式(王和、皮立波,2004),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应实施阶段性推进战略。此外,吴扬(2005)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区域特点,也。划分了不同的地区性农业保险模式。

(3)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出路问题。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出·路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应该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解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庹国柱(2003)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经营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引导,实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赵学军(2004)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特别是政府的财政支持。胡秋明(2004)认为农业保险走出困境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而组建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是推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保险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顺畅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外农业保险的兴起

农业保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的国家(1791年),也是最早开办农作物雹灾保险的国家(许谨良,2000)。此后法国、美国、奥地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同时,牲畜保险、森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农业保险之所以最早发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因为农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已经大规模地走上了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农业自身经营和发展方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客观地提出了对保险的需求,于是一些私人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各国在农业保险事业发展中都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

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的不断认识,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国的农业保险。美国的农业保险是历史较长且实施最好的国家之一。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此阶段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根据此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由国营保险机构经营。(2)加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4年)。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农作物保险,并在政策上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服务并承担一部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3)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阶段“1994—1996年)。这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通过设立四大险种(提供基本保障的巨大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4)私营公司为主,政府加强宏观管理(1996年后)。1996年后,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开始逐步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将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只负责规则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监督职能,并提供再保险。2000年,美国可以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达100多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1981-2000年,累计收取纯保费198.1亿元,累计赔款支出202.4亿元。

2.日本的农业保险。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而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的模式。日本的农业险是本世纪20年展起来的,经过几次大的改革,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和《农作物保险法》,开始实行农业保险,到1947年进一步对两法进行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整个农业保险制度逐渐得到统一。日本的农业探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道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三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立法规定,一旦某地区建立了互济组织,所有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的农户,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按政府指令种植稻谷、小麦养殖的农户,不用投保就自动参加了保险。

3.加拿大的农业保险。加拿大农业保险于1935年开始实施,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立法并分摊经营成本,由农场主支付一定保险费的保险计划,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是分级负责制,即设立农业部和各省的农作物保险局,农业部的农作物保险局直属部长领导,是从宏观上制定农作物保险政策,对保险范围、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并支付省保险机构应负担的补贴、行政开支和保险金的赔偿。省农作物保险局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服务和具体运作,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和亏损补贴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两级分别承担,其具体做法有两种(林平,2002):一是联邦政府补助省农作物保险局行政开支,其总补助额等于行政开支的50%,另外50%由省政府承担;二是联邦政府不负担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只负担农业保险50%的风险责任。

4.法国的农业保险。法国农业保险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一个省的农村,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对付火灾,率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据相关学者研究,法国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商业化运营、政策性扶持的模式(冯娟娟,2005)。其运作主要是有相互竞争的互助保险社和商业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给农业保险以税收等政策优惠。

(二)亚洲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

在亚洲,各国政府认识到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经营农业保险经常出现超亏损,因此政府一方面从财政上给予补贴,通过再保险分担农业风险:另一方面给予保费补贴(郭晓航,1993)。从保险对象上看,亚洲国家的农作物保险,大多以稻、麦、豆类、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保险对象。保险额的确定,主要是生产成本和农业贷款部分。少数国家农业保险承保作物平均收获价值的几成,如孟加拉国的水稻、小麦作物险可按三年平均收获量政府牌价的六成承保。从保险形式看,亚洲国家的农业保险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建立国营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如斯里兰卡由农业部所属的农业保险理事会负责试办粮食作物保险,棉花保险和牲畜保险,对农业贷款户实行定额强制保险。另一种是农业保险合作组织形式,如孟加拉国由综合保险公司与合作组织的联合会在部分地区共同办理作物保险,农业部负责监督,试办小麦、水稻保险。

三、比较:中国农业保险的特点

我国实施的农业保险,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既有共同点,又有很大差异。共同点主要包括:(1)维护从事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当农户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从而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力。(2)开展农业保险需要政府法律上、经济上、行政上的支持;(3)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4)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尽可能地运用市场的方法,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的经营体系;(5)开展农业保险同救灾、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6)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框架下开展农业保险等。而差异点主要表现在:

1.探索历程不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农业保险是在私人公司多次试办农作物保险失败后才开始研究农业保险的。在试办初期,各国都曾经受到组织机构不健全、立法跟不上、保险对象单一、保险公司怕保险、农户参与率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精算不准确等困难的困扰,经过了不断的改革,才走出了如今政府出政策、私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路子。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与水平。我国的农业保险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断断续续试办过,大都是昙花现。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很快开展了农业保险,但是在1958年刮“共产风”中断。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至2004年初,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

2.决策机制不同。美国采取的是国会听证制度。决策公开、透明、公众的参与率高,仅1993年以来:,—美国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就经过了6次修订,每次国会都要为此召开听证会。开会的时候,公众都可以参加,并发表意见,有时争论相当激烈。我国采取的是政府官员决策制(李军,2004)。靠发文件,而缺少可行性调研和评估,公众的参与率低。近几年,虽然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

3.法律法规的建设水平不同。目前世界众多国家都建有较完备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从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保障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的支持。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的有效实施,如:美国最早的农作物保险法制订于1938年,称为《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从1938—1994年共修订了13次。加拿大农作物保险立法也经历了20多年的研究和准备。日本于1929年、1938年和1947年颁布了三都有关农业保险法规,即《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和《农业灾害补偿法》。而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建设相对滞后。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曾规定:要制定对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的管理办法。但是,直到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废止,有关管理办法也未制订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尚待制定。

4.经营管理体制不同。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政策性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出政策、商业性公司经营或的办法。如美国联邦农业部所属的农业风险管理局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PCIC)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负责制定农业保险政策和组织协调,并兼有再保险的职能。17家经过审核并与FCIC签有协议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具体经营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激励(包括保费补贴、费用补贴和免征税赋等),使农户和商业性公司有参与的积极性。而我国农业保险在2004年以前总体上一直是实行商业性保险,在商业性保险体制的框架内、由商业性公司兼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除享有免征营业税的扶持政策外,其他均按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规则来经营(安翔,2004)。

5.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同。在一些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的力度相当大,农民只付保费的50%,不负担任何保险的行政业务支出,保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我国上海自1991年起,开始实行政府财政补贴市郊农民保险保费制度。市政府提供的补贴占保费的30%,各区政府提供的补贴也超过30%,个别区甚至超过50%。即由市、区、乡镇集经济组织和个人三结合共同负担保费,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保费给予农户政策性补贴。另外,黑龙江、新疆农垦兵团也实行系统内部补贴,但范围极小。其他地区目前除免征营业税外,国家财政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支持和其他税收上的扶持。

6.保障程度不同。目前中国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产量保险,不考虑市场价格保险。责任比较窄,农作物保险也主要是雹灾、水灾、风灾、冻害等,不保旱灾和病虫害。在保险金额的确定上,遵循的是低保额、低保费、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障水平很低。2000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约是0.043%;平均每个农户家庭缴纳的农业保险保费约为2.6元人民币,获得的农险赔款约为1.8元人民币。而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农作物保险责任非常宽,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又包括野生动物侵害、作物病虫害等;既提量保险,又提供收入保险,保障水平较高。

7.管理和技术水平不同。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缺少农业保险的专业人员,缺乏长期的农业灾害统计数据,常常凭经验,靠人工地头查勘,专业技术相对落后。在赔偿中基本是靠传统经验厘定,还未有任何现代化的技术如电子遥感技术等的运用。而国外对农业的保障程度较高,并建立了整套严格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对农业灾害数据有长期的统计和精算的基础,有现代化的电子嚣备,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很高。总的来看,我国目前处于农业保险的初级阶段。

四、启示:国外农业保险的思考

目前,农业保险模式在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发展后,已逐步形成了适合各国自身特色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值得研究借鉴。

1.为了保障农业保险的效率,法制被认为是首要的前提条件。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一般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因此,在举办农业保险和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时,各国都是在多次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首先颁布农业(或农作物)保险法或类似法规,对保障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农民的参与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确立法律和政策依据,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的有效实施,从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2.普遍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方式。农业灾害的发生往往范围很广,要有效地分散风险,必须保证有足够多的风险单位,否则将会导致风险的集中。目前许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少数几种农林牧渔产品的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对主要农作物等主要经济作物实行强制性保险。费率按不同农作物品种和风险等级确定,费率相对较低,使每个农业生产经营者都有足够的经济承受能力,以此扩大投保规模,以保证风险能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分散,也充分体现保险的互质,减少逆选择的发生。有的国家,如西班牙、希腊、瑞典等国对所有农作物全部实行法定保险。也有一些国家对法定保险的标的有所选择。

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突出,但也因此而不堪重负。农业保险的多风险率、高费用率、高赔付率、非盈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程度将决定一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从国外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各国政府在农业保险确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险费补贴、业务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成为政府对农业保险一项重要的支持内容。然而从财政的角度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本是难以承受的,政府不仅补贴一部分保费,而且还包括大部分管理成本。美国在1992年的保费补贴是70万美元,2001年上升到18亿美元,支付给私人保险公司的补贴已从同期的2.25亿百万美元上升到6.48亿百万美元。墨西哥在1961年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幸的是,由于财政补贴过高,于1988年关闭。

4.重视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实行市场化运营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国外一些国家的农业保险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其经验值得吸取。因为没有专门的经营机构,国家政策的支持不易落到实处。而且由于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高、获利少、风险大,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最大化目标与农业保险亏损性的矛盾,致使绝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这决定了农业商业保险的供给十分有限。从国际经验看,只要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足够的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仍然乐于开拓农业保险市场。为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实现分散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一方面政府从宏观政策上向农业保险机构设立及运转上给予特殊的政策,另一方面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商业经营方式进行运作,这是农业保险得以运转下去的两个基本方面。因此,许多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都建立了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同时,政府在明确规定强制农业保险品种与自愿保险品种的基础上对强制性的农业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而其他保险业务则由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开展市场化运营。

农业研究论文篇(5)

19世纪末叶是中国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推广良种和其它生物技术是这一转变过程中的主要内容。由于张之洞等人的积极倡导,这一时期的湖北农业在引入西方农学和新的作物品种,发展农业教育和传播农业知识方面,都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并对湖北农业后来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然而近年来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著述却很少,人们的视线更多的集中在清末湖北工商进步和张之洞学术思想研究方面。本文仅就张之洞督鄂期间的湖北农业改良进程及局限试作论述,以就正于方家。

一、引进陆地棉种

农业是中国经济的基础,又是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生产部门。由于近代中国工业的主要原料和市场均依赖于本国农业,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演进的速度,就成为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决定着整个社会近代化的步幅。与此同时,近代工业的兴起又必定反作用于农业,推动着农产商品化和近代农业技术革新的进程。机器棉纺织业是近代民族工业中产生较早,发展最快的部门,适应国内棉纺织工业的兴起,棉花成为近代中国农作物育种历史上最早被大量引种的农作物,首先大批引进美国陆地棉种的就是张之洞。

1889年,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将他在两广总督任内所定购的英国纺织机器移设武昌。“销湖北之土货,养湖北之贫民。”[1]1892年,湖北织布官局试车投产,张之洞又着手兴办官纱局。二厂年用棉量在10万担以上。机器纺织业的大举兴办,冲击着传统的纺织原料产销结构,鄂棉品极与机器棉纺织工业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暴露。到十九世纪末叶,湖北植棉虽有近七百年的历史,但由于棉纺织始终末能超出家庭手工业的范围,对于棉花品质的要求一直很低。“乡农栽种者,只供日常需要。”[2]棉产多为土种粗绒,品种杂劣,花株矮小,纤维质硬短粗,衣分仅在32%左右,不能满足机器纺织,特别是纺织细纱的需要。官布局投产之初,由于配棉等技术问题未能解决,每年不得不从南通等地购棉数万担。

为了解决布局所需原料,“多销本地土花”,张之洞对改良鄂棉品质一事十分关心。“武汉黄德荆州各属多产棉花,若能讲求种法,使产多棉美,未始非地方兴利一端。”[3]早在来鄂之初,他就曾饬令云梦、安陆等州县,购运通州上海等地棉种,垦辟荒芜,讲求种植,以供布局所需。1891年,负责安装布局织机的英国工程师摩里斯在考察鄂棉后,认为鄂棉朵瓣细小,纤维短粗,不如美棉(陆地棉)纤维匀细柔轫,成布光滑耐看,建议引进美棉,张之洞即电出使美日秘大臣崔国因,请其代购与湖北气候、土壤相仿的优质美国棉种2吨,速寄汉口。次年5月,美国棉种34担运抵汉口。张之洞即行文产棉各州县试种美国棉子,要求江夏、兴国、大冶、黄陂、孝感等15个产棉州县,速将发去棉子下发种棉之户,剀切劝谕,分投试种。将来收成以后,即由布局派人前赴该处从优给价,尽数收买,断无虑其种成以后,难于销售。总令领种之户有利无亏。札文强调:“此项棉子由数万里外不惜劳费远道购来,各州县务必谆嘱领种棉户,小心培植,不要轻易弃置。如本年播种不及,尚可留俟来年。凡领种者,饬令于收成之后各缴土种洋种棉树各一株,由该州县转送织布局。汇同考验,评定甲乙,择其培植最佳,花朵最旺者,由布局给予该棉户奖赏,以示奖励。”来年并“仍将棉子发回各属再种,如此展转传播,不数年间,楚棉之美当不逊于洋棉。”札文最后要求各地方官吏“务须切实劝种,不得以难办藉词搪塞。倘收棉之时,该州县并无此项试种之棉,堪供布局收买,即系该地方官奉行不力。”[4]

此次试种,由于棉种分发至各州县已近五月中旬,而美棉生长期较中棉为长,播种已嫌太迟,且美棉株高叶密,包桃较厚,不宜密植。各地棉农没有经验而不得要领,致使试种结果并不理想。同时,许多地方官吏因为对试种洋棉不甚理解,故而热情不高。殆至10月初,15个试种州县,只有汉川、孝感2县会同布局下乡收买洋花,其余各州县均未见行动。面对此种局面,张之洞并未气馁,他一面致电崔国因,请再为代购燥种美国棉子10吨。“务求迅速起运为感。”并请参考外国种法,代为收集各式种棉洋书,先行寄来;一面饬令布局迅速派员前往兴国、黄陂、黄冈等州县收购洋花,查明原发棉种若干,要求“不经吏胥之手,随到随收,按照向来最高之棉花价值,每斤连子收买,从优给价。”“倘有胥役藉端需索,及有意压搁,克扣棉价等情弊,致民间以缴售领种为难,裹足不前者,查出该州县定干未便。”[5]1893年春,第二批美国棉种100余担运抵汉口,随同译印“畅种美棉说”及“美棉种法”十条,从深耕、施肥、播种时节及间距、防治虫害直到收花,详细说明种植美棉的各种技术要领,免费分发给江夏、汉阳、黄冈、武昌、应城5县棉农,广为晓谕。在“札各营县续发美国棉子暨章程种法”中,张之洞详列了美棉比较土棉所具有的优势,明确指出:“上年歉收之故,实人事有未尽,非土性之不宜。”“所收新棉数千斤,绒长色美,确有明征可知。”[6]要求种棉各户,按照章程种法“分投试种,小心培植。”[7]并责成督标、抚标二人主持此事。由于第二次试种范围较小,准备比较充分,棉农对于洋棉种法开始有所了解,故所收洋花较第一次试种明显增加。1894年2月,张之洞饬令各营县再次试种美国棉子一年,“以资参考互证”。不久因甲午战争爆发,张之洞暂调两江总督,试种之事不得不有所停顿。

张之洞改良鄂棉的努力,对于近代湖北农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尽管受到时代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他三次引种美棉的直接效果都不尽理想,其中还包含着许多不懂科学,急于求成的成份,主要表现为引种之前未经试验驯化,散发给农户后又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混杂退化。但他“不惮烦费”,屡挫屡进的尝试态度开风气之先,不仅使湖北在清末各省中最早的大批引进陆地棉种,推动了近代鄂棉改良的历史进程,为湖北植棉业和棉纺织业在国内领先地位的确立创造了条件。同时,对于整个湖北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的过渡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湖北农业改良史上留下了可贵的一笔。

二、举办蚕桑事宜,改良茶叶采制各法

倡言各尽土宜,主张发展多种经营,这是张之洞改良湖北传统农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一般封疆大吏督课农桑,重本抑末的传统作法有所不同,张之洞认为“中国生齿繁而遗利少,若仅持农业一端,断难养赡,以后日困日促,何所底止。”[8]为此,他一方面提倡农工商贯通讲求,即“工为体,商为用,农为本”,从发展近代工商业的角度,正确估价农业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在农业经营活动中则力主各尽土宜,讲求种植。以提高丝茶种植、加工技术为主要内容,构成近代湖北农业改良的重要方面。

湖北向称泽国,农民终岁勤于田畴,所入为利甚微,一遇偏灾,立形匮乏,“欲为代谋生业,广辟利源,酌地土之宜,筹经久之策,计惟有兴办蚕桑,籍以阜物生财,补农工之不逮。”蚕丝一向是中国传统的出口产品。湖北土产除茶叶远销外洋,岁获巨款外,殊少畅行之货,土性素亦产丝,而制造不精,销流不旺,除荆襄等地外,全省大半州县风气未开,蚕织未能盛行。“特以树艺饲养之法不逮浙人,多自诿于丝劣利薄。”“非极力振兴,无以广风气而浚利源。”1890年,张之洞会同巡抚谭继洵,筹款开办蚕桑局于省城,多次派员赴浙江采购桑株,分发各属栽种,并采购浙省桑种,交江夏、汉阳二县辟地播种成苗,饬令各州县来省请领。为传播蚕桑知识,又特意刊印农桑简编,详列栽桑养蚕,摘茧缫丝诸成法,一并散发于农户,如法领植,不许取民一钱,“舆情均甚乐趣”。到1893年,计已发放桑苗一百余万株,“据报成活分数有十之六七者,有十之八九者,亦有全数成活者。”其后数年,复招募江浙工匠,制备应用器具,来鄂训授本省学徒剪接桑枝、饲蚕摘茧、缫丝织绸诸法,以开风气。每逢冬令时节,仍派员采运浙桑分发各属,广为种艺,并考察各州县劝课勤惰,随时分别奖罚。到1896年,全省统计发放桑苗已达一千数百万株。“先栽者业已成林,后植者亦皆灌溉,剪接得法,滋生畅茂,小民见利纷趋。不惟向所产茧之区推行益广,即历无蚕丝之处,风气亦已渐开。”各省丝商驻汉收购者,“岁计丝价不下百余万金,实已利源大开,成效共睹。”[9]

张之洞等人的锐意倡导,推动了湖北桑蚕业的发展。经过近十年的引种和改良,全省60余州县,“殆无县不有养蚕之家,而长江沿岸及汉水下游一带,交通便利,斯业尤盛。”[10]全省每年产茧总额达15万担左右,成为国内主要的蚕茧丝产地之一。沔阳、天门、汉川、当阳、江陵、枝江、黄冈等州县养蚕户已占农户总数七成以上,养蚕业成为农户重要的家庭副业。随着省内桑蚕事业的发展,为避免丝茧遽难销售,张之洞除饬令各州县及时推广蚕织外,又令创办之偏僻地方,“暂令州县垫价收买解省织绸,俾蚕户见利勇为,其垫发价值由省局拨还。至丝茧畅销之外,即勿庸由外县收买,如以因势利导,免致观望迟疑,以期推行益广。”[11]为了增强湖北蚕丝制品的竞争力,1894年11月,张之洞奏准创办缫丝局于武昌。随着厂丝输出的不断增长,丝茧贸易日益活跃。“汉镇蚕市现已告竣,各乡运来丝头茧衣甚多,西人收买亦甚踊跃,业此者以有利可图,复派人赴河溶沔阳一带收买。”[12]各地农户种桑养蚕风气愈见大盛。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蚕植桑技术,改良蚕种,湖北农务学堂特增设蚕科,以培养本省蚕桑技艺人员。1904年,张之洞又创办模范蚕桑试验场于武昌南湖,占地427亩,栽植湖桑,专事蚕桑良种的试验和推广。

茶叶向为中国出口货物之大宗。作为华中各省茶叶市场之枢纽,“汉口商务之盈绌,尤专视茶叶为盛衰。”[13]1890年以前,汉口每年输出茶叶均在80万担左右,最高年份曾达到120万担之多,盛极一时。1890年后,中国茶叶在国际市场上的传统地位受到严重冲击,价格跌落,销况疲滞,茶利日趋枯竭。影响所及,湖北许多茶商茶农求售不得,亏累甚多,弊窦丛生。为了扭转华茶颓势,改良茶叶种植加工技术,提高茶叶质量品级,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张之洞经过博访周谘,深感“茶务不讲求种植制造,已非探源之策,其余俱属末节。”[14]“但患茶叶之不佳,不患销路之不畅。”[15]为此,他以精茶色,恤园户为根本,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劝民广为种茶,务求讲究植法。1890年,张之洞行文产茶各州县,劝谕茶农讲求采制各法。“至茶叶之佳,尤以采摘趁早为第一要务,早则嫩,嫩则小,然叶愈小而价愈贵。红茶以叶小而嫩,上有白毛者为佳------不必贪多,货真则销自畅,不必尤人。”[16]次年七月,又札照湖北湖南两省藩司,督饬各属讲求制茶,并将湖北候补道曹南英所拟“制茶条议”,刊发各属体察实情办理。“如各州县有能实力讲求以致价高销畅者,及有漠视民生奉行不力毫无成效者,必应分别劝惩。”[17]嗣又札饬湖北襄郧荆宜各属,查明土性,试种茶树,要求地方各官“察视地利土脉物性所宜,教民垦治种植,以补杂粮之不足,自可转贫为富,起敝为隆。”不准“率以土性不宜,民情窳败等语一禀了事。”同时,颁行谷城知县瞿元灿所陈“种茶灸焙法”,通令地方多山各县仿照试行。

经过张之洞等人的着意补救,湖北茶务渐有起色。全省植茶面积达到110余万亩,分布于50余个州县。因运销俄国茶叶数量增长,直到1900年,茶叶出口值均占汉口各年出口总值的65%以上。其后10年中,汉口茶叶外销始终保持在80-90万担之间,成为国内最大的茶叶市场。由于改良采制各法,鄂茶品级也有所提高。在1910年南洋博览会和1915年巴拿马世界博览会上,获得二等奖以上的41种湖北土特产品中,茶叶就占了25种之多。

除改良桑蚕、茶叶种植加工技术外,张之洞还下令在1902年创办于武昌的“两湖劝业场”中,专门设置“天产内品场”,将两湖所产谷、果、茶、麻、油、漆、竹木、药材等一一陈列,标出定价,注明产地,以供中外商人考辩采买。更重要的是使农户“彼此相形,自生激励。”[18]

三、发展农业教育

兴学育才,发展农业教育,这是张之洞全部洋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改良近代湖北农业的长远角度来看,这要比他直接引进陆地棉种,兴办丝茶的作用和意义更大一些。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但时至晚清,真正对近代农业科学有所研究者却很少,农学体系仍停留在传统的经验农学上面。张之洞在引种美棉、兴办丝茶的过程中,有感于农学不精和新政人才的缺乏,于是,“设立农业学校以求精理,又立农业试验场以资实习,采集各处土质,各种棉花,加以化析之用,择其土地之宜,收成佳种,售之民间。”[19]1896年2月,他在返回湖广本任后,开始把改良农业方面的主要注意力转向兴学育才方面,各级农业学堂在这一时期湖北兴办的各类实业学堂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张之洞认为:“查自强之策以教育人才为先,教育之方,以设立学堂为本。”[20]“近年工商皆间有进益,惟农事最疲,有退无进,大凡农家率皆谨愿愚拙,不读书识字之人,其所种之物,种植之法,止系本乡所见,故老所传,断不能考究物产,别悟新理新法,惰陋自甘,积成贫困。今日欲图本富,首在修农政;欲修农政,必先兴农学。”[21]为此,他提出:

一、劝农学。凡有学生愿赴日本农务学堂学习并取得文凭者,视其学业等差,分别奖给官职,凡赴欧美学农业者,由于路远日久,给奖较优,自备资斧者更优。

二、劝官绅。“查外国讲求农学者,以法美为优,然译本尚少。近年译出日本农务诸书数十种,明白易晓,且其土宜风俗与中国相近,可仿行者最多,其间即有转译西国农书,一切物性土宜之利弊,推广肥料之新法,劝导奖励之功效,皆备其中。”[22]为此,应先将农学者诸书广为译刻,分发通省各州县,由农务总局将农书所载新法、本省宜种何物择要指出,各州县则“体察本地情形,劝谕绅董,依法试种。”每县设劝农局推广农学,凡农、果、桑、棉、林木、畜牧等,择其与本地相宜者种之养之,推广得力者给予奖励。地方官不举办农政者,照溺职例参革。

三、导乡愚。先于省城设立农务学堂,选中学毕业者肄业其中,并择地为试验场,先行考验实事,以备分发各县为教习,又将佳种新器和新式农县分发各地。“先则概不取价,有效则略取价值,务令极廉。”[23]借以广开风气。其试办之法:“先其通用者,后其专门者,如讲求各种肥料,仿造各种风车水车,去害稼各虫,每年换种各物以助地力之类;先其易者,后其难者,如山乡劝种蕃薯洋芋,水泽种苇,斥卤种稗之类;先其本轻者,后其费巨者,如种树先榆柳果实,后松杉;畜牧先鸡鸭牛羊,后骡马之类;先其保已有之利者,后其开未见之利者,如察病蚕,讲制茶,求棉种之类;先其获利速者,后其见效迟者,如种蒲桃取酒,种桐柏取油,种樟取脑为先,求蜂种,求鱼种为后。”[24]4,垦荒缓赋。各州县应体察本地情形,劝谕垦荒,将垦荒升科之期格外从缓。种杂粮至10石以上,种树至1000株以上,酌予奖赏。

1898年春,张之洞在武昌东门外卓刀泉创办湖北农务学堂,招集绅商士人有志讲求农学者入堂学习,研求种植畜牧之学,是为国内各省同类学校中开办最早者。其招生广告称:“照得富国之本,耕农与工艺并重,近来泰西各国,农务最为兴盛,由于格致、理化之学日益精深,知地力之无尽,藏于辨土宜,察物性,广种植,厚培壅,诸事讲求,不遗余力。。。。。查湖北生齿较繁,兼之连年水旱,岁收歉薄,民生困苦。本部堂蒿目时艰,凡有当务之学,莫不亟图倡导,劝农惠工,并为养民根本。”[25]学堂初设农科,招生30名,教授化学、农机、植物与土壤诸课。翌年添招蚕科学生30名,增开算学、方言、电学、种植等课程。1902年,张之洞电邀江南农学总会负责人罗振玉来鄂,主持湖北农务局和农务学堂,聘请王国维任译授。1903年在武昌宝积庵购地迁建,新校舍内一切教学设施,均仿照日本农业学堂形式。除一栋二层教学楼外,另建有试验室、养蚕室、育种房及其它附属建筑。教室均为阶梯教室,光线充足;化学实验室则可以进行有机、无机和定量分析等各种实习。养蚕室设备更全部仿照日本最新标准,室内温度可以人工控制调节,并陆续完成《蚕桑实修成绩》及《养蚕收蚕表》等实验结果,为后来的农桑试验及蚕丝业的发展准备了条件。1906年,农务学堂开设高等正科,更名为湖北高等农业学堂,分设农桑、畜牧、森林三科,仅农学课程就包括:农学、园艺学、农化、植物、养蚕、畜牧、水产、土壤、肥料、气象、农工、测量、物理、化学、农政等21门,设实习项目25种,学制四年,定学额120名,由普通中学堂及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升入。学堂并附设农业小学堂和中等蚕业学堂各一所,形成从小学、中学到专科完整的农业教学系统。张之洞在新校舍开学典礼的训词中,勉励师生“手脑并用,知行合一。”并亲笔对联“凡民俊秀皆入学,天下大利必归农”,刊刻于高等农业学堂正门两侧。

同期省内相继开办的新式农业学堂还有:湖北省官立蚕业学堂、汉阳府官立阳夏中等农业学堂、施南府官立中等农业学堂、安陆府官立中学堂附设中等农业学堂,由农务学堂毕业生担任教习,开设农业气象、土壤、蚕体生理、植物病理、养蚕论、蚕业经济、蚕体病理、制丝法、制丝机械、工场管理法等课程。各级各类农业学堂的相继兴办,农业方面专门人才的不断培养,有利于改变封建士大夫“看重”农业而又轻视提高农业技术的传统心理,为近代湖北农业改良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条件。张之洞被称誉为“第一通晓学务之人。”继任鄂督赵尔巽鉴于张之洞兴学育才,“讲求种植,颇著成效”,于是亦致力于“筹款兴学,合群策群力以谋之,而后能使新法普及于全国也。”[26]到1910年,湖北全省共有高等农业学堂1所,中等农业学堂6所,初等农业学堂40所,农业教员讲习所1所,共计48所,占全省实业学堂总数的71%以上;仅湖北高等农业学堂就已培养出各类农业专门人才200余人,对于近代湖北农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近代农学思想的传播

在农业科学技术和农学知识方面,张之洞主张大力引入,为我所用。1896年夏,张之洞获悉国际农学会议在德国柏林召开,随即电告驻德钦差许景澄,就近代为搜取有关资料图说,并代选实用农书数种,寄鄂译刊。从1897年起。张之洞饬令全省各州县,一律购阅上海出版的农学报。除发给两湖书院5份,经心书院2份外,凡中等以上州县均须订购10份,小县3份,要求各地官绅展转传观,细心考究,以储人才而兴地利。罗振玉主持编印的上海《农学报》是国内创办最早的农业报刊,主要刊载清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公文、各省农政和各地农事消息以及农学译述等内容,陆续翻译的近代西方农学著作有170余种,文章770余篇,在传播西方农学,改变传统农业观念方面具有很大的影响。1900年,罗振玉受张之洞聘请前来武昌,出任湖北农务局总理兼农务学堂监督,翌年,罗在武昌创办《农学报》,积极提倡和宣传近代农学,力劝官绅广译、翻刻各种农学著作和农业文章。1907年末,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农会简明章程,规定各省于省城设立农务总会,于府厅州县酌设分会,其余乡镇、村落、市集,次第酌设分所。凡一切桑蚕、纺织、森林、畜牧、渔业各项事宜,农会均可酌量地方情形,随时条陈农工商部,次第兴办。翌年,湖北农务总会成立。“凡商会会员及平日在地方办理公益事务者,皆有加入农会资格。凡捐助会费至十元以上者,作为本会正式会员。”“纳入会费一元,常年会费二元,作为本会寻常会员。”[27]省农务总会成立后,曾召集各分会董事举办讲习所,研究农学大概,以便“传播新知识于农民,改良湖北农业。”[28]1910年,湖北农务总会创办《湖北农会报》,吕瑞廷任主编,“以研究农学,改良农业,补助农政”为宗旨,初为月刊,每月望日出版,从第7期起,改月刊为半月刊,第13期后又恢复为月刊。其发刊词曰:“我中国农业则发达最早,而农学则发达最迟,老生宿儒专重师说,沿尧溯舜,稽古为多,新知近闻,择焉盖寡。”该刊设图画、谕旨、主张、论丛、章奏、文牍、讲演、译丛、报告、纪事、农话、问答、附录等栏目,专刊有中外农业历史、农业新书、世界农业情况和有关农业政策法规、农学问题、白话小说等。该刊第五期刊发的张四维《法国农业之感言》一文,概叹中国重士轻农,农业苦窳。“为士者尊为座上宾,务农者嗤为田舍翁,鄙夷相视,无事研求,土质不分,学理不讲,进步不求,旧式不改,荒置之地,随地皆是,此农业之所以日形苦窳也。”[29]为此,作者极力主张“广开农业初等学堂,使富民入学,以增进农民之智识力。”“多联络地方农业会,人皆入会,以增长农民之保护力。”[30]

农业教育的发展,农业知识和新品种的不断传播,推动着近代湖北农业从传统的经验农学向实验农学转变,农业试验渐成风气。1902年,农务学堂移建武昌宝积庵后,附设农业试验场,内分农场、林场、桑园、水产场等各部门。1908年,又另拨修堤后涸出的官地二千亩,扩大农务学堂的试验场地。有耕牛数十头,人工剥麻机、轧花机等农产加工机具和农具一应俱全,参考外国新法,试种五谷、棉麻、杂粮、果木、花卉、蔬菜等,并作出大量实验记录,奠定了湖北农业学堂进行各种专门试验的科学基础。

五、开展农情调查

湖北是清末各省中派出留日学生人数最多的省区。张之洞在大量派遣留学生出国的同时,为了学习欧美先进农业技术,解决兴办农业学堂所面临的师资问题,先后聘用美国、日本农学教习15人,来鄂教授农桑知识,培养中国农业人才。同时,派员陪同前往近省各州县,考察农情,辨别土宜,依据西方农学原理,对改良湖北农业提出看法和建议。

1897年末,张之洞委托美国农学教习白雷耳,由湖北候补知府、农务学堂提调汪凤瀛陪同,前往大冶、武昌等地进行农情考察。白氏考察完毕,向张之洞呈送了一份包括15点内容的报告。他首先赞许了所见梯田的整齐,农民的勤劳和蓄肥方法的积极有效。“此次所见山田居多,农民能将山坡开平叠作数盘,至十数盘,耕而为田,远望甚为齐整。”[31]接着,他对耕种方法,造林防洪及农田排灌,提出了批评和建议。白雷耳认为,“沿途偶见民间种有桃、李、杏、梨、枣、白果等树,均可备食品,获利息,而种者甚稀,甘置美利于不求,殊为可惜。是外播植,如所见小麦、油菜、蚕豆各种子,并不选择坚好肥硕之品,甚至杂有草种,亦不剔除。”[32]关于植棉,虽然引种了美国棉种,但农户“排种太密,不知选子,且地气嫌太湿、太冷、太酸。”[33]故建议仿效英美之法严格选种,开沟排水,多堆灰以去冷去酸。

造林防洪是改善湖北水利条件的重要环节。由于清前中期长江、汉水上游山地的大面积垦辟,特别是荆襄流民滥砍乱伐的掠夺式经营,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下游河湖湮塞,河床高抬,一遇洪水,官私堤障尽溃。就此问题,白雷耳指出,在山区所见不过杂树数种,且甚稀少,仅可作柴薪之用,毫无价值。他建议多种经济林木,一以成材取利,二可以防洪。欧洲各国已年拨巨款植树造林,湖北连年水患,更应力劝民间仿效实行。

继白雷耳后,农务学堂日本教习美代清彦受端方委托,于1902年冬前往鄂西北农村进行考察。美代清彦首先对鄂西北五种主要农作物,即棉花、烟草、稻米、胡麻及大豆的单产和产值进行了统计分析。他认为,鄂西北棉花因农家不讲求选种,且播种过早,缺乏灌溉施肥,故棉品仍逊于美棉,虽较日本棉花为优,而产量却不及日本,一般亩产仅有二三十斤。因此,他建议研究肥料成份,增加肥力。关于讲求植棉方法,尤其是精耕细作与农民生活之间的关系,美代清彦指出:从沙洋至潜江是“本区内最精于农业之地区”,且又以产棉为大宗。“故农舍颇佳。”[34]其次,他就选种、灌溉与耕种方法提出了批评和改进的方法。美代清彦最后建议:(一)设置劝农委员,每州县三至五名,奉省农务局及州县之命,负责地方劝农工作,每年由省农务局召集劝农会一次;(二)设立农务分局三处,分别赋予专门任务,其中沙市、襄阳二个分局专门主持棉花、稻谷、灌溉和果树林木的试验推广与奖励事宜,荆门州分局则专司畜牧之事。

白雷耳和美代清彦的报告及建议,对于张之洞及其后任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农林为至要之图,将来各地方必陆续筹办,仅省城一处苗圃实不足各县之取求,故既拟于各府设农林筹办所,即宜于各府设苗圃各一处。”[35]至宣统末年,全省共设立林场6处,植树219万余棵,为全省林业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晚清末年的湖北农业依然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个体农户的手工劳动和种植方法仍未有明显的改变。但随着西方农学思想的传播和生物技术的引进,在连年水患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下的湖北农业生产力水平,仍有缓慢的增长。张之洞等人开创的农业改良和农业教育事业,对于湖北农业后来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张文襄公全集》卷33,奏议三十三,第15页。

[2]伊炳骝:《鄂西棉产概况》,《沙市棉检》,第81页。

[3]《张文襄公全集》卷99,公牍十四,第8页。

[4]《张文襄公全集》卷99,公牍十四,第9页。

[5]《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924页。

[6]《张文襄公全集》卷99,公牍十四,第25页。

[7]《张文襄公全集》卷99,公牍十四,第25页。

[8]《张文襄公全集》卷37,奏议三十七,第32页。

[9]以上所引文字均见宣统《湖北通志》卷54,第1457页,民国十年刊本。

[10]《中外经济月刊》102期,1925年3月。

[11]宣统《湖北通志》卷54,第1457页,民国十年刊本。

[12]《湖北商务报》第14期,光绪25年8月。

[13]《张文襄公全集》卷103,公牍十八,第6页。

[14]《张文襄公全集》卷118,公牍三十三,第13页。

[15]《张之襄公全集》卷120,公牍三十五,第7页。

[16]《张文襄公全集》卷120,公牍三十五,第7、8页。

[17]《张文襄公全集》卷96,公牍十三,第5页。

[18]《张文襄公全集》卷105,公牍二十,第8页。

[19]《谕折汇存》,《经济选报》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第1、2页。

[20]《张文襄公全集》卷45,奏议四十五,第13页。

[21]《张文襄公全集》卷54,奏议五十四,第11页。

[22]《张文襄公全集》卷54,奏议五十四,第11页。

[23]《张文襄公全集》卷54,奏议五十四,第13页。

[24]《张文襄公全集》卷54,奏议五十四,第13页。

[25]《张文襄公全集》卷121,公牍三十六,第1页。

[26]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893页。

[27]《湖北农会报》第2期。

[28]《湖北农会报》第16期。

[29]刘望龄:《黑血.金鼓》,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22页。

[30]刘望龄:《黑血.金鼓》,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22页。

[31]《农学报》第十六期,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下。

[32]《农学报》第十六期,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下。

农业研究论文篇(6)

生态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来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农业生产体系。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国家的农业走上了高投入,高产出的道路,也就是投入大量的能源,农业动机械、化肥和农药等,以获得农业的高产。这种做法,实现了农业高产的同时,也造成了能源和资源的大量消耗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新型生态农业,能在有限的土地空间,创造出更具效益的农业价值,既能对农业发展起着增长作用,解决现面临的“三农”问题,又能对生态环境起着保护作用,实现农业对生态平衡的效益作用。并朝着资源多功能分配和利用,循环式发展,多种产业共同受益的方向发展。所以中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生态农业的发展程度是个衡量尺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便开始了生态农业的建设,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新型生态农业还需不断深入发展,遍及各个县市。

我国生态农业经过20多年的推广历程,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可以说生态农业在我国的推广步履缓慢,这其中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生态农业推广缓慢的技术创新内因。

推广学认为,影响一项创新被采用速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的特性。这里所讲的创新特性强调的是指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特性的认识,或者说是潜在采用者所感知到的创新特性,而非技术专家或行为变革者所理解的创新特性。要想推广我国的生态农业,必须先了解它的技术创新特性。研究表明,影响创新采用的创新特性主要相对优越性、相容性、复杂性、可实验性和可观察性。

1、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

所谓相对优越性,是指一项创新的采用较未采用前的状况的改进程度。创新优越性与创新采用率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潜在采用者感到创新的优越性越明显,其采用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所谓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指的是生态农业与以往其他农业(传统农业、石油农业)的相对优越程度。下面主要从效益性因素来分析。

这里所说的效益性因素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我国当前的生态农业的试点来看,生态农业的三个效益是较为明显的。

我国1993年开始建立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5年的实践,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首先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51个县中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的,1994~1997年平均年增长分别为8.4%、7.2%和6.8%,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分别高2.2%、0.6%和1.5%。其次是显著改善了生态环境。经过5年的努力,试点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3.4%,土地荒漠化治理率达60.5%,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其三是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拓宽了农林牧渔各业的生产领域,缓解了新的就业压力。

但是,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在经济效益上的优越性并不突出。在全国2400多个生态村和生态试点中,几乎没有一个村镇经济发展水平能在当地居于首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者居多。纵观我国所有的亿元村镇,均是靠大力发展乡镇工业致富的。而追求生态建设的村镇,主要力量都放在了改土造田、林网建设、太阳能建设、沼气利用、生物链建设上了,工业往往发展不快,或者被有意加以控制。因此,在现阶段,由于各种限制,生态农业的生态效益还无法“显化”为丰厚的经济效益,它主要是综合效益明显,远期效益突出,而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只看重经济效益,而且是只看重近期的经济效益,并以此单项指标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从而大大缩小了农民对生态农业优越性的实际体验。

2、生态农业的相容性

相容性是指潜在采用者认为创新与其需要、既有的观念、以往及现在的经验等相适合的程度。从创新采用导致的不确定性而言,相容性越高,意味着采用创新的不确定性越小,从而对采用者的冲击越小,不至于受太大的抵制。一般来说,相容性往往会影响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的认可。

就目前来说,我国广大地区的农民对生态农业知识知之甚少,对常规农业存在难以割舍的恋旧情结,再加上我国农业的总体利益较低,农民们从心理上认为农业不能使自己致富,因而对生态农业持怀疑态度,没有情感上的需求。一方面是因为常规现代化农业从50年代起就开始宣传,已对农业科技人员、管理者和农民起到较深的潜移默化作用,人们一讲农业现代化就自然想起“四化”,对“四化”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不熟悉,对全球现今的新发展不了解,习惯性认识有意无意地阻碍着人们对生态农业的认同。另一方面,生态农业毕竟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实质内涵、它的优越性和他的技术要求,推动起来也容易被动和盲目。此外,我国生态农业研究和实践上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的阐述比较复杂,科技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效果的定量分析和描述也很不够,尤其是未总结出一套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短时间内就出效益的生态农业实用技术,这些也是影响生态农业相容性的原因。

3、生态农业的复杂性

复杂性是指一项创新被认为难以理解和使用的程度。一般说来,创新越易于理解和使用,其被采用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复杂性和采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都是一种主观感觉。一种创新的复杂性越高,自觉可以领会和使用该创新的人就越少,因此人们采用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从总体上讲,我国生态农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首先,生态农业的系统既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又是一个松散的集合体,有多重时空上的相对独立的组分组成,这些组分按一定的比例组合在一起,或构成时间上的延续,或得到空间上的互补。其次,在食物链设计上,试验的农业生物数量和种类、物质和能量投入的最佳值、生产管理条件等都要从实践中获得数据加以分析,拿出科学的依据,而这无疑是一个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其三,生态农业的原理、原则过于抽象,难于为大多数农民所掌握。例如,何为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如何协调系统和组分间的关系?如何充分发挥系统的组织作用等等问题,这都是很难掌握的。最后,生态农业强调的是对现有的技术的优化组合,这是生态农业的创新之处,但过多的利用现有技术往往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生态农业同其他农业形式没有什么区别。同时,由于生态农业的技术支持系统不过硬,缺乏具体的优化组合技术,又受系统复杂多样性的影响,如何在实际生产中实现技术的有效组合仍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如农业资源保护增殖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等都比较抽象难懂,再加上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要真正掌握生态农业的技术可以说是非常困难。

4、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

可实验性是指用户在正式采用创新前对创新性能所能试验、考察的可能性。由于采用创新的决策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消除不确定性和风险感的过程,即使是有限度的实验或使用,也能够使用户对创新的特点和功能有一个实在的感觉,帮助消除诸多担忧和疑虑,从而有利于创新的扩散,因此,创新的可实验性越强,创新的采用率越高,它们之间有正向的相关关系。总体上讲,我国的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较差。由于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技术的生产体系,技术种类需要多而且整合起来还比较复杂,且短期内不易见效益,单靠农民现有的知识水平难以消化和掌握,更别提单独操作和实验了。特别是对生态农业的早期采纳者来说,它们对生态农业可实验性特别看重,因为它们可参考的经验不多,他们可以借鉴的通常只有从大众媒体获得的有关生态农业的一般知识。因此,他们常常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感,对采用可实验性较差的生态农业可以说是慎之又慎。从宏观上来说,对于一个生态农业示范县或省,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事业,建设面广,综合性强,单纯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生态农业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业务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采用生态农业的积极性,以弥补生态农业可实验性较差的不足。

5、生态农业的可察性

可察性是指创新的采用结果对其他人来说显而易见的程度。有些创新被采用后不易为人所知,有些创新的采用则一目了然,尽人所知,通常,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可察性是和其采用率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生态农业毕竟是农业,无论是生产过程或是最终产品,外观上和其他农业的区别不大,其效益具有滞后性,因而,导致其可察性在短时间内不够明显。各种生态农业类型1999年比1995年粮食产量增长幅度远没有环境效益的增幅大,单从粮食产量这种可察性方面来看,生态农业的可察性就比较低。不过,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和发展生态农业,特别是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成功,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相比,可察性有所提高。

从当前的农业生产来看,新型生态农业已有所体现与发展。林下养殖酒是一个典型例子,将养殖业与林业种植相结合。改变了过去仅仅以林业为主或仅仅以养殖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形成了具有多种物质循环的关系和物质多级利用的农业生态系统。首先,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副产品在林业中得到普遍利用,这使得养殖产业而带来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又开发了林业生产。

农业研究论文篇(7)

1.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的时期(建国以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这个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以后到""开始之前。这一阶段,由于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农业问题所处的重要地位,加上三大改造任务较重,国家政权需要进一步巩固,农业法制建设虽然也有起伏,但总体来看,特别是建国初期,党和国家还是比较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建国初期,为了解决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创建和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党和国家对法制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当时的立法重点首先是制定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以创建和巩固人民政权;在农业法制建设方面,又侧重于变革、调整生产关系的立法。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保护农民已得的土地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及恢复和发展农林渔牧业生产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证这场翻天覆地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大变革能够有步聚、有规则、有秩序地进行,中央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区全面展开之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50年6月),从而在两年多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把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革为农民个人所有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第八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农民增加生产,并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为了把中焕发出来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组织起来,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953年中共中央了"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建议",到了1955年夏秋,全国性的农业合作化出现高潮。为了正确引导合作化运动,进一步改革农业生产关系,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56年3月、1956年6月制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在这两部章程中,都规定了自愿互利、退社自由、民主办社的原则和制度,因此,在合作化前期,农业得到了比较平稳的发展。但到了合作化后期,章程中的这些制度和原则受到了破坏,特别是1958年在全国推行的大规模的化运动,严重破坏了农村生产力,造成粮食大幅减产,农民生活严重困难,国民经济被迫调整。为了纠正"一平二调三整顿"的"共产风",党中央于1961年3月制定了《农村工作条例草案》(即"农村工作六十条"),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农村工作六十条"虽然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阶段,""时期。这一阶段,整个法制建设遭到破坏,农业法制建设也不例外,农业领域几乎没有制定过新的法律、法令。

这个时期农业领域的法律、法令,经过清理,现行有效的已经不多,主要是:农业税条例、屠宰税暂行条例等。

这一时期农业领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前期比较重视,农业立法的针对性比较强,注重解决当时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拘泥于法律的结构要求和完整性;法律语言比较通俗易懂,但形式、章节体例等不太规范;基本上没有设定法律责任,法律的贯彻实施主要是依靠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后期受到严重破坏,农业法制建设停滞不前,农业管理主要依靠政策、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进行。

2.既依靠政策调整、又依靠法律调整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80年代,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重点是稳定和和逐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发[1985]1号),提出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1.987年中央下发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提出了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以及对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的方针。进入90年代以后,党和国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通过政策手段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突出抓好粮棉生产和"菜篮子"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投入,推进科教兴农战略,保障和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到了90年代后期,为了适应我国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党中央及时作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判断,提出新阶段发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过去主要追求产量增长转到在保持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因此,中央在部署2000年农村工作时,进一步作出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重大决策,并对结构调整的内涵作了深刻的论述。2001年中央更加明确地提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基本目标。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水平,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在依靠政策调整的同时,党和国家还十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就农业立法而言,截止2002年3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62件(现行有效)。可以说,我国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主要是:(1)为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制定了农业法;

(2)为加强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

(3)为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4)为减少农业自然灾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制定了防洪法、气象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

(5)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防治病虫害,制定了种子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6)为规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制定了乡镇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7)为规范农产品流通和市场交易,制定了粮食收购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行政法规;

(8)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除这些规范农业领域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外,还有5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0多件行政法规涉及农业、农村或者农民问题。如:民法通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执业医师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

总之,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业领域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从总体上来看,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对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农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随着农业领域法律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不断得到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有所提高。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土地管理、森林保护、植物检疫、渔政管理、畜禽防疫检疫、种子管理、农机监理和农业环境保护等在内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涉农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整顿行政执法队伍,逐步将行政执法本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各级涉农行政机关在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等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级监督和政纪、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上级行政机关推动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行政机关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相比,同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在立法方面,有些亟需的法律、行政法规还没有制定出来;有些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比如,有些法律、行政法规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够,对农民权益保护、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不够;有些法律、行政法规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有些规定针对性不强等。在行政执法方面,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比较突出;有些行政执法部门"自费"执法,执法权力与利益挂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乡镇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同时,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也还不够健全。

二、对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我国的农业法制建设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取得如此显著的成就,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多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在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方面,我们有以下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农业法制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近13亿人口中有9亿多是农民,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这是最基本的国情。农业不仅为我们提供生存的必要条件,而且为工业提供主要原料。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没有农业的发展和发达,就难以实现现代化,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业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劳动力资源,但也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环境。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对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只有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不断为农业的资金投入、科技投入和农产品的产、供、销、运等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农业法制建设要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为中心

一是,农业法制建设要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农业立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农产品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提高用水效率。

二是,农业法制建设要尊重经济规律,有利于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确定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建立健全国家对农业的宏观调控机制。无论是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要素的配置,还是农业生产活动,都必须尊重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本身存在着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农业生产活动和农业资源有其特殊性,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还没的成为成熟的市场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机制的作用。农业领域立法只有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保障市场机制在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要素的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并强化国家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力度,才能进一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确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三是,要依法强化对农业的投入和扶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我国农业生产手段又比较落后,农民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从事农业的比较效益较差,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然是一个脆弱的产业;农民的经济实力较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农民也必然是一个弱势群体,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更需要国家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特别保护。

(三)农业法制建设要体现改革的精神,把体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还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改革也是革命,必然触及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诸多领域深层次的矛盾,涉及错综复杂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在前进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矛盾是难免的。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越来越需要运用法律、法规推进整体的和配套的改革。就农业领域而言,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体制问题。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农业法制建设、特别是农业立法要注意体现改革的精神,把体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突破影响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通过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来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农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运转协调、灵活高效、政策透明、管理科学的农业管理体制,使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农业行政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职能分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克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层管理的弊端。

(四)农业法制建设、特别是农业立法要体现党中央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

我国的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认真总结20多年来农村改革积累的丰富经验,把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对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自觉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农村乃至全国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通过立法程序,把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上升成为法律、法规,使农业、农村问题立法进程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提高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威信,从根本上保障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五)尊重客观规律,开源与节流并举,利用与保护并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和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生产具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点,除了劳动力和生产工具外,自然要素是其必不可少的条件,生产意味着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意味着向自然界的索取,而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有些是不可再生的,有些虽然可以再生但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为了保证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就必须认真研究和正确处理农业生产中对自然要素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更是农业领域立法中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我们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个关系,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农业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反之,我们就可能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比如,长期形成的漫灌的农业灌溉方式,不仅浪费了大量水资源,而且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最终导致了水资源的短缺和土地盐碱化的加重;再如,由于管理不力,长期以来超载放牧、滥砍乱伐,导致了草场的退化和环境的恶化,最终使我们尝到了沙尘暴的恶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业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合理使用仅靠生产者自身是难以实现的,必须依靠国家的引导,有些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设定基本的法律制度、措施时,不仅要考虑生产的需要、农民的利益,更要考虑这项制度、措施是否符合自然规律,是否符合自然要素自身的特点和要求;不仅要考虑到这项制度、措施在本行业的积极作用,还要考虑到它的确立和实施是否会对其他相关行业产生消极影响,把一项具体制度、措施放到整个农业领域、农村经济的大局乃至国民经济大局和农村社会稳定中去考虑。做到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

(六)善于运用政治的观点分析、解决"三农"问题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要把我国的的事情办好,必须首先解决好农民问题。农民与农业、农村又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说到底,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又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根本性问题。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大局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农民的富裕关系到国家的富强。这就需要我们从全局的高度,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努力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需要研究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形势和任务,主要是:国内农产品的生产相对过剩,粮棉等重要农产品均出现阶段性的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民增收难度大;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高;除园艺、水产品和部分畜产品外,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外国农产品大量涌入,直接影响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价格,供大于求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原有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对下降,出口难度会增大;农民增收将进一步放缓,农村劳动力就业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总的来说是有利有弊,利弊共存,既有机遇,又是挑战。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关键是要正视现实,抓住机遇,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挑战。我们考虑,就农业法制建设来说,应当根据"趋利避害、减少冲击、善用权利、扩大出口"的总体思路,充分反映世贸组织规则确立的基本原则,建立一套既有利于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市场化公平竞争的农业法律制度。既要注重农业实体方面的立法,更要注重农业程序方面的立法;既要注重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生产安全方面的立法,更应注重有关市场主体、农业支持与保护、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利用外资等方面的立法;既要履行世贸组织规则,又要灵活、综合地用足用好世贸组织规则以及其中的例外条款,把农业发展与扩大农产品出口、增收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稳定结合起来。具体来说,需要研究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尽快建立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应对入世挑战的根本性措施。通过农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构建有一定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带;通过农产品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竞争力;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农村就业结构调整,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今后,农业法制建设就要体现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目标,促进和保障这一战略性调整的顺利进行,从而使我国农业发展达到一个新水平,整个农村经济形成一个新局面。

二是,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支持和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要利用《农业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健全农业保护措施立法。同时,要利用《农业协议》例外条款,健全农业间接保护措施立法。主要是:(1)建立健全援助贫困地区的法制制度。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中的"绿箱政策"实现政府对贫困地区援助计划下的合法支付,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援助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当前,我们面临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强对西部大开发立法工作的研究,通过立法为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2)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重点加强面源污染的控制、改善农产品生产环境,通过实现政府在环境计划下的支付,达到为农业提供多种支持的目的。(3)建立健全农业灾害救济方面的立法。通过对自然灾害的救济支付,保障农业生产者的最低利益。(4)完善农业投入方面的法律制度。要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方面的立法研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中的"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微量允许标准"条款,建立健全农业投资援助和补贴方面的立法,通过对农业结构性缺陷的支付补偿,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特别是要重点研究改革农业补贴的方式、环节、对象,将原来流通环节的补贴,重点转移用于生产环节,并补贴给农业生产者。(5)加强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研究,通过政府支持,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同时,还要抓紧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农产品质量标准、动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三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经营;加强农业合作社方面的立法研究,通过政府对合作社提供的合法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尽快研究制定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引导、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组织化程度;注重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的培育,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到国外创办农业企业;建设重点小城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就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等市场主体,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尽快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业竞争能力。

四是,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建立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以粮棉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信贷服务,鼓励投资农业。注意加快改进和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改变农业保障水平低、保险索赔难的状况,切实保障和支持农业发展;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消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降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成本.

(二)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切实贯穿于农业法制建设中,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

自然资源是最重要的农业秤要素。农业领域的许多立法项目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有些立法本身即属于典型的自然资源立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法等。现行农业领域的一些资源立法由于受立法时认识的局限,未能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1992年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要求人类在利用环境和资源的过程中认真协调好社会、经济和生态等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这是人类认识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转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专门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和有关的行动方案,并明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在相关的立法中引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要求的法律调整手段,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与统一。但是,如何在农业法制建设中全面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三)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现行农业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许多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制定的。由于当时,改革还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转变、并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必然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比如:以行政权力配置资源,忽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导致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注重对资源的一般性管理,而对资源的资产性管理重视不够,导致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得不到真实的体现,使资源性资产长期处于粗放利用的状态,浪费比较严重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行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显化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建立自然资源使用权流转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农业法制建设如何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以及如何强化政府对农业的干预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协调和统一,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研究。比如,如何使农业承包成为合理配置农业生产力和生产要素的重要手段,以促进农业生产要素流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如何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充分发挥取水权转让在合理配置水资源中的积极作用;如何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和补贴方式;如何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组织化程度等,需要在将来的农业立法中认真处理、逐步完善。

(四)应对科技发展所引发的新的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农业科技进步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信息和生物技术所引发的高科技革命,给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法律在为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环境的同时,应当积极引导和规范科技的发展。农业科技要发展,法律保障必不可少。当前,在农业立法领域,迫切需要高度重视并抓紧研究科技发展给农业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负面的影响。兴利除弊,因势利导。既要利用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造福人类,又要避免其对环境和人类可能产生的危害或潜在的危害。建立、健全促进和规范农业科技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在农业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出现,使生物体遗传性状发生了重大改变,为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也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从而可能对人类健康以及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危害。这已引起科学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并直接影响到生物技术的向前发展和广泛应用。建立生物技术安全管理法规以及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估体系和防范措施,成为世界各国生物技术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配套规章,建立了安全评价、进出口管理和标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如何进一步落实好这些制度和措施,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五)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挑战,从根本上讲都与农业管理体制有关。农业对外开放实际上是我国农业进行以市场取向为改革目标的继续和延伸。应对农业加入世贸组织,必须加快农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转变农业行政管理职能,从过去的农业生产管理,向提高农业生产的竞争力转变,从计划管理和行政干预转变为提供"绿箱"公共物品服务,从过去的单一产量目标,向增加农民收入、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重多目标转变,从过去的农业政策管理,向农村发展综合规划转变,强化政府在农业领域的统筹协调与宏观调控职能,减少对农业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做到政企分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行政执法权,防止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提高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效率。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研究、借鉴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世贸组织成员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支持农业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农业法制

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成员在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支持农业方面有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一是,通过严密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来干预、支持和保护国内农业,实施对农业的宏观调控。例如,美国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就制定《农业调整法》,通过立法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强化政府对农业的干预。在美国,不管民主、共和两党谁来执政,法律始终是政府干预农业的重要手段。1996年的《美国联邦农业发展和改革法》,就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支持和保护法案。该法案通过无追索权贷款和农产品销售贷款确立了农产品销售保护价制度;通过制定促进农产品出口计划、潜在市场开发计划以及市场发展计划等贷款或援助形式帮助本国农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对农业政策进行调整,从法律上明确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例如,1998年的《欧盟2000年议程》,通过将价格支持补贴转为对贫瘠低产地区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和市场营销的支持来保护成员国的利益。韩国的《世贸组织履行特别法》规定对受加入世贸组织影响的农民进行补贴。三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和强化执法等实施对农业的干预。例如,在美国任何组织一旦发展到足以实施行业垄断或者价格垄断的时候,司法机关就会以"反垄断法"为由,强制将其分解或者责令其退出,但只有农业合作社是个例外。也就是说,农业合作社在规模和市场价格的形成方面不受"反垄断法"的限制。四是,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本国农民和农业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促进了整个国内农业经济的良性循环。印度诉美国、欧盟对大米、海产品进行不正当限制案件就是利用世贸组织规则解决贸易争端的著名案例。

以上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点粗浅认识和体会,不妥之处,欢迎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附件

截止2002年3月底,在农业领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1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62件(现行有效)。具体情况是:

1.在种植业、养殖业、动植物检疫、农业环保、农业科技、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方面,制定法律10件、行政法规24件。主要有:农业法(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乡镇企业法(1996年10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10月30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2001年11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兽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公布)、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国务院)、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1988年10月9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0月31日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令第一号)、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6月3日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根据《院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2月26日化学工业部)、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令第一号)、种畜禽管理条例(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8月18日国务院,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重新公布)、乡镇煤矿管理条例(1994年12月20日国务院)、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2001年11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粮食收购条例(1998年6月6日国务院)、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8年8月5日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1月4日国务院,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重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国务院,2001年11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等。

2.在林业方面,制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6件(其中3件属重复统计)、行政法规14件(其中3件属重复统计)。主要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年12月13日)、森林法(1979年2月2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原则通过试行,1984年9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野生动物保护法(属重复统计)、种子法(属重复统计)、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属重复统计)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军队营区植树造林与林木管理办法(1982年12月2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9月10日林业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属重复统计),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属重复统计)、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属重复统计)、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等。

农业研究论文篇(8)

园区地处福建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的漳州市漳浦县境内,距漳州市区26公里。也是全国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和国家两部一办(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福建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所在地。

园区以花卉、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及其配套的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重点组织实施"3321"科技示范工程,即建设3个分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3个产业科技园--花卉科技园、果树科技园、茶叶科技园;2个科技中心--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一个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核心区规划面积1.5万亩,示范区5万亩,辐射区32万亩。花卉科技园开发面积7600亩,果树科技园开发面积7100亩,茶叶科技园开发面积2200亩。

核心区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官淂镇的马口至长桥农场的三古之间,沿324国道两侧左右各1公里,长10公里,总面积1.5万亩,分为"三园二中心一基地,即花卉科技园、果树科技园、茶叶科技园、农业科技培训中心、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农产品加工基地。

示范区在核心区周边,位于324国道三古至盘陀之间,长33公里,宽1公里,总面积约5公里。是园区科技成果示范和产业化开发的园地,重点建设若干示范项目和示范点、示范企业,形成以点带面格局。

辐射区:位于马口至盘陀324国道沿线各乡镇和农林场圃,总面积约32万亩。

核心区建设期计划总投资1.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0.8亿元,流动资金0.2亿元。本项目设计达产期年新增水果26.25万箱,花卉180万箱,茶饮料2.5万箱,速冻蔬菜(菇)50.15万箱,年新增产值38986万元。投资利润率25%;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1.7%,税前15.2%;税后投资回收期10.4年,税前6.4年。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投资利润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5%以上。

存在问题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尤其在对台对外引进方面,应进一步吸引、扶持辐射力强的龙头企业,以逐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现有企业整体技术含量要进一步提高,增强产品竞争力。企业主体的科技投入需加大。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咨询等中介服务要进一步拓宽。

二、江西南昌农业科技园

南昌农业科技园位于南昌市昌北蛟桥,西起梅林森林公园,东到赣江,南临部级南昌经济技术开放开发区,北接鄱阳湖,面积约18平方公里,核心项目区距南昌市中心仅11公里,距昌北国际机场约8公里,西靠"京九"铁路,105国道,昌九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

园区气候温和,湿润,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地表水系除赣江、鄱阳湖等主流水系外,还有上池、杨家、官塘等湖泊,灌排及用水条件优越。土壤除红壤外,平原地带地层多属第四纪夹沙土,土壤多偏酸性和微酸性,耕作层多为近代河湖冲击覆盖,土质肥,土壤有机质含量丰富,结构好,适宜于畜牧养殖、食品加工、蔬菜、花卉、瓜果等多种经济作物的生长。整个园区环境优美,鸟语花香。

南昌农业科技园核心区面积为1万亩,示范区5万亩,辐射区30万亩。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畜牧业高科技育种,乳制品及安全肉食品生产,畜牧养殖区生态良性循环,发展配套加工,对高效畜产品生产的一系列技术进行示范,打造在江西乃至在全国都有重要影响的现代畜产品养殖示范基地。

南昌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坚持走"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企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园区成立部级农业科技园管委会。按照规划,整个科技园区的核心区建设分畜产品信息中心及电子商务交易区、现代科技种畜繁育区、生态养殖区、安全畜产品配套加工区、生态果园区、粪肥现代化处理示范区等九大功能区。具体内容为:

畜产品信中心及电子商务交易区:占地面积为33.3公顷,以招商、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开发等为主要任务,建设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办公会议中心、生物技术科研、商业金融、信息处理中心、产品性能检测中心,专家学者、留学归国人员实施高新技术创新的展示平台。

现代科技种畜(猪、牛)繁育区:占地面积为63.3公顷,其中种牛繁育区40公顷,种猪繁育区23.3公顷,规划项目包括:超级猪繁育推广、乳牛胚胎移植、生物化工、高新农业信息资源开发。

现代养殖生态区:占地面积80公顷,利用猪牛场处理过的废水,适当开辟鱼塘或种植水生经济作物以饲养部分水禽、鹅、鸭等,灌溉部分良田,形成良性生态循环"养殖-沼气(能源)-沼渣、沼液有机肥-种植-加工"系统。

安全畜产品配套加工区:占地面积为100公顷,依托集团现有的乳品厂、饲养加工厂、新建微生物饲养添加剂厂,建设系列特异性免疫乳、功能性乳制品、生物制剂的生产基地。

设施农业种植区:占地面积为100公顷,重点进行特种蔬菜、苗木组培、无性快繁、果树、造林、绿化苗木等种苗的繁育,通过组培车间、自动化育苗车间以及配套的炼苗温室等设施的建设,实现对国内外作物种苗的组培快繁、无毒种苗生产和转基因植物育种等生产,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高效设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

牧草品种展示区:占地面积为30公顷,用于建立牧草育种中心,牧草种子检测中心、牧草试验及试种基地,采用组织培养及转基因高新技术加大对牧草品种的选择,提高牧草育种效率。同时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形成规模化的饲草种植示范区。

种草养畜示范区:占地面积为70公顷,以优质牧草的种植为纽带,发展以草畜(禽)结合为核心的许畜禽养殖业,形成新的生产模式带动周边,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

畜禽粪肥现代化处理示范区:占地面积为2公顷,建立集中的万头猪、牛粪污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以保护环境,促进生产。

生活休闲配套服务区:占地面积为64公顷,配套规划休闲垂钓区、珍禽观赏园、珍稀植物园、水上娱乐中心、体育健身俱乐部、儿童乐园、大自然旅游度假村等项目。

南昌农业科技园现有金牛集团、英雄乳业股份公司、省养猪育种中心、省奶牛育种中心等多家大中型涉农单位,整个园区畜牧业优势十分突出,注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畜牧业产业水平。南昌农业科技园以江西金牛企业集团的产业为基础,以发展畜牧业为主,兼顾蔬菜、花卉、瓜果等作物和畜牧产品加工,以市场为向导、以科技为动力,通过对良种的培育、引进、扩繁及高科技术的示范、推广,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品种更新、质量提升,以产业化带动基地,加速畜牧业良种化进程和牛群改良步伐,促进奶牛业和肉牛业的发展,增加市场牛奶和优质肉牛的供应,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预计到2006年基本建成符合21世纪农业发展方向的农业科技园。届时科技园的年销售收入将达4.3亿元,利润3500万元,年上缴税金3000余万元,还将带动2万多农户致富,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存在问题:资金缺口大,财政投入有限;还没有明确给予园区优惠政策,影响招商进程;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有待加强。

三、广东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东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白云、大丰试验基地为核心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公路西北侧,距广州市区35公里。核心面积3000亩,按高标准、现代化要求进行建设。园区的建设投资主体是广东省农科集团,该集团隶属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集团的核心企业为广东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下设广东省田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五个子公司(企业),成员单位15个。广东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农业部等八部委授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园区的科技依托单位是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在人才、技术、资源、科技成果及科研设施等方面有雄厚优势。

园区主导产业:优良种子种苗、环保高效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深加工、农业信息、休闲农业等,分为农业科技创新区、高科技企业区、农作物种子工程示范区、良种苗木示范区、良种猪育种区、动物保健品技术开发区、农化服务区、功能食品开发区、休闲农业区、多功能综合管理区、花卉园林区、广东省现代农业信息网络中心等12个功能区。是集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农业现代化基地。园区1999年被广东省政府列为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之一“广东省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2000年被广东省科技厅批准为“广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2001年被科技部列为首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是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科技源泉;建立农业高科技企业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示范和样板;培养和吸收一大批优秀人才,建立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广东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为广东农村经济和农民致富作出贡献。

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经营为手段;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带动农民。

总体目标:现代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新模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孵化器;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农业与市场连接的纽带;现代农业科技的辐射源;人才引进培养及技术培训普及的基地;全省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示范样板。

存在问题:资金不足;项目规模不大,自动化程度滞后;园区在征地办理有关手续相当繁琐及时间太长,影响建设速度。

四、山东寿光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寿光农业科技园区位于寿光市洛城镇,地势平坦开阔,东南高,西北低,地貌单一,属暖温带沿海平原内陆季风性气候区,气候温和适宜,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集中,雨热同期。交通便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

园区重点是建立健全“三园”、“三区”、“五中心”。三园即由国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投入实施的蔬菜高新技术创新园、农业博士创业园和外商独资经营的外商投资园。三区即蔬菜标准化试验示范区、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区、蔬菜现代化设施实验示范区。五中心即智能化信息管理中心、蔬菜高新技术培训中心、蔬菜高新技术展示交流中心、现代化生物工程种苗中心、蔬菜保鲜加工销售中心。

截至目前园区已经投资14000万元,其中各级科技经费投入880万元,寿光市财政投入4000万元,社会融资9140万元,已建成核心区1万亩,示范区7.5万亩,辐射区35万亩。已经装备了1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组培室,建设了6100平方米的现代化工厂化育苗室、4000个现代化日光温室、6700平方米的展示交流中心。工厂化育苗500万株、12个品种,生产优质蔬菜5000万公斤,总收入12000万元。基本形成集组织培养、工厂化育苗、试验示范、产品加工销售、科技培训等综合功能大的蔬菜高新技术示范园。

存在问题:资金不足;现行管理体制未理顺;园区队伍素质不高;市场经营效益不太突出。

五、浙江嘉兴农业科技园区

嘉兴农业科技园区位于嘉兴市郊,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地处水网平原,河流纵横、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宜于多种作物生长,有利于农林牧渔综合发展和适合国内外市场销售的新品种的引进和创新。园区处于上海与杭州、苏州三市中间地带,区内有沪杭铁路、沪杭甬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320国道、京杭大运河等,水陆交通发达,处于上海、杭州、苏州等大中城市一小时“交通圈”内,农产品可在3小时内外运。具备了发展外向型、城郊型农业以及建设现代化农业科技园区的良好条件。

园区布局与功能分二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园区功能分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总规模面积35万亩,其中核心区1.5万亩,示范区6.2万亩,辐射区27.3万亩。第二层次,在核心区块分东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高新科技孵化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对外农业招商区。示范、辐射区按各自生产功能和主导农产品布局,分精品蔬菜区、名特瓜果区、优质畜禽区、特种水产区、名特花卉水果区、渔菜共生区、优质粮油区、高产桑茧区和休闲观光农业区。

园区主要培育五大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种子种苗业、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农业信息产业、农业休闲观光业。重点发展十大特色农产品:优质瘦肉型猪、湖羊、家禽珍禽、特种水产、精品蔬菜、西甜瓜、名特花果、无公害茭白、优质大米、双低油菜籽等。建立完善五大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与质量监控体系、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效益农业发展保障体系。转园区各项建设固定资产投资74150万元,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法,以政府投入为导向,政府、企业、农民多元化投资,其中政府支持10000万元,市、区二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0万元,企业投资39150万元,农民自筹15000万元;此外流动资金安排7000万元,计划由企业、农民自筹2000万元,其余5000万元申请当地银行贷款解决。2002年吸纳资金1.01亿元,200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5.9亿元,比2001年13.77亿元增长15.47%,农村经济总收入117.5亿元,比2001年97.24亿元增长20.84%,农民人均纯收入5441元,比2001年5111元增长6.5%,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左右。

存在问题:核心区的运作机制在市场化、企业化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园区建设的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人才集聚、项目集聚、土地流转还缺乏配套。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缺乏自主知识产权。

六、黑龙江哈尔滨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位于哈尔滨市区西南10-17公里。所处地理位置属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区,年平均气温3.5°C、无霜期134天,年降水量540mm,可满足一季作物生长发育需要。园区6万亩耕地,土壤肥沃,地势平坦,耕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耕作、灌溉、排水、规模化轮作和科学化经营管理。区内由京哈、哈双和江南中环三条柏油公路通过,交通方便。

园区布局如下:建设核心区示范1万亩,示范区开发5万亩,辐射区带动55万亩,其中哈尔滨10万亩,全省45万亩。核心区又分功能区:农作物集约化种植区3500亩,其用玉米1500亩,脱毒马铃薯种薯2000亩;设施园艺高效种植区1000亩,其中现代化智能温室15亩,节能日光温室100亩,塑料大棚200亩;优质畜牧规模化养殖区2000亩,其中高产奶牛核心区1000头,高产奶牛示范群1万头,优质猪存栏1万头,年出栏5万头;生态经济旅游观光区1500亩。

“十五”期间总投资15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0417万元,科技示范投资3387万元,田间工程投资796万元,科技活动费600万元。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7600万元,每年1520万元,哈尔滨市、区和企业投资7600万元,每年1520万元。但是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园区的建设速度。

存在问题:资金短缺,创新能力弱。

七、河北三河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河北省三河市李旗庄镇,近邻京津,交通方便,有利于发展城郊型农业、建设京津“菜篮子”、“后花园”。建园伊始就制定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发展模式,坚持项目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截至目前,累计投资6800万元,现已经引进节水灌溉和微机自动控制、脱毒组培、工厂化育苗繁育、转基因奶牛等12项技术,引进美国红提葡萄、日本水梨、荷兰珍珠茄子、韩国梨及国内无籽西瓜、脱毒甘薯等名优中养新品种100余种,初步建成了先进技术、设施示范和高效栽培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孵化基地、林果良繁基地、花木基地、种植试验基地、养殖试验基地等7个示范、推广基地,年可提供优良品种育苗6000万株,畜禽良种50万头(只)。初步形成了以福成养牛集团、明慧养猪集团、天翔养殖产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肉猪、肉牛、奶牛、肥肝鹅养殖产业;以燕赵园林公司为龙头的花卉、苗木产业;以航天繁育草种基地为龙头的牧草、城镇绿化草种植产业和以双龙种植公司为龙头的特种玉米种植产业等四大主导产业,直接带动从事特色种植养殖的农民已达1000多户,户均收入每年增加3000元。

八、吉林公主岭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松辽平原腹地的吉林公主岭市,地处世界第二黄金玉米带的核心区。粮食资源丰富,城市功能健全,科技基础雄厚,是中国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典型代表。

总体布局为:三大功能区、12个示范区。科教贸易区,有国家部委及省重点科研中心和基地14个,2002年承担了省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200多项。农业科技贸易城、农业会展中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项目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还与吉林大学联合创办了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技术示范区,2002年有50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开始试验、示范,其中基因工程、等离子育种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发展区,黄龙玉米有限责任公司、华正牧业集团等企业,按照园区总体规划,已经推出新的产业化项目,吉农公司、春光米业集团、天阳鹿业集团等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在建设之中按照园区总体规划,截至2002年,一共运作以产业化为主的高新技术项目51个,已经全面对外招商,审批入区项目16个,计划投资总额5.25亿元,开工项目7个,现已经到位资金1亿元。

园区2003年新开工项目有:

1、人参果深加工项目

该项目由公主岭绿色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分二期建设,占地4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总投资7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一期工程1500万元。一期工程为一条生产线,年生产人参果酒150万瓶;人参果冰茶1000万袋。年产值6040万元,利税61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180人,还能带动500余户果农走上致富路。于2003年5月开工,8月份投入生产。

“人参果”含有人体所需的营养成份极高,能提高人的机体免疫力,对人体的保健作用是任何果品、果汁、饮用品无法相比拟的。“人参果”种植又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亩产1万斤,是玉米产量的5-6倍,经济收入是玉米的十几倍。

2、洪鹤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

园区高新农业发展局引荐外地客商在园区投资500万元建设洪鹤奶牛养殖示范小区项目,已于4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

项目区位于园区北部,计划养殖规模为200头奶牛,项目总占地面积12.8公顷,其中养殖区面积1.2公顷,饲料基地面积11公顷。养殖区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奶牛饲养舍1200平方米,乳品加工车间200平方米,成品及备品仓库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奶牛运动场4000平方米,青贮窖12000立方米。

该项目发展模式计划为基地+农户形式,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周边五个乡镇100余个规模养殖户发展奶牛产业。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鲜奶2000吨,可现实销售收入400万元,利税120万元。

3、华成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华龙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产品是各种规格和样式的纸制品包装箱,该产品广泛用于食品、医药化工等诸多行业和领域的产品包装,由于原材料成本低,产品价格廉,产品销往东北三省,畅销省内各个城市和各种行业。纸制品包装箱可回收和再利用,废品和附料可回收,对环境和各种包装产品无污染和腐蚀等作用,是首选的绿色环保包装制品,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可观。公司现有工人15人,高、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5人,技术工人10人,公司可生产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格产品上百种。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生产包装箱100万只,年产值可达300万元,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利税80万元。

4、向华牧业小区项目

该项目由园区科教信息局和计划经济发展局联合引荐并提供服务。由向华村刘兴业、李宏岩等七户农民共同投资兴建;一期投入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0万元,流动资金150万元;占地面积1.6公顷,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年出栏商品牛1500头,年总产值750万元,利税150万元。

该项目是解决农民养牛“规范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由科教信息局提供技术支持。

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石河子市北郊北泉镇石河子总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光热资源丰富,冬季长而严寒,夏季短而炎热,年平均气温6.6°C,年实际日照时数2782小时,无霜期170天,年降雨量175.1mm,比较适合粮食、棉花、甜菜、瓜果、蔬菜等多种作物生长。

园区总面积为675.6公顷,分11个功能区,分别为:组培和生物技术中心30公顷,胚胎移植中心30公顷,作物种苗繁殖基地50公顷,绿化苗木生产基地60公顷,畜牧生产及繁殖区50公顷,设施栽培示范区30公顷,作物新品种种植示范区180公顷,优良绿化树种种植示范区20公顷,农产品储藏加工区20公顷,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及农业科普区。园区总投资1135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250万元,建设期利息186万元,流动资金113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单位自筹、申请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及引进企业投资。经营收入来源主要有技术培训、生态观光收入,园区优质农产品如水果、花卉、蔬菜、种苗、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农产品加工等。正常年份总收入可达到6480万元。2002年引入了新疆中季公司5万吨番茄加工项目等企业入园,吸收投资突破7710万元,同时园区自筹基建投资240万元。

十、甘肃定西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甘肃中南部祖历河支流关川河流域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属典型的北温带半干旱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6.3°C,年平均无霜期141天,年平均降雨量425.1mm,干旱缺水,海拔高,气候冷凉,光照充足,温差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园区交通条件好,定临、定渭、巉郭公路穿境而过;312、210国道和陇海铁路纵穿而过。

园区总规划面积36万苗,其中核心区1万亩,示范区5万亩、辐射区30万亩。核心区分为高档食用菌、专用马铃薯种薯繁育、草木花卉、名优特新日光温室蔬菜、珍稀动物养殖、名贵中药材、经济林苑等8个小区。

园内培育的龙头企业有: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中心、明珠生物工程公司、金泉菌业公司、金城菌业公司,截至目前已经繁育马铃薯原原种1500万粒。食用菌开发已经生产菌袋316万个,实现产值1476万元,同时带动224户农户,建造半地下温室240座,发挥了较好的辐射作用。

园区总投资28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358万元,建设期利息930万元,流动资金3500万元。项目资金采用多渠道筹措,申请国家拨款5000万元,省地配套6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企业自筹6000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其余部分通过引进企业进园区等方式筹集。2002年园区完成投资14875万元,实现产值那4367.57万元

十一、重庆渝北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核心区的规划布局,围绕重庆“十个百万产业化工程”和渝北区“三色”农业,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大的部级高新技术农业龙头企业(项目),突出对重庆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辐射和带动功能。核心区分为A区和B区,总面积为1467公顷。

A区位于渝北回兴街道境内,面积800公顷,规划有无公害时鲜蔬菜种植区、高新技术农业区、生态农业区、出口(农副产品)加工区、乡镇企业高新技术区五个功能分区,含果糖、上湾、果园、石盘河等4个村。

B区位于渝北沙坪镇境内,面积667公顷,规划为花卉种植示范区,含新华、玉峰、桥田、玉皇、小屋、沙坪等6个村。

辐射区总面积12000公顷,规划有无公害优质蔬菜生产区、花卉生产区、优质果品生产区和优质奶源生产区等四个功能分区,重点突出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接受核心区的辐射引导,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带动面上农业生产。

园区已经引进83个农业项目进入核心区A、B区,项目投资达1.9亿元,陆续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可达3.1亿元,年利税达2000万元以上,

十二、宁夏吴忠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银川平原中南部,平均气温8.8°C,无霜期170天,日照充足,平均海拔1130米,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田园整齐,交通方便,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

园区布局分为四个专业科技园,即奶产业科技园、肉牛肉羊科技园、无公害设施果菜科技园和节水型粮食科技园。每个专业科技园设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层次。核心区面积1万亩左右,示范区20万亩左右,辐射区30万亩左右,依据现有条件和生产实际,各专业科技园相对集中,但互相交叉。

园区总投资25450万元,其中肉牛羊高效集约化养殖及产业化经营园区10000万元,奶牛高效集约化养殖及产业化经营园区6000万元,高标准设施农业园区6000万元,节水农业、优质粮食生产园区3000万元,其他经费共计450万元。资金来源:农民与公司自筹投资15210万元,银行贷款50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640万元,国家补贴投资26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年新增产值4.3亿元,年新增纯收入1.1亿元。三、安徽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安徽省淮北农区,黄淮海平原南部,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地势平坦广阔,农业资源丰富。紧靠京沪铁路和京福高速公路,距省会合肥250公里,交通通讯便捷,具有区位优势和良好地发展前景。

园区是安徽省唯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目前核心区已建成农业生物工程实验室、脱毒种苗繁育基地、果树示范园、园艺园、农作物品种园、种羊场6个部分。科技园从农业标准化建设入手,大力推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园区先后从日、美、法、以等国和国办科研院校引进10余位专家、1000多个优新品种、150多项农业新技术,经过筛选后,目前已按标准化的要求,采取“园区+基地+农户”的模式,通过核心区繁育种苗、种畜,在示范区、辐射区建立了各种农作物、蔬菜、花卉、果树、家畜等标准化生产基地20多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几年来,园区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农业引智先进集体”、省“农业引智示范基地”、“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2002年5月,被科技部列入“部级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核心区733公顷,包括农业生物工程开发中心、优质果苗繁育区、高效经济作物区、优质粮食作物区、优良种畜繁育基地、农产品加工区和综合服务区,示范区面积3667公顷。

园区组建了市种苗研究所、市农业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等法人企业,并以此为发起人成立了安徽风华农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设置了风华农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花卉公司、果苗公司、脱毒种树种苗公司、瓜菜公司、种羊场、中日合资宿德农业有限公司等8家二级核算实体。

园区先后引进农业项目27个,农业高新技术82项,引进国内外农作物、果树、花卉、瓜菜、畜禽等优良品种737个,其中直接从国外引进253个,经过试验示范,已经筛选出64个新品种和35项农业先进技术在黄淮地区推广,已经累计产生社会经济效益10亿多元。

园区先后在建立了8个优新种苗繁育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农户2万户致富,辐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基建前普遍提高了60%,其中脱毒种薯、种苗及农作物优新品种辐射到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

十四、宁波慈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杭州湾岸的慈溪市境内,分为三打板块,分别是优质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和加工生产加工“孵化”板块、名特优水产品健康优质苗种生产及无公害养殖技术和加工“孵化”板块、宁波特色果树生产及储藏保鲜加工“孵化”板块。各板块又分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目前,园区共有10家企业,其中核心企业4家,分别为慈溪市蔬菜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市徐龙鳗业有限公司、浙江海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台逸农业有限公司。2002年这四家核心企业共实现产值71265万元、销售67965万元,利税6480万元,实现出口创汇5374万美元。

园区坚持依靠农户,服务于农户的宗旨,把园区建设、企业发展、科研开发、示范带动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园区成为现代农业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基地、新技术应用推广的基地、出口创汇的基地、农民致富的基地。以项目为载体,全面提升园区整体科研水平,2002年实施科技项目45项,其中国家星火项目3项。核心企业都是外向型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销售日本、美国、欧洲、香港和东南亚等地。

十五、四川乐山农业科技园区

乐山园区坐落在山清水秀、风景宜人的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汇流区域,土壤、植被、气候等自然条件十分优越,乐山市内有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乐山大佛、峨眉山等人文景观,是著名的旅游胜地,为提升园区知名度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和文化环境。

园区定位于四川丘山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按照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的布局进行规划建设。核心区突出技术集成、组装和创新;示范区突出特色和产业优势;辐射区突出示范和带动作用。园区采取“一区多园”的建设格局,根据丘山区农业的特点,按照乐山农业产业区划的要求和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利于带动千家万户的原则,在4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建设不同特色的六个专业科技园。园区采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你的战略方针,以“生态”建设和“生猪”产业为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科技园,以长江中上游生态重建和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为重点,实施优良速生林苗木繁育生产,以及收集、筛选、保护、研究和开发四川乡土树种种质资源的科研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带动周边农民为每年30万亩的退耕还林和生态建设工程提供优质苗木。畜牧科技园依托全国唯一的猪肉出口新加坡的加工企业“四川井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2500万元,扩大DLY、PIC种猪场,高标准建设万头良种仔猪繁育场,形成了高技术含量、标准化生产的种猪、仔猪繁育、安全饲料生产、疫病防治和药品安全配套的生产加工体系,实现加工出口60万头的生产规模,示范带动四川省三十个县农民生产增收致富。此外,代表乐山园区整体形象的农业科技孵化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综合展示区已经着手融资建设,特色经济作物园、花卉科技园、茶叶科技园、中药材科技园业已实施启动。截至目前,园区共投入2.3492亿元,其中省市县支持资金投入2701万元,金融贷款投入3820万元,各园区业主投入1.6971万元。

园区具有四个特色:一是按照丘山区农业的特点和乐山农业产业区划的要求,围绕乐山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五大主导产业,采取“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形成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和一个园带动一个产业的格局。二是运行机制采取“政府引导、业主开发、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实行业主负责制、产业化经营制、项目专家负责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三是科技体制有创新,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园区专家咨询体系,从园区规划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咨询论证,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先进实用技术的开发与集成组装。四是通过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上有特色,通过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专业科技园,一个专业园区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

十六、大连金州国家科技园区

园区地处辽东半岛南端,属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自然条件优越。距离大连市中心31公里、大连国际机场26公里,大窑湾港21公里,沈大高速公路、哈大公路从境内穿过,地理位置优越,运输成本低廉。

园区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为目标,主导产业以蔬菜、果树和花卉为主。有如下分区:金科生态园艺场,规划面积600亩,计划投资1800万元,功能设置为新品种果树示范、反季节果树研究、蔬菜无土栽培和农业生态旅游,以蔬菜和果树为主;石河现代农业园区,规划4500亩,计划投资4000万元,功能设置为设施农业区、精品水果区、生态养殖区、加工储藏区、研发中心区和生活服务区,以果树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金州区付家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规划2300亩,计划投资1300万元,功能设置为温室50亩,冷棚300亩,节水滴灌1300亩,以果树和苗圃为主。三十里堡镇良种奶牛繁育养殖示范区,规划5000亩,计划投资14700万元,功能区设置为良种繁育区、规模化饲养区、牧草种植区和加工区,以畜牧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金州区果树管理服务中心苗木基地,规划300亩,计划投资300万元,功能区设置为采穗圃100亩,苗圃100亩,母本园100亩,以蔬菜和粮油为主。

园区现已开发面积大50公顷,有大樱桃示范园1处,占地37公顷,共栽植大樱桃新品种34个,4.5万株,实行微喷灌溉和管网化打药;建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日光温室50个,实现水果反季节生产;建有大连凯富隆食品有限公司、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野田木业有限公司等蔬菜、林业、工业等加工企业8家,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十七、山西太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分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核心区设在太原市小店区农科院试验农场,总规模1200亩。示范区13个,分布在11个地市的13个生态类型区,总规模12000亩。辐射区以13个示范区为中心建设,总规模24万亩。园区配合山西省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主要以种子苗木、饲草饲料、果品储藏和信息咨询四大产业为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加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以良种示范、饲草饲料品种与技术、保鲜技术、信息咨询为突破口,通过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目前入驻园区的企业共有10家,分别是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山西科萌种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种苗公司、山西威科饲料科技公司、山西龙田保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治中日友好示范果园、太原金鹿园艺有限公司、山西晋华源花业有限公司、太原振华园艺有限公司。

2002年园区开发的科技项目有:枣保鲜技术研究与开发,研制完成了保鲜袋,储藏冬枣5万公斤;农业科技网建设,开发完成企业数据库,农业资源图库和万条信息库;蔬菜花卉基质研究开发,初步开发出了一品红栽培基质和西红柿基质;玉米蔬菜新品种开发,大丰系列玉米新品种已经完成区域试验。短枝大杏新品种开发,大田管理技术已经完成,正在探讨设施栽培技术;冬枣优质苗木开发,完成大田管理技术。

十八、深圳保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建设情况如下:

奶牛示范场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建成了饲养、管理现代化、智能华的奶牛生产、科研和农业观光基地,开业近6个月,已累计接待游客30000名,农业观光成为园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龙眼示范项目占地500亩,已引进“储良、石碣”的新品种,所生产的龙眼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大宝鸽场示范区,存栏种鸽10万对,在周边形成了年产150万只小鸽的养殖、加工基地,带动9000余养殖专业户的发展。

正在建设的维生种苗厂预计投资1700万元,与美国维生公司合资建设,第一期工程预计今年年底投入生产。

中国光明配套系种猪繁育中心项目是以自有的独立知识产权技术为基础,建设现代化的种猪繁育、检测及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其科技含量,开展种猪新品种品系的选育和提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该项目已经完成土地征用、平整,项目设计和预算等工作,预计2003年5月建成。

十九、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东郊红庙子镇,101国道的南侧,占地2000亩,整个园区林网化、花园式布局,按具体实施的内容和规划布局的不同分为五大功能区:

养殖区占地900亩,建设年存栏30000头,年出栏100000头肥牛的大型肥牛场;年存栏100000只小尾寒羊养殖场,存栏500马鹿养殖场。

种植区占地500亩,包括蔬菜温室基地、葡萄基地、花卉基地和饲草料基地,利用桔杆过腹转化的动物粪便作为农作物的天然有机肥,采取立体套种模式形成生态复合型种植格局,生产无公害、无污染的蔬菜、瓜果和饲草料,形成了“三无”蔬菜基地、优质瓜果基地、温室花卉基地和优质饲草料基地。

加工区占地360亩,建设大型国际标准清真屠宰厂和肉类食品加工厂,建设万吨沼气厂和生物制品厂。

旅游观光区占地60亩,拥有15000平方米鱼池,特色瓜果采摘区。植物雕塑园及花园式带状绿化。

科研及管理占地80亩,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集科研展示、住宿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科研中、2000平方米的管理中心和2000平方米的烧烤中心。

园区现已经形成集种养加、科研、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

二十、云南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建设以中心园区为主,以发展热带花卉、特色水果于蔬菜、生物农药为主导产业,着重抓好蒙自中心园区6500亩建设。包括:红河云南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500亩;沪滇农业科技合作示范项目500亩;优质葡萄引种栽培示范2000亩,人帅葡萄园艺场;石榴新品种引进及绿色食品种植示范500亩;优质大枇杷种植示范1000亩;优质小枣种植示范1000亩;优质水果、花卉组培基地;生物农药育苗基地;杂交水稻制种基地1000亩;培训、技术服务、信息网络中心——红河上海科技中心。

目前园区进入17家企业,投入总额125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净利润2000万元,带动周边地区种植业发展,实现产值1.6亿元。二十一、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域城乡交界地带,东起北川河,西至北川渠,南接城北毛胜寺,北与西宁市大通县相邻。土地总面积为22.83平方公里,核心区以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为主进行建设,面积约6000亩,定位于高原特色的种业、食品加工和中藏药业。

园区成立了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国有农牧控股公司、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三家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具体负责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现已筹措资金5000多万元,累计完成投资8520万元。

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已有34户企业入驻生物产业园,其中京科生物、宝鉴堂国药、大地药业、久美藏药、绿色药业、康普德生物、金柯藏药等22家企业已经完成投资21000万元,投资项目主要是生物制药、中藏药、高原特色食品、保健品加工等。

示范区也有21家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企业,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园区青海马铃薯研究开发中心已形成脱毒马铃薯微型薯250万粒的生产规模,年产值300多万元;西宁市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经引进各类新特品种40余个;辽青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投资800余万元,建成高标准日光节能室75栋,并引进推广了大量的优质苗木、花卉和蔬菜品种。2002年示范区农业结构得到较大调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比2001年增长了150元。

二十二、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建设进展如下:

1、良种繁育区。引进安格斯肉牛细管冻精2000支,建立良繁示范村2个,引入改良秦川牛繁育项目,胚胎移植、冻精制取中心工程已完成前期方案,即将启动。

2、规模养殖区。官池帖家、西寨西池秦川牛养殖小区规模达到500头以上。建设公共服务用房200平方米,配套青储池2000立方米,推广冬牧-70黑麦种植200亩。

3、肉牛育肥区。鸿达牛育肥场新建饲料加工用房300平方米,改建牛舍700平方米,青储池100立方米,牛存栏达300头以上。

4、草业开发区。引进国外紫花苜蓿新品种2个,推广集约化连片种植3万亩,新建草产品加工厂1个,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5、市场交易区苏村秦川牛产地交易市场已新征土地100亩,并完成了场地平整。

6、加工招商区。结合实施国家财政部秦川牛产业化项目,景壁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300平方米,新购肉制品生产设备1套,开发秦川牛肉系列食品,新增加工能力1000吨,隆发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蛋白饲料加工项目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产。

7、综合服务区。占地82亩,建设用地基本落实,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完成。

二十三、拉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拉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位于拉萨市西郊,距拉萨市中心约8公里。它南依拉萨河、北靠l09国道、西邻拉萨的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藏铁路拉萨河大桥从园区的西南连架南北,整个园区依山傍水,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拉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基础上成立的部级园区,是自治区“十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园区总体规划面积9500亩,主要由核心区、示范辐射基地区两大板块组成。其中核心区3500亩,示范辐射基地区6000亩,园区建成后总辐射面积可达10万亩。

园区建设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速度建设”为总体指导思路,总投入约1.42亿元,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园区规划设计由八个功能区(中心)组成:

1、高原现代园艺与药用植物栽培区:规划面积为333.5亩,建设两座面积各为5376平方米的现代化连栋温室,主要引进国内外名特优新品种,以草莓、高档花卉种植为主;建设单栋面积420平方米的高效日光温室85栋,主要种植名、特、新反季节蔬菜和药用植物。、工厂化种苗繁育工程中心:规划面积94.2亩。主要建设内容有: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组培实验室一座,内设组培车间、种苗技术中心、芽苗车间、食用菌接种及配料车间;工厂化穴盘育苗车间6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面积5376平方米的两座连栋温室,用来进行种苗的繁育、驯化及工厂化育苗。

3、农畜产品加工示范园:该区规划面积151亩,共有七大项目组成,分别为:奶制品加工、绿色饮料系列加工、优质净菜系列加工、薯类系列加工、麦类系列加工、饲料加工和FD速冻产品。

4、高原畜牧水产良种繁育与高效养殖示范园区:该区规划面积523.1亩,共有5个项目区组成。一是家畜良种繁育与高效养殖区;二是优良牧草繁育示范区;三是草坪生产技术示范区;四是水产高效示范区;五是特色养殖区,包括野生动物藏羚羊、雪鸡和藏猪、牦牛等特色动物。

5、农作物良种繁育与现代种植技术示范区:该区规划面积124.5亩。共由三大示范区组成,分别为:(1)高原农作物现代种植技术示范基地;(2)规划面积1500平方米的高原作物综合实验中心,三是配套工程,包括600M2的生物肥料车间。

6、现代农业展示交流与教育培训基地:基地包括产品展示中心、交流教育培训中心和基础设施三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11.2亩。产品展示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面积3000平方米的展示大楼和配套工程;教育培训中心包括2800平方米的接待中心和1200平方米的智能大楼;配套设施主要有停车场和绿化带等。

7、招商引资区:占地面积444.2亩。藏药材、青稞麦片、羊肉加工等项目目前正在洽谈中。

8、休闲娱乐区:整个园区具有观光休闲功能。另外在特定地段修建一些凉亭、钓鱼、茶园、餐饮等娱乐设施,占地209.6亩。

拉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目标定位基本内容是:高新、高效、特色、产业化。它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五大功能,分别为:示范、辐射、培训、交流、观光。

目前,园区第一期工程项目——高原现代园艺与药用植物栽培设施工程已于2003年初面向全国无标底公开招标,并最终由北京机械研究所超越京鹏温室工程公司中标。该工程项目于2002年9月29日正式开工。项目开工后,园区管理办公室首先成立了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项目指挥部,制定落实一周一会的例会制度,及时解决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拉萨农业科技园区于2002年5月被国家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为“部级农业示范园区”,又被国家外专局批准为“青藏高原设施农业引智基地”,未来园区的发展将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指导思想,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特点,面向国内外市场,将园区建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基地,市场与农产联接的纽带,现代科技的辐射源,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开展国际农业合作的平台,成为我区传统农业转型为现代农业的一个样板。

参考文献:

1、科技部:2002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概况

2、科技部:2002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进展

3、科技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大事记

4、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2002年度报告

5、北京昌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6、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7、河北三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8、山西太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9、内蒙古赤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0、辽宁阜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1、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2、黑龙江哈尔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3、上海浦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4、江苏常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5、浙江嘉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16、安徽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2年度报告

农业研究论文篇(9)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历史任务后,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江西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业大省,深入认识现代农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探讨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径,对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代农业是江西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

众所周知,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实质是建设新产业、新环境,培育新风尚。而无论是新产业、新环境建设,还是新风尚的培育都要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基础。没有现代农业,江西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重要的产业支撑。

1.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生产发展”的重要支撑

新农村建设不可能建立在贫穷的基础上,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因为,现代农业是以要素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经营管理一体化、资源产出高效化、生态环境持续化为主要标志的,能够满足人类食物需要的发达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较,现代农业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没有现代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没有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强大的产业支撑。

2.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农民“生活宽裕”的重要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促使农民增收。虽然近几年来江西农民收入扭转了多年低速增长的局面,2006年、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585元和4098元,增长幅度分别达到9.8%和14.3%,但2007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仍为2.7384:1。从长远看,解决农民增收的渠道不外乎两条,即农业内和农业外。从农业内增收条件来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旱涝保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与开发研究,转变农业结构升级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促进农业内增收的前提条件,这些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从农业外增收的条件看,这就要城乡统筹,城乡统筹实际就是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协调发展,而现代工业不可能与传统农业和谐发展,它只有与现代农业才能和谐发展。此外,现代农业是高效益的市场化农业,产业链延伸,一体化经营,产生巨大的利润,促进农民增收,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3.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村容整洁”的重要保障

现代农业在突出高新技术先导性、农工贸一体性产业开发多元性的基础上,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强调资源节约、环境零损害的绿色性,实现生态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种生态农业,把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和现代农业技术按照生态优化的规律加以集成,以不破坏农业再生资源、不降低环境质量换取农业的高效发展使农业经济的增长与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它将大大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村容整洁”的实现。

4.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实现“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

发展现代农业,农民收入增加,生活富裕,农村就有能力发展歌舞、戏曲、电视电影、民间娱乐项目以及教育、培训等事业,促进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实现“乡风文明”。

同时,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更加强烈,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会日益增强,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各项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农民享受到更多、更充分的民利,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管理民主”。

二、江西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资源紧缺,基础设施薄弱

(1)资源日益紧缺,约束因素越来越大。从耕地资源看,江西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低于全国平均1.41亩的水平。近年来还出现大量减少的情况,2005年比2000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了8%,且耕地质量总体偏低,高产田只占30%左右;从水资源看,不仅存在严重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缺水问题,而且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普遍偏低,水资源平均利用率只有40%~45%。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和水资源紧缺对农业生产的约束趋势不可逆转。

(2)基础设施薄弱,装备水平偏低。从农田基础设施看,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老化失修,设施不配套,主灌区建筑物的完好率不足40%,配套率不足70%,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2.土地经营规模偏小,规模效益较差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土地由农户分散经营,使土地经营规模缩小。据调查,江西有88.1%的农户,耕地经营规模在0.6公顷以下,其中经营规模在0.2公顷以下的占29.19%。农业用地经营规模小,不仅难以使农民走上专业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之路,而且形成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农民无法获得规模经营效益。

3.龙头企业少,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

江西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出现较早的省份之一,早在1990年代,各种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就开始大量涌现。进入21世纪后,省委省政府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确定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但是,与周边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中部六省中,江西的农业产业化水平也处于末位,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仅在0.3左右,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仅有8家。这说明江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小、规模小,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4.农业科技投入少,产品科技含量低

农业科技投入不足,有的县、乡农技部门根本没有资金用来进行农技推广。目前江西省农业科技人员仅有4.5万人,占全省科技人员总数的5.7%,与农业发展速度和农业经济规模极不相称;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产值的0.1%,不仅远低于国外2%的比例,也低于全国平均0.2%的水平;农村人口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为1.03%,仅为城镇的25%。由此导致全省科学技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适用率仅为30%,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

5.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支农力度有待加强

(1)财政支农政策不够完善

近年来,江西财政支农支出在总量上虽然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达到85.82亿元,与2000年的38.89亿相比,增加了一倍多。但是,省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波动性下降趋势,并且,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的同时,支农资金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用于农民可以直接收益的中小型基础建设的比重较低。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粮食品质改良、重大病虫害控制、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2)农村金融信贷支持弱化

江西的农村金融体系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商业银行在农村没有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向受到严格限制,农业保险在农村基本上是空白,为农业生产提供直接金融服务的农村信用社虽然不断增加农业贷款比例,2007年农业贷款余额达到459亿元,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5%,但由于其资金量有限,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需要。

(3)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滞后

现代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血脉和神经,是各种生产要素集结、融合与聚变的载体,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对于现代农业来说,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意义十分重大。然而,江西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比较滞后,在有些地方,市场基础建设差、市场机制不健全、现代流通组织发展缓慢的现象普遍存在。江西有不少农产品,比如赣南的脐橙,产量和质量都很不错,却由于流通体系不完善,致使产品销售半径不大,价格上不去,影响了效益。

三、江西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物质条件,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要下决心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的基础设施条件。①打好农田基本建设的硬仗。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通过加强水利抗洪设施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抗洪抗旱排涝能力。②打好耕地质量建设的大仗。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重点产粮区的土地整治,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③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攻坚仗。继续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保障农用生产生活资料运输畅通和农民出行便捷。

2.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江西发展现代农业,应当结合江西的实际,按照“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的基本思路,优化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巩固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保障国家的粮食供应供给。江西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在国家粮食供应安全战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使用耕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优势粮食工程,以此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的地位。其次,根据江西山地资源和水域资源丰富的特点,在“山上办绿色银行,水面兴特种养殖”。江西的国土面积有2/3是林业用地,2/3的县是林业重点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做大做强林业,使之真正成为农民增收和社会发展的“绿色银行”。江西的水域资源和渔业资源也很丰富,水域总面积达到2500万亩,其中可养殖养殖面积540万亩。只要加大开发力度,坚持科学养殖,水产业完全可以成为江西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可根据水产资源保护与深度开发并举的原则,建立水产品养殖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四大家鱼和特种养殖,使水产业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再次,大力发展畜牧业,把畜牧业培育成兴赣富民的又一支柱产业。江西畜牧业中牛、猪、家禽养殖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前景,可以养猪为中心,积极发展集体及家庭养畜业,打造畜禽产业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畜禽养殖加工生产基地,加速畜牧业区域化进程,拓宽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的渠道。

3.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现代农业产业运行的基本方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进一步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的认识,以产业化经营促进江西现代农业的发展。①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区域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各地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选择能够真正发挥优势的主导产业项目,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在全省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具有规模效益、品牌效应和产业积聚力的优质农业产业群。②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目前,江西的农产品加工率只有40%,不仅低于全国的45%的平均水平,与农业大省河南60%的水平更存在巨大的差距。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突破口,加大对赣南果业、汇仁集团、煌禽烤卤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显著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③要积极引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最后,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充分保障食品安全。

4.适度发展规模经营

江西现行的超小型的农户经营规模,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非常不利的约束条件,经营规模的扩大是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目前,江西可按照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形式,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江西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大力普及现代农业科技,用现代科学技术大面积地改造传统农业。要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和强化适应江西省情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向前发展。重点是加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食品生物工程等高技术的研发力度,特别要在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疫病防控、防灾减灾、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要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6.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的服务支持体系

(1)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发展阶段。因此,江西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支出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

(2)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①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信用社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②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支农渠道,为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农业、区域主导产业、农业基础项目进行信贷支持。③鼓励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调整职能,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④鼓励创新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争取在发展小型民营及合作金融机构方面取得突破。

(3)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实践证明,只有流通活,才能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繁荣。因此,江西必须尽快突破流通体系建设滞后这个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另外,还要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关心和支持农产品经纪人、运销大户、流通组织等流通主体,鼓励他们把农产品流通进一步搞好。

7.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人多地少的资源特征,决定了江西建设现代农业时应注意发展以节约资源和综合高效利用为特征的循环农业。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利用植物、动物与自然界之间及其内部的相互依存、转化关系,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杜青林.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2).

[2]李炳坤.发展现代农业支撑新农村[J].瞭望新闻周刊,2006,(7).

[3]刘战平、蒋和平.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J].农业现代化,2006,(9).

农业研究论文篇(10)

Abstract

Chinaisvastinterritory,isalargeagriculturalcountry.Butterrainiscomplex,climatechangeable,andtherearemanytypesofcropdisease.Theagriculturalinsuranceactuallylaggedseriously,notverysymmetricwithinsurance''''sfastascendanttrend.Inthepast21years,agriculturehasaddeduptopremiumincomesonly8,300millionyuan,andonly330millionyuanin2002.Thesupplyanddemandpatternoftheagriculturalinsuranceisthattheagriculturalinsurancebusinessofinsurancecompanydropsononeside,whetheranothersideurgentneedagriculturalpeasanthouseholdofinsurancehaveplacethatisinsured-China''''sagriculturalinsurance.Whereistheway?

关键词:农业保险Theagriculturalinsurance

再保险Reinsurance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都处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威胁之中。仅据全国植物保护总站1973-1992年统计,全国农作物因病虫害受灾面积平均每年1.7亿公顷以上,损失粮食总产量10%以上。1998年我国遭受百年一遇的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今年淮河水灾,今安徽省颖上县八里河镇直接经济损伤达8654亿元,而这些损失绝大多数将由农户自己承担。面对广大农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20年来建立起来的农村保险补偿制度近乎完全失灵。

二、农业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分类

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蔬菜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烤烟保险、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等保险。

三、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一)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

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通常是政策性保险。要使农业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推动。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都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美国1994年颁布的《农作物改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4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这4大险种是: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该法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事实上的强制参加。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投保率大为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农险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我国对这项政策性保险业务至今尚无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予以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对农业保险的规定是,“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提到,“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近年来,每年都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出台农业保险法规,但目前仍未见这一“另行规定”。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致使我国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很大。

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支持。国外农业保险,强调利用政府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配合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共同融合来支持农业保险的运作,确保农场主、农户的实际利益得到保障。美国通过成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俄罗斯则是国家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

我国的农业保险,却长期处于自主经营状态。政府既没有拿出资金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也没有给予投保农户减税等优惠条件,更没有出资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这些都导致了农业保险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二)现有的农业保险业务进一步萎缩

自1982年我国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先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农业保险,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开始经营兵团系统内部的农业保险,到80年代后期,民政部门开办农村救灾保险。其他经营主体也或多或少地做过尝试,但由于经营亏损严重,都相继退出了农业保险领域。目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就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

应该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得较为成功。一则它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较好地解决了准备金积累问题;二则该公司实行全兵团统保,既有效防止了逆向选择,又使风险充分分散,使责任准备金能够在各险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与场、团的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也解决了展业和理赔的困难。然而,这种经营机制是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现行生产机制为基础的,难以得到推广。

目前,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日益萎缩。199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8.29亿元,占当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58%;199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5.4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的1.41%,比1993年下降2.17个百分点;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5.26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仅为0.9%,比1997年又下降了0.51个百分点。

(三)农户风险意识淡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

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得益于市场的长期酝酿。日本从开始建立农业保险到农业保险制度真正建立起来,花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美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中国的农业保险,恰恰缺少这个“孕育”过程。

长期以来,我国农户生活在“靠天吃饭”的阴影下,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式——“老天爷才是收成好坏的决定因素”,人是违背不得的。

随着农户风险意识的提高,也有不少人投保农业险,但由于农户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道德诚信的意识水平不够高,因此保险公司时常被农户的道德风险所困扰,同时逆向选择问题也令他们头疼。黑龙江省某村庄,只有几个养鸡专业户投保了养殖险,可当出现了鸡瘟时,村民们就把全村的死鸡都放到了投过保的养鸡户那里,去找保险公司索赔。面对这么多死鸡,保险公司很难辨认哪些是承保过的,哪些没有承保。如果全赔,公司将损失惨重;若拒保,又会被诉至媒体或法院,最终使得保险公司进退两难。

政府、保险公司、农户没有结成利益共同体。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是:政府管得少,保险公司不愿管,农户没人管。从政府的角度看,国家财政比较困难,而需要发展的地方很多,暂时拿不出很多资金支持农业保险,同时农业投入大,见效慢,短期内回收投资是不可能的,故政府不愿意把过多的资金用于农业发展。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我国的保险市场长期由国家垄断,保险公司之间缺乏竞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重要的是,缺乏从整个国家高度考虑农业问题的战略眼光,自然不愿意经营不盈利甚至是负利的农业保险。从农户的角度看,相当一部分农户不相信保险,认为保险是负担,是一项不必要的支出,而另一部分投了保的人,心理也是忐忑不安,害怕到时候得不到赔付。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千方百计地从保险公司获得尽可能多的赔付。他们将最容易出险的农作物投保,造成了逆向选择;索赔时,将没有投保的农作物也一并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导致了道德风险的产生。

四、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的高费用、高费率与农民购买力较低的矛盾。

农业生产由于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自然灾害的频繁和范围广泛等特点,使得其风险损失率较高,加之农产的分散,展业不便,成本很高,使得农业保险比起其他财产保险(例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价格高得多。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切险农作物保险的费率在2—15%之间,比之家庭财产、企业财产的损失率(1%。左右)高出十几倍到几十倍,而农业保险面对的是收入较低的投保人。特别是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主要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一般来讲大多缺乏为其农牧业生产项目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这种特殊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收入较低并不是农业保险参与率不高的唯一原因。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按照农作物的损失率厘定保险费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都不高,所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都给予较多的保费补贴。墨西哥的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

(二)农业和农业保险的较低预期收入与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的矛盾。

在我国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或中西部的城市郊区,农户的收入相对较高,但这些地区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农户也很少有投保的意愿。我们曾经在广东地区做过调查,当地的保险公司出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目的,积极开发难能为公司赚钱的农业保险险种,地方政府为了振兴当地农业,非常支持农业保险,有的还补贴部分保费。但是由于对于从事大田作物的农产来说,农业的预期收益相对于其从事乡镇企业或外出打工的收入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一亩水稻就是产500—700公斤水稻,毛收入也不过几百元。部分农民甚至将农田无偿转让给他人种植。而农业保险的补偿水平一般不会超过当地前几年平均产量的70%,连农作物收成本身都没有兴趣,更不可能有投保农业保险的热情了。

(三)农业保险利益的外在性与保险双方长远利益的矛盾。

理论分析表明,农业保险的利益从长远来讲是外在的。因为农业保险能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使其解除后顾之忧,即使在风险较高的地区,农民会因保险而不回避农业风险,从而增加农业产量。日本在战后通过立法(《农业灾害保障法》)强制土地面积超过一定面积的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使自然条件较差,农业风险较大的北海道等地区的农民,也种植当时国内极缺的水稻等农作物,加上其他条件,使其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解决了粮食问题。稳定了国内粮食价格。如果用福利经济学进行分析,农产品供给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必然引起价格下跌,使农产品消费者的福利增加,而生产者剩余在一定时期内虽然会因产量的增长而增加,但从长期来看会减少。因此,农民购买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得益。换言之农业保险的最终受益者是农产品消费者。这实际上是在商业性农业经营的制度下,农业保险不能成立的经济学原因。(参见《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p97—9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

五、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选择

(一)政府主办,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格局就像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办,并由政府设立相关机构从事经营。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成立专业性的隶属于中央政府或其某部门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以该公司为主经营全国农村保险业务,它既可以经营农业(种植和养殖业)保险,也可以经营农村的寿险和其它财产保险,其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亏损可以通过农村寿险和其他财产保险得到弥补。各省、市、自治区相应建立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支公司及其人组织办理,并以县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一切险保险和(或)多重风险保险除政府的农业保险公司外,也允许商业性保险机构、合作社和相互会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各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组织机构都必须由农业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各自业务范围应依法规范。成立专业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是一种政府、整个保险业、单个的保险公司和农民四方受益的举措,对政府来说,农业救灾的压力可以减轻,农业生产风险在全国的分散可以保持地方农业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对于保险业来说,农村这块潜力巨大的市场尚未开发,由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在政策的扶持下着力开拓农村市场,对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十分有利;其它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进入农村市场,与农业保险公司合作或竞争,也可以选择暂时不进入农村市场,等农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垦荒”完毕的一个恰当时机,以较小的成本进入农村市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的最大受益者。

第二,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政策性的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也可以由目前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这部分业务),其职能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再保险机制,使农业风险在全国的范围内得以最大程度的分散,维持国家农业生产稳定;二是补贴各省、市、区农业保险的亏损,这种补贴不同于一般的民政救济,它是一种差额补贴,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一般的保险互助合作社或愿意经营农业保险的其它商业性保险机构,可以按低于农业风险的实际费率来承保,当赔付率超过一般赔付率时,由国家再保险公司来补足,所以这是一种差额杠杆撬动机制,既可以保证农民以可以接受的费率参加保险,又可以撬动一般的保险机构以不少于社会市场利润率的水平来承保农业风险。由于它发生作用的范围是参加了保险的人,因而也就调动了被保险人、保险人双方的积极性。在这里,国家是通过差额调节来保证农业保险发展。

第三,根据有关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保险基金通过多种渠道(政府、消费者、销售者、加工者和生产者)和方式(除收缴保费外,还可征收专项税、费,如广东那样)筹集,由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统筹使用,由税务、财政部门征缴和管理,做到“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分离”,避免渗漏。

第四,实行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根据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有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的少数几种农林牧渔产品的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产品的生产实行自愿保险。宜将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结合起来,凡有农业生产借贷的农业保险标的,即使自愿保险项目也应依法强制投保,政府至少对法定保险险种提供保费补贴。此外,农产品加工部门和农产品消费者都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分担部分保险费。保费补贴和分担可因保险险别、险种、保障水平的不同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有所区别。

第五,农业保险的经营是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或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由政府拨付。政府还应给予农业保险经营免征一切税赋的优惠,以利于其总准备金的积累和长期稳定经营。

第六,除了经营农业保险外,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性保险如农村财产和人身保险的险种(如农房、人身意外伤害等)的税赋电可适当减免。使其可用这些险种的盈余补贴农业保险。

第七,为保证上述各项能够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先制定和颁布有关法规,因此,《农业保险法》的制定是当务之急。

鉴于各地情况的较大差异,农业保险的决策和经营主体可以下放到省、市、自治区,类似加拿大那样。举办农业保险与否,成立农业保险公司的迟早,由省、市、自治区依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各省、市、自治区的农业保险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成体系,自求财务平衡。在统一的经营体制框架和总的原则下,各公司经营范围、强制和自愿保险的标的、保障水平、补贴水平等允许有差异。在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独立经营的体制下,中央农业保险公司不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主要经营全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或者就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并通过全国再保险公司给予举办农业保险的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资金扶持。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这种灵活的体制,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差距。上海市试验的政府推动、以险养险、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模式,就是我国地方政府办农业保险的一个比较成功的范例二)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试验经营农业保险已有不短的历史,美国近10年农作物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也表明,由商业保险公司在政府政策性保险经营的框架下来经营农业保险也并不是一条无效之途。

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就是在我国政府统一制定的政策性经营的总体框架下,由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具体设想是:

第一,在中央设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或“中国农业保险管理公司”,该公司是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财政部或农业部等)的事业性机构,不直接经营(或少量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其经费由财政拨款。该公司主要负责全国农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改进;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设计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具体险种;接受和审查有意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并根据各商业公司每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量向保险公司提供经营补贴;向各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性公司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对经核准的商业保险公司依法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情况施行监督。

第二,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主要是财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由政府提供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政府的补贴可分为保险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或)数额因政府的财力状况和不同险种而有异。获准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国农业保险公司(或中国农业保下管理公司)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除补贴外不承担其它责任。

第三,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设计的基本险种,采用规定的费率规章,也可以自行开发自愿投保的农业保险险种,但自行开发自愿投保的农业保险险种,需经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审查和批准后,才可以出售。保险展业、核保、理赔均由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人进行。

第四,这种制度下的农业保险项目要实行法定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对少数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作物和畜禽的一切现货多重风险保险项目,有必要实行法定保险,以避免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项目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便于风险在尽可能大的空间上分散。其它作物和畜禽的多风险责任保险和单一风险责任的保险项目可以实行自愿保险。政府只对法定保险项目给予补贴。

第五,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所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还应该给予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对法定保险项目应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自愿保险项目也应该免除大部分税负,以利其健康经营。

第六,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要为经营农业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其它国内外商业性保险、再保险公司也可以向其提供再保险,再保险可以采取自愿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一定范围的法定分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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