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4-04-01 11:50:48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1)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1为切实做好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工程的安全渡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_______单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实施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汛期施工期间,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发挥应急组织机构作用,采取积极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三、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1、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防汛总指挥:____副总指挥:____成员:____防洪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防洪防汛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项目防洪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采取一切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服从本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组织协调组组长:____成员:__组织协调组工作职责:

(1)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2)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

(3)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应急救援及保卫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____应急救援及保卫组工作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抢救工作;

(2)建立抢险警戒区,负责项目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积极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救送伤患入院就医,避免人员伤亡;

(4)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一楼、地下室、仓库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抢救物资;

(5)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6)服从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4、后勤保障组及运输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后勤保障及运输组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统筹安排防洪防汛资金的使用;

(2)合理采购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3)在临汛抢险中要保证防洪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部分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4)保障交通道路的畅通,保障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保障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6)完成防洪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5、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事故调查处理组工作职责

(1)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经过;

(2)查清防汛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3)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及家属情绪,接待听取相关人员意见,依法研究提出善后解决办法。

6、宣传信息组组长:____成员:________宣传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整理;

(2)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应急小队

(1)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均作为防洪防汛应急小队后备人员;

(2)除留必要人员在工作区域外,其余人员随时服从防汛指挥部调动。

四、防洪防汛的前期预防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预防暴雨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前的思想工作。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领导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危险地段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组织机构的建设。

3、工程准备。

贯通全线排水沟工程并及时清理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定期检查排污泵等排污设施设备。

4、物资准备。

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重点位置和危险点源(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5、防汛日常检查。

汛期来临前,各部门应加强各站点值班值勤和巡逻,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防汛排水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报警程序

1、值班巡逻人员发现汛情及时通知当值领导;

2、当值领导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3、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六、应急预案的响应

1、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防汛或汛情通报后,指挥部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依法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主要领导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展开,坚持24小时值班;

3、各应急小组按分工迅速到位,开展紧急抢险各项工作;

4、迅速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特别是负一楼负二楼的所有人员及车辆撤离到安全区域,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5、迅速关闭、切断供电系统及供气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其它次生灾害;

6、地下室出入口和一楼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防洪编制袋堵住,防止洪水侵入;

7、及时转运重要物资,减少灾害损失;

8、加强值班值勤巡逻力量,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本单位正常经营,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布置排汛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汛救灾,恢复正常经营;

2、检修机器设备、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等,恢复交通;

3、对受损设施、房屋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疫情发生;

4、统计核定灾害损失,并建立灾后恢复台帐,安排救灾资金和所需的物资。

八、注意事项

1、防洪防汛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妇女及未成年人参与救灾。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2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保浜辖星老站仍O涨榉⑸谝辜浠蛐菹⑷帐保蛋嗳嗽绷偈备涸鹬富樱⒓笆蓖ㄖ姥葱∽槠渌稍备细跋殖。?/p>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3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副组长:刘长庆李际兵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

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4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___(电话:__________)、总经理___(电话:____________)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生产总监___(电话:_________)担任.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各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

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5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五、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 (单位负责人)。

1.灭火行动组:

负责现场扑救。

2.疏散引导组:

(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3.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4.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公司报警电话: (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员工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

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警:

1、接警的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安全通道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指示或广播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员工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当消防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和听从消防指挥员的命令。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电话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压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风险管控,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防汛防合风风险隐患,周密组织抢险救灾,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台凤、暴雨、洪水、内涝、山洪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努力实现“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重要河堤不决口、城市不受淹、粮食不减产,超标准洪水要力争不死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目标,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理顺防汛体制机制。今年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水利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第一年,部门间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磨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抗旱机制体制调整的有关要求,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1+10+28”组织架构下,进一步细化工作规程,既要做到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又要做到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防汛防合风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组织和督促各社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对责任制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摸清防汛风险。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风险评估,突出河道、头顶库坝、库区、危化品企业、地质灾害区、城市易涝点、地下工程、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全面梳理评估汛期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和防汛薄弱环节,分类施策,落实监控、巡查、清除等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排查整治防汛隐患。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各类防洪排涝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灾害频发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限期整改到位。短时间内确实难以整改的,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做好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尽快细化完善应对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和水库、河道、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专项方案,制定部门行业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针对一线抢险救灾、人员撤退转移、物资储备调运、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等重要环节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抢险、队伍联动等多种形式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磨合机制、锻炼队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预案,确保预案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强化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天气变化,综合运用各类监测手段和气象产品,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强化对水情、雨情、工情的监测分析,提升防汛防台风预警能力完善预警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预警信息,为各项防御工作有效开展争取主动。(责任单位:区防指监测预警组)

 

(六)强化会商研判。组织气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海洋、消防等部门单位和专家做好会商研判工作。每周要进行日常会商,遇强降雨、台风等重要天气过程时,要加密会商,发生较大以上汛情、险情时,要组织紧急会商,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预警信息。紧紧围绕防汛防合风工作要求,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科普宣传,向社会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普及防汛防台风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防汛防台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广大市民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区防指监测预警组)

 

(八)强化人员转移安置。提前制定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预警信号、预警责任人、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时,全面落实避险措施,及时组织渔船、海上作业人员、陆上危险区域人员、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九)强化工程调度。严守汛限水位这一红线,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遇强降雨或重大天气过程,水库要提前预泄迎洪,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病险水库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水库泄洪前要提前通知下游,提前组织人员有序转移。做好河道安全行洪和排涝减灾工作,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避免因调度不当造成灾害损失。要强化水库、闸坝、河湖联合调度,发挥流域内工程整体防洪功能。加强工程巡查值守,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重要天气过程要加强力量、加密巡查,确保险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强化应急抢险救灾。区防指履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职责,遇重大汛情、险情,迅速派出专家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及时下达指令,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部队增援;提前筹划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以备应急之需。组织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同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按照部门联动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作协同和联系沟通,形成防汛防台风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超标准洪水防御。要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推进水库“三个责任人”从“有实”向“有能”转变,科学规范调度洪水,提高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要重点关注小水库、塘坝安全度汛,特别是头顶库、串联库。要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发挥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突岀做好群众转移和危险区管控,全力避免群死群伤。扎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全面落实避险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风险防范,必要时可采取停工、停课措施,及时关闭旅游景区。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安排,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检查和管护,落实城区河道、低洼易涝地区、地下商场、地下车库以及地铁、下沉式立交桥等区域防洪排涝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三)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准备。不断加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编组,进一步充实防汛抢险救援一线队伍力量。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防汛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练,积极开展防汛抢险业务培训,时刻保持高度战备状态,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综合救援组)

 

(十四)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根据防汛抢险救灾需求,合理制定物资储备计划,健全物资储备体系,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更新、设备检测维护和应急调运准备,提高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

 

(十五)统筹做好抗旱减灾工作。推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按照“蓄、引、提、调并举”的原则,建设完成一批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健全旱情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加强旱情监测研判。完善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受旱地区用水管理调度的指导,落实节水措施,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确保重点地区和农村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金属冶炼、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极端天气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七)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值守期间人员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生汛情、险情、灾情等,按照工作权限和报送程序,及时向区防指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通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协同行动。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各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整合有关资源,推动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水旱灾害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水旱灾害事件发生地的街道负责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向区防指报告。

 

(三)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注重发挥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决策程序,实施科学决策。尊重防汛防台风工作客观规律,统筹抓好水灾防范和水资源利用,实施精准调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依靠法律手段树立制度权威,完善责任追究和违法处罚程序,严格落实应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3)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4)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防洪抗汛工作

在当前电力供需形势缓和的情况下,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责任要落实,措施要到位。为此,该公司首先成立了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洪、抗大灾”,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前对处于防洪防汛区域内的设备采取措施,准备好防洪设施,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同时,该公司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始终坚守岗位,严格请假和报告制度,层层落实责任,把全旗防洪抗汛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下去。该公司强调指出,决不允许发生由于我们工作失误和人员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决不允许发生由于企业原因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事件,要尽可能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完善一些,确保万无一失。

二、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针对夏季雷暴雨、微气候、洪涝等恶劣天气容易引发的突发事件,制定各个层面的应急处置及事故抢修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制度体系。为了拿出合理、科学的防汛预案,公司经理彭云飞同志提前自己带车对处于防洪区域内的设备重新摸底,根据新情况,完善本单位的防洪防汛预案。获各琦距离单位最远,海拔最高,气候尤其反常,为了确保获各琦220kv输配电工程的顺利进行,五、六月期间,公司经理彭云飞一周要往返五、六次获各琦工地现场,而往返一次就是整整一天。而且由于获青线路的施工,很多“路”都是自己踩出的便道,有时还要遇到开路炸山,眼看就要走出大山,炸山封路又硬生生地堵回来,没办法,只好沿便道再返回去。“路”上被困时,只能眼巴巴地坐等三、四个小时,守着炸山开路,没办法,口渴了,他也随工人们一起喝自己挖出来的水。所以,公司最终出台的预案,大家都说是彭经理一“路”摸出来的,最可靠、最安全。另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公司还对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也丝毫不放松,积极落实交通、通信、备品备件等物资材料的储备,保证应急处置及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培训和队伍演练,确保电网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反应迅速、措施有效、保障有力。同时准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组织好抢险队伍和值班车辆,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启动预案,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三、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反馈工作

防汛工作开始后,由于彭经理凡事亲力亲为,值班人员也被调动起来,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他要求值班人员遇特殊恶劣天气时,要迅速将了解到的汛情、灾情,第一个汇报给他,以便他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在第一时间随时进行防洪抗汛。

那些天,每天与市气象局联系,查看网上公布的天气情况也成了公司员工的习惯,大家都知道,只有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才能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及事故预想,才能把工作做到位。

四、明确重点,消除隐患,提高设备的防洪防汛能力。

提高设备的防洪防汛能力,是工作的基础。为此,公司要求各单位对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尽早安排落实已列的防洪防汛项目,消除隐患,真正做到保重点突出,确保汛期设备的正常运行。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5)

水旱灾害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 特别是21 世纪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洪涝、干旱、台风、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繁发生,量级大、频率高、灾情重。防汛抗旱工作关系到粮食安全、饮水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非同寻常、责任重大。结合自己工作实际,主要叙述引黄调水工程的防洪抗旱情况。

1 引黄调水工程概况

引黄调水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山东“T”字型调水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山东水资源优化配置,缓解胶东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供水范围为青岛、威海、烟台3市、12个县(市、区),受水区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工程实现长江水、黄河水、当地水的联合调度,优化配置。引黄调水工程工程自1989年11月25日正式建成通水,运行二十年来,已累计从黄河引水27.8亿立方米,向青岛市供水13.5亿立方米,为沿线供水4.3亿立方米,补充地下水10亿立方米,为青岛市创造工业产值1300多亿元,为沿线农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15亿元,解决了71万人的吃水困难,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是齐鲁大地上的“黄金之渠”。做好引黄调水工程的防洪抗旱是有着重要意义和强大责任的工作任务。

2 引黄调水工程防洪抗旱的特点

引黄调水工程沿线区域属于温度季风气候,夏季易受高空偏北气流控制影响的特点,造成局部强对流天气多发,旱涝灾害交替发生,局部河道洪水、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山洪灾害爆发的概率较大。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工程沿线潍坊市2015年遭遇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情,城市供水资源短缺,农村局部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巨大。同时近几年,强度高、时间短的局部强降雨多发、频发。2011年7月,一场特大暴雨袭击乳山暴雨持续了两个小时左右,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造成了数十间民房倒塌,造成严重的损失。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显突出,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3 引黄调水工程防洪抗旱措施

结合引黄调水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对抗水旱灾害。

3.1加大宣传力度,时刻紧绷防汛抗旱弦。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汛期临近,加强在工程沿线村庄的防汛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不仅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而且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反复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工程沿线群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时刻紧绷防汛这根弦。防汛关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严防死守,确保一方平安。

加大抗旱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水资源紧缺形势和节水重要性及节水抗旱知识。节约用水理念,知识要进学校、进课堂。广泛宣传抗旱预案、抗旱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旱抗旱、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的意识,全面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2 开展防汛抗旱大检查,完善值班制度。

根据气象预测,对工程沿线进行防汛抗旱进行大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输水渠、涵闸等设施存在的隐患严格把关,险工险段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工程安全。

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工程沿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掌握沿线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配合地方调控和调度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预防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当发生洪水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半小时内上报,为防汛应急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3 做好物资储备,统一协调,实现抢险救灾高效进行。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发生,做到组织指挥、抢险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三到位,坦然处置、有序应对。

当出现水旱灾害或工程发生重大灾情后,事发地的值班队员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4 抓好防汛、统筹抗旱,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开源节流并举,防汛蓄水共存,科学调度,合理配置,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拦、多蓄,努力增加抗旱水源。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抓好河道运行管理,建立河道管理制度,加强河道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好河道险工险段治理工程,加大河道整治的投入,提高行洪能力。

在抗旱工作上,一是做好人饮用水工作。水是民生所需,安全饮水工作是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抓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采取修建引、提等配套防渗工程措施,减少漏水损失,改进灌溉制度、灌水技术、水资源统一调控和用水经济管理,逐步形成以水利、农业、生物和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科学节水技术体系,提高水的利用率。三

是做好雨洪水的科学调度和利用,制定水源调度预案,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客水,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合理配置,常态化的利用长江水和黄河水。四是提高旱情测报和预报技术,健全抗旱信息系统;健全抗旱服务体系,加强抗旱服务队建设。及时掌握旱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变化趋势,以便通过及时有效的实时调度,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的损失,提高防旱减灾的管理水平。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6)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7)

一是坚持将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指导思想,做到第一时间动员,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行动,召开党组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3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防汛抗洪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全部干警职工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戒备和临战状态,切实增强防汛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召开防汛抗洪工作紧急会议,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有力、任务落实。制定《县司法局汛期值班安排表》,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2名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值守,系统干部职工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待命,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和通讯畅通,随时掌握雨情、汛情。

二、积极应对,全力预防,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8)

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频繁,影响我省的台风之多、之强、之早、之晚,均为历史罕见,特别是去年的“罗莎”台风来得晚,10月中旬袭击我市,受强降雨、上游来水等综合因素影响,城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

面对洪、涝、台灾害,特别是去年的“韦帕”、“罗莎”台风和城区洪水灾害,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指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并将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了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也积累了科学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宝贵经验。

一是工程体系加快建设。先后建成了当湖街道南河头防洪小包围圈、新埭镇泖河圩区和广陈镇萌芽圩区;*湖南排独山应急工程也于上半年正式开工;治江围涂工程全线10公里大堤基本建成,九龙山海堤、标准海塘得到加固,沿海防台能力得到了提高;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今年台汛期将投入应急运行;全市河道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去年共疏浚河道320公里,土方494万方,其中我市第二大泄洪河道(广陈塘)疏浚土方17万方,使我市河道蓄洪、泄洪能力得到新提高;同时,全市加快标准化农田建设,防汛防台抗洪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加强。各镇、街道以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指挥协调、协同作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去年城区抗洪工作中,水利、交通、公安、城管、民政、海洋渔业、供电、市政、气象、当湖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圆满实现了防台抗洪“不死人、不伤人”的工作目标。三是组织体系、指挥体系不断健全。防汛指挥会商系统得到改造,抗灾预案不断修订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特别是当强台风、洪涝灾害来临的时候,各级各部门指挥有力、政令畅通、预案启动及时,为夺取防台抗洪的全面胜利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应该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体系建设,基础比较扎实,工作成效也已显现,多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分析现阶段我市的防汛工作形势,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防汛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方面,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防灾工作的要求日趋提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进一步集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防洪减灾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更为突出。20*年我市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03万元,尽管损失总量不大,但对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还是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社会公众对防汛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另一方面,气候的变化无常,给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增加了难度。根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出现“拉尼娜”现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增多,我省今年气象灾害中等偏重,梅雨期和台汛期部分地区出现降水集中期的机率增加,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出梅后将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另外,我市从“99.6.30”特大洪水以来,已连续九年没有发生过流域性大洪水,按照洪水规律,发生大洪水的概率在不断增大,防洪形势对我市较为不利。同时,由于今年预测台风登陆我省的位置将北移,如果在象山附近登陆,将正面影响我市。从上述情况分析,我市今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市防汛防台抗洪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从“99.6.30”特大洪水到现在为止,我市都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再加上近年来我市梅雨季节雨量普遍不多,导致一些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一些地方侵占水域、填堵河道、改变水系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最新的水域调查显示,我市现有河道2259公里,相比1988年减少了近260公里。

二是基层防灾体系偏弱。近几年,我市不断完善防汛防台抗洪应急预案、预警体系,充实应急队伍,改善应急装备,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与实战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装备不够、应急反应处置不够迅速,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偏弱、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年村级组织刚刚换届选举,基层防汛责任人变动较大,不少新上任的基层防汛责任人缺乏防御洪涝台旱灾害的实战经验,对防汛防台抗洪工作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过程。

三是我市总体防洪能力仍然不强。洪涝灾害依然是我们的心腹之患。从整个流域的防洪大环境看,独山南排应急工程刚刚启动建设,*湖地区的外部条件与“99.6.30”前相比没有大的改变。就我市而言,一方面“上承客水、下受顶托”格局依旧,并且随着周边地区防洪能力快速提高,我们的防汛压力日趋增大;另一方面我们自身的区域防洪设施还很薄弱,防洪能力依然不强。

四是我市的地面沉降日趋严重。全市地面仍呈明显下沉趋势,尤其是当湖街道部分城区地段,地面沉降比较严重。水利部门前阶段对城区几个水准点进行了校对,结果显示:平湖城区地面高程最低的是绣花里,只有1.24米(黄海高程),市政府门前道路只有1.44米。因此,在去年“罗莎”台风期间,虽然水位并不高(2.11米),但主城区出现了严重内涝现象,受淹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以上,最长受淹时间达到了7天,最深处达到1.5米。

五是在建工程防汛安全隐患较多。从前阶段检查情况看,各类高等级公路、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河项目建设,影响了防汛防台抗洪的安全。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存在断河施工、缩小河道行洪断面的现象;部分桥梁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未能及时清理施工时泄漏的泥浆,致使河道堵塞,排水不畅;一些在建项目、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等未能落实到位。

总之,今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汛防台抗洪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和防御措施,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困难估计得多一些、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问题考虑得全面一些;立足于最坏打算,作最充分的准备,努力打好今年防汛防台抗洪这一仗。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

我市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以“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确保城区、城镇及主要河道安全度汛、确保海塘和重要水利防汛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不断完善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洪综合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要按照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强降雨和干旱的标准,精心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省《条例》规定,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抓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各镇、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熟悉预案、了解辖区防御重点、掌握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做到指挥有力、决策有效、工作有序、措施到位。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洪涝和台风灾害防御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要抓住这两个重点,加快应急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一是抓住主汛来临前的有利时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及时排查影响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通过检查督办、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等措施,争取在主汛来临前完成整改工作。对确需度汛施工的工程,要将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实现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市水利部门要按照应急运行方案,加快已完工闸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加高、加固施工围堰,修筑临时防洪堤,及早完成管线改道等工程。在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在今年台汛期能应急运行,提高我市内涝外排能力,有效缓解短时强降雨造成的内涝。

(三)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洪抢险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作为应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省《条例》规定,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要切合实际,注重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各类重点防汛水利工程要制定并落实好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应急机制,尤其要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做好重大险情的抢护预案和涉及人员的紧急转移预案。在建度汛工程特别是沿海在建的围涂工程,要认真落实度汛措施,抓好防台预案的修编完善,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人员转移预案的修编等,做到网格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四)抓好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与驻平部队、武警的联系,继续充分发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抢险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按照《省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做好我市的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品种测算和储备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储备到位,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同时要整合社会上的物资和设备资源,探索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调用机制。

(五)加强指挥系统建设。要以防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动防汛防台抗洪指挥调度决策现代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加强对上联系沟通。二要加大市防汛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构建全市防汛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指挥决策水平。三要充分利用市级水情、雨情和潮位测报系统,不断提高洪水的预测预报水平,强化科学指挥、调度与决策。

(六)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基层是防灾救灾的第一现场,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应急处置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直接关系到防灾减灾的成效。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做好防汛组织、预案预警、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抓好检查落实,把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作为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人员、筹措经费、改善装备,尽快提高基层的防汛防台抗洪能力。

(七)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地下水禁采限采和深井封堵,遏制地面沉降,提高区域防汛能力,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年我市禁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到2010年限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的工作任务。要完善区域供水实施方案,增加投入,加快古横桥水厂三期和广陈水厂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地表水供水管网铺设进度。同时,要运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禁采限采地下水后也能喝上安全、干净的自来水。

四、密切配合,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依法防汛

一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要根据《防洪法》、《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为抓手,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内容。要坚持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抗洪责任体系,重点是要全面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具体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落实好一线海塘、重点防洪水利工程、在建重点工程等工程保安责任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9)

今年,新的政治、经济、气象形势和防汛工作现状对防汛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防汛工作要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安全,杜绝出现防汛责任安全事故,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其次,当前全市上下正处于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把确保防汛安全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措施来抓,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确保设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实现防汛工作少损失、不死人。三是近年来我市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增加了预测预警难度和防御难度。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短时雨涝灾害,预计有1~2个台风或热带气旋影响我市,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四是我市防汛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小水库、塘坝、水闸防洪工程标准低,病险隐患多,田间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防洪能力低;部分防洪工程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抢险队伍实战能力不强,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精心准备,科学防御,全力确保防汛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防汛责任追究制

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要根据各级政府班子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逐级落实行政区域和重点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要落实行业防汛责任制,明确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行业防汛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行业防汛安全。要落实技术人员包工程责任制,选派责任心强、技术好的技术负责人包防洪工程,加强对防洪工程的技术指导和防洪调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要健全乡镇、村级防汛机构,及时落实人员,明确中小防洪工程监管责任,落实513座小水库安全管理员,强化巡查预警,保证中小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加强对各级防汛责任人的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熟悉防汛洪水调度、抢险救灾要领,熟悉应急抢险预案,提高指挥调度能力。

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传递汛情信息,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要严肃防汛纪律,细化责任追究,将防汛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防汛准备、信息预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追究范围、方式、程序。凡是因责任不到位、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法不作为、处置不及时、调度不服从等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防洪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洪涝损失的都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促进防汛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早部署,早动员,科学防控,科学调度,确保各类水库、河道和城市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一)确保水库、河道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加快大沽河治理工程进度,汛前完成堤防标准段建设主体工程,保证河道行洪安全。要组织落实大沽河施工安全度汛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加强沿河雨水情、工情监测预报,按照大沽河库河联合调度要求科学调度洪水,保证施工期河道安全。

要层层落实水库、河道防汛安全责任,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加强对大坝、堤防、溢洪闸启闭设施等重点部位、险工险段的巡查、防护,及时修复水毁设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严格按照批准的洪水控制指标调度洪水,严禁超标准蓄水,对有病险隐患的小水库、塘坝要少蓄水或不蓄水。要加快病险小水库加固、中小河道治理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要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河道清障清淤,重点清理城区河道行洪障碍物、农村中小河道淤泥垃圾、涝洼地、农田排水沟渠中的竹节沟等,消除城乡内涝隐患,减少内涝灾害损失。

(二)突出抓好城市防汛和行业防汛工作。要全面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和措施,加强检查整改,制定防范预案,突出抓好胶州湾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道路积水点改造、病危房改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等方面的防汛工作,保障城市秩序正常运行。要组织落实地下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排水管网和在建交通、地铁、市政、世园会工程等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强降雨和强台风期间停止施工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防汛预案到位,物资队伍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汛职责,按照要求组织落实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医院、农业、交通等行业的防汛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群防群控防范体系,强化应急调度指挥,既要保证防汛安全又要保证生产安全、行业安全。

(三)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要结合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契机,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强化村级防御组织建设,构建区市、镇(街道办)、村、组、户的多层次的组织责任体系。抓好山洪灾害普查、监测能力、预警条件、信息平台、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建立起全覆盖的科学防控体系。对直接威胁村庄、集市、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加大对山洪灾害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抢险、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别是工矿企业、边远山区以及流动人口的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措施和防灾救灾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进程,减少灾害损失。

(四)落实好台风暴潮防御工作。要正确认识台风暴潮灾害损失的严重性,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暴潮工作。沿海区市要加强海堤海坝的巡查监管,及时维修、加固损坏海堤,组织清理入海口河道乱建虾池、乱搭建筑物等防汛防台隐患,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高工程防台风暴潮标准;要落实沿海台风暴潮期间安全疏导责任和措施,组织落实海上船只、海上作业、海上设施、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沿海景区、胶州湾跨海大桥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遇有强台风影响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千方百计保证防台安全。要组织落实防台安全保障措施,按照防台“防避抢”原则,落实应急救援责任、设备和方案,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减少台风暴潮灾害损失。

(五)大力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建立健全防汛隐患排查整改良性运行机制,经常性开展防汛检查,突出防洪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分解细化整改责任和时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汛方案,健全安检、落实巡查制度,强化人力防守和抢险准备,确保防汛安全。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时监控重点防洪隐患整改进度,把隐患整改落实到防汛工作全过程,逐步提高整体防汛能力。

(六)强化防汛保障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健全完善预案体系,突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规范性和衔接性,进一步扩大、拓展预案覆盖面,逐步实现市、区、镇、村四级全纵深覆盖,服务指导防汛抢险。要根据汛情实际,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体系建设,按照预案要求高效开展工作。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措施篇(10)

为确保幼儿园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幼儿园防洪抗汛工作在上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防洪抗汛领导小组组长:李炳仁副组长:乌日格、王健萍成员:全体行政班子人员组成园长室为指挥部,康磊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防洪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洪抗汛的应急行动

1、分工见(消防紧急预案》。

2、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5、加强全园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幼儿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8、各级领导小组在园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内外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洪抗汛紧急状态后,幼儿园将根据市政府、市指挥部,市教育局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幼儿园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二

为进一步安排部署今年我园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我们三江北地幼儿园于7月30日召开我园防汛工作会议。

本园领导李清、王聪、祝丽娜及全体员工等出席会议,向园内所有工作人员通报了防汛工作情况。为确保汛期工程安全,避免发生水毁、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做到提前预防,有备无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园的防汛工作,加强本园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此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清

副组长:王聪、祝丽娜

成员:贾淑红、林晓西、董志新、高健

二、职责分工

防汛领导负责防汛期间与各成员之间的联系,接受其防汛工作指令,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各成员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期间的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防汛期间各单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所有成员要24小时开手机,并设24小时值班电话,有专人看守,一旦有险情及时上报。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如有汛情须在立即上报领导及指挥部,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漏报。

三、排查工作

要牢固树立保增长更要保安全的思想,特别是要牢固树立防大汛、保安全的思想。今年全市的防汛形势非常严峻,我们一定要把防汛工作做好,作为当前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我们将立即研究单位所处的位置,要立即行动起来,再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再细化防汛减灾的实施方案,再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和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保安全度汛。要抓好危楼险房的避险。加强对城市危楼险房的排查尤其对单位周围各类危房、险房、偏墙、井盖进行认真排查确认。对排查出有危险点的房屋,要抓紧做好修复工作,同时做好防雷防电工作。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重大险情的抢护方案和幼儿园小朋友的的紧急转移方案。

四、物资准备

在防汛期间,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汛期头等大事来抓。落实供防汛用的物资,本单位准备了手电筒、雨衣、铁锹、沙子、报警设备等等,确保质好、量足。

五、防汛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与当地防汛指挥部联系,按照单位部署,结合当地汛情和单位实际,分别制定并完善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了防汛抢险突击队,紧急情况下突击队员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2、注重安全,及时收集和掌握各地汛情和防汛工作动态,科学合理地制定调度方案,做好防汛保畅的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做好安置疏散工作。如果汛情来临,我们将立即开启警报器,把幼儿从安全出口带到安全地带安置,不慌乱,必要时我们将幼儿一个个背到安全地带交给防汛人员。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同时,热忱为幼儿排除恐慌,减少幼儿的恐慌感。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防汛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以防延误时机。各防汛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日记。

2、加强对园所灾害的预警预报,要及时预报信息。防汛小组要按照实名制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和巡查,日夜值班,遇到险情及时处理。认真落实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和临时安全避险的地点。做到一有警报发出,所有群众都能有序地按照逃险线路撤离,确保安全。

3、要强化责任意识,共同履行防汛责任义务落实供防汛用的各项工作要求。各领导要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要对防洪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清除隐患,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变化,要加强防汛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灾害发生,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4、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现在起,各类防汛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既要上岗到位,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防汛职责,做好防汛抗洪的有关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有住房处于安全隐患处的幼儿家长进行通话提醒,保证幼儿及家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三

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我园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在重大汛情发生时,能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 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园长黄乌治担任,全面负责幼儿园汛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2、副总指挥:林杉玲、王英瑜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幼儿园出现汛灾事故,立即启动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能是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小组:主要职能是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儿,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幼儿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医疗救援、消毒小组:由保健曹智娟担任组长。组员:保育员等。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后勤保障应急小组: 主要职能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以及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由郑惠茹老师担任组长。成员:陈翠容、黄添珍。 主要负责:汛灾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 应急疏散流程

1 、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 、抢险准备

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

3 、物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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