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15 15:40:02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1)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农村的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都给农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了沉重的压力。此外,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往往与人口、经济发展等问题叠加在一起,使得环境矛盾冲突愈加明显,“三农”问题和其他问题也就更加复杂。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1、工业污染严重

乡镇企业往往是以塑料、纺织、金属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等重污染企业为主。由此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想象的破坏。据调查,我国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工业污染排放量的比重己由世纪年代的增加到,目前,一些乡镇企业的废水、固废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全国工业企业的以上。

2、农业污染加剧

化肥、农药的施用可以提高土地产出水平,但过量使用或使用不当,则会对人类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甚或严重破坏。与此同时,随着农用地膜应用于我国大棚农业的发展,其使用量日益增加,农用地膜得不到及时的回收处理,是造成农村环境“白色污染”的重要原因。此外,秸秆焚烧是农村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我国农作物种植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植物秸秆,而除了少部分被回收,大量的作物秸秆都是被焚烧处理。

3、生活垃圾难以有效处置

据有关部门调查,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有约51%的农民家庭是将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沟渠,有18%的人直接倒入农田,只有很少的人是将垃圾掩埋或烧掉。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的构成成分也日益复杂,由以前容易自然腐烂的菜叶、果皮等发展到塑料袋、废旧电池、农药瓶、灯管灯泡以及砖瓦渣土等的混合体,数量不断增加。再加上农村垃圾处理率低,根本无法自然降解,因此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负担。

4、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

城市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正以污染产业和污染物质两种途径向城郊或农村转移。一些原先扎根城市的高污染企业被清除出场后,立即借助农村乡镇招商引资的机会,转移阵地迁往农村,让污染冠冕堂皇的“上山下乡”。最终,农村环境要承担来自城市污染和农村污染的双重压力,使原本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二、农村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的原因分析

1、认识上的不足

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农民生态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导致农民环境意识差。这也决定了他们在无意识状态下,整体性破坏环境的劣根性,也直接影响了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度。而事实上,“农民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3]此外,乡镇企业通常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唯利是图,缺乏正确的环境观念甚至环保意识缺失。

2、制度安排上不合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实行工农产品“剪刀差”价格机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建设。结果使农村社会、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停滞不前,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因此导致不少地方乡镇领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正确认识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被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时甚至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待机。

3、法律制定上的偏差

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农村与城市被放在同一框架体系下进行立法设计。然而,国家在环境污染治理的现实制度选择中受城乡二元化制度的影响,优先将立法资源、资金投入和机构设置等向城市倾斜,即在法律规定上把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排在了国家整体环境序列的末端。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针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考虑不够。

4、资金及技术的不足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地区很难申请到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环境能力建设的扶持资金,绝大多数的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和工业之中。因此,许多农村都存在着对资源擅自开发和盲目利用的情况。相应的,到2010年,我国农村领域出台的技术政策只有《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而各领域指导更为详细、实用性更强的技术指南并未正式出台。

三、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1、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我国的城乡二元化差异的社会结构,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深层次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差距过大,经济社会领域广泛存在着二元化的结构。这种城乡分治战略的二元的社会结构的根本就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在政策和地位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这一“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社会问题反映在环境问题上,就是农村环境污染的日益恶化。

2、树立法治意识

当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关键。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体系主要是以《宪法》为体,以《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为基础,以刑法、民法等法律中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规定及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法律规章为辅助。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体系比较分散,严重影响了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

3、明确社会责任

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肩负起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助于推进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规避来自环保部门排查的压力,安心生产,并保持双方之间的良好关系,赢得市场优势和主管部门的信赖,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可以改善自身形象,整合公司己有资源,提高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绿色发展。而治理和改善农村环境,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认知的程度。只有身处其中的居民对自身环境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行动,农村环境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张笑归,刘树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09(4):101.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2)

目前,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今年连续出现的“多地城市雾霾天气”、“地下水污染”等污染事件,直接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系统,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党的十明确提出要走“五位一体”的发展道路,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升到重要的战略位置[1]。新疆是我国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区,但生态环境却十分脆弱,在天山南北大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努力建设“美丽新疆”就成为新疆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新疆环境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一)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逐年增加,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2011年新疆生产总值6610.05亿元,比1978年的39.07亿元增长169.18倍,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2011年新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1940404万元,占新疆生产总值的2.95%[2],环保投资进入了较快增长期。同时新疆也加大了对环境监察、监测等建设投资,并且开展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以及大气、水、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及电磁辐射水平等辐射环境监督监测[3]。2012年,全区环境监测人员共出动应急监测9次,对事故污染情况进行监测,为及时妥善处置污染事故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环境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大,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新疆把工业污染治理作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对工业污染防治的力度。2012年全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可喜成效,城市空气质量方面: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优良日数占全年的80.6%,Ⅲ级轻微度污染日数占15.4%,Ⅳ、Ⅴ级中重度污染日数占4.0%;城市声环境质量方面:2012年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88.9%,比上年增加了5.6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部分流经城市段河流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生态环境方面,截至2012年底,全区已建立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部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40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2.86%[4]。

二、新疆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新疆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凸显出一些现实的问题。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久存官场。一些地方官员缺乏全局观念与环境法制意识,为了地方的经济发展,许多基层政府分管工业的负责人同时分管环保并且环境保护为GDP增长让路的现象时常出现,导致“有增长、无发展”、“高增长、高污染”与“先增长、后治理”的恶性结果。同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依然存在。

三、进一步提高新疆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

中国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为此也付出了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巨大代价。新疆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发地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吸取东部地区发展的经验教训,树立“生态立区、环保优先”[6]的科学发展理念,关注GDP总量增长的同时,更要关注GDP增长的质量。在考虑短期项目利益的同时,更要关注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摒弃靠牺牲生态环境来实现发展,先发展p后治理等传统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更不能以停滞经济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

(二)加强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多维联动的环境规制体系

1.完善环境规制立法、执法体系

法律是命令型环境规制工具的重要手段,在国家环境规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要求广泛运用法律手段实施环境规制,而且还要求将行政、经济等所有环境规制手段的运用都统统纳入法制的轨道。新疆要在完善现有法规条例的基础上,对环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法规修订。

2.健全环境规制方式体系

新疆在环境规制方式上主要还是采用传统的行政-命令控制手段,通过标准管制的方式约束环境污染行为。在具体的环境规制措施中,可以考虑多种市场激励型规制工具配合使用,优化环境规制手段,从而更好的降低整个经济的运行成本[7]。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减污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并且可以尝试运用自我规制方式,即由非政府组织机构对其所属会员的规制权力进行安排,达到预期环境规制的目标。

(三)强化责任落实: 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环境保护不是某一单方的事情,它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各个行业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因此,新疆要切实建立起政府及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度,把环境保护层层分解到政府的各个部门,通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办法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此外要强化绿色GDP的政绩考核机制,通过上一级政府来对下一级政府行政首长进行政绩考核,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眼中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大事,最终把环境建设与社会建设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9]。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形成环境保护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为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长效的制度机制保障。

四、结语

新疆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发省区,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极为显著的快速发展。然而新疆的生态环境又是十分脆弱的,怎样避免重蹈东部先发省份“以牺牲环境来谋求发展”的老路、歪路,就成为新时期新疆各级地方政府统筹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新疆只有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发展理念,根据区情综合选择配套使用规制工具,在环境污染防治上下大气力,做足文章,就一定能实现新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新局面,打造“美丽新疆”。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第233页

[3][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第11页,第2页,第8页.

[5]姜林.中国环境规制效率评价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6]张春贤,“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1年10月27日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3)

1引言

 

随着以使用机械、农药、化肥为基本特征的工业化农业的发展以及乡镇企业雨后春

 

笋般的兴起,使得农村的环境问题变得异常严峻,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为此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曾先后多次召开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和研究解决这一难题。然而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具有影响因素多、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大等特点,因此短时间难以显现成效,因此迫切需要加大这一领域的研究。笔者在系统地分析了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后,探讨了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对策,以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2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与原因分析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以及自然的损毁退化,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

 

2.1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2.1.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得当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的商品和新的生活方式迅速蔓延到农村,各种生产、生活垃圾也快速出现。在街道上,垃圾堆随处可见。有塑料泡沫、塑料袋、碎玻璃、烂酒瓶等,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

 

2.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

 

农村的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是顺着自制的排水沟流到田地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简单,可以自然降解。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发展,生活污水的成分不再简单,加上农民对环保意识的欠缺,同时也受目前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使得城镇生活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断加深。

 

2.1.3土地污染日趋严重

 

在农村,由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不是靠改良种苗提高抗病能力来提高产量,而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遇到雨水冲刷,化肥农药便渗入地下或流入河流。农用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同时,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并威胁到农村人口的健康。

 

2.1.4农民健康状况堪忧

 

据有关资料[1]显示,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源水质不达标;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年上升。

 

2.2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原因分析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经过我们分析发现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有以下几点。

 

2.2.1部分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譬如缺少科学种田的指导,滥用化肥和农药;卫生条件差,垃圾随处扔等。环境意识的淡薄使农民养成了不注重环保的生产及生活习惯。

 

2.2.2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在目前我国的发展形势下,针对城市的环境治理资金尚且不足,更不用说广大的农村了。环境保护资金[2]投入不足,导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境保护队伍自身建设跟不上形势需求,环境保护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手段,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得不到落实。

 

2.2.3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过于薄弱

 

国家环境保护的重点都在于城市的污染问题,而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则长期没有受到重视。环境保护政策、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人员以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虽然现在许多地方乡镇一级的政府也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设立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2.2.4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亏泛规划

 

与城市系统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在农村难见身影,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重欠缺,致使农村环境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和环境监察在农村都有非常多的死角。

 

2.2.5生产、生活、工业三大污染在农村蔓延

 

从生产污染来看,农民在使用化肥、农药上缺少科学性。流失的化肥、农药和随手扔掉的农药瓶很容易造成水体和土壤的污染。从生活污染来看,由于农村很少有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再加上农民环保意识匮乏,生活垃圾随手乱扔,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从工业污染来看,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城镇的环境保护“门槛”越来越高,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很难在城镇立足,于是转向广阔的农村。也正因此,农村的环境正在不断恶化。

 

3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3.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常言道“唯有净土,才有洁食”。 要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提高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有机 绿色生态农业,确保“米袋子、菜篮子”食品安全。归根结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人们的重视程度不够,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新农村的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引导他们清洁生产文明生活。环保部门通过“环境提示教育”这一有效形式,用身边的反面案例,使广大干部群众从内心深处受到震撼和教育。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机遇,把“环境怡人、村镇宜居”理念充实到“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中,抓好改厨、改厕、改圈及沼气池建设,让农村的村容整洁起来,乡风文明起来,居住环境怡人起来。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及参与环境保护的消极性是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难度所在,所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3.2积极向农民推广先进农业技术,解决好农村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农民的许多不环保的生产习惯多源于落后的生产技术。加大政府对农村事业的投入,多向农民宣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公益工作,成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各方面工作。只有基层人员的各项素质提高了,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环境保护的目标才能尽早实现[4]。

 

3.3加强领导,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活动负责到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不能重蹈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尽量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阻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势必会出现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和影响的不断扩大,进而最终影响到城市,这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5]是相悖的。

 

3.4构建保障机制,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其遵守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坚持特色经济与绿色经济齐抓共促,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的同时,体现生态保护的绿色观念。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平衡施肥、精量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6]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用肥的效率。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关闭取缔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

 

3.5杜绝工业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防止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保护水源地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住宅社区污水处理建设步伐,让农民喝上干净卫生的水。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农村环境违法违纪问题[7]。

 

3.6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方向

 

一个国家经济方式的转变无疑需要千千万万个企业、亿亿万万个人所拉动。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需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从物质生产为驱动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变到一种靠人力资本,智力和革新为主驱动的发展模式,中国经济才能有望实现进一步的提升。但是目前由于片面追求GDP和经济效益,甚至不惜牺牲生态环境谋求经济发展,农村生态条件日益恶化,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致使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生存条件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整洁工程建设迫在眉睫[8]。为此,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9]为指导,从片面推崇GDP的政绩观中解放出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机构与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倡科学种田,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从根本上把农村整洁工程建设抓出成效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做法如下。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相关宏观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微观基础和市场体系等关键领域的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全球化参与应对机制,推进对外经贸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加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要通过企业改革产权改革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构造合理的微观基础,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形成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加速市场化进程,建立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激励机制。加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

 

(3)加快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技术进步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最终要通过技术进步来实现。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4)

〔6〕汪锦军.合作的解释:对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的理论解释与反思〔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05):49.

〔7〕王拓涵.环境保护中的政府与公民社会:“从主导到合作”――一个研究述评〔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06):64.

〔8〕石路.政府公共决策与公民参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08-109-166-189-197-266-271.

〔9〕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2-203.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5)

1.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首要问题。

1.1大气污染物现状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

1.1.1二氧化硫排放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全国煤炭消耗量从1995年的12.8亿吨增加到2006年的24.6亿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长而急剧增加。到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2594万吨。在各类二氧化硫排放源中,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量占到70%,成为排放大户,各类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硫的百分比构成如下:民用灶具12%、工业窑炉11%、工业锅炉34%、电站锅炉35%、其他8%。

1.1.2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

自90年代以后,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全国汽车保有量年增长率保持在15%,特别是一些大型和特大型地区、如西南地区等市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通运输量大,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也不断上升。

1.1.3我国室内污染的现状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家具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人们健康的一大杀手。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每年由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死亡数可达11.1万人,门诊数可达22万人次,急诊数可达430万人次。

1.2我国水污染现状

造成水质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按污染源分,可分为工业废水污染、城市污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及其他污染等方面。

1.2.1工业废水污染

水在工业上主要用于洗剂产品、冷却设备、产生蒸汽输送废物和作为生产原料以及稀释等方面,几乎没有一种工业能够离开水。而且工业的用水量非常大,要占人类整个用水量的80%左右。据统计,一吨钢需水量30多吨;一吨石油化工产品、一吨纸或一千度电需水200或500多吨、而制造一吨人造纤维则需水1000多吨。这么大量的工业用水,相应也有大量的废水产生,工业废水排放量约占总废水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1.2.2城市污水污染

随着工业的发展又带来了城市化,大量人口和工业高度集中于一些很小的地区。人们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据统计每人每天约有数百升左右,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和物、蛋白质、氨基酸、动植物脂肪、尿素和氨、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物质外,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这些污水会消耗接受水体的溶解氧,也会产生泡沫妨碍空气中的氧气溶于水中,使水发臭变质。

1.3土壤状况不断恶化

农业和农村在发展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养殖业的无序发展、农村卫生设施落后、污水灌溉以及工业不断向农村转移,将加剧农村环境污染,既损害农民的健康,又威胁农产品安全。

2.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原因分析

环境污染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人为方面的。下面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2.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2.2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

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我国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不能自觉的保护自己的生态环境,如:随地吐痰、随处扔垃圾等。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于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具有决定作用。

2.3对污染物的处理能力有限

我国污染物处理设施落后,处理率低,如城市垃圾、工业垃圾及城市污水处理等,这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污水处理方面,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有钱建得起,却无钱维持正常运行,除资金缺乏外,操作运行和管理人员技术和管理水平低,难以掌握和操作技术复杂的处理过程和设备。在垃圾处理方面,也存在资金缺乏、处理设施和技术落后等问题,致使污染物只能少部分得到处理。

2.4环保法规的不完善和环保部门的监管不力

一是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二是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过低,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环境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的问题还很突出;四是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实。

3.治理环境污染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

3.1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一是把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克服地区和部门保护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树立环保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为保障群众健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2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加快配套的环境法规的制定进程,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执法等问题;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渎职的要严肃处理。

3.3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改革能源结构,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

3.4增加对污染物的处理能力

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市场化进程。

3.5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

一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二是强化环境准入,从源头和过程减少新上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对造纸、酿造、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中规模不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实行强制淘汰。四是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组织完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自身的环境问题。

总之,治理环境污染,推动污染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而且需要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动员最广泛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 [科]

【参考文献】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6)

截至2014年底,昌吉州拥有正式批准的园区(开发区)9个。其中部级园区3个(正式批准园区),分别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治区级园区6个(正式批准园区),分别为玛纳斯工业园区、呼图壁工业园区、阜康产业园、奇台闽奇石材产业园区、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木垒民生工业园区。2014年昌吉州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93亿元,同比增长34%(现价);实现工业增加值263亿元,同比增长34%(现价);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州属工业增加值的83%;园区规模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225亿元,同比增长29%(现价)。园区共人驻企业944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249户,本年度新增企业45户;园区期末从业人员77651人,本年度新增就业8513人。落户园区世界500强企业13户,中国500强企业40户。

二、昌吉工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要做法

(一)抓导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健全“大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自治州环委会成员单位,新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妇联、团委等部门,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2.坚持规划先行导向。昌吉州已委托自治区环科院编制自治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生态红线,优化布局,明确昌吉州西部4个县市不再新上煤化工等重污染项目。

3.稳步推进规划环评。2014年底,已完成了全州3个部级园区和6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严把环境准人关。严格建设项目环评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全州共受理审批项目862个,其中州本级审批项目89个,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选址和产业布局要求的37个项目不予受理或审批。

(二)抓民生,推进“蓝天行动”计划

昌吉州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实施“蓝天行动”三年计划,确定了工业企业提标淘汰、城市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气化昌吉”五大行动,预计总投资72.9亿元。

1.自我施加压力,争取工作主动。2014年各县市、园区结合各自实际,增加治理项目40个,投资约36.5亿元。总计年度共实施治理项目170个,总投资约81.9亿元。

2.明确目标任务,取得实际成果。截至2014年底,昌吉州已关停小兰炭企业7家,小火电企业1家,小砖厂3家;完成棉浆粕企业工艺废气治理项目3个,电力和水泥脱硝项目9个,脱硫项目9个;关停燃煤小锅炉37台,拆除了12台;完成集中供热管网13.4千米;建设密闭式输煤廊道及筒仓项目4个,煤场及原料堆场密闭措施6个,在41家建筑工地安装喷淋设施,对466辆渣土清运车辆进行密闭式装置改装;注销强制报废“黄标车”及老旧车辆7226辆;完成天然气入户13000户。

3.强化问责机制,确保执行到位。将“蓝天行动”计划纳入自治州绩效考评内容,加大考核指标权重、督查力度,州领导带队对县市、园区督查4次,下发通报2次,集体约谈22家重点污染治理企业,由分管州领导对“两县市、一园区”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抓落实,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1.明确目标任务,取得实际成果。为强化问责,加大考评力度,昌吉州将蓝天行动计划工作目标纳人绩效考评内容,州绩效办分阶段对各县市(园区)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情况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2.不断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14年昌吉州共出动现场环境监察人员4000余人次,以交叉执法检査方式集中对全州7县市和3个园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排污企业1008家,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减排工种建设进度缓慢的企业逐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3_瞄准减排目标,跟踪项目落实。2014年昌吉州经环保部核查确认,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1798吨、氨氮肥减排220吨、氮氧化物减排8007吨、二氧化硫减排1226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48%、153%、113%、100%,四项指标均已提前达标。截至2014年底,全州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共计31个。

4.积极争取资金,促进项目推进。昌吉州为25个污染减排项目申报自治区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0721万元,州人民政府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取得阶段成效的县市和企业给予奖励,对昌吉州重点攻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四)大力开展重点区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准东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准东地区主要公路沿线的煤炭经营储存场所、露天煤矿、违章临建及固体废弃物和兰炭企业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累计投入环境整治资金7.45亿元,矿区道路硬化、粉尘集中清理、绿化、防尘降尘设施建设力度加大。G216、S228、S303、Z917公路沿线的28处非法煤炭经营储存场所,21处已全部清理完毕,7处正在清理;13家露天煤矿均上报了整治工作方案并开始实施。

2.开展头屯河流域和硫磺沟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启动了头屯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对河床、河岸的综合整治,整合空间资源,并注入商业、休闲、游憩等功能,着力打造城市景观带。目前,已经关停沙场15家,30家企业正在做搬迁前的评估工作。

3.开展重金属排放、焦化、兰炭、铸造等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截至2014年底,未新增一家焦化企业。全州关停兰炭企业15家,对其余28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关停;昌吉州共有铸造企业24家。对铸造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批大建小、“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开展了集中整治。

(五)大力加强环保部门基础能力建设

1.重视环保机构建设。近年来,昌吉州调整充实了全州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将州环境监察支队、州环境监测站升格为副县级建制,将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建制,批准各县市设立了环境监察机构,在州环境监测站增设准东监测分站。全州环保系统增加人员编制86名。

2.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支撑能力。一是州环境监察支队、监测站入驻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启动了以环境在购置了高效液相色谱、气质联机、土壤分析等大型监测设备,饮用水监测项目从30多项提升到99项,土壤重金属分析增加了8项,具备了苯并芘等4项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二是启动在线监测体系、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环境监察执法体系等为基础的“智慧环保”工程。三是将饮用水监测项目从30多项提升到99项,土壤重金属分析增加8项,具备了苯并芘等4项特征污碑物监测能力。四是在44家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110套,联网实时监控。全州已设立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5个,建成检测线18条。

3.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开展环境监理试点。2014年以来,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工作。为解决“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验先投”等突出问题,以阜康市为试点,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率先在全疆引入环境监理,出台了《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新立项工业企业,从施工日起就有专业的环境监理工程公司全程进行环境监理,第三方环境监理从源头上确保了治污设施同步到位。

三、昌吉州工业园区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对“三废”处置能力差。一是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企业污水不合理排放情况严重。截至2014年底,昌吉州除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依托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外,仅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还尚未通过环保验收;在建污水处理厂也仅有3座;其他园区均未按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比例仅为46.43%。二是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严重滞后,大气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昌吉州各工业园区仅有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有集中供热站。其他园区企业均采用自建锅炉用于生产和生活热源。基本为一企一炉,甚至一企多炉。分散小锅炉大部分无脱硫、脱销设施。三是工业园区工业固废36填埋场严重滞后,工业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仅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固废填埋场刚建成,其他工业园区均未建设工业固废处置设施。企业固废均由企业选用自然坑进行不规范填埋。

2.总量控制与污染减排面临压力较大。一是经济发展速度超出节能减排规划预期。近几年,昌吉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0%以上,其中,准东地区已累计完成投资1305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煤电、现代煤化工、煤电冶为主导的产业体系。由于准东开发区节能减排的增量空间未在昌吉州“十二五”规划的2010年基数中得到体现,目前准东一大批项目无法顺利通过环评审批,直接影响了产业项目的长远发展。二是产业结构重型化致使对能源的刚性需求大。昌吉州经济增长更多依托资源能源消耗,从工业结构内部来看,呈重型化,轻重工业比例为14:86。昌吉州工业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以根治。

(二)环保能力建设薄弱

1.环保机构尚不健全。未建固废、宣教、信息等专业技术机构,人员编制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家、自治区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逐年加大,昌吉州环境监管对象由1992年的300家工业企业扩展到现在的1528家工业企业,60000余家生活污染源,环保部门现有人员编制,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要求。

2.硬件设施比较落后。硬件设施尚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水平还很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节能减排监察、统计和计量等基础工作薄弱。节能减排的主要统计数字依据靠企业自行申报,有关部门汇总分析,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工作需要。特别是对未列入国家“万家企业”的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薄弱,目前全州仅对34家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国家“万家企业”管理并考核,而能源消费量排前10名的东方希望、神火、其亚、宜化等重点耗能企业均不在“万家企业”名单中,缺少有力监管和检查指导。

(三)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1.重点行业污染主要是:电力、冶金、焦化、石油化工、化纤浆粕、建材、采矿以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总量基数大,对局部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2.区域环境污染主要是:准东产业带、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头屯河流域、玛河工业园区集中排放的扬尘、粉尘、二氧化硫以及废水污染物造成的局部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问题。

(四)准东地区生态环境脆弱

1.生态环境承载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准东地域内有一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内生存着大量稀缺、珍贵的动植物,分布着大量古生物化石和地貌类地质遗址。其是乌昌地区北部唯一的一道生态屏障,在阻止沙漠南移,保障人居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这一地区属于典型的封闭盆地型干旱地区,年均降水量不足180mm,蒸发量却高达2000mm以上。准东地区的煤炭开采,煤电煤化工产业、煤煤电解铝产业的发展均对自治州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2.水资源紧缺制约园区生态建设。一是引额济乌工程到五彩湾后,一方水达到7元。据了解,地表水取水成本较低,平均单价为每立方米0.14元,地下水平均单价每立方米0.7元,工业用自来水平均单价每立方米2.28元。二是因为企业用水成本过高,企业会取用成本较低的地下水,所以还存在抽采地下水现象发生,影响了大量沙漠植被的生长。三是供水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将军庙矿区东延区域供水二级管线还没有通到部分企业,如华能新疆能源、新疆开溁矿业、神华国网能源及特变电工新疆能源等企业还有局部性缺水现象。

四、昌吉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1.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要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增强环保意识。把宣传工作由一般的宣传教育向深层次推进,使环境保护的国策地位更加深人人心。

2.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要“规划先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根据2个部级园区(准东和昌吉高新区)的发展定位,突出特色,打造生态良好具有循环经济示范效应的园区。准东工业园区要在即将编制完成的《准东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对准东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位于县市的6个自治区级的工业园区也根据各自优势,突出特色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做好项目进园区工作,对于位于城区、或其他不在园区的项目和企业,有计划地搬迁至工业园区。

3.树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推进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环保水平。一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对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资源再生利用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高耗能企业施行“节能奖补”政策。二是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园区产业结构升级。昌吉州应结合实际,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高投入、髙消耗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效益型、科技型和清洁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延长生产链条,增强企业关联度,形成一个多行业、综合性的链网结构,使不同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上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成为下游生产的原料,以此达到企业间资源的最佳配置、物质的循环流动、废物的有效利用,并将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从而实现循环生产、集约经营的目的,增强企业整体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严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对存量污染企业提标淘汰。按照“应关尽关、应治尽治”的原则,在对辖区各类废气、废水、污染源全面梳理,分类制定出限期淘汰关停和治理计划,继续采取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政府约谈、督察督办、行政问责等强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跟踪督查脱硝项目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污染减排总量控制任务圆满完成。

2.落实减排补贴政策。如,脱硫脱硝电价和烟尘电价补贴政策,大力推进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治理。进一步做好水泥脱硝、钢铁铸造企业烧结机及焦化、兰炭行业荒煤气等脱硫工程建设,做好浆粕化纤行业污水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依据《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施管理办法》和《自治州污染监测数据管理办法》,强化污染源监测数据应用。

3.严格环境准入。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管理。二是对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健全、园区内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严重的,采取限批措施。三是根据环境承载力,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和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四是入园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当充分论证园区公共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足项目污染物处理的需要,严格规定各项目应自行配套的环保措施。

(三)继续强化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

1.做好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与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头屯河流域、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硫磺沟矿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玛河工业园区、芨芨湖工业园区、阜康工业园区216国道、303省道沿线及南部矿区集中排放的扬尘、粉尘、二氧化硫以及废水污染物造成的局部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问题。全面落实《大气国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强化重点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重点行业污染主要有:电力、有色金属冶炼、铸造、焦化、石油化工、化纤浆粕、建材、采矿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总量基数大,对局部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消除园区环境安全隐患。

1.园区环保设施与园区同规划、同建设。污水收集与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等设施要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时建设,与园区企业同步运行。

2.园区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在线监控设施应当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便于监督考核。

3.从源头上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配套建设必要的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达到预处理要求后才能进人集中处理设施。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1.队伍建设。一是对照标准和差距抓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购置仪器设备、改善办公条件,配备环保专职人员,通过抓建立,抓规范,抓提高,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二是应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环境领域专家顾问团及各方面的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强环保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应用系统体系化建设。建立污染源管理系统、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系统、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监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环境风险智能管理与应急辅助决策系统、环保科研与产业管理系统、环境管理政务系统、构建州、市(县)、镇三级业务管理模式,推动环保政务信息有效共享,推动环保业务办理流程信息化的建设。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统筹内设机构设置,加大整合力度,进一步强化环保管理职责,要结合实际逐步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环保协管员业务培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逐步建成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监察体系,积极推进县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和监测水平。

4.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在全州划分二级网格一个,三级网格3个,四级网格23个,对昌吉州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小兰炭、小铸造项目的针织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批大建小”、为落实环保措施、严重污染的小兰炭、小铸造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拓展环保融资渠道

采取政府投人为引导的多方投人方式,逐步建立政府资金主导、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社会资金参与、企业自主投入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1.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环保投入力度。抓住自治区发展纺织工业的机遇,积极争取相关纺织项目资金和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按照国家实行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优先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2.制定优惠政策,健全完善环保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人环保领域,并加强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社会投资的合理回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保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环保治理设施应逐步实行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3.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利用好“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使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七)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以新《环境保护法》为统领,制定完善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制定了《昌吉州环保局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昌吉州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吉州政办转〔2015〕3号)。

2.积极探索建立环保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的环境管理体制。

4.建立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要坚决摒弃“以GDP论英雄”的旧观念,建立体现“绿色发展”要求的目标体系,完善统计指标,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落实环保损坏问责。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者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5.尽快建立昌吉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由自治区环保厅垂直管理制度。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关于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髙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7)

辽河油田地处辽河、双台子河、大凌河等九河下梢,濒临渤海、毗邻辽宁双台子河口部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相当敏感。环境的复杂性和辽河油田稠油开采工艺的特殊性,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和困难。近年来,辽河油田分公司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十一五”规划和污染减排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依托科技进步,大力开展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力度,公司已在4个污水排放口、8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基本实现处理数据实时传输,大大提高了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环保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油田公司所有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处理,各项环保指标基本达到控制要求。

辽河油田每年向辽河水系排放经处理过的污水约1700万方。污水排放严重影响了辽河流域以及渤海水域水体状况。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于2008年7月1日联合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该标准明确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该标准对污水处排放指标有了新的界定,主要污染物指标比原排放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COD(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排放指标由原来的100mg/l和10mg/l提高到50mg/l和3mg/ l。新污水排放标准的实施对辽河油田污水外排处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面对这一形式,辽河油田污染防治工作有面临新的任务和压力。辽河油田华油公司4个污水处理厂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能力难于适应油田发展和新标准的要求,COD平均出口浓度85.18 mg/L,石油类平均出口浓度4.02 mg/L,NH3-N平均出口浓度7.80 mg/L。

为了有效利用水资源,减少采油污水排放量,辽河油田加大了污水回用力度。目前,辽河油田污水回用锅炉处理工程现有6座,总设计规模为7.3×104 m3/d,目前污水回用热采锅炉共160台,污水回用热采锅炉注汽量共4.5×104 m3/d。稠油污水回用锅炉技术在辽河油田已有12年研究与工程应用的历史,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总的来看,稠油污水回用锅炉是成功的,但还有一些技术难题需要进一

步研究、完善和提高,表1和表2列出了主要采油污水处理工艺运行情况。

在国家、地方节能减排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新要求下,辽河油田公司污染防治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1 水污染防治及减排

为完成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新目标,需要继续优化污水处理与回用工艺,解决工艺节能增效、长周期稳定运行和达标外排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现有处理设施的单元工艺处理效率偏低,工艺流程冗长,操作运行管理较为复杂;

(2)外排处理工艺生化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低,工艺流程长,出水水质不能满足新的要求,现有工艺技术升级难度大;

(3)现有设施处理负荷偏高,工艺耐冲击能力弱,难于实现稳定达标;

(4)水温高、乳化严重、水质波动大等特点,仍是污水处理面临的难题。2 固体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

落地原油、清罐油泥、钻井废弃泥浆和压裂废液等固体废物都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处置,资源化利用率低,且成为环境污染重要隐患。关键问题在于固体废物组成及性质差别较大,技术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选择性。因此,需要对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的分类,提出不同性质的固体废物处理工艺方案,并对相应的工艺技术进行完善研究,提高处理工艺运行的稳定性,降低处理成本。

3 废气污染防治及减排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8)

河流域蚌埠段区域水污染压力和保护水质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环境问题识别;污染压力预测;治理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existence of Huaihe River in Bengbu section of regional wate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safety, ecological safety of water and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s the goal,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pollution pressure prediction, control measure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ducing regional water pollution pressure and water quality protection of Huaihe River in Bengbu section.

Key words: identification of wate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pollution pressure prediction;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淮河是我国最早进行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河流之一,经过多年治理,淮河水质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淮河流域蚌埠段位于淮河中游下段,安徽省东北部,淮北平原南部,北纬32°43′~33°30′,东经116°45′~118°04′,辖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四区和怀远、五河(部分)县。淮河是蚌埠境内最大自然地表水,自怀远县尹家沟北的赵拐村入境,纳茨淮新河、芡河来水后,穿越荆山峡,汇涡河之水,折头向东,过蚌埠闸,向东经蚌埠市区、五河县,过浮山后在五河县东卡子出境,境内全长约147公里,其中,在蚌埠市区北岸长16.8公里,南岸长28公里,河床宽600~800米,年平均径流量263亿立方米。除淮上区外,蚌埠市区主要位于淮河南岸,所辖怀远、五河两县则主要居于淮河北岸。在“十五”和“十一五”流域水污染防治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淮河水污染的加剧。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淮河流域蚌埠段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些主要支流污染比较突出;治污项目市场化程度不高,运转资金落实困难;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差,执法难度大;治污体制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等,治理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因此,有必要对淮河流域蚌埠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进行研究探讨,制定有效措施,与整个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一致,进一步遏制和治理淮河水污染,改善水质,使其更好地为整个流域经济发展服务。

1 自然地理

淮河流域蚌埠段区域主要包括:蚌埠市区(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部分,境内流域面积约2120平方公里,河流主要有:淮河及左岸汇入的有黑河(蚌埠-淮南边界河道)、茨淮新河、芡河、涡河、北淝河下游等支流,右岸汇入的有独山河、天河湖(天河)、八里沟、席家沟和龙子湖(龙子河)等支流,主要蓄水洼地及湖泊有:芡河洼、天河湖、龙子湖。淮河流域蚌埠段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兼有两个气候带的特点。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该区域属季风气候区,风向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全年四季以东北风最多,另夏季盛行偏南风,冬季盛行偏北风。历年平均风速每秒2.5米,相当于2级风力。

2 水资源

根据统计,该区域多年(1956~2000年)平均降水量为872 mm、地表径流深为221 mm、地表径流系数为0.37,产水模数为32.22万m3/km2。2009年该区实际地表水资源量约为4.74亿m3。蚌埠市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3.26亿m3,地下水资源模数15.20万m3/km2·a,可开采资源模数为9.80m3/km2·a,平均可开采系数0.645。

3 社会经济现状

淮河干流蚌埠优先控制单元辖4区2县,含市区两个开发区合计57个乡镇和街道,详见表1-2。其中,五河县城关镇紧邻怀洪新河与淮河干流之间,考虑到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排向怀洪新河,因此不将城关镇纳入优先控制单元。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2012年末总人口367.81万。

4 水环境现状

蚌埠市2005-2010淮河干流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淮河干流水质明显好转。由表2-1可见,2005年至2007年均是在淮河干流新铁桥下和沫河口断面水质超标,主要超标因子是氨氮。根据2005年-2010年全年12个月的监测数据,选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个指标来分析“十一五”水质变化趋势,见表2-1和表2-2。

表2-1 淮河干流蚌埠段化学需氧量年均变化(mg/L)

表2-2 淮河干流蚌埠段氨氮年平均值(mg/L)

5 环境问题识别与压力分析

5.1问题识别

5.1.1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突出

淮河为蚌埠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以粪大肠菌群超标为表征的水质问题突出,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监测表明,2005年至2008年饮用水源地的超标因子主要集中在氨氮、溶解氧、粪大肠菌群三项指标。虽然随着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推进,近两年饮用水源地水质明显改善,但目前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未脱氮除磷和未消毒的问题,特别是丰水期上游支流污染水团下泄对水源地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在饮用水安全保障还存在以下问题:

(1)受上游支流入淮污染物汇入影响较大

蚌埠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蚌埠闸上,距离涡河入淮口下游约2km,距离怀远县城下游约2.5km。因此涡河入淮水质的好坏和怀远县废水排放对取水口水质影响较为明显。

(2)缺乏联动管理机制

淮河流域蚌埠段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口均位于取水口下游,因此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受上游淮河淮南段及涡河、茨淮新河水质影响。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管理牵涉到许多单位,属于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权限不明确,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因此,淮河流域蚌埠段区域水安全保障既需要上下游水环境管理协调控制,更需要多部门协同管理,占在流域管理的角度,建立水源地联动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较低

上游怀远、淮南乡镇生活污水、农村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村庄排水多为地表漫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就近排人沟渠、河道、渗坑,最终流入淮河及主要支流,对水源地水质影响较大。

5.1.2水污染防治仍面临的巨大挑战

(1)工业污染防治压力加大

根据《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二五”时期蚌埠市经济预期年均增长14%以上,经济总量五年翻一番,工业主导地位将进一步突出,工业化率超过50%。这无疑将给工业污染控制带来较大压力,如何实现工业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将成为“十二五”期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城镇、乡镇生活污水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将加快城镇化进程,预计城镇化率超过55%,市区人口增加到130万。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不能适应未来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需要,部分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其相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急需投入建设;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部分已建成污水处理项目不能稳定达标运行,减排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急需进一步完善。

(3)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空白,乡镇生活污水多通过暗渠、排水沟直排水体,对控制单元地表水影响较大。畜禽养殖粪水无害化处理率不高,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沟渠或农田,污染当地水源和农田;化肥、农药的施用量较大,利用率较低,大量农药和化肥随地表径流渗入地下和流入地表水体,带来严重的面源污染问题。

5.2压力分析

5.2.1工业污染新增量预测

根据预测“十二五”GDP增长数据,按照单位GDP排放强度法测算,工业废水增加量为2932.9万吨,工业COD新增量为3197.2吨,工业氨氮新增量585.9吨。(注:根据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规定的取值原则)。

5.2.2城镇生活污染预测

根据预测“十二五”城镇常住人口增长数据,按照人均综合产污系数法测算,生活废水新增量为897.8万吨,COD新增量3314.1吨;根据预测“十二五”城镇常住人口增长数据,按照人均综合产污系数法测算,生活氨氮新增量354.3吨。

5.2.3农业源污染预测

根据预测“十二五”各类畜禽养殖数量增长数据,按照各类畜禽排污系数测算,农业源新增量为12.4万吨,COD新增量为237吨;根据预测“十二五”各类畜禽养殖数量增长数据,按照各类畜禽排污系数测算,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氨氮新增量为17吨。

6 治理措施

6.1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从生产源头控制污染

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和产品,禁止转移或引进重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工艺改造等措施,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减轻流域内水环境压力。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建立节水型工业。

6.2治理工业和生活污水,有效削减排污总量

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所有的污水处理厂要配套脱氮工艺,确保达到一级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供水、用水、节水与再生水利用统筹考虑。省级以上的工业园区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要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鼓励企业集中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

6.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水质达标率

全面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根据不达标水源地实际情况,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实施方案。严格依法执行排污口关停、垃圾清运处理、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坚决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4修复河流生态系统,有效消纳污染物

协调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保护好区域内的林草植被、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处理好水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科学安排必要的生态用水。对主要入河道(口)逐条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地建设前置库、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有计划地开展河道清淤,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增强生态功能。

6.5 强化分区保护战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

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区域内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功能布局,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从区域布局上统筹协调流域经济发展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6.6有效利用水利工程,增加淮河水环境容量,改善水污染状况

水资源短缺导致环境容量不足和生态环境用水无法得到基本保证是淮河流域蚌埠段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利用沿淮湖泊洼地在汛期增加蓄水,缓解干旱年份缺水压力,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增加水环境容量。另外,针对闸坝众多的现状,积极开展流域内水质~水量联合模拟与闸坝调控技术研究。

6.7推进科技进步,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积极推广治污新技术、新工艺,建设一批水环境技术示范工程,如淮河流域水质改善综合示范河段工程、典型行业减排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多闸坝重污染典型河段生态修复和水质改善示范工程等。鼓励围绕重大关键技术,展开联合攻关,如农业面源转移途径及其与河流水质关系研究、淮河流域面源控制方案研究、淮河流域排污政策标准与水质改善方案研究等。完善淮河综合治理技术服务体系,建成一批重点研发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野外台站。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9)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随后,国务院和发改委先后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其中都提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直接推动“第三方治理”进入环保实践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该意见就第三方治理机制、治理市场、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各省纷纷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途径,并不违反环保法确立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反,是对该原则的创新性实践。第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赖政府独自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也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瓶颈,而且实践表明,政府承担环境治理也存在资金利用率低的弊端。可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必须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将社会资本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弥补政府单独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责任的弊端。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行的PPP机制是引入社会资本的极佳契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让第三方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提高环保资金的融资水平。第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治污效率和治污质量。营利性决定了企业并未将排污作为企业的生产核心环节,因此在资金、人力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薄弱,也导致企业自身承担排污责任的效果差。而如果实施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会由专门从事排污的企业通过专门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实现排污,这样就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应急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第三,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场化。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排污效益最大化。并且,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目前,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完善的与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

(一)第三方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以前,我国对环境服务类企业实行资质行政审批制度,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国家的行政审批权,也导致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程序简化,条件降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治污市场中治污企业层次参差不齐,很多治污企业设施不完备、技术不先进、资金不到位、治污效果差、履约能力低。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资质、确保第三方治污企业规范运行。

(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第三方治污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担保问题。治污企业可提供的担保物有限。首先,治污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供抵押,因为治污所占用土地属于污染企业;其次,治污企业的治污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因为治污设施与污染企业的生产设施附着在一起。因此,亟需通过法律为第三方治污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制度支持。

(三)污染责任的承担主体问题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一般通过签订治污服务合同的途径建立法律关系,将治污责任转移给治污企业,但是,这仅仅是存在于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除此之外,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三方治污行为。现有的环保法仅仅规定了国家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处罚权,而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存在超排等行为,尚无法律规定支持环保部门对第三方治污企业行使处罚权。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企业治污行为。

(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管问题通过环境服务合同将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治污企业,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监管的难度。如果没有严格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制度,则第三方治污企业可能会倾向于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治污责任,进而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我国在环境监管方面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和技术落后、体制不顺畅、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定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办法、程序等问题。

三、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的解决

(一)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要素对污染治理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是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确保治污效果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使环境污染治理进入市场领域,必然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从而导致很多污染治理企业的设施、资金、技术不到位,进而影响治污效果。因此立法应当按照治污类型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为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保障。

(二)拓展融资担保渠道针对从事污染治理业务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国家应当支持其通过债权、上市等方式融资。同时鼓励银行创新贷款模式,接受第三方治污企业提供的收费债权、应收账债等权利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担保贷款。

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篇(10)

长期以来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对环境的影响。水作为生命的源泉,水污染问题自然是环境污染问题中的重中之重。随着水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不断地寻求解决水污染的问题的办法。例如:荷兰,建立了水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水管会;法国建立了六个水务局,分流域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韩国,设立了以国务总理为首的环境问题对策委员会,完成水质管理一元化政策。我国作为缺水国家,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水污染问题也更加严重,目前,我国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防治和治理,但是总体来说还不够完善。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城市群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水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大量增加、农业规模化带来的农业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长三角地区的水污染问题加重。而长三角区域的水污染治理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路径的不完善。由此可见,我国在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路径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我国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不能很好走法律这条路径去解决区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去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使水污染治理有更多的法律路径可以走并且走得通。

一、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水质状况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的《上海蓝皮书》中称,长江三角洲地区水环境面临诸多问题。

(一)长三角地区中长江干流水质有恶化趋势,且流经城市地区的河流水质基本处在Ⅲ~劣Ⅴ类水平,总体劣于山区河流水质一到两个类别水平。城市地区的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二)长三角地区局部饮用水源受到流域和本地污染影响,水质较差,尚未达到饮用水标准。仅处于上游的江苏省和浙江省饮用水源地水质相对较好,处于下游的上海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乐观,仅为68.6%,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

(三)河口、泊岸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压力增大。长江口水域水污染加重,盐水的入侵是影响长江口水资源利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长三角地区水污染治理的难点

长三角跨“两省一市”的特殊情形,给该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带来了不少难题。

(一)长三角两省一市之间的经济利益竞争是长三角地区水污染问题的背后的推手。在普遍追求经济发展而忽略了生态保护的大背景下,各方站在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上利用水资源反而忽视了对水资源的污染,使得水资源污染问题愈加严重。

(二)长三角区域的特殊性导致了长三角区域水污染治理问题难以妥善的解决。长三角跨两省一市,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现行水污染法律法规在长三角区域难以很好地实践。现行的水污染解决机制要求本地政府对本地的环境问题负责,但是这样的机制对跨界水污染治理难以发挥作用。各行政区域之间分割治理很难做到统一协调,责任认定较为困难,扯皮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很多水污染问题不能尽快解决,越拖越严重。

(三)长三角水污染治理及由其引发的纠纷当事人之间没有完善的协商机制。在长三角特殊的两省一市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在水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更为关键,但是按照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只能接受上级命令协调处理,而这种机制已经无法解决当前的水污染治理诉求,长三角的社会经济环境已经使得长三角利益走向多元化,各行政区域对水污染的问题各执一词,现行的行政命令制度虽可起到一定效果,但是对于长三角来说,这样的机制远远不能够解决水污染的问题,必须通过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协商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的诉求并予以解决。

三、完善长三角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路径的建议

针对长三角特殊的行政区划和社会经济环境,以及长三角在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难题,现提出一些有利于解决长三角水污染问题的建议。

(一)进行战略性区域产业规划

长三角水污染的问题从根本上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生冲突和矛盾而引起,因此必从根本上进行区域产业规划。鉴于长三角特殊的“两省一市”的情形,水污染治理问题的区域规划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各方站在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而忽略了对环境的污染,现行的制度已经无法解决目前长三角存在的水污染治理上的问题,只有缓解各方在经济发展上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地解决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因此进行区域产业规划势在必行。

(二)完善责任认定机制

长三角跨“两省一市”,在水污染治理问题上难免会存在互相扯皮推诿的情形,行政区域之间的分割治理难以协调统一,归根结底还是责任认定机制不够完善。完善的责任认定机制使得行政区域之间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的水污染问题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各行政区域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使得水污染问题和及其引发的纠纷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责任认定机制的完善将大大提高解决水污染问题的效率。

(三)建立跨界协商制度

跨界协商于长三角地区而言主要是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协商,是一种政治解决方式。针对长三角的跨界协商制度可以将各方的竞争状态转化一种合作状态,使得长三角水资源的利用趋向合理化,加强各方的各部门、行业和领域之间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促进跨界管理行为合法化、解决长三角水污染治理中的立法问题,从而使得长三角地区水污染问题的法律路径更加完善。

(四)完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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