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11 09:57:01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1)

[DOI]10.13939/ki.zgsc.2017.15.061

自从党的十开幕以来,在的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切实有效地贯彻了群众路线,并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我国各个阶层中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不仅能为我国推进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提供助力,还能够切实提高我国人民的整体素质。正确地梳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之间的关系是顺利开展教育活动并且加强教育质量的前提。

1 法制教育概述

1.1 法制教育的内涵

我国推行法制教育旨在培养执政党和基层群众运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法制教育强调法律在人们日常行为规范和意识形态上的规范和导向作用。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是由家庭教化和社会熏陶而形成的,对公民的为人处世具有指导作用;而社会公民的法律素养则需要经过专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形成,是约束公民行为的准绳。人们无法对道德的底线做出清晰的划分,但是可以对法律的底线做出清晰的判断。很多社会不良现象或行为虽然在道德层面被谴责,但是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遏制。但是如若发生违法行为,政府或法院便有权力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民事或刑事处罚。因此,法律可以更有效更明确地约束人们的行为。科学全面的开展法律教育不仅能够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也能够间接地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全民普法和全民懂法是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

1.2 法制教育的意义

切实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深化改革,就需要国家领导和基层群众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针就需要在高等学校和社会各个阶层中全面大力推行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培养我国公民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并提高法律素质,让社会公民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在社会各个阶层中进行普法宣传,能够有效地改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有助于提高社会各阶层人群的整体素质。在高等学校或中小学教育体系中加强法律教育,培养学生群体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也能够从小培养公民的维权和法律意识。

2 思想政治教育概述

2.1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

中小学开设的思想品德课程,高等学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等必修课都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国家大力推行思想政治教育旨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华夏土地上生根发芽。思想政治教育不但向人们宣传弘扬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同时也更准确地向人们展示了我国我党的发展历史。这不仅有助于人们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找准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以及把握群众在历史发展中肩负的责任,还有利于深化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对青少年学生和中青年工作群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切实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主要表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更是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2.2 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通过在社会各个阶层中展开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有效地引导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正确地引导我国公民为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及和谐的国家而努力奋斗,积极地引领我国社会向自由、公正、平等以及法治的良好方向发展,全面地树立人民群众的爱国、诚信、敬业以及友善的正能量观念。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促进我国深化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党内同志和党外群众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并加深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的程度,有助于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也推进了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脚步。

3 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3.1 法制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能够加强人们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1]单就在学校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而言,目前,在中小学或大学的课堂中,部分学生甚至是大部分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有抵触或消极的情绪。直接原因是大部分对思想政治教育不感兴趣,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或只是为了修学分与考试成绩而学习,导致在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上出现学生睡觉、玩手机以及嬉戏打闹等无视课堂纪律的现象。根本原因是大部分学生缺少对思想政治教育端正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意识。然而全面开展法制教育能够极大约束学生的行为,端正学生的思想态度,使学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法规与政治制度对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进而改变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原有态度和固有认知。开展法制教育不仅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也有助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效果。

3.2 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制教育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提高法律教育对人们的教育效果。[2]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针的提出,使得全国人民对法律在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了全面且深刻的认识。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制教育仍然没有全面普及,达到很好的教育效果。且不说在教育程度偏低的发展滞后地区,即便是在教育程度高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也存着不知法不懂法的公民。开展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助于提升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理解,加强对法制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重要作用和法律保障的认识。

3.3 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切实解决我国目前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成效差以及覆盖范围小等问题,就必须将两种教育有机地结合。以法制教育滋养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促进作用;以思想政治教育带动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制教育的推进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教育两者结合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达到相得益彰又相辅相成的教育效果。

4 结 论

在我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统一的整体,两者不能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法制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有促进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制教育有推进作用。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教化和规范行为意识的作用,才能为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服务。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2)

一、前言

初中的教育是整个教育阶段最为重要的部分,为了使初中学校在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并行,学校积极开展了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当法制观念在政治的课堂上被灌输给学生,就可以保证在学生步入社会以后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同时也能够理解社会上什么事情是可以接触的,什么事情是完全不可以触碰的。

二、法制与法治

法制和法治的区别其实还是很大的。法制代表的是国家对于法律的制度,而法治则是指国家依法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从内涵上讲,法制是小层面的人民群众可以接触的且必须遵从的制度,而法治则是国家政府机关部门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处理层面。

三、法制教育对初中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很多年间,初中的政治教育凡是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都会被忽略。这不仅仅是初中政治教师对于法律知识的不理解,还代表了其对于法制教育没有足够的重视。学生的教科书当中既然被补充了法律的知识,那自然代表着初中生是需要这些知识的。但由于教育的忽略,导致学生错失了对于该部分法律知识的学习,学生在步入社会以后可能就因为不懂法律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现今社会很多的少年犯罪现象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些孩子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从而自己冲动行事,进而触犯了法律条例。可见,其实在初中的政治教育当中,法律部分的教育是应该被重视的。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孩子在未成年期间本身就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初中的政治教育不仅仅是为了教授孩子做人的道理,更是为了帮助其树立其自我保护的意识。法律是一项很好的自我保护的手段,初中的政治教育需要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从而使初中生更好的接触法律,懂得法律,使其在遭受侵害时,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

四、法制教育与初中政治教育的融合教学方法

(1)更新法制教育观念

面对学校与教师对于法制教育的忽视,学校要在社会大环境的要求下及时更正自己的思想,从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学习环境。教师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思想教育观念,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教师在充实自己专业技能的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从而使法制教育与政治教育真正的结合起来。对于更新法制教育观念这一方面,学校要积极进行宣传,利用板报、讲座等多重形式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够引起对法制教育的重视,从而树立正确的法制教育观念,学生也就能够欣然接受法律知识的学习。

(2)运用多媒体手段教学

面对计算机技术的发达,初中政治教育当中自然也要融合多媒体教学的手段,以多媒体作为教学的依托,从而帮助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结合。法律与政治的知识都是属于理论性的东西,初中学生的贪玩天性使其不会愿意接受这些知识,为了改变初中政治课堂上的枯燥乏味,教师可以在多媒体上放映视频图片等带有画面感的知识,教师利用视频等趣味性的东西来改善政治教育园与法律知识的枯燥乏味,使学生能够通过多媒体的学习来激发学习法律的兴趣,进而对法律知识的记忆更加深刻。多媒体的运用还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抽象意义,利用法制教育的宣传片等从侧面向学生表明法律的真正含义。

(3)在实践中进行教学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3)

法治文化作为国家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一种思维方式,其一价值观为核心,是国家法治的灵魂。而要想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国家建设,就需要加大法制教育宣传,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1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法制宣传教育所提出的要求

1.1以人为本,坚持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及法治精神

现阶段,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出现了注重法律条文宣传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忽视法律信仰培育及法制教育宣传的问题。但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前提,如果公民只掌握了法律知识也是枉然。因此,我国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还应强调对公民法律信仰以及法治精神的培养,在每位公民心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以及法治观念。此外,还应遵循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应以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为重点,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1.2敢于革新,提高法治文化含量

要想彻底创新传统的“就案论案”及“就法说法”的做法,就需要在法律常识中融入法制精神以及法治理念,积极宣传法治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以史为鉴,让公民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加大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对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的重要意义,让公民能够积极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同时还应引导公民客观看待法律生活中的缺陷,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1.3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栏、送法下乡、法律一条街、发送法制宣传单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积极拓展普法网、动漫、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及渗透力度等,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尊重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

2 从法制宣传教育现状出发,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2.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治理念,要想增强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现代化法制理念,现阶段,我国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法治观念上,能够实现由“义务本位”转变成“权利本位”,实现从“权力至上”转变成“法律至上”,实现由“国家本位”转变成“社会本位”及“个人本位”。①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义务本位”,强调的是公民对国家以及社会应尽的义务。忽视了公民自身的独立人格。而现代化法治理念则注重的是“权利本位”,强调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自由以及利益等,从而保证人和人的关系能够走向契约化,并为实施法律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②以往的法治观念强调国家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支配所有,法律知识权力的从属者。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认为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授权,法律只是人民利益以及意志力的集中体现,公民与掌权者均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领导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③以往的法治观念注重的是“国家本位”,强调人民群众的一切均是国家所给,人民群众应无条件服从国家。但是现代化法治理念则强调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社会是目的,而国家则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工具。总之,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围绕让人民群众树立现代化法治理念,转变法治理念,努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2.2加强各级领导、司法人员及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对我国各级领导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为建设法治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各级领导阶层、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均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态度。所以,要想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就需要对这些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他们能够成为法治文化的推动者、示范者、建设者,确保他们能够尊重法律、服从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让他们树立法律信仰及法律操守,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金钱、权力、美色等诱惑,保证正常实施法律,从而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的秩序。

2.3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

对于传统法律文化,笔者建议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既不可全盘否定,也不可全部细化,应用正确、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法律文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中心观念和现代化法治理念相反,必须要否定,然而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优秀内容,应继承与发扬下去。例如:“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等守法观念,“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司法观念等,符合现代化法治观念,应加以继承,采取各种形式及途径,尤其是民间传统戏曲、影视作品等,针对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优秀内容,加强宣传,确保其能够和现代化法治观念相融合,并逐渐形成带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法治文化。

3 结语

法治文化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及任务。因此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应符合形势,加强创新,对理念、内容、形式等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环境。

参考文献: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4)

一、引言

十八大以来,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理念,实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高校是社会的缩影,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校,建设法治和谐校园成为了近年来高等院校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依法治校是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同时亦是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也是学校稳定发展、实现和谐的重要保证。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第一储备力量,他们的法治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依法治国方略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总体而言,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法治意识的建设工作是良好的,但也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特别是近些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重大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频发,比较典型的有云南大学马某杀人案、云南丽江女大学生张某伙同男友抢劫杀人碎尸案,吉林农业大学学生郭某持刀杀人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某撞人杀人案,北京外国语大学罗某刺杀同学案、中国政法大学付某课堂杀师案,上海复旦大学林某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扼腕。

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心程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亦有家庭教育方式失当的原因。这些都会引发大学生的心理失衡,进而导致其行为的失常,走上犯罪的道路。

那么,高校作为教书育人之地,面对部分大学生出现的犯罪问题,亦要承担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经过这么多血的教训,我相信已经有很多的高校在重新审视或反思自己的校园法制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了。对于校园的法制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我个人有以下几点想法:

二、应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全面推动素质教育

法制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中重要的环节,是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合格高级人才的基础性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说,在高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对于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安定,形成良好风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小的方面来说,对于建设和谐校园,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具体开展法制教育的工作中,我认为应该强调“三结合”,即:

(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在大学中切实开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促进二者的有机结合。道德和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是两种重要的的社会调控手段,二者间是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的关系,同时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也存在功能上的互补。人们常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道德教育所强调的仁义,诚信,博爱,廉耻等观念,为法制教育提供价值导向。道德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法律的评价标准与推动力量,在大学生的内心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法制教育把道德教育所倡导的一系列的价值观念通过外在力量的约束来指引人们的行为模式。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制裁,这保证了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得倒了支持与维护,法律可谓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这要求我们在对大学生开展教育的时候,既不能对两者有所偏废,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二)法制教育与心理教育相结合

个别大学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性格、心理状态存在直接的联系。目前我国大学生的主体是独身子女,从小被家庭过度保护,因此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承担责任,爱享受,孤僻的性格。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网络信息产品普及,他们从小就习惯通过网络渠道接受各种信息与知识,对于各种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自我意识明显。但由于其自身思想的不成熟,不能深刻理解社会的复杂性,他们又容易出现偏激的心理和错误的价值判断。不少学生存在不能委屈自己,抗压能力差的问题。一旦不满意往往会产生怨恨,报复的心理,轻易采取极端手段来解决问题。

通过分析以往犯罪大学生的案例,会发现这些学生身上都存在两种缺失,一种缺失表现为学生心理的失衡,另一缺失表现为对法律的无知或法律对其不具有约束力。故在高校开展法制教育要分析学生的心理,并根据学生的心理有根据的开展法制教育,以强化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强制作用。高校应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议程当中,纳入到学校管理体系当中,如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及时的听取学生内心的苦闷、及时疏通他们存在的心理障碍、心理冲突等他心理疾病,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努力将学生的越轨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教师,班主任不能仅仅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教书与管理上,更应注重责任、情感等为人处世方面的心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格。

另一方面,高校需结合近几年校园犯罪中的案例,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一些鲜活的案例来显示法律的严肃性,如让学生了解到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受到什么样的严厉惩罚,而这些后果,责任,惩罚又会对自己的人生起到什么严重的影响,通过这方面的法制教育,起到对部分学生的震慑作用。利用心理教育的启发性,让学生知道如何去管控自己的情绪,如何排解愤怒,使自己不至于在冲动的状态下做出违法的事情来。把法制教育变成心理教育的素材之一,同时充分挖掘心理教育素材中的法制因素,对学生因势利导,使心理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融合,相互统一。通过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让学生学会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避免自己的情绪失控,并遵守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最终达到让学生增强明辨是非及自我保护的能力,树立自强、自爱、自尊、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侵蚀的目的。

(三)法制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法律基本知识不仅仅是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的专利,更应当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掌握一项基本素养。相关法律基础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需要用大量生动贴近生活的,贴近学生专业的案例穿插到教学活动当中。特别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遇见和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应多举例说明,甚至还可以就有关案件开展集体讨论来加深学生印象。例如就近年来频发的导游强制游客购物事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同旅游方向的学生开展相关讨论。此外,还应该开展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指导,譬如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虚假招聘、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要教育学生留心注意。不要为找工作抵押身份证和交纳押金,在注册公司,开设网店时需注意那些法律环节与事项等等。这些都是和毕业生利益切身相关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指导,相信可以帮助毕业生在少走些弯路的同时更好地适应社会。

三、通过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树立法治观念与信仰

高等院校都有自己的校园文化,法治文化也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体现着法治精神和理念,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比起生硬的灌输法律知识,法治文化的熏陶才更为关键,其引领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与精神信仰的方向。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能够对大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的作用。我认为一个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的形成应该注重“三层面”,即制度层面,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开展的建设

(一)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坚持程序正义,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救济制度

首先,高校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校园内各种规章制度,让学校的改革发展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这也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这就需要高校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党群工作管理制度、行政工作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次,光有制度还是不够的,作为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一环,必须形成严格的执行程序,让程序正义贯穿依法治校的全过程,避免不利的人为因素对制度的破坏作用。三是完善健全校园民主监督机制。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高校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在高校重大制度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最后要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校内教育救济制度。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特别建立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高校要重视在学校内部提供法律救济渠道,一定要给被处罚的对象解释,陈述的机会。对不当的管理行为提供内部纠正,避免校内侵权行为的外部化和复杂化。总之一定要让全体师生有这样的感受: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校规办事,是会受到公正对待的。

(二)不断改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物质条件

首先,高校还可以设立法律咨询室,主要是在法律或法学专业教师的帮助下,解答同学们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校园违法犯罪的发生。这种方式同样适用于无法律专业的高校,指导老师可以从教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中选任。其次,高校可以通过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校内法治教育基地、校园法治网站,法治知识广播等方式,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丰富法治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通过法治文化氛围的熏陶来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最后,高校可以通过开展法律专家讲座、法律读书活动、法律知识竞答、法律文化展览、法治电影展播和庭审观摩等活动来进一步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建设。

(三)强化精神引领,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之配套的教育也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大学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大学生的数量在急剧增加。高校扩招、大学门槛的降低都为大学生的数量增加提供了基础。更重要的是,由于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就业难、大学生素质低下等各方面的问题都陆续涌现出来。由此可见,大学教育阶段开展必要的、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教育工作是大学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出现的大学生违法违规现象、大学生思想品质滑坡等诸多现象,都启示我们必须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与法制教育,将其置于与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同等重要的位置。尤其在新时期,对相关话题进行研读,还是很有意义的。

一、 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的背景和意义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的背景

大学,不仅仅是开展文化课教学、专业课程教学的地方,而且应该成为培育思想品质、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与综合素质的地方。只有全方位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思想品质、综合修养,大学生才能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而不是仅仅具备理论知识的专业化人才。近年来,随着大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人们普遍感觉大学生的素质、能力都在下降,社会对于大学生评价不再是“天之骄子”,而是普通人。甚至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大学生收入、能力均不如普通民工的现象,实在令人费解。一方面,大学、高校的无节制扩招使得大学门槛逐步降低,大学生数量快速的增长必然拉低大学生的整体质量;另一方面,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并没有接受系统、完整的思想政治与法律方面的教育,使得很多大学生不仅专业知识不扎实,而且法律意识淡薄、思想品质低下,个人素质很难适应激励的社会竞争。此外,很多大学生毕业以后眼高手低,自我定位不清晰,很难真正的融入集体和社会,甚至成为社会的闲置劳动力。

众所周知,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是其区别于一般性劳动力最大的优势,也是大学生找工作、就业的基础。但是,如果大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法制修养与思想道德素质,那么大学生的专业知识的特长也必然无从发挥,大学生也只能渐渐沦为平庸。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教育是大学阶段针对大学生开展的基础教育,也是培养大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必由之路。将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是大学教育体系决定的,也是大学生就业、深造和发展的核心诉求决定的。对于大学的管理者和老师来说,将两种教育完善结合,最终可以达成殊途同归的效果。归根结底,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修养,让大学生以法律的标准和规范修身养性,不能做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此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帮助大学生健全身心修养、形成完善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品质与道德境界。因此,二者在本质上具备一致性,都是以提升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将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应该成为新事物大学教师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共识。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的意义

将大学生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首先可以起到缩短教育时间、提升教育效率的目的。具体来说,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多高校都是大学德育课、思修课的重要内容,二者基本上须臾不可分离的状态。法律意识、法制修养其实与思想道德素质都是紧密相联的,前者是强制性的思想意识,后者则偏重于道德、舆论方面的引导。将发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对于教师而言可以缩短课程的时间与占用率,同时大大提升教学的效率和功能,让大学生迅速的掌握相关知识和理论,提高对法制课程、思想政治课程的认知和理解。

其次,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结合,对于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决定性的作用。大学教育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培养思想道德高尚、法律意识规范、综合素质过硬的现代化、高水平人才,而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其中的重要表现。将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能够形成强大的教育系统力量,引导大学生自觉的践行优质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的遵纪守法,提升自己的思想品质与法律意识,让自己成为国家、社会和民族需要的栋梁之才。

因此,新时期大学开展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不妨将二者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节省诸多的教育教学资源,同时能够提升教学的效率,帮助大学生快速的培养其法制精神、法律意识与思想道德素质。

二、将大学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的路径和方法

通过前面的论述不难发现,大学阶段针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质和诉求上具有明显的一致性,这也是大学为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所必须做到的教学工作。那么,如何将二者有效结合呢,个人认为不妨尝试如下思路和办法。

(一)创新课程与授课方法,将二者有效结合、相互穿插

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并非国家教育大纲、课程标准的固有内容,地方学校甚至可以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开展一系列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以提升大学生的实践体验,在实践活动与教学操作中培养大学生的素质。将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大学可以做的就包括创新课程与授课教材内容,革新授课方法,多开展社会学的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和威严,体验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地位。

比如,教师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独立编制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小册子,然后发给学生们学习、体验,让同学们说出、写出自己的所思所想。这样一来,整个教学工作不至于突兀而死板,学生可以参与到课程的改革与授课模式的变化中来,学生对法制教育课余思想政治课的兴趣也会慢慢被激发出来。此外,在法制教育课程中适度穿插思想政治课程的内容,在思想政治课中穿插法律课程方面的内容,二者能够更加紧密的融合到一起,学生的学习也会更加综合、全面,教学工作也更具实效性。

此外,教师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的变化、重大的法律事件、新闻时事等,对课程授课内容进行适度的调整以适应一些时事的要求,同时也可以与学生们有亲密、全方位的互动。这样,学生们的兴趣被调动起来,教师可以通过互动建立与学生们良好的关系,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推进也会更加轻松。因此,教师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将二者教学有机结合,其实是要适度得法,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二)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推进法制教育的开展

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其实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内容。但是,以法制教育感召和引导大学生,往往却不能规避大学生出现诸如违法犯罪、知法犯法等现象。众所周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其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规范的约束,更多的还要受到道德规范的引导和调整。

剖析诸多大学生犯罪案例,我们会发现,其中很多人并不是不知道盗窃、抢劫等行为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由于其人生观模糊,价值观扭曲,追求物质享受,当私欲膨胀到冲毁道德堤坝时,再严厉的刑法也难以阻止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在遏制大学生犯罪方面,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的引导,榜样的示范及人们的信念来维持。因此,法制教育要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对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以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带动二者的结合与共同发展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6)

法律是神圣的。在我国,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因此法制教育要从小做起。初中阶段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是人生的转折点,对于初中生来说,法制教育尤其重要。如何在课堂上贯穿法制教育,是我们政治教师值得探讨的课题。

我在讲《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这一课时,没有单纯地讲解法律条文,那是因为我知道单纯的理论说教得不到好的教育效果,所以采用了实例分析的方法让学生讨论后再得出结论。课堂中,我试举一例:一位学生家长在路上遇到一位低价出售手提电脑的人,从这人的情况分析,可以断定这台手提电脑是偷来的,而这位学生家长正需要一台手提电脑。因为他的孩子为学习需要已经多次提出要买一台手提电脑,但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一直没能买。举例完毕,我请学生分析讨论:这位学生家长应该买还是不买?我的话音刚落就有学生说:“便宜东西干嘛不买?”有的说:“偷来的东西不能买,买了就是帮助小偷销赃。”双方各持己见讨论得非常热烈,我见时机已经成熟就指着书上的法律条文对他们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因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行为,直接帮助了犯罪分子逃脱罪责并获得非法利益,干扰了司法机关查处赃物的活动,给社会带来了危害,所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此一来,学生都明白了购买赃物是违法行为,纷纷表示不再贪图小便宜购买赃物,而且表示如果发现别人有销赃的行为就会举报到有关部门。这样就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将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二、以课堂主题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我校经常邀请公安部门的同志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具体介绍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形式、原因及预防措施等。这使我更加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白要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就要从预防入手,让他们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自觉地远离犯罪。作为政治教师要充分利用这样的好时机,配合学校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我利用政治课的时间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题进行班级讨论,有的同学认为只要不犯大错,犯点小错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现代中学生中有这种想法的绝非少数,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学生有的迟到,有的上课不注意听讲,有的不完成作业,有的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有的认为抽根烟,去次游戏厅算不了什么……殊不知正是这些不易让人察觉的不良思想行为,就有可能引导他们走向犯罪的深渊,也正是由于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想法使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进而由一名不错的学生变为后进生甚至罪犯。作为政治教师,我的责任就是要帮助学生认清这些不良思想行为的危害性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明白要想使自己远离犯罪,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就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个是积,一个是防。“积”就是积累美德,古人说:“积善成德”,人的美德和良好心理品质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养成的,而是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磨练,达到能够自律程度才能逐渐形成。“防”就是防微杜渐,在积累美德的同时还要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和不良习惯的侵蚀和污染。俗话说:“蠹众木折”,蛀虫多了,必定会造成危害。对于一个人来说,接受不良思想和行为多了,人就要变坏,所以要时刻注意在思想上防“蠹”,自觉地抑制和消除不良思想,作为一名中学生应时刻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十分有益的。

三、在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

为了使学生受到更深刻的法制教育,我组织学生观看了法制教育电视剧《让孩子远离犯罪》,学生看了都非常震惊,在心灵上引起了极大的震撼,看到电视剧中那一张张曾经纯真,但却因犯罪而扭曲的脸,看到他们失去自由之后的无奈,听着他们铁窗内的哭诉,学生纷纷表示要认真选择好自己的生活道路,珍惜今天,把握好明天,做一个让“母亲”放心,对社会有用的人。我通过各种媒体让学生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使法制观念在学生的心目中扎得更牢。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7)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在“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这样的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成为必然,这就需要秉承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注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中法制教育的渗透,实现法制教育的应有之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联系

道德与法律作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具有教育目的的内在统一性。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为法律提供心理基础和评价标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德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它与法制教育作为道德与法律在教育活动上的生动实践,具有内在的联系。

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前提。思想政治教育是传播意识形态的一种手段,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体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法治观念是社会主体思想意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法治观念的直接指向是社会主体的外在行为规范,而思想政治教育为法治教育提供内在价值取向。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前提,人们只有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有了内在的价值取向,才能对国家的治国方略产生政治认同,对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产生认同,才能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自觉养成社会主义法律意识、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等法律素养。

另一方面,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道德的底线,是社会主体的直接外在指向,它告诉社会主体自身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触碰道德的底线,为社会主体道德觉悟的形成与提升保驾护航。通过对受教育者的法制教育,可以促进受教育者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其价值观念中发育成熟,提高受教育者自身对道德底线的认知水平,使主体的道德觉悟能够由盲目变为自觉,由自在变为自为,由偶然变为必然。所以,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二、高校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渗透的原则

(一)教学目的明确原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中的法制教育的渗透应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高校主体要自觉在依法治国、平安校园等法治理念的引导下,有意识地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整体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应时刻遵循依法治国的理念,在学校整体法制教育的宏观环境和教学目的的安排设计下,在具体的教学教学实施中要善于挖掘法制教育素材和内容,进行积极有效的法制教育渗透。

(二)渗透内容有机结合原则。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二者相应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避免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上成法制课,又要把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根据学科、教材的特点与要求,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

(三)渗透方式自然原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必须依据教材内容去进行,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是教材中所应有的,绝不是外加或牵强附会的,应切实地找准“渗透点”,把握适当的“渗透时机”和“渗透度”,让法制教育渗透真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三、高校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渗透的方法

(一)充分挖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教师要遵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规律,根据其特点,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治因素,确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与法制教育的最佳结合点作为渗透点。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法制教育内容涉及最多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概论》。其中,思想修养部分可以结合案例渗透《宪法》、《刑法》、《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法》、《反国家分裂法》等;道德部分可以结合具体案例渗透《公务员法》、《劳动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游行示威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基本国情、经济、精神文明等相关内容很多都已写入《宪法》,尤其是依法治国部分,可以作为主要的渗透内容。在此基础上,将法制观念、理念与思维等贯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全过程。

(二)有机整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内容。在充分挖掘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内容后,需要充分考虑道德与法律的统一,即不能生搬硬套、顾此失彼,为了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而忽视或淡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德治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要将道德与法律的统一性观念时刻贯穿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的全过程,而不是变成“两张皮”;需要考虑授课主体情况与渗透程度的统一,即充分注重授课主体的认知规律、专业特点、接受程度,有针对性地整合渗透内容,以适应不同授课主体的各自情况;需要考虑教学手段与渗透方式的统一,即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选择适当的切入点,最终以既符合渗透原则,又能被授课主体欣然接受的渗透方式 达到法制教育的教学目的。在此基础上,有机整合适应不同授课主体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内容的范围、授课方式、渗透程度,最终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内容的有效渗透。

(三)注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法制教育的环境渗透。法制教育与德育一样,应把重心放在观念和习惯的养成上,帮助学生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这就需要注重法制教育的环境渗透。一是要与校园的管理与服务活动联系起来,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制教育渗透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可以积极举办学生普遍感兴趣的、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文化活动,使法制教育内容入眼入脑,帮助学生养成认真学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法治意识,达到思想政治教育课法制教育渗透的真正目的。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8)

一、引言

经济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教育也应该与时俱进的发展。大学教育在我国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随着教育的发展我国的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数量的增多质量却没有相应的提高,相反,大学生的素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才能避免社会上大学生的违法违规的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在新时期对大学生的要求变得更高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就更加明显了。

二、法制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高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良好的法制校园环境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有着推动作用,能够促进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不仅改善了我过的法制教育,还促进了我国高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进步,可谓是一举两得。

(一)提升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的内在要求

准确地来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品质、法制素质之间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1]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高校法制教育以及法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对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一个大学生的法制素质如何可以间接地展现出其思想道德素质,法制素质主要通过外在的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行为、以及内在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表现出来,作为一个有思想道德品质的大学生就应该遵守法律的要求,切实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身应有的义务。良好的高校法制环境需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的支撑,需要完善的法律教育的宣传活动,要有安全的校内治安,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是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建设的应有之义

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顺利开展的保障,高校的法制教育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中重要的一部分[2],因此它在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此,优化法制教育环境是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内在要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中有很多种环境因素,比如说经济、政治、政策、文化、网络等,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只有这些小环境因素有序的发展,才能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健康发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种种的小因素之间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的健康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会减少更多的阻碍,在教育的过程中一路直上,大环境中的经济发展了、法制健全了、思想自由了,教育才能有所保障。

(三)优化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重要途径

法制教育宣传在西方国家受到了重视,并且将其纳入了大学教育之中,完善的法律教育是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其法律意识的重要保障。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应该具备法制素养、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它们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身处于一个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目标的实现依赖的是法律秩序和手段,社会主义道德发展依赖于政治目标的实现。新时代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置于法制教育之下,只有高校健全自身的法制才能加强法制管理,很多高校在实际的发展中并没有做到依法治校,导致法制教育不健全。随着大学生素质日益低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迫切要求。高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是其责任和宗旨,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三观,因此在法制的规范下进行管理是很必须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法制教育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属性,在高校的教育中,二者不分先后,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3]健康有序的法制教育和环境可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为其提供健全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总而言之,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维持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完整性、有利于促进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互动、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法制教育视角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一)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在法制教育视野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就必须立足于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切实地提高学生对于法制的认同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事实上,如今随着高校教育的普及,教育质量并没有提高,教育活动并没有真正地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培养出来的人才在知识以及素质方面都是有欠缺的,特别是高校的法律环境过于薄弱,导致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知识十分缺乏,高校在法制教育的环节不仅没有强大的师资力量,还没有完善的课程设置,无论哪方面的资源都比较匮乏。面对这种严峻的情形,高校更应该注意到建设法制环境的重要性,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其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和思想观,使其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在当今社会中的不可或缺性,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就必须将其融入到教育之中,通过这个措施可以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构建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为思想政治教育扫清了障碍。

(二)促进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

1.将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高校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有着相似性,特别是在本质以及诉求方面有很大的相似性,[5]因此将二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能够起到更好的教育成效。根据我国高校现阶段的法制教育现状来看,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仅课时少,而且接受的内容很广,广而不精。课堂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的立足点,也是学生获取相应知识的重要渠道,多而杂的法制教育内容如果不加以筛选,就会导致学而不精,不能切实地学到法律知识。因此为了促进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必须改变以往的普及教育的方法,改变教育定位,要侧重于大学生的法制以及思想政治的教育,它们之间的结合给任课老师提出了要求,老师能否将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是转变的关键。为了改善教育现状,可以专门开设相关的法律讲座以及法律选修课,以供学生选择和学习,在此基础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对接起来,将现有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促进两个方向的教学内容相结合,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2.将法治精神融入到日常环境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生活性,与生活紧密相关,因此二者的教育不能仅仅依靠于课堂上的知识讲授,更重要的是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学习的环境中。课堂上的知识灌输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为了提高法制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不仅要注重理论的传授,还要注重实践,促进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因此在日常的学习中,可以通过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校园实践活动,来促进学生的法制素养和思想政治道德素养的提高,只有通过亲身实践才能使其产生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意识。比如说,各高校可以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和教育专家,来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和活动,并积极地组织学生参加,通过讲座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认识到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活动,去敬老院帮助老人,开展扶贫活动等等,来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道德责任心,锻炼大学生的书本知识,将其从理论转化成实际,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力量,感受社会主义的温暖。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园实践活动都有效地将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在了一起,通过实践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更有利于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而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3.营造法制教育氛围

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首先就要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因此加大学校法制宣传力度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对传统的具有时代意思的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科学理论的宣传和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这些内容理论性很强,所以为了使其更好地传播必须与学生的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和道德问题紧紧地扣在一起,让他们感受到接受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法制、思想政治宣传的时候要充分利用起学校的各个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和媒介来传播相关知识,宣传不仅要在校园内进行,还要发动一切能够发动的力量,从而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的完整性和持久性。

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在法制教育的视角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首先依赖的就是教师,老师在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高校的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任课老师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在知识水平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学校必须定期对老师进行培训,从而使其在教学的过程中有效地传递知识,提高教育的成效。四、结语大学生是祖国社会的栋梁之才,也是我国的希望,因此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高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学生道德素质以及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只有加强二者的教育,才能切实地改善大学生素质低下的现状,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优秀的人才。

作者:程晓丽 单位: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刘玉飞.法制教育视角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探索[J].林区教学,2015,03:78-79.

[2]冯晓卡.法制视野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1.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9)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是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建立富有生机活力的制度、规章、运行程序等,促进高校与社会的良性双向互动,进而实现实践育人、社会环境优化的目标。这一机制以高校和社会的双向互动为着眼点,以实践育人、社会环境优化为最终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从某种程度上说,机制的运行状况取决于制度制定和运行的状况。机制的保障过程就是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相关制度的过程。

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形成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章程。广义的制度包括国家、各级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也就是制度框架或制度环境。狭义的制度,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规范本部门所属单位或本单位所属人员或个人活动而制定的程序性条文,也就是制度设计。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人行为的规制。“制度反映着特定的价值观,它们是价值追求的手段”。[1]通过对高校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双向互动行为进行规制,进而实现实践育人、社会环境优化的目标。制度是建立机制的基础。无论是广义的制度还是狭义的制度,都是任何一种社会机制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它不仅规定了构成要素的主要内容,而且反映了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机制的保障过程就是建立健全一系列使机制各组成要素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的过程。由于制度本身具有规范性、制约性和稳定性,有了制度保障,就能促使高校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良性双向互动。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构成这一机制运行的制度框架和制度环境。当前,我国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政策和法律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甚至有的制度既是政策又是法律。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政策保障体系。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参与问题。全国层面的政策集中体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该文件指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要“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不仅要有利于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部门层面的政策主要体现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这些文件指出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健全社会接收高校学生实践制度。与此同时,中央领导也多次发表讲话,表明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问题的重视。如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对教育事业,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十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问题的高度重视。但是,深入到这一框架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政策存在不少缺陷。

第一,缺乏前瞻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系统工程。由于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预见性。但多数情况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出台只是为了解决当前突出的问题。

第二,缺乏约束性。部委级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文件多使用通知、意见之类的文种,只有少数的规定、决定,缺乏硬性规定。

第三,缺乏可操作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指导性、原则性强,程序性,步骤性弱。

第四,缺乏配套性。从纵向来说,前期政策的完善不及时,没有后续政策作补充;从横向来说,政策之间衔接不够。

正是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政策存在这些不足之处,因此它的执行效果就不够理想。当前,我国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政策,增强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约束性,注意政策体系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法律保障体系

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参与问题,政策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配套,才能明确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保障的主要功能在于依据国家强制力来规范和推行社会主导的教育价值,同时,抵御和消解社会中的不良影响力,从而有力地推动高校与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良性双向互动。

从现状来看,有关教育特别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运行是我国法制工作的薄弱环节。

第一,从数量上来看,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立法不多,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更少。

关于教育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一系列教育法律。与此同时,教育部也出台了相应的部门规章,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等。2004年,国家专门针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这一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教育行政法规。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散见于这些文件中。

第二,从立法质量来看,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立法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渊源,其法律效力低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不匹配。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原则性、指导性强,程序性、可操作性差。它主要表现为倡导性规定,如何做、怎样做的程序和步骤,不做的法律后果等缺乏具体的规定。

(3)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缺乏前瞻性,系统性不足。它的发展比较滞后,总体上处于一种后发性的被动式补救状态,没有发挥法律的引导功能。另外,相关的法律不配套,没有形成法规体系的合力。

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立法与政策的不足存在类似之处,是因为两者的界限并不分明,当前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还是政策占主导,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政策的缺陷也会通过法律的不足表现出来。在十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所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制度保障要加快由政策主导型向法律主导型转变。

鉴于我国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方面的立法现状,当前我国要借鉴国外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建立、健全、落实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法律、法规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参与问题是世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以美国为例,1991年4月,布什政府签发了全美教育改革文件《美国2002:教育战略》;1993年,克林顿政府颁布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2]。《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不但要求学校要做的无、暴力、武器、酒精和有良好的法律与充满好学上进风气的场所,而且要求全社会都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参与促使青少年增长社会知识、文化知识和感情的活动。[3]48-51该法对社区、社会各界、传媒、宗教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作用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法国制定了针对公民教育的《教育指导法案》,对政府、社会团体、家庭在青少年公民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它是法国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公民教育的法律保障。依据此法案,法国成立了全国性社会参与管理机构——“教育高级委员会”,统一领导社会参与工作。[4]这些为我国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法律保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制定保障社会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法》或《公民教育促进法》。在这部法律中规定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主体明确其责权利,能够预期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从而规范其行为,发挥法律的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作用;在这部法律所能调整范围内尽可能具体化,增强其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第二,健全已有的法律法规体系,注意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与配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系统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为这一机制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单靠一部法律是不可能完成的。比如要调动企业参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对它实行税收优惠、融资优惠等激励措施就需要相关法规政策的配合。

第三,落实现有的法律制度,使它由文本上的静态法条转化为现实生活和教学实践中动态的法律。通过多种渠道,培育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的权威,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文化土壤;综合运用以法律为主的治理手段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高校周边的监管,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健康的环境。

二、高校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制度保障体系

为了将国家各项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高校所创立、制定并实施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构成狭义层面的制度,也就是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是在制度框架内制定的,它必须符合制度框架的要求。制度安排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运行会发生直接的影响。高校围绕实践育人目标,建立和健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各项制度,用于调整实践教学各方面的关系,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行为有章可循,能调动教师和学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保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制度按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三类,即日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责任管理制度。日常行政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实践育人的目标,保障实践教学能够顺利开展对高校的学生和教师制定的日常行为规则。如针对学生管理制定的学分制度、学位制度、实践教学制度、校园文化建设制度等;针对教师管理制定的培训、进修制度、教学评估制度等。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工作或活动加强管理,保证其顺利有效地进行而制定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则。如实践经费管理制度、实践教学登记制度、实践基地建设制度等。责任管理制度是为了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中教育主体的分工与责任,保证教育主体按照自己的职责有秩序地,协调地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而制定的行为规则。如教师岗位职责制度、行政部门岗位职责制度、实践教学事故的认定等。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应把实践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具体化并加以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决策、管理权力、管理投入、管理任务、管理效果责任到人。保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日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责任管理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体系,三者才能形成制度合力,从而实现实践育人的目标。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问题是一项非常精细的系统性工作,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规定。所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制度安排关键在于构建一种有章可循的稳定的工作机制,理顺各主体之间的责权关系,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主体能够预期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当前许多高校制定了不少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规章制度,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制度意识差;各个部门的制度之间协调性低、配套性差;制度运行不稳定等。所以,制度安排不在于制度的数量,关键在于制度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协调运行。高校应建立适应本地区、本校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并使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另外,实践是变化发展的,保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的制度安排不能故步自封,也要进行变革和创新,在制度的变动性和相对稳定性之间保持平衡。

保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运行的政策、法律体系和高校自身的制度体系是密切配合、相互作用的。政策、法律体系作为制度框架,制约着高校的制度体系,高校自身的制度体系必须遵守相关政策、法律体系的规定;高校自身的制度体系是政策、法律体系的具体化。这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才能形成制度合力,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坚实后盾,在高校与社会的良性双向互动中实现育人目标,提高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

参考文献:

[1][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M].韩朝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闵小平.美国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及其借鉴意义[J].安康师专学报,2002(4).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篇(10)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安全稳定;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务必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教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尊法尚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加强师德建设、学校德育,与重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育人作用紧密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深化改革。将依法治教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实践相结合,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监督,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与时俱进。从我省省情、教情出发,把握依法治教的时代特点与基本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创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基本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教育环境基本形成。到2020年,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立、改、废工作整体推进,教育法规规范配套实施制度更加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到位。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依法履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

――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一校一章程”局面全面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法治观念培养在教育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学校法治教育制度更加健全,实现法治育人。

――教师依法执教的素养全面提升。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进一步明确,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专门从事法治教育教学的教师,基本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并具备一定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教育立法工作。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保障和促进教育发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教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情况,及时提出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修订工作。从源头上切实把好立法质量关,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顾问咨询、委托第三方起草等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逐步形成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适应实践需要的有云南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2.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广泛听取意见、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和依法公开。健全规范性文件法制部门审查和会签制度,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和限制公民、教师、学校和其他教育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实施评估制度,对执行中出现歧义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制定机关要及时予以解释。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况。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依法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落实事权规范化、法定化,严格行政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编制和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清理、调整行政权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制度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进网上审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2.健全科学、民主、法治的教育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重大政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教育重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跟踪督查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

3.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实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资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制度,明确执法职责和程序,实现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切实明确处罚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严格做到执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财政、发改、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服务)市场及收费混乱等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欺凌、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机制,加强部门合作,会同政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教育职能、教育法律政策、行政管理流程、教育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接受上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6.建立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和推行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规范办案流程,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师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探索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校

1.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校产经费使用、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适时出台云南省中小学校工作规程,保障中小学校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自。

2.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建立学校章程制定、审核、修订、备案制度,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订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全面完成全省普通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并对章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3.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在公办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推进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社区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并扩大参与的广度、深度。

4.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规则。落实师生主体地位,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

5.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保证学生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建立健全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规范校内师生申诉和调解制度。支持学校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

6.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构、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7.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建设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云南省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宣传推广法治学校、依法治校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完善教育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云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明确学法计划和具体要求。完善党委(党组)会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把学习与推动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教育工作实践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校长、教师学法用法制度。明确校长、教师法治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将法治教育作为校长资格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举办法治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校通过专题培训、法制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法治培训。

3.深入开展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探索落实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教材、师资、课时、经费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积极探索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范围。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逐步聘用专职或兼职法治课教师。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和师资体系。

4.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体与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改革教育评价机制

1.推动学校开展自我评价。引导和支持学校切实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认真开展自评,形成和强化办学特色。学校应当依据国家和省教育基本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确立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对照人才培养要求,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风险隐患等监测评估,开展对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等的满意度调查,努力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2.增强教育督导实效。认真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机构,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大力推进第三方评价。推行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价,构建行政监督与科学评价相结合、外部监督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教育督导监测评价机制。政府主要履行督政职责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评估原则上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担,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向承接方提供相应经费。完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服务产品供给机制,探索其参与监测评价或认证评估等服务的有效途径。

4.建立健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教育评价机构年检制度,定期公布评价机构名单、业务范围、收费项目、财务审计、年检等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探索建立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扩大结果运用范围,将其作为资源配置、干部考核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教育行政干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以多种形式对教育行政部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着力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意识。结合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丰富教育行政干部法治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建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案例库,以案说法,着力抓好教育行政干部的法治培训;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强化和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到2020年,全省教育行政干部完成全员培训。

(二)实施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建立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自身和校内法律工作人员为主,聘请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承担规章制度和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任务,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独立配备法律顾问队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视学校实际和需要以适当方式配备法律顾问。探索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为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到2020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配备法律顾问。

(三)实施法治学校建设工程。通过法治学校建设,使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依法治教能力明显增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依法治校能力明显提高;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权利得到落实,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教师依法执教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力争10%左右的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

(四)实施学校章程建设工程。坚持以依法办学、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强化高等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五)实施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校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优化决策与实施、完善内部治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依法办学方面的要求,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加强校长尤其是中小学校长的法治培训,积极建设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基地,为校长法治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校级领导接受1次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实施骨干教师法治素养提升工程。采取依托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建立法治培训基地,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师范院校各专业全面开设法学课程,对师范生进行较为系统的训练,使其具备扎实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面向中小学校和学生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使其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到2020年,村完小及以上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七)实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小学阶段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八)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实践基地为主要依托,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成为实施多样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区域内的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争取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

(九)实施高等学校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创新高等学校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加强协同创新,坚持德育为先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提高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完善“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建设一批涉外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省级法律人才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人员互聘长效机制,选派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选聘一批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为依法治省、依法治教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十)实施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工程。探索依托省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设立若干个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构建教育法治智力支持平台,加强教育法治理论的学术与实践研究,培育教育法治方面的专业研究力量。依托研究基地的专业优势为云南教育法治化提供支持和帮助:一是参与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提高教育立法质量;二是为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家论证意见,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为教育重大行政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及对策性措施,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加强对教育法律专业人才的理论培养,提高教育法律人才队伍素质。

四、实施进程

(一)2016年,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校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依法治教目标任务,建立依法治教工作考评体系,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

(二)到2018年,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依法实现转变,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章程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云南省法治学校”建设和“云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稳步推进;师生权益切实得到合法保护,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督导。

(三)到2020年,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形成依法治教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教育类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加完善;学校章程普遍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在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教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实调整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治教重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依法治教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依法治教推进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科学的依法治教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监督办法,将依法治教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给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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