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23 09:50:12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1)

一、采矿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采矿企业具有开发周期长、开发业务复杂多样、资金占用量大等特点,具有开展税收筹划空间。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类方法,采矿业具体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其他采矿业。并且其组织形式大多为集团公司制,业务范围包括可供开采开发的矿产资源勘探、冶炼、制造及销售整个过程。造成了采矿企业在规模上的差异性、组织形式的复杂性以及业务上的广泛性。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一个企业的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业务范围越广其涉及的税种必然越多,纳税的数额必然越大。这也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另外,采矿企业具有战线长、分布广的特点,一个矿区的地理范围可能覆盖很多行政区域,同时,企业在全国各地设有各级分支机构,而各地又结合本地区的税务部门对于税收政策的要求,对税收扣除项目、纳税地点、税收管辖范围等问题又各有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政策性空间。(2)采矿企业涉及税种数量繁多且税费体系复杂,需要税收筹划确定合理税负。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我国采矿业目前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涉及的税种繁多。另外,采矿企业在缴纳税款的同时还需缴纳其特有的资源性收费项目如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采探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等,资源使用费为调节资源级差收益或超额利润而设立,客观上存在税费重复征收现象,加重了企业的负担。(3)采矿行业整体税负偏重,个别税负偏轻,需要税收筹划以平衡税负。测算采矿行业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在流转环节的税负水平,我们发现,与整个行业的平均税负水平相比,采矿行业的税负水平偏高,测算结果见表1:

表1 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资源企业流转环节税负比较情况表(%)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2008、2009、2010、2011年版,北京:统计出版社。

注: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表1反映2006~2010年在流转环节采矿业税负水平与制造业税负水平和全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比较情况。采矿业2006~2010年的总体税负率在8.05%~9.25%左右,高出制造业平均水平4.01%~4.46%,高出行业平均水平4.60%~4.82%。其中2010年,采矿行业的总体税负率为9.25%,比制造业的平均水平高出约4.79个百分点,比行业的平均水平4.82%高出约4.43个百分点。采矿行业中,油气开采业2006~2010年的税负负担率已达到13.13%~15.44%。究其原因,2010年高税负,主要源于2010年下半年新疆资源税计征方式的改革的试点,环比新疆天然气、石油的税费增长较快,缺乏可比性。然而,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税负变化情况看,税负则呈小幅上升,非金属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的税负增长幅度也较小。但是,从整体上资源开发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可见,采矿企业具有开展税收筹划的空间。

二、采矿企业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相一致,目的是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壮大而服务,切忌为了税收筹划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利益,特别是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筹划的目标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是短期与长期、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因此,其税收筹划中应注意如下问题:首先,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评估税收筹划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的风险,实质上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主要包括:对国家相关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即筹划人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精神,但实际上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构成了税收筹划风险。其次,税收筹划方法与企业总体目标不一致的风险。在税收筹划的实际操作中,因技术方法、相关人员的责任,往往出现税收筹划败笔,出现税收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相比得不偿失。以上这些都是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予重视的因素。

三、采矿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流程与方案

采矿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和销售两大管理控制领域,其中生产环节又可以细分为项目前期筹建与投入阶段、采矿与选矿等生产运营阶段、加工与产成品生产阶段和运输与物流配送阶段,税收筹划的安排就根据生产经营的流程分别提供税收筹划的建议。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2)

一、矿产信托概述

矿产信托,广义上是指矿产企业通过信托方式实现融资目的,狭义上是指矿产集合资金信托,即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专业理财优势,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资金集中起来,专门用于投资矿产企业,同时集中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并给予信托受益人特定收益的资金信托业务。

随着监管机构对证券类和房地产信托的日趋严格,从2010年开始,各信托公司开始瞄准其他行业如矿产行业。我国大部分矿产企业目前普遍运用融资方式是债权融资,主要形式为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由于信贷规模受控,融资成本上升,手续较为繁杂,存在诸多限制。而信托融资具有灵活、限制小、融资金额大等特点,加之信托制度还具有破产隔离等制度优势,可以充分满足矿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外,由于证券市场低迷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些高净值投资者急于另寻回报较高又比较稳定的投资产品,而矿产集合信托产品普遍的高收益率和潜在的刚性兑付特征,也满足了这部分投资者的需求。因此近两年来,矿产信托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二、矿产信托的特点

矿产信托的特点跟行业特征相关联。矿产资源分为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其中非金属资源大部分为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我国矿产资源储备丰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尤其是能源供应和消费一直持续增长。众所周知,矿产行业是个周期长、资金密集型的 行业,从矿业权的取得、项目勘探开发建设到设备的购买、环境的治理等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金。近年来国家又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促进节能减排,从而推动了整个能源行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资源整合,整个行业资金需求很大。

三、矿产信托的投资模式

目前,现行法律对于信托投资矿产的限制性比较少,信托公司的各种投资方式大部分都可用于矿产企业,因此矿产信托的投资模式比较灵活。主要有信托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组合投资等,其中以信托贷款和权益投资最为常见(如表1)。

(一)信托贷款

这是最为常见的投资方式。一般来说,由矿产企业提出融资需求,信托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人或者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以信托资金向矿产企业发放贷款,并要求矿产企业提供矿业权抵押、权益质押、连带责任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等保障措施确保其能偿还贷款本息。信托贷款的操作方式较为简便,一般而言,只要企业还款来源有保证,担保物足额、充分,能保证按期收回贷款本息,风险就相对较小。

(二)股权投资

这种投资模式是将矿产企业的股权作为投资标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用信托计划筹集的资金向企业增资或受让原股东持有的矿产企业股权,等信托计划到期后由原股东或者第三方溢价回购,或者通过分红、清算、公开转让股权等方式退出。在此期间,信托公司可向被投资的企业派驻董事、监事、财务人员等,监控、参与企业的管理经营,有利于掌握企业的业务发展、资金流向,更好地做出风险控制策略。由于股权投资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收益高而风险也相对较高,一般较多采用结构化信托计划,即根据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分层设计优先、劣后信托受益权,通过让矿企参与劣后受益权,使参与优先受益权的信托资金信用增级,提高了信托资金的安全性。

(三)权益投资

也称收益权投资,是指信托公司用信托资金受让矿企各种收益权为矿企融资的方式,如矿企的股权收益权、采矿权收益权、经营性收益权等,到期由矿企或者第三方溢价回购等实现退出。权益投资的方式不需要进行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减少了相关税费,操作更为灵活。

(四)组合投资

由于信托公司灵活的操作模式,可以将信托资金根据不同的融资需求进行组合投资。如2012年2月,五矿信托发行的“资源宝矿一期——东南利成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矿信托先以募集的部分信托资金对融资企业股权投资,获得其90%股权,之后再以剩余资金对其发放信托贷款,这个投资结合了信托贷款和股权投资,保障了项目的收益率和安全性。

*数据来源于用益信托工作室《2012年上半年矿产资源信托市场发展报告》

四、矿产信托项目的风险

矿企的融资需求大致分为前期勘探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生产销售、流动性需求、技术设备升级改造、上下游整合、并购重组等,根据矿产企业融资目的和信托介入时点的不同,矿产项目的风险是不同的。但总体上矿产项目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矿企或项目主体风险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3)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采矿作业主要就是采取科学的工艺技术对地表或地表以下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开发。采矿工艺技术直接影响着采矿作业的效率、质量、安全以及效益,所以,采矿工艺技术必须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矿产生产和采矿企业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文就采矿工艺技术在采矿作业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旨在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以期推进我国采矿工艺技术的发展。

一、采矿工艺技术在采矿作业中的特点

在采矿作业中为了加强采矿工艺技术的应用,作为采矿作业人员,必须对其特点有一个全面认识。

一是自然中存在的矿体是矿产开采的主要原料,这就表明所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址无法随意选择,矿体的储量也无法输入和再生。矿山的矿产储量、生产能力与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关联;

二是采矿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常随采矿进度和加工对象情况变化而进行转移。开采矿山时,必须挖掘一系列的巷道,并做好一系列采矿准备工作后,才能进行回采。挖掘、采准及回采工作三者间的关系为相互协调,这样才能确保矿山顺利生产。若是三者间的关系无法做到相互协调,那么必然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例如采掘失调、矿山减产等;

三是随着矿产业的发展,采矿作业必然会呈现出优质矿产枯竭,采掘条件越来越来恶劣,矿产品质越来越差且采矿成本越来越高这样的趋势。开采劣质矿产,会使岩石混入矿石中,造成矿石贫化,从而降低采矿质量、效率以及效益;开采劣质矿产时,还会遇上部分矿石无法开采的情况,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损失。矿产资源的品质和地址不会因为人为意志而发生改变,所以,针对矿产作用今后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不断革新采矿与选矿技术,实现综合利用,这样能够降低成本费用。此外,采矿企业在进行采矿生产质量管理时,还应充分注重如何有效降低矿石贫化率和损失率,这样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是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复杂,品质分布不均,使得矿产资源的工业储量容易发生变化,导致采矿设计难以实现标准化,加上采矿工程是一项复杂、建矿周期长、金额投资大的系统工程,这就进一步提高了采矿企业的投资风险;五是矿产资源的分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在地表上,一种深埋在地表之下。采矿作业具有劳动力需求量大、工作环境差、安全性缺乏保障的特点,尤其是地下采矿作业,其工作难度更大,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实现更是难上加难,因此,采矿企业必须充分重视改善劳动力的方法和保护环境的条件。

二、采矿工艺技术在采矿作业中的应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采矿工艺技术在采矿作业中的特点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么作为施工人员应如何确保采矿作业安全高效的运行呢?笔者以下带着这一问题,就采矿工艺技术在采矿作业中的应用做出以下几点探究性的分析。

1、机械化连续采矿技术。随着大型采矿装备的不断研制成功和推广使用, 采矿作业也不断朝着大参数、大采场、高阶段、连续作业的方向发展。在上世纪80 年代以来的近30多年里,各种无轨设备的研制和推广不仅使得凿岩、铲装、运输等主要工序配备了功能齐全的无轨设备, 而且几乎所有的辅助作业也逐步实现了机械化。机械化作业效率高、机动性强、产能大的特点, 为连续采矿技术的实现创造了条件; 同时, 机械化也必须通过连续化生产才能充分发挥其高效高产的优势。连续采矿技术的实质是以整个矿段作为大型采场, 在上下连续的多个矿段分别平行进行采切、回采、充填工序, 采矿作业分工序在不同的空间和时序上平行进行, 但整体向前连续推进。目前连续采矿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从工艺技术、设备配套、控制技术等方面均日臻成熟, 已经开始进入推广使用阶段。

2、特殊采矿法。不同地质、地层的矿产资源,所选用的采矿方法也不尽相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针对情况采取特殊的采矿方法,例如物理化学采矿、海洋采矿等。其中物理化学采矿主要是利用溶浸液溶解出矿体中的有用成分,并将这些有用成分从地下举升道地面,而后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提取。物理化学采矿法具有投资小、效益高、工作条件好的特点,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即只能适用于铜、铀等金属矿物以及盐、碱、硫等。除了陆地中蕴藏各种矿产资源外,在滨海大陆架上和海洋底同样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但是由于海洋采矿具有投资大、见效慢、工作条件差、危险系数高的特点,因而,海洋采矿法应用极少。这也是目前我国主要在陆地进行开采的主要原因,但是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未来在海洋中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将成为必然趋势,因而作为采矿企业必须紧密结合时展的需要,切实掌握各种特殊采矿技术吗,才能更好地确保采矿作业安全进行。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4)

英美资源集团(AngloAmericanplc)及其子公司、合资公司是世界上采矿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著名公司。它在黄金、白金、钻石、煤等领域都有重要的影响,集团在非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和澳洲都有业务操作和发展。斯塔拉塔公司(Xstrataplc)是总部设在瑞士的全球性矿业公司,产品包括铜、炼焦煤、热媒、铁铬合金、镍、钒锌等。公司经营机构和投资项目遍布世界四大洲和18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锌和铁铬合金生产商,全球第二大煤炭出口商。智利国家铜业公司(Codelco)为智利全资国有企业,由智利政府于1976年成立,是一家集铜矿开采、冶炼和铜金属销售的世界级矿业公司,其铜矿储量和电解铜的生产量均为世界第一位,该公司2011年铜产量约为170万t。巴里克黄金公司(BarrickGoldCorporation)是一家跨国的以黄金勘查和开发为主的矿业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多伦多市。该公司全球金保有储量达2700多t,其黄金地质、采矿、选矿、冶炼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俄罗斯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NorilskNickel)是全球最大的镍和白金生产集团,该公司所生产的镍占所有镍产量的20%。该公司有高管预计截至2012年底,旗下位于南非的合资企业镍年产量将达20000t,目前产量为6000t左右。法国埃赫曼集团(ErametGroup)总部设在巴黎,主要生产和销售镍、锰及其化工产品,高性能特殊钢、合金、超合金和高附加值的锻件。该公司是全球锰系化工产品最大的生产商,同时还是世界第二大高品位锰矿生产商。世界金属矿业公司十强2010财年,世界金属矿业公司十强净利润情况。

世界大型矿业公司的特点通过对国外大型矿业公司,尤其是三大铁矿石集团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之后,我们发现,这些矿业公司在多国家、多地区进行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和销售,公司的规模都比较大,盈利能力可观,持续发展能力比较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在多地区占有数量庞大、种类丰富的资源。国外大型矿业公司之所以规模大、盈利能力强、实力雄厚,本质原因是通过长期的发展,在多地区占有了数量庞大、种类丰富的资源。这些资源,如铁、石油、天然气、铜、铝等,都是重要的、大宗消费矿产。从三大铁矿石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就能看出,他们占有世界上优质的铁矿石资源,从源头上垄断和控制了铁矿石的开采供应,因此,具有雄厚的谈判实力、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进行矿产品的加工、贸易等活动,进行多元化经营。大型矿业公司不仅进行矿石开采,很多还拥有自己的冶炼厂,对矿产品进行加工。如必和必拓在氧化铝精炼和金属铝冶炼上拥有很强的实力。除此之外,三大矿业公司积极参与全球矿石贸易,在矿产品定价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积极推动并购重组、参与资本市场。BHP矿业和BILLITON矿业公司合并而成必和必拓集团、力拓并购加拿大铝业、必和必拓与力拓联合开发澳洲铁矿,瑞士斯特拉塔公司收购加拿大鹰桥矿业,以及现在正的嘉能可并购斯特拉塔公司,这些案例都说明大型矿业公司积极参与并购重组,有效地进入资本市场进行全球资源配置。占有或垄断矿产地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进行矿产品开发和贸易的必要条件之一。大宗矿产品的运输主要依靠铁路、港口、海运。大型矿业公司十分重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三大矿业公司都在自己的矿产地拥有港口或铁路的运营权,而力拓和必和必拓还曾试图说服政府不允许其他公司进入本公司铁路网络。开展全球化经营。从几大矿业公司的矿产开采分布情况可以发现,这些公司在大的、优质成矿区域都进行资源开发,如澳大利亚、南非、巴西等地,产品销售到世界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日本、美国这种本身缺少矿产资源的国家,它们通过三井物产、美国铝业公司、菲尔普斯道奇公司等世界级矿业公司,在全球市场内进行资源配置。

国内大型矿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冶金矿山为主)

我国矿产地分布范围广泛,20多万处矿床(点)散布在全国各地。从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矿业公司开始蓬勃发展。如今,从事矿业开发的公司几乎遍布各个省市地区。这些矿业公司不仅分布在经济发达的省市,在经济不发达但资源丰富的地方同样具有一定的数量。在全国2204个县或县级行政区中,有2019个县或县级行政区有矿业开发活动,占全国县或县级行政区总数的9%。目前,比较优秀的矿山企业除了老牌的国有矿山,如鞍钢矿业、攀钢矿业、武钢矿业、马鞍山矿业、包钢矿业、本溪矿业、太钢矿业、梅山矿业、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鲁中矿业、海南铁矿这些黑色冶金矿山外,还有江西铜业、云南铜业、铜陵矿业、华锡集团、云锡集团等有色矿山,以及紫金矿业、西部矿业这样新兴的民营企业。国内几大矿山企业简要情况分析鞍山矿业公司是鞍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冶金矿山企业。探明铁矿石储量74亿t、工业储量44亿t,具备年产铁矿石4500万t、铁精矿1500万t的能力,占全国矿石产量的6%。“十二五规划”铁矿石产量将近3500万t。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是河北钢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原唐钢集团和邯钢集团所属矿山整合组建而成,是以铁矿山采选加工为主业的国有大型冶金矿山企业。现有矿石储量10.37亿t,规划铁矿山资源储量46.26亿t。现有大型全资铁矿4个、控(参)股铁矿3个、正在开发建设铁矿3个,另有白云石矿、兆丰冶炼等多个企业。“十二五规划”铁矿石产量将近3000万t。中国五矿是中国最大的冶金工业原材料集成供应商,也是中国最大的钢铁贸易企业之一。目前拥有铁矿石储量约10亿t、焦煤储量约2.5亿t,焦炭、煤炭、铁合金、耐火材料等产品的出口量和铁矿砂、废船、废钢、钢坯的进口量居全国前列,年销售钢材2000万t。

在铁矿石生产领域,中国五矿重组了邯邢矿业有限公司、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邯邢矿业先后建成18座铁矿山、9座选矿厂,资源控制量已增加至6亿t以上,在安徽霍邱地区已具备千万t铁矿石生产能力。目前,邯邢矿业拥有铁矿山10座、选矿厂9座,已建成年产铁矿石1000万t、铁精矿500万t的生产能力。鲁中矿业的铁矿资源总储量亿t,品位在45.5%以上,铁矿石生产能力400万t/a。中国五矿收购世界第二大锌公司———澳大利亚OZMinerals公司旗下多个矿产项目,基本上涵盖了OZMinerals公司所有的铅锌矿。拥有锌1820万t、铅260万t。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境外拥有多个已建成、在建和开发的有色矿山,拥有境外有色金属资源量1000万t,铝土矿资源量逾3亿t。在国内,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拥有铜、锌等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钽、铌、铍等稀有金属研发、加工科研生产基地。中钢集团是我国最早走出去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目前,中钢集团拥有15个矿山企业,遍布国内4个省区及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印尼、南非、津巴布韦、喀麦隆等国家。占有铁、铬、锰、镍、铀、钼、钒、萤石8个品种,控制资源量达30多亿t,其中在海外拥有铁矿石储量20多亿t,铬矿石储量2亿多t。同时,铬矿石在当地进行深加工,并销往世界各地。经过20多年的经营,尤其是近5年来的快速发展,国内矿石产能已达1000多万t,海外矿石产能已达2000多万t。资源开发作为中钢的三大主业之首,将来定将会有更长足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形势较好,工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量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矿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矿山企业投资建设了一批矿山,其中正在投资和即将建设的矿山生产规模达9000万t以上。#p#分页标题#e#

国内矿业公司的特点综合分析国内矿业公司的情况,它们显现出以下特点:国内矿山企业近年来成长快。有些老牌的矿山企业,如鞍钢矿业,尽管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开采,但是由于受中国整体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整个采矿行业真正开始市场化运作和蓬勃发展是在近三十年改革开发以后。企业的数量、规模、盈利能力得到了跨越式的提升。某些矿业公司经营的品种单一。有些传统的黑色冶金矿山拥有国内质量比较好、数量可观的铁矿资源,但其没有进行其他矿种的开发,矿产品结构单一。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相对比较弱。有些大型的矿山企业在国外没有矿山,或者在一些政治、经济局面不够稳定的地区进行矿山开采。在全球进行资源配置能力还有待提高。国内矿山企业市场集中度不够,缺少大型矿业集团。目前,我国经营各种矿种的矿山企业遍布各省市,在资源整装勘查、联合开采上缺乏有利条件,因此较难产生规模效应。所以,国内矿山企业需要进行兼并重组,以取得大型跨国矿业集团的优势。

国内外矿业公司的发展优劣势分析

国内外矿山企业发展积累程度不同。国外大型矿山企业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而中国发展市场经济也不过三十年。因此,国外跨国大型矿山基础厚实、规模庞大、经验丰富、运营资金充足,而国内矿山企业与国外大型矿业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外大型矿山企业经验丰富。我国的矿山企业想要取得更大发展,应充分借鉴和利用国外大型矿山企业的经验,将他们的企业运作模式、企业价值标准、先进管理手段和方法等与国内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我国矿山企业发展具备一定的有利条件。目前,我国矿业领域已经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关闭了一些规模小、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小型矿山,对矿产资源开始整装勘查和联合开采。此外,我国是个矿产品消费大国,接下来的城市化进程都需要大量的矿产资源,因此,我国拥有广阔的市场。另外,钨、锡、锑、钼、稀土、萤石等我国传统的优势矿产资源依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为国内矿山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国内大型矿业公司的发展方向

通过大量获取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行业内的数据分析,2010年全球铁矿石消费量为18.2亿t,2011年约为19亿t,2012年将进一步增至19.9亿t;2011年,中国铁矿石产量已经达到13亿t,但外依存度仍超过60%;2011年全球粗钢产量约为15亿t,中国粗钢产量突破6.8亿t。因此,从行业情况判断,市场仍然在相对活跃的状态。资源性企业应当顺应行业的情况,提高自身的资源获取能力、扩大资源的拥有数量和质量,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环境。大量获得优质的矿产资源,积极投身全球范围的矿产资源配置,其途径应当多样化。在申请取得、投标取得、受让取得这些传统资源获取方式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参股、控股、并购、收购等方式获取资源。同时,在现有矿区的基础上,进行深部探矿、找矿,提高和扩大可采储量。对周边的矿区和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将分散的矿区按照成矿体系科学地结合成统一的大矿区,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此外,加大基础勘察力度,利用风险勘查基金,重视绿地项目,寻找新的大型重要资源。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5)

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生产的规模越来越大,对资源的消耗更是大得惊人,我过去年一年消耗的煤炭资源340.7亿吨,是世界的一半。所以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企业,对资源的依赖越来越大而矿山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开采的不断进行,资源越来越少,开采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如果矿山企业在像以前那样粗放式经营,企业的盈利压力就会变得很不乐观,构成成本增高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矿山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矿山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首先,企业成本核算以开采的矿山为依托。矿山资源的开采不是无穷无尽的,随着矿山开采深度和广度的延伸,一定地区范围内可供开采的资源总量是递减的。成本核算要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出发,权衡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其次,矿山开采加工的经营内容使成本核算的模块化特征得到彰显。企业成本核算可以划分为矿产资源开采作业、物资采购、物资仓储、物流运输等特色模块,其中每个模块都有自身的成本消耗方式,其他成本核算工作和一般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类似。最后,由于矿山企业受原先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严重,成本核算工作存在被动性,即被动接受各个模块内的成本投入,核算过程简单,核算方法落后,缺少对成本产生原因的深究,进而造成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二、影响矿山企业成本核算的相关因素

前面分析了矿山企业的特点得知,矿山企业与环境密不可分,我国今年正在进行的两会最为关注提案就是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问题。而矿山资源的开采对环境的破坏是必然的。这里面就有一个环境补偿的成本问题。

(一)环境因素

有矿山企业的特点决定的矿山开采就会必然对地表、地下水、地质结构,环境土壤、空气、河流,甚至对地表的文物及建筑造成一定的损失和破坏。这样一来矿山企业和其他行业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要对环境的破坏进行经济补偿。所以正确地认识和研究对环境的影响所造成的投资,对环境成本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分析,进而进行有的放矢、卓有成效的控制,对矿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资源因素

矿山企业作业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改造,在这个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工具,企业的规模越大,对大型矿山机械的依赖就越大,矿山机械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能源资源,由于能源资源的消耗,价格越来越高,所以开采成本越来越高,所以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正确有效地调配有限资源,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说资源因素是矿山企业成本核算的又一重要因素。

(三)安全因素

由于矿山企业的特点,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的老大难问题,如果我们关注新闻,我们打开电视机最多的报到就是矿难,由此看来,矿山企业抓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一旦是出现了大的安全事故,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甚至是致命的。所以,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各环节马虎不得,必须下大力气,至上而下,至始至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去抓安全生产。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必须充分地将安全因素核算进去,所以安全因素是矿山企业成本核算的又一重要因素。

(四)技术因素

邓小平曾经掷地有声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历史地看世界上每一次技术革命,就会对世界进行一次新的洗牌,造就新的大国崛起,所以足以看出科学技术对经济的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样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一样的,同行业的企业谁掌握了先进的技术,谁的生产效率就会大幅度地提高,成本就会降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企业一定在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中加大投资,是企业真正在研发、生产、服务个环节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三、强化矿山企业成本核算的几点对策分析

(一)构建合理先进的成本核算体系 我国的矿山企业大部分都是国有控股的,其前身都是国有企业,由于企业历史老,思维陈旧,甚至成本核算体系比较落后,用经济学的语言就是比较内部化,所以在成本核算中过多地考虑的是企业的内部核算,而对企业的外部性考虑的不周,因为现在的经济是市场经济,而且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席卷全球,所以企业的外部化问题越来越加显现出来,所以企业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一定要将企业看做一个开放的组织,将与企业有联系的一切因素都考虑到成本核算中去,这样建立起的一套核算体系才是科学的。这样的成本核算才能给决策者提供真实的有效的决策依据。

(二)使成本核算贯穿整个企业的运营过程

矿山资源的勘探、开发和销售是由若干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在进行矿山企业成本核算时,要注意把握这一过程的连续行特征,使成本核算贯穿到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成本核算人员要将矿山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分为若干环节,对每个环节中所投入的生产成本进行严格、细致的划分和分析。另外,还要注意区分各要素本身在不同环节中的不同影响力,以便进行更加规范、严格的成本核算。

(三)强化成本核算人员的业务素质

当今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哪个企业招揽了优秀的人才,哪个企业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在生产力诸要素中,劳动力具有决定性优势。企业成本核算人员是核算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具体实践者,所以,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高低,决定着核算的质量和精度,所以,企业应该吸纳优秀的业务人才,同时定期的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使之能够适应成本核算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成本核算工作任务。

(四)采取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6)

引言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会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势必会存在财务风险问题,进而造成煤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与财务目标出现一定的偏差,甚至有可能造成煤矿企业出现经济损失。因此,这就要求煤矿企业结合新的经济形势,分析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的特点以及风险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革新煤矿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模式,提高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避免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实现煤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煤矿企业财务风险特点分析

(一)财务风险隐患存在于煤矿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煤矿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而生产经营活动中财务风险影响因素是客观存在的。由于风险发生的因素与企业的经济活动息息相关,风险是难以通过相应的措施消除风险,只能依靠风险控制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辨识与分析,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以及风险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问题随机性较强,难以准确的预测控制

财务风险的发生是在煤矿企业的一定的发展阶段,在一定的影响条件下发生的,因此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的控制分析难度较大,难以进行量化与定性分析。

(三)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与利润收益具有伴生的特点

伴随着煤矿企业投资建设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财务风险,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受益,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与煤矿企业的投资决策以及市场影响因素有直接的关系。

(四)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会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激励督促作用

煤矿企业在生产发展阶段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会促使企业采取各种措施,改善煤矿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煤矿企业的财务安全性与经济效益。

二、煤矿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管理问题分析

(一)煤矿企业对于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现阶段,煤矿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管理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对财务风险危害性认识不足,这主要是由于煤矿企业由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制度已经转型,但是管理观念尚未转变,因而导致煤矿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造成煤矿企业频频出现财务风险问题;此外部分煤矿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产量,盲目扩大煤矿生产产能,或者是在煤矿企业的扩建以及投资上,对财务风险问题认识不足,导致煤矿企业的资金链出现问题,煤矿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

(二)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存在漏洞,对于财务风险控制管理缺乏系统的管理

部分煤矿企业将企业管理的重点片面的认为是对开采、生产以及销售煤矿资源的管理,因而忽视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煤矿企业作为我国的能源产业,在前期较少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扩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又纷纷进行转产或者是改扩建,因而缺乏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管理的经验,同时也没有指定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措施。因此,制度结构的缺陷导致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三)煤矿企业的经营决策体制有待优化

决策的失误是导致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问题出现的重要诱因,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煤矿企业经济决策普遍存在着主管以及经验决策的现象,决策过程没有经过辩证的分析,导致企业决策情况难以与煤矿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相结合,财务风险问题时有发生。

(四)煤矿企业对于宏观经济以及区域的微观市场形势分析不足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煤矿企业的生产早已步入市场化,企业的经营发展效益也直接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经济环境以及区域经济形势均会对煤矿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现阶段部分煤矿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于市场经济形势分析不透彻,难以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造成财务风险管理的不全面。

三、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研究

(一)强化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优化煤矿企业的决策机制

强化煤矿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管理工作,首先财务部门应该结合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组织机构特点,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应该涵盖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指标系统、财务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系统、财务风险的评价系统以及财务风险防范应对体系,通过全方面的整合措施来构建财务风险防范体系。煤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制定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在煤矿企业的投资决策上,可以建立投资决策模型,并综合项目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影响因素,通过定量以及定性分析方法,明确煤矿企业财务风险发生概率以及有效地防范控制措施,避免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二)对煤矿企业的市场环境强化分析处理,为煤矿企业风险规避提供准确的依据

由于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主要是受市场经济形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因此强化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控制,必须完善煤矿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分析工作。通过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对煤矿企业所面的市场整体环境、国家的煤矿能源产业政策、风险多发领域以及经济形势的走向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利用分析结果作为煤矿企业决策的参考依据,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煤矿企业现阶段发展经营可能会面临的财务风险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控制能力。

(三)完善去煤矿企业财务预算管理,通过强化预算实现风险的控制

通过在煤矿企业内部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可以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地控制,进而避免由于资金管理不善造成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通过根据季度或者年度制定预算计划,对煤矿企业经营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并进而在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相应的预算计划,对资金的支出控制情况进行调整,通过预算管理措施的落实,来切实的提高资金的控制能力。此外,为了规范煤矿企业资金的管理,应该完善煤矿企业的资金监管审批制度,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盘点,强化投资的审批制度以及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避免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四)针对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构建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制度

在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内部单独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可以及时的对企业的经营财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预警,并促使煤矿企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对于煤矿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首先应该合理的选取财务风险分析指标,通过分析指标来评价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指标的选取应该集合当前市场上煤矿资源产品的积压程度、煤矿企业的产品质量、企业的债务情况、煤矿企业的应收账款以及成本支出情况等。通过全面完善的财务分析指标,准确的把握财务风险的发生环境,来实现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五)强化煤矿企业财务审计管理,提高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控制水平

财务审计工作作为对煤矿企业财务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可以确保煤矿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并督促财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企业的财务处理工作,因而在煤矿企业内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的预测分析与规避能力。财务审计应该从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两方面开展,内部审计由煤矿企业的审计部门,通过结合煤矿企业的经营状况选取适合的内部审计控制指标,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状况、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落实情况等一系列的财务工作效果进行审计核查。外部审计则是依靠具有相应资质的外部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细致的审查。进而通过全面的财务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煤矿企业的财务监管,避免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

四、结束语

煤矿企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础产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煤矿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管理作为煤矿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需要煤矿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协调控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以提高企业的风险规避能力,实现新时期煤矿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7)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1)04-0020-06

从矿业担保财产的实际来看,普遍认为抵押应当成为担保的主要方式。但是,以什么充当矿业抵押物品并相应设立抵押权,还缺乏构建现代矿业制度的创新性研究。笔者认为,虚无的矿业权根本不应该用来抵押,现代矿业制度要求矿山行业实行浮动抵押担保。

一、矿业权无法成为抵押物品

有学者认为,以矿业权作为抵押品是矿业发展的必然趋势。[1]而且,部门规章和一些省市的规定也以矿业权作抵押,《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55条明确规定:“矿业权抵押是指在依照有关法律的条件下,矿业权人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然而,唯独中国存在的所谓“矿业权”,不可能、也无法成为抵押物。

(一)矿业权的虚无性

谁主观希望“矿业权”是什么,他就可以根据需要而从矿业权中发现什么,然后将其发现用来为自己的理论服务。尤其是在矿业权的定义方面,矿业权是静态民事物权,是行政特许授权和动态行为活动权的集合,是被神化了的权利体。

1. 矿业权是明确归属的民事物权。有人将矿业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动路线比照认为,矿业权的财产权来源于国有矿产资源的出让而设立的一种国有矿产资源使用权。[2]矿业权的财产权属性,主要是其中包含了矿产资源。国有矿产资源是典型的物权,因而认定物权是矿业权的基本属性。还有一部分学者将矿业权直接视为一种财产,认为“矿业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矿山企业应将其作为资产类来核算”。[3]矿业权是矿山企业的资产,既是指矿山企业所支配的矿产资源的不动产物,也是指不动产物上的权利。因此,有学者将矿业权定性为“商品”,“矿业权既然是一种商品,那么它就和一般商品一样存在着流转的市场”。[4]这样看来,矿业权是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地位平等的普通物权。问题是,以矿产资源的物权来替代整体性矿业权,并强调矿业权就是矿产资源使用权,那么,对于从其他角度研究矿业权的另一部分人来说,必然与之发生冲突。

2. 矿业权是行政特许授权。行政特别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政审批行为,具有强制性、服从性和单向性的特点,行政许可纠纷可依行政处置或行政裁决做出结论。行政特别许可的涵义,可用来与民事物权进行对比。应当说,行政许可与物权没有直接关系,行政许可的对象不是物权,是物权就不需要行政许可,这是从两者对比中得出的结论。

矿业权是经过行政许可设立的。在学术界,有学者指出:“矿业权的取得及处分需要行政许可,且有法定期限。”[5]非经行政许可不得产生矿业权,也不得处分矿业权。因而强调“矿业权的设立离不开行政许可。”[6] 这种强调,就是不认可矿业权的财产权属性。在制度规定方面,可将矿业权视为行政许可的对象,《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矿业权批准申请出让是指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批准矿业权申请人的申请,授予矿业权申请人矿业权的行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是登记管理的行政许可主体,行政机关批准申请后予以行政登记,并发给矿业权许可证件。主体、程序以及“批准”的行为性质等均符合行政许可内涵的一般特性。

通过行政许可设立的矿业权主体与财产性物权主体不同,矿业权主体属于行政相对人,其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调换的特点。学者认为矿业行政机关“具有与矿业权人之间纵向的、不平等的管理关系”。[7]其行政管理关系主要表现在矿业权资质认定、取得、审批、登记等各环节,矿业权主体有严格的资质限制。“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是指矿业权人要符合国家法律的严格规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取得矿业权,成为矿业权人的。”[8]矿业权主体“应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基于矿业权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矿业权主体在享有权利的过程中并不完全遵循民

上主体地位的平等性。”[9]

3. 矿业权是矿山企业的系列行为权。矿业权中的矿业,即矿山产业,是指勘查、勘探、开采、挑选冶炼矿产以及处分矿产品的同类企业行为活动,还应包括矿业用地、矿业用工、矿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行为活动。所以,矿业权就是矿山产业的系列行为权利。“矿业权的定义是这样的,矿业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10]主体对特定财产归属效力的权利与该主体从事特定活动的系列行为权利,前者是主体的内在性排他性支配权,后者是主体的外在性动态行为权利。矿业权属于后者而不是前者,所以有学者指出,“矿业权包括对矿产资源的经营权”。[11]也有学者以矿业权的行为权利为主照顾了公权力行政许可的层面:“矿业权是指参与矿业活动的各类主体依法取得的,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一系列活动的许可及授权。”[12]这是从矿业行为的来源方向说明。

矿业权是系列行为权利的集合,“矿业权应包含探矿权和采矿权,还应包含矿业企业的经营权,地质勘查成果占有权、矿产发现权和地质调查权等。”[13]矿业活动的种类很多,因而相应权利的集合形成一组“权利束”,而不可能是单一的权利体。“矿业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要弄清它的确切含义,有必要对其进行解析,其实矿业权是一个权利束,是由一系列相关权利结合而成的。”[14]

(二)虚无的矿业权不能作为抵押物

系列矿业权理论,概括起来就是由矿产归属权、开发特许授权与企业行为权三个不同阶段的权利所展示的三个不同质的层面。不同主张的学者站在各自所对向的一个面进行分析,然后以自已所看到的这个面为主而对整体下一个结论:这就是矿业权。如果,三个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分别站在三个面同时给矿业权定义,则矿业权就被神化了。神化的实质是虚化,是根本不存在的物品,无法用来抵押。

1. 矿业权客体的不确定性。作为抵押品,要有明确的归属权,而且归属物或权利的边界应当清晰。至少在抵押权实现时能够特定化,而不能是种类物甚至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物品特定化是交易时交换价值实现的前提。矿业权,是物、权利、权力和行为的综合体,而且是虚拟的,没有办法将虚无的矿业权拿到市场上去交易,不能交易的抵押品无法实现抵押权。

2. 矿业权缺乏价值。抵押物品在抵押权设立时或抵押权实现时必须具有以价格标示的价值,但是矿业权不存在必然的价值。一是缺乏可预期价值。通常认为,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其中的探矿权只能是一种在勘探结束后的可能价值,一旦在地底下没有发现矿藏,则不能形成有价值的勘探资料。所以,一些省市明确规定探矿权不能进行抵押,债权人也不认可探矿权的抵押方式。二是缺乏有价格的价值。矿业权究竟是什么,谁都说不定,因而无法用价格去体现,比如其中的行政许可授权、开发行为权等不能用价格去标示。

3. 矿业权受公权力的直接管制。矿业权像一个立体性的“三棱锥”,其矿产资源物权与市场进入许可授权均要经过行政特别许可,资源性资产、投入性资产等隐含在矿业权许可之中。那么,一旦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撤回或吊销时,矿业权相应终止,则隐含在行政许可中的财产权也相应丧失。这就相当于行政机关吊销某人的汽车驾驶证时将汽车所有权也没收了。虽然,吊销汽车驾驶证时连带没收汽车所有权的处置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现象,但矿业权的行政处置又确实是这样的。在矿产资源整合运动中,被整合的矿山企业因整合退出市场时,一切财产都只能留在市场里而让整合矿井控制使用。“一证式”的矿业许可证是矿业权抵押的最大风险。所以学者总结,由于矿业权存续期间具有行政特性,一旦矿山因为违反法律或出现安全事故则必然要受到行政处罚,一旦“矿业权被吊销意味着丧失了矿业权,作为抵押物的矿业权已经灭失”,[15]导致所设定的抵押权落空。业权交易受到严格限制。《物权法》规定,抵押的财产必须有权自由处分。抵押标的物在抵押权实现时不能按照约定自由处分,则是抵押权实现的重要障碍甚至使抵押权落空。而矿业权是不能自由转让的,必须符合转让和受让条件并经过行政批准后才能转让。这是由矿业权行政许可特性决定的,因为矿业财产权与矿业行政特许权不是并列分开而是捆绑成一个整体,那么,要交易矿业权就等

于在交易行政特许权。而行政特许权一般不允许转让,也因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效率等因素而不能转让,所以学者认为,“转让矿业权事关国家安全和百姓利益,须经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16]其实,经职能部门审查批准,让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进入矿业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是一种转让,只能是一个市场主体的退出而让另一个新的主体进入的替代关系。这说明,要经过行政审批的对象是主体的市场进入,而转让对象是私人的财产。但是,由于矿业权的复合性,所以转让私人财产时也必须经过批准,如果一旦不能获得批准则抵押权无法实现。

二、矿山行业应实行浮动抵押制度

矿业抵押的重点在采矿行业,采矿企业将全部或部分资产进行动产浮动抵押,符合抵押双方的利益。创新矿业浮动抵押取代矿业权抵押,是走出矿业权抵押困境的合理出路。但是,矿业而且主要是采矿企业抵押的财产范围需要从理论上进行系统的甄别和界定。

(一)浮动抵押制度创新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这条规定是从英国等西方法律中移植过来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与我国传统的“固定抵押”制度并列设置。

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并列,可以发现浮动抵押的特殊性。其一,抵押权设立时的财产是不确定的。设立抵押权时,将动产整体进行抵押,抵押的财产数量不能固定化,不能用货币准确地予以计算,尤其是浮动财产中“将有”的财产,还只是一种可能和期望。其二,抵押人可以因正常经营而自由处分抵押财产并无需抵押权人的同意。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其三,实现抵押权时抵押财产才能固定化。这说明抵押权设立时的财产和抵押权实现时的财产是不同的。其四,抵押财产限定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进行抵押,均为动产。其五,抵押登记自由。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矿业浮动抵押财产的界定

矿山行业在法定的四种抵押财产中,生产设备包括抵押时就有的和抵押后添设的两部分,半成品和产品属于抵押设立后才能有的财产,这些都容易认定而不存在争议,关键是原材料的范围。原材料是抵押时就已经存在的,而且是占着主要份额的财产。矿产资源是开采的对象,应当是矿山企业的原材料。而且,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原材料了,如果不列入原材料则浮动抵押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由于受传统的矿产资源不动产性理论所制约,要认定矿产资源的原材料属性,还要进行理论方面的决裂。

1. 矿产的动产性。在我国,矿产资源与土地并列存在而不是作为土地的一部分,主要是矿产资源与土地的性质和功能完全不同。独立存在的“矿产资源”是一个整体概念,具有抽象性和不可实际支配性。客体的抽象性与国家主体的唯一性相匹配,除了国家是矿产资源所有权主体以外,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可能成为所有权者。因为矿产资源是由各类不同品种组成的、已知和未知的、固体和流体的、现在可以开发和将来才能开发的所有种类物的集合。这种集合物散布在全国各地,作为整体则无法移动,应属于不动产物。但是,从矿产资源中分离出特定的、可实际支配的、能够用货币计算的特定块段资源,就是独立存在的矿产资源资产,简称“矿产”。“矿产”独立于“矿产资源”,与矿产资源有明确的界限分割,除了形态的区别以外还存在性质的不同。国有矿产通过市场出让以后,由个人、企业或组织等受让而设立可排他性支配的“矿产权”。这里,出让的是矿产而不是矿产资源,而矿产资源不能也不允许出让,只能永久归属于国家所有。那么,采矿企业在特定范围开采的对象是矿产而不是矿产资源。整体的矿产资源无法开采,不能出让也不存在转让,而通过出让所设立的排他性矿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地位平等,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不需要行政机关批准。在此,矿产权的独立性、排他性、私人性以及可转让性,是设立矿业抵押权的前提条件。传统理论因为没有将矿产权从矿产资源所有权中独立出来,只能共同使用国有矿产资源所有权,因而矿产资源的不

动产性和不可转让性必定成为矿业浮动抵押的主要障碍。

已独立的、特定的矿产,符合动产的一般特性。现代动产理论的标准是两个:可移动和即时耗竭。(1)可移动性。用来开采的矿产,在开采前包裹在地腹中,其价值是确定的,经过开采从地腹移至地表,矿产的价值没有任何改变。到地表的矿产转化成矿产品,矿产品价值是矿产的价值与开采时物化在矿产的价值之和。从矿产到矿产品的转换,矿产没有因为移动而损失价值和改变性质。(2)即时耗竭。不动产的特点是长期利用时仍能够保持其基本的形态和功能。而动产进入劳动过程会迅速转化成产品。矿产一经开采后自身就消失了,矿产品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取代了矿产。矿产符合动产理论的两个标准,因此,《法国矿业法》第25条就规定被开采物为动产,矿山建筑物、井巷、坑道为不动产。对于矿产的动产性认定,是矿产作为动产浮动抵押财产的前提。因为法律限定了浮动抵押财产为动产,不动产不列入浮动抵押财产范围。

2. 矿产的原材料性。劳动者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象是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被开采的矿产属于劳动对象,这就是矿产与土地的重要区别。土地只能为人们提供劳动的场所,属于劳动资料而不是劳动对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但并非任何劳动对象都是原料,必须是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才称为原料。马克思特别指出:“在采掘工业中,劳动对象是天然存在的,例如采矿业、狩猎业、捕鱼业等等中的情况就是这样;除采掘工业以外,一切产业部门所处的对象都是原料,即已被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本身已经是劳动产品”。[17](p206)马克思将采矿业、狩猎业等视为未被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是受两个因素的制约。(1)未将勘探与开采分开,因而没有看到开采对象是经过勘探、开发设计等劳动滤过的事实。矿产未经这些劳动滤过则无法进行开采。(2)未经劳动滤过的天然物没有价值,则不能成为原料。现代价值理论认为,矿产、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价值的客观性。这些自然资源不但有价值,而且珍贵。因而,被开采的矿产既被劳动滤过又是有价值的劳动对象,应当归于原料。

矿产有足够的理由以原材料身份归属于浮动抵押财产的范围,而且,也必须这样归类,否则矿山行业缺乏可抵押的财产。矿产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财产,如果矿产不能归属于原材料而以浮动抵押方式担保,那么更不可能以固定抵押方式进入担保。因为固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时是特定的,抵押后非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处分。然而,矿产埋在地下,其品位、储量等并不完全确定;尤其是矿产在开采过程中被不断地开采为矿产品并销售到市场上,这是对矿产进行连续的处分。矿山企业只有连续不断地、积极地处分矿产才有条件偿还到期债务,这是矿山行业独有的特点。如果不能处分矿产或每处分矿产都要经抵押权人同意,则抵押就没有意义了。因此,矿产必须归于动产抵押才能构建矿业抵押制度。矿业浮动抵押制度利于抵押双方

对于抵押人这一方,浮动抵押契合了矿山行业的特性。矿山的开采,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投资收益慢。矿山行业用现有的矿产和将有的矿产品作为抵押,即使投资见效时间长,也可以得到与之相应的长期贷款;矿产与矿产品同时抵押,相当于重复抵押,相应地扩大了矿山企业的抵押财产范围。同时,抵押人可以因正常经营而处分抵押财产,这就使得开采时不断地消耗主要的抵押物成为合理合法的行为。矿山企业利用抵押财产的使用价值进行正常经营而获得利润,又利用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获得长期的贷款,还能因正常经营而自由处分抵押财产,这些都是矿山企业抵押的优势。

而且,浮动抵押避免了债权人的风险。矿山企业将所有动产整体打包进行抵押,抵押人所增加的动产都列入抵押范围,有利于抵押权的实现。矿产开采成矿产品以后仍然是抵押物,这就不要担忧矿产耗竭的风险。也没有必要担忧因矿山安全和矿山违法被吊销许可证而导致抵押物的灭失,因为矿产权设立使矿产权从行政许可中独立出来了,则行政处置不应及于物权,只能决定矿山企业的行为,也就是说,吊销驾驶执照而不得收缴机动车辆了。

三、矿业浮动抵押制度的设置

在矿山行业,因为矿产作为原料进入浮动抵押而与矿山企业长期存在,而且特定矿产的减少就是矿产品的增加,将矿产与矿产品同时作为抵押财产,为抵押权人减少了风险。矿业浮动

押的长期性、安全性,是矿业浮动抵押市场发达和兴盛的基本理由。但是,《物权法》创设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以来还很少付诸实施,而在矿山行业更加冷清。这除了理论研究不够以外,主要是还没有合理地构建矿业浮动抵押的系列制度,因而对于各方的利益缺乏可预期的保障。

(一)矿业浮动抵押设立的登记

目前学者认为,《物权法》第181条规定以企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标的物范围过窄,“浮动抵押财产的范围不应当受到限制,应包括抵押人动产、不动产在内的全部财产”。[18]企业全部财产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而多数国家都是将浮动抵押财产限定为动产,不动产不能进入浮动抵押财产范围。因为浮动抵押的登记属于“对抗主义”,抵押合同生效则抵押生效,可以不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其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不动产抵押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不经登记不具抵押效力;不动产物权施行统一登记原则,统一机关和统一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具有不动产登记职能。当然,抵押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将企业财产全部抵押,但要分别抵押,即多种担保方式同时使用。“可将浮动抵押与非动产固定抵押并用,这样可在固定抵押基础上用浮动抵押来增加债务人的信用。经营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会对抵押财产在评估后再制定相应的折扣来确定可发生的债权额度,如与浮动抵押并用,则可相应提高债权的额度”。[19]矿山企业的矿区建筑、土地使用权和巷道等不动产按固定抵押方式担保;将企业的矿产、矿产品及生产设备等动产按浮动抵押方式担保,分别适用不同登记方式的抵押制度。

但是在目前制度下,如果矿产作为矿业动产浮动抵押中的主要原材料,与其他动产一起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还存在一种需要理顺的关系。因为目前制度安排并没有将矿产从矿产资源中独立出来并作为排他性的开采对象,而是每个企业都在整体的矿产资源上进行蚕食性的开采;对国有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属用益物权而按不动产登记制度适用统一登记,这就使得矿产权设立和抵押权设立这两者进行登记的效力与机关不一致而存在冲突。若使矿产权设立也按动产进行登记,其阻力和障碍还很大,制度的应然性要等人们认识到矿产从矿产资源中独立出来的必要性时,才能排除制度障碍。在矿产权的不动产设立向动产设立的过渡时期里,矿产权不动产设立的公示效力与抵押权动产设立的公示效力没有冲突,不会造成不良后果。因为两种不同公示形式的目标是一致的,效果也相同,不会导致标的物的转让而损害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利益。

(二)捆绑矿产销售货款账户的质押

矿山前期投资时间长又见效慢,但收益是长期的、稳定的。主要收益是矿产品出售的货款收回,货款是抵押权实现的主要途径。对于矿产品的销售,抵押双方约定从第一批矿产品销售后的一定时期里开始将销售货款连续不断地、固定式地偿还债务,以使抵押权人的债权实现。这种债务清偿是连续的和分阶段的,也就是说,浮动抵押担保动态性,不仅是在抵押权设立时存在抵押物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而且在抵押权实现时也同样是浮动性的,即抵押物处分和抵押期间的动态性。因为在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时,有多少矿产品以及矿产品价格等很难确定,要等销售货款收回账户才能确定;矿产品是连续不断产出和分批次处分的,那么抵押权实现也是分阶段和不固定的。因此,浮动抵押制度更应重视抵押权实现时的浮动性。所以,学者认为浮动抵押的不确定性在抵押权实现时即能特定,[20]忽视了某些行业在抵押权实现时的浮动性特点。

抵押物按批次处分以及抵押权实现分阶段的浮动性,要求抵押人将收回账款的账户转移给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按约定代为负责矿产品货款收回入账,以此监管矿山企业的账户。因此,抵押权实现时的浮动性决定了浮动抵押与账户质押绑定的必要性。根据约定,将矿产品应收款通过质押账户转入抵押权人,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应当的。因为矿产品销售款就是抵押人的贷款投入,当投入的资本转化为货款后,理所当然地首先归还给抵押权人。账户质押有利于抵押权的合理实现,也利于抵押人的企业管理。抵押权人凭着金融、会计管理的专业特长,为矿山企业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务及授信业务支持,提供包括各类贷款业务、票据承兑和贴现、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的服务,还包括资金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设计等。由抵押权人提供的支持和

服务有利于矿山企业贷款资金有效利用,能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因此,抵押关系双方发展成为企业的横向联合,更多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三)矿业浮动抵押的合同

抵押,法律规定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固定抵押合同主要是不动产物的抵押,这种抵押合同生效但抵押权并没有因此设立,只有依法进行抵押登记后抵押才生效;抵押物是固定的,抵押合同可以简单认可即为双方合意,有时在主合同上签字即有效。而浮动抵押合同涉及到动产的浮动性,这就决定了抵押合同的重要性:抵押合同生效时则抵押权设立和受法律保护,抵押登记不是生效要件;抵押合同的约定是抵押权实现、抵押效力、抵押责任承担等各方面的主要依据;浮动抵押合同属物权合同,一方面是贷款合同的从合同,但另一方面又是独立于主合同的优位权合同,即物权优位于债权。浮动抵押合同的特点是矿业浮动抵押制度合理设置的方向。

矿业浮动抵押合同是不需要批准而别于矿山企业转让合同的民事合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在法定范围内平等协商。协商的必要性和广泛性是抵押双方权利得以保护的前提条件。重要的是矿产品处分的货款收回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贷款期限,应有预见性地在合同中予以较详细的约定。其次是浮动抵押财产的范围,是矿山企业财产的一部分还是全部,如果是一部分财产,就应当以财产清单方式对现有的和将有的财产予以约定。最后是合同中必须约定浮动抵押的登记,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矿产作为现有的基本抵押财产必须登记,不能由双方自由选择。

(四)矿业浮动抵押的效力

矿业浮动抵押合同生效的同时抵押权生效,但抵押权实现时与同类其他债权之间的优先效力问题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可根据浮动抵押的特点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等确定矿业浮动抵押的优先效力排序。一方面是抵押权之间的优先效力。抵押人因浮动抵押而具有自由处分权,则矿山企业难免以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这个优先排序是登记公示的抵押权优于没有登记的,先登记公示的优于后登记的。另一方面是浮动抵押与非设抵押之间的优先效力。一般是已设立浮动抵押的债权优于未设立抵押的债权,无论是否登记都是这样。但是,在矿山企业竭业、中止和整体转让时,企业劳工工资福利、企业责任的赔偿金、国家的法定债权等应优于浮动抵押权的实现,这是多数国家的做法。比如,矿山企业里矿难者家属的赔偿金是矿难者用生命“担保”换来的,理当优先受偿;国家按规定征收的税,是社会公众的利益,这是不需要担保的法定优先效力;矿山企业的工资福利是工人的基本人权表现,应优先保障。除此之外,应当让矿业浮动抵押权人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矿业浮动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以矿产品连续出售的货款分段实现抵押权,是抵押双方协议式的普通实现方式。除了协议以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申请法院实现抵押权是协议之外的强制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对矿山企业并不通用。矿山企业拍卖抵押财产后的受让人如果不是从事矿业开发的,还需获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而只有那些具有相应资质的受让人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这就意味着受让人在不能获得许可进入时会导致受让财产的闲置和浪费。因此,这将导致法院拍卖、变卖矿业浮动抵押财产的方式受阻。根据德国的经验,可以设立整体代管制度。由抵押权人整体接管抵押财产,再由具有矿山企业资质的法人或有法定资质和有诚信的中介组织代管抵押财产,然后或是注入资金重新激活抵押人而让其继续开发,或是到市场上寻求新的合作者和受让人。这个过程中,可以实现抵押权而结束抵押关系,也可以递延抵押期而设立新的抵押关系。以原浮动抵押财产设立新的抵押关系既能保障抵押权的安全又增加了社会的经济效益,还减少了交易成本,是值得设置的抵押制度。

四、结语

一些传统的观念左右着制度的创新,致使整个矿业制度落后于其他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从而制约了矿业担保市场的有效建立。以矿产为主要原材料和主要担保财产设置矿业浮动抵押制度,应当是一条很好的出路。这就必须突破传统的长期禁锢人们观念的矿业权体制,并让矿产独立于矿产资源。矿产独立,不仅是矿业浮动抵押设立的前提,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的必由之路。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还存在很大的惯性阻力。因此需要理论的勇士和开

拓者,需要更多的人进行创新性思维。同时也应有信心,相信通过努力一定能达到矿业制度创新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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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艾 岚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floating charge in mining industry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8)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供给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

面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的现状,迫切需要建立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探讨了各种可行的方案,而构建与完善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出路之一。

一、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矿业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矿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投资总额稳步增长,投资结构不断改善,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已初见端倪,整个行业的资金市场有所扩大,矿业权市场正在建立并不断完善,境外投资逐渐增加。中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向着开放的、法制的、市场化方向发展。

但是,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与其他产业相比,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行业的投资增长较慢,计划性财政地勘投入正在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断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但是,如果除去油气矿产,这一比重则要大大改变,自2003年以来,我国非油气矿产的矿产地质勘查资金还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发展后劲显得不足。而且,市场化程度较低,中央部门投资比重过大,社会投资和外资投资比重过小。整个资金市场规模偏小、发育不健全。投资体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矿产地质勘查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探、采”的体制,没有真正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国家投资低效、社会投资进入受阻”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的发展。

2.勘查权益的保障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政策法规的稳定性、透明性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商业性投资的要求。

3.市场发育的程度不高,矿产地质勘查要素市场不发育。矿业资本市场缺失,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的投入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发育,数量少,不规范。市场主体改革滞后。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老矿山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继续依赖于旧的运行机制,对市场信号和市场调节不灵敏。我国符合完全市场主体要求的涉勘企业并不多,大多是事企混合运行的地勘单位。

4.探矿权流转不畅。我国目前探矿权的流转不活跃,转让方式单一。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市场仍然是为“大而全”的国有地勘单位所垄断,缺少机制灵活、经营有进有退的中小型勘查公司和找矿人,整个矿产勘查市场缺乏活力。在矿业权融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往往作为矿产勘查风险企业的股东参与运作,并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财务等专长,一方面保证矿业权融资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又在谈判中保障了风险企业原有股东的权利。

二、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

现在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构建我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几点具体配套措施如下。

1.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是矿产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的中介,只有矿业权市场运转灵活而高效,中小型高风险勘查企业才能实现其潜在的高收益,真正的融入风险投资市场中。为了迅速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矿业权市场的进程:(1)尽快完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2)建立合理的矿业权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矿业权资产交易成功后的收益分配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阻碍矿业权资产进入市场。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分配办法,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3)维护良好的矿管秩序,没有良好的矿管秩序,就无法建立规范的矿业权资产交易市场,应加强矿管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矿业权资产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努力拓宽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只有顺利地实现退出,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但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需大力加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1)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勘查业的资本市场;(2)利用国外的勘查风险资本市场,在合适的时候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筹资需要选择合适的上市地点。

3.加快地勘单位市场化改革

中小型的地勘企业是勘查风险投资机制中的客体,该机制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地勘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企业化经营的行政指导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改革遇到的政策,如企事业离退休待遇的不同、财政预算管理的新规定等,以及在改革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或改革的方向性问题,都需要加强行政和理论指导。地勘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事业牌子和企业化经营的关系,把工作重点放在实施企业化经营上。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尽快制定国家有关勘查风险投资的指导原则、战略方针、中长期规划;尽快出台政府低息贷款制度、银行贷款政府担保制度、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勘查补贴制度、勘查税收减免政策等;进一步完善矿业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建立勘查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完善矿权流转市场。还要注重培养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人才,以运作好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活动。

三、结论

矿产地质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而且在当代日益呈现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趋势,这些特点决定了矿产地质勘查业很难像一般产业一样从普通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结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就成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选择。现阶段财政支出在矿产地质勘查中仍占相当比重,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对资源保障的需求。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大量的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矿产地质勘查的现状和风险投资的特点,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这集中体现于矿产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机制的构建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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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9)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当代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越来越明晰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建设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而矿山的企业文化,关系到矿山的生存和发展。它渗透于矿山生产生活和一切活动之中,又涵容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矿山的灵魂。构筑具有矿山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是现代矿山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企业文化概述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一种微观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所凝结积淀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精神力量、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它主要是指企业的指导思想、经营哲学和管理风貌,具体内容包括价值标准、经营哲学、管理制度、思想教育、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典礼仪式以及企业形象等。其中不仅有思想和精神方面的内容,也包含社会心理、技能、方法和企业自我成长的特殊方式等因素。它具有柔软性、渐进性、潜移默化性和延续性的特点。其主要功能有凝聚功能、激励功能、协调功能、弥补功能和影响功能。许多企业都把推行企业文化战略作为企业的一种长远的竞争战略。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物质和精神因素的综合体,包括表层的硬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等几个层次。表层的硬文化是指企业文化的物质的外在表现,包括企业的建筑、设施、环境等。企业的这种有形财富,是企业文化发展水平的体现。制度文化是指企业的各种组织机构、组织制度、规章制度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管理文化的体现。观念文化即精神文化,亦称企业精神,是指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目标、经营哲学等无形的文化部分,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

二、矿山企业文化的内涵

矿山企业文化是矿山文化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矿山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目标、行为规范、矿山风貌、矿山企业精神及管理者和员工共同意识的总和。其核心是矿山企业精神;其本质在于注重员工的共同意识及价值观等。矿山的企业文化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矿山信誉

矿山作为一个远离城镇自办社会的特殊企业,受国家地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其信用和声誉是极其重要的。无论是规章制度、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与地方政府以及周边农村的关系中,都必须树立良好的信誉。

2、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当今企业取胜于市场的重要因素。矿山企业的服务质量也显得尤为重要。必须以良好的服务树立矿山的良好形象。

3、经营思想

矿山的经营指导思想,实际上是矿山企业文化的具体表现。在管理工作中,经营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员工主人翁意识及行为方式、内部各方面的有效调节、员工需求与愿望的满足、矿山自身形象等。

4、矿山企业道德

矿山企业道德是矿山企业行为的规范,是矿山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矿山企业价值观功能发挥的必然结果。矿山企业道德必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有在员工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大家能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员工的行为符合矿山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的要求,达到矿山企业自我控制和管理的目的。

5、矿山企业精神

矿山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矿山企业精神。矿山企业精神是矿山在经营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为全体员工所认可和接受的一种群体意识。它是矿山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全体员工意志的提炼和集中,是矿山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它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6、矿山企业目标

矿山企业目标是矿山要达到的目的和标准,是全体员工努力争取的期望值。矿山企业目标体现了矿山的执着追求,同时又是员工理想和信念的具体化。矿山企业目标是矿山企业文化追求的动力源。一个科学的、合理的矿山目标,可以激励员工坚持不懈地努力创造卓越业绩。矿山要构建自身的企业文化,就必须结合实际,体现矿山明确的具体目标。不同的矿山因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及自然条件不同,应该有不同的矿山企业目标;即使同一矿山,在不同时期也应当有不同的目标。

7、矿山企业规范

如果说前六项内容是矿山文化中的“软件”,那么,矿山企业规范就是矿山企业文化的“硬件”部分。矿山规范主要包括矿山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工作、管理程序和标准等用文字表达的内容。它是矿山在一定时期内的“定格”,并为维护相应的企业文化软件服务。

8、矿山企业环境

矿山作为一种特殊企业,与其它行业有着较大的差别,特别是在当前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创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和工作环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开展矿山企业文化的建设,各项工作就能更好地进行,经营目标就能更好地实现。

三、培育和建设矿山企业文化的原则

培育和建设矿山企业文化,是矿山转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矿山参与同业竞争、寻求自身更大发展的需要。构建矿山企业文化,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原则

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矿山,都有其共同遵循的客观规律,亦即企业文化必有共性的一面。而另一方面,由于民族文化和所处的环境不同,企业文化又有个性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矿山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性质构成矿山的共性,矿山所处的不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构成矿山的个性。因此,矿山要构建企业文化,必须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原则,把握时代脉搏,突出本企业特点,把行业特点和环境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

2、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

不同的企业,必然会形成各自不同的企业历史传统,并概括形成企业文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客观条件会向企业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不同的历史时期,矿山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经营战略所包含的因素总是不同的,因而,不同时期的矿山企业文化的目标指向也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这就是说,矿山构建企业文化时,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

的原则,融汇外国文化、传统文化、现代文化、行业文化,去粗取精,使矿山企业文化具有现代化、丰富化、多样化的点,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时效性。

3、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统一的原则

个人的工作成绩,取决于本人的能力和动力。能力强的人,工作易于取得成绩。但能力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无动力。处理好先进性与群众性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能力与动力的关系。先进性决定动力的大小;群众性是能力的基础。四、如何培育和建设独具矿山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

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方法,培育和建设矿山企业文化,对矿山的发展和矿山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培育个性化企业理念,抓好矿山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工作

企业理念是企业文化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指导员工为实现共同愿景的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矿山要始终把对企业理念的培育,尤其是具有个性化理念的培育,作为矿山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程,广泛动员员工深入查找推动企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适时提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发展战略,并整合企业的经营理念体系,使之在内容上更加丰富,结构上更加规范,理论上更加深邃,实践上更具有前瞻性。

要通过扎实的工作使矿山发展战略逐步成为矿山员工实现共同愿景的座右铭。把企业的理念系列变成指导企业充分展示团队精神和员工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动力源头与行为准则,使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在培育个性化的企业理念中,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不拘一格的形式载体,广泛宣传,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每一名员工掌握企业理念,形成共识。

二是典型引导,形成认同。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这些能够体现价值理念的个人和集体典型,以此引导、教育员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告知员工,矿山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进而实现员工对企业理念从认知到认同、工作态度从只限于完成到倾心尽力地去敬业、思想上由一般的信任到完全依靠企业的飞跃。

三是适时调整,发展创新。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变化,根据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客观需要,对原有的企业理念体系和企业精神,进行认真的思考,科学地整合创新,经过沟通、访谈、全员问卷调查、梳理提炼、归纳整理、定性定量分析等环节,形成新的独具矿山特色的企业精神。

同时还要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学习,使整合后的文化成果深入人心,都能够理解和掌握企业文化理念的内容和内涵,自觉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规范自身的行为。

2、塑造良好的矿山企业形象,把握矿山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

企业形象建设是内强员工队伍,外拓企业知名度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在形象建设上,坚持发展与变化的统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有形与无形的统一。将工作重点放在丰富、充实与强化其构成的视觉、队伍、管理和产品四个子形象内容上。

其一,视觉形象。在塑造视觉形象上,要把它作为矿山走名牌战略的重要基础。以国内外优秀企业为参照,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的性质和发展需要,开发启动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对企业标志、标准色、办公事务用品设计、各种标识、宣传系统规范、员工服装系统、会议系统规范、车体外观系统和色彩规范等进行静态表达,进而形成现代矿山视觉形象的个性化特征,在行业和社会中树立一个现代矿山的新形象。

其二,队伍形象。一是塑造企业管理人员形象,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完善管理人员知识更新计划,加大管理人员的日常考核和民主考评力度,努力转变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增强了管理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塑造党员形象,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等活动,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塑造“四有”员工形象,在创建学习型矿山的总体要求下,在精神、环境、氛围、机制上保证的前提下,积极培育矿山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使员工的敬业奉献精神、职业道德观念、自我发展意识和拼搏创新风格不断得到提升。坚持政治、业务培训常抓不懈,坚持开展各类技术攻关、劳动竞赛和技术练兵活动,大力表彰工作中的优秀知识分子、优秀班组长、青年技术能手和模范员工,对取得突出成果和显著成绩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给予肯定和重奖,以此展示矿山员工的良好风貌。

其三,管理形象。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与国际管理标准接轨,开展ISO9001质量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提升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对人和物的管理控制更加科学、规范。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实现动态管理,对各类管理信息实现网络共享,对各类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从而使矿山在科学管理中提高经济效益。

其四,产品形象。要严格按照质量认证管理体系的要求,以一流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手段确保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离开了质量意识而谈队伍形象、管理形象、主人翁意识,就不是真正的矿山企业文化。

3、全方位优化矿山企业环境,构建矿山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全方位优化的矿山企业环境是矿山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从规划上、机制上和设施上予以充分保证。

在规划上,要按照矿山发展的总体要求,从注重员工工作条件、优化员工工作环境角度出发,制定规划,动员员工全员参与环境建设。将保证员工作业环境优美、安全、环保视为矿山企业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一环。重点致力于从本质上解决员工作业环境的环保达标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粉尘对员工健康的侵害,不断改善员工的生产作业环境、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以减轻员工的工作强度,赢得员工们对企业优化环境建设的由衷拥护和充分信任与信赖,进而焕发其干劲,激发其“爱矿如家”的自豪感和献身矿山的责任感,提高矿山的劳动生产率。

在机制上,注重现场检查考核,树立“良好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既是现代化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员工情绪的制约因素”的思想,使全体员工在企业管理机制的推进下,自觉投入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美好生产生活环境优化工作中,增强健康意识和环

保意识,使“崇尚文明、追求整洁”成为矿山员工的时尚。 在设施上,要加强与企业开展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的“硬件”载体建设,兴建员工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舞厅、卡拉OK厅、健身房等,定期举办员工文艺演出会、员工运动会、兴趣爱好者联谊会及文艺积极分子表彰会等,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连续不断的企业文化活动,使矿山员工在工作之余的生活不再单调,使其精神面貌总处在饱满昂扬的状态。

结束语

建设矿山企业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孤立地进行。一方面,矿山企业文化既要反映社会的本质特征和时代精神,用大文化指导小文化;另一方面,又要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即矿山企业的特征。如果矿山企业文化只反映共性的一面,而忽视了突出个性的一面,就会变成空洞、平淡的口号,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有个性才有针对性,有针对性才能产生效果。建设矿山企业文化,要选择具有明显个性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对矿山企业文化的内涵,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要求,找出不同的侧重点。

参考文献:

(1)、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管理学—原理与方法》-------------------20__年7月

(2)、[美]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物》---------1998年7月

(3)、张德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__年7月

(4)、王昕杰乔法容《企业伦理文化》------------------------------1990年11月

(5)《商业银行内部环境优化方略---营造独具特色的金融企业文化》--------20__年8月

(6)企业文化网刘凌林访企业文化网孙兵《企业文化是科学梳理出来的》---20__年10月

矿产企业的行业特点篇(10)

1 矿产资源现状及尾矿开发利用情况

1.1 巴彦淖尔地区矿产资源现状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地处闻名全国的狼山――渣尔泰山和“蒙古弧”构造带等重要的成矿带,地质成矿条件优越,是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富集区域之一。辖区内矿产资源具有矿品丰富、分布相对集中、储量规模较大的特点。目前巴彦淖尔地区已发现68种矿产,其中50种矿产已探明储量,硫、铅、锌、锰、镍、钴、金(岩金)、珍珠岩、沸石、红柱石、蓝晶石、晶质石墨、瓷石等13种矿品资源储量位居自治区首位,铁、铜、银、铬、镉、膨润土等矿品资源位列自治区第二位,钼、白云岩等资源位列自治区第三位,特别是有色金属矿产构成自治区西部重要的矿产集中区,截止2009年12月底,查明铁矿资源储量达6.04亿吨,铜金属资源储量180万吨,铅金属资源储量300万吨,锌金属资源储量1156万吨,钼金属资源储量38万吨,镍金属资源储量3万吨,煤炭、岩金、硫铁矿资源储量分别为37.62亿吨、54吨、4.69亿吨。有色金属的采选能力达600多万吨/年。依托特有的区域优势和丰富的矿产储量,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2009年度巴彦淖尔市全市矿产总产值完成43.68亿元,矿产业已成为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巴彦淖尔区域内金属矿床中,矿石成分较为复杂,共生、伴生矿产中有益金属成分较多,普遍存在不易采、选矿石难的特点,目前虽然有部分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国家产业规定及规范要求,但共生、伴生矿产中有益金属成分综合采、选仍然达不到应选尽选条件,同时因一些采选企业受有色金属价格上涨的利益驱使,为追求利润的制高点,或多或少的都存在采易弃难的现象,同时受限于选矿技术低、高水平选矿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有色金属的伴生矿无法被充分回收利用,导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较同行业偏低。

1.2 巴彦淖尔市地区尾矿利用情况

基于巴彦淖尔市区域内金属矿产资源的矿石成分的复杂性,目前矿产行业对于尾矿的处理方法通常采取直排方式,对采选产生的尾矿废渣进行简单回收处理后直接排入尾矿库。而尾矿库则一般是将废弃的河槽或是山涧两头封堵建坝后依山而建,在企业看来这种依山建库方式不仅在经济方面减轻了矿山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且在安全生产方面也能将尾矿坝溃坝造成的损害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也可以减轻尾矿废渣、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一举数得。

目前,巴彦淖尔地区的尾矿综合利用率较低,属于“低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方式。因巴彦淖尔地区原矿中含硫量高的特点,部分尾矿被二次利用生产为硫精砂,剩余少量的铁矿尾矿被水泥生产企业代替部分粘土质原料生产硅酸盐水泥,大量的尾矿资源仍受限于有益金属元素成分提取技术有限及伴生元素分离困难,矿山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将资金投入到尾矿综合利用研发上,同时政府对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政策扶持力度小等多种原因,大量的尾矿资源被企业弃而不用被排入尾矿库。巴彦淖尔市地区尾矿具体利用情况如表1所示。

巴彦淖尔地区尾矿资源储量已有数百万吨,随着市场对金属原料需求量的增加,易选矿日趋减少,对于低品位、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利用已迫在眉睫,矿山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改和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了对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利用。因此,产出的尾矿相对储量将会越聚越多。因大量使用浮选,导致这些无法处理的尾矿中均含有的大量有害物质,随着未被综合利用的尾矿储量的逐年增加,尾矿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潜伏的生产安全问题将日趋严峻。

2 巴彦淖尔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现状

2.1 加强伴生矿和难选矿、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

政府应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勘测和评价,科学测算出重点矿种及其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利用条件,依靠科技创新,政府引导,促使矿山企业提高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政府应当在矿山前期开发设计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做到对伴生矿的统筹兼顾,通过大企业主导核心产业推动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尾矿综合利用产业链。促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本实现的零排放,做到无废或少废生产。

2.2 强化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

巴彦淖尔市应提高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努力实现尾矿的无害化和减量化,达到环境效益、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

近年来,随着尾矿回填技术的发展,尾矿回填法作为一种高效的开采方法和尾矿处理方法,越来越多的被矿产企业所采用,这种技术不仅有效的解决了尾矿排放问题,而且极大的缓解了因矿山开采所带来的环境压力,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矿山开采对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巴彦淖尔市的尾矿具有存储多、增量大、分布广、成分杂、管理难度大等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点。因此,在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应当及时转变思想,提高危机意识,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技术创新和发展循环产业为突破口,推动巴彦淖尔市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形成规模,延伸矿产行业的产业链,实现巴彦淖尔市矿产经济的可持续循环发展。

3 巴彦淖尔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

极大程度的加强伴生矿和低品位矿的开发利用,强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率,真正做到物尽其用,变废为宝,为巴彦淖尔市转变产业结构、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双赢。

3.1 积极贯彻和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具体落实,对利用《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所列的以矿业废弃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生产企业,在税收方面实行所得税的减免,对生产原料中掺用不少于30%矿业废弃物的建筑材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尾矿综合利用企业应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提供政府贴息或无息贷款。

3.2 努力完善巴彦淖尔市关于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采、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建立以县域为单位的尾矿综合利用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全市范围内矿山企业的动态,环保、安监、科技等职能部门除了加强监管力度外,还应发掘自身技术、人才优势,加强引导,提高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3.3 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矿产资源利用率为目标,积极鼓励矿产企业依靠自主科技创新或引进新技术提高矿产领域的经济增长,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促进巴彦淖尔市矿产行业整体走一条良性循环之路。

参考文献:

[1]2009年巴彦淖尔市矿产行业发展调研报告-百度文库[R]. 巴彦淖尔: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2010.

[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巴彦淖尔:西部有色金属富集区西部资源[R].巴彦淖尔: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201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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