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监督办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0 14:57:43

绩效考核监督办法

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目标,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犍为县产业提升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组织领导

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但毅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端容、金天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詹宏俊任副组长,按照分管的工作和股室以及联系的工商所负责并指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组长由局长但毅云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局行政办主任袁晓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股、室、队、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考核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组长由纪检组长詹宏俊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范方智、党办主任陈晓琴同志担任,考核监督小组负责考核的监督和因考核引起的申诉、申辩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考核原则。

(二)职责细化,分类考核原则。

(三)严格标准,评定量化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惩挂钩原则。

(五)责任连带,逐级追究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附后)。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方法。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既是考核人,也是被考核人。考核按照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进行,并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即:县局领导考核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考核本单位副职及职工。

(二)考核步骤。绩效考核采用月考核、季小结、(半年)年终总结通报的安排进行。从本月起,各中层单位应将本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附后)于每月25前报县局效能办备案,季小结(格式附后)随当月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年终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在oa系统上公布。考核结果和有关资料由县局效能办和各股、室、队、所、协会分别建档。

(三)考核记分及统计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即考核满分为100分。

2、考核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计分办法:采用被考核人的百分制和连带责任计分法(考核人得分=考核人考核总分-连带责任所扣分)。连带责任所扣分:即被考核人被上级机关查获一次违纪或被媒体曝光一次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人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分值=被考核人应扣分值÷2)。

(四)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人实施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采取跟踪监督和听取意见的监督形式,即:考核监督小组直接参与考核人对其考核对象在一次考核工作中的全过程或召集考核利害关系人和其他被考核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考核监督办法:

1、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实施考核时,隐瞒错误、弄虚作假的,扣除考核人5分。

2、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利用考核机会进行无中生有、打击报复的,扣除考核人10分,并通报批评。

3、对考核人不履行考核职责而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扣除考核人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考核申诉、申辩。被考核人对其考核结果有申诉权和申辩权。被考核人对其考核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月考核后三日内通过考核监督小组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监督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七日内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被考核人和考核人各自阐述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主张,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裁决。审定裁决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考核人、被考核人并备案。

六、考核奖惩

(一)等级划分。采用四级制,即年终累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至80分为良好,79分至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篇(2)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了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于10月25日颁布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有了基本的国家法规的规范。2005年4月,中央编办报请国务院备案印发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颁布,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的民事主体资格和法人地位,明确了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2012年7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对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从登记管理向监管服务转变提出了新要求。2005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的《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成立由组织、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机构编制部门,具体由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并明确了对事业单位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程序、等级和标准、结果使用。另外,2010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2012年9月省编办、省公安厅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公开管理和印章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管理措施。2013年3月省编办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方法、内容、程序。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的颁布实施,使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法制化逐步完善,为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情况

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和动态性强的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颁布实施,第一次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由单一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变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监督管理。2000年7月,中编办等15部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2002年9月省编办等17部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省编办等20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和相关部门监管做出了规定,逐步建立起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监管,与举办单位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齐抓共管,促使事业单位必须先到登记管理机关申办法人登记或年检,也使事业单位对法人登记重要性和目的意义的认识大幅度地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也大大提高。

三、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实践情况

一是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准入和撤销的基本管理形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保护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事件。

二是事业单位年检监管。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我国建立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事业单位应就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即“年检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置。

三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对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综合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使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有效补充。2012年7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对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引入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等的重要依据。目前,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正在由试点地市向全省迅速推进,试点地市由试点部门向覆盖全部事业单位推进。

四是事业单位登记现场核查。为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监管,部分地市、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积极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现场核查,加大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地核查力度,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加强实质审查。

五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是机构编制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的相互配合、规范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重要工作机制。各部门依照制度各履其责,在事业单位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法人资格的监督,更好地发挥了证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合法凭证的作用。

六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制度。201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要将依法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的信息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保障公众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是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是通过科学确定评定内容,规范评定程序,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做出公平公正评价。对事业单位实施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法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能够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和发挥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也有利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对事业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是拓展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新途径。

四、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两种关系

一是事业单位登记与监督管理的关系。事业单位登记与监督管理相辅相成,有机联系,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两大组成部分。登记是监督管理的基础,登记的事项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监督管理围绕登记展开,贯穿于登记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否按登记的事项开展活动,是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监督管理是登记的效益保障,事业单位经核准登记后,如果不进行监督,就难以保证登记目的的全部实现。

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监管与其他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关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与审计、物价、财税等部门都是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履行国家赋予的对事业单位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的依据和分工各不相同。登记管理机构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法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和是否按照登记事项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社会活动。审计、物价、财税等部门对事业单位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分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主要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的财务收支、价格管理、税收情况等专项业务的监管。

五、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法制体系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是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本法规,其涉及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条款比较原则和概括。近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登记管理的经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和制定了部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方面制度,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有了较大提升,但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尽快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并制定出台有关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配套制度,建立起较完备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制体系,为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登记管理工作实现工作重心转变的新要求,也是机构编制部门强化职能的重要措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新工作,需要大胆探索,各级、各地要抓紧建立考核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组织实施,确保考核结果使用效力。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加快形成事业单位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以提供优质高效公益服务为核心的服务形式,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切实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篇(3)

二是抓实过程管理,规范考核流程。明确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综合指标与专项指标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综合指标年度考核,专项指标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中已涉及的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不再组织考核,季度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明确区编办、监察、财政、人社、卫生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将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篇(4)

1、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我市“三个发展”目标的率先实现。

2、总体要求:充分运用现代电子技术手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情况进行实时、全程的自动监控和统计分析,减少人为因素不良影响,达到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看得见,管得住”;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使行政约束机制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行政监察有效性;把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考核对象

市直以及中央省驻威具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及其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审批的其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审批的组织。(以下简称审批部门)

三、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行政;

2、公开公平、透明规范、便民高效;

3、行政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4、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5、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一)审批综合情况。包括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期限合法、收费合法、法律责任、监督检查、考勤情况等内容。

(二)预警纠错情况。指电子监察预警纠错系统对审批事项全过程的异常情况自动预警并发出红黄牌提示信号的情况。

(三)提前办结情况。指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提前一天以上办结的情况。

(四)系统使用情况。指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规定在电子审批网上运行并接受监察,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假报等弄虚作假逃避监察的情况,审批事项更改、办理人更换是否及时通知审批中心和监察机关更正等情况。

(五)工作纪律情况。监察机关通过日常检查和视频巡查,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并查处的情况。

(六)效能投诉查处情况。指监察机关受理关于行政审批的投诉并进行查处的情况。

五、考核方式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量化测评,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通过电子监察网站、《电子监察月报》予以公告。年度考核总分取每月算术平均分。

1、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被考核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做好行政审批过程监督、绩效考核、视频监察、效能投诉等工作。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评分暂行办法。

中共*市纪委

*市监察局

*

*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评分暂行办法

一、审批综合情况评分

监察机关通过电子监察系统数据监察、视频监察、现场查访、群众举报和效能投诉查办等途径对审批部门以下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满分50分,扣完为止。

1、政务公开。指审批部门是否将本部门所有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政务信息在本部门办公场所、部门网站及市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和*电子监察网上按照规定真实、准确的公示。违反一次扣5分。

2、流程规范。指审批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依据、步骤、条件、数量及方式办

理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行政审批决定。违反一次扣3分。

3、期限合法。指审批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法定或承诺的期限进行办理。违反一次扣3分。

4、收费合法。指审批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法律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违反一次扣5分。

5、法律责任。指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违反一次扣5分。

6、监督检查。指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违反一次扣3分。

7、考勤情况。指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考勤制度的有关情况。违反一次扣3分。

二、预警纠错评分

电子监察系统发出黄牌纠错信号的,经核实确定的每次扣2分,系统发出红牌纠错信号的,经核实确定的每次扣5分,经催办仍不改正的每次扣10分。满分15分,扣完为止。

三、提前办结情况评分

提前办结情况得分=(当月本部门提前办结数/当月本部门办结数)×15。满分15分,最低0分。

四、系统使用情况评分

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在电子审批网上运行并接受监察的,得满分20分。出现办理人更换、审批事项更改而不及时通知市审批中心和监察机关进行更正的,每次扣2分;用漏报、瞒报、假报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在网上进行审批逃避监察的,每项扣2分;所有事项完全不在电子审批网上运行并接受监察的,本项不得分。

篇(5)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学习和借鉴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的基本做法,成熟一项、推开一项,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初步构建了广覆盖、多维度的绩效考评体系。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程跟进督办。我局制定了督办规定,建立了督办制度,强化了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的工作计划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认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区分主办、协办,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中上级有新的任务部署,我们都对任务分解表随时进行补充和调整。每月、每季都对督办工作开展跟踪检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今年我们还认真总结往年效能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台相关规定,强化问责力度,同时还在办公平台上开发督办软件,实现督办工作的电子化,强化对督办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提醒和催办。

二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我们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奖励试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范了考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绩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办法,提出了考评的具体要求。在考评程序上,我们始终坚持按平时效能检查、每月个人自评、每季群众互评、领导点评、局效能办审核、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秀人员公示、发放奖励金的程序进行;在确定优秀人员的方法上,不搞“轮流坐庄”、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一刀切”;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把每月、每季的绩效考评成绩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只有在季度绩效考评中获两次以上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除了重点考核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我们还加强对其平时出勤情况、执行效能基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台账,与发放绩效奖挂起钩来。今年,我们根据统一规范津、补贴的实际情况,又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绩效考评奖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发放的对象、标准、发放形式及程序进行重新界定,严格规定并明确了不予发放或暂缓发放绩效考评奖的情形,充分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处室、单位的绩效考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初,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这两个《办法》都借鉴和参考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及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绩效考评的依据和评价指标的设置办法,规范了考评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考评结果的运用。处室及事业单位于年初依据本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局内部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局机关督办工作、内部制度规定和基础管理要求制定考评指标及分值;考评指标及分值可在第三季度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总计划的30%,经局效能办初审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局效能办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作出报告。各处室、事业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于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自评报告送局效能办,再由效能办集中报送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及局效能办根据实际对各单项工作做出评价;与此同时,由局效能办牵头组织的、相关处室参加的考核组深入各处室、单位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察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及事业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处室及事业单位领导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从而,强化处室领导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四是抓好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年底,我们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区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法律法规和市财政相关文件的遵守情况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方法,通过区财政局自评、市财政局复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从开始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进行考核,经过的考核实践,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又对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初,我们组织了对区财政综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同安区财政局在综合管理中成效明显。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同安区召开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同安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好的做法。6月11日,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同安区财政局召开,会议听取了同安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国企集团内部控制、镇街财务远程监控、村居会计镇街“四项覆盖”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和思明区财政局强化镇街财政管理、深化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化改革以及活跃机关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各区财政局也分别就各自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经验做法作了书面交流介绍。通过实施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各区财政局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在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提高了区级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市区联动、同步发展。

五是抓好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我局制定的《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我局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始实施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和《细则》规定对200万以上的专项项目都必须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从预算编制开始,凡按规定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专项项目,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预算内不予安排资金,凡经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都应进行事后绩效检查。几年来,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扩大考评范围,明确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是抓好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我局自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以来,每年都有新的进步,特别是的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我局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并在48个参加绩效评估的政府部门中位列第一。去年,我们在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分析过去绩效评估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今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每年有绩效管理工作总结,通过积极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

二、抓好财政绩效管理的几点体会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些成绩,除了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效能办的直接指导、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外,就自身工作而言,主要还有如下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前提。

局党组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始终都将其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集体听取职能部门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局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注重将绩效管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特别是对自己所分工的业务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能够严格要求;黄强局长每逢集会,都要强调绩效管理工作,对倾向性问题还经常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领导也把做好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当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自觉按照局里的统一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几年来,我们始终都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财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副职领导配合抓、中层领导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具体由: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与实施,预算处为主负责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和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人事教育处为主负责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对内部处室(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对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效能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公室负责所有绩效管理的保障协调工作。

2、制度建设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基础。

我们除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外,还结合财政实际,抓紧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落实每日考勤制度。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安装自行研制开发的考勤软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通过对考勤软件的点击实施考勤,根据需要可以自动生成全局机关干部的考勤记录或统计个人考勤结果及去向显示。二是建立并落实效能督查制度。为强化财政干部的忧患意识和宗旨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财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们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监察事项、分工及工作方法,提出诫勉教育的六种情形和效能告诫的九种情形,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三是建立并落实绩效管理联络员制度。我们规定每个处室、事业单位都要指定一名负责综合工作的财政干部为绩效管理联络员,专人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管理工作从上到下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在专门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程度的行政过错追究范围、方式及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每年都有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轻微触犯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而受到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并落实责任分解制度。我们对每项绩效管理里面的每项工作指标,都进行责任分解,将责任直接分解到处室、事业单位具体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狠抓落实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关键。

有了好的规章制度,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我们充分发挥局效能办的职能作用,坚持落实每日网上巡查,检查有无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和超过办理时限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每周有2次以上到各个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在岗、服务公示内容等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并在单位、个人绩效考评中扣分。凡是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每项工作都纳入行政督办、效能督查范围,实时跟踪、动态监察;对重点工作,还组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效能监察,只要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都必须予以效能问责。

三、下一步抓好绩效管理的初步打算

尽管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差距还比较大,与其他单位相比差距也还比较大。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盯紧工作中还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我局将在现有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促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刚刚研究通过,明确了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内容、指标设置、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及应用,准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进行综合考评丰富了我局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同时,我们还将对其它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做好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工作。

要从清理和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检查权入手,规范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和行政行为,促进财政干部严格依法理财和依法办事。要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围绕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行政权力结构,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为。

3、完善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篇(6)

一、实行财政绩效管理的基本做法

充分学习和借鉴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的基本做法,局的绩效管理工作。成熟一项、推开一项,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初步构建了广覆盖、多维度的绩效考评体系。其主要做法有:

全程跟进督办。局制定了督办规定,一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建立了督办制度,强化了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每年年初,都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的工作计划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认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区分主办、协办,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中上级有新的任务部署,都对任务分解表随时进行补充和调整。每月、每季都对督办工作开展跟踪检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今年我还认真总结往年效能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台相关规定,强化问责力度,同时还在办公平台上开发督办软件,实现督办工作的电子化,强化对督办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提醒和催办。

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奖励试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二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范了考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绩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办法,提出了考评的具体要求。考评程序上,始终坚持按平时效能检查、每月个人自评、每季群众互评、领导点评、局效能办审核、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秀人员公示、发放奖励金的程序进行;确定优秀人员的方法上,不搞“轮流坐庄”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一刀切”考评结果的运用上,把每月、每季的绩效考评成绩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只有在季度绩效考评中获两次以上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除了重点考核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还加强对其平时出勤情况、执行效能基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台账,与发放绩效奖挂起钩来。今年,根据统一规范津、补贴的实际情况,又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绩效考评奖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发放的对象、标准、发放形式及程序进行重新界定,严格规定并明确了不予发放或暂缓发放绩效考评奖的情形,充分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初,三是抓好处室、单位的绩效考评。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这两个《办法》都借鉴和参考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及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绩效考评的依据和评价指标的设置办法,规范了考评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考评结果的运用。处室及事业单位于年初依据本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局内部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局机关督办工作、内部制度规定和基础管理要求制定考评指标及分值;考评指标及分值可在第三季度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总计划的30%经局效能办初审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局效能办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作出报告。各处室、事业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于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自评报告送局效能办,再由效能办集中报送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及局效能办根据实际对各单项工作做出评价;与此同时,由局效能办牵头组织的相关处室参加的考核组深入各处室、单位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察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及事业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处室及事业单位领导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从而,强化处室领导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年底,四是抓好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区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法律法规和市财政相关文件的遵守情况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方法,通过区财政局自评、市财政局复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从开始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进行考核,经过的考核实践,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又对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初,组织了对区财政综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同安区财政局在综合管理中成效明显。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同安区召开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同安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好的做法。6月11日,全市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同安区财政局召开,会议听取了同安区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也分别就各自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经验做法作了书面交流介绍。通过实施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国企集团内部控制、镇街财务远程监控、村居会计镇街“四项覆盖”财政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和思明区财政局强化镇街财政管理、深化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化改革以及活跃机关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各区财政局大胆开拓、勇于创新,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提高了区级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市区联动、同步发展。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我局制定的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局在试行办法》基础上,五是抓好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又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始实施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和《细则》规定对200万以上的专项项目都必须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从预算编制开始,凡按规定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专项项目,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预算内不予安排资金,凡经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都应进行事后绩效检查。几年来,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扩大考评范围,明确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局自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以来,六是抓好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每年都有新的进步,特别是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局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并在48个参加绩效评估的政府部门中位列第一。去年,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分析过去绩效评估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今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每年有绩效管理工作总结,通过积极参加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科学评价财政工作实效。

二、抓好财政绩效管理的几点体会

除了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效能办的直接指导、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外,局的绩效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些成绩。就自身工作而言,主要还有如下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前提。

始终都将其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视。经常集体听取职能部门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局领导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注重将绩效管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特别是对自己所分工的业务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能够严格要求;黄强局长每逢集会,都要强调绩效管理工作,对倾向性问题还经常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领导也把做好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当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自觉按照局里的统一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几年来,始终都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财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副职领导配合抓、中层领导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具体由: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与实施,预算处为主负责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和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人事教育处为主负责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对内部处室(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对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效能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办公室负责所有绩效管理的保障协调工作。

2制度建设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基础。

还结合财政实际,除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外。抓紧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落实每日考勤制度。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安装自行研制开发的考勤软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通过对考勤软件的点击实施考勤,根据需要可以自动生成全局机关干部的考勤记录或统计个人考勤结果及去向显示。二是建立并落实效能督查制度。为强化财政干部的忧患意识和宗旨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财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监察事项、分工及工作方法,提出诫勉教育的六种情形和效能告诫的九种情形,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三是建立并落实绩效管理联络员制度。规定每个处室、事业单位都要指定一名负责综合工作的财政干部为绩效管理联络员,专人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管理工作从上到下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专门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程度的行政过错追究范围、方式及程序,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每年都有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轻微触犯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而受到责任追究。五是建立并落实责任分解制度。对每项绩效管理里面的每项工作指标,都进行责任分解,将责任直接分解到处室、事业单位具体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狠抓落实是抓好绩效管理的关键。

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局效能办的职能作用,有了好的规章制度。坚持落实每日网上巡查,检查有无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和超过办理时限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每周有2次以上到各个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在岗、服务公示内容等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并在单位、个人绩效考评中扣分。凡是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每项工作都纳入行政督办、效能督查范围,实时跟踪、动态监察;对重点工作,还组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效能监察,只要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都必须予以效能问责。

三、下一步抓好绩效管理的初步打算

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差距还比较大,尽管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与其他单位相比差距也还比较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盯紧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局将在现有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促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局研究制定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刚刚研究通过,明确了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内容、指标设置、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及应用,准备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进行综合考评丰富了局财政绩效管理体系。同时,还将对其它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做好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工作。

篇(7)

(一)县委政府带头,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县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12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确定2015年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20项具体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各乡(镇)、县直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县委、县纪委及时向地委、地区纪委报告了上半年“两个责任”落实情况。5月23日,县委书记带头讲“三严三实”党课,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来衡量主体责任。5月25日,县委书记接受地区主流媒体访谈,发表了《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绝不当“甩手掌柜”》的采访文章。7月23日,县委简书记组织县四套班子和公检法县级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观摩,接受警示教育。7月25日,县委书记对43个乡(镇)、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并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点对点约谈落实主体责任。10月23日,县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塔克什肯镇党委、公安局党委、农业局党组介绍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验做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源头治理。县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职能部门廉洁履职。党风廉政教育月期间,县委书记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相关单位43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约谈,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行再明确、再强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招呼、提个醒。各级党委、纪委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各个层面的谈话教育,县委先后两批次对新提拔、调整的8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各乡镇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权力清单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梳理职责目录3060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4300余张,对排查梳理的3000多个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预警防范。全县200余个党组织与37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了遵守政治纪律承诺保证书,480余名党员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二、全面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一)严格案件查办,把违纪问责挺在前面。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把乡(镇)纪委、纪工委和单位(部门)纪委(纪检组)排查反映干部问题线索“三个零突破”,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责任制,作为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办案工作。二是实行全员办案。针对办案人员短缺的问题,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员办案的实施意见》,整合办案资源,组建了3个办案工作组,集中一周时间梳理排查反映干部问题线索32件。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32件,初核30件,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三是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举办了县乡两级办案专题培训班,以模拟培训、办案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培训县乡纪检干部103人次。选调了4名乡镇纪检干部在县纪委跟案实训,选派8人次参加地区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培训班,选派7人次参与地区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四是强化办案处分决定的执行。组织专门督察组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被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二)突出作风建设,强化党风政风监督。一是加大对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督导力度。聘请了28名机关作风效能监督员,确定了4个效能动态监测点,对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向4个窗口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向6个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向1个单位下发了函询通知。二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对全县277辆公务用车张贴标识,并建立电子档案。在五一、中秋、国庆期间通过明察暗访,对22个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作风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整改,对2起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3名党员干部涉嫌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开展机关风纪专项整治。以纠正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机关病”为重点,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文体局、爱卫会等10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四是重申婚丧嫁娶管理规定。针对学生升学、婚庆事宜增多等特点,及时在县广播电视台汉哈频道滚动播出婚丧嫁娶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宴客敛财的紧急通知》,重申了各项规定制度,对8名科级干部及60余名一般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跟踪监督。五是纠风工作源头治理取得实效。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有偿补课,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挂网招标采购制度,纠正和查处了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按照2015年创建自治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要求,对地税局、塔克什肯口岸变电所进行了指导,确保创建效果,提升服务质量。

(三)突出绩效考评,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地区绩效考核方案,制定了《县2015年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一是改革考评方式。把绩效考评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大盘子”,与班子考核、干部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进行考核。对镇进行单独考核,取消9项不适应镇的绩效考评指标。二是明确考评内容。对地区确定的25项考核任务,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进行了分解落实,缩减乡(镇)考核指标6项,取消了5个单位对乡(镇)的考核,增加了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大党建工作的考核比重。三是实行差异化管理。按照地区要求继续推行机关内部差异化考评,打破大锅饭。印发《单位内部绩效奖励差异化分配方案(试行)》,各单位编制完成到岗到人的绩效考评方案,实行绩效奖励差异化分配。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成立了督导办公室,分两个督导组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把年度考核工作日常化,核查平时,形成常态,防止年底考核档案化。同时,对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绩效指标不落实的进行约谈问责,被约谈两次的,年底综合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五是兑现绩效奖励。完成了2014年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累计审核发放3500人、2356万元。其中审核不符合享受绩效工资的35人,审减资金14万元。

(四)深化廉政教育,搭建预防腐败平台。认真完成了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电视访谈的各项工作,并对县委书记的访谈刻录了光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建立廉政短信平台,每月发送廉政短信,并在电视台开设“廉政之窗”栏目,已累积播放政策法规和相关报道30小时。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启动了以“党风廉政教育月”促“主体责任落实年”的9项系列活动。纪委对全县120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两个责任”知识测试,组织四套班子36位家属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分别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广泛开展廉政大讲堂教育,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依托县乡廉政讲堂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廉政教育活动50场次。举办廉政教育板报展,开展主题教育宣传42场次;依托县廉政教育基地、阿尼帕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红色书屋等廉政教育基地,共组织县乡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制定了《全员办信息实施办法》,将信息、外宣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并纳入绩效差异化考评共性指标,每月安排1个工作日撰写信息,年底评选优秀信息员和精品信息。截至目前,自治区廉政网、地区新闻网、地区廉政网、阿勒泰日报等媒体累计采编县纪检监察信息稿件80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派驻监督,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一是完善机构,成立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已配备到位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对43个县直部门实行归口派驻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经费和装备设施经费按照编制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办公场所、设备均已到位,并兑现了纪检监察津贴220元/月。空缺人员编制全部调剂到位,正在考察人员。二是建立机制,借鉴齐齐哈尔、四平等地派驻工作经验,制定了《关于加强县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监督的实施意见》、《县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监督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了“三点一线”(三点即:工作任务的着重点、容易出事的风险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一线即:纪律红线)的派驻监督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全程参与、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跟踪落实三项日常监督制度,纪工委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三是强化派驻监督,各纪工委通过联席会、派驻巡查、责任报告等方式,监督指导归口部门建立日常报告台账、“三重一大”台账、“三点一线”台账、工程招标登记台账、“三公”经费台账、巡查工作台账6个方面的监督台账。参与“三重一大”事项83项,对全县33个重点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进行全程监督,提醒整改问题45条,排查容易出事的风险点476个,权力运行的关键点362个,排查案件线索2件。

(六)坚持重心下移,推动乡镇纪委履职尽责。一是严格纪委书记分工。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统一规范,分管工作均未超过3项;对乡镇纪委人员进行了调配增补,每个乡镇设3-5名纪委委员,配备1名纪检专干。二是做好经费保障。将每个乡镇纪委办公经费1.87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核定每个乡镇办案专项经费0.6万元,办案经费实行差异化管理,县管乡用。全部兑现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检监察津贴220元/月。三是规范乡镇“七有”建设。设立乡镇纪检工作室,规范人财物管理。截止10月,各乡镇立案10件,同比上升400%,县纪委已审结8件。全县除阿热勒托别镇外,其余6个乡(镇)均有自办案件。

(七)坚守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放开流量、汇聚正能量”的干部队伍建设思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好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等各类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考勤管理办法》,明确了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规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和《办案保密责任制》,严格办案纪律和议事规则;建立了以“三考”(考试、考勤、考评)为主的机关干部差异化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每月开展一堂纪检监察业务讲座、一次党风廉政知识测试、一次绩效差异化考核,督促纪检干部学业务、讲业务、干业务,不断提升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每月对机关考勤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作为绩效差异化考评的共性指标。建立考试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每月组织全县纪检干部进行1次业务考试,并实行末位约谈,年度内被约谈两次的,年底综合考核不得评优。完善考评机制。每月对纪委(纪工委)班子和干部工作共性指标、个性指标进行一次百分制考评,分别为干部自评(30%)、民主测评(40%)和领导点评(30%)。综合“三评”分数,确定干部当月绩效分值,当月公开公示,年底累计计分就是绩效奖励差异化定等的结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纪检监察系统同步开展了“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确定了10项教育内容,强化学思践悟。“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了机关3名优秀党员;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阿尼帕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观摩学习,重温了入党誓词,进行忠诚宣誓签字活动,争做有特色的纪检监察好干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主体意识不强,主责落实不力;办案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纪检办案力量不足;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约束制度等预防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能力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在今后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责任指标的督查落实,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

篇(8)

 2011年6月,自治区被确定为全国六个绩效管理试点省市区之一。3年多来,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在创新中发展,从行政效能考评,到绩效考评,再到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考评,3年迈出了三大步,初步建立了以绩效指标考评为重点,以察访核验(过程管理)、效能问责、公众评议和电子监察为重要手段的具有新疆特色的绩效管理模式。我区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多次在全国绩效管理研讨会上作为经验做法总结交流。

一、  狠抓绩效考评,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绩效指标是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是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实践中,我们将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保证绩效指标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年度工作方向。同时,还将党委班子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确保了绩效考评更加符合新疆实际。为发挥绩效指标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每月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传至绩效管理系统,系统会根据指标的完成时限亮黄灯或红灯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有效监管和有序推进。年底,我们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调阅每项绩效指标的验证资料,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网上审核,对部分涉密指标和网上评阅不能说明核实的指标资料进行现场核验,确保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确保了年度工作的圆满完成。

 

自治区绩效办注重绩效指标的过程管理,将效能监察结果列入各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实行扣分制,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定期察访核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践中,我们围绕提高效能监察的质量和水平,从全社会各阶层选聘100名效能监督员,在对口援疆19个省市前方指挥部、内地驻疆大企业、自治区重点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了50个效能监测点,采取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电话咨询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其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效能效率为重点,每季度对自治区政府机关开展集中监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纠错。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做法,使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有效提升了效能监察的覆盖面。在此基础上,针对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察访核验,了解和督促各项民生工程的牵头落实单位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促进了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三、开展公众评议,通过问政于民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不仅是政府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监督政府的现实需要。实践中,我们把公众评议纳入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中,坚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绩效管理的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人民群众满意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以来,组织自治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各地州市领导和基层干部,分两批对自治区经济领域部分厅局单位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低的9个处室予以通报批评,12个处室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反映问题集中的6个处室负责人被免职。2012年以来,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的制度和方案,修改完善测评样本框,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先后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大部分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单位审批件办结时限缩减30%以上,即办件首日办结率接近100%,受到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依法行政向更深层次推进。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违反效能建设案件,认真纠正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我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实践中,我们充分发挥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助推作用,严格实施行政问责,有效整治了政府机关“懒、散、庸、拖、奢”问题。2011年以来,自治区效能投诉中心共接受群众投诉三千多件,其中效能投诉340余件,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回复、解答群众有关涉法涉诉、各类咨询类问题800余件,全区共有201名行政机关公务员因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行政问责,有效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3年多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4起严重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和党纪政纪的案件,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14名机关工作人员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乱作为、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行政问责制的施行,把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的有关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评定依据之一,有效促进了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开展电子监察,运用科技手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推进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加行政服务工作透明度、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实践中,我们会同法制、编制、财政等部门对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步骤、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成考察组赴内地3省市考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提出了自治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系统目前以行政审批、绩效考评、民生实事工程察访核验、效能投诉、援疆项目监督检查、法制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等子系统为支撑的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已进入建设阶段。目前,正分期、分批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力争3年内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对行政权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网上监督,届时将进一步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督检查工作。

篇(9)

第一项工作是:实施绩效考评

按照州党委、政府提出的“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考评机制”的要求,今年的绩效考评工作与往年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相比,有了较大的突破。

一是考评范围的不同。以往的考评工作只针对县市,对具体抓贯彻落实的州直单位缺少有效的考评机制,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州党委、政府决定将绩效考评的范围扩大到州直各县(市)、党委机关(含群众团体)、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双重管理的中央、自治区驻伊单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绩效考评制,根据岗位职责,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考评的方法不同。我州绩效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年初的州党委工作会议上,州党委、政府与州直各县(市)、霍尔果斯口岸及68个州直单位(部门)签订了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责任书。将“三个文明”建设各项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经济工作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党建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科技进步目标、效能建设目标、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等)一并纳入责任书中。责任书由州效能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考评内容,设定绩效考评指标。责任书的考核在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州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州效能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被考评单位进行统一考核。这项工作在今年11中旬进行,12月底前结束。

2、公众评议。针对绩效考评内容设计社会公众评议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对各县(市)、各单位的绩效进行社会评议,努力反映社会各界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工作的真实评价。后面,这项工作我将单独讲。

3、察访核验。为保证考评内容的真实性,由州效能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核验,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摸实情、查实效,把明察暗访收集到的问题作为绩效考评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察访核验的重点县(市)是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推进工业化进程和投诉件转办完成情况等内容,州直单位(部门)是投诉件转办完成情况。

4、考评总分的形成。由州效能办将各县(市)、各单位指标考核的分数、公众评议的分数和查访核验的分数进行汇总,即:绩效考评总分=(指标考核分值×70%+公众评议分值×30%)-察访核验扣分(发现的问题),得出各县(市)、各单位绩效考评总分。

三是奖惩机制的不同

1、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将县(市)分为“先进县(市)”、“达标县(市)”、“未达标县(市)”三个等次,“先进县(市)”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万元、12万元、10万元人民币。被州党委、政府确定为年度“未达标县(市)”的,其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州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个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扣发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降低党政领导班子评优比例。

2、州直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分优秀、优良、达标、未达标四个等次。被州党委、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单位,奖励3万元,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增加比例。授予优良称号的单位,奖励2万元,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将适当增加比例。被州党委、政府确定为年度未达标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州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个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且扣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降低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二项工作是:开展公众评议

今年被列入评议县(市)、单位(部门),共有80个。主要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影响评议结果的因素,将评议部门(单位)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各县(市)委、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口岸党委、管委会;第二类为党群机关(含州人大、政协机关);第三类为综合部门和其他单位;第四类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条管单位。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政部门中执法职能较多,管理面较广的部门。

公众评议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评议工作在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州效能办、州统计局共同负责。

做为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已经开展,州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已于7月21日下发了《**州直机关效能建设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公众评议测评表已经印制完毕,评议工作将在8月10日正式开始,9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5日),主要工作是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协调组和联络组,负责协调《评议测评表》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参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对州直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宣传报道,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是实施评议阶段(8月16日一9月6日)。此阶段的任务是发放和回收《评议测评表》,评议人在拿到《评议测评表》8日内,在了解被评单位工作职责,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基础上,认真填写《评议测评表》,并将填写好的《评议测评表》交回发放《评议测评表》的单位。

第三阶段是统计汇总阶段(9月7日一9月22日)。在各负责《评议测评表》发放、回收部门对《评议测评表》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由州效能办、州统计局组织人员,在集中、保密的条件下统一汇总评议数据。

第四阶段是总结上报阶段(9月23日一9月30日)。召开州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州效能办、州统计局关于评议活动的情况汇报。评议结果以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报州党委、州政府。根据州党委、州政府的意见将评议结果折算计入绩效考评总分中。

在公众评议过程中,州效能办将聘请州直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效能监督员作为评议工作监督员,参与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对《评议测评表》的发放、回收、统计、汇总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加评议的人员上至州四大班子领导,下至企业员工、普通群众,涉及4万多人。

第三项工作是:聘请效能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州效能办已于7月12日下发了《关于选聘效能监督员的通知》,从三个层面聘请效能监督员(称A类、B类、C类监督员)。A类效能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组成。B类效能监督员由州直单位(部门)以及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组成。C类效能监督员由州直大中型企业及信誉较好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选聘的人员组成。8月7日的**日报上,我们已经刊登了A类效能监督员和B类效能监督员的名单。C类效能监督员我们正在选聘中。三类效能监督员从职能上看,基本相同,但其工作重点不一样:A类效能监督员的任务就是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从不同层面加大对州直机关(单位)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B类效能监督员除履行本单位效能监督的同时,还要随时参加州效能办组织的各项督查活动;C类效能监督员同时也是州效能办实施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的首批联络员,要及时反映企业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共同搭建企业在**发展的“绿色通道”和办事“直通车”。三类效能监督员涵盖了社会各阶层,形成了社会监督网络。同时,州效能办还建立了涵盖州直县市、部门的效能监督员库,便于随时抽调实施监督。

篇(10)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兴起

(一)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绩效评估

为了配合机构改革以及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1982年劳动人事部下发《关于建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198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又联合下发《关于逐步推行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的通知》。这两个通知的下发和贯彻,都是规范党政干部工作行为和加强党政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动。在此后的几年中,就全国范围来看,均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并进一步发展为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责任制是目标管理(ObjecfiveManagement)理论在我国的实践形式,一般包括确立、分解组织目标、设定岗位目标、定期检查目标进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设立新目标等环节。这一考核制度旨在将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转化为目标责任体系,用目标引导行动,用督查推进目标落实。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目标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开展最广泛的绩效管理方式。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根本特征是,一级政府在一定时限内(一般为一年)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确定之后,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下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并依据业已落实的目标任务进行相应的考核,按照考核的结果实行相应的奖惩。这样,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质上也就是“组织责任制”,相应的考核制度是对“组织责任制”的考核制度。由于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自身具有的这一特征,在推行的过程中便呈现出以下特点:目标管理责任制所追求的是既定目标的实现,即在一定时限内完成既定任务,与此相应的考核或评价的最终依据也就是目标任务完成的效果,即业绩的大小;目标经过分解确立以后,其实现的载体势必要落实到个人(包括领导成员和一般成员)。这样,目标责任制的组织考核与个人考核,就在实现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得到了统一;目标内容是具体的,从而为目标管理的量化考核创造了前提。所以,尽管目前各地建立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其考核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考核的主流是量化,量化的主流方法是计分法。以上情况表明,就全国范围来看,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其考核工作无论在广度上或者深度上均获得了较大发展。同时,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绩效评估作为目标责任制的一个环节,开始应用到政府部门,并逐步取代原来的目标管理。

(二)地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考核评估

各地人大开展的对领导干部述职评议有一个发展过程。早在1986年,各地人大为了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了对司法机关的评议活动,之后发展到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这种评议称为执法评议或者工作评议。评议主体是人大代表,评议内容是司法和执法情况。1989年以后,在探索如何行使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又开展了组织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监察院的领导人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述职,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评议的活动。1995之后在许多省市迅速开展起来,有些地方基本上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面铺开,如山西达95%以上,浙江省达90%左右。这项活动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各地人大相互学习效仿,先后多次召开全国性的经验交流会,被普遍认为是人大对干部监督的一种好形式。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的绩效评估作为国际公共管理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源于1991年英国的“公民”运动。随后,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在全国范围和多种行业普遍推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就是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组织,按行业要求把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在社会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违背承诺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社会服务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是由承诺、内部践诺机制、社会监督、应诺(违诺处罚)等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老百姓得到利益和实惠,真正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将监督权交给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政府公共部门的工作,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和办事程序,确定办事时限,设立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明确赔偿标准,未实现承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给当事人以赔偿。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质量改进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包括三个核心内容:顾客协商和顾客真实需求的确认,设立和公开服务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评价实际工作结果,在未达标准时承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显然,组织绩效标准设立和绩效评价是服务承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社会服务承诺制中的绩效评估属于合格评价,即评价是否达到预先确定的标准,与一般意义上的绩效评估略有不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核心是在社会服务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政府绩效效能优先阶段

(一)效能监察的绩效评估

1989年举行的第二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既包括效能监察,又包括廉政监察”。从效能监察人手,目的在于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使纪检监察工作紧贴改革和经济建设中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到1999年,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所谓效能监察,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及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行政管理的效率、效能以及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果、效率、效益等情况开展的监察监督活动。简言之,效能监察的主体是党和政府的纪检和监察部门,监察的对象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监察的内容是管理和经营中的效率、效果、效益、质量等。效能监察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和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行政执法中的滥用权力;行政不作为问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对行政机关履职和管理活动的效率、效果、质量等的考察和评价,效能监察是组织绩效评估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在于其问题导向。这种问题导向既表现在效能监察的侧重点上,又表现在效能监察的工作方式和结果上。就侧重点而言,效能监察虽然涵盖效率、效果、质量等组织绩效的诸多方面,但侧重于查找履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侧重点上的问题导向,决定了效能监察采取立项检查、立案调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开展工作。从结果利用的角度来看,效能监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行为主体的特征。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一种特殊形式,效能监察与一般意义上的绩效评估有所区别:效能监察以发现组织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浪费、低效、低质量等为着眼点,而组织绩效评估则着眼于组织绩效的客观、准确的评价;由于问题导向,效能监察必然选择中心工作、热点问题和问题比较

多的领域和环节立项,覆盖面比较小,而组织绩效评估则是对组织绩效的系统全面评价。

(二)效能建设的绩效评估效能建设是在拓展效能监察活动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思路和新的运作机制,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端于福建省漳州市等地,后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推动下,在福建全省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展开。机关效能建设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各级机关的效能意识,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和廉政建设为内容,科学配置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构筑机关效能保障体系的综合性工作。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从主体上看,效能建设的主体是党委、政府,也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监察的主体仅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对象上看,效能建设的对象是党政群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效能监察的对象仅局限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从运作机制上看,效能建设的特点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群众广泛参与,而效能监察基本上是纪检监察机关起主要作用;从着力点方面看,效能建设以增强内约力为主,辅之以外约力,效能监察仅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是一种“外约束力”。以效能建设为内容的绩效评估具有以下特点:效能建设着眼于组织绩效的客观、准确的评价,而不同于效能监察以发现组织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浪费、低效、低质量等为着眼点;绩效评估的覆盖面比较宽,而不像效能监察那样选择中心工作、热点问题和问题比较多的领域和环节立项;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而不像效能监察那样基本上是由纪检监察机关一家主管。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机制,效能建设的领域广阔,内容丰富。

三、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绩效评估阶段

(一)绩效指标体系的构成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成为我国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最为典型的是中央组织部1995年下发的《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办法》,该文件对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制定了比较全面的绩效指标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经济建设目标,重点考核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经济外向度等指标和体现两个根本转变的经济效益、对外开放、国有企业改革、科技贡献率等指标;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考核思想道德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城市建设与管理等内容;三是党的建设目标,重点考核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市、县直属部门考核目标体系也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建设等方面;二是职能业务目标,主要是依据被考核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三是目标下达后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要结果的任务。

(二)绩效考核机制为确保指标的完成,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制定了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如河北省干部实绩考核制度推行了三个机制,即目标责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目标责任机制是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下达分解到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个领导干部及其分管部门,明确领导班子和个人目标责任,其是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的基础依据。考核评价机制是制度主体。年初对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采取实地考核、部门评价、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等方法,对被考核对象的年度实绩做出综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是党委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升降调整的重要依据。这三个机制互相衔接,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三)绩效考核实施步骤在干部实绩考核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步骤是:目标编制――目标分解――目标监控――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运用。这五个环节构成一个考核周期。第一,目标编制。根据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年度工作部署,当年工作要点、要事等编制考核目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办法反复征求意见,确定目标任务。第二,目标分解。采取条块结合、双轨分解的办法,即将总体工作目标首先分解到省和省直各部门,而后由市逐级分解到县、乡,由省、市、县直属部门按系统逐级分解。各级、各部门内部处室之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层层分解认定目标,落实到个人。第三,目标监控。为确保考核目标的全面落实,采取了分层监控、数据监测等手段,建立了季度目标完成情况通报以及分析制度,并针对目标运行重点、难点实施有效的督导。第四,考核评价。在标准制定上,实行分类定标、分类考核;在考核程序上,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淡、检查核实、征求意见和综合评价等步骤进行考核;在评价档次的认定上,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相关部门评价与上级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重点工作“一票否决”和主要经济指标人均增幅达标评价。对省直部门评价,还要看纵向进步幅度,横向进退位次以及在全国或在省部级获得的奖励。第五,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束后,采取新闻媒介通报、内部通知、树立先进典型和奖励突出单位等形式公开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委培养、调整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选拔任用干部要优先从实绩突出的干部中考虑,对连续两年实绩较差,经考察确实不称职的应予以降免调整。

(四)分析评价实践证明,对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具体体现在:一是责任明确,优劣分明。过去的领导班子存在着“一个数字大家用,一个政绩大家分”的问题,缺乏工作责任的明确区分和核准认定,结果造成责任不明、功过不分、吃大锅饭的现象,难以有效发挥领导班子中个人的作用。干部实绩考核将目标责任机制作为载体,抓住了责任明确这个关键,通过目标分解,明确界定了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年底按领导责任考核评价。二是“管人”与“治事”有机结合。这是实行干部实绩考核制度的核心。目标责任体系是“治事”的管理,但其又为“管人”提供客观依据,提高看人、用人的准确性。“管人”与“治事”的有机结合,是以事管人,通过管人来治事。三是扩大民主公开,坚持社会公认。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的认定,要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看群众的认可程度;同时采取更广泛的群众性评价办法,如城市建设与管理满意度的考核,通过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形式让广大居民直接填写意见,并且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如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要以统计局的数据为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要分别征求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机关党工委的评价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主管领导的意见,并听取领导班子正职对其他成员的评价意见。这种由群众、领导、主管部门、被考核对象等做的多层面、多角度的考核评价,使民主和社会公认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同时,考核目标公开,评价的基本标准公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

使干部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较大提高。四是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各级党委、政府届内工作计划和年内的主要工作任务都是通过年度部署实施的。将目标责任建立在年度的主要工作上,既与传统工作方式合拍,又易于目标设置和明确责任,同时,年度考核结果又为届中届末全面考察积累了依据。年度考核是对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实绩评价,是一种动态管理。

四、政府绩效纵深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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