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3 00:55:0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第二条责任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三条责任内容

甲方主要职责:

1、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下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局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帮助分管单位和基层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基层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4、对全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抓好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6、听取、讨论纪检案件的查处意见。

7、年终对全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乙方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县局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机构。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在中纪委会议上的讲话,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其中领导干部要达到95%以上。

4、要召开好一年两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会率达100%,领导干部参加率要达到98%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解决单位热点、难点问题。

5、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

6、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严禁公车迎亲,禁止用公款出外旅游,不搞工程庆典活动。

7、实行事务公开、突出纠风重点。一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要严格执行事务公开制度,要在公开栏按规定要求,定期公开事务内容、重大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8、对上级批转的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第四条奖惩

1、对年度考核被评为党风廉政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2、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予年度先进单位的评选:

1本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2本单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案件的;

3单位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及时治理查处纠正的;

4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能及时认真查处,甚至庇护的;

5有案不查,拖案不处理的;

6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6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单位、处室工作有新突破;(2分)

2、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2分)

3、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2分)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廉政规定》,确保本单位、处室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5、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单位、处室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新的具体措施;(2分)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2分)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4分)

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职责:(14分)

1、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明确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所负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分)

2、亲自制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少于两次;(2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分)

4、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保证职工学有所得,每年每位职工要有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2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用车审批、招待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4分)

6、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8分)

1、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措施得力,取得成效;(2分)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3、积极协助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2分)

4、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塔管局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2分)

(二) 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 纠正不正之风:(15分)

1、根据单位、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塔管局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3分)

2、以单位、处室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制度;(3分)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3分)

4、改变工作作风,推行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投诉事件的发生;(3分)

5、业务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限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无违纪现象的发生。(3分) 监督检查工作:(9分)

1、建立健全单位、处室监督制约制度;(3分)

2、对违法违纪的案件,能及时上报,不隐瞒;(2分)

3、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纪人员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分)

4、及时办理交办、督办的案件。(2分)

廉洁自律工作:(14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规定》,无违纪;(4分)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规定;(4分)

3、执行招待费报告制度,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2分)

4、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局党委、局纪委;(2分)

5、依法行使权力,不,。(2分)

(三) 源头治理腐败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7分)

1、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2分)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2分)

3、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4、严格执行我局“十不准”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坚决纠正乱发钱物和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维护单位的形象;(3分)

5、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保证塔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发生重大的集体上访事件;(2分)

6、实行各项监督检查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分)

7、认真落实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分)

8、坚决禁止行为,无事件的发生。(2分)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7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浓厚氛围;(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研究制定本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倡廉战略方针。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认真履行制度建设职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反腐倡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继续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督法》,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着力于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加强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视做好基层工作,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九、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干部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十、推进源头治理,着力预防腐败。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六项改革”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

局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直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成员职责

1、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财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2、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党组成员听取分管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带队进行落实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年底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个人落实责任制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省委、市委和市委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并督促落实。

4、扎实抓好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5、认真组织、领导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案必查。

6、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强力开展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促进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新成效。

8、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

(二)直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调查并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范畴,与财政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并督促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4、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并向局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6、坚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优化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7、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规范行政权力”的各项制度,积极支持和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8、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社会、民主与法律的监督。

三、责任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每半年、年底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书面报告财政局党组,局党组将采取巡视、半年抽查和年终检查、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党组成员、直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责任追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以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评先表模、年度考核、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失察或抓而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不正之风严重且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

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本级和下属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6)

2、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面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分管部门和单位一项重大内容抓紧抓好,始终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委成员、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分管的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6、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委自身廉洁公开承诺,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3-55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7、每年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7)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特别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8)

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责任书、科室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在局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股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责任书主要内容

区商务局党风廉政责任书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和考核奖惩两部分。

三、责任书效果及结果运用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9)

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责任书、科室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在局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股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责任书主要内容

区商务局党风廉政责任书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和考核奖惩两部分。

三、责任书效果及结果运用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0)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和讲话精神,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按照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根据XX《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报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落实支部书记约谈工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适时开展预防提醒集体约谈,全年不少于2次。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

“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根据公司《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七)每半年向公司党总支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八)年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上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一)尊崇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宪法》、《监察法》。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厅党委“十个严禁、五个不准”规定和上级党委细化规定等纪律规定。

(三)结合单位实际,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四)对购买劳务服务、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五)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弛而不息抓作风建设

(一)强化对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落实,坚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工作纪律,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治庸、治懒、治无为”精神。

四、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监察法》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一)

组织学习印发的警示教育材料和典型案例通报,每季度一次;以厅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二)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廉洁从业宣传宣传栏,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并将触角延伸至家庭,向干部家属发放廉洁公开信和倡议书。

五、责任考核

(一)公司党总支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由党群部组织实施。

(二)责任制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党支部书记(盖章):

党支部负责人(盖章):

上一篇: 个人科普工作计划 下一篇: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