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投资理财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6 17:26:55

外汇投资理财

外汇投资理财篇(1)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04601

目前,资本市场可交易的品种越来越多。投资者大都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对市场所交易品种的熟悉程度来选择自己的投资品种。如大多数投资者都会选择股票或基金,而有一部分风险意愿较强的投资者则选择期货。当然,也有一部分投资者选择了外汇期权交易。

外汇期权交易在我国开通交易的时间并不长,也不为广大投资者所熟悉。那么,为什么会被一部分投资者所钟爱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个人兴趣、爱好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后,随着股票、期货等交易的开通,国内资本市场可交易品种和资本规模都不断扩大,由此,形成了众多的投资者。如股票市场牛市大涨时随着股民人数的急增,有全民炒股之说。而股市从2007年10月创出6124点的新高后一路下跌,步入熊市。随着股市的低迷,股票市场中的获利机会明显减少。对于这种鸡肋行情,除了被套的股民外,有许多的投资者会撤出这个市场,有一部分投资者会选择高风险和高利润并存的期货交易,也有部分投资者尝试着做外汇期权交易。这是由投资者的兴趣、爱好以及对交易品种的认知程度所决定的。

2 外汇市场价格比较稳定、透明

外汇市场每天的交易量为数万亿美元,由于金额巨大,所以庄家很少。外汇价格相对比较稳定、透明。不像国内股市的庄家时代,用较大的资金额就可以控盘坐庄,操纵股价,赚取散户的资金。

3 可以以小博大

外汇期权是指在根据银行的报价支付了期权费后,拥有了在未来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货币的投资理财产品。与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相比,外汇期权买卖业务的重要优势是:无论美元是涨还是跌,都有赚钱的机会。而且,投资期权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即利用较少的资金获得与较多资金投资一般金融产品相当的收益,投资利润率诱人,但同时风险也很大。由于杠杆作用,以小博大是外汇期权交易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原因。这对资金量少,又希望在资本市场实现财富增长的交易者来说,更具吸引力。可见外汇期权交易相对于股票、基金交易的不同点就是它是有杠杠的。

4 风险可控

在一笔外汇期权交易中,作为买方的投资者最大的损失就是期权费的全部丧失,不会要求再追加保证金。这就是外汇期权交易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及期货交易最大的不同点。在外汇保证金及期货交易中,如果做错方向并且仓位过重的话,就会要求补交保证金。否则,就会被强行平仓。要是仓位过重而价格变化过大,未能及时平仓,还会有倾家荡产的可能。如金融危机时期,外汇价格的变动是很大,导致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盈亏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外汇期权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延长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生存时间。再则,外汇期权交易是合法的交易,而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在国内还是非法的。

外汇投资理财篇(2)

外汇期权指的是在购买期权的一方支付费用给出售期权的一方之后,在签订的合约期限内购买期权的一方可以买进或者卖出自己购买的期权来进行获利。外汇期权交易的实质其实是权利的买卖,外汇期权交易的优势是它锁定了未来的汇率,给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外汇保值方式,投资者可以灵活地根据市场中汇率的上涨或下降浮动购买或出售自己的期权,获利的机会更多。投资者在外汇期权交易投资中只承担购买外汇期权时的支付费用就有可能在汇率变动中得到巨大的收益,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只有来自期权费转让的收益,风险比购买方大很多。

1.2 外汇期权交易投资重点内容

外汇期权交易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几乎在交易过程中占有相同的比重,投资者要想在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中获利,必须对外汇期权交易的特点和投资中的重点内容做到充分的了解,这是进行外汇期权交易投资的基础准备。外汇期权交易投资的特点是不管购买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合约办事,在这个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期权费都不会退还给购买方,期权费用支付后即属于期权的卖方所有资产。但是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非常的不均等,期权的购买方具有选择权,卖方要承担被选择的义务,无法拒绝购买方的选择;然而购买方只需付出一定的期权费就有可能收获巨大的利益,但期权卖方的最大收益也只限于期权费用。另外,外汇期权交易中协定的汇率以美元价格为报价标准。

2 投资者选择外汇期权交易的原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股票、期货等交易品种在国内资本市场中逐渐流行起来。虽然外汇期权交易属于我国资本市场中近年来新兴的一种交易品种,很多人对它的了解并没有比对股票和期货的熟悉程度高,但是外汇期权交易还是吸引了很多投资者。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投资者的个人认知和爱好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中,股票市场在2007年开始投资者人数暴增,之后就进入好几年的连续熊市,流失了很多投资者。随着近一年股市的好转,很多投资者都选择进入股票市场,想要分一杯羹,但是牛市并不持久,近期大盘大幅振荡,涨涨跌跌之后基本又处于萎靡状态,对股民来说每天都像在坐过山车,一大部分新进的股民被套牢,大量的资产投资都付之东流,虽然还有一部分股民想要继续留在股票市场中等待奇迹的发生,很多人面对这种鸡肋行情已经默默地淡出了获利机会变少的股票市场转而投入其他交易市场。外汇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相比没有那么高的风险,于是很多投资者根据个人对投资理财和外汇期权交易的认知和自身的兴趣爱好选择进入外汇期权交易市场。

在国外,外汇期权交易投资理财的方式受到了很多普通投资者的欢迎,比如在日韩等国家,很多家庭主妇早已进入外汇期权交易市场进行投资理财,这已经成为非常大众化的现象,但是目前国内比较流行的还是股票和期货,外汇期权交易这一投资方式还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但是仍然有很多投资者已经开始大胆地尝试,因此研究外汇期权交易投资理财的风险并对其控制和规避显得尤为重要。

2.2 外汇期权交易的价格优势

很多投资者选择外汇期权交易的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的价格优势,因为外汇期权交易市场每天交易量数额可达数万亿美元,这样巨大的市场交易额之下很少有出现国内股票市场中的庄家操盘现象,而股票市场中由于有庄家,很容易出现庄家用较大的资金操控大盘走势,赚取散户资金的风险。但是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中价格与股票市场的价格相比就具有更高的透明性和稳定性。

2.3 外汇期权交易的盈利模式

投资者在进行操作时,应该对外汇期权交易与投资者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加以区分,外汇期权交易投资的盈利模式为,当投资者根据银行的报价支付了期权费用,就可以享有在合约规定的价格内买入或卖出投资理财产品的权利,这样的盈利模式具有巨大的优势,就是不单纯以美元汇率的某一种变化而盈利,即美元汇率上涨和下跌都为投资者提供了可以赚取利润的空间,不像股票市场交易中股民基本上只能通过等待股票上涨后赚取买入价和现价的差额利润。在外汇期权交易中只要投资者能抓住汇率浮动的时机,就有可能赚取一定的收益。

外汇期权交易另一个吸引投资者的特点就在于,投资者可以在可控和可接受的风险之内以小博大,一般情况下只需投入与其他金融品种相同数额的资金,就有可能获得比普通交易中更多的收益,这样的高利润是一个巨大优势,十分适合想要在交易市场中利用较少投资成本赚取大量财富的投资者。

3 外汇期权交易投资风险规避及盈利方法

外汇期权交易市场对投资者的进入要求很低,比如在招商银行缴纳数百元就可以开户,但是在国内交易市场中期权交易并不是很普遍,大多数人都不敢进入外汇市场,很多进入投资者也只是处于刚刚进入外汇市场进行摸索的阶段,还有一些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因为不熟悉外汇期权交易的特点对其投资风险程度评价过低,其实外汇期权交易的投资风险还是很高的。

因此虽然外汇期权交易投资有着低投入、高收入的诱人优势,但是投资者们不应存在侥幸心理,经过知识储备之后,不做任何实践准备和风险预防工作就将自己的资金盲目投入外汇期权市场中,这是非常不理智的投资行为。投资者可以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外汇期权交易投资中的风险规避,争取在外汇市场中盈利。

3.1 进入市场之前的模拟交易训练

进入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之前,投资者最好先进行一段时间和足够多次数的模拟交易训练,熟悉外汇期权交易的交易规则和风险,巩固自己在之前进行的理论知识储备,为自己以后的实际交易操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减少投资亏损的风险。目前有很多手机软件都是专门为外汇期权交易爱好者开发的,投资者可以下载安装这些软件,每天抽出一定的精力模拟操作进行交易,了解市场的节奏并及时获得金融市场的最新资讯,不能闷在书本里或者单纯看一些交易专家的评论,要自己亲身体验一下外汇市场的交易特点,并根据这样的模拟训练考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交易方式,能否在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中立足和盈利。在进行过模拟交易训练之后,投资者再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额度和交易水平等情况,量力而行,选择是否要进入外汇期权交易市场进行真实的投资。一旦进入市场,就要有长期钻研外汇期权市场规律和投入大量精力的准备,不能因为困难就轻易地放弃。

3.2 正确认识外汇期权交易的风险

外汇交易市场是错综复杂的,单凭模拟交易训练是远远不够的。投资者在进行真实的选择时,要正确认识外汇期权交易的风险,不要因为过于恐惧而不敢下单。投资者要认识到,外汇期权交易的风险高,但是可控,亏损的最大数额不会超过购买期权时支付的期权费用,不需要缴纳保证金或其他费用。同时,投资者一定要慎重选择外汇保证金交易和期货交易,目前在国内资本交易市场中,外汇保证金交易因为风险过大还属于非法交易的范畴,因为在外汇保证金交易中,如果投资者做错方向且仓位过重就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不能及时上缴就面临着被强行平仓的风险,甚至损失更加惨重。相比之下外汇期权交易的风险是可控的,属于合法交易品种的范围。

3.3 根据实际选择外汇期权交易方式

投资者在进行外汇期权交易理财时,要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交易方式。外汇期权交易中主要的变化来自于以美元为基准的其他货币汇率变动,而汇率变动又受到各种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影响,波动的范围和频率都不容易确定,这正是外汇期权交易的利润机遇,同时也增加了外汇期权交易的风险。

举例来说,如果投资者进行进出口贸易或者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有其他外汇收付的需要,当投资者选择外汇期权交易以后,既能够保证汇率发生不利变动时投资者的经济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又能够在汇率发生有利变动时获得相当的利益。例如,如果一个投资者进行的是美国进口贸易,2个月后他需要支付一笔欧元货款,并且在2个月之后或者在这2个月之间欧元的汇率肯定会有所变化,但是至于是上升还是下降投资者是无法预见的。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投资者购买欧元的买进期权,这样2个月之后,如果欧元汇率上升了,美元汇率下降,这时他就可以按照2个月前签订的合约中约定的汇价和数量行使买入的权利;反之,如果2个月以后的欧元汇率下降了,美元汇率上升,投资者就可以选择不履行签订的合约,按照合约中约定的汇率从2个月之后的市场买入欧元,这样就可以在英镑汇率下跌之后获得好处。反之,如果投资者进行的是美国出口贸易,2个月后会收到其他人支付的欧元货款,根据当前的政策形势他能肯定的是2个月后欧元汇率会发生大幅的变动,但欧元的汇率到底是上升还是下跌无法确定,这种情况下,不管投资者是否在远期外汇市场卖出,都会困扰这个投资者,因为如果2个月后欧元汇率下跌而他没有卖出就会承担货款损失,自己的出口利润降低甚至大量的亏损;如果2个月后欧元汇率上升而他已经卖出又不能赚取欧元升值的出口利润。投资者可以选择进行外汇期权交易投资,买入外汇卖出期权,只需要支付期权费用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减少欧元汇率改变为自己带来的收益困扰。

外汇期权交易中的双向开仓交易方式是比较建议有经验的投资者选择的交易方式,因为这种交易方式中投资者有双向的准备,也就有了双向的机会,投资者将资金分成两部分投入,不至于冒着孤掷一注的风险,拥有看跌期权以后还可以购买看涨期权,是比较安全的,盈利方式更灵活,不受汇率的单方面波动影响,但是双向开仓交易方式对于投资者对交易时间的把握和交易者对看跌看涨期权的价格处理都有着比较高的要求,一般投资者在这样的价格变动中很难找准机会下单获利,因此投资者在双向开仓交易方式中需要保持良好的价格和收益计算思维,在价格的跌跌涨涨中看准时间平仓盈利。

3.4 总结经验找到投资盈利的机会

要想真正在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中立足并适应这个市场的规律生存下来,甚至赚取大量的财富,投资者必须总结经验,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天上不会掉馅饼,外汇期权交易市场中也不会

外汇投资理财篇(3)

中图分类号: F830.4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10-054-04

现阶段,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资本项下的可自由兑换、资本市场还没有允许外资自由进出的背景下,居民个人还是主要通过境内的中外资银行办理外汇理财业务(QDII)。一般而言,外汇理财业务主要有两种:交易类和理财产品类,除此之外还有通过本币人民币结算,挂钩外币形式的特殊人民币理财产品。

对一名普通投资者而言,任何一种投资都必须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三者之间的平衡,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同样不同类型的外汇理财产品,也必须针对自身的投资特性和风险偏好程度,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规避和控制。

一、交易类外汇理财

交易类外汇理财业务主要包括投资B股市场、外汇实盘买卖、期权买卖等,直接运用自有外汇资产进行投资交易。其中通过各大银行的外汇交易平台进行的外汇宝业务,俗称个人炒汇业务是个人外汇交易的主要形式。

顾名思义,外汇买卖就是通过各种外汇相互间汇率的波动,通过在不同交易币种间的买入卖出转换,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盈利。这种理财方式需要投资者通过对外汇市场的走势进行判断,包括对国际宏观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因此从事外汇买卖的投资者基本属于比较专业的投资者。

显然,炒汇的风险是很高的,首先最直接的风险就是汇率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低潮阶段,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其他主要经济体货币汇率也出现大幅波动,例如2008年上半年投资澳元的投资者还在为赚澳元升值收益而兴奋,但下半年澳元、欧元等外币汇率大幅跳水,汇率损失高达40%。因此如何控制好汇率风险是炒汇者需要高度重视的。

其次,外汇买卖带来的间接风险就是利率风险,由于各国货币的利率不同,因此在各种外汇之间转换时必须考虑利率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特别是从高利率货币转换为低利率货币时。当前零利率的货币政策盛行,日元、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的存款利率普遍处于极低的水平,如果炒汇者选择这几种货币作为目标币种的话,需要把潜在的利息损失风险事先进行评估。

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于一个普通投资者而言,除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外部获取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综合判断,指导外汇买卖的决策外,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也是理性的投资措施。

首先必须事先确定一种目标货币,无论如何反复操作,最终的外汇盈亏只能反映到这种货币,这样既能比较清晰地锁定收益/亏损,操作上也比较简单。自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经过3年多的持续升值,目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稳定在6.8至7的区间内,因此锁定美元作为目标货币是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

其次应避免同时买卖一个经济区的货币,例如同时买卖英镑和欧元,由于一个经济区的经济特性很相似,汇率波动的走势趋同,为避免汇率风险放大,尽量持有不同地区的货币进行投资,这样可以适度中和汇率波动的风险。

最后,由于汇率和利率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利率高的货币相对比较坚挺,利率低的货币较疲软,利用手中的软币种转换成硬币种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以同时抵御汇率和利率两方面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一种货币处于降息通道的时候,即使其利率水平较高,此时的投资决策也应特别谨慎。

二、外汇理财产品

同上述交易类外汇理财不同,通过银行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不需要投资者自身对投资决策作出判断,而完全由产品事先设计的条款以及银行专业投资人员来指导投资行为。主要也分为两类,即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和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固定收益类产品

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挂钩的标的资产或者投资方向为外汇债券,在同等期限条件下,其收益高于相同币种的外汇存款收益,而且产生损失的风险也几乎没有。但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央行纷纷降息,致使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空间日渐萎缩,国内不少银行已陆续停止发售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且大多以短期产品为主,收益水平更低。因此投资者可以在充分考虑到汇率风险的前提下,尽量转换成较高利率水平的外汇,可以选择购买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或者索性以银行存款的形式保值。

此外由于固定收益类的外汇理财产品一般不允许提前赎回,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在汇率急剧波动的阶段,可以选择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以防范风险。

(二)结构性产品

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挂钩的衍生品比较广泛,可以挂钩大宗商品、境外上市的股票价格或指数、对冲基金和黄金石油等标的。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就是产品发行后设计结构就不发生变化;动态则会针对市场情况作相应的投资调整。目前结构性产品会设定一个最低保本额,保本额上的浮动收益取决于产品挂钩标的的表现。

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相比,结构性产品的收益风险很大,出现很高的收益或者零收益,甚至负收益都有可能。而且目前银行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设计越来越复杂,普通投资者很难看懂产品设计的条款和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虽然保本条款的设定确保投资者免受本金大幅缩水的风险,但是投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必须考虑以下几方面风险。

1.收益风险

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是跨市场操作的,其投资标的同国际市场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或指数、黄金等商品价格挂钩。银行一般会将到期的收益水平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实际表现(观察值),有单边挂钩,双边挂钩两种方式。单边挂钩就是只有当挂钩投资标的的价格全部上涨或全部下跌才能获得收益;而双边挂钩则和价格波动的绝对值挂钩,具体可以采取取最大值、最小值或加权平均等方式来确定观察值。此外银行有时还会预先设定一个波动区间,无论是单边还是双边方式,当实际观察值落在这个区间内或超出这个区间时,投资者才能获得收益。

这样来看,任何一款结构性理财产品,要获得预期的收益还是很困难的。例如中国银行一款和H股红筹股挂钩的理财产品,期末3只股票的价格均上涨110%,才能获得23%的到期收益率,否则实际收益率只有3%。又如恒生银行的一款挂钩香港恒生指数的外汇理财产品,由于观察期内的指数超过了银行限定的波动区间,最终的投资收益为零。

相对而言,采取双向挂钩方式的收益风险比单向挂钩方式要小,由于双向挂钩产品到期收益只与挂钩资产价格的波幅绝对值有关,和实际波动方向无关,在观察期内,只要价格有波动,则无论涨跌都可以获得收益。例如花旗银行一款挂钩5只港股的涨跌双赢结构型产品,取观察期内5只股票最小波幅的平均值确定投资者的到期收益,只要这几只股票在观察期内有波动,就一定可以获得收益。

2.赎回风险

有些外汇理财产品银行有权终止合同,银行往往会选择对自己不利的时机终止合同,而这时恰恰是投资者获得高收益的时候。目前我国各银行对于提前终止权的设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银行在支付收益时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没有提前终止产品协议的权利。如果想要提前终止产品协议需缴纳一定的违约金:二是根据客户投资产品的金额大小,客户拥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大部分外汇理财产品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持有到期,因此如果在投资期间出现财务困境,将会导致投资者现金周转困难。此外,由于流动性的限制,如果持有期间市场利率出现持续上升,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却不同时上升,也会导致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下降。

4.信息披露风险

投资者往往忽视外汇理财产品的条款说明,或者由于条款披露内容专业晦涩而轻信银行销售人员的解释。很多外汇理财产品在销售时宣传的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总收益,总收益与年化收益是有区别的,而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资人或许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另外虽然银行会在产品说明中披露最不利的收益情况或无保底收益,但投资者往往会被预期高收益率所迷惑。特别是关于本金条款的信息披露,涉及本金收益由谁兑付,归还本金有无其他附加条件,如果到期后本金和收益的支付人是信托公司,这会增加风险,一旦信托公司破产,不要说投资收益,就连本金也很难保障。

此外有些外汇结构性产品设计复杂,投资者根本无法通过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条款内容及时查询相关投资标的的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只能依赖银行定期投送的产品对账单了解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状况,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5.汇率挂钩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与汇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有关。这些产品虽能给客户带来较大收益,但是如果判断不好汇率的波动方向,不仅会使自己的收益下降还会遭受货币贬值的损失。特别是有些挂钩小币种货币汇率的外汇理财产品,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就更无法判断其准确走势,汇率波动的风险更大。例如交通银行一款挂钩三种篮子货币的外汇理财产品,分别同美洲货币篮子(巴西里尔、阿根廷比索、墨西哥比索)、亚洲篮子货币(印尼盾、印度卢比、菲律宾比索)、欧洲篮子货币(土耳其里拉、波兰兹罗提、俄罗斯卢布)在观察期内对美元、日元和欧元的汇率表现的最大值来确定到期收益率。由于这几种货币属于非主要外汇币种,投资者很难进行预期,收益为零的风险很大。

此外,如果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币种选择外汇本币的话,还必须考虑持有期间其相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人民币汇率的远期外汇产品,普通投资者无法对冲人民币汇率风险,因此投资者可以尽量兑换成人民币或者选择以人民币定价的外汇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的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充分认识到无论是进行外汇买卖实盘操作还是购买外汇理财产品,都不同于人民币理财业务,具有很高的风险。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比较频繁,直接操作外汇买卖具有很高的风险,通过银行专业投资而购买的外汇理财产品风险就低一些,其中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就更低。当然风险是和收益相关的,高风险高收益,反之亦然,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在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前,应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预先做好控制措施。

首先,应充分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事先熟悉所计划投资的产品特性,两相对比后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切忌盲目跟风,不能只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和时间的长短,而应综合考虑投资的收益性和风险性。风险承受力低的,可采取银行定期存款或固定收益类外汇理财产品;承受能力较高的,可购买结构性的外汇理财产品,具备专业知识的还可以尝试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中国银监会也下发过一系列文件,强调“商业银行在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前,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情况,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同时,应建立客户评估机制,针对不同的理财产品设计专门的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对客户的产品适合度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其次,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挂钩资产情况和交易规则。不同的挂钩资产,其波动风险差别很大,一般来说,汇率市场要比黄金市场的波动幅度大得多,所以投资者选择以黄金指数为相关标的物的外汇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就较小;资本市场要比货币市场更容易造成剧烈波动,挂钩资本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所潜在的风险水平就比挂钩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要高。

2007年5月10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规范外汇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明确限制“不得投资于商品衍生类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虽然如此,作为普通投资者而言,任何投资行为都切忌盲目冲动,偏听偏信,事先应充分了解产品披露的任何信息,特别是对投资者最不利的情况,然后再做判断,以避免前段时间香港居民投资雷曼兄弟迷你债血本无归这样的事件发生。

再次,投资者在选择外汇理财产品前,还应权衡自身的流动性需求与投资收益之间的矛盾。对于近期财务状况不佳的投资者而言,应尽量选择流动性较高的产品或者具备提前赎回条款的理财产品,期限上以短期为主,当然这必然会损失一部分高收益的机会。

最后,任何涉及外汇的交易,汇率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也是无法回避的风险。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冲和远期交易规避汇率风险,作为普通的投资者而言,不具备这样的交易手段,因此可以尽量选择以本币作为交易结算的外汇理财产品,以规避本币和外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而导致的风险;采用外币结算的理财产品,应首先确定一个目标币种,便于投资者及时锁定收益或止损,具体选择上,应以宏观经济较好或者利率较高的外币作为目标币种,尽可能地减小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只能回避部分的风险,外汇理财又是比较高端的投资行为,高风险在所难免。更何况现在的外汇理财产品设计的复杂程度和专业化条款令专业投资人士都难以搞清产品背后的运作机制,更遑论普通投资者。只有事先做足功课,冷静客观地分析自身的财务状况,全面了解产品的特性和风险,才能充分享受到外汇理财所带来的财富增值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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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投资理财篇(4)

外汇理财产品加热

2009年4季度以来,受未来通货嘭胀预期的影响,国内银行外币纷纷迎来加息浪潮,外汇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也随之走强,此前犹如“一潭死水”的外汇理财产品市场也顿时掀起波澜。美元、港元、澳元理财产品近期发行数量均有明显增多趋势。外汇理财产品有望为投资者带来一波良好的投资机遇。

据了解,最近一年多来,澳元理财产品一直是外币理财的主力军。近期,此类产品的销售更是明显趋热,如今,随着加息态势逐渐明朗化,多家银行趁机推出新的澳币产品,并普遍上调预期收益。对于希望购买澳元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说,随着澳元进入新一轮加息通道的态势日渐显现,投资者在选择澳币理财产品时尽量选择短期产品,以避免澳币快速加息所带来的利息损失。

不仅如此,除澳元外其余主流货币的存款利率提高,也带动了外汇理财市场的火爆,美元、港元、欧元等币种理财产品发行趋势火爆。与此同时,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也随着利率上调而水涨船高。例如,交行推出的2009年“得利宝”新绿澳元6个月期产品,投资类型为利率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了3.1%。

除发行量和预期收益率有所上升外,近期,外汇理财产品的另一个特点是股票型结构类产品大幅增加。就该类产品的结构类型而言,除少量区间型产品外,大部分均为看涨型产品,这表明发行主体普遍看好后市行情;就该类产品的期限跨度而言,有1款半年期产品,3款1年期产品和4款两年期产品。

股票类结构性产品发行大幅增加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大部分股票类结构性产品都挂钩港股和美股,前一段时期港股和美股阶段性表现比较强劲;另一方面,由于国内资产价格表现良好,而该类产品也看好内地股票市场与港股市场的联动性,短期内看涨股票市场。

当前,在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中,区间累计型和直接挂钩利率的产品比较多,挂钩能源、贵金属、指数基金价格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也有所增加。专家表示,投资者在选择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对挂钩标的有所了解。此外,挂钩标的为股票、基金、指数或商品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多为高风险投资,银行可能将其设计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或者部分保本型产品,投资者需要识别产品结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实现盈利。

谨防汇率风险

虽然近期外汇理财产品可能表现出一定的市场机会,但是,金融危机的殷鉴不远,在世界经济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投资者仍应谨防外汇理财产品的风险。

譬如,澳元走强与澳大利亚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经济率先复苏有关,也与其2009年10月、11月连续两次加息至3.5%有相当大的关系。澳大利亚成为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首个加息的G20成员国,也成为金融危机以来第一家短时间内两度加息的中央银行。但是,澳元走强并非给所有外汇产品都带来收益。如荷兰银行发行的“涨跌双赢”系列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设定了两个浮动参考区间,分别为澳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起始汇率的400个基点和800个基点上下浮动。如果期间一旦澳元兑美元汇率突破上下800个基点,投资者的回报率将是零。而自产品运行开始,美元承压大部分时间比较疲软,非美货币却一路高歌,澳元兑美元的汇率不费吹灰力突破设定区间,根据产品合约,投资者在产品到期之前即被大幅的汇率波动宣判收益为零。

此外,澳元投资一般分为稳定型理财产品和挂钩商品或股票等结构型理财产品。目前澳元已经升到了高位,积累了一定的风险。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澳元对美元汇率达到40%至50%的波动,震荡幅度很大。澳元虽对美元涨势凶猛,但技术上存在回调风险,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未来的外汇投资仍应以稳健型理财产品为主。”

如何选择外汇理财产品

从收益类型来看,外汇理财产品一般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浮动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比较适合对国际金融市场不太了解、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浮动收益类产品收益相对较高,但风险也大,这类产品比较适合对国际金融市场有一定程度了解、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和金融资产较多的高端客户。

除区分收益类型外,外汇理财产品的择时风险和市场波动风险也不容忽视。择时风险是指投资者要选择好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时机,不要盲目追涨。外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仅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最终的收益水平还将随着汇率的波动而变化。外汇市场波动较大,投资者应谨防市场波动风险。对于一些跨币种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投资者还应警惕汇率风险。比如,以澳元投资美元的理财产品,银行在运作过程中一般需要先将澳元兑换成美元,待产品到期后,再将运作本金和收益兑换回澳元。在没有风险对冲措施的情况下,两次汇兑的时间错配便会引发汇率风险。此外,投资者在购买外汇理财产品时,要特别关注基础资产与支付条款的吻合度,两者的吻合程度越高,收益才越高;反之,产品收益就越低。

尤其是在投资挂钩性外汇理财产品时,投资者还需摸清结构性产品的‘游戏规则’,才能将投资转化为收益。货币升值并不一定意味着挂钩理财产品会取得高收益,原因在于,一般挂钩汇率的外币结构性产品设计分为两种,一是挂钩汇率的浮动区间,即在此区间内投资者获得潜在收益,如向上向下突破该区间则收益率判定为零;二是对外汇走势做简单的预判,单边看涨或看跌。

关注美元与人民币中长期走势

外汇投资理财篇(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境内非居民除外,以下简称“投资者”)委托以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负责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准入管理和业务管理。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外汇额度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管理规定,并依照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开展投资活动。

第六条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委托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委托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参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其他审慎性要求执行。

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相关风险的管理。

第二章业务准入管理

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应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批准。

第九条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是外汇指定银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

(三)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四)理财业务活动在申请前一年内没有受到中国银监会的处罚;

(五)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审慎条件。

第十条商业银行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书;

(二)相关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三)托管协议草案;

(四)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中国银监会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在境内发售个人理财产品,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商业银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向境内机构发售理财产品或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准入管理适用报告制,报告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风险的管理参照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资购汇额度与汇兑管理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受投资者委托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向外汇局申请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

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以投资者的自有外汇进行境外理财投资的,其委托的金额不计入外汇局批准的投资购汇额度。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应当向外汇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购汇额度、投资计划等);

(二)中国银监会的业务资格批准文件;

(三)托管协议草案;

(四)拟与投资者签订的委托协议(格式合同)范本,协议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收益、风险承担等相关内容;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批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中国银监会。

第十五条在经批准的购汇额度范围内,商业银行可向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价的境外理财产品,并统一办理募集人民币资金的购汇手续。

第十六条境外理财资金汇回后,商业银行应将投资本金和收益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以人民币购汇投资的,商业银行结汇后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以外汇投资的,商业银行将外汇划回投资者原账户,原账户已关闭的,可划入投资者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的净购汇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批准的购汇额度。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远期结汇等业务对冲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财产生的汇率风险。

第四章资金流出入管理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境外理财投资,应当委托经银监会批准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其他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其用于境外投资的全部资产。

第二十条除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职责外,托管人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商业银行按理财计划开设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

(二)监督商业银行的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三)保存商业银行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和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15年;

(四)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五)协助外汇局检查商业银行资金的境外运用情况;

(六)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托管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报告:

(一)自开设商业银行的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

(二)自商业银行汇出本金或者汇回本金、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告有关资金的汇出、汇入情况;

(三)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告有关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收支情况;

(四)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外汇局报送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情况报表;

(五)发现商业银行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报告;

(六)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在收到外汇局有关购汇额度的批准文件后,应当持批准文件,与境内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并开立境内托管账户。商业银行应当自境内托管账户开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送正式托管协议。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商业银行划入的外汇资金、境外汇回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支出范围是:划入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的资金、汇回商业银行的资金、货币兑换费、托管费、资产管理费以及各类手续费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条境内托管人应当根据审慎原则,按照风险管理要求以及商业惯例选择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其境外托管人。

境内托管人应当在境外托管人处开设商业银行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用于与境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和证券托管业务。

第二十五条境内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必须为不同的商业银行分别设置托管账户。

第五章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购买境外金融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银监会的相关风险管理规定。

中国银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风险进行监管。

第二十七条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在发售产品时,向投资者全面详细告知投资计划、产品特征及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主作出选择。

第二十八条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按规定履行结售汇统计报告义务。

第三十条外汇局可以根据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需要,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购汇投资额度。

第三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境内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提供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活动的有关信息;必要时,可以根据监管职责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备案:

(一)变更托管人及托管人;

(二)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涉及诉讼或受到重大处罚;

(四)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的境内托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外汇局:

(一)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及重大诉讼或受到重大处罚的;

(三)外汇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及其境内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的,由外汇局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有权要求商业银行更换境内托管人或取消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境外托管人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有权要求更换境外托管人。

第六章附则

外汇投资理财篇(6)

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近期受欧债危机波及意大利的影响,市场波动剧烈。国庆后国内四大行均下调了外币存款利率,也加大了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难度。以上因素可能影响汇率,时逢年关,投资者更应审慎配置,巧度年关。

现在很多投资者都认为自己手中的美元资产在贬值。不少手头有美元、港币的投资者纷纷跑到银行结汇兑换人民币。赵先生是一位热衷于外汇投资人士,现在他手里有一笔美元,看着周围人都去做结汇,要不要把自己手中的美元换回人民币成了他的困扰。

其实,结汇的确是投资者规避外币资产贬值的一种常规手段,但盲目结汇却并不可取。是否把手中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关键要还得看两者之间的投资、理财利差的大小。拿人民币固定收益型理财品的收益率作比较,目前国内人民币理财品收益一般在3%左右,而美元结构性存款的收益已达5.3%,且更多是半年期产品,流动性更强。

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无论是美元或港币,用来投资浮动收益型结构性理财产品都最有赚头。事实上,银行目前可供居民选择的外汇结构性理财品“花式”也不少,几乎各家银行都在开卖外汇结构性理财品。投资者最好选择购买一些与美国股市、港股挂钩的保本理财品,既可本金无忧,又能参与分享股市的高收益。

理财专家认为,从目前走势来看,人民币升值趋势并没有停止,因此,投资者并不是非结汇不可,持有外汇找对理财“路径”,保值、增值空间无疑将更充裕。建议像赵先生一样持有美元的投资者不要轻易兑换手中的美元。

短线投资为宜

外汇投资理财篇(7)

目前我国采取有浮动的固定汇率体制,央行对外汇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企业进口、对外投资、归还国外债务、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等均需要兑换外汇,因此必须保持一定的基本外汇储备量,否则将导致支付危机。

一、我国央行外汇储备的管理现状

(一)我国央行外汇储备现状及所蕴含的风险

外汇储备是保障一国汇率体制稳定、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清偿支付的必要措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各国的外汇储备还处于相对短缺时期;直到八十年代,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增长迅速,1993 年末日本外汇储备首次超过美国达956 亿美元,居世界第一;此后至2006 年2 月底,日本长期位居世界外汇储备首位。而1996年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突破 1 000亿美元大关,2006年10月超过了10 000亿美元,取代日本居世界第一。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 975亿美元,同比增长30.3%,稳居世界第一。

需要注意的是,巨额的外汇储备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近几年来,我国外汇主要资产美元对各种主要货币贬值约20%,由此产生的损失近数百亿美元。同时,外汇储备的增加将挤压货币政策的实施空间。由于外汇占款的增多要相应扩大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对国内物价水平的影响,须通过回笼现金或提高利率等方式减少货币供给,但是却增大了本币的升值压力。然而,央行为了降低这一本币升值压力,须通过降低利率等方式增加货币供给,进一步加剧了通货膨胀,导致央行货币政策的内外目标产生冲突。此外,高外汇储备在外汇市场中显示为外汇供给大于需求,容易造成本币升值预期。

(二)有关学者和主管部门对我国外汇投资的研究和规划

我国学者对我国的储备/进口比率、储备/短期外债比率、储备/外债余额比率进行了研究。一些学者运用引入偿债需求后的阿格沃尔模型计算了我国1990-2002年适度外汇储备值,研究结果显示,在1996年前,我国外汇储备实际值低于理论值;1997年后则高于理论值,且差距逐渐增加;至2002年高出理论值1 137.212亿美元。一些学者从外汇储备运用途径进行了分析,包括从整合和利用外汇资源角度提出相应的管理手段。针对这一问题,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金岩石于2009年提出了应“化虚为实、减债持股、外储内用”;曾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的许善达提出应创建我国的“马歇尔计划”,向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提供贷款,提高这些地区的生活水平,形成其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以取代美欧顾客;中国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G20的一次会议上提议应建立一只超主权财富投资基金,把一部分外汇储备投资到发展中国家,令这些国家充当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新引擎。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经验,2007年央行首次建议可从五个方面入手拓宽多元化、多层次的外汇投资方式:(1)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外汇投资机构,依照法律经营外汇,有偿使用、接受监管、保值增值。(2)大力拓宽中国企业和居民的对外投资渠道,鼓励投资于境外股票、基金、基础性商品等金融市场,提高外汇投资收益。(3)发挥比较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新建企业的方式促进产业链的转移,加速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4)支持民间部门利用国际市场稳定资源供给和投资于先导性产业。(5)中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应从全球视角定位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实施金融企业“走出去”战略。

(三)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

2007年9月,中投公司的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中投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将目标设定为实现长期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该公司由国务院直接牵头组织,国务院副秘书长出任董事长。但是,中投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承担了巨大的成本压力。在当前金融风暴肆虐之际,中投的几次海外投资均面临着巨额浮亏,存在巨大不确定风险。此外,中投在管理、投资方向、信息披露、人才甄选等方面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在如何借鉴海外先进经验,形成符合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的投资策略,为高额外汇储备寻找出路,解决我国流动性过剩问题等方面,中投公司任重道远。

二、代表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现状

近10年来,各国央行外汇储备管理的一个新趋势是逐步开始对股票、新兴市场国家主权债等风险资产进行投资。根据瑞士银行对70多个央行的统计,截至2008年6月,已有18个国家央行开始投资股票,16个国家央行投资新兴市场国债,具体运作通过主权财富基金的方式进行。迄今为止,主权财富基金规模约3万亿美元,累计超过40家主权财富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市场规模高于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从投资回报来看,根据美国知名咨询机构Cambridge Associates对60家机构投资者的统计,大部分资产规模超过10亿美元的机构投资者中5-10年长期实际回报约为5%-6%。

20世纪90年代以来,能源价格不断攀升,全球经济失衡。鉴于我国央行持有高额外汇储备,管理层成立了以中国投资公司为主的四大主权财富基金,这些基金机构与外汇管理局共同管理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商业化运作的模式。次贷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萎靡,大量金融机构倒闭,欧债危机蔓延,全球主权财富基金至2010年亏损约达15%-30%。笔者以我国中投公司为例,将其对外披露的部分投资信息整理如表1。

由于中投公司是代表国家作为主权财富进行的投资运营行为,投资金额巨大,主权财富基金的进出容易引起市场波动乃至市场过激反应,而且如果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项目披露过多,也容易引起其他基金及国际游资的跟风或抗衡,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国中投公司的商业运作投资状况的透明度相对较低,这样就存在一个较大隐患,没有公众和整个社会的监督,粉饰报表、隐瞒损失或收益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如何有 效地对其进行防范就成为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三、主权财富基金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防范

(一)中投公司财务报表披露及投资组合分布

笔者认为,财务报表的粉饰是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综合的排列组合,隐匿、消除和调整其中一个或多个科目,从而达到企业期望的目标。主权财富基金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防范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中投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曾公开声明,中投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该准则已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中投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投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中投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中投公司公开披露2010年的主要财务报表资料如表2所示(单位:美元),其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12月31日,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中投公司全球投资组合分布为:截至2009年12月31日,现金、现金产品和其他投资占32%、股权投资占36%、固定收益投资占26%、另类投资占6%;截至2010年12月31日,现金、现金产品和其他占4%、股权占48%、固定收益占27%、另类投资占21%,其中另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等。此外,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投公司全球组合分散投资中固定收益部分的类型分布为:政府机构债券投资占9%、政府债券投资占38%、资产支出债券投资占12%、公司债券投资占32%、其他结构性产品占9%。

(二)防范措施

通过对中投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以及投资组合分布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可采取下列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完善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体制。虽然粉饰财务报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要从根本上进行防范,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度约束中投公司的权利、权限。这是由于中投公司本身代表着国家进行投资理财,由于投资环境和背景的特殊,其投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导致其投资运作过程缺乏社会和公众的及时监督。

2.完善业绩评价机制。企业业绩的考核与管理层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为了防范粉饰业绩行为的发生,应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将管理层的收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相挂钩,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出一套适合中投公司实际情况的奖惩体系,在保障利益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该业绩评价机制能够防止管理层将财务报表粉饰归咎于成本压力激增、计算方式欠妥或公众固有偏见等原因。即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约束机制是防止粉饰报表发生的理想方式之一。

3.强化会计从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标准和惩罚力度。为了完善会计制度,我国先后颁布了诸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多项相关法规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因其自身具有灵活性,为企业提供了发挥的空间。为使会计从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能够抵制利益的诱惑,一方面需要加强诚信教育,在全社会树立人人以编造假账为耻的风气;另一方面应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政府和会计自律组织相互协助,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相互支持,营造出清廉的会计环境。

4.提高造假成本。为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必须强化对于造假行为的问责,提高造假者职业、社会、舆论及心理等各方面的成本,使得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得到缓解。在一个尊重个人诚信的社会里,造假具有极高的风险,一个理性、健康的代表政府形象的主权财富投资主体自然了解应如何取舍。

(注: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央行外汇储备投资管理风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sjp790031;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央行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c03)

参考文献:

1.陈滨.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及危害[J].活力,2011,(12).

2.郭熙.造假账手法大曝光[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

3.黄捷.关于会计报表的粉饰与识别方法探讨[J].生产力研究,2009,(8).

4.王永中.中国外汇储备的构成、收益与风险[J].国际金融研究,2011,(1).

外汇投资理财篇(8)

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财务省数据的统计显示,到200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而日本外汇储备为8648.8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系。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一)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C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它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中央银行(Norges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开始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银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中央银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中央银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一)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管理。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ESF)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S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主要采用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互换的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

(二)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中央银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和国际局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金融市场局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国际局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的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由财政部决策的、中央银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它们是储备管理的基础。

目前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中央银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掣,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中央银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启示与借鉴

外汇投资理财篇(9)

中图分类号:F830.9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770(2006)09-030-03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7月14日统计显示,到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日本财务省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日本外汇储备达8648.8亿美元。因此我国941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额仍为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见表1)。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制。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储备管理体系。

1.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GIC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2.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央行(Norges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十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央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挪威央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央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KoreaInvestmentCorp.)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1.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进行,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储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美国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theExchangeStabilizationFund)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储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的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OpenMarketCommittee)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储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th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的主要手段是和其它国家央行的货币互换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

2.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又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央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的外汇平衡操作担当,以及国际局的后援担当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外汇平衡担当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后援担当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是由央行依据《中央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储备管理,实际上是由央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存在由财政部决策、央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目前由央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会带来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央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目前央行票据占外汇储备的比重已从2003年的19%上升到2005年第一季度的近90%,央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制,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央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各国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借鉴

1.采取积极的储备管理战略

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的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一项义务,我国目前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止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2.建立统一的储备管理体制

中国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多目标多层次的。这种多层次、多目标的储备管理,除了需要统一的战略设计,也要处理好体制上的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以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特别是参与积极管理的GIC和淡马锡,在新加坡政府首脑的直接掌控之下,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非常有利于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中国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特别是与未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有关的政府职能分散于若干不同的部门手中。各个部门都有不同的目标和政策,彼此之间目前的政策协调也并不顺畅。甚至在同一部门内部,尚有事权划分不清的问题。因此,要将这些部门统一在共同的使命之下,并使有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则体制内部的矛盾,将极大阻碍管理目标的实现。

3.建立多元化的储备经营操作机构

关于中国储备体系的操作机构,目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来进行操作,保持了一定的高流动性。但我们仍然建议,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促成储备经营操作机构的多元化。目前急需建立中国的GIC、NBIM和中国的淡马锡。储备资产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在操作策略和技巧上完全不同,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置于一家机构之下,会使两部分管理彼此相互影响。因此,建议在外管局之外独立成立中国的GIC、NBIM,负责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外汇、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投资。另外,到目前为止,国资委的职能还只局限于对存量资产的整合与转制,无法在国际间进行战略性商业投资。中国有必要着手组建类似淡马锡的国有资产控股管理企业,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从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商业管理中解脱出来。

参与文献:

1.者贵昌:中国国际储备的分析与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5(5)

2.苏平贵:国际储备管理的国际比较[J],当代财经,1997(6)

3.胡庆: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建议[J],西南金融,2004(4)

4.IMF,GuidelinesforForeignExchangeReservesManagement:AccompanyingDocumentandCaseStudies,2003.

5.MAS,SecureSingapore:BuildourFutureThoughFinance,mof.gov.sg

外汇投资理财篇(10)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7月14日统计显示,到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日本财务省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日本外汇储备达8648.8亿美元。因此我国941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额仍为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见表1)。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制。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储备管理体系。

1.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GIC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2.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央行(Norges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十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央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挪威央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央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KoreaInvestmentCorp.)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1.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进行,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储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美国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theExchangeStabilizationFund)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储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的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OpenMarketCommittee)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储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th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的主要手段是和其它国家央行的货币互换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2.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又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央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的外汇平衡操作担当,以及国际局的后援担当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外汇平衡担当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后援担当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是由央行依据《中央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储备管理,实际上是由央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存在由财政部决策、央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目前由央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会带来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央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目前央行票据占外汇储备的比重已从2003年的19%上升到2005年第一季度的近90%,央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制,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央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各国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借鉴

1.采取积极的储备管理战略

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的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一项义务,我国目前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止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2.建立统一的储备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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