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微观的区别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4 17:15:59

宏观微观的区别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1)

1、研究对象不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单个经济单位,如家庭、厂商等。正如美国经济学家J亨德逊(JHenderson)所说居民户和厂商这种单个单位的最优化行为奠定了微观经济学的基础。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整个经济,研究整个经济的运行方式与规律,从总量上分析经济问题。正如萨缪尔逊所说,宏观经济学是根据产量、收入、价格水平和失业来分析整个经济行为。美国经济学家E夏皮罗(EShapiro)则强调了宏观经济学考察国民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

2、解决的问题不同。微观经济学要解决的是资源配置问题,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以实现个体效益的最大化。宏观经济学则把资源配置作为既定的前提,研究社会范围内的资源利用问题,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3、研究方法不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个量分析,即研究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如何决定。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则是总量分析,即对能够反映整个经济运行情况的经济变量的决定、变动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这些总量包括两类,一类是个量的总和,另一类是平均量。因此,宏观经济学又称为总量经济学。

(来源:文章屋网 )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2)

中国大陆的经济改革把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市场失效”和周期性波动产生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随着市场经济实行的时间越长,人们发现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越多。特别是改革开放30周年前后举办的一系列关于市场经济的反思,许多人发现中国的经济高增长伴随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化,经济财富的增多伴随着社会矛盾的大量积累,收入的增长伴随着收入分配和资源环境生态的恶化,如此等等。面对这些问题,许多疑问相应而生。对于种种疑问的思考,自然离不开我们手边既有的经济学理论,但是我们更需要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寻找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经济理论。

中国大陆历史:通过改革干预而非市场发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大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历史,与绝大多数其它市场经济体情况不同,不是沿着“自给自足―以物易物―小农经济―简单商品经济―三次产业分工―劳动力商品化(资本主义经济)―市场经济”的“自然”脉络或“斯密―扬格”定理的逻辑发展形成的,而是沿着“自给自足―以物易物―小农经济―简单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三次产业分工―改革开放政策―劳动力商品化(中国特色资本化经济)―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发展起来的。所以,与其它市场经济体不同,中国的市场经济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没有体制改革就没有中国的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不仅扭转了计划经济时期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困局,而且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成为发展中国家克服贫困的典范。然而正如古人所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通过人为的行政手段创建,而不是通过市场自身的演化发育成熟而形成的,当改革从体制外转向体制内,从“浅水区”转向“深水区”,从行政命令接受对象的改革转向行政命令系统本身改革的时候,中国以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就遇到了空前的困难。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市场经济不完善中遇到的问题不是通过完善市场体系,而是试图由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解决,使得宏观调控的范围太广和边界太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自身也难以得到正确的定位及恰当的功能发挥。

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重要前提:微观规制

目前仍然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误解,即认为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就是“宏观调控”,或者说,“宏观调控”等于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作用。其实,正如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绝不仅仅是行政执法意义上的狭义政府而是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在内的广义政府那样,政府介入市场经济的作用,也绝不仅仅是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微观规制。

微观规制在本质上,它是对于市场经济规则及其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是对市场上的微观主体行为确立一种制度性的规范和制约。

首先,微观规制为宏观调控提供基础。如果没有微观规制为市场经济确立规则和秩序,宏观调控就无法确立自身的定位,进而宏观调控的功能就不能正确发挥。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离开了一定的微观规制所确立的制度环境和微观主体的行为规范及其主要行为反应方式,这些宏观政策的效果就会成为零或者为负。

其次,微观规制的实施主体是广义政府,而不仅仅是行政当局。广义政府中的立法部门通过立法来建立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行政当局通过行政法规和执法规定来具体实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司法部门通过检察和判案来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规则的有效运行,从而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广义政府的微观规制把干预涉及到每一个微观个体,微观个体只有在政府规制的范围内才能享有自由竞争、自由选择和自主决策的权利,而同时广义政府的微观规制本身是不能朝令夕改的和随意的,微观规制活动必须严格遵循立法、执法、司法的规定程序来完成。

再次,微观规制的实施方向是不变的,而不像宏观调控那样方向常变。这是因为,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应对市场经济中的景气波动,而微观规制的目标是为了建立竞争、高效、公平、自由、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在这个方面,那种把政府微观规制定义为政府仅仅通过行政权力来随机干预个人和企业的正常活动的观点,就产生了把“微观规制”模拟于“宏观调控”的想法,即微观规制也存在所谓的“收紧规制”、“放松规制”、“不规制”、“再实行规制”等等周期性规制波动的糊涂观念。

最后,在微观规制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方式上,其属于公众和公众代表参与性较强的“民主决策”,而不是公众参与性很弱的“精英决策”。

澳门的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

如果对于中国大陆经济与澳门行政特区经济进行比较,首先需要厘清二者之间的可比性所在。由于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制度模式、经济规模、区域特征、产业结构等等方面的不同,大陆经济目前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包括经济改革、对外开放、二元经济结构、三农困境、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区分等等,在澳门也许并不存在、并不重要,或者仅有很间接的影响。但是,中国澳门与中国大陆作为两个经济体,依然存在一些相同的性质,其中包括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面对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冲击、华人文化的因素影响、彼此的经济关联度提高等等。

基于这些共同的性质,中国大陆与澳门行政特区之间,在经济上仍然存在许多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之处。尽管澳门没有大陆的改革开放的重大转折,但是澳门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依然需要遵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分散决策的原则,依然需要深入认识特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合理定位,需要特区政府正确行使合理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需要在建设“法治特区”的基础上完善特区广义政府的体系及功能。

最近几十年来,对于澳门的市场经济和政府功能影响最大的历史事件,莫过于1999年的澳门回归祖国和建立特别行政区。

在市场经济发展方面,按照“一国两制,澳人制澳,资本主义制度保持50年不变”的回归原则,澳门经济在回归11年来,获得了稳定高速的增长。GDP年增长率,在回归前的1993~1999年,为负增长至5%左右,而回归后的2000~2008年,每年增长率达到3%~28%。人均GDP水平已经位于亚洲第二。澳门经济结构在波动中也得到了优化。如以业为主的公共及个人服务业,回归前占GDP的比例为46%,2004年上升到最高比例的55%,而最近两年又下降到回归前的46%左右。相反,建筑业从回归前的4%左右,下降到2%,最近上升到14%左右。由于澳门没有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比重在回归前为90%左右,最近两年下降到85%左右,而第二产业相应上升至15%(见《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

在特区政府建设方面,改变过去澳葡当局倾向于将立法权、行政权主要集中于总督一身,而司法权完全听从于葡萄牙法律的做法,逐步建立起适应特区民情、区情和政情,并且在中国宪法下“高度自治”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相互分工和相互制约的新法治体系。总体上看,澳门的广义政府结构如下图所示。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3)

    经济分析中区分宏观和微观,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微观经济学研究企业和个人等个别经济单位的行为,宏观经济学则着眼于对经济总量和经济整体行为的研究。这是一般的经济学道理,但对于宏观调控而言,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微观上合理的行为宏观上可能并不合理,微观形势好并不意味着宏观形势也好。在传统计划经济下,宏观与微观混淆,闭经济调控包罗万象,既涵盖了宏观层面,也囊括了微观活动,实践证明是不合理、不成功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宏观与微观的区别,在经济分析和宏观调控中尤其需要有宏观眼光。

    首先,要把宏观调控主体与微观经济主体区别开来。企业和个人属于微观,中央政府属于宏观,这是没有疑义的。关键在于明确,地方(包括省一级)和行业都不是宏观,即使广东的GDP总量已达到3000亿美元,新疆的国土面积有165万平方公里,均超过许多小国,但从整个国家的角度讲都是局部或微观,只有国家或国民经济才是宏观。因此,一些地方讲要加强宏观调控,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合适不准确的,尤其不宜简单地从一个省或一个地区的范围出发自求总量平衡,如钢铁消费大省为了生产与消费平衡而不顾条件大上钢铁厂,原料生产大省为了平衡上下游产业而不顾条件大上加工厂。可以说,宏观调控是中央的独有职责,地方、行业、企业只是从局部的、微观的、个体的角度来服从和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

    其次,要把对经济形势的宏观判断与千差万别的微观状况区别开来。投资方面的例子很典型。目前中国投资增长出现了明显的区域分化现象,在经历了过去的投资高潮后,目前东部沿海一些地区的投资增长有心无力,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投资增幅只有10%左右,而中西部一些地区的投资增长则异军突起,近几年内蒙古、吉林和安徽的投资增幅先后达到50%甚至更高。对投资形势的判断自然会存在较大差异,一些沿海地区可能会说自己的投资增幅很低,没必要调控,而一些中西部地区可能会说自己的基数很低,也不应当调控。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固然需要考虑微观主体的不同情况,但更应当避免在差别很大的微观情况面前举棋不定、无所适从,更应当坚持从宏观的、全国的角度清醒看待投资形势,正确做出调控决策。

    最后,要把宏观上的利弊得失与微观上的利弊得失区别开来。近年来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新现象是,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不仅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而且在国外也找到了新的“广阔”市场。在2006年生产和出口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07年以来继续呈现生产和出口大量增加的趋势。从钢铁等企业和行业自身看,似乎存在一个良性循环:从扩大投资开始—首先扩大生产能力—然后扩大生产—在国内市场容量不足时扩大出口—扩大外汇收入和利润—然后再扩大投资和生产。但从国民经济的角度看,钢铁等“两高一资”产品不断扩大规模实际上导致一个恶性循环:这些行业过度扩张投资推动整个投资增长过快—这些行业扩大生产和出口推动经济增长过快—加重国内能耗和污染—助长贸易顺差过大和流动性过剩—形成资源性产品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这是微观上合理、宏观上不合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可见,区别宏观和微观对于判断形势和宏观调控的意义非同小可。

    二、供给和需求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在《经济学》教科书中曾引用一句名言:你甚至可以使鹦鹉成为一个博学的政治经济学者——它所必须学的就是“供给”和“需求”这两个名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任何经济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恐怕都离不开供给和需求。房地产市场也不例外。近年来政府对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采取了诸多措施,其力度之大、频度之高,是少见的,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要稳定住房价格,二是要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增加价位低的普通商品住房,但这两个目标都还没有很好实现,与广大居民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其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均衡和价格稳定,从最基本的方面看,无非是扩大供给和调节需求两条,这是极简单的原理。分开来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和硬约束,决定了住房供给必然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这种情况下,住房供给结构状况就十分关键。既然市场力量驱动大户型、高价位住房供给,抑制小户型、低价位住房供应,而很大一部分居民的需求是小户型、低价位住房,表明在住房市场上存在比较明显的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填补这一空白,但实际上政府长期缺位。

    从住房需求看,可以分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投机需求三类。本来应当在首先满足当地居民的住房消费需求之后,再逐步满足投资和投机需求,但实际情况却是在各地政府的利益驱使之下,三类需求同时膨胀,导致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挤占了消费需求,并大大抬高了消费需求的成本。同时应看到,在购房需求之外,还有大量的租房需求,但当初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所有居民都要买房,没有为住房租赁市场留下足够的空间,也造成了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据此,理顺住房供给和需求关系的政策趋向是:在供给上,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在一定时期内重新成为中低价位住房的直接和间接提供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以弥补市场失灵;明确实行租售并举的方针,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最终可能会形成租房与购房比例大体相当的市场格局。在需求上,优先保障真实消费需求,严格限制投资需求,坚决遏制投机需求。在住房供给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合理调节需求是关键。如果不限制不合理需求,如果需求是个无底洞,那么住房价格永远不可能得到有效抑制。总之,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问题,理解供给与需求是一把总钥匙。

    三、总量与结构

    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和结构问题,各有其独立性,也存在相互联系。总量矛盾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结构问题,甚至在本质上是由结构问题引发,因此,解决总量矛盾的关键常常在于调整结构。

    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国过去30年出现的几次经济总量过热,多数是由投资膨胀引起的,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失调和总量矛盾的显现同时并存。1993年出现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投资增长61.8%,投资率从1991年的34.8%上升到1993年的42.6%,达到一个历史高峰;消费率则从62.4%下降到59.3%。前几年中国出现经济增长“偏快”,同样由于投资增长过快引起,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更趋失衡。2003年投资增长27.7%,投资率从2000年的35.3%上升到2004年的43.2%,达到另一个历史高峰;消费率则从2000年的62.3%下降到2005年的51.9%。

    另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例子是,2006年在节能减排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结果有些令人沮丧,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产业结构“恶化”。当前中国产业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缩减的份额,不是由第三产业所填补,而是由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所填补,在工业中重工业的增长速度更是遥遥领先。2001年到2006年,GDP中第一产业所占比例从14.1%降低到11.8%,降低了2.3个百分点,同期第二产业的比例由45.2%提高到48.7%,提高了3.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比重提高了3.3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在工业中重工业比重从2001年的近63%上升到2006年的近70%。这一趋势在2007年一季度还在加快发展。

    另外,重工业是主要的能源消耗者和主要的污染排放者,重工业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成倍于轻工业和服务业。在2006年全国电力消费中,工业用电占75.5%,其中重工业占60%。重工业单位产出(增加值)的电力消耗约为0.28千瓦时/元,大约是轻工业的近2倍,农业和第三产业的8倍。结果是,即使轻、重工业自身由于技术进步和管理严格而使能耗和排污水平下降,但由于重工业比重上升,从国民经济的角度看,能耗和排污水平难以明显下降。换言之,各产业自身的能耗和排污水平下降的影响,抵不过产业结构重型化所产生的能耗和排污水平上升的影响,这叫做胳膊扭不过大腿。如果2007年和今后几年产业结构继续呈现重型化趋势,那么完成“十一五”时期的节能减排任务也将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不难理解,中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既调总量、也调结构,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4)

随着我国国际国内旅游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对旅游经济的管理。在实践中,旅游管理不仅涉及微观旅游活动主体,包括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经济行为和决策,而且涉及到宏观旅游经济管理主体,即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宏观决策与调控,而连接微观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就是旅游市场。因此,旅游管理既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微观旅游管理,对旅游市场活动的市场管理,也包括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宏观旅游管理,需要从理论上了解和掌握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职能、过程和特征,才能有效地加强和指导宏观旅游管理的实践。

一、宏观旅游经济的含义

现代旅游经济,是一个包括旅游者消费活动、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旅游市场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经济子系统,是国民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论角度分析,旅游经济系统,既体现了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组成要素的集合,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见图1),还从动态角度反映了整个旅游活动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性。

(一)旅游经济活动

旅游经济活动,一般包括三个层面的活动,即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和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第一个层面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通常包括旅游者从购买旅游产品并离开居住地开始,经过一定距离的空间移动而到达旅游目的地,通过在旅游目的地的活动而满足其旅游需求,再返回居住地的全部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旅游者在旅游客源地选择、决定和购买旅游产品过程,只有当旅游者购买了旅游产品后才可能成为现实的旅游者;二是旅游者往返于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空间移动过程,实质上就是旅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旅行消费过程;三是在旅游目的地所有旅游活动的消费过程,是满足旅游者需求的主要内容,也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第二个层面是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主要指旅游企业为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有效进行,直接提供各种旅游服务的所有经营活动过程。由于旅游活动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因此必然涉及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许多企业。按照现代旅游经济系统模型分析,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可大致分为旅行商、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三部分。旅行商的经营服务活动包括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两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销售旅游产品,招徕和组织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后者的主要职能是整合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要素,做好旅游者的接待组织活动等。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则按照旅行商安排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者空间运送及旅游活动的所有接待服务活动。主要从事旅游经济研究、旅游规划设计和旅游行政管理。第三个层面是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主要是指旅游目的地政府旅游组织和其它非政府旅游组织,通过旅游行政管理、宏观调控、行业自律和中介咨询等活动,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而有效地进行,实现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目的和旅游组织的管理目标。

(二)宏观旅游经济内容和特点

在旅游经济系统中,宏观旅游经济体现了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综合体,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1.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纵横交错形成的综合体。从横向看,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表现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同时并存的经济活动过程;从纵向看,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像一般社会再生产一样,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依次进行,并不断循环往复的经济运行过程。因此,这种纵横交错的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运行和化,就形成了旅游经济再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2.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综合体。旅游产业是由多种旅游服务要素构成的经济产业,其既包括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娱乐业、旅游购物业等,也包括部分或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化科学、教育培训、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工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从纵向上表现为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上下指导和执行的经济层次关系,从横向上表现为各产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的经济序列关系,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立体交叉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3.宏观旅游经济,是各区域旅游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综合体。任何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的活动都必然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因此一定的区域旅游布局构成了宏观旅游经济的空间表现形式。从纵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为部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上下联系的区域旅游的层次布局结构,如不同级别的风景区、度假区、森林公园和景区景点等;从横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跨省区、跨地市区、跨县区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空间布局结构,体的旅游景区等,从而构成多个旅游区域相结合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二、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是指国家旅游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运用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职能,统筹协调旅游发展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关系,实现宏观旅游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发展,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旅游管理,首先必须明确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所谓宏观旅游管理目标,是指国家促进旅游发展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目标。由于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经济社会活动,其涉及面广、环节多、层次多,因此宏观旅游管理目标也必然是多方面性和多层次性的。从总体上分析,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通常可以分为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发展目标四个方面。

1.政治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政治目标,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通过旅游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公民的爱国主义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旅游的“民间外交”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国际旅游(包括出入境旅游),促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国家竞争力等。

2.经济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经济目标,是通过有效配置旅游资源和生产要素,提供质量高、数量多、类型全的旅游产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协调发展。同时,在有效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求的同时,为旅游经营者带来更多的收益,促进旅游目的地群众收入增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国家增加更多的税收和外汇收入,推动旅游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3.社会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社会目标,是通过旅游活动和加强宏观旅游管理,在满足国内外旅游者跨文化交流、增进人们相互之间的友谊和理解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促进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和旅游行业职工素质提高,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社会就业,改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与促进旅游目的地各项社会事业的繁荣兴旺与发展等。

4.发展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不断丰富旅游活动内容,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为实现旅游目的地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宏观旅游管理的阶段性目标看,一般可以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中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行业结构和旅游区域布局的合理化,实现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地增长与发展;远期目标是实现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还必须为后代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旅游管理组织,客体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运行和发展,简言之,宏观旅游管理就是国家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管理。正确理解宏观旅游管理的涵义,还必须注意宏观旅游管理与微观旅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正确把握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一)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主要是管理的对象不同。微观旅游管理的对象,通常是指对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是以个体旅游活动为客体的管理;而宏观旅游管理则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是以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为客体的管理。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联系,主要表现为两者是互为前提的。微观旅游活动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细胞,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必须以微观旅游活动为基础,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建立在微观旅游管理基础之上的;同时,由于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直接影响着个体旅游活动的进行,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微观旅游管理的重要前提条件,并对微观旅游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协调作用。旅游市场是连接个体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决定了宏观旅游管理和市场管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旅游市场管理,不仅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对旅游市场的规制、监督和调控等,也包括在宏观旅游管理指导下,对旅游市场机制和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旅游市场管理是宏观旅游管理的对象。但是,在具体的旅游市场管理中,往往又包含了某些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和内容,如对微观旅游活动主体的监管,对旅游市场供求的调控等,因此旅游市场管理与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密切联系的。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通常是通过各种管理职能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进行管理。从旅游管理的实践看,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方面。

1.旅游决策职能

是指政府对旅游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做出选择和决定的职能,其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在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完善过程中,因此政府决策职能在旅游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在旅游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各种措施方面,还发挥着重要的决策职能和主导作用。

2.旅游规划职能

是根据旅游决策职能确定的

旅游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对旅游资源配置和生产力要素进行统筹安排的职能。如政府通过制定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安排和配置旅游资源要素;通过确定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通过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方法和手段,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地运行等。

3.旅游组织职能

是为了有效实现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要求,建立旅游组织体系、配备相应人员、明确职责权力、调配旅游要素的职能。其包括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促进旅游中介组织和旅游企业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旅游部门、行业中介组织、旅游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开发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等。

4.旅游调控职能

是对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内外关系、发展变化进行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顺利实现。如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调控生产要素价格,实施各种税收政策,实行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合理的经济杠杆等,调节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缩小地区差别和贫富差距,实现旅游经济统筹协调地发展。

5.旅游监督职能

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完善的法规和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限范不正当的旅游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旅游竞争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5.旅游服务职能

是政府通过提供各种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各种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供水供电等公共产品和安全救援、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外部条件。

四、宏观旅游管理的过程

宏观旅游管理过程,是作为管理主体的国家旅游管理机构,运用宏观旅游管理职能作用于管理客体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的过程。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运转过程,是通过旅游的宏观决策系统、宏观执行系统、宏观调控系统和宏观信息系统,在时间上有序、在空间上并存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下,共同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发挥作用的过程(图2)。

1.旅游宏观决策系统

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决策系统,其决策内容包括确定旅游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制定旅游法律法规、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调控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实现区域旅游布局合理化,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统筹协调旅游发展等。由于旅游宏观决策是一种高层次的决策,因此对旅游行业、旅游区域、旅游企业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为了保证旅游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必须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各种信息,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宏观决策,以指导宏观旅游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2.旅游宏观执行系统

是实现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系统,即完成旅游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再生产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宏观执行系统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计划机制,是通过国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方向和目标;而市场机制,则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活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段综合形成的调控系统和监督机制,是正确执行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旅游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有机结合而形成监督和调节旅游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调控机制,并及时发现宏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反馈旅游宏观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及时进行调控,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有效进行。

4.旅游宏观信息系统

是有关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旅游信息和信息工作系统,是旅游政策子系统、旅游统计子系统、旅游会计子系统、旅游市场情报子系统及相关信息子系统的综合体。旅游宏观信息既来自于旅游宏观调控系统的有关情况,又来自于宏观旅游经济系统运行的结果,不仅是旅游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旅游宏观信息工作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

五、宏观旅游管理的特征

宏观旅游管理,既是对旅游全行业的管理,也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具有不同于微观旅游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宏观旅游管理的权威性

宏观旅游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行政权威性。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促进和保障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国家发展旅游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又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旅游市场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有序地进行,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如果宏观旅游管理没有权威性,则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将是盲目、混乱和低效率的,也就无法实现旅游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2.宏观旅游管理的政策性

宏观旅游管理是政府有效管理旅游活动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行为,因此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体现政府鲜明的政策倾向,即体现国家发展旅游的意志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旅游发展的总方针和总决策,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活动广泛性和旅游经济的综合性,要求宏观旅游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的关系,而统筹这些关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即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的协调和正确的处理,才能使旅游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宏观旅游管理的全局性

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社会文化活动,为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然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不仅协调范围广泛,而且协调难度也比较大,使宏观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而是一种全局性、综合性较强的宏观管理活动。因此,在宏观旅游管理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一方面必须遵循旅游活动规律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特点,从全局上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素,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必须立足全局来协调处理好各局部的关系,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断提高宏观旅游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4.宏观旅游管理的服务性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5)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2-0022-03

近几年,大家对宏观调控这个词可能是再熟悉不过了,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我们经常听到政府官员或是学者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比如加强宏观调控,抑制流动性过剩;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等等。然而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理解、对其真正内涵恐怕很少有人能说清。本文拟就宏观调控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谈点粗浅的看法,并对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的本质区别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宏观调控与政府干预

宏观调控完全是中国化的经济理论术语,西方经济理论中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词语,而是使用政府干预(government interference),其基本含义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意指当市场出现需求不足、就业率下降等失灵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刺激市场或弥补市场不足,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而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的标志,正是由于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使得亚当・斯密自由经济理论从此走向幕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走到历史前台,看不见的手也被看得见的手所取代。

我国的宏观调控这一概念源自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①而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宏观调控则是在1988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报告》指出:“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间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至今已有20年。虽然在这20年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义或者说内涵的界定在理论界还没有统一,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是对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的调节与控制。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辑的《现代经济辞典》中,宏观调控的解释是“为了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效和保证国民经济总体的稳定运行,政府在市场发挥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来调节国民经济,以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的一整套运作过程。”

我个人理解的宏观调控是当国家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市场自身不能自动修复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熨平经济波动,实现其目标,使其平稳持续发展。为把这一概念讲清楚,笔者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做进一步阐述。

一是宏观调控的主体。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一定是政府,而且是中央政府,不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调控整个宏观经济,才能对经济总量指标负责,地方政府只能无条件执行或是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而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是中央政府的调控对象,甚至有些时候地方政府为自身的地方利益而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抵制或消极执行。所以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而且必须是中央一级政府。

二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次还有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具体有: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等[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存款准备金政策、信贷政策及公开市场业务等。

三是宏观调控的客体。从客体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这主要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体现出来,比如经济增长的速度,商品的总供求平衡,劳动力的总供求平衡,货币的稳定等。具体指标有:GDP增长速度、CPI、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国际收支平衡程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以上关于宏观调控的表述可以看出,政府干预还不能等同于宏观调控。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干预主要是指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不够科学,这只是说出了政府干预的一个方面;而西方意义上的政府干预也似乎不能涵盖政府干预的实质,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是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相对应的,而这里面的政府也是指中央政府,所以可以看出,这里的政府干预与我国的宏观调控其实质是一样的。但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中央政府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地方政府的干

预;可以包括政府(中央政府)对宏观层面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对微观层面的干预。这样一来,

政府干预就可以概括成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的统称。

二、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

上面提到,政府干预包括宏观干预和微观干预,而宏观干预其实就是指宏观调控,这一概念前面已进行了详细表述。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某个领域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或者说就是政府为了短期经济运行的平稳,直接干预企业的产出和价格,直接管制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而更通俗地说微观干预则是指对某一行业(如金融行业、汽车行业、房地产行业),某一产品(如猪肉、鸡蛋),或是某个市场(如钢材、电力、煤炭)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干预,或限制,或鼓励。比如某一地方政府对鸡蛋价格的限价,或者前一段时间兰州政府对当地牛肉面价格的限价这都是微观干预。再比如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有关土地、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也是微观干预,不能看作宏观调控,所以诸如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的这种说法就很不准确。这使我想起几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来访中国时,正值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对此作了一句话的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调控)政策,全都是微观(干预)政策。

我对卢卡斯这句话的理解是,作为中央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就是要进行宏观干预,而不是微观干预。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相对成熟的国家,中央政府进行宏观干预就足以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足以解决市场中的一切问题,就不需要或是极少用到微观干预,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言:“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不能广泛使用微观干预手段,因为它的副作用很大。”而具体到我国,一个市场经济欠发达、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才几十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想让其恢复正常,实在有些勉为其难,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作法或是照搬经济学理论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如2008年上半年我国政府有意让人民币加速升值,以此来抑制通货膨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了10%,但通货膨胀不但没有下来反而高达7.9%。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大量使用微观干预,大到提高电价、打压煤价,小到限制蛋价、规定牛肉面价格?笔者看来都不可行。作为新型加转轨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诸多领域不起作用,或是作用不明显,甚至与政府的初衷相背离,宏观调控不能医治百病,更不能药到病除,一定要有微观干预;而微观干预不能处处干预,要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永远处于辅助的地位。比如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但同时又宣布,对于此次准备金率的调整,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这就是宏观调控中有微观干预,可谓合法合理,恰到好处。

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是政府干预的两种形式,微观干预多一些还是宏观调控多一些主要取决于不同类型的政府,当然也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阶段。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政府主要以宏观调控为主,发展中国家则到处是微观干预。而在某一特定阶段无论是什么样的政府或国家都是更重视微观干预,如最近出现的金融危机,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美国,无论是对“两房”的国有化还是对投行的并购及对汽车业的保护(注资)都是明显的微观干预,这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笔者认为,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虽然有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更多时候更青睐于宏观调控,但在非常时期,或是某个领域进行微观干预也许效果更显著、更直接。当然,在正常时期,特别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更多地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微观干预只能是辅的有益的补充,尽量少用、慎用。

既然说到宏观调控,就不能不说一下当前的宏观调控。

三、我国当前的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我国政府共进行了6次宏观调控[3][4],其中5 次是反通货膨胀(包括这次),一次是反通货紧缩(1998年~2003年)。而每次出现经济波动、总量失衡时,开始都不在意,政府也不太重视,每次问题严重了进行宏观调控时,宏观调控政策也似乎不很奏效,政府心里也没有底数。从时间上看,每次进行的宏观调控的周期也逐渐拉长,当然这也因为一次比一次情况复杂,每次经济波动的原因也不尽相同。那么从2003年10月份到持续至今的经济波动,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的明显的通货膨胀,其造成的原因是什么?宏观调控的目标如何调整呢?

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最开始时是2003年10月份的粮食价格上涨(其实这是对粮食价格长期扭曲的合理回归),后来进行宏观调控有所缓和,再后来2006年开始又出现粮油等农产品价格普涨,以及2007年开始肉禽蛋价格飞涨,直到现在由于国内国外的原因而出现通货膨胀。当然对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见仁见智,笔者认为主要是成本推动型,以及资本泡沫的膨胀加上国外通货膨胀的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本次通货膨胀所独有之原因,因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已经成为其中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使一国经济更多的受到其他国家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在2006年后我国的银行等金融领域对外全面放开,就更受其他国家的影响。

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减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经济过热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降温,经济过冷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回暖。对于从2003年到2008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树成教授给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五年来的宏观调控无论从增长速度、波幅,还是与国际比较上看都成效显著[5]。对于这点笔者也很认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结构性矛盾、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如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我国的宏观调控就会失灵或没有成效,当然这又是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深化改革,毫不动摇。

我国本轮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或者说首要任务,从2007年的“一防”,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到2008年年初的“两防”,即“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再到2008年中提出的“一保一控”,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最后再到2008年底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条措施,并确定总额高达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进而提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宏观调控的目标或任务的变化上,特别是2008年一年中的前后变化,让我们看到了经济形式的“突变”,也显示出了我国宏观调控的“灵活”,因时而变、相机决择固然是好的,但要“审慎”。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09年的宏观调控任务要转到“保增长,促调整,防通缩”上来,而这一任务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而笔者认为,从长期来看,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还是防通货膨胀,这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注 释]

①1985年9月,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从重庆到武汉的长江“巴山号”轮船上进行。来自国外的一批著名学者和专家,就宏观经济管理问题和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碰到的许多重要问题,如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的方式是“一揽子”还是“渐进式”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使与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大开眼界,从此展开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的系统研究和讨论。

[参考文献]

[1]许小年.为宏观调控正名[J].现代商业银行,2008,(3):51-52.

[2]王 建.新全球化时代宏观调控工具的选择[N].中国证券报,2008-1-28(14).

[3]李宏伟.我国宏观调控与国家干预理论[J].西南金融,2008, (2):25-26.

[4]欧阳觅剑. 改革三十年中的5次宏观调控[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1-7(24).

[5]刘树成.五年来宏观调控的历程和经验[N].人民日报,2008-4-2(7).

Macroeconomic Control and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Sun Qingyan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6)

中图分类号:K921.5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30年,快速的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内部结构分化,全球性的资本流动和我国社会经济转型使得劳动市场重新被塑造。城市快速扩张和再城市化使得城市内部空间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加速了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现象和空间建构路径的自我更新[1]。同时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使得原单位制的“职住统一体”向单一就业场所转化,住房消费市场进一步细分。原本的“单位制人”逐渐摆脱单位的束缚在市场上购买其自身社会经济能力相适应的住房[2],职业的分化和贫富差距拉大使得阶层赋予空间特殊的社会属性,基于收入、职业等社会因素使得阶层被固定在特定空间上,并逐渐形成社会阶层分化的空间。由住房消费市场生产出来的阶层隔离空间不仅在空间上分离各阶层群体,而且拉大了社会群体的社会距离和心理距离,使得社会隔阂和不稳定因素增加。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便开始社会空间分异的相关研究,虞蔚[3]、许学强[4]等学者首先对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城市内部社会结构进行了社会空间的研究,划分了社会区。随后学者开始引入社会空间分异指标来衡量社会空间分异程度[5]。冯健等[6]用信息熵、绝对分异指数、相对分异指数和隔离指数研究分析了北京社会空间分异;李志刚等[7]用差异指数、分异指数和隔离指数分析了广州市新移民居住空间分异。但是传统空间分异测量指数在衡量空间分异程度时存在许多缺陷[8],空间分异测量指数均是以行政单元作为基本单元进行计算的,因此其不可避免地将面临“可塑性面积单元问题”[9-12],比如邻里关系的定义、统计基本单元的大小及形状。传统空间分异测量指数忽略了统计基本单元的空间属性直接影响到指数的有效性和准确性[13],特别是我国近代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4],这种影响不容忽视。1991年Morrill提出基于邻域矩阵修正的差异性指数用以解决对统计基本单元邻里关系定义问题[15, 16],随后Wong提出空间多样性指数[17]、基于面积周长比修正的空间分异指数[13]解决“可塑性面积单元问题”,将社会空间分异测量指数赋予空间形状属性。但并未能解决统计基本单元本身的局限性,即由统计基本单元的尺度大小带来的尺度效应问题。

尺度问题主要产生于地理现象的异质性与系统的等级性,而隔离现象不仅具有异质性而且具有等级性,从社区到城市甚至到民族国家隔离无处不在[18]。地理尺度从本体论、认识论到实践论三个层次可以分为现实尺度、分析尺度和实践尺度三个层面[19]。本文所指的尺度主要是指分析尺度,指社会空间分析中的统计基本单元的尺度大小,而非分析单元的行政级别。在我国行政单元划分中,同一级别的行政单元面积相差很大[14],传统社会空间分异研究仅注重对行政单元选取说明,对各统计单元的尺度范围大小存在严重忽略。同时,传统空间分异测量研究均基于统计基本单元的基础上,基于社区尺度、街道尺度或者区镇尺度层面社会空间分异都不可避免地需要面对尺度分析单元的约束,基本单元越大,其空间分异测量指数越小。学者们为了解决社会空间分异中的尺度问题均选择街道尺度,甚至居委会和社区尺度进行研究[1,6,7],以规避尺度效应对社会空间分异测量指数的影响。小尺度的选取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更精准的结果,但将导致其结果不具备统一评估的标尺,缺乏和其他研究的对比性。Reardon[20]认为不同尺度下的社会空间分异具有不同的空间模式及机理,仅对单一尺度下的社会空间分异测算很难理解整个城市的社会空间分异模式。因此,进行多尺度的空间分异研究不仅可以为不同地区之间社会空间分异的对比奠定基础,特别是对同一行政级别下各行政单元大小差异颇大时提供归一化方法,还可以更好地理解各尺度下的社会空间分异模式。

1 数据与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文分析的基础数据为广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广州市2010年街道级别行政区划数据,从业人员分类采取国家人口普查职业分类标准分为7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国家机关等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由于第七类从业人员人数过少,甚至某些街道为0,将影响整体计算结果,因此剔除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本文共构建1公里到10公里以1为级差十个类型的尺度单元网格。尺度单元构建主要步骤:①计算出每个街道单元的各职业人口密度;②将广州市街道行政地图划分为500m*500m的小格网;③根据格网与街道相交后的面积与街道的职业人口密度相乘得出该网格的职业人口数; ④合并500m*500m的小格网得到1公里到10公里各级别尺度网格;⑤将合并的网格人口数据求和得到合并后的网格人口数。

1.2 空间分异指标

本文采用Massey总结归纳的社会空间分异测度的五个维度指标[21]:均匀性维度(Evenness)、接触性维度(Exposure)、集中性维度(Concentration)、向心性维度(Centralization)和集群性维度(Clustering)作为本次研究空间分异测度的维度。

(1) 均匀性维度指标。均匀性维度指标用来表示某一或多个人口群体在大都市地区各细分空间单位(如人口普查片区)中的分布情况。本文采用按共有边长及周长面积比修正隔离指数IS(s)衡量均匀性维度,其表达式如下[22]:

式中,P 指整个研究区域中x人口所占的百分比,Pi 空间细分片区单元i中x所占的百分比,Pj空间细分单元j中x所占的百分比,A 指整个研究区域的面积,Ai空间细分单元i的面积,Aj空间细分单元j的面积,bij是指空间细分单元i和j的公共边界长度,xi指空间细分单元i中的x群体的总人数,xj指空间细分单元j中的X群体的总人数,X指整个研究区域中X群体的总人数,ti指空间细分单元i中的总人口,tj指空间细分单元j中的总人口,T指整个研究区域的总人数。修正隔离指数IS(s)的取值范围为[0,1],数值越大代表空间分布越不均匀。

(2) 接触性维度指标。接触性维度指标指在单位空间里,同组个体之间(单组)或异组个体之间(组间)的潜在接触的可能性。本文主要采用孤立指数xPx衡量接触维度指标[23],其公式如下:

式中,各项参数的代表含义同公式(1),孤立指数xPx取值范围为[0,1],其数值越大接触到同组个体可能性越大,接触到异组个体的可能性越小。

(3) 集中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指的是某一群体所占用的空间大小。一个群体占用的空间越小,它的集中性就越高。本文采用量差指数DEL衡量集中性维度指标[24],其公式如下:

式中,各项参数代表含义同公式(1),量差指数DEL取值范围为[0,1],其数值越大,群体占用空间越小,集中性越高。

(4) 集群性维度指标。集群性维度指标用于衡量某群体的集聚程度。群体占用相邻的空间细分单位,从而在城市中形成被包围的“飞地”,群体占用的相邻空间越多,其集群性越大。本文采用绝对集群性指数ACL衡量集群性维度指标[25],其公式如下:

式中,cij指邻里矩阵,其余参数代表含义同公式(1)。集群性指数ACL的取值范围为[0,1],其数值越大集群性越大。

(5) 向心性维度指标。向心性维度指标表示某一群体所在地点距离都市中心或中心商业区的远近程度,本文采用广州市体育中心作为都市中心,绝对向心指数ACE来衡量向心性维度,其公式如下:

式中,空间细分单元按到市中心的距离升序排序,Xi-1指从单元1到i的X群体的累计百分比,Si指从单元1到i的面积累计百分比。绝对向心指数ACE取值范围为[-1,1],数值越大距离市中心越近。

1.3 隔离指数尺度回归曲线与尺度比率

尺度回归曲线即空间分异指数在不同尺度下的数值变化曲线[26]。如图1所示,图1(1)为A、B、C三个群体的空间分异尺度回归曲线,图1(2)和图1(3)分别为微观尺度和宏观尺度视角下三个群体的空间横截面人口比率分布图。空间分异尺度回归曲线的斜率表示尺度对空间分异的影响程度,如图1(2)中基于微观尺度空间A群体与B群体横截面形态完全不同,其均匀性程度表现出明显差异,A的均匀性远小于B。但随着尺度单元扩张,如图1(1)所示,A群体与B群体的微观差异逐渐被尺度抹平,A群体的回归曲线的斜率绝对值要远大于B群体,A群体空间分异受尺度影响较B群体大,最后A、B群体逐渐变成相同的空间分异状态,如图1(3)所示。空间分异尺度回归曲线斜率的绝对值可以用于反映空间分异指标在尺度测算中对尺度变化的敏感度。

空间分异尺度回归曲线的截距指在(理想状态下的)最小尺度分析单元的空间分异程度,被用作表示为没有尺度影响下的空间分异程度,如图1(1)A群体与C群体虽然拥有相同的尺度变换率(斜率),A群体和B群体在大尺度空间拥有相同的形态(交点),但它们三者的回归曲线的截距不同,因此在最小分析尺度单元视角下A、B、C三个群体依然具有不同的空间分异程度和空间形态,如图1(2)。

尺度比率指在宏观尺度下的空间分异指数与微观空间下的空间分异指数的比值,尺度比率可以表现出在尺度上升过程中空间分异及各维度变化状况,其公式如下:

式中,ISmac代表宏观尺度下的分异指数;ISmic代表微观尺度下的分异指数。尺度比率越接近1说明宏观空间环境和微观空间环境的分异程度越接近,在空间中存在一个“广域的”空间分异,从微观到上升宏观尺度变化较小;尺度比率越接近0说明宏观空间环境与微观空间环境的分异程度差异越大,空间分异主要以短距离微观空间为主,在宏观空间尺度下这种分异逐渐消亡。尺度比率与1的差值表示在尺度上升中所被抹平的微观空间的空间差异,即相当于图1(2)中ABC横截面曲线的小锯齿。

2 各维度空间分异指数回归系数比较

对空间分异五维度指标与网格单元尺度长度做线性回归拟合,尺度长度采用公里为单位,结果如表1所示,社会空间分异五维度中向心性维度的回归方程的校正后的R平方在0.09到0.34,回归方程不显著,向心性维度与尺度并不存在线性关系,主要是因为其表示空间位置关系,随着尺度大小变化并非呈现规则的线性规律。其余四个维度均匀性维度指标、接触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校正后的R平方均在0.7以上,拟合所得回归方程均显著,构建回归方程有效。

均匀性维度指标、接触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拟合方程的回归系数的平均值分别为-4.83×10-2、-2.67×10-3、-4.33×10-3、-4.5×10-3,标准差分别为3.55×10-2、1.51×10-3、1.03×10-3、1.87×10-3。均匀性维度指标受尺度变化影响最大,其尺度变化率(回归系数绝对值)是其他三个维度的数十倍之多,网格基本单元尺度每增加1公里均匀性指标将减少0.048,考虑到均匀性指标的取值范围为[0,1],其影响至少产生4.8%以上的变幅。但六类从业人员均匀性维度的回归系数具有最大平均值同时其标准差要远远大于其他维度,对于不同的职业均匀性维度指标的尺度影响相差巨大,如专业技术人员均匀性指标回归系数远大于其他维度,而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均匀性维度指标的回归系数则与其他三个维度并无明显差距。接触性维度指标尺度变化率最小,其整体上受尺度变化影响最小,集中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则介于两者之间。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各维度指标中尺度单元大小的影响不同,可以看出除了向心性维度其他各维度与最小统计单元面积呈线性负相关关系,由于均匀性维度表示的是各最小统计单元之间的差异,因此受尺度影响最大,而接触性维度由于描述各统计单元内部的差异情况,相对来说受尺度影响最小;集中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位于两者之间,两者分别表示人口在单元中的集中程度及各单元中同类人口的集群程度,因此相对接触性维度其受尺度影响较大,向心性维度表示中心的位置,因此和最小统计单元面积大小无关,随着单元尺度的变化向心性基本保持不变。

回归方程的常数项代表尺度大小接近极小值时各维度的指标数值,因此可以看作对斜率归一化后的值,各群体的方程常数项可以作为社会空间分异标准化数值的呈现。对从业人员的回归方程常数项进行分析,均匀性维度指标、接触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四个维度常数项均值分别为0.373、0.258、0.616、0.199,标准差分别为0.173、0.146、0.179、0.131。对从业人员来说,均匀性维度和集中性维度两个维度指标差异最大,为主要影响特征。

3 各从业人员空间分异模式及尺度变化特征

本文采用克里金空间插值法构建广州市各从业人员人口比率等值线分布图,并结合社会空间分异五维度指标研究从业人员空间分异模式。但是仅用微观尺度或宏观尺度绘制空间分布图都有缺陷,宏观空间分布图能够很好地把握整体的分布特征但忽视局部特征抹去内部的细节性差异,微观尺度空间可以表现出细节上差异但受细节影响太大较难总结出整体的分布特征,因此本文采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来分析空间模式,并用尺度比率分析研究从业人员在宏微观空间尺度下的变化特征。

3.1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空间分异五维度指标尺度变化比率如图2所示,其向心性维度指标与集中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9以上,从宏观单元(10km)到微观单元(1km)的变化幅度分别为0.70%、7.86%,受尺度影响较小;均匀性维度指标、接触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8以下,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25.56%、22.54%、29.30%,受尺度影响较大。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空间分布模式如图3所示,其空间分布特征为核心双峰结构,人口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南部城区偏北的一块,其向心性和集中性较高,宏微观尺度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74、0.68,向心性维度指标均为0.8。在微观尺度空间分布较破碎,人口多集中在中部城区,北部与南部城区人口分布比例较低,均匀性较差,其均匀性维度指数为0.39,表现为中等不均匀,随着尺度上升,宏观尺度均匀性维度指标下降为0.29。

3.2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空间分异向心性维度指标与集中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9以上, 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1.17%、6.04%,受尺度影响较小;接触性维度指标宏微观变化幅度为11.63%,尺度比率在0.8到0.9之间,受尺度影响程度中等;均匀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在0.8以下,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24.03%、26.33%,受尺度影响较大。

专业技术人员空间分布特征为单核心多次中心结构,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围环绕着四个次级中心,其向心性和集中性较高,但由于多个次中心存在,其空间分布较均匀,宏微观尺度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70、0.66,向心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79、0.78,均匀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29、0.22。

3.3 办事人员

办事人员空间分异向心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接触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9以上,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0.89%、5.13%、10.09%,受尺度影响较小;均匀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8以下,宏微观变幅分别为26.45%、22.74%,受尺度影响较大。

办事人员的空间分布特征和专业技术人员一样,亦为单核心多次中心结构,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四周环绕着多个次级中心,其向心性和集中性较高,空间分布较均匀,宏微观尺度向心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78、0.77,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67、0.64,均匀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23、0.17。

3.4 商业服务业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空间分异向心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接触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均在0.9以上, 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0.31%、4.38%、4.93%,受尺度影响较小;均匀性维度指标和集群性维度指标的尺度比率在0.8到0.9之间,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16.03%、16.67%,受尺度影响程度中等。商业服务业人员空间分异整体受尺度变化影响较小。

商业服务业人员的空间分布特征为双峰结构,一个核心位于中心城区的西部,一个核心位于北部城区的西部。位于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其微观特征为多个群簇较均匀分布组成的破碎状集聚点,在宏观尺度下各集聚点连接成片形成一个中心单峰。商业服务业人员的向心性和集中性较高,空间分布较均匀,宏微观尺度的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67、0.64,均匀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25、0.21,向心性维度指标均为0.76。

3.5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向心性维度指标和均匀性维度指标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4.79%、6.86%,尺度比率均在0.9以上,受尺度影响较小;接触性维度指标和集中性维度指标的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12.65%、13.00%,尺度比率在0.8到0.9之间,受尺度影响程度中等;集群性维度指标宏微观变化幅度达38.70%,尺度比率在0.7以下,其受尺度影响非常大。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空间分布特征为盆地状结构,农业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城区和北部城区,中部城区形成一块以珠江为中心的农业人口“空白带”。其空间上分布十分不均匀,分布较分散,集中性低,宏微观尺度的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28、0.24,均匀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70、0.65,向心性维度指标均为0.09。

3.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向心性维度指标、集中性维度指标和接触性维度指标的宏微观变化幅度分别为0.87%、7.78%、8.24%,尺度比率在0.9以下,受尺度影响较小;集群性维度指标的宏微观变化幅度为19.88%,尺度比率在0.8到0.9之间,受尺度影响程度中等;均匀性维度指标的宏微观变化幅度为21.26%,尺度比率均在0.8以下,受尺度影响较大。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的空间分布特征为火山口结构,最内圈层人口比率极低形成中心洼地,中间圈层人口比率最高,再外层人口比率又逐步下降。其宏微观尺度的均匀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36、0.29,集中性维度指标分别为0.57、0.53,其空间分布较不均匀,集中性较高。

4 结论与讨论

4.1 空间分异指数尺度变化特征差异巨大

通过对广州市从业人员的社会空间分异探讨发现,传统的社会空间分异五个维度受尺度单元大小变化影响程度差异很大,其中均匀性维度受尺度影响最大,均匀性表示各细分片区(统计基本单元)的分布状况,因此随着细分单元的尺度扩大,被吞并的细分单元抹平了其内部的差异性以整体性表现出来,其受尺度扩张影响最大。集中性维度和集群性维度表示群体的空间集聚性,随着细分单元的尺度扩大,集聚性逐渐被周围其他群体占主导的单元稀释掉,因此集中性和集群性受尺度扩张影响程度也较大。接触性维度表示单位空间里同组个体之间的潜在接触的可能性,随着细分单元的尺度扩大,空间分布较均匀和集中性较小的地区接触性指标变化幅度较小,而集中性较大、空间分布不均匀的地区其接触性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向心性维度指距离都市中心或中心商业区的远近程度,表示为一种位置关系,随着细分单元的尺度扩大其位置变动较小,而且呈非线性变动,受尺度影响最小。

4.2 从业人员空间分异模式

广州市从业人员空间分布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圈层:第一圈层为核心圈层,主要分布在广州市的经济行政主中心和各个次中心,主要为国家机关等机构负责人、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代表着经济权利的“精英阶级”,其空间分异特点是空间分布较均匀,向心性和集中性较高。第二圈层为中间圈层,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围的近郊区,起到回避地价竞争同时起到连接第一圈层和第二圈层的作用,该圈层主要为代表着底层工人群体的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空间分异特点为均匀性、集中性和向心性都比第一圈层人员低,其与商业服务业人员在空间上均呈连片式分布,接触性和集群性较高。第三圈层为边缘圈层,主要分布在远离中心城区的远郊区,其经济水平最低,代表着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空间分异特点为集中性和向心性非常低,空间分布极不均匀,人口主要分布在增城、从化和南沙等地的地广人稀地区。

4.3 从业人员空间分异宏微观差异

不同从业人员在不同单元尺度中存在很大差异,国家机关等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空间分异主要体现在微观尺度上,分布较集中且破碎。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空间分异则更多体现在宏观尺度上连片分布,商业服务业人员在城市中心,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在城市近郊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分布在城市远郊区,其内部的微观尺度差异相对较小。城市从业人员的空间分异也是城市内部社会经济的一种映射。从业人员宏观尺度的空间分异可以看成城市经济体的联系和功能分区,空间分异越大则各类经济体联系越少,产业结构越碎片化,而内外圈分异程度高低也体现了同心圆结构模式的清晰程度。而从业人员在微观空间上表现的社会空间分异更像“精英与平民”的分割,精英之间不断地结合并与大众之间相互区隔[27],权力精英、经济精英与知识精英集中在“规训空间”中[28]。因此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高的国家机关等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其空间分异程度在微观层面表现更为明显。

社会空间分异的测度不仅存在着尺度效应,而且在不同地理尺度单元下其表现出来的模式和意义是完全不同的。社会空间分异是一种特定的人群在特定尺度下表现出来的结果,其尺度不限于行政单元等级还包括了地理尺度及其测量的基本单元大小。因此,基于尺度衡量的社会空间分异指标在社会空间分异研究中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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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微观的区别篇(7)

    国家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核算是以国民经济为整体的核算,但所有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分配核算、流通核算和使用核算都是以基层单位即企业核算展开的,因而企业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地。在企业核算中,会计核算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占企业核算工作的很大比重。国民经济核算与会计核算相比较,它们之同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核算的总体范围。国民经济核算是将国民经济当作一个总体的宏观核算,而会计核算是将企业当作一个总体的微观核算。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范围上看是总体与个体的关系。宏观总体的某个指标数值与微观个体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汇总关系,如销售收人这个指标或科目,对企业来讲,不考虑买者是谁,只要出了企业范围,就是销售;而对部门、地区、国家来说,部门、地区内部的相互买卖就不应该计算迸来。总体范围的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宏观统计核算与微观会计核算在许多方面的差异,从而决定会计核算无法直接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各种数据。 

    2.核算的目的。国民经济核算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为核算对象,通过制定一套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科学的核算方法及相应的表现形式,为国家宏规经济分析、决策、调控提供资料。会计核算则是以微观基层单位的资金运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为微观活功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合公众了解微观单位的财务信息提供服多。目的不同,所选的指标(科目)自然也会不同,国民经济核算与会计核算中某个指标(或科目)即使在名称上相同,大多救情况下口径、范围也不一样。 

    3.核算的内容。从这方面讲,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互相区别的一面。就两种核算中直接相互关联的部分而言,主要区别表现在核算的概念与分类上。在概念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同一核算概念有时会有不同的含义。在分类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共同采用的分类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划分的类别不一致。 

    4.核算的方法。二者尽管都采用了复式记账法,并借助账户形式加以表现,但两者使用的账户有以下区别:(1)从登记主体来看,国民经济核算以账户为主体,根据账户来确定收支;会计则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动,分别反映其增加及减少。②从登记项目来看,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账户要登记的项目都是固定的,它不随业务的文化而变动;而会计账户要随经济业务变化,区分不同的账户登记实际发生额。(3)从账户类型来看,国民经济账户是根据国民经济循坏过程来没立账户,包括生产账户、收入支出账户、投资账户、对外交易账户、资产负债账户;而会计账户则根据它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账户和权益账户两大类型,收入和支出要根据账户的不同类型进行登录。此外,国民经济核算除复式记账和四式记账外,也采用单式平衡表和矩阵表进行核算。 

    以上差异引发了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的许多差别,如收入概念的差别、配比原则的差别、计价原则的差别等等。所有这些差别表明,试图将微观会计核算纳入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内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想从微观核算到宏观核算建立起逐级汇总体系,也是缺乏依据的。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只能由国家统计系统从宏观搜集,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甄别、调整、加工和开发。把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下放到企业去转换并强求企业实现统计与会计的协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行不通的。 

    二、从会计目标看会计的服务对象 

    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主要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向使用者提供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决定了企业应当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内容。会计信息使用者一般包括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投资者和债权人(包括目前的确和潜在的)、企业的管理当局、其他相关利益集团(如职工、客户、供应商)。从契约的观点看,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经理人员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总是受到各种各样契约的约束。在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背景下,委托人与人总会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出于这种原因的考虑,相关利益集团会与经理人员达成一定的契约,以保证经理人员不会做出损害他们利益的决策。人们要求通过会计报告来监督这种关系的假设成为受托责任概念, 

    受托责任现在问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一个广为接受的观点。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主要为相关利益集团签订契约和监督契约服务,这是企业会计最为基本的目标之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但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限定在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单位之内,是对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说,会计信息系统立足于微观经济主体,主要为微观经济主体服务,这是由会计本身特性所决定的。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之间存在显着的差异,会计信息系统并不能提供直接有助于宏观调控的信息,两者之间需要一定的衔接。 

    三、运用企业会计信息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途径--微观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 

    虽然国民经济核算是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的全局性的整体核算,而会计核算仅针对一个特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会计核算仍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然而,会计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核算范畴,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根本差异,这就给国民经济核算直接利用会计核算资料带来了不便。而企业的微观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在对象和目的上是一致的,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统一应在这一微观层次上来讨论,运用企业会计信息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途径也只能从微观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相结合的角度来寻找。

    在微观层次上统计与会计的协调,就是要建立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统计核算为综合研究方法,以计算机为技术手段的会统并轨合一的新的企业经济核算制度,从而达到两种核算职能上的结合及相对的统一。具体来说,有以下要求:

    1.会统协调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宏观统计核算与微观统计核算的关系不存在自下而上层层汇总的关系,宏观核算同企业会计、统计核算在核算目的、核算原则上都有区别。从国民经济核算模式来看,其一整套规则同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企业的统计核算,在微观上都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把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下放到企业去转换并强求企业实现统计与会计的协调是行不通的。因此,不能再以统计为中心进行协调,更不能以两者的独立为前提,会统协调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2.必须转变企业会计与统计的职能。应将企业统计的核算职能归并到会计核算之中,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分支,而统计则作为一种分析研究的方法和预测、决策、控制职能而存在。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利用统计分析方法来弥补会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的缺陷,这样既可以消除企业核算数据多元化及重复劳动的现象,又可以使会计核算体系的优势与统计综合分析的特殊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8)

中图分类号:K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6.0043

从叙述主义(Narrativism)的角度看,叙事(Narratio)是史学和小说共有的表现形式,所以“如何在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之间划界”是叙述主义历史哲学首先要面临的问题。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历史叙事是真实的,而历史小说则是不真实的,甚至是虚构的。这一说法现在看来显然是站不脚的,有学者就指出:“讨论当代历史小说,‘真实’是肯定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1]71换言之,历史小说也要追求真实。所以,“真实性”标准对此无效。如此看来,如何区分二者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而如果无法从理论上辨析出二者的区别,那么叙述主义的理论框架也就无从建立。再者,从国内外历史哲学研究的现状看,叙述主义都是一门显学,不过,在这些汗牛充栋的文献中,对这一最基本问题具有启发性的探讨则寥若晨星。基于此,重新思考这一问题就很有必要性。

一、安克施密特的叙述主义观点

安克施密特(F.R.Ankersmit)是叙述主义历史哲学的重要创始人之一,他的观点极具代表性和启发性,以他的理论作为分析的起点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众所周知,叙事作为一个文本,从整体看,它是一组话语;而分析其成分,该话语则由一个一个的陈述句子所构成。所以从叙述主义的观点看,每一个叙事内在地都包含着两个层次,“一个较低的层次――即关于特定事件和情境的事实陈述,以及关于特定历史时期之性质的总体评价层次。”[2]24前者指的是叙事所包含的单个陈述句子,后者指的是由这些单个的陈述句子所构成的那个融贯一致的总体――这也是后来安克施密特所说的叙述实体(Narrative Substance)。前者也可以称之为叙事的微观层面,后者则是宏观层面。比如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这一著作,从微观层面看,它包含着大量的关于法国大革命的陈述句子;从宏观层面看,该著作则呈现出一幕悲剧;而单独从微观层面看,我们无法洞悉该著作的悲剧性,悲剧性是该著作在整体上所呈现出来的特征。所以,安克施密特的这一划分有其合理性。

与此相对应,安克施密特认为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区别有两点:第一,从目的来看,历史叙事是为了获取对历史的总体性评价这一知识,即那个由诸多单个历史陈述构成的总体,也就是文本的宏观层面;而历史小说则是应用这一知识。换言之,历史叙事相当于理论科学,历史小说则相当于应用科学,前者生产历史知识,后者则应用历史知识[2]24-25。比如我们可以说,《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历史叙事中所包含的陈述句子是为了获取这一对法国大革命的总体性评价――即法国大革命仅仅是一出令人唏嘘不已的悲剧而已。另外,狄更斯描写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小说《双城记》中批判革命大众盲目屠杀,在憎恨贵族社会对他们残酷压迫的同时,自己也变成了一种畸形的社会阶层,除了仇恨和报复,一无所获,这也充满了悲剧色彩,所以可以看作是对《旧制度与大革命》所阐释出来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总体性评价观点的应用。

第二,从叙事两个层面之间的逻辑关系看,在历史叙事中,微观层次会导向宏观层次:即前者为后者提供证据和论证;而在历史小说中,情况正好相反,历史小说家先有总体性评价知识,然后把该知识具体化为特殊的、个别的事件[2]25。也就是说,历史小说总是先入为主,戴着有色眼镜看历史;而历史叙事则不能如此,因为“‘观点’在历史讨论中是重要的问题:人们不是从它们出发去论证,而是为它们作论证。”[3]27换言之,在历史叙事中,其逻辑进路是由微观导向宏观,而在历史小说中则是由宏观走向微观,比如我们可以说,《旧制度与大革命》是运用一系列的陈述句子来证明大革命只不过一出悲剧;而《双城记》则先有这样一个看法即大革命是一出悲剧,然后虚构一个故事来表现这一点。

当然,这两个区别是一脉相承的,正因为它们的目的不同,所以它们的行文逻辑进路也不同。

二、对安克施密特叙述主义观点的反思

现在来看看安克施密特的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先看第一个区别,即历史叙事的目的是获取历史知识,而历史小说则应用历史知识。这个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历史叙事也不见得全部是在获取历史知识,它也可以去论证已经存在的历史知识的正确性,比如关于阶级斗争史观,就有大量的反反复复的历史叙事在应用它,而不是创造新的历史知识。其次,历史小说也不见得只是应用历史知识。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诗歌比历史更真实”,那么历史小说是否有时候也会比历史更真实呢?这个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比如《双城记》就很难说它只是在应用《旧制度与大革命》所获取的知识,倒不如说它也在获取历史知识;再如中国以《红高粱》为滥觞的所谓“新历史小说”,就是对俗称的“十七年”传统小说的反叛,如“《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小说的不同在于……作品淡化了宏观、规范的意识形态言说,将国共两党的抗日力量推到幕后,确立了一种以民间历史观和野史为核心的历史叙述方法。……此类作品在20 世纪末期蔚然成风,它们为读者提供了解读历史的别一路径。”[4]

历史小说可以通过虚构的特殊的人物的故事来“证明”作者对这段历史的独特的理解,这就是在获取历史知识。从理论上看,可以说无论是历史叙事还是历史小说,都是理解历史的方式,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获取历史知识,而不能如安克施密特那样先入为主地把历史小说定位为仅仅是应用历史知识。这只是两种不同的知识而已,历史叙事主要依靠理智和逻辑的力量来获取知识,就如安克施密特所认为的历史叙事的话语是解释性和论辩性的[3]25,而历史小说则依赖直觉、体验、同情等方式来获取知识。从逻辑的角度看,历史小说所表达的观点其有效性是非常有限的,经不起逻辑的拷问。所以,无论从史学实践看,还是从理论上分析,历史小说也可以以获取知识为其目的,而不仅仅是应用知识。

综合起来看,无论是历史叙事还是历史小说,其目的既可以是获取历史知识,也可以是应用历史知识。与此相对应,它们二者的逻辑进路也是如此,既可以从微观走向宏观,反之亦可,当其是在创造历史知识时,它的逻辑进路是从微观导向宏观;当它是在应用历史知识时,则相反。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逻辑进路是作者在创作之初或者创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是作者对叙事的原初规划与设计,好比建房子先要有整体规划、有图纸,创作叙事也得先有整体规划,这一整体规划就是指导着创作的具体逻辑进程,在此是先有宏观,后有微观,这对于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都是如此。而在实际的创作过程中,具体的行文顺序确实是从微观到宏观,就好比建房子,要一块一块砖砌起来才能建成大厦这一整体,从这点看,逻辑进路又是从微观导向宏观,这对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来说也是一样的。

退一步讲,即便我们认同安克施密特的这个说法,这也无法成为区分二者的有效性标准。如前所述,诸如创作的目的以及与此相一致的叙事的逻辑进路之类的问题,都是作者在创作之初的规划,存在于作者的意识中,而不是存在于叙事文本中,也就是说,单纯地分析某个叙事文本,我们无法看出它是在获取历史知识还是在应用历史知识――我们只知道叙事蕴含着历史知识,但我们不知道该知识是作者原创的呢还是他从其他地方借用过来的,也无法看出其逻辑进路究竟为何――我们只知道在叙事中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是有机地融为一体的;准确地说,这些问题是作者在创作叙事的过程中出现的,是在创作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创作完成了,一部完整的叙事出现的时候,这些问题也就烟消云散了,它们在叙事中也不会留下痕迹。所以,单纯分析叙事文本根本看不出谁先谁后,这就好比建房子,建房的顺序确实是先一楼后二楼以此类推,但是房子建好之后,我既可以从一楼走上顶楼,也可以从顶楼走下一楼,都很顺畅,同样的道理,一个完整的叙事,从微观入手可以导出宏观,从宏观开始也可以理解微观,逻辑上都是顺畅的,这对于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也是一样的。显然地,诉诸于逻辑进路还是无法区分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

按照这样的分析,不难看出,作为叙述主义代表的安克施密特所提出的区分历史叙事与历史小说的标准已经超越了叙述主义本身,换言之,他无法在叙述主义论域之内找到合适的标准,这是叙述主义的局限,还是安克施密特的局限?所以,总起来看,安克施密特对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的划界是不成功的,还得另辟蹊径。

三、一个改进性的理论:之一

如前所述,安克施密特认为叙事内在地包含着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本文认为这种分法依然过于粗糙,宜把它分为三个层面――微观、中观和宏观,微观和宏观与安克施密特的是一样的,所谓中观指的是叙事的深层结构即其语义核心――这是不带细节的小故事[3]63,具体而言,该结构指的是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这几个要素支撑起来的叙述框架,该框架是以陈述句子为基本要素,依照历史的逻辑前后衔接在一起所构成,它是这样的形式――“如果你有一组大意为A的句子,这组句子后面必须跟着一组大意为B的句子,它的前面必须有另一组大意为C的句子,等等。”[3]63依照这样的思路,我们就区分了叙事的三个层面:其一,微观层面――它指的是叙事所包含的一套单个陈述句子,其功能有二,一是为建构中观叙事提供素材,二是在中观叙事的框架之内展开历史的细节,让叙事生动丰满起来;其二,中观层面――叙事的语义核心,决定着叙事的内在逻辑进程;其三,宏观层面――代表叙事的整体,是叙事主旨思想的体现,表达了对历史的一种独特的理解。

安克施密特曾说过,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二者的区别是微观和宏观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依照我们对叙事的三个层次的划分,其不同的逻辑关系就不是存在于微观和宏观之间,而应该是存在于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之间,因为很显然的,微观层面指的是散乱的、无意义的陈述句子,是建构叙事的原始素材,这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存在,这个层面自身的意义是空的,因此它不可能和宏观层面之间存在逻辑关系。这种逻辑关系只能存在于中观和宏观之间。

那么,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各自的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对应于两种不同的知识,也有两种不同的关系。本文认为,在历史叙事中,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蕴涵式的;而在历史小说中则是表现式的。所谓蕴涵式关系,指的是宏观和中观之间的一种推理关系,具有较强的逻辑说服力,从而对历史提供了一种合理的让人信服的解释,这和海登・怀特所说的形式论证式解释有类似之处,他说:“这种论证可以分解成一个三段论:包括一些推定的因果关系普遍规律的大前提、规律适用于其中的涉及边界条件的小前提,以及结论,即实际发生的事件都是根据逻辑必然性由上述前提推导而来。”[5]12换言之,宏观和中观之间是一种逻辑蕴涵关系,而且这个逻辑方向是双向的,既可以从宏观到微观,也可以相反。不过和海登・怀特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说“我称之为形式的、外在的或推理的论证式解释。”[5]12这就是说,在怀特看来,这种逻辑关系是外在的,这是本文所不能同意的,如果是外在的,那么历史学家就可以随意地建立此类关系,这显然和史学实践不一致,所以本文坚称这种关系内在地存在于宏观和中观之间。

那么什么是“表现式关系”呢?这里面的关键词是“表现”,对应的英文为“Representation”安克施密特对此有专门研究,他指出,“‘表现’的词根可以让我们接近其本体论属性:我们通过展示某一不在场者的替代物令其-再度呈现(re-present)。原本的事物不在了,或者为我们所无法触及,另外之物被给出以替代它。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这样说,我们用史学补偿本身不在场的过去。”[6]依照这样的观点,历史小说是某一不在场的替代物,那么这个不在场的东西是什么呢?对于历史叙事而言是历史实在;对于历史小说而言,则应该是作者对历史的理解,换言之,这一不在场的东西是作者的思想,是观念实在,所以历史小说是作者思想的替代物或语言呈现。

所以相对于逻辑的、推理的关系而言的,表现式关系,只是把作者的主旨思想通过语言形式再现、叙述出来,使其得以成型、到场,但它不对这种思想给出论证,这一点和海登・怀特所说的“情节化解释”是一致的,他说,“情节化是一种方式,通过它,形成故事的事件序列逐渐展现为某一特定类型的故事。”[5]8叙事就是情节的集合①,历史小说都是通过某个或某些虚构的特殊人物的故事――即特殊的情节――来再现主旨思想的,而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些故事情节当然不足以“证明”该主旨思想,而只能是表现该思想而已,好比狄更斯的《双城记》,该小说所叙述的故事只是表现了而非论证了狄更斯对法国大革命的理解。

四、一个改进性的理论:之二

如上所述,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的区别就在于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逻辑关系的不同,前者是蕴涵式的,后者是表现式的。但这是否就是令人满意的标准了呢?设想一位历史小说家撰写了一部推理小说,逻辑非常严密,可谓是严格的蕴涵式的,那它难道就是历史叙事了吗?对此,或许传统的真之标准并非如安克施密特所言是可以抛弃的,确实,单凭“真”这一标准无法区分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因为对于历史小说来说,真不是一个本质要素,历史小说可以真,也可以假;而对于历史叙事来说,则一定要真,这是它的一个本质要素。既然如此,那么我们至少可以凭借“真”这一标准来证伪一部历史叙事,即假如某个作品不真,那么它就不能成为历史叙事家族的成员。对此,安克施密特的这一倾向是值得警惕的,他说,“由于对历史文献的不准确的阅读,历史学家的叙事也可能包含假陈述……”[3]22他似乎倾向于说历史叙事也可以虚构陈述,对此彭刚也对安克施密特提出了类似的批判,他说,“对于历史叙事整体而论,是否可以如安克斯密特所言,将真假完全摈弃在其衡量标准之外呢?……从这些角度看,认识论问题虽然未必能够穷尽历史叙事层面所出现的问题,或者甚至不是这一层面的主要问题,但却也不是轻易就可以驱逐出去的。”[7]看来“真”对于历史学来说确实是无法抛弃的,这是原则问题,就好比不能因为某些官员贪腐而推导出官员可以贪腐这一结论一样,也不能因为某些历史叙事包含有假陈述而推导出历史叙事可以虚构陈述。据此可以发现,诚如多米尼克・拉卡普拉 ( Dominick LaCapra)指出的那样,在历史叙述中也应该为批判理论保留一席之地[8]。

那么,历史学之“真”存在于哪一个层面呢?首先,作为总体性评价的宏观层面,它应当为真。而对于微观层面,则应一分为二来看,对于那些构成叙事语义核心的陈述来说,一定要真实;对于那些叙述细节来说,则可以虚构,即在真实的叙事深层结构之内来虚构――这应该是历史学虚构的合理性所在。而中观层面,即叙事的核心语义结构,这也应当真实,其真实性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式上的真,即构成该结构的陈述句子应该是真的,二是实质上的真,即这些陈述句子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真的,和历史的逻辑相一致。所以,这样看来,历史学之“真”主要就体现在宏观和中观层面上,这是一定要真实的。但有一点值得强调,尽管叙述的细节可以虚构,但它有个限度即以历史学研究为基础,当该研究可以提供相关细节时,就不要虚构,当不能提供时,则可以虚构,这是一个动态的真实。在这一点上,历史叙事是可以被证伪的,所以它对“真、假”的批判持开放态度,而历史小说则不具备这一特征。

那么,对于历史小说而言,同样地在宏观层面应当真实,在微观层面则完全可以虚构,而中观层面也可以虚构,只不过这个虚构应该具有合理性,即“作品中情节的发生、发展和终结,必须为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条件所允许;作品中人物的性格、命运,他们的追求、他们的生活逻辑,也应该是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9]无疑这是一个抽象的标准,但它确实存在。

这样看来,关于真实性,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的共同点在于,宏观层面都应当真实,其区别在于两点:其一在中观层面历史叙事应当真实,而历史小说则不一定;其二在微观层面历史叙事追求动态的真实,而历史小说则完全可以虚构。

五、结 语

所以总起来看,我们就有了两条区分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的标准:一是看其中观层面与宏观层面之间的关系,二是考究叙事中观层面的真值。如果某个叙事其中观和宏观层面之间的关系是蕴涵式的,其中观层面的核心语义结构又是真实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大体确定该叙事是历史叙事了。如果不能满足其中的一条,那么就可以说它是历史小说②。

但我们会发现即便这样,还是存在模糊之处。如果一部公认的历史小说也满足了这两点,那么它还是历史小说吗?从本文的逻辑看,像这样的历史小说,称之为历史叙事也无妨,这鲜明地表明了历史叙事和历史小说二者关系之密切,而且它们之间存在交集――即有些叙事既可以说是历史小说也可以说是历史叙事。之所以如此,从理论上分析,我们所提出的两条相对比较有效的区分的标准,都不是严格的,这两条标准对于历史叙事来说是充分必要条件,但是对于历史小说来说则既非充分也非必要条件,换言之它们可以满足这两条标准,也可以不满足,可以满足其中一条,也可以一条都不满足,这是导致它们出现交集的理论原因。而从史学实践看,也确实有大量的叙事身份暧昧,比如《马丁・盖尔归来》这部著作,就既可以是历史叙事也可以是历史小说,这是以叙述主义为代表的后现代历史哲学可以把历史叙事美学化的理论原因所在,也是在后现代语境下历史学和文学趋同的理论根源。

注释:

①当然,历史叙事也有情节,但它和历史小说的情节是不一样的,前者具有某种“现成性”。

②在此,读者可能会质疑说,不是历史叙事就一定是历史小说吗?不可是其他类型的吗,如诗歌、戏剧、散文等?对于这一质疑,我想说,本文的主旨就是比较历史叙事与历史小说,而且根据安克施密特的观点,历史小说和历史叙事二者是最相似的,也是最难区分的,所以本文隐含的语境是这样的,即一部合格的叙事,不是历史叙事就是历史小说。而如果某部叙事不是历史小说而是其他的艺术形式,那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参考文献]

[1]蔡爱国.论当代历史小说真实性的维度[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71-76.

[2]Frank Ankersmi.Narrative Logic:A Semantic Analysis Of the Historian’s Language[M].Hague: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83.

[3]安克施密特.叙述逻辑:历史学家语言的语义分析[M]. 田平原,译. 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

[4]张冬梅,胡玉伟.历史叙述的重组与拓展:对新历史小说与“十七年”历史小说的一种比较诠释[J].当代文坛,2003(2):19-22.

[5]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M]. 陈新,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6]F. R. Ankersmit.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M].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11.

[7]彭刚.从“叙事实体”到“历史经验”:由安克斯密特看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新趋向[J].历史研究,2009(1):155-173,192.

[8]Dominick LaCapra.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Approaches to the “Final Solution”:Saul Friedlander and Jonathan Littll[J]. History and Theory, 2011(50):71-97.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9)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关键要素,分为宏观社会保障水平和微观社会保障水平两个层次。宏观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微观社会保障水平从需求角度入手,是个体社会保障给付金替代消费或收入的比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覆盖广大农村老年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其水平适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制度能否顺利推进。可见,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应始终以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为基准,最终实现制度的完善。

一、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及水平预测

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从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经典理论出发,[1]将“工资收入总额”作为中间变量,联系起“农村养老保险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用代表农村养老保险支出总额,可提炼出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总公式(1)。通过将代入公式(1),可以统计出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发展时的农民养老金总额。

(1)

根据对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农村养老金替代率及劳动生产要素分配系数的设定和预测,可以测算出相应的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上下限。将2010-2050年的相关参数代入宏观农村养老保险水平测定模型,得出农村近期养老保险水平适度值。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逐年上升,至2050年,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下限为3.85%,比2010年适度下限提高了一倍多,说明农村老年群体享受到了与其人口比重相适应比例的经济社会发展果实。

二、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及水平预测

边恕、穆怀中[2]在宏观层次测算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恩格尔系数和扩展性线性支出模型为基础的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下限水平是在农村老年人修正恩格尔系数基础上建立的,其适度上限水平则基于扩展性线性支出修正模型的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根据对农村恩格尔系数、物价指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总支出的设定,对2010—2050年的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上下限进行预测,并对适度上限下分别进行修正,设定最高、最低标准,可以得到2010—2050年间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应处于11.06%-60%之间。

三、基于宏观、微观视角的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比较

农村养老保障需求作为客观养老需求,具有稳定性。如果宏观、微观两种测定方法能够就同一现象得出一致性结论,则可以认为这些方法互为支持。上文已测算出2010-2050年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上下限,并设定微观上下限最高、最低标准值,按此标准修正后的农村养老保险适度上下限,根据宏观、微观的农村适度基础养老金水平比较,可划分出三个时期:2010-2020年是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高于微观水平的时期;2021-2026年是宏观与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区间出现交叉的时期;2026-2050年是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区间与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区间相互重合的时期。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第一,宏观、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区间从2021年开始交叉,从2026年开始重合,两种测算结果就同一现象具有一致性,相互印证彼此的科学性。宏观、微观适度法虽然研究角度、方法、出发点均不尽相同,但实质上互为依据,殊途同归,都科学而深刻地衡量出了农村养老保险的真实适度水平。

第二,从测算得到的宏观、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来看,发现宏观适度水平变动趋势较为稳定且平滑,而微观适度水平则呈现出上下限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下限水平逐年不断下降,很可能将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收入排除在经济增长之外;上限水平则超限度、超现实不断提高,且限度上涨速度过快,会造成财政压力过大进而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运行。微观上下限均不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修正和调整。

第三,以宏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为主导,参照微观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从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水平过低的现状出发,以“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为原则,建议在2010-2020年以微观层次农村适度基础养老金上限水平为发展目标,首先保障农村居民个体基本养老需求,实现其生存公平;2021年后逐渐向宏观层次农村适度基础养老金下限水平动态调整,在不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条件下进一步向宏观适度上限水平靠近。

参考文献:

宏观微观的区别篇(10)

(一)旅游经济活动

旅游经济活动,一般包括三个层面的活动,即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和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第一个层面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通常包括旅游者从购买旅游产品并离开居住地开始,经过一定距离的空间移动而到达旅游目的地,通过在旅游目的地的活动而满足其旅游需求,再返回居住地的全部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旅游者在旅游客源地选择、决定和购买旅游产品过程,只有当旅游者购买了旅游产品后才可能成为现实的旅游者;二是旅游者往返于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空间移动过程,实质上就是旅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旅行消费过程;三是在旅游目的地所有旅游活动的消费过程,是满足旅游者需求的主要内容,也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第二个层面是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主要指旅游企业为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有效进行,直接提供各种旅游服务的所有经营活动过程。由于旅游活动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因此必然涉及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许多企业。按照现代旅游经济系统模型分析,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可大致分为旅行商、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三部分。旅行商的经营服务活动包括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两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销售旅游产品,招徕和组织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后者的主要职能是整合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要素,做好旅游者的接待组织活动等。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则按照旅行商安排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者空间运送及旅游活动的所有接待服务活动。主要从事旅游经济研究、旅游规划设计和旅游行政管理。第三个层面是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主要是指旅游目的地政府旅游组织和其它非政府旅游组织,通过旅游行政管理、宏观调控、行业自律和中介咨询等活动,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而有效地进行,实现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目的和旅游组织的管理目标。

(二)宏观旅游经济内容和特点

在旅游经济系统中,宏观旅游经济体现了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综合体,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1.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纵横交错形成的综合体。从横向看,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表现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同时并存的经济活动过程;从纵向看,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像一般社会再生产一样,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依次进行,并不断循环往复的经济运行过程。因此,这种纵横交错的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运行和化,就形成了旅游经济再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2.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综合体。旅游产业是由多种旅游服务要素构成的经济产业,其既包括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娱乐业、旅游购物业等,也包括部分或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化科学、教育培训、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工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从纵向上表现为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上下指导和执行的经济层次关系,从横向上表现为各产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的经济序列关系,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立体交叉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3.宏观旅游经济,是各区域旅游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综合体。任何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的活动都必然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因此一定的区域旅游布局构成了宏观旅游经济的空间表现形式。从纵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为部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上下联系的区域旅游的层次布局结构,如不同级别的风景区、度假区、森林公园和景区景点等;从横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跨省区、跨地市区、跨县区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空间布局结构,体的旅游景区等,从而构成多个旅游区域相结合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二、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是指国家旅游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运用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职能,统筹协调旅游发展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关系,实现宏观旅游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发展,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旅游管理,首先必须明确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所谓宏观旅游管理目标,是指国家促进旅游发展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目标。由于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经济社会活动,其涉及面广、环节多、层次多,因此宏观旅游管理目标也必然是多方面性和多层次性的。从总体上分析,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通常可以分为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发展目标四个方面。

1.政治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政治目标,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通过旅游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公民的爱国主义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旅游的“民间外交”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国际旅游(包括出入境旅游)

,促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国家竞争力等。

2.经济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经济目标,是通过有效配置旅游资源和生产要素,提供质量高、数量多、类型全的旅游产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协调发展。同时,在有效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求的同时,为旅游经营者带来更多的收益,促进旅游目的地群众收入增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国家增加更多的税收和外汇收入,推动旅游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3.社会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社会目标,是通过旅游活动和加强宏观旅游管理,在满足国内外旅游者跨文化交流、增进人们相互之间的友谊和理解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促进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和旅游行业职工素质提高,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社会就业,改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与促进旅游目的地各项社会事业的繁荣兴旺与发展等。

4.发展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不断丰富旅游活动内容,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为实现旅游目的地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宏观旅游管理的阶段性目标看,一般可以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中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行业结构和旅游区域布局的合理化,实现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地增长与发展;远期目标是实现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还必须为后代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旅游管理组织,客体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运行和发展,简言之,宏观旅游管理就是国家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管理。正确理解宏观旅游管理的涵义,还必须注意宏观旅游管理与微观旅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正确把握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一)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主要是管理的对象不同。微观旅游管理的对象,通常是指对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是以个体旅游活动为客体的管理;而宏观旅游管理则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是以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为客体的管理。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联系,主要表现为两者是互为前提的。微观旅游活动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细胞,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必须以微观旅游活动为基础,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建立在微观旅游管理基础之上的;同时,由于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直接影响着个体旅游活动的进行,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微观旅游管理的重要前提条件,并对微观旅游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协调作用。旅游市场是连接个体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决定了宏观旅游管理和市场管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旅游市场管理,不仅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对旅游市场的规制、监督和调控等,也包括在宏观旅游管理指导下,对旅游市场机制和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旅游市场管理是宏观旅游管理的对象。但是,在具体的旅游市场管理中,往往又包含了某些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和内容,如对微观旅游活动主体的监管,对旅游市场供求的调控等,因此旅游市场管理与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密切联系的。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通常是通过各种管理职能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进行管理。从旅游管理的实践看,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方面。

1.旅游决策职能

是指政府对旅游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做出选择和决定的职能,其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在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完善过程中,因此政府决策职能在旅游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在旅游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各种措施方面,还发挥着重要的决策职能和主导作用。

2.旅游规划职能

是根据旅游决策职能确定的

旅游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对旅游资源配置和生产力要素进行统筹安排的职能。如政府通过制定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安排和配置旅游资源要素;通过确定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通过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方法和手段,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地运行等。

3.旅游组织职能

是为了有效实现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要求,建立旅游组织体系、配备相应人员、明确职责权力、调配旅游要素的职能。其包括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促进旅游中介组织和旅游企业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旅游部门、行业中介组织、旅游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开发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等。

4.旅游调控职能

是对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内外关系、发展变化进行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顺利实现。如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调控生产要素价格,实施各种税收政策,实行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合理的经济杠杆等,调节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缩小地区差别和贫富差距,实现旅游经济统筹协调地发展。

5.旅游监督职能

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完善的法规和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限范不正当的旅游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旅游竞争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5.旅游服务职能

是政府通过提供各种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各种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供水供电等公共产品和安全救援、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外部条件。

四、宏观旅游管理的过程

宏观旅游管理过程,是作为管理主体的国家旅游管理机构,运用宏观旅游管理职能作用于管理客体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的过程。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运转过程,是通过旅游的宏观决策系统、宏观执行系统、宏观调控系统和宏观信息系统,在时间上有序、在空间上并存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下,共同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发挥作用的过程(图2)。

1.旅游宏观决策系统

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决策系统,其决策内容包括确定旅游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制定旅游法律法规、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调控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实现区域旅游布局合理化,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统筹协调旅游发展等。由于旅游宏观决策是一种高层次的决策,因此对旅游行业、旅游区域、旅游企业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为了保证旅游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必须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各种信息,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宏观决策,以指导宏观旅游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2.旅游宏观执行系统

是实现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系统,即完成旅游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再生产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宏观执行系统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计划机制,是通过国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方向和目标;而市场机制,则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活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段综合形成的调控系统和监督机制,是正确执行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旅游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有机结合而形成监督和调节旅游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调控机制,并及时发现宏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反馈旅游宏观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及时进行调控,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有效进行。

4.旅游宏观信息系统

是有关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旅游信息和信息工作系统,是旅游政策子系统、旅游统计子系统、旅游会计子系统、旅游市场情报子系统及相关信息子系统的综合体。旅游宏观信息既来自于旅游宏观调控系统的有关情况,又来自于宏观旅游经济系统运行的结果,不仅是旅游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旅游宏观信息工作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

五、宏观旅游管理的特征

宏观旅游管理,既是对旅游全行业的管理,也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具有不同于微观旅游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宏观旅游管理的权威性

宏观旅游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行政权威性。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促进和保障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国家发展旅游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又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旅游市场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有序地进行,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如果宏观旅游管理没有权威性,则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将是盲目、混乱和低效率的,也就无法实现旅游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2.宏观旅游管理的政策性

宏观旅游管理是政府有效管理旅游活动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行为,因此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体现政府鲜明的政策倾向,即体现国家发展旅游的意志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旅游发展的总方针和总决策,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活动广泛性和旅游经济的综合性,要求宏观旅游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的关系,而统筹这些关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即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的协调和正确的处理,才能使旅游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宏观旅游管理的全局性

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社会文化活动,为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然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不仅协调范围广泛,而且协调难度也比较大,使宏观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而是一种全局性、综合性较强的宏观管理活动。因此,在宏观旅游管理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一方面必须遵循旅游活动规律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特点,从全局上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素,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必须立足全局来协调处理好各局部的关系,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断提高宏观旅游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4.宏观旅游管理的服务性

宏观旅游管理的服务性特点,强调宏观旅游管理必须服务于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既要通过加强宏观旅游管理,为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和旅游企经营的需要;又要通过科学地引导旅游者的消费活动,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旅游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创造一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条件,保障旅游活动有效地开展,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正常地运转,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5.宏观旅游管理的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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