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8 17:38:59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1)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面向全国征集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最终遴选出9个典型范例,其中高邮市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注重宣传动员成为江苏省唯一入选城市。先进做法在“学习强国”、扬州市电视台、扬州市日报等相继报道。

二、工作完成情况

1、爱国卫生组织稳步发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社会共同参与。一是组织更加协调。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市政府调整了高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健康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市长任主任,分管市长任执行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乡镇卫计办、卫生院统筹协调,爱国卫生组织稳步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力。二是工作更加重视。2月20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印发了《2019年全市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意见》文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3月6日,扬州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在邮召开,取得了较好效果。3月14日,召开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年工作任务。5月24日,召开全市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序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考核更加优化。市委、市政府将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民生幸福工程1号文件,列入乡镇、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市卫健委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镇卫计办、卫生院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宣传更加到位。为大力宣传我市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动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已向上级部门网站和媒体投稿录用82篇,其中,部级15篇、省级26篇、扬州6篇、高邮市级35篇。

2、卫生健康创建深入开展。一是创建省健康促进市。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完成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乡镇进行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和省爱卫办。4月18日,市卫健委、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在蝶园广场举办省级健康促进市知识有奖竞赛活动。5月10日,扬州市卫健委、高邮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省健康促进市创建启动仪式。6月30日,邀请国医大师王琦来邮举办创建省健康促进市大型中医健康知识讲座。9月17日,市政府召开创建推进会议,交办责任清单。 10月25日,通过扬州市级考核。10月31日,王琦国医大师馆创建省健康教育基地通过考核评估。二是创建省健康镇。5月17日,卸甲镇召开创建国家卫生镇总结表彰暨省级健康镇动员大会,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邀请扬州市专家进行标准的培训。卸甲镇举办“创建省级健康镇,拥抱幸福好生活”美丽乡村半程马拉松赛、“健康”乡村之声歌咏赛、健康镇知识竞赛和送健康知识下乡村村行活动。5月23日,扬州市召开卫生镇健康镇现场推进会议,卸甲镇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5月22日,三垛镇召开创建省级健康镇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三垛镇举办创建省级健康镇广场舞大赛,进一步营造了浓烈的健康创建氛围。三是创建省健康促进医院。4月11日,委分管领导及健教所多次调研指导市人民医院、临泽中心卫生院创建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5月21日-24日,组织创建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10月份,完成创建台账资料的市级审核。四是创建卫生健康单位。3月14日,5月24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解读,指明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6月 21日-7月5日,市爱卫办、健教所对全市各乡镇、园区卫生健康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我市将建成江苏省卫生村22个、健康村(社区)24个、健康单位16个、健康促进金牌学校2所,扬州市级卫生村16个、健康企业12个、健康村15个、健康广场13个和健康步道13条。五是创建省卫生镇。临泽镇、甘垛镇创建江苏省卫生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创建活动异彩纷呈。各乡镇通过各项活动促进创建,举行“千人签名、万人大扫除”活动,通过广场宣传、知识竞赛、创建毅行等活动,营造人人支持、个个参与的浓烈氛围。市爱卫办组织创卫明查2次、暗访2次,并形成整改报告督促创建乡镇抓紧落实。龙虬镇已经通过省爱卫办专家组暗访。

3、农村“厕所革命”高效推进。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小厕所、大民生”和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87275座,普及率达97.12%。3月6日,扬州市农村“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在邮召开。7月1-2日,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科学院来邮实地核查农村改厕,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全国15个县市之一被列为全国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市爱卫办定期督查,10天一通报进展排名,每月一次改厕通报,报送市分管领导批阅,对改厕进度慢,不达序时进度,改厕质量不达标的乡镇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表态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间节点,市爱卫办按照乡镇分管领导的表态发言继续跟踪督查,保证了各乡镇改厕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同时出台了《高邮市农村改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重申农村改厕工作相关纪律的通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改厕公示制度,真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建立年度项目审计制度,加大改厕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镇两级财政逐年提高农村改厕补助标准和改厕工作经费,按规定落实好农村改厕配套资金和改厕工作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4、健康“五进”活动丰富多彩。围绕扬州市下达我市50场次的任务,我市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巡讲团。结合重大卫生节日和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城区防保所等单位医疗卫生专家进“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目前已完成71场次的任务。3月15日,在南海社区举办健康下基层“五进”活动启动仪式。4月10日,卫健委联合教体局、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宣传月和爱国卫生宣传月集中行动18场次,共制作宣传横幅40条,电子显示屏35条、宣传展板68块,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单和健康支持性工具10000余份,受到群众好评。6月6日是第24个全国 “爱眼日”,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在城南经济新区小学召开全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现场推进会议,部署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8月20日上午,江苏省爱卫办、江苏省预防医学会、扬州市卫生健康委、高邮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19健康江苏行”暨扬州市第13个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大型活动启动仪式。我委连续五年在电视台举办《健康讲堂》专题节目,邀请嘉宾每月1次走进社区等进行讲座,宣讲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慢病的预防保健知识,在电视台17个时间段进行播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禁烟控烟工作常抓不懈。围绕“烟草和肺部健康”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第32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倡导无烟生活理念。全市通过开展广场宣传、专家义诊、控烟倡议及控烟签名、专项执法等系列主题控烟活动,达到了活动“全覆盖”、全市“齐步走”。规定动作严要求。市爱卫办提前谋划,及时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活动进行部署,申明纪律要求。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计办纷纷响应,市、镇、村全覆盖。全市共组织近40场广场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多种共计15000余份/册,义诊居民9000人次,开展控烟健康讲座“五进活动”15场,受众1200余人次。自选动作形式新。市爱卫办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垛镇卫计办联合举办无烟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市卫健委、爱卫办联合市广电台,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禁烟宣传片》。各医疗卫生单位、卫计办,爱国卫生成员单位也通过电子显示屏实行滚动播放。高邮镇让宣传走进汽车客运站,临泽镇结合健步走活动,让控烟宣传“动起来”。甘垛镇让控烟宣传走进了传统集市。专项执法不放松。5月份,市爱卫办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市教育局对所有中小学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菱塘乡、界首镇、送桥镇等地卫计办、卫生院联合组织、卫生执法协管员控烟巡查员对本乡镇的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7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卫健委、教体局、公安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卫办等部门组成市区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督查组,对市区公共场所开展控烟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6、全民素养监测多方发动。一是围绕扬州市下达我市的40000人次的健康素养评估系统学习任务,下达18家医疗卫生单位任务36000人次,13个市级健康企业和15个市级健康村2000人次,省级健康单位2000人次,健康学校2000人次的任务,我们通过QQ群每月通报进度排名情况,确保完成全年的学习任务。二是按照《高邮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工作基线调查方案》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乡镇近1000人展开健康素养调查,健康素养水平为23.8%。三是车逻、开发区、菱塘3个乡镇6个村被列为扬州市居民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评估点,7月26日,市卫健委召开居民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业务培训会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10月底,已完成素养监测评估工作。

7、基层健康服务规范开展。3月14日,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进行了培训,学习新标准、规范流程、明确新要求。7月3-5日,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督查,指出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发整改意见书,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市健康教育所自主编印《居民健康膳食指导手册》、《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指导手册》、《高邮市健康城市镇村建设资料汇编》、《健走指南》《健康教育处方》和《弘扬君子家风,建设健康城市》等宣传材料,30余种,10万多份。

8、病媒生物防制一着不让。病媒生物防制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进健康高邮和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广播等宣传媒介,多时段、多地点、多形式加大宣传。市爱卫办召开机关部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与消杀公司签订协议,对城区公共场所安装的4882个毒饵站、960个落地式诱蝇笼进行日常投药及常态维护。购置鼠药、蟑螂药等药物17万包,免费发放给城乡居民。确保药物覆盖率和到位率均达100%。建立用药发放登记制度,投药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方法,达到不漏单位、不漏死角、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一户的“五个不漏”要求。

9、生活水质监测规范达标。全市现有自来水厂6座,其中农村水厂4座,下设增压站2座;城区水厂2座,下设增压站5座,均为地面水。市爱卫办牵头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农村饮用水按照乡镇和水样比例为1:4进行采样监测,12个乡镇(含街办),枯丰水期各监测1次;城市饮用水兼顾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3种类型8份样品进行采样监测,按季监测1次常规指标42项+氨氮。高质量完成检测的同时每季度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上报。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2)

我局紧紧围绕此次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月活动的主题要求,迅速行动,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此次文广新系统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月活动,并确立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片包干、层层负责,人人动手、消灭死角,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传达下去。通过健全组织网络一级抓一级,明确了要求和责任,有效地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卫生意识

我局结合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义工宣传活动等有利契机,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是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局一如既往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并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讲座等活动,让全体同志更深入地了解卫生健康知识,掌握基本卫生常识,不断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三、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为了不断深入推进爱卫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我局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往年相关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一是加强卫生基础设施的添置配备,购买了毛巾、肥皂、拖把等必备卫生用品。二是积极开展爱卫活动,除对办公室环境卫生实行每日清扫外,认真完成爱卫办的其他爱卫工作。三是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进行除四害消杀工作。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3)

一、加强领导,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调整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选用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的人员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以各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为枢纽,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基层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完善工作网络。

二、深入开展“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按照淄博市“百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8年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关键一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抓紧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大力推行公民健康素质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不断提高,实现健康保小康,小康促健康。

充分利用村(居)固定宣传栏,定期更换健康科普知识内容,发放科普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让市民了解和掌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健身活动。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及时将活动信息、交流。

三、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各单位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复查准备工作。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开展的各项大型健康教育活动结束后要有活动小结,开展的健康教育讲座要设计效果评价问卷。发放的各类宣传资料要建立领发登记,注意收集各类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年终按时汇总上报。

四、专项专题活动:

1、充分利用各个卫生宣传日开展广场健教咨询活动。

2、创建健康教育试点村(居)行动。(见附件)

3、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知识的考试、竞赛及健康教育专栏、黑板报观摩评比活动,促进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4)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专门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医务室负责人、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卫生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和创建活动方案,在年度结束时对全校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将学校爱国卫生运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开展师生评先评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健康教育,养成健康行为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5)

2014年新闻中心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以达到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理念,优化健康设施、完善健康服务、造就健康人群的目的。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使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掌握更多的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增强卫生意识、创建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形成一定的健康行为规范,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能够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规范他人的不良行为。

二、具体工作及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健康教育组织保障。

加强健教组织机构建设,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健康教育投入力度,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手段,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健康教育重要性、必要性,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化、制度化。全年召开2次健教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健教工作的具体目标、落实措施及通报完成进度等情况。

2、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健康教育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在全中心范围内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县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健教工作的知晓率;二是因地制宜地在中心机关及所辖属单位办公区域设置健康教育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每季度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中心形成浓厚的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氛围;三是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讲座,邀请健康教育专业人士授课,普及健康常识,提高职工自我保健意识。特别是对妇女职工和老年同志,还可以有针对性地举办妇女保健讲座和老年疾病预防等讲座;四是结合我中心实际,认真开展《健康时代报》、《家庭医生》等宣传资料的征订工作;五是号召全中心职工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日”、“无烟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糖尿病宣传日”、“艾滋病宣传日”、“爱牙日”等宣传活动中,不断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从整体上提高大家的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

3、加强健康教育培训,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如机房值机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相关疾病发生。同时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在岗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进行体检,对女职工加强妇女保健教育。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形成有益健康工作氛围。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6)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以巩固创卫成果、创建健康学校、创建绿色机关等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教育系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健康”全民行动,不断改善教育单位卫生环境,努力提高干部、师生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创建,落实教育部门任务

按照《2014年健康城市创建和“健康”全民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创建指标。

(二)推进“健康”全民行动,提高健康水平

1、开展健康知识宣讲“进学校”活动。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宣讲进学校活动,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2、开展“健康学校”评选活动。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管理和膳食营养管理,在托幼机构、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继续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大力开展“健康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四个一”活动(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在家或学校打扫一次卫生,每周测量一次体重和视力,每人掌握一门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年内评选省、市级“健康学校”各不少于10所。

3、加强控烟工作。落实中央、国办关于领导干部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精神,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组织参与禁烟警示标语征集评选活动。

4、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爱、参与性强、普及面广、易于常年坚持的健身活动。

(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工作环境

1、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以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要内容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单位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净化美化环境。

2、加强学校食品、饮水等卫生管理工作。加大投入,配备必要设施,确保校园食品、饮水等卫生安全。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工作,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防范机制。高度重视学校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新生入托入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降低“四害”密度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降低“四害”密度。各教育单位要主动接受疾控机构指导,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工作要求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7)

1、按照《某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要求某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组织,要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20xx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贯彻宣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十周年,要利用宣传栏、展报、宣传画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条例》和《条例》出台的意义,及《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3、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义。

二、层层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爱卫月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社区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广大干群参与,搞好主要背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创“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达到先进标准的家庭、社区、单位的,要予以表彰。健康教育要以单位、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有力措施,针对“四害”各自的生长规律、生活特点,合理使用化学除害药品,灭杀“四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密度。重点地区要引进市场运作方式,让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确保有效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在我局发生和流行。

四、抓示范,巩固“争创”成果,以点带面,大力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踊跃参与“争创”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卫生先进,以点带面,指导和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深入宣传,狠抓示范,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工作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8)

1、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人人参与爱卫工作,形成良好的爱卫创建氛围。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增强职工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够带动整个家庭的创卫意识。

2、明确有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加强爱卫工作的检查督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完成各自的分管任务,加强科学管理,积极协调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统一思想,协同作战,有计划的投入各项专业经费。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格监督,注重实效,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争先创优,力争重点工作的突破。

加强卫生管理,建设“五化”单位。要加强环境整治,要突击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签订责任状。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要下大力气做好局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绿化管理,做到黄土不见天,树木花草保护良好。注重局容、局貌改造、绿化、美化、净化。

三、注重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1、做好健康教育教材的宣传工作,能及时的将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到职工手中。

2、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有周密的工作网络,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3、组织好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继续举办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培训。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9)

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

第六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爱国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及评比、表彰活动;

(四)对本辖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意识;

(六)组织动员全县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七)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八)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由爱卫会办公室承担。

第七条爱卫会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成员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一)县发改委负责把爱国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二)县卫生局负责贯彻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农村改造厕所规划,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科学研究和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负责对餐饮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实施行政监督,对社会性重大疫情和各种疾病的发生、流行以及中毒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突发事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以及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组织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管理城市公共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县农粮局负责组织推广沼气运用等农业技术,加强对农田和农舍灭鼠活动的指导,对动物饲养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监督,负责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六)县环保局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废渣、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行政监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七)县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设施的改善,学校环境的整洁和绿化;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八)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预算,负责为爱国卫生事业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

(九)县水利局负责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控制地方病、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的传播。

(十)县体育局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十一)县文广局(新闻出版社),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和各新闻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健康和遵守社会卫生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车站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

(十三)其他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县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解决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党工委、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单位,应当明确人员,负责本辖区或者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条加强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投资兴建各类基础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将健康教育列入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学生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公民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质。

(一)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食品安全、疾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技术规范;

(二)各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安排健康教育专题栏目,适时宣传报道爱国卫生先进典型,批评不卫生行为;

(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开设健康教育课,重点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

(四)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广场、车站、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和宣传专栏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内容。

第十二条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在会议室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县城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分步实施,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国家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城区的街道、广场、绿地、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口香糖和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随意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随意张挂、张贴;

(二)城区内饲养的鸡、鸭、鹅、鸽(以食用为目的的)、兔、羊、猪等家禽家畜,携带、遛放的宠物随地便溺不予清理;

(三)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县城管局应对县城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公布结果。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辖区内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使各项环境指标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县城内饮食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油烟等有害物质对附近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积极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条旅店、理发美容、歌舞厅、公共浴室、游泳场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规定健全卫生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措施,使公共场所室内外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二十一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必须把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确保建立完善的垃圾、粪便、污水收集处理和供、排水系统。各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垃圾箱等基本卫生设施。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定期开展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清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使其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指标之内。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所需的药械费用,由受益者负担;受益者不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担。

第二十三条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爱卫会应当组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除“四害”措施,杜绝违规饲养家禽、乱搭乱建、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整治村庄环境,治理脏乱差,改善农村居民卫生条件,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逐步提高健康水平。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已建户厕应进行改造,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每年四月份为全县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居民委员会及各单位应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动员社区、单位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爱卫会每年组织一次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和控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未获得卫生城镇、卫生村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村或者文明单位。

第二十七条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辖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爱国卫生督查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扰。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县爱卫办对单位和个人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未处理的,爱卫办或者督查员有权督促该部门依法处理;拒不处理的,由爱卫办建议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未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由爱卫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篇(10)

2015年,我局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环境目标,以创卫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改善单位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和环境建设,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要紧紧把握发展方向,分析新问题,研究新举措,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四进”活动。建立健全每年一次职工健康体检、健全职工健康档案、每月一次健康知识普及教育的健康教育“三项”制度,大力普及相关健康知识,使健康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进小区”。结合卫生创建、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和重大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传播卫生文明的社会风尚;注重加强与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合作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居民健康知识水平。

(三)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审计局特定的地理环境位置,使审计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陷入困境,2015年要重点治理垃圾箱处的管理状况,协调好石油公司、原商贸公司等卫生集中区域的公共卫生工作,改善民生需求,解决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市场垃圾等,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拉运,保持清洁卫生、无苍蝇、无异味等,消灭“四害”,铲除和消杀“四害”孳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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