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消防预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1 17:20:07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1)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

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

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视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以求协助实施。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

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

故应急指挥机构;

⑵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⑶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⑷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⑸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⑹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⑵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⑶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⑷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使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补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极限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安保队长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2)

通过此次消防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一次实战模拟训练,使应急人员熟悉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保证。

这样的演练活动在我所还是第一次举行,它不仅为我公司积累了演练的经验,还为诸多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借鉴。

演练后只有经过认真总结才能达到演练的目的。从总结中,每个演练者都可获得再次学习和提高的目的。对于指挥和管理者来说,通过演练的总结,可以发现应急预案中的问题,并可从中找出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演练后的总结是演练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下面我们就此次消防演练进行全面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亲临部署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其规模日趋扩大,随之而来的重大事故也不断地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等都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因此,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应急预案。国家在《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规中对此也作了专门的规定。我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部署,在所长及主管安全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相继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三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随着我所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引起了所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年初,安全、消防主管部门:科技质量部、党群工作部就将应急预案的演练纳入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此计划不仅得到了所领导的批准,而且还把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定在所年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中,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重点。

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正式演练所经历的各个阶段,所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所长沙冰同志作为全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演练领导小组组长,对这次演练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审定演练方案,确定演练目的、原则和规模;分别在全所中干会议和全体演练工作人员会议上亲自对演练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演练的安全保证工作提出三个确保“确保演练人员的安全;确保演练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演练全过程的安全。”的重要指示;所长亲临演练现场进行指挥,下达演练命令,观察演练情况,对演练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主管全所安全生产所领导、演练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西同志,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主持并参与演练方案的多次讨论和修订工作;主抓演练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为保证演练前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不仅亲自为学习人员做动员,而且还积极带头参加演练前的学习和培训;在正式演练的前一天,为了保证演练工作万无一失,为了保证演练现场的真实效果,带领各演练工作组组长亲临演练现场,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并燃放烟雾弹,实施了一次模拟演练。烟雾弹燃放后,浓烟滚滚,非常呛人,但是为了掌握烟雾的扩散速度和烟雾的持续时间,王建西同志始终没有离开烟雾现场,亲自掐表计算时间。在掌握了现场模拟演练的实际情况后,马上对方案进行调整和部署。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领导也对此次演练特别关注和大力支持。丁洁处长不仅在演练的策划准备阶段,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和指导,而且还在百忙之中亲临三所参加现场演练。演练结束后,听取了我所演练工作及消防工作的汇报,同时对我所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并对我所安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总之,这次演练所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从而充分体现出我所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很强,确实把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演练的成功、失败与否,策划好演练的预案是关键,而策划演练预案的首要前提是明确演练目的

三所演练领导小组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为使三所制定、施行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在应急行动中得到有效的运用,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从我所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本次预案演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一次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使应急人员熟悉各类应急操作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

从应急预案的编写到应急预案的策划和最终演练的组织实施,这些对于三所来说都是全新的课题。为了能使所策划的演练预案全面、周密、尽可能接近实际情况,即要保证应急人员通过演练得到有效的锻炼,又要保证演练过程中的绝对安全,的确是非常困难的。为此我们派人员参加了专门的培训,又针对消防演练的主题,聘请将台路消防中队的专家给予相应的咨询和指导。

演练预案的策划经过三轮的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2005年三所消防演练预案》和《2005年三所消防演练工作安排》两个执行文件。

一个演练是否能成功,部分地取决于参加者是否理解这个演练。《2005年三所消防演练预案》就是向参加者提供的阐明演练目的、内容和做法的文件,从而帮助参加者理解这次演练。在该演练预案中,首先确定“报警和人员应急疏散”作为此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的演练科目。接着阐明了演练的时间和报警电话,以及演练所设计的场景和涉及的范围。最后对演练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火灾模拟现场的布置、报警及人员应急疏散的方法步骤等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应急预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使演练得到预期的效果,保证演练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仅有演练预案是不够的,必须对演练的组织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为此我们制定了《2005年三所消防演练工作安排》。该文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职责,岗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为了对演练结果进行量化考核并做出客观评价,还有针对性的设计了考核记录表格,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演练过程的监督和评价。

我们为本次消防演练制定的演练预案,受到了将台路消防中队专家的高度评价。认为这个演练预案非常专业,内容全面、周密。为演练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

三、宣传培训到位,职工意识增强

应急预案是行动的指南,应急培训是应急演练取得成功的前提和保证。为配合这次消防演练,我们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和正式演练前期,分两个阶段开展了演练的宣传、培训工作。

我们利用广播、宣传橱窗、内部刊物《三所之声》和三所局域网多种渠道,结合消防安全知识小册子、安全

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及火灾应急演练的宣传动员,广泛普及火灾应急的基本知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人员和兼职技安员观看防火灭火知识的音像VCD,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各个部门领导为进一步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演练预案,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实地操练消防演练程序。

通过演练前期对演练的广泛宣传和培训,使全所职工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报警、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熟悉应急演练的程序和要求,了解所有危险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锻炼,一旦发生事故,懂得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等。从而提高了全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应急行动高速有效的完成。

四、部门协同作战,演练保障有力

按照三所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对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部署,科技质量部与党群工作部共同承担此项演练工作。一项任务涉及两个部门、两个主任,谁主谁次如何分工,完成的好大家都好,如果出现问题责任很难分清。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科技质量部负责全所技安管理工作,党群工作部负责全所消防安全工作。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而这次演练的科目确定为消防演练,党群工作部理应承担主要工作。但是,两个部门的领导及主管人员,并没有从本部门及个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是以把演练工作做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为目的,淡化部门界限,抛开既得利益,密切配合的开展此项工作。

两个部门在工作中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既有明确分工,又不被分工所限。科技质量部主抓两头,党群工作部掌管中间,即科技质量部负责演练的策划和演练的总结,党群工作部负责演练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两个部门配合非常默契,从不相互推诿,而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策划的方案,我积极参加讨论,提出建议;我组织实施的过程中,你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由于两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使演练工作顺利完成,并受到主管所领导的认可。

演练工作的圆满完成,仅依靠这两个部门是完全不够的。它与全所各个部门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同时也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努力的工作。

演练的工作人员由三所的义务消防员和兼职技安员组成,他们来自全所各个部门。接近年底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很忙,但是他们非常重视这次演练,从人员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军工部和奥特维公司所派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时,领导马上主动与演练组织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并积极推荐本部门其他人员参加演练工作。

我们参加演练工作的全体义务消防员和兼职技安员,他们在演练过程中的表现证明他们是最棒的。三所这支义务消防员和兼职技安员组成的队伍是过硬的。他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了义务消防员和兼职技安员的骨干作用。我们各个演练工作组组长,真正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他们在演练前都对本组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策划,并对本组人员进行了宣贯,为确保演练的成功做了大量工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警卫班的全体战士,他们肩负着演练的安全保卫工作,他们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坚守岗位,为演练的成功做出了贡献。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3)

目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企事业单位开始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工作,表明了企事业单位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然而,从目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与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粗略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个规定,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应该包括的核心内容都未能反映,将预案与条例混淆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实际,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一些关键信息,如火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不等于灭火和应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培训,进行定期演习等。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重要作用

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列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这是加强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但从检查社会单位的落实情况来看,发现存在不少问题:除一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有预案外,其他单位大都未制定预案;有的单位为应付检查,制定的预案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虽有预案,但从未组织进行演练,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单位对制定预案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淡薄,将直接影响单位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火灾是社会单位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大的灾害事故之一。据公安部2011年全国火灾情况统计,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纵观无数火灾事故案例,凡是造成群死群伤或巨大财产损失的,都和有关单位在火灾初期未采取快速正确的应对措施有关。心理学研究表明,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未受过相应教育训练的人,智商会下降,大都表现出惊慌恐惧,不知所措,或者本能地采取一些错误危险的动作,如随人乱跑、向角落处躲藏、跳楼等。由此可见,提高单位和全体人员的应急反应自救能力,对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消防法》要求社会各单位制定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就是为了在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快速正确地作出应急反应,实现统一指挥,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充分合理地发挥人力和消防设施、器材等资源的作用,及时有效地组织引导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安全疏散,控制和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制定预案和组织进行演练的过程,既是对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过程,也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的过程。因此,社会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制定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积极认真地组织实施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制定预案的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应成立预案编制组织

应根据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性质,抽调有关专业人员,如建筑、生产工艺、化工、电气、信息、安技、保卫、消防等专业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小组。这样做,可避免因不懂专业知识而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有利于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预案。

二、应全面了解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

编制人员应全面了解掌握单位的整体布局、各个建筑场所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类别、人员数量,以及疏散设施、防排烟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并应绘制单位总平面布局图和单体建筑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有关消防安全状况。

三、应突出重点逐个制定

编制人员在全面了解掌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应对各建筑场所作出消防安全评价。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建筑场所,要逐个研究制定预案。对形式相同且使用性质相同的建筑场所,可制定一个通用的预案。

四、应把制定预案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相结合

制定预案的过程,既是对单位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单位消防安全措施全面落实的过程。对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影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问题,单位负责人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解决,以确保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的全面落实。通过制定预案,进一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系数。

五、应对预案进行论证和模拟演练

预案制定出来后,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组织进行必要的模拟演练。完善后由单位负责人审定。有条件的单位,应按信息化的需要,将预案编程输入电脑,实施电脑联网操作管理。

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组织指挥机构,火灾险情设定,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程序与措施等。预案应做到简洁明了,图文结合,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其中组织指挥机构、火灾险情设定、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程序与措施应重点明确下列内容:

一、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种,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和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企事业单位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策划和准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现场救援及恢复,都应当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策划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灭火和应急疏散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资源情况,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所针对的潜在火灾危险的基础上,识别出其性质、区域、分布及火灾后果,同时,根据火灾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为灭火和应急疏散提供建设性意见。

火灾危险分析:危险分析的最终目的是要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对象(即存在哪些火灾危险)、火灾性质极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响应和降低火灾损失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应能提供:

建筑分布、功能及使用情况;重大或较大火灾危险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种类、理化性质等;可能的火灾事故及其后果影响分析;特定的时段;可能影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不利因素

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分析:针对火灾危险分析所确定的主要危险,应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所需的各种资源,分析已有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和能力,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设施、救援物资中的不足,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和预案的编制提供指导。

法律法规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法律法规是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应列出国家、省、地方涉及灭火和应急疏散各企事业单位的职责要求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等。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

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自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的充分与否。

机构与职责:为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机构组织体系,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机构、应急响应中心以及相关机构等,对承担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应有明确规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根据潜在的火灾危险和后果分析,合理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力量,配备所需仪器设备(如灭火器、自动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始终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培训:针对潜在的火灾危险,对所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具备相应的救援能力。

预案演习:预案演习是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能使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整个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同时,应对演习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消防知识教育: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是火灾中减少伤亡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工作的一项内容,平时就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潜在火灾危险,掌握必要的消防逃生自救知识,了解常用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疏散线路及集合点。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响应

应急响应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确并实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务。

接警与通知:准确了解火灾大小、地点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的向报警人员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机构发出火灾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行动。

指挥与控制:灭火和应急疏散往往涉及单位多个部门,因此,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进行响应决策,确立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优先原则,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

警报和紧急公告:当火灾发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对建筑物内人员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单位内人员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如广播系统等发出紧急公告,告知发生什么情况,对自己可能带来的威胁,自我保护措施,疏散线路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便人们能及时做出自我防护。

通讯:通讯是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消防控制室、各灭火和应急疏散机构、医院和消防队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网络,并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始终保持通讯网络畅通。

火灾监测与评估:在灭火和应急疏散必须对火灾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火灾检测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火灾现场,也是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的重要依据。

警戒与治安:为保障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火灾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与灭火和应急疏散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人群疏散与安置: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

公共关系:火灾发生后,不可避免的会引起公众及媒体的关注。应将火灾信息、影响、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在火灾发生后,必须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现场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的条件和程序,避免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受火灾伤害。

五、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在火灾被控制扑灭后进行的短期恢复,并意味着救援工作的结束,并转进入到另一工作状态,即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如1994年珠海市“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就是在火灾现场恢复过程中,厂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所以,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程序,防止事故发生。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5)

1)法规制度依据,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观依据,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3)主观依据,包括员工的文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或场所。

三、应急预案的分类

根据火灾的类型,应急预案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多层建筑类

2.高层建筑类

3.地下建筑类

4.一般的工矿企业类

5.化工类

6.其他类

四、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

1.明确范围,明确重点部位

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3.科学计算,确定人员力量和器材装备

4.确定灭火救援应急行动意图

5.严格审核,不断充实完善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

(1)火场指挥部 (2)灭火行动组 (3)疏散引导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5)火灾现场警戒组 (6)后勤保障组 (7)机动组

(三)火情预想

火情预想即对单位可能发生火灾做出的有根据、符合实际的设想,是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1)重点部位和主要起火点。同一重点部位可假设多个起火点。

(2)起火物品及蔓延条件,燃烧面积(范围)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如可燃液体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结构的倒塌,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等),以及火情发展变化趋势、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等。

(4)区分白天和夜间、营业期间和非营业期间。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五)初期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

发现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进行疏散。

若火势扩大,单位应当于3 min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通信联络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给有关员工;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负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通报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6)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总指挥: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现场指挥: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干部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3、灭火行动组:

组 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

成 员:保卫处专兼职防火员、校卫队员,及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义务消防员、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专职防火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火栓的准确位置。

4、通讯联络组:

组 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综合办、学生处、教务处。

成 员:由保卫处、消防员和火灾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 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5、安全疏散组:

组 长:学生处、

副组长:校安全干部、各年级组组长。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当值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组成。

职 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6、防护救护组:

组 长:综合办主任、学生处主任。

副组长:医务室医生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有关年级(部门)工作人员及义务消防员。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成 员:所有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图书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学校负责安全工作同志每年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2、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化学危险品存放室、演播中心、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班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校长室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各部门干部、校卫队员、灭火预案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7)

关键词:消防;六熟悉;数字化预案;VR六熟悉

一、绪论

(一)选题的意义与研究目的

作为基层消防部队,六熟悉工作是日常战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基层消防部队来说,六熟悉工作是熟悉辖区内重点单位的重要方式,对于灭火救援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结合本辖区内的情况特点,以及执勤岗位的不同,有目的的进行分工,有侧重性的对六熟悉工作进行开展。

但是,针对目前传统六熟悉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点误区,一是大部分官兵在重点单位进行六熟悉时,都是流走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在熟悉现场,大部分人员走马观花似的将单位内部游走一遍,这导致只有少部分人员对重点单位内部情况以及内部消防设施进行了了解,其他大部分官兵都是无功而返;二是将六熟悉工作当作日常紧张训练的一种调节方式,认为六熟悉其实就是出来放松的,这就导致部分同志在开展六熟悉工作时思想上认识不够,导致工作质量不高。

随着时代的发展,数字化预案制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与之伴随相生的则是VR技术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消防部队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如何将其融入到传统六熟悉工作中,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正是本文讨论研究的课题。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六熟悉模式中,人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但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达,导致基层消防部队任务日渐加重,工作日趋繁多,因此,传统六熟悉模式出现了以下几点问题:

1.基层消防官兵的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放在了日常的执勤训练以及各种会议、执勤以及活动上,导致六熟悉工作开展时经常出现人力与时间不足的情况发生。

2.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导致辖区内重点单位的情况变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就导致许多基层中队仍拿着几年前的旧资料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熟悉,势必导致实战过程中的指东打西、南辕北辙。 3.官兵认识不足,认为六熟悉工作只是日常紧张训练的一种调节方式,片面的认为六熟悉只是对辖区道路以及消防水源进行简单的熟悉而已,这就导致六熟悉时往往忽略重点,造成熟悉效果不佳的情况发生。

二、研究重点及应用技术研究

(一)六熟悉简介

所谓“六熟悉”:一是要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二是要熟悉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以及分布情况;三是要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情况;四是熟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五是要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和消防组织情况;六是要熟悉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程序。如何做好辖区情况“六熟悉”这一项经常性工作,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以适应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对推动当前“六熟悉”专项活动工作有着重要意义[1]。

(二)VR技术简介

VR(Virt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技术,是仿真技术的一个重要方向,是仿真技术与计算机图形学、人机接口技术、多媒体技术、传感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的集合,是一门富有挑战性的交叉技术前沿学科和研究领域。虚拟现实技术(VR)主要包括模拟环境、感知、自然技能和传感设备等方面。模拟环境是由计算机生成的、实时动态的三维立体逼真图像。感知是指理想的VR应该具有一切人所具有的感知。目前这一技术应用广泛,防患于未然,是各行各业尤其是具有一定危险性行业(消防、电力、石油、矿产等)的关注重点。

(三)数字化预案简介

数字化预案,即是将传统文字预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摒弃以往纸质预案的局限性,使预案具有可视性、可互动性,具有数据更新、处理、维护方便的特点,是目前消防部队预案制作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研究实现所使用的技术研究

(一)数字化预案

数字化预案,即是将各种数字技术,如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遥感技术、灾害预测与演变模拟技术、3D图像显示技术等,应用于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中,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在事态发展即时信息的基础上,将文本预案开发成一系列可以随突发事件演化过程而顺序执行的应急操作程序[4-6],本文中所指的数字化预案制作是基于得图全景相机拍摄全景照片,由消防定制预案制作软件进行图像处理,并添加消防要素,综合制成的360?全景数字化预案。

(二)VR六熟悉

通过数字化预案制作,结合VR技术,使用户沉浸在虚拟现实环境,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内部情况进行了解,达到在营区内即可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六熟悉的目的。

四、研究实现的具体方法

(一)利用得图F4全景相机拍摄全景照片

作为整个数字化预案的数据基础,全景照片的拍摄采集是预案制作的基本工作。利用得图公司的得图F4全景相机可以采集一个基本点720?的全景照片,在重点单位内部,逐点采集全景照片,进行数据的采集工作,再利用拼图软件对基础全景相片进行处理,得到无缝全景相片,作为数字化预案制作的基础数据。

(二)利用phpstudy编译程序制作消防应急救援数字化预案

在采集足够的全景相片后,得到基础数据,再利用phpstudy编译软件制作应急救援数字化预案。在预案制作过程中,可以对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以及重点部位进行标注,以及添加灭火救援力量部署、消防水源位置及数量、行车路线图等要素,制成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

(三)实现VR六熟悉

1.与传统六熟悉相比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与传统六熟悉相比,VR六熟悉的内容与传统六熟悉基本一致,即是对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以及分布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情况,熟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和消防组织情况,熟悉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程序。不同点是VR六熟悉在中队内部通过数字化技术即可对重点单位进行熟悉了解,节省了人力、物力以及时间。

2.进行VR六熟悉的具体方法

在数字化预案制作完成后,利用VR设备对数字化预案内容进行虚拟现实处理,进行VR六熟悉。

(1)虚拟现实互动

利用VR眼镜等VR设备,与数字化预案进行连接,可以实现虚拟现实,对数字化预案内容进行虚拟现实沉浸,在虚拟场景中进行漫游,对重点单位内部进行了解,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节省执勤中队在六熟悉过程中的时间耗费,通过采集足够的数据,可以真实的重现重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利用VR技术,可以模拟各种环境及情况下的灾害,根据分工的不同,模拟不同环境下不同岗位的职责分工,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使不同岗位的消防官兵能够得到各自专业的熟悉效果。利用VR技术,同样可以模拟灭火救援装备的使用,例如一些特种装备以及部分消耗品,在现实世界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这些装备的使用收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以及损耗,在虚拟现实环境中,我们可以忽略这些损耗,不断重复使用过程,达到熟练手中装备的目的。同时,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岗位进行有针对性与目的性的模拟训练,例如,针对指挥员,可以模拟不同灾害情境下指挥员对灾害处置的情景;针对战斗员的职责,我们可以模拟不同火灾发生情况下,战斗员的反应以及对灭火装备的使用;针对驾驶员的职责,我们可以模拟不同环境中对火场供水的情景;针对通信员的职责,我们可以模拟火灾现场复杂情况下,如何对现场通信进行保障,保证火场通信畅通。在传统的六熟悉中,我们只能简单的进行灾情假定,这就导致六熟悉有时只是纸上谈兵,只是简单的对辖区道路以及重点单位进行走马观花式的熟悉,无法入脑入心,过后即忘,但是利用VR技术,我们可以对辖区内任何地点进行灾情模拟,并且是可控的,针对不同的灾情,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作战方式,并且生动形象,互动性强,对进行模拟的官兵造成十分深刻的印象。

(2)数字化战评总结

在VR六熟悉结束后,遵循每战必评的原则,我们需要对六熟悉结果进行战评总结。利用数字化预案制作技术,我们可以对之前六熟悉模拟情况进行实时还原,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并且针对模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反复进行模拟,达到理想的结果。

参考文献:

[1]王硕.浅析如何开展辖区“六熟悉”工作[J].消防与安全,2014,第15期.

[2]邱华.数字化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系统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4年10月.

[3]张超,裴玉起,邱华.国内外数字化应急预案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第5期.

[4]孙颖,黄全义.基于ArcGIS的消防灭火数字预案系统中应急工具箱的制作[J].测绘信息与工程,2007,32(1);21-22.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8)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应对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

(一)指导思想

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基本依据

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市县级政府制定的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二、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

(一)油田企业

油田企业是社会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最终都需要企业通过自身的消防安全建设来落实。只有全面提高油田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火灾危害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突出抓好和全面推动油田公司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具有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意义。

(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要紧紧依靠政府的领导,把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纳入政府消防部门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当中,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当中,上升为政府行为,最大限度地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三、油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力度和效率,油田公司层面应该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卫的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单位)成员组成。其中总指挥应该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各分管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则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和相关技术骨干人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在于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专业工作组。在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油田公司应该设立以下六个专门工作组:

(1)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其主要职责在于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协助消防部队开展工作。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2)疏散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安全防护救护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转送医疗机构。

(4)火灾现场警戒组。其主要职责在于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5)后勤保障组。其主要职责在于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6)机动组。其主要职责在于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卫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保卫部、消防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四、探索与反思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对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油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公司就不可能健康发展。为此,政府部门和公司内部的规划、消防等部门要认清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编制工作纳入公司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评范围,作为消防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把公司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公司消防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调查,科学研究,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公司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和超前性。因此。在预案编制之前,应当全面收集、研究与公司消防规划有着用关的基础资料,摸准现有的消防水源、供水网络、河流、湖泊、邮电通讯能力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公安消防队器材装备等涉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和装备的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公司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三)因地制宜、科学分析,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预案

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过程中,要对事前调查掌握的有关市政管网布局,自来水厂、消防供水能力、城市(社区)发展预测、人口密度、建筑特点、火灾规律及消防通道等多方面的资料和数据进行仔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反复征求规划、基建、电信、供水、供电、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达成普遍共识。然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要求,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公司其他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生产运输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健全制度,严格执法,确保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预案编制完成后,如果不认真抓好实施,将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因此,油田公司要制定与公司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可操作性的法规和规章,建立公司领导任期规划管理责任制,将预案管理纳入考核公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决定升迁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公司基建、消防等部门要把公共消防规划纳入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当中,凡是公共消防规划中没有消防方面内容或规划中消防内容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都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胡忠日.安全疏散研究的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1(6).

2、陈蔚.高层建筑火灾中人员安全疏散的特点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7(35).

3、刘振东.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探讨[J].消防安全和技术,2010(2).

4、张宏.浅谈乡镇消防规划现状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5).

5、李颖,王玉奎.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探讨[J].城市规划,2002(7).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9)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中心消防安全实施方案能够顺利、安全的实施,设立指挥中心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

职责:总体负责机关办公楼及乡镇站所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指挥。

现场指挥:

职责:在总指挥领导下,负责现场指挥灭火、疏散等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指挥部中心成员为各乡镇动防站、直属事业站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灭初起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抢险。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能够迅速、及时、准确传达。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人事股、财务股、疫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到安全地方,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行动顺利进行。

(五)防护救护组

组长:

成员:兽医业务股、生产股、品改站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并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保证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联系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二、处置程序

(一)接警报警应急程序和措施

1.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查清起火地点、位置,并通知办公室人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确定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同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逐级报告直至总指挥。

2.发生火险后,楼内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清点本楼层人员安全撤离,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

3.报警同时要通知通讯联络组,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和协调各小组的行动。

(二)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接通知后到现场指挥指定的地点集合。

2.调集灭火行动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楼内工作人员指令,根据现场火情,利用手机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开展工作。

4.下达各小组行动指令。

(三)灭火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现场的工作人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灭火行动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

3.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的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电器、微机起火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用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5.采取隔离措施时,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应按统一指挥将易燃物品及时搬到安全地点。

(四)疏散引导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着火现场组织疏散。

2.根据火情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

3.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员工,再疏散危险物品及其他物资。

4.派员负责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5.派员负责灭火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五)通讯联络应急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组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六)防护救护应急程序和措施

1.防护救护组要对大楼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2.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3.对受伤严重的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4.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楼并进行安置。

5.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6.灭火结束后维护现场原始状态,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组应迅速调集运送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3.灭火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在指挥部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应急对策和要求

1.大楼工作人员发现突发火灾,首先保持冷静,认清火势走 灭火以控制火势,保障逃生的顺利通道。

2.如果走廊或者房间外发生火灾,遇到不透明门,首先要小心触摸房门金属部件,一旦发热不要打开房门,改走另外的安全出口,如果火势较大难以逃生,可以返回房间,躲进隔热较好的房间,关好门窗并用水浸湿棉织品堵塞门和其他通风处,及时和外部联系求救。

3.如果房间通道内有烟雾,请用湿布或毛巾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切忌慌不择路或跳楼逃生。

4.在抢险救火中,楼内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做好配合灭火和疏散等工作。

5.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6.各小组人员要协同作战,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7.各乡镇动防站要及时将每月消防安全隐患情况于本月25日前报送兽医业务股。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篇(10)

按照市委、区委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贯彻《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适应本区特点和为了未来建设、发展的需求,提高区公安消防支队应对突发火灾事故处置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战训一致,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11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相关法律、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基本情况

1.4.1区域概况

位于北纬30度53分-31度09分,东经121度35分-121度51分,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平均降雨量1174.2毫米,年平均气温15.5゜C。是国际大都市的郊区和的组成部分,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东南端,西枕与市区相外望,北接新区,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总面积835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0.1公里,是防汛、防台的最前沿。

现有14个行政镇,一个新城区、二个工业园区,一个旅游度假区。现有常住人口9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1万人,流动人口24万人,人口密度1138人/平方公里。消防保卫对象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主要为:宾馆、酒店、度假村295个;商场、超市20个;医院、敬老院25个;公众娱乐场所350余家;政府机关30余个;学校90余所;加油站62个;化工企业37个;各类生产厂家、仓库500余家;机动车辆4.4万辆、摩托车19万多辆。随着洋山深水港的开港,大型物流仓库、船舶又将成为消防重点保卫对象。

1.4.2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现状、特征和趋势

1.4.2.1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现状

根据历史资料分析研究,对地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火灾事故已成为本区预防的重点。据近三年统计,全区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198起,物损7473.77万元。据统计年区共受理火警991起。

1.4.2.2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特征

火灾事故的多样性。区既有常见的火灾事故,又有多种多样的火灾事故,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居民火灾、生产厂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次生火灾事故、化工危险品火灾事故等。

火灾事故原因的复杂性。致灾因素复杂,主要表现在消防意识薄弱、违反电气使用安全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人为纵火、自燃以及其他(战争)等因素。

火灾事故作用性。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大、人员伤亡大、社会影响大。

火灾扑救难度大。受消防站点分布不均、消防装备力量不足等原因,火灾先期处置不到位,必将造成更大的灾害,且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采取的措施不同,一旦处置不及时,必将造成更大的损失。

1.4.2.3本区突发火灾事故的趋势

随着本市区域“两港一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火灾形势日趋严峻,正面临着特殊火灾的严重挑战;“十一五”期间,的人口随着东海大桥的开通,洋山深水港码头的使用,临港新城的建成,的常住人口将由目前的95万上升到145万;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一些新致灾种的潜在性如果预防不力也会突发火灾,特别是一些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一旦发生火灾,必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1.5火灾事故分类

1.5.1建筑火灾。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砖木结构建筑火灾、钢结构建筑火灾,洁净厂房火灾等。

1.5.2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主要包括医院火灾、学校火灾、影剧院火灾、商场、大卖场火灾、宾馆、旅馆火灾、歌舞厅火灾、KTV火灾、足浴店、茶室火灾等。

1.5.3地下建筑火灾。主要包括地下商场火灾、隧道火灾、地下车库火灾等。

1.5.4化工火灾。主要包括炼油厂火灾、液化石油气厂、天然气处理厂、油罐火灾等。

1.5.5仓库火灾。露天堆垛火灾、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火灾、粮食仓库火灾、大型物流仓库火灾等。

1.5.6交通工具火灾。主要包括汽车火灾、列车火灾、飞机火灾、船舶火灾等。

1.5.7特殊情况火灾。主要包括带电设备、线路火灾、强风情况下火灾、有毒区域火灾等。

1.5.8自然灾害次生、衍生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台风、雷击、地震以及其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火灾事故。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区公安分局统一领导下,区公安消防支队是区负责突发火灾事故主管单位。

2.2领导机构。根据区委、区府的决定,公安消防支队成立市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小组由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政委任组长,支队副支队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机关各部门领导、基层中队主官担任。

公安消防支队的职责:

(1)研究确定全区应对突发火灾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评定区各类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总体预案;

(3)开展一般、较大突发火灾事故的组织指挥,在区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委员会领导下开展重大、特大突发火灾事故的组织指挥。

(4)当突发火灾事故超出区公安消防支队处置能力时,依据《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按程序请求市消防局支援;

(5)依法对全区性重要项目和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和防火宣传;

(6)部署总结年度突发火灾事故应对工作;

(7)承担24小时应急值班;

(8)掌握区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

(9)掌握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器材和各类灭火剂储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做好器材装备、燃料和各种作战所需物资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10)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的调动出动力量,同时发出信号和语音广播,不间断的保持与灾害现场的联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11)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遇有重大或特大火灾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需要和现场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2.3组织体系框架(见下图)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1.1建立突发火灾事故监测网络。支队根据本区季节、气候、例年火灾发生规律、特点等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1.2支队在市消防局指导下建立突发火灾事故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本区经济建设发展情况、本区重点单位分布、消防监督检查、实地调研、火警出动等情况梳理归纳本区可能诱发突发火灾事故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火灾事故及影响范围;

(4)城区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特征及其分布;

(5)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力量:公安消防支队及下属中队、工企专职消防队及各城镇义务消防人员;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如消防装备的滞后、消防站点的分布、人员变化及自然气候等。

3.1.3提高预测水平。建立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平台,完善突发火灾事故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跨单位对突发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和使用。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突发火灾事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信息报告

3.2.1迅速报告信息。公安消防支队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把突发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市消防局。市民有义务等报警或通过特服电话及其它途径报告反映突发火灾事故信息。

3.2.2严格报告制度。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火灾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灭火救援等应急事故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3.2.3加强信息通报。收集、研判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明确各类突发火灾事故信息交流与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的要求,并根据处置需要加强各联动单位的通报,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区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

3.2.4及时处置信息。公安消防支队接到重要信息后,要运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分析判断处理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2.5跨区域信息通报。公安消防支队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突发火灾事故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火灾事故影响超出本辖区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按照突发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全国统一标准按照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本区火灾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即一般火灾(III级)、重大火灾(II级)、特大火灾(I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黄色等级(III):一般火灾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II级):重大火灾发生,即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30万元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大以上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I级):特大火灾发生,即死亡10人以上;受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烧毁财物100万元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预警级别研判与。突发火灾事故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火灾等级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严重级别以上的预警需报市消防局、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一般级别突发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或宣布取消报请应急委常委副主任批准,严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或宣布取消需市应急委员会统一和宣布取消。

3.3.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火灾事故类别、级别、场所、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

预警公告内容变更的,应及时变更公告。

3.3.4预警公告方式。突发火灾事故在严格遵守市消防局关于新闻宣传纪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报纸、广播、报纸、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在区有关单位的协助下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5接处警规程。区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有关规定、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明确进入预警的相关部门、程序、时限、方式、渠道、要求和落实预警的监督措施。

3.3.6预警处置。进入预警期后,区公安消防支队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授权下,报请区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必要时,向公众可能受到突发火灾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常识;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可能受到突发火灾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并优先保障可能受到突发火灾事故危害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4)组织支队应急机动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视情况动员应急机动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协助有关单位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稳定社会秩序;

(7)特殊情况下公安消防支队在报请区应急委同意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阻止事态的发展;

(8)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加强突发火灾事故的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加预测预警体系的科技含量,以提高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4.2由区公安分局、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区应急办、区信息委,建立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对突发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和使用。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响应等级分级。根据特点,按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本市建立四个响应等级,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灾损失程度分类要求对突发火灾事故等级可分为三类即: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等级。

4.1.2明确响应程序。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区基本响应程序,明确相关机构、责任人、应急联系方式、组织协调、队伍行动、物资调用等要求,并按响应等级和处置要求启动预案。

4.1.3决定响应等级。发生一般突发火灾事故,由主要由承担处置任务的公安消防中队具体处理实施,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通报情况;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火灾事故的响应等级,由区应急委报市应急委批准后由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

4.1.4等级调整变更。突发火灾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突发火灾事故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区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4.2先期处置

4.2.1区公安消防支队在区应急联动中心领导下,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火灾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2.2突发火灾事故单位和所在社区(村)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4.2.3事发地所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4.2.4先期处置指挥,由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必要时,可按照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和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等有关规定,组织联动单位采取现场应急措施:

(1)封闭、封锁现场;

(2)交通管制;

(3)强行隔离、破拆;

(4)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5)清除障碍物;

(6)进行紧急避险;

(7)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4.3扩大响应与应急处置

4.3.1火灾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应急情况,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区公安消防支队报请区应急联动中心决定直接启动区总体预案,统一指挥调度全区性的应急管理资源,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3.2应急处置措施。发生突发火灾事故,尤其是进入应急状态后,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立即调动辖区灭火队伍,确保应急处置行动的有效进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火势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发火灾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和危险区域等控制措施;

(3)针对突发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

(4)在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协调下做好恢复交通等安民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3.3现场组织指挥。根据突发火灾事故等级和事态发展情况,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救援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现场应急联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

(1)划定警戒线;

(2)紧急疏散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组织力量,调集物资迅速、有效进行灭火;

(4)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发生;

(5)根据需要,实行24小时火灾事故现场监护和收残;

(6)协助有关单位恢复交通,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

(7)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8)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编写处置工作简报;

(9)采取法律、法规和区专项灭火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4.3.4当突发火灾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公安消防支队要申请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消防局支援。

4.3.5相关单位职责

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或参与突发火灾事故处置时,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展开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开设前,应树立“灾(险)情就是命令”观念,按照应急联动机制与部署,坚决、迅速地实施灭火和救人,相互协同,全力控制现场态势,避免突发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防止连锁反应,迅速果断地控制和切断突发公共事件危害链。

参与处置突发火灾事故有关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4.4指挥体系

4.4.1指挥部开设:当突发火灾事故发生时应设立火场指挥部。

火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4.4.1.1指挥部编成及职责:

指挥部设总指挥1人,由到达现场的区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若干人,由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参与行动的驻军部队、消防部队主要领导同志组成;成员由区当地党政领导有关领导组成。其职责是:

(1)研究审批灭火救援方案;

(2)调动各种灭火救援力量;

(3)调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

(4)根据要求和规定火灾现场信息。

4.4.1.2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作战指挥组:组长由公安消防支队长、政委担任;成员由消防支队参谋长(综合处处长)、警训科长等消防支队领导以及属地人防、供水、供电、煤气、急救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其职责是:

(1)决策抢险救援实施方案;组织侦察、营救、处置、洗消等战斗行动的落实;

(2)组织指挥供水、供电、煤气、急救、工程抢险等部门的协调作战;

(3)战斗命令。

安全警戒组:组长由属地公安分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巡警、武警中队等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车辆疏通,组织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区电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电信局相关部门领导、消防支队通信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区卫生局领导担任;成员:消防支队卫生队、救护医疗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受伤、伤病员、中毒人员救护、处置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消防部队后勤处长及其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灭火器材、防毒、防化器材、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等。

技术专家组:由消防、人防、防化部队、防疫、化工、建筑等部门有关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灭火、防毒、防化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处理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4.1.3基地指挥部编成及职责

为配合现场指挥部工作,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应设基地指挥部,指挥由留守机关的支队领导担任,成员由司令处、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等有关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调集增援力量的准备工作;

(2)调派消防部队现有的灭火、防毒、防化器材及特种抢险车辆等;

(3)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及战斗抢险情况;

(4)向现场指挥部提供所需资料和数据。

4.4.1.4处置程序及实施步骤

接警出动

支队值班接到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出动指令时,应迅速根据实际情况调集辖区中队赶赴现场实施灭火,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询问情况,并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集增援力量。

力量调集

第一出动:辖区中队及辖区临近中队;第二出动:(1)支队:支队指挥车、火调车计二辆。(2)特勤中队:水罐车、综合防化救援洗消车、抢险救援车、照明车、重型水罐泡沫车等。

现场处置

1、火情侦察。利用各种侦察装备,通过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仪器检测等方法,查清火源位置、燃烧物质性质、燃烧范围、火势蔓延方向,被困人员数量、位置等,并在战斗过程中反复侦察,掌握火场动态。

2、火场救人。根据“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使用各种技战术和消防装备,营救火场上受火势围困或受到其他险情威胁的人员。

3、火场供水。根据火场供水原则迅速占据水源,利用直接、接力、运水等供水方法,向火场供水,保证供水不间断。

4、火场破拆。为了完成侦察、救人、疏散、灭火等任务,利用各种破拆器材,对建筑物构件或其他物体进行全部或局部拆除。

5、火场排烟。为了增强能见度,减少高温毒气危害,有效控制火势蔓延,提高救人、灭火效率,应采取自然排烟、人工排烟、机械排烟等方法进行排烟。

4.4.2当火场指挥部处于启动状态时,公安消防支队有关领导应根据应急指挥部部署和工作需要,迅速赶赴指挥部,负责或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当发生涉外突发火灾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4.4.3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设在火灾事故现场周边的适当位置。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不间断。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现场指挥部应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4.4.4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

当突发火灾事故发生时,应主动邀请灭火专家及有关技术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应对处置措施,为应急指挥提供决策咨询。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公安消防支队应按公安消防部队配备标准配置无线通讯设备:350兆对讲机、800兆对讲机、手机、手提电脑等通信设备,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信联络。

4.5.2现场处置期间应坚持每日汇报制度,特殊情况要随时随地向区应急办和市消防局汇报。

4.6新闻及媒体管理

新闻报道的原则。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公安消防部队应在严格遵守部队新闻宣传纪律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准则,广泛宣传公安消防官兵和人民群众等在处理突发火灾事故中表现的英勇无谓精神和感人事迹。

4.7应急结束

4.7.1当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7.2参与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公安消防支队应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按照事故等级上报区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4.7.3一般火灾由公安消防支队宣布或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结束。重大、特大火灾应急事件应报市消防局和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应急结束消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5.1.1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支队应在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深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如:火灾现场保护勘察、群众安抚工作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消防局和区政府做出报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5.1.2公安消防支队对火灾事故责任,会同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定后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3公安消防支队对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找出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建立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确保通信畅通。

6.1.2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做到信息整合,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

6.2队伍保障

根据区应急委员会的要求,当发生突发火灾事故时,应在市消防局和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调动下统一调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有权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6.3后勤保障

6.3.1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成立火场后勤保障组。

6.3.2火场后勤应急保障,必须集中主要力量保障主要方向。

6.3.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公安消防支队承担应对突发火灾事故消防宣传教育。如公布、张贴“119”报警电话,“119”宣传资料发放,火灾案例等。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发放防火手册,增强公民预防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7.2消防培训

公安消防支队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员、居委义务消防员、公安消防民警进行培训,以增强公民防火和灭火常识以及自救与互救技能培训。

7.3消防演习

7.3.1公安消防支队应对重点单位建立灭火预案,并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更新,根据重点单位预案及工作部署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7.3.2公安消防支队应会同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减灾和应急灭火救援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要深入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协调机制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善应急预案。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安消防支队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支队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奖惩方案。

8.2对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质量,列入支队对本单位各部门、各中队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考核存在问题的单位,书面反馈给责任人,限期整改,直至追究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9.1.1为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支队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相关法律、规章,组织精干力量制定本预案,征求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建议和意见,经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审查,正式成文,下发支队机关各部门、各基层中队,并报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备案。

9.1.2应急预案公布。应急预案经过区应急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支队根据计划和需要,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预案,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责任部门信息,内容除外。

9.1.3应急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新变化,每三年对预案进行修缮一次,必要时可随时调整,报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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