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计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1 16:48:44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1)

一、关于对市总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总工会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总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列举的市总工会20xx—20xx年经费收支情况符合实际。七年来市总工会财务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收缴经费为重点,强化管理为手段,用好用活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工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了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有效用财的职能。特别是在全市推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转变,提高了工会经费的收缴率,财务管理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和改进,经费支出结构更加合理,突出了为基层、为职工、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的原则。七年来,市总工会经费收入34477321元,支出33542187元,其中用于职工活动、送温暖活动、补助下级工会等各项费用11617259元,占总支出的34.5%,为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七年工会经费累计结余935134元,符合全总对财务工作要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为全市工运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会议认为,市总财务工作报告所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符合**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积极进取切实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因此,建议大会审议通过。

二、七年来市总经审工作回顾

市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市总工会三届经审会在市总党组和省总经审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在健全审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升监督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关于对市总本级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市总经审会坚持每年对市总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从20xx—20xx年,市总本级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七年来,经审会对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总财务认真采纳,及时整改。实践证明,市工会财务能够正确把握经费使用方向,对重点工作经费使用保障有力,为全市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财力支持。

(二)关于对市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直属单位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根据《**省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总经审会坚持每年对市总送温暖资金、文印费、招待费、电话费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为市总专项资金使用严把了关口,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根据《**省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市总经审会先后对市总办公楼装修、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文化宫活动大厅、市总车库、大门等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核减了工程造价,节约了基建开支。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年对市总直属的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协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直属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实现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

(三)关于对县区总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根据全总、省总《关于加强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总经审会坚持每年对所辖的6个县区(含经济开发区)工会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审计表明,县区工会在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总体情况较好,经费收入稳步增长,帐面滚存结余逐年增高,工会财力不断扩大。税务代收经费工作稳步推进,经费收入效果明显。但也存在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工会资产管理薄弱等问题。市总经审会有针对性地累计提出126条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促进了县区工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关于对县区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根据《**省各级工会主席离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要求,市总经审会分别对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经济开发区12位原任主席进行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并作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对工会离任主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澄清了单位家底,划清了离任者和继任者的经济责任界限,为继任者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提高了工会经济工作的透明度。

(五)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计拨情况的审计监督。根据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市总经审会坚持每年对基层工会经费进行审计。七年来,通过对374家基层单位的审计,审查出行政少拨、漏拨、欠拨工会经费 304.9万元,补解基层工会经费182.94万元,地方工会收回入库经费121.96万元,不仅为工会增加了财力,更重要的是宣传了《工会法》和《**省工会条例》,维护了国家法规的权威性和工会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增强了基层单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意识,使工会计拨审计工作走向了 法制化轨道。

三、七年来市总经审工作的新发展

七年来,工会经审组织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拓展工作领域,提升审计质量,实现了工会经审工作创新与发展。

(一)领导重视有新举措。市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市总领导将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中来把握,统一研究、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提出了工会的所有经济活动都要接受经审会审查监督的要求。实行了领导班子听取工会经审工作情况汇报、工会委员会听取经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支出的重大事项有经审人员参与等一系列举措。做到人员配备、办公设施配备、工作经费保障“三到位”,形成了全会重视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局面。各级工会都提高了对经审工作的认识,把经审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经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组织建设有新突破。加强组织建设是经审工作的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的同时,做到了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市、县区总工会都配齐了经审会主任,设立了经审办公室,配备了经审干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得到了加强,全市已建基层经审组织1265个,规模以上企业经审组织组建率达100%。各级工会经审干部得到不同层面的培训,市县两级经审干部均已获得省级岗位资格证书,经审组织建设的加强和经审干部素质的提升为开展经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制度建设有新发展。一是从审计依据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意见》、《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等7个法规性文件。二是从审计程序方面转发了全总的《工会审计操作规定》等8个文件,制定了《工会审计通知书》、《工会审计意见书》等12个格式文本。三是从经审工作制度方面出台了《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经审会职责任务》等10个规章制度,这些文件的出台为依法实施审查审计,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提供了依据。

(四)业务建设有新加强。一是通过开展经审工作竞赛,实施经审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提升了经审工作水平;二是贯彻市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实施县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市县两级工会经审业务建设得到加强;三是开展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狠抓了审计“一本卷”工程,探索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经审组织计拨审计的路子,规范了审查审计程序,保证了审计质量的提高;四是开展了经审工作理论研讨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用理论指导经审工作,把理论转化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上来,促进了经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实务审计有新成效。积极参与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开展了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模范职工之家等“评先表模”活动的专项审计,开展了对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经费计拨情况的审计,建立了工会与国家审计机构对工会经费实施审计的长效机制,把基层工会经费拨缴情况统揽到经审工作的范围之中。通过一系列的实务审计,促进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有效防止了工会资产的流失,维护了工会组织的经济利益。

七年来,市工会经审工作连年被上级工会评为特等奖、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工会组织重视和有关方面支持的结果,是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总工会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重视和支持工会经审工作的各级工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经审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会经审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市总经审会分类指导力度不够,非公企业经审组织还不健全,部分经审组织对同级工会财务的审查监督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结果的执行还有折扣现象,经审干部的业务能力还须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四、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的建议

今后的五年,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五年,是工运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工会全局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的五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后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经审会的部署,围绕市总四届工会委员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经审监督能力和审计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市经审工作水平。为此建议四届经审会今后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四个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的重点工作找准定位,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依法审查审计,确保工会经费的支出使用向重点工作、向基层和职工倾斜,继续推动在工会经济活动中坚持依法守纪的原则,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拓展领域,扩大范围,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经审工作。近年来,工会经济活动的范围不断拓展,审查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工会系统内部审查审计的范围已由财务收支审计,拓展到经费预算、经费计拨、专项经费、基建维修、经营绩效、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等多个方面,因此,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在全面审计上下功夫,要坚持工会工作开展到哪里,工会经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到哪里,工会经审工作就监督到哪里,将工会的全部经费和资产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

(三)突出重点,履行职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加大工会经审工作力度。一是要继续强化同级工会财务的审查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预算的审查,促进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标准,使预算的制订更加符合实际。要通过审查审计,提高预算的执行水平和效果,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纪。特别是对工会送温暖资金、劳模补助资金、职工教育资金、金秋助学资金以及帮扶中心的财政拨付资金等进行重点审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强化基建工程审计,从立项到竣工决算要全过程介入,坚持没有经过审计就不能结算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节约基建开支。四是坚定不移地对县区工会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工会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形成制度化,从而更好地推进工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五是依法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的计拨审计监督,坚持不懈的推进市总经审会提出的:审计程序要依法,审计取证要科学,审计评价要准确,审计结论要真实的原则。严把审计质量,提高审计结果执行的严肃性。六是要认真研究工会经费实行新的收缴方式后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在税务代收、财政集中划拨情况下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的新办法,找准工作切入点,探索建立工会经费收缴划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促进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

(四)加强监管,发挥效能,进一步实现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会自身的资产总量也在不断加大,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对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会资产监督审查工作。既要开展对工会经营性资产的审计监督,也要加强对工会行政性资产的监督;既要开展对工会资产经营的绩效监督,也要推动完善各级工会资产台帐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和督促工会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工作,努力促进形成来源可靠、增长有力、管理有序、督促到位的工会经费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工会资产的完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2)

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做到“三同时”,此项得分为4分;未做到“三同时”,此项不得分。“三同时”由直属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文件复印件确认。

(二)干部配备

1、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此项得分为4分;经审会委员人数少于3人,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确认。

2、配备了专(兼)职经审会主任,此项得分为3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3、经审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此项得分为2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三)委员专业结构

经审会委员中具审计、会计专业资格人员占全体委员2/3以上,此项得分为3分;未达到2/3的,此项不得分。由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确认。

(四)工作领导

经审会主任参加本级工会有关会议,此项得分为4分;未参加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二、规章制度

(一)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此项不得分。由制度的复印件确认。

(二)经审工作

经审会定期召开有关经审会议,此项得分为10分;未召开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三、审查审计

(一)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审查

1、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进行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2、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追加(减)调整预算方案按审查程序进行了审批,此项得分为5分;未审批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审计得10分;审查得5分。未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及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三)经费计拨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计拨工会经费情况进行了审查,此项得分为10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四)审计回访

对审计进行回访并督促问题整改的,此项得分为10分;未回访、未整改的,此项不得分。由整改情况汇报文件确认。

四、业务建设

(一)报告工作

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或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此项得分为5分。未报告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上报考核材料

直属基层工会按时向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上报考核材料,此项得分为4分;未按时上报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根据收到考核材料时间进行确认。

(三)工作经费

直属基层工会经审会的经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此项得分为3分;未纳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经审会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相关报表证明确认。

(四)上报工作材料

(五)档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确认。

五、否决事项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3)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3、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和分钱分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7、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经审会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

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

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5、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市总经审办职责

1、在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会经审工作的方针,承担经审会办事机构的职责,完成经费审查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2、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市审计局的指导,并对下级经审组织指导并培训经审干部。

3、定期对市总本级经费收支情况、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履行市总机关内审机构的职责。

4、对全市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拨交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5、对市总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6、根据市总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对县及县以下工会主席离任 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文件规定

1、全总《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1985年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

2、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总《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实施细则

3、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1990年11月15日全总书记处审议通过

4、关于印发《开展对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的意见》的通知全总办公厅文件工厅审字(1991)14号

5、苏工审[20__]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4)

一、科研经费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对科研经费的投入也随之飞速发展。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也越来越广泛,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指由国家基金委及有关部委、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以项目拨款方式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接受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让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获得的经费。由于单位制度建设、内控执行、课题负责人及科研经费审核人责任意识等种种原因,科研经费安全受到威胁,存在被违规使用、挪用、套取等风险,问题也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

比如会议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超预算报销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违规超标准报销会议费:超范围报销会议费:夹带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

二、科研经费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单位制度建设不健全

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对科研经费管理做出规范。但单位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修订、更新比较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无法满足新的管理需求。其次,部分单位的管理制度可行性差,流程过于复杂,不可操作,形同虚设。再者,部分单位的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未充分考虑单位具体情况,无法发挥管理作用。

例如单位未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可行的具体管理规定,事前无法通过会议申请发现问题,防止风险的发生:事中经办人组织会议时无据可从,存在随意支出的风险,或利用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存在虚报会议费的风险:事后课题负责人、管理部门人员审核无据可依,造成无法发现或判断会议费支出问题的风险。

(二)单位自控执行不到位

部分单位虽然已建立起内控制度,但由于有些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明确,不清楚应审核的问题,签字应负的责任,抱着“其他人签字则跟着签字”的态度,即使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都无法被发现,使内控管理形同虚设。有些管理人员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宽对待科研经费使用,避免与科研人员产生冲突,影响内控执行效果。更有甚者,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为了私心或私利,协助违法违规经费使用,使内控管理失效。

譬如单位未落实会议费内控执行,部分相关人员对各自的职责不清晰,如:课题负责人不清楚应审核会议费的真实性,科技处应审核会议费的合理性、相关性,财务处应审核会议费的合法合规性等,责任相互混淆,造成一些问题重复审核,一些问题则无人把关的现象。部分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但缺乏审核方法,缺少审核经验,如:通过会议日程、签到表、预决算等材料,无法发现会议业务中隐藏的逻辑错误,以推断出相关真实性、合法性问题。部分相关人员则抱着“其他人都已审核过,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侥幸心理,使经过审核、审批的会议费支出仍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合法风险。

(三)课题负责人意识薄弱

课题负责人大多是学术型人才,风险意识薄弱,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对课题科研经费支出审核随意,未建立起“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意识。事实上,课题负责人需对课题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把关,科研经费一旦被查出违法违规的问题,课题负责人将首当其冲。此外,一些课题负责人还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努力争取的成果,对其使用及管理拥有绝对的权力,不愿意受到单位管理部门的监管,仍未意识到管理的最终目的其实是保护科研经费,保护课题负责人,常常阻碍监管工作的开展。

比如,课题负责人一般都将会议的举办与组织事宜交由项目成员或研究室秘书负责,对会议实际需要发生的费用并不太关心,审核签字时也较少会进行应有的询问与了解,使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议费用支出很容易成为漏网之鱼,顺利通过课题负责人的审批。

三、加强科研经费风险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组织内审工作,发现科研经费风险

单位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及相关审计工作流程,对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规范。同时,建立起独立的审计部门或从属于最高领导层的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应由知识结构多面、具有一定经验、相对固定的审计人员组成。每年将科研经费内审列入年度常规工作计划,抽取一定数量的研究室并根据其特点抽查经费使用情况,或者抽取1~2种科研经费对所有研究室进行专项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发挥内审预警作用,防范于未然。另外,内审工作在审查经费使用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还需检查内控的有效性,发现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为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依据,为改进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正如会议费,通过内审工作发现存在如下风险:1.通过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发现存在“无此发票信息”的虚假会议费发票,或通过询问发现旅行社虚开的会议费发票,配套伪造虚假会议议程、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2.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查询机票,电子行程单无法查询或机票票价等信息与电子行程单不符,发现存在使用虚假电子行程单报销会议差旅费的现象:3.通过比对会议签到表笔迹、查询会议室租用、会议用餐情况等,发现假冒签字虚增会议人数、虚构会议天数以掩饰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的问题:4.通过细查会议费报销票据,发现会议纪念品、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专家评审费等超范围报销支出,同一时段重复报销餐费、会议期间外交通费等与会议无关费用:5通过对比项目任务书、会议预算申请表等材料,发现存在超预算报销会议费的现象。

(二)开展风险防控工作,防范内审发现的风险

单位应对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结合内审工作报告、整改意见等,查找出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一一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将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会议费为例,根据会议费管理流程(见图1)以及上述内审工作发现的风险,分析梳理会议费的责任人、工作职责、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首先,明确责任人职责,如:课题负责人审核真实性、必要性,科技处审核合理性、相关性,财务处审核合法合规性,主管所领导整体把握审批真实性、合法性等。各层责任人审核会议申请时,需要在《会议申请及预算表》签名确认,审核会议报销时,需要在《会议决算审批表》及报销单签字确认。其次,分析关键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如:课题负责人面对的主要风险为会议申请信息、材料不真实、会议未申报年度计划、预算项目脱节、编制粗糙、随意性大等,因此应要求经办人事前申请,通过确认会议人员名单、会议通知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以判断会议申请是否真实,通过确认会议是否在课题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是否符合课题会议费预算以判断会议是否必要:科技处需要管理的风险主要为会议事项与课题研究不相关、会议费超课题会议预算、会议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项目超范围、预算金额超标准等,应根据课题组提供的项目任务书、会议通知、会议日程、邀请函等材料判断会议业务是否与课题研究相关、是否合理,课题会议预算是否充足、预算明细是否超范围、超标准:财务处防范会议报销合法合规性风险时,应审核发票是否为正规发票:检查会议报销材料是否完整,如:是否附上《会议申请及预算表》、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决算审批表》等:检查会议手续是否齐全,如:《预算表》、《决算表》、报销单是否已经签字审批:核对支出范围、金额与预算及决算、管理办法是否相符,如:报销内容是否与《预算表》、《决算表》内容相符,会议标准、报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最后,通过经费申请与报销的审核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责任人之间的沟通,最终建立起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

(三)建立单位规章制度,形成常态管理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5)

一、20*年工会经审工作情况

20*年,全县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总六届五次全委会制定的工作目标,以《工会法》、《审计法》为根据,进一步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意见》,实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审计审查力度,建立健全经审组织和经审工作制度,不断增强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经审工作水平。

(一)关于县总工会20*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情况的审查意见

县总经审会对县总工会20*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查认为县总本级预算安排能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预算安排总体可行,在支出方面能按照预算严格支出,特别是在积极筹措资金支援遭“桑美”台风袭击的企业和受灾职工困难慰问,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和受灾职工重建家园等方面工作,充分体现了工会是职工之家的理念和宗旨。同时工会财务决算反映了送温暖、劳模、帮扶基金全额用于职工方面,充分体现了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工作宗旨。

20*年县总工会经费收支执行情况:20*年全年合计收入为331.74万元(去年*受“桑美”台风袭击,省、市总工会补助38万元、各兄弟县(市)、区捐助25万元、市慈善总会捐助11万元,共收捐款74万元)。减除各项捐款,20*年实际合计收入257.74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23.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05万元;政府补助收入26.4万元,其它收入37.14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69万元,减少12万元。

20*年全年支出合计为339.71万元,其中:职工活动费支出27.37万元;工会业务费支出26.85万元;工会行政费支出为48.9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31.35万元(其风补助96.52万元);其他支出23.74万元,上解市总经费81.42万元,全年收支相抵赤字8万元。

会议认真审查了县总工会20*年度的预算情况,预算能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体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把较多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办实事方面,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

本年度本级预算合计收入278.8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23.15万元。预算合计支出277.5万元,其中:职工活动费支出31万元,工会业务费支出27万元,工会行政费支出46.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5.5万元,上解经费支出85万元,其他支出24.8万元。经审会认为20*年度县总工会预算编制合理可行,各项经费收入与支出基本保持平衡。工会经费要在收字上下功夫,严格控制行政费支出,逐步扩大职工活动费、业务费和补助下级支出。继续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争取工会经费有较大增长。

(二)经审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年来,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经审组织机构,为工会经审工作正常开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证。目前全县新建基层工会都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建立工会经审组织。截止20*年底,全县已建独立基层工会946家,建立工会经审组织805家,组建率为85%,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工会经审组织网络,其中审计、会计等专业人员比例有明显提高。强化工会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县经审会人员参加浙江省内审岗位资格培训班,切实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基本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工会经审干部队伍,为全县工会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工会经审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20*年县总工会经审会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分别制定了一整套适合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制度。在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的同时,坚持每年对县总工会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两次审查制度和定期召开县工会经审委员会议制度及工作报告制度等,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经审工作情况互相交流。认真学习贯彻经审工作方面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把经审监督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到基层,进一步促进经审监督的标准化制度化。认真实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制度管理。全县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认真贯彻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将工作计划、会议内容、经费计拨、问题建议等内容都反映到经审工作台帐上,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6)

一、专项审计的内容、对象和重点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主要指财政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审计制度的意见》要求,农业科研院所开展了2013、2014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工作,A农科院以纳入全院预算管理的各研究所、中心、机关为审计对象,以“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为审计重点,特别是各单位执行2013年后新出台的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出差、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情况;同时对下属的工会作为延伸抽查对象。

(一)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总体情况

审计院各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将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与2013年支出数和2014年预算数相比,分析支出变化情况,评价是否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支出管理。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重点审计因公出国(境)经费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境)经费,在专项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列支费用,出访任务批件与报销实际情况是否一致,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管理。

2、公务车购置与运行费

重点关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是否严格执行公车用车编制管理规定、配备使用标准;公车维修费用有无附件、支出是否经政府采购审批、支出是否合理,有无列支公车以外的用车费用或借维修、保险之名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将其他费用支出使用燃油费支出报销,车辆所用汽油标号与其所加汽油标号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

3、公务接待费

部门单位是否为减少“三公”经费账面支出数,将“三公”支出化为办公用品、实验材料等费用,是否将本该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下列支的“三公”支出在会议费、培训费等科目中列支,是否利用单位有项目、有上级专项资金的机会将“三公”支出消化在项目支出或专款支出中。重点关注公务接待费有无超标准接待,有无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安排旅游考察等违规问题。从原始凭证入手,检查是否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是否有招待费清单,明细内容是否合规,支出入账是否符合相关经费使用规定,并结合接待部门台帐对比,揭露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重点审计会议、培训开支是否符合严控数量、细化预算、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人数、变相收取费用、超标准安排、违规列支接待费、违规挂账等问题。

(四)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对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是否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问题。

(五)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情况

重点关注项目建设中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审计,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防止出现损失浪费。

(六)规范津补贴情况

重点审计各单位有无违反规范津补贴的规定,通过虚假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在专项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或在其他科目中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问题。

(七)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其他违规支出情况

审计各单位是否存在与中央、省委厉行节约精神相违背的违规使用公款举办节庆、形象宣传,购买、印制贺卡等铺张浪费行为。

(八)延伸审计下属单位

加大延伸审计力度,重点检查工会账户,重点关注资金来源,有无转移财政资金,有无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福利,转移公务支出规避监管等问题。

二、专项审计的组织分工和方式方法

农业科研院所(以A农科院为例)高度重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工作,认真开展了2013、2014年公务支出公消费专项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边审边改”,建立完善制度等手段,确保审计成效。

一是开展审前宣传和自查工作。专门成立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领导小组,对全院专项审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科学组织,由纪检与监察审计处牵头召开专项审计工作布置会议明确责任,各研究所、中心、机关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上报,积极配合专项审计工作。

二是科学组织联合审计方式。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从工作部署到上交审计报告不到三个月时间,而A农科院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只有2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单靠内部审计显然不能满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面对审计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A农科院统筹调配人员,以内部审计人员联合社会中介机构统一编组、整合资源、联合审计的组织方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三是有效运用信息化审计技术方法。A农科院本部有12个研究所,杭外下属4个研究所分散在温州、台州、东阳等地。本次审计推行了数字化审计方式,安装使用用友审易5.58版审计软件:用数据采集工具实现远程取数,网络加密传输,在现场驻点审计前做好数据分析的基础工作,结合自查和分析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审计方案;在驻点审计过程中,审计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审计方法,运用软件对数据整理和分析,做好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笔录,有效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审计报告的按期完成。

四是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落实监督。对于自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力争及时整改,力求“边审边改”,明确权责,落实到人,并要求各研究所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时通过审计促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从源头上堵寒漏洞,防止屡审屡犯,巩固审计成果。

三、专项审计的成效

近两年农业科研院所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以来,各单位厉行节约,压缩预算,控制支出,信息公开等多措并举,公务成本有了降为明显的下降,支出结构更趋合理,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通过审计关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从源头上减少“三公经费”的不合理资金来源。促进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法》严格预算管理制度,打造阳光财政,科学合理地编制和严格预算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不仅有利于保证“三公经费”支出结构合理、比例合规,也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好地投入到科研事业发展中。

二是通过审计从体制机制层面关注促进“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和提高效益方面,促进制度建设和完善。A农科院有针对性地出台了《规范科研经费核算和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一系列院内规章制度,将公务活动分类具体化、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制度化、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化,有效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形成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通过专项审计堵塞了“三公”经费支出中的一些漏洞,并对研究所“三公”支出中存在的不同情况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如:建议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规范一车一卡加油登记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建议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严禁违规开支;建议完善公务接待操作制度,通过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举措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建议加强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内容的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管理等等。审计中对各研究所在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也积极宣传并推广。

随着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审计建议的被采纳,审计在帮助各部门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成效逐步显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研单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防腐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与水平,提升了审计价值。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7)

“这次的审计结果,有些是新问题,但大部分都是老毛病,像‘牛皮癣’一样‘屡审屡犯’。这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总理要求,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屡审屡犯的“牛皮癣”。

这并不是总理第一次谈及“牛皮癣”问题。就在今年3月,他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对政府性楼堂馆所这个屡治屡犯的‘牛皮癣’,必须要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今年对部委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情况的检查。

从审计署对38个中央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来看,八成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违规;绝大多数部门存在违规支出会议费问题;楼堂馆所仍有违规建设。

《中国经济周刊》通过对近5年来审计报告中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梳理发现,公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经费使用不合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费,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多申领财政资金,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或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屡审屡犯”情形严重,堪称“牛皮癣”。

比如,今年被审计署指出违规列支出国费用的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四个部门,在上一年度审计中都曾因同样问题被点名;今年被指出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信部、水利部、外交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卫计委等六部门,往年也都曾因同样问题被点过名。

客观地说,一些部门所属单位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审计出的“重灾区”。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深层次的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财政制度。”财政制度改革的焦点首先是预算制度,其次是政府间财政体制,另外还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其核心就是财务控制,对每一笔公款进行全程的、逐笔的、实时的监管。目前,这一套财务控制体系基本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就给了行政部门很多的机会,去违规和腐败。”

部委十大“牛皮癣”

1.公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经费使用不合规

《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在公费出国(境)方面主要存在四类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以往年度也曾屡次被点名。

其一,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考察。比如,2013年,科技部违规组织“双跨”出国(境)团组1个,且超出规定人数26人。

其二,擅自更改行程、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比如,国土资源部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美国和加拿大开展页岩气技术考察团”2013年1月改变在美行程,前往拉斯维加斯停留3天,回国后报称当时在加拿大考察。

其三,违规列支出国费用。《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14个部门本级和54个所属单位超标准、超预算或超范围列支出国(境)费用3229.53万元。

具体来看,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2013年,工信部11个出国(境)团组住宿费超标准列支30.19万元;财政部3个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8.42万元;商务部6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用12.16万元;文化部4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境)经费7.86万元。而这四个部门在上一年度审计中,也都因为违规列支出国费用而被点名。

其四,转嫁出国(境)费用。早在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就明文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但梳理近年来的审计结果发现,转嫁出国(境)费用的现象未能杜绝,依然普遍存在。《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9个部门本级和14个所属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境)费用1568.75万元。

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2011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出国费413.35万元由所属单位承担。2013年,发改委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16人次出国费用61.52万元;住建部3个出国团组4人次出国费用13.35万元,由所属单位和外单位承担;交通运输部向所属规划研究院转嫁因公出国(境)费3.38万元;科技部7人次(共68天)出国(境)费用由部外单位承担。

2.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超标准

与公费出国一样,公务用车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今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

从历年审计结果来看,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一直是个难以杜绝的问题。《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14个部门本级和13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289辆、超标准123辆。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截至2013年底,发改委及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科技部超出国管局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1辆;国土资源部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14家单位以租赁形式配置公务用车44辆,超编26辆;交通运输部及所属海事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41辆。

除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审计还揭露出有关部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的问题。比如,2013年,公安部及所属部门占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18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下称“水利部水科院”)占用企事业单位车辆13辆;卫计委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使用外单位汽车2辆。此外,原卫生部国际合作司2006年以来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汽车1辆;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0年以来无偿使用下属单位汽车3辆。

3.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

与转嫁出国费用类似,公务接待费也被有些部门转嫁给下属单位。比如,2012年至2013年,国土资源部所属地科院向下属单位转嫁公务接待费18.51万元。

此外,审计结果还显示,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也在不少部门存在。比如,2013年,发改委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3.13万元;交通运输部所属规划院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 61.56万元;公安部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35.4万元;科技部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7.23万元。

4.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

梳理历年审计结果,在会议费用方面,存在以下重点问题:

其一,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费。比如,2013年,发改委有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63.9万元;文化部1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7.77万元。

其二,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比如,2013年,交通运输部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14个(43个在五星级酒店)、民政部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5个(1个在五星级酒店)。

其三,转嫁、摊派会议费。比如卫计委有关司局2012年和2013年有3次会议由其所属医管所具体承办,会议费99.85万元均由医药企业赞助;2012年,所属医管所召开研讨会支出28.46万元全部由医药企业赞助。发改委2013年也有5个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转嫁费用52.02万元。

其四,计划外召开会议。比如,2013年,交通运输部有13个三类会议[指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法,最高检,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未列入计划。

计划外召开会议的情况在上一年度更为严重。审计发现,2012年有31个部门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1129个。其中,仅人社部就计划外召开250个三类会议。也就是说,几乎平均每个工作日都要召开一场计划外的会议。

5.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

《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至2013年底,卫计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29.75亿元。

具体来看国务院组成部门,有卫计委、住建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民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因此被点名,涉及金额最高达8.2亿元(详见表1)。

这一问题也并非今年才出现。比如,住建部也曾因2010年至2012年所属单位在承办某奖项时违规向参评单位收费而被点名。

6.通过虚报人数、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

梳理历年审计结果发现,部委多申领财政资金的方式主要有虚报人数、重复申报项目等。

虚报人数的例子有:2013年,发改委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等6家单位多列报人员24名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科技部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多报188人,多申领财政资金711.69万元。国土资源部所属的5家单位虚报实有人数,多申领人员经费114.43万元。

重复申报的例子有:2010至2012年,农业部所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闫家岗农场、八五九农场以重复申报方式,多申领中央财政资金1555万元。2011年,国土资源部和所属信息中心分别在“国土资源部信息化运行与维护”等项目中重复申报网络租用费等,多获财政拨款预算共165.2万元。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在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为经费自理的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申报或安排支出预算。

审计署今年披露的部委及所属单位不当牟利情况(表1)

7.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

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文化部和水利部水科院、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部门单位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等1.04亿元,其中3433万元用于违规购买购物卡、礼品或发放劳务费等。其中,公安部被发现其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将防洪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挪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在挪用财政发放津补贴方面,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就曾指出,2012年度,10个部门本级和21个所属单位套取或挪用1.15亿元,用于发放津补贴、修建办公楼等。2011年度,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信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

8.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所谓“小金库”,1995年《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近年来,审计署着重对“小金库”问题进行审计。但今年的审计结果显示,私存私放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仍然存在。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卫计委和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等34个所属单位采取转移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账外设立“小金库”1.94亿元。

其中包括,2011年至2013年,卫计委所属宣教中心、医管所等5家单位采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665.15万元。至2013年底,所属医管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等6家单位2011年以来取得的收入有3234.03万元未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私设“小金库”问题,审计署要求全面清理,归还有关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审计公告表示,在发现问题后许多部门已经或者正在进行整改。

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

从审计结果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工信部、水利部、外交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卫计委等部门均因此被审计署点名(详见表2)。其中,金额最高的是,2013年,工信部所属应急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2.36亿元。

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在往年审计中也频繁出现,有些部门还屡次犯错。以工信部为例,去年对其审计就发现,2012年,工信部和所属2家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软件和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885.85万元。

不仅工信部,在今年审计时被指出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上述六部门,往年都曾因同样问题被点过名(其中,卫计委的前身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去年都因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被点名)。

审计署今年披露的部委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违规情况(表2)

10.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或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

近年来,中央几次发文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200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通知还强调,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8)

【摘要】国家及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科研创新项目的投入,同时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研发类科研项目的投入资金审计,加强对国家科技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国内的企事业单位在科技经费核算模式不尽相同。如何规范科技经费专项核算,为科技验收打下坚实基础成为各方关注焦点。文章通过对经费审计的前端案例分析,试图寻找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统一方法。

【关键词】科技经费 会计核算 审计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因此,国家及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科研创新项目的投入。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研发类科研项目的投入资金审计,从事前计划预算、事中跟踪管理及事后验收审计等几个方面加强对国家科技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部分省级政府已在着手开展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中期审计及项目跟踪咨询,即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通过购买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服务,有效实施对科技投入的跟踪管理,防微杜渐。此项措施一方面规范了科技项目的运作及核算,督促企业按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准确有序实施项目预算;另一方面通过中介机构的中期检查及日常咨询,为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答疑解惑,为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笔者有幸参加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863 项目、973 项目及省级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项目审计工作。本文将在分析科技项目中期审计及验收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企业财务核算及内控管理提供实证信息,规范项目运作及核算。

一、科研经费审计概述

科研经费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专项审计业务,除了中期审计及验收审计外,还包括对科研项目的合并、分立及撤销等特殊事项的专项审计。审计形式一般采用现场审计,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核算及财务信息情况、科研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性情况、资金落实及到位情况、资产管理情况、与科研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科技审计的参考法律法规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科技经费审计大范围展开的情况下,上述法律法规为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管理、财务核算提供了参考及保障,也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科研经费审计调整案例分析

1. 关于财务建账核算及会计科目设置。笔者审计的项目承担单位中,较多都在业务上力争突破,争取科技创新及科研拨款,但在财务核算上略显薄弱。突出表现为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建账立册,或会计核算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导致科研投入无法被认定。例如,财务未按规定设置“管理费用——科研经费”明细账归集各项目的科研投入,而是将所发生的经费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各个科目的办公费、差旅费、材料消耗、会议费用等多项明细科目内穿插核算。在审计时,企业不能提供各科研项目的明细账,只能采用电子表格的形式予以归集,我们将此现象称为“现扒账”。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现扒账反映的科研投入数据一律不予确认科研投入。笔者建议,由于科研经费验收时需按科研经费的来源分别填报各种经费投入到支用情况,故企业在设置科研费用核算时,应分别设置“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明细科目,在各个资金项目下,再分设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费用项目。如果项目单位习惯以费用项目作为第一明细,对资金来源采用辅助核算也可以。一般情况下,同一项支出内容不可在不同的经费来源项目内同时列支。如此,通过财务核算的科目设置,将各类科研投入固化在财务记录中,一方面有利于科研报表统计汇总与申报,另一方面对科研经费验收审计打下良好基础。

2. 关于自筹经费投入形式。科研投入中自筹经费投入的形式应为货币资金投入,对于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转入等形式的投入不予认定。

笔者在执行一家制药企业的重大专项验收审计时发现,该企业在项目预算书中有“研究经费——直接费用——基本建设费”的自筹资金投入预算138 万元。任务合同书中表述,单位需要新建一个符合欧盟药品要求的实验室。企业在该项目立项前,已经在建新科研研究室1 800 余万元,在科研项目立项批准后,该研究室已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在科研项目立项并单独核算后,企业认为新建完工的研究室已符合欧盟制药要求,可不予重复建设,故将新研究室的折旧按月列支到“管理费用——科研经费——XX 项目(自筹资金——基本建设费)”内,截至审计时累计折旧138 万元。笔者认为,自筹经费投入应为货币资金投入,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及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该新研究室系在科研项目立项前投入建造的,如果项目单位认为其符合欧盟制药条件,无需重复建设,应提交申请报告修改项目预算,对其以折旧费替代科研经费——基本建设费投入情况不予认可。

3.关于设备费投入及核算。科研经费中的“直接费用——设备费”用来核算为科研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尽管固定资产投入在科研经费“设备费”项目内统计,但在会计账簿中需列支“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审计实例中,我们经常发现有承担单位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直接在“管理费用——科研经费——设备费”中列支,或将固定资产折旧费在此项目列支。由于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在最终认定科研投入时需审计调减。对于与专用设备匹配的备品备件,如系与设备同时购置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审计认定为设备费;如系单独购置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审计认定为材料费。此外,在研究过程中,如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支付的租赁费,也在设备费内列支核算。

4. 关于材料费投入及核算。材料费也是科研经费核算中比较容易发生调整事项的项目。实务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购代支、列支基建材料、列支生产性材料、列支办公材料等情况,或者实际列支的材料与预算书内材料在名称、规格、型号等方面不一致,不能有效说明与承担课题的相关性及经济的合理性,最终导致对列支费用的调减。与课题的相关性系指科研试验必不可少,经济的合理性主要指采购的价格合理,符合公开交易市场中公允价值原则。

笔者在对某大学有机硅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项目组一次性购买16 片晶体控制芯片,财务按发票金额全部入账材料费。经了解与询问,项目组只使用了6 片,其余10 片芯片尚存放在实验室内,审计结果对未使用材料费用进行了调减。笔者认为,材料费的列支应遵循承担单位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对材料的核算需符合收发存管理规定及存货的计价政策。科研经费——材料费应按实列支,未使用材料应交由物料部门统一管理,避免管理缺位导致的非常损失。

5. 关于燃料与动力费计量与核算。燃料与动力费的核算有其特殊性,项目承担单位往往与科研经费——间接费用混淆。相关法规规定,燃料与动力费核算科研过程中设备运行发生的可单独计量的水、电、燃料消耗费用。

上述规定的核心是“单独计量”,也是在实务操作中的难点。在审计实例中,项目单位往往根据燃料动力费的预算金额,以标准定额分配燃料及动力费,均不符合单独计量的要求。

我们以电费为例,承担单位需对设备运转时间进行有效的监控记录,科研人员应严格完整地记录各项科研设备的开、关机记录,同时按不同设备的功率系数,把设备折旧费按工作量法分配到各个科研项目内。其他燃料及动力费可参照电费的分配方案,也可结果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实施科学的分配方法。关于燃料与动力费的计量单价,我们认为可采用水、电、燃料费用的即期单价即可。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9)

 “三建一学”就是要建制度、建台账、建档案,学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县总工会经审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全总领导提出的“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到哪里,经审工作就监督到哪里”的指示精神,按照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为指导各级经审组织开展工作,我县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经审工作运行制度体系,建立了以审计为基础的审查监督机制,从制度、体制上为履行审查监督的职责提供保证。修订完善了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对下级经费审计制度、经审委员议事制度,出台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会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大额物品购置以及基建维修工程审计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等18项制度。使经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了盲目性、随意性,建立起一套运转灵活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良好运行机制。

建立了经审工作台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活动有记录,年末有总结,制作了经审工作进度表,那项工作未完成,那项工作已完成,那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一目了然,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分类实施。

建立了工会经审档案。工会经审档案是记录工会经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载体,是确定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以前经审工作存在着重审计、轻档案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审计文书不规范,2、审计档案不完整,3、审计证据不充分,4、立卷排序不规范,5、归档不及时,保管不符合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完善的经审工作档案制度,严格按照“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规定进行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工作,确保经审档案完整、真实。

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经审队伍整体素质。针对基层经审干部兼职多、业务不熟练的情况,我们根据基层经审业务实际,采取“领导班子上讲堂”活动,县总经审主任、财务部长自编教材,自制课件,亲自上讲台,为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和财务人员讲课,大大提高了培训的效果。今年我们举办了财务经审干部培训,培训人数达到145余人。

二、坚持“三规一纠”,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实现事中约束

实现全面监督,规范审计、规范程序、规范管理、纠正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是事中约束的重点。

在规范审计上,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监督”寓于“服务”,“整改”优于“查处”的新观念;在目标上,积极探索从查错纠弊向对工会内控制度评价的转变,促进经审工作水平的提高;在职能上,力争实现从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在领域上,从单纯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监督审计延伸;在方式上,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事中、事前审计相结合,把审计关注点 从以往局限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违规违纪事项等方面,拓展到源头治理、制度建设、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使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层次有明显的提高;在方法上,加强工会与审计、财政、税务部门的联系,争取其工作指导和配合,整合审计资源,组建本级实务审计兼职队伍,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在规范审计程序上,针对以前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计,审前无方案,审中忽略部分步骤,审计过程中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出具意见后不督导整改等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规范了审计程序,审前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下达审计通知书、签订承诺书、有审计底稿、审计报告预先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然后正式下发审计意见书,审后进行整改督查回访,使审计程序上得到了规范。

在规范管理上,我们坚持抓组织,建机制,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经审组织建设。为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县总工会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工会都要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的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同时,还要求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和换届选举时,工会经审会必须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经审会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经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财务、审计资质人员。在基层工会中大力推行经审台账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星级经审会活动,年初制订经审考核细则,年底进行考核奖励。今年新建的7家工会组织全部建立了经审会,25家经审会进行了换届。

在规范审计、规范程序、规范管理的同时,我们对审计问题突出的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指导整改。今年我们共出具意见书20份,提出意见及建议67余条。为保证审计意见真正落于实处,我们建立了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实地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督促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意见,加大整改力度。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反映的“工会账户独立,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因“县财政部门清理账户,不允许多头立户”而无法落实审计意见的说法,我们找依据,寻法规,积极与财政局领导和分管账户审批的综合股领导沟通,从而达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我们出台了《太谷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保证了审计意见真正落于实处。针对县职工学校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情况,我们进行了实地审计回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情况,并对其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的内控制度缺失,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具体意见,并及时向县总领导进行了汇报,从另一层面督促其整改。

三、坚持“三查一追”,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全面评价,实现事后整改。

在当前工会经费审查审计覆盖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我们坚持查预算执行,查资金使用方向、查整改落实、追究责任。不断加强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监督,做到事前有预算,活动有方案,资金运作按程序。

1、强化以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计为主的审查监督,把好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每一道关口。

县总经审会坚持每年年初对本级工会上年度经费决算和本年度经费预算草案进行审计。经审会及经审办负责人参与研究年度预算草案的编制及有关会议,认真审查工会年度预算列支否明确细化,投向投量是否安全合理,收支总量是否适度平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追加预算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促进预算控制管理,维护预算执行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确保坚持工会经费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重点作服务。加强年中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深入分析经费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有关方面予以纠正。在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县经审会向县总工会提出,要加强与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沟通,促进财政划拨经费的有效增长,促进政府补助资金按照到位,与地税协调配合,加大对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力度,提高经费收缴率,增加职工活动费和帮扶资金的投入,压缩行政费开支的建议,得到了采纳,从而促进了经费使用决策、执行、调控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2、高度重视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保证专项经费规范运行。

近年来,中央、省、市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发挥的效用也越来越明显,确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出任何问题,工会经审组织负有重要责任。在这方面,我们坚持每年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和使用。我们在对县总帮扶中心审查时发现物质管理发放上不是很规范,困难职工档案不完整、帮扶资金存在超期使用、改变用途、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都一一提出整改意见,县帮扶中心积极落实整改,完善了帮扶物品管理制度和资金发放程序,在今年的专项资金审计中未发现任何问题,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完整、使用高效、专款专用。

3、将工会经费计拨审计融入税务稽查工作内容,形成“以审促收,审收并重”的工作模式。

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收缴面在扩大,工会经费收入也实现了大幅增长。工会经费是否有少征、漏征,是否足额申报,工会经审应做到心中有数,并不是地税代收就万事大吉了。为此,我们加大了与地税部门的联系,与地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基层计拨工会经费进行审查、审计,从源头上堵塞工会经费收缴漏洞:一是成立工会组织,看成立批复;二是查工资总额,看是否漏缴;三是建立基层工会帐户看是否建立。对审计中发现的欠缴、漏缴工会经费的由地税部门负责追缴,对未成立工会组织、工会未独立建账立户的及时与县总组织、财务部门沟通,及时指导建会建账,并下达审计意见书,限期整改。同时我们将审计情况反馈给企业老板,与老板及时沟通,宣传有关工会及经审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了对基层单位的约束力,使大部分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会经费明显增加。较好的解决了税务代收一收了之的状况,堵住了因少报、瞒报所产生的工会经费流失的漏洞,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了物资条件。今年我们共审计基层工会20家,其中在16家的审计意见中,对工会会费收缴不到位、行政工会经费拨缴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此进行督促回访.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10)

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加大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201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用的审计监督,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政府绩效管理。通过审计,掌握2012年我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检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合法,以及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等情况,并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并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6月上旬完成。

(二)镇(中心)财政决算审计(法定)

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把握总体,突出重点,深化分析,服务宏观,规范管理,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对小村镇、南仁、代家、普集街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以政府性资金管理情况为主线,摸清政府性财政资金总体规模,了解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重点审计财政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财政资金安全。10月底完成。

(三)全县预算执行单位审计、预算执行单位会议费及“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以促进建设节约型机关、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对县法院、计生局、物价局、司法局、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工业园区(台资办)、中小企业局、老干局、教育局等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2012年度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收支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预算与预算执行的差异,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过大以及财政资金存放方式、管理现状等,以支出审计为重点,检查当年收支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收支预算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合法,突出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策落实,审查决算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错报情况。重点检查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其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以及会议费。注重整体性,对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注重效益性,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宏观性,对一些涉及宏观政策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注重建设性,对关系财政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注重揭露和查处乱设财政账户、出借财政资金等问题,分析其中存在的隐患,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关注全县各部门、单位会议经费的预决算,会议立项、预算的合法、合规性,经费收支的真实性,检查有无扩大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标准,甚至虚报会议经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直接审计和调查的覆盖面不低于30%。6月上旬完成。

(四)预算执行单位自查及抽查

以促进规范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委办、人大办、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局、检察院、商务局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自查和抽审。自点是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虚列支出等问题;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发放津补贴、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是否建立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核算处置、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等。重点抽查单位不低于自查单位的30%。6月完成。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以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查错纠弊、防范风险为目标,对县民政系统、粮食系统、公安系统,工业发展局、合疗办、教育局下属五大高中、卫生局下属凤安、、薛固中心医院、卫校、疾控中心、卫监所及卫生局下属计生服务站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行政成本与效益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查处和揭露隐瞒、少计收入,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政策法规规定,检查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擅自立项征收及减免,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无巧设名目滥发奖金、补贴,是否存在专项资金长期挂帐未及时安排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滞留、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10月底完成。

三、资源环保审计(省定)

(一)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审计(含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以促进流域环境治理、提高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检查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揭示存在问题,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效益情况进行分析,促进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对我县境内河堤改造、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9月底完成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以促进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和发挥其积极效应为目标,组织对我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各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拖欠、转移、浪费等行为,及时查处贪污私分等违法行为,保障补贴资金准确、及时、顺利兑现农户,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为目标,对安居工程建设主管部门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布局、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等,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供应等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4月底完成。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定)

以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县两级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基金征缴、使用及管理、发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蛋奶工程”审计

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组织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蛋奶工程”进行审计。主要检查补贴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核定补助对象是否真实、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实物采供是否规范、蛋奶发放是否安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等,揭示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和有效使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促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蛋奶工程”工作顺利实施。

五、投资审计

以加快我县基本建设步伐、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政府投资金额50万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度。县审计局组织对县廉租房二期工程等7个竣工项目决算进行审计。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经济案件。11月底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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