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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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1)

1961年8月,在国防工业委员会(1960年1月成立,简称国防工委,元帅兼任主任)北戴河工作会议上,总理高屋建瓴地提出,要在国务院设立国防工业“口”,并在会上酝酿了国防工业“口”的任务与工作方法。11月8日,根据的建议,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成立国防工业办公室的决定。11月29日,国务院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国防工业办公室,归口管理第二、第三机械工业部和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并作为国防工委、国防科委两委之间联系协作和组织日常工作的口子,在党内对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负责。罗瑞卿任主任。国防工办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常规武器、国防尖端武器的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干部和技术力量的培养等问题,进行通盘规划,全面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加强国防工业各部之间、国防工业同其他有关工业部门、各军种兵种之间的联系,并且组织互相协作配合。

12月18日,中央军委决定国防工办列入军队编制。12月20日,国防工办正式成立,由罗瑞卿兼任主任,赵尔陆任常务副主任,并由三机部部长孙志远、国防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方强、二机部部长刘杰、国防科委副主任刘西尧四人兼任国防工办副主任,郑汉涛任秘书长。不久,中共中央又先后任命张爱萍、郑汉涛、李如洪、邱会作、罗舜初为国防工办副主任,李如洪兼任秘书长。

1962年12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进一步明确规定:国防工办是国务院管理国防工业的办事机构,同时也对党中央负责。它对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两委有关的各项工作,应首先经过国防工业办公室研究处理。12月19日,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罗瑞卿在国防工业办公会议上强调指出,在国防科学研究机构和国防生产部门维持现状不变的情况下,各委、部要协调的事情,还是先送到“口子”(指国防工办)上来,先通过“口子”上处理,不要事无巨细都直接捅到两位元帅那里去。元帅们比我们站得高,看得远,要让他们有时间考虑和掌握大问题、大事情,关于具体工作,在他们的指示之下,我们就要多担一些。如果发生瞎指挥,我们可以承认错误。国防科研的业务工作还是要由科委机关负责,“口子”不管,也管不了,但“口子”为了工作上的需要,向两委了解一些情况,这要允许。“口子”对基本建设、生产、科研试制,以及整个计划的调整、平衡要管,对科研为生产服务的事情也要管。例如,为了试制某一型号的飞机,六院、十院要负些什么责任,如果发生矛盾,“口子”上有决定之权。又如,科研部门需要生产部门搞试验件、专用设备等,可以直接商量解决的,不必捅到“口子”上来,如果解决不了,“口子”就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决定错了,可以承认错误,否则不好办事。

1963年2月至1965年2月,国务院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机械工业部的业务工作,都由国防工办归口管理。

1963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其任务并入国防工办,从而更加加重了国防工办的任务。

着力解决对国防工业发展方针和奋斗目标的统一认识问题

1962年11月6日至12月19日,罗瑞卿主持召开了国防工业办公会议。会后,罗瑞卿主持国防工办代中央军委起草了《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工业建设问题向中共中央的报告》。196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一报告。

《报告》提出,今后10年内,国防工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建成一个基本独立、“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国防工业体系。前5年,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完成主要品种的补缺配套项目。后5年,基本补齐缺门,配套成龙,并根据可能,适当扩大规模。原材料、设备、配套产品,必须立足于国内。第二,大力突击尖端科学技术,迅速掌握两弹(原子弹、导弹)的设计和生产技术,试制成功并开始小批量生产6类7种型号的导弹,包括地空、空空(两种),舰舰、地舰、舰地和带有原子弹头的中程地地导弹,并视情况,开始设计研究远程地地导弹。第三,加强常规装备生产,提高战术技术性能。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品种和数量,尽可能按照装备体制,满足军队装备的需要和军事援外的需要。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报告》提出,必须进一步明确国防工业建设的方针。《报告》回顾了近几年来,中央军委根据主席和中共中央的指示,对国防工业建设曾经提出的一系列具体的方针。例如:1959年提出“三年开始突破尖端,五年大体形成体系,八年基本独立完整”;1960年提出“两弹为主,导弹第一”,“军民结合,以军为主”,“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勤俭办国防工业”,等等;1961年又提出“生产以常规为重点,科研以尖端为重点,基本建设以补缺配套为重点”。上述方针,除了“三、五、八”步骤要求急了一些,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外,总的看来仍然是正确的,必须肯定下来,在今后继续贯彻执行。

1963年12月25日至1964年1月9日,罗瑞卿再次主持召开国防工业办公会议。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着重讲了要继续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工业建设的各项方针任务,力争提前两年,在今后7年内建成一个基本独立完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国防工业体系。他在重申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工业建设的方针任务后,说:“像打仗一样,在战线很长的情况下,必须集中兵力打歼灭战,首先突破一点,扩张战果,尔后才能全线突破。”他建议在今后7年内,着重抓航空工业,选择空军装备作为突破口,努力增加品种、数量,尽可能多一些快一些生产出飞机和地空、空空导弹,装备部队。选择空军装备作为突破口,是从需要和可能两个方面考虑的。我们国家需要把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建设得强大一些。同时,我们已经试制成功了歼7飞机,歼7和空空导弹今年即将定型,歼8高空高速歼击机,也要力争在1969年试制成功。因此,在今后7年内,多一些快一些生产出飞机和导弹来装备军队是可能的。为什么不选择陆军装备作为突破口?这是因为中国已经有了一支强大的陆军,兵器工业也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今后主要是满足数量、补齐缺门和解决地区成套的问题。为什么不选择海军装备作为突破口?这是因为造船工业的生产周期比较长,投资见效比较慢,一下子还上不去。中国需要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但是要分步骤,在当前首先是建设一支精干的、有战斗力的海军,将来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再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海军。为什么不选择两弹作为突破口?“两弹为主,导弹第一”,这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既定方针,一定要坚持执行。把两弹很快搞出来,可以增强中国的国防力量,但是,从突破尖端技术到成批生产两弹,要有一个过程。在今后7年内,两弹主要是解决有无的问题,虽然可能小批量生产一些,但是大批装备部队的可能性还不大。从军队可能拿到装备的角度出发,今后7年内,着重抓航空工业,是比较现实的,既有需要,又有可能。航空工业上去了,可以把科学技术研究、原材料、配套产品、设备、工艺,等等,都带动起来,对科研和内部、外部协作配套的要求,比过去更高了。因此,对导弹工业、无线电工业、兵器工业肯定有好处,对原子能工业、造船工业也并不妨害。

我军海陆空三军装备得到很大改观

在确定了“以航空工业为突破口”的方针后,罗瑞卿要求航空工业首先集中力量解决质量问题严重的歼6歼击机和直5直升机的优质过关和转入成批生产的问题。当1963年中国第一代优质超音速歼6歼击机试飞的时候,他亲自到机场观看,给予鼓励。歼6飞机过关以后,他又要求集中力量于歼7飞机的仿制,并确定了研制进度。1965年,他又提出进一步向新型高空高速歼击机、轰炸机、强击机和运输机发展的意见。当年,他就批准了高空高速歼击机的研制方案,谆谆嘱咐,对这一工作“不能放松,一定不要放松”。他还要航空工业抓紧战术导弹的生产,要求各有关国防工业部门为战术导弹的生产加强协作配套。当1965年2月地空导弹引导站试制成功时,他高兴地说:务必抓紧,以便真正增加我们的防空力量。

在舰艇方面,罗瑞卿根据中国以防御为主的战略方针和海防的实际要求,提出先搞“两艇一雷”(鱼雷快艇、鱼雷潜艇和鱼雷)、后搞“两艇一弹”(导弹快艇、导弹潜艇和舰舰导弹)的目标后,时时关心进展情况。当舰艇用高速柴油机因性能过不了关而卡壳时,罗瑞卿派他的秘书到洛阳舰用柴油机厂蹲点调查7个月,直到高速柴油机过关为止。1965年,用国产材料和设备建造的鱼雷快艇,在“八·六”海战和崇武以东海战中,发挥高速威力,击沉海军“剑门”、“章江”、“永昌”号和重创“永泰”号。海战获胜的次日,罗瑞卿再次肯定造船工业继续抓好“两艇一雷”、“两艇一弹”的必要性。

他十分重视新型常规兵器弹药的研制和改进。1964年1月,他在国防工业办公会上提出,兵器工业应着重抓紧大口径火炮和常规武器的补缺配套工作,特别是高射武器、炸药和光学仪器的试制生产。1965年6月,在一次国防工业党委扩大会议上,他再次提出把高射武器、大口径火炮和远程火箭作为重点。他要求无线电工业努力缩短同国际水平的差距,把狠抓基础产品,满足两弹和常规武器的配套需要作为重要任务。

他认为,零备件生产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只有具备了充足的零备件,才能保证充分发挥现有装备的作用。航空工业1961年至1963年贯彻“以零备件为主”的方针后,他亲自邀集国家有关部门、国防工业部门和军队领导干部开会,具体落实措施。此后,又进而几次亲自抓海军装备零备件的生产。由于有关军工部门严格执行了“以零备件为主”的方针,在他担任国防工办主任期间,较快地解决了因零备件供应紧张而造成飞机、舰艇、坦克停飞停驶的问题。

罗瑞卿在这一期间的艰苦工作和国防工业战线、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力地推动了国防工业生产、科研、建设的迅速发展。在他任期内,航空工业继歼6飞机、直5直升机两种飞机优质过关后,初教6教练机的设计定型、强5强击机的全面试制以及新型歼击机投入研制,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迈上了自行设计飞机的新阶段。造船工业的舰艇生产也已从苏联转让制造,全面进入仿制和自行研制阶段。采用国产材料、设备试制的鱼雷快艇、高速炮艇和自行研制的导弹快艇、火炮护卫舰和中型护卫舰的工作进展顺利,大型导弹快艇、大型导弹潜艇的装配制造也已展开。在兵器工业方面,通过改进设计或自行设计新型大口径炮、高射炮、坦克、装甲输送车等重型装备,在加强火力、突击力、防护力、机动力和加强光学观测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中国第一代107毫米和130毫米野战火箭炮、水陆坦克、轻型坦克等都于1963年先后研制成功。电子工业中长期滞后的基础元器件产品得到迅速发展,师、团以下通信装备开始向半导体化、小型化过渡,军以上远距离通信装备开始更新换代,为飞机、舰艇、火炮、坦克和导弹配套的雷达、电子装备、电子计算机和半自动防空体系都展开了研制,开始摆脱仿制局面,走上自行设计的道路。

战术导弹方面,空空导弹的仿制获得了成功,地空导弹进入定型,舰舰导弹也完成了大量的试制工作。航空、兵器、电子、造船工业为配合两弹试验而承担的任务都按国家规定的进度完成,保证了原子弹和中程地地导弹试验的需要。大批新型武器装备的发展,壮大了人民保卫国家的实力,提高了国防工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实现进一步的国防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调整了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狠抓了大、小三线建设

在1962年12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第344次会议上,鉴于主管国防工业的第三机械工业部任务重、门类多和业务工作复杂的情况,罗瑞卿提出,为加速无线电工业的发展,适应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建议把无线电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来,成立单独的无线电工业部。1963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以第三机械工业部无线电工业管理总局为基础,成立第四机械工业部(简称四机部),对整个无线电工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由王诤任部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防工业的管理,适应国防建设发展的需要,罗瑞卿和国防工办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建议,将兵器工业和造船工业从三机部分出来,再成立两个工业部。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这一建议,于1963年9月17日决定,以原第三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管理总局和坦克车辆管理局为基础,成立第五机械工业部(简称五机部),由邱创成任部长。以原第三机械工业部造船工业管理总局为基础,成立第六机械工业部(简称六机部),由方强任部长。三机部只主管航空工业管理总局所属企事业单位,部长仍由孙志远担任。

1964年8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大小三线的战略部署,国防工办在京召开国防工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国防工业大小三线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罗瑞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着重讲了关于调整一线、集中力量建设三线和地方军工厂的问题,号召大家发扬延安作风和南泥湾精神,少花钱,多办事,精打细算,因陋就简,就地取材。三线工厂厂址的选择,要贯彻“靠山、分散、隐蔽”的方针。工厂建设要贯彻执行小型化、专业化和便于相互协作的原则,不能搞大而全和小而全。小三线军工厂的建设,要立即规划,付诸实施,越快越好。建设小三线军工厂,不要把它只看作是解决地方武装的需要,它也可以供给正规军的需要。这件事情办好了,国防工业的合理布局也就基本上解决了,至少轻武器及其弹药可以基本上成龙配套了,各省可以独立坚持了,也就可以实现所讲的,万一敌人打进来,沿海各省被敌人占领,还要坚持跟它斗,野战军、守备部队和地方武装结合起来,跟它斗。要赶快行动,在三年内把地方小三线军工厂建设起来。从此,全国各地的小三线建设迅速开展起来。

在这次会上,罗瑞卿特别讲了集中力量建设大三线的问题。要求大家本着“精心研究,逐步实施”的精神,按照规模小、专业化和便于相互协作的原则,以及“靠山、分散、隐蔽”的方针,迅速制订具体规划方案,集中力量,争取时间,积极行动。

这次会议结束后,国防工办按照会议决定,由国防工办常务副主任赵尔陆率领各部主要领导干部和技术专家,组成10个地区选厂组和一个中心组,从9月中旬至11月下旬,历时两个月,分别在10个地区勘察了47个专区的1000多个厂点,经过反复研究讨论,连续写出了关于国防工业三线建设布局、厂址选择、动力和设计施工等4个专题报告,经罗瑞卿审改后上报中共中央。196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一报告,从1965年开始,国防工业基本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三线地区,三线战略后方基地的建设全面开展起来。

后来,虽然受到“”的影响和干扰,推迟了原定的建设进度,但由于广大建设者发扬了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大小三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据统计,到1980年底,国防工业大三线地区拥有的企事业单位比1964年增长3.64倍;拥有的职工比1964年增长2.15倍;常规武器装备的生产能力已占全国的一半以上;战略武器的生产、科研和试验设施,大部分都在三线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的小三线地方军工厂都已建成,并达到了能成批生产团以下轻武器的生产能力。现在,三线地区许多尖端和常规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基地,都是按照20世纪60年代制定的规划蓝图建设起来的。

重视国防工办系统的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

为了加强国防工业战线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1964年5月19日罗瑞卿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提出关于成立国防工业党委和国防工业政治部的建议。6月6日,中共中央批准了罗瑞卿的建议,决定成立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简称国防工政),统一领导和管理国防工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随后成立了国防工业党委,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对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和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的工作,实行统一的集体领导。同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罗瑞卿《关于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领导干部配备和国防工业党委组成的报告》,决定国防工业党委由罗瑞卿、赵尔陆、张爱萍、刘杰、孙志远、王诤、邱创成、方强、邱会作、郑汉涛、李如洪、袁成隆、高德西等13人组成,由罗瑞卿任第一书记,赵尔陆任第二书记,并决定由罗瑞卿、赵尔陆、郑汉涛、李如洪、袁成隆、高德西等6人组成国防工业党委常委,由赵尔陆兼任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主任,袁成隆、高德西为副主任,后又调黄远为副主任。

在国防科研、生产中,罗瑞卿十分注意发挥国防科技工业战线上知识分子的作用。他希望广大知识分子通过科研、生产的实践,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为国防工业做出贡献。1963年9月27日,罗瑞卿在关于造船工业建设的报告中,要求研究设计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协助工厂解决正在试制的新装备的技术问题。通过实践,积累经验,熟悉工艺,锻炼技术,使研究设计与当前生产密切结合。1964年9月3日,他在国防工业会议的总结发言中,号召有出息的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应当到前线去,到研究、设计的前线,试制、生产的前线去,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1965年2月8日,他看了江南造船厂产品设计革命的报告后,再次提出科技人员到科学试验和生产前线,认真接触和研究一下我们国家的实际,虚心听取工人同志们的意见,做一个产品设计工作的革命促进派。直到1965年11月8日,罗瑞卿在广州视察工作时,仍关怀着知识分子,专门就发挥年轻一代和老一代科学家的作用问题打回电话。他说:要重视对青年科学家的培养,要大胆提拔使用他们,特别是那些政治上强,专业上有成就,有发展前途的,更要如此。他还提到要注意减少专家们的行政事务工作,少让他们开一些会,一定要使他们至少有70%—80%的时间用于专业。要真正使他们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用于专业上,使他们在专业上有所发展,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2)

这次全市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市国防教育工作,研究部署20__年工作任务。刚才,__警备区司令员颜小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麦步初同志代表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作了国防教育工作回顾、部署了20__年工作任务,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沈鸿同志传达了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我市国防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__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突出赞颂辉煌成就、建设强大国防的主题,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强化,重点突出、全民参与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爱国拥军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参与我市国防教育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我市国防教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于去年11月12日至13日在京召开,党和国家、军队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国际矛盾发展的新变化,透视了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的新趋势,深入思考和研究国防和军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国防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国无防不立,基础在教育。抓好国防教育,是巩固国防之基、民族复兴之策、社会和谐之举,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国防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积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国际环境于我有利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进一步增强,各国以军事实力为后盾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家之间发生冲突与战争的诱因增多,我国与周边国家领土、领海争端依然复杂多变,维护国家统一的形势依然严峻;敌对势力不甘心看到中国发展强大,对中国在战略上围堵、安全上威胁、发展上牵制、统一上阻挠、上干扰、责任上施压、形象上丑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组织的破坏活动始终没有终止,__、、、东突、民运、×××等组织加紧串通勾连,与西方敌对势力遥相呼应,我国的安全与发展面临现实和潜在的威胁。建立强大国防、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不能有丝毫懈怠;加强国防教育、培养全民国防意识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__地处沿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又是对事斗争准备的第一线,地缘位置特殊,战略意义重大,加强国防教育更是形势所迫、任务所需。我们一定要通过扎实深入的国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认清国际环境的错综复杂性,认清战争的危险性,认清我国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为建设现代化国防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是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和谐发展、实现富国强军的必然要求。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国防观念淡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通过扎实深入的国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思想;增强一体化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国防、热爱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积极性,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三)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是适应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尖锐复杂斗争形势和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趋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力举措。国防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防意识为主的全民性教育,其核心集中表现为对国家利益的高度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的重要论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必须充分、清醒地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一是西方敌对势力把价值观和制度模式输出作为核心内容,把炒作热点敏感问题作为基本手法,把渗透基层、争夺群众作为重要方式,把培植的代言人作为重要依靠力量,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渗透攻击的新突破口,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为渗透的重要渠道,给我防范意识形态渗透带来严峻挑战。__毗邻港澳,是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主要汇聚地之一,意识形态工作更为重要。二是当前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虽已取得重大胜利,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复杂深远,经济发展还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然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来,带来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凸显期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交织、短期 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叠加,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各种文化相互激荡,迫切需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迫切需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防意识为主的全民性教育,切实发挥国防教育在凝神聚气、固本强基方面的强大功能,激发人们的爱国之心、强国之志,夯实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我市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0__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是我市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硬仗的关键之年,是办好__会和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我市国防教育工作面临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重要一年。按照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的部署,20__年我市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以国防教育法为依据,紧贴形势任务,突出教育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增强全市人民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为建设和巩固强大国防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围绕大局、突出主题,增强我市国防教育的实效性。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确定今年将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为战略目标,全力抓好两大中心任务,一是全力办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这件大事,二是真正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国防教育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将做好这两大中心任务的宣传教育融入今年国防教育的全过程。按照这个思路,今年,我市将突出富国强军,共筑长城国防教育主题,重点搞好一个讲堂、一次活动、两场竞赛、三期培训。一是开办__国防讲堂。邀请国家、军队专家学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基层和农村开展讲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国防观;二是举办城市建设与国防教育征文和研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与国防教育相互协调推动专题征文和研讨论坛,营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浓厚氛围,凝聚迎接(来源:文秘站 )亚运会,创造新生活的强大合力,形成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协调推进的广泛共识;三是融进迎接亚运会元素,组织开展__市第五届国防教育杯射击大赛和第二届__市中学生国防知识竞赛;四是组织开办市委党校局处级领导干部国防教育研修班、全市国防教育干部学习培训班和市国防教育讲师团国防教育五进讲授备课班。另外,要抓紧成立__市少年军校总校,组织好少年军校野外生存训练等一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抓好普及,落实国防教育五进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担负着参与领导和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重要责任。要把领导干部作为国防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抓经常重实效,建机制保长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履行国防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以中组部、总政治部编写的《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基本教材,利用党校培训、党委议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时机,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形势报告和组织过军事日、参加军事演练等形式,加强党政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结合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领导干部国防理论学习的内容贯穿其中,使领导干部国防教育理论学习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坚持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学校国防教育的措施办法,采取学生军训、课堂教学和少年军校、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国防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培训。扎实抓好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强化职能和使命意识,培育战斗精神,激发建设和保卫国防的热情。总结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国防教育的经验做法,探索国防教育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和业务培训等有效途径,增强企业员工的国防观念。结合征兵宣传、双拥共建以及重大纪念活动,加强城乡居民国防教育,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三)拓宽渠道、创新手段,增强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坚持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法律规范与自觉实践有机结合,不断创新教育方法。要积极挖掘军地各方面资源,搞好军地共教,实现资源互补、成果共享,拓宽国防教育渠道;积极开发运用多功能教学软件系统,提高教学科技含量,改进和创新教学方式,搞好教训结合、学练结合、演练结合,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效果;注重依托红色资源,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宣传革命传统和国防知识;认真组织好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机,组织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专题展览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国防教育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高度重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普及国防知识,广泛宣传和推广关心国防好领导、支持国防好单位、情系国防好家庭好公民 ,在全社会掀起争当四好热潮,营造人人参与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打牢基础、完善制度,增强我市国防教育科学发展的后劲。要着眼国防教育的长远发展和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好打基础、管根本的工作,为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和有力保障。一是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__市全民国防教育实施办法》、《__市全民国防教育规划》等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健全完善《__市国防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国防教育基地的管理,推动国防教育基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抓好基础建设。运用高新科学技术,开发高科技、多功能国防教育平台,建立规范国防教育、军事训练、演习一体化的指挥网络系统,建立完善快速、敏捷、灵活、高效的国防动员网络体系,提高国防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市国防教育中心要加快推进军事主题公园建设,尽快论证、上马。三是抓好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一批理论性强、实践价值高的研究成果。完成《国家主要领导人论国防建设知识读本》的编撰,编辑出版城市建设与国防教育征文和研讨活动的成果,组织完成《__市国防教育教材》的修订工作。四是抓好国防教育讲师团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改进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

国防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我市的国防教育既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也面对许多困难与挑战。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形成党委统揽、党政军民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合力,不断提高做好我市国防教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国防教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国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具体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国防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国防教育工作的良性机制,把国防教育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3)

第三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中央有关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市话初装费、邮电附加、中央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

(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

,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具体使用范围:

(一)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大江大河防汛抗洪设施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大江大河的清淤除障及流域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全国性防汛抗旱通讯和信息系统维护和建设;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局性水利工程。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地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地方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第七条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别由中央和省级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其中,用于现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要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利建设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八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年终,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制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检查,违者要严肃处理。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4)

第三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中央有关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市话初装费、邮电附加、中央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

(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取提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具体使用范围:

(一)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大江大河防汛抗洪设施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大江大河的清淤除障及流域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全国性防汛抗旱通讯和信息系统维护和建设;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局性水利工程。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地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地方中小河流、湖泊的合理;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第七条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别由中央和省级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其中,用于现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要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利建设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八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年终,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制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检查,违者要严肃处理。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5)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合理、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遵循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哈尔滨”的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全市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和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和地方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五)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普遍开展,消防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

(六)城镇消防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全部还清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情的消防制度,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保障能力,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八)公安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有效落实,消防站各项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消防特勤力量训练和作战体系基本形成。

(九)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整体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任务

(一)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将消防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消防安全责任监督考评办法,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考评,落实奖惩措施,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本行政区域内经常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职能,落实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2.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和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以及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业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级建设和城市规划等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各级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对新建小区、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应征求公安消防部门意见,并保证与消防规划要求相一致。各级建设、城管部门和通信公司应当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各级教育、科技、劳动保障、安全监管和司法等部门应当将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教育纳入教育、科普、培训和普法规划。

3.建立和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加油站等5项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工商、文化和卫生等部门在审批公众聚集、娱乐场所时,应当审查其相应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对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应函告同级公安消防部门;对未按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应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建设、城市规划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加强建筑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产生火灾隐患。

4.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市场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行业、系统建立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引导建立消防设施检测、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损失评估、消防技术咨询等消防中介组织,实行消防中介资质管理制度、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成立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制订《哈尔滨市消防中介组织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强化保险手段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运用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整改火灾隐患和杜绝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参加保险的,不得准予行政许可。保险人要在承保前对有关保险标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在承保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消防安全状况确定和调整保险费率或解除保险合同。

(二)强化消防综合治理,全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粮库、木材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治理。配合城市改造规划,优先规划改造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暂时不能改造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年7月底前,各区、县(市)应当全面建立起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周期内整改率要达到100%,限期内仍不能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2.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查封、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惩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领域中的违法行为,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年年底前,全市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新的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违法投入使用。各级公安消防、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年年底前,全市消防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年年底前要达到95%以上。

3.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聘请电气、化工、汽车、刑侦和法制等专业人员参与火灾调查,提高火灾事故的查清率和结案率。发生的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火灾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4.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农村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火灾防范体系。全面推行“七(十)户联防”,*年年底前全市参与联防的农户要达到总户数的80%以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100%。在制订城镇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时,同步编制消防规划。结合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和能源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建立和完善火灾防范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居民委员会要在各住宅区设专(兼)职防火员,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人员采取有效看护措施。充分利用社区及各单位的保安力量,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人员数要达到社区总人数的1%以上。*年年底前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位率要达到80%以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100%。

6.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年年底前,各地区要制订幼儿园、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计划,安排教育课时,保证消防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各大专院校要普遍成立师生消防宣传组织或义务消防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普及率。春、冬季防火期和重要节假日,各类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加大消防宣传频次。各单位、场所要加强对职工、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抵御火灾能力

1.编制和完善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抓好城市和城镇消防规划的制订、修订工作,并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镇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批准。各区、县(市)应确保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与城镇总体规划、城镇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年底前8区10县(市)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鉴定和审批工作要全部完成。新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区等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同步做好《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做到一步到位。农村的消防规划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

2.加快消防站建设。要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建立道路交通和城市建筑综合消防救援网络体系。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期间,全市力争增设消防站6个,其中普通消防站5个、特勤消防站1个,在道里区新建爱建特勤消防站和空港普通消防站,在道外区新建天恒普通消防站、改建化工普通消防站,在南岗区新建农科普通消防站,在香坊区新建通乡普通消防站。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消防供水设施的设置应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园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城市附近的公路,应当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沿公路各类建筑的增多按照市政道路同步建设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消火栓。消火栓不足的要充分利用江河湖泊修建消防取水口。消防给水管道陈旧造成水量、压力不足的,供排水部门应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或更新,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修建公共消防蓄水池、水井等消防设施,城管部门应积极采用技术措施改造下水道作为消防应急用水;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也要积极修建本单位消防蓄水池、水井等储水设施。“*五”期间,全市要新增消防水源159处、维修改造水源137处,在香坊区新建设水源29处,在南岗区新建31处,道里区新建32处,松北区新建10处,道外区新建44处,平房区新建4处,阿城区新建4处,呼兰区新建5处。

(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加强消防车辆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火灾特点,按三大功能区域有侧重地落实配置消防车辆。一是在道外区和香坊区形成一个以扑救化工事故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重型泡沫车、高喷车、泡沫干粉联用车、防化洗消车和抢险救援车。二是在道里区和南岗区形成一个以扑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救人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举高消防车、照明排烟车和抢险救援车;三是在道里区形成一个扑救企业、大型仓库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重型水罐车、高喷车和照明排烟车。*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大(中)队的消防车辆要在数量上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五”期间,全市要新增消防车辆76台,其种车辆24台、消防艇2艘。

2.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建设。*年年底前,各地区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要达到100%,特种防火装备率达到85%以上;*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率达到90%以上;*年年底前,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95%以上;*年以后,要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更新换代装备,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求。

3.加强消防通信建设。继续坚持“科技强警”发展战略,逐步实现灭火救援和部队管理远程监控。*年年底前,实现消防部队办公自动化,开通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年年底前,全市消防部门和消防通讯指挥车要具备现场实时图像传输功能并与省消防指挥中心联网;开通GPS卫星定位系统,所有消防指挥车和战斗车辆全部配备定位终端。*年年底前,在各地区公安机关350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基础上,完成全市消防部队火场350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建设。

(五)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灭火救援体系

1.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增加消防现役编制,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招收30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解决公安现役警力不足问题。制订出台《哈尔滨市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巩固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专职消防队。采取适当方式保留或整合在经济转轨、企业剥离办社会过程中剥离出来的消防力量。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所有单位和社区均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义务消防组织。拓展农村消防力量发展空间,争取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不断增长。*年年底前,全市重点乡镇要建立农村专职消防队。*年年底前,全市普遍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乡村群众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

2.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加强消防特勤人员、车辆器材、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抢险救灾作用。全市所有标准型普通消防中队和县(市)消防大队要组建抢险救援班。*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特勤消防中队和普通消防中队抢险救援班的车辆、特勤装备配备要达到国家标准。*年年底前,全市消防特勤队覆盖率要达到100%,具备应对各种特殊火灾和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1.严格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规定。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武警黑龙江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年年底前,消防业务费测算指标落实到位率全部达标。加大消防部队后勤保障经费投入,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改善官兵生活条件,提高官兵福利待遇,保证消防部队的高度稳定。

2.确保城市建设维护费消防经费投入比例。各级政府要对城市建设维护费消防经费投入实行计划单列,按照大城市不低于6%、中等城市不低于8%、小城市(县)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消防设施建设状况逐年提高投入比例。

3.拓宽社会消防资金供给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64亿元,用于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成立消防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资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七)从严治警,提高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过硬的消防队伍。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和谐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把握消防部队领导班子建设规律,不断创新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和方法,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化、知识化、科学化。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典型培养与交流,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部队防、灭火工作水平。

2.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部队整体素质。建立消防部队全员岗位练兵长效机制,严格实施岗位资格制度,强化在职培训。*年年底前,实现消防部队岗位练兵网络化。开展部队远程教育培训和网上岗位练兵,加强官兵基本功训练,增强部队管理能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坚持从实战出发,进一步改进业务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及时调整灭火作战预案,做到应用性训练与实战相结合,切实提高消防队伍应对各类火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消防行业良好形象。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根据形势变化和社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提倡和开展树消防部队新风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鼓舞部队士气,构建和谐消防部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将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切实增强“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法制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为消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6)

二、明确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目标和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府发〔20*〕36号)精神,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到20*年形成以现役制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以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联防消防队为基础,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工矿企业、辐射农村和旅游景区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重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推进多功能发展。按照城市规划、城镇建成区面积、产业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人口、GDP总量等要素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站点,加快修订和完善消防规划,分期分类达到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站数量基本要求,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安全需求。各地特别是涉及的相关市(州)、县(市、区)应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补建计划(附件)明确建设任务,切实抓紧落实。没有达到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站数量的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应按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含一级、二级)建设标准补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补建任务重的可建部分小型消防站进行过渡,但小型消防站总数不得超过主城区应建数的1/3;县级市、县城和远离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的行政区补建标准不低于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保卫任务相对较少的边远贫困地区县城按不少于1辆消防车、2台消防泵的要求补建;建制镇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建设。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要有基本执勤用房、训练场地、通讯设备,人员和器材装备应达到执勤备战基本要求。已经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装备、场地不足的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应建未建的要在*期间彻底予以解决。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在完成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同时要积极拓展职能,开展相应的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安全检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二)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企业、工矿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型工程项目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条件建立专职消防队。对生产储存规模扩大而专职消防力量不足的,应督促业主解决。对发展滞后、难以为继、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可采取政企(事)合办、政府接管等方式进行建设,实现消防力量资源共享。*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三)努力发展基层消防力量,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城镇社区和专业消防力量不能覆盖、短期内确不具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乡镇,可依托*派出所建立治安巡逻消防队或组织志愿消防队伍。城市物业保安公司要增强消防安全保卫功能。巩固发展城镇社区、单位、乡村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

(四)大力加强*消防部队硬件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现行的事权划分原则和财政管理体制加大消防建设投入,确保消防部队营房、执勤车辆、器材装备、训练设施、基础设施设备等达到执勤备战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加强现役消防编制的使用和管理,今后新增现役编制只用于解决国家配套经费到位的特勤消防站警力补缺和补充一线消防执法力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实*消防部门非执法岗位的非现役文职人员,通过置换警力达到充实一线的目的。完善调度指挥体系,把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的重要平台,着力完善功能,扩大覆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城区、郊县、乡镇*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市(州)范围统一接处警,减少调度环节,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进一步整合矿山救护、地震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利用城市环卫洒水车、市政工程登高车、120救护车等装备及时调集和投入到灭火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

三、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保障力度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涉及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保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消防力量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1.合理规划。各地在城市、城镇建设中要将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对城市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要加强规划、建设和管理,认真搞好城市、风景区等消防规划编制,切实落实消防规划内容。严把消防规划、建设工程和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消防规划的要求保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公共消防设施用地;对规划确定的消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2.搞好立项。各地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训练设施等重点消防项目的立项工作,积极督促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搞好专职消防队建设。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及技术标准将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训练场地、建筑消防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工程概算,把更新改造和增添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大中型项目投资审查范围,积极改善企事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3.落实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地、本单位消防力量建设所需经费按规定给予保障,应由财政部门保障的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调整*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经常性、消耗性基本支出范围,并结合本地财力尽可能提高支出标准。优先安排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建设等专项资金,对执行重大临时任务所产生的装备物资消耗应酌情予以补助。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

4.强化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实行消防工作问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装备和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力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切实保障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执勤备战的落实。积极加快消防队(站)建设,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和消防人员安全防护器材设施。将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范围,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按特种车(艇)规定管理。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在往返途中按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消防力量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起火单位应予补偿,无力补偿的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三)切实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执勤备战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力调动消防队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现役*消防部队人员发生工伤的按《军人优抚待遇条例》等法规、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聘用文职人员工资参照当地有关行业工资标准执行,其他补助、补贴按当地同工龄阶段的行业职工待遇确定,但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执勤人员因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牺牲,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工伤待遇。符合条件的申报烈士、荣誉称号。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7)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中的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省级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国务院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南昌市、九江市以及省确定的有重要防洪任务的景德镇、鹰潭、新余、萍乡、赣州、吉安、上饶、宜春、临川等市从城区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地(市)确定的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城市从城区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

(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征集,统一纳入各级水利建设基金。

(四)来自国内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对省内各级人民政府抗洪抢险的捐资,统一纳入各级水利建设基金。

(五)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五条水利建设基金实行分级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具体收取、划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严格遵循“统一规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

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省内资金配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地(市)、县(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首先用于中央和省在当地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配套和城市防洪,其次主要用于本级重要水利项目。

第七条水利建设基金属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先收后支,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由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商同级计划部门后(事业部分除外),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资金到位情况,分期拨付。其中属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要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水利建设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8)

二、明确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目标和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31号)精神,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求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到2010年形成以现役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以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联防消防队为基础,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工矿企业、辐射农村和旅游景区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落实“三站”建设任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31号)精神,在2010年前我市要完成3个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其中,20*年完成雁江城区、简阳市养马镇专职消防站的选址征地工作,于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09年完成安岳县龙台镇专职消防站的选址征地工作,于2010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要有基本执勤用房、训练场地、通讯设备,人员和器材装备应达到执勤备战基本要求。

(二)加快特勤消防装备建设。市发改、财政、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将我市利用法国政府贷款购买消防特勤装备项目落实好。

(三)加快公安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的投入,要按规划逐年解决我市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器材不足和训练、装备设施陈旧老化问题。雁江、简阳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中队的常规装备,增添部分特勤装备。

(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安岳、乐至县人民政府要将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积极改善专职消防队的战斗、生活和训练条件,确保器材、装备足额到位。*机车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要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年内,安岳、乐至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完成火场三级组网建设。

(五)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一是要强化镇乡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当地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各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本地突出的消防问题,在冬季、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火灾隐患有人查、发生火灾有人救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二是镇乡人民政府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力争在2010年内,建立起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地方专职、镇乡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形成以国家、省级重点镇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镇乡、村其他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六)加强镇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科学制定小城镇消防规划。在设有城镇生活供水管网的镇乡,要在集镇安装室外消火栓,无室外消火栓的镇乡要修建消防水池及消防车取水码头,确保消防用水。要加强镇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装备建设,每队配备2台手抬机动泵、4支水枪、400米水带及灭火器和火钩等破拆工具,以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要动员有条件的农村大院修建1—2个蓄水能力不小于20m3的水池,以潜水泵等为灭火取水设施,以及时、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

三、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保障力度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涉及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合理规划。凡涉及“三站”建设任务,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时合理安排消防站建设用地。对规划确定的消防用地,不得擅自改变。

(二)搞好立项。各地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训练设施等重点消防项目的立项工作,积极督促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搞好专职消防队建设。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及技术标注将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训练场地、建筑消防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工程概算,把更新改造和增添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大中型项目投资审查范围,积极改善企事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三)落实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保障本地、部门消防力量建设所需经费,应由财政部门保障的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本地财力尽可能提高支出标准。要优先安排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建设等专项资金,对执行重大临时任务所产生的装备物资消耗应酌情予以补助。要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

(四)强化责任。各级部门要严格实行消防工作问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装备和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力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9)

第三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中央有关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市话初装费、邮电附加、中央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

(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具体使用范围:

(一)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大江大河防汛抗洪设施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大江大河的清淤除障及流域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全国性防汛抗旱通讯和信息系统维护和建设;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局性水利工程。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地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地方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篇(10)

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增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防洪抗灾能力的大事来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依照“保证农田灌溉有序、乡村供水充分、度汛平安可靠”要求,狠抓水毁工程修复、乡村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专项建设,促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全面修复水毁工程。

2.维修加固河道岸线和堤防。

3.全力推进病险水库和重点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完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立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

4.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

(二)建设任务

1.修复水毁工程。今冬明春修复完成124处主要水毁工程。对损毁的渠道、陂坝和排灌泵站进行全面修复。

2.加固河道堤防。重点加快治理应急工程和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市、县城区防洪治涝项目建设。

3.整治病险水库和重点山塘。年底前全面完成列入国家规划内13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大力提升小水库防洪规范和能力,启动重点山塘功能修复项目,初步建立水库水情雨情监测系统,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报系统。

4.实施小农水项目工程。着重抓好三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依照整体推进,集中连片的原则对规划设计范围内的渠道、山塘、陂坝、泵站等小型工程进行维修整治,圆满完成年度任务,达到绩效要求。

三、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具体要求

抓住水毁工程修复、防汛应急项目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等重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紧紧围绕“保今冬明春灌溉需求、保明年度汛平安”要求。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

(二)主要内容和投资估算

1.水毁工程修复29座山塘,建设任务及标准。对全市19座水库大坝或配套设施。12座陂坝,61处渠道和3处其他工程共124处主要水毁工程进行应急修复处置。明年3月底前完成。其中争取省以上700万元,工程投资。完成主要水毁工程修复估算总投资1550万元。市600万元,县区250万元。各级水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主体。由有关部门、县区组织实施。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今年要完成其中6座除险加固任务,建设任务及标准。市共有15座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列入全国规划。其中中央资金承担项目5座,省级资金承担项目1座。要求今年11月底前要动工,明年4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修编后的设计方案投资概算已上报省水利厅,工程投资。目前该6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方案均已经省水利厅初审。上报投资为2559万元,其中国家资金2130万元,省级资金429万元。责任主体。由各县区水务局组织实施。2165座小型病险水库应急除险扩宽进口段等工程措施进行应急除险处置。该批水库应急除险项目今冬明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及标准。市有165座小型病险水库列入省规划。计划通过降低溢洪道进口底板高程。以保证明年度汛平安。市、级资金以2万元/座,工程投资。由省级财政以4万元/座的规范进行补助。县级以4万元/座的规范进行配套,共计投资1650万元。责任主体。由各县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3.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乡村防洪工程)河铁桥至福田河口段3.6公里河道共计7.2公里两岸防洪墙建设,建设任务和标准。市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目前已完成铁桥至320国道桥段河道共计2.165公里防洪墙的建设。今年计划启动320国道桥至福田河口段建设工作。今冬明春实施工程总投资为5000万元,工程投资。市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总投资为1.11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500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通过招商引资解决4500万元。责任主体。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4.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分别是防洪工程、区峡山口防洪工程、县升坊镇防洪工程。主要通过开展以堤防护岸加固和建设、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涝工程为主,建设任务及标准。市有3个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的综合性治理、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证区域防洪平安和粮食安全。今年11月上旬开工建设,明年4月底前要完成水下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其中争取到中央投资4742万元(县升坊镇防洪工程1504万元、湘东区峡山口防洪工程1628万元,工程投资。3个项目的批复总投资为6960万元。开发区防洪工程1610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配套1218万元。具体实施工作由各县区水务局负责,责任主体。由全市组织统一招标。其中防洪工程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水务局共同实施。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实施三个小农水建设重点县,建设任务及标准。今冬明春。两个区小农水专项工程,20个衔接统筹新农村建设点小农水项目和市县区本级计划项目。重点县建设以现有小型水源工程更新改造、中型灌区(市无大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渠系续建配套,主要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单薄环节。恢复新增灌溉面积3.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7万亩。其中争取省以上专项资金4245万元,工程投资。今冬明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投资为12888.81万元。市县布置1161万元,群众筹资和投工投劳折资2631.15万元,涉农资金整合4851.66万元。由各级水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主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6.灌区节水示范增效和节水改造项目建三个建设主要对灌区主渠道进行加固、整治、防渗、维修,建设任务及标准。计划实施坪村水库灌区节水示范增效项目和湘东区友谊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完善渠系配套设施,通过项目实施,使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0.7以上,提升渠道输水保证率,达到项目区农业增效目的其中坪村灌区节水示范增效项目批准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工程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167万元。争取到中央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友谊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总投资1967万元,计划争取省以上资金1200万元,市及以下767万元。友谊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由区争取尽快启动,责任主体。灌区节水示范增效项目由坪村水库管理局组织实施。市水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资金筹措

先急后缓,依照明确任务。各方出力,团结治水的总体原则,全市通过争取中央和省支持,整合涉农有关资金,加大市县区各级财政投入,依法通过“一事一议”组织农民筹资投劳以及市场融资、社会捐助等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需争取省级以上投资14556万元,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总投资30807.81万元。地方及其他投资16251.81万元,其中市县区各级8769万元,横向资金整合及其他7482.81万元。

(四)实施方法

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为前期工作和开展水利冬修前哨战阶段;10月到12月为水利冬修主攻战阶段;为市级中期检查考评阶段;为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扫尾和工程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4月为迎接省级检查考评阶段。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分六个阶段进行。

四、强化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指挥长的市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全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乡(镇)村,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水利投入的同时。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建立市、县区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水利投入增长幅度在较长时间内高于当年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各级各部门要依据经批复的水利规划,整合使用以工代赈、土地整理、新增农资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各类水利项目建设。要积极探索市场融资渠道,通过财政信贷担保和通过其他有效途径,筹措资金投入水利建设。要落实受益群众的投入责任,鼓励农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兴修水利。向村民筹资筹劳的数额可按省政府规定的上限规范控制。要按照“政府规划、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民受益”原则,加大对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以股份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建设和经营管理。

(三)落实农田水利建设土地优惠政策。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河道圩堤加固、病险水库整治和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加固等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依法优先保证。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从市、县区两级乡村规划区批准的出让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一定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具体比例由市、县区政府确定,其中洪灾损失大、近年水利建设任务重的县区应提高计提比例。通过江河治理新增的可利用建设用地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按获得收益的30%以上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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