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金融科技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9 16:15:03

新的金融科技

新的金融科技篇(1)

如果把金融圈比作一个江湖,那么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就好像两个门派。

如今,人们一提到互联网金融,最先想到的是P2P。但互联网金融的发端实际上却并不是P2P,而是网络支付。网络支付为P2P开展业务构建了最基本的环境,但它最早是以支付网关的模式来为银行交易服务的。

在电子商务兴起后,网络支付因为解决了交易流程中的最关键的问题――信誉,而快速发展壮大,支付宝就是这一时期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典型产品。第三方支付满足了交易双方对互联网交易便捷体验和交易过程安全可靠的需求,所以长期以来,第三方支付仅被应用在互联网支付场景,直到有一天,一个全新的产品出现――余额宝。

余额宝是基于支付宝衍生的余额增值服务,对接的是货币基金,其特点是操作简便、低门槛、零手续费、随取随用。

余额宝是2013年诞生的,这一年也被大多数业内人士视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初期,确实非常光彩照人,然而在后来的“剧情发展”中,却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定位。

余额宝带热了互联网金融,但后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呼风唤雨、风头更劲的是另外一个角色――P2P网贷。从2014年开始,P2P网贷甚至一度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

在那段“膨胀期”,P2P网贷平台用高收益率指标来广泛吸引客户。记者记得在2015年年初,曾有平台祭出14%的高收益产品。随后,便常有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老板跑路的新闻见诸报端。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正式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从此弥补了监管空白。《意见》承认了P2P网贷的合法地位,认为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渠道之一,明确了P2P网贷的监管机构为银监会,为P2P行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在托管业务方面的合作提供了保障,承认了网贷信息中介服务业务的合法性,促进了整个P2P网贷行业的发展。

很明显,《意见》为P2P网贷市场正了名,目的也是为了促进这个行业理性、健康和规范发展。

从此,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也进入了监管时代。可以预期的是,未来P2P网贷的准入门槛、注册资本都会提高要求。

如今,P2P网贷仍在“痛定思痛”,而金融科技的出现似乎更加迎合了业内人士对理性发展的追求倾向。

那么,金融科技会接替互联网金融成为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顶梁柱、排头兵么?在业内,已经有很多人给出了答案,有人认为会,有人认为不会,原因见仁见智。

虽然业内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金融科技如今在热度上超过了互联网金融却是事实。

究竟什么是金融科技?

很遗憾,记者没有找到有关“金融科技”的最权威定义。

据了解,金融科技有一个英文名称,叫做“Fintech”。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说,顾名思义Fintech就是金融(Financial)与科技(Technology)的结合。

IT诞生以后,吸引到很多行业粉丝,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有两个:军队和金融。军队就不多说了,好好说说金融。金融与IT走在一起,真可谓是“两厢情愿”。IT公司希望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甚至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所有新兴信息技术推销给金融行业,而金融行业因为迫切希望提升业务安全性、便捷性和效率,需要这些新技术,二者自然一拍即合。

这个过程会为金融科技这个新“结合体”带来一些兼具了金融和科技的特征。

比如,金融科技公司也会主张帮助用户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这种服务在IT的帮助下,会以更低的成本,甚至免费开展。金融科技公司也具备逐利的本质,但更倾向于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实现利润的增长。与诸多IT企业一样,金融科技公司也会主张不过多扩大固定资产规模,并会采用一些商业手段来实现成本的转嫁。金融科技企业会多多少少具备一些“互联网基因”,在技术研发方面,也会崇尚“产品快速迭代”。

新的金融科技篇(2)

时代不断更新变革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大大的促进了金融行业更好的发展,数据时代既可以促进金融工具更加齐全、加大金融产品量,还可以在运作过程中减少障碍,避免时间以及空间上不必要的限制,“金融科技”顾名思义是金融与科技结合而成,“金融助力科技腾飞,科技增强金融体制”。无论是发展还是创新都需要科技的辅助。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机遇与挑战就是并存的,在国内,发展较好的银行一般为国有银行,主要是因其在创新制度上的不懈努力,以及观念上的积极跟进。但是,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技术还存在诸多弊端,其中“业务流程、管理制度”需要着重注意,并及时加以改善。

一、世界范围内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信息技术和电子方面的手段都比较薄弱,纵观整体金融行业,科技的推动力还是不够足,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加快了现代金融科技的运营速度。在国外,发达国家将金融创新视为整个金融发展的主要路线,长时间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行业整体迈向了一个新的征程。一些细节的创新设计就可以体现出来,以现在比较火的网上银行以及较为普遍的自助银行为例,全部以客户为核心进行服务,将网路时代到来后,技术手段上的创新和优化充分利用起来,把之前部分没有集合的业务进行整顿,明确业务流程,加大力度进行业务上的全面整合。将企业管理体制逐渐完善起来,为融入当今千变万化的金融市场做准备。

我国金融体系与先进国家的金融体系相比,由于科技发展较晚,所以整体上还不成熟,这些在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发展战略上都可以体现出来,在信息技术与电子建设上,还需要将战略进行不断的革新以及逐步的、深入的探索,尽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上还存在一些纰漏有待完善,具体业务的实施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对于我国整体上的网点建设工作,完成的还算出色,因此,随着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实施,前景还是很乐观的。

二、分析目前我国对金融创新造成制约的因素

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形成制约的根本性因素还是相关人才的稀缺,从根本上就限制了金融行业的创新进程,其中“金融工程师”就是金额行业创新的专业人才的统称,还被金融界简称为金融业的“创新斗士”,这是由于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得出的名称,这些人对金融行业枯燥的理论知识了如指掌,并且要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战经验要足,对于金融方面的工程师而言要具备统计学、数学运算、计算机操作、远程设备处理技术、开发软件、应用相关软件等多方面的能力,这需要金融行业的工程师,必须要经历漫长专研和苦读,为达到相应的标准要克服种种挑战和问题,最后,在专业上、心理上、思想上都要达到一定水平。在我国,由于金融行业发展较晚,整体的技术和管理理念都处在一个不成熟的阶层,金融技术的不发达对我国金融创新行业形成了很大的阻碍[1]。

三、对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简要分析

监管是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把金融行业保持在一个平衡点上,过分监管会抑制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放松监管就会有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危险的发生,所以,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金融创新在当今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金融监管的介入要保持一定的度,二者要将国家经济繁荣发展视为最终目的[2]。

四、对我国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简要分析

金融行业牵一发动全身,金融科技是金融创新的原动力,科技的逐年发展促进了金融创新[3]。同时,大大增加了金融科技的衍生,面对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要从多角度进行分析,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无疑加速了金融行业整体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金融行业的运营成本逐渐的减少,将金融交易的效益整体提升了上来,创新的脚步逐渐加快,科技的发展进程逐渐拓宽,二者相互作用、共同进步[4]。

新的金融科技篇(3)

良好的商业模式是科技创新带来盈利的前提条件,获取潜在的收益也是金融主体参与到科技的创新的主要目的。对金融进行创新,有利于金融主体选取最佳的介入方式,有利于科研单位更容易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本文首先分析了科技金融的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并着重论述了金融创新。

一、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未充分有效对接,大量科技成果未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创业风险投资总体规模小,投资早期创新型项目少。三是受考评机制等因素制约,目前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项目、大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企业信贷规模较小,支持力度不够。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科技金融的创新

(一)进一步厘清科技金融工作思路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资金链不稳定上,还与其自身的运营水平、风险抵押能力密切相关,较低运营水平和风险抵抗能力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降低企业融资的可能性。所以说,我们应厘清科技金融的工作思路,跳出金融工作的低级、低效形式,除了要在资金上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必要的帮助外,还应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风险抵抗能力,从优化整体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确保其多样性、多层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注重金融目标的选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到社会化融资中。要创新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产品服务以及对接模式,努力打造优势互补、创新组合、善于突破、勇于实践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苏高新创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国有担保机构,2014年公司科技型企业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在保客户70家,科技担保业务占比接近总额的30%,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等多个新兴产业与行业,为促进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服务体系的层级。

(二)明确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转型发展时期,财力有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科技发展的发展要明确,要多支持国家或地方重点科技项目,多支持市场转化率高的科技项目,多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合芜蚌改革试验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兴办企业创业,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比如,设立专项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缺失有形资产抵押物,导致业务风险性相对较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要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还需要银行进一步探索。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初创型企业、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合同、库存等资产的银行信贷业务,充分整合多种金融实体优势资源,实现银行资金与保险、创业风险投资、信托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像金华银行科技支行推出“存货质押”这类新产品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三)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吸收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注重对科技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多样的金融与科技融合方式。整合省级科技创新财政性投资资金,组建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形成以市或县为单位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挥省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注入政府资本来提升投资者信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组建混合所有制专项基金,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财政倾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比如,2015年3月辽宁(本溪)为做大做强本溪集群生物医药企业,辽宁省科技厅与本溪市政府联合设立本溪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本溪市政府成立的本溪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该基金重点用于参股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同时积极引入域外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重点解决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额度低等相关问题,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

(四)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核心,扩展贷款的渠道,简化中间的审批流程,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探索财政贴息扶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统借统还”的贷款业务,与普通的大型盛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的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要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3]。出台符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

(五)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创业板进行资本融资创造条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改制产生税费问题,建议在现有费用补助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落实按规定减免或延后缴纳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涉及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政策,并建立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协作机制,寻找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突破口,以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三、结束语

以金融创新为科技的发展提供条件,以科技的发展来反哺金融市场的发展与长大,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产业的转型以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从整体上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有利于科技企业募集到更多的社会资金,科技的发展会推动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会给投资者带来高额的投资回报,继而实现科技进步到金融发展至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新的金融科技篇(4)

一、引言

随着知识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与科技已成为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速度的主要因素[1-3]。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使得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引领作用不容忽视[4]。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国家,更促进了金融创新耦合体系进一步合理完善[5,6]。近年来,有文献开始探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间的双向协同关系。陈迅等指出金融创新同科技进步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童藤以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为视角,探究了两者互动、协同、匹配、共生关系。陈作章[7]等通过调研苏州市商业银行科技融资,发现在金融和科技创新耦合过程中,需要科技公司、保险、政府、担保等主体参与。王仁祥[10]等以面板数据为基础,以最优化为视角,对金融和科技创新最佳耦合协调进行了论证。这些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和科技创新间的双向关系进行了探讨,给出的结论有启发意义[8]。在国外关于金融与科技创新的研究中,公共市场、科技、金融是各自独立的,还没有作为一个整体[9,10]。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主要集中在知识创新阶段,金融创新投入主要在科技创新进程成果产业化阶段。政府对市场与公共金融创新的投入割裂了科技创新阶段的完整性与内在联系,对整个过程的科技创新资金需求未全面考虑,市场与公共金融创新的投入融合难以体现。文章将金融及科技创新作为一个耦合整体,全面考察了金融、科技、市场、政府创新主体间的相互耦合作用,对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耦合机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理策略。

二、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主体和客体要素

金融创新提供一定的资金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金融创新主体根据科技创新的审查机制,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择优筛选。针对科技创新投资项目,金融创新会全过程对其进行事后监督与管理,这样就保证了投资效果按预期进行而不出现偏差。对于金融创新来说,通过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可获得较好的发展空间,科技创新水平决定金融创新投资获取的绩效,同时提供先进技术手段给金融创新。因此可将两者当做一个耦合协同系统,也就是说,通过耦合协同,形成了属性不同的科技创新子系统及金融创新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三个主体要素组成。根据时间的逻辑顺序对科技创新进行划分,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化三个不同的阶段。知识创新利用科学研究获取新技术及新知识,其中各大科研院所及众多的高校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对于技术创新而言,其实质是对新产品进行研发,各个行业的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对于产业化而言,其实质是进行新产品的生产过程与销售过程,同样企业也是产业化创新的主体。各大科研院所及众多的高校是科技创新的先导力量与源头,通过给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来支持企业。

金融创新子系统由公共金融创新供给主体、市场金融创新供给主体组成。公共金融创新供给主体是科技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市场金融创新供给主体是银行、风险投资机构、资本市场投资者、天使投资者。通过两种方式,即间接调控市场科技的金融主体与直接对科技创新进行资助的主体,政府金融创新投入的目的是将投入的可持续性及效率保持住,而不是以盈利为主;而市场金融创新的供给主体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对于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系统而言,与金融创新主体紧密联系的是资金流。图1为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系统的主体与客体。科技创新主体诸如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金融创新主体为其提供资金。根据创新项目及创新主体的差异,科技管理部门、政府财政部门选择差异化财政资金拨付方式进行资助,包括事后补助方式、定额分期补助方式、有偿使用方式等;通过可转换债券、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市场金融创新主体对其自身投资收益进行保障。对于市场金融创新主体、政府公共金融创新主体来说,两者都需要科技创新主体的支持,才能完成资金回流,也就是说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知识经济增长的促进,进行资金回流,实现形式为创新税收,这样政府公共金融创新的投入就保证了其延续性;市场金融创新主体采用科技创新投资完成对资金的回流。

三、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机理及动力学模型

1.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机理

耦合实质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指的是在多个系统之间,通过各种彼此影响、相互作用,最后进行联合的现象。产业耦合属于一种动态关联关系,它以系统论为依据,在各产业间,进行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相互依赖。通过将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做为两个最基本的子系统,构成主体的要素则主要包括各行业的企业、各大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及政府等,当产业发展、空间发展出现不平衡时,通过这些元素的相互作用,从无序状态转变有序状态,两个子系统间形成耦合效应。通过科技创新,会使金融创新要素得到进一步发展,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优势,可使金融系统内部信息透明化程度得到提高。通过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及耦合,金融创新能够确保科技创新主体的投资力度,科技创新通过制定制度、政策、法律法规,给金融创新的相关活动提供一定的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活动,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这样就进一步的完善了投资理念、投资组合方式及相关的金融中介结构。通过科技创新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加上运营监管及相关政策的支持,可为金融创新开辟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这样在最大程度上可为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资源进行创新活动,并对金融机构创新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使得金融创新在良好环境中进行发展,并协调经济社会资源进一步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两者的耦合作用包含两点:一是金融创新引导资金资源,使其流向高新技术企业,并筛选监督科技创新;二是通过科技创新,给发展金融创新带来技术支撑。科技创新对技术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它推动着科研水平及效率的提高,进而使金融机构创新收益空间扩大,金融创新主体投资利润也同样得到提高,进而保证对政府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从供给方面看,因为有政府部门、科研管理机构在资金、政策及制度方面的支持,同时还有商业银行为创新主体的市场科技投资,金融创新子系统提供给科技创新子系统良好投资、融资资金支持及完善的监管体系。在金融创新支持下,科技创新主体选择质量高的项目实施研发,使得项目成功率得到提高,同时进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推广,通过先进技术在服务及理念上的推动,使得创新步伐加快,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发展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可起到激发作用,同时提供更为合适的投资方式给金融创新主体,使其资本集聚得到进一步扩大。从需求方面看,通过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促进金融创新额发展。科技创新主体在进行相关的科研活动时,由金融机构提供相应资金支持,金融创新通过一定政策,支持并监管科技创新活动。金融创新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间存在相互促进、相互拉动、相互完善的关系,当它们彼此适应及匹配时,才能实现耦合发展,达到耦合效应。若一个子系统滞后,其他子系统发展速度也会减缓,从而使整个耦合系统的发展受到影响。

2.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动力学模型

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系统属于一种复杂的创新网络系统,其中众多政府部门、银行、科研院所、高校、投资机构、企业等为网络系统的主体,这些主体围绕创新资金,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该网络系统存在多个反馈环,因此系统是高阶的、动态的、非线性的。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的各主体表现为相互制约及相互依赖。各主体要素间由于相互作用造成时滞的存在,这样导致在时空上出现原因与现象、原因与结果的分离,因而通过判断及直观了解,很难根据经验对其运行机理进行分析。因此,文章引入系统动力学,对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系统要素发展机理、动态运行过程进行分析,有效揭示各要素间的复杂关系。研究将金融创新主体及科技创新主体行为做主线,对客体要素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建立多重反馈回路。以资金为纽带,反映系统主体要素间作用、反作用的关系,图3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动力学模型。

(1)第一条反馈回路图4为第一条反馈回路,此回路反映的主要是政府公共金融创新进一步投入促进科技创新的过程。在政府公共金融创新投入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创新主体的科研资金得到了增加,进而科技创新产出规模也随之得到扩大,这样就形成创新税收收入,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会进一步增加公共金融创新的资本投入,形成良性循环。若要良性运行第一条反馈回路,就要财政部门与科技管理部门要具备较高管理能力,提高金融资本引导效应,同时增加公共金融创新投入,使得科技创新主体经费创新产出得到保证,这就需要科研院、高校、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水平较高,若主体创新水平较低,政府公共金融创新投入再多,增加科技创新产出也很难实现。

(2)第二条反馈回路图5为第二条反馈回路,此回路反映的主要是市场金融创新投资促进科技创新,通过建立科技基金和创业基金,政府金融创新支持市场科技金融,降低市场金融创新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盈利,扩大市场金融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产出。第二条反馈回路和第一条反馈回路相同,通过增长知识经济,提高创新税收,实现了政府对公共金融创新的投入,从而使资金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通过政府公共金融创新科学的、有效的对该反馈回路进行支持,才能良性运行,从而使其引导效应得到切实发挥,促使市场金融创新主体对科技创新领域进行积极投资。

(3)第三条反馈回路图6为第三条反馈回路,此回路反映的是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风险投资机构及商业银行加大对各行业创新投资,提高科研资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产出,金融创新主体获得较高回报,促使其继续投资。因此科技创新投资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潜在金融资本有向科技创新领域流入的趋势,从而使市场金融创新主体增大资金规模得到实现。

(4)第四条反馈回路图7为第四条反馈回路,该回路与第三条反馈回路相一致,但在内涵上,存在一定不同。第四条回路是企业科技创新产出对金融创新投资的促进作用。科技创新产出较高时,以银行及投资机构为主的金融主体获得较高回报,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则有了一定的保证。若要良性运行反馈回路第三条和第四条,必须满足企业创新水平高、市场金融主体管理能力强的要求。

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发展管理模型

1.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系统的耦合发展目标

金融投资绩效与科技创新产出呈现螺旋式上升,持续涌现出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产业化成果是其最终目的,并使得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所产生的创新税收得到不断增加,同时还要使市场科技金融主体投资利润得到不断增加,实现此目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需要加大金融创新投入规模;二是需要提高科技创新主体科研资金及创新产出。通过进一步分解这两个条件,可分解出四个主要的关键点:一是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二是提高金融创新管理水平、三是提金融资金配置水平、四是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2.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理论模型的构建

按照耦合原理,在各子系统之间的耦合运动,属于一种自发的、自身存在的无规则的、独立的运动,其他子系统通过共同作用形成。系统在相变点处存在两种内部变量,即慢变量与快变量,根据系统相变进程由慢变量决定快变量,因而慢变量确定整个系统相变特征和规律,即系统序参量。系统通过转变,由无序结构变为有序结构,这是由系统间的协调程度与耦合决定的,同时序参量要达到阈值,在序参量未达到阈值前,随着序参量的变化,子系统间的关联性也在不断变化。耦合系统由科技创新子系统、金融创新子系统组成,各参与要素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从无序转变到有序。(1)子系统有序度模型有序度是判断系统有序程度的标准,系统中各状态的分量通过占据不同位置,形成一种有规则排列,称之为有序。技术创新、金融创新耦合系统为S={S1,S2},变量ui(i=1,2,…,m)表示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耦合系统第i个子系统序参量,uij代表第i个序参量第j个指标,它的值采用Xij(i=1,2,…,m)表示,αij代表系统稳定临界点序参量的上限值,βij代表系统稳定临界点序参量的下限值。

3.耦合系统协同度测算

(1)数据来源文章选取2005-2015年的年度数据做实证分析。金融创新子系统的数据来自《中国金融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风险投资利润率的数据来自《中国创业风险发展报告》,科技创新子系统的数据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统计年鉴》。表2为2005-2015年的年度数据指标。

(2)实证计算在耦合系统协同度模型中,因原始数的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的数据具有量纲不同,因此对原始数据采取均值-标准差法做标准化处理,得到标准化数据。

五、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结论及管理策略

1.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结论文章将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作为一个耦合整体,在对系统客体及系统主体要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推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发展驱动模式,建立了科技创新及金融创新耦合发展动力学模型,对政府金融创新主体、科技创新主体、市场金融创新主体间的作用关系进行了分析,对系统耦合发展机理进行详细说明,分析表明实现科技创新产出与金融创新投资绩效耦合发展关键是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系统。确定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发展目标与关键控制节点,提出金融技创及科技创新耦合发展管理策略。并选取2005-2015年的年度数据做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2012-2015年,耦合系统协同度一直呈增加趋势,科技创新、金融创新间的耦合逐渐向理想状态发展。尤其是在2015年,金融创新发展平稳,科技创新有序度明显提高,耦合系统协同度大幅上升。

2.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管理策略

要实现市场科技金融主体投资利润不断增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加大金融创新投入规模;提高科技创新主体科研资金及创新产出。分解这两个条件得出四个主要的关键点:一是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二是提高金融创新管理水平,三是提金融资金配置水平,四是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文章据此提出四条管理策略。

(1)加大金融创新投入规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是有效资金的供给,根据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情况,确保财政科技投入高于财政收入。按照金融创新投入规模,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扩大投资数量;通过鼓励银行进行科技贷款,同时与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进行有效沟通,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2)提高企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水平对内部创新资源进行充分利用,通过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搭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构建、有效结合产学研等方式,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创新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鼓励高校、企业、众多的科研院所之间进行合作,整体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3)加强公共金融创新配置及管理水平提高管理部门人员的素质与专业技能,在整个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发展过程中,相关的专家、技术人员、各行业科研及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建立政府公共金融创新资金的管理制度时,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同时将公共金融创新投入结构进行优化,通过科学的、合理的方法,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方向进行确定,同时也要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将关于科技资金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等进行全面完善。

(4)加强市场科技金融主体投资管理水平加强提高金融创新投资管理水平,引进高层次专家与技术人员,同时提升银行对创新项目风险评估能力、控制能力、筛选能力等,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对高新技术公司来说,要加强其诚信监管能力,强化对信息的披露制度,必须给资本市场提供真实投资信息,保障投资决策科学性。

参考文献:

[4]胡慧玲.产学研协同创新系统耦合机理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5(6):26-30.

[5]孙兆刚.创新驱动战略与金融创新协同发展机理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12):30-35.

新的金融科技篇(5)

一、引言

技术创新是一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现如今各国都把推动技术创新作为提升本国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手段。然而技术创新本身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其顺利进行需要一个外部支持体系为其保驾护航。虽然有众多外部因素能影响技术创新的各个过程,但能为其融通资金、化解风险的科技金融体系无疑占据重要位置。鉴于科技金融资源的有限性,科技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若运行效率低下,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也就缺乏可持续性。因此,如何合理配置有限的科技金融资源,提升科技金融体系自身的运行效率进而提高技术创新效率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二、技术创新效率测度方法选取

国内外学者使用较多的技术创新效率测度方法包括随机前沿分析法(SFA)和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与随机前沿分析法(SFA)相比,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不需要事先人为假定生产前沿函数的具体形式,并且相比于SFA局限于对单产出多投入的系统效率测算,DEA尤其适合多产出多投入的复杂系统的效率测算。因此本文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并选取其中规模报酬不变的C2R模型,对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进行测算与分析。

三、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研究技术创新效率,主要基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构建指标评价体系。根据以往的研究文献,一般选取科技经费投入和科技人力投入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投入指标(池仁勇等,2004;黄鲁成等,2006),故本文选取科技经费内部支出额作为科技财力投入指标,选取科技活动人员和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作为科技人力投入指标。由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创新产出也并非单一指标能够衡量,本文在借鉴相关文献(白俊红等,2009;李燕萍等;2011)的研究基础上,选取专利申请授权数、新产品产值、各地区技术市场成交额以及国际数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产出指标。

上述各数据均来源于各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为了剔除价格影响因素,对新产品产值、技术市场成交额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额用CPI指数进行平减。各年相应价格指数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四、我国各省市技术创新效率的测算与比较分析

本文选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中的C2R模型,利用DEAP2.1软件对我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5年—2008年技术创新投入产出的数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表(5—6)所示。

比较各省市的具体效率情况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效率较高的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海南、重庆、湖南、湖北等,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究其原因,与国家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此外,2005年至2008年一直保持DEA相对效率值为1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说明这4个省市为DEA有效,即处于效率前沿面,其技术创新达到了最优配置。技术创新效率较低的地区有河北、山西、江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五、科技金融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效率研究

(一)变量选择

根据上文DEA测算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为被解释变量。鉴于科技金融的研究主题,选用科技金融体系中政策性科技投入、金融机构科技贷款与创业风险投资的相关比例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再以科技活动人力投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规模、出口导向相应指标作为控制变量,构建模型来研究科技金融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效率。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1、技术创新效率变量。将上文采用数据包络法(DEA)测算得出的技术创新效率值(Tec)作为被解释变量。

2、科技金融变量。分别选取政策性科技投入指标(COV)、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指标(BANK)、创业风险投资指标(VC)作为科技金融的变量。其中政策性科技投入指标(COV)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表示;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指标((BANK)以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占科技经费筹集总额的比重表示;创业风险投资指标(VC)以各地区创业投资额占地区GDP的比重表示。

3、控制变量。基于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基础,本文选取外商直接投资、科技人力投入、企业规模、出口导向的相关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外商直接投资指标(FDI)以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额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科技人力投入指标(HUM)以各地区科学家和工程师数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比重来表示;企业规模指标(SIZE)以大型高技术企业总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表示;出口导向指标(EXP):以高技术产业出货值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

(二)数据来源

上述各变量来源于各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对外贸易经济年鉴》、清科数据库和CVsource数据库。

(三)模型设定

新的金融科技篇(6)

    (一)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具有鲜明的周期性,由周期性的创新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是不连续和不均衡的,它体现为繁荣和萧条的交替进行。由此,长波周期缘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周期性变化所导致的经济的长周期性波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技术创新的不连续性所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以周期性波动的形式呈现的,而这种周期性波动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联系,周期的产生是因为创新不是均匀地出现而是以集群形式出现。同时,经济长波经历的时间跨度也内在地由技术创新的周期性变化的时间决定,当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速度加快时,经济长波周期所经历的时间可能随之缩短。在此过程中,技术创新往往是作为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先导,从而引发经济结构的调整,具体包括产业组织的演进、市场结构的变迁和体制机制的创新。熊彼特关于经济长波起因的解释,是以各个时期的主要技术发明及其应用和生产技术的突出发展作为各轮“长波”的标志的,从而使经济长波周期呈现出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等四个阶段。雅各布?J?范?杜因在其《创新随时间的波动》(1986)一文中考察了截止1973年的经济长波,总结了前三波的各个阶段以及第四波的前两个阶段的主导技术创新及其历时时段(表1所示)。陈漓高、齐俊妍(2004)在其《技术进步与经济波动:以美国为例的分析》(2004)一文中通过对二战结束以来美、日、德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波动,并着重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状况与经济波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了第四轮长波的后两个发展阶段,描述了以汽车和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第四轮经济长波(1948~1991),并认为在经济下降期孕育的新一轮技术创新可能会推动经济进入又一轮长波,明确提出正在经历的以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第五轮经济长波的存在及其第一阶段(繁荣期)开始的时间为1991年。另外,熊彼特还指出每一次经济长波都会产生新兴产业,并且其中的一些新兴产业最终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传统产业受技术创新影响进行大量的改进创新,从而实现产业重组和产业升级。每一次经济长波和一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相呼应。技术创新推动着新兴产业发展,一旦出现某个新兴产业,高额的利润会诱导大量资本的投入,驱使企业家的需求大量增加,投资高潮紧随而至,新兴产业将急剧发展。而技术创新在关联产业间的扩散、流动,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联盟。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奥巴马政府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战略和发展新能源技术,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化“危”为“机”,作为振兴美国经济的主要政策手段,以此发动新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的总体革命。欧盟提出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欧盟各国积极响应,如英国的长期目标是实现全欧洲到2020年降低30%的减排,2050年降低60%的减排总体目标;法国考虑创造“零碳经济”;瑞典大力推行“环保车计划”;德国将环保技术产业确定为新的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丹麦则在全球率先建成了绿色能源模式,成为世界低碳经济发展典范。日本也重点发展低碳经济,2008年7月29日内阁会议通过了《建设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致力于以长期目标指导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作为又一发展中大国,近年来也努力通过国家计划统领低碳经济发展,印度于2008年6月30日《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确定到2017年将实施8个国家计划。中国也于2009年提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在加紧部署和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许多省市的地方性规划早已纷纷出台,且选定了重点发展领域。应该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计划的调整和筹划适应了经济周期变化的需要,有可能推动世界经济真正走向复苏和新一轮的繁荣。

    (二)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周期性机理卡萝塔?佩蕾丝(CarlotaPerez,2002)在其着作《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中针对学术界对金融与技术间关系问题的忽略,指出了金融资本在技术创新与经济周期之间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技术革命—金融泡沫—崩溃—黄金时代—政治动乱”这样的顺序大约每半个世纪重来一次,形成一个周期。两百年来这样的技术创新已经发生过五次,产生了五个经济长周期。[4]7-16在佩蕾丝看来,在一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及其后的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制度创新以及金融资本在其中的作用中间,存在着如下的一个阶段序列:一次产业革命的序列开始,即新产业资本的产生(技术革命爆发期)金融资本对新旧产业资本的投入,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狂热阶段)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反思、调整、治理,导致经济和社会制度创新(转折点)金融与产业资本在新的制度支持下的合理的生产应用(协同阶段)市场饱和与技术成熟,埋下新的金融危机的种子(成熟期)下一次产业革命的开始,金融资本投向新技术(技术革命爆发期)。这样的观点看起来有循环论的意味,卡萝塔?佩蕾丝认为,在过去二百年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大体经历过五次这样的产业革命长波周期,其中“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增长的节奏和方向”[4]13。而且,技术革命或新兴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社会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在由技术创新引发的经济社会的重大演变和革新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着关键角色。它首先支持了技术创新的发展,继而加剧了技术经济领域和社会制度领域之间的不协调,而这些不协调可能引发冲突的产生和放大。当这两个领域之间的协调建立起来后,金融创新又成为技术创新进入展开期的推动力。一场技术创新即将结束,金融创新又会对催生下一场技术创新产生重要作用。佩蕾丝将技术革命引发的经济演化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两个时期是导入期和展开期,各含两个阶段。导入期的两个阶段是爆发阶段和狂热阶段,展开期的两个阶段是协同阶段和成熟阶段,介于两者之间会有一个转折点。如此划分,整个技术变革周期就由爆发、狂热、协同和成熟四个阶段构成。爆发阶段是技术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旧的技术经济范式已经衰败,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开始形成。伴随着新兴核心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新产品、新产业呈爆炸性增长特征,此时,金融资本开始介入,金融资本成为促进技术革命的新的风险资本。狂热阶段是金融的时代。在这个阶段,金融资本主宰着技术革命不断引导新范式深入地传播,对新兴技术体系、新兴产业过度融资,出现大量金融资本追逐技术资本,产生资本市场狂热发展脱离实体经济的疯狂现象,并进而出现泡沫破裂和狂热衰退现象。协同阶段是生产的时代。在这个阶段,技术开始缓慢走向成熟的商业化和产业化,金融也受到必要的干预和规制,金融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形成愉悦的联姻,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形成相对的协同和一致性的成长。成熟阶段是孕育的时代。在这个阶段,由于技术的成熟和市场的饱和,技术创新的潜力逐步耗尽,技术革命的动力逐渐衰竭,技术创新的收益不断递减;产业接近成熟,利润率下降,使得宏观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甚至进入持续的萧条和衰退周期。此时,金融资本开始退出并寻求新的机会,因而,这个阶段也成为新的核心技术、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的酝酿和培育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也就是由于两者创新主体不一致(金融资本集团与科技生产者)所带来的问题,如创新收益分配不一致、创新激励不充分等。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动具有一定的历史规律、周期性机理和趋势性特征,这需要探讨由于创新主体不同所引发的创新主体效用最大化问题。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的演化博弈分析

新的金融科技篇(7)

Abstract: Base on the panel data of 29 provinces from 2001 to 2013 in China, this paper measures the technology fina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Meanwhile, using Spatial Durbin Model (SDM) in the condition of spatial distance weights and spatial economic weight, it empirically tests whether technology finance could promote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whether the reg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is affect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other provinces technology finance. Results show that,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space is not randomly distributed, but has a significant spatial autocorrel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finance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region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bility. In the features of spatial geographical and social economic, technology finance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rovinces technology finance can influence the other provinces technology innovation.

Key words:technology finance; technology innovation; spatial autocorrelation; SDM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需要科技的助推,科技创新必须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因此,如何利用科技金融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是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热点问题。

1 文献综述

关于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相关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研究。国外学者对“科技金融”的解释接近于“科技与金融”,强调的是科技与金融的互动关系,并没有对科技金融进行定义。大多数研究侧重从不同角度分析金融如何影响科技创新,King和Levine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以企业创新活动为纽带,把金融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认为金融系统能够促进创新,主要通过评估筛选潜在的项目、筹集资金、评估创新活动风险和预估未来利润来实现,金融与科技的协同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1]。Neff指出,金融与科技创新相互影响,没有金融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就非常困难[2]。Atanassov等采用计量实证分析方法对1974~2000年美国上市公司融资与科技创新关系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拥有更多创新项目的公司更容易通过多种方式(如公债和股权)获得融资,能够在未来获得更多的创新产出,导致未来价值增加20%以上;而创新项目较少的公司一般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未来的创新产出较少[3]。也就是说,拥有多种融资方式自由权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优势更加显著。

相对国外学者从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视角研究而言,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科技金融进行了研究。赵昌文等最早对“科技金融”的概念进行了界定[4]。之后,国内学者在微观和宏观层面上对科技金融进行了诸多研究。叶莉等以我国322家科技型上市中小企业(2006~2014年)为样本,运用计量分析方法的实证结果显示:政策性、自主型资金对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积极推动作用,特别是政策性融资对科技创新表现出极强的正向作用[5]。张玉喜和赵丽丽采用2004~2012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结合静态和动态面板数据模型方法,实证分析了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的作用,结果表明在短期内,科技金融投入对科技创新具有显著正向作用,而长期并不显著[6]。徐玉莲等在分析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揭示了系统协同发展的运行机理,提出了实现系统协同发展的方略[7]。尹志超等采用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研究了金融知识对家庭创业决策和创业动机的影响,结果发现金融知识水平越高,家庭参与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就越高,家庭就会越主动??业[8]。基于协同学理论,和瑞亚和张玉喜构建了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28个省级区域的耦合协调度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各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与公共金融的耦合协调程度整体较低,大部分区域公共金融滞后于科技创新[9]。王任祥和杨曼利用两阶段GMM回归模型,从最优化视角论证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最佳耦合协调的存在性,认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协调度对经济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10]。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有关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多数学者在现有经济理论基础上,分别研究了金融发展、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等层面的影响,但忽略了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事实上,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②现有研究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的评价表现为两种极端:大多数研究采用单一指标来评价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与当前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日益复杂化的现状不协调;有些研究采用很多分析指标,使得某些指标之间高度相关,造成研究结果偏误。③现有研究很少考虑空间面板数据的空间依赖性和空间相关性。实际上,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数据具有很强的空间关联性,Tobler和Anselin认为,一个地区某一属性与邻近地区同一属性是相关的[11,12]。因此,如果理论和实证研究忽略空间相关性,就会使得相关研究的结论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针对以上不足,本文的贡献在于:①从理论和实证双重层面分析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影响。②通过构建多指标评价体系对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进行评价。③运用空间杜宾计量模型,分析科技金融是否显著地提升了科技创新能力,各地区科技创新是否具有空间依赖性。

2 指标构建及数据来源

本文通过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对科技金融是否促进科技创新进行实证研究,需要解决以下问题:①科技创新的测度问题。目前,国内外文献普遍采用专利授权量作为科技创新的变量,忽略了科技创新能力的多指标特性。于此,本文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扩散和科技创新环境四个方面评价科技创新能力。②科技金融的评价问题。本文根据科技金融的界定,选取能够代表各省市区发展状况和现实情况的科技金融评价指标。

2.1 科技创新能力(inno_tech)的评价

为了能够全面地评价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本文基于徐玉莲、宋跃刚和杜江等提出的有关思想[7,13],主要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扩散和科技创新环境四个方面评价科技创新能力,表1显示的是科技创新能力指标体系和权重。

2.2 科技金融(fina_tech)的测度

国内外文献关于科技金融的研究较少,对于科技金融的评价指标更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体系。本文基于徐玉莲等度量科技金融的基本思想[7],从科技信贷额、科技信贷占GDP比重、风险机构投资总额、风险投资机构数量、科技型上市公司总市值和科技型上市公司数六个方面来衡量科技金融,表2显示的是科技金融指标体系和权重。

2.3 控制变量

事实上,尽管科技创新受到科技金融的影响,但也受到其他因素的约束。本文借鉴宋跃刚、张林等采用的方法[13,14],对一些可能影响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进行控制,这些因素包括:产业的集聚程度用集中化指数(hhi)和专业化指数(sli)衡量①;产业结构(stru_indu)用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度量;金融深化程度(deep_fina)用信贷总额占GDP的比重衡量;对外开放程度(openess)通常用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度量;人力资本投入(human)用Barro和Lee提出的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近似表示[15];城镇化水平(urban)选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度量。

2.4 数据来源及其处理

为了保证研究的客观和真实,充分考虑数据的易得性和可行性,本文选取的样本是除西藏自治区和海南省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期间的省际面板数据①。以上变量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和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在指标的计算过程中,为了保证各指标跨年度可比性,对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②,然后通过熵权法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和综合值。对于部分年度缺失的数据,通过线性插值法填补。

3 空间计量模型的构建

3.1 空间矩阵构建及空间相关性检验

关于空间计量模型的问题,一般通过空间依赖性检验比较LMLAG和LMERR的显著性来选择[17],但是适用于截面数据而非面板数据。对于面板数据而言,本文依据宋跃刚和吴耀国的检验方法[13],结果显示应该选择空间杜宾模型③。然后,对空间杜宾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卡方统计量为36.39,对应的P值几乎为0,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随机效应的原假设,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4 实证结果和分析

4.1 空间相关性检验

为了判断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在空间上是否存在策略性互动的可能,本文选取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科技创新面板数据作为空间单元观测值,对被解释变量科技创新(lninno_tech)进行了Morans I检验,如表3所示。根据Morans I检验值,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Morans I统计值总是大于期望值-0.036,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表明科技创新能力在空间上并非呈现随机分布状态,而与具有相似空间特征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密切相关。

4.2 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本文运用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3年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相关数据,共377个观测值,分别进行了普通面板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回归①,结果见表4。

根据表4模型(1)至模型(5)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否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1)通过普通面板回归结果(1)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解释变量科技金融系数显著为正,科技金融水平每提高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就会提高0.19%。表明科技金融??科技创新有着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2)由地理权重和经济权重的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2)至回归结果(5)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空间自回归系数(ρ)全部为正,说明各地区科技创新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即每个地区科技创新受其他相似空间特征地区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影响。

(3)从系数值大小看,与地理特征权重模型(3)的相关系数相比,当模型中引入了专业化指数、集中化指数、产业结构水平、开放水平、金融深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等控制变量后,社会经济特征权重模型(5)的相关系数相对较高,即在空间经济权重下,各地区科技金融水平每提高1%,科技创新能力就会提高0.155%,高于空间地理权重下的0.129%。说明社会经济因素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更加明显。

(4)就其他控制变量而言,考虑空间地理权重模型(3)和空间经济权重模型(5),在5%的显著水平下,集中化指数、产业结构、金融深化程度和人力资本对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正向作用,说明一个经济体的产业集中化程度、产业结构特征、金融深化程度和人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都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但是产业专业化指数、开放程度和城镇化水平对各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不显著。

5 主要结论和政策启示

本文考虑了区域科技创新的空间依赖性,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对科技金融是否促进科技创新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到如下结论:

(1)科技金融能够显著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无论是采用普通面板回归,还是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回归,都显著地支持科技金融促进区域科技创新的理论。

新的金融科技篇(8)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目的在于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因此,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该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实践逻辑:

有助于促进科技需求结构和金融供给结构的对接。科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金融需求的性质与规模各有不同,不同金融供给方式的成本与收益也有显著差异,在一个阶段有效的资金供给方式可能不适应另一阶段的科技企业发展需求。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就是要促进从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乃至衰退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金融需求结构和政府投入、银行机构、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保险和资本市场等科技金融供给结构的动态对接,其中促进重技术、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的初创期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供需对接是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而这取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的多样性、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程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以及金融工具的丰富程度。

有助于解决科技融资过程中的收益和风险不匹配。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阻碍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的主要原因是存在着两种不同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一是科技企业创新风险与创新收益不匹配; 二是银行机构经营风险与所获收益不匹配。由于两种风险与收益的不匹配,一方面使得科技企业资金需求强烈,融资难、融资贵,缺乏“雪中送炭”机制支撑; 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乐于投资于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成熟期科技企业,不愿意“锦上添花”般投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就是要促进金融体系中多层次保险及担保体系的形成,进一步完善抵质押制度,推动金融工具创新,发展多层次的风险分摊体系和多样化的风险控制手段,有效地控制和分散科技金融系统中的各种风险。

有助于缓解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除了具有普通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特征之外,中小科技创新企业通常更缺乏有形资产、未来不确定性更大、更多依靠技术和智力等无形资产创造利润,在没有取得商业成功之前,金融机构难以评估科技成果的货币价值和企业经营风险。在现有市场环境下,银行机构想要客观、科学地评估科技成果的货币价值和企业经营风险,需要花费大量的信息交易费用,这是银行机构在科技金融中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股权、债权约束以及完善的金融合约(例如,以科创企业较多拥有的知识产权、股权为抵押物的抵质押贷款以及第三方担保),缓解科技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还需要在银行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和科创企业等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

有助于协调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发挥。科技创新本身需要市场化运作,但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无法完全由市场机制完成,所以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市场机制运作和政府推动引导双重作用的结果,必须把让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避免政府在科技金融发展上过度干预,合理确定政府职能的边界,以免妨碍市场机制、降低经济效率。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就是要协调好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发挥。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日本、德国、以色列等科技创新大国都大量使用政策性科技金融工具或依靠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支持科技创新。虽然对于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政府支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从我国情况来看,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以政策性金融工具和组织来黏合科技创新和商业性金融,采用财政科技投入、优惠贷款、贷款贴息、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府引导基金入股等方式,运用市场的机制和办法,发挥服务、引导和辅助功能,实现科技金融中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有效融合。此外,科技金融中的政府职能还体现在制定法律法规、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建立科技企业资源数据库和科技金融信息服务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上。

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效果评价

近年来,武汉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全面推进,着力探索实践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机制,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依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促进科技金融供需对接

商业银行等加快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并实施科技金融专营机制。截至2016年10月末,湖北省共有科技信贷分支专营机构21家,主营科技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13家,主营科技信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15家,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200家。此外,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泰康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已在武汉挂牌成立,以“科技金融”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湖北首家民营银行――“武汉众邦银行”也已获批筹建。

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解决风险收益不匹配

一是扩大科技信贷抵质押物范围。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重技术的特点,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股权、保单、仓单和订单等抵质押物,积极推广“专利权+应收账款”“专利权+订单”“专利权+担保”等混搭式组合质押贷款。

二是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创新。依据科技企业生长周期和资本市场特征,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萌芽贷、三板贷、上市贷、并购贷、补贴贷、助保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切实对接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信贷融资需求。2016年前三季度,武汉城市圈科技型企业贷款新增141亿元,同比多增48亿元,增长51.6%。

三是扩展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覆盖面。武汉东湖高新区建立“第三方信用评级+银行贷款+保证保险+政府补贴”的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效解决科技企业贷款有效担保抵押物不足的融资困境。

推动银行投贷联动业务试点,创新科技信贷新模式

2016年4月,武汉东湖高新区获批为全国5个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投贷联动试点(“我投我贷”型投贷联动)地区之一。2016年10月,武汉“我投我贷”型投贷联动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相关政府部门初步建立投贷联动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了风险专项补偿基金,并制定投贷联动风险专项补偿基金细则。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签署了“投贷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三家试点银行给予第一批三家科技企业共1.15亿元资金支持。同时,未进入首批试点范围的银行以及已进入试点范围但尚未设立投资子公司的银行通过通道模式、产业投资基金模式、财务顾问模式等方式积极开展“他投我贷”型投贷联动业务,努力满足传统银行信贷模式难以满足的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拓宽科技创新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全产业链融资服务

一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近年来,湖北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推进,三板上市挂牌再融资迅猛增长,四板市场建设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建立由500家企业组成的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推动科技企业IPO上市,武汉股权托管中心创新设立全国首个“科技板”,设置和引入符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制度安排,拓宽相关融资渠道。截至2016年10月末,全省新增三板挂牌企业114家,同比增长45%;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企业2667家,挂牌交易企业1921家,其中“科技板”挂牌企业728家,挂牌数量和交易额均居中部地区第一位。

二是引导创业投资资本参与科技企业融资。湖北省先后设立省、市、县等多级创投引导基金以及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和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导创业投资资本参与科技企业融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吸引了各类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10月末,全省已登记各类股权投资类企业912家,注册资本合计546.69亿元;设立天使基金42家,规模达11亿元。

三是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截至2016年10月末,湖北省已建立包括7000家企业的武汉城市圈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后备企业库,加强对科技企业债券融资的辅导培育。同时,支持汉口银行获得银行间市场B类主承销商资格,为扩大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有利条件。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缓解信息不对称

一是建立科技企业融资网上对接平台。武汉东湖高新区积极打造“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聚集创投资本、金融机构等资源为科技企业提供网上对接服务,进而高效实现网下融资对接,重点解决科技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资本进出渠道不畅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目前,该平台汇聚科技型企业12000余家、各类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400余家、金融产品600余种,成立以来累计促成中小科技企业融资6.8亿元。

二是搭建科技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东湖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光谷信用网”,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为中小科技企业搭建全方位信用服务和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截至2016年10月末,累计征集4.1万家企业各类信用信息数据239.8万条,完成企业信用评价和评级6000余份,帮助企业获得信用贷款129亿元。

武汉科技金融发展的不足之处

一是科技金融以银行机构为主,与科技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直接融资机构还不够多,融资结构中信贷所占比重过大,对科技企业的权益性融资支持仍显不足。

二是金融机构在产品服务多样性、人才和技术、发展观念及体制机制方面还难以满足科技金融需求,尤其是银行机构在投贷联动业务的专业人才、业务运营、价值发现、风险抵补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突破。

三是地方政府在科技金融中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和工作推动机制不够全面、协同程度不够,与科技金融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不完全匹配,尤其是对初创期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存在政府缺位现象。

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发展路径

根据武汉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从实际可操作性角度出发,下一阶段,武汉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进一步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相关政策措施包括:支持非上市科技企业利用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创新试点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在武汉城市圈设立科技创业证券公司等试点;申请武汉试点科技企业股权众筹,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募集资金;优化支持创投发展的税收政策,争取在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等方面实现政策突破。

继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除了继续支持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科技金融专营机制以及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民营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科技融资租赁公司以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优化银行科技信贷管理模式,推动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以及治理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逐步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信贷服务机制。二是全力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动银行转换经营理念与模式,尽快建立适合投贷联动业务的信贷模式,引导银行加强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完善投贷联动业务中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控合作机制。三是继续大力推广科技贷款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进一步开发科技保险产品,在科技企业初创、融资、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拓宽服务领域。

新的金融科技篇(9)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268-01

一、文献评述

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研究最早的是熊彼特,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强调了技术在企业成长和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国内关于金融对科技创新的研究则起步较晚。李悦(2008)分析研究了金融在不同产业阶段对科技创新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发现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产业阶段的初期表现最为明显。张小凤(2010)则认为在不同产业阶段技术创新都需要大量且长期的资金支持,而金融市场则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分散风险,因此创新活动的展开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秦军(201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系统全面地论证了金融支持是促进科技创新的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在政策金融领域方面,龚天宇(2011)通过分析比较间接平台、政府主导和直接合作这三种模式,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改良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王宏起、徐玉莲(2012)则从二者的协同关系入手,通过实证分析科技创新与金融的双向关系。针对此现状,徐玉莲和王玉冬(2013)通过构建系统动力学和协同发展管理模型对二者的协同关系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总体来看,国内研究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文献大多进行片面研究,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分开讨论,这难免忽略了金融系统对科技创新的整体作用,为后续研究留下了一个努力的方向。

二、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支持。一个完整有效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应该具有多层次化,包括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子系统组成。金融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并且帮助企业预测并分担创新风险,对创新过程中的企业信息起到揭示作用。绝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要经历研发期、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和衰退期。金融市场能够为处于不同成长周期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支持,在研发期、种子期和创业期,研发初始成果尚未投入市场,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持研发的升级,金融市场可以为其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在成长期,金融市场为研发的初始成果的升级提供所需的资金;在成熟期和饱和期,面临不断增加的成本和市场上产品的普及,金融市场为企业生产设备的升级和产品的进一步改造提供必要的资金;进入衰退期后,企业产品开始落后并逐渐被淘汰,此时金融市场则为企业的重新转型,即“二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总之,科技创新主体无法靠其内部资源来满足不同时期的资金需求并完成产业产品的创新升级,而金融支持是创新主体不断成长壮大所需的必要的条件。另外,金融支持体系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还表现在,使得科技创新的主要活动者——企业,在融通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资金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各投资机构的监督与约束,从而促使企业将所得到的资源以最大效率地应用于创新活动中去,并且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为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政策思考

研究表明,一个完善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是指自身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系统。因此应积极完善金融系统的各项功能,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与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区域性金融政策,从整体上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通过完善对科技创新的保险服务,降低科技创新投资风险,吸引资金流向技术创新领域,以摆脱科技创新融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严成樑,龚六堂.熊彼特增长理论:一个文献综述[J].经济学(季刊),2009,03:1163-1196.

[2]李悦.产业技术进步与金融的市场化趋势:①基于银行与市场功能比较的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02:35-40+85.

[3]张小凤.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现状及对策[J].海峡科学,2010,11:85-86+90.

[4]秦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J].科研管理,2011,01:79-88.

[5]龚天宇.政策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模式研究——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1,05:84-88.

[6]王宏起,徐玉莲.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模型及其应用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06:129-138.

新的金融科技篇(10)

1.2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补贴很少,降低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而且在创新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不仅规模大,而且占用时间长,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安全性的特点使得其不愿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一些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具体实施。而我国财政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活动的补贴很少,不能很好地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不高。

1.3金融产品的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1.3.1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品种少目前,虽然部分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了信贷扶持的重点,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风险比较高、收益不确定,往往很难得到充足金融资本的支持,大多数金融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或者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贷款,而且所提供的贷款品种单一化。同时,这些贷款还需要提供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的抵押物,使得许多承贷主体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押贷款等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贷款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1.3.2金融产品的期限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大约7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有的金融产品多是短期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是针对大项目的长期贷款,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几乎没有。再加上银行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条件严格,许多承贷主体满足不了银行的条件,很难获得银行的融资。

1.4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然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贷款门槛相对比较高,商业性金融贷款条件严格,而且发放贷款时有着明显的倾向,倾向于农业龙头企业,证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创业板和中小板主要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企业,国内上市的农业企业数量较少,而且这些上市企业缺乏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品种还不丰富,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投资主体单一,这些都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

1.5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削弱了投资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需要有良好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来防范和化解。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无法分散风险。一是能够转移分散风险的保险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险种少,同时由于存在补偿范围认定难、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科技创新保险存在更高的风险、更大的不确定性,开展业务也更艰难,一旦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只能自己买单。二是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担保能够起到放大资金的作用,但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大,资金规模过小,财政支持不到位,都使得担保体系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担保的要求。

2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议

2.1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因此,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我们需要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并且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但是,增加财政投入并不是把资金投入所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和领域,财政应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中央财政在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以资金配套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变地方财政由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财政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以奖代补、经营参股、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使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渠道多元化。此外,通过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作方式。一方面财政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农业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财政通过对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给予税收优惠、补偿其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所造成损失等方式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从而使财政资金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2.2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优化农业科技贷款的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品种。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必须把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科技创新对产品的需求结合起来,设计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征的产品品种。例如,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比较长的特点,设计出与农业科技创新在时间上相匹配的贷款品种;针对农业科技企业一般抵押物比较少的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或质押进行贷款的信贷产品;对一些信用等级较高、有还贷能力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用贷款。二是适当放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限制,如对贷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抵押物的要求等等。三是探索实践多种贷款模式,如对于规模比较大的贷款,可以联合几家银行通过银团贷款提供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用企业联保贷款、企业互保贷款等方式;针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探索开发“银行+保险+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贷款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增信融资。在不断开发新的贷款模式、金融产品的同时,要注意对这些模式和产品的推广,进而推动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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