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3 16:27:26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1)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当前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体系问题

1、重镇规划,轻村庄规划。自2009年以来我区已陆续完成各乡镇的总体规划,部分列入省、市目标的乡镇完成了镇区近期建设规划,而村庄建设规划则在2013年初由于村庄无序建设频发才逐步引起重视,提上议事日程。

2、重单个村庄的建设规划,轻村庄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明确规定镇层面和村层面要解决的内容。实际编制工作往往重视的是镇层面的问题,忽视了村庄体系规划的问题。

3、各层位规划的衔接不够,村镇规划缺失上位指导。目前村镇规划一方面与上层规划的衔接不足,另一方面村级规划缺少上位规划的指导,导致村庄规划难以得到落实或存在失效现象。

4、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虽然我省出台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了规范指导,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村庄规划难以有效指导村庄建设而流于形式。

(二)规划编制及实施问题

1、编制主体和实施主体不明确,规划工作的推动困难重重。村庄规划的实施主体应是村集体,但由于村民的认识问题,新农村规划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流转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主体地位难以体现。

2、忽视公共参与,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往的村镇规划往往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编制的“见物不见人”的物质规划,忽视了居民的主体性。规划编制者又缺乏对农村的深入了解,规划成果常常不被农民所了解或接受。现在虽然在规划方案完成后要征求村委和村民两议会的意见,但往往流于形式,由于村民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很难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导致规划实施时问题百出。

3、规划实施的法律支持不足。农村村民建房的一般审批程序是村民在申请住宅建设的时候,只有通过村民会议讨论,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领取相关证件后才能建设。但是,该程序中并未把相应的规划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使村镇规划在实施中缺乏法律地位。而这种程序仅限于二层以下村民自建房,针对目前各村集中建设多层住宅的需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即便村民按规划的要求集中建房,也不一定能取得该规划居民点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导致新农村规划实施困难。

4、实施资金缺乏保障。目前我国村镇各级政府在村庄建设上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大部分村庄规划编制费用都难以筹集,更谈不上规划实施的建设费用。虽然我区一直在摸索通过土地置换、危房补助、政府扶持等办法推进村庄建设,但资金缺口依然巨大。

5、其他问题。—是规划年限较长,没有突出体现农村规划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二是编制基础条件缺乏,缺少规划编制时需要的地形图等基础条件,规划编制难以开展;三是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严,编制成果缺乏灵活性和强制性的统—,编制质量不高,难以实施。

二、解决方案及对策

(一)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的措施和建议

1、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作用

编制好村庄规划,必须从现实发展要求出发,实现村庄规划的五个转变。首先在规划特征上,从以村庄居民点规划为主转向“点规划”(即镇、乡、村)与“面规划”(即相应的行政辖区)并重;第二在规划宗旨上,从构建小城镇增长极转向构建协调发展的城乡组织体系;第三在强调重点上,从只重视小城镇主体---镇区转向小城镇整个区域,特别是区域内一些具有明显带动效应的中心村,应优先发展;第四在规划结果上从镇区农村被动发展转向城乡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第五在规划导向上,从目标导向转为问题导向,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发展生产,方便生活。

2、明确规划的层次,构建系统的规划编制体系

村镇规划同样需要坚持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程序。按照行政建制将村镇规划体系分为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三个层次。特大型建制镇规划参考城市规划编制要求,其他建制镇(5万人以下)按照镇规划标准执行。乡规划包括乡域总体规划和乡政府驻地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发展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具体可按照我省颁布的《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进行编制。

3、重视差异性影响因素,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规划对象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特点,划分规划对象类型,采取不同的规划编制标准。

目前主要由以下三类村庄,第一类是城镇化整理型村庄,是指位于城镇化建设控制区的村庄类型,具体到我区这类村庄在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中已经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成为名符其实的城中村、城边村,这些村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全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实施。

第二类是迁建型村庄,是指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与区域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搬迁的村庄。目前我区部分分布在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行政村及为数不少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的空心村已经不再适合也没有人愿意居住。在乡镇一级的村庄体系规划中这些村庄应该定性为迁建型村庄,结合农村城镇化布局或迁或并,统一规划。

第三类是保留发展型村庄,是指上述两类村庄以外的村庄。该类村庄类型中,属于“城镇化地区”的村庄,其村庄规划的重点是控制由城镇化引起的建设用地蔓延,注重对城乡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村庄规划应该做到规划的全覆盖;对于“非城镇化地区”的村庄规划,以乡驻地和中心村辐射广大农村,合理布局村庄体系和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规划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标准和要求,并维持乡、村的地域特色。

4、注重乡村居民参与规划编制

提供切实的参与渠道和途径,切实履行村镇规划从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规划草案阶段、成果报批之前都必须在规划涉及区域进行一定时限的公示,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吸纳到规划方案中,切实保证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活跃的地区,规划编制人员应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使规划真正具有引导性和可行性。

5、尊重地方历史文化和传统

目前,我国乡村建设片面追求城市化景观,造成传统乡土文化和景观的消失。在今后的村庄规划中要改变目前乡村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现象,保护乡村景观的完整性和田园文化特色,正确引导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塑造生态平衡的乡村环境,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合理规划,改善居住环境

1、完善社区绿化设计

绿化的环境对村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益处。农村社区的绿化的主要是为村民提供良好地生态坏境。所以,在绿化布置时,要为村民活动与休息留有适当的场地,以免因为没有合理划分场地致使绿地遭受践踏破坏。社区可以做一些小型雕塑、水池、花坛、休息椅等景观小品,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搭建一些花架、休息亭等,还可在村庄的街道两边种植树木及设置绿化带,让居民拥有更好的绿色环境,享受健康的生活。

2、合理布局社区建筑及设施

首先合理安排住宅布局。村庄的规划应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地区特色,随坡就势体现坡的特色,靠水就发展水的优势,对房屋布局散乱做出村庄详细建设规划,拆除危房及破旧的房屋,合理安排住宅布局,统一住宅朝向,规范附属用房,节约集约用地,优化村庄的居住环境,按照功能划分区域。

第二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针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可在村内定点设置垃圾收集点,派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设置整齐干净的杂物房及牲畜栏,这样既可做到不占地且不影响村庄环境。供水可通过水塔集中供水,干净清洁的水可通过自来水管流入每家每户。排水通过管道的方式进行排放,设置污水处理池,将污水集中到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排放。条件好的村庄应考虑集中供热、供气,电力电信在村庄内做到埋管入地。

第三、对于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一切为居民服务,满足农民对生活、休闲、娱乐的需求,在布局上合理划分出住宅区、商业区、休闲娱乐广场、文化室、绿化带。合理设计道路交通,改善通行条件,配备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创造一个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方便、安全舒适、文明高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住宅区。

结束语

在我国农村现状的影响下,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村庄整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随着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村庄整治工作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村民生活水平必然得到更大的提高,村庄规划意义重大。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2004]25号文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及萧城乡办[2004]5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广大干部规划意识,增长规划知识,促进规划工作有效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召开村庄规划培训大会。参加今天培训大会的有各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村分管建房的领导,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区城乡一体化办副主任李忠林同志和区建设区规划处主任宋建华同志来为我们上课,大家欢迎。下面先请区城乡一体化办的李主任为我们讲话。

……….

下面请宋主任为我们讲课

…………

同志们,刚才李主任为我们讲了实施村庄规划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及目标要求,希望大家回去后能认真领会,切实执行,同时区建设局规划处的宋主任还就村庄规划的内容、目的、作用等为我们做了生动的讲解,即让我们了解了村庄规划是怎么一回事,对我们村级发展有什么意义,也告诉了我们村一级在村庄规划中应当起到的积极作用,相信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一定会有所帮助。(来自)下面我就下一步即将要开展的村庄规划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

农村村庄规划是城镇规划向农村的延伸,是确保农村逐步向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到位,发展有序的新型社区转变的重要前提。今年,区委区政府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各村村庄规划工作。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负责村庄规划工作。各村也要提高认识,切实领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要把制订村庄规划当作是一个促进村级建设有序发展的历史契机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村庄规划的各项具体工作(建议分管农户建房的同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主任要全程参与决策,必要时组织村三副班子及村民代表讨论,切实对本村的发展负责。

2、明确责任,主动提出村级建设发展设想。

村庄规划是对村级发展的有效引导和规范,它的根基在于它的现实可操作性。当前村庄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虽然还有许多制约因素,但是这些因素不但不应当成为否定村庄规划的理由,而且应当在村庄规划制订的过程中尽量考虑进去,从而尽可能减少规划的操作难度。镇一级要积极做好对村庄规划制订的组织和引导工作。而村一级组织作为村庄规划的最终落实单位,更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村村庄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主动提出发展设想。从上半年的规划情况来看,各村都较好地提出了本村规划设想,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有些村试图否定规划原则,要求维持当前现状,有些村则不顾本村实际,只求完成任务。这两种想法都是不妥当的。今天区城乡一体化办李主任和建设局规划处宋主任已经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相信大家对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及自己在村庄规划制订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掌握的原则有了更好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充分听取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的意见,尊重规划原则,另一方面还要在镇城乡一体办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提出适合本村发展的规划设想,从而为规划成果的最终确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3、规范程序,确保规划成果合法有效。

村庄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是事关我镇科学有序发展的大事,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镇村两级要充分交流沟通,在符合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来自)最大程度实现镇村两级的协调有序发展。村一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关于本村发展设想的有益意见,做好规划成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及宣传实施工作,镇一级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的组织和领导认真组织好规划评审,促使规划内容更趋合理,规划成果法定化。

同志们,下半年我们要用有限的时间完成9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效落实,保证在年底之前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为村级建设有序发展打下基础,为镇一级各项配套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3)

(一)村镇规划实施情况

1.规划实施情况

镇规划:外五旗县区城关镇和昆区卜尔汉图镇规划实施情况较好,其他一般建制镇由于规划编制不够完善、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只有部分乡镇企业、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

村庄规划:由于村庄规划编制深度不够、审批程序不严格等原因,部分村庄规划不切合农村发展实际,可操作性差。2014年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各旗县区对部分村庄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并实施建设。由村委会自行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实施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例如东河区毛凤章村、什大股村。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体系不够完善,村庄规划可实施性低

一些乡镇苏木政府对规划管理了解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许多规划编制只是为了申请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做的是面子上的规划,没有从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村镇规划普遍存在脱离实际、可实施性低,部分乡镇苏木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编制,规划审批缺乏依据,成为限制乡镇发展或造成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的原因。

(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问题

外五旗县区许多村庄常驻人口不足百人,几年才有一户人家自建房屋,这类村庄完全没有必要编制村庄规划,只对危房进行改造,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即可。村庄规划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缺乏特色,没有充分发掘村庄的历史文化特色,照搬城市建设,大拆大建,许多见证历史的建筑被拆除,保留下来的也没有进行合理的保护利用,例如解放初建设的复拱式石拐石桥已经被拆除,非常可惜,现在保留的工矿发展时期的医院、火车站、矿工俱乐部、民房等大量具有时代特征的建筑正面临拆除的危险,石拐区已经列入2012年国务院的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中,更应该把这些见证历史的建筑物进行合理保护,发展工业遗址特色旅游、影视基地等产业。

三、村镇建设发展思路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作用,统筹谋划全市的村镇建设,结合本次调研工作了解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现状和各旗县区乡镇苏木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划管理范围,从村镇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等方面,提出三个层次解决村镇建设发展思路:

(一)中心城区建成区和独立工矿区

该区域共有村庄113个,属于城中村,正在进行城市建设或即将开展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全覆盖,按照“两证一书”进行规划管理。

部分城中村的发展只是征收农民土地,发放补偿款,建设安置住房,采取简单的农村转社区、农民转市民方式,农民为增加拆迁费用大量的进行种房,近期无力改造的就形成了城市棚户区,例如赵家营村,农民没有后续生活来源,出现返贫现象。

该区域需要重点解决是村庄经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村庄产业发展研究,要以村集体经营为主体村民入股分红等形式,根据村庄区位条件,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村集体产业,保证农民收入,例如青山区二相公村毗邻火葬场发展殡葬产业,东河区二里半村毗邻机场发展空港物流产业,商业中心附近采用出租公寓、底店等形式,园区附近发展下游产业,解决失地农民收入问题。

农民另外一个关心的问题就是宅基地问题,宅基地按照农村户口分配,目前一些已经改造的城中村提出由于父子分户等原因,需要增加安置房建设,造成安置房建设不断增加的问题,建议在改造过程中完善安置房建设需求量分析,建立分配回收机制,一次性划定安置区域,避免重复建设现象发生。

(二)中心城区规划区

该区域共有49个行政村,属于城郊村,在规划中一般为生态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村镇经济以种养殖业为主。

该区域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乡镇企业规划手续办理、村庄建设规划手续办理和大青山南坡绿化工程荒山绿化承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等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建设上,建议尽快组织制定《包头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完善村镇规划的编制。

城郊村由于紧邻包头市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和乡镇企业建设积极性较高,建议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村庄建设建议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以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为引领,建设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新农村。例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在封山禁牧后,发展设施圈养、梅力更山鸡和万只种羊繁育基地项目等效益型养殖业,嘎查畜牧业逐步走上稳步高效的发展道路,整体规划的新农村也整体异地建成入住,成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外五旗县区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4)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府引导、依靠群众,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并确定管理人员。

村民委员会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民政、财政、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以及电力、电信、邮政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工作。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制定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补助经费、规划编制经费、规划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自。村民住宅由个人建设,对特殊困难农户,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给予适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扶持。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由农村集体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扶持。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宣传推广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在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村庄规划

第九条农村村庄建设应当编制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编制村庄规划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的各项建设;

(二)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使村庄建设的规模、速度同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减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

(四)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统一规划村庄绿化、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设施;

(六)保护文物、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突出地域和民俗特色。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县域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的总体格局作出安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村庄总体规划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县域规划组织编制,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村庄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布点,村庄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总体风格,村庄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绿化、企业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村庄建设规划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助下,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布局和建筑风格,道路走向、宽度,养殖和加工等产业发展用地,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及其他工程管线和绿化、环境卫生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安排,本村企业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规模。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村庄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无偿提供地质勘测、自然资源状况等有关的基础资料,并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村庄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般为20年,村庄建设规划的年限一般为10年。村庄规划的变更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村庄建设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庄总体规划的实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在规划实施中,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规划要求和用地调整,不得阻挠规划的实施。

第十七条人畜用水严重短缺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下采空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地丘陵地区等不适宜人居地方的村庄和农户,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选择交通方便、自然环境适宜居住、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地方,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实施搬迁,集中建设新村或者迁入其他村庄。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自然条件良好、人口较多、具有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村庄,采取扩建、改造等方式吸引周边自然村农户向该地聚居,逐步发展为中心村或者建成小城镇。

第十九条建设布局和土地利用不合理、住宅建筑不规范、基础和公共设施不完善的村庄,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进行改建、改造,达到村庄建设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条城镇周边的村庄应当依托城镇和产业发展进行改建,实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城镇共享,扩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的辐射力和拉动力。

第二十一条完整体现历史风貌和建筑特色、有一定保护价值的村庄,应当保护原有建筑,新建建筑应当与原有建筑风格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山地、丘陵、沟壑地区的散居农户,可以因地制宜,利用地形地貌,相对集中建设住宅,不占或者少占农用地。

第二十三条进行村庄建设应当依据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绘制建设平面图,确定住宅基础标高、道路宽度及建筑红线、绿化带、工程管线、公共设施布局等事项,并根据本村产业发展和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留出必要的产业发展用地、卫生通道等。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各项专用资金,用于农村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各项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村庄的供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可以合理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村庄需要在村组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置换土地的,应当经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置换土地造成被置换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六条兴建乡(镇)村企业或者兴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后,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非农用地,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临时用地使用期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场地,并归还土地。

第二十八条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提高建筑质量,降低建筑成本。

第三十条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性设施,应当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依法审查批准,颁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性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竣工后由业主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时的各种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因实施村庄规划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村民宅基地被占用的,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四章村民住宅建设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根据关中、陕北、陕南不同地域民居特点,无偿向村民推荐设施完善、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不同地域的村民住宅建设技术规范。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民住宅技术规范标准。

第三十四条设计村民住宅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方便的原则,按照村庄建设规划确定的建筑风格,结合当地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对房屋位置、房屋结构、通道、庭院、围墙、门户、卫生设施、畜禽圈、沼气设施等家庭生产生活设施,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体现地域民俗特色和时代风貌,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三十五条村民建设住宅应当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和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自主设计或者选择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住宅设计图。在适宜的地方提倡和推广建设坡屋顶式的村民住宅。

第三十六条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采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设计。

第三十七条村民在规划区内建设住宅需要申请宅基地的,应当先向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依据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宅基地使用批准文件进行定点放线后,村民方可开工建设住宅。

村民委员会进行定点放线,应当确定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基础标高、房屋层高等。

第三十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违法多占的宅基地应当交回集体,及时复垦或者调整使用。

禁止在承包土地中擅自建设住宅。

第四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补助,在村民住宅建设、改造中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型能源。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村庄管理

第四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保护饮用水源。有条件的村庄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并使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禁止在村庄公共饮用水源地建厕所、畜禽圈、污染型企业或者排放污水以及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四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在宅旁、路旁、水旁、村旁植树造林,绿化村庄,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四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明确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

村民应当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粪便、废料废渣和其他废弃物。有条件的村庄应当设立垃圾收集处理点,建设污水排放设施。村民建厕所、畜禽圈等不得占用村庄街巷通道。

第四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损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资源、军事设施和国家公共设施。

第四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村庄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四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村庄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查处。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或者未取得开工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平整施工现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清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条村民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村民委员会组织定点放线,或者不按照确定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四至、基础标高、房屋层高建设住宅,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处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村庄公共饮用水源地建厕所、畜禽圈、污染型企业或者排放污水以及堆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在村庄规划区内乱堆乱倒垃圾、粪便、废料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或者向道路及公共场所随意排放污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损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前述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阻挠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5)

一、我市乡村规划建设的现状:

1、乡村农业基础深厚,规划建设行为众多。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乡村单体基数多、规模大,乡村建设行为日渐增多,群众对乡村规划建设的要求逐渐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急需规范和指导。

2、缺少专业的乡村规划建设研究团体和机构。我市重视乡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住建委、规划局、各乡镇政府都有乡村规划主管机构,但规划建设行为在基本管理流程上是顺利和清晰的。但是村庄规划建设活动还缺少系统理论研究和综合的考核评判标准和机构。

3、发展契机良好。几年来,我市先后进行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乡镇改貌工作等,都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乡村环境和乡村居民思想意思都有很大提升。应该抓住这难得的契机,将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系统化、理论化的归纳总结,形成直观的条文继续深入指导乡村规划建设活动。

二、做好乡村规划、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的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

1、缓解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压力。我市正在进入城市建设的快速通道,城镇化水平快速增高,快速涌入的城市人口使得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压力相当大,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可以使人民群众在不背离乡土的前提下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减少城市公共设施压力。

2、稳定社会基础、构建和谐社会。良好地乡村建设实际,可以更好的留住村民,配合相配套的产业规划,可以使村民实现家门口安居乐业,减少留守儿童和独居老人现象的出现,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相当意义。

3、提高生活品质,争强乡土凝聚感和自豪感。乡村建设水平的提高,收益的不仅仅是区域农村居民,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涉农休闲项目也是城市居民向往和乐于参与的。更重要的是,良好地乡村建设可以打造起聊城乡村的品牌效应,将聊城乡村作为对外推介聊城的一张名片。

三、提升乡村建设质量水平的建议:

1、加强乡村规划学术研讨,提高规划建设的理论水平。乡村建设涉及的主管部门比较多,缺乏统筹协调,仅由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单独编制乡村规划,往往造成乡村规划脱离实际。建议由政府组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由政府职能部门、设计院所、科研机构成立乡村规划建设研究学会,专题研究我市乡村规划活动,提高理论创作水平,实现乡村规划的多元融合、多规合一。

2、做好舆情宣传,让乡村规划科学化、理想化的思想深入人心。我市在乡村规划建设工作上已经付出了相当努力,取得了相当成绩,应联合宣传部门做好舆情宣传。对内让群众干部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好处和作用,积极提供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改善乡村居民生活质量。对外向省市兄弟城市展现我们的工作成绩,扩大在本项工作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帮扶。

3、加强村民参与,重视乡村居民的实际感受。建立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民是村庄建设的主体,简单由城市的规划院所编制乡村规划的做法,往往忽视村民参与和需求,造成村庄规划脱离实际。要通过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把村民商议和同意规划内容作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着力点。要建立村民商议决策、规划编制单位指导、政府组织、支持、批准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4、创新乡村规划内容。乡村规划的内容构成照搬城市规划,村庄规划内容繁杂,往往造成乡村规划脱离实际。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应明确目标、统筹全域、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区分类提出村庄整治指引。村庄规划应遵循问题导向,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重点,本着实用的原则简化规划内容。坚持简化、管用、抓住主要问题的原则,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主,落实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内容。分散型或规模较小的村庄可以只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一些条件不具备的村庄只以文字规定农房建设管理要求的,经批准后也可以作为村庄规划。一般村庄在编制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基础上,还应提出村庄整治项目。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村庄等特色村庄应在上述基础上依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内容。

5、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

四、总之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6)

目前,压煤村庄搬迁形式以自建为主、统建为辅。以淮北市为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市有效利用煤炭企业支付的补偿资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依据现有的条件和基础,鼓励集中搬迁,采用联建形式,安置地尽可能不用或少用耕地,把塌陷搬迁村庄向小城镇、矿区集中。新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容村貌,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淮北市新农村建设。当前该市搬迁村庄正向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方向发展,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搬迁村庄多为两层楼房模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搬迁村庄部分为多层楼房模式。

一、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无专项规划。

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当前搬迁村庄农村居民点的现状来看,村庄建设与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脱节,搬迁安置整体规划滞后。由于搬迁安置用地没有纳入矿井建设用地计划,致使新村建设没有用地指标,村庄搬迁安置难以实施。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新村址交付给农民后,其建房随意性很大,缺乏整体的规划。

2. 搬迁村庄补偿费标准低,建设普遍起点低。

采煤村庄搬迁补偿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征收土地(指新村址用地)的补偿;二是对塌陷区村庄搬迁的补偿。其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在征收土地补偿方面由于农用地年产值、补偿倍数、相同区域地价、塌陷区范围界定、煤矿未征先塌等原因造成征地补偿标准的随意性较大,关系难以协调。同时搬迁村庄需要投入巨大资金,采煤企业对大范围、跨行政区域的塌陷地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而地方政府想治理又苦于资金短缺,导致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

3. 立法滞后,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方面的政策法规。对于复垦或征用的土地,地方政府和企业无使用权,若下次再作建设用地仍需再次征用,无形中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增加许多负担。地方政府在出台配套文件时与煤矿企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征迁补偿标准、塌陷区范围的界定等方面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识,配套政策不健全,影响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会埋下更多难以预测的隐患,给未来的经济发展增加反作用。

4. 搬迁群众缺乏生活保障,采煤塌陷制约着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化布局。

由于一些煤炭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先征后用、先搬后采、谁塌陷、谁治理的原则,致使塌陷区的大部分群众只是暂时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其生存和发展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利益无保障,引起大量信访事件。同时采煤塌陷造成地下与地上矛盾突出,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化布局受到制约。个别城镇甚至出现发展空间不足、建设规划调整的现象,从而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区域内的城市化进程和城镇布局。 合治理。将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治理和建筑物下压煤村庄搬迁结合,将老村址附近的采煤塌陷地用矿井排放的煤矸石回填夯实,作为村庄搬迁新址,做到就近搬迁,避免搬迁距离远给农民带来生产生活不便。

(三)实行“赔偿+复垦+保证金”的土地使用制度。

对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但能够复垦的采煤塌陷老村址,企业可不征地,建议采取“赔偿+复垦+保证金”的土地使用制度。赔偿费由企业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赔偿标准可按人口或者据实补偿。企业在支付赔偿费的同时负责复垦,支付土地复垦费。另外企业在缴纳以上两项费用的同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其标准可按耕地开垦费执行,在责任方按质按量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后及时返还。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由土地塌陷地区的农民进行,使暂时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事可做,农民自己复垦,能保证复垦土地的质量,有效地进行塌陷地治理。

(四)积极探索塌陷区搬迁村庄新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议政府和企业共同成立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负责塌陷地搬迁村庄的全面工作,多方筹集塌陷村庄搬迁资金,将企业的赔偿费、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村民自筹等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进行搬迁村庄的新村建设,紧紧围绕我市能源城市的特点,结合当前淮北市采煤村庄搬迁的实际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塌陷区搬迁村庄新模式;结合地矿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超前谋划村庄搬迁工作,着力探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置换、提前搬迁”的新模式;认真总结搬迁村庄的经验教训,扎实做好村庄搬迁工作,建立健全搬迁群众生活保障机制,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罗爱武,淮北市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年03期.

[2]焦华富、陆林,采煤塌陷地土地复垦研究——以淮北市为例[j];经济地理,1999年04期.

二、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的对策

伴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工作的逐步推进,做好压煤塌陷村庄搬迁工作,对促进耕地保护,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采煤塌陷村庄搬迁专项规划。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7)

内涵

问题

建议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主流。村庄规划迅速崛起,成为规划工作的重要焦点,相关理论不断探索完善。本文以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村庄规划为例,对沿海地区村庄规划进行探索。

一、村庄规划的概述

(一)村庄规划的任务

村庄规划工作的任务是:以村庄所处乡镇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在村庄管辖的地域范围内,通过对全村现状条件、规模和发展方向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村庄自然资源,调整村庄产业结构,将行政范围内的山、水、田、林、路的治理和生产、生活、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的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协调发展。

(二)村庄规划的基本步骤

第一、调查、搜集和分析研究村庄规划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第二、确定村庄性质、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产业发展规划,拟定村庄发展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第三、用地布局规划,包括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村庄范围的建设用地规划,合理选择村庄各项建设用地,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拟定村庄规划布局结构;第四、确定村庄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和实施的技术方案,对其生态环境以及防灾措施等进行安排;

第五、拟定旧区利用、改建的原则、步骤和方法,拟定新区发展的建设分期等;第六、利用当地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拟定村庄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设计方案,以及绿化系统、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第七、安排村庄各项近期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二、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发展现状及规划编制背景

石排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北部,面积56平方公里。作为东莞市欠发达镇,城市化程度相对较低,城市、乡村特征并存,发展空间相对较大,全镇18个行政村由于长期以土地、环境为基础的粗放式发展呈现了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结构单一,土地资源紧缺,人文居住环境较差,配套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等特点。石排镇村庄规划目标是完成两大任务:一、调整产业结构,明确发展方向;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三、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村庄规划主要内容:

石排镇村庄规划主要包括行政村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两大板块,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协调上层次规划,村域范围内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深化规划设计。

(二)明晰村庄空间布局方向,深化、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三)确定村域范围内农用地、村庄居民点保留用地、经济发展用地、村民住宅拆迁安置用地和村经济发展预留用地等用地的规划布局;

(四)确定行政村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策略;

(五)确定规划范围内人口、开发建设规模、旧村拆迁用地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和拆建方案;

(六)合理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七)对规划区内重要节点和开放空间按修建性详规深度进行重点整治设计,保护历史风貌;

(八)对旧村安置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九)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村庄整治时序。

四、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当前村庄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规划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指标体系,规划成果水平有待提高村庄规划是全新的理论课题,理论体系、指标体系还值得探讨和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中,城市规划、镇村规划所含的各种内容、技术标准在村庄规划中运用难以适用,技术管理比较混乱。

(二)村庄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把村庄规划纳入为法定规划之一,国内有部分省市,如广州、云南、福州等省市已经出台了村庄规划相关办法规定,但是总体来说,村庄规划相关的配套

规范仍未系统化完善。

(三)村庄规划可操作性较差

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切合村庄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需对村一级的意愿给与足够的关注。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村庄规划编制主体是镇一级人民政府,不可避免了规划编制工作是以落实上层次规划为主,村一级的要求难以得到保证,造成村一级编制规划积极性不高。

(四)其他问题

在石排镇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出现了不少其他问题,比如村庄规划收费方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这给组织编制规划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都造成一定的困难。

五、村庄规划的建议

(一)完善村庄规划理论体系

以我国新农村建设活动为推力,在建设过程中总结经验,加快村庄规划相关的理论研究,逐渐形成完善的理论和指标体系,明确村庄规划该有的内容和深度,注意区域差异,提出各理论、规范在不同区域的适用性,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理论体系。

(二)迅速建立村庄规划配套的法律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学习村庄规划基本理论,加强对村庄规划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研究,迅速出台村庄规划的相关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本地区是否编制村庄规划,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注意各层次规划的协调,明确规划取费及其他实际问题。

(三)加强村庄规划宣传,提高公众参与,保证规划实施在社会上加强村庄规划内容和意义的宣传,强化公众特别是村名的规划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转变基层发展思路,保证规划的实施。

参考文献:

[1]赵月莲,王刚:浅谈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需要把握的原则[J]. 民营科技,2010,(01):86,200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8)

(二)村庄改造提升的特征。x市现阶段特色农业发展优势明显(红薯烟叶种植、三粉加工、中药材种植),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类型多样,水资源较为贫乏。农业地区村庄现状按照特征分类,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①村庄数量众多,空间分布不均,西部山区村庄建设分散,自然村较多。如:

X村就包含X个自然村;②煤炭开采区村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已经实施了村庄的整体搬迁。③部分现状“空心村”现象明显,土地浪费严重,有的村庄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如:x以及西部山区;④沿路建设时有发生,受长期以来马路经济的影响,部分村庄沿路建设情况比较严重。如:X;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居住环境较差。如:一些山区村庄,一些相对偏远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村庄。

(三)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近年来,x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揽“美丽x”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启动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了X个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大部分已经建成投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对农村村庄以整治提升为主,着重进行村容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提升,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共打造人居环境先进村X个,美丽乡村X个,美丽乡村群X个,创建省级生态镇X个,省级生态村X个。

我市被评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县。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总规纲要》省级评审,《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基本完成,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对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庄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优秀民风民俗,正在编制历史文化民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村庄有

X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人口的规划意识较为薄弱。相对于城镇人口而言,农村村民的规划意识较差,规划宣传少,乱盖乱建、不服从规划管理现象较为普遍。(二)资金问题是当前农村改造提升建设的主要瓶颈。由于村庄的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村经济发展不均衡,也使得大量的村庄没有经济能力去进行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有些村庄受自然条件限制发展困难。部分村庄地处偏远,村庄所处位置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其规划建设难度大,基础设施修建困难。四)乡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乡镇的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较为欠缺,难以形成高效的指导,且乡镇分管领导更换较为频繁,总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五)整治空心村办法不多复耕率低。虽然也有一些村庄在空心村整治中创新了一些办法,给予了有效解决,但大部分空心村改造进展慢,政策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复耕率低也导致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匮乏。

三、对策与建议。针对当前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力度。

X、督促X乡镇进行总规修编工作。X三个历史文化名镇初步规划已编制完成,X年需督促进行评审及其他后续工作;X、对财政局审定的X个传统村落规划进行费用请示、招投标、并督促规划编制进展工作。X、申请财政资金对未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的村庄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X、督促需做村庄规划的乡镇积极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重视宣传,加强引导。新农村规划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一是加强新农村政策宣传。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方针政策,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强规划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认识到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三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使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规划在提高农村居住环境和质量、加快农村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结合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按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坚持“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原则,根据村庄所处的处置及产业等,结合x市村庄发展实际,将村庄划分为城镇化改造型、重点提升型、整治完善型、建议搬迁型和特色保护型五种发展类型,制定异质化发展路径,以“配套提升为主、改造重建为辅”,分类指引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村落。对城镇化改造型村庄,按照城镇社区或城市居住区建设要求,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型,以改造重建为主,为城镇和产业发展腾让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对重点提升型村庄,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搞好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整合现有资源,调整完善功能布局;对建议搬迁型村庄,迁入附近的城区或乡镇、就近并入中心村建设,或合并部分迁并村进行异地新建;对整治完善型村庄按照传统村落建设要求,整治空心村,改善村容村貌,以配套提升为主;特色保护型村庄,在保持村庄现有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

(四)广开渠道,加大投入。一是充分争取上级资金。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巨资支持民生项目建设,要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加大力度,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对符合上级投资政策的项目进行整合,争取更多的农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建设的盘子,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已经争取到的上级资金项目,尽快开工,加快推进;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公共财政框架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新增投入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对上级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五)注重培训,强化管理。积极组织对乡(镇)领导干部及从事村镇工作的人员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介绍好的思路和理念,学习借鉴外省、外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理念、好思路,重点培训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新农村规划建设。每个村都要确定相对固定分管村规划规划建设的村干部,经培训后,负责管理本村庄内的规划建设工作。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9)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__区的村庄改造以推进农村城市化为契机,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不同的基础和条件,基本确立了四种改造模式:一是整体搬迁。对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整体搬迁的村,从优化整合村庄布局入手,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建成了一批农村新社区。目前有10个村已基本上整体搬迁,4个村已拆迁了50%以上,基本建成慈湖人家、姚江花园、枫湾家园、丽庄西苑、费市安置小区等,总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二是逐步搬迁。凡列入实施撤迁并已拆迁了部分自然村的村,或已有规划还尚未实施征地撤迁的过渡型村,暂以卫生整治为主,改变目前村庄脏乱差的状况。如城市工业功能区范围内的村。三是保留整治。凡目前还尚未规划征地撤迁,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需保留的村,重点开展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并加强古宅、古村落的缮修保护,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软硬件同步建设。如半浦村是我市10个历史文化名村之一,该村在现有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村历史文化底蕴浓厚,清代建筑保留完好的现状,编制了古村保留规划,它将是__区村庄改造后的一个亮点。四是集聚发展。在统一规划、相对集中的前提下,把改旧与建新、拆迁与集聚、整理与建设有机结合,让有条件和建房愿望迫切的农民向规划选定的集居地集中,同时保留原结构较好、布局合理的房屋,连块改造破旧或布局不合理的住宅,最终达到整个村容村貌的改善。如裘市村按照集聚发展模式,已编制了中心村发展规划,并按规划今年新建了44套农民集聚小区。

近几年来,__区的村庄改造以基本确立的四种模式为依据,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切入口,全面启动了小康示范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创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1个,区级整治示范村5个,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45个;今年正在创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2个(保李家争上邵),区级全面小康示范村4个,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20个。据统计,三年来已拆除旧房面积10.9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已拆除旧房面积2.5万平方米,新房建设面积2.9万平方米,增加绿化面积25.4万平方米,建造公厕323座,设置垃圾箱973个,设置路灯439盏。建设道路34.82万平方米,建设通村公路50公里,河道砌石长度69.32公里。全面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水、通公交车,最远的村到市区仅需半个小时车程。通过此项工程的推进、实施,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农村面貌发生了新变化。经过整治的村改变了“脏、乱、差”的现状,示范村做到了“洁、绿、美”,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二是农民素质有了新提高。改变了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增强了环境、卫生、文明意识。三是干群关系得到新的改善。整治工程是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从而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密切了干群关系。四是农村经济有了新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环境面貌的变化,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如慈城镇五星村通过省级小康示范村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农家乐”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也带动了农民的入增加。

二、村庄改造中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__区村庄改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缺乏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规划。尽管__区对村庄改造、整治有了比较明确的四种模式,但在调查中发现,并不是每一个村都明白本村的改造模式,多数基层干部心中无数,没有明确的村庄改造、整治规划。此外,他们在不了解、不清楚区、镇(街[:请记住我站域名/]道)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又怎么能够有针对性地编制本村的规划。即使他们编制了村庄规划,但该规划由谁来审核、认定和批准?这里除了有一个上、下规划衔接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全区缺少一个统筹安排区域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城乡空间发展,统筹安排区域内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和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还不成熟。

2、缺少实施规划的协调机制。在完成编制本村改造规划后,如何按照规划来实施村庄改造是一个急需研究解决的机制问题。从调查中看,目前需要明确三个问题,以半浦村为例,半浦村是__区唯一的__市历史文化古村,在规划实施中,一是村庄的文物保护主体是谁?目前该村已挂牌的区级历史文化古宅达24处,这些古宅的保护是该宅现居住的村民,还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还是政府有关部门。二是该村在实施古村保护规划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他们向谁反映,由谁来协调解决。如反映的问题尚不能解决,该怎么办?三是古宅的修缮维护经费如何落实。据该村对古宅修缮维护经费的初步估算需500-600万元,而该村的年集体可用收入近50万元左右,他们难以承担修缮维护的投入。如修缮维护的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其古宅的保护其不成了一句空话?

3、河道污染较为严重。小桥,流水,人家。这是古人对村庄居住环境的一种精辟描述,也是现代人对居住环境的一种心灵向往。村庄里有了河流有了水,就有了灵气有了美, 水是江南独特魅力所在,作为江南水乡村庄,河道在村庄整治改造中起着画龙点睛的重要作用。但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不断增长,并在逐步向城市化生活发展的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排放量随之加大,但目前__区农村还尚未建立污水处理系统,有的生活污水、人畜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流中。此外,农村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施用,也成了农业面源污染源。水体逐渐超出了自身的纳污净化能力,一旦河道排放不畅, 造成水质恶化,混浊、变色、甚至发臭,成为新的“龙须沟”。过去有少数村为了治理“龙须沟”,增加宅基地面积,采取填埋填平的简单办法,造成了村庄自然环境的不和谐。

4、村落分散造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__区110个行政村共有554个自然村,其中有7个自然村以上的有56个村,小的自然村仅6户人家,有些农户其宅基地多达3、4处。村庄过于分散,不仅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产品等方面的提供、建设、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而且也导致__区人均村镇建设用地达170.97平方米,超过国家最高标准150平方米/人,其集约化利用土地程度低。

此外,村落的分散,也造成了环境卫生维护费用的增加。据部分村的调查,通过近年来的村庄环境整治以后,村集体承担的管理维护费用每年在5-6万元左右,这对于经济薄弱村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一旦村经济能力承受不了,“脏、乱、差”现象就会反弹。

三、村庄改造的几点建议

根据__区村庄改造的现状与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今后村庄改造(村庄整治)的基本思路是:按照__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依据__区基本确立的四种改造模式,明确全区各村改造模式。以村庄规划为龙头,统筹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推进城乡空间组织、基础设施、制度设计一体化;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优化村庄市局,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村庄改造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根据这一基本思路,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是龙头。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中,要紧紧围绕“是不是科学、有没有特色、群众是否欢迎”三个问题,从认识抓起,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和确定各村的村庄发展的定位、格局和方向。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要有所区别,区别性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要城乡统筹。村庄规划是城市文明涌向农村的桥梁,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蓝图。二是要因地制宜,注意有针对性地解决所规划村庄的大部分实际问题。三是要延续特色,延续文脉,保护整体景观。四是要节约用地。五是要体现生态优先。生态是三农的命脉,不仅关系到当代人,还关系到下一代人。六是要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意志。七是要简单明了,让农民一看就清楚未来的村庄是怎么回事。八是突出重点,明确建设的时序。

与此同时,落实管理机构要先行。为确保村庄改造、整治的规划顺利设施,一是要健全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管理机构,建立一种把规划、建设、管理和整治有机揉合在一起的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早出台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搞好技术服务,协助镇(街道)做好工作。镇(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要建立上下反馈机制,形成下情上达的信息渠道,时刻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如果得不到准确的反馈信息,周而复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到时再纠正就困难了。三是要加强检查指导,区协调管理机构要全面掌握村庄改造、整治动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总结村庄改造、整治的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搞好协调,并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2、整治建设是重点。对列入保留整治、集聚发展的村,以及近几年尚不能拆迁的村,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找准突破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就全区目前情况看,重点是加快农村的污水净化处理。对建设规划内尚不具备直接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网的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和有条件的在建小区)、饭店、宾馆、商场、工矿企业等公用设施一律以净化池代替原三格式化粪池,对原有的老式化粪池不具备直接接入污水管网的,积极创造条件,按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分期分批改造,使之生活污水达到环保、卫生排放标准。同时要采用多种模式科学治理畜禽粪便污染,特别是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主要公路、村级河道两旁的农村散养畜禽,其畜禽粪便必须集中堆放,由专业人员定期上门收购,集中处理。

此外,要把村级河道的通畅列为整治的重点,要保持村级河道原有的美丽风貌,未经规划许可批准,决不允许填埋村级河道或缩小村级河道的河道面积。

3、和谐特色是生命。村庄改造、整治要坚持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原则,要突出个性,达到建筑与自然的协调完美。因为生态与文化内涵是乡村的生命,村庄是与自然相依为命的,尊重传统和生态环境是财富,更是责任。尤其是在村庄改造中属保留整治的村,一定要做到“不劈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拆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筑”、“不破坏历史文化名村的风貌”、“不改直道路”、“不截弯河道”。这“七不”应该是村庄保留整冶项目的底线,特别是对一些古树古木、古遗址、古牌坊,以及名人故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要切实注意保护,决不能借村庄整治毁坏文物和古建筑。因为只有尊重的传统文化,只有文脉的延伸,才能带来村庄的活力,才能体现各自村庄的和谐特色。否则,__区作为__市的后花园如何去体现?生态游、“农家乐”又如何去发展?

村庄规划合理化建议篇(10)

通过学习创建标准,我们村里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村是一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发展村级经济,推动全村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村党总支、村委会一班人始终把创建工作放在首位,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各项创建同规划、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从而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村民既是文明创建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创建工作需要他们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正确处理长效管理和集中管理的定位。

二、组织上保证创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运作规范

切实加强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每月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充实村级组织,村创建办的主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及时成立了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强有力的创建组织网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配备了10名专兼职人员。同时建立调整了健康教育、环境食品卫生、法制教育、环境保护、治调组织、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经济建设、社区卫生和资料等9个专业性小组,强化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力度,村创建办多次召开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强化标准意识,明确目标任务,并抽调工作骨干充实创建工作班子,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高效运作。同时按照创建计划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明确、联绩奖惩。

三、措施上加快创建,做到主动进位,狠抓落实,提升层次

(一)广泛开展创建教育,居民素质日益提高。我们主动建立健全育教网络,建立了创建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固定宣传栏和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教育宣传,广泛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每个村民小组有兼职教员,组织学习、宣传。我村积极开展“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健康知识入户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评“三户”增强村民文明创建意识,全村文明户达80%以上。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村容环境更加优美。我们本着“不求最大,但求最优最美”的指导思想,聘请规划设计院编制详细规划,对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公共设施、人文景观进行了统筹安排。加强对村交通秩序和户外广告等村容秩序管理,实行集中整治,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对个别违章建筑坚决给予拆除,保证村庄建设的整齐。强化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全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全部设立施工围墙(隔离护栏)和安全防护网,所有建材按指定地点堆放,无乱堆现象,坚持做到卫生、文明施工。

(三)围绕工作重点,开展重点整治

1、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先行、严格审批、建设有序、村容美观的要求,我们委托泰州规划设计院XX分院编制了《XX市XX镇XX村新村建设规划》,该规划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遵循生产生活统筹安排,经济与文化并重并举,人与自认趋向和谐,节约与集约相辅相成的原则,实施了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形成居住向小高层公寓、工业向园区的显示理念,通过规划控制,逐步衰减村庄原有住宅区组团数量,以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方便村民生活。依托现有自然环境和水系,形成由南向北依次为村庄入口、滨河绿地景观点。在小区中设置公共服务中心、农民休闲广场,实施河道桥梁驳岸、绿化建设,以替身村景观形象,此规划已经XX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清理村庄生产生活垃圾。按照村容整洁、人居舒心、规范管理、长效受益的要求对村庄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本村清理了各种杂物及生活垃圾1700多吨,并投资了24万元,在各条街道放置了120只垃圾箱,新建了10座垃圾池,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专职保洁队伍,实施道路保洁及河面打捞漂浮物的长效管理,签订好承包责任制,做到了垃圾集中倾倒及时清运,达到日日清,清运率100%。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实现严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3、大力推进改厕。按照文明、卫生、科学的要求,加快户厕改造力度,对露天粪缸进行整治取缔。一是新建了80座卫生户厕,实现粪坑封闭化和三格化无公害处理,改厕率90%以上;二是投资了28万元,新建景观、水冲式无害公测5座,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改善了卫生环境。

4、整治村庄河沟。按照“三清一建”要求(即清淤泥、浚深河道、疏浚水系、改善水质;清除水面水生植物,清除杂草,改善环境,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对村庄四周河道全面进行了整治。权年整治疏浚村庄河道8条,土方4000方,并投入资金168万元建设河道驳岸1860米。达到水系畅通,水面清洁,环境优美的要求。全村改水率达100%。

5、加快村庄绿化和田园绿化。按照绿化覆盖率的要求,制订村庄绿化规划方案。一是投入资金36万元,建成生态果园58亩和35亩景观林;二是对村庄主干道两侧,沿河隙地全部实行了绿化,栽有各类树木8000株,建好四角广场,绿化率达25%,圩堤绿化率达100%。

(四)抓好综合治理,坚持群防群治。维护村民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首要任务,我们能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首位,着重加大投资。村成立了五人的辅警队伍,夜间在本村范围内巡逻,对外来人员全部情况量化在册,掌握好资料。村干部轮流值班,对群众来访随时接待,对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实在解决不了的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请他们帮助解决,几年来未发生越级上访和恶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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