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档案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6 16:18:36

不动产档案管理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

2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现状

2.1 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在原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中,不同类型的档案是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的,包括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档案管理职权比较分散。要想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统一管理,就需要将这些部门分属管理的所有档案集中到一起,这就要求完成档案的顺利交接。而在交接档案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档案遗失、损坏现象,尤其是存储时间的较长的老档案,极易出现损坏现象,难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影响了档案交接的顺利进行,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2.2 档案整合难度较大

档案的科学整合,也是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不同部门在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时,所用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系统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对档案类型进行划分时所用分类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分类归档标准,在对档案信息进行整合时,经常出现归档混乱现象。同时,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规范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落后地区仍然以纸张作为档案信息载体,档案信息载体类型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

2.3 部门合并难度较大

原有档案管理部门自身运行机制的完整性,使得部门合并过程中困难重重。在不动产登记档案分散管理时期,各个管理部门在长期实践工作中都制定了符合自身特?c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管理部门运行机制比较成熟。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下,只要求将管理职责进行统一,没有对其他管理职能的整合进行明确规定,每个管理部门都希望能够保留原有管理职能,在部门合并过程中经常表现为不主动、不配合,并且还容易出现管理职权冲突现象。

2.4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是影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动态性、法律性、严谨性等特点,其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着较高要求。但是,当前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深刻认识,存在敷衍、懈怠等不良工作现象,对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足,难以承担起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重担。再加上不动产登记档案数量的不断增多,所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也越来越多,人才需求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3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改善措施

要想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更加理想的管理效果,就需要从工作现状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为该项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3.1 制定档案交接规范流程

档案的顺利交接是转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过程中,需要克服的第一个问题,通过制定规范的档案交接流程,可以确保后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交接方式,包括档案信息整理、移交及保存方式,对档案交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标准后才可以进行交接。其次,还需要明确固定档案交接具体时间,保证档案交接的有序性。同时,档案交接需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并提供办公所需场所,为档案交接的顺利完成提供基础保障。

3.2 加大档案信息整合力度

档案信息整合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应该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根据不动产登记档案具体内容,对其进行科学划分,确保归档的科学性、规范性,避免出现档案分类混乱现象。其次,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应逐步向三位地籍及房产方向发展,实现图文一体化,将文字形式档案与图像形式档案进行整合,以权籍调查结果为依据,明确不动产产权具体归属情况。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快各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平衡发展,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实现档案信息的顺利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3.3 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不动产登记档案从分散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需要将多个部门进行合并,这就需要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档案管理模式转变的顺利完成。国家应该针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颁布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对部门整合进行强制约束,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审核,落实档案管理部门合并情况,提出指导性的工作意见。同时,还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订科学有效的统一计划,清楚划分档案管理责任,促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的快速实现。

3.4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2)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特点

通过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特点进行全面、深刻认识,并明确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可以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分析,发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动产登记档案类型众多,涉及到各行各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档案信息载体形式也丰富多样,信息量十分庞大。其次,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周期长的工作,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完成。另外,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保证所有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专业的工作方式开展。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内容会不断进行更新,需要根据土地业务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原有档案信息进行修正和补充,保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并且,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法律效应,可以为不动产纠纷的处理提可靠的法律依据,确保了不动产产权归属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现状

2.1 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在原有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中,不同类型的档案是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的,包括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档案管理职权比较分散。要想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统一管理,就需要将这些部门分属管理的所有档案集中到一起,这就要求完成档案的顺利交接。而在交接档案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档案遗失、损坏现象,尤其是存储时间的较长的老档案,极易出现损坏现象,难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影响了档案交接的顺利进行,档案交接难度较大。

2.2 档案整合难度较大

档案的科学整合,也是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不同部门在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时,所用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系统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对档案类型进行划分时所用分类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分类归档标准,在对档案信息进行整合时,经常出现归档混乱现象。同时,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规范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落后地区仍然以纸张作为档案信息载体,档案信息载体类型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

2.3 部门合并难度较大

原有档案管理部门自身运行机制的完整性,使得部门合并过程中困难重重。在不动产登记档案分散管理时期,各个管理部门在长期实践工作中都制定了符合自身特c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管理部门运行机制比较成熟。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下,只要求将管理职责进行统一,没有对其他管理职能的整合进行明确规定,每个管理部门都希望能够保留原有管理职能,在部门合并过程中经常表现为不主动、不配合,并且还容易出现管理职权冲突现象。

2.4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

专业管理人才稀缺,是影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动态性、法律性、严谨性等特点,其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着较高要求。但是,当前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深刻认识,存在敷衍、懈怠等不良工作现象,对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足,难以承担起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重担。再加上不动产登记档案数量的不断增多,所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也越来越多,人才需求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3 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改善措施

要想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更加理想的管理效果,就需要从工作现状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为该项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3.1 制定档案交接规范流程

档案的顺利交接是转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过程中,需要克服的第一个问题,通过制定规范的档案交接流程,可以确保后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交接方式,包括档案信息整理、移交及保存方式,对档案交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标准后才可以进行交接。其次,还需要明确固定档案交接具体时间,保证档案交接的有序性。同时,档案交接需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并提供办公所需场所,为档案交接的顺利完成提供基础保障。

3.2 加大档案信息整合力度

档案信息整合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应该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根据不动产登记档案具体内容,对其进行科学划分,确保归档的科学性、规范性,避免出现档案分类混乱现象。其次,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应逐步向三位地籍及房产方向发展,实现图文一体化,将文字形式档案与图像形式档案进行整合,以权籍调查结果为依据,明确不动产产权具体归属情况。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快各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平衡发展,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实现档案信息的顺利整合创造有利条件。

3.3 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不动产登记档案从分散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需要将多个部门进行合并,这就需要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档案管理模式转变的顺利完成。国家应该针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颁布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对部门整合进行强制约束,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审核,落实档案管理部门合并情况,提出指导性的工作意见。同时,还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订科学有效的统一计划,清楚划分档案管理责任,促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的快速实现。

3.4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要想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水平,就需要打造一支专业专业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档案管理队伍,所以就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专业优秀人才的重要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端正其工作态度,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更加认真、负责的最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需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更加先进的档案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提高其专业能力。

4 结束语

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的转变,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价值的充分发挥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也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做好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工作,就需要从工作落实情况出发,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通过制定档案交接规范流程、加大档案信息整合力度、构建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等方法,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加以有效改善,为档案资料应用价值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莫晓兰.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兰台世界,2014,(S3):55-56.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3)

一年来,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整合、职责整合、登记程序整合以及登记信息查询等问题的关注较多,但却鲜有论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笔者认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问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登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登记信息能否方便查询,相较机构、职责的整合,档案整合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必要性

1.整合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条例》第11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资料均应当由登记机构保管、利用。

2014年1月,中央编办的《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特别强调,“要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等具体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物权登记离不开档案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物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登记机构登记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和申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不动产登记档案是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动态管理的工具,同时也是开展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基础和依据。离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物权登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要实行高效、快捷的“一站式、一条龙”登记服务,离不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合、集中保管。

3.便民服务离不开档案

国家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个重要目的是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比如《条例》开篇点明的立法宗旨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主要作用是为物权归属提供依据,为社会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从而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档案数量和利用率,在所有档案中是最高的。如果档案不整合、不集中,仍然存放于原登记部门,那么群众查询利用档案将极不方便,需要跑多个部门。因此,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登记档案整合、集中保管,有利于统一对外提供利用,方便群众查询利用,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4.档案管理需要整合集约

对原有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整合、集中保管,不仅是登记工作的需要、查询利用的需要,同时也是档案管理工作本身的要求。散存于国土、房管、林业、农业、海洋等部门的登记档案,都是物权登记的成果性资料,而随着登记职责的整合剥离,这些档案显然已不适合存放在原登记部门,因为不利于档案保护保管。因此,必须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整合并实行统一的集约化管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能,还可节约成本,减少重复投入。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内容

1.档案部门整合

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可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归口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可根据需要分设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档案业务科室,也可探索基于登记簿管理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实行统一业务规范、技术标准,统一实施档案信息化工作,统一对外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档案人员整合

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初期,可考虑让原档案管理人员参与,直至整合后的档案管理,以老带新,逐步过渡。同时,要注重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学习。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动态管理的基础和保证,高质量的档案管理需要一支既懂登记业务、又熟悉档案业务、具有奉献精神的档案管理队伍。

3.档案集约化整合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集约化管理是集中下的优化。将不同类别的登记档案集中起来实行集约化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有利于档案馆库、人员、设备集约化配备;有利于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有利于改善档案管理条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难点

1.档案移交前的整理和交接

档案整理、移交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后续的登记管理、档案利用工作。原先分散在各个登记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管理规范不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要将这些档案整理、核对、装订、登记、造册、交接,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庞大工程,且十分重要。因此,这项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详细可操作的整理移交方案和有一批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有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审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其次,要事先调研,分别对不同类别档案制订详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明确现有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再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整理交接权属清晰、资料完整的登记档案,再处理疑难问题。最后,建立疑难问题档案会商、处理机制,确保档案移交顺利进行。

2.档案接收后的整合入库

档案接收后的集约化整合工作,也是一项细致、艰巨的系统性工作,大体分五步完成。第一步,做好分类工作。按不动产类型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档案类型。第二步,补建(录)不动产电子登记信息。根据登记簿或实物档案资料,录入对应电子信息,与登记机构登记系统对接,导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第三步,编写实物档案库位号,并利用条码或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与电子登记信息形成唯一关联。第四步,档案信息化。对每卷实物档案进行扫描,建立影像档案上传数据库,并与登记系统形成链接,方便档案查询利用和登记部门业务查核、比对。第五步,装订、检查、入库。

3.档案馆库容量压力巨大

就笔者从事的房屋登记档案而言,相较其他类型不动产登记档案,数量最多,库房面积最大,却普遍存在档案馆库面积不足、库容紧张等问题。如果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到一起,这个问题将更加突出。近年来,已有部分城市建设符合远期规划的档案馆库。比如,江苏省各省辖市城建档案馆,建设标准及库房面积都很高。笔者建议,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位后,登记机构应当首先将建设大面积、高标准档案馆库列入议事日程,以解决即将面临的库容压力。

四、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的愿景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不动产登记档案种类、数量将大幅增加。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档案整合集中后,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将达到120万卷左右,预计还将以每年10-20万卷的速度递增,而每年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利用将达到10万件以上。要管理好、利用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必须要在巩固和提升数字档案馆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主动跟进和融入智慧城市、智慧中国建设的大趋势,瞄准智慧档案馆的新目标,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向新阶段。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4)

中图分类号:G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194-01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的必要性

从某种角度来说,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有着重要的依据,即《物权法》,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档案要由登记机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必须永久保存这些档案信息,也就是说,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已有的资料,有效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重建工作,优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动态管理各类不动产物权,物权登记是建立在档案基础上的,也是各项不动产物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所在,是物权归属不可或缺的关键性依据,可以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关键性证明,有效维护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背景下,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整合的必要性利于社大众随时随地查找所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客观需求,有效提高他们满意度。此外,在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必须加强其集约化管理,这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必然结果,也符合档案档案管理的客观要求,促使分散的不动产档案信息处于统一化网络结构体系中,高效保管重要的信息数据,尤其是成果性资料,确保不动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方面的服务质量。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

1、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具体内容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不动产登记档案,根据其特点、性质、作用等,准确把握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核心内容,其并不指单一方面。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站在客观的角度,准确、完整登记不同领域的不动产档案,比如,房屋、土地,要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统一化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为档案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不动产登记档案部门需要全方位有效整合档案管理人员,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要根据他们已有的管理水平,多角度对其进行系统化培训,引导他们学习最新知识、最新理念等,强化他们责任意识,具备扎实的档案管理知识,通过不同形式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操作各类设备设施,提高他们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此外,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内容还体现其集约化整合,集中管理多种不动产登记档案,使其具有鲜明的“标准化、规范化”特点,为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有效提高海量档案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问题。

2、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难点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呈爆发式增长,其管理难度大幅度增加,想要对其进行合理化整合,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准确把握其整合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具体来说,就档案移交来说,如果移交之前的整理工作不到位,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等方面质量也会受到影响,而各个登记部门采用的管理形式、管理手段以及具有的管理水平并不相同,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难度,一定要准确把握这方面难点,科学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入库难度也比较大,其入库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工程,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做好档案信息分类工作,根据不动产具体要求,进行合理化分类,比如,土地、房屋、林地,需要根据各方面情况,科学补建不动产登记档案,正确、完整录入对应的信息数据,便于其及时导入到所构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中,各方面都必须建立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加上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数据频繁增加,类型又多样化,整合难度相当大,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否则,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工作将无法顺利进行。此外,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浪潮中,各类技术频繁出现,不断应用到档案管理中,合理化便编写档案库的位号,借助物联网技术,条形码、二维码等,和电子登记信息相同作用,构建关联,还要对档案进行扫描,构建影像档案等,都在无形增加了档案整合难度。

3、不动产登记档案集约化管理

在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日渐统一展开,档案信息数据海量增长,类型日渐复杂化,档案信息数据管理已成为一大难点。在这一背景下,档案部门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必要的集约化管理,优化利用先进的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充分发挥其多样化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数字不动产档案建设力度,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有鲜明的信息化特点。在集约化管理方面,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社会市场为导向,多层次优化利用一系列相关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根据各分档案情况、特点等,为其配置合理化的身份证,科学设置其中的芯片,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一系列操作,比如,定位、监督,最大化降低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出现失联现象,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整体质量做好铺垫。档案部门要优化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借助多样化优势,大力推广移动通信终端,便于档案信息使用者自动查询相关数据信息,可以借助档案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档案管理人员全方位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档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促使档案管理人员相互探讨、交流,比如,不动产登记档案政策、社会大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其集约化管理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鲜明的“系统化、复杂化”特点,其整合和集约化管理重要性不断显现。在日常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全方位正确认识不动产登记档案,准确把握其整合内容以及难点,加强其集约化管理。以此,确保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有序开展,最大化提高档案信息利用率,将其灵活应用到实践中,充分展现其多样化价值,促使新时期不动产登记档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周文奇,彭健.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J].浙江档案,2016,12:54-55.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5)

[关键词] 不动产;档案管理;特征;作用研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096

[中图分类号] D9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181- 01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征

(1)不动产登记管理本身具有唯一性和公开性的特征。不动产登记档案能够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自然状况和权利归属状况进行真实客观的反映,也可以作为一项主要的证明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公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唯一性是由不动产物权权属的唯一性所决定的,换言之就是由国家部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进行保管、整理与利用。总而言之,某一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由同一份档案对特定的不动产物权及其他权限进行统一限制与登记,以准确、及时反映出这一特定区域内不动产的变更信息,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便利,为物权交易安全提供保障。

不动产制度的诞生带动了不动产档案的建立,建立不动产档案一方面可以起到物权公示的作用,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另一方面在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因此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是具有公开特征的,这个特征的存在也使档案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因此,不仅需要公开记录内容,还可以供相关部门、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人查询与利用,这与不动产登记档案建立的初衷是相符合的。

(2)不动产登记管理在内容上具有法定性和规范性特征。国家授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据对档案进行管理与制作,我国的《物权法》也在进一步出善中,其中专门针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也在进一步完善中。从我国现有物权法律中可以了解到国家机关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作主体,法律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形成与制作,因此是法定性的,且其社会公信力也比较高。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主要为簿册,登记格式具有严格的规范标准,使登记内容保持一定的规范性。而且还需要明确登记内容,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排列,避免发生登记混乱现象,还要注意保证登记内容的完整性,避免遗漏和错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性能够保持其具有的法律效力,进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及国家尊严的到维护,更好的发挥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

2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作用

(1)是提高社公信力的保障,同时加快了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实现。物权公示原则的实现是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不动产归属于变更进行准确记载与反映,以公开的方式为相关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查询与利用便利。因此,只有通过公式才能够保障不动产登记档案作用的发挥。当发生实际权力状况与国家赋予的不动产物权权力状况的不相符,则可以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公示原则为依据,利用国家法律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有效保障了物权交易双方的利益,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公示原则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功能与作用的有效途径,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不仅能够使社会公信力得到提高,而且也是公示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物权公示原则是不动产登记实现的主要方式,通过不动产的记录对不动产的现有状况进行反映,例如物权的变动与权力情况,并且以公示的方式呈现出社会,为有需要的人提供风险规避信息。

(2)能够规避风险,并具有作为权威文件证明不动产的物权状况的作用。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的公示性特征表明了不动产档案可以向社会全面公开。如果双方需要就某物权进行交易,就可以通过自主查询来了解所交易物权的情况和信息,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置于透明状态,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进行风险的规避,而保障交易安全,减少不法交易行为。

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原则是不动产物权拥有很强的排他效力的原因所在。在这个原则下,在法律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就具有了唯一性,而且不动产档案管理是国家赋予的,也决定了其具有的权威性,在发生物权纠纷时可以直接作为最有效的证据,其他文件难以满足这种性质。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6)

档案管理这项工作比较考验人的耐心,虽然不怎么复杂,但是却很繁琐,一不小心就可能有错误出现,应用二维条码技术的作用是将出现错误的几率降低,并不是不会发生错误,所以,在对其进行应用的时候,应该要对各项应用环节多注意,特别是关于相关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融合现有的系统和二维条码技术,进而促进共享档案资源的实现。

一、二维条码的概述

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的信息是二维条码纵向和横向两个方位同时进行表达的,所以,很多的信息量通过很小的面积就可以被表达出来,而且信息的准确度还可以得到保障。通过现在不动产档案管理可以看出来,和一维条码相比较,二维条码还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主要表现在方向上,信息的存储方式主要是信息符号,这是在一维条码的基础上一次很成功的改变。这是一项既廉价又简洁的应用,很多单位都给予了很高的重视。和一维条码相比较,虽然增加了很多的存储空间,不过却也只是1K左右,而且信息存储的越多,就需要越大的尺寸,对识别识读器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二维条码只能存储比较少的信息。

二、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二维条码技术的实现模型

在不动产档案中应用二维条码技术,主要是把元数据、电子文件和纸张文件拷贝和封装在一块,分析的时候所使用的处理技术应该要严格一点,使用的方法主要是在二维码中将其元数据和电子文件存储起来,形成纸张文件档案、元数据及电子文件;纸张档案在通过相机亦或者是扫描仪扫描成二维条码,然后再进行扫码还原,最终得到相对应的数据。不动产档案管理和很多的软件系统和单位之间都有关联,电子文件在生成二维条码以前,需要设置成长期存取的统一格式,对于统一的标准,元数据也应该要遵守,对各用户各阶段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使用非常有利。生成二维码以后是不可以再改变的,在文件流转的时候,元数据在不断地变更、增加,因此,新部门在得到流转的纸张电子文件的时候,需要以不同的元数据为依据,将这些增加、变更的元数据变为二维条码,并在纸质文件上打印出来。

三、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二维条码技术的应用

在我国二维条码技术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史,有了越来越广阔的应用范围,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也到了一定的应用,因为其具有简便性,得到的效果也是较为明显的,不过不动产档案管理在对其进行应用的时候还有很多大小不一的问题需要注意,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取格式的选择。不动产档案管理有很多种存取格式,在x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务必要将格式转换成长期存取格式,主要是由于不可以更改生成以后的二维条码,如果选取的存储模式不是长期的,文件很容易流失,引发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这项步骤是极为重要的,不可以被忽视。

(二)相应标准的制定。通常情况下,二维条码技术都是应用在电子档案管理之中的,电子档案通过这种技术可以实现存储,而档案管理也可以实现共享,但是前提条件是一定要有相关的标准进行约束,不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相关标准的制定主要是由于不动产档案管理有很多的系统,而且还要转换这些系统,有助于促进档案正常电子化管理的实现。如果没有标准,共享档案的实现便很难,所以,二维条码技术的使用是离不开相关标准约束的。不过,在对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要以国家的规定为依据,国家已经具体制定出了标准,严格地执行就可以了。标准的制定有两条原则需要遵守,一个是易用原则,还有一个就是通用原则。通用可以对大一点的范围适应,而易用则简单,电子档案不能因为使用二维条码技术而变得繁琐,否则会适得其反。除此之外,二维条码由于有限的容量,所以需要简单地处理一下存储元数。通常情况下,在对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所选择的数据元素所具有的特点是基础性和通用性。

(三)相应的管理系统要进一步地完善。测试平台的建立。使用平台对使用的硬件、软件进行测试,然后再投入到市场中去。通常时候都是有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对此管理的,因为有很多重要的文件存在于档案管理部门,如果有些问题出现,后果是不可预想的。

文档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工作要做好。在设计的过程中有两方面需要格外地注意,一个是正式文件的生成,另一个则是收文登记,这两项工作一定要做好,有助于目前的系统和二维条码技术融合工作的实现。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不动产档案管理中应用二维条码技术,对其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不仅将工作环节有效地简化了,还将工作效率进一步地提高了,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二维条码技术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7)

一、房产档案管理的特点

新时期下,房产档案管理具备以下特点:其一,法律性。房产档案是除房产权属证书外法律认可的,是确认房产权利归属方,鉴证房产处置的有效法律证明。在司法执法的过程中,可将房产产权档案作为执法的重要依据;其二,区域垄断性。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地区房产管理的唯一部门,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对在本地区内的所有房产档案拥有管理权和独占权;其三,社会性。房产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房地产经济的运行过程,对房产地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从而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四,动态性。房产档案一经形成,并不是始终固定不变,而是随着房屋损坏倒塌,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房屋买卖、继承、交换、赠与等权属转移的不断发生而变动,这就要求房产档案必须实施动态管理,对房产档案资料进行及时更新;其五,服务多元化。房产档案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所有信息的全部披露,是一种多元化、全方位的服务模式,房产档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网站,实现多元化服务的目标,并为信息利用者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

二、房产档案管理的创新路径

(一)加快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1.提高房产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认知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将这些技术应用于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中,利用先进的设备仪器和应用软件实现档案的自动化检索、存储和管理工作,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房产档案是社会信息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树立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房产档案管理中运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势必会提高房产档案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推动房产档案管理深化改革和创新,促进档案管理事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2.推动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

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是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将房产档案资料予以数字化处理,再利用计算机强大的检索功能进行整编,可以将产权人姓名、房屋地址、房屋面积等房产信息中的每一个组成要素作为检索点,生成检索工具,从而减轻手工检索的工作量,提高检索的工作效率,为档案资料利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3.建立房产档案信息归集系统

为了确保房产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应当将房产档案信息系统与房产交易系统相结合,使房产交易过程中生成的全部产权信息自动归集到房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形成文本信息加以保存。此外,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当利用数码照相机、扫描仪等技术设备将房产资料处理成图像信息,归入到房产档案信息系统中进行管理。当原始档案数据录入到计算机系统后,利用计算机分类、检索、组合等功能建立房产档案数据库。由于房产信息具有动态变化性特点,所以应对房产档案数据库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实现对房产档案的实时控制,确保房屋产权变动状况与档案信息管理协调同步进行。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1.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竞争激励机制是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内容创新以及管理功能创新等。从当前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运行现状来看,其内部管理效率偏低,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未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导致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高。所以,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创新激励机制,如用人制度、奖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并将个人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使考核评价结果与人员劳动报酬、职位晋升相挂钩,从而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潜能。

2.改革用人机制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从改革用人机制入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单位内部所有的干部职工实施按件计酬的分配模式,根据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确定业务系数,并将其作为计件取酬的衡量标准。全体员工在完成每月任务量后,扣除差错部分的业务量,按照实际业务量进行计件考核取酬。同时,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将员工工作业绩和能力素质作为收入分配的考量依据,遵循按能定岗、按岗定责、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落实计件取酬机制。

3.建立岗位培训机制

房产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与其内部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岗位培训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操作技能、丰富其专业知识,增强其管理素质,同时使他们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具备工作岗位所需求的知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房产档案管理人员是开展档案管理创新活动的人力资源保障,也是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动力源泉。

(三)转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

随着知识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各界对房产档案资料的需求日益增强,并且呈现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转变传统的被动式服务观念,树立主动式服务意识,在服务态度、服务手段、服务机制上不断完善和提高。首先,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与时俱进地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形式,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还应当加大对房产档案的宣传服务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房产档案管理的认知,使其正确认识到房产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其价值,掌握房产档案检索系统的正确使用技能;其次,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档案信息资料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将有使用价值的档案信息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向档案信息利用者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还应当着重发展档案信息中介服务机构。

结论

总而言之,在社会经济与现代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认清档案管理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积极探寻有效途径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建设,以正确的管理理念、完善的管理体制和高效的管理手段,提高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重视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人才的创造性和工作潜能,从而全面提升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张翠文.关于推动房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思考[J].山东档案,2010(4).

[2]刘晓新.浅谈房产档案管理中的计算机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8)

关键词: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设计

当前创业创新成为时代主流,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组织不断涌现。2016年国内外专利受理量约为346.48万件,同比增速达23.81%,较1985年增长约240倍。我国国内外专利受理量高速增长,累积了巨量的知识产权档案。虽然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短期内不能为企业组织带来经济效益,但是大量知识产权档案的累积和无序管理必然会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隐患,阻碍创新效率提升。

一、现状与问题

1.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形成不规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因为智力劳动成果的性质是多样的,可以是具体的实物、文字、代码、图形和声音等,而创造过程也是复杂的,所以知识产权档案作为知识成果产生、使用和保护等活动过程的记录载体,其形式也是多样的,甚至超出了档案部门对档案类型的规范范围。一方面,知识产权档案记录五花八门,缺乏统一的规范指导不利于档案资源的统计和管理,更有碍于组织机构以后对知识产权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组织机构的领导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重视,侧重于知识成果的创造和运用,忽视了相关档案材料是否记录全面,是否归档完整;尚未严格执行规范文件与上级档案部门缺乏有效沟通。

2.知识产权档案收集不完整,管理分散

知识产权档案收集不完整的原因,除档案材料记录不规范或者因为不被重视而不记录外,还有知识产权业务分工不合理。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是由一个组织不同部门或者不同组织不同部门分工协作完成的。知识产权活动的相关记录档案分散于多个部门,加之一些档案部门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对档案的整理和鉴定,只是机械被动地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知识产权档案,因此对移交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并不了解。加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分散,某些部门存在分解档案的行为,即只向档案部门移交一般性的材料,而将核心材料留在本部门,或者篡改档案材料的核心内容,这不仅影响以后的研究工作,同时容易产生泄密风险。更严重的是有些机构没有设置档案部门,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行政人员兼任。

3.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多个类型,权利获得过程时间长,有效期跨度大。一些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类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全面,甚至不清楚应该收集何种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如果机构面临知识产权纠纷,因为相关档案的收集保管存在问题,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能会让机构在纠纷中蒙受损失。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对产生知识产权档案的业务部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对于不交、迟交或者所交档案材料不完整的业务部门,档案部门不具有约束权力,无法对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档案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导致知识产权档案在归档保管前就已经流散遗失。除此之外,形成档案材料没有纳入业务部门的考核范围,难以激励员工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二、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制度设计

知识产权档案是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过程中重要的历史和法律凭证。整顿我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乱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从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等方面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十分必要和迫切。

1.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规律、适应具体情况的档案

材料形成制度知识产权档案形成形式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权威的、统一的和系统的规范指导。制订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形成制度时,必须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的知识产权活动特点和规律,以及知识产权维权时所需要的法律证据;二是档案材料不同载体的时效性和凭证作用。除加强单个组织内的知识产权档案形成规范外,还要注意与其他组织的衔接,尤其是遵循上级档案部门的规范和建议,有利于档案资源的整合和监督。

2.建立有序分散、集中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活动涉及领域广,档案材料具有较大的分散性。对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保管要求不单是针对档案管理部门,还要囊括档案的产生部门。由于知识产权活动的时间特点,如某些科研项目会持续数年以上,知识产权档案材料会在业务部门留存的时间较久,容易造成遗失,所以建议将档案的收集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人身上,促使其加强与档案部门的协作沟通,保证档案在业务部门的有序管理。档案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与各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认真查验核实各类知识产权档案资料,依照知识产权规律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实现档案信息可溯源管理;在档案保存利用中,要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查阅档案的便利性。

3.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培训制度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的切实执行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发挥关键性作用,这就必须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促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与知识产权活动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培训不仅针对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培训档案记录人员,使其对业务部门的档案记录人员逐渐养成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意识。

4.建立部门间的协作监督制度

赋予档案管理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具有知识产权档案监督权力。通过构建档案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可以与业务部门的知识产权档案负责人合作监督部门内知识产权档案的记录、使用、保存和管理情况,严防档案散失、资料泄露。

5.建立奖罚分明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考核制度

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对知识产权档案记录的规范性、收集的完整性和保存使用的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9)

不动产的类型有许多种,一般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以及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

由于房产和地产与生活实践的关联性更强,房地产档案相比其他不动产档案更早地进入档案管理领域,并且实际利用率更高。为此,普通公众常常将不动产档案误读为房地产档案。这种理解显然是狭隘的。不动产档案记录类型丰富,除土地与房屋以外,还包括林木、海域、水面等等。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不动产档案的界定和表述,更多限定于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探讨。也有学者述文时直接使用后者概念替换前者,如《应建立统一公开的不动产档案查阅制度》一文,直接使用“不动产档案资料”置换“不动产登记资料”。也有学者认为,无论是将房地产档案与不动产档案相混淆,还是将不动产档案等同于不动产登记档案,都无法释清不动产档案的全部内涵。

2.不动产档案的类型

不动产档案根据不动产类型的不同可分为:房屋档案、土地档案、草原档案、林地档案、湖泊档案等。

2.1房屋档案

房屋档案是指人们从事房屋产权登记、产权调查、变更登记等权属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产权人、房屋自然状况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原始记录。

2.2土地档案

土地档案是指人们从事土地产权登记、产权调查、变更登记等权属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产权人、土地自然状况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原始记录。

2.3草原档案

草原档案是人们从事草原资源管理、开发、使用、保护、调研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原始记录。

2.4林地档案

林地档案是指人们从事林地资源管理、开发、使用、保护、调研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等原始记录。

2.5湖泊档案

湖泊档案是人们在从事湖泊利用、管理、开发、调研、保护、服务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

3.不动产档案的形成环境

根据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从形成到销毁或作为档案永久保存的完整生命历程中,其价值形态不断变化,历经现行价值、凭证价值到历史研究价值的转化。不动产档案作为不动产文件、数据的最终归属,兼具凭证与研究双重价值。

3.1法制环境

不动产法制环境的相对完善,有利于保障不动产档案形成与管理的规范化。现有的不动产法规主要体现在统计登记、产权维护、征收、用途管治等方面。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档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核心内容。依照规定,不动产应由统一机构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不动产资源统计,定期相关统计资料。

3.2社会环境

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与不动产相关的社会活动是形成不动产档案的重要来源。任何一类不动产档案资源势必有其存在的社会合理性。例如,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了林权档案的规范与成熟;海洋产业的高速发展与海洋生态破坏之间的失调催生了辖区宗海图、脆弱区重点监视资料等一系海域实时监控档案的建立;混乱的不动产交易市场及“潜规则”是促使不动产档案登记规范化、法制化、公开化的隐形推力。

3.3自然环境

不动产档案的形成需要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包括土地资源环境、海洋资源环境、林木资源环境等。自然资源是不动产档案的重要记录内容,离开自然环境,不动产档案也无从存在。

4.不动产档案的功能

不动产档案的社会功能与其形成环境相对应,主要体现在法制、行政、社会利用、资源开发、管理等方面。

4.1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丰富和发展不动产档案,实现不动产档案统一管理,有助于整合部门职责,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不动产档案分散管理,不仅浪费人力物力,也会造成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扯皮,档案服务效率低下。建立该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既是不动产资料统一登记的结果、档案丰富与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调整,减并多头管理,提高效率。

4.2便于公众对不动产信息的查询利用

丰富和发展不动产档案,有助于方便企?I和群众查询利用。不动产档案的重要用途之一是实现物权公示原则,确定不动产的权利界限。尤其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直接反映了权利归属与变动,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允许当事人合理查询利用。

4.3促进不动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丰富和发展不动产档案,有助于了解不动产资源基本利用情况,从而制定合理的开发和保护策略。土地、林木、海洋、草原既是不动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加强不动产档案登记与管理,一方面可以规范不动产交易活动,减少不动产资源非法侵占及不合理开发行为,另一反面也可以记录不动产资源利用情况,保护自然环境,推动协调、高效、可持续发展。

4.4构建不动产档案集约化管理模式

不动产档案管理篇(10)

1. 房产档案的特点

1.1专业性

房产地档案产生于房地产专业部门,是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中形成的历史记录,而房地产权属登记治理是依法进行的,是其它任何部门都不能代替的工作,房地产权属登记治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形成的档案材料专业性强,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一般公文有明显的区别,在内容上,反映了房地产权属状况和房地产位置和面积大小,文件名称多采用房地产专业术语,在形式上,结构规范,多为表格式,填写式。

1.2动态性

房地产档案形成后,房地产权属和房地产情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的损坏折旧,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买卖,交换,继续,赠与等交易行为的发生使房地产所有权不断发生变化,房屋的拆迁,翻建,灭失,土地分割与合并等房地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房产档案处于不断转移和变更之中,具有极强的动态性,房产档案作为房屋变化中的原始记录,必须随着房屋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变化而变化,房产档案只有全面真实地反映房屋变化的全貌,才具有其利用的价值。

1.3城区垄断性

房地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理,因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处于对本地区对本地区房地产档案的独占和垄断地位,如果开发利用工作不到位,将直接导致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产权管理的无序和房地产信息的匮乏。

2. 加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2.1切实做好房产档案的收集工作

收集工作是确保档案完整齐全的关键。房产档案来源分散,这就要求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房产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首先,要制定房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分类方案、各类房产档案归档制度及各类专兼职档案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其次,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深入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帮助收集整理房产资料,并协商有关房产档案的移交问题。其三,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档案移交目录、归档卷数及案卷质量。对于房产地址不清、材料不全、字迹不规范的要求重新整理,以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2.2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理工作

房产档案的整理工作是将收集来的房产材料进一步条理化、系统化,进行分类、排列,形成有序体系的过程。首先,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对所收集的文件资料进行筛选整理,严格把关,并对重要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其次,房产档案种类多,必须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则,对所收集的文件资料科学分类,合理排列,整齐装订。另外,为了把房屋状况在房产档案中更真实、更直观地表现出来。房产档案中最好附加房屋照片,与房产材料放在一起保存。

2.3加强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

房屋产权档案编目是房产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步骤。编且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为了适应房产档案动态管理的需要,首先应解决的是房产档案编目科学、管理动而不乱的问题,建设部明确指出“档案排列应以房屋坐落的地方为序”,这是有利于房产档案动态管理的科学方法。因为在同一地号的产权档案在不断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其变化后的档案始终是依次排列在同一地号内。但是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编目管理。可按照街道、办事处、路、巷门牌号进行检索,以检索目录的形式进行登记,如遇产权变更时,档号不变,把变更的产权人写在原产权人的后面或备注栏,与原始档案存放在一起,并将封面上改为新产权人的姓名,使原始登记与变更登记合二为一。

2.4加强房产档案数据库建设

选择一个比较通用的且能熟练掌握的数据管理系统,作为房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软件平台,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合理的存储、分析及运算。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档案原件及档案数据的关系。档案原件作为房产档案的原始资料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档案数据的来源及房产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不能因为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就忽视对原始档案的管理。计算机的应用只是为档案的查阅利用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手段。而不能最终替代原始档案的地位。因此,笔者认为,加强房产档案数据库建设,一要建立产权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和内部局域网,设有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抵押登记和交易管理等模块, 彻底改变传统的手工模式,实现由登记收件、初审、复审、缮证、发证、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实现房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设立抵押库和查封库。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和查封房产的登记、交易、抵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要研发银行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系统。通过城市金融网,与市各级商业银行局域网互联,实现产权抵押数据共享。该系统的应用不仅提高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工作效率。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还进一步加强了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杜绝了各种骗贷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减轻了档案工作人员的压力,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房产档案利用工作质量和效率。

2.5创新房产档案的利用方式

逐步实现开发利用方式从被动到主动。形式从单一到多样的转变。房产档案的开发利用不应停留在为产权服务一个层面上。要突破“产权管理——房产档案——产权管理”这一简单的线状轮回结构,房产档案信息应从“产权管理——材料汇报——咨询服务——政策依据——市场预测”等方面进行开发整合。以便更好地为房产管理提供依据。

2.6建立房产档案网络化服务模式

房产档案的服务不单纯是某一项的服务,而应是所有信息的全部披露.是一种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房产档案网站是实现多元化服务的有效手段。房产档案网络化服务是将档案信息及其相关资料数字化、图像化,通过互联网经过相应的身份确认查看信息。一方面,可将房产档案中的建筑面积、房屋坐落、平面图等公布在网上, 对于有条件利用资料的各级用户可根据自身的用户级别查询相关的房产档案;另一方面,利用者也可将自身的相关问题留在网页上。档案管理人员可及时了解使用者的需求,解答问题,实现管理者与使用者的互动互惠。

结束语

总之,城市房产档案是城市房地产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城市面貌和发展的历史见证,是研究城市的发展历史、研究房地产业的发展历史及其规律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重视房产档案工作的管理和发展,不只是房产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而且是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应有内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不仅要真实地记录和留取材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还要积极地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为改革、发展提供必要且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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