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消费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8 14:54:43

农民消费论文

农民消费论文篇(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增加,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优化,消费质量不断提升,消费模式实现了重大突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1984年之前统计城市职工家庭收支情况,1985年之后统计城市居民家庭收支情况,鉴于保持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本文研究时间区间为1985—2010年,基础数据均来自于中国国家统计局所编的《中国统计年鉴》(1986—2011)。消费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居民消费需求变动的内在特征。消费结构可以从价值和实物两种形式来表示,即消费支出的项目构成及其占比和消费的实物形式,消费结构从消费内容的角度反映了消费的层次和质量。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随着发生改变。(一)居民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优化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是反映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层次的重要指标。这一比重越高,意味着消费层次越低;这一比重越低,意味着消费层次越高。1992—2010年,虽然食品消费支出仍然占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的第1位,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家庭恩格尔系数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92年的52.86%下降至2010年的35.6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1992年57.55%下降至2010年的41.09%,表明温饱型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不断减少(见表1)。同时,随着居民温饱问题的解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中,发展和享受型消费的比重上升。对于城镇居民,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服务、其他商品与服务方面支出的比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而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及娱乐服务方面支出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四项合计支出的比重从1992年的19.90%迅速提高到2010年的43.17%,其中2010年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及娱乐服务支出所占比重均超过了12%,分别占据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第2位和第3位。对于农村居民,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及娱乐服务方面支出的比重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四项合计支出的比重从1992年的20.08%迅速提高到2010年的45.39%,其中2010年居住支出比重为19.06%,交通通讯支出比重为10.52%,分别占据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第2位和第3位。总体而言,目前城镇居民消费逐步向住房、汽车、旅游、休闲等领域转变,消费结构升级出现加快趋势,而食品和衣着支出在农村消费中仍然占较大比重。(二)居民拥有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主要消费品的消费量特别是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也是反映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重要方面。家庭部分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迅速增加,且不断升级换代,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优化。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消费最显著的变化体现在家庭耐用消费品不断升级换代(见表2),由20世纪80年代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的“老三件”到90年代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新三件”,随后科技含量更高的家电产品又逐步取代了“新三件”。对于城镇居民,1985年家庭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分别仅为17.21台、6.58台、48.29台,2010年则分别为137.43台、96.61台、96.92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的消费市场已基本饱和。此外,一些新型、现代化家用电器逐步进入城镇居民家庭,居民消费向发展型、享用型消费方向转变,移动电话、电脑和家用汽车成为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新三件”,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电脑、家用汽车分别为188.86部、71.16台、13.07辆。同时,城镇居民还青睐一些科技含量高、时代感强的高档家电产品,如无氟环保电冰箱、数码纯平彩电、变频式空调、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等。对于农村居民,不仅消费支出规模偏低,而且在消费的内容和层次上,也与城镇居民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较为落后,总体上还没有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有些耐用消费品,如黑白电视机已经退出了城镇居民的消费领域,但仍属于农村居民主要的消费项目;有些耐用消费品,如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对城镇居民来说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而在农村地区尚有较大的需求空间;有些耐用消费品,如组合音响、摄像机、微波炉、健身器材、家用电脑等,目前农村居民还没有能力消费,而城镇居民已经或即将作为主要消费项目。

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农民消费论文篇(2)

农民工是我国转型时期的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和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其特殊的生长环境和工作经历,他(她)们在承担城市最艰苦繁重工作的同时,其精神文化生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农民工文化消费质量状况则直接反映甚至限定了其精神文化生活的状况,本文正是立足于此,从农民工文化消费视角,调查、了解农民工文化消费的现状,分析总结农民工文化消费需求的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

研究方法

本文所研究的农民工,既包括外地农村户籍人员,也包括本地农村户籍人员,还包括外地城市户籍人员。根据青岛市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青岛市七区五市现共有各类农民工100万左右。根据抽样调查数据,青岛市农民工群体就业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其它服务业等领域。根据这种特点,本文主要以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为研究范围,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社会观察法对其文化消费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

(一)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共发出问卷800份,收回728份,回收率90.01%。其中有效问卷715份,男性农民工为405人,女性为310人;外地农村户口为554人,占77.5%,本地农村户口为109人,占15.2%,外地城市户口人员52人,占7.3%;调查对象中,高中以上学历为172人,占总数的24%,其他为543人,占76%。

(二)社会观察法

本研究采取了参与型观察法及非参与型观察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参与型观察法研究中,课题组成员和农民工一起生活和工作,在密切的相互接触和直接体验中倾听和观察农民工的言行,详细地了解其文化消费内容及收支状况。在非参与型观察法中,课题组成员深入到青岛市各区所辖工厂、企业作为旁观者了解当地农民工的文化消费状况及发展动态,以直观感性的认识作为第一手的材料。

农民工文化消费内容及特征

文化消费是用于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方面的支出和消费活动,是促进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是指他们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为了满足其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其收入条件取得文化消费资料的消费行为总和。

(一)农民工群体文化消费意愿弱且消费质量偏低

调查中发现,农民工文化消费多以简朴型或无偿消费为主。调查显示,农民工在文化方面的开支非常小,没有任何文化方面开支的农民工高达20.4%,每月文化消费不足10元的占56.7%,文化消费10-50元的则占了11.1%,每月文化消费超出100元的农民工仅占7.8%。

从文化消费内容来看,农民工的文化生活仅限于花钱不多或根本不用花钱(无偿消费)的有限项目,按参与人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看电视(58.7%)、睡觉(43.3%)、聊天(40.4%)、读书看报(39.7%)、上网(25.6%)、听收音机(25.9%)、打牌(19.5%)、看电影(10.8%)。

可见,几乎不用花钱的看电视、睡觉、聊天活动占据了大多数农民工的业余时间,文化消费质量明显偏低。调查显示,农民工用于购买书报、上网、看电影戏剧、进歌舞厅等有偿娱乐消费文化的支出占10%以下,用于学习技能培训的自我发展型的消费则更低。由此可见,农民工的文化消费结构不够合理,有偿消费支出所占比例较小,用于智力性消费或发展性消费的更少。这表明,农民工群体文化消费意愿偏弱,消费质量偏低,精神文化生活整体匮乏,亟待引起关注。

(二)农民工的文化消费观念呈现代际转型

调查发现,从精神的需求角度来看,农民工对多种文化生活都有需求,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其文化消费需求呈递减趋势。调查表明:60岁以上的农民工文化需求种类偏少,限于聊天、睡觉和读书看报等简单方式,30-59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工余时间则喜欢聊天、看电视、睡觉、读书看报,他们的文化消费行为多为理智型和节俭型,赞同量入为出、崇尚节俭、追求实用,不大追求流行时尚。而30岁以下的新生代务工人员文化需求则相对旺盛,尤其以80后农民工为甚,他们大多受过一定的教育,容易接受新事物,更需要丰富的文化生活,他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较为强烈,除了传统的聊天、看电视、读书看报以外,对上网的偏好比较明显,甚至对“洋节日”也呈现出一定的消费兴趣。

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中高层次的文化生活需求越来越强烈,他们的收支状况有一个显著特点:注重个人物质和精神生活享受,追求流行时尚,敢于消费,呈现出强烈的代际转型特点。

(三)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同

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他们中有11.8%是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文盲,大多数是初中毕业,占58.5%,高中学历占21.9%,只有2.8%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影响了他们日常对文化的消费。从调查得知,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工对聊天、睡觉、看电视和看录像等文化消费感兴趣,而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农民工更热衷于看电影、购买书报和上网,基本不涉足录像厅和歌舞厅。看电视、睡觉和读书看报则是大多数农民工的共同爱好。

(四)生活环境差异导致务工人员文化消费观念差异

从区域比较来看,外地城市户籍人员与农村户籍人员,当地农村户籍人员与外地农村户籍人员在文化消费观念、消费内容上也有所区别。相比较而言,前者由于先天生活环境差异的原因,在文化消费观念方面显得比较前卫、时尚,他(她)们认可并渴望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方式,相对能够接受一些新的消费观念和行为,而后者由于居住环境的影响,受传统观念影响深,在文化消费观念上则表现得相对内倾、保守,而更倾向于实际一些。

(五)满意评价及期望

在评价目前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时,选择“较满意”的占8.2%,“满意”的占13.4,“不满意”的占78.4%。“对未来的期望”中,按回答人次的多少,依次是:参加技能培训与文化学习;希望企业、政府提供更多的免费的文化设施;成为真正市民并享受城市市民一样的待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等。可见,大多数农民工对目前的文化生活状况不甚满意,他们非常希望摆脱目前这种枯燥、苦闷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并对未来寄予了美好的期望。影响农民工文化消费模式的主要因素

由于农民工工作时间长、经济收入较低,无暇或无力顾及文化生活。无论是农民工业余生活的偏好取向还是他们的文化需要,都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脱离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的文化需要,对他们而言是不现实的。只有他们的经济状况得到切实改善以后,他们才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文化消费。

当前农民工所在企业和所在地方政府、城市社区给农民工提供的免费或便宜的文化设施、文化生活项目太少,农民工文化生活现实的选择空间较小,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除了看电视、读书看报以外还难以承受其他的文化消费。农民工文化生活供给的严重匮乏,也是导致代际之间、不同地区农民工文化生活图式总体趋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农民工群体文化封闭性及自身文化素质的因素。一方面,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是一种制度结构,而且经过长期的积累演化为一种与这一制度结构相配备的制度意识形态,沉积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由于现阶段城乡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农民工又未完全融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城市居民对他们存在某种程度的歧视,出于自卑和自尊,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自然而然形成一种“心理的鸿沟”,导致其文化消费存在内倾性、保守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本身存在文化素质上的局限,在实际生活交往过程中存在文化上的困难,与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很难实现完全吻合。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进入城市文化生活圈的障碍,难以融进城市的主流文化生活圈,形成一定程度的文化消费困境,这是导致其形成相对封闭的文化生活消费圈的重要因素。

对策与建议

(一)增加农民工收入并将其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

消费受生产和分配的制约,农民工最终拥有的货币数量决定其购买力,文化消费更是如此。享受低工资、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工很难完全摆脱生活的压力。农民工文化需求是一种基于生理和安全需要之上的较高层次的需要,其文化消费会受到生存消费的强烈制约,不解决农民工的生存和安全保障,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不断增加农民工的收入,提高他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才能增强其消费的欲望,最终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同时,必须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农民工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国民待遇,最终使农民工顺利地融入城市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改善农民工文化消费环境

“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归根到底是个农民社会改造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变农业人口为城市人口,更重要的是改造农民文化、农民心态和农民人格”。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协调发展,政府除了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协调建设以外,更应在城乡人民社会心理层面、文化心理需求层面有所作为,而这些均离不开一定的文化环境。要改善农民工的文化环境,以文化人的角色日益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政府和企业应加大投入,保证必要的基础性文化供给,以满足农民工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尤其在硬件上应提供良好的文化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一些群众性、娱乐性、普及性的文化设施,并向农民工开放,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以满足农民工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为农民工文化消费创造有利的客观环境。

农民消费论文篇(3)

二、数据、变量与模型说明

(一)数据与变量说明农村居民消费(RC)选择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作为变量,为了使历年数据具有可比性,以1978年为不变价对历年数据进行了计算,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86—2012年。财政对农支出(AE)选择国家财政支出中历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作为变量,1998年和2007年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从1998年开始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2007年开始统计口径为农林水事务支出。为保证数据的连贯性,我们统一使用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86—2012年。经济波动(EF)选择历年实际GDP增长率减去预期到的GDP增长率,预期到的GDP增长率采用HP滤波方法得到,为检验结论的稳健性,还采取了BP滤波方法作为参照。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86—2012年。除上述变量外,为了更加真实的反应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因果关系,以及检验变量之间关系的稳健性,我们引入控制变量。经济增长(GDP)用国内生产总值指数(1978年=100)作为变量,物价水平(RCPI)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85年=100)作为变量,农村居民收入(RI)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变量,以1978年为不变价进行计算。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86—2012年。为弱化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和偏态性,并降低对极端观测值的敏感性,对所有变量做自然对数处理。为保证解释变量不受到自然对数化后正负号改变的影响,对数值小于1的变量加一后再取自然对数。

(二)模型说明由于考虑了各变量可能存在的滞后性,本文建立分布滞后模型来检验财政对农支出与经济波动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作用。

三、估计结果

(一)数据的统计性描述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基本统计信息,图1、图2和图3给出了农村居民消费、财政对农支出及经济波动的核密度图,从中可以看出三个变量分布密度的动态变化。

(二)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采用ADF检验和PP检验,结果显示变量序列lnRC、lnAE、lnEF、lnGDP、lnRCPI、lnRI均服从非平稳的I(1)过程。为节省篇幅,不再给出具体的检验过程与结果。由于变量序列lnRC、lnAE、lnEF、lnGDP、lnRCPI、lnRI均是一阶单整序列,符合协整检验的要求。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给出迹检验与最大特征根的两种检验结果,见表2。

(三)估计结果

对被解释变量序列进行自相关与偏自相关分析,如图4:由自相关分析图可知,当滞后期k=7时,序列的样本自相关系数才明显落入随机区间,自相关函数表现为拖尾;偏自相关分析图显示,滞后一期的偏自相关系数明显不为零,滞后2期以后的偏自相关系数都在置信区间内,偏自相关函数具有截尾性。故可建立AR(p)模型,p值可以取1或2,最终经AIC准则和SC准则判定。正态性检验:估计的参数在统计学意义上是否显著十分关键,在进行ARMA模型回归之前,我们是假定εt服从正态分布的,所以有必要检验这一假定是否成立。利用Jarque-Bera统计量对标准化残差的正态性进行检验,检验显示Jarque-Bera统计量是0.634,伴随概率是0.728,即在5%显著水平下不显著,故接受残差服从正态性的假设。异方差检验:在存在异方差的条件下,使用最小二乘法得到的参数估计量仍然是无偏的,但参数的方差是有偏的,则会导致假设检验失效,所以需要检验表4的ARMA模型是否存在异方差。采用Breusch-Pagan-Godfrey和White两种检验方法,结果显示Breusch-Pagan-Godfrey检验的ObsR-squared的值是6.183,伴随概率是0.186,即5%显著水平下不显著,故接受同方差的原假设;White检验的ObsR-squared的值是3.895,伴随概率是0.691,即在5%显著水平下不显著,故同样接受同方差的原假设。此外,在表4中我们特别报告了稳健标准误,结果显示稳健标准误远小于所对应估计的参数值。结合T检验、正态性检验和异方差检验的结果,说明表4的ARMA模型是可以接受的。由表4的回归方程知,长期均衡过程中,财政对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有挤入效应,经济波动对农村居民消费有挤出效应,经济增长与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能够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相对来说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大。同时,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滞后影响,滞后一期对当前消费有正向作用,滞后二期有反向作用。这样,命题1和命题2以及理论模型中关于ζ的假设都得到了证实。

(四)内生性讨论如果回归方程存在内生性,则OLS的估计结果可能会产生有偏性和非一致性。上述ARMA模型中,财政对农支出有可能是内生变量,这是因为财政对农支出与农村居民消费之间可能互为因果关系,一方面财政对农支出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带动消费;另一方面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农民对农业经营投入的增加,反过来对财政对农支出有一定的影响。为了证实财政对农支出是内生变量的猜测,采用Durbin-Wu-Hausman检验,选择财政对农支出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其原因随后进行解释),财政对农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工具变量连同原模型中其他解释变量一起作为解释变量,运用OLS进行回归,得到残差项μ;将残差项μ与原模型中所有解释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财政对农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运用OLS进行回归,发现μ的回归系数的检验结果为t-Statistic=-245,prob.=003,显著,故变量财政对农支出确实是内生变量。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工具变量法。运用工具变量必须注意工具变量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工具变量不仅要与财政对农支出高度相关,还必须满足外生性,即该工具变量只能通过财政对农支出间接影响农村居民消费,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农村居民消费。如果只使用唯一一个工具变量,则无法从统计上检验工具变量的外生性假设,但如果能够寻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具变量,则可以通过过度识别来检验工具变量组是否都符合外生性的要求。为了充分保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使用两个工具变量,通过过度识别检验来保证工具变量组确实是合适的。①检验财政对农支出过程中,我们运用了其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是因为当期的农村居民消费不会影响上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即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与原模型的随机干扰项不会存在同期相关性,可视为外生的。而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与当期财政对农支出是高度相关的,检验得到财政对农支出与其滞后一期的相关系数是0986,所以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是一个合适的工具变量。另外考虑农村土地面积,农村土地面积越大,意味着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越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越大,即政府为实现既定的服务目标必然要加大对农支出,所以农村土地面积与财政对弄支出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土地面积不会直接影响居民消费水平。土地面积的大小可能会影响该区域的消费总量,但人均消费主要与个体因素有关,故土地面积不会影响人均消费值,而本文采用的就是农村人均消费水平,很好地规避了可能存在的土地面积对消费总量的影响这一点,因此农村土地面积可视为外生的。由于各类年鉴均无农村土地面积的直接数据,我们使用耕地面积与住宅面积之和作为替代值,其中住宅面积等于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与农村人口数量之积。检验发现财政对农支出与农村土地面积的相关系数为0695,所以农村土地面积是一个合适的工具变量。为了更进一步的检验选择的两个工具变量是否合适,我们检验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和农村土地面积是否会直接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检验方法是:将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和农村土地面积分别放入回归方程,考察回归系数相应的p值,查看p是否大于01,大于则说明不存在直接影响,即认为是好的IV。检验结果显示,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的系数p值为0116,农村土地面积的系数p值为0347,进一步说明了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和农村土地面积是合适的工具变量。由于工具变量数量多于内生变量,需要采用过度识别方法检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首先使用2SLS方法估计模型,得到残差ε,将残差ε对所有外生变量回归,获得R2,在所有IV都与扰动项不相关的零假设之下,nR2服从自由度为q的卡方分布,q等于工具变量个数减去内生变量个数,若nR2超过设定的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则拒绝原假设,即至少部分IV不是外生的,工具变量失效。按照上面方法,得到R2=0075,样本量是24,故nR2=180,小于自由度为1的卡方分布的临界值384,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我们选择的工具变量都是有效的。至此,我们充分检验了所选择的两个工具变量是好的IV。下面利用滞后一期的财政对农支出与农村土地面积作为工具变量,为检验结果的稳定性,分别使用2SLS和GMM方法对前面的ARMA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是否发生变化,见表5。表5回归结果显示,2SLS和GMM的回归结果基本是一致的,说明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是可信的。2SLS回归结果与表4的回归结果相比较,财政对农支出的系数基本不变,由0144变为0149;经济波动的影响略微弱化,由-23669变为-21606;经济增长的系数变大,由27218增大为25039;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变,由0608变为0638。GMM回归结果与表4的回归结果相比较,财政对农支出的系数略有下降,由0144下降为0130;经济波动的影响略微变弱,由-23669变为-21792;经济增长的系数也变大,由27218增大为25036;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基本不变,由0608变为0624。综合2SLS和GMM的回归结果,说明直接用OLS回归的结果确实是有偏的,使用多个工具变量以后,财政对农支出、经济波动、经济增长以及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程度有所变动但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运用工具变量得到的方程同样证明了命题1和命题2以及理论模型中关于ζ的假设是成立的。

农民消费论文篇(4)

2.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评价使用通常意义上城镇化的衡量方法,用“城镇常住人口/总人口”来衡量我国城镇化水平;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则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占农村居民纯收入(消费率)来衡量;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城乡统筹、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的关系

本文基于VAR模型对我国城乡统筹、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为了防止出现自回归系数的估计值向左偏向于0、传统t检验失效以及伪回归等现象,VAR模型要求时间序列是平稳的。本文使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为了增加平稳性,本文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取对数后再进行检验。从结果来看(见表2),原始序列均不平稳,而一阶差分以后均平稳,同阶单整,可以进行协整分析。虽然时间序列数据经过了一阶差分以后平稳,但是差分以后的经济含义与原序列不同,为了考察城乡统筹、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之间是否有长期关系,进一步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首先,确定VAR模型的滞后阶数,综合权衡自由度和LR、AIC等测度,选择滞后阶数为2;然后,确定协整秩,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没有协整关系的假设,而在5%的显著水平上接受有一个协整关系,即认为城乡统筹、城镇化、农村居民消费之间有一个长期协整关系。根据上述确定的滞后阶数,进行回归,再进行VAR系统的稳定性检验,如图1,所有单位根均在单位圆内,说明此VAR系统是稳定的。继续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格兰杰因果反映的是动态统计意义上的关系,表明的是一个变量是否对另外一个变量具有预测能力(表4)。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化、农村居民消费均是城乡统筹的格兰杰原因,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均是农村居民消费的格兰杰原因,而城乡统筹和农村居民消费均不是城镇化的格兰杰原因。说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居民消费率的增长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城乡统筹、城镇化在统计意义上也能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这与笔者提出的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可开启和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猜想是一致的。下面进行脉冲响应分析,以进一步明晰城乡统筹、城镇化和农村居民消费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脉冲响应冲击函数反映了一个内生变量对误差冲击的反应,即在随机误差项上施加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后,对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和未来值的影响。图2中,横轴代表时间,设定10期,纵轴代表变量对冲击的响应幅度。对城镇化施加一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消费在第一年有一个负向的反应,而从第二年以后,反映为正向且幅度最大,从第六年以后反应逐渐减弱,说明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有2~5年的激励作用;对城乡统筹施加一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消费在前三年的反应都是负向的,说明政策具有滞后效应,而从第四年以后反应转正,并且持续三年左右,但是反应幅度不如城镇化对消费的冲击大;对城乡统筹施加正向冲击,会促进城镇化的进程,并且具有长期性,说明城乡统筹改革利于城镇化发展;对城镇化施加正向冲击,对城乡统筹的影响更大,并且长期效应更明显,更验证了城镇化是城乡统筹的实现途径;农村居民消费的冲击对城乡统筹和城镇化也都具有一定短期效应,但幅度不大,且长期效应不明显。脉冲响应函数反映了变量之间的冲击反映,而方差分解通过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通常用方差度量)的贡献度,进一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从方差分解的结果(表5)可见,城乡统筹和城镇化的变动主要受自身冲击影响,尤其以城乡统筹更为明显(在第1期贡献几乎全部来自自身,而到第10期时城乡统筹对自身影响也占总影响的66%,城镇化对其贡献率占26%,农村居民消费对其贡献不足10%);城乡统筹对城镇化的贡献度占30%,城镇化的自身贡献占60%,消费对其贡献度只有1.3%;但是三者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冲击响应的贡献度从长期来看比较平均,第10期时,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合计对农村居民消费的贡献超过50%,这与脉冲响应分析中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正向影响的结论相一致。

农民消费论文篇(5)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制约着消费,有什么样的生产力状况,消费就只能处于相应的水平,且上述产品受商人的操纵又难以取得合理的价格,而地租与赋役还占去农民至少一半以上的劳动所得,加之为了延续简单的再生产,农民总还要扣出籽种等必要的生产性开支,因此,可以供家庭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消费的支出就极为有限。在衣食住中,住房不属于家庭经常性的开支,一次投资虽然要花去农家多年的储蓄,但可以使用多年。农民家庭的日常消费,主要包括衣食,其中又以吃所占的比例为最大。因为吃在农家生活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我们首先来考察它。

吃的数量与质量是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标志。从数量看,笔者所见关于口粮标准的估计,都来自于江南食米的材料,可作为我们考察华北农民口粮消费的标准。任启运认为,“夫人食谷(每日)不过一升”,“以人口日一升计之,一人终岁食米三石六斗”(注:任启运《清芬楼遗稿》卷1,《经筐讲义》。)。洪亮吉说,“一人之身,岁得布五丈即可无寒,岁得米四石即可无饥”(注:洪亮吉《意言》,《生计篇》第7。)。张履祥给长工的口粮还要高,每年5.5石,尚不包括给长工的其他支付。上述估计都是以一夫即一个壮劳力作为对象的,数量相对较高。勒紫垣在《生财裕饷第一疏》中也谈到,“苏松嘉湖之民,知壮夫一丁种稻十二三亩,其岁收粒米,肥地不过三十余石,瘠地可得二十石,以每人每日食米一升科之,则三十余石者可食九人,而二十石者可食五六人。准古证今,原无异也。至农夫五等产,上中下而合算之,每夫可食九人,内除本夫与本夫之母妻女以及本夫之耄父幼子,共约食其半,计可余一半,以食他人”(注:陆耀辑《切问斋文钞》卷15。)。这里成年男女的口粮标准仍为每人1日1升,年均成年人是3.3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减半,每人口粮仅0.5升,年1.65石,后者大概是最低的口粮标准,因为它与清政府拨给灾民的赈济口粮在数量上相当。至于一个家庭年均的平均口粮消费数量,也有人作过估计,如据强汝询估算,“八口之家,人日廪米四合,率日食四升八合,一岁食米十七石二斗八升”(注: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4,《农家类序》。)。依此标准,农民一家男女老幼牵算每人年食米2.16石。当然,有的人对家庭口粮年均消费标准的估计还要略高一些,如包世臣说,“合女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注:包世臣《安吴四种》卷26,《齐民四术》卷2。)。考虑到清代华北农民的食品结构的特点,看来把大小口拉平,每人3石左右的年均口粮标准还是差不多的。如果再少,农民就要寻求各种代食品维持基本的生计。

那么,3石粮食需要多少土地才能够生产出来呢?清代华北一般年成两收亩产在1石左右,这样养活1人至少需要3亩口粮田。如果没有复种,则需6亩土地。清代华北水利薄弱,土地多为中低产田,产量很低。如直隶望都县,上中下土地“均匀计算,每亩得谷五六斗,须六亩可养一人。望邑额地一千七百余顷。现存男妇六万余名口,宜其地之所出不敷卒岁之用”。在此情形之下,望都县“上户饭粗粝,中户下户掺糠和菜以为食哉”(注:光绪《望都县乡土图说》不分卷,《县望县图说》,“田亩”。)。华北各地气候、水利条件不同,因而养活1人大致需要3~6亩土地,像山西解县“当全盛之时,户口七万有零,平均分之每人仅得四五亩旱地,终岁劳苦,丰年略可自饱,仍不可事父母,畜妻子,一遇凶歉,死亡殆尽”(注:民国《解县志》卷3,《丁役略》。)。华北人地关系的比例低于江南,但农业生产水平也比后者低,因而尽管人均占有的耕地一般比江南多,农家仍食不果腹。如山西凤台县,“小民狃于苟安,难于图始,烈日炎天,荷锄陇亩,草笠赤脚,挥汗如雨,多旱委之于天,歉入委之于地,终岁以草根木叶杂茭稗而食,安之如命”(注:乾隆《凤台县志》卷2,《山川志》。)。山东昌邑县“其他迩海,缴人众物乏,无他余赢,故有终岁勤动,不免饥寒者”(注:乾隆《昌邑县志》卷3,《田赋志》。)。齐河县,“人贫地瘠,家鲜盖藏,田一井者衣不蔽膝,家数口者,肉不知味,遇岁旱涝,则啼饥号寒,比比皆是”(注:雍正《齐河县志》卷2,《衢市志》。)。直隶正定县,“丈夫力佃作,女子工针锈,仅取糊口而止”(注:乾隆《正定县志》卷18,《风俗志》。)。在这种不能保证基本温饱的情况下,民食的质量便可想而知了。

华北农村的民食平时以谷蔬为主。谷类中尤以小米、高梁和春麦为主食,杂以豆类、薯类食物和蔬菜,小麦和稻米只有过节或遇有婚丧嫁娶、招待亲朋好友时才可能食用,绝少食肉。如直隶遵化州,“居常饮食相率以俭,或粥或饭或面,面用麦或杂豆粉,粥用小米,饭用高梁或亦用小米,梗稻多用以饷宾,杀(肴)则瓜瓠来腐而已,鱼肉惟之宴会用之”(注:乾隆《直隶遵化州志》卷11,《风土志》。)。滦州“饮食皆以粥,贫者粟不舂而碎之以煮,谓之破米粥,小康之家思俭约者,亦多效之,遇农作时则易之以高梁米煮半熟,冷水淘之,坚如石子,非此不下咽,谓之换饭”(注:光绪《滦州志》卷8,《封域志》中。)。望都县,“所食者以小米为大宗,小麦次之,大麦高梁玉蜀黍又次之。上中之户所饭皆粗粝,中下之户,则皆掺糠和菜为食,……小麦面粉皆不常用,麦秋后家家食麦面数日,籍酬农工之劳。过节度岁亦食之,余者收藏备粜以为度日之费,日常食用以小米为主要食品,不尝酒肉,一年之中春冬以菜蔬红薯白菜,夏秋以罗卜北瓜等物为菜羹,用以佐餐。俗云,糠菜半年粮,盖述实也”(注:民国《望都县志》卷1,《风土志》。)。《华北捷报》(1883年8月3日)报道,直隶“农民虽然大部分都很贫穷,但无法维持最低生活的人还比较少。……在最好的年头,他们也是吃最低级的食物,穿着朴素的衣服。他们的食物几乎完全是用大豆或豆腐渣混合起来的高梁玉米及小米。一块白面馒头便是一种特别的款待,当然更难吃到任何肉食”。

华北其他几省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如山东济南府“饮食以梁粟为主,养老始用鸡豚麦食”(注:道光《济南府志》卷13,《风俗物产志》。)。临沂县,“农民家常便饭为煎饼稀饭,佐味为豆腐小豆腐咸菜番椒。煎饼用高梁麦菽,稀饭用谷米或黍米豇豆绿红黄地瓜胡罗卜等。豆腐以黄豆为之,小豆腐以豆汁与各种蔬菜为之”(注:民国《临沂县志》卷4,《舆地志》。)。荣城县“至日食常佐,若番瓜番薯芦服蔓菁,几与五谷同其珍重,谚曰,田家饭菜一半”(注:道光《荣城县志》卷3,《食货志》。)。胶州,“州之土地五谷六畜备具,而民利所依植物大抵蔓荚居多。南鄙以番薯芋为食,冬鄙以落花生代稼,农重二豆圃蕃瓜薯,盖居食物之半”(注:道光《重修胶州志》卷14,志3,《物产志》。)。山西代州“民食以粟为主,佐以荞麦燕麦,贫者黍菽即为珍膳,有终岁不识膏梁之味者”(注:光绪《代州志》卷3,《地理志》。)。五台县,“麦如珍珠,非祭先供客婚丧不用,无故而食白面人以为不祥。稻米则供客,或病人煮粥,偶一见之,……春夏多食野菜,以葱韭豆腐鸡卵为甘旨,菘薯为珍味,贫家终年不见肉,至度岁乃割片肉为水饺”(注:同治《五台新志》卷2,《风俗志》。)。武乡县,“中人仅再食,岁不登则糠榆木屑悉以充腹”(注:乾隆《武乡县志》卷2,《风俗志》。)。河南汲县,“膳食以小米为主,大米即稻米惟宴会始用,不常食小麦,面亦为佳品。乡人率以高梁荞麦黄豆之属杂制以炊,各邑甚多,盖皆采以为食,农人三餐,城市多两餐”(注:乾隆《汲县志》卷5,《风土志》。)。密县“大率民间常食以小米为主,以黄豆及杂粮佐之,其大米饭小麦面俗所珍惜,以供宾粲之需,非常食所用”(注:嘉庆《密县志》卷11,《风土志》。)。总之,由于粮食短缺,华北农民在饮食的数量与质量上都与生理需要存在着差距。不少人家为了节省粮食,每日两餐,像直隶易州“中人日仅再食”(注:同治《畿辅通志》卷71,《舆地略》。)。县志中还提到有人终生不知肉味,一般农家只有到“良辰佳节七八口之家割肉不过一二斤,和以杂菜面粉淆乱一炊,平日则滚汤粗粝而已”(注:乾隆《孝义县志》第4册,《物产民俗志》。)。

尽管农家饮食艰难,但华北多数地方农民有饮烧酒的习惯。烧酒都以粮食酿造,如黍之“粘者可酿酒,俗谓之黄米”(注:乾隆《任邱县志》卷3,《食货志》。)。此外,高梁等“皆可酿,市肆取充酒材,颇夺民食”(注:道光《济南府志》卷13,《风俗物产志》。)。烧酒耗粮,使粮食短缺的状况愈益严重。因此,清代不少人主张禁酒,但都难以实行下去。不过,对缺粮的华北来说,农民饮酒之普遍确实增加了民食的压力。方苞认为,10人之中最少有4人饮酒,“一人其量以中人为率,一日之饮必耗二日所食之谷”(注: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1,《请定经制札子》。)。清代华北农村,较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和落后的农业生产力,使农民的生活极端贫困,因此日常生活中苦行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酿酒与饮酒的普遍,以及中国人对饮食文化的理解,因而苦行之中又有的一面。县志作者常常批评农民不知盖藏,主要是针对其在各种社交应酬上为了有面子,而不惜倾其所有,甚至举债。农民在物质生活上的苦行是生产力制约的结果,而不是像英国清教徒一样来自于理性信仰。因此,一有暂时的物质条件,便要大吃大喝,满足口腹之欲。

方志中常有类似的记载。如山西孝义县“民用俭约,……惟美酿,多嗜酒”。“所食粗粝不堪下咽,而独不能戒酒,不惟糜费,而一入醉乡致有破家丧身者”(注:乾隆《孝义县志》第4册,《物产民俗志》。)。山东临朐县,“其大耗更有两端,一曰饮,一曰博……。至如村人趁墟食货交易,酒罂肉碗四顾狼籍……其尤甚者,贫民无产,佣力耕作,索值日不百钱,酒食必责丰备,狂饮大嚼,日为恒度,稍未餍饫,头箸去之,主费不赀,佣得醉饱而已”(注:光绪《临朐县志》卷8,《风土志》。)。直隶滦州“值令节乃丰豆馔,下逮佣作酒肉恣饭啖无吝焉。惟独嗜酒,虽穷乡僻壤,皆家有藏酒,以备不时之需”(注:光绪《滦州志》卷8,《封域志》中。)。嗜酒往往与大吃大喝相伴。河南罗山县,“民喜口腹甚之。家无担石之储,一聚饮间罗列珍膳,若素封之家,虽称贷不惜也”(注:乾隆《罗山县志》卷1,《风俗志》。)。永城县“饮食无贫富,多好饮酒,款客肴馔,务丰一席,所费动至五六千三四千不等。常日市市厘往来,恒有醺然者,不必岁时伏腊,即偶尔小聚,亦必尽醉,呼拳拇战,声达街衢,以兹三里之城,酒馆林立”(注:光绪《永城县志》卷13,《俗产志》。)。

吃之外,农家衣被材料的支出不大。我们已经知道,农家平均岁用土布5匹左右,或自织,或买于集市。除蔽体御寒外,农家对衣被所求甚低。如直隶望都县,“居民率衣土布,自织自用,只取其蔽体御寒,不求华美。寻常衣服,棉改袷,袷改单,敝而后已,虽褴褛之衣,万作鞋屦之用,不肯轻于一掷”(注:民国《望都县志》卷10,《风土志》。)。山西孝义县,“乡民则布絮缕缕,终岁不制衣者十室而九”(注:乾隆《孝义县志》第4册,《物产民俗志》。)。五台县,“衣用直隶平山所产坚厚之布,农人夏一袷,冬一袄一裤,商贾隆冬走山谷,布袄之外,袭老羊皮马褂,士类一棉布袍,一棉马褂,无衣袭衣帛者”(注:同治《五台新志》卷2,《风俗志》。)。

二、灾荒年的生活消费

华北的自然灾害与这里的生态环境有决定关系。本区降雨各季分布不均,春季多大风,初春和晚秋常有寒潮经过等,生态环境的上述特点使本区的自然灾害以水灾、旱灾为最多,危害也最大;其次是风灾、霜灾、苞灾、虫灾、地震、时疫等。据统计,清前期,顺、康、雍、乾、嘉五朝全国18直省总计发生各种自然灾害2,524次(注:陈振汉等编:《清实录经济史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分册,第693~706页。)。据笔者计算,在以上灾害统计数中,华北4省为780次,占全国自然灾害总数的31%。在华北各省,直隶303次,河南147次,山东184次,山西146次,各占本区自然灾害总数的39%、19%、24%、19%。李向军的统计从顺治元年到道光19年(1839),全国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28,938次,其中直隶5,273次,山东4,203次,河南1,831次,山西949次,共计12,256次,占42%强(注: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16~17页。)。可见华北是全国自然灾害的频发区,而区内又以直隶与山东的灾害为多。再从灾害的种类看,水旱灾害发生最多。在陈书统计的780次自然灾害中,水灾316次,旱灾174次,占本区这一时期自然灾害总数的63%,其中水灾占41%,旱灾占22%,水灾的发生频率高于旱灾。李向军的研究证实水旱灾害的比例更高。在华北12,256次自然灾害中,水灾为6,784次,旱灾为3,977次,分别占区内灾害总数的55.4%和32.4%,两者合计高达87.8%(注: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第214、19页。)。应该说,水旱灾害是导致华北灾荒年的最主要原因。而且,由于人口的增加与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清一代水旱灾害的发生频率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我们知道,本区农家一般在正常年景仅能糊口,均鲜盖藏,不少农户还要依靠举贷度日,因而应时收获对农家维持生计至关重要。自然灾害有轻重,灾情不同,对粮食生产的危害程度也会存在差别。灾情较轻时,粮食会有不同程度的歉收;而大的灾害可导致庄稼绝收,形成灾荒年。自然灾害不仅造成农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由于缺粮、饥荒、时疫等继发因素的困扰,间接的人口耗损也是相当惊人的。那么,农民又是如何度过灾荒年的呢?他们在正常年景下尚且终年粗粝,糠菜半年粮,灾荒年的状况无疑会更加恶化。如山东临沂县,“凶岁野菜树皮草实麦草皆可籍以充饥,延命无所谓佐味也”(注:民国《临沂县志》卷4,《舆地志》。)。寿光县康熙17年(1678)大旱,18年春大饥,“民食草根,木皮殆尽”(注:嘉庆《寿光县志》卷9,《食货志》。)。灾荒引起粮价腾贵,如山东黄县,“雍正八年大水,九年春饥,斗粟钱千二百”。“乾隆十四年大饥,斗粟钱一千七百,饿殍载道,卖子女无算”。“乾隆四十七年,夏旱螟,秋大涝,民饥。四十八年春大饥,斗秫钱一千四百,斗麦钱二千三百”。乾隆“五十一年春大饥,麦一斗钱三千六百,豆一斗钱三千二百”(注:同治《黄县志》卷5,《祥异志》。)。邹平县,康熙“五十年春大饥,米价涌贵,米一市斗值制钱二千二百五十”(注:民国《邹平县志》卷8,《杂志》下。)。面对如此高涨的粮价,普通农民根本买不起粮。

在田荒粮贵的形势下,农民已经无法维持最低的生活,出卖土地甚至儿女便成为他们最后的选择。所谓“饥年田亩必贱,民以田易命,安问贵贱。而有力殷户,往往以此大富。是小民之心头肉,为彼之饵鱼钩,事所必有”(注:周天爵《周文愚公尺牍》卷上,《与刘次白书》,道光年间。)。清代华北各省灾荒年农民出卖地产非常普遍,如“直隶大名等府属三十余州县,前因年年荒歉,民间地亩,多用贱价出售,较丰年所值,减至十倍。本处富户及外来商贾,多利其价贱,广为收买”(注:光绪《畿辅同治》卷4,页98。)。河南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乾隆五十一年(1786),巡抚毕沅奏称,“豫省年岁不登,凡有恒产之家,往往变卖糊口。近更有于青黄不接之时,将转瞬成熟麦地贱价准卖。山西等处富户,闻风赴豫,举放利债,借此准折地亩。贫民已经失业,虽遇丰稔之年,亦无凭借”(注:《东华录》卷103,页19。)。土地之外,典卖儿女也成为农民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如河南“凡民间偶因歉岁,将女儿、孩子、养媳当入富户,以校目前饥馁。写定年限,大约身价轻则年限少,身价重则年限多也。但适遇丰年,可以措赎之时,因格于年限不敢回赎;即或央中代恳,主人有拒不放赎,以致迁延日久”(注:佚名《心政录》卷51,页34,乾隆5年。)。

解决灾荒年农民的基本生计,是清政府稳定社会秩序和统治的需要。每当灾荒年发生后,清政府一般要酌情减免田赋,必要时还要发赈救灾。华北农村县乡通常在平时积谷备荒,所谓“常平仓”、“社仓”、“义仓”,供出借粮种、平抑粮价和赈灾之用。其谷本来自州县士绅、富户的捐献,纯属自愿和慈善行为;至于“百姓听其自为之,而不当以官法绳之也”(注:道光《长清县志》卷6,《食货志》。)。也有以其他途径建立义仓的,如山东长清县的义仓,“其始也,请常平米六百石耳,加二斗息,逐年敛聚,越十有四年,得息米造成仓廒,以原数六百石还府,余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此十四年中少歉则蠲其息之半,大饥则尽蠲之而尤积谷犹是之多”(注:道光《长清县志》卷6,《食货志》下。)。如上所述,农民借粮,一般要在收获后加息偿还,如此才能保证地方粮食储备的良性循环。如山东潍县,“自雍正十二年至乾隆二十年节年劝捐并递年春借秋还加息,现在各社捐谷并加息五千八百八十三石八斗”(注:乾隆《潍县志》卷3,《田赋志》。)。直隶行唐县,“国家经制,州县各设常平社义诸仓,岁储米谷,并听所在官民捐输借用,每岁出陈易新,载在会典,犁然备举。定例以十分之三借民籽种,遇谷价腾贵,春夏出粜。……社仓定便,借民口粮,视年之上下加息,……旧例社仓捐谷每石收息二斗,小歉减半,大歉全免,止收本谷。”(注:乾隆《行唐县新志》卷5,《惠政志》。)。

清代救荒赈济,一般是先动用本地仓储的存粮,其顺序是常平仓、义仓、社仓,不足动用存留的漕粮、地丁银,再不足才从省内外调粟。赈济是用钱粮救济灾民。其方法包括煮赈和发放银米。如河南洛阳县,受灾后“就近设(粥)厂,以免饥民跋涉道途也”。此外“每大口每月给谷三斗,小口给谷一斗五升,先尽常平仓谷动支,如不敷用时再动用漕谷。俗漕米亦不敷用,仍照往例动地丁银两搭放”(注:乾隆《重修洛阳县志》卷2,《地理志》。)。不过,尽管清政府有较为健全的荒政制度,但灾荒发生后,农民的生活仍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造成严重的流民现象。如山东沂州府之郯城县,“十岁九灾,所由来也。而游食四方,浸以成俗。初犹迫于饥寒,久而习为故事,携孥担橐邀侣偕出,俗曰逃荒,恬不为怪”(注:乾隆《沂州府志》卷4,《舆地志》4。)。《实录》等清官书对本区在内的流民形势、数量和遣返安置的措施等事项,都有详实的记述。

三、社会文化性消费

清代华北农村的社会文化消费,是一个内容较为含混的概念,从私塾教育到宗教活动,从农家的婚丧嫁娶到民间祈报,都可以含盖其中。农民此类消费其重要性虽然不能与衣食住等生活性消费支出等量齐观,但仍是农民消费支出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属于必要的生活性消费项目。

(一)文化教育。清代社会价值观推崇读书做官,因而作为农村知识分子和官员后备力量的“士”,理所当然地位居“四民”之首。这种根深蒂固的社会价值观对农民的影响也很大。取得士的地位要读书向学,农家尽管贫穷,只要稍有条件还是愿意让孩子识字接受教育的,争取改换门庭,光宗耀祖。此外,农家子弟即使在村庄中也有就近接受教育的条件,因为本区农村士这一阶层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知道,该阶层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差别较大,其中也不泛一些生活并不宽裕,甚至拮据窘迫的人。县志上说,这些人的谋生渠道有两条,一是耕读兼资,二是在村庄蒙学中教书度日。在后一种情况下,农家子弟识字于村学不仅方便,而且费用低廉,普通农民可以承受。因此,对大多数农家子弟而言,大约都接受过或长或短的蒙学教育。如河南汤阴县,“民间子弟七八岁时延塾师教习,先孝经四书,渐习本经学作文艺,虽冠礼未行,而束发受书者遵循规矩,并无浮嚣之习,诵读之声四境不绝云”(注:乾隆《汤阴县志》卷1,《地理志》。)。

大多数农民虽然知道教育的重要性,但其子弟学期的长短则主要取决于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这种现实是非常残酷的。在生活有最低保障的情况下,农家可能会节衣缩食,送子弟接受蒙学教育;但如果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接受教育就成为一件极奢侈的事情,尽管其绝对成本并不算高。如河南鹿邑县“力田者仅菜粥自给,虽有聪颖子弟,亦多不免失学。村塾之师聚童稚数十人于老屋中,仪节不立,咿唔莫辨,每至登麦,刈禾时辄罢业散去。九月复集则十仅三四矣。往往修补(脯)不给,复布露而罢,如是者数岁,父兄病其无成,俾改习耕作,或操工贾之业”(注:光绪《鹿邑县志》卷9,《风俗志》。)。该县志作者认为,农家子弟不能连续接受教育的根源是贫穷,兴学必须在农村实行免费教育,即所谓“广设义塾”,让农家子弟不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当然,制约农村文化教育发展的还有其他因素,如晚清社会的动荡,乡村经济的凋敝,塾师的经济状况不断恶化,有条件接受教育的人日趋减少,由此带来农村塾学的学制和管理也日益松驰破败。如河南永城县,“塾师近少,专馆供馔者亦复不多。盖自咸丰捻乱之后,地方凋敝,至今元气未复也。到馆不必春,初随时可以入学,按月扣计,以十月为一年”(注:光绪《永城县志》卷13,《俗产志》。)。河南鹿邑县,“士无恒产,率以囊经教授为业。囊岁馈缗钱数十千便为极丰,饥寒之躬,难云壹教,模范不立,其失故不尽在师矣”。(注:光绪《鹿邑县志》卷9,《风俗志》。)在此情况下,农村人口中农民的识字率非常低,女性尤其如此。据罗兹曼的研究结果,现在识字率的统计范围,包括绅士、官员、商人、僧侣等阶层,他们要占到人口总数的10~20%;如果只统计农民,按男性40%拥有读写能力这一较高识字率比例计算,农民也只有30~20%的人“粗通文墨”,但这些人是否能顺利读写,恐怕还是个问题(注: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6~248页。)。因此,农民文化教育的落后,必然导致其文化素质低下,并在社会文化性消费中打上相应的烙印。

(二)祈报活动。在教育不兴,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的华北农村,祈报等介于民俗与宗教之间性质的群众性活动,构成农民社会文化性消费的重要内容。各地无论经济是富裕还是贫穷,这类活动进行得都较为普遍。它们主要包括祭祀、祈祷、报赛等内容。

祭祀分祖先和自然神崇拜两种形式。本区富家大户设有祠堂供奉祖先,一般老百姓多崇拜各种民间神和自然神。如直隶西宁县,“大族多立宗祠,设祭田,春秋拜扫惟谨。祭毕聚族宴祠中,风为最古。民庶或不能举,而颇属外祀,奉龙神极虔。村十余户,必建一祠,演戏献牲,各有常期。入秋则丝管彻四境矣。至于酬神许愿,又无时无之,大抵士人佞佛,愚民信巫”(注:同治《西宁新志》卷9,《风土志》。)。嵩县“其祭祀士夫故家皆庙祀先祖,……庶民颇忽于祀先恪事外神”(注:乾隆《嵩县志》卷9,《风俗志》。)。山西介休县,“隆于祀先,虽费而不惜”(注:乾隆《介休县志》卷2,《山川志》。)。频繁的祭祀活动不仅耗财,而且不利于生产。河南鹿邑县,“佞佛之风,村民最盛。每岁二三月之间,荒弃所业,奔走寺观,燃香诵佛,杂沓成群”(注:光绪《鹿邑县志》卷9,《风俗志》。)。迷信活动也妨碍水利工程的修建。本区水利失修,农田冬春苦旱,夏秋苦涝,老百姓宁可祈神求雨,将风调雨顺的希望寄托于天,也不凿井修渠,自主命运。如河南许州“岁旱祈祷多戾于礼,其尤甚者水浇孕妇,名曰浇旱魃”(注:道光《许州志》卷1,《方舆志》。)。郾城县“天旱民间祈雨设厂迎神,鸣金击鼓,昼夜不绝。无赖之民手舞足蹈,诈称神降,号马匹群相尊奉,汹汹如狂,值天雨,则拥神游街演剧,报谢科敛财物,所奉之神”(注:乾隆《郾城县志》卷1,《方舆志》。)。新乡县,“每值久旱,官约诸绅设檀求雨岁褥三日,例禁屠宰,闭南城门,城乡亦多抬神求雨”(注:民国《新乡县续志》卷4,《风俗志》。)。直隶怀来县,“岁值旱人带柳枝,用幡幢笙鼓迎龙神像,置坛场祈褥得雨乃止”(注:光绪《怀来县志》卷4,《风俗志》。)。山西武乡县,“遇旱灾长幼成群咸带柳枝幡幢笙鼓,迎龙神置坛场拜褥,得雨方止”(注:乾隆《武乡县志》卷2,《风俗志》。)。

清代华北农村最普遍的社会文化消费是春秋祈报。传统农业靠天吃饭,旱涝悉听于天。因此,农家春天祈褥一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秋后还要感谢老天爷的恩赐,由此形成农村中民间盛行的报赛习俗。据笔者检阅华北地方志,本区的报赛大约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在村庄里进行,采用的形式是聚餐、演戏等。如河南郾城县,“赛神招梨园其名伎剧者,最俚鄙,民间尤尚之。百货俱集,男女杂沓,一村演剧,众村皆至,各招亲厚”(注:乾隆《郾城县志》卷1,《方舆志》。)。许州,“礼神报赛,以醵钱演戏,宰羊刘豕为诚敬计,一岁中自非刈麦之期合乐飨之举村桩相续,既事竣余,少长环坐,至欢畅也,而来游来观复互为宾主”(注:道光《许州志》卷1,《方舆志》。)。嵩县“山乡尤甚演剧酬神,犹春秋祈报之意,然贺雨贺晴又叠举无节至”(注:乾隆《嵩县志》卷9,《风俗志》。)。直隶怀安县,“春秋祈报,长者敛资,少者趋事,备牲醴礼神,优人作戏,互邀亲戚聚观,祀毕坐飨神享,鼓吹喧嗔,醉饱歌舞而散。俗尚龙神,凡村堡城市,多建庙祀,秋熟醵钱演戏赛神,岁有旱,各戴柳枝具幢幡,钟鼓迎像,置坊敬祷,得雨乃止”(注:光绪《怀安县志》卷3,《食货志》。)。蔚州“当春秋祈报日,里社备牲礼祀神,召优伶作乐娱之,各邀亲朋来观,裙屐毕集,竣事,食中人叙坐享宴余,必醉饱而归”(注:光绪《蔚州志》卷6,《建置志》。)。获鹿县,“每秋后竟作贺作会,醵钱相助,喧阗来往,无虚日。农家一式之入,或不足一岁交际之用,有展转负累以至于贫者”(注:同治《畿辅通志》卷71,《舆地略》。)。山西武乡县,“秋趋各村乡醵钱祀里社五谷之神,行报赛礼,亦有行有三四月者,谓之春祈,纳稼后雨”(注:乾隆《武乡县志》卷2,《风俗志》。)。由上可知,祈报的一切费用来自里社各户的分摊,无论祀神宴饮,还是演戏,都要一笔支出。春季农家正值青黄不接之时,连口粮都难以接济,分摊的款项从何而出,恐怕又得东挪西借,从而又会影响当年生产费用的数量。秋后农家刚有所收获,各种报谢天地邻里的活动又会花去部分收入,必然使来年的生产生活开支异常艰难。

农民消费论文篇(6)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内需不足主要表现为消费需求不足,特别是农村消费需求不足。因此,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内需,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坚持扩大内需方针,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因此,当前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农村,而难点也在农村。如何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应重点解决的几个基本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落后的消费环境。农村消费环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农村公共品供给缺乏,如农村用电、交通和通讯等,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扩大的制约问题已十分突出。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很多在城市司空见惯的公共品到农村就会变得极为稀缺,如电网建设。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电网都以高收费的形式来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相应利润,农村居民所承受的电价远高于城市。因此,农村居民可能买得起家电产品,但却很少能用得起这些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比较符合理性的消费行为就是干脆不消费。这些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还有待开发。

(二)陈旧的消费观念。我国农村居民仍基本沿袭几千年来一直固有的生活方式,虽然那种纯粹的自给自足的消费模式已不复存在,但商品率偏低仍是我国农村消费的一大问题。在这种带有浓重自然经济色彩的生活方式影响下,我国大部分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落后,许多农民不是没有钱,也不是在消费的硬件设施上有很大限制,而是很多农民就是不敢消费、不肯消费。此外,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居民在长期消费资料短缺的状态下形成了“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农村居民普遍存在“惜购”、“喜存”的现象。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这种低消费、高储蓄的传统消费观念更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

(三)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市场经营者对消费市场的研究和把握存在严重的“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很多产品从研究设计到开发生产再到营销,生产者所关注的主要是城市消费者,而对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消费习惯、购买心理等方面往往没有进行专门的市场调查并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另外,我国部分商品如彩电、冰箱、服饰、光盘及其他名牌产品价位较高,与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太大。向农村提供这种超出一般农村居民家庭承受能力的高价位商品,其结果一方面造成部分产品“企业高积压、农村低普及”的情况,另一方面又给一些假冒伪劣的低水平仿制产品创造了生存空间,导致市场供给的产品普遍存在产品质量低下问题,给农村消费品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难点

(一)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决定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规模的最重要因素是农民的收入。虽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但农村居民持续增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居民收入缓慢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产品价格偏低,增产不增收。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连年丰收,农产品供求由原来的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部分农产品市场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的局面。随着供求关系的转变,农产品价格持续波动,致使农产品产量增加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日益减弱。据统计分析,近年来农民增收对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平均弹性明显下降,目前农产品产量每增加1%,所能带动的农民收入增长远小于1%。二是经营规模小,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弱。目前,我国农民人均只有1亩耕地,一户只有三、五亩地。这种小规模经营造成农业生产经营的低效率,目前中国农业人均产值比世界人均产值低50%以上。劳动生产率低下使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对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三是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这些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农业生产条件没有或基本没有多大改变,有的地方甚至进一步恶化。如,有的地方水利设施不仅多年没有改善,相反把过去的水利设施也破坏,以至旱不能浇、涝不能排,造成农业生产不稳定。四是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制约农民收入增加。在我国农村,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的教育投资、人力资本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农民素质不高使农民缺乏市场意识、开放意识,不能及时把握市场信息,不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难以实现增收目标。科学文化素质不高也影响农民对先进农业技术的接受能力,使科学技术在农村中的普及推广难度增大,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不高,最终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制约农民的消费水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是我国农村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滞后,农民的养老、医疗等负担较重,制约农民的消费需求。2005年,全国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达1.79亿,仅占全国农村人口的20%左右;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5442万,占农村人口比重不到10%。而且已参保的农户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城镇中人均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高于农村居民2.4倍。农民的收入低,还要将收入的一部分储蓄起来以应对将来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即使收入有所增加也不敢轻易增加消费。这是导致农村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消费信用制度不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由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但金融机构放贷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第一,政策性银行业务收缩直接减少了农村信贷资金投放。政策性银行由于停止了农村经济开发等几十个专项贷款,导致其业务范围十分狭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较为有限。第二,商业银行推行的集约化经营直接造成农村信贷业务的萎缩。商业银行为减少营运成本、提高效益,纷纷精简基层商业网点,减少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资金供给的来源。第三,农村信用社的政策约束限制了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对农民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对“支农”认识不足,行动不积极,没有充分认识到支持农村、农业、农民的市场空间非常广阔。不注意开发适于农村需要的金融产品,致使信贷资金供应不足,造成农村居民消费现金紧缺,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消费。

三、对策

(一)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收入是决定需求的重要因素,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增加农民的预期收入是刺激农村居民消费、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基础。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具体政策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从直接的角度看,一是切实有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要切实保证农业粮食收购资金的全额到位和封闭运行。二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根据各地区域优势,发展名牌特色产品,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缩小工业品与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等。从间接的角度看,一是要坚决落实科教兴农的方针,把农村经济转到以优质和高效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使农民真正依靠科技致富。二是改善农业经营环境,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农业、投资农业的良好氛围,使农业的收益水平至少要与整个社会的平均收益水平持平,甚至要高于整个社会的平均收益水平。

(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消费环境。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的分析认为:我国目前有2亿多户农村家庭,农村家电产品普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为每种家电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量。可见,农村在家电产品的消费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因此,要加强农村饮水、道路、电网、通信、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改善农村居民的消费环境,为农机、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进入农民家庭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农民消费论文篇(7)

消费是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对中国这样—个农业大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作为农业人口大省,农村居民在全省的消费中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然而消费不足特别是农村消费不足一直是我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河南亦是如此。长期以来河南农村市场巨大的消费潜力和过低的消费水平并存,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对于河南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河南省目前消费结构和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制约农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因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的现状分析

(一)2008年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现状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44元/年,与2007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676.41元/年相比,消费支出提高了367.59元。其中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为858.97元,占人均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41%,比上年下降了3.16%;衣着、居住和家用设备方面,均比2007年有所增长,在人均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也都有小幅的增长;大幅度增长的是在医疗保健和交通通讯方面的消费支出,其中医疗保健比上年增长了64.48元,在总消费中的比重也上升了2.72%,交通通讯支出比2004年增加了56.49元,比重也上升了2.11%,另外,文教娱乐方面的支出却比上年减少了44.6元,在人均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也下降了,这与近几年文教娱乐消费比重增加的总体情况不太相符。

(二)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变动情况

总体来说,2001年至2005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呈上涨趋势的,且除了2005年的文教娱乐方面以外,消费支出的各方面每年基本上都均有增长,相应地,消费结构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最为明显的是食品支出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

2006年全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61.03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9%。2007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1.60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0%。2008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3%。

(三)农民消费的阶段性和消费趋势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高积累低消费来推动的,也就是生产推动经济的增长,使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初步的工业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步入了农产品供给从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由贫困到温饱,进而向小康平稳过渡的发展阶段。从动态角度看,农民消费呈现以下阶段式趋势与特征:

1、第阶段是在1978年至1989年的这段时间内,农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7.22%,这主要是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民收入大大提高的结果。同时,农民有了收益分配的自,合理地安排了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关系。

2、第二阶段是1990年至今,农民消费的增长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农民的人均消费水平没有超出国民收入增长的允许范围。但农民消费的增长低于积累的增长,而且收入层次高的农民积累率高,边际消费率趋于下降,边际积累率趋于提高。在这个阶段,农民的消费行为已不再仅仅满足于衣、食,住等简单的温饱型消费,而是越来越多的投资干教育、旅游、资讯、文化娱乐等高层次消费。

三、河南省农村居民消费存在问题的并决

河南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整个农村居民的消费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消费的增长远远滞后于收入的增长、物价极不稳定、货币政策失效等。

(一)原因分析

1、农民收入较低,消费支撑不足

河南农民收入增幅缓慢,且城乡间,地区间差距拉大,制约了农村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从2000—2007年河南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由1985.82元上升到3851.6元,年均增幅为9.9%,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为13.4%。而且城乡差距不缩反而扩大,2000年城乡人均收入是2.4:1,到2007年扩大到2.98:1。各市农民人均收入差距也比较大,2006年全省农民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为6525.9元,是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的4.7倍。各市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郑州5559元,最低的是周口2641元,郑州是周口的2.1倍。

其次,河南农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收入为农业收入。从2006年的农民人均总收入来看,农业收入(指家庭经营中的第一产业收入)为2764.1元,占总收入的61.98%。非农产业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中的第二、三产业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1695.3元,占总收入的38.02%。可见农业收入仍为河南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鼓励农民走出去,大力发展非农经济,才能提高农民消费能力。

2、农民负担重,收入预期不稳定

自2005年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民的税费支出急剧下降,负担减轻。但近几年受石油等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工资、运输等成本费用增加的共同影响,以化肥为主的农资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给予农民的补贴,减少了农民的收入。而且在农村很多地方,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依然存在。不断增加的农民负担加剧了农民预期收入的不稳定,从而降低了农民消费倾向。

3、消费环境差,制约农民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

河南全省农村的基础设施仍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严重制约了农村消费的增长。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电网、通讯、水利等设施的改造力度,但由于成本原因,一些乡镇仍存在未执行和城市电价等同、有线电视信号仍未全面覆盖、农村居民用水不安全等问题,从而使一些商品在农村处于买得起用不起或买得起不能用的窘境。其次,农村市场网络仍未建立,商业网点少,售后服务差,农民购买商品不方便。第三,市场管理落后。由于农村市场分散,监管力度弱,农村市场普遍充斥着假货和劣质品,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生。

4、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影响农民消费心理预期

由于河南农村乡镇多,分布广,农村人口多,目前来看社保体系难以覆盖全部农村,而且社保体系本身也不健全,这就制约了农民的即期消费。农民即使有点钱,也要留着防老、防病不敢消费。虽然医疗有新农合作保障,大病能报销一部分,但前期住院费和没有报销的部分仍是个大窟窿,导致部分地区仍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这些都制约了农民现实消费能力的提升,使许多潜在需求不能转化为即期消费。

除此之外,农民消费习惯保守落后,消费不科学,金融意识不强,厂家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不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民素质不高等因素也制约了农民的消费。

(二)、提升河南农民消费能力的对策和方法

1、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购买力

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的关键还在于农民收入的提高。首先,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特色农业产业链,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关键是如何打造具有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链,围绕特色农产品形成种、养、售于一体的产业化链条,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大幅增加农民收入。

其次,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充分发挥河南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就业,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消费瓶颈问题

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完善农村居民生活设施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一是政府应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和乡镇企业的生产条件,并且可以通过使用农民工增加农民收簢,可将农民更多的潜在购买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入。其次,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要依法定价、合理收费,解决农民消费难的瓶颈问题。

3、健全农村保障体系,改善农民消费预期

农民负担重,有后顾之忧,自然会减少即期消费,增加储蓄。要降低农民的储蓄倾向,鼓励消费,就必须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当前还是要积极探索适合河南农村居民的保障方式和实现途径,从基本的生活保障开始,逐步扩大社保覆盖面,以此来稳定农民的消费预期,提高现实消费。

农民消费论文篇(8)

根据我们的调查,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且2013与2007相比,城市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消费支出差距呈加大趋势。在这三个县(市)进行调研的同时,我们也对这些县市的县城部分人群进行了调研。比较发现: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消费结构、消费意识、消费支出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农村居民消费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偏高,正常吃穿支出、孩子教育、盖房买房、孩子结婚占据了农村居民大部分收入,用于养老保障、娱乐性消费、服务性消费部分偏少。

(三)石家庄市农民居民消费观念有了很大进步,但不合理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不完善,受传统农村保守思想的影响,农村居民普遍存在低档消费心理,消费上相对保守、谨慎。调研过程中,当问及是否注重名牌消费,只有3%的调查对象选择“注重”。当问及每年的结余如何处理时,93%的调查对象选择存入银行,而进一步投资的愿望明显不足。

(四)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甚至同一区域内的农村居民之间的消费差异巨大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同为元氏县的两个村庄东富村和西富村,只有一路之隔,但两村的消费水平相差悬殊。西富村的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东富村。首先,以两个村庄的日常消费品卖点数量来看,东富村只有三个小规模的卖点(小卖部),明显少于西富村商业一条街大量的商店。其次:从超市里的物品来看,西富村超市里的物品丰富,且档次较高。再次:调查问卷也显示,西富村消费档次要比东富村高的多。在新乐调研过程中,我们选择了东杨家庄、何家庄相对比较富裕的村庄和北李家庄、安庄村等相对不发达的村庄作样本,调查数据显示,富裕村庄居民消费水平和一般村庄的消费水平相差悬殊。总体来说,随着农村居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力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但农村居民消费力还存在大量的释放空间。

二、农村居民消费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1.收入水平低是最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是决定居民消费水平的最重要因素。根据调查总结出: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靠非农性工资收入,就业主要是在本地乡镇企业以及外出务工,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占家庭总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同时,农村居民收入逐年上升,但增长速度缓慢。通过调查和分析:农民增收仍有不少困难。近几年来,农民的收入持续增长,这和农产品价格上涨、国家政策性补贴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水平的提高有直接联系,但现阶段,这些因素在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方面释放的空间越来越有限。首先从国家政策角度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放开和普及,致使农产品价格上涨出现瓶颈期,农民增收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其次,从务工收入角度看,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以及金融危机之后市场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二者之间的差距使得转移农村劳动力陷入困境,农民难以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只能靠苦力挣钱,这样会导致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再加上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价格的进一步上涨,农业生产成本也随之增长,这又将限制农民的增收。2.农村市场环境差是重要原因。农村市场环境差制约着农村消费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其一,农村消费市场不健全,商业网点少,售后服务差,市场秩序相对混乱。调查中发现,村子里的小卖店不能很好的满足村民的购物需求,70%的村民都有建立更多购物超市的愿望。另外,在农村假冒伪劣产品随处可见,商品质量也没有相应的保障,令人担忧。3.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农民在生产、生活消费中均有信贷需求,但现有农村信贷机构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服务农民的意识不强,贷款条件过于严格,农民难以得到或很少得到信贷支持。而根据现实情况,大多数农民消费仍停留在“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的状况,这也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消费在农村还有广阔的市场可以开辟。4.网购不发达也是一个主要原因。近几年,网络购物成为一大消费途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网络购物国家,但网络购物大都集中在城市,网络购物在激发农村居民消费潜力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与村民们交流发现,他们大多数都不了解网络购物。一位妇女说:看一个照片,摸不着东西就把钱打给人家了,感觉不靠谱。另外一位妇女补充道:可不敢网购,电视上都播了,网购都把钱给骗了。由于不了解网购和仅仅因为听说了一两起网购个案事故,使得他们非常排斥网络购物。除仅有少数的年轻一代村民偶尔会使用,大部分村民对于网购持排斥态度,农村消费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5.社会保障水平低是深层次原因。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确实惠及到农村居民,但还有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空间。首先,医疗保险应进一步完善。据一位65岁老人讲述他的经历,“自己可以在家里输几天点滴就能治好的感冒,最多花费500元;而我去县里医院后,医生说只有住院才报销,结果,我花费1000元左右治好,给报销大概500元,和自己在村子里输液相比,花的钱一样多”。其次,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农村居民养老还是传统的养老方式。投入商业养老保险的很少,政府针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三、释放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农民收入是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力的前提和基础

1.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农业领域的经营性收入。(1)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是石家庄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选择。现代农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特点。石家庄市应采取投资补贴、降息贷款、信贷担保、农产品价格补助等措施,来更好的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建议用建设工业项目的办法推进现代农业项目的发展,用抓工业项目的力度来推进农业项目。(2)“公司+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突破口。公司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服务,主要面向市场,搞好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例如赵县关于梨汁、梨干、梨茶等一系列高附加值的梨产品打入了市场,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家庭农场主要是面向生产,它是搞好农产品生产的一种重要方式。要搞好家庭农场,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土地流转问题。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要求更高,这就要加快推进土地的流转,使土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二是法律身份问题。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标准认定等制度是建立家庭农场的法律保障。只有法律上有了名分,有了保障,农民才敢去注册“家庭农场”,才敢于对所使用的土地进行投入、改良。(3)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现代农业园区能够有效聚集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各类先进农业生产要素,代表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发农业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旅游休闲功能、示范功能等,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4)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应下大力气帮助农民推介具有石家庄特色的农产品;应延长农业产业链,在流通中实现农产品增值;应在特色农产品集中区域,扶持建立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市场的集散地作用,加快农产品流通。2.拓宽农民在非农产业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具体为:一是大力推进城镇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农村居民在第二、三产业中工资性收入;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人才进入农民培训领域,提供农民的就业能力。

(二)健全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是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力的关键点

1.健全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对于未来的不确定存在担忧,只能把钱存起来,不敢花钱,因此,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把结余下来的钱敢于消费是关键。为此要:一是各级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农村居民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提高农民即期消费力。二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出台针对农村居民的优惠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农村保障制度中的作用。2.高质量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使农民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减轻了农村居民对于教育的投入,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农村师资匮乏,教学质量欠佳,农民为给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便为子女选择私立学校。然而私立学校的学费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因此,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使农民真正的得到实惠。

(三)优化消费环境、加强硬件建设是激发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关键所在

首先,根据当地的市场需求,建立更多的能够满足农民需求的商场超市,加强农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民消费信心。其次,健全和完善农民消费的配套设施。如,建设道路,使农民拥有通达的购物道路;完善公交体系,方便农民出行购物。再者,工商和卫生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非法行为,为农民营造健康满意的消费环境。另外,农村居民消费注重经济实惠,商家应针对农村居民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好配套服务和售后服务,这也是激发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

(四)培育消费热点是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途径

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对汽车、住房等大宗物品的消费,大力发展针对农村居民的旅游、文化、健身、养老、信用等消费,努力把农村居民储蓄转化为现实消费需求。在西富村,我们就惊奇的发现了一个“网络代购点”,这不仅可以弥补他们操作电脑上的缺陷,还能减轻他们的顾虑和担忧。“网络代购点”在农村是值得鼓励发展的新型消费方式,他有可能成为拉动农民消费的另一个渠道。

农民消费论文篇(9)

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的家电消费市场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根据中国家电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等对全国12个省2个直辖市(50个县市300多个乡镇)的调查表明:近几年来随着农民人均收入的增加,农户对家电的更新需求旺盛,这些都为我国农村家电市场创造了巨大的契机。与相对饱和的城市家电市场相比,拥有2.3亿个家庭的农村市场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专家估计,任何一种家电产品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只要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能增加230万台(件)的市场需求。但由于长期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营销观念,使许多家电企业把市场营销重点一直放在城市,很少考虑开拓农村市场。

近年来,尽管扩大内需的各项措施和政策都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特别是“家电下乡”政策,农民普遍感到满意,但是目前我国农村消费的增长速度仍然比较缓慢,农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然较低。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农村消费市场,是目前经济形势下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民的购买行为是其消费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农民消费决策的主观及客观因素。研究农民购买行为的决定因素对于解决当前农村消费疲软的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因如此,本文从分析影响农民购买家电的因素出发,构建了一个家电价格影响农民购买决策的理论模型,通过实证对该模型进行相关分析,验证了家电价格与农民购买决策之间的关联性。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就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影响购买决策的关联性理论及模型构建

(一)影响购买决策的关联性理论

为了更好地对家电价格与农民购买决策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理论分析,首先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农民家电消费理论模型,这也是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然而,影响农民购买决策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农民收入水平、物价波动幅度、农民购买倾向等。家电价格在什么情况下能被农村消费者所接受,家电价格对农村消费者决策的影响如何,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以西方消费理论为基础,利用经典消费模型来分析家电价格与农民购买决策之间的关联性。

对于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价格敏感性研究一直都是消费者行为研究的重点内容。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著名经济学家Toman和Kamen就首次提出并验证了公平竞争价格理论。该理论表明每一种产品的价格都存在一个可以被消费者接受的范围,假如某产品的价格超过了消费者自身所认为的合理区间,那么价格将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Anderson采用了瑞典的顾客满意指数数据并测算了顾客满意对价格容忍度的影响,该研究结果同样表明了价格敏感性和消费者购买决策之间的相互影响。

国内也有许多专家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消费决策模型,但目前为止,仍没有针对农民对家电购买的决策问题而设计出一个完全适用的理论模型。

正如前文所述,影响农民购买家电决策的因素有很多,一方面家电价格的上涨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民对家电的购买;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收入的增长,会促进农民对家电消费需求的增加。因此,建立一个家电价格对农民购买决策的理论模型,已经成为研究家电价格对农民购买决策影响的客观需要。

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Keynes)认为消费者的消费程度是由收入水平唯一决定的。也就是说,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与收入水平两者之间存在着稳定的数学函数关系。而且凯恩斯消费理论中的收入是指消费者当前的绝对收入,这种绝对收入假设是指一种短期消费与收入的关系。

此外,该理论还假设: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数值是在0到1之间,并且与消费者收入水平成反比;一般而言,消费者的平均消费倾向是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渐下降的;所以,收入水平是绝对消费支出的主要因素,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对消费支出只有辅的作用。

(二)影响购买决策的关联性模型构建

根据上述理论可以建立该绝对收入假设的消费模型,用数学函数表示如下:

Ct=α+βYt+μt (1)

式(1)中,Ct表示消费者当前的消费支出,Yt表示消费者当前的绝对收入水平。参数β是指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β大于0,则表示消费者收入的增加对其消费支出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且参数β的数值越大,表示消费者收入的变化对其消费支出的影响也越大;反之,如果β小于0,则表示消费者收入的波动对其自身的消费支出呈反向的阻碍作用。

农民消费论文篇(10)

秦汉时期,乡村社会农民包括自耕农、佃农、雇农三种,其中自耕农按所占土地的多少可分为富农、中农、贫农,⑵而佃农是靠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户,雇农是靠出卖劳动力的为他人耕种土地的农户。收入是消费的决定性因素,秦汉农民收入的主体是家庭经营的耕织收入,对其消费结构与消费水平具有决定性影响。战国以来随着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来源、结构、数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

种植业收入,是农民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包括五谷、瓜菜、果树等收入。若无天灾人祸,这项收入是比较稳定的,是满足农民自给消费的主要来源。秦汉时,铁农具与牛耕的使用,代田法与区种法的推广,推动了农作物种植技术的提高,促进了农作物亩产量的增长。《汉书·食货志》载:武帝时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汜胜之书·区种法》说:“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如此则以区种,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於后稷。”尽管氾胜之说的亩产量有些夸张,但反映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带来了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除了种植五谷以外,还种植瓜菜、林木等,增加种植副业的收入。如《淮南子·主术训》说:“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春伐枯搞.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代薪蒸,以为民资。”《汉书·循吏传》载:龚遂为渤海太守时,“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于是亲自躬率俭约,劝导农民勤务农桑,并且责令按人口数“种一树榆、百本■、五十本葱、一畦韭”,结果“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

家庭副业收入,是农民家庭是另一重要经济收入,包括家庭纺织、禽畜饲养等。家庭纺织业是农民的主要副业生产。秦汉文献中,经常“男耕女织”并提,所谓“男得耕种,女得织纴”⑶。商品市场的发展与活跃,家庭纺织品除了自用外,还拿出一部分投向市场,换取货币,实现生活必需品的余缺调剂。东汉末年,农民家庭纺织缣纨、刺绣等现象趋于普遍。“妇人为绮靡之饰,不勤麻枲,并绣文黼黻,转相仿效,耻独无有。兵民之家,犹复逐俗,内无儋石之储,而出有绫绮之服”⑷。据估算,家庭纺织收入,大致占农民家庭总收入35%⑸,在临淄、成都、襄邑等地区一些农民家庭的经济收入中还占主要份额。同时,农民家庭还饲养猪、牛、马、犬、鸡等畜禽,增加了不少的收入。《盐铁论·散不足篇》说“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齐民要求·序》载:东汉时僮恢为不其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三国志·魏书·杜畿传》载:汉末杜畿为河东太守时,“渐课民畜牸牛、草马,下逮鸡豚犬豕,皆有章程。百姓勤农,家家丰实。”

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收入,是农民家庭以末补本的重要收入。《史记·货殖列传》称“末业,贫者之资也”。对于一些失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外出做雇工或从事商业,是增加收入、弥补不足的重要途径。据史载:陈胜年少时曾与人一起佣耕,出“卖功佣也”⑹。第五访,少时孤贫,“常佣耕以养兄嫂”⑺。还有一些农民给商人或官吏当雇工,如“酒保”、“保”、“僦人”、“僦”、“客庸”、“客佣”等。对于这些从事末业的农民,西汉贾谊说:“今背本而趋末者甚众”⑻。东汉王符说:“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务本者少,浮食者众。……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⑼可见,当时弃本从末的农民数量比较多,原因是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民发现做雇工或者经商的收入明显优厚于农业收入。不管此收入多少,它相当一部分是以货币为主,实物也有。这是汉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之结果,客观上促使了一些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由实物为主转向以货币为主。

秦汉时期,关于农民家庭的经济收入具体多少?不妨以自耕农为例进行估算,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民家庭,占地约60亩,亩产2石,以石60钱计算,粮食收入7200钱,织布10匹,匹400钱计算,纺织布收入4000钱,总收入为11200钱。口粮、食盐、衣着等生存消费需7700钱,留种、饲料、农具等简单再生产费用需要1380钱,田租、赋敛等租赋需要900钱,祭祀、人际交往、医药等其他费用需要360钱。总支出为10340钱。二者相减,收支基本相抵,略有1025钱剩余。⑽对于少地的自耕农、无地的佃农与雇农,家庭经济收入相对还低、生活消费更艰难,只有占地满百亩以上者,经济收入才相对稍高,生活水平亦较高。

根据农民的经济收入,可以考察农民的家赀量。据《汉书·文帝纪》载文帝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汉书·元帝纪》载:民“訾不满千钱者”。《汉书·成帝纪》:“民赀不满三万”。《汉书·哀帝纪》载:“民赀不满十万”。《汉书·平帝纪》载:“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汉书·扬雄传》载:成都扬雄有田百亩,宅一区,“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据居延汉简简24.1B、简37.35记载⑾:居延西道里徐宗家赀仅是一万三千,是一般的中农家庭。而鯀得广昌里礼忠家赀达十五万,明显是上等的富农家庭。在秦汉四百余年间,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家赀标准,一般而言,汉代中等农户的家赀在十万左右,富农的家赀在十万以上,而贫农的家赀不满万钱,甚至一贫如洗。经济收入是决定农民消费结构与消费水平的关键因素。经济收入增加,农民的消费结构趋向完善及消费水平也较高;相反,则农民的消费水平趋于较低。实际上,增加农民的收入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一直是秦汉政府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秦汉政府不仅视此为解决乡村社会问题的关键,也视此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由于赋役繁重,农民的经济收入即使有所增加,他们的纯收入还是因此而减少,甚至亏负。

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促使了秦汉农民家庭消费结构的改善与消费水平的提升。主要反映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

1、饮食、衣着消费 在饮食方面,当时农民家庭的饮食消费结构有明显改善:一是主食已经超出“五谷”范围,粮食品种更丰富了,诸如稷、黍、禾、大麦、小麦、麻、稻、大豆、小豆、稗、糜、梁等;其中菰米、荞麦、青稞、高粱等是新出现品种。大豆由主食转为副食,传统的黍的重要性减弱,小麦的地位明显上升。⑿蔬菜的品种更丰富,有葱、蒜、韭、葵、薤、姜、荠、芥、芹、藕、菘、荼、花椒、芜菁、蘑菇等,其中菘(即白菜)、蒉(即苋菜)、黄瓜⒀蕹菜⒁等是新品种,少数富人还有食上温室栽培蔬菜。二是菜食品种增多,肉食比重增加。肉食比重的增加,是秦汉农民饮食消费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先秦时只有官吏与老者才可以食肉⒂,庶民非祭祀几无肉食,这或许与当时畜牲业生产落后有关。至西汉中期,农作物与畜牧业进一步发展,肉肆的活跃,农民的肉食量明显增加。如史载:“今闾巷县佰,阡伯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⒃,“匹庶粹饭肉食”⒄,“守闾阎者食粱肉”⒅。东汉时,民间百姓家庭的饮酒、食肉现象比较普遍。汉乐府诗有明显的反映,如《木兰诗》云:“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可见,汉代农民的饮食生活较先秦有所改善,猪、鸡、羊肉食比重有所增加。当然,多数贫农的饮食很差,谓“今贫民菜食不厌(足)”⒆,即蔬菜之食都不充足,肉食就更不必说。在服饰消费上,先秦时,平民不得衣丝,有身份地位或老者才可以享穿丝帛衣服。史称:“散民不敢服杂彩”,“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⒇;又称“五十可以衣帛”[21],意思是说只有年纪50岁以上老者才可以穿丝质衣。与先秦相比,汉代农民的衣着消费有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可以穿着丝织服饰,葛、麻布的重要性减弱。《盐铁论·散不足篇》说:“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余则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及其后,则丝里枲表,直领无祎,袍合不缘。夫罗纨文绣者,人君后妃之服也。茧紬缣练者,婚姻之嘉饰也。……常民而被后妃之服,亵人而居婚姻之饰。”这里所说的“常民”、“庶人”,主要指农民。二是讲究文彩,追求享受需要。《后汉书·王符传》载东汉“细民”(指富农、中农)讲究“衣必细致,履必獐麂,组必文采”。当然,多数农民的衣着主要是短褐、葛衣、皁服或粗制毛皮裘等,至于贫农“布褐不充”[22]“衣不完采”[23]、“衣敝履空”[24]现象,也是很普遍的。

2、居住、行走消费 在居住方面,如《盐铁论·散不足篇》曰:“古者,采椽茅茨,陶桴复穴,足御寒暑、蔽风雨而已。及其后世,釆椽不斫,茅茨不翦,无斫削之事,磨砻之功。……庶人斧成木构而已。今富者井干增梁,雕文槛,脩垩憂壁饰。”由此见,汉代一些富裕的农户之家的居住不似先秦时简陋无比的茅房,而是木质构造居室,富农还讲究雕梁画栋、白垩粉壁。一般而言,大多数农民家庭的居住条件相对较为简朴,为“家有一堂二内”[25],消费水平相对不高。洛阳汉河南县城的考古遗址发掘表明当时普通百姓的居室及其装饰都是比较简朴的,以实用为主。[26]从居延汉简记载看,中等农户(如徐宗)的住宅造价大概是三千钱,富农(如礼忠)的住宅造价大概在一万钱。敦煌汉简记载:“出钱二千五百 买大枤木盖亭屋(简553)”。[27]据东汉顺帝永和二年(137年)买房碑记:“永和二年三月,买房一处,直钱一万,后子孙大吉。”从房价史料看,一般木质结构房屋造价在数千钱间,较好一点的在万钱以上或者数万之间。不过,汉代民宅常见是土木构架或草庐、树屋等[28],草屋蓬户的贫民是比较多的。

出行方面,主要是指车、马、牛的消费,这是属于享受消费的层次,不似粮食、衣着消费那么必要。汉代一些富裕农民家庭可以拥有车辆的,用于运输或出行,诸如柴车、牛车、羊车、役车、栈车、驴车、独轮车等。柴车,“贱者之车”[29]。《释名·释车》云:羊车、牛车、役车、栈车等“皆庶人所乘也”。这些车的造型简易,无盖无屏,仅有一个车厢,百姓可以用来装运实物,多般属于牛、驴拉的车。个别富农对车马的装饰还有所讲究,如《盐铁论·散不足篇》说:“常民漆舆大转蜀轮”;王符《潜夫论·浮侈篇》亦说:今“细民”不但随便乘车马,而且“校饰车马”。当然,大多数乡村贫民是没有车、马、牛等,仍靠人力负担。

3、家用器具消费 秦汉时手工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大量物美价廉的手工产品,对于低收入的农民来说,无疑是提供了改善生活消费的便利。从文献、考古资料看,汉代农民家用消费的器具品种有所增多,炊具有锅、盆、刀等;饮食器具有缶、缸、壶、盘、盒、杯等;居室家具有床、榻、枰、坐、满、帷等;这些器具的质地原料多样,有铜、铁、陶、木、竹、丝帛、皮毛等材料,以竹木陶质为主,简朴、粗糙、低廉,“器质朴牢而致用”,“器足以便事”[30]。有少数富裕农户能够使用漆器、铜器等。但是,大多数贫民之家的器用较少。例如:东汉侯瑾“佣作为资,暮还,辄燃柴以读书”[31],家贫至连油灯都使用不起。

秦汉时期,在商品经济与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农民的生活消费结构有所改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有些富农之家在满足生存消费的基础上,对发展消费、享受消费有所追求。但是,仅认识这些是不够的,有必要对当时农民生活消费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作一简略申述。

1、农民消费水平仍然较低,与其他阶层的高消费形成鲜明的反差。

收入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消费水平的高低。秦汉时代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极大,基础又薄弱,一个成年劳动力每年生产的净产值和提供商品数量都不高,同时官府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故见农民全年的经济收入仍不高。农民的所有收入不可能完全用于生活消费,必须留有一部分投资生产(如种子、农具、耕牛等)。这样,即使乡村农民和城市平民有同等的经济收入,可以用于消费的部分也比城市平民的少,反映在消费水平比城市平民的更低。汉代农民低收入、低消费与权贵、地主、豪富的高收入、高消费形成了鲜明对比。史载:“公卿积亿万,大夫积千金。士积百金,利己并财以聚;百姓寒苦,流离于路”[32];“富者累钜万,而贫者食糟糠”[33];“百姓贫陋困穷,而私家累万金”[34];富商“衣必文采,食必梁肉”,而农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35];地主之家“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荣乐过于封君”[36];而农民“食草莱之实”[37]、“被穿帷败,寄死不敛”[38]。可见,与权贵豪门相比,农民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相差悬殊。正如王充在《论衡·别通篇》中所说的贫富对比:“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为内,内中所有,柙匮所羸,缣布丝绵也。贫人之宅,亦以一丈为内,内中空虚,徒四壁立,故名曰贫。”总之,虽然当时富农消费水平稍好些,毕竟人数不多,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农、贫农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水平都较低,与权贵、地主、豪富等其他阶层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呈现出消费水平贫富分化的趋势。这种分化趋势不利于消费关系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多数农民长期处于赤贫状态,影响了消费需求量的增长,造成拉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同时给农民的社会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极大地影响了当时社会的和谐发展。

2、商品性消费的比重增加

早在先秦时,农民的生活消费以自给性为主,只有食盐、铁器等通过市场交易所得。至秦汉时则不然。商品经济有进一步的发展,市场上商品种类丰富多样,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中货币收入得到一定量增长,提高了他们的可支付消费能力,促使自给性消费缩减,而商品性消费的比重有所增加。

消费是金钱能力的象征,农民想尽办法增加货币收入,或增加家庭纺织业,或者做生意,或者出外做雇工等,目的是提高消费的支付能力。如广汉郡姜诗家,其妻“昼夜纺绩”出售,以“市珍羞”养姑母[39]。随着货币收入的增加,农民追求更多消费品,而且消费品趋于商品化,这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结果。秦汉时期,基本生活品逐渐在市场上随处可见,“有屠沽,沽酒市脯鱼盐”。[40]农民所需要的“养生”、“送死”消费品,除了自给以外,只要有货币支付能力都可以通过市场上交换所得。例如:在饮食、衣着方面,可以取足于商品市场。据载:樊哙曾以“屠狗为事”[41],灌婴在睢阳市上“贩缯”[42],刘秀在宛城“卖谷”[43],赵歧在北海市贩卖“胡饼”[44]等,他们所经营的都是人们最基本的衣食消费品。又如《盐铁论·散不足篇》所记载的当时仅仅市场上所出卖的熟食品就多种多样,如烤猪肉、韭菜炒鸡蛋、细切的狗肉、马肉、油炸的鱼、切好的肝、腌羊肉、冷酱鸡、马奶酒、驴肉干、美味胃脯、炖小鸡、雁肉汤、腌鲍鱼、甜瓠瓜、精熟的米饭等等。根据文献、考古资料记载,日常家用器具如陶器、铁器、铜器、木器、漆器等生产、生活器具,还有车辆、马牛、丧葬冥器等消费品,不仅明码标明价格,而且饰画相应的商业广告图语,说明它们是来自商品市场的。总之,农民商品性消费比重的增加,说明了他们的消费商品化、社会化程度逐步加深,有利于完善农民的消费结构和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然而,商品性消费也促使了农民消费奢侈风气的加重,西汉后期至汉魏之际“嫁娶尤崇侈靡”、“厚死伤生”现象屡见不鲜,造成物质财富的大量浪费。在经济收入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农民过度消费,减少了生产投入,影响了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与生产商品化的发展。

3、对文化教育、娱乐消费的重视是一个突出特点

在这一点上,以往研究中均被忽视,误认为秦汉农民没有什么精神消费内容,恰恰相反,秦汉时农民除了对宗教信仰方面献祭消费相当重视以外,对文化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的重视是一个突出特点。因为人既需要物质满足,也需要精神满足,农民虽然文化层次低,也有精神追求与精神消费需要。大量的文献、考古资料均表明这一点,秦汉时农民对精神消费的需求日渐增长,精神消费水平亦随之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大量的贫农对文化教育消费要求特别强烈。如史载: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有田三十亩,与兄伯居。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45]匡衡,“父世农夫,至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46]第五访少时孤贫,靠佣耕过活,但“有闲暇,则以学文。”[47]杨震,少时孤贫,好学,独与母居,假地种殖,以给供养,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48]侯瑾,少时孤贫,“性笃学,恒佣作为资,暮还,辄燃柴以读书”。[49]类似事例很多,莫不反映出汉代社会农民对文化知识的渴求,以及对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视。农民之所以对它的重视,是因为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是他们脱贫致富、挤身主流社会的捷径。

同时,汉代农民还有一些文化娱乐消费,是当时较为突出的精神消费特征。《盐铁论·散不足篇》曰:“古者,土鼓凷枹,击木拊石,以尽其欢。……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无要妙之音,变羽之转。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这既反映了文化娱乐消费发展的历史时代特征,又反映了汉代富裕农民可以享受歌舞宴乐的高层次消费。《淮南子·精神训》云:“今夫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矣。”祭社之时农民可以尽情地宴饮歌舞取乐,以祈福报功。当时即使邻人有丧事,也欢歌笑语,史称“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辨,歌舞俳优,连笑伎戏”[50]。东汉末年,一些农民迷恋娱乐。王符说:“今世之人多不务经术,好圂博弈,废事弃业,忘寝与食,穷日尽明,继以脂烛。……至或赌及衣物,徙棋易行,廉耻之意弛”[51]总之,汉代农民在节庆或祭祀时有一些娱乐活动,只是较少而已。秦汉时代农民相当重视文化教育方面消费,加上文化娱乐方面的消费,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消费内容,提升了他们的消费层次。这对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及社会文明的进步都有相当重要意义。

■代表“”

参考文献

⑴ 现有的研究成果:林甘泉《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养生”与“送死”: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1,2)》(《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之整合研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会议论文集之四,1997年7月),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周金华《秦汉时期两大对立阶级的社会消费状况之比较》(《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4期)等相关论著中涉及了一些农民的生活消费。

⑵ 参见黄今言《汉代自耕农经济的初步探析》一文中,认为一户占地满百亩者,是比较富裕的自耕农;一户占地五、六十亩者,是中等水平的自耕农;而一户仅占地有二、三十亩者,是较贫困的自耕农。(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9页。)

⑶ 《后汉书》卷51《庞参传》。

⑷ 《三国志》卷65《吴书·华覈传》。

⑸ 参见黄今言的《汉代自耕农经济的初步探析》一文中对一户中等白耕农家庭的最低经济收入的估测:家庭经营总收入为11200钱,其中粮食收入为7200钱,织布收入为4000钱。则织布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页。)

⑹ 《汉书》卷31《陈胜传》及注。

⑺ 《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第五访传)。

⑻ 《汉食》卷24上《食货志》。

⑼ 《后汉书》卷49《王符传》。

⑽ 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0—36页。

⑾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乙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以下引用居延汉简同此版本。

⑿ 参见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26—34页。

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贵县罗伯湾一号墓发掘简报》,刊于《文物》,1978年第9期。

⒁ 扬州博物馆:《扬州西汉“妾莫书”木椁墓》,刊于《文物》,1980年第12期。

⒂ 《左传·庄公十年》注引孔颖达疏云:“盖为大夫,乃得食肉也”。《孟子·梁惠王上》云:“七十可以食肉”。《韩非子·五蠹篇》曰:“糟糠不饱者,不务梁肉。”可见,先秦时只有官吏与老者才可以食肉。平民之食多为粗粮,肉食极少。

⒃ 《盐铁论·散不足篇》。

⒄ 《盐铁论·国疾篇》。

⒅ 《汉书》卷24上《食货志》。

⒆ 《汉书》卷72《鲍宣传》。

⒇ 《春秋繁露·服制》。

[21] 《孟子·梁惠王上》。

[22] 《盐铁论·毁学篇》。

[23] 《史记》卷124《游侠列传》。

[24] 《汉书》卷72《鲍宣传附唐林传》。

[25] 《汉书》卷49《晁错传》

[2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398页。

[27] 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

[28]《后汉书》卷41《钟离意传》。

[29]《后汉书》卷74上《袁绍传》。

[30]《盐铁论·国疚篇》。

[31]《后汉书》卷80下《文苑列传》。

[32]《盐铁论·地广篇》。

[33]《汉书》卷24上《食货志》。

[34]《盐铁论·国疾篇》。

[35]《汉书》卷24上《食货志》。

[36]《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37]《汉书》卷74《魏相传》。

[38]《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39]《后汉书》卷84《列女传·姜诗妻传》。

[40]《盐铁沦·散不足篇》。

[41]《汉书》卷41《樊哙传》。

[42]《汉书》卷41《灌婴传》。

[43]《后汉书》卷1《光武帝纪》。

[44]《三国志》卷18《魏书·闷温传》注引《魏略勇侠传》。

[45]《汉书》卷40《陈平传》。

[46]《汉书》卷81《匡衡传》。

[47]《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第五访传》。

[48]《后汉书》卷54《杨震传》及引《续汉书》注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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