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意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5 10:27:19

公关意识论文

公关意识论文篇(1)

公民的宪法意识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宪法权威的树立和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程,更决定着一国公民意识的强弱和公民意识教育的推进。多年来,大家虽然都比较关注我国公民宪法意识问题,但是一直缺乏比较准确的定量分析。20o2年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曾带领课题组在全国范围进行过一次中国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活动,各个省区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和研究几乎是个空白,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样地处西部经济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公民的宪法意识现状与全国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一些特性,本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选取了宁夏各市县区5l6位公民,对其宪法意识水平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一、公民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的一致性

公民宪法意识是公民对宪法现象的心理活动,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公民对宪法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综合反映,包括人们对于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宪法地位和功能的认识程度、以及对基本权利义务和行使状况的感受等。公民意识则是指身份上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感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其实质是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个人对自己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般而言,公民意识有三层含义。首先,公民意识是一种归属意识,是身份上隶属于一个国家的人对赋予自己某国公民的国家的归属意识。其次,公民意识是一种权利和义务意识。在现代社会,任何国家都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样,任何公民都要对国家履行义务,公民意识反映的是身份上隶属于一个国家的人在全面认识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具体要求国家保护其各项权利,特别是公民权利在受到侵害时能要求保护并依法得到救助;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决定公民必须意识到隶属一个国家的公民要明白自己对国家和其他主体的基本义务,自己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浸害其他主体的利益,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最后,公民意识是一种平等意识。公民意识要求公民认识到身份上隶属一个国家的人有权力要求国家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法定权利的保护,不因种族、身份、性别、地域和年龄等个体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别。由此可见,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的宪法意识,二者具有一致性。

首先,二者都要普及宪法知识和宪法理念。宪法知识是公民意识和宪法意识形成的基础,没有宪法知识,公民就不可能形成宪法意识,也不可能产生以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等为核心的公民意识。宁夏公民宪法知识比较欠缺,调查中能够正确回答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数仅占57.7%;73%的人能够准确回答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能够准确回答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占57.7%;只有53.9%的被调查者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关于宪法理念,本次调查主要围绕公民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及宪法诉讼问题进行的。对于宪法是规范政府权力并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和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应该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的认识,同意的只占45.5%;而对于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应该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只有53%的被调查者同意。大部分公民不知道宪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他们认为政府的权力是无限大的,没有法律能够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对于宪法应该进入诉讼领域的认识,只有38.1%的被调查者同意宪法必须进入诉讼领域,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

其次,二者都要使宪法成为公民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人们熟悉并感受到宪法给他们带来实惠,是他们参与国家权力运行的依据和权利救济的有力手段,才会主动学习并积极运用宪法,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调查中公民认可的宪法作用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保障公民权利占76.6%;规范国家权力占63.8%;确认公民权利占65.6%。由此可见,公民已经在切实感受到宪法规范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连,公民在自觉维护宪法的过程中必然能够增强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

最后,二者都要重视发挥司法机关在宪法实施中的积极作用。公民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培养的最有力方法是让公民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司法机关能够依宪法行使权力,特别是在司法活动中通过适当的方式使宪法进入司法领域,成为司法活动的基础并成为司法判断的基本准则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手段,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宪法是法,是根本大法,是维护和救助公民权利的最后手段。在调查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效保护的机关时,选择“人民法院”所占比例最大,为68.9%,该结果表面反映出公民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其实质反映了人民法院能够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权利。但是凋查中只有38.1%的被调查者同意宪法必须进入诉讼领域,可以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这一结果既与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有关,也与公民对于法院是否能够准确依据宪法精神判案持怀疑态度有关。

二、公民宪法意识对公民意识的影响

1.影响权力主体意识的培养。国家权力形式上是公共权力,在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凭借国家这种特殊的强制力,对其他阶级或者个人进行制约的能力。从本源讲,国家权力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产物,是公众授权的结果,在近现代社会,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将自己的委托给依法成立的各类国家机关,由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这点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不是权利,只是义务。在权力运行中,法具有其他任何规则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民主国家,法即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以体现自己意志的法来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最终达到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公民关于国家权力问题的宪法理念直接影响公民作为国家权力的主体意识,调查中对于“宪法是规范政府权力并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的认识,同意的只占45.5%;而对于“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应该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只有53%的被调查者同意。大部分公民不知道宪法能够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他们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固有的和无限的,没有法律能够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其结果必然导致公民对于国家权力运行懒于参与和监督。

2.影响强化宪法作用意识的培养。“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等制度,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公民权利的确认和国家权力的规范”。“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处理离不开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可能异化而反过来侵犯人权,人类发明了化解这一矛盾的方法,即制定并实施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使权利和权力之间保持协调和平衡是宪法故有的永恒不变的精神。对于宪法的具体作用调查中排在前三位的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和确认公民权利,该结果表明宪法是法,是规范国家权力的根本依据和最广泛主体的根本行为准则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调查中认为影响宪法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排在前三位的是公民宪法意识不强、宪法宣传教育不够和宪法对公民个人作用不具体,分别占65.4%、62%和56.8%。公民认为“宪法对公民个人的作用不具体”,说明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而“宪法宣传教育不够”和“宪法意识不强”本身就是一种因果关系,反映出宪法普及程度距离其作用的真正发挥还很远,远远没有达到让宪法贴近人们生活的目标,影响了公民对宪法作用的认识和评价,不利于宪法规范权力、推动法治和强化责任等作用意识的培养。

3.影响法治理念意识的培养。对国家而言,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即政府和官员只能依照法律来进行管理和行使职权,而不能将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依照这种理论建立的政府体制是民主的政府体制,政府的权力是在取得人民同意的基础上经过宪法授予的,宪法既给政府授权又限制权力。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会无休止地使用权力,直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调查中公民普遍认为,当前权力腐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并认为造成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干部自身素质差”、“权力缺乏制约”和“公民民主意识不高”。在“权力至上”和“官本位”观念影响下,如果权力缺乏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影响了公民法治理念的培养和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精神的培养。

4.影响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基本来源和根本保护手段,对于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构成了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核心。良好的公民素质要求每个人应当对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有充分认知,明白国家通过立法赋予他们权利并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正确认识并履行法定义务。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入宪时间,近70%的被调查者选择“不知道”,这虽然与人格尊严的抽象性有关,更主要的是与公民维护人格尊严的意识比较淡薄有关。我国现行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污蔑陷害”。这是我国现行宪法总结了“”中大量侵犯和蹂躏人格尊严的惨痛历史教训,并参考了国外主义的经验所作出的一项规定,在我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实际上公民没有给予这一问题应有的关注。并且,公民对国家机关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满意程度比较低,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两项合计占35.8%。随着时代进步,国家对于公民权利从各方面都给予有力保护,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既要受到国家立法质量不高的影响,又受到公民权利义务意识淡薄的不利影响。在关于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效保护的机关,68.9%被调查者选择“人民法院”,近30%的公民选择“人民政府”,部分公民认为政府是无所不能的机关,其职权没有界限。公民权利义务的宪法意识水平,不仅会严重影响公民对自身各项权利内容的把握和正确行使,也会阻碍公民对自己法定义务的正确认识和履行,对于其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救济非常不利。

三、推进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

1.扎实普及宪法知识。在对宪法宣传教育统筹协调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普及宪法知识的活动;并且通过传播宪法观念,让宪法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农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民的生活,使人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宪法与个人利益相关,使他们在熟悉、掌握、运用宪法知识过程中不断对宪法有所诉求,在运用宪法实现利益的实践中增强对宪法精神的理解。:

公关意识论文篇(2)

企业是通过广告直接作用于群众而达到销售目的,广告能否对消费产生影响力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影响消费的一些因素和行为: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供求关系、消费者总体的消费能力、消费者普遍的消费观念、消费观念的发展变化、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行为,这些因素有些与宏观的经济形势有联系,有些则更重消费者本身的观念和行为,但他们都是影响广告作用效果的重要因素。再让我们来看一下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一、面对不断增加的产品,人们越来越依赖广告来获得关于产品和消费的信息。与广告刚刚开始大量出现的时代相比,现代广告已经在人们的生活和消费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二、经济的发展带来人们生活方式、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不断有新的产品进入人们的生活也不断有旧的产品被淘汰,这一方面来自广告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现代广告提出了新的要求;三、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大众媒介为主体的各种传播媒介也获得了迅速发展,接触媒介的途径和机会不断增加,广告对于各种媒介的大量信息包围之中的消费者发生预期作用的难度越来大;四、经济多元化使社会生活多元化的态势愈加明显,从而同一时间,同一地域就有了不同的需求的多种消费群体,使得广告群众的构成愈加复杂,但广告是企业必须要做的。

我们把企业信息经过电视制作后向消费者传达,使企业获利,增加对栏目的广告投入,同样我们面临的也是一个日益复杂的观众群体。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虽然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抱怨广告干扰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广告在潜移默化影响人们的消费心理。对于消费者来讲,广告的作用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些方面: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准;为消费者提供了许多生活情报,可以增长见闻、充实知识,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商品,起到指导消费的作用,可以增加消费者选择产品的机会,可以减少消费者误购产品及滥用产品的可能,可以促进消费者生活合理化,能向消费者介绍许多新的生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使得观众(读者)接触广告的机会大大提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同时在传播同一条广告信息,使得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媒介,各个媒介也有了相对固定的群众,企业选择广告媒介的机会多了,造成广告投入的分流。

所以经济类节目发展一方面要不断吸引更多的观众,给观众造成一定影响,引起企业注意,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不同于其它媒介的展示机会,比如展示内容的限定,展示方式的区别等。

谈到这里,我们可以为经济类节目的公关做一下概念性的界定,经济类节目的公关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它要通过与企业的接触沟通,向企业介绍经济类栏目广告优于其它形式广告的特点,并为企业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它要不断提高节目信息量,吸引更多的观众或成为栏目的忠诚观众。对于企业来说,经济类栏目涉及面广,内容形式较为灵活,能把企业信息分析的更透彻,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依据,对于消费者来说,从经济类栏目中,他了解的信息更全面,在同类商品日益丰富的商品社会中,他们能为自己的选择找到更多的理由。

所以,经济栏目的公关必须从这两方面同时入手,它不仅仅是按照企业的意图来广告,还要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共同点,在企业广告信息的同时,吸引观众关注节目,这也就形成了企业、媒介、消费者三者的利益共同体,使三者进行有效沟通。

把与企业的沟通变成参与企业营销策划的行为。经济类节目的公关意识,最直接的表现就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在合作过程中,我们不断地运用所掌握地条件,技术等各种因素,为企业做出综合,使企业和我们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得长久合作发展。在我接触的客户中,与凌志公司的合作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九七年凌志公司刚到济南的时候,条件非常艰苦,无论从财力、人力来讲,都算不得一个大客户,但该公司所产品隆力纯蛇粉是一个不错的产品,当时我帮他们分析这个产品,隆力奇的产品品质非常好,这决定了一个产品能在市场上长期生存,隆力奇的市场潜力非常大,这是因为从94、95年开始,有许多保健产品如金王纯花粉、太太口服液、田田珍珠口服液都在炒作一个概念:皮肤保养,需要以内养外,虽然这些产品都在短暂的旺销后转入市场衰退期,但这些产品提出的概念已在消费者心中产生了很大影响,这种外病内治的概念被人们初步接受,这为隆力奇纯蛇粉的入市打下了基础。在济南市场大部分内服养颜护肤产品进入衰退期,而消费者在这方面的需求,在没有新的产品介入市场之前,在这个产品领域就存在一定的市场空白,隆力奇来的正是时候,当时这些话可能对凌志公司实际市场操作产生不了多少帮助,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话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的信心。在这里我要谈到是客户服务人员在争取客户的广告投入时,一味的强调你们节目效果多么多么的好,费用多么合算并不是你争取到广告的最有力的手段,有时候你要看客户是谁,一些刚刚上市或刚刚到这个市场的产品,你考虑的应该是如何让这个产品生存下来,只有产品或企业有了利润,你才能从他那里不断争取到广告投入,企业死了,广告也就随之终止。做到这点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客户服务的心态问题。对待客户有时候我们急于求成,只希望从客户那里拿到一点半点的广告费,而缺乏对客户中恳的建议。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们手里有一笔很宝贵的财富,那就是我们有很多的经营或销售上取得了成功的大户,我们经常与客户交流,获取他们成功的经验,有心人不断地总结这样的经验,形成自己对市场、对产品、对企业独到分析见解,这样我们对客户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客户获得更好的市场回报。这也有助于用自己的头脑判断客户类型,什么客户是我们长期培养的,什么客户是争取短期效益的,不同的客户适合在那一类节目中做什么形式的广告。做到了这些,才能使我们栏目对企业的公关上升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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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凌志公司的合作是从一种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开始起步,开始这个公司在我们栏目的投入很少,每月只有一万多块钱,但我仍然把它做为一个大客户来看待,因为在整个合作过程中,我逐渐发现,这个公司的人虽稍显经验不足,但做起事情来非常扎实,从不搞虚假的东西。但真正使我看到这公司能做大,是在97年二次促销行动中。

97年12月份,凌志公司搞了一次“游蛇园,品蛇宴,逛沙家浜”的活动,活动之前,我还在想,这种抽奖旅游活动好多企业都在搞,而且他们大都搞游香港、游新、马、泰,游苏州,逛沙家浜真是显得有点小气了,这样搞能有多大效果?当时活动规模较小,即使没效果,也对企业产生不了多大影响。但当我跟随参观园拍完片子,我的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因为我看到去参观的消费者看完隆力奇集团的蛇园和车间以及了解了整个企业的情况后,对隆力奇都赞不绝口,而且我了解整个企业的情况,也对隆力奇产品有了新的认识,我认识到这种活动是消费者和企业沟通的最佳机会,而且这种参观活动所取得的口碑效果是无可比拟的。我对凌志公司和隆力奇都有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98年4月份,大天力集团骨髓壮骨粉也搞了一次类似这样的参观活动,不过他的规模要比隆力奇组织的这次活动大得多,大天力组织了二百余人的参观团赴石家庄大天力厂家参观,我也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的拍摄。大天力的这次活动组织的很成功,通过这次活动也使得大天力在竞争中取得了不少优势,当时我受此活动启发,建议凌志公司也搞一次这样大规模参观见证活动,效果肯定会很好,经过反复的论证,策划,98年7月,隆力奇百人游蛇园活动真的实施了。事实证明,隆力奇百人游蛇园的成功举办,是98年隆力奇纯蛇粉泉城热销的导火索。

隆力奇百人游蛇园活动的策划实施我并没有过多的介入,只是在企业实施策划之前,我给他们所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信息:大天力能搞,你们为什么不能搞。营销是有科学性的,它的科学性在于它的可重复性,其它企业成功的范例,我们完全可以搬到另一个相似企业去重复操作。营销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而营销的科学性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企业沟通的好的话题,只要善于总结包含在营销科学性中的规律,善于分析总结同一策划环节的同一性和差异性,我们就有能力利用其它企业的成功经验,给所服务的客户提供充分的策划素材和建议,这样,我们对企业的公关成功率就越大。

凌志公司组织隆力奇游蛇园活动成功举办以后,给企业带来了越来越大的效益,游蛇园活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99年千人游蛇园使得隆力奇的销售又掀起高潮,凌志公司在我们经济部的广告投入也由97年十几万,到99年的五个月投入上百万,成为部里名符其实的大客户。

客户成长起来了,综合实力也有了较大提高,我们的合作范畴也越来越宽。换句话说,我们的合作越来越深入,我们甚至已参与到企业的营销行为当中去了。凌志公司连续搞的两次直播活动就是这种合作的有效例论。

99年6月,利德好帮手治疗仪在银座广场做了一次电视直播活动,搞得非常成功,我把活动信息及时反馈到凌志公司并和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分析了他们所经营的产品──美福乐减肥套盒的市场现状。美福乐产品在经过两个多月的市场运作以后,在减肥品竞争中已占据明显优势,但要想压倒所有品牌,掀起美福乐的销售高潮必须有一个导火索,也就是营销中经常说到的亮点,美福乐借助在减肥市场中的舆论优势,完全可以组织一次直播活动,促成旺销势头的形成。我的建议又一次引起了企业的重视,经过我们有直播经验的领导与凌志公司老总及策划人员的讨论,直播活动的方案出台了。从活动的策划到实施,前后不到两周的时间,效率的确很高,我们部里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直接参与了这次活动实施,结果,直播活动的当天,美福乐销售就异常火爆,活动后,美福乐在银座每天的销售上万元,与银座不远的美福乐健康减肥中心日销售连续半个月保持在2万元左右,活动真正起到了理想的效果。通过这次活动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不断与企业进行多方位的信息沟通,不但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多方面的素材,同时也利于我们对企业公关工作的开展。企业通过这种成功的活动,更加增强了与我们合作的信心。7月31日,凌志公司又委托我们做了一次隆力奇的现场直播活动,同样取得了成功,六、七月份凌志公司在我们部里投入的广告费用每月都在30万元左右,这就是我们应得的回报。

不断给企业提供建议和信息,是我们经济类节目进行业务公关的有效手段,只有这样,才可能把我们本来的一些很小的客户,培养成大客户,形成节目和企业的良性互利发展,我们节目自然会产生无尽的生命力。但在企业营销策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真正起到的作用是把企业的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这是我们为企业服务的最根本的工作。

公关意识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4)-0083-05

20世纪初以来,公司治理问题倍受学术界的关注,不同的学者依据各自的学术背景从不同角度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各种理论和研究方法相继出现,由此所引发的争论也涉及到公司治理的诸多层面。这种理论上的竞争确也遵循了理论自身发展的一般规律,促使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完善和实践的深入。但是,任何经济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利益从属性”而带有主观研究的色彩,也就是说,任何公司治理的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都会依循不同的认识论立场为其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基于此,本文就公司治理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做一探讨。

一、规范主义认识论

规范分析是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中运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其特点是倾向于建立正式的数学模型,运用规范的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其理论分析秉承了哲学史、经济学史上的规范主义认识论。在规范主义看来,规范并不仅是纯粹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体系,更是知识的社会形式,即一定社会集团的信念和行为规范,它渗透着各种主观因素。反映在经济活动中,规范分析强调要探讨经济现象的本质,说明某一经济

事物好与坏、优与劣,它是否符合某种价值标准等,其分析结论自然也要受不同价值判断的影响。

规范主义认识论带给公司治理这样的解释:公司治理既有独立于环境存在的“概念思维”的一般性知识,也即韦伯所说的“概念工具”;又有强调由环境改变其含义的“感官实践”的具体。作为一种知识,是人们关于公司治理实践反映的客观知识存在,其理论具有结构主义和工具主义知识的共享性和可复制性,它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公司治理是涉及公司权力的派生、使用和限制的知识,也即各参与主体利益博弈的知识。作为一种具体实践,具有文化主义和情景主义知识的独享性和不可复制性,既包含了研究者长期形成的主观认知图式和主观价值倾向(如萨缪尔森的“主观因素”、库恩的“共同信念”),又有某些意识形态隐含和文化的约束(如诺斯所说的“文化的路径依赖”),它也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公司治理是一种文化、信仰和精神。正是规范主义的这种“知识社会性”存在的认知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模式识别”能力,如:秉承“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和基于“日尔曼文化”与“大和文化”的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等。

基于知识社会性存在的认知,公司治理规范主义分析不是一般的“经济人”假设,而是诉诸这种人性假设所需要的种种转换条件,即如何将“破坏望转化成建设望”所需要的条件,虽然这一思想经由黑格尔(关于“理性诡计”的论述)、弗洛伊德(关于升华的概念)、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等历史上诸多思想家的论述,但具体到各种学科理论中的转换条件则引起了众多争论。如同其它理论一样,公司治理在证成其理论时,其目的就是通过条件设定以达到“制衡欲望”的目的,即青木昌彦所说的“试图去设计最优的公司控制结构和经理激励合同”[1]。理论预设条件的不同,必然导致理论上的争论。诸如:“股东理论”是力图证明“资本雇佣劳动”的真理性;“所有权共享理论”是要说明资本家和劳动者共享一种企业;“相机治理理论”是要论证不同的企业经营状态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利害相关者理论”是要证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后果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体或个人,等等。而这种条件设定不是一般的抽象,而是基于对不同文化环境的认知、认同。

当然,在这些公司治理规范分析理论研究中,相互的理论评价和批判不是那种“非好即坏”的主观规范主义,而是“最优与次优”的客观规范主义,因为在众多争论当中,其治理的目的都是力图提供一种合理、合法的“建设望”图景,都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理论前提条件,只是说明哪一种理论“最优”。如“利害相关者理论”和“股东理论”之间的争论,他们分别依据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会观和价值观(青木昌彦语),以求证各自理论的最优,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还以对方的前提条件作为自己理论的次条件展开论述。因此,很难说“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不是一种“最大馅饼原则”(the max-pie rule),也很难说“顾及相关者的利益”不是一种权重原则(weighting rule)。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规范性的规律只依赖于人类的意志,并且始终处在完善过程之中。”[2]也就是说,任何理论规范研究都不可能穷尽对全社会发挥作用的那些价值判断,而“唯一的纠正的办法是其他科学家以该学科所分担的专业为标准对之作公开的批评。”[3]

既然规范研究不能穷尽所有的价值判断,而公司治理又以其利益诉求多元性天然地存在着多项规范命题,加之经济政策要求,公司治理理论客观上或显性或隐性地存在着许多价值判断。正是这种多项规范命题的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构建该项理论的“普适性”的企图。仅就规范分析的“股东论”而言,有以奈特为代表的“主观风险偏好差异”的理论与方法,有以阿尔钦为代表的“团队生产”的理论与方法,还有以哈特为代表的“委托―”的理论与方法,以及格罗斯曼等人的“不完全契约”的理论与方法等。这样,不同的学者以其自己的价值观和认知图式抽取其不同的规范性概念作为分析工具,由此所引发的方法论争论可见一斑,更不用说概念工具本身同时也存在着多项性联系,以至于理论同“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那么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琼・罗宾逊语)。可见,试图以一种理论或方法诠释一种复杂现象的想法是多么不可能。正如海尔布伦纳所说:“每个社会科学家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带着一种愿望去执行他的任务,论证他所研究的可行的或不可行的社会秩序”[3]。

但是,也应看到,规范主义公司治理理论和方法确也存在着一种形而上的风险。正如哈贝马斯所说:“规范主义的思路始终有脱离社会的危险”。由于规范主义的认识论逻辑是由一般到具体的演绎推理,而且往往涉及那些既不为真也不为假的价值判断命题。这样,公司治理理论有时不得不依赖于思辨性的推理而不是证明性的推理,但也极易走向其“社会存在性”的反面而流于认识论知识的一般话语,形成一种“知识上帝”。规范研究提醒人们:“不要固执于一个学科的眼光,而要持开放的态度,不同的方法论立场参与者和观察者,不同的理论目标(意义诠释、概念分析和描述、经验说明),不同的角色视域(法官、政治家、立法者、当事人和公民),以及不同的语用研究态度(诠释学的、批判的、分析的、等等),对这些都要持开放态度。”[4]

二、实证主义认识论

实证分析是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中又一重要的方法,主要是运用统计分析、计量经济模型等方法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实证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就必须局限在经验的范围之内,不能超出经验之外。因此,根据经验来探讨事物的“因果关系”、“外部世界的不变的必然性”。在经济认识论上,实证分析就是在既定的评价标准的前提下,只对经济现象、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及其发展趋势做客观的分析,并根据这些分析来预测人们经济行为的效果。至于这些现象背后的诸如本质之类的问题,则不予问津。

基于这样的认识论背景,公司治理实证研究范式坚持对事实的陈述,并通过对大量的经验质料的观察,以一种统计的方法把复杂的现象进行抽取、量化,“并把它们的数目压缩到最底限度”,通过对决定或影响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一些先后关系、相关关系及相关度的研究,以此试图发现公司治理深层次的规律性东西。从大量的资料来看,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这样三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即从不同的角度选取公司治理结构的某一方面,如股权结构、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构成、总经理更迭等,其假设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公司经营业绩有关。二是治理结构与公司外部因素关系的实证研究,即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受到众多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Demsetz 和Lehn 在对511家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因素不取决于股东,而取决于各种不同的外部因素[5]。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内部关系的实证研究,即主要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不同特征或不同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

如同任何实证分析一样,公司治理实证分析是基于对大量而有限的公司治理实践经验的观察、数据收集和统计基础上而进行的研究,而这种可观察的经验陈述无论如何都是单称命题,而其理论则是全称命题,从逻辑上看,显然不能从单称陈述(不管它们有多少)中推论出全称陈述,如果依照证伪主义的标准,无论你有多少条一致性的经验陈述,从理论上讲,都不能得出其必然性的知识,因为任何一次成功的证伪足以一个由多个或无数个单称命题构成的“全称命题”企图。比如:在对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实证研究中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有的实证研究结果支持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相关论,而有的学者则发现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不相关。以至于一些学者感叹:股权结构与企业经营业绩和价值的关系似乎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再如:关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研究虽然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结论,即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业绩负相关,但是,关于董事会构成与公司业绩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形成相反结论:一部分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重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或公司价值。另一方面,仍有许多学者发现,董事会构成与公司业绩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事实上,导致上述研究结果差异或相佐的现象也不足为奇,因为以强调经验数据为主要特征的实证研究,在强调过程演算和严格推理的情趣下,恰恰放松了对经验数据意义的理解。我们说,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不存在着客观独立的经验证据,一切经验证据只有“在场”才有意义,也就是说,经验数据只有在一定的情景文化中才有意义。在这里,抽象掉的恰恰是公司治理实践经验数据的生动性和丰富性,且不说对同一问题可能得出相反的正、负相关关系或无关系,即使结论是相同的,也很难说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因为经济学的、管理学的、政治学的、法学的、甚至是文化学的,不同学科的精神和信仰招致了对公司治理价值判断的多元化,分析路径、价值依赖也各有不同,因而经验数据的实证结论也是不一样的。

需要指出的是,实证主义直接导致了公司治理研究数学工具主义的大量运用。可这里的问题是:体现各种关系(包括利益关系、伦理关系、责任关系、法律关系等)的公司治理是否都具有可计量性?不可否认,表征着经济利益这一关系的价值和价格是可以量度的,但从抽象意义上,公司治理所体现的其他各种关系有时是不可计量的,“你无法精确地量度所有制,无法量度分配方式,更无法量度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6]。因为利益有多大未必一定意味着责任意识就有多大,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与管理学中的“懒惰人”假设的合解是:公司治理参与者往往会以最少的责任意识(逃避责任倾向)试图获得最大的当下利益,因此,结构主义的公司治理不可能直接推导出情景主义的公司治理,这也是我国目前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似”关键所在。数学工具主义的滥用的直接后果是,除了带给人们一种数学语言高度抽象的简洁美和空旷美的审美感觉之外,丢掉的恰恰是公司治理原本的丰富性。

当然,实证主义同样会遭遇其研究风险,由于公司治理实证分析只是叙述事实,而不是说明事实,只问是什么,而不问为什么,因而淡忘了所有规范分析的内容,其风险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要知道,在现实中由于公司治理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相关关系,究竟哪一种或哪几种相关关系直接决定公司治理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显然,实证主义的结果主义不可能给予完全回答。

三、比较主义认识论

比较公司治理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研究范式,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治理进行研究。在比较主义看来,事物存在的特性在于其自身的差异性,它与事物的同一性互为辩证,同一是多样之于差异的统一,差异是同一的演绎。反映在经济认识论上,比较分析强调,经济现象、经济行为以及经济组织存在着差异性,因而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的作用都会有不同的国别经济形式。结构主义的比较主义注重经济内部结构的相互关系和功能作用、经济运行目标和运行方式;历史主义的比较主义则注重从文化、历史、地理等本质因素的比较,以说明经济现象存在的多样性。

比较主义认识论中的公司治理理论是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就其“同一性”而言,现代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直接带出了委托―关系问题,而现代公司的发展又使得公司的公共性质日益彰显,这就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公司“私域”和“公域”的两难困境,如何适应现代企业这种发展状况和趋势,是所有民族和国家公司组织发展所面对的问题。就其差异性而言,公司治理无论是理论或是实践都存在着多样性,不同民族和国家有着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相近文化背景也存在着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即使是同一文化的民族和国家由于不同发展阶段其公司治理模式也存在着差异。这种公司治理同一性与差异性的基本事实,为我们比较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性。尽管目前比较研究得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一是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比较与区分;二是从地域、文化的角度对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的比较;三是对转型国家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而且这些比较分析多是以时间、地域、民族、国家为条件的,其共同点就是试图从中寻找一定的、统一的标准尺度对公司治理进行分类,概括出他们各自的基本结构情况,进而揭示其内部结构的相互关系和功能作用、运行的目标和运行方式。

理论比较是公司治理比较分析中重要方法。不同的比较前提自然带出了不同的理论比较,如:有的学者从外部约束条件将公司治理理论划分为金融模式论(或金融市场模式)、市场短视论和利害相关者论;而有的学者则从目标约束条件将公司治理理论划分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理论以及股东利益为主导的利益最大化的公司治理理论[7];还有的学者从文化约束条件把公司治理分为个体优于集体的英美公司治理文化、集体优于个体的德日公司治理文化。一般而言,理论比较的目的就是在现存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去构思设计理想状态的公司治理模式。然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研究者都不可避免地背负着业已形成的价值观、文化观的认识图式,无不遭遇到自身现有的认识水平和分析能力的局限,因而抽取出的比较条件只能是局部的、甚至是现象的,无论你如何抱怨说某个根本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在公司治理的目的和手段的选择上,目的的近似性和中间性总是让我们感觉到方法使用上无所适从,这正是公司治理比较主义分析所引发的理论争论的原因所在。

与理论比较相比,公司治理的经验模式比较则试图逼近现实。在这一层面上,研究者的比较目的是试图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同公司治理制度中抽象、概括出一般的治理模式,因而是一种理论上的逻辑表现,它使得人们对复杂、多种公司治理现象交织在一起的公司治理模式获得一种整体结构上的清晰认识。在这方面,通常都是从这几个方面的比较条件概括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所有制与决策方式、金融市场、公司监控主体、股权结构、经理激励与约束等。无论是Morland的比较结果(将公司治理分为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和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两大类)[8],还是Stephen教授的比较结果(将公司治理分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9],甚至是其他学者的比较结果(如:外部监控的公司治理模式、内部监控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家族监控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内部人”控制模式等),这种“专科”性的比较容易造成对一组或多组比较要素的放大性解释,尽管它是经验研究的必需。这就不难理解许多学者把公司治理理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因了。

为了克服理论比较和经验比较所出现的理论与实践的张力,数量结构比较大量地运用于公司治理研究,所谓数量结构比较就是通过选取一定的公司治理成果的数量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从而说明不同环境下公司治理运行效率、发展水平的差别。采用这种方法,通常选取的指标有:股东交叉持股的比率、经理收益率、股权的数量结构、公司利润率、董事会规模等。数量结构比较虽然比较直观、简洁,但是,由于公司治理制度不同,在自愿的选取和统计上口径是不一致的,这就是反映出来的数据并不完全真实,因此要使同一指标下的数据要具有可比性,需要经过复杂的折算。研究者往往从自己的价值观念出发,根据能够占有的优先资料和知识面程度,选取不同的指标加以比较,很容易导致比较结论欠科学和合理性。可以说,数量结构比较在试图淡化规范比较主义比较的同时,而使实证比较主义比较走向极端。

需要说明的是,比较主义也存在自身的局限。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往往只能进行一些微观的、部分的比较,却很难进行宏观的、整体的比较;只能对研究不同问题的成功方法进行比较,却很难对研究同一问题的不同成功方法进行比较。正如黑格尔所说:“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同一,而是差别。……比较的任务既在于从当前的差别中求出同一,则我们不能认为数学为最能圆满达到这种目的的科学。”[11]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公司治理中不同研究范式的事实陈述,其目的并非仅仅说明以上三种经济思维自身所遭遇思维方式和认知图式的局限,以及由此所引发的相互之间借鉴的趋势,而是要通过对这些局限性的探讨,试图说明文化主义研究范式对公司治理的解释力。

首先,以“事件和时间”为研究特征的公司治理实践,经由方法论上的实证主义和认识论上的经验主义之后,其文化因素退居“幕后”,但作为公司治理事件和现象“生命体”的特定文化原本 “是在其中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司治理因文化而存在、因文化而生动、因文化而丰富,从这个意义上,任何公司治理是而且只能是特定文化中的公司治理。

其次,以“观念和认识”为研究特征的公司治理理论,其知识结构的生成和发展依据的是观念的嬗变,从责任观念、社会观念,到制度观念、平等观念,这些不同的观念分别维系着不同的公司治理理论,事实上,这些观念的形成和实现方式正是文化的体现,或者说,观念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尽管一些公司治理理论企图以纯粹的逻辑推理而远离意识形态。

最后,以文化概念为分析工具可以弥补目前公司治理研究范式的不足,形成一种公司治理的文化理论研究,并非仅仅是一种文化态度,或泛文化主义所造成文化的“意义真空”,而是基于文化认识论的逻辑基础,实现历史与逻辑、分析与综合、符号感性与理性思维的结合,并形成一种完整的体系,由此获得文化对公司治理的解释力。

参考文献:

[1](日)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282.

[2]杜金沛,邢祖礼.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科学标准的辨析[J].财经研究,2005(12):41-53.

[3](英)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67,149.

[4]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3.9.

[5]陈郁.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经济学文选[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78-305.

[6]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经济认识论批判[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54.

[7]冯根福.中国公司治理基本理论的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经济学家,2006(3):13-20.

公关意识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2-0040-01

公民这个词本身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党的十报告中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就需要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培养。[2]关于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其培养的研究,成果是较为丰富的,省内外大都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去进行研究。

一、四川省内研究现状

从中国知网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进行搜索可以发现,目前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研究专著是十分缺乏的。省内研究主要是:一是从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的角度研究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对此提出了些建议;[3]二是研究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及其存在的问题;三是用一些理论来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四是对不同时期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进行研究;五是研究在新时期新环境或者多媒体形势下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研究;六是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体系的内涵及其大学生公民培养体系构建进行研究;七是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及研究的必要性、重要性及价值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以学术论文或者学位论文居多,专著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虽然说研究是较为全面和丰富,但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机制建立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另外,就是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也是较为匮乏的,需要进行加强研究。在基础上建立相关培养机制,并能够科学的加以实践,这是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重点。

国内学术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加强对公民意识的研究,现今研究着重点已经从国外理论介绍和中外比较研究转向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目前研究主要是在:一是陈永森(1997)提出在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下一定要不断的提高公民意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4]二是刘阿荣(2009)[5]和周旭东(2008)[6]研究公民意识与民主政治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三是鄯爱红(2004)[7]和康宗基、庄锡福(2011)[8]都在公民意识培育问题研究上做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探索;四是陈联俊、李萍(2010)[9]和杜崙(2009)[10]等都从中国传统文化对培养我国公民意识的作用方面去进行研究和思考。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主要涉及: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角度;大学生公民意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有效性的思考。研究多为从大的方面进行论述,具体的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缺乏,对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机制体系建立的研究也较为缺乏;特别是对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培养现状的分析较为不足,这是也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基础。

二、四川省外研究现状

从中国知网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进行搜索可以发现,省内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研究是较为缺乏的,研究专著处于空白的状况,而学术论文也仅为5篇。主要涉及到的研究内容是: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角度;大学生公民意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有效性的思考。研究多为从大的方面进行论述,具体的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缺乏,对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机制体系建立的研究也较为缺乏;特别是对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培养现状的分析较为不足,这是也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研究的基础。而国内研究则主要是涉及到公民意识培养问题,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也主要是集中上上述几个方面,所以需要进一步研究。公民意识培养机制需要加以研究,公民意识培养机制就是公民意识受到内部或者外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运转方式。[12]这些都是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需要加强研究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2]宋新海.公民意识的养成及其当代意义[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2):149.

[3]何齐宗等.从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的角度谈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J].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研究,2011(1).

[4]陈永森.市场经济与公民意识[J].福建学刊,1997(2).

[5]刘阿荣.公民意识与民主政治的辩证发展:以台湾为例[J].学术研究,2009(5).

[6]周旭东.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公民意识教育[J].全球教育展望,2008(12).

[7]鄯爱红.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公民意识的培育[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6).

[8]康宗基、庄锡福.试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公民意识的培育[J].科学社会主义,2011(2).

[9]陈联俊、李萍.公民意识教育中文化传统的影响[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2010(4).

公关意识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142 — 02

当前强调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的唤醒和培养,一方面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身是一次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大变革,也是前所未有的社会大转型,它呼唤社会成员以一种新的身份和面貌出现。二则当前我国的大学德育陷入了自身的困境,需要注入新的活力和因素,对公民教育课补充作用的的需求越来越明显。三则放眼全球,公民教育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将大学生塑造成为真正的社会公民是历史所趋。大学生是国家的一员,具有公民的共性,又具有其特殊性,他们背负着国家、社会的殷切期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年轻而充满激情,易于创造成就,也易于出现问题,因此,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的唤醒和培养非常必要。

然而,我国当前大学教育中对公民意识的培养重视不够,缺乏专业的学科定位,也缺乏相关教师和教材的配备。为此,一方面要呼吁大学教育对这一内容的重视,另一方面还要探索可实行的公民意识培养途径。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主渠道

从我国大学教育的现实出发,其实公民意识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存在着交叉和重复,因此,公民意识培养完全可以借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作为主渠道,利用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教师和教学内容等现成资源来推进。

1.1公民意识教育内容的教材渗透和改革

公民意识培养需要凭借专门的公民教育教材来实现,但是我国高校缺乏这样的教材,同时这类教材的编写工作也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基于此,一直以来公民意识培养主要采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渗透的方式来实现。建国后至今我国共进行了十二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改革,但对公民意识内容的渗透显然还是不足,因此,我们期待在目前的“两课”教材中,多一些关于“公民”、“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以及“公民责任”的成分和字眼,逐步转变传统的道德说教和义务规范模式。当然这并不是对传统教材的机械排斥,而是尝试可否将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更加活泛化于传统教材之中,这样既可使传统教材的内容更加生动活泼,也可使公民课程跳出隐性角色的地位,直接“名正言顺”的被大众所接受。这也是基于我国传统“臣民意识”的根深蒂固,而当前的社会转型又急需“公民意识”觉醒的需要,期待公民教育可以“开门见山”的登场,继而逐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同公民意识培养在包容联系下取得并行不悖的发展。

1.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提高

公民意识培养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尤其教师的主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受教育者对教材内容的接受态度和效果。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枯燥、公民意识内容缺乏、学生不爱听的局面,必须抓好教师这一环节,如何将枯燥的理论变成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如何实现公民意识内容对传统教材的灵活渗透,如何利用现实的社会问题引发学生有意识的公民责任思考和日后更为积极主动的公民参与和实践?这都是摆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德育凭借公民教育生动灵活性特点走出自身困境的关键。教育部社科司负责人说:“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师的理论功底和教学艺术,教师队伍如果不行,教材再好也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可见,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的好坏。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将“枯燥”的东西“讲活”,这一点是推动德育走出困境的关键,也是提高公民意识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

1.3 教学形式和效果的改进

除教材的改革完善和教师的积极引导外,公民意识培养还需要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来实现,这种互动直接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中。课堂教学一般包括传统的封闭式课堂和现代的开放式课堂,就开放式课堂教学而言,它是公民意识培养的有利方式,开放式教学模式包括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灵活多样的教学设计以及对学生的参与意识、自我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激发等等,这些特点符合公民意识教育对个体主动性的要求,公民意识教育的根本就是唤醒个体的主体意识和对民主和谐的积极追求。同时在开放的课堂中,仍要利用传统封闭课堂的稳定性和规范性特点,实现二者的融合,以学生为主体,加之多种教学资源手段为补充,应用多媒体语音和图片讲解等方式进行教学,采取讨论、学生上讲台讲授、实际参观实践等形式,有效避免传统满堂灌形式下的老师照本宣科和学生死气沉沉。

2.进一步整合其它可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

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除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外,还要进一步整合和探索多种资源,通过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进行。

2.1 使各科教材成为公民意识教育内容的辅助载体

公民意识教育内容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渗透的同时,还要以人文素养的形式渗透到其它各个学科当中,作为一种潜意识和规则引导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接受,进而指导他们用兼具专业知识和人文精神的思维去思考各类问题,将人文关怀拓展到各个行业和领域。比如,美国就特意注重在理科教学中渗透公民精神的内容,把自然科学知识传授与道德培养结合起来。他们要求对每一门主修专业,都要从历史、社会、伦理学的角度学习研究,要求学生对任何一门课程的学习都要回答三个问题:“这个领域的历史和传统是什么?它所涉及的社会和经济的问题是什么?要面对哪些伦理和道德问题?”将人文伦理关怀与科学技术知识学习相结合。

2.2 将网络资源作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软环境之一

网络环境资源是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一块亟待开发的广袤之地,网络媒体处于思想舆论阵地的前沿,同时又是大学生接触较为广泛、影响较大的软环境之一,这里可以休闲娱乐,也可以督促知识的交流和进步,利用互联网环境进行公民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是一项寓教于乐的举措。例如:在网上建立“大学生公民社区”、“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并用客观、公正、迅速的社会报道为公众提供全面、透明、迅捷的信息服务,主流上积极引导,激发大学生的社会关注热情和公民责任感;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咨询网”等交流中心,引导大学生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职业选择,做一个心智健康的好公民。

2.3 将心理咨询作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辅助手段

大学生公民品格既体现为个体的自由发展与权利实现,还包括矛盾和摩擦的避免与减少以及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在大学生生活中,不免要产生一些心理上的误区、无助、矛盾以及对人际关系、就业、恋爱等问题的焦虑和不安,这些成为健全公民品格生成的心理制约因素,普通的心理健康课程往往因为内容落伍又缺乏针对性而无法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所以在高校积极筹建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是一项重要的解决问题的措施。美国是建立大学生心理咨询机制比较健全的一个国家,它的健全体现在整体咨询过程的人性化和保密性、组织机构的合作和时效性、以及显性和隐形工作方式的互相配合。在美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主要由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通过专题讲座、单独咨询、资料分发等形式免费的向全体大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将心理健康教育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这里甚至会为接受咨询的学生备“心理档案”,以此作为一项长期有效的服务机制,整个过程凸显着对人的理解和尊重,成为保障公民品质的重要辅助手段。

2.4发挥校园文化对公民意识培养的隐性作用

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要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性建设和精神性建设两个方面,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全公民品格的形成。美观、整洁的外在形象,和谐的校园建设布局,蕴含自身特点的标志性建筑,这些都可以唤醒大学生的归属感、集体感以及对自由与和谐的向往,在意识深处产生自豪感,进而激发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谐向上的校园精神文化氛围可以作为无形的力量来规范、引导大学生思想和行为,促进大学生公民角色的生成。

校园民主是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基础。民主是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公平合理的制度规范、公正效率的教学和后勤管理,以及平等自由的生活氛围等。在民主合理的还是专制型的校园文化环境中成长的大学生的公民行为体现也会不同。校园环境是他们完成基础教育的系统知识学习后,将要步入社会的一个安全过渡层,因此没有理由不去营建一个民主、自由、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

3.探索公民意识的实践形式

实践与意识是一对紧密相联、互相促进的矛盾体,实践产生意识,意识指导实践,二者在发展过程中互相促进、循环往复。大学生公民实践活动是形成、巩固和检验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

4.1学生社团是大学生公民意识践行的重要依托

学校通过支持和引导,组织大学生以社团的方式积极践行公民意识。如:观察实习公检法部门的程序操作,来进一步了解国家各部门的工作运行程序和规则;参与敬老院的护理和打扫工作,树立社会责任感;举办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文艺活动,进一步树立国家意识、公德意识等等。

4.2大学生维权组织是增进公民意识的一个良好途径

公关意识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4-0106-0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顺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做出的科学决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时代课题。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是儒家思想对大学宗旨的诠释,意即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大学更须致力于大学生精神的培育,而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其重要作用不可忽视,高校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又有责无旁贷的义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大学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想信念

同志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1]

伴随着国家的发展强盛,大学生作为青年优秀分子群体,也在迅速成长。特别是经历了2008年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会,“80后大学生”以坚强的意志、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对自我进行了重新诠释和定位,纠正了以往人们对“80后”的看法,得到了社会的赞许。但这是作为团体的“80后”展现出来的整体风貌,具体到个人来说则不尽然,回到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会看到“80后”那些为我们熟悉且质疑的属于他们这一代人的特质。例如,他们希望正确认识社会,但辩证思考的能力不强;他们追求理想,但动机趋向功利化;他们的自我设计愿望强烈,但自我评价比较片面……。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以鲜活的内容和生动的方式加强对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增强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引导、指导、培养大学生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高扬远大的理想风帆,形成奋发向上的人格风貌。培养大学生共同的理想信念,应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满足大学生成长需求上下功夫。当代大学生越来越重视个性培养和自我设计,越来越看重自我价值的实现。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在教育中只是一味地对学生灌输诸如“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等抽象的理论,过多地重视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而严重地忽略了个人的价值,教育教学难以满足学生追求个人价值和幸福生活的需要,这种远离学生个人需求的教育,并没有在思想感情上真正触动学生,导致缺乏学习的动力。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必须坚持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必须理直气壮地去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精神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内在价值,应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事例,结合社会的热点问题因势利导,使学生感觉到“祖国”、“人民”、“社会主义”、“集体”这些看似离学生很遥远的概念,实际是与每一个人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要使学生认识到: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大学生的精神支柱,更是大学生取得学业、就业、创业成功的思想保证;再例如,我们在讲诚信时,要使学生清楚,诚信不仅是人对美德的一种追求,也是年轻人立足社会、求职、就业的基本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学生的认可,从根本上增强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生命力和实效性。要在将大道理讲透的同时,将小道理讲深,让他们切实认识到理想信念教育一辈子受益,从而增强接受理想信念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在回答好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视野开阔,对各种问题尤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兴趣浓厚。我们必须努力增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感染力。要在回答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要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努力提高他们学理论、用理论的兴趣。

第三,要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网络时代,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加强,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供了新的园地。高校要打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仗,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的要求,建设一支思想水平高、网络业务强、熟悉学生思想状况和上网规律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大力加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专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师队伍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更高的水平发展。

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大学生建设和谐社会的现代公民意识

我国要“着力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迫切需要培养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会成员自身的综合素质。而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关系到整个国民的素质,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实现。

当前,大学生的意识形态状况,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的:“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关注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平等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环保意识等现代意识。但是不少大学生对公民概念理解模糊,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不甚了解。主要表现为:主体精神的缺乏,对自己应有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义务没有明确认识,导致学生的行为往往表现为两个极端:要么是对社会不闻不问,对关心时政的人大加蔑视,要么则是空洞的激昂,他们能在民族大义面前挺身而出,但回到日程生活中却缺乏社会公德意识,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基本行为规范,不注重公共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大学生的这些思想道德表现都是公民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公民意识成为大学生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在进行公民教育时应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课堂教学是培养公民意识的主渠道。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要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课不太现实,因此,可行的方案是把公民意识教育融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把公民教育课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该突出公民教育的内容,注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尤其是思想道德课和法律基础课,包含了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课程。当然,大学公民意识教育还应该渗透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

第二,要建立一支淡泊名利、没有浮躁之心的教师队伍。时下高校公民教育师资状况不甚乐观。改革开放以来,高等院校不断强化师资的培养,鼓励年轻教师读博士、大学师资出国培训,考察外国教育的体制和课程,这是必要的,但培养的目标侧重于培养训练师资的专业知识,而对教师的人文教育缺乏认识。取得学位的教师又忙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学术成果”,急功近利的人多,急于出“成绩”的人多,真正能够耐得寂寞,从点滴做起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人少之又少。目前由于我国高校中尚未形成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程体系,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任务,主要依靠大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这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件远离功利、十分琐屑、平凡、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应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包括遵守学校的日常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和行为训练、提高实际生活能力,等等。这就需要教师不能急功近利,要能够沉下心来,在大学一、二年级的课堂上,耐心地、年复一年地去诚恳面对那些刚刚成为或即将成为公民的大学生,和他们一起讨论身边的种种社会文化问题,思考做人的道理。

第三,校外活动是培养公民意识的大课堂。要形成开放的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使其延伸到学生的校外生活中。哲学家罗素在谈公民教育时认为,公民教育一方面要求受教育者遵守法纪,能与社会的同类和谐相处,具有社会正义感;另一方面要使个体自身的健康成长,教育人懂得乐趣,懂得生活的美好。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关爱生命、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培养学生“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

这些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来完成。一方面让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生活,培养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感知生活的乐趣与美好;另一方面让学生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向社会,让他们真正了解国情,了解生活的艰辛,使他们通过亲身体验,如扶贫支教、支持慈善事业等活动,对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达到知行统一,加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社会责任感、民主意识和爱国精神。

三、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建设和谐社会的人格精神

要营造和谐环境,构建诚信社会,就要继承人文传统,升华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一种文化精神。它由人类优秀文化积淀、凝聚、孕育而成,凝结为人的价值理性、道德情操、理想人格和精神境界,包含着信念、理想、人格和道德等内在于主体的精神品格,是整个人类文化的最根本的精神,或者说是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灵魂。人文精神流淌在人们的血脉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是一个人的灵魂,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国家的灵魂。

当前,大学生人文素质的缺乏主要表现在:人文知识面偏窄,知识结构不合理;心理承受能力、协调人际关系能力较差;有些大学生的语言行为不文明,抵御各种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较差等。人文素质的缺乏导致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寓德于教,学科渗透。思想政治理论课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又具有广博丰富的知识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正确处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关系,引导大学生在增长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使其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提高学生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的同时,应注意相关学科知识的介绍和人文精神的培养。一方面要增强教育内容的科学含量,注意吸收当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成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真理的力量感染人,培养学生先进文化理念,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另一方面高校应注重发挥各学科、各种学术活动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载道作用”和“渗透作用”。自由教育、博雅教育和普通课程中内含的理性的与道德的因素,对于学生道德发展必然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均蕴涵着广泛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内涵,自然科学给人以宽广的心胸,历史可使人认识世界与民族关系,文学可陶冶人的情操,地理可养成人对环境的正确态度,体育可增强人的竞争、合作意识。各学科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有互相融通之处,学科教育对品德意识、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第二,精心设计,健全人格。思想政治理论课应与其他专业学科密切配合,进一步研究学生的认知、抒情、审美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法,研究通过哪些有效途径来培养学生感情、意志、智力和能力的发挥,通过什么手段和形式来培养学生享受生活、发展独立人格与不断完善自身的自律能力,从而真正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全面发展的培养模式,形成牢固的人文科学知识、良好的社会心理和文化修养,涵养人文精神,塑造完美人格。开发学生追求和谐、公正、博爱、仁爱与自由的倾向;培养学生为人处事的理性能力和善良的心地;培养批判、反思又不失同情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的态度;培养学生致力于自我实现与整体和谐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培养与人相处的善意和谅解能力。

第三,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高校所有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各级各类课程所蕴藏的丰富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人文素养教育资源,需要我们教师加以深入发掘。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要把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有机地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

美国学者弗莱克斯纳说过:“大学必须经常给予社会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不是社会所想要的,而是社会所需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于消除市场经济使人“物化”的危险,淳化师德,涵养师生心灵,发扬人性之善,培养健全人格,修己立人,推己及人,改良社会风气,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阵地真正成为知识、思想、理性、道德的诞生之所,成为人类精神的家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

参考文献

公关意识论文篇(7)

(一)多元化社会思潮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干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政治形式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国内社会多元思潮不断涌现,人们在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逐渐表现出不同的精神诉求。多元化的社会思潮具有外源性的特点,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对当前高校意识形态的影响日益明显,高校部分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观念正在发生着重要的变化,积极思想与消极观念并存,形成不同以往的时代特征。 

(二)信息时代新媒体的发展对主流意识形态表达形成挑战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是消息源,随时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信息搜索、新闻,信息传播源不再被传统机构垄断,一些非常规传播者在突发事件报道上容易抢得先机,从而让受众被各种信息包围,使得社会舆论和公众社会心理的形成时间缩短,造成主流意识形态表达体系部分失语和缺位。个别新媒体平台把大学生作为主要目标群体,成为学生群体舆论的策源地和信息的集散地,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确立形成威胁。 

(三)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表达体系不符合受众需求 

长期以来,高校意识形态的宣传表达体系,与大学生的话语体系对接一直存在突出的问题。意识形态宣传表达体系一味强调政治话语的硬度和强度,部分理论和思想表达过于抽象,容易让学生产生远离现实的“无用感”,甚至引发对学习的“逆反”心理。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设不接地气、缺乏创新,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二、高校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的参考路径 

(一)注重双向沟通,把握学生群体特征 

被誉为公共关系理论化第一人的爱德华·伯尼斯,早在1936年就提出,公关传播过程是一个双向沟通过程。高校意识形态的舆论引导工作,可以借鉴公关传播过程基本要求和规律。一方面要主动研究和把握学生群体特征,了解大学生在思想、心理、语言以及行为上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需要对意识形态信息、舆论引导信息进行合理加工处理,积极创新话语方式,有针对性地在学生群体中运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传播方式。 

(二)舆论引导要主动作为,把握网络宣传工作主导权 

“公共关系之父”艾维·李,最早从事公关宣传和组织形象推广工作,认为组织舆论引导工作应做到:(1)要实事求是、讲真话。赢得高校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必须做到主动发声,善于释疑解惑,及时主动进行沟通,对大学生关注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切忌欲盖弥彰、瞒天过海。(2)要注重信息的反馈。选择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和媒介,以网络舆论引导为主体,提升网络宣传的工作效率。(3)要增强阵地意识。把握高校网络宣传工作的主导权,需要优化话语方式、探索话语规律,进一步增强传播机构的公信力。 

(三)坚定文化自信,巩固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 

坚定文化自信是开展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必然要求。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主渠道,在教学内容和形式的设计上,应该注重现实性和针对性,培养大学生运用辩证思维看待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得与失,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文化自信不应该只是一种口号,不能单单停留在纸面,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的视野,使他们切身感受和认同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魅力,明确自身价值取向和追求。 

(四)持之以恒,全员参与,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现代公共关系强调:只有持之以恒地全员参与,才能树立良好组织形象和传播有效信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具有长期性地复杂性的特点,在当前新形势下应该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一方面要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渠道建设,创新工作形式和方法,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实效。另一方面要强调全员参与,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教学体系设计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融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模式。 

参考文献: 

公关意识论文篇(8)

二、“微时代”背景下网络舆论工作的途径

1.建设政府微博新阵地微博已经成为公众传播、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是公众舆论主要的集散地,政府要想做好网络舆论工作,引导公众舆论,就必须充分开发、利用微博这一媒介来建设政府微博的新阵地。当前,我国许多政府部门也开通了政府微博,但在利用度上却很欠缺。许多政府微博更新信息不及时,对于公众所关心的民生问题反映的程度不够,并且一旦政府或者官员出现失误、不端行为,在面对公众的质疑方面,通常采取草草了事,甚至限制、删除公众提问、评论,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政府在公众心里的形象。建设政府微博新阵地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政府微博是要更好地反映民意,集民之所需、集民之所想,充分尊重民众的观点,使民众真正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让广大民众更踊跃地参与其中,在微博中更多地去反映民生问题,宣传政府颁布的新方针、政策,抛弃那些官话、空话、套话,在面对公众对敏感问题质疑方面,不应该限制公众发言,而是要将公众反映出来的主要看法、问题给予全面解答,消除公众的疑惑。在获取信息方面也不应被动接受,要经常关注民众微博,针对民众的焦点问题应及时给与解答、解决,针对网络谣言应及时揭露、批判,防止民众上当,稳定民心。

公关意识论文篇(9)

【作者简介】李 华,法学(政治学)博士,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人类政治意识主要包括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等方面的内容,政治意识文明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则是上述不同层面的进步状态[1]。作为人类政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意识文明本身也是多维度的,深入地看,政治心理和政治道德属于政治人的认知、价值图式,是政治意识文明的心理之维;而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思想则是建构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内容,属于政治意识文明的理论之维。从根本意义上来说,理性化与世俗化是有效支撑和彰显政治意识文明性与现代性的两个核心特征[2],而人类政治意识文明的基本特质和标志就在于其心理维度与理论维度的理性化与世俗化的有效获致。

一、理性化的认知和价值图式:政治意识文明的心理之维

人类作为有意识的社会动物,无论是面对自然抑或自身所处的社会都需要其进行以信仰和守持为基本归属的认知与价值图式的建构。人无认知及价值图式则无法直面其所处的自然与社会,“政治上,秩序与失序交替相寻,除非在日常事物的混乱之上察见一个超越的先验秩序,否则很容易导致绝望”[3]。此外,人类一方面以特有的方式建构分别与自然及社会有关的认知、价值图式;另一方面,作为社会性的动物,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亦在创造自身。因此,在人类的认知与价值图式之中,自然与社会的因素本身必然是相绞合的,即人类具有某种将自然伦理化与将社会自然化的倾向,以寻求消弭内心中对未知的恐惧,以获致内在与外在的稳定性。“天的现象的重要性从来就没有被完全忽略过。人一定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事实:他的全部生活都是依赖于某些普遍的宇宙状况的。日月星辰的升落,四季的周而复始——所有这些自然现象都在原始神话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的众所周知的事实”[4]。属于心理维面的认知与价值图式的理性化是文明政治意识的一个基本特质和内在要求,这意味着文明的政治意识必须以政治人对自然的去魅化的实践性认知为导向,必须以政治人对社会的主体化参与性认知为导向。此外,文明的政治意识还意味着政治人能够良好界分与权衡针对自然与社会的两种不同认知、价值图式。从人类政治意识的文明化进程来看,不同阶段的政治人在上述过程中分别是作为“下民”到“臣民”再到“公民”这三种不同性质的认知主体,分别受“神—人关系”“天—王—民”关系及“理性的人、自然和社会关系”这三重关系的规约,逐渐完成理性化的认知和价值图式建构的,这一理性化的认知、价值图式的有效完成即标志着政治意识心理维度的文明化。

首先,在人类政治意识发展的肇端,“神—人”关系主导着人对于自然与社会的认知和价值取向,是影响人类政治意识形成过程的最基本因素之一。“先前的人,觉得发光的大气,太阳和它的火,暴风雨时的云雷,诸如这一切,均系神自身,正像儿童把他的周围看作极乐世界,并把他的泥人,他的木马,当作有生命的东西一样。处于而同期的人类,也以一己的影像认识自然”[5]。因而神话不可避免地成为政治人基本意识形成之初的基本内容和展现形态,“神话就是那种意义的生命体,构成一种不但反映还阐明人生基本过程的语言”[6]。在政治思维完成“哲学的突破”之前,作为西方思想发源地的古希腊在一定时期内即是以《荷马史诗》所确定的人与诸神各处其所并相互影响的关系逻辑来作为人们认知客观世界以及人类社会的基本图式。现实中的每个人、每重社会关系乃至自然现象都可由这一图式中寻求答案,在这一图式之下生活的人们多受非理性的神秘化思维所规导。当然,就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历程而言,这一经历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在荷马诗歌中所能发现与真正宗教情感有关的,并不是奥林匹克的神祗们,而是连宙斯也要服从的‘命运’、‘必然’与‘定数’这些冥冥的存在”[7]。随着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崩解,古罗马帝国这一巨大的政治体系将人与政治的关系拉远,这也造就了政治人的认知和价值定位的危机,斯多葛学派及犬儒学派所倡的特定政治意识即是这一过程的反映。其后,以基督教神学为内容建构的“神—人”关系决定着的人的认知和价值图式则标志着这一时期政治意识心理维面走向较为成熟的神秘化与宗教化。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一过程虽主要涉及非理性化与理性化的政治意识之间的张力,但这一过程亦反映出政治意识的世俗化倾向,无论是基督教对于凡圣皆有的纯洁心灵的赞誉,还是其对于局限于古希腊城邦范围之中的政治理想之超越,抑或以神秘主义式的平等替代现实人的不平等之举创,凡此种种,都反映了其时政治意识的世俗化倾向,对此的论述,详后。

就中国传统政治思维来说:“中国人既理性早熟,冷静不足,辗转相引,乃愈来愈长于理性,短于理智。”[8]但在君圣“以德配天”这一政治逻辑之前,中国传统政治思维之中亦不乏神秘主义宗教意识,建构人人皆囿于其中的“神—人”关系认知、价值图式。“于是以智的作用由自然抽象出来的观念,渐为憧憬的热情之色彩所美化,以至于渐渐神化而生出种种宗教的仪式出来。我们只要一读《尚书》之《帝典》与《皋陶谟》,便可知道那时候原始的宗教之肖影与‘上帝’的观念之为何物。那时候,一切的山川草木都被认为是神的化身,人亦被认为是与神同体”[9]。《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后世孟子所述之“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10]。及至汉代董生之“天、地、人”三策(“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孰能当是?”《春秋繁露》)亦是这一思维的遗存与改造,彰显中国传统政治意识的文明化的诉求与过程。

其次,人类政治意识心理维面的认知和价值图式建构在经历了上述这一以“下民”为主体,以“神—人”关系为主导的进程之后,渐而走向以“臣民”为主体,以“天—王—民”关系为主导的阶段。当然,从东西方政治思维发展的基本历程中可以看到,上述一前一后两个进程之间虽然有着历史的先后顺序及理论逻辑上的明确界分,但两者之间的绞合情形也是十分显著的。如果说以“神—人”关系为主导的政治意识心理维面的认知和价值图式的成熟建构满足了人们对于自己作为处于自然与社会之中的“人”的认知与价值定位的话,那么,以“天—王—民”这一关系为主导的政治意识心理维面认知和价值图式建构则在这一进程之后,确认了人类的政治理性,将人们对于其作为社会政治存在物的认知和价值定位过程很好地完成了。“你们会理解,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的这种绝对效忠皇帝的神圣责任,在中国民众的心灵里,给了皇帝一个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权力,对皇帝权力的绝对的、至高的、超越的、全能的信仰也保证了中国人民心灵中国家的绝对稳定和持久。国家的这种绝对持久保证了社会的无限延续和持久,社会这种无限延续和持久最终在中国人民的心灵中保证了种族的不朽。因此,正是对种族不朽的信念,来自忠诚的神圣责任产生的皇帝万能权力的信念,给了中国人、中国的广大民众,正如别的国家里宗教给人类大众所能给予的来生的永恒感”[11]。当然,上述的特质在东西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中虽然有其共性,但深究之,亦可发现东西方政治意识的这一文明化进程于此中的差异:“虽然在传统君主专制政治下,东西方均以臣民文化为主体,但东西方政治意识文明结构还是有所不同的:东方的政治意识文明几乎是清一色的‘臣民文化’,而西方的政治意识文明中始终蕴含着‘公民文化’。”[12]总之,人类政治意识的心理维面从“崇神”特质转向“崇圣”“崇君”特质的过程并非文明化的政治意识建构完成的标志,但却是人类政治意识走向文明化的一个重要的和必经的阶段。

最后,可以看到,以“下民”与“臣民”为认知与价值主体,以神秘化、单向度的“神—人”关系及“天—王—民”关系为主导的政治意识虽不乏文明性特质,包含政治意识文明成长的基因,但其还非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意识文明。当然,从根本意义上来说,这并不是政治意识自身的发展问题,更是人类社会关系从传统走向现代长期过程的必然结果,作为政治意识承载者的现实的政治人在社会关系中解放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展现和决定了政治意识从传统走向文明的过程。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意识文明就其建构与承载主体来说应该是理性、平等和独立的现代公民,其价值诉求必是以理性化与世俗化为标的,因而政治意识文明心理层面的认知和价值图式的建构也是以理性化的人与自然及社会关系为主导的。当平等的政治人完成了对自然与社会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理性化认知和建构并在政治运作中彰显这种文明化的认知与建构之时,文明的政治意识之内容与意义都得到以实现。人类政治文明和政治发展的基本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基于政治人的独立与平等的基础之上,通过其心里维面认知与价值图式的理性化带动现实政治的公正性与有效性的过程。

总之,政治意识文明的心理维面涵括上述的政治人之认知、价值这两重图式,这一心理维面之认知图式主要涉及政治人对于自身、客观世界及二者关系的见地,而价值图式则主要涉及在这一见地形成过程之中所含有的主观情态与判评体系。这两重图式之间是关系密切的,人类对于自身与客观世界的认知中必然涵及主观价值成分,认知的必然性也往往导致道德的必然律。因此,上述不同类型的政治人认知图式中分别涉及其所欲求与含带的价值图式,即不同的政治认知必然有相应的政治道德与气质等内容与之对照,而认知图式、价值图式最终的理性化和二者关系逻辑的有效梳理则是政治意识获致文明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

二、政治合法性之理性化建构:政治意识文明的理论之维

政治人认知与价值图式属于政治意识的心理维度,认知与价值图式的理性化是文明的政治意识的重要标志。政治意识文明除了心理之维,还有其理论之维,从人类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和政治意识的基本特质来看,政治意识理论之维的核心内容即在于政治的合法性建构。因而,政治合法性建构的理性化亦成为政治意识文明化的重要标志。从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主要内容的理性化来审视政治意识的文明化进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政治终极目的理论建构的理性化:对人类政治生活来说,处于政治上层建筑之列的政治意识文明必须以人类政治关系以及更为基本的经济关系为圭臬,进而彰显自身的能动价值。虽然由政治意识所建构的政治终极目的就其本质而言是由政治关系与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但政治意识对于政治终极目的之建构并不仅仅囿于这一逻辑。在人类政治意识文明化程度较低之时,以某种神秘主义或终结伦理为政治终极目的建构依凭的做法是很常见的。孔子将政治的终极目标归于道德化的“正”,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3]这从根本意义上来说与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近似[14]。西方中世纪神学政治意识则将政治的终极目标归属于无所不能的上帝,上帝与信众的关系规约了政治的本质和终极价值。西方近代自然法学派以虚构的社会契约及自然人性为依据探究政治对人之生存与发展的终极价值虽意义深远,但仍未脱主观臆设之樊篱。功利主义政治意识更是将宏阔的政治终极价值关怀细微化了、个体化了。作为最后一个大哲学体系建立者的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一方面开创性地界分了国家与社会之关系,意义深远,为人类政治意识文明最终挣离神秘主义与主观自设的伦理价值羁络开创了道路。但另一方面,黑格尔对绝对精神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源动力的诉求,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定位的颠倒性使其最终仍未实现政治终极目的建构的去魅化,并非将政治的终极目的归导至其真正的基础——即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之上。这一任务最终是由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完成的,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政治意识文明与社会之间的逻辑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得到了科学的厘清,并最终将政治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归旨至真实的社会基础,从而在根本上科学地界定了政治意识文明的本质及内涵。此外,马克思主义政治意识文明的现实性、实践性与历史性并不排斥政治终极目的伦理性和道德性特质,马克思主义政治意识文明所建构的政治的终结目标不仅是科学的,更是包含强烈的价值关怀。这是对人类政治价值及其合法性存在真正的理性建构,仅从这一意义上说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对于政治意识的有效发展是人类政治意识文明化进程中的革命性成果。

其次,政治权威及其效能认知的理性化:卢梭坦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从根本意义上说,这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天生是政治动物之义近类,无论人类有生之初是何状态,其必须经由政治社会及其中公共权威的调适与保障,方能走向真正的文明。就人类政治及其权威与效能而言,理想的政治生活是人人自得其乐又各得其所的状态,理想的政治权威乃是最终系于其制下的自由的政治人并为之所有效牵动的,理想的政治效能是兼具公共性与个人关怀,现实意义与道德关怀的。总之,政治生活是人类实现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保障,而政治的权威与能效则是有效实现政治为人类生存发展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人类政治意识的文明化必须以其对政治权威及其效能之本质与内涵的科学认知和建构为基础。无论是神秘化的抑或威权主义式政治意识,还是近似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政治意识,其建构的过程都是以其自身理论逻辑论证政治权威与效能的价值、本质与内涵为基本内容。柏拉图在其理想国的理论架设中以哲学王之超凡能力为基础保障了政治权威及其效能的价值与意义,中世纪神学政治意识则将政治权威及其效能分别系于超验的上帝和信众的救赎,自然法学派则以社会契约为据,将政治权威及其效能系于如黑格尔所批判的虚构的个人,功利主义政治意识更直接地以个人的幸福为依归阐析政治权威价值及其效能。马克思主义政治意识文明批判了黑格尔历史唯心主义对于政治权威的绝对精神诉求与政治效能的超社会化诉求,在国家与社会的逻辑之中科学地阐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社会权威与政治权威之异同与关联,从而既明确了政治权威阶级性与历史性,又肯定其必要性与价值,并论证其最终归于社会权威的历史必然性,而政治权威的效能也以阶级性与压迫性走向社会性和个体的自主性。正是由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的科学性实现了人类对于政治权威及其效能认知的真正意义上的理性化,并因此成为人类政治意识文明化进程的重要成果。

最后,政治权威执承者合法性论证的理性化:政治及其权威的价值一方面系于政治意识对于政治权威本身的建构与论证,另一方面,亦系于政治意识对于政治权威执承者的合法性之论证。因此,政治权威执承者合法性的理性论证与政治权威及其效能的理性认知、政治终极目的之理性化构建一道,共同构成了文明化政治意识的理论之维。一般来说,政治意识建构何种因素主导下的政治权威,就引带出相应的政治权威执承者的合法性。人类政治的起初,天神的权威为下民所共惧共敬,而这一重关系就决定了以神秘和苦行为基础的通天巫觋成为政治权威的重要执承者,其时,天神与下民之间的统属关系奠立于巫觋作为权威执掌者的合法性与必然性之上。及其后,君王以崇神、趋圣和保民这三重逻辑论证并保障了其作为政治权威在人间的最高代表的合法性。从西方政治发展的基本历程来看,无论是中世纪的“双剑说”所规导的神权与王权之关系抑或是近代真正意义上的“君权神授”观念,都将神权、传统与民意这三重因素部分地涵括进去。就中国传统社会而言,“天—君”与“君—圣”乃至“君—民”逻辑规设了君作为政治权威的最高执掌者的合法性:“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此外,作为政治权威重要承运者的官僚阶层,也是通过道德超凡趋圣加之举试的绩能保障其行使政治权威的合法性。现代政治意识则以“—公民”这一逻辑为主导,论证政治权威的公民权利属性及权威执承者的为民所制、为民所使,以公共法律与自我道德诉诸等保障政治权威执承者的公正与廉效。“显而易见,理论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这样一种政府:或作为最后手段的至高控制权力归属于社会整个集体,任何一个公民不仅对行使这种最终有发言的权力,而且至少在某些时候,被要求能在政府参政议政中发挥作用,亲自履行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责”[15]。因此,现代西方民主政治逻辑下的政治意识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权威执承者合法性论证的理性化论证,从而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政治意识文明性的有效获致。当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意识更是以更为深刻的理论逻辑和更为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为根本保障,才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治权威执承者有效定位和功能实现,从而从根本意义上标志着其政治意识的文明性。

三、世俗化:政治意识文明的内在

要求与根本归属

如前所述,政治意识心理之维和理论之维的理性化是其走向文明化的重要标志,除此之外,政治意识的世俗化倾向则是其实现理性化和文明性的内在动力和题中应有之意。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政治意识的世俗化展现的是现实社会中人的解放过程,而正是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解放为其心理和理论层面的理性化提供了最为根本的基础。此外,政治意识的理性化与其世俗化也是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并相互作用的[16]。因而,前述政治意识的心理和理论维度的理性化进程已经包含和彰显着其世俗化的过程,而单就政治意识的世俗化本身而言,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政治意识建构和承载主体的自主化和全体化:在现代民主政治逻辑中,这主要表现为政治意识必须以理性化为基本导向,以自由、平等的自主公民为主体建构起来,并为之所承载和守持。在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逻辑中,理性化的政治意识之心理维面已成为现代公民政治人格的基本内容,而理性化的政治意识之理论维面也是现代公民政治认知的有效提炼,是政治传统的有效传承,更是契合现代公民的政治实践与价值诉求的。而当文明的政治意识祛除其神秘性并获致其理性化时,其已非政治精英以某种特殊利益为导向所进行主观臆构的产物,而应是与现代公民的成长与自主性是紧密契合的,即政治意识建构和承载的主体必然体现为自主的和全体的现代公民,唯其如此,方能标志着文明政治意识的最终确立。当然,无论是政治意识的文明化抑或作为其实现文明性的重要表征的世俗化都是一个历史进程,因而,政治意识文明的世俗化与其说是一种最终的结果,不如说是一种过程中的状态,政治意识的世俗化不仅是其文明性的重要基础和内容,而且也是其文明性实现的具体过程。“从国家的立场来讲,公民是最根本的,而其‘臣民’则是在这个表面之上的一个自相矛盾的陈述。人们经常说,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方面就是统治者不再将个人视为臣民,并试着将他们视为公民……但是我们需要指出,如果人们对于臣民/公民的转化问题太过认真,那么他就会无所适从。原因在于个人的臣民性会持续存在,而他们作为公民的身份至多会使这种臣民性得到升华和获得资格”[17]。

其次,政治意识承载范围的广泛化:无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中,政治人之政治人格的不健全、底层民众的去政治化抑或所谓基于“理性的无知”的政治冷漠,都表明政治意识的承载范围在其心理维面必须走向广泛化。而就政治意识的理论维面来说,其承载范围的扩大化即是系统的政治理论的有效传播、传承和接受的过程。正如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所表明的那样,系统的政治思想和理论需要以灌输为主要的教育方式来为广大人民所认知与接受。当政治意识之心理维面保障了公民政治人格的独立与平等,而其理论维面又可以实现如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有关政策与策略的理论那样,“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18]。即标志着政治意识承载范围的广泛化,亦即标志着政治意识世俗化进程的有效完成和文明的政治意识的有效达致。

总之,走向世俗化是文明政治意识的重要标志,而政治意识走向世俗化的过程不仅是与其理性化的进程相伴随和密切关联的,也标志着政治意识真正地在实现理性化的基础上为更加自主和更多的政治人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认知、理解和守持,这是政治意识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和最终归属。

四、结语:政治意识文明建设与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以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基本目标,作为政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意识文明与中国政治发展的互动关系是我们研究中国政治发展历史、现实与未来的一个重要关注视角。可以看到,较之制度层面及行为层面的政治制度文明与政治行为文明而言,政治意识文明积淀更深,在影响上也更为潜移默化,对其进行的改造努力亦更难一时达致,凡此种种,即表明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艰巨性。“如果我们将政治体制的改革仅仅理解为机构的撤并,人员的增减,权力和权利的再分配,那就十分幼稚了。观念的革新,思想的解放,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9]。在经历了建国之后一段时期里非理性化的政治意识情态之后,如何在心理与理论这两个维面构建理性化与世俗化的、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意识文明并最终有效地作用于中国政治现实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意识文明走上了一条理性化与世俗化并行之路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重要的成果。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个人利益解放带动了个人自主性和认识上的解放,从而使政治人的政治人格日渐摆脱传统特质,逐渐获致现代性的独立、自主与平等,政治意识的理论维面也在较好地吸收与借鉴的基础上,融合马克思主义的、西方的以及中国传统中的政治意识文明的优秀成果,有效地推进了中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从根本上说,只有理性化与自主性的公民方能有效承载现代政治文明,而只有世俗化与理性化的政治意识文明方能激发并有效保障文明的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从而最终推动政治和社会发展。就中国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而言,应该关注在政治意识文明的心理维面如何摒除传统的认知倾向与价值连带,警惕政治冷漠与功利性价值诉求的出现,培育独立自主的政治人格,以现代政治价值与社会道德为重要目标与重要保障等问题。就政治思想维面而言,则应该关注政治意识形态与政治理论在借鉴与自我发展的基础上的科学性、实践性及有效性,此外,政治意识文明的心理与理论维面的理性化进程也必须与以公民自主性和权利有效实现以及公民政治认知的有效扩展和提升为基本特征的政治意识的世俗化要求相配合,从而最终实现政治意识的文明性和现代性。

总之,构建心理维面审慎与热情并重,理论维面科学化与实践性兼具,为民所有、为民所信以及为民所用的政治意识文明是中国现阶段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基本动力和战略目标。

注释:

[1]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2]当然这里所言的“理性化”虽排斥神秘主义与魅化的非理性以及狂热的感情化,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感情参杂其中的冷冰冰的理性。理性化不仅包含着审慎,亦涵及热情。“审慎对热情的冲突是一场贯穿着全部历史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我们不应完全偏袒任何一方……单只是热情或单只是理智,在任何谓未来的时代都不会使世界改变面貌,有如希腊人所做过的那样。”([英]罗 素:《西方哲学史》第17-24页,[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此外,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理性本身的价值与合理性也是值得争论的,这在西方后现代思想对于现代性的批判中有所体现,世俗化亦是如此,但对此本文暂不做深入探讨。

[3][美]麦克里兰:《政治思想史》第26页,彭淮栋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

[4][德]卡西尔:《人论》第64页,甘 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5][德]艾尔弗雷德·韦伯:《西洋哲学史》第25页,詹文浒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美]理查德·塔纳斯:《西方思想史》第19页,吴象婴、晏可佳、张广勇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7][英]罗 素:《西方哲学史》第11页,[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24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9]郭沫若:《中国文化之传统精神》,载《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第2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0]《孟子·梁惠王下》。

[11]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第75-76页,[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施雪华:《政治现代化比较研究》第23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3]《论语·颜渊》。

[14] 柏氏当然以其乌托邦式的理想国建构为其政治终极目标诉求奠基,虽然亚氏的《伦理学》与《政治学》界分了做好人与做好公民之间的区别,但总的来说亚氏对于政治终极目标的阐述仍是以某种超高的道德为依归的,将政治最终视为一种“至善”的活动,把政治学称为“以最高的善为对象的科学”(《尼各马科伦理学》)。滥觞于亚氏的西方政治思维中的理性主义与实证主义之争虽然有着去伦理化,重科学实证的趋势,但无论是亚氏抑或在后世实证主义哲学兴盛之时,理性、道德与事实之争远未了结——其可以说贯穿于人类政治发展之始终。

[15][英]约翰·穆勒:《代议制政府》第79页,段小平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6]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政治意识的理性化与其非常态的世俗化之间是有着内在张力的,民粹式的抑或全民运动式的所谓的世俗化、大众化必将导致贬低理性的狂热化,这在中西方近代政治历史中不乏可陈。

公关意识论文篇(10)

公民意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保证,也是一个国家过渡到公民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条件。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大约在2000万左右,毛入学率也达到了15%,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能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

一、国内外研究

(一)国内研究

国内公民意识教育研究主要起始于改革开放的80年代,这一阶段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旧的社会规范体系及评价标准被打破,但是新的体系还未形成,因此,这一阶段大学生意识教育的研究主要是注重应用性的研究。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应用性研究发展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均衡发展,表现在对大学生内涵认识更广泛了,从意义研究转入价值研究,从方法研究转向为对策研究。

1、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内涵研究方面:张健在《公民意识内涵:公民现象的反思与公民特质的认同》一文中认为,在一般意义上,公民意识是关于公民现象的反思和对公民特质的认同。在具体意义上,公民意识包含国家观念、私权意识、主人意识和公共理念四个方面,。[1]纪从文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探析》一文中从哲学角度概括了公民意识的内涵和共同属性,认为公民意识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思想上层建筑,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逻辑上相一致的公民思想和观点,是体现爱国主义与公民自身发展要求相一致的理论体系,[2]冯军等人在《从宪法视角看公民意识的内涵》一文中从宪法学的视角对公民意识的构成做了探求,认为公民意识包括四个层面:由于隶属特定国家而对国家产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意识;基于宪法规定而确立法治意识、平等意识(公民人格独立、正确行使权利并主张权利)和义务意识(公民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对自己所履行的法定义务的认知、判断及价值取向)。[3]郑杭生在《从政治学、社会学视角看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一文中认为公民意识教育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国家主人意识和祖国民族意识,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公民意识教育的基础内容是培养公民的民主和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教育的延伸内容是培养公民道德与文明意识。[4]杨涛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探究》一文中认为,现代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主要包括国家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意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社会公德意识教育、创新意识教育以及主体意识教育六个方面的内容。[5]而李尚旗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及其路径选择》一文中认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主体意识教育、权利意识教育、法制意识教育、道德意识教育等的四个方面说。[6]曹润花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刍议》一文中认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爱国主义主体意识和民族意识、权利、义务和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自由和平等意识。

2、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缺陷探因研究方面:周静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应然与实然》一文中认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薄弱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传统的封建臣民意识的根深蒂固,政府引导的失范性对高校德育实效的抵消,高校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的缺失,主要表现在缺少公民意识教育的课程以及高校缺乏公民实践的体验。[7]殷永贵、赵志国等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一文中,认为造成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一是传统的农业社会阻碍了公民意识的生长,二是西方文化的入侵对公民意识的消解,三是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错位。[8]曾熙在《大学生公民意识缺失的教育原因探析》一文中认为,大学生公民意识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传统“圣人”教育的观念制约,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德育失衡,高校德育工作的方法偏差以及社会教育的正面角色缺位等四个方面。[9]

3、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现状研究方面:陈继红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理性思考》一文中指出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主要表现在主体意识淡薄、公德意识缺失以及民主法制意识薄弱等三个方面。[10]李尚旗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及其路径选择》一文中,指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缺乏系统性和实践性,二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缺乏主体性和自觉性。[11]周静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紧迫性与高校思想品德课的改革》一文中,认为高校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内容偏传统观念,轻现代意识,二是教育形式重理论灌输,缺公民实践,三是教育评价重考试成绩,轻现实表现。[12]

4、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对策研究方面:肖永忠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探微》一文中认为,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路径,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充分发挥高校思政课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二是与实践体悟相结合,三是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网络,四是运用隐性教育方法。[13]周静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紧迫性与高校思想品德课的改革》一文中认为,改革的路径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教学内容,主要是指丰富教育的内涵,更多的加入自律意识教育、竞争意识教育、创新意识教育以及廉洁意识教育;二是从授课形式上,要增强公民行为实践;三是从评价机制上,要注重日常生活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建立科学的公民意识考评指标体系。曹润花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刍议》一文中认为在大学进行公民意识教育要根据大学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主张在英语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渗透公民意识教育,在参与行动和实践中培育公民意识,必须以学生为本,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公民意识教育。[14]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另一方面同时也指导高校公民意识教育的开展,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学者主要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大学生公民意识缺陷的探因、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现状以及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对策研究等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对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各各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清晰的看到,现今国内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大都都是采用定性的方法,而较少通过定量的方法来调查和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现状。

(二)国外研究

公民意识教育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较早并受到高度的重视,特别是20世纪以来,发展较快。美国前总统布什签署《关于全美教育目标的报告》要求全美“所有学生都要参加与提高和显示良好的公民意识、社区服务与责任心的活动”,1991年颁布了《公民教育大纲》,1994年制定了《公民学与政府》,其公民教育包括:政府及其职能、政治体制的基础、民主在政府中的体现、并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批判精神和参与意识。澳大利亚教育部于1997年颁布了“发现民主”计划,开发公民意识教育的资源,并将公民教育渗透在社会科学课程中。日本战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以培养民主的和平的国家及社会建设者为目的,内容涉及国家、政府及其运行、国家意识、个人权利义务等。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它的公民教育以儒家的“八德”作为治国纲领,其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中,开设《儒家伦理课》,强调“国家兴亡、匹夫有责”。[15]

就纯粹的公民教育研究来说,西方国家这方面研究远比关于我国高校公民教育的研究要早。近代就有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著名的《论公民》一书,其中就谈到了公民的教育与培养问题。在当代,公民教育理论形成四种代表性观点: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多元文化主义。

1、关于公民教育内容的研究方面:凯兴斯泰认为公民教育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为了使学生更好的进入职业社会承担国家所赋予的历史使命,进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这种教育。在由近及远的多种层次的集体组织中进行,近如身边的小集体远如国家大集体。(2)进行集体观念的教育(3)进行权威感教育。(4)进行民族感教育(5)劳作教育。杜威认为公民教育内容的核心是培养和提高公民民主素质,以更好的发展,民主。贺拉斯·曼改进了教学制度。根据公民教育的观点,公立学校开设了阅读、书写、算术、英语文法、历史、地理、人体生理学、公民道德、宗教常识等学生将来必须适应他所在的社会生活的实用课程。

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美国的公民教育》指出民主社会中公民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三个方面: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品性。公民知识的组成一般是围绕着五个中心问题而构建的,既政府及其职能、政治体制的基础、民主在政府中的体现、美国与世界事务的关系、公民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公民技能包括知识和智力技能,此外公民教育还必须注意参与技能的培养。

2、关于高校公民教育现状研究

李萍在日本学校中的公民教育浅议中,认为现今日本公民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学校教育与社会结构的脱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16]

陈清芳在美国高校公民教育研究中指出美国高校公民教育存在的问题包括:资金缺乏,课程枯燥,强调个人主义导致的校园失控以及以美国为本位造成的霸权。[17]

3、关于高校公民教育策略研究

博耶以“形成联系”作为研究和解决教育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各种联系的基础上,针对美国大学公民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个体需求与社会需求相统一的大学培养目标定位原则。并提出通过开设增进公民素养的核心课程、把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在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中增进公民责任感和提升公民参与能力、提倡教师的言传身教等途径来培养“受过教育的公民”。

2003年,美国公民学习与参与信息研究中心与卡耐基,了《学校公民教育使命》,其中包括提高公民教育质量的策略包括①教授政府、历史、法律与民主制度知识,学校应避免简单枯燥的知识背诵②把当前发生的有关本地、本国以及国际上的问题与事件,特别是对青少年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带到课堂上讨论③计划并实施与正式课程相关的社区服务,使学生通过这些活动应用课堂上所学到的公民知识④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为青少年融入学校或社区创造条件⑤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⑥鼓励学生参加模拟民主体制过程与步骤的情境。[18]

公民教育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公民教育被完整的嵌入在高校的显性课程以及隐性课程之中,涉及到了高校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西方国家主要是通过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等文件来贯彻实施公民教育,政府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美国实施公民教育的策略中,参与式的公民教育是美国独创的一种课堂加实践的学习方式,通过让学生参与到社区的方式、亲自体验到公民教育的内容以达到深刻了解其内涵的目的。这种实践方式正是目前我国公民意识教育所缺乏的。

二、总结

公民意识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意识,其确立与培育是公民个体成为现代社会主体的重要标志。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程度、公民素养的高低无疑对我国未来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受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影响,我国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方面还相当滞后,大学生公民意识欠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十分有必要对高校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找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张健.公民意识内涵:公民现象的反思与公民特质的认同[J].人文杂志,2009(1):41-46

[2]纪从文.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探析[J].东岳论坛,2009(3):151-155

[3]冯军. 从宪法视角看公民意识的内涵 [N].人民日报, 2008-03-26(07)

[4]郑杭生.从政治学、社会学视角看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J].学术研究,2008(8):19-22

[5]杨涛.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探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7(12)::33

[6][11]李尚旗.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及其路径选择[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5):36-38

[7]周静.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应然与实然[J].江苏高教,2009(6):100-101

[8]殷永贵,赵志刚,程家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2):171-173

[9]曾熙.大学生公民意识缺失的教育原因探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7):195-196

[10]陈继红.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理性思考[J].江苏高教,2003(1):94-96

[12]周静.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紧迫性与高校思想品德课的改革[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1):142-145

[13]肖永忠.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探微[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4):126-128

[14]曹润花.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刍议[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8):88-90

[15]鲁延安.我国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综述[J].安康师专学报,2006(10):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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