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10:14

法制教育论文

法制教育论文篇(1)

二、立足语文课堂,有效开展活动,拓展学生法律思维空间

语文学科是一门工具性很强的学科。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语文教材,深入钻研语文教材中的德育元素,不断地利用有限的语文教材从而更好地渗透法制教育,拓展学生法律思维空间。语文教材中的《威尼斯商人》是全剧第四幕第一场,也是全剧的高潮。这场戏描写了威尼斯法庭审判“割一磅肉”的契约纠纷案件的经过。教学前我先从网上下载状、答辩状、判决书文书,先让学生学习,然后角色分工让学生分别扮演主人公夏洛克写状,鲍西娅为安东尼奥写答辩状,随后在课上展开模拟法庭进行辩论,让“法官”主持法庭辩论和审判活动,并最后写判决书在“法庭”进行宣判。通过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有效地增进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以及对戏剧特点的认识,同时也让学生学习法律文书知识,学习法庭辩论技巧等,在充分研究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课文内容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并利用语文课堂,及时拓展第二课堂活动。这样既自然直接,又快捷有效地开展活动,能更好地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

法制教育论文篇(2)

高中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是社会不断富强的承担者。正处于高中学习阶段的少年渐趋成熟,形成自己的认识体系与价值体系,好奇心盛,模仿能力强,追求个性,在追求新奇刺激的体验时,易受不良思想影响陷入犯罪泥潭。据有关媒体的报道与权威部门的公告,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约占违法犯罪的16%,部分城市甚至高达20.4%。这一严峻的数据与现实给我们学校、家庭与社会敲响了警钟,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也是当前学校要切实开展的工作之一,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了高中语文学科的人文性特点,即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育人必先育德,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语文课堂为阵地,渗透法制教育。但语文课不是司法课,把法制与语文学科相结合,把普法知识渗透到语文学科中,教育才能“水到渠成”。

1深究教材,定“法”切点

高中语文学科更多的是人文情感以及生命教育,几乎没有直接进行法制知识讲述的,要在没有法制知识的文章中进行法制教育,就要努力对教材进行再挖掘,找准法律知识的渗透点。苏霍林斯基说过:“课堂就是教给学生能借助已得知识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并使学习处于一种思索活动。”我们要充分挖掘语文课中法制教育的契机和教育因素,把握课堂时机进行思索活动,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的熏陶,避免空洞的说教。如《氓》,女主人公惨遭男子抛弃,就可渗透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思索女主人公为何被夫家休弃的活动环节时,学生可以逐步认识到古代“三从四德”“七出”等对女子的束缚,加深学生对男女平等的法律知识的认识,让女生树立平等观念,加强维权意识。

2丰富活动,“法”“文”相融

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实践活动是一切知识的载体。形式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是传统课堂的补充。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创设浓厚的法制氛围,可以让学生更直观更深刻地了解法制,达到“法”“文”相融的效果。语文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需要和政教部门的要求,经常开展各种各样含普法知识的语文第二课堂活动,如开展“实现中国梦,法治伴我行”、“读书使我如此美丽”、“树立理想,告别”等演讲或征文或手抄报活动,甚至可以直接开设法与理的辩论赛。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与强化语言逻辑思维,或明或暗地让学生学到法治知识,在不一样的语文第二课堂中渗入法制教育。这些活动既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又能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激活思想,开发智能,同时也会使他们对政府部门与消费者的责任与权力有更为形象而深刻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能得到增强。

3巧用热点,披“象”入法

在不断的社会发展中,会产生新的知识。任何学科的教学都应抓住社会发展的源泉与时代脉搏,关注我们生活的当下,将社会与人生紧密联系在一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每个社会热点,可能都存在法治的影子,成为普法的“象”。因此,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关心民生问题,鼓励学生辩证地看问题,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和道德精神,让课堂这一小天地,成为学生识法、懂法的沃土。万物皆可着我情,万“象”则可披入法。例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极尽语言之能事,把阿房宫写得富丽堂皇,大广声色。学生在了解秦始皇因骄奢淫逸,不体恤民生最终招致“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惨烈后果后,就能悟出“骄奢败国”给后人的警示,也是作者借古讽今,给当朝执政者敲响警钟,以补察为政的得失。此时,便可引入近年来出现的贫困县耗巨资建设豪华办公楼现象,让学生知道全国政协、监察部早已将“清理政府部门豪华楼堂馆所”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花巨资兴建豪华办公楼便是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4训练作文,与法共进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点工作,教师有意引入公德法制类的题目或材料作文,使学生在构思写作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提高自己的道德法律水平。写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是一种输出形式。它既能体现出认识主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人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作文教学与训练中引入法制事件,能不断诱发学生思考探究、分析比对、反思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这种与法共进的作文训练,实质已经融入法律知识,且化法于无形,融爱于无痕。如,把“老人倒地扶不扶”的话题材料引入课堂,让学生进行材料作文的审题训练,也借机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引导学生要在谴责肇事者和见死不救的行为的同时,还要深刻反思这一事件折射出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学生经过作文写作,增强法制观念,同时也规范自己的法制行为。语文是感性的,法制是理性的。法制教育适时适当渗透在语文教学中,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这样做在完成语文教学目标的同时既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质,丰富教师的教学手段,又积极地宣传了法律知识,达到了普法的目的。这种隐而不露的语文课堂,蕴含的是教师与学校最深沉的爱,它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提高他们依法行事、遵章守法的法律素养,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使其成为法制社会里德才兼备的未来之星。

作者:罗冬松 单位:新丰县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陈光学《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及对策》.中国法院网.2003-07-02

法制教育论文篇(3)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蔡枢衡)。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现代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正在进行的“四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第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已成为个体社会化必经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1.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教材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主要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仅指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而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美国、德国与瑞士等国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育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或宗教教育无论从教材编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同样,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本身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如前所述,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功用与现代学校教育忽视法制教育、不重视法律素质培养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现代学校教育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改革那些与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制,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当前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必须着手以下几方面的构建。

(一)完善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加以研究。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大力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高潮。从实质意义上讲,素质教育应该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的基本实现途径。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几个重要途径,但决不是全部途径,80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三)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一样,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包括:1.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座”,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2.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3.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4.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丰富了校园生活,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对建设良好校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田克勤:《邓小平理论概论》,高考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叶澜:《教育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教育部:《邓小平教育理论学习纲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童星:《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处版;

[6]赵洪海:《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法制教育论文篇(4)

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自由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成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关系

回顾中国历史,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制服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邪恶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亡国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所长,但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能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作用。

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途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德育与法治相结合是学校德育的一个突出特点。道德规范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要使道德教育具有约束力,还必须以法制和纪律作为保障。西方各国不仅建立了完备的基本教育法,还有一系列的学校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来配合,实行依法治校。《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计划,1993年首先作为法案正式生效。又如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展开。再如,日本1947年3月31日颁布实施《教育基本法》,强调:“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培养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的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国会还以《教育基本法》为准则,之后又颁布《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教职员T许可法》《社会教育法》。1987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根据教育基本法确定了而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②

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教育不仅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而且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规范化,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法规的作用。在世界导师制发祥地——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要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1984年,学校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重要场合的着装、俱乐部或社团的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公共演出等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规定。美国所有大学都设有校警,大的学校还设有警察局,学生若有违法行为,轻则由校警配合学校进行教育,重则交校外警察局法办。而且,西方学校把许多德育教育内容融于制定的准则之中,如《常用语言、行为的准则》《家庭中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问的准则》等,使德育教育在法制和纪律的保障下,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美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道德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互相结合的,其主要解决的是学生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人格理念等问题。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该校设有学生工作中心,这一机构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内开办经营性的服务实体,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帮助孤寡老人料理家务,帮助贫困家庭修盖房子,帮助移民子女学语言等这些活动,使学生体验生活,体察社会,增强社会义务感。这所学校还在校纪方面明确规定,不许打架,不许盗窃,不许吸毒与贩毒,就是在校内游行与静坐也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否则即按违犯校规令其退学,这对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必要的。③

借鉴和反思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国正在实践中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建立了基本教育法。还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治校,有一系列的学校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出台。法律所固有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教育包括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还应从以下方面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首先,要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项基础性教育,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教育管理机制。要从娃娃抓起,针对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展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学还应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配套的法律课程选修课,开展各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相关教学实践活动。其次,要由简单的道德说教转变为以赏罚机制为载体的教育,克服只讲鼓励不讲惩罚或只讲惩罚不讲鼓励的两种片面倾向,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次,高校德育应加强法制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现代德育方式,它通过执行制度、管理行为去教育学生,完善学生人格。但是,这项重要工作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或者有章不循。这种状态使管理混乱,既费时费力又做不到公平公正,学生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而,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法制的作用,把德育的内容融于具体的法规与准则之中。凡可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德育活动和工作,都应制定相应制度。不仅要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且要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落实在行动上,从而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总之,只有把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从制度上有效促进他律向自律转化,实现高校德育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578.

②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294.

③刘和忠.美国学校德育的特点及其评价[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06

[参考文献]

法制教育论文篇(5)

二、美国法制教育的改革阶段

20世纪50年代开始,法律界和教育界都开始思考将法制教育纳入通识教育,主要目的为了进一步推动青年学生对当前法律制度的深入理解。这一观念逐步发展具体化为如何教育学生处理身边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包括批判性思维的技能以及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这些是早期的法制教育所欠缺的部分。在20世纪下半期这种观念的影响迅速扩大,许多法制教育项目在全美范围内如雨后春笋般开展起来。1953年哈佛大学法学教授保罗•弗洛因德在华盛顿大学发表演讲标志着这一时期的开始,引发了关于法制教育潜在功能的广泛讨论。尽管弗洛因德教授在演讲中主要讨论的是法律在大学阶段中的教育,他的演讲却推动了法制教育在所有教育阶段的全面展开。他说“一所高校如果未能在通识课程中提供法律思维的指导,那么它就忽视了教育的全面性”(Freund,1953:379)。他认为传统高校中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是远远不够的,他呼吁学术界进一步探索法律课程在高校中的更广泛作用。他强调他所提倡的法制教育“不是为了教会学生诸如如何背书支票这一类实用的法律技能,如同开设科技通识课程的目标不是为了教会学生如何修理汽车。尽管另外有律师等法律专家可以为我们提供服务,但某些涉及我们安全、自由等切身利益的知识的学习是不可以转嫁给他人的。”(Freund,1953:368)弗洛因德观点的核心是成功的法律思维教育是全面的通识教育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一观点拓宽了当时人们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尽管法制教育课程多少都教会学生如何理解和运用法律工具,但最终目标不应当仅仅为了完成有限的、特定的工作。一个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向学生呈现完整的法律制度,将其中使用的批判性思维技巧传授给他们,使学生更成功、更有学识地在法制社会中行使职能。尽管弗洛因德的观点也有其局限性,但他的倡议确实打开了大家的眼界,并且标志着法制教育新时代的到来。他的观点引起了很大反响,例如1955年召开的“关于在文科通识课程中教授法律的圆桌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华盛顿大学教授托马斯•艾略特引用了弗洛因德的论述,进而指出了当前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指出尽管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学校开设了司法程序有关的课程,但是大多带着敬畏的态度,或者说至少不是批判性的(Eliot,1956:1)。他提议大学的法律通识课程应该是对现有法律制度更为现实的描述,包括现有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他倡议法制教育要摆脱过去的形式主义途径。20世纪60年代美国兴起了新社会运动,将注意力转移到贫困阶层的社会生活状况,关注如何为他们提供应有的帮助。这一时期的法制教育发展受到这种思潮的影响,被看作帮助这些弱势人群通过教育了解他们应有的权利,并且懂得应用这些权利来保护自己的重要手段。当时的文章指出“在向弱势群体提供的法律援助中,重要的不是有多少律师加入了法律援助事务,也不是政府提供了多少法律援助资金,因为就这些人群的数目来看,通过法律援助帮助所有低收入人群解决法律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是通过大规模的预防性教育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Har-rington,1969:339)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援助团体意识到了对其目标人群进行教育的重要意义,而且接受法律教育的人群越广泛效果越好。这段时期大家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制教育的作用和意义,有的从大学通识教育的角度,有的从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总体来说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大家都认为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不足以满足当代要求,社会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法制教育,而是对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因此积极探索新的法制教育形式成为当时的迫切需求。

三、美国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发展阶段

当美国遭遇越南战争、水门事件等社会危机之后,公民教育问题再次受到关注。美国法制教育之父伊萨多•斯塔认为新时期的公民教育应加强五方面内容的学习,包括:自由、正义、平等、财产以及权力,才能应对新的社会危机带来的问题(Alexander,1993:67)。在他的倡导下,美国开始了法制教育运动。这次波及全美的法制教育运动最终促成了1978年美国《法制教育法案》的颁布,正式确定了法制教育的名称和定义,并最终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伊萨多•斯塔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将法律教学应用到社会知识课程中,他发现法律知识的教学可以将学生从课本上肤浅的论述带入到价值冲突的实际场景,帮助学生建立当前社会所认可的价值体系,并应用到决策判断中。因此,他积极倡导通过法律学习来改善公民教育。根据斯塔的话,法律学习旨在“通过教导青年人了解法律制度、法律程序和法律系统,以改善公民教育,给青年人提供另一种理解社会的方式和一些可以使他们参与制定和改善法律的工具”(Williamsonetal.,1997:8)。1962年两件事进一步促成了法制教育框架的形成。一是公民教育基金会学校项目主管明娜•波斯特•佩泽代表基金会向美国社会研究委员会(NCSS)提议,加强权利法案在学校的教育。美国社会研究委员会连同公民教育基金会在马萨诸塞州召开研讨会,形成名为“加强中学权利法案教育的计划”的报告,报告是一份围绕自由、公正、平等等价值观为核心,以案例教学的方式开展公民自由教育的全面规划,这份报告产生了广泛影响。另一标志性事件是同年在佩泽的斡旋下,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威廉•布雷南在1962年美国社会研究委员会年会上发表演讲,题为“权利法案的教学”。这一演讲确立了权利法案在早期美国法制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并促使教育者从背诵教条为主的灌输式教学方式向案例型教学方式转变。此外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模拟法庭以及情景教学来学习解决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的价值冲突问题。1963年美国社会研究委员会、美国政治学协会、美国法学院协会以及公民自由基金会达成共识,认为权利法案案例及其基本原则的教学应在全国受到重视,于是联合成立“权利法案教育全国大会”,全国大会的成员包括多名最高法院以及巡回法院法官、高校校长、法学院院长、教育学院院长,法学、政治学、哲学、教育学各专业教授,以及市民领袖。在大会的影响下,1963-1964年间全美各高校纷纷开展了大量关于权利法案的研讨会、讲座、培训课程。1965年,大会和美国顶尖教育研究机构哥伦比亚大学教师学院合作设立“美国自由研究与教育中心”,中心先后组织过教师培训,知名学者研讨会以及多个研究项目,为推进法制教育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在接下来的70至80年代,法制教育在全美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尤其1978年《法制教育法案》颁布之后,全美涌现出无数为青少年提供的循序渐进的法制课程,覆盖的教育阶段也扩大到从小学到大学的全部教育阶段。美国学者如此形容这番景象:“孕育了三百多年的法制教育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了”(Alexander,1993:68)。在这期间,全国开展了各类大大小小的法制教育项目,包括“街头法律”这样由司法部支持的全国范围的大型项目,也包括遍布各城镇的小项目,法制教育由此在美国得到普遍的重视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这一阶段法制教育的蓬勃发展和美国司法部、美国律师协会以及诸如国家公民教育中心这样的民间机构的促进是密不可分的,这些机构与部门直到今天仍然是美国法制教育的主要推动力量。

(一)美国司法部

美国司法部预防青少年犯罪办公室是积极参与法制教育的主要政府部门。预防青少年犯罪办公室的动机很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在于它教会学生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如何运作,理解了法律及其用途的人通常会更尊重法律,而不至于产生违法行为”(Speirs,1985:1-2)。1978年通过的《法制教育法案》为国内法制教育项目的资助提供了政策保障,之后美国司法部先后资助过美国律师协会青少年公民教育委员会、国家公民法制教育学院、国家公民教育中心、宪法权利基金会等机构开展的法制教育项目。项目开展的初期,司法部工作重点在于研究探索在各地全面推广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做法;第二阶段发展的重点转移到项目成果的准确评估,以及将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课程体系;第三阶段司法部则关注如何尽可能地扩大项目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并在更大的范围内让各层次学生收益。司法部在这些项目中主要提供财政支持以及发挥作为信息交换中心的功能。

(二)美国律师协会青少年公民教育特别委员会

委员会是司法部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法制教育信息中心,委员会的宗旨是使青少年在理解国家法制的基础上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委员会经常一些关于教授某一门课程的具体经验、法制教育最新的发展趋势之类的信息资料。委员会还了一系列“法律动态”,涵盖了例如婚姻、性别歧视、投票选举等与大部分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几百个法律问题,提供具体讨论这些话题的教学资料。

(三)国家公民法制教育学院

国家公民法治教育学院开展的“街头法律”项目是美国最知名的法制教育项目。这个项目最早是1971年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发起的,由一些乔治城大学的法学专业学生到华盛顿特区的高中讲授法律相关知识。项目发展到后期成立了国家公民法制教育学院,将乔治城大学的经验推广到其它地区。然而国家公民法制教育学院的设立并不仅仅是为了复制乔治城大学的实践,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是为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他们用更简单、明确、有趣的方式阐释法律,帮助学生发展公民技能,培养对待法律及法制的积极态度。这个项目一直持续到今天仍在运行,范围甚至扩展到美国以外的地区。每个高校的“街头法律”项目都采用了不一样的运作方式,以耶鲁大学为例,可作管中窥豹。耶鲁大学中有兴趣参与项目的学生会事先接受一学期的培训,为下学期从事教学做准备。一学期培训结束后,这些新培训出来的大学生教师就前往各地中小学,他们通常在那里开设半学期课程,课程名称并不固定,大部分法律知识课程包含在公民课里,同时也会开设一些其它更为专业的课程,比如商法或美国历史等。讲课的学生一般2-3人一组,每周讲授3-4天,其余课程时间由学校的全职教师承担。兼职教师需要承担全部教学工作,包括讲课、设计和批改作业、测验以及期末考试和评分。学生的最终成绩是由学校的全职教师决定的,他们会在兼职教师评分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成绩确定最终成绩。学期结束后,兼职教师需要向项目负责人提交一份报告,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描述和评价,凭此他可以换取两个学期的学分。“街头法律”项目与美国国内50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等著名高校,业务范围还在进一步扩展。“街头法律”项目网站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项目的运作资金中政府拨款份额最大,占34%,主要来自美国国务院、教育部、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等,其次为律师事务所资助,占29%,其它来源于其他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四)公民教育中心

中心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以及提供教师培训,帮助地方机构改进法制教育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公民教育中心还致力于开发法制教育课程,计划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阶段结束,循序渐进地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社会与人文课程中融入法律相关内容。

(五)宪法权利基金会

宪法权利基金会是1962年成立的民间机构,也是早期法制教育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它主要为中小学阶段的多种课程提供培训和教学资料,其中培训内容包括模拟法庭竞赛、青年领袖项目、权利法案教学,课程资料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刑法、宪法修正案、商法等。

法制教育论文篇(6)

(一)对法制教育定位不准确。《基础》统编教材在绪论部分对该门课程的定位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从这一表述不难看出,法制教育从很大程度上被附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而在高校一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背景下,法制教育逐渐沦为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有被边缘化的趋势。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就成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部分,有的高校甚至用思想道德教育去取代法制教育。这种错误的定位在某种意义上致使法制教育丧失了普法教育这个最起码的功能。

(二)法制教育的师资配备不合理。从《基础》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这一认识出发,高校开设的《基础》课程基本上都是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来讲授的,由于专业所限,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对法律知识所知不多,他们讲授《基础》这门课程时,往往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长此以往,法制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有的高校可能也会安排法学专业的教师讲授《基础》课程,但是由于他们不见得就知道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知识,这样就无法实现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法制教育的效果必然也会大打折扣。

(三)教学形式相对落后。法制教育是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大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而且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法制教育必须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但是,就目前的教学形式而言,课堂教学仍是高校法制教育采用的最主要的形式,它的侧重点在于对法律理论和知识的讲解,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养。至于和理论教学紧密衔接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则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了。这种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的教学形式致使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往往局限于记忆知识的层面上,缺乏更深层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法律信仰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

(四)教学方法相对简单。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从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效果,方法不正确,再好的效果都出不来。就法制教育的方法而言,部分教师采用的基本上还是一些传统的老方法,比如板书、照本宣科、讲授法条、念法律文件等。这种强制性、灌输性的教学方法,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可能会导致学生对《基础》课程产生反感,使得法制教育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效果。

二、解决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如前所述,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因此,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的放矢,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使法制教育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理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关系。法制教育依附于思想道德教育的定位虽然能够体现出法律与道德的相互联系,但其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所产生的错误也不能忽视。应该看到,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各有其目标。法制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就决定了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取代法制教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德法兼顾,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法制教育带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新要求教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搞好法制教育的关键,教师的质量如何关系到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如何。高校要严格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大力搞好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教师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主要是进行思想政治和法律双专业的培训,使每位教师既懂思想政治方面的知识又懂法律方面的知识,为他们在以后的教学中独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搞好法制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基础》课程作为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关键。

法制教育论文篇(7)

1.2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薄弱大部分学生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漠,一方面表现在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另一方面表现在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打架、盗窃案件、恶性杀人伤害事件、、传销、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恶意跟帖、利用组织破坏法律的实施等时有发生。他们的思想和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当面对社会的种种现象时他们缺少理智的判断,往往容易冲动走极端,悔恨终生。

2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1做好高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法制教育理论课作为一门极具专业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法制教育理论课肩负着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使命,有着其他专业课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教学现状看,高校法制教育理论课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教学效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一些民办高校忽视了法制教育课的设置。做好高校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需要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研究学生的思想问题,组织好教学,同时开设相应的选修课,形成与必修课配套的结构合理、内容互补的课程体系,以更好地增强法制教育课的时效性。制定合理的法制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进一步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传授知识过程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

2.2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在高校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法制教育。高等教育应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意识,教会他们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由于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不扎实,未能深入人心,在学生中会产生一些违法行为,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008年汶川地震,全国人民一方面都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中,另一方面都担心是否会再次发生地震或余震,政府和高校都在积极关注,想方设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西安某高校学生张某不仅仅对地震灾区没有正确的认识,还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技能在网上散布谣言,引发市民恐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这种做法是自身行为的肆意放纵和社会责任感的严重丧失的表现,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他也会因此而付出应有的代价。一些案例中的相关人员虽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作为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也应进行深刻的反思,进一步认识高校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校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2.3提高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使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辅导员应注意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任何管理岗位都应树立起法治的思维,因此,要学会利用一切机会,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我校也为辅导员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例如,利用各大高校的特殊案例,为全体辅导员开展关于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的讲座,普及《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而增强了全体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整体防范能力。

2.4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未雨绸缪,应当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才能把各种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校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也是显著的。第一是制定了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做到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处理。第二是学校制定了辅导员处理突发事件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指导辅导员在遇到突发事件后怎么有效、及时处理问题。第三是学校经常组织辅导员参加突发事件模拟演练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四是建立了安全隐患信息员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第五是建立了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事态发展情况,以便作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第六是加强了辅导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力度,注重发现和处理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今后随着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建立的预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更加有可操作性,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2.5发挥新型媒体的影响和教育作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样也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希望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继续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把法律法规、法治建设资讯、热点社会问题法律解读和法治舆论引导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我校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实际,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表现形式多样性的优势,及时、全面反映依法治理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高度重视、积极利用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着力打造高校较强影响力的普法网站、普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2.6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要求学校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师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等结合起来,精心安排主题班会等活动以及座谈交流、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书画征文、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并组织和邀请专家学者、党政领导、英雄模范人物等到校进行法制讲座和演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引导广大师生共抒爱国情怀、共话祖国新貌、共享国庆喜悦,增强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2.7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个人一生中要接受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受学校的教育非常重要,但一个人接受的家庭教育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大学生虽然在校学习,但是不能脱离家庭父母的教育,学校与家庭配合对学生的教育非常必要,收效也十分显著。我校和家长建立联系制度,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影响学业的个案逐渐减少,独生子女对学校的理解多了;自理自律意识强了,有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多了;心理原因诱发恶性事件少了,家长与辅导员主动联系的多了。

3法制教育初现成效

3.1学生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他们进入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以后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权威。

3.2促使大学生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了大学生犯罪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与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无关系。我校深入开展的法制教育,切实提高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增强了学生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使大学生养成理性思维的习惯,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去面对所遇到的困难,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理治事,依法行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促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法制教育论文篇(8)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已经经过了好几个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中已经开始出现各种负面思想,这些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很多的要求。20世纪末期我国把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到21世纪初期有大学生法制教育开始逐渐完善,但是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我国高校教育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法制教育归属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法律技术的内容被严重压缩,虽然知识足够,但是地位明显降低,教学内容不够充实。另外思政教育工作并不是专业课,学生不够重视,很少主动关注新闻,教学缺乏连续性。法律基础课程课时较少,学生在学习中就比较困难,教学效果不是很好。高校法制教育存在内容编排不合理的情况,相对缺乏生动性,学生在学习中内容比较广泛,影响教学的有效性。另外教学内容也是相对比较广泛,内容不够详细,主动学习的学生非常少。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教学手段单一化的情况,教学形式局限在传统教学模式中,缺乏行动导向能力,很多高校很好实用校园网等教育方式,不能向学生提供足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遵循的原则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需要遵循目标与内容相一致的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一致的原则、理论实践相结合等原则。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相对而言比较缺乏法制教育理念,在教育中需要有意识的转变教育模式,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引导公民养成守法精神,探索更加适合我国发展的法制教育体系。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曾部分,在教学中需要全面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行为的合法性,在提高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修正自己的行为,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我国虽然非常重视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但是社会中的各种思想,影响了学生的法制教育,学生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实践中,部分学校过分强调法律知识的普及,影响法制教育的实效。高校在法制教育中需要注意引导学生自觉地身体力行,学会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四、改革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针对以上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加强法制教育。

(一)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

受到我国传统法制教育的影响,我国一直存在重视道德教育轻视法制教育的认识,在社会中还存在很多就很多人轻视法制教育。从理论上来说,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密切相关,但是也需要看到,两种教育存在很大区别的。道德教育强调自律性,而法制教育则是重视强制性。高校在法制教育中只有结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教育效果。当前高校大学生普遍重视道德教育,认为法治教育就是道德教育的从属品,这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改革中需要把法制教育独立起来,并确定相应的配套教育机制,避免法制教育边缘化。从当前的教育体系来进行分析,目前法制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法律制度教育,导致法制教育没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法制教育虽然也存在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是需要看到两者之间并不能等同,因此高校需要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大法制观念教育,使法制教育独立出来,形成自己的教育体系。

(二)改革法制教育内容。

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存在很多的问题,过分强调宣传法律条文以及守法意识的教育,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另外高校社会实践与法制教育结合不够,学生很难以参与到法律具体实践活动中,难以形成学生自己的观点,改革法制教育是必要的措施。具体而言,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联系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大学生的发展特点,强调内容的针对性,在符合我国法制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下,有意识的拓展教学内容,向学生讲述进入社会后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法律知识等。另外社会生活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学生对法制的观念认识失误。当前高校大学生普遍重视网络以及就业等问题,因此需要向学生讲述一些劳动法等内容,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三)改进法制教育方法。

在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中,不仅需要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传统的课堂教育方式难以使用社会的发展。高校需要积极创新法制教育理念,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理论,逐渐将法律素养刻到学生内心中。在法制教育实践中,高校课堂教育中可以尝试案例模拟的方式,强调师生之间的讨论,鼓励学生通过讨论等参与方式,与专业的教师进行沟通,为学生营造热烈的课堂学习气氛。在教学中,教师还需要结合社会现实进行点评分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实现法律教学的目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有意识地开展与师生之间的案例,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案例的选择中需要有意识的选择与学生相关的案例,如刘海洋杀熊事件等,引起学生之间的共鸣,充分调动学生运用法律范畴的积极性。另外高校也可以利用学生会等开展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建设。

提高法制教育师资建设还需要具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相对比较薄弱,有条件的高校可以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担负教育工作,若是办学条件不足还需要充分提高师资力量,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还需要不断进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坚定自身的法律信仰,为学生的学习树立榜样。

法制教育论文篇(9)

二、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在法治社会中,是否知法懂法,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若对一些问题学生不加以管束,往往会产生问题成堆、积重难返等较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教育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因此学校要全方位制定好法制教育的措施。

三、加强校园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针对技工院校学生厌学的特点

在学校教育的方法上,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提高上课时学生参与的热情,积极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到寓教于乐。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列举社会治安、学生违纪、青少年犯罪等与青少年联系密切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已学过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剖析违法犯罪原因。同时,课堂教学还可结合演讲、小组讨论、辩论、知识竞赛等形式,多让学生参与,加强与实践的联系。

(二)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建立法制教育的实践基地。

一方面,学校应该在每学期新生入学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知识普及,使学生明确各种基本常识。另一方面,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并请少管所的犯罪少年现身说法,同时组织学生收看中央和地方电视台举办的法制专题节目,或者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等,这些活动能使学生更直观、更形象地学习并加深对国家法律规范的理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提高教师队伍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教师的为人处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生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除了培养教师要有深厚的知识,还必须要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在学生中带好头,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道路。

法制教育论文篇(10)

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结合其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学校做好对接,创设了“心理辅导、公益服务、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全力减少涉案学生再次犯案的情况发生。一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涉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对于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效果。二是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未羁押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进行公益劳动,并将之作为日后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记录在案,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办案人与未成年涉案学生、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案件情况在审查前、作出判决后及判决期满后分别向涉案学生的法定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涉案学生表现,对行为不规范、表现不稳定的学生适时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诫谈话,确保帮教工作覆盖整个案件流程。四是定期进行回访。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老师、社区志愿者、团区委工作人员、辩护人以及检察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定期对涉案学生进行回访考察,并每季度出具一份《监督考察报告》,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坚持每季度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人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认真阅读涉案未成年人上交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正面干预,切实提高帮教成效。

(二)科学做乘法,整合力量强化教育实效

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一是与学校、团委、街道社区合作,与常州道街、天津第54中学、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会签承诺书,建立法制教育宣讲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事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作为检校共建的“连接点”,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二是与区教育局建立“法制风险评估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涉及罪名、发案学校、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科学评测校园案件易发“风险点”,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区教育局,以便其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教育。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组织参加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干警深入辖区街道举办心理咨询会,围绕“如何陪伴孩子顺利度过青春期”、“如何看待孩子的小个性”等主题与家长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等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营造关爱和谐、沟通良好的家庭氛围。

(三)用心做除法,增强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同时,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消除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隐患。一方面,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有效、及时地发现心理或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分层、分类帮教,指定老师开展日常辅导,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校外配合社区开展“蒲公英计划”,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设立“小苗圃”读书园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从心理疏导、德育培养、自我认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惑,实现自我能力和品格的提升,从而有效预防其参与犯罪行为,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侵害。

二、当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也对我们如何开展好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模式比较落后

目前对于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模式,往往是重视灌输、轻视综合性培养;重视理论、轻视实际锻炼;法制教育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很多学校中甚至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的学校尽管已经开设,但是方式很单一,而且讲授的理论与实际没有联系起来,使得本来很丰富的法制教育转变成为了一种课堂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待完善

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很多教育内容不能与社会相适应,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的教育内容方面仅仅是注重义务、轻视权利,注重实体、轻视程序,这样就会导致义务、权利、程序、实体之间的错位,这种教育使得很多学生都以为自己不过是义务的主体,而不是权力的主体,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使学生只是消极守法,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知识,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

(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当前,各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都认识到了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都各自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并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做到有机配合,从而制约了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制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在中小学深入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净化校园环境

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吸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司法部门要依照法律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尝试现代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辟网上宣传途径,将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送上互联网,开通法制热线电话和QQ群、微信群,建立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的全方位网络平台。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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