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9:12

政策论文

政策论文篇(1)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政策论文篇(2)

行政决策同其他决策、特别是经济决策的最大不同点就在于行政决策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的利益为决策的对象和出发点,其目的是贯彻执行统治阶级意志。

(2)行政决策的内容具有重大性、广泛性。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的重大公共事务进行的决策,只是在为实现较重要的行政目标时所进行的,其直接面对的是公共利益,而非具体的个人或组织权益,作出的是影响到不确定对象利益的决定,并非所有的行政决定,因而不公正、不合理产生的危害性也非比寻常。

(3)行政决策具有复杂性。

随着现代科技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行政决策的对象日益庞大、复杂、多变,决策目标日益多样化。行政决策决定着价值分配,因此,各种社会政治力量都会对它施加影响,所以行政决策过程必然是权力运用的政治过程,有交易、有妥协、有针锋相对的冲突,甚至有战争,这种复杂性决定了行政决策一定要谨慎从事。

2法律监控的必要性

(1)从决策主题来看,我国法律对决策主体和决策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成为法律盲区,从而导

致决策主体的决策机构条块分割。现代行政决策理论认为,行政决策系统包括信息、咨询、中枢、执行、反馈五个机构。我国的行政决策系统还不完善,特别是信息系统和反馈系统,以至于行政决策机构也不成熟。另外,政策研究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层次和知识结构也尚不合理。在知识结构方面,有相当部分的政研人员掌握的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现代决策研究者所应具有的综合素质,缺乏现代公共决策理论、方法和技术。工作作风也是阻碍行政决策科学化的一个因素。

(2)我国行政决策程学缺乏法律保障,使得程序成了走过程。

一是不重视调查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决策的目标应该是尊重客观规律,合理运用政策,使政策更好地为调整对象服务。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行政决策行为很多都不是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使方案的产生缺乏充分的依据。二是行政决策程序不健全。在我国行政决策实践中,一些重要环节往往没有受到重视,甚至被忽视。行政决策程序尚未真正实行,不经过长期调研、理论探讨和专家论证,少数领导光凭经验甚至按主观设想决策的现象仍不少。

(3)行政决策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有法可依是推进领导依法决策的前提,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自上而下的监督由个人好恶左右,随机性很大,一旦决策失误,没有或很少追究责任,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造成不少环节弱监或者虚监,形成了决策失误和权利滥用的危险地带。

3完善法律对行政决策的监控方式

(1)塑造权力行使的合理结构。

①无论是何种体制的国家,国家权力配置和运行方式大都呈现一种相互配合,相互约束,彼此控制的格局。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各自的权限范围的划分,在当代多数国家,都体现出一种相互“节制”的状态,即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相互尊重,同时也相互监督。三权的谨慎行驶的格局,最终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用制度从客观上控制人性的弱点,使权力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私权的保护,最终实现人权的最佳保障。

②立法从授权方面对行政权力的行驶进行有力监督。在我国,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合理控制,是人民授权政府管理社会的体现,从而法律对行政权力的某项禁止和控制就显得合理与必要。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决策正确与否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保护。对行政决策的有力监督,是限制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不可或缺的保障。

③立法机关通过预算等决策机制对行政决策进行有力监督。代表人民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可以通过决议来监控行政部门相关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而为政府决策预设一有效机制,使其在决策时就要考虑是否可以被通过。预算在行政活动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它能激发行政官员的工作动机,另一方面它为行政机关完成既定任务提供了资金基础。这样可以使行政决策更加谨慎有序的进行,以使其结果最优,最大程度上避免失误的发生。

(2)完善权力行使的程序构建。

①完善以听证程序为核心的行政程序监督。结构上的安排强调在授权之时对行政机关的实体权利进行控制,而行政程序则强调对行政决策过程的控制。行政机关在作出一个重要的决策时,往往需要根据法律的授权范围,遵循一定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决策结果,从而发挥行政程序的强大作用。在构建我国法治国家的当代,许多学者和法律事务人员对法律程序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行政决策中,完善和严格实施行政听证程序,扩大行政决策的参与人的范围,给予利害关系人参与的机会,听取他们的申辩和建议,可以使行政决策更趋近于合理性与科学性。

②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中相关制度的法律化。行政决策程序的立法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基本制度实现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决策的实践,在一般行政决策程序中应当包括咨询制度、论证制度、听证制度(上已论述)、公示制度等。咨询制度主要用于解决行政决策中某些专业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利用咨询机构的智力支持进行行政决策的做法已被纳入法制轨道。根据美国行政程序法的要求,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咨询程序。公示则是指行政决策方案拟定之后,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或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公示制度是行政公开的重要方式,在行政决策中坚持公开原则,有利于人民群众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帮助政府作出正确的决策。

(3)加强权力行使的法律审查。

我国所有行政机关都由权力机关选举产生,既然如此,就要对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我国走向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权力机关授予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还颁布了相应的法律,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忠实地执行法律,在这里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反映到行政决策问题上,决策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不得与之相抵触。法律禁止的事项,政府不能做出许可的决策,法律鼓励的事项,政府不能做出禁止的决策。决策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的步骤和方式,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决策应归于无效,同时行政决策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主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要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必须首先做到真确的决策。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其他机关由其产生,受其监督。我国的法律是由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所以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使其有效的实施,从而对其他机关进行有力的监控。完善政府监督方面的法律制定,使行政决策的授权范围,决策过程,决策实施都有严密的法律规定,确定起自由裁量的空间,全面实现对行政决策的有效法律监控。

参考文献

政策论文篇(3)

自20世纪30年代凯思斯经济学创建以来,财政政策一直是各国政府用来干预经济活动的政策手段.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财政政策在我国也执行了三年有余,但实际的政策效果与预想中的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吸收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益的.

一、国外财政政策的实践

按时间线索划分,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可分为三个时期:

1.以凯恩斯理论为指导的需求管理政策(20世纪30年代后期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针对30年代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的大危机,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思斯发表了他的《就业、利息、货币通论》,详细阐述了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政策主张.他认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边际消费倾向偏低造成消费需求的不足,资本边际效率相对于利息率偏低造成投资需求不足,而利息率偏高又是由流动偏好偏高或货币数量偏少造成的,由此导致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由于市场调节无法实现总供求的一致,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加社会投资的方式对经济总量进行干预.凯恩斯理论提出以后。很快为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整个这一时期,西方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以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作为制定本国经济政策的依据,典型代表是美国,扩大财政支出.举债投资赤字预算是需求管理政策的核心内容,这种财政政策对克服经济危机、反经济筋条以及提高就业串等目标的实现的确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且持续了从“二战”后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20多年的时间.

2.以供应学派理论为基础的“供给”管理政策(70、80年代).70年代以后,凯恩斯经济政策陷入了“两难”境地:继续扩大财政支出会导致通货膨胀。而紧缩开支又使经济增长停滞.“滞胀”的产生实际上宣布了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失灵以及需求管理政策的失效。治理“滞胀”的多种经济理论因此而产生,其中在财政政策方面只有影响的当属供应学派.供应学派理论的核心是“减税”。他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需求,而在于供给的不足:过简的税率类似于在生产所需的资源(劳动、资本等)中打进了一个“楔于”,增加了资本家的投资成本,降低了劳动者的实际收入.资本与劳动的供给减少导致社会总供给的减少.拉弗曲线显示:当税率未达到某一点(如50%)时,随着税率的提高,供给量因经济活动的增加而增长,税收也因此而增加,税率与供给量及税收之间呈正相关;而税率超过这一点以后,三者之间呈负相关;随着税串的提高.供给量与税收反而越来越少.为增加供给,政府应该实施减税政策。供应学派的理论及政策主张很快为美国政府所采纳,里根在80年代初进行总统竞选时其政策纲领就是减税.此后美国政府所执行的里根经济学尽管是由几种学派构成的“混合经济学”,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供给管理政策,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由共和党执政的12年间,美国政府曾多次进行减税.供给管理政策的执行对增加社会的总供给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只是由于在进行减税的同时,政府用于国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最终导致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的大幅增长.

3.混合的财政政策(90年代以来被多国政府所采用).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频繁以及国内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运用财政政策干预经济活动呈扩散之势.当一国因各种原因导致经济出现增长缓慢的迹象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几乎无一例外都采用财政政策刺激经济.有的国家继续采用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如日本政府在整个卯年代都是通过赤字预算扩大政府支出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对中低收入者进行减税以及为鼓励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而对中小企业进行减税.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扩大财政支出与减税“双管齐下“的混合财政政策.典型的是德国和东亚国家.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90年代各国在运行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时候,也较注重不同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从多年的经验来看,尽管货币政策对克服经济衰退作用并不大,但如果将其与财政政策进行配合,财政政策的效果将更明显.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是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如日本10年来基本上执行的是零利率政策;再如东亚各国在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同时,也实行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

二各国财政政策实践的共性

对上世纪30年代以来国外财政政策实践进行分析与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是它们在执行财政政策时所共同具有的特征:

1.各国政府制定的执行政策的基础:相关理论.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至今,就经济活动是否需要政府干预的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着激励的争论,但实际上,即使不主张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如供给学派)也提出了政府应该运用减税政策刺激经济的政策主张.由于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以及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误,新凯恩斯主义者乘机充实一些新的理论,如交易成本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等,进一步完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典型代表是斯蒂格里茨),使其再次成为财政政策的理论基础.从各种理论的本质上看,尽管他们研究的出发点以及方法论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政策目标以及不同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却是一致的.在实践方面,无论是早期及中期的美国还是90年代后其他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执行本国的财政政策的时候,都是以已有的理论作为政策的指导:或是需求管理理论,或是供给管理理论,或者是两者的综合运用.

2.政策实施的背景:经济不只气.

当一国经济处于平稳发展状态时,已有的财政手段(税收、财政支出)会自动地发挥调节作用,即财政的自动稳定装置.当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而市场本身又不能调节时,政府可能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财政政策更多是在经济增长缓慢、通货紧缩、失业率提高等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才被政府所采用:通过改变已有的税收和财政支出政策(即相机抉择,具体是减税和增加支出),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消费.且该政策一旦采用以后,往往会维持较长的时间,直到政策目标实现并得以持续.

3.财政政策手段的配合:税收和支出.减税或增加支出或两者同时采用,这是各国通常的做法.从执行政策的效果看,同时采用减税和增加支出,只要两手段的执行力度适中,往往可以取得较理想的效果(90年代被较多的国家所采用).当然这种手段的双向配合若力度过大,既会扩大财政赤字的规模,使政府的债务负担加重,也容易导致通货膨胀(如80年代的美国).但如果两种手段反向配合,即减税与减少支出或增加支出与增税,政策效果往往会相互抵消(如早期美国在反经济大萧条的时候就是采用了扩大支出与增税两种手段,导致财政政策效果较难显现).

4、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尽管一些知名的经济学家如克鲁格曼对治理经济不景气而采取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持反对态度,认为通过增发货币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克鲁格曼,1998),但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为了使经济降温,货币政策的作用更明显;为了启动经济,财政政策所起的作用往往更大;如果两种宏观经济政策能够相互配合与协调,则政策效果会更大.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如前述的镕国以及东亚国家在刺激经济增长所执行的政策中,就非常重视两种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搭配,日本也同样如此。需要强调的是,一国政府采用“双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一定要注意“度”的把握,否则很容易使经济陷入通胀之中.

三、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初,我国国民经济顺利地实现了“软着落”,但与此同时,经济增长远度放慢,物价持续走低,大批职工下岗等问题也开始出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1998年中期起,中央政府连续执行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调整国家预算,加大财政赤字规模以及国债的发行量,以满足政府直接扩大支出对资金的需求.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以扩大内需为目的的凯思斯需求管理政策.到目前为止,财政政策已执行了三年有余,但政策效果呈递减之势:1998年—2000年财政扩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为2%1、5%和1%〔这些数据来自于国家权威部门的报告,为估算数).政策效果不佳还有一个表现就是财政政策并没有对民间投资与消费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政府扩大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的,当财政支出增加的时候,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长就很明显,一旦支出减少,它们的投资增幅也会减小船政扩大支出期间,非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速远低于国有部门.此外,民间消费的增幅也并不明显.

我国财政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广是政策的理论指导比较单一.我们在制定融政政策时,以凯思斯的需求管理理论作为指导,寄希望于通过财政支出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实现经济政策的目标;至于减税政策,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惰况下(如出口退税税率上调)或无关紧要的税种上作了些微调(如2000年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缺乏配合与协调:扩张性的时政政策与管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导致相当多的投资者在资金筹措方面遇到障碍.表面上看,从1996年中期起,央行先后七次下谓了存贷款利率,且大幅降低了法定存款准备率,实行的是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实际上为了化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内实行了较为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导致商业银行“借贷”、“慎贷”,即管理上的紧缩银根政策.当然,这种做法与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有关,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种新制度的缺乏造成的.三是财政政策的两个基本手段相互间缺乏配合,甚至是作用方向相反的手段同时采用:增加支出的同时增加税收.近三年里,财政收入(税收)的增幅高出经济增速的一倍以上,税收的年绝对增量高于财政扩大支出的数量.可以说,扩张性的支出政策效果在相当程度上为税收的增加所抵消.四是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敏感反应的微观经济基础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加上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导致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大大缩小.如前所述,政府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投资的,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单位预算软约束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政府与国企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依然如旧,这自然使财政支出的效果大打折扣.由于诸多现有的不平等政策,导致真正对扩张性财政政策反映灵敏的非国有单位并不能从中受益,因而不可能增加其投资活动;各种新的改革措施不断推出使人们现期及预期的支出增大,但完善的保障体系并未及时建立起来,导致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使边际消费倾向逐年降低(戴园晨,1999;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经济课题组,2000),直接降低了时政支出的乘数.

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告诉我们:如果持续性地采用单一的财政政策手段(减税或增加支出)刺激经济而又效果不佳的时候,不仅不能实现政策目标,而且还将使财政背上巨额的赤字与债务包袱.这种现象在我国目前也有显现的苗头:衡量一国债务状况的两个宏观指标是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和债务依存度(债务/财政支出),到2000年底,两个指标分别超过15%和60%;如果考虑到债务仅仅归属于中央财政的实际状况,那么,债务依存度已愈100%.以上计算口径还不包括“准国债”,例如1998年向四大商业银行发行的补充银行资本金的巨额专项国债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等.如果将“准债务”也算入其中,则政府的债务负担还将大大地增加.因此,继续依靠扩张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执行空间也有限.为了实现更为理想的政策效果,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将已有的理论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进行综合灵活的运用.如前所述,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微观经济基础和政策环境,不同的微观主体对宏观经济政策反映的灵敏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以单一的理论作为指导而执行某种政策手段,往往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可考虑将不同的经济政策理论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同时制定和执行不同的政策手段.

2、注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用方向的一致性.当前需要改进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政策待遇:无论是自然人或法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符合银行信贷管理规定的条件,都应该得到其需要的贷款.

3.加强财政政策的支出手段与税收手段的交叉运用.90年代以后,以减税手段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增长已成为各国通常的做法.我国也采用这种做法不仅可行,而且必要.因为现行税制是在2994年开始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当初的通货膨胀已为目前的通货紧缩所代替,原来很多抑制投资与消费的税法条款急需作相应的调整.适当对一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及税收负担进行调整,可以使纳税人因负担减轻而直接受益,有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4.将财政政策的执行与国有经济的战赂性调整结合起来.“有所进与有所退”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基本思路.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约6万亿,如果采用多种方式将其中的一部分变现,由此收回的财政资金以万亿计.将这些资金用于执行财政政策,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厂方面国有经济的结构优化有助于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为税收调整和扩大支出提供了资金来源,可避免扩张性财政政策可能造成的政府负担加重。

参考文献:

1.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2.傅殷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3.蒋自强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4.颜鹏飞等.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述评.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5.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正视通货紧缩压力,加快微观机制改革.经济研究.1997(7)

政策论文篇(4)

一、政府积极为农村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极其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娱乐、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从财政支持的角度讲,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成员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中央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地区财政收入水平等有关数据,制定地区财政收支平衡指标,确定地区财政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然后,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同样一省区域内,由于同样存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情况的差异,因而也存在财政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不同,存在着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需要省市级财政通过本省市范围内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使本地区农村人口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落后地区教育水平和医疗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共同投资,可以拓宽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首先,引导社会和个人投入农村公共服务。其次,合理利用国债资金和外国政府贷款。再次,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福利赞助和捐赠。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

一是大力加强农业重大工程的建设,搞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一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制,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山区综合开发等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人畜吃水困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速度。

五、加大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提高农业科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证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国债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用于农业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二是要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三是要发挥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环节的桥梁作用,调动社会资源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搞科研,培养“公司+农户”、“科研+基地+农户”等多种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培养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卫生投入比重,保证各级政府卫生预算支出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的速度,并保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向农村公共卫生倾斜。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山西省已经制定了实施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规划,中央和省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严格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以来一些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简便有效、农民认可的筹资办法。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将提高补助标准所增加的资金最大程度地用到农民身上,以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防范基金支出风险。

政策论文篇(5)

当国内学术界还在探讨什么是“创意经济”(CreativeEconomy)时,政府官员还在借参加学术讨论会之机,发表对“创意经济”看法的时候,2005年一个综艺策划项目,“超级女声大赛”带来的“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y)已经横扫中国。

创意经济是外延型产品经济转向内需型消费经济的重要方向

国内外经济界权威人士几乎一致认为,我国经济目前必须走以扩大内需,促进民众消费为方向的道路,这在国外反倾销浪潮和国内个人储蓄额达到万亿元的形势之下,的确不言自明。更有国外专家列举我国8000亿的美元外汇储备,2005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19%,而消费开支仅占GDP的14%。因此认为:中国政府为重新平衡经济增长,必须减少储蓄和投资,增加消费开支。

因此,扩大内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民众面对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保障、养老保障等一系列现实和比较严峻的问题,扩大内需的很多举措根本难以撼动民众的储蓄热情,消费开支与预期相比,总是无法令人满意。

然而一个地方省份举办的综艺项目,却大大拉动了民众的消费开支,而且民众并没有买到什么实物产品,买到的是“精神产品”及一系列“衍生产品”。这些产品不是工业经济带来的,也不是知识经济带来的,而是“创意经济”带来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6年1月11日的《中国文化蓝皮书》中,公布了对“超级女声”这一典型的创意经济带来的经济收益和民众消费支出的初步统计,见表1。

表1中,一个创意项目带来的消费支出与企业由此产生的收入可以达到湖南全省农民工2005年总收入的1.02%,“超女”品牌后续价值指标占2003年湖南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0%。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创意经济是我国目前从外延产品型经济,转向内需消费型经济的重要方向之一。

创意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区别

在上述“超级女声大赛”综艺项目的市场运作中,消费者买到的是典型的“精神产品”,说它不是“工业经济”带来的,也不是“知识经济”带来的,是因为创意经济与知识经济的确有很多不同,讨论这些不同,特别是搞清楚创意经济的特征,对发展创意经济和制定政府公共政策,健康引导创意经济,有重要意义。

最早以国家战略名义提出创意经济的是英国,1997年5月,英国首相布莱尔为振兴英国经济,提议并推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该小组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别两次提出创意经济的发展战略。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对创意产业下了定义,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据此定义,英国将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

近年来,欧洲、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的报告和研究成果丰富和推进了关于创意部门和创意产业的观点。比较典型的意见是,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经济活动会全面影响当代文化商品的供求关系及产品价格。创意产业建构了新的产业结构的通道。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指出,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递增。一些国家增长的速度更快,美国达14%,英国为12%。在美国,阿特金森(Atkinson)和科特(Court)1998年指出,创意经济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和动力。据统计,到2001年,美国的核心版权产业为国民经济贡献了5,351亿美元左右,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24%。

在上海,创意经济也初显端倪。上海大力开展国际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各类设计展,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上海还开发改造和利用了100余处老上海工业建筑,对老厂房、老仓库进行了改建,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创意工作园区。另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5/1)》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的行业分布直接涉及创意产业的部分是:文化艺术业:0.8%;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1.5%;广告业:1.0%。中国创意产业仅“网民”部分,其数量占中国互联网上网用户总人数9400万的3.3%,应当约有310.2万人。

那么创意经济与知识经济是同样一种经济形态吗?能否用发展知识经济的方法和公共政策来引导和促进创意经济的发展?笔者在此问题上的回答有悖于美国人的观点,创意经济与知识经济尽管都是源于“头脑的经济”但是他们的产生和发展有很大不同。笔者为节省篇幅,以列表方式阐述其不同之处。见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创意经济与知识经济最显著的不同,就是创意经济主观和文化成分是知识经济无法比拟的。创意经济更涉及社会领域,是社会多元化、政治文明和文化包容的产物,在引起社会争议方面,恐怕不是知识经济和知识产业中所谓“科学伦理和技术伦理”能够涵盖的。可以说引起社会争议没有科学伦理和技术伦理那么深奥,却远比它广泛。

创意经济产生的环境要求

任何经济形态都有适宜生长的环境,这个环境包括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其他经济发展水平环境,“创意经济”也是如此。在搞清楚适宜生长环境之前,应该首先探讨国内的“创意经济”一般生存在哪些产业当中,可以把这些产业称为“创意产业”。

笔者整理出的表3,反映了当前国内所有的创意产业。从表3中我们不难看出,“创意经济”与“艺术”的距离很近,与科学的距离则比较远(这里并不是指的“创意经济”的实现手段),这也是创意经济不等同于知识经济的主要原因。科学无国界,艺术则有很深的地域、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性,这是因为艺术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直接的组成部分。

(一)国内发展创意经济的社会环境

中国创意产业国际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金元浦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比较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他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才需要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高效的政策支持机制,高技术的基础设施,相互接驳的产业链条,打破原有行业界限的重组场域,迅速顺畅交换传播的数字网络和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交易平台。”他没有进一步解释“高效的政策支持机制”到底指的是什么,但是笔者认为,这个支持机制还是有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容许不容许的问题。说到“知识经济”,几乎没有这样的问题,因为它几乎不涉及意识形态。而搞创意经济的人,首先本质上都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不合常规的,富有想象力的人。这些人的想法,直接导致了产业本身的方向和社会效果。

因此,说到社会环境,部分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和政府的公共政策。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已明显下决心培育创意经济,但是创意经济的繁荣要依靠发展争议性的内容,甚至可以这样说,极具争议性的内容才赋予了创意经济的商业优势。然而,另一方面,政府仍担心创意经济带来的文化内涵,对于极具争议性的内容,政府通常持非常谨慎的态度。“超女”项目利用数百千万年轻人的移动电话投票权,成功发扬了一次“文化民主”,就是个例证。因此,创意经济在国内社会环境中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创意产业的经济性与政治的传统性之间的协调和相容。

(二)国内发展创意经济的人文环境

创意经济在我国能够传播和发展,在于社会的开放性和多元化以及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国家倡导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可以说,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已经深入人心,政治文明也被提到议事日程,国内民众的文化包容,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洗礼,已经有很多的宝贵经验和继续拓展的空间。

创意经济的基础是产业经济,产业经济为“创意”的产业化提供了手段和平台。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工厂”,产业门类和产业发展硬件已经具备了和发达国家抗衡的基础,这方面不存在突出问题,突出问题仍然是“创意”本身。

政府对创意经济应采取的公共政策导向

应当承认,许多创意产业一般都是影响很广的朝阳产业,但也是一个问题很多、争议很大的社会热点产业。例如:互联网、电子娱乐产业以及类似“超女”的“造星”运动。因此政府的作用应当是提升创意的文化品位,增强原创能力,加强市场管理,塑造和改善产业形象,让创意产业进入主流社会,不仅成为一个正当行业和正常行业,而且成为一个光彩产业和高尚产业。

对创意产业的鉴别和发展,不应当漠视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也不应当漠视多元社会下的不同群体和千万用户、客户的合理需求。因噎废食,只会丧失创意经济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由于创意产业的争议性,在不同发展阶段,更不能漠视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和主流社会的合理关切,如果引发社会公愤,将断送某些创意产业的前途。政府的公共政策,应当在以上两个方面取得动态平衡,既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同时也要对产业发展负责。具体来讲,笔者认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应当着力于以下几点。

(一)政府要创造一个创意经济的发展平台

“平台”一词源于计算机技术术语,是指基本软硬件标准的集合,在这些标准上可以构建其它计算机软硬件。由此引申,现代非计算机意义上的平台,起码有三个基本含义:一是平台具有基础性的支撑体系;二是这个平台不仅包括基础硬件设施,还包括软件政策环境,是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的有机集成;三是平台它一定具有公共和共用的服务性质。

因此,“国家创意经济平台”,应当是由国家层面上的创意经济基础条件资源共享的系统化的支撑体系。“国家创意经济平台”不仅包括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而且包括相关的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国家创意经济平台”要为全社会的创意产业提供有效、高质、公平的服务。

“国家创意经济平台”的制度体系是其建设和运作的核心,它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规则、标准等。目前国家对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与制度体系正在形成过程中,我们有理由期待它的建设有助于加快“政府创意经济平台”的建设。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在对待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的公共政策制定上,政府可以引导创意产业的方向,却不适于规定创意产业的内容,也不适于督促创意人士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意经济和创意产业在我国发展的情况如何,对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客观检验的实践之一。

从目前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来看,只要其内容不涉及政治、宗教、色情、颓废和有碍社会和谐稳定,就应当给予发展。管理的观念应当从审批、控制为主,到扶持、发展为主。创意产业是典型的“精神产品”组成的产业,其能够发展壮大,最重要的是公共政策在此方面的宽容与包容。当然宽容与包容的基础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

(二)在现阶段建立创意产业协调机制

在国家积极制定创意产业公共政策的同时,应当建立创意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我国的创意产业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管理层次很多。以网络游戏等数字内容产业为例,在第一级直接参与管理的是文化部,还有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务院信息办;第二线参与管理的有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劳动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直接在数字内容领域参与管理的政府部门,大概有18个部级单位,这种管理难以协调、规范。因为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就需要有一个更高层次的协调小组来协调、推动产业规划的实现。

这里介绍一下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台湾是把创意产业管理纳入其“经济部产业辅导中心”,由中心出面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为节省篇幅,对其管理架构的描述见表4。

(三)保护知识产权和培养创意人才

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政府出版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但是,尽管如此,知识产权恶权案件还是屡见不鲜。任何创意产业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对知识产权有一个很好的保护,我们的创意产业是绝对不可能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加大民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才是根本之道,这方面的工作,的确任重道远。

对创意人才的培养可以把其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我们的教育,现在从支持创意经济来看,问题就比较多,我们评判学生的标准仍然是单一轨道,小学、中学里艺术类课程在升学率的压制下,生存空间十分有限,发展空间更不容乐观。一方面社会开放,学生思维日益多元,社会评价标准也日益多元,另一方面,升学压力、就业压力、自主创业的艰难程度又与上述情况形成强烈反差。使家长、学校和学生本人矛盾重重,这种现象的改变有赖于整个教育体系的与时俱进。二是创意人才以35岁以下为绝大多数,这些引领流行文化的人群,经济能力比较薄弱,迫切需要扶持。支持创意年轻人的创业,就成为当务之急。

在这方面,上海做出了良好的示范。上海市借鉴国外经验,开拓出仓储式的创意基地,卢湾区“8号桥”、广告湾、泰康路艺术街等综合性体验经济园区和以创意设计产业为主的创意产业基地,静安区昌平路990号和1000号,上海市新型广告动漫影视图片产业基地,以及以时尚艺术、服装设计、品牌等为主要特色普陀区莫干山路50号,这些基地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文化都市园区”。以上这些基地,让创意人士能够租得起和住得起。它不但是聚集人才的“鸟巢”,而且是培养创意人才的摇篮,甚至成为上海市的又一具有鲜明城市特色的一大景观,真是一石三鸟,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政策论文篇(6)

“市场经济中各国政府究竟怎样管理企业”的问题,既需要政府通过调节市场活动实施间接管理,也要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管理少数公营企业。与计划经济中政府“管理”企业的传统观念不同,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弥补市场缺陷,而不参与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部门的经济职能,除了实施宏观调控,还要制定公共政策来调节和完善市场机制,平等地对待市场中的所有各类企业,创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因而也称公共管理。这是政府通过市场间接引导企业行为的重要职能。

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我们收集了当代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料,其中有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美国和英国的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欧洲(莱茵)模式: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国的有计划调节市场经济,瑞典的福利国家市场经济;东亚模式: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各有特色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它们的经验,既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规律性);又有因历史、政治、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个性(差异性)。因此需要对各国政府干预市场活动(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和方式进行研究和比较。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市场的主体。通过社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市场交换产品和服务,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经济活动要遵循价值规律,以使交易成本最低,在若干条件下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分配(即“帕累托最优”)。这是一般市场经济概念。由于市场并非万能,存在着不完全竞争和无法消除垄断、外部不经济性而导致损害社会收益、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经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以及对收入均等化无能为力,必须提供若干条件克服这些“市场缺陷”或“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市场运作,并通过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

企业是组织生产、配置资源的基本单位。无论公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企业产权边界必须明确界定,否则会因外部性的存在而造成资源浪费和“搭便车”等偷懒行为;(2)企业应有充分的自,包括生产品种和产品组合的决定权、定价权、自由进入和退出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任何人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个别干预;(3)要以经营单位的个人财产或法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完全责任或有限责任。这是市场机制有效运作和政府有效干预的基本前提。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首先是建立市场经济基本框架和完善经济活动环境。市场本身不能有效地提供的、具有使用上“非排他性”的以及利益上“非占有性”的公共货物需要由政府提供。其中,有些公共货物(在使用的排他性低时)应当是免费和开放的,有些公共货物(具有使用的排他性时)应当根据交易成本的状况决定是否需要限制消费。政府通过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市场经济活动的物质条件(硬件);通过制定法律和建立行政机构提供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条件(软件);政府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金融、信息等服务;政府为公民提供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采取某些强制储蓄的方法为此提供资金;政府为公民提供一部分教育和医疗保健的费用和条件,并保障其机会均等。

政府职能运行需要投入和消耗一定的资源,政府筹集资金的手段是公共财政,一般有三种方式:税收(主要方式)、发行公债和扩大货币发行。税收涉及到纳税人的积极性,并影响到价格体系;赤字举债可以在短期内刺激经济;扩大货币发行容易引起通货膨胀。公共财政对效率、财富分配和宏观经济运行有着显著的影响。

市场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舞台。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干预是对“市场缺陷”或“市场失灵”的干预,以及对公共部门的公益事业和少数公营企业的干预。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有不可混淆的两个层面:

一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宏观调控或曰宏观管理,指对经济总量(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水平、总的物价水平、就业水平)所进行的调节。宏观调控的措施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从70年代后起,各国进行需求管理和调节的同时,加强了供给管理和调节,侧重于长期发展的经济增长政策、提高劳动力素质的人力政策和经济国际化的对外经济政策。

二是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公共政策或曰公共管理,通过行政机构和行政法规对经济活动进行的干预,称为对市场中企业和私人微观行为的规制。英文regulation一词译为管制不如规制确切,因为它由政府出面干预,经过一个消费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谈判、协调和讨价还价的过程,建立起针对市场供求双方的规则,纠正市场失灵,增进经济效益。具体地说,规制在下述情况下是必要与合理的:①规模经济,某行业如果存在规模经济,就适合独家生产,因为比多家生产的成本低,但要对其行为加以规制;②防止过度竞争,这时政府要制定最低限价而不是最高限价;③提供全面服务,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向所有的消费者包括一些边远小社区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于是出现服务成本差异,需要用“补贴”的办法由公司内部调剂。要保证公司有能力维持内部补贴,就得由政府保护公司在其它地区赚钱,即需要政府为市场守门,对新进入者实行限制;④保护消费者和公司职工,防止他们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被公司欺骗。规制的内容大体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对于市场机制能够基本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领域),政府实施维护和促进竞争的政策,即反垄断政策(或称产业组织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禁止垄断、合谋行为,限制不公正交易,限制企业过度集中等。其二,对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如公共性、外部性、自然垄断性较强的领域,实行经济性规制政策,即对自然垄断和公益事业等进行有关准入、退出、价格方面的直接管理。这两类政策可以覆盖全部产业。此外,在市场机制对某些领域可以形成“有效”资源配置,而从伦理道德上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如),还要实行社会性规制,如防止公害政策等。[NextPage]

二、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是政府部门调节市场的重要职能

市场经济中政府部门针对市场缺陷采取政策措施的职能是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需要掌握好调节的范围、层次、力度和方法。

1.管什么?管市场——调节与企业经营和消费者相关的市场机制

1)限制垄断和促进竞争。制订反垄断法,依靠法制影响市场结构和竞争关系。政府不断地监督企业经营状况,但不涉及企业内部的经营方式。美国限制造成垄断的不公平竞争,而不反对现有的垄断企业,禁止的企业行为是:垄断和固定价格协议、破坏竞争的兼并、价格歧视、搭配销售和倾销,反垄断机构是司法部反垄断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欧洲的限制垄断法不如美国严格,允许经过有关当局或法院裁决的联合定价。日本的反垄断和维护竞争政策由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由于对跨行业垄断集团的限制较松,以致一些集团膨胀、金融渗透、行业默契、业务排外等合谋和垄断行为泛滥。

2)经济规制和社会规制。政府的综合与专业部门协调一致规制市场行为。美国政府的规制机构由国会立法建立庞大的规制体系,分为两大类:经济规制机构规制特定行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和服务;社会规制机构规制所有行业的某一方面,例如环境保护、职工劳动保护等。

经济规制又称行业规制,是针对某些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自然垄断行业具有强烈的规模经济效应,并需投入大量“沉淀资本”才能开业,而且大多是公用事业和公共产业。尽管在这些行业采取自然垄断是有效率的产业组织形式,但由政府直接经营这类企业容易产生经营管理官僚化的弊病,各国政府一般采取授权人的办法,甚至授权私人企业予以经营;而政府则加强直接监督和规制。经济规制由精干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目的是保障公众得到良好的服务并支付合理的价格,而不破坏市场经济的效率。当行业性质因技术进步而变化和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时,规制措施要相应改革。

社会规制适用于社会上所有的厂商和消费者,包括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收受投诉、有关信息公开、防止假冒伪劣产品、防止误导消费需求等)、保护工业安全和工人劳动安全、保护环境和控制污染。社会规制的目的是界定和维护财产权,对于某些厂商或个人的经济决策可能经过非市场的价格手段直接侵害其他厂商的成本函数或社会的财产利益的情况,政府通过立法司法予以规制。社会规制还要区分外部效应和内部效应,并比较保护措施的成本和效益。例如美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对于外部效应造成的环境污染,国会在70年代初通过了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和联邦水污染控制修正案,并由环境保护局实施。而产品质量和劳动保护是基于内部效应,环境规制还要把外部效应内化,于是制定了许多针对产品质量和劳动安全的规制。如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由食品药物管理局负责实施;消费品安全法,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实施;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由劳动部职业安全和健康局负责。社会规制在日本由通产省、环境厅、厚生省、企划厅国民生活局及地方自治体负责;在韩国由经济企划院协调各部门实施。

3)政府直接管理公用事业和公共产业,承担其资源配置,对市场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够有效的货物予以补充。政府控制战略性资源和为公众提供服务,在某些产业发挥主导作用和弥补市场缺陷的调节作用。自然垄断性公营企业侧重于控制国防工业和经济命脉(如道路交通、能源电力、航空和金融等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如邮政通讯、供水供电、市政环卫,以及海关、审计、税务管理等行政和社会服务性部门),优先满足社会目标,较少体现盈利目标。由于其经费不能全部直接从服务对象收取或投资回收很慢,这类企业的直接经济效益偏低,致使政府财政(来自税收)负担很重。近年来,发达国家一方面精简政府机构,减少行政开支;一方面更加慎重地选择公共物品的范围,尽量减少垄断性公营企业的数量,并把一些公营企业公司化或私有化。

4)培育新兴产业和先进技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由政府主导经济结构演进的政策被称为“产业政策”,它是国家在发展的赶超阶段采取的经济政策。政府出面对产业间资源配置进行干预并扶植新兴产业,以帮助本国企业进行国际竞争,缩短经济现代化进程。19世纪中叶德国和美国曾对本国产业资本实行保护政策。二次大战后日本的产业政策,除了在一段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外资引进实行全面控制,已不同于幼稚产业保护和萧条产业调整层次上的政策,而相似于欧美的“目标政策”,提出不同时期的“产业结构设想”,对一些特定产业重点扶植,给予减免税、优惠融资支持,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随着赶超过程结束,其有效性到70年代已经减弱。战后美国的国防政策成了实际的产业政策,还对不同产业实行差异税率,在一定时期对铁路、木材行业免税并给予政府补贴,对住房建筑和农业提供优惠贷款。但美国政府从未正式承认它有产业政策,而是从80年代起提出“技术政策”,并被各国采纳为经济快速转型的竞争政策,对研究开发减税,鼓励政府研究机构与企业的技术转移、合作研究、先进技术计划、小企业创新计划和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资,通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获得新的国际竞争力。

2.怎么管?构筑法律基础,间接管理为主,完善企业发展环境

1)规范企业产权和企业行为,依法分类管理。在企业法律类别上,依财产来源和垄断或竞争属性把企业分成两大类,规范其产权和行为:①按公法或特殊法案并参照民法一般准则管理,适用于全资公营企事业,包括公益性事业和自然垄断性公营企业,以社会目标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政策性补贴。在法律上,按照公共财产的归属分级所有:即中央政府所有(国有)和各级地方(省和市镇)所有,与中央或地方财政预算体制挂钩,各级政府之间有明确的财产边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所有的资产无权支配和受益。②按民法类的公司法管理:适用于非直接公营的、竞争性领域的一般企业,包括按公司法运作的国有混合股份公司。以盈利目标为主,在市场机制下实行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西方市场经济实行以私人所有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其中包括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和工会所有制等。各种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几种公司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市场法规指导企业的经营行为,政府部门依法加强执法监督。

2)发展基础设施,调整收入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各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规划和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并以参股方式促进能源、交通、金融部门的发展。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基本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失业保险救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等制度,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加坡的国家工资理事会负责调整工资水平,稳定劳资关系;其特殊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了全国就业人员,使职工退休后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还可以用公积金购房、支付医药费和资助子女上学,少数资金可用于投资。

3)对企业的服务、指导、鼓励和扶植。各国政府部门通过经济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表明政府的发展意向和国际经济趋势,为企业经营提供信息服务和行政手续上的方便。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技术培训为企业提供了各种层次的人力资源。“行政指导”是日本政府管理微观经济的一大特点,以通产省对制造业指导“产业合理化”著名,通过与行业团体和产业界经常“沟通、劝说、交涉”,指出调整投资生产结构、提高效率的方法,鼓励在新技术领域建立“官、产、学”相结合的研究开发组合。从50年代到70年代初,日本通产省制定“合理化计划”和“扶植计划”,纳入“扶植对策”的产业有钢铁、合成纤维、合成树脂、石油化工、醋酸纤维、焦油工业等,尤其对重化工、电子、汽车、造船和航空工业的扶植取得了有效进展。韩国60年代中期提出“出口立国”的方针,形成一套“刺激体系”,包括减免税收、优惠贷款、信函贷款和扶持贷款、损耗补贴、对注册出口厂家的最小资金扶持、以及对成就突出者的奖励。在不同时期用刺激措施推动繁荣的有:出口、关键工业、中小规模公司、地方工业发展、技术革新、外国投资、逆循环投资、能源保存和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各国普遍实行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为它们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培训,鼓励出口和国际化。日本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设立专门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发展方向进行指导和扶植,并设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等金融机构,提供更优惠的贷款。

4)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德国工商大会是分布在各地的83个工商会的全国最高组织和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有215万户工商企业和小经营者为其成员,开展咨询、鉴定、职业培训、促进订货等活动。日本层层相套的行业组织是联系通产省和产业界的基本通道,70年代就有500多个。由著名财界人士组织的经济团体在经济政策制定中发挥较大作用。政府机构中设立审议会(如产业结构审议会)或推动某个行业(如钢铁)合理化的产业重组委员会,通过“官民协调”方式提出对策方案。

3.不管什么?政府部门不管一般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公共管理是政府部门通过调节市场活动对企业进行间接管理,企业行为受市场机制和公共政策的引导和制约。由于企业产权和企业行为已通过立法和不断完善的市场规则予以规范,政府的行政职能是一视同仁的执法监督和服务。政府部门如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多了,就会发生职能错位而扰乱市场秩序;甚至由于和低效常态、自身利益驱使的“寻租”腐败、以及掌握信息的不充分性而导致“政府失灵”,这在西方各国政府并不乏见。“球场裁判”的政府行为理论,是说政府是市场“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则可以大大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竞赛的程度。所谓“政府失灵”是:(1)政府部门的过度干预。超出应该规制的范围、层次、力度,不仅没有弥补市场缺陷,反而妨碍了市场机制正常发挥。(2)政府部门的无效干预。规制的范围、层次、力度不够,或干预方式及预期选择不当而不足以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护市场运作,因此要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素质。既然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在一定程度上都难以避免,只有存利去弊,将市场机制同政府的适度干预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市场经济有效运转。[NextPage]

三、各国政府在公共管理中不同的干预方式和规制改革

各国政府公共政策的内容和公共管理的方式,具有处于市场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和各国因历史、文化传统不同而形成的差别;而且某一时期对某一领域的规制是为了以后减少干预或规制。

1.市场经济中各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特点

美国实行“自由企业制度”,从18世纪起就有过国家干预主义思潮和经济自由主义思潮。战后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凯恩斯的国家干预论还曾盛行,那时受到经济规制的行业有:铁路、公路货运、航空、有线电视、石油、天然气、电讯等。70年代以来,经济规制逐步减少,对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社会规制日益增加。法国具有源远流长的国家干预主义的历史传统,战后经历了三个变动的经济发展时期:1945-1974年的强化政府干预时期,1974-1981年的经济自由化时期,1981年至今的交替变动的调整时期,在西方市场经济中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较多的国家。日本和韩国实行过以儒教为基础的国家干预的“统制经济”。战后日本的政企合作程度高于其它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部门甚至帮助某些企业斡旋银行贷款。韩国由于市场基础较弱,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较多:通过市场的间接干预,用金融、税收、奖励措施来刺激企业的生产和投资方向。在特殊情况下的直接干预,是对某些不响应政府号召或产品质量差的企业采取行政命令或不予贷款。除了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还通过半官方的贸促会支持出口者在国外的贸易活动,如帮助打官司和联络生意等。日本、韩国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相对地多,也就是造成“寻租”的机会较多,尽管对腐败现象惩处严厉,腐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2.市场经济中规制改革与行政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相关性

传统的经济规制在很多情况下可能破坏市场经济的效率。首先,规制所造成的文山会海和旷日持久的法律程序耗费了巨大资源;其次,对价格的干预扭曲了价格信号,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而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第三,规制一方面不许企业取得超额利润,另一方面却没有提供一种激励使企业提高效率,不如市场机制使企业随时可能得到奖励或受到惩罚。70年代以来欧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发生了以非规制化(即放开规制)为特征的规制改革,在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完全或部分取消对价格和市场进入的经济规制,使企业在制定价格和选择产品上有更多的自(如允许季节差价)。社会规制领域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引进市场的激励机制和促进工会与厂商的谈判,把命令型的规制改为灵活的智能型规制。美国规制改革的步伐较快,涉及十几个行业和若干方面,介入市场活动的范围主要是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把公营企业缩减到只剩下军工、航天和科研投资领域,政府干预主要体现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对外经济政策上。各国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加强规制或放开规制,以及逐步缩小经济规制和调整社会规制,反映了各国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和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的工作效率和调控市场能力提高的程度。美国进入了后工业化社会,而韩国刚完成工业化过程,又有东西方传统文化的不同,其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层次、力度和方式的区别显而易见。

作为公共管理重要内容的政府直接管理公用事业和公共产业(我们将另文叙述)是政府调节市场的一个手段,与经济规制及其改革直接相关。因为市场经济要尽量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在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就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况且各国政府都面临着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既要尽量减轻财政负担,又要把有限的公共财政用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和新兴产业领域。所以各国政府机构随着减少行政干预而精简,全资公营企事业的数量随着经济规制改革而减少,规制改革伴随着行政改革和企业改革。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政府介入市场活动的范围小,公营企业已经很少(在英国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程度低;法国、瑞典、德国政府介入市场活动的范围较宽,公营企业相对地多(在法国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左右),但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程度较低;日本、韩国、新加坡政府介入市场活动的范围较宽,公营企业却较少(在日本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在韩国占8.6%),但政府对市场活动干预程度高。各国正从过度干预的“大政府”转向适度干预的“小政府”(每千人行政人员的数量:英国是100人,法国是74人,美国是69人,德国是65人,日本是47人)。随着生产社会化、产权社会化和管理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各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继续向健全市场经济基础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方向转化。

四、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制定公共政策和实施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我们是个生疏的概念。我国作为一个后进入市场经济的国家,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随着政企分开,大多数国有企业逐步实行股份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政府职能将在很大程度上转入宏观管理和公共管理,尤其不能使政府在微观领域对市场活动的调节处于错位(即干预企业经营)或缺位(公共政策制定迟缓、公共管理职能模糊)的状态。参考各国经验,需要注意它们与我国在所有制结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工业化进程阶段性上的差别,还要找到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合国情的操作方法。

1.尽快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产权模糊的历史遗留问题

政策论文篇(7)

一、制约行政管理政策执行的因素

政策论文篇(8)

(一)公共政策的一般法治功能:彰显法律的权威与效力

公共政策的一般功能是指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价上的功能,主要包括引导功能、管制功能、调控功能和分配功能等。引导功能,是政策主体对社会公众行为进行指导、引领,以政策的价值为目标,促成政策主体和政策对象对政策行为的心理定式与取向达成潜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使政策的执行者与接受者都能遵循政策价值目标的旗帜与方向。公共政策具有公共性,通过政府与民众的互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政策的管制功能取决于政策主体的权威性地位以及政策本身的权威性、强制性。公共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党或某利益集团的变通性法律,特别在没有明确的法律出台之前,公共政策便可能获得法律的地位与权威,发挥管制与规范的作用。学者威尔逊认为,公共政策主要都是法律和法规,是由政治家制定并交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执行的[5]。公共政策对重要的社会问题进行调整与控制,主要依赖于公共政策系统的、完整的、有逻辑的规范内容。政策调控功能的实现主要体现在政策主体对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调控权的管制与运作上,调控的具体手段和方式都来源于公共政策制定的具体内容上。当前我国宏观调控权的行使主要源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政策以及其他法律原则,并无专门法律对国家调控权进行规范和调整。可见,公共政策调控功能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的局限性。同时,公共政策还行使着分配社会资源和社会价值的功能,追求民众的福祉与社会的公平是公共政策基本作用的体现。现代政府的一切活动离不开公共政策的支持和法制的保障,且尚未制定为法律的公共政策也是现代法治政府权力行使的重要依据,其也具有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性。公共政策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推动着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且还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现其价值维度与理性维度。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国家公共政策的重点在于建立和完善以经济政策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推进市场改革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健全。经济政策往往成为国家和政府增加供给、发展贸易、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个管理策略和工具,社会民众也普遍认为:处理好政府与经济政策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效的经济政策有助于社会民众享受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成果。政府在制定、执行以及评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应积极考虑多种政策因素的影响,既需要经济政策具有适度的灵活性,又能充分估量和分析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政策的范畴非常广泛,其具体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竞争政策、外交政策、教育政策、文化政策、卫生政策和国防政策等。与市场机制紧密相关的政策主要表现为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它们存在的目的主要是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或为实现国家特定的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现代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政策来调整、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以实现国家经济战略目标。因此,经济政策暨竞争政策在整个国家公共政策中居于首要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自由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必然会出现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现象,为对一系列反竞争行为提供补救措施,竞争政策便产生了,它不仅包括普通意义上的竞争法,还包括一切促进国家经济民主、竞争自由的相关措施。经济政策暨竞争政策是执行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经济政策的范围内容越宽泛,则政府职能由单一的管制型政府向公众参与型政府转变,公众由简单的管制对象转向与政府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特别是在经济管理领域,政府的计划指令逐渐转变成为事前的规划与事后的监督,其职能也由“运动员”或“运动员兼裁判员”改为单一的“裁判员”。经济政策暨竞争政策的形成与发达,极大促成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主要通过具有法律意义的经济政策来实现其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社会问题的治理,同时随着社会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和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会增强政府施政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信任和协作能力,实现更优的经济效率。

(二)公共政策的特殊法治功能: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

实施政治统治是公共政策的特殊功能,政治统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公共政策特殊功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表现。政治统治以权力机关对社会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并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管理有机协调,政策主体在公共政策决策中起主导作用。政策主体应选择社会民众及参与者能够接受的、被偏好的公共政策,并根据政治可行性原则来筛选、确定特定的公共政策,明确公共政策问题的政治目标。政策主体通过制定公共政策的方式,规定政策对象不能做什么能做什么,以达到政治统治的目的。公共政策是政治统治的工具,通过公共政策可构建权力主体与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威与服从关系,以实现政治行为控制,既维护政策主体的权威,又保障政策的一致性和权威性[6]。在某种意义上说,政策行为就是政府行为,公共政策实为政府的社会管理行为,“没有行政,所有的政治决策都将是一纸空文”[7]。政治统治是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来施行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化、文化与价值的培育最终都依靠政策来推动与实现。政策文化与政策价值在政策系统内部凝聚起来,形成有机整体,共同实现政策目标。政治统治以权力行使的合理性为前提,又以社会治理的秩序性为最终目标。社会治理的有序性是一个庞大的目标,必须保障社会公平、政治民主、经济自由、效率与公正等各具体指标的全面落实和各具体行为的协调发展。除政治统治功能外,政策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8],如,扶助处于社会底层的社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弱势个体的结合也难以组建强大的势力团体,不能掌握话语权和表达自身的政策偏好。因此,不仅要推动社会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及管理,还应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是公共政策的特殊功能,又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佳途径。善治的公共政策能规避狭隘短视的利益诉求,顾及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团体之间的公平,公共利益是政府行使权力、执行政策是否恰当的标准。发挥政策的特殊功能,应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在立法过程中适当考虑政府权力行使的规范化、法制化,将政府权力行使限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政府权力行使行为能立法的尽量立法,让法律对政府权力行使进行规制,如若限制政府权力的立法还不成熟的,可先通过制定限制政府权力行使的政策来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在民主体制下,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也应规范化、透明化,防范政府权力滥用而侵害社会民众的基本权益。此外,多数政策与社会利益问题密切相关,是对社会利益的政府调配。虽然某些政府行为并不总能正确反映社会公共利益,但政府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更加密切,且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更加严格[9]。绝大部分公共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治理社会事务,公共政策的执行以政府公共权力的保障为基础。公共政策在应然层面表现为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但政策在执行中呈现极大的利益倾向,政府受到“经济人”动机影响,难免代表某些团体的特殊利益,而从该团体利益出发,以该团体利益最大化作为政策的执行取向[10],导致政府公共权力行使偏离公共利益方向。因此,公共权力的行使应受到公共政策的制约与限制。政府在行使政策立法权时应积极建立民众参与程序,增强政策立法程序的透明度、规范化,使制定的政策具有广泛的民意、民权,能代表最广泛民众的利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强化政策对公共权力的合理约束,使公共权力的行使避免带有主观性和特殊利益偏向,真正从实然层面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政策法治功能的实现路径

(一)限权政策的存在:公共政策实现的基本条件

政策论文篇(9)

二、民族志方法运用下的公共政策实践

进路传统的对公共政策过程的界定是所谓公共政策过程,实际上是指各种利益集团把自己的利益要求输入到公共政策制定系统中,由公共政策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判断形成合法化的政策方案,通过政策的执行、评估和终结等手段对复杂的利益关系不断进行调整,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公共政策过程主要包括政策问题发现与认定、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阶段,政府的公共行政活动的过程实际上主要是政府发现、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公共政策的过程。公共政策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由问题、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组成的线性结构无疑是合理的。但是,林德布罗姆告诉我们,渐进式的政策过程往往是公共政策现实中的真实体现。而且是比较合理的选择。但是,民族志方法仅是方法论上的革新,具体的影响还是需要在整个公共政策过程中得到具体显现。

1.政策问题发现阶段

所谓政策问题,是指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公共问题已经妨碍社会发展,并已经体会到公众的公益性诉求且趋同于这种公众诉求,政府通过公共活动加以干预和实现的问题。在此阶段,公共政策制定者必须深入政策标的“田野”中去,去体会真实的问题来源和问题关联者对于问题的真实看法,需要是公共政策过程的真正起点。理解需要比利益分析更为重要。因为需要会建构人对于利益的认识和对于利益的选择。由此,真实的需要的抑制或缺位是问题产生的真正来源。如果要寻找到真实的问题,则必须从需要的角度出发。在公共政策问题发现和认定阶段,政策的公正性表现为政府能否及时有效地发现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公共问题,并及时地将其确定为政策问题而进入政策议程,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认定,一是必须从社会整体公共利益出发,实现社会整体价值的增长,二是所认定的政策问题必须能够满足社会公众个体的大多数的需求。

2.政策制定阶段

所谓公共政策制定,是指公共政策主体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对公共政策进行方案规划、择优选择,最终采纳并使之规范化的过程。在政策制定阶段,与本土化公共政策理论要求最为一致的就是要保证政策制定的公平性。公平一方面体现着对于人们平均思想的体现,而且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和基本福利。另一方面,公平意味着正义,体现出一个社会体系发展的方向和基本的价值取向。公共政策的公正性包括如下内涵:一是政策的价值公正,即公共政策切实以满足最大多数人的需求和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二是政策的实体公正,即作为政策实施载体的政府权力运行规则体系的设置必须具有公正性,不能偏袒和倾向于任何一方利益,必须以政府政策问题认定和制定阶段确立的价值原则为唯一标准;三是政策的程序公正,即政策的制定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程序,必须建立在充分信息、严格评价、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

3.政策执行阶段

所谓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充分运用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政策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已经合法化的政策付诸实践的现实过程。本土化公共政策理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关切是最为重要的。因为,民族志研究方法强调的是观察,与传统的线性方式发展政策理论的角度不同,新的理论建构方式是螺旋状的,即在政策执行阶段的具体情境中,政策相关者必须深入体验政策在执行过程之中对真实环境的改变,以及相关受众的真实认知和真实想法。用自己的视野来观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动态情景,用以内化为自身对政策修正和评估的主要指标。

政策论文篇(10)

公共政策学是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人们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必然会在有关公共政策的理论上形成不同的观点和学派。在西方公共政策科学的发展中,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社会科学的框架中加以研究,形成了几种较有影响的学科研究路径,即政治学路径、经济学路径、管理学路径等。从不同的研究路径出发,导致对公共政策的性质、原因和结果以及公共决策系统及其运行作出不同的描述和解释,从而形成不同的公共政策学研究理论,这些理论主要包括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管理主义理论等。

功能过程理论

功能过程理论(FunctionalCourseTheory)是由公共政策科学的创始人拉斯韦尔(H.D.Lasswell)提出来的。这种理论的要点是将公共政策看作一种政治行为或政治行动,通过政治与政策的关系对公共政策的政治行为进行阶段性或程序化的研究。

拉斯韦尔认为,在整个公共政策的过程中,需要完成七项重要环节或功能:(1)情报。它包括与政策有关的问题是怎样引起决策者注意的?决策者是怎样收集和处理该方面的信息的?(2)建议。处理某一特定的政策问题的建议或那些解决政策问题的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是怎样形成和提出的?(3)规定。是谁制订和颁布了那些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他们是怎样制定和颁布这些规则的?(4)援引。谁拥有合法的权威,可以决定特定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要求人们遵守这些规则和法则?(5)实施。规则和法则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是怎样运用和实施的?(6)评估。怎样去评估政策的实施情况?怎样去评估政策的成功与失败?(7)终止。最初的规则和法则是怎样被终止的?或者这些规则和法则是怎样从被改变了的形式继续存在的?[1]

功能过程理论按照公共政策的动态过程,确定了公共政策的参与者在这个过程中的基本功能,概括了公共政策过程的基本问题。尽管一项实际的公共政策过程并非一定要把每一个环节或每一种功能包含无遗,但这一理论对公共政策过程中各种行为的把握,有利于对公共政策进行动态分析和研究实际的公共政策过程提供了较好的概念框架。这是行为主义政治学观点在公共政策研究上的反映。一些政治学家力图通过各种政治活动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对公共政策加以界定,于是公共政策过程被视为由一系列的政治活动所构成。然而,必然注意这一理论蕴涵着这样一个假定,即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变化必定引起公共政策内容的变化。实际的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政治的、社会的或技术的约束对政策内容影响非常之大,以至于有时政策过程对政策内容显得微不足道。因而不能片面夸大过程因素,而必须考虑其他的因素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政治制度理论

政治制度理论(PoliticalInstitutionTheory)是将公共政策看作政府机构或体制的产出。这种理论认为,不论在什么样的国家中,政府都是公共政策的主要决定者和实施者,一项公共政策若不被政府所采纳和执行,就不能成为政策。

制度或体制是个人或组织的结构化行为方式,或者说,一个制度是一整套长期存在的人类行为的规范化模式。正是各机构在行为模式上的不同,才能为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些广义政府机关区别开来。政府机构赋予公共政策合法性、普遍性和强制性[2],这是公共政策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或个人决策的根本之点。那些规定了政府行为模式的各种政府制度如政府机构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不同政府部门拥有的合法权力,政府机构的活动程序等,都影响着政府机构决策的方式,影响着政策的内容,影响着政府的实施政策的活动。规则和制度安排所产生的影响往往并不是中立的,相反,它们经常对一部分团体有利,对另一部分团体不利;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对另一部分不利;对某些政策结果有利,而对另一些结果不利。总之,不同的政府制度结构或体制产生非常不同的政策后果。因此,我们可以研究制度安排及机构设置和公共政策内容之间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放到可以比较的系统的规范中加以调查研究。

政治制度是政治学传统阶段研究的内容,公共政策科学研究中的政治制度理论也可以看作是对国家政治制度研究的延伸。在一般情况下,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形式能够从总体上规定政策的基本过程。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政治制度在政策过程中势必存在着不同的特点,因而公共政策学科就体现出了国际化(规范化)与本土化(个性化)的双重特点。反过来,不同性质和特点的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形式,反映着不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伦理取向。

政治制度理论突出制度安排及机构设置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要求人们重视制度或体制对公共政策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这显然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但是,这种理论往往导致只分析制度结构,而忽视公共政策的政治过程;只注重静态研究,而忽视动态研究;片面强调制度的作用,忽视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公共政策影响的倾向。

政治系统理论

政治系统理论(PoliticalSystemTheory)是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在政治学研究中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提出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的产出,是对周围环境所提出的要求的反应。政治系统按照动力学的术语进行分析,把政治过程阐释为持续不断且相互关联的一连串行为,形成系统的流(flow),并建构了动力反应模式[3]。

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环境是由社会大系统中除政治系统之外的各种状况和条件所构成的其他子系统组成,包括社会内部环境(生态系统、生物系统、个人系统、社会系统)和社会外部环境(国际政治系统、国际生态系统、国际社会系统)。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叫输入,主要指环境的干扰或压力,要求或支持。干扰(disturbances)用来特指一个系统总体环境作用于该系统,在作出刺激之后,改变该系统本身,有些干扰是有益的,另一些干扰可能造成压力;要求是指个人或团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向政治系统提出的采取行动的主张;支持是指个人或团体接受选举结果、遵守法则、纳税并赞同政府采取的干预行动;要求过多或支持这少都会给政治系统造成压力。政治系统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对压力作出反应。要求和支持输入政治系统后,经过转换过程成为政治系统的输出,从而对社会作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即公共政策。随着政治系统的输出和政策的实施,政治系统又反馈于环境。反馈这一个概念则意味着公共政策(输出)可能改变环境,改变环境提出的要求,以及改变政治系统的自身特点。政策输出可能会产生新的要求,而这种新的要求将进一步导致政治系统的政策输出。在政治系统循环往复、不断变化的运动过程,公共政策源源不断地产生。

政治系统理论对政策科学的影响很大。这不仅仅因为伊斯顿本人对公共政策科学进行了大力倡导,也由于系统分析方法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的决策分析方法,是现代管理和政策研究中的一种比较通行的方法。政治系统理论告诉我们,公共政策过程就是一种输入——转换——输出的系统过程,这有助于我们探求公共政策的形成,提醒我们注意公共政策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政治系统如何影响公共政策的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一理论忽视了政治系统本身所有的价值观念和系统理念的重要性,难以说明公共政策是如何在政治系统这一“暗箱”(blackbox)中操作并作具体权威性分配的。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Theory)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它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学者詹姆斯·布坎南(J.M.Buchanan)创建的。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政治个体的行为特点和政府的行为特点;研究非市场决策的集体决策;并以人的自利作为出发点,分析个人在政治市场上对不同的决策规则和集体制度的反应(即公共选择问题),以期阐明并构造一种真正能把个人的自利行为导向公共利益的政治秩序[4]。

公共选择理论将政治市场上的集体决策作为主要研究内容,核心问题是要阐明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决策的机制或程序的选择。该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的选择包括公共政策的产生多在“政治市场”中完成的。与一般经济市场不同,政治市场具有三个特点,即选择结果有间断性、政治选择是一次性和不完全的、政治消费者不完全清楚自己选择的最终结果的特点。集体决策也不同于市场决策,它包含三层涵义,即集体性、规则性和非市场性。在政治领域,重要的命题并不是政府、党派、社会团体自己的选择行为和选择过程,而是这些集团之间与组成集团的个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的过程。有效率的政策结果并不是出于某个政治领袖的头脑,而是产生于集团或组织集团的个体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妥协与调整的政治过程。

政治市场也是由供求双方组成的。需求者是选民和纳税人,供给者是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政治家和政府官员负责向社会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选民和纳税人获得公共物品并支付一定的税收款项,至于具体的公共物品种类、数量、税收额等内容的确定,则是通过选举过程“讨价还价”完成的。每一个政治市场的参与者,无论是选民还是政治家,在进行选择时,都如同“经济人”一样,先要对个人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如果一项集体决策给他带来的收益大于他投赞成票时所承担的实际成本,那么,他就会支持这项决策;否则,就不支持甚至反对。但政治市场也存在不完全性,即信息的不完全性、公共物品组合的不完全性、选民权力的不平衡性、投票的“短见效应”,由此在政治选择过程中,政治家是理性的自利者,投票人是理性的、短视的甚至无知的,这种选择机制预先造就了政府的优先地位。政府行为缺乏内在刺激与约束机制,依据自身利益偏好行事,以“预算最大化”为工作目标,最终机构膨胀、“寻租”(RentSeeking)泛滥,政策失败,最终“政府失效”。

公共选择理论明确提出,在一个体制下产生了不好的政策或不好的结果,原因要么是现存的政治体制所对应的规则产生了错误的领导人,要么是在政治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率的制约机制。因此,唯一的决定因素是规则——产生领导人与约束领导人的规则。其中产生领导人的规则,就是人们常说的投票规则,具体有一致同意规则、多数票规则、加权投票规则、否决投票规则等。

公共选择理论分析和研究了公共政策产生的原由、规则和运行及其结果,采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的决策,详尽地告诉我们政策系统的“暗箱”运作过程,公共政策实质上是公共选择的过程。瑞典皇家科学院在为布坎南颁发诺贝尔奖的公告中指出,公共选择理论弥补了传统经济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有助于解释政府预算赤字为何难以消除的原因。同样,它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从而推动公共政策学的不断发展。但是现实政治生活中也并非人人都是理性的自利者,并非人人都是“经济人”;而且集体决策也并非全都公正,多数人决策有可能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以及“多数人暴政”的后果;此外改变不好的公共政策,也并非仅仅改变产生领导人和约束领导人的规则所能做到的,它还包含许多自然的、社会的复杂因素。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CostTheory)是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它是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在其重要论文“论企业的性质”中提出来的。它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交易费用节约这一中心,把交易作为分析单位,找出区分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应该用什么样的体制组织来协调。

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由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情况的成本、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所构成。[5]科斯在尝试解释企业何以存在时为经济理论“发现”的就是这种反复发生的交易成本。他的结论是,通过建立一种无限期的、半永久性的层级性关系,或者说通过将资源结合起来形成像企业那样的组织,可以减少在市场中转包某些投入的成本。一种多少具有持久性的组织关系,如一个雇员与企业的关系,对企业来说,能节省每天去市场上招聘雇员的成本;对于雇员来说,能减少每天去市场应聘的成本和失业风险成本。这种“持久性的组织关系”就是制度,包括契约,也包括政策等。因此,依靠体制组织、契约以及其上的政策等制度,采纳和利用标准化的度量衡,能降低交易成本的水平。

交易成本理论中的制度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使许多经济学者重构了制度经济学,并把它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制度主义理论家的那种注重对制度作描述性分析的研究区分开来,冠之以“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但我们仍然习惯地称之为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分析学派。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生活与制度之间的双向关系,关心的是分析各种具有协调功能的规则和规则集等。制度经济学家也普遍关注公共政策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公共政策意味着通过政治的和集体的手段系统地追求某些目标。公共政策不仅由政府主体(议会、政治家、行政官员)来实施,它还由有组织集团的代表,像工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和福利方面的院外集团、官僚和某些个人来实施。这些集团的代表左右着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涉及两个以上伙伴之间的协议,并往往涉及隐含于一共同体内千万人当中的协议。这种“协议”就是规则,而制度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那么“这种协议”就是制度。它抑制着人际效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它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由此可知,公共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同时,公共政策知识有助根据特定目标在现实世界中形成各种制度。经济学家可以就如何才能在不同制度集的基础上更有效率地追求特定目标提出政策建议。公共政策——在追求某些目标上对政治手段的系统应用——通常是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中展开的,但它也可以靠努力改变制度的方式来实施。制度变革既可以通过明确的直接方式来实现,也可以表现为公共政策行动的一种副效应。

交易成本理论对于公共政策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告诉我们,政策或制度的产生源于交易成本的降低,能够协调组织行为,走向公正、秩序和安全,使我们从另一处角度去了解公共政策的特征性及其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分析学派,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过分强调“成本”或“制度”概念,往往也使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和价值性受到怀疑。

管理主义理论

管理主义理论(ManagerialismTheory)以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NewPublicManagenentTheory)。“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度典范”、“企业型政府”等都是对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的众多称呼。它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它起源于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并迅速扩展到其他西方国家。管理主义运动的兴起意味着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范式的转变。

管理主义的兴起,是由于政府规模的扩大与政府角色的膨胀以及社会对政府的不满、经济与财政压力、社会问题与政府不可治理性增加等因素导致的。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使政府走出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境。英国学者胡德(C.C.Hood)在其担任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的就职演说中将“管理主义”的过程,也就是他所说的“新公共管理”(NPM)概括为七个要点:(1)公共政策领域中的专业化管理;(2)绩效的明确标准和测量;(3)格外重视产出控制;(4)公共部门内由聚合趋向分化;(5)公共部门向更具竞争性的方向发展;(6)对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重视;(7)强调资源利用要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节约性。[6]这些要点,胡德认为,是政府走出危机的对策性措施。这些措施在实践的运用中包含着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趋势。

所谓政府公共政策化取决于公共政策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分化。根据管理主义的理论设计,政府虽然还是专门的公共管理机构,但却不是唯一的机构,在政府之外,也应当有一些准自治、半自治和自治的机构去承担公共管理的职能。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公共管理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管理主义理论认为,公共组织有政策组织、规制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而政策组织应当完全属于政府意义上的组织。政府严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能,运用公共政策的引导来保证政府外公共组织有效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由于政府的公共管理部分职能“外移”,政府自然达到消肿减肥的目的,自身可以彻底告别,并以旁观者身分审视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的质量。政府的公共政策化本身就包含着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内容。因为政府成为专门的公共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的领域是以公共管理转移给政府外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组织为前提的。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意味着政府的“非管理化”,它预示着行政模式的变革,是政府职能定位的根本性转变。

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种正在成长着的新理论范式及实践模式,为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研究奠定了更为广泛的理论基础,开创了理论视野,建立了一个更加全面、综合的知识框架,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管理学科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然而,正因为“管理主义”并非一种成熟的范式,遭到各方面对它的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倾向、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与技术以及实践模式等的批评。批评者认为它的规定不明确、责任减少、过于“政治化”,是一种“新泰勒主义”和保守的意识形态。但无论如何,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政策科学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政策科学研究的主流。

简短结语

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管理主义理论等理论,在不同时期影响着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共政策学发展主要受到来自政治学途径的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以及集团理论(GroupTheory)、精英理论(EliteTheory)的影响;到了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公共政策学发展明显受到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Theory)、新古典经济学理论(TheNeoclassicalTheory)等影响;到了90年代以后,融合各门学科的管理学途径渐渐地引领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如治理理论(GovernanceTheory)、新公共管理理论等。此外,在同一时期内,公共政策学的发展也同时受到几种理论的影响。由于各种学术理论的支撑和各种学科方法的滋养,西方公共政策研究呈现的一幅美妙的狂欢景象。目前,中国的公共政策研究还处于“婴幼儿时期”、处于孩童时代的模仿和童稚状态,西方公共政策研究的繁荣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发展对于中国公共政策本土化研究和学科建制乃至于对中国学术的整体进步都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范例。

参考文献:

[1][美]J.E.安德森:公共决策[M],唐亮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

[2]T.R.Dye,UnderstandingPublicPolicy,N.J.:Prentice-Hall,Inc.,1975,p.18.

[3][美]D.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上一篇: 绿色化学 下一篇: 大一期末自我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