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3:44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1)

一、政治建设方面。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重大政治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平时不断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撰写心得,结合自身职责定位落实政治建设要求,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名乡纪委书记,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不断筑牢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先进行和纯洁性。在工作中,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从严自身监督,自觉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友”,对配偶、亲人加强“家风”建设,同时狠抓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监督,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疫情期间,主动前往一线,正月初二就到本乡主要路口守卡,到各村及卡点督查15次,劝阻婚事宴请2次,到白事地点发放口罩及督促相关注意事项4次。在全国进行疫情阻击战时,我积极为本乡镇抗击疫情工作承担职责,贡献力量。

二、干部履职方面。

1、抓好日常监督,重在抓早抓小。着力监督党委(支部)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揭示潜在风险,完善防控措施。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集中排查、信访举报、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实现监督工作的近距离和常态化。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提示、提醒,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一个节点一个节点防守。在日常监督方面,入村督查村干部工作作风、值班值守情况和扶贫队员、驻村干部宿村情况。自2018年以来,按照乡党委要求,每月督查扶贫队员、驻村干部宿村8次,每月督查村干部值班4次,不定期的督查政府干部上班作风每年4次,以谈话、函询为有力抓手,通报批评干部,约谈干部。对于违规人情宴请方面,这几年共整治违规人情晏请二十余起。

2、盯紧“两个责任”,开展警示教育,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为防止监督执纪能力、同级监督力度不够及“四种形态”运用不强等问题发生,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住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统筹协调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良性互动,不断提高监督整体效果。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以谈话、函询为有力抓手,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该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重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同时,也加强第二、三、四种形态的运用,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坚持以案为鉴,强化以案促改,扎紧制度笼子。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心灵震慑,警醒全体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远离不良诱惑。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几年来,无论是上级公交办信访案件、问题线索,还是本级收到信访案件、问题线,都已全部办结。在这期间,有共诫勉谈话对象,有立案件,有开除党籍、党内警告处罚,有降低岗位等级、免职处罚。对于县财政违规发放津补贴、政府干部干部领取村干部工资等一律清查退回资金。

三、廉洁自律方面。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时刻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构筑“腐化变质”防线,面对各种“糖衣炮弹”的袭击、“香风毒雾”的侵蚀,能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平时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学习,深化对党的理论的认识和理解,遵守党纪政纪,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个人有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原则,力保纪检干部的纯洁性。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将“工作圈”置于人前,将“生活圈、交际圈”置于人后,虚心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群众的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纪律规矩,讲政治规矩,节假日对政府干部及村干部是否存在违纪情形进行监督,发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时刻保持警惕,以国法党纪和良好道德风气堵住自己和他人腐败的“方便之门”,做到自律、自警、自醒,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纪检干部廉洁自律的本质不变。

四、队伍建设方面。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2)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2018年度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请予以评议。

一、强化责任担当,合力齐抓共管

年初镇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目标,逐项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带动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能够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份内的事管到位、严到份儿,合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强化责任体系,压力层层传导

明确镇党政班子廉政建设任务和分工,建立了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亲自讲廉政党课  次,带领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与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共计  份,以“签字背书”制度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了考核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之中。

三、规范党内生活,坚定政治立场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科学决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镇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均由镇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一年来共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干部任免  次、作出重大决定x个、安排重要项目x个,大额资金使用x次,全部向县纪委完成报备。

四、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遵守“十个严禁”和“六个一律”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选民法纪意识。以狠抓责任作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抓手,聚焦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为全面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提供了可靠纪律保证。

五、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将党性党风党纪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了党员拒腐防变防线。年初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7场,廉政学习教育氛围在党员干部中日渐浓厚。

六、 不断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筑牢思想防线

始终重视从培育廉政文化意识入手,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法治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年初以来,建立廉政公园  处,廉政文化街  处,通报了  、市、  纪委下发的关于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起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例  起,张贴宣传海报  余章,发放宣传资料  余份。

七、 严格落实“四风”督察检查,助力脱贫攻坚

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看紧盯牢民政低报评定、惠农惠牧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扶贫项目落实、干部驻村、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持续转变干部队伍作风。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及时梳理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行为,落实重要节假日公车报备制度。建立民情恳谈、领导干部接访日、领导干部联系选民等制度,畅通民意表达诉求渠道,不断推进政风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内生动力,一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  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明察暗访  次,警示谈话  人。

八、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对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始终坚持纪挺法前,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首选、成为常态,让“严管就是厚爱”真正落实到实处。今年以来,因办案人员紧张,镇纪委顶住压力,协调镇党委政府,在政府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聘用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专职协助镇纪委查办问题线索工作,加大了对问题线索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完成县纪委信访室交办案件  起,转办案件  起,自办案件  起,受党纪处分  人。

九、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农村 “三务”公开工作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扩大阳光村务平台的公开内容。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职责,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   ”工作制度,确保村级议事公开透明。今年,全镇  个行政村共在阳光村务平台录入公开信息   条,其中惠农政策补贴  项  条,村务公开  项  条,党务公开  项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3)

一、责任界定

(一)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对分管单位和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非党员副县长对其分管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所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对党政班子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三)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对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副职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四)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工作的部门和联系的村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和行政副职对其所分管工作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县直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书记、党员村主任对其管理范围内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非党员村主任对其管理范围内人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村(居)纪检员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管辖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并对如何落实提出具体办法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监督。

(四)每年对责任范围内的对象进行1-2次廉政谈话。同时,对出现问题或有问题苗头的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发现管辖责任对象有严重违纪违法重要嫌疑的,及时安排调查,本人不能直接安排调查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责任追究

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应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开始查责,检查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领导是否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发生大案要案的其责任领导应及时向县委说明履责情况。凡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领导履行职责到位的,不再追究其领导责任。凡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履职不到位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警示谈话、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责令辞职、免职或纪律处分。

(一)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警告”处分案件的,未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严重警告”或两起以上“警告”处分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警示谈话;未履职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撤职”或两起以上“严重警告”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责令直接责任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未履职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或两起以上“撤职”处分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未履职的,进行诫勉。

(五)责任范围内出现一起“”或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或者出现两起以上“”案件的,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诫勉,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或通报批评。未履职的,责令直接责任领导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

(六)责任范围内出现两起或两起以上“”处分案件,履职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诫勉或免职,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未履职的,对直接责任领导免职,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或免职。

(七)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腐败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直接责任领导和主要领导存在履职不到位或不履职现象的,一律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同时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村(居)纪检员实行诫勉或免职。

(八)有案不查、查处不严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警示谈话或写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或免职。

(九)包庇、纵容或者参与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一案件既给予党纪处分又给予行政处分的,追究领导责任时不重复计算;只给政纪处分未给党纪处分的,参照党纪处分档次追究领导责任。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4)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一

1.党委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先,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摆正位置,维护班子整体团结

认真履职,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廉洁奉公,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2.副区长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履责尽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严以律已,筑牢廉政干净底线

3.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讲政治,忠于使命抓党建。一是抓组织建设。二是抓常态教育。三是抓队伍管理。

坚持谋长远,励精图治促发展。一是推进沿江开发。二是建设美丽乡村。三是发展乡村产业。

坚持讲实干,以人为本惠民生。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二是推进精准扶贫。三是加强民生保障。

坚持严责任,维护稳定促和谐。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始终维护统一战线。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重廉洁,从严治政守规矩。一是坚持抓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抓班子建设。

4.统战部长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执行工作规定

廉洁守纪,忠诚担当,始终保持严谨作风

5.镇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换好脑子

深入调研,找准路子

健全制度,定好格子

廉洁自律,正好身子

勤政廉政,带好班子

真抓实干,迈好步子

求真务实,结好果子

6.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重学习提能力,强意识改作风

创思路谋发展,攻难点求突破

严修身拒享乐,肯吃苦抓廉政

7.办公室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严以律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把握思路,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敬岗爱业,动力十足勤奋工作

尽职尽责,稳扎稳打业绩进步

廉洁自律,适应改进工作作风

8.党委班子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常态长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突出重点战役,全力实现“六稳”“六保”

坚持稳中求进,奋力推动稳步发展

聚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发展动能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创新基层治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从严管党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9.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强化管党治党,全力强化“两个机关”作用

围绕中心大局,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

激发履职热情,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10.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班子建设,政府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务实重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趋稳

聚力深化改革,区域发展包袱进一步化解

强化作风引领,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夯实

11.政协党组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

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

落实工作实绩,强化履职担当

推进廉政建设,落实治党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能力作风

12.党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政治建设,把好方向大局

突出发展要务,狠抓项目建设

发扬斗争精神,勇于破难攻坚

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改善民生

坚守主业主责,从严管党治党

13.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学习,强信念、长本领、提效能

坚守担当,增动能、重提质、惠民生

坚定方向,促改革、强攻坚、减包袱

突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

廉洁自律,学法规、存戒惧、守底线

14.人大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党的领导,把稳政治方向

坚持依法履职,展现人大作为

坚持多措并举,履行主体责任

15.政协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思想政治基础得到新巩固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为民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商民主模式取得新进展

始终坚持自身建设,政协工作发展迈出新步伐

        述廉述职述责公文写作材料二

16.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党性锤炼,自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

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分管部门工作

坚持廉洁自律,始终恪守纪律规矩底线

17.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持续筑牢

恪尽职守,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成效显著提高

明德修身,严格依法执法,标杆作用不断凸显

18.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

以推动重大项目完工为抓手,着力攻坚克难

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牵引,筑牢廉政底线

19.组织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深刻领悟初心使命,夯实信念之基

深入践行初心使命,扛实主业之责

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绷紧纪律之弦

20.宣传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注重理论学习,努力紧跟新思想

注重提能强质,努力融入新时代

注重履职尽责,努力挖掘新实践

注重守正创新,努力推进新发展

注重遵规守纪,努力甘于新常态

21.统战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从严从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结合形势任务,构筑全新工作格局

建立制度机制,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聚焦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稳固统战工作根基

22.政法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能力素质

强化履职尽责,勇于克难攻坚

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纪律规矩

23.武装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定不移铸军魂,抓实民兵政治工作

始终如一强业务,积极学习强能作为

围绕主责勇担当,提升备战打仗能力

加强学习守法纪,铸牢干事创业底线

24.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全面从严要求,强化作风建设

25.人大副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以学促用,提高政治素养

自我革命,加强党性锻炼

兢兢业业,做好人大工作

想方设法,完成重点任务

尽心尽力,回应群众呼声

修身律己,做到清正廉洁

26.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加强学习提高,增强工作能力

认真履职尽责,工作积极深入

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勤政为民

27.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以德为首,提高素养

培植作风,增强能力

勤奋务实,履职尽责

勤政廉洁,从严自律

28.副区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围绕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不忘初心使命,保持廉洁自律

29.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坚持政治建设,讲规矩守道德

坚持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坚持恪守勤政,努力奋斗进取

坚持落实执行,做好分管工作

坚持廉政建设,强化自管自律

坚持学法遵法,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

30.副县长述职述廉报告

提高政治修养,坚守精神高地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5)

一、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进行审批

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履行审批报告手续,这是党的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的一项重要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加深对这一问题认识,自觉带头遵守,无条件执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该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制度和擅离职守者,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

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

镇现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告制度的通知》(江区委办[*]62号)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现重申有关程序如下。

(一)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纪工委(纪委)书记及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外出向区委书面报告,主要领导经区委分管书记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审批,副职由分管书记审批。

(二)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行政领导干部外出向区政府书面报告,行政主要领导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报区长审批,副职由分管区长审批;部门及街镇行政主要领导外出同时要向区委书面报告。

(三)凡需请假外出,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交请假外出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如学习、培训通知等)。审批程序办结后,审批表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区委组织部存档备案。

(四)区人大、区政协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分别由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审批,审批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6)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清单明任务。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印发《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细表》,厘清了乡(镇)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40项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3个层面44项监督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

(二)签字背书促落实。由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36份,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8份,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执行制度严约束。严格实行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出台并严格执行《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试行)》和《xxxx县纪委书记约谈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机制,通过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力促责任落实。

(四)强化培训增素质。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执纪能力为主题,采取四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每月一讲专题培训。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轮流讲学,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跟班锻炼顶岗培训。轮流抽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顶岗锻炼,促进新人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明晰工作职责和方法。三是外出学习脱岗培训。抓住机遇,适时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去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深入了解当前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同时建立本县外出培训优秀学员师资库,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课堂确定命题,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听取外出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收获和感悟,分享培训学习经验,促进培训成果运用。四是实战演练以案代训。从乡镇纪委或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进行现场办案培训,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案件查办增实效。为更有效督促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要求重点乡镇查办4件案件,部分乡镇至少查办3件案件,一般乡镇查办2件案件,并加大目标考核分值,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作用,敢动真格,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1.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乡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单乡镇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灾后重建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当着单位分内的主业来抓,党委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凡是涉及纪检监察的工作,都是纪委的事情,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给纪委去做。三是有的乡镇党委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只重视具体业务工作,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没有用实际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有的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二是有的纪委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浮于表面、监督不深入、监督不到点子上。三是有的纪委定位不准,习惯于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愿、也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

(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在制定落实责任制上,存在照搬照抄、上传下转等问题,与实际结合不够,使责任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内容空泛。二是在落实责任分解上,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对重点牵头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任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导致职能定位不准、履责存在错位。四是在落实责任考核上,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考核流程停留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考核形式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扣分一般也只在发生案件或问责事件后才会出现,考核结果差异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与激励机制挂钩不够,以致存在责任履行好差一个样。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追究由谁决定、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惩戒性、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责任落实措施不力。一是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乡镇领导班子未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党委负责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时,常采用形式主义的套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样板动作,习惯于年初开会部署、年中发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等传统模式,重部署轻落实,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检查、考核,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二是监督责任缺乏担当。主要表现在乡镇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认为纪委的监督是来挑刺和出难题的,对同级纪委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乡镇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管理不愿抓不敢管,制度形同虚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或作风问题存在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现象,不敢处理,怕得罪人,又担心影响个人政绩,还怕影响到单位考核,故而导致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监督缺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1.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需要着力提高四种意识。一是知责明责尽责意识。党委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工作主体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具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具体、具体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责任田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将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视作自己的责任田,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研究方针策略,创新开拓实践,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表率示范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做出示范、树立榜样。

2.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当,着力提高三种意识。一是依规履职的意识。纪委要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按照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能,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既要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聚焦主业的意识。以三转为主轴,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树立再监督的意识。三是铁面执纪的意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在面对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取得实效。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理解、厘清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并自觉履行到各自的工作职责中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统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承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廉政文化,浓厚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坚持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组织开展好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切实当好表率,唱好主角。每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精心编发廉政短信、廉政专栏、廉政汇编,用好用活一墙一屏一栏一网一节目(即廉政文化墙、电子屏、公示栏、纪检监察网站、廉洁xxxx节目),动态宣传各级关于廉政建设的讲话、政策、案例,增强全县上下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双背书制度,即每年由县委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由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每季度报告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一是改进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坚持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专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二是建立五廉监督制度,即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全委会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访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建立巡察机制。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年终检查考核与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实行纪委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力度,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纪检组织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二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信访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26.4%。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禁区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97.7%、26.8%和24.3%。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97.8%,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量激增,信访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信访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信访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7)

县委书记的首“述”

“按当时相关规定,只明确规定下级党委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就同级而言,没有这样的规定,充其量只是个地方实验。”当地一名科级干部说。

此外,不同的县委常委们的权力运行必经环节有哪些,该监督的部分没有明确的标准,方法上也较为模糊。这让当地纪委也颇为“头疼”。还有县纪委要向县委主要领导发整改通知的文件怎么把握等问题,都需要摸索。

于是,汉源县委书记杨兴品的态度就显得颇为重要。“没有一把手的支持,这种事情想搞,也很难搞出特色。”一名县委常委透露,杨兴品在得知情况后,当即决定,由他第一个来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当时的提问有点“辣”。

一名某县级部门副职的纪委委员提问:“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汉源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全省排名靠后,县委有啥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当时参会的一名纪委委员回忆,当听到这个提问时自己非常的震惊:“能给县委书记提这样充满‘ 辣’味的问题,这人有勇气!”

在杨兴品作答后的第12天,他收到了县纪委发来的函,反馈了县纪委全会对他“述责述廉”的测评结果及意见建议,21张有效y评表都选择了“好”。而对他的意见建议则有3条,第一条就是加强对村三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和汉源县纪委受理的群众反映最为强烈问题相对应。

时任汉源县长的余刚平在述责述廉后,接到县纪委的函里第一条意见建议则有所不同,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执行,加大对县政府班子成员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醒、督促,建设廉洁政府。

三年推进程序逐步规范

通过三年的持续推进,对县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质询提问、民主评议、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已成为汉源县纪委委员履职方式的有效载体,程序的逐步规范是其中一大成果。

按照程序,汉源县委在批准确定述责述廉人选后,县纪委会组织部分县纪委委员到当事人所在的地区、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综合材料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经研究确定形成向述责述廉对象质询问题。

汉源县纪委希望,通过县领导述责述廉的示范作用,带动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增强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意识。

去年底,汉源马烈乡在雅安全市143个乡镇的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中排名倒数第一。尤其是县纪委委员、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志龙质询他,对最后一名这个现状作何感想时。周勇瞬间脸红,不愿抬头正视县纪委委员,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马烈乡社会评价排名全市倒数第一,反映了我们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宣传宣讲流于形式群众不知晓,干部作风转变不彻底群众有意见,公开公示不到位群众有误解,诉求解决不到位群众有怨言,我作为党委书记,我有责任……”

“马烈乡党委书记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回答质询提问的原因找得也准,关键看今后工作如何抓好落实,县纪委还要专门督查。”刘志龙表示。

“不是说给个差评,才是逗硬”

从前两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汉源县共有4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干部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均得了满分。于是有人提出了质疑,“谁会给县领导评一个差?这样的结果有什么意义?”对此,李平称:“并不是说给个差评,才是逗硬,才叫有了效果。测评结果,本应该讲求实事求是。”

在杨兴品当时收到的那张县纪委来函中,明确了他向县纪委反馈采纳意见的时间。3年来,进行述责述廉的这些汉源县级干部们活跃在各个岗位上,无一县级领导因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被问责。杨兴品于去年初被选举为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今还兼任汉源县委书记。

不过,在一些县纪委委员看来,在“述责述廉”具体实践中,仍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汉源县下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述责述廉报告不谈具体业务工作”,但仍有干部在报告中,还是大谈自己的业务工作和取得成绩。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8)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9)

围绕主位主业主责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今年以来,__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转变思路,坚持回归主位,突出主业主责,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转职能,精兵简政回归主位。一是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部门联动。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对近五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原参与的133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103个,合并6个,仅保留24个。二是县纪委书记带头,上下齐动。按照“上下一致,基层延伸”的思路,调整各级纪委书记分工。县纪委书记带头转,不再担任城东开发指挥部的常务副组长,不在重大项目中挂职,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一心一意抓执纪监督问责;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财务、人事、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工作;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确保将主要精力放在纪委本职工作上。三是紧抓办案龙头,科室互动。按照“优化资源,一线倾斜”的原则,紧随上级纪委部署,对机关各室进行调整合并,从人、财、物等方面向办案工作倾斜,并建立了由36名党员干部组成的办案陪护人员库,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

转方式,厘清职责聚力主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一是围绕难点,重拳纠。开展明查暗访6次,发现12家单位共计14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存在玩游戏、看电影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下发通报5期,并对问题突出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围绕中心,监督提效能。开展了对各单位部门履行“三重一大”、“两集中、两到位”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37次,发现线索2个,下发监察建议5份。三是围绕主业,铁心惩腐败。形成了新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对全县反腐败和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方面的协作、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进行明确,今年1至5月,初核案件线索20件,立案20件,其中大要案7件,共纪律处分28人。四是围绕预防,教育全覆盖。注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先后开设廉政讲堂2 次,组织廉政知识测试2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并对13 名干部实施了谈心提醒,同时开通了“正风__”公众微信,积极传播廉政知识,传达纪检声音,传递正能量。

转作风,从严要求履行主责。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突出抓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与监督。一是“三访三解”,提升宗旨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基层接访、走访、回访,通过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截止5月底,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已走访联系群众76户,解决实际问题55个,化解矛盾纠纷27起。二是“三学三比”,提升履职能力。结合落实“三转”任务要求,开展理论、业务、技能“大比武”,通过开设“正风__”大讲堂、举办“三转”征文比赛等方式,学理论、比效率,学业务、比技能,学先进、比贡献,不断提升履职意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三建三促”,提升管理实效。建立了领题调研制度,要求委局领导带头,各纪委委员,各纪工委、机关各室,各乡镇纪委、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每年承担一个或一个以上调研课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能力的提高;建立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定期报告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一次业务工作、县纪委委员每年提交一份工作报告,促进其责任意识的提高;建立了机关内部考勤管理等制度,对干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常态化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形象提升。

纪委书记履职报告篇(10)

案情

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行为。从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看,这里的“强令”是指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本案中,老板们存在受制于镇政府和梁某职务的影响,但在实施“借”款过程中,梁某和镇财政所人员均未采取过强制手段。因此,不能认定梁某有“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违纪行为。

梁某等人表面上看是“借”,但既未出借据,也未表明还款时间和意愿,其支出发票和接待签字单据也盖上了作废印鉴,更未进行记账管理,这充分表明,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索取”;并且镇政府在工程实施中为老板协调交通、占地以及工程报账和拨款中均给予了关照。因此,本案完全符合“单位受贿”违纪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9条第一款“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之规定,对梁某应定性为“受贿”违纪予以纪律处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第1条第(四)项规定,“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不满10万元,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因此应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故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评析意见

对梁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不同的意见。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对梁某应按照“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或称‘乱收费’)”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两种违纪行为定性。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126条和25条规定,合并处理,予以纪律处分。

1 .

第二种意见:对梁某应按照“单位受贿”违纪,追究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定性为“受贿”违纪行为。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9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

广角 亮点展示

四 川彭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曾林俊收受建筑商贿赂并接受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纪检监察科科长马刚接受建筑商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这是四川纪检监察机关近日公开曝光的一起党风廉政建设问责追究典型案例。

近年来,四川省始终牵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责任清单化、督责常态化、追责精准化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从党的十以来,全省已有918个领导干部或党组织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404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清单明责:

筑牢责任体系 做到追责有据

责不明、理不通,则事不顺。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责任督查考核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履责全程记实制度。”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强调。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厘委的权力和责任,四川省委主动担当,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用制度倒逼责任落实,织密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2014年5月,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层层梳理,划定责任田。

2015年3月,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实践的基础上,将责任进一步明晰。

2016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一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连续3年,四川以3个文件为纲,从制度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纲举目张,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层层传导压力,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两个责任”共同发展、良性互动。

横向上,清单制覆盖。56个省直部门(单位)拉出清单,在设置共同目标的同时,结合正风肃纪、纠风专项治理、监管职能等,有针对性地制定该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内容,兼顾部门和行业特点。

纵向上,网络式楔入。各级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份内事”, 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密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网络体系。各市(州)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全部签订“两个责任”承诺书,作为考核和追责依据。

进展上,常态化推进。每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制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分解为若干方面几十项具体任务,由省委书记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负责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各级党委和纪委的职责越分越清、责任越理越细,为落实‘两个责任’画出了路线图、找准了坐标系。”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说,“两个责任”制度体系的构建,有效解决了职责权限不清、交叉重叠等问题。

常态督责:

运用“四种形态” 从严管党治党

“今天的约谈像火烤一样,我作为‘第一责任人’,感到十分惭愧和自责,确实是自己的工作没有落实好,接下来我一定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今年5月底,在成都市武侯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上,该区纪委书记对被约谈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满意度测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通报,通报直接点明具体单位具体问题,不留情面,让被约谈的11个街道和部门的一把手红了脸,出了汗。

这是四川层层开展“揪耳朵式”约谈,推动履责压力传导到具体人、具体事的一个缩影。今年,四川省委出台《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开始,以上率下,推动约谈提醒动真格。今年以来,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与市(州)党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贫困县县委书记等集体谈话6次,与干部个人谈话近200人次。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21个市(州)委书记共开展谈话提醒1590人次。

督责常态化,四川建立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全程记实制度,作为履职尽责、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推行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每年底前向同级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届任期内向县(市、区)纪委全委会作一次大会陈述,并接受县(市、区)纪委委员的询问质询。每年对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占比不低于30%。2014年至2015年,先后4次委托第三方在全省进行电话访问,完成15万个有效样本,取消排名靠后的2个市(州)、6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

督责促履职,全省各级党委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坚决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促进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守住党纪这一道防线,就把反腐败工作提前到了‘破纪’之初。”王雁飞介绍,今年1―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2181次,同比增长359%。

在关口前移、念紧党纪“紧箍咒”的同时,四川正风反腐节奏一刻也没有放缓。

寸步不让,紧盯隐形变异,防止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党的十以来,省委共组织45个督查组,覆盖21个市(州)、145个县(市、区)、62个省级单位,发现并整改问题1243个。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67个、处理44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2人。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党的十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713件,查办市厅级干部234人、县处级干部2215人,形成强大震慑。

精准问责:

拉紧责任缰绳 以追责促担责

“我认识到了自己未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导致直接管辖下属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近日,谈及自己被追责一事,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副镇长余强表示将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管理。

事情源于在该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赵镇城建办主任何某通过虚列“棚改办”广告费和办公经费套取工作经费,并违规发放补贴。余强作为赵镇棚户改造工作分管领导,虽没有直接授意发放工作补贴,却对下属的“小动作”不作过问、不愿过问,对报销票据和事由未能严格审核把关,给下属留下了违规“操作”的空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就能警醒一片。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王雁飞说。

今年5月,媒体记者暗访发现安岳县一村支书骗取拆迁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后进行了报道。纪检机关迅速跟进调查核实,安岳县千佛乡莲花桥村党支部书记邓从新北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安岳县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千佛乡党委书记等9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

今年以来,四川创新探索“舆论监督”新路径,在省级媒体开辟专栏,借力媒体和群众力量收集问题线索,公开通报曝光,对涉及履职不力的,及时调查处理,严格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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