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促销活动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3:10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1)

2、没有培养成各部门分工完成促销活动的流程,不管大小活动,仍然是老板本人拍板决策。

3、针对宣传存在的几个问题:媒体广告宣传成本过高,政府对派发传单的监管控制,顾客对传单的反感,员工无效派发的浪费。

4、搞促销活动的时候感觉人力紧张,人手不够。

5、难有促销新意,特别是顾客对活动麻木。

二、那怎么才能组织相对低成本而又有效的促销活动呢?

我们在经营中,通常会规定公司的促销大纲。我们会按以下原则来部署:

1、把促销活动分为:常规促销、节日促销、主题促销、新店开业促销、店庆促销以及针对竞争对手的应对性促销活动。

2、把常规促销活动设定为每N天为一个促销周期,每个促销周期结合季节安排一个促销主题。

3、常规促销活动所有店铺都统一参与,如果部分活动细节仅限部分店铺,可以在宣传单上注明仅限店铺。

4、新店开业、店庆、竞争策略、节日促销等临时短期性活动以单张夹页的形式增加,一般以3-7天为一个周期,针对对应店铺;

5、每期促销活动另配促销方案、商品清单、赠品、物料清单以及陈列标准指引。

三、很多商家经常为组织活动的主题而头痛,其实做好规划后,你会发现并没有这么难,我们看下表:

一年中各个节日活动,加上如“店周年庆、新店开业、营销事件、春季彩妆、夏季洗护节、冬季护肤节、面膜节、年末大优惠、会员优惠活动”等主题活动,你会发现一年活动已经排的满满了。

四、组织活动主题必须明白的道理

1、节日只是一个载体,商品的优惠活动才是我们真正吸引顾客购买的因素。

2、节日对于商家来说只是一个销售的机会或者是商机。

3、要理解不同节日的不同消费习惯。

4、针对不同节日我们要规划不同的促销活动,特别是活动的主题一定要明朗。

5、形成节日商机主要有五个方面:

1)放假,人们有了逛街购物的时间(如五一、国庆节),这些节日本身并没有什么一定要购买什么的要求。

2)传统的节日养成传统的消费习惯(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既放假又有购买习惯。

3)特定的节日,部分人表达情意的机会形成了销售的商机(如情人节、妇女节、父亲节、母亲节、教师节、重阳节、感恩节、圣诞节、元旦)。

4)商家为了宣传而利用的节日,或者自己根据企业的情况组织的活动,借机引导消费促销(如3.15、爱牙节、店庆等)。

5)某些地区特有的销售机会,还有某些国家或者地区性的大型活动:(如集市以及地方特色的节日,还有奥运、世博、亚运等)。

五、我们要根据节日来设定促销活动的内容

第1类节日:(五一、国庆节)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购买什么类别的商品,它的商机主要是来自于人们放假有了购物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商家几乎都搞大型活动,顾客利用这段时间去“淘宝”,而养成了顾客与商店互动的机会,所以这类型的节日的促销活动主题并不以节日为题,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利用这段普遍大众都已经购买习惯的时间举办商品的优惠活动。

第2类节日:(春节、端午、中秋)是在第1类节日的基础上增加考虑传统节日的消费商品品类,是有节日氛围的。

第3类节日:(情人节、妇女节、圣诞节)的活动主题就是主要以节日为题,重点突出在宣传单上,直接以煽情的广告词激起购物欲望,引导购买;

第4、5类节日:主要是商家根据自己的策划能力而组织的活动;当然我们都要考虑当时的气候而推荐的商品品类,如夏季推荐防晒,冬季推荐滋润、保湿护肤。

六、我们分析屈臣氏的促销活动案例,屈臣氏在促销活动策划的杰出成就大家有目共睹,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

凡是重点节日,屈臣氏会以单页的形式来加强宣传,而常规的活动主要是以活动的优惠内容来做主要宣传点。

3月8日,作为女性的一个重大节日,屈臣氏开始做重点宣传并举办大型促销活动。

五一、十一等节日,我们可以发现,宣传重点在优惠内容而不重视节日氛围,而春节、情人节、圣诞节会更重视节日的氛围。

商品优惠永远是最有效的促销手段,最近2年,屈臣氏越来越直接的采取品牌折扣形式来促销,这也是屈臣氏对日化精品店攻击的利器。在研究屈臣氏的历年的促销活动,我们可以发现,常规促销发展的趋势:

1、发展有效会员,利用短信平台是一个持续发展的方式。

2、丰富内容具有可读性的、版面美观的DM。

3、有效利用厂家资源,整合好促销活动。

4、店铺的活动的氛围布置对销售很有帮助。

5、员工熟悉活动的内容并积极给顾客推荐。

6、有效的员工促销考核方案。

7、坚持持续不断的策划促销活动,培养顾客消费习惯。

8、完善的促销计划及促销操作流程。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2)

在现代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大部分的商品供过于求的前提下,为了竞争,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当然,促销活动是一个很好用的招数,并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以至于我们经常看到商家提供诸如打折、买一送一、满200送50等等各种优惠条件的促销。为了达到促销的成本效益原则,考虑这些方案的综合影响是选择促销方案的有效手段。目前商品的促销活动更多体现在大型商场中,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商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上的应为一般纳税人,大型商场在一般情况下符合该条件,因此文章在一般纳税人的框架下就几种常见的促销手段进行分别讨论,大型商场的促销中不仅是增值税,还涉及到所得税等问题,因此文章中根据一项促销销售行为的总税负影响即自由现金流量来判断何种促销方案应为较佳选择。

一、促销的常见形式及税收规定

1.打折销售

打折销售指的是商品在销售时直接按一定折扣销售或是满一定金额一定折扣进行销售。此种促销活动,现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扣减折扣。当然,前者税负较低,大多商场均采用前者。

2.销售加赠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赠品应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并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个人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商场赠送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该个人所得税最后只能由商场承担。目前更常见的“满100送20元礼品或20购物券”属于此类促销行为。

3.买商品返还现金

该销售手段主要是根据购买方的购买数量、购买金额的大小给与购买方的积分,当积分为一定数额的时候将返还多少金额,或是一定的现金抵用券下次使用。现行税法规定,销售方向购买方发放现金属于现金返利行为,其实质是一种价格上的减让,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虽然可以从购货方手中取得发票,列为销售费用抵减所得税,但商场的购货方均为个人,无法取得正式的发票,这一筹划渠道便也行不通。

二、促销活动形式的选择

关于这几种促销方式的选择问题,一些人已经对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均表明,打折销售的形式是最好的,无论是从利润还是所缴纳的税金来说都是最优的,送现金的方式是最糟糕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文章都是从案例的角度来解释的,并且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率做了调整,结果是否具有一般性结果,笔者将对此进行验证,为企业的经营策略提供一定的建议。

假设大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销售利润率为x%,商场购物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场的优惠条件为y%,也就是说,当y等于30时,则相当于打七折销售,100送30购物券或商品,买100返还30现金或现金抵用券。在假设销售100元的前提下(不考虑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

一般纳税人

1.打折销售

应缴纳的增值税=(100-y)/1.17*0.17-100(1-x%)/1.17*0.17=(x-y)/1.17*0.17

利润额=(100-y)/1.17-100(1-x%)/1.17=(x-y)/1.17

应缴所得税=(x-y)/1.17*25%

税后净利润=(x-y)/1.17*75%

自由现金流量=(x-y)/1.17*(75%-17%)=0.58*(x-y)/1.17

2.销售加赠品

所销售商品应缴纳增值税=x/1.17*0.17

赠送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y*x%/1.17*0.17

合并缴纳的增值税=(100+y)*x%/1.17*0.17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y/(1-20%)*20%=0.25y

利润额=x/1.17-y*(1-x%)/1.17-0.25y = [x-y(1-x%)]/1.17-0.25y

由于赠送商品成本及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x/1.17*25%=0.25x/1.17

税后净利润=[x-y(1-x%)]/1.17-0.25y -0.25x/1.17=[0.75x-y*(1-x%)]/1.17-0.25y

自由现金流量=[0.75x-y*(1-x%)]/1.17-0.25y -(100+y)*x%/1.17*0.17

=(0.58x+ 0.83xy%-1.2925y)/1.17

3.买商品返还现金

缴纳的增值税=x/1.17*0.17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y/(1-20%)*20%=0.25y

应缴企业所得税=x/1.17*25%=0.25x/1.17

税后净利润= x/1.17-0.25x/1.17-y-0.25y=0.75x/1.17-1.25y

自由现金流量=0.75*x/1.17-1.25y- x/1.17*0.17=(0.58x-1.4625y)/1.17

4.促销形式的选择

因此,在这三种形式的选择,关键是考察三种形式自由现金流量的多少。

(1)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

0.58*(x-y)/1.17=(0.58x+ 0.83xy%-1.2925y)/1.17

0.7125y=0.83y*x% x=85.84

所以,当y>0,x<85.84时,第一方案优于第二方案,在商品流通行业,这么高的销售利润率对一般的商品是合适的,即打折销售在大型商场中对大部分商品是优于销售加赠品的,商家尽量选择打折销售,并具有一般性结论。

(2)第一方案和第三方案

第一方案的自由现金流量的表达式是0.58*(x-y)/1.17,第三方案的自由现金流量的表达式是(0.58x-1.4625y)/1.17,因此打折销售的自由现金流量恒大于返还现金的自由现金流量,打折销售是优先选择的。

(3)第二方案和第三方案

(0.58x+ 0.83xy%-1.2925y)/1.17=(0.58x-1.4625y)/1.17

0.83y*x%=-0.17y x=-20.48

当y>0,x>20.48时,赠品销售在一般情况下是优于现金返利的,除非企业在特殊的情况下,如退出某一市场,转向其它的行业或产品销售;或是清算的情况下,商品急于脱手才不得不亏本销售。

因此,综上所述,同其他人的案例结果一样,在正常的经营中,无论商家所给予的优惠为多少,商品的销售利润率为多少,其结果并不会有所差别,即打折销售的选择是最优的,返还现金的选择最次,如果商场的规模较小,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在y>0,x>56.75时,打折销售要优于赠品销售,这个可能是因为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的差别上,实际经营中也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因此该结果具有一般性。另外对于商场所提供的抵扣券和现金抵用券只能在以后的购买行为中使用,差别在于会减少一定的货币时间价值,对结论的影响不大。因此商场在有效地增加销售的同时,打折销售所带来税负影响是最有利的。

参考文献:

[1]杨晓萌:企业销售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经济论坛,2005,(23):100-101

[2]周仁仪:零售商场打折馈赠促销的税务筹划[j].财会月刊,2005,(06):54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3)

在现代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大部分的商品供过于求的前提下,为了竞争,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当然,促销活动是一个很好用的招数,并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以至于我们经常看到商家提供诸如打折、买一送一、满200送50等等各种优惠条件的促销。为了达到促销的成本效益原则,考虑这些方案的综合影响是选择促销方案的有效手段。目前商品的促销活动更多体现在大型商场中,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商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上的应为一般纳税人,大型商场在一般情况下符合该条件,因此文章在一般纳税人的框架下就几种常见的促销手段进行分别讨论,大型商场的促销中不仅是增值税,还涉及到所得税等问题,因此文章中根据一项促销销售行为的总税负影响即自由现金流量来判断何种促销方案应为较佳选择。

一、促销的常见形式及税收规定

1.打折销售

打折销售指的是商品在销售时直接按一定折扣销售或是满一定金额一定折扣进行销售。此种促销活动,现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扣减折扣。当然,前者税负较低,大多商场均采用前者。

2.销售加赠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赠品应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并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个人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商场赠送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该个人所得税最后只能由商场承担。目前更常见的“满100送20元礼品或20购物券”属于此类促销行为。

3.买商品返还现金

该销售手段主要是根据购买方的购买数量、购买金额的大小给与购买方的积分,当积分为一定数额的时候将返还多少金额,或是一定的现金抵用券下次使用。现行税法规定,销售方向购买方发放现金属于现金返利行为,其实质是一种价格上的减让,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虽然可以从购货方手中取得发票,列为销售费用抵减所得税,但商场的购货方均为个人,无法取得正式的发票,这一筹划渠道便也行不通。

二、促销活动形式的选择

关于这几种促销方式的选择问题,一些人已经对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均表明,打折销售的形式是最好的,无论是从利润还是所缴纳的税金来说都是最优的,送现金的方式是最糟糕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文章都是从案例的角度来解释的,并且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率做了调整,结果是否具有一般性结果,笔者将对此进行验证,为企业的经营策略提供一定的建议。

假设大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销售利润率为x%,商场购物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场的优惠条件为y%,也就是说,当y等于30时,则相当于打七折销售,100送30购物券或商品,买100返还30现金或现金抵用券。在假设销售100元的前提下(不考虑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

一般纳税人

1.打折销售

应缴纳的增值税=(100-y)/1.17*0.17-100(1-x%)/1.17*0.17=(x-y)/1.17*0.17

利润额=(100-y)/1.17-100(1-x%)/1.17=(x-y)/1.17

应缴所得税=(x-y)/1.17*25%

税后净利润=(x-y)/1.17*75%

自由现金流量=(x-y)/1.17*(75%-17%)=0.58*(x-y)/1.17

2.销售加赠品

所销售商品应缴纳增值税=x/1.17*0.17

赠送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y*x%/1.17*0.17

合并缴纳的增值税=(100+y)*x%/1.17*0.17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y/(1-20%)*20%=0.25y

利润额=x/1.17-y*(1-x%)/1.17-0.25y = [x-y(1-x%)]/1.17-0.25y

由于赠送商品成本及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x/1.17*25%=0.25x/1.17

税后净利润=[x-y(1-x%)]/1.17-0.25y -0.25x/1.17=[0.75x-y*(1-x%)]/1.17-0.25y

自由现金流量=[0.75x-y*(1-x%)]/1.17-0.25y -(100+y)*x%/1.17*0.17

=(0.58x+ 0.83xy%-1.2925y)/1.17

3.买商品返还现金

缴纳的增值税=x/1.17*0.17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y/(1-20%)*20%=0.25y

应缴企业所得税=x/1.17*25%=0.25x/1.17

税后净利润= x/1.17-0.25x/1.17-y-0.25y=0.75x/1.17-1.25y

自由现金流量=0.75*x/1.17-1.25y- x/1.17*0.17=(0.58x-1.4625y)/1.17

4.促销形式的选择

因此,在这三种形式的选择,关键是考察三种形式自由现金流量的多少。

(1)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

0.58*(x-y)/1.17=(0.58x+ 0.83xy%-1.2925y)/1.17

0.7125y=0.83y*x% x=85.84

所以,当y>0,x<85.84时,第一方案优于第二方案,在商品流通行业,这么高的销售利润率对一般的商品是合适的,即打折销售在大型商场中对大部分商品是优于销售加赠品的,商家尽量选择打折销售,并具有一般性结论。

(2)第一方案和第三方案

第一方案的自由现金流量的表达式是0.58*(x-y)/1.17,第三方案的自由现金流量的表达式是(0.58x-1.4625y)/1.17,因此打折销售的自由现金流量恒大于返还现金的自由现金流量,打折销售是优先选择的。

(3)第二方案和第三方案

(0.58x+ 0.83xy%-1.2925y)/1.17=(0.58x-1.4625y)/1.17

0.83y*x%=-0.17y x=-20.48

当y>0,x>20.48时,赠品销售在一般情况下是优于现金返利的,除非企业在特殊的情况下,如退出某一市场,转向其它的行业或产品销售;或是清算的情况下,商品急于脱手才不得不亏本销售。

因此,综上所述,同其他人的案例结果一样,在正常的经营中,无论商家所给予的优惠为多少,商品的销售利润率为多少,其结果并不会有所差别,即打折销售的选择是最优的,返还现金的选择最次,如果商场的规模较小,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在y>0,x>56.75时,打折销售要优于赠品销售,这个可能是因为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的差别上,实际经营中也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因此该结果具有一般性。另外对于商场所提供的抵扣券和现金抵用券只能在以后的购买行为中使用,差别在于会减少一定的货币时间价值,对结论的影响不大。因此商场在有效地增加销售的同时,打折销售所带来税负影响是最有利的。

参考文献:

[1]杨晓萌:企业销售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经济论坛,2005,(23):100-101

[2]周仁仪:零售商场打折馈赠促销的税务筹划[j].财会月刊,2005,(06):54

[3]李晖: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j].商场现代化,2006,(17):18-19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4)

前言:市场销售促进是指企业以创造消费者需要或欲望为目的的所从事的所有活动。或者说,企业促使消费者对产品产生渴求愿望的行动,就是销售促进。销售促进对新产品问世时需要各种诱惑力,促销活动可以引诱好奇的消费者使用;当销售业绩不佳时,利用销售促进刺激销售;因而同行业大肆削价促销,不忍坐失销售良机等起到不可抹杀的功能。

1.电力市场促销原则

1.1 转变观念,面向市场

由于电力是基础产业并且通过网络销售,因此电力这一商品可供客户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特别是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客户所关心的电力商品价格、品牌、服务和信誉等,距离可自由选择的状况相差甚远。电力企业多年来从计划供电的卖方市场向市场经济顾客购电的买方市场转变过程中,要求电力企业必须改变多年来形成的计划经济经营模式,转变观念,面向市场加强市场研究,树立客户是“上帝”的思想。

1.2 向消费者,满足客户需求

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情况下,目前用电主体已发生了变化,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特别是农村用电市场的开发,对电力市场形成强大的推动力。电力企业逐步建立了方便客户、运作灵活、生产与生活兼顾、扩大电力消费的营销模式。电力市场营销更应注重服务,因为服务质量的优劣是能否赢得客户的重要因素,服务是售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电力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客户提供快捷、通畅、安全、高效和优质的服务,就等于在开拓市场。

电力促销要以信誉、服务吸引客户。电力经营服务活动,不仅要重视硬服务,还要搞好软服务。硬服务是指电力企业为客户开展报装、施工、送电、维修、事故处理、电费结算等方面的服务;软服务是指电力企业接受客户咨询、信息发送、排忧解难等的服务。

1.3 相关行业企业建立广泛的合作

电力商品的载体一般有两个:电网本身;电能作用到其他用电产品。因此,电力企业不应单纯从电力行业进行促销,而应与其他行业联合开展促销。面对以电力提供能源的商品的多元化,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使用电力的商品,为电力促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开展去其他行业的横向联合营销,特别是机电行业、家电行业协同作战,联合营销、互相促进,即通过促销用电产品来带动电力市场。

1.4 定有效的鼓励用电的政策

扩大电力市场需求,制定促进电力消费的政策,也是电力促销的重要内容。发达国家居民生活和商业用电占整个耗电量的一半以上,我国只占到14%。我国城市家庭用电的普及率较高,城市建设特别是居民住房开发可按照较高标准来设计用电设施,但农村家电普及率最高也只有38%,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应该因地制宜,制定鼓励用电的政策,如对用电客户实行优惠电价、丰枯电价、峰谷电价、超基数电量优惠电价等政策。

2.电力市场促销方法

企业的促进消费方法包括确定目标、选择促销手段、制定方案、预试方案、实施和控制方案以及评价结果等内容。

2.1 销售促进目标

销售促进对供电公司而言,应在供电范围内促进大电力客户增大用电负荷;对广大中小电力客户通过电力销售促进来抵消其他竞争能源对电力市场的影响;对居民用电通过推广提高生活质量,鼓励选用清洁、快捷的电能;对边远农村地区的电力客户,鼓励他们更多使用电力,促进边远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售措施

2.2.1 力新的增长点

a. 知识产业、第三产业是潜在的电力市场。目前我国进行着经济结构调整,而与此同时,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产生,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和我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知识产业、第三产业成为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大限度开发生活用电,培育新的市场热点。

b. 积极开拓农村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要转变观念,把开拓农村电力市场放到开拓电力市场“突破口”的战略高度,使这部分潜在市场尽快转化为现实市场,提高农村生活用电的可靠性。

2.2.2 行电力促销

企业为鼓励客户更多的使用电力,可设计一组电力价格随电力使用量的增加而分段下降的价格组合,以求扩大市场

2.2.3 用户和生产用电电器的厂家

企业为鼓励新增电力客户更多地使用电力,可向新增电力客户免费赠送用电器具,也可采取向购买大功率用电器具的电力消费者赠送电量等办法,快速的扩大市场。

2.3 销售方案

企业市场营销人员不仅要选择适当的促进销售措施,而且还要制订一个完整的促销方案,其内容包括促进消费方案激励因素的大小、激励对象的条件、促销媒体的使用、促销时机的选择、促销的总预算等。

2.4 售促进方案

虽然销售促进方案是在办公室根据目的和经验制定的,但是仍应经过预试以确认所选用的促进方案是否适用,激励因素是否最佳,实施的效果如何。面向电力客户的销售促进应进行预试,可邀请不同电力客户对几种不同的优惠方案进行预试,让客户来选择可接受的方案,根据选择结果做出评价,也可在一些局部有限的地区范围内进行实用性测试。

2.5 售促进方案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5)

一般来说,企业的市场推广策略包括销售促进、广告、公共宣传、媒介关系等内容,而销售促进按照激励的对象不同,又分为渠道促销、消费者促销和销售人员促进。实践说明,企业通过渠道促销可以吸引销售商购买新产品和提高购买水平、对抗竞争者的促销活动、建立销售商的品牌忠诚,但若是盲目使用,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从长远来看反而会带来严重的消极效果;因此具体的渠道促销目标应服从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总目标。

在上述案例中,大山公司如果确定要在该销售年度提高市场占有率,仅依靠渠道上的赠送促销是不够的。此时赠送促销的目标仅在于提高渠道商的铺货率,以及通过促销鼓励老客户维持更高水平的存货。要完成企业的年度营销目标还需要同时针对消费者促销,持续展开各种消费端的“拉力”活动,从而提高本品牌的消费者心理占有率,带动产品销售的快速回转。大山公司以为渠道促销无所不能,只要在渠道上投入即可达到目标,最后不得不吞食苦果。

渠道促销确实可以帮助我们达到一些目标,如促进新品迅速铺货、提高购买水平、在渠道存货上挤压竞品等,但在通常情况下渠道促销不能兼顾多重目标,例如利润与市场占有率目标就常常无法同时达到。因此,公司一定要明确此次渠道促销要达成的主要目标,不同的目标决定不同的策略和方式。适当地将渠道促销与消费者促销、销售人员促进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促进目标的达成。

盲目决策 操作失误

企业在确定促销目标后一定要进行市场调研,渠道调查一般包括现有的市场类型、渠道铺货率、本品与竞品在客户的存货状况、客户拒绝原因分析等。在上述案例中,大山公司若确定渠道促销的目标是提高铺货率,那就应该将重点放在促进新客户的开发上。渠道调查就应着重了解何种促销方式较易为新客户接受,同时本着公司获利最大、损失最小的原则对各方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通过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促销方式。

最常用的渠道促销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在价格基础上增加价值的促销方法,包括打折与降价、折价券、返还现金(如累计进货返利)、改善付款条件等。2.在产品基础上增加价值的促销方法,包括赠送样品、多样化组合和多样化购买(如产品组合套餐优惠订货)、增加产品的数量等。3.有形的附加价值促销,包括奖赏(如开箱有奖)、赠券等。

以上各种销售促销方式各有利弊,需要挑选适当的方式,以利于更好地达到目标。譬如案例中,大山公司直接赠送本产品并非最有效方式,客户容易将每箱价格折算(按照四送一折算,相当于每箱价格是原来的80%),使其低于公司的正常价格20%,以至于促销结束后客户仍拒绝返回到原有的正常价格水平。结合该市场的实际状况,客户也容易在促销后心理上产生“别扭”:促销前两家公司价格相当,但是促销后客户认为大山公司市场占有率低于王果公司,价格理应低于王果公司,从而在促销结束后对大山公司正常价位的订货产生抵触。若采用其他物品进行赠送便可避免这种缺陷。

确定公司的促销方式后,接着要制订具体的促销实施方案,它也是以市场调研为基础的。具体实施方案涉及到活动的时间、区域、具体的对象、执行人员、具体的执行方式、活动关键控制点等,也即是我们常说的战术计划(可以用5W2H来检查完成)。通常在涉及全区域的重大促销方案出台前,需要选择较小范围进行前期尝试,有助于找出问题点,完善活动方案。

由于新客户的尝试性订货一般都是少量的,鼓励进货的渠道赠送促销也以短期为宜,可以减轻对全区域的负面影响,也不会给新客户留下地价质差的印象。反观大山公司,整个促销计划缺乏周密的思考,活动延续的时间过长,客户的订货量没有限制,许多老客户乘机恶意囤积货物,而新客户却由于一次性订货要求数量过大,没有信心。结果促销费用严重超标,效果却距离预期目标相去甚远。

在渠道促销执行当中的过程控制也非常重要。假如最初的活动方案出现偏差,在执行过程中及时纠正也许能够将活动的负面作用减到最小,并且加强最终效果。事后调查发现,大山公司促销时销售的相当货品是流向老客户和大批发商,真正的新客户却进货非常少。公司未能及时深入市场一线发现问题,一直对销售额大幅上升沾沾自喜,为后面的市场经营埋下了恶果。

事后评估 教训深刻

一次促销活动具体的执行时间是有期限的,但公司的市场经营却是循环反复、没有终点的。如果促销活动的时候监控行为得当,能够起到深化活动效果的目的,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真正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在大山公司最后的市场检讨中,我们发现促销活动之后,大量的货物积压在销售商的仓库里面,产品在零售店的陈列较差,宣传海报的粘贴、冰柜的摆放都不尽如人意。而反观竞争对手,王果公司在随后的饮料旺季展开大量较成功的消费者沟通活动,终端经营也有声有色,相比之下,大山公司却在市场上悄无声息,最终导致回转不畅。

渠道促销效果的评估不仅能明确本次活动的得失,对以后的促销也能提供经验和借鉴。一般可通过以下几项产品销量反映出来的渠道促销效果进行评估。

1.通过时间的期限来评估销售量。不考虑以前的因素,我们可以依据每周的数据进行分析,这样促销可以帮助识别在销量上的效果。

2.通过可比较的市场评估销售数据。因为促销与一定的地域相关,我们可以将那些实施促销的地域的销量与未实施促销的地域的销量进行比较。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6)

一、工作职责

1、企划部经理:本着扩大公司销售额的目的,负责协助和指导所有对于达成公司预期销售和毛利有帮助的促销工作。

2、宣传主管:负责本公司各种对外、对内宣传广告工作及种展览活动的计划和执行。

3、装饰主管:负责商场内外各橱窗和促销场地的装饰,制作SIGN和POP。

4、特别活动员:按照公司的促销策略、组织、计划、实施各种特别活动。

二、促销的时间及主题

一月份;元旦迎新活动、新春大优惠、春节礼品展、除旧迎新活动、结婚用品、礼品展、年终奖金优惠购物计划、旅游商品展销。

二月份:年货展销、情人节活动、元宵节活动、欢乐寒假、寒假电脑产品展销、开学用品展销、玩具商品展销、家电产品展销。

三月份:春季服装展、春游烧烤商品展、春游用品展、换季商品清仓特价周、三八妇女节妇女商品展销。

四月份:清明节学生效游食品节、化妆品展销会、礼品展。

五月份:劳动节(5/1)活动、夏装上市、清凉夏季家电产品节、母亲节商品展销及活动、端午节商品展销及活动。

六月份;儿童节(6/1)服装、玩具、食品展销及活动、考前补品展销、考前用品展销、饮料类商品展销、夏季服装节、护肤防晒用品联展、热带水果节。

七月份:欢乐署假趣味竞赛、商品展销、暑假自助旅游用品展、父亲节礼品展销、COOL在七月冰激凌联合促销、暑假电脑促销活动。

八月份:夏末服饰清货降价、升学用品展销。

九月份:中秋节礼品展销、教师节、敬老礼品展销、秋装上市、夏装清货。

十月份:运动服装、用品联合热卖、秋季美食街、大闸蟹促销活动、金秋水果礼品展、国庆节旅游产品展、重阳节登山商品展、入冬家庭用品展、羊绒制品展。

十一月份:冬季服装展、火锅节、护肤品促销活动、烤肉节。

十二月份:保暖御寒用品展销、冬令进补火锅节、圣诞节礼品饰品展销、岁末迎春商品展。

三、如何策划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的形象促销

(一)主题活动:主题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提升整个店铺的形象和气氛,或提高某种商品的短期销量。

(二)公益活动:公益活动一般在商场所在的社区参与社区的建设或其它活动。此活动一般是非盈利性的,但可增强商场的亲和力,保持商场在社区居民中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如何成功策划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内的商业促销活动

1、新品上架

2、限时特价销售

3、派送赠品

4、赠送包装

5、加量包装

6、抽奖活动

7、积分卡或积点兑换

8、返还和优惠券

9、系列商品展销

10、以旧换新

11、公司内部销售竞赛

五、把握时机商场、购物中心做促销活动,策划为先,最重要的是宣传与推广

促销的基本目的是要提升业绩,树立商场的价格形象,巩固老顾客对商场的忠诚度,开发新的顾客,增加市场的占有率。有效的宣传媒体通常有以下几种。

1、电视

优点:直接、快速、范围广、动态画面且色彩清楚。

缺点:广告制作耗时,顾客可选择的电视台较多,被顾客观看的概率较低。

广告费用高,出现的频率较少而且时间短。电视广告有一定的时段差异,除黄金时段外,其它时段效果差。

注意事项:区域性促销不宜做全国广告,可尝试在地方台做广告。若不是大型活动,不必做电视广告。

2、广播电台

优点:收听广播不受地点限制,广告到达率高。广告费用较低。广告内容更改容易,只须更改录音既可。制作主题明确,对象易掌握。广播电台大部分为地区性的,可以根据地区性顾客的实际情况作促销宣传。

缺点:广播电台广告被收听的几率相对较低。没有影像,无法把产品的包装或外观传给顾客。有区域性不能小满足大型活动的需要。

注意事项:事先了解节目收听的对象,找到合适的顾客群广告才有效果。可利用电台不同的区域功能,做不同的促销广告。

3、报纸

优点:包装版面可调整控制,可根据广告费用预算来选择报纸的种类及版面。广告内容、设计更改容易,机动性大、报纸普及率高而且报纸广告较为经济、文字的表达、描述弹性大有足够的空间。

缺点:报纸纸质较差,且彩色排版效果不佳,影响到刊登的品质及公司的形象。如没有安排到好的版面,很难引起阅报者的重视,广告效果差。

注意事项:报纸广告的商品内容或主题内容必须精挑细选,才能吸引顾客来店购买。报纸稿的审稿必须仔细。

4、杂志

杂志广告的保有期限长,广告延续效果好。杂志的分类和读者群的分类也很明确。除了刊登介绍公司形象的广告外,一般商场不适合在杂志上做广告。

5、户外广告

优点:字体显眼明了,图案简单鲜明。可装设霓虹灯或射灯,增加夜间的广告效果。

缺点:是到台风、暴雨需要检修,增加后期的维护费用。

注意事项:板材质量好坏,须事先考虑预计使用的年限。

6、交通车广告

定点定时出现,对某部分人接触率很高。车站人潮集中,广告效果好。可利用车内的椅套、灯箱、外车体做广告。交通车广告有一定的成效,但须注意字体要大,且较合开幕或大规模促销活动,小活动不必做此广告。

7、夹报

优点:可将信息有效的传递给订报者,可根据目标商圈搜作夹服,以达到掌握商圈顾客的目的。可依据报纸性质的不同,来选择夹报的报纸。

缺点:夹报时间大都在深夜,必须派人监督。夹报的对象、年龄层、客户层较复杂,较特殊的促销活动要事先考虑是否有效。

8、快讯DM(DirectMail)

优点:主题明确、DM内容印制精美、商品丰富可看性高,可以配合附送优惠券等。

缺点:现在的DM泛滥,顾客收到后可能不会翻阅或收到后随手扔掉。

六、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级市场如何策划供应商的促销活动

1、采购提前二周确定DM品项。

采购应在二周前就与供应商接触,对本期DM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洽谈,以确定DM商品输入电脑并做变价动作。

2、企划部在采购人员确定DM商品后,到楼面收取样品进行拍照。

DM商品如属新产品,则需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携带样品前来拍照,并于制作过程中添入价格栏目;如属特价商品,则需有明显标志,最后打出本期DM之初稿。

3、初稿完成后,采购人员应认真仔细核对DM初稿,如有变化或差异应迅速更正,最后确定初稿并交企划部彩印。

4、当DM完成彩印后,通过邮递或分发等方式,传递到消费者手中。楼面工作人员应到电脑部领取快讯清单,熟记下期DM商品。

5、楼面人员按DM清单做出端架计划时,需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A、商品相近原则;

B、整体规划原则;

C、最大销售额原则。

6、楼面人员核实DM商品的订单及到货情况,查看订货量是否充足,如货量少时,则可暂时将几个商品并作一个端架陈列;货量多时,则可做退货。

楼面人员到企划部申请POP卡:POP卡是指商场为促进销售的广告,也称销售时点广告。凡是店内提供商品与服务信息的广告、指示牌、引导等标志都可以称为POP广告。POP卡是介绍DM商品品名、价格且悬挂于货架旁的广告纸,它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可刺激消费购买欲望。

7、更换端架:时间为此期DM的前一天下午18:00到晚22:00,更换步骤如下:

A、首先撤掉端架所陈列的上期DM商品,将其补充到货架,使排面丰满、多余商品分箱装好,上库存区,填写库存单的品名、数量以便补货;

B、清洁空端架,及时将新DM商品拖到空端架位前,此时不能影响现场销售、堵塞通道,商品陈列应齐肩高,陈列时要保持周边区域的卫生并及时清除空纸壳等杂物;

C、所有新DM商品的陈列应在快讯前一天22:00前逐一完成;

D、撤除上期DM快讯商品POP卡和价签,不能有遗漏。

E、更换新DM商品和POP卡和价签。

8、新DM生效当天,楼面人员逐一检查新DM商品的电脑售价与DM宣传单、POP卡是否一致,如有错误,立即做电脑更正。

9、为方便消费者咨询及加快收银速度,客服员与收银员应熟记新DM商品,楼面人员检查上期DM商品价签是否恢复原价。

10、新DM商品的销售。

2017年百货商场促销方案二

方案一 满就送折扣

根据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

应纳增值税=(801.17)17%-(601.17)17%=2.90(元)

销售毛利润=801.17-601.17=17.0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33%=5.64(元)

税后净收益=17.09-5.64=11.45(元)

方案二 满就送赠券

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送折扣券20元,如果规定折扣券占销售商品总价值不高于40%(该商场销售毛利率为40%,规定折扣券占商品总价40%以下,可避免收取款项低于商品进价),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

纳企业所得税=34.1933%=11.28(元)

税后净收益=34.19-11.28=22.91(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方案三 满就送礼品

这一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应看作销售行为,要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由于属非公益性捐赠,赠送的礼品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假设礼品的进销差价率同商场其他商品),则: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6.97(元)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201.1717%)=21.02(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1.02+(121.17+201.1717%)〕33%=11.28(元)

税后净收益=21.02-11.28=9.74(元)

方案四 满就送现金

商场返还现金行为也属于商业折扣,与方案一相比,只是定率折扣与定额折扣的区别,商场应纳税及获利情况与方案一相同。

方案五 满就送加量

商场为购物满100元的商品实行加量不加价的优惠,商场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变化,但由于实行捆绑式销售,避免了无偿赠送,因而加量部分成本可以正常列支,则: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121.17)17%=4.07(元)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121.17=23.93(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3.9333%=7.90(元)

税后净收益=23.93-7.90=16.03(元)

在以上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相比,即再把20元的商品按正常销售试作,相关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17)17%-(121.17)17%=1.16(元)

销售毛利润=201.17-121.17=6.84(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8433%=2.26(元)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促进农民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

㈠补贴对象及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的13%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全部国家财政负担。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

㈡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__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__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㈢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__年12月1日开始,到20__年11月底止。

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

㈠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确定

1、销售企业的确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

2、销售网点的确定。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在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㈡对销售企业要求

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2、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各销售企业要确保全县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达到100%的乡(镇)。

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俏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利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旺季促销活动。

4、保证中标产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送到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5、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

6、做好售后服务。一是要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服务,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不通公路的边远乡镇要送到村或农户指定的就近地点。对边远乡镇无法设立网点的,要组织团购或汽车送货下乡,确保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二是要督促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三是要妥善处理投诉。各有关企业都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从企业总部到销售网点,都要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7、积极配合宣传。各有关销售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县商务、财政部门搞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坑农、害农情况发生。

8、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要从购、销、存在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县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

㈢对销售网点要求

1、销售网点备案条件:⑴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⑵县城(双石铺镇)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他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能力;⑶必须设立家电下乡销售专区(柜),并固定专人进行讲解、咨询、演示,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柜)范围;⑷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

》、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村居民告知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⑸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⑹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

2、网点备案程序。中标销售企业在__境内要携带中标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销售企业与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或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县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填写《陕西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

3、做好销售服务。要准确开填票据,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要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

4、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销售网点在产品售出后2日内必须按照要求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四、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

㈠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我省境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㈡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⑴购货发票。⑵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⑶居民户口本。⑷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⑸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其他储蓄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开立账户后申领补贴。

㈢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实行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具体按《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㈣退货审核。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金额,财政所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县政府成立“__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__商务局

副组长:__财政局副局长

__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__工商局副局长

__公安局副局长

__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学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好家电下乡试点期间的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

六、商务部门职责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现场检查服务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__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并要求企业在2日内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予以删除。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应该让农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宣传到村、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农民。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团购活动,避免抢购;对备案销售网点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进行现场指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协调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与农民消费者的纠纷。

4、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一是要联合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市财政、商务部门,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二是要对上级决定进行整改或取消资格的销售网点,于做出决定之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进行取消(或恢复)的确认;三是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七、财政部门职责

㈠县财政局会同商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__家电下乡工作。

1、加强对乡财政所补贴审核认定工作的指导,对经乡财政所审核无误的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2、强化监管责任,受理举报,凡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一律依照相关法规、制度查处。

3、安排落实县级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㈡乡镇财政所负责申报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

1、严格按照本方案和《陕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按规定进行退货审核。

八、违规处罚

凡发生不履行承诺、欺行霸市、恶意竞争、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的中标销售企业,将根据问 题所发生的范围(以乡镇为单位),并视其情节,采取暂停销售进行整改、取消资格并予查处曝光等整治措施。其中,暂停销售进行整改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决定执行,并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备案,整改期限为一个月;取消资格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建议,省商务厅、财政厅决定执行,报商务部和财政部备案并建议扣罚保证金。

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应急预案

㈠网点商品供应不及时的处理。县商务部门在选定乡镇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在原选定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他紧急情况时,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㈡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地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㈢防止市场出现混乱。强化安全管理,对出现抢购、挤购、踩踏、火灾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情况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县商务部门一经查实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㈣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得关门停业。有关网点要主动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出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他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㈤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__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期间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以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限时限量促销;非补贴商品的促销活动要与补贴商品销售现场明显分离;凡组织较大规模补贴商品促销活动时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公安、工商和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地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㈡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制定好本县各项具体操作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㈢销售网点备案。县级商务部门要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和程序,高标准做好备案工作,防止同一网点重复申报和放松标准备案问题发生。

㈣加强培训动员。县级商务、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服务人员的培训动员工作,使大家熟悉工作流程、方法,确保熟练开展工作。

㈤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信息公告。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和中标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重要信息及时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

㈥做好网络建设,规范促销活动。县级商务部门要督促中标企业加快建立完善适合当地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体系,统一服务标准,保证我县农民更方便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同时,要对中标企业相关的促销活动加强规范管理和指导,鼓励中标企业开展安全有序、形式多样、为农民所欢迎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

㈦保障补贴兑现。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㈧按时报送信息。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和各中标企业要认真学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口按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

㈨加强检查监督。县级商务、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中标企业运作和补贴资金兑现的管理、检查、督促,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县级商务、财政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8)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第四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第八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其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应当依法纳税。

第九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如实、准确、完整记录促销活动前、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资料,妥善保存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第十一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第十二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第十三条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

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第十五条零售商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相关内容。

消费者办理积分优惠卡后,零售商不得变更已明示的前款事项;增加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第十六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第十八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第十九条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自律,引导零售商开展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上述单位举报,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9)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第四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第八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其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应当依法纳税。

第九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如实、准确、完整记录促销活动前、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资料,妥善保存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第十一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第十二条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第十三条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

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第十五条零售商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相关内容。

消费者办理积分优惠卡后,零售商不得变更已明示的前款事项;增加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第十六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第十八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第十九条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自律,引导零售商开展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上述单位举报,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零售商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销售促销活动方案篇(10)

(SALES PROMOTION)是与人员推销、广告、公共关系相并列的四大基本促销手段之一。本文所指的促销活动是指针对消费者的销售促进,至于针对经销商、制造商、销售人员的销售促进在此不列为讨论范畴。随着竞争的加剧,针对消费者的促销活动在营销环节中的地位已越来越重要。据统计,国内企业的促销活动费用与广告费用之比达到6:4。正如一份缜密的作战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战争的胜负一样,一份系统全面的活动方案是促销活动成功的保障。 所以,研究如何做一份系统全面的活动方案,对今天的创业者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目录:

一、活动目的

二、活动对象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方式

五、活动时间和地点

六、广告配合方式

七、前期准备

八、中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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