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02 16:19:34

小组工作方案

小组工作方案篇(1)

试点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正定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人行行、银监办主任副组长,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工业促进局局长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志任常务副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额贷款组织的宣传及政策指导、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行。

小额贷款组织性质和设立原则

(一)性质

小额贷款组织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和政策指导,确保规范运营;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只贷不存”,以企业自有资金为限发放小额贷款,严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和融资活动。

发起人条件

(一)发起人一般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担保公司除外)或社团法人。小额贷款组织股东不得超过5个;

(二)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企业法人提出申请前,应连续3年以上盈利,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

(四)入股的资金是自有的合法财产;

(五)发起人自愿申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市场准入和退出

(一)市场准入

1.具有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一次缴足。缴足后存入银行,实行封闭运行。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司章程;

3.一般具有从事3年以上金融工作或5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

5.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及其他设施;

6.经营范围限定为“以自有资金发放小额贷款”,不允许兼营其他业务;

7.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场退出

小额贷款组织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出现亏损,经该机构申请,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退出。

五、资金来源、贷款范围及贷款对象

(一)资金来源。发起人的自有资金;各种捐赠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

(二)贷款范围。仅限于我县范围内发放贷款,不得向县外发放贷款。

(三)贷款对象。以发放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得向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黄、赌、毒等非法领域发放贷款。

风险控制

(一)小额贷款组织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只贷不存”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单笔贷款金额不应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超过者须提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商定,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倍;

(四)按照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五)不得向小额贷款组织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等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自觉接受监管,每月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业务经营情况表;

(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和权利制衡机制;

(九)小额贷款组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审核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筹建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下列资料:

1.筹建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股东及股权结构、业务经营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自然人姓名、资信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及资信情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3.拟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供身分证复印件;

5.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6.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7.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组织的筹建期为3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小额贷款组织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1.筹建工作报告和开业申请报告;

2.市政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帐证明;

3.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6.拟开展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7.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材料;

8.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安局、县银监办、县人行报送相关资料。

(五)县人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小组工作方案篇(2)

长:略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学校内部控制目标;

2.构建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

3.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风险评估工作;

4.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跨科室的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风险的日常监控;

5.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向管理层提示学校重大、重要风险以供决策需要;

6.确定学校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定期组织对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

小组工作方案篇(3)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现场会精神,着眼基层妇联组织自身改革,广泛吸纳本村各类优秀妇女代表作为基层妇联组织成员,优化队伍结构,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建立来源广泛、力量充实的基层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拓宽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延伸服务触角,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努力做到联系妇女全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

二、妇女小组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妇女小组长设置。农村妇女小组以行政村的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每个村民小组配齐配强1名村妇女小组长。妇女小组长为村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

(二)妇女小组长任职条件。妇女小组长的任职条件主要包括:1.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长期居住在本村民小组;2.政治思想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3.有文化、有本领,有亲和力和组织能力,文化程度一般要求初中以上;4.密切联系群众,获当地妇女群众公认,自觉接受妇女群众监督。要注重在种养女能手、女经纪人、女党员、妇女代表等人选中推选妇女小组长。

(三)妇女小组长产生方式。推选产生妇女小组长步骤主要包括:1.下发通知。由村委在村小组召开推选妇女小组会议通知,并入户宣传;2.召集推选会议。村委或党组织做好指导员。3.清点到会人员。参会应有本组年满18周岁以上妇女过半数的参加,才可进行推选工作;4.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张榜公告备案。填写表格及整理会议有关资料报乡镇妇联和县妇联备案。

(四)妇女小组长的任期。妇女小组长的任期与村妇联的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妇女小组长出现缺额或需要更换的,应及时进行补选、调整。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明确村妇女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着眼于推进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妇联服务大局和妇女群众的需要,妇女小组长在村党组织和村妇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一)当好政策路线的“宣传员”。积极向妇女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主动联系、团结信教妇女,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工作和活动通知到群众中,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主动联系了解妇女中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时向村级妇联组织反应她们的呼声和要求,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

(三)当好乡风文明的“先行员”。面向家庭广泛开展传统美德教育和家庭道德责任意识教育,号召妇女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老敬亲、移风易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小组工作方案篇(4)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策划组织各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活动,引导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整个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积极指导全系统各支部围绕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要求,组织一系列特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通过选树和培养先进典型,推广典型经验,为破解城建科学发展难题和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提供借鉴。

二、开展十项专题活动

1、积极组织参加*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六场专题辅导报告会。通过辅导讲座,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清楚我系统存在的难题和破解方法,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认真组织建

设系统广大党员收听收看*市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全面总结九江公司从大局着想,不惜代价,拆除五座小高炉,实现科学发展的典型事迹,并结合建设系统的工作重心和主要思路进行认真讨论。

3、局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到局下属支部,结合实际作一场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报告。

4、组织开展“科学发展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就如何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最大限度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逐步达到自觉融入、参与到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来,营造出浓厚的氛围。全系统各支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建设节能、环保、洁净、美丽的绿色家园。

5、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电视知识竞赛。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为主旨,以*市下发的《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100问》为具体内容,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答题”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排头兵电视知识竞赛”。在各支部全面组织,层层学习发动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组成3人代表队(一名股级干部、两名一般党员干部)参加比赛。比赛设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时间初步定在5月上旬。通过分数最后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在此基础上,组成3人(一名科级干部、一名二名普通党员干部)代表队,参加市组织的知识竞赛。

6、积极参加市开展“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百家论坛”活动。就如何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谈认识、谈思路、谈举措。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每个支部报1名主要领导和1-2名职工代表的论坛材料,所报材料观点要鲜明,主题要突出,务于5月15日前报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组。

7、召开五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一是党委各支部班子成员座谈会;二是党员和职工代表座谈会;三是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四是各建筑企业座谈会。主要内容是围绕一年来的工作实际,学报告,谈体会,查不足,提意见和建议。

8、积极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的以“科学发展礼赞”专场文艺节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组织广大的党员干部创作反映我市科学发展的相声、小品、歌曲等文艺节目,各单位要积极为我局提供创作素材或反映本系统本部门实际的文艺节目。力争有2-3个优秀节目参加市委展演。

9、围绕“一创双争”(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争做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争当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排头兵)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广泛开展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广泛开展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拟在我局简报开辟“争做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争当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排头兵”专栏,及时报道推广各单位在科学发展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进我局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建设。各支部至少上报“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和“争做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争当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排头兵”的典型材料1-3份。示范单位材料不少于3000字,其他材料不少于1500字,务于5月14日前报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树3个科学发展示范单位标兵、5个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10、认真开展以“反映建设局科学发展新貌,展示身边科学发展成果”为主题的摄影展活动,计划各支部于5月底将成果上报局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照片规格为8寸以上,体现本单位特色,全面反映我系统科学发展成果。优秀作品将参加市举办的科学发展成果展示。

三、相关事宜

小组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以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为重点,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绿色生态、智慧安防、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绿色社区、完整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分类实施。以总体规划设计为引领,按照“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坚持“绣花”式微改造理念,突出城市风貌和区域局部特色,统筹规划, 精准施策,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形态更新、功能更新、治理更新。

2.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高质量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党建、养老、托幼、教育、医疗、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真正实现补短板、惠民生。

3.组团连片,集散为整。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统一实施规划、设计、改造、管理,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 加强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4.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创新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合力、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

5.内外兼修,提升内涵。兼顾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兼顾改造硬设施和改善软服务,做到“里子”“面子”一起改,在推进组团连片改造中提升城市品质,让旧小区呈现新面貌、老居民过上新生活,让群众在改造提质中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6.建管结合,持续发展。坚持改造提质与后续管理并重,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工作目标。利用 3 年时间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同步完善街区养老、托幼、文化、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等公共服务配套,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由单个小区向连片街区纵深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提质范围

改造提质范围主要是指 2000 年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但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组团连片区域(若片区范围内有 2001 年至 2005 年建成的老旧小区,同步列入改造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中央和省属机关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组团连片改造计划,一并组织实施。

(二)改造提质任务

全县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共计99个,涉及居民6189户,计划从2019年到2023年,利用五年时间全部完成单个小区改造,其中2019年计划14个小区、1349户,2020年计划25个小区、1959户,2021年计划20个小区、918户,2022年计划20个小区、998户,2023年计划20个小区、965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县99个老旧小区无论竣工、在建、完工全部纳入组团连片改造,上报为10个组团,至2023年全部完成,其中2021年改造3个组团、2022年改造3个组团、2023年改造4个组团。

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涉及的城市书房建设,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关闭、疏解外迁工作,按照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实施。

(三)改造提质内容

1.配套基础设施:聚焦满足基本民生需求,对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是在落实经济适用、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基础上,改造组团连片范围内的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照明、充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停车场、停车泊位或车库等项目,推进街区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和绿网、水网、路网有机融合,改造后基本解决污水漫溢、大雨内涝、小雨积水、线路杂乱、道路不平、路灯不亮、安防设施不全、绿地布局不合理等严重影响民生质量的低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提升人居环境:聚焦完善社区居住环境,对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组团连片范围内的违建拆除、门店整治、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整治等,以及修缮外墙屋顶、公共楼道、大门入口,完善门牌标识, 进行绿化美化,增添凉亭花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卫生整治, 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片区内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的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通过改造,基本解决侵占公共场所和绿地、缺少休闲凉亭和坐椅、各类识别标志不全、油烟和污水等污染源不达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片区环境安全、整洁、有序、智能。

3.优化居民服务:聚焦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医养托护邮吃健文教娱”等综合服务功能进行配套,建立完备的服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在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增设党建中心、物业用房,完善医疗、养老、托幼、护理、助餐、购物、文化、健身、家政、快递等服务。通过改造, 基本完善 15 分钟社区公共服务生活圈。

4.规范社区管理:聚焦完善基层组织、引进物业管理,对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长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 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社区管理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改造,基本解决党建活动无场地、物业服务无用房、通知公告无专栏、居民行为无公约等情形。

(四)改造提质标准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0〕475 号)、《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导则》《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6〕57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洛阳市公安局老旧小区智慧安防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城市区家属院(楼)物业管理全覆盖的通知》《关于推进居民楼院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把创建绿色社区、完整社区、智慧社区贯穿改造全过程,按照“五全”(基础设施全到位、城市功能全配套、智慧安防全植入、绿色生态全渗透、物业管理全覆盖)和“九位一体”(建筑立面干净整洁、沿街门店规整统一、街巷道路平整通畅、绿化景观增量提升、路灯照明节能完好、停车场地设置合理、加装电梯科学安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满足需要)总要求实施改造。改造后的小区达到“三入、四通、四有、两整”标准,即电线、网线、缆线全部入地入槽,水、电、气、暖管路畅通,有物业管理、有智慧安防系统、有健身娱乐设施、有新式垃圾分类设施,道路平整、路沿齐整;改造后的片区达到“三合、三整、九有”标准,即线路网路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网合一,门店规整、道路平整、路沿齐整,15 分钟生活圈内有便民服务中心、有“乐养居”、有医疗服务中心、有城市书房(阅览室)、有公共厕所、有快递收发点、有便民超市、有停车场地、有充电设施,符合绿色社区创建标准。

三、实施机制

(一)动员居民参与机制。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制定改造方案、配合改造施工、共同验收项目、监督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

(二)强化项目推进机制。街道办、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改造,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结合改造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改造后仍无法满足消防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防火、救援、管理综合解决方案。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建立资源整合机制。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老旧小区归并整合、联动改造、物业一体化服务。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利用小区整合过程中可以利用的空地、荒地、绿地、拆除违建腾空土地等,增设停车位、健身器材等各类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利用原有空置的锅炉房等闲置房屋资源,增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便利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实行社区党组织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根据城镇老旧小区实际状况,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后的长效管理方案,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 年 5 月底前)

1.编制规划计划。按照改造范围、内容、标准和目标任务,结合组团连片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城市书房、乐养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沿街门店等既有条件,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一楼一策”,统筹“社区、片区、小区”规划衔接,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规划计划。

2.强化宣传发动。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3.先期组织推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存在的垃圾积存、扬尘污染、乱停乱放、交通拥堵等乱象,以快速“治标”为目的,先期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6 月至 2023 年 11月底)

4.制定方案。采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民生为先、补短为主和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方案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后,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做到编制改造方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确保改造方案满足群众需求。

5.投资评审。确保改造项目符合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要求,确保改造资金来源清晰、投资预算编制合理。

6.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 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改造工程,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工程监管。改造工程信息要在小区、社区(村镇)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要加强对改造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图施工,落实土方开挖、管网改造、施工围挡、施工防火等施工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7.工程验收。按照工程管理规范和改造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确保改造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8.决算审计。改造工程项目完工后,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专项审计,对项目从立项到结算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计,严防出现工作流程违规、工程偷工减料、挪用套取改造资金等问题,使项目建设既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又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2 月底前)

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成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具体管理举措。

1.落实物业管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方案时,要征求居民意见,同步拟定物业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补贴措施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政策。

2.明确管理责任。改造涉及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质量维修。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和保修期后的维修,涉及老旧小区的纳入物业服务内容,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3.加强服务监督。对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物业补贴的重要依据。

4.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研究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质价相符” 的高质量物业服务供给体系。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资金筹措

(一)用足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符合中央、省资金政策支持改造的老旧小区和项目应报尽报,应改尽改。其中,通过发改部门申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所支持的改造内容包括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有: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小区内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纳入住建系统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库, 分小区红线内和小区红线外两类进行申报,且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不超过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的 90。申报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在提供主体工程手续的基础上,需提供配套设施的工程量清单和财政评审结果;小区红线外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和规定,办理完成立项、土地、规划、环保、图纸设计、施工许可等手续,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和财政评审结果。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向上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并与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同步配套使用。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的主管部门要积极用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相关项目的审计监督,督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盘活本级资源。全面清理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将房改房售房款及其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改造中涉及的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托育、医疗、体育、城市书房、历史街区、文物建筑、交通、消防、绿化、安全警戒等设施设备的增建、改建、扩建所需经费,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主动配合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积极谋划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加装电梯费用按照《洛阳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落实。

(三)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增强小区居民主人翁意识,明确居民出资责任,确定居民出资比例或金额。居民出资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以个人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等。

(四)鼓励单位出资。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对职工住宅小区(或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的,相关费用可计入单位管理费用或管理成本。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经营收入承担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列入单位经营成本。鼓励社会各类单位帮扶、捐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专业经营单位投资。专业经营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 出资参与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质。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规整管网、线缆入地、刷新、更换、迁改、新建各类仪表箱体、变压器等相关设施的,均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按照改造方案自筹资金组织实施。

(六)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 90计入应缴纳所得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七)引导市场运作。可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项目的设计、改造、运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把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设施配套、完善提升等项目统一打包,实行工程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健身、超市等社区服务新业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公共位置广告收益和有偿提供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投资成本。经县政府同意,可成立或打造县级统一管理运营主体,政府通过并购、入股、合规注入经营性资产等方式逐步扩充运营资产,提高投资经营能力,建立合理收益模式。

(八)金融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可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允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依法合规获得信贷支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在连片改造计划中未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相关单位积极筹措,县财政安排资金逐年进行奖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伊川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组织筹划、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城管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商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铁塔公司、国网伊川供电公司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河南有线伊川分公司经理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牵头、协调、考评、督查等,工作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线配套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主动服务,上下联动,合理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配套用房用于义务教育、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时涉及占用绿化空间或影响日照间距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使用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积极予以办理。对利用片区内零星存量土地建设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改造利用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建设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变更。积极探索对改造范围内的危旧楼房采取业主委托拆除原地翻建安置的方式,实施改造或“组合地块”定向开放,支持大片区统筹改造、跨片区组合改造,并结合实际给予政策支持。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台账,完善相关项目的普查、改造、督导、考核和资金拨付措施;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制度,定期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关于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推进、督导考核等情况; 四是建立联合审查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改造成果,组织基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参与氛围,畅通参与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改造提质工作。

(五)严格督促考核。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绝对数量与占比相结合,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动作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快、标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表彰。县文明办要将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加大分值权重。通过层层订立目标责任书,采取任务管理、节点控制、群策群力、集中攻坚的方式,抓节点抢工期、抓精细惠民生,确保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落到实处、高效有序。

 

附件:

1.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职能分工

2.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办法

 

附件1

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职能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上级资金补助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每年年底前完成次年项目的立项、设计和施工控制价评审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指导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物业管理。

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群众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小区红线外的拆违清障工作;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做好小区党支部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专人专班,做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县政府办:协调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工作例会。

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进度;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做好上级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好上级资金;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评审和招标采购进度;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落实《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洛建〔2020〕13 号)。

各老旧小区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协调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清理腾空小区侵占小区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要成立专人专班,从前期调研排查、中期施工推进和后期小区管理全过程参与小区改造。

县委政法委: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智慧安防建设的整体统筹、督导验收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新增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负责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城管局:开辟绿色通道,在施工现场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容缺办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类管线与市政管线对接施工涉及的道路开挖等相关手续,保证施工进度;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负责清除小区小广告、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做好老旧小区垃圾分类处理、沿街门店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民政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以及相关项目的资金使用。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督导各通信企业规范整理老旧小区相关管线。

县公安局: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老旧小区智慧安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改造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审计局:指导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相关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及时跟踪,主动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纠正。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加装电梯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洛阳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洛工程改革办〔2020〕5 号)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积极推动电梯加装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指导提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广播电视传播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整理规范老旧小区有线电视相关管线; 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导提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城市书房、广播电视传播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县卫健委: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社区、村镇等相关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县教体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中涉及的健身器材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健身器材等便民服务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督促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涉及的教育部门、学校、资产管理单位配合改造工作,并按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求开展环境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检查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加装和改造工作,以及消防通道设置和管理等工作;对改造后仍无法满足消防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小区,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防火、救援、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方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群众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县商务局: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中涉及的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关闭或疏解外迁等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查督导。

专业经营企业:做好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本单位产权的相关线路的规整、入地工作,废弃管线的清理工作, 组织有关仪表、箱体、变压器等相关设施的刷新、更换、迁改、新建等工作,以及相关资金筹措工作。

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按照牵头单位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2

伊川县老旧小区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通过健全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健全、制度措施有效,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圆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改造进度精准掌握、工作情况及时通报、重要问题快速解决、观摩引领提升标准的工作要求,建立“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会议工作要求、改造方案相关内容,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落细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季,确保改造进度按节点推进,确保年度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成立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方案制定和督导落实工作。

组  长:  卫学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宋克义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书超  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成  员:  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局、政府办、

住建局、城关街道办

三、主要内容

(一)日通报工作机制

建立日通报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负责日通报日常工作,各小区主管单位、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以及供电、通信、供热、供气、供水相关企业,指定专人专报,每天下午17:00前向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报送形式可以为微信工作群、邮箱,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汇总进展情况,每天下午19:00前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通报。

(二)周例会工作机制

建立周例会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办负责,城关街道办事处和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配合,组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周例会;会议由县政府办组织和通知,城关街道办事处主持,参会人员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主抓副职,会议常规议题为各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县住建局通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各相关单位;会后由县住建局负责编辑一期工作简报呈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并报送市相关部门。

(三)月观摩工作机制

建立月观摩工作机制。由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改造进展明显、示范效应突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选定观摩项目,制定观摩方案,明确观摩路线,统筹安排时间,每月组织一次全体观摩活动,所有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全部参加。参与观摩的相关单位要通过观摩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发现矛盾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推进下步工作成效。

(四)季考评工作机制

建立季考评工作机制。由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具体落实。主要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考评各老旧小区主管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工作成效等;考评各施工单位和专营其企业工程进度等。对工作举措实、履行职能好、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举措不得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定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站位,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机制建设作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抓手,做到行动迅速、坚持经常、落实有力,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小组工作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小组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229号)要求,切实抓好“数字三农”专班重点任务“肥药两制”改革集成应用,推动“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建设数字赋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机构人员

组长:皇甫伟国,负责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常务):朱秀丽,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对接相关单位。

副组长:宋兆祥,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自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络公司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的协调对接,4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负责数字化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子平台、农产品合格证、农业主体生产记录等工作。

副组长:余晓华,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自建农资监管平台网络公司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的协调对接,4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负责数字化系统农资监管与服务子平台、“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肥药批发环节大数据统计等工作。

副组长:吴降星,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化肥定额施用示范区建设,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融入数字化系统,配合做好农业主体化肥购买施用环节的生产记录;负责农药定额施用示范区建设,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服务融入数字化系统,配合做好农业主体农药购买施用环节的生产记录。

成员:齐敬甲,“数字三农”专班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各项工作,负责综合试点县创建、试点主体培育,筹办相关活动和会议;负责落实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联系网络技术开发公司做好数字化系统建设。

成员:章雯雯,负责与区县“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小组的对接联系,做好调度和统计工作,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成员:周宏华,市农业综合执法队联络员,承担农资监管与服务子平台运维管理,组织开展示范农资店的创建验收,做好业务指导和操作培训,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曲龙,质监处联络员,承担农产品质量追溯子平台运维管理,配合开展试点主体培育,抓好农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记录电子台账,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高湖滨,市农技推广总站联络员,承担“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叠加进数字化系统,会同科教处建立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承担制定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标准和技术导则并导入数字化系统,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吕长淮,负责《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精准管控应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建设方案》和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制,负责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对接,负责做好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实施等工作。

成员: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人员,负责做好需求对接,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与数字化系统开发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处。

(二)工作任务

坚持从“农民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政府实现肥药双减量”的双向需求出发,以“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为载体,推动“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落地,加快构建快速响应、高效执行、精准追溯、科学决策的执行链,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能和智治水平,打造农业高质高效金名片。

二、指标体系

(一)数字化系统。在系统中设置肥药实名购买活跃度、定额施用活跃度,肥药实名购买活跃指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4个核心指标。前两者用于评价农资店、试点主体“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程度,后两者用于评价区县“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程度。

(二)示范农资店。按照省厅“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价指标体系(浙农法发〔2020〕5号),体系内包括数字化管理、绿色化服务、规范化经营3个方面共14个二级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报省厅认定为“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

(三)试点主体。按照浙江省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绿色生产、绿色环境、绿色资源、绿色管理、绿色形象5个方面,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大类,差异化设置二级指标的内容及权重,对农业主体进行滚动式评价,在系统平台中以三色图形式展示。

(四)综合试点县。按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在综合试点县创建评价体系中设置试点创建、制度创新、生产方式、资源循环、生态环境5个方面共25个二级指标,对完成创建的4个区县市报省厅进行分批认定。

三、工作体系

(一)下达计划。印发“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综合试点县、示范农资店、试点主体等各项目标任务,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应用作为强基固本的重点任务。

(二)组织实施。梳理“需求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改革清单”四张清单,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联系制度,实行“周报送、月通报、季会议、年考核”工作机制,适期召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协调会、座谈会、现场会。

(三)服务指导。依托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建立面向农业主体的“一对一”联系责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和检查,切实抓好以电子台账记录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评价验收。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评、省级验收”的流程开展综合试点创建评价验收。

(五)考核管理。推动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等指标纳入“五水共治”、乡村振兴实绩、平安宁波等考核体系,根据数据调度情况对区县市考核打分,压实各地政府职责。

四、政策体系

系统梳理“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有的放矢出台《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五、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由两张画像组成,一是从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维度,勾勒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画像;二是从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等维度,勾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画像,综合评价各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总体情况。

    

附件: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

 

附件

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

分任务

难点堵点

对策措施

责任单位

“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在省厅统一建设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中,主体评价等模块以及活跃度、活跃指数等指标仍需完善

督促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根据要求于4月下旬完成相关模块和功能建设

科教处、农业综合执法队、质监处

“肥药两制”改革千家试点主体仍有4家未录入系统

督促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于4月下旬之前,根据各区县市提供的试点主体名单完成数据核查入库

种植业处、科教处

省市县一体化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建设仍需加快

4月底前,将今年的4个“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县率先接入省“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系统

科教处、镇海区、象山县、慈溪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以及县市区使用自建平台,还未实现无缝对接省“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

负责做好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负责开发地方自建平台的网络公司三方协调对接,抓紧落实具体操作方案,4月底之前完成系统转移或者系统接入

质监处、农业综合执法队、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在局“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浙政钉、浙里办应用平台上无法直接打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

加强与“数字三农”专班对接,推动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接入“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和市政府数字门户,力争4月底之前系统上线并试运行

科教处、局“数字三农”专班

“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

对“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情况掌握不深

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复查,重点检查网络连接、系统安装、硬件配套、主体操作等方面,加强对不达标农资店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退出机制,于年底省厅发文公布农资店验收名单时进行动态调整。

农业综合执法队、种植业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农资经营主体系统操作水平不高

在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中列入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年度任务,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系统操作培训

农业综合执法队、科教处

部分农资店硬件设备老旧,无法正常使用

开展示范农资店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队

“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

各地提供的“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质量不高,相比于改革要求有一定差距

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复查,要求各地围绕生产台账记录,重点清理“空壳”合作社,结合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性家庭农场、数字化工厂建设,重新梳理选定培育对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性政策

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产业信息处、政策改革处、合作经济处

大部分试点主体还未能准确、完整、及时地开展生产台账电子记录

5月底前,率先在试点主体上推动合格证制度由主体追溯向过程追溯延伸,切实抓好生产记录电子台账

质监处、农业综合执法队、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农技推广总站

在农民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中列入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年度任务,指导各地开展数字化系统操作和生产台账记录培训

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

要求各地于6月底之前落实试点主体“一对一”联系责任制

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

推动试点主体培育情况作为绿色食品标识认定和产销平台推介的重要依据

产业信息处、农业绿色发展中心

线上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服务不够

5月底之前在系统内设置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试行标准,按照配套技术导则和重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产品推荐名录提供用药指导和建议。

农技推广总站

“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未在数字化系统内叠加

6月底之前,对接省厅“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在数字化系统实现有效叠加。

农技推广总站

试点主体培育情况缺少评价依据

7月底之前,按照省厅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办法并开展滚动式评价

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农业综合执法队

试点主体化肥减量情况缺少监测调查

11月底之前,制定出台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

农技推广总站

“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

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4月底之前,将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纳入“五水共治”、平安宁波年度考核体系,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度

科教处

将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纳入“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评价体系

科教处

 

 

 

 

 

 

小组工作方案篇(7)

关于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和镇人大主席团年初的工作计划,经镇人大主席团二次会议决定,报镇党委同意,今年六月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镇农电管理所、中心法院、中心小学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镇直机关各单位工作进行测评,为组织好本次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监督政府和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通过评议促进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确保我镇“三个文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主席团其他成员和**为成员。负责组织评议的各项工作。 三、评议内容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情况;贯彻人大决议、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议案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采取评议与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被评单位领导代表报告工作。接着听取参评代表面对面地评议发言。评议发言结束后,由参评代表、政协委员对镇辖机关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测定等次,授予前三名为人大代表评议满意单位称号,主席团将测评结果通报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五、活动要求 1、评议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讲问题要据实论理,讲带普遍性的问题,避免就事论事。各参评代表要认真走访选民、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 2、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镇人大主席团,做到意见、建议有回音。 3、被评单位要做好材料准备(材料打印2份交评议组)。各单位领导要按通知要求准备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4、参评代表、委员、参评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关于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小组工作方案篇(8)

2、组建工作机构。主管部门和企业分别组建改制领导小组,领导企业的改制工作。

3、宣传发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改制中的政策宣传、发动、协调和人员稳定工作。

4、做好改制准备。由国资办和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财产清查和确定改制范围,改制评估投标小组(或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和企业法人的离任审计。

5、核销不良资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应收帐款、不良资产及各项待处理资产,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核,对准予核销的不良资产应形成集体决议,参加会议的成员分别签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6、审定改制预案。改制办指导主管部门拟订企业的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协调解决改制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做好服务工作。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改制办论证审定。

7、形成改制方案。经审定的改制预案提交企业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改制方案。

8、审批改制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首先由改制办公室负责审定,然后由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或其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再报区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新晨

小组工作方案篇(9)

现将我市案件管理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案件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委局领导一贯对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新一届纪委领导班子到任后还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案管工作,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置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求科学”的新要求。市纪委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把案件管理工作放在案件检查一室,并确定了一名年轻干部作为案管员,切实承担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纪委都配备了专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职案管员6人。不断优化的软硬件环境,利于工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查处工作。 二、案件管理工作在案件查办中的作用

、抓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

一是组织协调好市纪委内设各办案职能室的关系。为了充分发挥案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市纪委成立了以主管案件的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常委为副组长,有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管领导小组。这样内部协调运作起来既方便及时,又得心应手,效果较好。二是组织协调好市纪委与县区纪委在案件查处中的关系。我市下辖四县一区,县区纪委在查办案件上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县区纪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案管领导小组和案管人员从协调关系入手,加强了对县区纪委办案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县区纪委办案水平的提高。如在调查一重大案件时,在服从服务于省纪委检查一室的指挥下,我们对市、各县区纪委的办案力量统一调整,实行个案负责制和“两规”看护月轮班制。三是加强市纪委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首先,成立了大要案组织协调机构----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小组由市纪委和市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案管人员承担联系、综合、落实和反馈工作;其次,建立了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协调配合办案暂行规定》,明确了相互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制度,并通过每季度一次的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交流案件情况,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研究办案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法律及党政纪方面的问题等,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攻坚,扩大战果。这次1-5月全省禁赌专项斗争,公安部门移送党员干部5人。四是加强了查办案件的队伍建设。我们建立了办案人才备案库,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统一调度管理。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小组由市纪委主管案件的常委和临时抽调的基层办案人员组成,案管人员灵活调度,负责协调或直接参与基层办案以及案件的督办、查办工作。一方面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当地办案人员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扰问题;另一方面基层办案人员通过参与联查小组办案,能够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办案。

2、抓跟踪督办,加快办案进度。一是建章立制。我们于05年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督办案件的范围、时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二是强化对县区案件的督办。案管人员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对县区查办的需要上报结果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定期跟踪督办,并及时要求反馈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首先,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重查轻处的现象发生。其次,每双月20日召开一次例会,由各县区纪委汇报案件查办案件的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领导直接参与案件督办。对一些疑难或久立未结的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分管常委亲自带领案管人员和办案人员到案发单位现场办公,找出症结,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

小组工作方案篇(10)

教学片的制作主要针对市、县级交通质监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制作单位需要摸清人员情况,了解人员最需要什么,这是教学片制作的方向。(一)人员流动性大在市、县级交通质监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多数人员身兼数职,大部分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条口管理多,事务繁琐,经常出现人员留不住或人员调动频繁现象。(二)人员业务素质低,专业性不强基层多数档案员的档案管理业务素质低,档案意识谈溥,档案要求执行不到位,自身档案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更不能指导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档案工作。档案员很少有机会接受专业性档案培训课程,获得上岗证书并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更是少之又少。(三)人员有学习诉求,质监档案培训渠道少市、县级交通质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后,建立质量监督档案事在必行,基层档案员希望有专业性指导,虽然有上级对口专业交流学习或考察观摩机会,但由于时间有限,吸收与带回的知识不多,在执行过程中仍会遇到诸多问题。基层档案员需要条理清晰、要求明确,最好能够手把手、面对面的教学。

上一篇: 内科医生个人总结 下一篇: 客户营销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