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防疫整改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0 14:45:12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1)

【正文】

2021年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西昌市药械化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州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核心,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持续合规,坚守药械化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械化安全有效,现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药械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械化流通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药械化安全有效。

(一)开展《“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制定了《“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组织领导(成立了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所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药械化股牵头,有联络员、时间安排、行动重点及分工、行动计划(包括在药品零售环节、使用环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有检查重点、内容等)、整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计划(有检查范围、检查内容)、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计划,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并于2020年12月15日开展此项工作。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简报,共报送简报5期、信息8期。综合执法大队、药械化股、14个监管所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和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2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54人次,执法车辆557台次,检查药店1702家次,医疗机构52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31家次,检查疫苗接种单位12家次,立案21起(其中药品17件、医疗器械4件)。

(二)、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对辖区内中药饮片专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全市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助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6家次,药品零售企业261家次,使用单位126家次。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苗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西昌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疫苗批签发相关手续和温度监测记录。要求我市辖区内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9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对新冠疫苗的运输、贮存、接种情况开展自查。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苗流通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不定期对全市所有的疾病预防机构凉山州疾控中心、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的医疗机构,14个监管所按属地管理分别对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各接种点共30家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经检查发现:在检查的同时,结合新施行的《疫苗管理法》对州疾控、市疾控及接种点进行《疫苗管理法》的宣传。西昌市新冠病毒疫苗配送运输、储存、接种各环节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疫苗质量安全,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未对冷链设备维护保养、低温冰箱未定期除霜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执法人员认真核实,如实填写检查记录。新冠病毒疫苗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次,各接种点62家次,检查出动执法车辆62辆次,执法人员198人次。均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流通监管秩序,制定了《2021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药品、特殊药品为监管重点,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共检查零售连锁企业(总部)8家次,零售连锁门店583家次,医疗机构781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家次,接种单位45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55家次,检查共出动2312人次。

(五)、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成立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督促企业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进一步夯实药品网络销售者质量主体责任。6月份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36家次。

(六)、组织落实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公告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凉山州、西昌市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重要部署,组织召开药企落实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公告暨省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问题清单工作会议,全市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单体药店、部分门店代表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认真组织各监管所对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2家企业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责令整改。

(七)、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实施步骤,组织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处方药销售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要形成报告,按时报送到各属地监管所。结合正在开展的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试点工作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88家次。责令整改10家。

(七)、开展“春雷行动2021”药品专项抽样工作于2021年1月25日、26日两天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抽样工作,共抽样5批次(其中:中药饮片1批次),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移送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按照《西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备案人、经营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贯培训,同时严格执法,排查隐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08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者1260家次,其中驻留类680家,淋洗类580家次,商场68家,母婴用品专卖店284家次,其他化妆品经营店112家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制定《2021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依据、检查范围、频次和覆盖率,检查重点单位、品种、内容,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十)、 开展医美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根据《凉山州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专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西昌市制定了《西昌市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专项监管的实施方案》,14个监管所立即按方案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计出动执法车7个次,执法人员32个次,检查医美单位共计16家次。查处一起医疗美容机构违法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该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涉案金额174.00元,2021年7月5日处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宁波成和显微器械厂生产的带线缝合针62具和山东博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吸收性外科缝合线25具;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十)、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夯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西昌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二、加强药械化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州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州局、市局“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统一安排,结合《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凉市监函〔2021〕121号),进一步做好药械化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突出排查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突出排查5个方面,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突出排查4个方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突出排查3个方面,严守药品安全生产底线。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74人次,执法车辆225台次,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包括疫苗接种单位、新冠疫苗接种点)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对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尽可能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未配备消防器材等消防安全设施或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及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执法人员已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推进全市药械化药物滥用安全性监测工作。截止10月10日,药品不良反应上报525例(任务数656,其中新的164,严重59),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115例(任务数164、严重12),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30例(任务数49、严重1),药物滥用上报0(任务数160)。

四、加大药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2021年“药品科技活动周”,推动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民利民,普及科学知识,围绕“药品安全 红色领航”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开展宣传,联合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人民医院、凉山州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单位在西昌市河东社开展“药品安全 红色领航”药品科普宣传及禁毒宣传活动,设立咨询柜台、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义诊等方式,面对面教授市民怎样识别假冒药品,设立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展板6块,悬挂横幅8条,宣传咨询点8个,义诊点2个,假劣药品和假冒名贵中药材展示台2个,社区志愿者12人,发放药品科普资料1000余份(册),禁毒宣传资料100余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西城、北城等14个监管所同步分别在社区、街道等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资料4000余份,群众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在市月城广场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认知水平,悬挂宣传横幅6条,共发放科普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近百人。

四、明年工作计划

一、狠抓药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网格化”监管基础上,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痕迹化”监管措施。

二、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通过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的药品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严肃整治和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药品流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化妆品流通监管。依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美容美发场所为突破,对非法使用化妆品,洗护烫染类、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质量安全实施重点整治。

五、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全面推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深化全过程监管,努力提高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2)

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领导工作职责,将食品安全进行了明确分责到人、到部门,上半年镇主要领导督查全镇食品安全共2次,各村社区共督查13次,食安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3次。

另外镇食安办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年前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强化镇村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四员”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全镇7个行政村每村都有协管员1名、信息员1名,覆盖率达100%。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的要求,我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宣传车、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出宣传车、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2020年上半年以来,共组织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集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3次,悬挂宣传横幅60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次,形成上下齐心协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扎实,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格局。

三、强化监管,共抗疫情

2020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我们所有人都卷入了一场特殊的“战役”中——全民抗击病毒。防疫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为确保疫情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辖区内零售食品整治工作。以辖区内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辖区内辖区内大、小超市为主要对象,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重点清查“三无”食品和过期霉变食品。在清查过程中共清查6家,发现问题1家,整改1家,在此次清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们进行了,统一的收集、统一、科学、安全集中销毁。同时组织各村、食品监管员、协管员等人员对各村辖区内大小超市进行每周巡查1次,每周五上报到镇食安办,做到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

2.饮食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以饭店、早餐店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清查辖区内169家餐饮单位,从食品原材料、作业场所和环境、核查从事饮食行业的专门人员的从业资格为点点检查对象,共发现问题25件,整改25件,切实从根本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有效地督促了各饮食店的规范作业。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3)

(一)全面加强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全力做好新阶段疫苗流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大对全县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守住疫苗安全底线。

(二)持续推进疫苗监管质量体系建设。坚决守住疫苗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疫苗监管事权,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应急管理机制,促进监管业务能力提升。

(三)统筹做好疫苗流向电子追溯管理。督促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按要求将疫苗出入库数据上传至国家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疫苗电子追溯平台与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作用,积极应用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开展疫苗质量监管和疫苗风险防控。

(四)完善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疫苗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共享疫苗质量、预防接种等信息,定期开展疫苗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形成疫苗监管合力。

二、着力加强监督检查

(五)强化日常检查。根据风险研判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提高检查靶向性。加强GSP符合性检查,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有因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零售连锁门店未执行“七统一”标准等。

(六)开展专项检查及整治。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和使用单位两个终端,特别是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相关单位的检查力度。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检查,规范全市药店经营行为。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规范网络药品销售行为。开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等质量管理情况,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监督检查。

(七)组织暗查暗访。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安排调动检查力量,采取暗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鼓励推行监管二维码制度,发动群众一起参与监督。

(八)强化问题处置。严格落实限期整改、约谈警示、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后处置措施。强化“联处联动”及时通报信息,跟进处置、实施闭环管理。

三、着力防控安全风险

(九)发挥药店“哨点”作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督促药店严格落实进店管控、应检尽检措施,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4类药品销售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报告4类药品登记信息和发热患者信息。对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的药店,采取约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等手段,督促其整改落实并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十)实施风险管理。深入摸排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挖掘深层次的风险隐患或行业潜规则。强化抽检监测风险信号运用,加强风险研判,提出防控措施,对风险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

(十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聚集性不良反应事件、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紧急使用中发现的严重不良事件等,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疫苗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四、着力完善制度流程

(十二)完善监管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即将出台的《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有效防控风险、合理划分事权,以分工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为原则,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检查、抽检等工作建立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十四)规范检查标准。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和检点,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全县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

五、着力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十五)提升抽检效能。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使用量大、疫情防控用药、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随机性,减少人为干扰。对国家集采中标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基本药物等品种实施重点抽检。对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第一时间采取暂控产品、下架停用、实施召回等相应措施。

(十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利用省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日常监管信息实时上传,将日常监管信息作为研究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六、着力提升监管保障水平

(十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狠抓责任落实,依职责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零售药店网格化监管,监管责任到人。实施“一案双查”,对企业出现的重大问题,既查事,也查人,严肃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监督、考核督导,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十八)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熔断”机制,企业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督促整改落实。

(十九)强化检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监管所充实药品监管专业人员。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检查培训、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突出现场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等实训,全面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日常监管能力。

(二十)促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作用,继续开展示范药店创建和公示工作,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培训、管理教育、科普宣传、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创新传播手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4)

自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值班制度。1月23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两次会议,传达上级联防联控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会议精神,集中学习的中央讲话精神,并做安排部署,从1月23日开始针对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交易进行禁止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检查,严防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取消休假,立即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24小时通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驻地。局领导每天在岗,各市场监管所、各职能科室迅速安排力量到各农贸市场、餐饮、药品经营企业不间断巡查,按照职责做好布控工作,每日上报检查情况。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全面开展工作。及时印发《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组织保障。

二、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一)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

1、1月23日开始全局对区辖区内没有设立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组织执法人员对金鼎农贸市场等大型农产品市场进行野生动物检查,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将军府火锅、玉龙酒店、红旗大酒店、健盛星期天、小河塘火锅等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检查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禁止办理一切酒席(含农村自办酒席)及群体性聚餐活动,几家餐饮单位都表示近期大型聚餐已经取消。

(二)防护产品价格监管情况

1、1月24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药品零售企业门店,重点检查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消毒用品预防类药品等相关商品的进货、存货和价格情况,严防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价格提醒告诫,并下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设计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零售药店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确保了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共发放告诫书130余份,价格规范宣传单500余份。

2、安排人员值守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并将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做到第一时间依法处理。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11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他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不大,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3、至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0余人次,开展相关价格检查121次,农贸市场4户,市场内经营者16户,超市64个,餐饮单位48家,检查土特产商店、山货庄11户,药品器械经营企业(业户)全覆盖,农贸市场全覆盖。

(三)其他商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区在各超市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价格没有明显价格抬高行为,对居民生活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

1、通过悬挂横幅10条、滚动刊播疫情防控内容电子屏3块、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4000余份,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人为恐慌。

2、公告。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消费提醒”、“温馨提示”、禁宰和禁止活禽交易等内容,及时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情况,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四、存在问题

1、用于防护的口罩、消毒液等类用品短缺,进货渠道不畅,短时间内难以保障需求。

2、口罩、消毒液价格已略上涨,主要是厂家和经销商价格上涨导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打好坚实基础。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5)

【正文】

【个人抗疫先进典型事迹简介材料】:林炳礼是北海市市场监管局驿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作为一名老所长,他拥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多年来与经营户打交道,在辖区群众中颇有威望。从年三十开始,他每天穿街走巷,从日出到深夜,与疫情抢时间,与病毒拼效率,超常规落实防控措施,他深入辖区66家零售药店企业,40多家餐饮店,600家次市场及周边经营户,和经营户讲道理、讲法律、讲要点,深入浅出向经营户讲解当前防疫形式,结合实际案例给经营户讲大幅涨价得不偿失的道理,促使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药店和餐饮单位经营有序、物价稳定。在北海市纪委监委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林炳礼同志因业务精湛、工作到位,获得了市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个人抗疫先进典型事迹简介材料】:面对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符家贤同志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牵头统筹推进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局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爱岗敬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疫情期间,他一方面积极协调酒精生产供应,解决消毒产品短缺的问题。多次深入酒精生产企业,指导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西默士药业有限公司设计标签,完善灌装环节,促成生产线及早正式投产,保障了全市消毒酒精供应,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证;一方面积极帮扶口罩企业投产,解决了全市口罩紧缺的难题。针对北海市没有口罩生产企业的问题,帮扶指导广西小卫士医药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广西维邦安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口罩生产企业建设标准生产车间,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尽早投产。协调北海市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加快口罩产品市场投放,切实缓解了全市人民对口罩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设防护产品检测实验室,解决重点防护产品质量检测难题。针对北海市口罩、防护服产品生产企业检测难的问题,积极协调项目资金,推动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增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产品(口罩及医用防护服)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填补了北海市口罩及防护服检测能力空缺,确保了防控重点物资质量安全。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6)

(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更优,市场主体发展加快。

一是落实“一网通办”条件下的“五级十同”和“多证合一”,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手续齐全现场办理,现场办理不了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通过营造便利化高效率的营商环境,助推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0824户,其中内资企业794户,私营企业14317户,个体户4419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14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191户;其中内资企业58户、私营企业3572户、个体户547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7户。

二是广泛宣传市场主体年报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使市场主体知晓年报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提高了广大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便利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截至2020年6月30日24时,企业应年报11601户,已年报10673户,年报率92.00%;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1395户,已年报1201,年报率86.09%。年报率达到了省、市局布置的目标比率。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采取普遍讲解、重点辅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检查人员吃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结果录入等环节的核心内容和注意事项。2020年8月我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以不同信用等级不同抽查比例的方式抽取我市在业市场主体818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已随机匹配执法人员随机匹配,按照抽查方案中的检查事项开展检查。经检查,628户未发现问题、65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104户不配合抽查检查、21户已注销,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2020年10月,与烟草、卫健、住建、人社部门开展的烟草零售行业和房屋中介行业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随机抽取了69户检查对象、已随机匹配联合执法人员随机匹配,已按照抽查方案中的检查事项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

(二)坚守安全防线,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通过规范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监督抽检,加大投诉举报处置与稽查办案力度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商户严加监管,及时发现化解了一批安全隐患。今年以来,许可方面: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件237家,“三小”备案登记1094家;专项整治方面: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31次,出动执法人员8673人次、执法车辆487台次、检查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及集贸市场2392次、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数量27687家次。对6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26家次,其中限期整改62家次,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32家次,其中停产4家,下达责令整改23家次,整改已由属地监管的基层所验收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检查履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养老机构食堂25家,其中公办16家民营9家,下达整改通知12份。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5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立案查处21起。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313家次,下达整改文书62份。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和示范店创建活动,现已有120家餐饮单位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38家餐饮单位和156家学校食堂后厨实行透明展示、阳光公示和定期对外开放。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检查6次,检查液化气充装站13家,大型游乐设备8台,共检查特种设备210余台(部),查处事故隐患4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圆满处理投诉举报4起, 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限期落实整改并依法查处;监督抽检方面:截止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6家次,医疗机构128家次,抽验药品18个批次,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984例(包括药品630例,医疗器械278例,化妆品76例),上报覆盖率达100%;案件查办方面:全年办理食品类案件271件,立案40件,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违法案件87起,共收缴罚没款136余万元。以上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改善,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三)加强其它行业市场监管。一是成品油、商标侵权的监管,通过抽检,共发现9个不合格汽油柴油样品,办理成品油案件9起,办理商标侵权案件8起;二是网络交易监管,检查网站网店2300余家,维护网站网店824个,转入淘汰库233个;三是违法广告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执法车辆112台次,检查广告经营商户20户次,检查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650份;四是抓好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排查散煤销售点2个,查扣散煤28袋,排查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56户,对各镇办及成员单位下达督办单16份。

(四)积极处理各类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受理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1358起(其中投诉678起,举报671起),已全部按照程序、法定期限处理完毕,并按照规定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实现了及时办结率、及时回复率两个100%,立案调查58起,罚没金额19.4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73万元。

(五)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强化餐饮单位管控,积极宣传引导疫情防控工作。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987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432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432份,约谈网络订餐单位2家,立案12起。二是加强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件,罚没28.85万元。三是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市2家企业重点检查,宣传认证认可知识,规范其认证行为,提升出口防疫用品产品质量安全。

(六)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机关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四化三查”、“以案促改”得到实效,整个市场监管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局面。

(七)中心工作出色完成。一是局机关帮扶的5个镇32个行政村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科级干部作用,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改善户容户貌,为所驻村各类贫困户开展义诊活动与爱心捐助,全面落实了惠农扶贫各项政策。截止目前,全局投入扶贫资金总额达176余万元。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效。对中心城区副食门市部、商场、超市、饭店、宾馆进行规范提升,申报周口市级文明诚信企业14家,商户13家,鼓励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共建文明和谐市场经营环境。

二、当前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方面市场安全监管。

2、持续推进脱贫攻坚、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7)

XXX市场监督局按照工作职责梳理今年以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查问题情况

(一)食品

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把关不严,经营资质审查不到位。

(二)药品

偏远药店监管频次少。监管人员业务技能欠缺。监管人员特殊药品监管方面能力薄弱,此类培训组织较少。

二、整改问题情况

(一)食品:1:加强资质审查监测。省局开发了《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我们申请了账号,能够随时监测入网餐饮单位资质情况。2:对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约谈,对美团外卖进行了警告处罚并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侧重对入网经营项目检查。二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

(二)药品:1: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开展零售环节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参与非法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行为以及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的行为;连锁门店是否存在私自采购药品的行为等。二是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要求,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执业;利用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开展审核处方服务的是否按要求开启语音视频等情况。三是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行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销售疫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超剂量等不按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药品数量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等。此外,各监管所、相关科室还应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2: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诊所)开展使用环节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外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行为。二是使用药品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药、劣药或过期药品;是否超法定要求配备、使用药品等。三是使用药品的储存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存在不按药品贮藏要求存储药品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等。

三、存在问题情况

(一)食品:1:网络订餐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参次不齐,部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还存在超范围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药品:1:药品监管对象“多、小、散”,监管的方式方法需要探索创新,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充分发挥监管所的作用,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2: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还相对薄弱。下一步加强对有不良记录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与卫健局的协作配合。

三、工作成效

(一)食品:1:今年以来针对销量较大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共随机抽查217家,监督抽检104批次,配合市局抽检4批次,全部合格。

2:全面实施“食安封签”制度。消除外卖餐饮食品出店后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药品:1: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瞄准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采取暗访暗查、“四不两直”等方式,精准出拳、打出重拳,提高检查靶向性、震慑力。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零售连锁门店未执行“七统一”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日常监管系统、“一店一码”、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相关数据,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检查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置情况。2:深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和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质量专项整治。按照《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市监字(2020]41号)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购进、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的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设立“库外库”储存中药饮片或挂靠经营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行为;检查是否为他人违反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行为。检查零售企业28家(次),使用单位42家(次)。 3:强化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对集采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及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严防套购流弊案件发生。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规范网络药品销售行为。加强医用氧、放射性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药品类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购进渠道、贮存和质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4:督导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药店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每天按时对店内进行彻底消毒,员工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方可上岗。对进店顾客要求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对退烧、止咳药品购买者信息要严格按《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进行登记,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用药人信息可追溯;同时要及时对药品销售登记信息进行汇总、留存,按规定上报。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8)

一、积极主动作为,新冠肺炎防控持续不断

去年年底疫情防控工作开始至解封之前,全所人员日夜吃住在所,积极落实县局和各级防控指挥部精神,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宣传和关停门店工作,强制关停违规营业场所;督促定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规范经营,做好蹲点值守,保障商品质量与价格稳定;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全天候巡查;严厉打击强疫情期间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办理哄抬物价案件3起,未明码标价案件3起;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调处消费纠纷20余起,其中诉转案2起。为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聚众接触,阻断可能引起的交叉感染,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狮子镇政府的通报表扬。

在之后全年工作之中,我们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稳扎稳打全面推进。开展野生动物交易和长江禁捕执法监管,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100余次;强化商超、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药店感冒、咳嗽药等重点药品销售登记情况32次;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检查和联合执法28次,确保全镇学校及幼儿园顺利复学;按照县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多项紧急布置的排查任务;尤其近期在冷链食品防控上,我所加大力度,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建立专管台账,认真排查,每日下午三点准时上报工作情况,对辖区内经营冷冻食品的工作人员、网购可能携带新冠病毒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26人次。

二、推动复工复产,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疫情解除后,积极落实上级精神,及时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380余户,按上级要求对“首违不罚”10余次。二是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行名称自主申报,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网络自主申报;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释放改革红利;指导食品经营者改善经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安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激发企业创造品牌积极性。三是开展质量强镇活动,向镇党委汇报质量月活动,在镇领导支持下开展质量强镇工作,并组织部分市场主体开展了《产品质量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推动商会筹建工作。配合镇统战办,挑选我镇较大市场主体,组建狮子镇商会,动员广大会员自觉主动积极缴纳会费,促进市场主体互助互利、报团取暖。

截止目前,我镇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4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企业34户,其中个体转型升级2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41户,新办我镇莲子企业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户;企业简易注销2户;指导办理商标申请1户。

三、守牢“四大安全”,加强执法监管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守住“四大安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一是坚守食品安全底线。改革合并后,严格落实县局会议精神,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食药安全宣传,组织食品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单位食堂、餐饮等食品单位巡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各级防疫指挥部通告;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改造达标,打造“明厨亮灶”工程;保持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时督促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随机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截止目前,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检查1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90余份,食品抽检157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食品相关案件办结17起。(近期抽检后新立案1起)。

二是坚守药械安全底线。加强对我镇8家药店监督管理,严格药品的购销渠道,按相关规定落实各类药品储存管理,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非药品类”产品专项整治等。截止目前,开展药械化检查14次,下达责令改正5起,办理案件2起。

三是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人员划片强化特种设备和安全生产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县局下发的我镇特种设备全面进行了摸排。结合我镇情况,开展了气瓶充装单位、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等领域特种设备案件监管,联合特种设备股对电梯及超期未检等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

四是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围绕玩具、文具等产品,开展了重点监管;针对危化品、建筑装饰材料农资产品、电线电缆开展了隐患排查,严厉大家各类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我所严格执行实施“双告知一承诺”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工作始终处于前三,且率先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任务;强化消费维权申、投诉转案机制,强化12315与执法机构的工作联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年来,办结各类案件42起,食品相关案件17起,知识产权保护类案件4起,价格违法案件13起,药品案件2起,无照经营案件5起,其中诉转案8起,完成罚没收入310280元。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44件,诉转案8件,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夯实队伍基础,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按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章》、《监察法》、四中五中全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学习。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学习党纪国法和各类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工作需要,业务整合后,我所组织举办了为期一周培训班,对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等部门的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学习,邀请执法大队童哲队长和所业务骨干对物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讲解,后又定期组织了业务培训学习6次。

五、立足监管职能,做好中心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局深入推进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积极作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把市场准入、强化信用监管等加强线索摸排,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继续做好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关心慰问贫困户、解决贫困户困难问题。三是积极配合并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非公党建、清河行动、安全生产、烟花爆竹联合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均取得显著成效。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9)

2012年6月,浙中某村先后出现了47例以腹泻为主要症状病人,经现场流行病调查,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是一起因梅雨季节持续降雨导致自备井水受粪便污染引起的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源于现场流行病学及卫生学调查数据。

1.2 调查方法 按《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WS271-2007)》,对所有腹泻、大便每日≥3次,粪便性状异常的村民使用统一的腹泻病人登记表进行登记,用感染性腹泻病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 并现场调查与发病相关的因素。

1.3 数据分析 用EXCEL软件对现场调查数据进行整理,用SPSS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流行病学调查

2.1.3 卫生学调查 全村整体环境可,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已完成污水管道改造、自来水管网改造和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查发现,该村村民饮用水基本为自来水,但仍有20余户家庭留有自备井,作为日常生活洗漱用水;村民的自备井均在房前屋后,与化粪池及污染管道距离较近,最短直线距离约2米,最长约8米,平均约为3.5米。在梅雨季节雨量增多的情况下,存在化粪池污水溢出并渗入自备井中的风险。根据气象部门数据显示,6月以来,该市持续降雨,并于6月17日进入梅雨季节。

2.2 实验室检测

2.2.1水质检测 6月27日采集该村自来水管网水、自备井水各2份进行水质和病原微生物检测,2份井水的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杆菌及大肠埃希氏菌超标,提示有粪便污染。沙门、志贺菌未检出。

2.2.2 病人粪便标本检验 采得病人肛拭子标本3份(已服药)送实验室培养检测,未检出致病菌。

2.3 控制措施

6月27日发现疫情后,市疾控中心立即联系了当地街道办事处、村两委人员,采取了综合防制措施:①由村两委负责,立即通知该村各户停止使用自备井水,全部改用自来水;并于28日联系专业卫生服务公司指导农户对自备井进行抽干清洁和消毒;②向该村各户发放了漂精片,并指导其对生活饮用水及餐具进行消毒处理;③28日起,由当地中心卫生院防保人员、责任医生对该村病人进行了为期1周的治疗随访,并对病家厕所等易受污染场所采用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④市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院在该村就本起疫情的发生原因及相关的肠道传染病防病要点进行了健康宣传,发放宣教资料300余份。

通过各项措施的采取,28日起该村未再发生新病例。7月4日市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对该村周边的村庄及就诊的诊所、村卫生室进行了腹泻病人主动搜索,未发现的新病例就诊,疫情得到控制。

3 讨论

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病人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以确定这是一起由于持续降雨导致自备井水受粪便污染引起的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暴雨后的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在国内文献中多有报道,疫情发生发展经过与本起疫情基本一致[1] [2][3]。此外,本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3.1 在本起疫情发生的初期,病例基本是在附近药店购药服用或是在个体诊所就诊,直到指示病例向责任医生报告后疫情才得以发现,此时疫情已经在该村持续1个月时间,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的时间较晚。所以,亟需加强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店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使其树立“短期内接诊的相同症状病人增多”或“购买同类药物病人异常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的责任意识,提高疫情的早发现能力。

3.2 造成本起疫情的根本原因是村民使用了被粪便污染的井水。当前我市大部分地区都完成了自来水管网的改造,村民喝上了自来水,但留有自备井的家庭将井水作为洗漱等生活辅助用水的现象仍广泛存在,如果这一情况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类似事件仍有可能发生。应加强对农村地区安全用水的健康宣教活动,特别是梅雨季节,有必需对地势低洼、人口密集以及自备井水仍在广泛使用的村居加大疫情监测随访力度,提前做好宣传干预,减少暴露风险,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 李洪元,李文花,苏世元.一起因水污染引起的群体性感染性腹泻的调查报告[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2):363~366.

[2] 刘圣文,胡永兴,黄生贵.一起产毒型大肠杆菌致腹泻暴发调查与处理[J].实用预防医学, 2007,14(4):1118~1119.

[3] 江肖蔚,黄官平.一起由台风引起的感染性腹泻暴发调查[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7, 13(4):54~55.

药店防疫整改报告篇(10)

长期来看,医药行业仍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虽然国内没有直接生产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相关的产品,但加大疫苗领域的研发和投入力度是今后的必然趋势。这对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来讲应该说是“利好”。

“研发” 受益

4月29日,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疾病无国界,我国卫生部门不仅会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工作,还要向社会公众传送对于疾病的防控知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中国积极推进“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准备工作”的同时,一场医药领域防御战已然打响。

尽管医药股的集体上涨,更多的分析师认为是短期炒作,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常欣认为,从长期来看,医药行业仍然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虽然国内上市公司并没有直接生产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相关的产品,但加大疫苗领域的研发和投入力度是今后的必然趋势,特别是针对比较强的传染性疾病的疫苗研发。照此来讲,这对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以及它的未来发展前景应该说是“利好”。

针对此次疫情,美国疾控中心建议使用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生产的“达菲”胶囊和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喷雾式药剂“乐感清”。据《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了解,日前,罗氏已授权上海医药集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达菲仿制药。而“乐感清”是一种向鼻腔内喷射的药物,但至今未发现国内企业获得生产授权。

由此可见,传染性疾病的疫苗研发不仅仅是大势所趋,更是一场国际卫生事业,医药行业受益研发应该是必然。

虽然现有流感疫苗对甲型H1N1流感无效,但流感疫苗仍脱销。防护性医疗器材(如口罩等)销量或阶段性增加,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将受益。抗病毒药物生产企业的销量将会增加,但受益程度难以精确预测。

收益“预期”

虽然甲型H1N1流感尚未蔓延至中国,但有了“非典”的前车之鉴,人们的防范意识似乎大大增强,相关“预期”已经开始体现出来,中国的老百姓会主动去注射流感疫苗、服用抗病毒药物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几家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份以后,主动要求注射流感疫苗的人明显增多。

如果说“达菲”生产企业的销售前景还有待观望,那么人们的这些“预防”行为至少给疫苗生产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收益。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从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获悉,虽然现有流感疫苗对甲型H1N1流感无效,但流感疫苗仍脱销,华兰生物流感疫苗销售可能会受益于此次甲型H1N1流感爆发。

河南省新乡市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张女士说:“一方面,本次疫情对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的先期影响更多是出自大众心理,更重要的是或将带来大众对流感疫苗注射观念的改变,有助于国内流感疫苗接种率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间接带来产业链上相关企业业绩的上升。”

与此同时,抗病毒药物生产企业的销量将会增加,但受益程度难以精确预测。防护性医疗器材(如口罩等)销量或阶段性增加,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或将受益。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在疫苗和检测试剂领域,国内企业的相关技术都还不成熟。此次甲型H1N1流感事件对相关企业的业绩,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

流感期间,为避免感染,人们大大减少了出行的机会,减少了去医院的次数,给处方药销售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药店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除少数几类与疫情相关的药品销售良好外,其余药品严重存货。即便生产畅销药品,企业也多增产不增收,甚至亏本销售,因为生产畅销药品的原料价格节节攀升已经逼近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底线。

“处方药”遭冷落

北京市一家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如果从“非典”时期来看,其严重流行期是在2003年3月12日~4月30日,在此期间,医药股表现良好,明显超越了市场整体水平。但是当我们把时间拉长到2003年的年底,就会发现医药股表现竟然落后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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