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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耗电极熔炼设备从结构上分为,电极、真空驱动系统;配电、变压桥式水冷硅整流熔炼直流系统,结晶坩埚与水冷系统。在熔炼电源的输配电过程中,改进优化输电路径上的阻抗平波器,注重消除电网中感应电势引起的谐波震荡,和防护电网中强大感应电流冲击进而引发的冶炼产品质量事故。这些降低了产品的成品率,造成了大量电能浪费,使碳排放增加。目前高容量电容贮能技术、变频技术正成熟应用推广于冶金行业。对驱动系统中的大功率三相交流电机的可变频调速控制节能升级,大扭矩电机空载时维持最低功率运行减少无功能耗。
二、供电先进理念——低压大电流同轴供电
现在主流的自耗电极熔炼炉大多采用同轴供电方法消除大电流存在的感生电磁的磁场能耗,从整流屏出来的低压大电流路径在设计环节就要优化布局,在此后的长期使用中可节省可观的路径导体涡流损耗和热损耗,对节能排放起到显著效果。实际使用中我们发现输电母牌(铜牌)的最高温度能达到60℃。输电路径的截面和长度方向都将增大碳排放。在输电电缆和母牌中都提倡同轴供电以减少电磁涡流导致的热损耗。
三、输电先进技术——高温超导电缆,高温超导电机的应用
第一代Bi系HTS超导带材Bi-2223/Ag已实现商业化生产,现在国际上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拥有Bi系带材的产业化技术,AMSC(美国)、Innost(北京英纳超导)、EAS(德国)、Tirthor(德国)以及Sumitomo(日本)等。北京英纳超导公司目前是我国商业化生产BSCCO线的公司,生产的短样线临界电流Ic和Jc分别达到120A和1.2x104A/cm2,最长可生产1km长的HTS线,这种材料使用受Tc温度限制,必须加装液氮冷却装置。高温超导电动机采用高温超导永磁体制造,通电导体做电机转子受磁场力作用驱动,或者用高温超导带材绕制电机磁场线圈。在高温超导电机制造方面,美国Reliance电力公司制出了四极高温超导同步电动机,超导线圈工作在27K,功率输出147KW。目前在超导研发制造领域,美国暂处领先优势。我国中科院电工所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此领域也处世界先进行列。
四、节能技改的前景
节能技改对环境治理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生产中,各行各业人人要树立节能观念。冶金、航空航天、航海工业的技术升级要拓展高端制造业,同时我国政府主导的产业升级和产业转型同样是对我国中西部,东北华北等依靠能源型产业省份提出高的期望,在高能耗行业注重技术节能。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能只重视拆迁和盖楼式的初级工业模式,要有计划、高标准引导扶持高排放企业技改升级或者转型。倡导发展高技术零排放制造技术,创新清洁能源发展——风电、核电、太阳能在冶金行业能耗中的占比份额。
参 考 文 献
【中图分类号】G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9-0076-05
对特定研究的研究主题和研究的相关领域做文献资料的回顾与分析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制度研究离不开历史材料的印证与反恩,不同历史语境中的种种社会制度利用其相关的连续性把特定组织的现在、过去与未来连接起来。“组织的现在和未来的选择只有在制度演化的历史话语中才能被较为妥善和充分地予以理解和解读”。传媒制度是传媒同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博弈规则,作为一种内生性资源建构起传媒在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中同其他博弈主体即利益相关者之间互动、交流和交换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综合来看。国外传媒发展及其传媒制度安排特色较为鲜明的国家主要以美、日、英、法、德、韩、俄罗斯等为代表。其中日本的传媒发展自二战以来呈现出明显的西化特征,其传媒制度基本上效仿美国的传媒模式,而法、德等国的传媒则同英国传媒一样,在商业化发展的同时传媒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特色也较为鲜明。鉴于此。文章主要以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传媒制度为考察对象,基于政治、市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三角博弈视角,对这些国家的传媒制度发展及其模式转型的相关研究进行整体的回顾和述评,从系统性和批判性的层面对国外传媒制度的研究现状形成相对清晰和完整的认知思路,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厘清中国特色的传媒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的话语选择与理论演绎的客观基础,以为当前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的相关制度安排与改革路径创新提供来自国外的经验学习与模式借鉴。
一、美国:基于产权私有化的政治性渐弱和商业性渐强的传媒制度演化图景
美国传媒制度的发展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一是从传媒的属性及其同政府之间结成的相互关系上来看,美国传媒运营模式多数实行产权私有化体制,具有独立于政府行政性控制与干涉的发展相对自由度,表现为经济上的相对自主独立和政府的非直接控制以及传播政治上的新闻自由权利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强力保护,但在技术变革推动下与利益结构调整的价值取向上,又同国家、政府在博弈过程中和特定的社会制度结成一种非对立和竞争式合作的共生关系。美国布朗大学达洛尔·M·韦斯特(Darrell M.West)教授通过美国传媒报道倾向的变迁及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的分析研究,对美国传媒的制度模式转换和运行机制演进进行剖析,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和市场与技术双重力量裹挟的背景之下。描绘出美国媒体经由“党派性媒体商业化媒体客观性媒体解释性媒体分化的媒体内含了公共生活与民主政治使命的未来媒体”的发展轨迹,表明一种政治力量逐渐弱化的美国传媒制度演化图景。
二是从传媒所有权的发展演变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报业集团的兼并出现以地域关系并购为主的水平整合如报纸的并购和以跨界为主的垂直整合如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多媒体汇聚,并购后的传媒其所有权形式和利益偏好机制均发生了较为根本的变化,商业权力和利益诉求成为传媒企业集团内部的支配性力量。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艾利·M·诺姆(Eli M.Noam)教授在研究媒介集中导致媒介所有权分化时指出,“大众媒介、信息技术、电信、互联网之间的融合发展带来传统媒体产业市场中的媒体反垄断诉求越来越强烈,传媒所有权的传媒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正在经历分化”。学者本杰明·康佩恩(Beniamin paine)在诺姆研究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张“媒介所有权分化的目标应在有利于传媒利润导向管理的同时适度强化传媒的民主思想促进与公共价值倡导的角色与功能,要让媒体管理机构参与传媒集团企业的管理以瓦解传媒巨头对传媒经济利润的绝对控制”。
三是从传媒的规制治理与监管上,美国政府通过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基于《传播法》和《1996年电信法》对传媒运营提出“公益(Public Interest)、便利(Convenience)、必需(Necessity)”的基本要求,采取“非对称管制政策(asymmetric control policy)”对传媒实施放松规制,鼓励行业组织参与传媒监管,以激励竞争和制衡为主鼓励传媒产业融合和传媒业务的双向进人,以此规范传媒发展的市场秩序和建构传媒产业增殖的全新竞争框架。
四是关于传媒公共性的讨论与研究。在技术变革促进媒体融合和美国政府应对新的传媒产业发展形式而对传媒实施放松管制的情形下,传媒的商业化扩张本质进一步得到张扬,这也引起了诸多社会政治学家的深刻忧虑,如罗伯特·迈克切斯尼(Robert W.McChesney)指出,“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书籍等绝大多数媒体被少数跨国媒体集团所主宰,美国媒体系统在高度商业化的过程中近乎疯狂和失控,随之而来的商业化的公共话语对美国政治的民主进程和公民社会建构无疑都是一种灾难:只要媒体是私营的、营利性的和以美国商业主义为支撑的,如果没有一种突出的声音和力量来调节和限制媒体所有权,我们能否拥有一个由公民自己决定经济和传媒体制的社会。这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根本问题”。美国广播与有线电视杂志资深记者约翰·伊格顿(John Eggerton)认为:“美国传媒改革的起点是建立一个可行的非营利传媒组织和非商业性媒体。这将为美国社会带来许多价值”网。美国从未经历像日本、加拿大和西欧国家那样的公共广播形式。“倚靠营利性传媒巨头来创造民主的传媒系统其成本简直太高,这种组织的问题往往没有一种一次性的理想的解决方案,虽然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极大地改变了媒体的结构系统和运营模式,其结果可能不是一个更具市场竞争力、更民主的媒体系统,倒是政府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可以发挥关键作用,应该在去和启动媒体系统内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大国家政府对市场弱势的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印刷媒体的资助,建立和维持一个包括国家网络、地方电视台、公共电视访问和独立的社区广播站等在内的非商业、非盈利的公共广播和电视系统”。这样。在市场力量与社会自由民主诉求的双重作用下,一种基于产权私有化的政治性渐弱和商业性与社会性渐强的传媒制度演化图景逐渐成为美国传媒制度建构的突出特点。
二、英国:商业性与公共性并行的传媒制度模式
英国传媒主要运行以市场利润为导向的商业性体制和政府规管与主导下基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体制两种类型的制度模式,但由于英国国内的政党政治和商业化的影响,公共服务性传媒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受到挤压,公共传媒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将面临变革和调整。在传媒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博弈互动与利益结构变化来看,其一是基于市场商业力量的膨胀对公共非营利性传媒制度在政治与社会公共话语中的地位弱化的趋势。杜塔·康纳尔认为,英国公共传媒规划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市场力量和传媒组织机构逐利诉求的日益膨胀,尤其是传统媒体广告投资的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导致广告支出与广告绩效不断流向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传媒渠道垄断集团的商业势力,凸显出公共非营利性媒体在政治与社会公共话语中的弱势地位”。如“作为一个公正的、半自治(独立于政府)的具有全球性传播实力和影响力的传媒组织,英国广播公司是英国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唯一的公共媒体,其经费来源主要由特许电视费(约占76%)、商业活动收入(约占17%)和政府经费资助(约占5%)三部分组成,2012年的电视费之争和英国政府进行BBC的费用公开转让导致和加剧了传媒市场商业力量向公共非盈利传媒领域进逼,BBC正面临其商业化之困”,给英国公共性传媒生存发展带来体制嬗变的风险和公共传媒私有化的危机。其二是从传媒中介组织与相应的传媒行业评估机构对英国传媒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来看,英国国家和政府对传媒的管理与控制的力度还是较大的。民主政治理论学者维克多·雷诺索(Vietor Reynoso)认为:“传媒的政治报道通常是政府治理合法性建构的核心过程及其必需,对任何方式的信息、特定的政策、选举当局的运动等的报道应该给予公民参与评估的传媒渠道和让中立性传媒监管机构对其观点或视听的公平、公正性覆盖进行法律层面的监督与问责。以切实回应政府与当局对传媒报道的强控制”。其三是从传媒规制与法律监管的发展来看。一方面基于市场竞争和电子媒体的迅猛发展导致传媒产业市场格局分化混乱以及政府对传媒业管理预算支出的限制。英国政府“自1993年以来逐渐放松对电视和报纸媒体的管制。允许其在通过精良研究的关键节目确保媒体服务与媒体监督作用的前提下可以适度追求商业利润。同时加强对数字传媒产业的规制标准制定与运营监管”;英国传媒常常被置于政府部门、行业标准和法律等多元模式的监管之下。“英国政府主要基于《欧洲人权公约》和《人权法案》,以广播代码、媒体传播话语与内容的适用性标准、英国通信办对传媒评论政治的权限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对传媒的传播生产行为实施全方位的监管”。
三、韩国:政治生态和传媒舆论生态高度契合的传媒制度安排
韩国传媒制度发展变革的现状在很多时候表现出与韩国政治生态环境高度契合的特点。在韩国,政治权力以各种形式介入媒介,加之各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前现代因素仍然支配着韩国传媒的管理和运营。韩国国家和政府对传媒采取的多种控制与干预的政策与途径,在广播电视与报业等传统媒介领域直接表现为“强政府。弱社会”的制度模式和“弱政府,强社会”的制度模式。韩国的广播电视媒体以公共体制为主,主要由政府负责监管与治理控制,表现出较强的政府依赖和相对较弱的经营性,“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充当政府形象建构与政府治理合法化的得力工具”。而韩国的报业私有化则已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具有较强的产业化实力,但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韩国政府的产业政策之影响。正如韩国学者朴承宽认为的那样,“传媒业在韩国既不是纯粹的公营。亦非完全意义上的私营。存在较为严重的利益纠葛和产权不明晰问题”嗍。其次,从传媒体制变革的动力来看。政府成为传媒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韩国国内兴起的“舆论改革”成为韩国传媒体制变革的先导,并使韩国传媒的发展变革浸润于这种强烈的政治话语中,“各党派和政治团体以不同的方式实现传媒介入,表达自己的声音,执政党及其政府也通过政策倾斜对公共传媒进行商业运营提供保护和通过财政支持和帮助弱势报业以打破报业的市场垄断从而实现舆论环境的多元化”。特定的政府与传媒关系、传媒政策观念和宏观政治生态对韩国传媒的结构调整与体制建构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也使当前的韩国传媒业呈现出较强政府干预与行政集权特色的国家主导式传媒发展模式和传媒的国家管理体制。此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韩国传媒的法制化发展,1987年韩国总统直选的政治生活变化及政治民主化改革系列措施的颁布引导韩国新闻传媒变革朝着民主、自由、开放的方向发展,《报业基本法》的废除和《广播电视法》与《定期出版物登记法》的颁布正式开启了韩国传媒的法治化进程。但这一时期的韩国传媒法制化和自治化发展并未真正实现,“政治集权在传播领域一定程度地留存使韩国传媒发展仍然带有与权力合作和合谋的某些印迹:信息资源和社会政治资源常常因为政党之间的利益角逐而在传媒领域和传媒权力结构中被重新分割”。1999将韩国国会将《广播电视法》《综合有限广播电视法》《有线放送管理法》和《韩国放松公社法》等传媒法律法规予以整合并以《综合广播电视法》的形式重新制定和审议通过,“在维持既有广播电视广告事前审查机制的同时将广告审议和广告审查权利由政府机构下放至民间机构”,从而有利于强化传媒的行业自律。基于报业恶性竞争的现状,以限制传媒无序运营为宗旨,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于2001年向韩国改革管理委员会和政府呈递《整顿报业市场的指导方针(草案)》。2004年,“为保护社会的多样性、限制报业的市场垄断和保护传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恢复职权的卢玄武政府颁布《大众传媒改革法》。2005年,《报纸法》颁布实施,“对报纸媒介的市场逐利行为与社会责任进行相关的强制性规范”阎。在政治民主化、传媒专业化、媒介技术迅猛发展、传媒资本力量日益成熟、传媒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复杂历史背景下,韩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来引导和干预传媒发展,以政府监管和扶持的相关政策与传媒理念来促进传媒体制变革,这都将在某种程度上对韩国传媒的发展以及传媒制度的未来建构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力。
四、俄罗斯:“强政府、弱社会”的多层级传媒制度安排
俄罗斯传媒发展及其制度改革现状,从传媒的制度安排与制度结构演化上看。叶利钦执政时代,苏联正经历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大资本借助于政治关系与政治权势实现对传媒的集中和垄断,私有化的传媒的国家文化宣传功能几近颓废。20世纪90年代,以西方国家思想渗透与舆论批评为主要特点的政治和平演变加速了苏联解体,其文化、外交和国际形象在国际政治格局中进一步面临严重的挫折。在传媒全球化发展以及“媒体外交”的国际外交新形势下,2001年普京政府着手媒体整肃行动,推动媒体改革,“打击传媒私有化和市场垄断,整合媒体机构,加强国家对媒体的控制”。成立全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大众传媒部以对传媒实施严格监控,成立全俄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对传媒实行国家控股以扶持国有传媒发展。至此,俄罗斯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形式也开始转型为“适合俄罗斯国情的国有公共服务体制”。其次是从俄罗斯传媒法律、规制与监管上来看,普京政府特别召开全俄传媒行业大会,将俄罗斯传媒制度改革提上国家议事日程,通过《俄罗斯广播电视法》和修订《俄罗斯大众传媒法》,从法律上对传媒行业的经济行为和公益行为进行规范和政策支持,在鼓励传媒产业多元化的基础上“保护传媒的国有制度和国家对传媒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集中领导”。从而逐渐建构起一个“强政府,弱社会”的富有影响力和多层级的俄罗斯传媒管控系统与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6)02-0105-07
收稿日期:2015-11-18
基金项目:天津市社科规划办重点项目“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与政策研究”(TJGL15-004);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探析与对策研究”(11ZLZLZF05700)。
作者简介:张慧颖(1967-),女,山东寿光人,管理学博士,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产学合作、技术创新研究;连晓庆,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方世杰,台湾成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文艳,台湾成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大学和产业之间的合作(产学合作)逐渐被视为一个通过知识交换加强创新的重要工具[1],成功的产学合作关系已成为各国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通常情况下,产学合作关系表征为一种公私伙伴关系。这其中,大学是“公部门”人,业界为“私部门”人,双方具有各自迥然不同的使命、目标和价值观[2];但同时,从组织理论视角看,产学合作关系实为一种组织间关系范例[3],具备组织间关系主体应有普遍属性的同时又具有特殊差异性[4],这就使得产学合作关系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的障碍。
根据现有研究显示,产学合作之间的障碍包括制度、文化的差异[5]-[8],产学之间关于能力和资源、合同机制、管理和组织问题、技术问题、经验因素等障碍[1][8],以及与交易相关的障碍和与导向相关的障碍[9]。然而,现有研究对这些障碍的解释则较为孤立,多是侧重对某一类型障碍的探讨,并没有从全局视角去把握这些不同类型的障碍,更缺乏一个能够支撑的系统的理论基础。本文将产学合作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组织间关系,以组织间关系的本质为基础来解释产学合作关系的本质,进而在此基础上,从产学合作全景式视角来深入剖析产学合作中存在的障碍,以期能够为我国的产学合作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
一、产学合作关系的本质
从组织间关系的视角看,产学合作关系即为一种组织间关系,但这种组织间关系多表现为一种“公部门”和“私部门”之间的关系。这就使得这种组织间关系的本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异质性[2]。
(一)组织间关系的本质
组织间关系的形成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组织,由于各自或共同的需要,在彼此分工或角色定位下,进行资源交换或联合行动,以完成个别(或共同)的价值创造而形成的不同类型及程度有别的依赖关系[10][11]。通过相关文献论点,组织间关系的本质主要表现为组织关系形成的动机、组织间关系的内涵和组织间关系的治理三个方面[12]。
首先,组织间关系的形成动机主要体现在组织的战略上,对于任何一个焦点组织而言,其之所以与其他组织进行资源交换或共同生产,主要的动机在于建构自身或组织间共同的竞争优势。
其次,一旦组织关系形成之后,组织间资源交换与共同生产活动必然存在依赖关系[13],组织间及时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是保持这种依赖关系永续发展的关键,此时,将组织间涉及到的信息的沟通和交流称之为组织间的“信息流”;此外,由于知识也是组织间资源交换的一种体现,这就使得知识在交换的过程中会从知识生产方流向知识应用方,产生了组织间的“知识流”;组织间的“信息流”和“知识流”共同构成了组织间关系的内涵。
最后,组织间关系发展中,并不是所有的“信息流”和“知识流”都能够有效流动和转移,此时便产生了相应的障碍类型。而组织间关系的治理正是对产生于组织间“信息流”障碍和“知识流”障碍的一种解决机制,通常以组织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和知识基础观点为理论基础[14][15],指组织间因“信息流”和“知识流”流通中产生的障碍所进行的“交易治理”与“知识治理”的设计。“交易治理”的观点将组织视为信息处理的个体,是一种可为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投机问题,提供解决之道与控制的治理机制,以降低其可能衍生的交易成本[16];“知识治理”主轴逻辑主要体现为,组织之间交换的只是具有不同的特性,比如隐性知识,这就提高了知识在组织间有效流通的障碍[17][18],相应地需要通过结构性的安排,设计一种能够畅通“知识流”的治理机制,促进组织间学习、知识取得与知识创造的目的[18],实表征为一种提升协作能力的校准。
(二)产业合作关系的本质
首先,产学合作关系形成的动机是基于产学双方彼此资源的互补性[19],旨在满足产学双方各自对自身缺乏资源的获取[20]。在产学合作背景下,对大学或大学学术人员而言,通过与产业合作可以获得产业的研究经费[21]、更好地开展基础研究和提供一个开展创新研究的新观点[22]、使用业界的研究资源(如设备、原材料)和获得知识产权[23]以及提升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声誉[24]等。对产业公司来讲,学术研究与产业应用之间的互补性是他们参与产学合作的关键因素[25],提升其吸收外部知识的能力[26]、产生商业化应用和为新技术发展获取新的工具和方法[27]、获得基础知识[28]、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29]、提升公司在劳动力市场和潜在伙伴之间的声誉[29]等都是产业公司与大学合作的动机。
其次,从产学合作关系内涵的视角,产学合作关系是一种组织间关系范例[3],因此,必然也会涉及到产学之间“信息流”和“知识流”的流通。产学之间的“信息流”源于产学双方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即产学双方彼此之间因各自资源需求而形成的一种互动,这种互动需要产学双方之间及时的沟通、协调和交流相关信息或资讯;同时,产学合作也会涉及到知识的转移和交换[19],通常情况下,大学是作为知识的生产方存在,企业是作为知识的接收方存在,在二者的合作过程中,知识从学界向业界转移和流动,这一渠道表现为一种“知识流”过程。
最后,从产学合作关系治理的视角,因为产学合作关系表现为一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合作,而由于指导“公私”部门的制度逻辑的差异,致使大学和产业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可避免会产生合作过程中的冲突[5]。要解决这种冲突,就需要学界和业界相互沟通和交流,增加产学双方彼此对信息的获取度。同时,产学合作又体现为学界和业界的一种知识和技术交换过程,知识的属性会使得知识接收方(产业公司)在知识的获取和应用上产生一定的认知障碍,也需要设计相应地能够有效促进知识流动的机制。
二、产学合作障碍――全景式模型构建
由产学合作关系的本质可知,资源互补性是产学合作关系形成的基础。产学合作关系形成后欲保证其成功,这其中离不开学界和业界就合作项目进行的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伴随着知识从生产方向接收方的转移。而由于指导学界和业界制度逻辑上的差异,就使得双方在信息沟通和知识流动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障碍。
(一)产学信息流动失效形成的道德危机
产学合作实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30],这种交易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学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然而,在合作中,产学伙伴任何一方均有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不管“绅士协议”或道德责任而采取欺诈行为[14],隐藏信息,从而产生道德危机。产学合作道德危机形成的理论基础是交易成本理论,产生的根源在于联盟伙伴之间利益的冲突,并且,这种利益上的冲突致使产学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减少[19],更甚者,导致投机主义。产学合作中的道德危机源于产学双方目标利益的冲突和信息的隐藏。
第一,产学双方目标利益冲突导致的道德危机。产学合作中利益冲突的核心为产学双方制度逻辑上的冲突[5]。对学界而言,其制度逻辑扎根于“科学的莫顿规范”,如社群主义、普遍性、公正性和怀疑性。公共知识的创造是学界生长的核心,其关注能够增加公共知识存量的基础研究,强调学术研究自由和研究结果的公开出版[5];这种制度规范包括强有力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得学术人员必须要优先出版论文或获得大量的研究经费以提高其在同行中的竞争优势[9]。对业界而言,其遵循的是“商业逻辑”的制度规范,关注能够解决具体市场问题的应用研究,为了保守其商业利益,会限制公开研究结果和私人独享经济收益[5]。学界和业界这种不同制度的逻辑使得二者有不同的利益追求 [14],导致二者行为上的差异性[31]。由于学术科学家的行为受到学术声誉和同行认可的驱动[32],因此,在产学合作中,学术科研人员通常为了得到同行的认可而急于公开发表一些“不完整”的学术成果;而产业部门的知识创造受到经济价值主导,更希望获得一种“完整”的、“私人”的知识,并且不愿意对外公开呈现[9]。此外,对于在产学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学界会选择保护该知识产权防止资产的流失或希望通过该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利用获得经济收益,同时产业界也希望控制或独占该知识产权来获得垄断性经济收益[22]。如此,产学双方之间的制度冲突致使产学任何一方都有可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本文将这种产学任何一方一心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顾对方利益的行为称之为道德危机。比如,学界可能会不顾业界的利益优先出版某一类研究成果,致使业界的技术秘密遭到曝光,从而导致合作过程破坏,学界此时的行为便是一种道德危机行为。
第二,产学合作中信息隐藏产生的道德危机。产学合作中的信息隐藏主要指产学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故意隐瞒信息而产生的一种道德危机,是一种内在的、不易察觉的因素。由交易成本理论可知,为完成交易必须要搜集信息、谈判交易条件及监督对方执行契约等成本[33],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内在的投机行为缺乏信息了解以及不能进行有效监督,就会对其自身利益造成损失。产学合作中,对学界而言,大学科研人员可能会为了继续和该产业公司合作获得研究经费,在合作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技术信息,致使该技术不能很好地运用于企业的生产,潜在地对企业造成了利益上的损失。在对台湾某高校产学合作的一项调研中发现,导致某个产学合作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该产业公司没有按照产学合作规定提供符合规格的仪器设备,最重要的是,其事先并没有对高校进行明确说明,导致高校在获得仪器设备后不能很好地开展项目研究。此项产学合作项目最终因产业公司对仪器设备信息的隐藏而以失败告终。
(二)产学知识流动失效形成的认知障碍
产学合作关系认知障碍形成的理论基础是知识基础观点,其强调知识是组织最具战略性的资源[15],是提升组织能力的一种重要资源。知识基础观点认为,阻碍组织间知识交换与生产活动的因素中,投机主义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知识属性和任务的复杂性程度致使投机者在有限的理性下变得投机无门,即缺乏投机行为的能力[34]。因此,在产学合作背景下,当知识和技术是产学交换的主要标的物时[13],知识的特性也赋予了产学合作特定的障碍类型。
第一,产学合作中被交换的内隐性知识会产生认知障碍。在产学合作所涉及的知识流交换活动中,知识并不是全部都能够用语言和图画来传输,因为知识具有显性和隐性之分[35],也可分为“信息”和“技术”两种类型[15]。“信息”指那些能够编码的、语法规则已知、在不丧失完整性的情况下能够被转移的知识(包括事实、命题和符号),可用正式化、公式化和实体三个维度表征[36]。该类知识转移成本较低,个体容易吸收,也可称为显性知识。“技术”涉及到的是隐性的、复杂的、不容易编码的知识,可用非正式化、语言和人脑三个维度表述[36],具有较高的转移成本,个体很难吸收该类知识,也可称为隐性知识。在产学合作中,通常情况下,大学产生的知识体现在“部分形成”上,并且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和隐性成分[35],这部分隐性知识都是和创新思维密切相关的[37],其中约有70.0%的隐性知识转移对业界非常重要[38]。但现实情况是,这类知识很难被转移到业界,因为业界发现他们很难完全理解和精确应用该类知识。同时,产学合作关系中知识的交换根据传输的容易性呈现出不同的复杂程度,即是从一个完全显性到完全隐性的连续[39]。比如,一些成熟的专利技术在转让过程中转让的只是一些已编码成功的显性知识,而其背后所涉及到的隐性知识(如该项专利发明者的经验、技巧)并不能被有效转移到专利接受者手中。在这样一种情境下,个体吸收知识的有限性加上隐性知识不容易被转移的特征使得产学合作中知识的接收方(如业界)没有能力完全获得和运用该类知识[37],导致了认知障碍的发生。
第二,产学合作任务的复杂性也会产生认知障碍。产学合作任务的复杂性主要指产学合作中涉及到的大学和产业公司之间不同的知识背景相容的程度。产学合作之间所交换资源的互补性是产学合作关系形成的关键[10],资源的互补性越高意味着一种更复杂的劳动分工[39],也意味着产学合作不同知识背景之间的一个高水平互动[36]。在产学合作背景下,大学通常是知识的生产者,关注新知识或技术的产生,较少关注知识或技术能否成功应用;而业界则是新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者,较少关注知识的产生过程,更多关注新的知识和技术能否顺利应用并且给其带来收益。有研究表明,许多科学创新有较少的商业化应用,原因就在于学界所生产的知识并不符合业界商业化应用的条件[40]。以产学合作新产品开发为例,如果A是一所大学,B是一个产业公司,二者合作生产一种新产品,A的任务是新产品的开发,B的任务是新产品的生产,在大学知识背景下,A完成新产品开发的输出主要体现在与新产品开发相关的技术知识上,即关于新产品知识的生产;而B作为产业公司,当其获得A生产的该产品的技术知识时,其更关注这些知识能否实际应用到产品的生产上。但由于A和B知识背景的差异,当B对该产品生产时,不可避免会出现许多技术性的难题,而这些技术性的难题主要体现在A对该产品开发的知识上,最终有可能导致该产品在应用中的失败。产学双方间这种知识背景差异,使得知识的生产方和应用方之间在被转移的知识上存在一定的认知距离,进而导致知识应用方的认知障碍[22]。
综上所述,我们构建了产学合作障碍全景式模型(见图1)。根据图1,大学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需要进行信息的交换和知识的流通,这其中,由于指导学界和业界外在制度逻辑的差异,致使产学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因利益冲突和资讯隐藏产生道德危机,此时产学不同制度逻辑是作用于产学合作外部的一种负面影响力;同时,在产学合作内部还伴随着知识的交换和转移,即知识流,知识的内隐性以及产学合作任务的复杂性也使得知识在转移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障碍,即认知障碍。由此可知,在产学合作过程中,由产学双方制度逻辑差异导致的利益冲突和资讯隐藏行为产生的道德危机实为产学双方之间“信息流”的隐藏所致;由知识内隐性和任务复杂性所产生的认知障碍实为产学双方之间“知识流”的流通障碍所致。这两种障碍同时存在于产学合作过程中,是产学合作障碍的“一体两面”,共同对产学合作产生负面影响。
三、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认知障碍和道德危机是分别作用于产学合作内、外部的两种障碍,并且导致其产生的理论基础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就使得高校管理者在产学合作的管理过程中必须明辨导致产学合作失败的障碍类型,设计相应的治理机制。对能够导致产学合作失败的外部障碍――道德危机而言,就需要把双方对信息的隐瞒程度降到最低,使大学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乐于沟通和交流,让双方有意愿坦诚交换彼此的信息,从而减少产学任何一方对信息的隐瞒量。对能够导致产学合作失败的内部障碍――认知障碍而言,需要设计能够促进内隐性知识流动和能够融合产学合作知识背景差异的机制,提升产学双方之间知识转移的功效,进而提升知识接收方(业界)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一)丰富高校评价机制,落实国家政策需求
由于高校历来遵从的是科学的“莫顿规范”,即关注科学声誉的获取和知识的传播,这就使得高校的评价机制也主要体现在这些维度上。具体到高校科研人员身上,他们作为一个“有限理性”的个体,在高校评价机制的引导下,其学术生涯道路的发展自然而然会关注科学声誉的获取和知识的传播,从而使得其在产学合作过程中出现诸如提前出版研究成果而导致的道德危机。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对高校管理者而言,落实国家政策需求可以有效解决产学合作中的外部道德危机。比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中明确规定,“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国家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交流,支持本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及其他组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高校管理者而言,可以将科研人员参与产学合作活动的功效纳入对其日常的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中,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营造一种避免其产生道德危机的外部制度。
(二)增加产学之间知识转移渠道的宽度
增加知识转移渠道的宽度有利于增加知识的透明度,对于隐性知识的获取非常重要[36],同时也有利于融合产学合作知识背景的差异。首先,增加产学之间人员互动的频率。原因在于,人员之间频繁的互动对于产业伙伴获得“技术”知识非常重要[41],比如,当产学合作的一个研究项目完成后,企业可以通过聘用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术顾问,方便解决项目后续应用中因内隐性知识而产生的认知障碍;对产业公司而言,可以和大学合作建立研究室,通过大学研究生在实验室的学习增加双方之间面对面互动的频率,以增加隐性知识转移的几率。其次,提高产学合作活动的相容性。合作伙伴之间活动的相容性对于减少伙伴之间因互补性而产生的协调成本具有重要作用[19]。有研究表明,对产业公司来讲,雇佣大学研究人员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促进知识转移的方式[42];同样,学界可以通过雇佣具有产业背景的管理知识转移的人员来提升对知识的认知能力[22]。此外,在产学合作中,出版物被视为是产业创新中最重要的输出[29],由此,可以通过在产学联盟内部定期出版阶段性研究成果,使其作为产学之间的一种交流代码,让产学双方认识到彼此的知识需求,从而减少因认知距离而导致的认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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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节能环保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要形成20个产业配套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服务保障水平高的节能环保集聚区。深入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新业态,拓展新领域,凝聚新动能,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分激发节能环保市场活力。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不断推进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目前已陆续开展了五批试点,为探索创新环保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和机制提供有力参考。我省环保“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大对环保产业集聚区支持力度,支持环保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环保服务业试点。
2.产业规模快速提升。随着经济全球化、环境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环保服务业在国际环境市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已成为环保产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根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中国环境服务业发展报告》,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迅速,2004-2014年的十年间,营业收入规模年均增长率为30.6%,2015年环保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约4900亿,首次超过环保产品,在环保产业中占比达到51.04%,占据环保产业的“半壁江山”,成为拉动环保产业成长的核心力量。作为新兴经济支柱产业,辽宁环保产业近年来呈现喷井式发展,产业总产值每年以30%增速递增。2014年10月,环保部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把辽宁、江苏作为全国第一批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省,我省环保服务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3.技术创新实力增强。辽宁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项目开展过程中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环保技术公关能力,而且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辽宁环保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技术基础。
4.地缘优势比较明显。辽宁濒临渤海与黄海,是我国东北地区和内蒙东部的唯一沿海省份;背幅广袤的东北老工业腹地,机械、电子、医药、化工、汽车、航空、纺织、轻工、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煤炭等工业门类齐全,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多、环境治理力度大、环保产业发展迅猛,为环境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示范空间。同时,集聚区坐落在辽宁身行政文化办公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近百家;自然环境优美,是投资兴业的绝佳之地;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也给予皇姑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省环保产业优势,逐步形成机制活跃、政策充分、结构优化、自主发展的环保服务业体系,建设成为具有国家示范作用的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产值不断提高;初步完成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基本实现产业集聚效益,加快现有企业整合力度,引进国内外优秀环保服务业龙头企业。
三、规划设计方案
基于“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的重点和要求出发,结合辽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的基础和优势,围绕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生态省建设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题,以打造环保产业强省为目标,以节能环保服务业为突破口,以建设“东北最大、全国最好”的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为定位点,以7920平方米省环保厅原址办公楼为载体,打造三个平台(“互联网+”节能环保服务平台、节能环保投融资服务平台、节能环保检测认证平台)、三个中心(技术成果展示中心、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环保管家服务中心)的“3+3”产业发展模式。按照“政府指导、企业承担、市场运作”原则,通过政企合作、内外互通、上下联动,打造一体化、多方位、全链式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1.“互联网+”节能环保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重点建设网上环保博览会、环保产品交易、环境信息、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服务平台,面向政府、企事业及公众提供环境公共服务,实现互联网与节能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成果转化和孵化、实体环博会、环保装备研发基地等线下环保服务线上化、平台化、可视化,打造线上展示交流、线下洽谈交易的节能环保解决方案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2.节能环保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入金融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区,以国家资金和本地配套资金为母基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立环保投资基金,促进环保投资基金、银行贷款、民间资本、融资租赁等各种融资平台建设,为集聚区内企业提供直接的投融资服务。环保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集聚区内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等领域,为环保企业搭建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桥梁。
3.节能环保检测认证平台。引入国家级的检测认证机构,按照“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的模式,针对水污染治理产品、空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各类环保产品提供全方位认证服务。
4.技术成果展示中心。以水专项技术为主体,兼顾节能环保领域其他技术成果,设立节能环保特别是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展示中心,通过图片、立体沙盘、视频演示等,同步实体展示节能环保相关技术、设备、工艺、示范工程、产业化推广等成果、业绩。同时还可利用中心开展产学研活动交流,探讨环境科研相关问题,组织召开论坛沙龙、成果推介等公益或商业化活动。
5.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成立由科研专家、产业专家、企业专家等联合组成的技术专家委员会,以节能环保领域技术需求为出发点,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村镇污水治理技术、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成果技术和代表节能环保行业市场发展需求的污染治理技术为重点,建立从孵化—成果转化—展示、从技术—产品—产业的科研成果转化商业模式,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创新创业企业落户中心。中心将不断扩大孵化基地规模,建立环保科技工业园区,引领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升级,为建立产业联盟、打造高精尖骨干企业提供支撑。
6.环保管家服务中心。以省环保集团为龙头,以环保特色优势企业为依托,采用合作联盟的组织机制,集成与整合人才、技术、项目、资本等要素资源,构建从环境诊断、方案计划、工程总承包到运营管理“一站式”环境综合服务的环保管家服务中心,对接区域节能环保市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态。用户可将节能环保问题直接或通过产业化推广平台向管家中心寻求解决方案,中心通过咨询专家库特长专家、企业联盟、产业集聚区创新骨干企业、科技论坛、设置专项攻关课题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疑难杂症”的解决方案。
四、工作计划
中图分类号:F2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1)02-0096-05
由于信息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知识员工数量的骤增和高度的流动性、风险投资市场的兴起、外部思想的可用性、大学等科研机构研究能力的提高以及不断增强的外部供应商的能力等大量侵蚀性因素的影响,很多行业和企业所依赖的传统的封闭式创新面临着较大的困境(Chesbrough,2003),在这种情况下,Chesbrough提出“开放式创新”概念及其理论。开放式创新是公司能够且应该利用内部和外部的创意和市场路径以提升技术水平的一种范式,是得益于创新的实践和创造、解释和研究这些实践的认知模式(West et al,2006)。
一、开放式创新的流程类型
对开放式创新的相关研究基本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开放式创新以及动因的解释;开放式创新绩效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开放式创新的路径选择与过程管理(治理)。
开放式创新可以分为三种核心流程(见图1):嵌入式流程、嵌出式流程以及双向复杂流程。
(一)嵌入式流程
嵌入式流程是指在开放式探索过程中获取外部知识,反映企业知识创造场所并非必然是仓0新的场所,描述了企业可以不依赖于自身的研发,通过利用外部创新资源就可以实现创新的实践过程(Ches-brough et al,2006)。通过整合供应商、顾客以及其他外部知识源来丰富企业的知识库,这种流程可增加企业的创新性。Hermes(1993)认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应考虑运用外部创新资源:当公司缺乏内部资源时;当外部技术水平更好时;当外部技术知识很容易转化,并且市场障碍很低时。
(二)嵌出式流程
嵌出式流程描述知识的外向转移。它指的是积极寻求知识在外部的有效应用,通过向市场提供创意来获得收益,售卖知识产权,通过向外部环境转移创意来实现自身技术的放大效应。实施嵌出式开放式创新的企业聚焦于外化自身的知识和创新以便快速实现比内部商业化更有效的对知识资源的市场化应用。那些以由内到外流程为主要创新流程的公司大多是基础研究推动型的公司,例如IBM、P&G等公司。它们采取这种流程类型大多是为了减低研发固定成本、分摊风险、有效利用外部创新资源等。
(三)双向流程
双向流程指的是通过联盟、合作以及风险投资等方式与互补的合作伙伴进行知识的共同创造或外部应用的过程。实施双向流程开放式创新的企业实际上兼具了嵌入式和嵌出式两种流程形式,以进行共同创造或应用。共同创造指与合作伙伴对知识的联合开发,在开放式创新相关管理文献中这种形式被广泛研究,为了共同创造的成功,知识的选择性流入和流出、平等交换、共享以及创新成员间的分散平衡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知识的外部应用是指企业出售IP、协议开发实现知识的商业化价值,从而使企业获取比内部商业化更好的收益。
每一种流程代表着一种路径或模式,并非对每个企业来讲这些路径或模式都是同等重要的,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的战略规划、能力特性以及创新需求采取相应的开放式创新流程类型。
二、知识能力的结构
知识能力是指一个组织所拥有的知识、资源和能力以及对组织内外知识、资源和能力进行协调、重构并更新的一种学识,它反映了一个组织不断地从外界汲取能量,以实现与外界环境协调发展的能力(宁烨等,2008)。它具有以下特征:(1)系统性。在系统理论中,系统是相互依赖的各部分以一定的形式组合而成的一个整体框架,从本质上讲,知识能力是一个能力系统,它具有系统的共性,由能力构成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构成。(2)适应性。知识能力最重要的特征是适应性。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知识能力系统内部结构发生变迁,其演进的每一阶段都蕴含着能力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使新的、具有更高运行效率和环境适应力的能力体系的出现。(3)开放性。知识能力是一种开放系统,其不断地与环境以及其他系统相互作用,交换物质和能量,以保持系统的常态运转。(4)路径依赖性。由于企业以往积累的知识会对其以后的知识选择、获取和应用产生影响,从而使企业的知识能力呈现为具有路径依赖性的动态增长过程。
知识能力是组织开发和应用知识的一种技能。它主要涉及3个方面的活动:知识形成、知识获取和知识应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知识能力是包括创造能力、革新能力、扫描能力、吸收能力、内化能力以及解吸能力的一种动态能力体系(表1)。
(一)知识形成
创造能力指的是一个企业在内部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者与创新参与者探索和形成新知识,将原有的知识整合成新知识的能力。因此,知识创造过程包括新知识的探索和原有知识整合成新知识两方面的活动内容。而革新能力是与企业的知识市场化运用密切相关联的(Cohen et al,1990),它主要包括企业对现有在用知识的适当的修正、内涵的进一步挖掘以充分利用其潜在应用价值的能力。
(二)知识获取
扫描能力就是发现和识别外部有用知识的能力。在开放式创新条件下,外部有用知识散布在各种创新成员之间,而这些分布的知识对企业的创新是有必要的,企业要获取和利用这些知识,就应当具备搜寻这种分布知识以及判断其可用性的能力。吸收能力是与企业对外部知识的探索相关联的,它包括连接外部有用知识以及将其整合进企业知识库的能力(Lane et al,2006)。依据Cohen等人(1990)的观点,这种能力是企业知识资源的一种重要功能,是先前相关知识的一种层次反应,企业主要依赖这种能力来占有外部有用知识(Todorova et al,2007)。
(三)知识应用
内化能力是创造的新知识或获取的新知识进入企业的知识库以便应用的能力,它主要包括转移自己形成的或获取的新知识以形成产品和服务的能力(Khifii et al,2006)。新知识只有被企业掌握才是可用的,故此,这种能力对知识在组织内部的商业化应用是至关重要的。解吸能力包括基于收益与战略的视角来识别知识的外部应用价值以及随后的向接受者转移知识的过程,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能够将自身的知识转移到外部并在外部付诸应用的能力。
三、在不同创新流程下的知识能力需求特性
开放式创新本质是知识创造和运用方式的创新。在开放式创新条件下,企业成了知识广泛散布的环境的一部分,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需要
的知识(H0wells et al,2003)。企业应在维系乃至增强核心知识的创造能力基础上,根据开放式创新类型和能力需求特性,平衡发展各项知识能力,实现知识能力的开放式转型。
外部有用知识广泛散布于创新参与者之中,因此,嵌入式创新流程中的企业扫描能力和吸收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外部知识就无法被发现和识别,无法自如地通过企业的可渗透边界进入其内部,进而被获取、整合乃至应用。
在技术层次,除了自制或购买决策以外,企业必须做出保留或售出决策(Dittrich et al,2007)。尽管外向技术(或知识)转移并非大多数公司的核心活动,然而,一些先驱型企业已经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很好的收益,嵌出型开放式创新已经成为这类公司战略的一部分,对于那些未用技术或知识,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技术(知识)外溢形式来获得良好的收益(Fosfuri,2006)。为了向合作伙伴转移和分享知识,企业应该发展自身的解吸能力、降低知识转移壁垒和促进知识在企业外部的应用。
双向复杂流程的开放式创新对企业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企业应该具备较强的扫描和吸收能力以获取外部有用知识。其次,为了增进互信和促进彼此的合作,实现知识的共同创造,或者通过知识的外溢获取收益,企业也应该拥有较强的解吸能力以向外部创新参与者或商业化应用者转移知识。
需注意的是,由于存在一个开放度的问题,即企业研发强度与外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影响创新绩效上具有互补效果,外部研发深度和广度与创新绩效都呈倒u型关系,所以,实施开放式创新战略的企业仍然需要保持内部知识创造活动,尤其是核心知识资源的创造活动,并把它作为与开放式创新并行不悖的企业至关重要的核心能力。因此,无论对于哪种开放式创新流程类型,企业本身的核心知识创造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作为一个能力系统,各项知识能力的界面之间往往有较高的失败率。因此,知识能力应该通过积极的管理进行重整,这也是由于市场和技术的变革引发的对企业知识库变革的需要。这种能力体系中各种知识能力的重整有助于企业整合内外知识流程(Rothaermel et al,2004),有助于那些能够为企业提高主要收益的知识探索、知识记忆、知识应用等活动,有助于能力之间界面的协调、最小化内部冲突和最大化互补效应(Chesbrough et al,2006),实现能力之间的协同效应(Raisch et al,2008)。
四、不同创新流程下知识能力生成发展的影响因素
知识的创造能力实际上包括新知识的创造能力和原有知识经整合后形成新知识的能力,它主要取决于:(1)企业研发投入。它主要包括研发资金投入、研发设备投入、研发材料投入等物质要素,较高的研发投入为企业的知识创造(或技术创新)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2)知识型员工结构。它包括知识型员工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良好的知识型员工结构能够确保企业具有较高的知识创造潜力,尤其是那些能够产生知识创造的互补协同效应的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是企业的重要财富。(3)研发管理水平。知识创造活动是按照一定的流程规范地运营,较高的研发管理水平能够确保知识创造活动按部就班地进行,能够很好地解决原有知识的保留、更新以及新知识创造的活动界面问题,能够对知识创造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产生积极的影响。(4)企业的创新文化、创新机制等辅助职能。这些组织内的职能要素为企业的知识创造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和保障,消除误解、分歧和冲突,统一认识,凝聚共识,激励企业员工一致行动并进行知识创造活动。
知识吸收能力与探索外部知识相关。它主要取决于:(1)内部知识存量。嵌入性开放式创新意味着合作研究与开发而不是简单的研发外包,为了利用这种创新范式,企业必须发展它们的内部知识以便增强吸收能力。如果没有足够的公司内部专门知识,就无法利用外部的研究成果。内部的专门知识越丰富,则外部可理解的知识就越多、理解得越充分,更有利于获取更多的外部知识并整合到企业现有知识库中,为企业所用。(2)外部知识的特性。外部的知识与企业知识库知识位势越接近,外部知识的隐性化程度越低,企业理解和转移外部知识的难度就越小,则越有利于企业对外部知识的吸收与获取。(3)跨组织沟通能力。从外部吸收知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跨组织沟通的过程,跨组织沟通能力越强,沟通越顺畅、效果越好,则获取的有用信息越多,彼此关系也就更加融洽,更有利于外部知识的获取,尤其是通过面对面的人员沟通,更好地促进了粘性较大的隐性知识的吸收和转移。(4)学习。对组织内部来讲,缺乏相应的学习环境或学习活动,内部创造的知识也难以被充分地理解和掌握,与外部知识的对接以及对外部知识获取后的理解都会出现问题,由此势必影响吸收能力和吸收的效果。同时,外部知识的吸收过程实际上就是跨组织学习的过程,学习的态度、机制和能力都会对学习或吸收的效果产生影响。
知识解吸能力描述的是企业知识的外部利用能力,知识的外部利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知识解吸并没有妨碍它的内部应用,它是企业知识在内部应用的补充,是与吸收能力互逆的一种能力。在识别可获利的知识外部利用机会和知识转移的战略动机时,企业必须把握向接受者转移知识的机会。知识解吸能力的影响因素主要有:(1)外部机会的发现能力。企业只有能够发现并善于发现知识的外部利用机会,才能把握机会,才能将内部知识快速、有效地转移给接受者。而机会的发现能力又受到市场灵敏性、企业信息系统完备性以及战略远见等因素的影响。(2)知识的特性。知识的隐性程度越高,粘性越大,则知识向外转移的难度往往越大。(3)知识转移人员的素质。知识转移人员对转移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知识转移的充分性,同时,知识转移人员的转移技巧(比如沟通能力、示范能力、解释能力等)在知识转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4)关系能力。企业的关系能力越强,则能够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各种业务关系,通过捐赠、售卖、外向许可等方式将内部知识转移出去,并在外部实施商业化流程。关系能力越强,与外部伙伴之间的沟通越顺畅,越能够取得对方的信任,越有利于知识的转移并付诸应用。(5)知识接受者特性。接受者的原有知识与转移知识的相似性、知识吸收能力、知识接受方式以及组织职能要素对外部知识获取的支持都会对知识的转移效率和效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知识能力的培育机制
(一)组织职能方面
企业的知识战略对知识能力的培育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战略的支持,企业创新活动中的各种知识资源就难以获得。基于战略的意图,企业需要强调对内外知识探索、记忆和应用流程的协调一致(Zack,1999)。而发展知识能力的决策需要与企业的知识战略相一致(Teece,2007)。Zack在保守与积极的
知识战略之间做了区分:奉行保守知识战略的企业主要强调革新能力,而忽视了对其他各项知识能力的投入。比较而言,奉行积极的知识战略的企业需要各种高层次的知识能力以便成功实施自身的知识战略。
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组织结构以有利于其知识能力的培育。结构的灵活性能够促进知识在各部门的高效流动,有利于不同部门之间知识资源的配置与协调,提高知识资源的配置效率。一种有效的结构设计方法就是实施二元分离的结构设计,即不同的知识流程在不同的部门中实施,企业由此变成一个亚组织内部紧密耦合而亚组织之间松散连接的组织,这种专门的结构通常确保知识能力的整合与协同(Tushman et al,1996)。
(二)学习能力方面
企业的学习能减少知识积累和转移成本,给企业的核心能力带来新的内容。如果组织能在内部知识与外部知识的交互作用中进行学习和创新,就能加速和提高组织内知识和能力的累积、转移的速度和效率。当前,以企业网络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学习网络,便于组织在动态环境中对多样性和专业化的信息、知识和诀窍进行转移和吸收,也有助于逐渐摆脱原有的知识学习途径的路径依赖性,更有效地搜寻和创造新知识。
Lundvall(1994)指出,学习能力而不是知识存量才是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的关键因素,而学习能力的开发是一种动态的跨层次的学习过程(Zahra etal,2006)。显然,知识能力在某种意义上是学习能力的反映,如图2所示,通过组织内学习与跨组织学习,较强的学习能力有助于知识的获取、知识库的累积以及知识能力的提升(“+”意味着积极的影响)。某种意义上,学习能力的持续改进奠定了知识能力提升的基础。
学习能力的培育不仅依赖于知识存量的累积,而且还依赖于组织学习机制的构建。知识的累积是学习能力的起点也是其构建的目标,两者之间存在互增强机制。开放式创新下的知识累积过程通常表现为跨组织的学习过程,企业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良好的学习机制,讲求学习方法,实现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工作中的学习与非工作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三)关系能力方面
在开放式创新下,有用知识广泛分布在各种组织和顾客之中,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网络,以便聚集分布的有用知识和实现共同创造。也就是说,开放式创新应该是建立在网络环境的基础上,企业的价值与其和伙伴之间的建立的关系密切相连,因此,关系能力对开放式创新绩效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它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资产。
关系能力是起因于合作成员之间的不间断合作沟通的社会创造,它在战略要素市场上是不易买卖的,其可以为合作成员提供持久的战略优势(Kale etal,2000),成员之间的长期关系导向为培育合作交流提供了战略情境的必要性。这种导向使交易伙伴能够培育促进共赢合作的关系规范,使得沟通、信息和知识交流成本更低。反之,短期导向关系会使得合作交流受挫,增强合作中的机会主义,浪费关系租金。
一、网上征集投票权的可行性分析
(一)成本耗费少
在网上征集投票权的过程中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是作为征集发起人的股东,另一方是作为参与者的股东。股东在决定是否征集投票权以及是否授权的过程中,成本问题是其所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为征集发起人的股东而言,征集投票权就是争夺公众持股公司的控制权。⑵在这个过程中,虽然说相对于股权收购而言,⑶征集投票权成本很低,但是此种路径在我国成功的几率也很低,如果征集行为失败的话,股东展开征集的全部支出就不能转嫁给公司,完全要自己来承担。而网上征集投票权则有利于改善此种情况。首先,征集人通过网络向股东发送征集材料,而不再需要逐个向他们邮寄书面材料;其次,网上征集的高效运作省去了许多程序和步骤,同时也就缩减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再次,人力资本的缩减的直接后果是征集人的管理更为有效,沟通更为便捷,由此会导致征集的成功率会大为提高。⑷
从作为参与者股东的角度而言。从理论上说,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愿意参加股东大会并希望自己的意志能够影响公司的决策。但随着现代公司的发展,股东为什么怠于行使其表决权?美国学者Robert Clark分析了三个方面的原因,即理性的冷漠(The Rational Apathy),搭便车问题(Free Rider),公平问题(Fairness)。⑸其实,除了以上三个原因之外,成本问题也是股东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二)交流互动多、信息披露捷
在权征集中,实际上隐含了三重的不对称关系:一是表决事项和董事候选人是由劝诱者决定,授权人处于被动地位;二是劝诱者对于表决事项了如指掌,而授权人则如雾里看花;三是劝诱者对于授权的后果十分清楚,授权人本人则对投票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控制。⑹这就表明在权的征集过程中,如果不平衡这种不对称,股东的授权行为只会导致征集人的权利滥用,并借由此争夺公司的控制权,广大小股东成为征集人上位的工具。
网上征集权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此问题。在传统的权征集过程中,股东只是机械的获取一些征集人的信息,是否真的能取得那些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他们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作出授权之后,获得的结果很可能是新信任管理者新一轮的盘剥。⑺而网上征集权则改善了传统的征集人简单罗列征集行为给股东带来的好处,股东机械选择的模式。
由于权的征集直接关系到控制权,所以说无论是在野股东还是现任的管理层都有可能作为征集人。假设在野股东作为征集发起人开始征集权,其通过网络,以在任经理人未尽勤勉和忠实义务,因而损害了股东利益为事由。那么在任经理曾同样可以展开征集,通过网络媒介回应在野股东的各项质疑,述说自己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助推公司发展壮大方面的种种具体行动,从而取信于广大股东。在此过程中,有关公司各方面的信息则会以一种流动的状态展现在被征集人的眼中,股东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凭借自己的判断进行选择。
二、网上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制度设计
笔者在结合我国的实践和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网上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制度提出下列建议:
(一)股东身份的认定
在网上征集权的过程中,股东身份的认定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关系到征集人所征集的表决是否有效,付出是否能够得到回报。
在美国的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方法:一种是常见的密码认证方式,另一种是数字签名认证方式。⑻这两种方式各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前者的方式简便但是安全性不够,而后者虽然安全性高,但是操作繁杂且股东耗费的成本高。
在现代社会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化,公司就是竞争的场所之一。因此,在网络技术不断更新的今天,通过数字证书来认证股东的身份是必然的。这是正当征集人的需求。但是对于股东而言,其必须考虑到成本的支出和时间的付出问题。目前,数字证书主要应用于网上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而使用的,数字证书的适用是一种商业化的适用,而作为股东而言,他们是单个的个体,使用数字证书的次数也是寥寥无几,而且数字证书的申请本身就是一个耗时、耗钱的过程,股东都不愿选择此种方式。那么,如何解决这其中的矛盾呢?笔者建议,无需每个股东都申请一个数字证书,可在市场上建立一个专门提供数字证书的场所,征集股东在征集的过程中申明必须有某某数字证书的签名,费用有征集的股东交纳。
(二)信息披露方式的选择
征集人对有关信息的披露是股东决定是否做出授权委托的重要依据。
在美国的实践中,是否通过网络传递信息经历了三个转变过程。根据SEC的规定,在最初兴起的征集人向股东通过电子方式投递征集公告,授权委托书和公司年报等资料时必须先征求股东的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接收电子版面的,征集人必须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纸质的相关资料送达股东。该规定看似简单但是操作起来效果十分不理想。征集人依然通过传统的邮寄方式向股东送达征集资料,但是资料上注明股东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系统做出投票授权,如果某位股东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向征集人做出信息回馈就等于默认接受了网络传递电子版资料,在后续的征集过程中的资料传递也就变得简便了。2005年,SEC对其规则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征集人通过网络向股东传递电子资料无需在经过股东的同意,相反,股东如果需要纸质书面征集资料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索取。⑼
借鉴美国的经验,笔者认为第美国的第三种做法较为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披露信息本身即为网上征集权的比较优势之一,它不仅能够节约双方的成本投入,而且为双方的互动交流提供了平台。而且此种做法并没有否认股东的意思自治,即如果股东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征集方则必须提供。网上征集投票权与传统征集方式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在征集人向股东与传递征集资料方面的低成本、高效率。但是在征集过程中却不能一味的以高效率和低成本为价值目标,维护股东的利益与意愿、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制同样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效率与降低成本的同时使网上征集行为合法有效。
(三)授权方式及效力认定
征集投票权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股东的表决权授予委托书,根本目的是为了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该表决权,以实现自己征集投票权的目的。⑽因此,如果征集到的授权委托书是无效的或者是有瑕疵的,那么此举征集行为则是无益。因此,对授权方式尤其是效力认定的研究也是至关重要的。
授权方式概括而言一共有三种方式:一种就是传统的现场授权方式,一种是电话授权方式,一种是通过网络系统授权的方式。作为传统的现场授予方式,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在传统的征集投票权过程中,股东在作出授权时要提供一系列的凭证,而哪些是必要证件,以及传真件和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操作中各征集竞争者的做法也都不一致,这就直接影响了征集到的权的法律效力。⑾而网络系统授权,依照美国的实践,美国有专门的网站和操作系统供征集人公告、传递资料,其同样是利用相同的系统供股东作出授权。股东登陆该系统后,通过既定的身份认证程序(上文提到过的密码或安全证书的方式)完成认证之后,便可以进行相关的操作进行授权委托。通过该系统进行的、传递征集资料均是有法律效力的,因而股东通过该系统作出的授权委托也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存在任何争议。⑿
网络方式避免了传统方式效力认定上的不确定性,应当为我国所采取。
三、结束语
网上征集投票权是网络技术与公司治理相结合的产物,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权征集制度进行了零星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首次提到了权征集制度,⒀此外,2002年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于权征集中征集人的资格、征集方式、信息披露等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具有重要意义。⒁此两条规定都没有对征集投票权的具体行使方式进行规定,但随着网络技术与公司治理的进一步结合,尤其是股东网络投票的出现,既然股东可以通过网络行使表决权,奈何股东不可通过网络授予表决权呢?
注释:
⑴Richard Morrissery Sullivan& Cromwell LLP, Mandatory internet proxy delivery sullivan & Cromwell briefing, 2008, p(611).
⑵李玲玲:《投票权征集制度研究》,《理论界》2005年第2期,第98页。
⑶股东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征集投票权,另一种是通过股权收购以取得控制权。而收购行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不是一般股东所能承受的,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选择了征集投票权。
⑷赵士龙:《论股东投票权网上征集》,河北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⑸Bernard S. Black, Shareholder passivity reexamined, Michigan Law Review,1989, p(1575).
⑹张开平:《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页。
⑺前注4,第7页。
⑻Howard M. Friedman, Securities Regulation in Cerberspace , ASPEN Publishers, 2007,p(11-33).
⑼Roberta S. Karmel, Voting Power Without Responsibility or Risk: How should Proxy Reform Address the Decoupling of Economic and Voting Rights, Villanova Law Review , 2010,p(104).
⑽汪颜芬:《股东投票权征集制度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4页。
⑾贾环安:《股东投票权征集的法律规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8页。
⑿前注4,第22页。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a)-0235-02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简称JST)是“世界上最有创新性的研究机构”之一。在2016年10月召开的中国科技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年会上,该机构理事白木泽佳子介绍了JST的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当前,东北振兴已经全面进入到2.0时代,辽宁省如何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的根本转变,成为需要认真思考并迫切予以解决的问题。为此,在参加此次年会之后,笔者根据白木泽佳子的介绍并结合有关文献,对JST的组织结构、主要业务内容、运作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1 JST的基本概况
1.1 成立背景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依据《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法》,在原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和新技术事业团基础上,成立的独立行政法人单位(隶属于日本文部科学省)。1997年7月,为了明确政府职责、激发研究机构活力,日本政府推行了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其改革的重点是创设独立行政法人制度。JST在法律责任上统一按照《独立行政法人法》的要求,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以5年为周期制定“中期计划”,并接受文部科学省评价委员会的定期评价和考核。改革后的JST在业务和人事上获得了更大的自,政府部门不再干预其具体业务和人事。
1.2 人T及经费情况
JST现拥有1 227名永久工作人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约占16.3%,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自2010年以来,其85%以上的事业经费来自政府预算拨款,其余经费来源于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2015年度事业经费总收入为118,935亿日元(其中政府拨款、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占95%、4%、0.5%)。
1.3 主要职能情况
JST的职能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集中产、学、官各方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
(2)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
(3)招聘国内、外高水平的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
(4)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
目前,JST是日本国家科学计划的主要实施机构,同时也是日本最重要的科技信息机构。它对于日本的科学技术振兴、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宣传,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 JST的组织结构和活动开展情况
2.1 组织结构
JST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由多个部门、科室以及8个不同研究重点的中心构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部门主要有3个本部、2个中心和1个馆。另外,还设有知识产权战略中心、低碳社会战略中心、中国综合研究交流中心等6个中心。此外,该机构还在巴黎、新加坡、北京、华盛顿特区设有海外办事处,专门收集与分析上述国家科技活动的相关情报,并把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延伸到对上述国家所实施的科技政策等方面。
2.2 活动开展情况
(1)领导和推动开展尖端的、并为未来科学技术发展创造新萌芽的原创性基础研究。JST负责具体运作国家战略目标的“战略性创新研究推进事业”,这是一项围绕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纳米材料和环境科学四大重点领域实施的基础研究计划。JST根据文部科学省制定的战略目标,先设定研究专项,并为每个研究专项选定最合适的研究负责人。JST在选题的确定和经费的资助上分公开招标和负责人实施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分为“小组型研究”和“个人型研究”,负责人实施方式则是在充分相信和尊重所选负责人的能力和权威的基础上,由负责人根据其设想和计划组织实施。日本在自然科学领域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中,有多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曾受到JST的资助,并参加过JST主持的研究工作。
(2)大力推进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JST在日本国内各地建立了12个工作基地。建立了“委托开发”和“开发斡旋”机制,使技术持有者和技术使用者成功对接。前者是在广泛搜集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从中挑选出对国民经济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并有开发前途,但民间企业又难以单独承担其开发费用的科研成果作为应用开发课题,交由新技术审议委员会的专家集体审议确定后,委托民间企业进行应用开发。后者是首先广泛搜集优秀科研成果,然后由熟悉产业界情况的专家、技术人员和学者组成的新技术斡旋委员会,为科研成果持有者挑选有意合作开发的企业,协助其签订开发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此外,JST为促进一些创意思想的具体化,防止一些创意和新概念胎死腹中,协调创意的所有者和社会企业之间进行联系,向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创意理论的模型化,然后推动新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3)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交流与合作。为促进科学技术信息的流通,JST积极推动与日本国内地方政府以及与国外的合作研究事业。JST樱花科技计划,是由其全额资助亚洲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与日本青少年以及各前沿领域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全面开展科技交流的一项国际交流活动。JST与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从2003年开始对共同关心的环境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进行联合资助,迄今受资助的合作项目已达10余个。
(4)建立科学技术信息数据库。JST建立了日本最完善的科技信息数据库,并且有的数据库与国外实现了共建共享。所拥有READ、J-EAST、J-STAGE等数十种科技信息数据库,可利用的信息量多达数亿条,信息源包括日本国内以及全世界各地的约1.6万种期刊、技术报告、会议资料、公共资料和征求意见报告等科学技术文献,并出版科学技术文献快报、资料收藏目录、科学技术翻译伙伴for Windows等。此外,JST还设有专门的总结失败教训的数据库,收集日本和国际上的科技相关事故和失败案例,组建形成失败数据库并免费向科研工作者提供查询服务。
3 JST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对辽宁省的启示
3.1 明确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研发中的定位
JST“委托开发”和“开发斡旋”等制度的设立、独立行政法人化的实行等,都是以明确政府的职责为出发点。即确定日本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更多的是发挥协调和政策支持作用。日本政府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交由JST这样的国立机构来完成,做到既不“错位”也不“越位”。
当前,辽宁省可以借鉴日本政府的作法,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实现政府部门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的根本转变。可以考虑将更多事务性工作转移到科研事业单位及社会上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起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资源更加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3.2 推进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建立
JST独立行政法人化的管理模式,可以灵活有效地执行预算和改变组织结构,人员定额也没有事先规定,在待遇上更多依据个人的业绩。文部科学省虽然不再干预其具体业务和人事,但通过定期评价和考核,使JST业务活动能够忠实地体现国家意志并保证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的使用。
辽宁省可以借鉴JST的管理方式,在科研机构中推进建立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赋予其更大自。例如,开展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管理层各负责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逐步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允许科研院所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绦杏萌思苹,自主公开招聘各类创新人才等;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剂权限等。
3.3 鼓励公益类科研机构面向市场提供有偿
JST的职能与我国对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类似,虽然绝大部分活动经费来自政府拨款,但也有一定数额经费来源于企业和自身创收。而我国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全部来自于财政拨款。以我国各省份科技情报机构这几年的政策执行效果来看,这一政策规定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无法体现对智力劳动价值的尊重。
建议辽宁省可以考虑借鉴JST的作法,在为社会提供公益的同时,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情报产品服务,并将服务收入主要用于奖励科研人员。这样做,就辽宁省实际情况而言,同时也有助于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压力。
4 结语
当前,体制机制落后已经成为影响辽宁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对辽宁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比较强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21-5677-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1.060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Seed Industry in Beijing City
CHEN Jun-hong1,CHEN Ma-lin1,AN Ran2
(1.Institute of Agricultur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Beijing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Sciences,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North)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Beijing 100097,China;2.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Daqing 163319,Heilongjiang,China)
Abstract: Grasping the status and scientifically judging the trend of the see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re important contents of exploring the effective ways to establish the new seed industry system. Beijing seed industry owns the nature of basic, strategyc, knowledge and radiation, so it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Beijing seed industr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ed Capital" and the safeguard of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ccording to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the achievement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Beijing seed industrial since 12th Five-Year Plan(2010-2015) were summarized up, and then on basis of judgments 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modern agricultur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market circumstances, suggestions for the Beijing see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ere proposed from aspects of deepening mechanism innovation, optimizing the market environment, constructing the breeding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industrialization.
Key words:seed industry;trend;path;Beijing city
N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建设种业强国,积极践行“两个率先”(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发展要求,需要北京以“种业之都”建设为着力点,加快落实国家关于种业体制改革的精神,继续发挥北京作为全国种业研发创新中心和世界种业交流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109号)的颁布实施,以及即将颁布新修订的《种子法》,中国种业发展正处于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创新种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变革关口[1],北京市“种业之都”建设也进入了关键时期。为充分掌握北京市种业发展状况及所面临的新形势,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会、专家咨询等方式,听取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类种业企业、在京科研院校和育种专家意见,以期能认识与评估北京市种业在全国种业发展的核心地位,探询种业发展问题,基于国内外环境变化趋势,提出了推动北京种业发展的建议。
1 北京市种业发展概况
1.1 北京市种业发展的成就
1.1.1 北京市成为全国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品种的摇篮 北京市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果花卉“四大种业”,以小麦、杂交玉米、优势瓜菜、草莓、食用菌、专用马铃薯、种猪、奶牛、蛋种鸡、肉种鸡、种鸭、鲟鱼、观赏鱼、花卉、果品、绿化树种等为16个品种重点,聚集创新资源、推进新品种研发,使北京种业成为全国种业发展的“风向标”和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在农作物种业方面,北京市审定品种数量居全国之首。北京市引育农作物新品种数量占全国的20%;京科968成为京郊春播主导品种之一,在东北、华北春玉米主产区十多个省、市(区)大范围和大面积推广;京欣系列西瓜在全国推广达到37万hm2,在华北、华东等保护地西瓜主产区占有率达60%;京麦系列杂交小麦种子还走出国门,在巴基斯坦大面积种植,平均每0.07 hm2增产20%~30%。畜禽种业方面,京红、京粉系列蛋种鸡销往全国31个省(区),占全国市场的50%;拥有全国最多的种奶牛场;优质种公牛冻精占全国市场的35%以上。水产种业方面,北京市是中国鲟鱼和鲑鳟鱼养殖的“摇篮”和重要的繁育基地。2013年底,北京市保有鲟鱼亲鱼总量为7 740组,后备亲鱼10 000组,成为中国鲟鱼种苗供应的主要产地,年可繁育鲟鱼苗种5 000万尾以上。鲟鱼种苗的年产量约占全国产量在60%以上,反季节市场占有率达100%。
1.1.2 北京市成为全国种业企业总部、大中型企业聚集中心 大型种子企业看好北京市的中心辐射作用,逐步将总部搬迁到北京,或在北京市创立种子企业,种业企业实力逐渐增强,北京市已成为大中型企业聚集中心。全国外商投资种子企业有42家,其中北京市10家,国际跨国公司如孟山都、杜邦、先正达等种业总部落户北京[2]。2010-2013年,北京市育繁推种子企业增加1家,即北京屯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其看中北京市科技、文化和经济对全国的辐射优势,将公司总部由山西迁至北京。北京市种业十强企业中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9家,占全国的7.6%,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家。并有5家入围“2013年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其中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在所有省、市(区)中入围企业数量最多。
1.1.3 北京市成为全国种业交流交易中心和权威信息地 北京市不仅进行种子交易,而且是种子市场重要信息汇集和交流场所。北京市连续举办21届全国种子大会,成功举办2014年世界种子大会;2013年种业交易额约60亿元,仅作物种子交易额就达35亿元,占全国交易额的10%以上,进出口额超过全国40%。北京市建立了顺义区和丰台区两大种业交易交流区,搭建了“全国农作物种子信息中心”和“首都现代农业育种服务平台”、建成“10+1+5”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网络等,为全国种业提供新品种、专利技术、种业生产投入品、生产加工技术、金融通讯、信息化等服务。种业大会、园艺博览会等活动规模逐渐增大,后续利用程度高,成为提升北京市种业品牌形象的重要载体。
1.2 北京市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2.1 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北京市种质资源丰富,但有效利用率仍显不足。其中,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率仅为3%~5%,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力度不大,所收集的作物种质在育种上有突出贡献的少。花卉种苗、种子、种球、高代次畜禽良种对国外品种依赖程度仍较高,地方品种资源保存力度不够,存在种质混杂,遗传性状不稳定等问题[3]。从育种技术上看,北京市种业研究虽从常规育种技术初步迈入依靠生物技术育种阶段,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新品种选育工作中仍存在基因背景狭窄、优异种质资源材料缺乏、种质资源的国内外交流滞后、细胞水平与分子水平育种技术手段不高、对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交叉综合研究重视不够等问题。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种业企业集团育种实验室基础设施和研究设备还不完善。畜牧、水产、林果种业的创新团队力量仍比较薄弱,有影响力的种业科技领军人才和育种攻关团队少。
1.2.2 种业企业经营能力仍需增强 由于政策对种业尤其是育繁推一体化种企的支持,很多企业急于实施整合和扩容业务,加上对市场了解深度不够,过度追求规模扩大和提高产量,致使种业企业产能过剩。2011-2013年,北京市种子企业种子产量上升同时,库存居高不下,甚至达到95.8%。企业库存率居高,加之大宗农产品国内国际价格倒挂,生产、管理、销售方面成本增加,使得企业利润略有下滑。2011-2013年间,北京种业企业销售利润率维持在10%左右。
1.2.3 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北京市以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大学为主的育种组织方式仍未有较大改善。大量育种资源和高水平科技人才仍聚集在科研院所,以市场为核心的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等相关主体关系较为松散,网络效应不强。围绕产学研创新体系成立的“种业联盟”凝聚力不够,联盟理事长单位的“盟主”作用未能充分发挥[4],专职管理机构和高素质人才缺乏,联盟在联合公关和技术研发、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促进、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方面进展较慢。种业展示基地(园区)建设仍处于政府主导的初级发展阶段,市场导向性不强。
1.2.4 要素约束种业生产布局还需优化 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内农作物籽种面积由2010年的0.47万hm2,减少到2013年的0.35万hm2。北京市种业企业用地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种业规模受资源约束性增强。同时,北京市种业生产成本大幅攀升。京郊农产品成本核算点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农产品品种平均工值为81.76元/工日,与2009年相比增幅高达89.7%,r业机械费用占小麦、玉米等大宗作物生产费用的1/3。加之品种单一,产量较低,市内制种基地需要调整生产布局,控制产量,提升质量。而北京市在外埠的农作物制种田已达到了6.11万hm2,但仍存在基础设施、生产技术和设备落后,管理水平较低,繁育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5]。
2 北京市种业发展趋势
2.1 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北京市种业建设进入新阶段
2.1.1 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对种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现代农业是种子的供给者,也是需求者,种业发展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也受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制约[6]。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由高产向高效转变。未来北京种业发展也将进入“追求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新阶段。作为全国种业的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市将继续提高育种创新能力,根据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研制适合机械耕作与收获、抗性强、资源节约、耐储运等多元化品种,将育种新成果、新知识广泛应用于生产实践,生产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2.1.2 北京市种业将全新布局,迈向种业之都新阶段 根据经济发展规律,北京市种业走过了围绕资源发展的第一阶段后,已进入了围绕价值创造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就是以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北京市建立“全国种业创新中心”和“交易交流中心”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将推进全国种业发展。未来一段时期,北京种业将迈向布局新的商业生态系统第三阶段,也是种业之都、国家种子“硅谷”建设的时期。围绕这一目标,未来北京市种业需要把建设重点放在创造利于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和利于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市场环境方面,强化创新主体之间的密切合作,加快知识和技术的流动。
2.2 生物育种技术持续强势,知识产权成为竞争核心
2.2.1 生物技术将使种业整体发展提速 世界范围内的农业竞争首先就是良种的竞争,特别是以基因工程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将改写传统种业的游戏规则,包括打破了作物、品种和地域的隔阂[7]。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将进一步强化良种对一国农业发展及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性。目前北京市种业研发已实现从常规育种向现代育种转变,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分子生物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并且在基因组学、组织培养和分子标记等方面的发展也日新月异,生物技术的应用领域从大田作物扩展到蔬菜、花卉、水果、树木等多种不同的作物,农业生物技术产业链基本形成,未来育种研发效率将大大提升,有望推动种业整体提速发展。
2.2.2 种业未来竞争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竞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升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最重要的一环。现代育种发展的关键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其涉及植物新品种权、育种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权等,能否保护好知识产权,不仅关系到民族种业的创新能力,而且关系到种企能否真正成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8]。在种业知识产权竞争中,跨国种业集团已洞察市场先机,充分利用全球的种质资源及自身的研发优势,借助农业知识产权全球布局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未来北京市也必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管理力度,做好受理、审查工作,建立种业科技成果托管平台,加强对育种家的信息服务。
2.3 投入结构与方式变化,推动种业经营模式的转型
2.3.1 多元资本介入推动种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 种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前期的研发创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没有高强度的资本持续投入很难支撑产业的发展。金融资本的运用成为推进种企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9]。北京市种业已进入用社会资本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种业发展呈现出分化加剧、并购加速、重组加快的新格局。一方面大企业、集团进入种业;另一方面,金融资本也为种企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农业发展基金、科技金融基金纷纷建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机构对种业都表现出极大兴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揭牌运营,更为众多中小种企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种业龙头企业已投资数亿元,收购整合了10多家区域性企业,进一步强化了资源整合和种子产业内部各相关环节之间的关联。种子产业与化工、农药、医药、食品、生物、烟草、贸易等产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也越来越紧密[10]。
2.3.2 未来种业竞争重点将是全产业链营销服务模式 商业模式运作是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的前提。一方面,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制种主体。这些新型制种经营主体规模壮大和影响力提升,将会有意愿和能力与上游直至种子生产厂商直接对接,经销商零售商对单一生产环节、大客户群的控制力将逐步消失。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将成为推动种企商业服务模式变革的驱动力。在互联网时代,种业品种更新和市场推广速度加快,企业和个人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容易、传播速度快。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营销平台、支付平台、信息平台、管理平台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础,种业也面临着“跨界打劫”威胁。苏宁、淘宝、顺丰优选等已依托物流优势,纷纷进入农业行列;京东开展送种子下乡活动,农业电商布局浮出水面;联想佳沃构建了以全产业链运营、全球化布局、全程可追溯为核心理念的现代水果业务,可见未来企业的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
2.4 市场决定作用不断增强,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变革
2.4.1 新《种子法》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决定作用 新《种子法》将推动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从长期来看,应该从“品种审定制度”向“品种注册制度”转变;从短期来看,中国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对“品种审定制度”将进行完善和补充,减化优良品种的审定程序,缩短审定周期。至于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将会弱化产量指标,强调品种风险性状指标和鉴定。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审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将在新品种筛选过程中起更重要作用。
(一)积极影响
一是旅游业是民俗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流的一座桥梁,是展示与宣传民俗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当地政府和人民对民俗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意识,丰富了旅游资源,使旅游内容更加多样化。二是旅游业的发展也会带动民俗文化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民俗文化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旅游方式也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旅游业与民俗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可以弘扬当地民俗文化,增强当地人民的文化自信。
(二)消极影响
一是旅游业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民俗传统文化面临挑战。二是外来文化会对当地传统文化带来负面影响。三是民俗传统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会受到干扰。
二,民俗文化的变迁对旅游业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一是旅游业和民俗传统文化的结合不仅使当地珍贵的民俗文化资源得到人们的重视和保护,还使得当地旅游资源更加丰富。安阳的民俗文化真实地表现出了当地鲜明的旅游特色,增强了旅游竞争力。二是民俗文化丰富了旅游业的内容和文化内涵,提升了旅游的层次,提高了旅游吸引力。三是民俗文化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不仅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更对当地经济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消极影响
一是由于部分当地居民文化保护意识薄弱,年轻一辈对民俗传统文化缺乏兴趣,使当地民俗文化的传承面临危机,对当地旅游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民俗文化商业化和庸俗化会严重干扰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甚至过度的旅游开发会导致民俗文化的遗失和灭绝。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是一种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在本次研究过程中,笔者充分研读了崔凤军的砜景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乌丙安的《民俗学原理》、钟敬文的《民俗学概论》等书,这些书籍对研究都有很大帮助。
(二)调查法
调查法的主要特点是,以问题的方式要求被调查者针对问题进行陈述的方法。根据研究的需要,可以向被调查者本人做调查,也可以向熟悉被调查者的人做调查。此次我们研究的对象不是具体的人或物,而是一种具体的现象,所以设计了一个问卷调查,了解人们对这一事物的看法。
(三)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指对某一个体、某一群体或某一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从而研究其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这种研究方法也称为案例研究法。本次研究以安阳为个案,通过研究安阳旅游业发展与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状况,找出现代旅游业与民俗文化结合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为旅游业发展与民俗文化的结合找出一条可行之路。
四、调研过程
一是通过资料查找、网上文献查阅等方式找出有关“旅游业的发展与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的材料,对课题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二是制订调研计划,确定行程,明确到安阳要进行调研的地点,比如殷墟博物馆、红旗渠风景区等地。三是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已经掌握的初步情况进行分析,然后设计问卷调查表,进一步了解民众对旅游业发展与民俗文化传承保护的看法。
五、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政府主导,合理开发利用
一是防止过度开发导致民俗文化破坏严重,降低民俗文化吸引力;二是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使民俗文化发展出现商品化、庸俗化,扭曲其原始性;三是注重保护本地民俗文化,减少外来文化和现念的冲击。采取“政府主导十企业运作十社区居民监控”等管理模式,使民俗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
(二)培育地方特色,树立品牌文化
就地取材,依靠当地固有资源,统筹考虑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以“人o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开发出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培育地方特色,树立品牌文化。坚持民族特色,突出民族个性,在保持民俗文化原生态的基础上,树立特色品牌。突破传统民俗单纯的看表演、看古建筑等形式,整合地方资源,深入挖掘民俗特色,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
(三)采用合理的模式,开发民俗资源
一是集锦荟萃式。它是将散布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典型民俗集中于一个主题公园内表现出来,如深圳中国民俗文化村和美国佛罗里达州锦绣中华集中表现了中国的民族民俗文化,其优点是可以让游客用很短的时间,走很少的路程就领略到各地的民俗文化,其缺点是在复制加工过程中会损失很多原有的民俗文化内涵。
二是复古再现式。它是对现已消失的民俗文化通过信息搜集、整理、建设、再现,让游客了解过去的民俗文化。如杭州和香港的宋城,无锡的唐城也属此类。
三是原生自然式。它是在一个民俗文化相对丰富的地域中选择一个最为典型、交通也比较便利的村落对旅游者展开宣传,以村民的自然生活生产和村落的自然形态为旅游内容,如广东连南三排瑶寨,其优点是投资很少,让游客有真实感,能自然与当地居民交流,缺点是难以将旅游开发的利益公平分配给村民。
四是主题附会式。它指将民俗文化主题与某一特定功能的旅游业设施结合起来,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如苏州名园“网师”近期推出的“古典夜园”活动,游客可以领略苏州园林在夜景下的意境。
五是短期表现式。其一,出于民族民俗传统的节庆活动,如蒙古的“那达慕”大会等;其二,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如贵州组织民间表演队到国外演出松桃苗族花鼓等。
(四)加强文化保护,健全法规制度
建立旅游、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当地民俗文化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
目前,各地民俗旅游市场存在开发模式单一、雷同现象严重、规划不科学、经营模式滞后、服务质量低、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其关键在于缺乏民俗旅游专业人才,因此,要切实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民俗旅游专业人才。
(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民俗旅游
国内很多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把《新闻伦理学》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笔者所在的学校即列为选修课。新闻业务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的讨论较多,新闻伦理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讨论却不多见,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对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一、新闻伦理学课程的新变化
作为新闻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新成员,新闻伦理学更多是因新闻传播实践中发生了不少有违新闻伦理道德问题而设,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新闻伦理学课程在新时期发生了较大变化。
1、课程体系面临解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建立起来的新闻伦理学课程体系具有开创意义,但把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现在看来不够完整。随着国外新闻伦理研究的深入,国内新闻伦理研究范畴和对象的界定发生了分歧,表现为新闻伦理是否属于职业道德范畴,以及新闻伦理与新闻职业道德是否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等。国内随后出版了不少关于新闻伦理的教材,数量虽不少,但差异较大,分歧明显。这些情况表明原有的新闻伦理学课程体系面临着解构。
2、教学面临实践转向
我国传统的新闻伦理教材侧重于学理的论述和道德原则规范的阐释,使新闻伦理教学变成一种道德说教。教材的状况往往反映教学内容的现状。伦理有完整的体系,严密的逻辑和丰富的内涵,在实践中规约着人们的行为。新闻伦理在新闻实践中对新闻传播者、媒体、受众等产生不同的影响,是衡量或检验新闻传播实践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尺。要想跟上新闻实践的发展,新闻伦理的教学必须和新闻应该保持同步,实践转向就是在所必然。
二、教学内容的新构成
新闻伦理的教学与研究是相辅相成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依托,由于多数成果的理论研究专长,其取向少不了道德说教的痕迹,因此,新形势下的新闻伦理教学内容要想更好地服务新闻实践,必须进行新的构建,其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科理论
理论是任何一门课程的构成基础。“伦理”和“道德”是新闻伦理学的“元理论”。伦理有一整套的体系架构。新闻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和新闻学的交叉学科。除“新闻伦理”的提法外,类似的还有“媒体伦理”、“传媒伦理”、“媒介伦理”等提法,这几种名称经常混用,这种混乱导致对新闻伦理范畴以及研究对象界定上产生分歧。如有学者把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仅限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有学者把新闻伦理理解成新闻传播的伦理,讨论的是新闻传播行为及其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是新闻传播的道德规律和道德规范系统。厘清这些理论认识的分歧有利于调整该学科的教学内容。无论如何界定,新闻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方面应该没有实质性不同。基础理论共识是学科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新闻伦理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观察新闻史不难发现,新闻法(规)的发展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发展几乎并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这两者发展失衡时就容易产生新闻伦理问题,进而引发对新闻法的讨论。由此可见,新闻法规也是新闻伦理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道德和新闻法规是新闻伦理学的两个基本方面,偏向任何一方都是对新闻伦理学历史发展的曲解,结果会更难理解现实的新闻伦理困境。
3、新闻伦理问题:新闻道德失范
实际上,新闻传播实践关注的是一系列伦理问题,关注的是客观、公正、责任以及民主等,也是新闻专业主义的问题。新时期新闻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新闻伦理问题,即新闻道德失范。所谓新闻伦理问题,主要指新闻传播活动中引起了伦理争议,或产生道德冲突,需要进行道德评价的问题。新时期的新闻伦理问题与以前有所不同,包括媒介商业化、新闻传播与社会公正、新闻传播与隐私权、隐性采访、以及“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鉴于此,新闻伦理教学内容必须包括新闻道德失范,新闻伦理学的教育目标应该定位于教会学生如何应对和处理以上的道德失范问题。新闻伦理学也就可以理解成一门解决新闻伦理道德问题的学问。新闻伦理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在于培养新闻专业学生解决新闻传播实践中道德两难问题的能力。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实践中的道德失范问题日趋严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新闻伦理问题引起业界和学界关注和热议。新闻传播实践遭到质疑意味着教育目标要有所调整。
4、新闻伦理问题的治理:新闻法规
新闻道德失范造成新闻伦理缺失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研究者将之总结为四个“矛盾”:新闻行业的两重属性之间的矛盾、新闻传播者的自由传播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新闻媒体的监督与平衡之间的矛盾。新闻伦理缺失就意味着必须进行治理,新闻法规则是主要的治理应对之策。
三、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新闻伦理学教学的核心应围绕媒体在实践中引起伦理争议和产生道德冲突的现实问题,通过选取案例进行讨论,努力使学生能够自主进行道德判断,学会批判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几年教学实践,笔者摸索出一套教学模式,简称“一个中心,两个延伸”。
1、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是指以课堂的案例教学为中心。案例教学法在新闻传播的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理论、媒介经营管理等教学中广为采用,新闻伦理也同样可以使用此方法。根据上述教学内容的调整,改变新闻伦理教学中教师讲解教材的传统方法,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实践。在课程开始之前,教师就应该告诉学生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这一点在教师的日常教学中常被忽视,为了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结合上文的教学内容,笔者实行下面的课堂策略:首先,教师把新闻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作为一根主线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每次讲解时间原则上不超出25分钟,讲授这部分内容要少而精。其次,教师把课堂教学内容分为三个主题版块,即新闻伦理发展史论、新闻伦理实务、新闻法规实务。这三部分内容安排如下,第一节课开始后,由教师主讲史论,然后由学生提问,进行答疑,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第二节课由两名同学各自从新闻伦理和新闻法规实务角度,举例阐释案例中新闻伦理缺失或新闻道德失范问题,如“周克华案”中媒体对其母采访报道中伦理缺失,包括最近的“复旦室友投毒案”等都可成为课堂案例教学的讨论内容,这个环节约需20分钟。就演讲学生提出的有争议的伦理问题或困惑,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让各种观点在课堂中交汇碰撞,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通过这种交汇,使学生加深对问题的认识。最后5分钟时间,由教师点评,与学生的讨论形成再次交汇,这将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
2、两个“延伸”
“两个”延伸是指课前与课后。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效果是两节课的时间内难以实现的,必须依赖课前的准备和课后的深化。教师要精心布置和策划。在课前,教师和学生要精心准备和设计。对教师而言,应站到新闻伦理学科研究的最前沿,尽可能掌握新闻伦理学科的全面知识,以深入浅出地完成理论讲解的任务,还要能对三个主题中学生讲解的两个部分进行有效点评,在师生互动中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对学生而言,只有课前认真准备,课堂上方能游刃有余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准备越充分,课堂气氛就越活跃,同学和老师的收获就更大。在课后,发言的同学将自己演讲的PPT和相关的材料发到班级的群共享中继续交流探讨,对没有听清的同学进一步释疑解惑。教师课后若有新的理解,也可将自己的新见解传到QQ空间和学生继续分享,充分利用现代的互动媒体进行便捷的交流。
四、教学改革的效果
新闻伦理学课程的主旨是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与现代法治观念。以课堂案例教学为中心,有助于学生理解新闻道德的原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新闻伦理素养与新闻法治观念。笔者通过几年的“一个中心,两端延伸”的教学方法实践,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1、提高了学生读书的主动性
学生课堂中的卓越表现来源于平时的知识积累,而读书则是知识积累的重要途径。唯有广涉博览,学生课堂发言讨论中就能思想敏锐、观点新颖。课堂发言同学的优秀表现,无形中会对其他同学产生激励作用,加上教师的适度表扬和积极鼓励,让表现不错的同学有种成就感,容易形成互相竞争的读书氛围,这种积极读书的氛围需要教师的引导,笔者为此也常常开列一些书目,供学生选择。观察发现,在此门课程的学习中,学生读书的主动性比先前确实有较大提高。
2、提升了学生的表达和辨识能力
这种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辨识能力。有课堂发言任务的学生就要准备“如何说”、“说什么”,还需接受其他同学的提问,必须准备“如何辨”;发言后还要经受同学和老师的点评等,表达和辨识能力在其发言过程中会得以最充分的展示。有时在听取其他同学或老师的点评后会产生新一轮的辩论,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表达和辨识能力,教师引导好即可达到螺旋式提高的效果。
参考文献
①吕朝,《伦理学“中心带动、两头延伸”教学模式的建构与实践》[J].《黑龙江教育》,2013(3)
②谭平剑、邹国球,《关于我国新闻伦理研究与教学现状的审思》[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