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自我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5:20

政审自我总结

政审自我总结篇(1)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起诉。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政审自我总结篇(2)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政审自我总结篇(3)

2010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和创新工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以及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及授权审计的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9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4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8万元。基建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69个(其中工程预算52个),送审总金额17472万元,审定总金额15704万元,核减1768万元,核减率10.1%。审计后出具审计(调查)报告9篇,提出建议17条,被采纳17条。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10篇,被批示、采用5篇次。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做“深”财政审计。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清湾镇和新荣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贸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和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等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工作中,做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调整审计思路。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制度改革上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进程,由查错纠弊向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上转变;二是注重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财政部门内控制度、财政预算编制、财政资金分配的审计监督,注重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紧紧抓住“预算执行”这条主线,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三是注重审计调查。由以会计核算中心查账、从上至下顺延审计为主,向注重审计延伸、抓住重点线索、发现问题、由下向上各个突破转变。重点监督是否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各种专项投资结构,提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此项目审计查帐工作已结束,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二)以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做“优”经济责任审计。我局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上半年,已对市水利局、交通局、塘岸镇、清水口镇等4个单位5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除抓好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特别注重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并作出客观评价,为市委、市政府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已审计结的4个项目中,共查出违规资金4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8万元,查补漏缴税费11万元,补缴财政金额259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界定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

(三)以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为重点,做“大”政府投资审计。1—6月,全市已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69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78%,主要是扩大内需建设审计项目大幅增加。送审投资总额17472万元,审定投资总额15704万元,审计核减金额1768万元。主要存在工程价款不实、概预算编报不规范等问题。我局严格执行《北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重点保证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在继续发挥工程投资竣工决算审计优势的同时,依法开展了工程量结算计价招标及标底预算审计。按照“抓住源头,审计关口前移”的原则,对新开工的项目,开展工程发包前工程量结算及预算控制价和标底预算审计,不但进行投标价或工程量清单审计,还进行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审计。上半年,共对52个新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审计,送审投资总额12197万元,审定投资总额11308万元,核减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量及多计材料调差价等889万元。

(四)以维护民生为己任,做“强”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我们继续以维护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上半年主要做好审前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了区厅举办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培训会,为扎实开展这三项审计调查工作作好准备。

(五)积极完成区厅交办的任务,做“活”授权审计(调查)项目。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跟踪审计调查和城区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等工作,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区厅的安排,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续审)、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续审)等项目。

(六)以市委、市政府工作为中心,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核实工作。一是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民生项目调查。二是派出专人到挂钩村指导各项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派员参加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异地督查工作。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的充分肯定,审计核实的结果得到了有效的利用。除此,还派出专门人员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团结、创新、奋进的领导集体。一是加强学习,领导班子除了学好政治理论学习外,还把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性议程来抓。二是加强思想交流和沟通,搞好团结。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团结,经常主动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专长,调动各自工作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干事业。四是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培养优秀专业人才,整个审计队伍呈现出积极、团结、向上的良好状态。

(二)抓好全体职工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日,以会代训,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业余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学政治理论知识。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审计新业务知识。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定期举办审计项目交流汇报会,促使大家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增强开拓创新能力。今年以来,参加区厅和玉林市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12人次。三是学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审计法》、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法律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水平。四是提倡学历教育。我们创条件、给时间,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以提升审计人员学历层次,增加自身知识含量。五是学习好计算机知识。狠抓电脑培训,组织审计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学习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和OA管理知识,努力提升现代审计技能,提高整体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同时,我们以学习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领导班子中心组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年初制定理论学习方案,分专题深入学习。上半年,主要开展各级“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专题学习,我们通过多次集中学习、自学、上专题辅导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力求从总体上把握、从内容上加领会和理解,在行动上自觉用法律、规定指导各项审计工作。通过学习,我局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思想得到了解放,创新意识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业务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严格审计程序,例如加强审前调查;审计通知书附上承诺书,实行双向承诺,分清相关的责任;提出时限要求,以确保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领导带学、同志帮学、专家讲学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学习活动。三是加强与人事、组织、纪委、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审计。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全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股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纪条规。四是实行审计纪律公示制和回访制,从严管理审计队伍,确保廉洁从审。审计期间,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调查回访审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以此加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执法监督。

(五)扎实推进绩效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积极转变审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把绩效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坚持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坚持不定期查岗,每周不少于二次。保证在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二是审计效率建设。审计项目实行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对时间紧的审计项目,由分管领导和审计组长亲自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三是审计组建设。强化班子成员责任制。每个审计项目都有局分管领导参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效能,做到廉洁从审。四是审计联席会议建设。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审前交流沟通,审初联合进点,审中互通情况,审后联合督查,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政审自我总结篇(4)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 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

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起诉。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 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加大审计结果公开披露的力度。我国的审计法规虽然规定了审计结果中以对外公布,但实际操作时一般只向政府或人大报告以及发送被审计单位,而向社会公布的极少。今后似应考虑选择合适的新闻媒体,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这样既可以用社会舆论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又可以因审计结果需要公开披露而促使审计机关对开展的审计工作更加认真,更加谨慎,更加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权威,加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在披露大、要案方面,国家审计署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我们也应积极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疑虑,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的移交,不能一味顾及情面。否则,我们的审计权威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打折扣。

(四)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说只有周密的计划才能保证事情的成功。我们的审计机关年年也都制订计划。但相对美国审计机关来说,这种计划缺少战略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美国的审计计划既有一管几年的战略性计划,又有分年度的滚动性计划。

政审自我总结篇(5)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政审自我总结篇(6)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行政型审计机关包括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监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起诉。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政审自我总结篇(7)

【摘要】政府职能的扩大、公民意识的提高促使政府不断深化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但我国政府对绩效审计应用依然不足。本文总结了政府绩效审计发展进程及国外成功实践经验,分析评价了2001 年以来我国学者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探索以及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进程,以期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变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 政府;绩效审计;发展改革

【作者简介】隋雪,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董雪艳,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会计与财务管理。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政府逐步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而社会环境的变迁、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技术手段的创新以及与各国的相关交流则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注入了新的活力。尽管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根本职能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新形势下则要求政府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此外,随着公民当家作主意识的强化,公民正将目光转向于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和政府财政资源的有效使用。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开始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政府绩效审计的关键问题如审计范围、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体系的建设也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学者的政府绩效审计研究进行了综合描述评价,以探讨我国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有效途径。

二、研究趋势及描述

本文采用文献检索的方式,分别以“绩效审计”“政府绩效审计”为

关键词 对2001~2013年以来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检索。

(一) 研究总趋势

通过文献检索发现,2000~2003年,国内学者开始着手我国绩效审计及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从2004年以后,相关文献逐渐增长,而且在各个领域均有所涉猎,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占75%。另外,在政治法律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同时,还有少量从医药卫生、文化科学、军事、环境等角度进行了探索。

(二) 研究方法

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集中于绩效审计的发展、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影响因素分析等理论层面,并结合国外政府审计的改革来评价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分析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制约因素以及改革措施。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看,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相对较少;从相关的政府实践来看,自我国开展绩效审计至今,深圳成绩较为显著,但审计的范围窄,数据难以获得,测量统计难度较大。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政府绩效审计在欧美国家取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美国是世界上政府绩效审计最为先进的国家之一,其绩效审计已占90%以上,加拿大、英国也是政府绩效审计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浏览整理,我们发现了2000~2013年政府绩效审计研究的发展轨迹,下面我们对此进行归纳。

(一) 政府绩效审计的起源

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起源时间,大多数学者认为是20世纪40~50年代,美国是最早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国家。陈志刚(2003) 认为,绩效审计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是受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凯恩斯主义的全面政府干预、政府职能不断扩大的影响,公众对于资源、效益的关注。李璐(2009) 对美国政府绩效审计方法的变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认为美国1950年签署的《预算和会计程序法案》推动了绩效审计方法的重大转变,美国政府绩效审计进入基础建设时期。王丹彦(2007) 将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看作是企业管理理论的延伸,将其作为管理制度则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战后经济重建和古典市场自由主义挑战背景下美国绩效管理制度的出现。

当然,也有学者(王会金,2010) 认为加拿大是第一个采用绩效审计的国家。国外政府绩效审计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加拿大,美国由财务审计向政府绩效审计的转变则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

虽然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起源问题尚存争议,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出现无疑将政府绩效审计的实践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开启了全面探索政府绩效审计的新局面。欧美国家在政府绩效审计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带头作用,美国则在政府绩效审计领域取得了卓越成效。

(二) 绩效审计的定位及评价体系

传统的财务审计一般倾向于进行查错纠弊、提供鉴证性意见的合法、合规性审计,现代政府绩效审计则将注意力集中于公共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吴盛光(2008) 指出,法律文献中各国对绩效审计定义表述不一,但都围绕着一个支点展开,即政府绩效审计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客观系统地对组织的经营活动所做的衡量、测定、评价或评估,检查其资源管理是否符合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否符合相关责任的要求。

新公共管理运动将绩效管理引入政府管理领域,把公民的利益作为关注的焦点,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主要以“3E”即经济、效率和效益为准。

随着对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的探索以及社会的变迁,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聂萍等(2010) 认为,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政府绩效审计应以“顾客导向”为基础,将“顾客价值”引入政府绩效的评价标准。赵保卿、李文娟(2011) 也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应当关注公众满意度评价标准的运用,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贾云洁、王会金(2012) 认为,强调市场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存在弊端,并对以公民为导向的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进行了重构总结,即根据新公共服务的价值理念,以公众满意度为总目标,根据公共服务的属性,进一步将其拓展为公平、民主性、回应性、质量、效果、效率和经济性等具体目标。

随着对资源有效利用和保护、政府资源公平配置观念的深入,绩效评价标准经历了由“3E”向“5E”的转变,环境性与公平性被纳入基本评价标准。除此之外,审计评价标准在以“5E”为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当兼顾法律法规、制度法则以及同行业之间的横向比较等一系列判断标准。

绩效审计的有效实施不仅依赖于一系列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的建立,更得益于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和提高。王会金(2010) 总结了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的技术和方法,从方法的广泛性、方法的综合性和采用的技术手段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归集,具体包括核实法、对比法、分析法、评价法、系统分析法、访谈、研讨会和听证会、成本效益分析、模型评价法、产出投入的生产函数、公众评价法、目标预算评价法;风险基础审计、审计规划模型与模型联网、网络即时绩效审计、现场实地察看与(准)实地实验、抽样和案例研究等。赵保卿、李文娟(2011) 对以公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分析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来确定政府绩效的公众满意度。李璐(2009) 则对美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以来方法的变迁进行了总结。

虽然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经历了飞速的发展阶段,但大多数学者更关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国内外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比较,关于政府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则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大多数学者提出了量化评价指标的观点,但是究竟采用怎样的技术和方法、应从哪些方面来具体实施仍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 政府绩效审计的实践

政府绩效审计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后得到了欧美等国家的广泛推崇,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将绩效审计纳入政府审计的领域中,成为其他国家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模范和学者研究政府绩效审计的关注点。下面将从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文献进行总结评价。

美英等国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方面比较完善成熟。戚振东、吴清华(2008) 总结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国际演进,从美国审计总署《政府审计准则》的变迁分析了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实践的发展。裴文英(2005)、戚振东和吴清华(2008) 等也对美、英、德、加、澳等国的绩效审计制度进行了介绍。

客观讲,国外的法制建设还是比较健全的,为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比较典型的如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政府的机制、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1993年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等;英国1982年的《地方政府财务法案》,1983年的《地方政府(苏格兰) 法案》《国家审计法》《绩效手册》等;加拿大的《审计长法》《财务管理法》等。

从审计体制上来说,我国目前尚属于行政性的审计模式,审计的独立性差。从审计机关的权属关系中也可发现国外政府审计模式的优越性。王善平、宋艳(2010) 就审计的四种模式(司法型、立法型、行政型与独立型) 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应用进行了比较。裴文英(2005) 认为,英美等国对政府的绩效审计权力属于议会,受议会领导,属于立法型的审计模式;日、德等国独立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之外,只服从法律,属于独立型的审计模式;意、法等国的绩效审计享有司法权,具有司法独立地位,属于司法型的审计模式;瑞典、沙特阿拉伯等国受政府总理(首相) 领导,对政府总理(首相) 或议会报告。

除法律、体制等因素外,良好的人员素质也是审计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国外审计机关的人员队伍建设经历了由单一的会计人员向综合型人员配置的巨大转变。美国在吸纳审计人员时打破了单一专业人才的局限,涉及经济、法律、工程、电子计算机等各个领域,并且制定培训计划,吸纳和培养复合型人才,这也是未来审计队伍发展的一大趋势。

四、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应用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了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积极探索,深圳成为首个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试行城市,以《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及的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为契机,最终确定了2012年所有项目开展绩效审计的目标。但从整体来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施的结果并不理想,这种结果的出现不仅仅因为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更是由于我国对绩效审计的开展尚缺乏比较完整的规划。

(一)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推动国外政府开展绩效审计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探索。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目前处于财务审计向政府绩效审计的过渡阶段,政府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下面从两个方面对我国审计的发展进行介绍。

自2003年起,国家不定期地对外披露审计结果公告(表1)。从总体上来看,审计结果公告逐年增多,但从内容上看,绩效审计结果的公告却极不稳定。同时,我国绩效审计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单位进行,政府职能部门则主要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而我国将绩效审计纳入监督监督者的方式开始于2010年,即自该年起编制审计署绩效报告。

深圳作为我国第一个实行绩效审计的地方政府,为完善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显示了在我国实施政府绩效审计的可行性。温美琴(2006) 总结了深圳政府能够实行绩效审计的因素,提出完善我国绩效审计需要进一步修改《审计法》、重构政府审计职责的思路。

(二)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制约因素

从审计范围上来说,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主要关注政府财务收支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范围窄,难度大。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受托责任,与公众具有一定的委托关系,我国人口众多,难以实现民众的直接监督,这就产生了政府机关对权利的代为行使,权责不明的隶属关系难以保证审计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裴文英(2005) 认为,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在业务上属于行业垂直管理,在人事制度和领导干部的任用及经费来源上则是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安排,这种管理体制削弱了审计执法监督的力度,使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影响。

制度建设是制约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已有的涉及绩效审计的制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审计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以及《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但是,这些制度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财务收支、法纪监督等方面,关于绩效审计的规定非常少,因而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基本上是无法可依、无制度可依。

人员配置与审计息息相关。绩效审计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而我国的审计队伍在专业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不相适应,使绩效审计的开展难以得到有效的知识支撑,不利于绩效审计的健康发展和变革。虽然公民当家作主的意识日益增强,但我国的政府审计仍主要依赖于党和政府的重视程度。那么由谁来监督监督者呢?这也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

(三)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改革路径

从审计范围上来说,大多数学者认为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突出重点,着重选择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社会影响大、财政投入大的项目,如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政府采购、专项投资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叶忠明(2008) 将政府绩效从整体绩效、重点绩效、单项绩效三个层次进行了划分,形成了公共部门绩效审计、公共项目绩效审计和公共资源绩效审计不同层次的绩效审计模式。

从审计体制方面,杨素昌、肖泽忠(2008) 认为我国政府审计采用“双轨制”模式更为合适,即将现行国家审计机关的部分职能职责和工作体系从政府系统转移到人大系统,在保留现行行政型审计机关的同时,在人大系统中构建一个新的审计体系,形成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的“双轨制”。王会金(2010) 主张审计模式应向立法型转变,即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提交审计报告;地方各级政府审计机关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直接领导,对地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律、制度的建设是进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有力的依据。盛巧玲(2011) 建议,应完善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法》等,同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准则》和《政府绩效审计职业指南》以及地方绩效审计法规,引入同业互查制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和审计问责制。聂萍(2010) 以实现价值增值为基础,提出了降低政府组织机构人员的X—低效率的实现形式,完善相关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主张进行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绩效审计。

从审计的评价标准看,裴文英(2005) 认为,绩效审计的分析评估应围绕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进行,可借鉴财政财务收支、投资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的一系列评价标准。王丹彦(2007) 强调实施过程效率和效能管理,且评价标准的具体实施应把握可比性、权威性以及公认性的原则。王善平、宋艳(2010) 认为,科学的政府绩效观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

此外,王丹彦(2007) 主张公民与社会的参与,提出通过委托、服务外包等形式引进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的客观评价;积极推进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的完善,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作为审计机关也应当尽可能地披露自身工作绩效信息。张阳、赵兴楣(2010) 认为,要充分预见绩效审计信息充分披露的效果,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审计机关提出相关建议,以有效监督监督者。

五、简要总结及评述

从20世纪40年代绩效审计开始纳入政府领域到20世纪7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将政府绩效审计推向研究探索的高潮,可以说绩效审计成功地从企业运用到了政府职能部门。从整体来看,学者主要集中于对理论的探索,缺乏实证研究,而完全实施政府绩效审计则存在以下几个难度。

(一) 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

政府绩效评价标准从传统的“3E” 发展到“5E”再到其他附加指标的出现似乎都为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更宽的领域,但问题是如何将指标切实应用于实践,应当以怎样的标准对审计客体进行衡量评价。

(二) 审计方法有待进一步发展

政府的绩效审计涉及方方面面,虽有学者提出利用模糊评价法、打分法等提供量化指标,但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难以完全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目前仍缺乏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

(三) 人力资源审计有待开发

人在社会关系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人才更是创造价值的决定性和长久性因素,缺乏人力资源利用的审计难以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那么这就涉及如何评价人力资本和以何种方式进行评价的问题。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我国仍将处于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并存的阶段是毋庸置疑的,任何制度体系的建设都不会一蹴而就,我们应辩证地借鉴国外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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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齐兴利,邵辉.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途径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2).

政审自我总结篇(8)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服务和审计监督。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法、技建设,业务求精、执法求严、工作求实、方法求新、质量求高,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审计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构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审计局始终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为了深入贯彻精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我支部年初特别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的落实,主要是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以及各类关于党的建设的资料;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到九渡赤水纪念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稳定,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二)抓支部建设,审计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引导和发动党员积极主动地去实践,以党员的模范行为来体现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支部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和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建目标管理工作做到按季考评;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三)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充分认识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我局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发言等方式,加强对报告、《》、科学发展观、中央九个长效机制和省委1+9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我局将教育活动融入各项实践活动中,参加抗雪凝活动、抗震救灾活动等。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党建帮扶活动。审计局结合自身和挂帮乡镇实际情况,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制定帮扶活动方案。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局里面拔出1800元,加上全局党员干部自发捐款2200元,共计4000元全部用作帮扶经费。XX年10月10日在局长余贡泽同志的带领下,我局一行九人带着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深情厚意深入坭坝乡开展帮扶活动。

二、审计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十月二十日,我局完成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共11个,组织审计中介机构配合开展的审计项目19个。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3000多万元,审计依法处理后为财政增收节支近千万元。通过各项审计业务工作的开展,使我局在维护地方经济秩序,严肃财经法纪,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工作。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我局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逐步实现由收支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新路子为总体目标,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县国库、县物价局进行了审计。

一共查出了财政管理不规范资金452.5万元,预算单位违纪违规行为资金65.8万元,并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审计表明: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是好的,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乡财县管乡用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经纪律、依法治税和税收征管不断加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集中管理非税收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依法聚财理财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预算执行单位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支出调整后未先报县人大批准后实施等。

审计助理个人试用总结范文二

我校审计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了各项审计业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肩负着对学校资金运作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就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今年初,省教育厅下发了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文件,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

我们要积极探索内部审计转型的途径和方法,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转变。为适应这一变革,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大家认清形势,自觉地成为审计工作转型的实践者。二是更新审计内容,在年度工作中增加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的项目,使同志们能逐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后的工作要求。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内审工作

在新的形势面前,审计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必须要转型和创新。本年度中对我校的基建工程项目:综合教学楼,实验楼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委托合同;对内审人员进行了项目分工。在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中,我们加大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参与了合同的咨询;主要材料的比价采购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核;隐蔽工程的验收;已完工程量的签证验收;工程变更的确认等重要环节。通过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将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做到了关口前移,同时为工程决算积累了原始资料,以便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三,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参与招投标项目,物资采购验收项目,维修工程验收签证项目160余项;监督签订经济合同

60余份;涉及资金近5000万元。通过以上工作,充分发挥了内审工作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使我校的内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全年共开展基建维修项目76项,其中:委托审计14项,自审项目62项。全年审计资金总额1939。83万元,定案资金总额1832。16万元,审减额107。67万元。

一年中,在自己的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用用我们的辛勤工作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科研工作是高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了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开展科研经费审鉴7项,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根据领导的安排,对我校50年校庆捐赠资金和学生突发事件的费用列支进行了专项审计,依照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写出了全面详细的设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配合完成了年终班子及中层个人考核工作;干部竞聘的监督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职称评审监督工作;学校新生的录取工作;各种考试的监督工作;各项评先树优的考评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参与,规范了办事程序,避免了不正之风。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审计业务公开透明,发扬和保持了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审计业务,提高综合审计工作能力。年中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计和审计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实现审计工作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四,工作体会和努力方向

经过实践体会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在认真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对内审工作的重要事项,都及时给领导汇报,以取得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另外,内审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反馈监督。总结一年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审计业务开展的不够全面,审计力

审计助理个人试用总结范文三

经过了一年的努力,各个方面都会有一定的发展和提升,同时也会发现新的问题,而这些都会在年度工作总结中体现,下面是我的20XX年终工作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

通过学习,增强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用***理论指导审计工作实践的水平;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主义信念,时刻牢记八荣八耻,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决贯彻、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现象的侵袭,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同时,还注重审计业务理论学习,除参加了地区审计局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外,还比较系统的自学了计算机ao审计系统、财政改革相关知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写作等内容,特别是参加了7月份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以培代审固定资产审计调查。通过学习,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审计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二、注重党性锻炼与修养。

自觉遵守审计人员工作纪律,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地与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该说的话,不做不该做的事。在处事为人上,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审计工作;在工作关系处理上,比较注意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自觉地维护大局,维护团结。

政审自我总结篇(9)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和创新工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以及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及授权审计的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9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4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8万元。基建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69个(其中工程预算52个),送审总金额17472万元,审定总金额15704万元,核减1768万元,核减率10.1%。审计后出具审计(调查)报告9篇,提出建议17条,被采纳17条。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10篇,被批示、采用5篇次。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做“深”财政审计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清湾镇和新荣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贸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和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等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工作中,做到了“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调整审计思路。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制度改革上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进程,由查错纠弊向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上转变;二是注重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财政部门内控制度、财政预算编制、财政资金分配的审计监督,注重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紧紧抓住“预算执行”这条主线,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三是注重审计调查。由以会计核算中心查账、从上至下顺延审计为主,向注重审计延伸、抓住重点线索、发现问题、由下向上各个突破转变。重点监督是否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各种专项投资结构,提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此项目审计查帐工作已结束,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二)以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做“优”经济责任审计

我局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上半年,已对市水利局、交通局、塘岸镇、清水口镇等4个单位5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除抓好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特别注重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并作出客观评价,为市委、市政府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已审计结的4个项目中,共查出违规资金4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58万元,查补漏缴税费11万元,补缴财政金额259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界定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

(三)以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为重点,做“大”政府投资审计

1—6月,全市已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69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78%,主要是扩大内需建设审计项目大幅增加。送审投资总额17472万元,审定投资总额15704万元,审计核减金额1768万元。主要存在工程价款不实、概预算编报不规范等问题。我局严格执行《北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重点保证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在继续发挥工程投资竣工决算审计优势的同时,依法开展了工程量结算计价招标及标底预算审计。按照“抓住源头,审计关口前移”的原则,对新开工的项目,开展工程发包前工程量结算及预算控制价和标底预算审计,不但进行投标价或工程量清单审计,还进行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审计。上半年,共对52个新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审计,送审投资总额12197万元,审定投资总额11308万元,核减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量及多计材料调差价等889万元。

(四)以维护民生为己任,做“强”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我们继续以维护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上半年主要做好审前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了区厅举办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和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培训会,为扎实开展这三项审计调查工作作好准备。

(五)积极完成区厅交办的任务,做“活”授权审计(调查)项目

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跟踪审计调查和城区给水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等工作,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区厅的安排,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续审)、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续审)等项目。

(六)以市委、市政府工作为中心,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核实工作。一是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民生项目调查。二是派出专人到挂钩村指导各项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派员参加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异地督查工作。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的充分肯定,审计核实的结果得到了有效的利用。除此,还派出专门人员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团结、创新、奋进的领导集体

一是加强学习,领导班子除了学好政治理论学习外,还把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性议程来抓。二是加强思想交流和沟通,搞好团结。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团结,经常主动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专长,调动各自工作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干事业。四是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培养优秀专业人才,整个审计队伍呈现出积极、团结、向上的良好状态。

(二)抓好全体职工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日,以会代训,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业余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学政治理论知识。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审计新业务知识。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定期举办审计项目交流汇报会,促使大家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增强开拓创新能力。今年以来,参加区厅和玉林市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12人次。三是学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审计法》、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法律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水平。四是提倡学历教育。我们创条件、给时间,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以提升审计人员学历层次,增加自身知识含量。五是学习好计算机知识。狠抓电脑培训,组织审计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学习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和oa管理知识,努力提升现代审计技能,提高整体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同时,我们以学习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领导班子中心组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年初制定理论学习方案,分专题深入学习。上半年,主要开展各级“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专题学习,我们通过多次集中学习、自学、上专题辅导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力求从总体上把握、从内容上加领会和理解,在行动上自觉用法律、规定指导各项审计工作。通过学习,我局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思想得到了解放,创新意识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业务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严格审计程序,例如加强审前调查;审计通知书附上承诺书,实行双向承诺,分清相关的责任;提出时限要求,以确保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领导带学、同志帮学、专家讲学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学习活动。三是加强与人事、组织、纪委、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审计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全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股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纪条规。四是实行审计纪律公示制和回访制,从严管理审计队伍,确保廉洁从审。审计期间,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调查回访审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以此加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执法监督。

(五)扎实推进绩效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我局积极转变审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把绩效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坚持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坚持不定期查岗,每周不少于二次。保证在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二是审计效率建设。审计项目实行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对时间紧的审计项目,由分管领导和审计组长亲自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三是审计组建设。强化班子成员责任制。每个审计项目都有局分管领导参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效能,做到廉洁从审。四是审计联席会议建设。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织、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审前交流沟通,审初联合进点,审中互通情况,审后联合督查,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

随着审计地位的不断提升以及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审计任务特别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越来越重,现有的审计人员已不堪重任。不仅人员少、任务重,而且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政府投资方面的审计人才更加缺乏,影响了审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审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审计技术单一,手段落后。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审计质量控制薄弱,质量有待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由于时间紧,任务多,审计组织手段和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等有待进一步创新。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效能,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集中力量抓好各项审计工作

政审自我总结篇(10)

2008年8月27日,刘家义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个报告充分说明审计署在过去一年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工作成绩卓著,为人民交上了一份厚实和满意的答卷。笔者在再次感受政府审计的力量的同时,想提论下面几个问题,以引起人们对我国政府审计今后向何处去的深度思考。

一、为什么国务院不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从近一些年来的情况看,国务院总是委托国家审计署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为什么国务院不直接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事实上,国务院每年委托审计署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缺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并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第七条和第九条)。 看来,审计署只有向国务院总理报告审计结果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没有接受国务院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审计法》第四条还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由此看来,国务院有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政府机构代其向人大常委会作此报告的法定权利。

众所周知,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政府机构,是其所属政府部门包括财政部、发改委的直接领导和管理机构,理应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结果承担最终责任;而审计署是我国审计中央政府及其部门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以求人大常委会(代表纳税人和人民)解除政府的受托责任;而不是审计署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以解除审计署的受托责任。作审计工作报告的责任主体的错位,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人们对政府本质的认识未到位。政府既是权利政府,更是责任政府,赋予权利是为了保障责任的履行。政府的本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政府从来就是国家审计机构的监督对象,否则,政府审计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二、人大和广大纳税人(人民)为什么难以及时获知政府审计的真实、全面的结果?

尽管《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是人大和广大纳税人(人民)难以及时获知政府审计的真实、全面的结果。 广大人民了解中央政府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审计署平时向社会公众的审计结果公告和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而这些公告和报告是真实、完整的吗?谁应该对这些公告和报告的真实完整负责?在现有审计体制下,明确回答这个问题十分困难。不能保证这些公告和报告的真实完整,政府审计的作用和中央政府的威信都将受到影响。解决这个问题,看来还得从改进现行审计体制着手,先解决中央政府既是国家审计机构的领导者,又是国家审计机构的监督对象的双重不相容身份问题。

三、政府审计如何履行自身的受托责任?

任何国家的政府审计都必备三大要义:履行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公正(integrity)及可信(creditability)。所谓政府审计机构的受托责任,是指政府审计机构受人大常委会(人民)委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人民的受托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如实向人民报告审计结果的责任。政府履行该受托责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知情权(是基本人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和政府审计机构“立审为民”宗旨的实现。政府审计机构这一依法审计、如实报告的受托责任,在实际履行中遇到了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现在是该修订《审计法》相关规定的时候了。现行《审计法》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应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单位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笔者认为,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不仅是“可以” (权限)的问题,更是“应当”(职责)的问题。政府审计机构在向人民履行审计及报告责任时,如何才能减少或消除政府机构首长对政府审计工作的不当影响和干预,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建议在修订我国审计法时,增加规定政府机构不当影响和干预政府审计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如何真正解决屡审屡犯的难题?

看了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人民群众意见最大的是屡审屡犯的问题。有关文章说,对于那些屡查屡犯的问题,审计部门的态度令人欣慰:“屡查屡犯的问题还得提,说多了就能促进改革。” 事实正是如此,比如在早期,中央各部门没有预算,在审计部门讲了5年以后,总算被重视了。观念引领社会变革,观念和常识说得多了,慢慢地也就改变了社会。类似“财政部批复的部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初不细化”;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比例较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设立时间长、分配数额相对固定,已成为对地方的稳定财力补助”等问题,几乎出现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不气馁,不松懈。这里,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许多问题屡审屡犯、“涛声依旧”?依笔者看,责任主要在人大和中央政府。我们知道,审计的直接和最终目的是查明真实情况,发现并揭示问题。审计查出问题,能不能解决问题,审计署无能为力,主要得靠人大的科学立法和有效监督以及政府是否真正奉行和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人大和政府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心到位了,就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此外,从管理环节看,切实设计和实施好政府预算、会计、审计三重控制体系,对解决屡审屡犯问题也有帮助。

五、我国政府审计的权限是否足够?

我国政府审计与其他国家政府审计相比,权限可谓更多,包括审查权、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权、向政府报告权、向社会公告权(选择进行)、处理处罚权、建议权和移交司法处理权等。笔者认为,借鉴审计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我国政府审计的本来面目,只应当给政府审计保留审查权和公告权。至于查出并报告问题了,该由谁来解决问题,如何解决,不是审计机构权力和能力范围内的事,而是应当由国家相关机构和部门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这样,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日常的审计结果公告只需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不用同时提出那么多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因为应该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是政府和立法机构本身,审计出问题了,如果政府和人大不去设法解决,会严重影响政府和人大的威信。审计机构专心做好审计及其报告工作就算尽到责任了,也不必为这些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而费劲。

六、审计问责机制应当怎样建立?

不少人针对审计发现的诸多严重问题,提出要建立和实行审计问责制度。笔者很赞成这个观点,但笔者认为要真正把审计问责落到实处,人大和政府必须得先考虑怎样提高自己的为民执政能力和国家管理水平。我国国家管理和政府管理长期以来大多是粗放型的,使政府部门对权利的追求欲望越来越大,而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的责任规定相当模糊,一出事便难以分清是谁的责任。不然,就不会出现屡审屡犯的情况了。实际上,审计问责机制的建立不在审计署职权范围内,而是人大和政府要认真思考和负责解决的问题。要真正建立审计问责机制,必须明确、科学地制定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的定责(确定责任)、评责(自评责任)、审责(审计责任)、追责(追究责任)的具体办法。定责不清,管理标准不精细,对政府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根本就无从谈起。看来,问责机制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责任政府对待人民托付的责任的实际态度和行动。

七、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时机是否成熟?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环境已发生巨大的变化,是该改进政府审计体制的时候了。西方的“政府审计”就是审计政府,而我国的政府审计,事实上,成为政府领导下的、又去审政府的内部审计,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便无从谈起。

我们知道,现代政府审计是现代民主的产物。没有现代民主,就没有因此而发生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这个要求,就没有现代政府的会计责任,也就没有现代的政府审计。现代政府审计是对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与否进行监督和验证的手段。只有从民主的观点来认识现代政府审计的本质,才能真正说明现代国家审计的意义。

无论国家的国体或政体如何,国家审计,从其最本质的方面来看,都是巩固阶级的有力手段。如果把国家审计只认为是一种单纯技术性的、事务性的工作,就不可能认识国家审计的真正意义。判定各级政府是否以最大善意符合人民意志、依法履行了对人民的受托责任,是现代国家审计的基本任务。我国恢复审计工作以来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都是和对国家审计的本质认识不清有联系的。

审计机构必须要独立于受托责任人的权力干预之外,要向委托人直接报告审计结果。而各级审计机关独立于各级政府之外,是人民对政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的条件,也是使政府工作增加透明度、使人民充分理解并得到其信任和支持的条件。政府自己花钱,自己办事,而又自己审计,绝无结果!非但没有结果,有时甚至比不审计还要增加人民的不信任感。

基于上述认识,我国的审计体制应向着独立于责任人,向着取信于民、听审于民的方向发展。时刻应当牢记的是:政府审计的职责是审计政府,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政府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订.

[2] 李金华.国家审计的支柱:民主、法治、科学――李金华审计长访谈录.中国审计,2004,(3).

[3] 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刘家义审计长在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的讲话.

[4] 杨时展.国家审计的本质.当代审计,1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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