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6:49

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篇(1)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 Pricing 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 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外商直接投资篇(2)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 pricing 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 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中港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外商直接投资篇(3)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不断扩大,随着跨国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跨国公司从国外撤资的现象也更加频繁。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国际直接投资撤退的数额和规模仍高居不下。

国际直接投资撤退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影响重大。因此,研究撤资所具有的重要性不亚于研究投资。

关于撤资的基本情况,如国别、成因、规律、影响等,国内外有关学者有过相应研究。但总体而言,系统的研究成果和相对成熟的研究结论不多。本文拟就近年来的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问题,做进一步分析、论证,用以丰富此研究领域的相关内容。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原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4月20日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提交的一份题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的主题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亿美元,但如果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因素,2003年底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6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左右,低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至2003年底,在累计批准设立的4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终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逾23万家,约占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50%,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3万家。即:在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失败、中止、撤退的比例高达50%。这其中,由于跨国公司撤资引起的企业终止或停止运营占了一定的比重。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典型行业撤资原因分析

乳业。导致国际乳业跨国公司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过高和过于乐观地估计了中国奶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速度,短期内即形成消费市场尚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产品多走高价位路线,与中国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中国的奶品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尚未完全理顺。无序的多发的价格战、造假等,使外商无可适从;对中国的饮食文化、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选择、消费对象、消费特点等不甚清楚,经营理念未完全迎合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习惯;缺失奶源优势及对奶源的控制权。大部分的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多把精力和资本都投放在奶品加工、奶品市场销售这两个环节上,对奶源往往掌握不了主动权,缺失奶源优势;管理成本过重,有人曾作过成本分析,认为外资的产品成本中的管理成本普遍高出中国国内企业的20-30%;公司选址和产品市场定位偏差;国际乳业跨国公司巨头,其中大部分在刚进入中国之时,落脚点都选择在中国的北部,而中国的北部恰恰是奶源的高度集中点和牛奶消费的冷点。

电力行业。导致电子行业撤资的原因主要有: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将电力生产领域对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度开放。由于电力需求强劲,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电力工业领域,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竞价上网的基本方向,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2004年下降到5%。

煤价上涨影响电力利润。从2003年开始,新一轮电力紧缺所导致的发电用煤供应紧张使外资发电厂面临更大的困境,众多的外资和民营电厂都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高价燃煤,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但电价由于管制而几乎未有变动,令外资发电企业损失惨重。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缓慢。中国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程序复杂,审批周期较长,而正处在改革过程中的电力市场却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即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走向不明,以及当前电力领域的低市场化程度和对未来电力市场前景的谨慎态度,导致了外国电力资本撤离中国或止步不前。

电力投资政策变化频繁。电力投资大,回收期长,其间可以发生很多情况。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其经济政策投资政策常常不能正确预判,因而造成“政策多变”。外商普遍认为中国电力投资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

投资方母国电力市场诱人。自2003年8月美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以来,民众要求政府增加电力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提议对电力行业结构进行重组改造,要求电力公司整修电网,对输电网升级改造。这对跨国企业的抽回资金形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大规模参与美国电力建设新高潮,筹集电网升级改造所需资金,出售海外非核心资产就成为许多美国电力企业的必然选择。

典型国别撤资原因分析

韩国。韩国与中国建交于1992年,当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至1997年达21.4亿美元。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00年后开始回升,2001年基本回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992年至2001年间,韩国对中国的总投资额为123.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FDI总额的3.32%。

导致韩国撤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包括韩国人的性格。韩国人的性格造成了韩国企业投资轻率,只是靠一时冲动,而不是仔细研究市场前景和当地消费水平。另外,由于中国在很多方面技术水平提升很快,韩国的技术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失去了收益的基础。

韩国经济的不景气则是直接原因。韩国2000年GDP增长率是8.8%,2001年的增长率只有4%,这使得韩国企业国内总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周转不济,对外投资能力下降,收缩对外投资成难免之势。

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受投资地域限制的影响较大。投资地大多集中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东北部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从数量上看,投资于该地区的数额占到了韩国对华投资总件数的83.2%,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6。2%,从产业分布上看,则主要集中于纺织、服饰、玩具、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另外则是由于东北地区,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语言沟通便利。但对投资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投资环境考虑较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韩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最后就是由于经营成本的逆转。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经济大受影响,韩国国内资本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各企业纷纷缩减对外投资。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国内劳动力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下降,再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部分韩国商品可自由进入中国,也进一步促使部分韩国国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反低于在中国制造。

日本。日本经产省直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的日本三资企业6—7成为盈利,2成左右收支平衡,1成多为赤字或撤退。可见,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撤退比例是偏低的。以1995年为例,日本企业从中国撤资总数为8家,居日本海外撤资排序的第9位,占其当年全部撤资比例的3.1%。详细情况见表2。

尽管日本对华投资撤退的比例相对偏低,但从我国的角度分析,日本对华投资确实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所造成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撤退资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还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与欧美国家相比,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项目在不断扩大,但是同欧美国家比起来,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日本对华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相当于对世界投资平均规模的34%,而面向亚洲、北美洲、欧洲投资的平均规模分别相当于对世界平均水平的46%、152%和118%,这说明日商对中国市场尚存疑虑。另外,企业当地收益再投资比较多,来自日本本土的新项目投资增长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投资企业在人才、零部件采购本地化和技术转移方面的进展落后于欧美企业。

中国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的地位没有明显提高。按照日本财务省报告、申报额统计,2000-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只占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其中2000年仅占2.0%,2004年才提高到12.8%,分别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6、第3位。从整个情况看,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资产余额为20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资产总额的6.0%,居对美国(1430亿美元、38.5%)、荷兰(365亿美元、9.8%)和英国(268亿美元、7.2%)的投资之后,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4位。

日本垄断性产业的投资落后。如前所述,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手机等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在内,凡是日本与欧美各国激烈竞争的领域,日本企业都迅速扩大了对华投资。然而,在日本高度垄断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领域,日本企业仍继续实行扩大出口的战略,在当地生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其典型是数码家电产业。

投资仍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根据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年7月的统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次是广东、北京、大连和青岛;2003年末,在华日资企业的42.8%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

外商撤资所引发的思考

客观地分析中国区位优势

跨国公司“兵退”中国,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相应地,消费水平也不高。而且,就许多行业而言,虽然中国是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尚需时日,短期内市场需求规模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大;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作成本(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和促销费用、税收等)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低;受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都低于预期水平,也低于在其它亚洲国家的投资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欧美跨国公司在增加对华投资的同时,采取的态度越来越谨慎的原因。

冷静地审视引资政策

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两大怪现象:独资企业比例增长的同时,合资企业逐渐减少;吸引新的外资的同时,已投项目大量流产。

目前,在国际上,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是并购,90%以上的投资采取的这种模式,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比例还非常低。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不断提高,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反映了大量的外商新增投资与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资产并未实现最有效的结合,外资没选择并购而是另起炉灶,致使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闲置。多年来,我国对潜在投资者的挖掘过程中,忽视了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更没有过多考虑新增外商投资与国有资产存量的结合问题。

另外一个怪现象是,在引资的同时,又丢掉了一些已经投资的大项目。根源在于,只重视前期招商的环节,忽视了后续服务工作的跟进,最终导致不断增加新项目,但已投资项目没有服务保障而流产。

对撤资的防范策略

对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既要冷静分析其深层原因,又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我国引进外资目标的实现。

应进一步调整外资政策,保持外资流入、流出量的稳定性,使之成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运转的较确定性的因素。同时,调整过度集中的外资来源国结构,避免资本流入量因为某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波动受到较大影响。

要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由于东道国事后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已经蔓延的撤资行为,因此,加强对外资流动的事前控制就成为我们防止跨国公司撤资以及由此带来突发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管理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为外商提供更完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撤资;利用中国产业多层次并存的特点,采取明确的产业优惠政策,变外资撤退为外资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转移;考虑到外资制度安排的国际竞争,中国在外资制度安排上要保持一定的国际区位比较优势,建立和巩固新的区位优势,防止外资撤退。

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

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

从现在起,我们应逐步形成一种不仅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基本格局,在市场准入和政策软环境方面下工夫,并通过大量工作使外资认知这一思路。只有这样,才可能进一步稳定外资的进入与留存。否则,过份依赖优惠政策的外资,一旦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更易形成撤资事件。

外商直接投资篇(4)

Abstract: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s now perceived as a classic form of business across the world. By transferring foreign capitals, technologies or managerial expertise, FDI has the potential to be a catalyst of host countries’ economic development. Meanwhile, foreign firms and their home countries could also benefit from FDI by enjoying profits, low-cost products, etc. As the result, there is no wonder why FDI has been increasingly recognized as a win-win choice of both home and host countries. However, in making or attracting overseas investment, foreign firms and host countries both face a same issue: how to minimize risks. Indeed, various risks, such as political, economic, exchange rate and legal risks, all may affect the direction of FDI because its adverse impact on firms’ profitability. By using panel data estimation based on the dataset of flows of U.S. FDI to 43 developing countries during the period of 1984 to 2007, the empirical results of this paper statistically confirmed the neg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sk and flows of FDI.

Key words:Risk FDI Panel dataset

Introduction

Although tracing back to its exact origin is practically impossible,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is now perceived as a classic form of business across the world. By definition, FDI refers to “an investment made to acquire lasting interest in enterprises operating outside of the economy of the investo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1993).

By receiving capital, technologies or managerial expertise, developing countries like China and India have benefited from FDI greatly, while at the same time low-cost products have entered advanced economies from developing economies, profiting both Western enterprises and consumers. Therefore, it is widely accepted that FDI is a win-win choice of both home and host countries and “a major catalyst to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2002).

Considering the following two questions, the first being how nations attract FDI and the second being how MNEs decide where to invest, there exists a short answer for both questions: to minimize risks. Indeed, given their influences in affecting firms’ profitability, various risks, such as a sudden political upheaval, a huge fluctuation in exchange rate, or an unfavourable amendment of legal provisions, etc., are primary concerns for investors. Those risks, in particular, are more striking and comm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s those countries typically have weak and fragile political, economic and legal frameworks. Thus, minimizing risks is a key to success for both nations seeking capitals and MNEs creating FDI.

Section 1 Literature Review

1.1 A Brief Review of the History and Phenomenon of 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s a major form of international capital flows. It involves a physical investment by a company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Sullivan and Sheffrin, 2003).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distinguishes itself from international portfolio investment by the degree of control of a foreign affiliate (IMF, 1993). According to the IMF’s definition, when an investment into a foreign company is worth more than 10% of the voting power of the company, the investment is defined as a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calculation, FDI is commonly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equity capital, reinvested earnings and intra-company loans. However, UNCTAD (2009) pointed out that countries do not always compile with those three categories when collecting and allocating data.

To understand the incentives behind the decisions of firms in undertaking investments abroad, Seyf (2001) identified the following motivations: to explore new markets; to acquire new technologies; to overcome tariff and other protective restrictions; to enhance efficiency of servicing a foreign market by localizing production; to reduce risk by diversifying market as well as product; to be able to combat the threat of rival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place and so on.

1.2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Risks Associated with FDI

As note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paper, given MNEs’ ultimate goal of maximizing profits, various risks which directly affect profitability are the primary concerns of firms who seek offshore investments. Many scholars pointed out that investing aboard carries additional risks compared with investing domestically (Lessard, 1996; Musonera, 2008). Those additional risks which were frequently mentioned in previous studies include political risk, economic risk, exchange rate risk, legal risk, sovereign risk, and so on.

Political Risk

One common concept given to political risk is known as “the actions of national governments which interfere with or prevent business transactions, or change the terms of agreements, or cause the confiscation of wholly or partially foreign owned business property” (Weston and Sorge, 1972). In this context, political risk partially represents the concept of legal risk. Especially, in many developing countries,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hold tremendous influences over the operation of the judicial systems, which means that some judicial actions against foreign firms may be reflections of political decisions. However, Robock (1971) criticized the opinion by pointing out that “political fluctuations which do not chang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significantly do not represent risk for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conomic Risk

Economic risk of host countries ranks high in the list of risks associated with FDI, as Musonera (2008) claimed that “the level of economic activity of a country sets the stage for business operations.” Meldrum (2000) defined economic risk as a significant change in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r growth rate that produces a major change in the expected return of an investment. This definition makes it clear that FDI are subject to the economic factors of host countries, as it affects the profitability of MNEs.

Exchange Rate Risk

Exchange rate risk has become an increasingly highlighted risk since the collapse of the Bretton Woods system in the early 1970s which marked the end of fixed exchange rates regime among world’s major economies (Schmidt and Broll, 2008). In general, exchange rate risk refers to “the effect that unanticipated exchange rate changes have on the value of the firm” (Giddy and Dufey, 1997). More specifically, it is a risk stemming from changes in the exchange rates for different currencies and affecting investments and business operations of companies undertaking international business (BNET, 2007).

Legal risk

A sound legal environment is considered to be crucial to investors, especially foreign investors, in operating their businesses. Perry-Kessaris (2003) pointed out that it is common to argue that the direction of FDI to some extent depends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destination countries’ legal systems. Contrary to such a sound legal environment which possesses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ransparency, certainty, accountability, and consistency, etc., legal risk arises from uncertainty due to “legal actions or uncertainty in the applicability or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s, laws or regulations” (, 2004).

1.3 Previous Empirical Studi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sks and FDI

Ramcharran (1999) pointed out that there are two types of empirical studies “survey method”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in analyzing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country risk and FDI. In using the survey method, researchers typically request a large number of executives from different multinational firms to rank or list risks which may affect their overseas investment decisions. By employing this method, Basi (1963), Aharoni (1966), and Agodo (1978) among others found that the risk mangers concern the most is political risk. Obviously, a common criticism regarding the survey method is solely dependent on respondents’ subjectivity (Kobrin, 1979; Brewer, 1981).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requires the use of econometric techniques. Ordinary least square estimation is a fundamental technique applied by researchers when study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untry risk and FDI. Also, panel data is often employed and fixed or random effect can be applied depending on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s.

2 Empirical Studies

2.1 Methodology

This paper stu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sks and FDI focusing on the U.S. outward FDI flows in 43 developing countries during the period of 1984 to 2007. The choice of this period allows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is paper to be based on a more recent time spam than most of previous studies. In analyzing the impact of various risks on FDI flows, panel dataset is employed in this paper. As Hsiao (2003) and Baltagi (2005) identified, applying panel data analysis has the following advantages. Firstly, panel data analysis controls individual heterogeneity in the way illustrated later. Secondly, effects that are not detectable in cross-sectional or time-series dataset will be captured by panel data analysis. Thirdly, more complicated behavioural models are able to be constructed and tested in panel data analysis. Finally, panel data analysis offers more variability, reduces collinearity among variables, and enhances degrees of freedom and efficiency.

The regression model applied in the estimation is stated as follow:

(1)

where , and .

In the model, is the amount of U.S. outward FDI to country at time , is a vector of variables including controls as well as key variables that are under primary interest. is the time invariant country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and is the error term that varies both across time and countries.

By using panel dataset, this paper applies “fixed effect” in estimating the regression equation above. It is assumed the country specific effect is correlated with the explanatory variables. One of the major advantages of using fixed effect is that this econometric technique eliminates the country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before estimation. If such characteristics exist, the regression results are likely to be biased. For example, a MNE’s decision to invest into a particular country may be based on that country’s specific location and culture. However, those country specific features may well correlate with variables that are included in the regression equation, making the estimation results biased because some of the effects of time invariant variables that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equation have been absorbed by variables that are included in the equation. The following steps illustrate how the within estimation solves this potential problem. Firstly, by taking the equation above and average across time we obtain

(2)

where .

Secondly, by subtracting (2) from (1) we have

(3)

It can be seen from (3) that the country specific characteristic is eliminated. Therefore, (3) is the final equation to be estimated and the technique is referred as fixed, or within estimation. Furthermore, robust standard error is applied through the Fixed Effect estimations.

Based on the above model and the availability of data, the general form of the estimation equation can be written as below:

FDI = FDI (economic risk, political risk, control variables)

where economic risk is measured by inflation rates of host countries, political risk is measured by the indices of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of host countries, both issued in the 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 (ICRG). Control variables include 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per capita and exchange rates of host countries.

It is important and necessary to include variables which also affect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along with various risk factors in the regression estimation. This is because if those variables are excluded, their effects on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will be captured by the error term. Given the potential correlation between those variables and various types of risks, the error term in the regression equation will be correlated with the key risk variables that are under primary interest. As a result, it leads to the violation of Gauss-Markov conditions which biases the estimation results.

The reason why exchange rates act as a control variable here rather than a measure of exchange rates risk results from the unavailability of daily, monthly or quarterly exchange rates between the U.S. and host countries, which restricts the calculation of volatilities of exchange rates used to measure exchange rates risk.

According to above analysis, an appropriate empirical model for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lows of the U.S. outward FDI and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isks can be given in the following linear form.

where , and .

In the equation, denotes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into country i in year t ; denotes inflation rate of country i in year t ; denotes bureaucracy quality of country i in year t ; denotes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of country i in year t ; denotes average official exchange rate in a year between the U.S. and country i in year t ; country i in year t ; country i in year t ; denotes GDP per capita of country i in year t . Besides, β0 is a constant; βs are estimated coefficients of each variable; εis an error term with a zero conditional mean.

The justification of all independent variables is shown as follows:

1. Inflation rate. Acting as a proxy of economic risk, inflation rate is expected to have a negative correlation with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That i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when a country’s inflation rate increases, especially when it increases sharply, U.S. outward FDI to that country is expect to decrease, because a higher inflation rate indicates lower macroeconomic stability and higher risk, vice versa.

2. Bureaucracy quality. Bureaucracy quality is an indicator of political risk. According to the PRS Group (2009) 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nducting of ICRG, bureaucracy quality measures “the institutional strength and quality of the bureaucracy”. It is rated between 0 and 4 with 0 indicating the lowest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the highest political risk because of drastic changes in policy or interruptions in government services (ICRG, 2009) and 4 indicating the highest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the lowest political risk. Thus, it is expected to have a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FDI. That i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when a country is assigned a low rating of bureaucracy quality, suggesting the country has high political risk,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to that country is expected to be low, vice versa.

3.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is another proxy of political risk. It measures the responsiveness of a government to its citizens such that the irresponsiveness may cause the failure of the government (ICRG, 2009). Countries are rated between 0 and 6 in terms of their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ies. The higher a country is rated, the lower the political risk of that country possesses and vice versa. Hence, a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and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is expected.

4. GDP per capita. GDP per capita represents the size of a country’s economy. One of the main incentives for MNEs to invest abroad directly is to gain access to foreign market. As a result, countries with higher GDP per capita are likely to attract more FDI from the U.S., ceteris paribus. To analyse the effects of different risks on U.S. FDI outflow, it is necessary to control for GDP per capita of the host countries, otherwise, estimated coefficients may be biased as different forms of risks of a country is likely to be correlated with its level of GDP per capita.

5. Exchange rate. Exchange rate is measured in terms of local currency units per U.S. dollar, so that an increase in exchange rate indicates a depreciation of a host country’s currency. As explained earlier, exchange rate is a control variable in the regression, which means that it acts as a general determinant of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Thus, exchange rate is expected to positively correlate with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ceteris paribus. The rationale behind this expected relationship is that when a country’s currency depreciates, foreign firms homed in another country with a relatively stronger currency would have their production costs reduced and profitability increased.

2.2 Data Sources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are obtained from the website of the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BEA)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The data have been adjusted into constant 2000 U.S. dollars in the unit of million.

Variables including inflation rate, GDP per capita and exchange rate come from the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DI) in the version of June, 2009. WDI is conducted by the World Bank and published on the Bank’s website. In the empirical studies, inflation rates of individual countries are given in decimal. Data of GDP per capita are in constant 2000 U.S. dollars. Exchange rates are real exchange rates derived from official ones. The reason of using official exchange rates is that although they may undervalue or overvalue domestic currencies, given MNEs have to transfer fund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in most cases, it is these rates concerning MNEs.

As noted previously, two risk measures of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are conduct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 a product of the PRS Group.

2.3 Data Description

Table 1 illustrates th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contained in the regression which shows numbers of observations, means, standard deviations, minimums and maximums of both dependent variable and independent variables. While the dependent variable of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and three independent variables of GDP per capita, inflation rate, and exchange rate has substantial variation, the other two independent variables, namely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only have very small variations because of their rating-based characteristic.

Table 2 presents the correlation matrix of independent variables included in the regression equation. The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 among those independent variables are in the range of -0.0815 to 0.3337, indicating it is unlikely to have the problem of severe multicollinearity.

2.4 Empirical Results

Table 3 Regression estimates of each independent variables

Independent Variables Coefficients Robust Standard Errors P-values

GDPPC 3.015874 .6543028 0.000***

INFL -1.124499 .6546437 0.086*

EXRATE .0483234 .0288662 0.094*

BQ 859.2279 283.2691 0.002***

DA 399.4627 161.8561 0.014**

***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1% level; **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5% level; *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t 10% level

Table 3 displays the parameter estimates of both risk factors and control variables by using fixed-effect. Satisfactorily, coefficients of all variables have the signs as theories suggest and a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10% significant level with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GDP per capita being significant at 5% and 1% levels respectively.

Looking separately, inflation rate, which acts as a measure of economic risk, indicates that higher economic risk of a country tends to reduce flows of FDI from the U.S. to that country, ceteris paribus. As two political risk indicators, the coefficients of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suggest that U.S. investors are very concerned by a foreign country’s political risk. In other words, when a country’s political risk level is lifted by a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such as the PGS group in this cas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to that country tend to decrease substantially. This finding is consistent with the results of recent empirical studies that political risk and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each other. In terms of control variables, GDP per capita indicates that when a country’s market gets bigger, U.S. investors will make more investment to that country, in part to serve the purpose of exploring a new market or better serving a foreign market. The coefficient of exchange rate demonstrates that exchange rate does not affect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strongly. One reason may be U.S. firms’ capacities to use hedging instruments against some unfavourable exchange rate movements.

3. Conclusion

3.1 Evaluation

Admittedly, although the results of empirical studies are rather reasonable and satisfactory, there exist several drawbacks in the paper. One major shortcoming, as mentioned in the section of introduction, is the severe data limitation which prevents the paper from studying more risks together and comprehensively. Exchange rate risk and legal risk were not included in the empirical studies, instead, they were analyzed theoretically in the section of literature review.

Moreover, as shown in table 2, the independent variables of bureaucracy quality and 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 are measured at a limited scale and thus have very small variations as a result of their rating-based characteristic, therefore the variables are not as informative as otherwise they would be, causing the regression results less precise. However, if measurements of the two variables were rated at a larger scale, they would be more informative and the preciseness of the regression’s estimates can be improved.

3.2 End Remarks

It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that FDI benefits both enterprises who operating business abroad and countries who receive foreign capitals. However, a common issue that draws attentions from firms and countries is the various risks associated with FDI. Indeed, empirical results of this paper demonstrate that when risks of a country undermine the profitability of foreign firms, it also means that the attractiveness of the country to foreign firms falls. Furthermore, the results show that political risk has substantial influence on the direction of a foreign firm’s overseas investment, regardless how political risk is measured. Besides, although economic risk is measured by inflation rate only, the result still highlights the adverse impact of economic risk on the flows of U.S. outward FDI.

There is no doubt that political risk and economic risk are not the only risks concerning a foreign investor. Subject to the severe limitation of data, this paper fails to empirically assess other risks associated with FDI. However, the paper does not arbitrarily lead to the conclusion that other risks have no effect on FDI. To the contrary, given the feature that political risk overlaps with legal risk to some extent, together with the fact that this overlapping is more strik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who are also the subject of this paper, it can be argued that the high coefficients of two political risk factors hint the possible existence of the effect of legal risk on FDI.

References:

[1]Busse, Matthias and Carsten Hefeker, 2005. “Political Risk, Institutions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HWWA Discussion Paper 315.

[2]Fitzpatrick, Mark, 1983. “The Definition and Assessment of Political Risk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83, Vol. 8, No.2, pp. 249-254.

外商直接投资篇(5)

    资本外逃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在经济改革转型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本外逃,但与此同时又有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入。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外资企业往往能获得“超国民待遇”,因而并不能排除国内大量的资本流出后又假借外资的身份流入国内以获得政策优惠,我们称这部分外逃资本为过渡性资本外逃。过渡性资本外逃是国内资本对我国的内外资政策进行政策套利的结果,反映了我国对内资尤其是民营资本的政策歧视。但上述观点是经验分析的结果,本文采用实证方法来检验我国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

    一、中国资本外逃的定义和规模

    1.资本外逃的概念界定

     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对资本外逃统一的概念界定,金德伯格(kindleberger,1937)提出的资本外逃的概念是“由恐惧和怀疑所驱动的资本流出”,是为了躲避战争风险或政治动荡而进行的异常的资本流动。卡丁顿(cuddington, 1986)将资本外逃视为短期资本流出中的游资部分,是对投资风险高度敏感、流动性大的投机性资本。这两种定义都将资本外逃局限于短期资本,但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短期资本和长期资本的界限日益模糊。世界银行(1985)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债务国的居民将其财富转移到国外的任何行为”,这就大大扩展了资本外逃的范围。

    国内学者的研究中,对资本外逃的定义也多有区别。宋文兵(1999)认为在中国外汇管制的背景下,未经外汇管理当局批准或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国内资本外流,均应视作资本外逃,即国内投资者的非法资本外移。这种定义侧重于资本流出形式的合法性,但实际上资本外逃也可以假借合法的手段来将资本转移到国外。李晓峰(2000)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因恐惧、怀疑或为了逃避本国的异常风险或管制以获取较高的相对收益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资本外流,资本外逃实质上是微观经济主体与宏观经济主体利益目标冲突的产物。同时他又将资本外逃区分为真实性的和过渡性的,真实性的资本外逃是因为一国政治经济环境或投资环境的恶化而产生的,是资本的单向转移,而过渡性资本外逃是由于居民和非居民存在着投资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性,一国居民先将资本流出后获得非居民的身份后又流回国内,因此往往伴随着大量的资本内流。

    从宏观层面来看,资本外逃的危害在于减少了国内的生产性资本,国家没有得到这部分资本的利得与税收,长期资本外逃的存在显然是我国经济稳定运行的一个潜在风险因素。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过渡性资本外逃的存在,这部分的资本外逃实质上是符合经济主体理性的政策套利,正确评估过渡性资本外逃对于衡量我国真实的资本外逃的规模和严重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笔者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经济人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和规避风险,违反中国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未向本国政府申报利润收益和缴纳税收的特殊的资本外流,而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指资本逃出境外后又返回国内的部分。陈珍(2004)认为在我国的资本外逃中很大一部分是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它们又转化成fdi流回了中国,过渡性资本外逃与我国内外有别的政策优惠制度有强烈的相关性。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大量的资本流入和流出同时存在,过渡性资本外逃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

    由于资本外逃不可能有直接的数据,目前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方法最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本文将使用这两类方法来估算我国的资本外逃数额,并检验其与fdi的关系,使得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检验更有可靠性。

    (1)直接法最早由卡丁顿(cuddington, 1986)提出,他认为资本外逃是投机性的短期资本,可以将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国内居民持有的外国资产的变化来衡量资本外逃。他的方法是基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来计算资本外逃,认为该项目代表未记录的短期资本流动,具体的计算方法为:资本外逃=私人非银行部门的短期资本项目+误差和遗漏项目(1)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克拉森斯和诺德(claessens and naude,1993)在卡丁顿思想方法的基础上,对短期资本项目使用了不同的统计口径,也被称为游资(hot money)法:“游资1”= - [其他部门其他资本项目+错误与遗漏项目] (2)“游资2”= - [其他部门其他资产项目中的短期资本项目+错误与遗漏项目] (3)“游资3”=“游资1”-债券和公司股票的证券投资(4)计算结果如果为正值则代表资本外逃,为负则为游资流入。该方法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1)短期资本项目中也包含了一些正常的资本流出,如短期商业信贷;(2)该方法没有涵盖长期的资本流动项目,且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长短期资本项目越来越难以区分;(3)误差与遗漏项肯定也包含了真实的记录误差或时滞。虽然有这些缺点,直接法计算简洁,数据容易获得,不失为对资本外逃一个可行的估算方法。由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没有“其他部门其他资产项目中的短期资本项目”一项,因此只能计算“游资1”和“游资3”的数额。计算结果如下表:表1 直接法测算的我国1982-2008年的游资规模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由表1可以看出,在1982-2007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游资1和游资3同时保持正值,据此我们可以认为资本外逃确实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客观经济现象,且在2000年以前外逃数额逐渐增加。但2000年后,资本外逃额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表现为外逃数额有所下降和反复。

    (2)间接法是世界银行1985年提出的,根据恒等式“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来源与使用之间的差额就被认为是资本外逃数额,世界银行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世界银行法:资本外逃=净资本流入(包括fdi的净值和公司权益的投资)+外债变动—储备变动—经常账户逆差(5)世界银行提出的方法从逻辑上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缺陷在于其比较粗略,fdi和外债并不能代表所有的资本流入,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仅包括弥补经常账户逆差和增加外汇储备,资金的使用项目还应进一步细化。

    在本文中,笔者使用牛晓健(2005)的基于间接法思路的结构法来测算我国的资本外逃。结构法将资本外逃分为非法方式的资本外逃、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和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三部分。

    非法方式下的资本外逃就是根据世界银行法的思路,将资金来源项目减去资金的正常流出和占用项目,得到我国非法方式下的资本外逃。我国正常的资本流入项目有经常项目顺差、fdi、外国证券投资、外债和贸易信贷。正常的资金占用项目有国际储备的变动、存款货币银行的国外净资产的变动、企业和居民的外汇存款、b股资金占用和国内外汇黑市中流通的资金;正常的资本流出项目有对外贷款、我国向国外提供的贸易信贷及金融账户下我国的对外投资。

    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主要是指通过贸易伪报关价格将资本转移出境,即通过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方式与国外贸易商合谋将资金转移出去。以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最重要的中美贸易为例,中国统计的从美国的进口要远远高于美国统计的对中国的出口,而中国统计的对美国的出口要低于美国统计的从中国的进口,这说明我国的对外贸易中确实存在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现象。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美贸易统计上的巨大差异也和我国的转口贸易以及原产地规则的差异有密切的关系,必须将这两项因素剔除才能得到我国经常项目下的资本外逃。

    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规模测算的总体思路是多利法(1987)。他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私人部门未向当局报告资产收入的国外资产,其主要思路是先求得总的资本流出,再减去正常的资本流出,就得到资本外逃的数额,他提出对正常的资本流出的估计方法是将申报的利息收入除以国际市场平均利率。在此,我们用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申报的投资利息(利润)来倒算资本项目下的资本外逃,假定我国对外投资的企业能够获得国际基准收益率,根据对外投资企业申报的利润水平倒算出我国对外投资的真实数额,然后与国家批准的对外投资进行比较,其差额就是我国资本账户下的资本外逃的数额。

    最后将三部分的资本外逃数额加总就得到我国资本外逃的总额,结果如下:表2 结构法对于中国1982-2008年资本外逃的总体测算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表2我国以非法方式进行的资本外逃的测算(cfillegal);冯国钊、刘遵义,《对中美贸易平衡的新估算》,《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5-6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各期;imf,direction of trade sta-tistics yearbook(dot),1986,1995,2002,ifs,/imf/《香港经济年鉴》各期;《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indices。

    二、流入我国的fdi的规模与构成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对fdi的定义为:一国居民(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他国家进行的投资,这些投资涉及长期的关系并拥有长期的权益和控制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间的fdi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引进外资的政策,流入我国的fdi迅速增长。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我国吸收的fdi从1982年的4.3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23.95亿美元,成为全球吸收fdi最多的国家。

    而我国fdi的来源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fdi的真实情况,如表3所示,我国的fdi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萨摩亚这三个离岸金融中心,将近占我国fdi总额的五分之一。众所周知,这些离岸金融中心自身的实体经济并不发达,而是利用税收优势和便利的金融服务吸引外国企业去注册,许多中国企业为了避税和资本运作而在这些离岸地区注册公司。而且,这些离岸金融中心对注册企业的管理极为宽松,又采取较为严格的为公司保密的措施,一些公司的控股关系错综复杂,这样我们就很难分清离岸地区fdi的真实资金来源(陈杰,2007)。另外,香港是我国fdi最大的来源地,由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与大陆最为接近,资金转移和人员流动也最为便利,不能排除香港的fdi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大陆的资金。

    表3 我国fdi的来源地及投资金额单位(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2009.

    三、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检验

    就资本外逃与fdi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从投资环境来看,当一国的投资环境改善时,资本外逃减少而fdi增加,当投资环境恶化时,资本外逃增加而fdi减少,即资本外逃和fdi成负相关(cudding-ton,1987);二是从差别待遇来看,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往往对境外资本采取优惠政策,造成居民与非居民的差别待遇,就形成了过渡性资本外逃的现象,这样资本外逃和fdi就呈正相关的关系(khan,haque,1985)。kant(1996)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发展中国家,fdi内流总是伴随着资本外逃的减少,资本外逃主要是由经济环境的恶化引起的。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国内整体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也长期存在着内外资不公平待遇的问题,因此我国的资本外逃应当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王国林、杨海珍(2001)用计量检验方法表明中国的资本外逃具有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点,我国的资本外逃与fdi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关系,且互为因果,认为中国的资本外逃主要是由内外资的差别待遇引起的,而不是由经济衰退驱动的。靳玉英(2003)的计量分析结果也表明我国的资本外逃与fdi为正相关,并认为这是由我国在样本期的宏观经济背景决定的,在我国储蓄大于投资的情况下,fdi是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载体,而资本外逃则是我国资本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国外进行分散投资。

    本文用相关性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主因子分析的方法来检验fdi和资本外逃之间的关系,资本外逃的数据是用上述游资1、游资3和结构法所计算出来的资本外逃数额。在对我国资本外逃与fdi的相关性检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在1982-2008年期间资本外逃与fdi的相关性很低,与此前许多学者(王国林2001,靳玉英2003)的研究结果不同,笔者发现他们所用的数据为2000年以前的资本外逃测算数据,近年来我国资本流动方向的改变可能影响了与fdi相关性的检验结果。因此,笔者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界,将样本期间分为1982-1997年和1998-2008年两个阶段分别检验相关性。检验结果如下:从检验结果来看,游资1与游资3在第一阶段与我国的fdi有着较大的相关性,而在第二阶段三种方法计算出的资本外逃数额与fdi的相关性均较低,原因可能是近年来经济环境的变化。2000年以来我国出现了游资大量流入的现象,由于我们对资本外逃的估算是资本外逃和游资流入数额的净值,无法区分出纯粹的外逃资本,当流入的游资超过外逃的资本时就表现为负值,可能影响了与fdi的相关性。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是用来考察两个变量在时间上的先导滞后关系,即一个变量过去的行为是否影响另一个变量当前的行为。在此笔者运用该方法检验我国资本外逃与fdi时间上的先导滞后关系,如果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我国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那么我国的资本外逃应该在时间上对fdi有先导关系,因为fdi来源于外逃的资本,必然在时间上有滞后。具体的检验结果如下表。

    表5 资本外逃与fdi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从上表的检验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在1-4滞后期时,游资1和游资3均是fdi的granger原因;结构法测算出的资本外逃数额除在1阶滞后外也是fdi的granger原因,因此我们认为我国的资本外逃是fdi的granger原因。一般认为过渡性资本外逃要转换成fdi流回国内通常需要一段时间的时滞,与本文的计量检验结果相符合。检验结果表明我国资本外逃对于fdi的影响是单向的,我国fdi中一部分是源自于外逃的资本。

    因子分析是将多个变量转换为少数几个独立的因子,以这些因子反映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笔者对我国资本外逃、fdi和外商其他投资(含外债)进行因子分析的结果如下:从上述因子分析的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在1982-1997年期间,游资法测算的我国资本外逃和fdi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而在1997-2008年期间相关性不显著,原因也可能在于近年来较为显著的资本内流。

    四、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流入我国的fdi中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过渡性资本外逃改头换面而来,对此有如下重要的政策含义:(1)我国需要尽快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从本文的结论来看,过渡性资本外逃是构成了我国资本外逃的重要部分,流回国内形成又形成虚假的fdi,这部分的资本流动是没有实质效益的。通过取消对国内资本的歧视性待遇,可以减少资本外逃和虚假的fdi,使得我国的资本流动更能反映我国的真实情况,规范我国资本流动的正常秩序。

    (2)改变盲目的引进外资的政策导向。在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政绩指标后,引进外资过程中出现了国内资本假借外资身份的情况,与我国招商引资的原意出现了背离。在我国国内资本过剩寻求投资渠道的情况下,资本并不是我国短缺的资源,如果引入的外资不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能给我国经济带来良好的溢出效益,就没有必要给外资以优惠的政策扶持。

    (3)尽快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逐步推进资本账户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目前还很不规范,金融产品还很不丰富,不能满足国内资本增值、分散风险的需要,国内资本势必要向国外分散投资以提高收益、降低风险。但在我国资本账户还不开放的背景下,国内资本只有通过各种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手段流出国外以寻求投资机会。因此,大力发展金融市场、推进资本账户开放是我国消除资本外逃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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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陈珍,2004,过渡性资本外逃与外国直接投资的关系[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4(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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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篇(6)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2]马全军:国际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J].世界贸易,1996(7),pp31

[3]杨丹辉:第五次并购浪潮的回顾:特征、成因与影响[J].世界经济研究,2004(4),pp18

外商直接投资篇(7)

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方式变化

改革开放后,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已达到6224.01亿美元,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到552942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外资独资企业。此外,还有BOT投资,合作开发等投资方式,但所占比重较小。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上半期,建立合作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独资比重不断提高,外商对华投资出现了明显的独资化趋势。1998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独资比重达到了41.7%,合资比重为33.2% ,独资比重首次超过合资比重,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2000年独资占直接投资合同金额比重54.3%,合资比重为32.0%。但到2004年底,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独资所占比重为76.4%,合资比重为18.0%,独资合同金额是合资金额的4.24倍。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已表现出明显的独资化倾向,独资已成为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独资化动因

1.中国经济高速稳定的增长。经营风险很大一部份是由于经济增长的不稳定性引起的。而经营风险是外资选择投资方式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虽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通货膨胀水平较高,外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并不乐观,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倾向于采取独资形式。随着2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1979年~2004年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6%的增长。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经营风险的降低大大加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纷纷采取独资投资方式。

2.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之初,为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合资企业法》,但对外资进入的产业和模式作了明确的规定。此阶段,合资合作企业成为跨国公司主要的市场进入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投资政策不断放宽,先后颁布了多部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4年12月我国修订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对跨国公司股权和投资领域的限制。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

3.保持跨国公司竞争优势。 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直接动因是其拥有技术、品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垄断优势。垄断优势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越明显,其面临的垄断优势外溢风险就越大,此时外资倾向于采取独资这种投资模式。若不具备特别的垄断优势,则倾向于采取合作合资形式。改革开放初期,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产业,为了降低成本和风险,主要采取合作合资投资形式。近年以来,外商逐年加大在电讯、IT技术、机械装备以及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投资。同时纷纷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截至2005年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已超过750家。此时外资企业面临着极大的技术外溢风险,为了维持竞争优势防止技术外溢,外商往往采取独资形式。

4.跨国公司全球战略要求。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即从全球目标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有效地协调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全球经营效益。但全球战略有效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对其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跨国公司不再仅仅把中国作为一个销售市场,而是作为其全球战略中的重要环节。跨国公司为了更好的控制其子公司,有效的实施其全球战略,对华投资纷纷采用独资形式。

5.解决合资经营管理冲突。中外合资企业中,由于中外双方社会文化背景,政治法律制度,利益目标方面的不同,在经营管理中合资双方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冲突。一方面,文化冲突。合资双方在文化方面不同,来自不同企业的管理者在工作思维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从而导致企业制度、管理理念、决策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使得双方在合资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利益目标冲突。某些合资企业,对外方而言注重的是企业利润,并把合资企业纳入其全球战略系统,而中方除了关心企业利润,往往还注重就业、政绩等非市场因素。合资企业由于企业文化上和利益方面的冲突往往造成企业市场机会的损失和经营管理上的低效率。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合资经营管理上的冲突转而采取独资形式。

外商直接投资篇(8)

[DOI]10.13939/ki.zgsc.2016.03.177

1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民营企业遍地开花,迅速发展,为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在2015年公布的胡润品牌榜中,全国品牌200强中近一半是民营品牌,91个上榜民营品牌的平均品牌价值达到191亿元,较去年94个上榜民营品牌的平均价值上涨超过50%。随着民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越发突出,成为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阻碍。对中国民营企业不同融资方式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的调查显示,企业90.5%的融资来源于企业自我融资,只有4.0%的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2.6%的融资来源于非金融机构,剩下0.9%的融资来源于其他渠道。根据世界银行对投资环境的调查数据,在80个样本国家中,中国是金融约束最大的国家,而在针对阻碍投资扩张的因素的调查中,融资约束是限制80%的民营企业进行投资扩张的主要因素(Claessens和Tzioumis,2006)。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进一步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原因。对于民营企业自身,其信用问题是影响企业外部融资的一大重要原因。民营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企业能够提供给银行的信用信息较少且不规范,加之民营企业成立时间普遍较短,历史信用记录匮乏,这些都使得银行难以对企业做出全面有效的信用评估,最终增加了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在外部环境方面,国内的不完全金融市场和政府扶持的不足造成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在此形势下,民营企业为了突破融资困境,加快自身发展,寻求外商直接投资便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数据显示,在改革开放之后的26年之中,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是日本在战后50年之中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10倍。与此同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2014年中国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数量达到119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7%。随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外资在华投资范围或将扩大,上海自贸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根据“总体方案”的规定,对于航运服务、社会服务、商贸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服务以及专业服务等领域,一些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将暂停或取消,其中包括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经营范围限制、股比限制等。其中,在金融服务业领域,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全面开放,在自贸区内鼓励成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第二,对于外商投资项目,由以前的核准制修改为备案制,直接在自贸区内部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通过这些措施,外商投资程序得到了简化,从而有效地节省了项目开办的时间,减少了相关的费用。第三,对于生产企业和生产业企业,其在设备、机器等货物上的进口在自贸区内将免除税收。第四,对于外资企业来说,随着自贸区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市场的定价机制更加合理,从而使得企业在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减小。第五,随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外资可以享受到国民一般的待遇。上海自贸区通过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融资情况。然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却并不一定是正面的。在信贷市场上,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外商在东道国当地大量融资借贷,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出效应,从而对企业融资产生负面的影响。综上所述,本文希望通过实证分析,研究民营企业是否存在融资约束。如果存在融资约束的话,那么,随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外商直接投资对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否起到正面的作用。本文的研究对于如何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能够为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支持。本文以2010—2014年五年期间所有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面临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由于存在基于所有制性质的信贷歧视,民营企业难以从国内金融部门持续获得稳定的贷款。因而,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无疑将成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一大重要手段,从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进而拉动整个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本文的行文结构如下:第二部分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总结,第三部分对研究设计和样本来源进行说明,第四部分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研究结果,第五部分结合研究结论,对上海自贸区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2文献综述

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理论模型设定、金融体系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一是理论模型方面。首先是对于融资约束的衡量问题。在Whited(1992)、Harrison和McMillan(2003)和Hricourt和Poncet(2009)的研究中,均采用了资产负债率(Debtas-setratio)这一变量来衡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然后是研究模型的设定问题。在现有的国内外众多文献中,常用的测度企业融资约束的投资模型有托宾Q投资模型与欧拉方程投资模型(Bond等,1994;Hubbard等,1995)。Fazzari(1988)等,最早提出了关于研究企业融资约束的托宾Q投资模型。相比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在研究中更加地被广泛使用。Abel(1980)最早提出了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计量企业的最优化投资,其后在Whited(1992),Hubbard和Kashyap(1992),Bond和Meghir(1994),Calo-miris和Hubbard(1995)及Laeven(2003)等人的研究中被不断地应用与发展。在这一研究领域里,Harrison和McMil-lan(2003)的论文是经典文献。在他们的研究中,对于一个以最大化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为目的的企业,在面临信贷约束的情况下,在选择最优投资方案的时候,受到以下条件的约束:式中,K表示企业的资本存量;I表示投资;R表示投资的净现金流;δ表示折旧率;β表示贴现因子;E是期望函数;Ω表示融资约束。以上方程说明,在均衡条件下,对于一个面临信贷约束的企业,当t期和t+1期投资的边际成本相同的时候,企业的投资方案是最优的。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论文的基础上,Bond和Meghir(1994)加入了企业投资的调整成本函数,从而得到RI和RK的表达式。Hricourt和Poncet(2009)对Bond和Meghir(1994)得到的表达式进行了简化,从而得到以下两个式子:其中,L表示劳动投入,Y表示净产出,净产出等于产出F(K,L)减去调整成本G(I,K);p表示产出品的价格,pI表示投资品的价格。二是关于金融体系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早期文献的研究内容多为宏观层面,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同文献得到的结论存在较大的争议。RajanandZingales(1998)和Laeven(2003)的研究对这种基于宏观层面的研究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对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宏观研究可能不是有效的,他们进一步认为,金融发展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是由于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减小了企业的融资压力,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减少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增长。通过他们的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是基于宏观层面的,而是基于一些微观机理。Park和Sehrt(2001)研究了国有银行的贷款情况,基于他们的研究,国有银行的贷款并非主要出于商业动机,大部分都是由国家政策所主导的。Boyreau—Debray和Wei(2005)对由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发现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会造成资本配置的低效率,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Fan(2007)等对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在中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提出了诸多限制,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对于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很低。Farrell和Lund(2006)发现中国民营企业只得到了27%的贷款,尽管中国民营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超过了50%,除此之外,在股权和债券市场上,民营企业的进入受到很多限制。张军等(2005)对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和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对象为中国上市公司,研究结果说明更加自由的金融市场对于减轻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约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吕伟和张纯(2009)研究了证券市场开放性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发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对于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三是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企业融资约束的关系。Huang(2003)认为,由于中国金融市场效率低下,民营企业面临着银行和证券市场的诸多限制,例如信贷限制和上市歧视等,企业为了融资和扩张投资,不得不向外国投资者寻求帮助,以合资的方式获得融资,从而使得大量外资涌入民营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合资经营的方式,民营企业在信贷市场上面临的不对称信息减少,得到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增加。同时,通过对大量数据资料的实证分析研究,作者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在宏观层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而在微观层面,外商直接投资有效地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Hri-court和Poncet(2009)的研究结果与Huang(2003)的发现一致,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减轻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具有正向作用。Guariglia和Poncet(2008)以中国30个省份的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区间为1989—2003年,通过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不完善能够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直接投资有效减少了由于银行机构的低效率而造成的成本,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为一些由于金融市场扭曲而借贷不足的企业提供了资金,从而有效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跨国企业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Harrison(2004)等,以跨国企业为研究对象,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显著缓解了当地企业的融资约束,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然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却并不一定是正面的。外商直接投资对民营企业融资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信贷市场上,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外商在东道国当地大量融资借贷,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出效应,从而对企业融资产生负面的影响。其二,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通过产品市场加剧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在产品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外资企业对民营企业造成威胁,抢占民营企业原有的市场份额,民营企业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从而使得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Harrison和McMillan(2003)以非洲象牙海岸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1974—1987年的数据,通过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的结果表明,与外资企业相比,国内民营企业更容易受到融资约束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流入使得外资企业长期在东道国当地银行机构融资借贷,从而对当地民营企业的融资借贷形成了挤出效应,增强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Feldstein(2000)的研究结果与此一致,外商直接投资会造成外资企业在东道国当地进行融资,东道国的资本净流入并不包含所有的外商直接投资。Branstetter和Foley(2007)通过对美国在华跨国公司子公司的融资结构进行研究发现,债务融资占这些公司资产的50%以上,而在所有的债务融资中,有64.1%的债务是在中国当地进行融资得到的。

3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3.1模型与变量定义

Modigliani和Miller(1958)提出的经典MM理论认为,在资金自由流动、无交易成本等完美资本市场的假设前提下,企业的内外融资可以互相替代从而使得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企业的投资与成长水平跟资本结构等融资决定并不相关。然而,Jensen和Meckling(1976)及Myers和Majluf(1984)先后提出的委托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资本市场不符合完美市场假设,即没有零成本及无风险的资金流动。这意味着企业的内外部融资成本存在差异,相对较高的外部融资成本相应地为企业带来了融资约束,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定及投资行为。在现有的国内外众多文献中,常用的测度企业融资约束的投资模型有托宾Q投资模型与欧拉方程投资模型(Bond等,1994;Hubbard等,1995)。3.1.1托宾Q投资模型Fazzari(1988)等,最早提出了关于研究企业融资约束的托宾Q投资模型。托宾Q,又被称为资本边际收益,是度量企业成长性、潜在投资机会和未来市场价值的重要指标。在零融资约束、信息充分的完美市场条件下,企业投资行为完全受托宾Q影响。如下式所示:但是,当企业受到外部的融资约束时,相应的成本便会高于来源于企业内部的现金流使用成本,现金流在这种情况下便会称为稀缺资源,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于是现金流变量便被添加到上述模型中用以衡量融资约束程度,下述模型中的β2便是用来度量企业融资约束大小的指标。托宾Q投资模型在应用的过程中要求很高的市场效率假设,同时在值得选取方面也备受争议。3.1.2欧拉方程投资模型相比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在研究中更加的被广泛使用。Abel(1980)最早提出了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计量企业的最优化投资,其后在Whited(1992)、Hub-bard和Kashyap(1992)、Bond和Meghir(1994)、Calomiris和Hubbard(1995)及Laeven(2003)等人的研究中被不断地应用与发展。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以拉格朗日因子测度企业内部融资影响投资行为的程度,而成功地避免了定义及观测难以准确计量的托宾Q值,因而通常被认为优于托宾Q投资模型。欧拉方程投资模型基于跨期投资决策的基本原理,在上一期投资及边际资本回报率的基础上研究本期投资问题。该模型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及资本存量由前一期资本存量、折旧、投资决定为基本假设,认为企业价值同时受到企业内部资本积累及外部融资的约束,是预期未来净现金流现值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系列求导和代入步骤,并剔除经济波动的影响后,欧拉方程模型通常以下面的这种形式呈现。其中I为投资支出,通常采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这一指标衡量;K为资本存量,通常采用期末总资产这一指标衡量,用以剔除规模的影响;Y为当期净产出,通常采用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指标衡量;CF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中最后一项ψ为融资约束的影子价格,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的修正模型中首次被采用。他们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融资约束的影子价格ψ,首先是负债资产比,用来度量企业抵押品的缺乏程度和企业相对其借款能力来说对借款的当前需求;其次是利息覆盖率,即企业的利息支付与利息支付和税收支付前的营业利润之和的比值,代表企业的利息偿付能力,该指标的值越大,意味着企业耗费更多资源偿还债务,企业融资能力越低。3.1.3文章模型设计文章的模型主要是在Harrison和McMillan(2003)修正的欧拉方程投资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出来的,我们引入了变量外商直接投资来检验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在基于我国的文献研究中,Huang(2003)等人的研究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效率相对高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受限的原因一般不在于其不具备偿还利息的能力,而是因为在我国民营企业抵押品普遍难以获得足够的法律认可,因此Harrison和McMillan(2003)修正欧拉方程投资模型中的利息覆盖率指标对于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解释力度可能不足。其中I为投资支出,我们采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这一指标衡量;K为资本存量,我们采用期末总资产这一指标衡量,用以剔除规模的影响,增强各项指标在标准化后的可比性;Y为当期净产出,我们采用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指标衡量;CF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Fin为负债资产比,即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外商直接投资为每家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我们采用外资股权比例与企业总股本的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

3.2样本与描述性统计

文章以2010—2014年五年期间所有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的民营企业为基础,基于研究目的,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剔除了以下数据:第一,剔除所有金融保险类的样本;第二,剔除处于*ST、ST、PT状态的财务困境样本,因为这类上市公司较多重组整合,会计指标可能缺少可靠性及相关性;第三,剔除当年IPO、配股、增发的样本;第四,剔除发行B股或H股的样本;第五,剔除样本期间主营业务发生本质变化及发生重大资本运作的样本;第六,剔除关键指标缺失严重或某些指标明显失真的样本。经过上述筛选,我们最后得到的民营企业的数量为1139,总计五年的样本数量为5695,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于WIND金融终端数据库。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我们从表1中可以发现,我国民营企业的当期投资支出(I/K)t及上期投资支出(I/K)t-1的均值分别为0.071及0.076,分别高于相应的中位数0.055及0.058,这说明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投资支出水平分布在0.06以上。而对于当期净产出的指标(Y/K)t-1,其标准差达到0.552,说明样本数据的波动性较大,进而表示我国民营企业之间在主营业务收入方面差异性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CF/K)t-1的均值0.014与中位数0.021较为接近,但最大值0.534和最小值-0.723之间的波动较大,体现了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状况的多样性现状。主要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显示见表2。

4实证结果及研究结论

表3报告了我们的回归分析结果。其中,当期投资(I/K)t与上一期投资(I/K)t-1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这说明企业的投资有一定延续性,这种情1况可能是项目投资是分多期完成造成的,因此上一期投资对当期投资的影响比较明显。企业的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Y/K)t-1也与企业的投资支出有正向关系,这表明企业的当期净产出即主营业务收入越高,企业越有动力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从而扩大生产规模,取得更多效益。同时,企业的当期投资(I/K)t与对上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CF/K)t-1表现出了显著的正相关性,这种正相关性说明公司的投资大小与内部现金流的多少有关,现金流越多则投资越大,投资对于内部现金流有依赖性。企业的投资支出与负债资产比Fint-1的关系显著为负,表明企业不能通过增加负债的方式增加投资,企业面临较强的外部融资约束。而外商直接投资水平与负债资产比的交叉项Fin×(FDI/K)t-1的系数为1.755,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上述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面临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由于存在基于所有制性质的信贷歧视,民营企业难以从国内金融部门持续获得稳定的贷款。因而,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无疑将成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一大重要手段,从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进而拉动整个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5关于上海自贸区改革的若干启发

在本次上海自贸区设立过程中,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外商直接投资带来了重大利好。首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相应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从实质上扩大外商的在华投资范围及自由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指的是外商投资在发生和建立前即可享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在投资发生和建立前的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不低于在相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的待遇。在此之前的“国民待遇”通常仅适用于投资建立之后的阶段。“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则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只要没有被列明的便是被允许的。因此,针对原本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的行业,有一些是在上海自贸区内特别放开的,外商可在这些领域有更多作为。这些领域以服务业为主,主要涉及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内原本对于境外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要求、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门槛将得以突破。其次,原有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为核准制,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将在上海自贸区内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简化为备案管理,包括:外资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营期限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延长合营期限、解散审批;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协议/合同/章程重大变更审批、转让合作企业合同权利/义务审批、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审批、延长合作期限审批。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将在自贸区内进行,这一点减少了项目的开办时间成本、降低了相关费用及不确定性风险,从投资程序上促进了外商投资的自由化。同时,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便是体现在金融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中,自贸区的金融自由化大环境促进了投资自由化的环境格局,进而为外商直接投资营造了一个更加自由宽松的资本环境。关于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人民币利率的市场化和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等,将进一步减弱境外资本的外汇管制,有利于境内外资本的自由流动,很大程度上消除外商投资企业因外汇管制而对投资收益的获取、股权转让、撤回投资等方面的隐忧,极大地减少了外商投资项目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同时,外资银行的准入、鼓励融资租赁、离案金融业务等相关金融创新政策的实施,也将在投资资金的融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为外商创造一个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投资环境。根据以上研究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自贸区内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将会呈现显著的增长及繁荣趋势,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受到融资约束的民营企业应积极寻求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机会。一直以来,我国的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并不缺乏风险低而收益高的项目,只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的有形资产和信誉积累及部分民营企业行为的随意性较大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原因,使得它们即使盈利前景良好也难免在融资能力上受到较大约束。未来自贸区内的金融资源更加丰富,金融结构更加优化与完善,这些都能够为园区内的民营企业在获取资金供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带来极大的积极效应,进而有利于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把握投资机会,加强投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进而实现企业成长,并最终推动经济增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有助于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同时,我们也建议民营企业在寻求融资机会的基础上做好自身,注重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夯实自身基础。一方面,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熟悉金融政策,学习金融知识,从而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信息对于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信息披露,才能帮助金融机构借助信息了解企业状况、评估业务风险、降低坏账损失,而企业才能因此打开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抓住发展机会。所以,民营企业应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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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丹.中国的金融改革是否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D].上海:复旦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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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篇(9)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2002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527.43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当年全球吸收FDI最多的国家。外资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对我国年均9.5%的GDP增长速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的环境质量持续恶化。113的我国土地上都遭遇过酸雨的袭击,七大河中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而另有1/4的国人没有纯净的饮用水,我国城市人口中有1/3不得不呼吸被污染的空气,城市中只有不到20%的垃圾是按照环保方式处理的,在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仅我国就占了5个。人们不禁要发出疑问:中国吸引了数额如此巨大的外商直接投资都流向了何方?FDI对中国的环境污染究竟起到了多少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回答这两个问题。

二、文献回顾

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污染行业转移问题,国外理论界有两个非常著名的学说――“污染天堂”假说和“竞争到底”假说。“污染天堂”假说认为,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标准严格,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跨国公司会把污染产品的生产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改善了发达国家的环境,却导致发展中国家环境的恶化。“竞争到底”假说是在“污染天堂”假说上发展起来的,它认为国家间为了争取外资会主动降低环境标准。低收入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和发展经济,常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不对造成污染的厂商进行处置;而高收入国家为了抑制不断流出的资本则会放松本国的环境标准。随着竞争加速到底,所有国家都收敛于同一个地狱般的、让底层民众受尽折磨的污染水平。

然而,对“污染天堂”假说的实证结果却莫衷一是。Tobey认为,环境规制对FDI的产业定位不产生影响。Eskeland和Harrison认为,理论上环境管制标准对产出和投资的作用不能确定,“污染天堂”假说只能通过实证检验。Jeppesen,Gray等发现,FDI对“污染天堂”有强烈偏好。Wagner和Timmins对OECD和部分非OECD成员国1995-2002年六个污染密集型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说明“污染天堂”假说在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被证实成立。

在国内相关文献研究中,杨涛通过回归分析说明,环境规制对FDI流入量的影响是负面的,但不是主要因素。应瑞瑶等运用面板数据对环境规制与FDI的关系作回归分析,认为二者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不过也有不同看法。黄顺武对环境规制及其他变量对FDI的影响因素进行经验分析,认为环境规制对FDI的负面影响是不显著的,且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影响的定性分析

蓬勃发展的外商直接投资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自20世纪六十年代国际环境保护运动兴起以来,国际上先后举办了“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联合国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等重要会议,签署了一系列旨在控制环境污染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全球性公约,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但这些条约并没有涉及到通过直接投资将污染产业从受控制地区转移到不受控制地区,从而使跨国公司名正言顺的通过跨国直接投资将污染转嫁于东道国。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不少境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我国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是客观事实,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和忽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污染环境的特征,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大量投资集中于工业。近年来,我国第二产业吸收外资的比例一直持续上升,2000-2004年间一直保持在70%以上,而第一和第三产业分别维持在2%和20%左右。而在直接投资投向最多的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制造业。2006年外商直接投资有4,000多亿美元流向了制造业,占全年吸引外资总额的63.59%,其次是房地产业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地区差异突出。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开放较早,其累计利用外资比中西部地区多出许多。截止到2000年底,80%以上的外资项目、协议外资额以及实际利用外资额都投在了东部地区。由于外资很大一部分都投向了制造业,所以东部地区的污染比西部地区要严重得多。2007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表明,2006年东部地区除了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较小以外,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排放量分别达到了排放总量的50.48%和44.26%。

但是,外商直接投资也对地区资源环境带来了积极影响。为了维护企业声誉,很多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采用国际通用的环境标准,这给国内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我国从1996年开始ISO14000认证工作,目前通过该认证的企业中2/3以上为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还能够借助生产的向前和向后联系帮助国内企业改善环境管理。如,通过与国内企业的合作,帮助国内企业引进外国的环境友好型技术或提高已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四、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影响的定量分析

为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的影响,以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作为资源环境指标,选用1991~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四组环境指标数据和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额进行相关分析。由于各个数据之间计量单位不同,且绝对值都较大,在实际检验中对备序列都做取对数的处理。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序列用Ln(fdi)表示,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用Ln(gas)、Ln(SO2)、Ln(water)、Ln(solid)表示。为判断时间序列是否具有平稳性,首先对各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这里采用的是ADF检验方法。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临界值情况下,变量Ln(gas)、Ln(SO2)、Ln(water)、Ln(solid)、Ln(fdi)的水平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而他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下面对上述的一阶差分平稳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考察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与污染增长之间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关系。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与各项污染物之间存在着单项的因果关系。在滞后三阶、四阶和二阶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分别是工业废气、工业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格兰杰原因。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我国1991~200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效应做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与四项污染物的因果关系十分显著。因此可以认为,外商投资的增长的确是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在下一步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提高外资质量。避免一味地重量不重质,吸收外商投资战略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不应盲目追求经济上短期、局部的“增长”而牺牲环境。

外商直接投资篇(10)

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外溢与经济增长 ——对广东数据的实证分析 摘 要:本文运用计量模型,对广东省1997年到1999年的行业数据和城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考察了外商直接投资(FDI)技术溢出效应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我们区分了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和通过企业本身较高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实证结果显示:在广东省FDI外溢的过程中,示范-模仿效应和联系效应的效果较为显著,并且形成了一定的聚集效应;FDI在行业中的外溢效应小于在地区内的效应;各城市的经济技术水平和政策因素强烈地影响着FDI的外溢效果。因此,当前相关外资政策的制定不应该一味强调引入外资的数量,重点应在于其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技术外溢效应 经济增长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及日益改善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世界许多著名跨国公司也纷纷来华抢滩登陆。到1999年底,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已达2700多亿美元,外资企业36万家,连续6年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FDI)接受国,外资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点。为什么要选择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相较于对外借款、出口信贷或延期付款等其他的外资利用形式而言,FDI在引资数量上并无优势,一些FDI厂商甚至在东道国当地筹措资金。事实上,我国在20世纪70-80年代利用外资的实践中,FDI形式所占的比例很低,平均在20%左右。进入90年代以后,FDI则成为利用外资增长势头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角:其在外资利用中的比例由1990年的33.9%猛增到1998年的77.6%。现实中我们也不难看到,各省的对外政策都竞相向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各种优惠,包括更低的所得税率和更长的免税期、进口关税减免、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等。这些优惠措施都是合理的吗?这些政策的理论依据何在? 从形式上来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根据外资参与程度以及参与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三种类型。无论是哪一类企业,FDI从进入时起就展现出其不同于内资的特殊性质:“FDI是资本、专利及相关技术的结合体,因而其对增长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对技术先进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大不相同。”(Balasubramanyam等,1996)FDI带来了“打包的资本、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Johnson,1972)。也就是说,FDI不仅是指物质资本,而且是涵盖人力资本、技术知识等多种因素的广义资本概念。这一定义表明:外资与内资存在质量差异,国内企业在当地使用本地和外来资金的效率比外商低。所以,在现阶段的外资利用中,应该注重的不是资金的数额,而是该资金引起的带动国内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的效应。这才是当前我国FDI迅速增长的原因。经济学研究中用FDI技术外溢效应(Spillover Effect)来说明这一点。有关FDI技术外溢效应的研究所做的正是将FDI研究的重点由量的因素扩展到质的因素,考察FDI对生产率增长的贡献,解决FDI与东道国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 本文第二部分主要回顾了国内外有关外商直接投资外溢效应的研究情况,阐述了FDI技术外溢的发生渠道及溢出效果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构造一个基本计量模型,对经济增长核算方法加以解释,用于实证检验;第三部分是对数据的描述;第四、五部分分别就行业数据和城市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第六部分给出本文结论并作简要评论。 二、FDI的技术溢出:文献回顾与模型设立 新古典增长模型不能解释决定长期增长的技术进步是如何产生的,也就不能真正解决一国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80年代新增长理论将外部性纳入到经济增长过程之中,随之有关FDI通过其外溢效应对东道国长期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实证研究也蓬勃发展起来。所谓溢出效应,是指由于广义FDI资本内含的人力资本、R&D投入等因素通过各种渠道导致技术的非自愿扩散,促进了当地生产率增长,进而对东道国长期增长做出贡献,而跨国公司(MNE)子公司又无法获取全部收益的情形。在此意义上,资本将突破新古典理论边际收益递减的经典假设,产生不变甚至递增的收益,从而影响长期增长。事实上,FDI对宏观经济影响是显而易见的。FDI向某一区域的集中往往对当地经济产生极大影响,如增加当地就业,提高劳动力总体素质,优化地区产业结构,促进城镇化水平等等。这些不是简单的资金投入效应,而是生产率提高的结果。 FDI通过什么渠道实现溢出呢?根据相关文献对FDI外溢效应的理论阐述,FDI外溢效应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渠道。第一,示范-模仿效应(demonstration-imitation effect),即Kokko(1990)所说的传染效应(contagion effect)。指由于MNE与东道国企业之间存在技术差距(technology gap),东道国企业可能通过学习、模仿其行为提高自身技术和生产力水平。外资企业不仅将新设备、新产品或者新的加工方法引入国内市场,还带来了产品选择、销售策略以及管理理念等非物化技术。在某些情况下,国内公司仅仅通过观察学习邻近的外资公司就可以提高自己的生产率(Findlay,1978;Koizumi 和Kopecky,1977;Das,1987)。第二,竞争效应(competition effect)。这一效应多发生于产业内各厂商之间(intra-industry),Das认为这一效应取决于市场环境、MNE子公司与当地厂商的相互影响。文献中此类效应的作用具有两面性。有关正向影响的研究认为,竞争效应一方面指MNE子公司与东道国企业争夺有限的市场资源,加大了市场竞争,刺激当地厂商更加有效地使用现有的资源,推动当地技术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指在本来具有强大行业壁垒的产业,由于MNE的强行进入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垄断,社会福利水平得以提高。Caves(1971)、Kokko(1992)都指出了这一溢出渠道。Wang和Blömstrom (1992)构建了关于MNE子公司与当地企业博弈的基本模型,证明由于溢出促进当地企业技术进步,缩小了两者之间的技术差距,而MNE为在竞争中维护其技术比较优势,被迫引进或开发新技术,从而导致新一轮的溢出。第三,联系效应(linkage effect)。联系效应被视为一种产业间溢出(inter-industry),包括MNE在与当地企业或客户的交往中,与供应商等上游企业发生后向联系以及与销售商等下游企业发生前向联系。林毅夫、平新乔、杨大勇(2000) 最近完成的一个案例研究很好地说明了外资的产业关联效应。后向联系的研究集中于外企与上游当地供应商间的联系。相较而言,有关前向联系的研究要少的多。Ariken和Harrison(1991)认为来自前向联系的溢出在大多数行业都很重要。FDI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对引进国当地有关技术设备维修业务发展的促进也被认为是前向联系的表现之一。第四,培训效应(training effect)。发达国家的经验证实,国外资本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是无法脱离其人力资源而完全物化在设备和技术上的。因此,跨国公司海外投资项目的有效运转,往往和当地人力资源的开发结合在一起。如当地技术及管理人员和跨国公司总部派遣的专家一起工作;对当地人员进行培训;当地技术人员参与对技术、产品和工艺的改进工作甚至研发活动;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参与跨国公司全球网络的运作过程。 FDI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已经在理论分析上获得了较普遍的认同。然而实证分析的结果却往往大相径庭。一些研究得出正溢出或有限正溢出结果的,如澳大利亚(Caves,1974)、加拿大(Globerman,1979)、墨西哥(Blömstrom and Persson,1983)、乌拉圭(Kokko,1996);也有一些研究得到无溢出甚至负溢出结论,如墨西哥(Blömstrom,1986)、摩洛哥(Haddad and Harrison,1993)、委内瑞拉(Aitken and Harrison,1999)。那么是什么因素影响了FDI的溢出效应呢? Blömstrom等(1994)发现,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FDI的影响就越显著为正。Blömstrom,Globerman和Kokko(1999)认为,竞争程度和当地技术能力是产生溢出最重要的两大决定因素。Fredrik Sjöholm(1999)利用赫芬德尔指数(Herfindahl Index)对印尼FDI的实证结果表明,在竞争较充分的产业内,溢出效果较为明显。Dahlman等(1987)对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研究发现,若劳动力在新项目开始前先培训以加强当地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则技术转移成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在各种溢出的影响因素之中,技术差距与溢出效果的相关关系争议无疑是最大的。Kokko(1994)对墨西哥的研究认为,溢出与技术差距具有反向相关性,当本国企业技术能力较强,与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小时,溢出效率高。Imbriani和Reganati(1997)对意大利FDI技术效率的分析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而以赶超策略(catch-up)为代表的另一些研究则认为:技术差距越大,当地企业从FDI溢出中获益越多。为此,Fredrik Sjöholm(1999)提出,技术差距与溢出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显然,溢出的发生要求有某种技术差距。在初级阶段,溢出水平的确随着技术差距的增加而增加。然而,当差距增大到某一水平以至于当地厂商无法在现有的经验、教育水平及技术知识基础上对国外先进技术加以吸收时,溢出将与技术差距的变化背道而驰。Borenztein等(1998)和Blömstrom等(1994)称这一转折点为发展门槛(development threshhold),认为东道国应具备一定的劳动技术水平和基础设施水平才能跨过门槛,享受FDI带来的人力资本扩张的益处。何洁(2000)在对中国28个省份的实证研究中,考察了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开放度、当地技术水平以及产业结构在内的地区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结论是各省引进FDI的综合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当地经济发展特征的影响。王成岐、张建华和安辉(2002)对中国省际数据的分析也证实了这一点。 在研究方法上,目前国内有关FDI技术外溢的实证研究所建立的计量模型都是借鉴Feder(1982)在估计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时的研究思路,区分国内和国外两个经济部门,并以两个部门的生产函数为基础推导出最终的计量方程。如何洁(2001)、汪立鑫和曹江(2000)、张兆杰(2000)。这一建模方法的优点在于较好地突出了外资与内资的差异性,阐明了FDI外溢效应的原因。其具体形式有两种:一种以TFP为因变量,FDI为解释变量之一直接测量技术外溢系数,模型中不包括其他资本项,也就不用考虑资本的要素投入贡献;另一种仍以GDP增长率等传统增长指标为因变量,而解释变量选择总资本K和FDI两项,将FDI与国内资本无差异的纯要素投入作用分离,与国内资本合并到K的系数中,则FDI一项的关注系数量度的就是纯溢出效应。 然而,此类模型检验中所得到的FDI对GDP的额外贡献率不仅仅是技术外溢效应,还包括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生产率差异。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可能对国内企业并未产生正的技术外溢,所谓的外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正效应可能主要是通过外资企业自身较高的生产率而产生的,直接受益人只有外资企业本身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已有学者(姚洋,章奇,2001)对FDI的外溢效应与生产率差异效应作了区分。本文也将两者作出区别,以便更准确地分析FDI在我国的技术外溢效应。根据扩展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基本模型,借鉴Miguel D. Ramírez(2000)的研究方法,设定如下回归模型: (1)其中, 为内资企业总产出, 为内资企业劳动投入, 为内资投入, 为外资投入, 是残差项,我们假设它满足所有的经典假定。在下面的计量经济分析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系数 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如果 >0,而且从统计上看是显著的,则说明FDI对经济增长有积极的技术外溢作用;如果 <0,而且从统计上看是显著的,则说明FDI没有发挥新增长理论所预言的外溢效应,相反,还抑制了经济增长。 三、数 据 描 述 纵观近几年来国内关于FDI影响的经济模型,多为在国家层面上的分省数据的研究。由于我国FDI投资具有显著的区域不平衡的性质,使得许多中西部地区城市吸收的FDI金额过小,难以发挥作用。这种巨大的地区差异无疑会对外溢的结果产生很大影响。本文力图将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拓展到省的层面,选取FDI较密集的广东省为研究对象,以排除“发展门槛效应”的影响;同时将研究细化到省内不同行业和各个城市的具体数据,以研究在这一层面,FDI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会呈现出怎样的特征。 广东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上从1992年才开始有真正大的进展,目前可资利用的时间序列数据较少,而历年数据的统计口径又往往并不一致。如1997年以前,在统计“工业总产值”时,一般统计“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1998年按企业的销售收入来划分,一般统计“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因此,在本文分析中,选取宏观经济大环境相似的三年(1997年到1999年)为数据取用区间,数据来源是1998-2000年广东省统计局出版的《广东统计年鉴》以及从广东省外经委所获的一些补充数据。 本文选择工业经济作为分析的对象。一方面,根据广东省历年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情况,尽管近年来在第三产业方面的比重有一定增长,但重点仍在工业,因此,选择工业类来考察广东省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外溢效应的总体状况有较高的可信度。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工业的统计数据是中国所有行业中最为完整的,其他行业的数据,要么没有统计,要么不连续,实际上是无法进行计量经济分析的。整个工业的产出用“工业总产值”来代表。外资企业的产出用“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的工业总产值之和来代表。内资企业的产出则为两者的差值。同理,其他有关内资企业的变量亦由全部工业企业该变量的数值与三资企业数值之差代表。 对于资本存量,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采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因而很难找到西方经济意义上的资本存量。在以往的实证中,往往采用“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加上“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来代表资本存量。然而这一资本变量忽略了除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形式,尤其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此类资产正是内资与外资质量差异的关键所在,特定的生产技术总是存在于上述某种资产中并通过各种资产的共同运作发挥出来。另一方面,一些合资企业的外方投资甚至采取以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形式。因此,本文拟采用1997年后开始统计的“年末资产总计”计量企业资本投入,以求更准确地描述内资与外资间的差异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外溢效果。该值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1998广东统计年鉴》)。 劳动投入用每年的“职工平均人数”来衡量。在《广东统计年鉴》中,公布了各市分行业的从业人数,而没有单独公布工业的从业人数。本文按照工业的定义,将其中的“采掘业”、“制造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者之和作为工业从业人数。将“外商投资经济单位”和“港澳台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数之和来近似代替外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四、行业数据计量检验及结果分析 (一)行业的总体外溢效应 在本节,我们首先将1997年到1999年广东省工业类(采掘业、制造业、电力自来水煤气生产和供应业)全部39个行业的各个行业的数据视为一个整体,研究总的FDI外溢效应;接着,根据不同的溢出渠道选择相关变量将39个行业划归各个独立的次级样本组,具体分析FDI的外溢渠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模型因变量取工业增加值,而不是工业总产值。因为实证所用的是分行业横截面数据,而行业总产值可能因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不同位置而产生较大差异,如:最终产品生产部门的产值一般高于用于生产此最终产品的中间产品的生产部门的产值。以增加值为因变量则无此偏差。相较于总产值,增加值更能体现生产率变化的增长效应。 (4-1) 0.153 0.705 0.131 (2.568)*** (10.89)***(1.694) * =0.897, =0.894, =1.913, =296.665 (4-2) 0.218 0.680 0.081 (2.953)*** (11.329)*** (1.165) =0.829, =0.824, =2.043, =164.893 其中,方程式下方第一行数字表示相关系数;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系数的t检验值;***,**,*分别表示置信度为99%,95%和90%; , 分别是F-统计量和Durbin-Watson统计量; 和 分别是模型的相关度和修正过的相关度。 (4-1)式以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整个工业部门为研究对象,取各行业工业增加值为因变量,各行业企业总资产为资产投入,各行业企业职工年平均人数为劳动力投入,各行业外资企业总资产为FDI投资变量。可以看到,(4-1)式所得 的相关系数为0.131,t检验值为1.694,与 呈显著的正相关性。然而,正如我们已讨论过的,这可能是由于这一相关系数包含了两部分效应: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产生外部性引致的技术外溢效应,以及由于外资企业比国内企业拥有更高的生产率而产生的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当我们单纯以内资企业为研究对象,排除生产率差异引起的偏差后,(4-2)式得到的溢出系数仅为0.081,t值也由1.694降至1.165, 与 呈不显著的正相关性。可见,(4-1)式高估了FDI的技术外溢水平,方程(4-2)是对FDI技术外溢的一种更恰当的描述。 虽然我们从总体数据回归中得到了正溢出系数,但所得结果的t值偏低,仅接近0.1的显著性水平。为了对所得的总体效应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在以下将根据外溢机制对样本进行更细致地分类,考察外溢的各个发生机制,从而得到进一步的结论,说明外溢主要是通过那种渠道产生的。 (二)FDI的技术差距效应与竞争效应 表1是对不同外溢渠道的研究结果,回归模型仍沿用方程(4-2)。 一般而言,技术水平可以采用劳动生产率或是人均资本占有量代表。我们分别以这两种技术指标为划分标准进行分组回归。表1中(1.1)和(1.2) 代表了以外企劳动生产率/内企劳动生产率分别为较高和较低的分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在技术差距大的一组,FDI的溢出系数为0.212,置信度达到98%,有显著的正溢出;而在技术差距小的一组,溢出系数的t值并不显著。这与我们的假设相符,证明在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技术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内资企业技术模仿的潜力越大,收益越高,FDI的外溢效果越明显。然而,当我们以人均装备率之比(即外资企业人均固定资产年均净值/内资企业人均固定资产年均净值)为指标分组时,回归结果参见(1.3)和(1.4),虽然得到了与前一组回归符号一致的溢出系数,但t值很小,无法满足统计要求。这可能是由于以固定资产人均占有率为技术指标时,由于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在折旧率等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上的差别,使得技术差距的衡量产生偏差。 (1.5)和(1.6)是我们以外资企业在某行业的销售比率(即外资企业在某行业的销售收入/全省该行业的总销售收入)为竞争程度指标进行分组回归的结果。外资企业的销售比率越高,表明外商投资在该行业的竞争力越强,对该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有积极作用。当该值大于1时,表明外资企业在该行业的竞争力大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即外资企业在该行业具有竞争优势。计算中我们发现,在有外资企业进入的36个工业行业中,外资企业销售比率超过50%的占一半。结合外商投资专门化指数的分析表明,外资企业进入的主要是其有竞争优势的行业。 我们可以看到,(1.5)和(1.6)的实证结果并不理想。分类后两组的外溢系数t值都很小,外溢效应无论在竞争性强或是竞争性弱的情况下都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正负两方面的效应相互抵消的缘故。为此,我们将竞争力指标与外资的乘积的交叉变量作为自变量之一加入方程(1),得到回归(1.7)和(1.8)。FDI与竞争力指标的交叉变量在缺少FDI项的(3.3)式中表现为显著正值,说明竞争效应对溢出的促进作用。然而当我们同时加入外资变量时,交叉变量的系数不再显著。可见,竞争效应对FDI外溢的作用方向仍有疑问,需要更细致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三)FDI的联系效应与行业聚集效应 FDI产生的产业联系效应可以用外资项目产业关联系数的高低来衡量。一般来说,外资项目产业关联系数越高(尤其是后向关联效果越明显),同国内企业建立供应关系的可能性就越大,联系效应也就越明显。而另一方面,凡是产业关联系数高的项目,其资本和技术的密集度也高;同时,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因素决定,这些产业卷入国际分工,从事跨国经营的程度也越高。因此,大力引进此类高关联度项目,对一国加速技术进步和工业化进程意义重大。当今世界以汽车、微电子(计算机)、生物工程和航天工业等为主导产业,这些产业的关联系数都很高,分别达到10.1、11.5、9.0和8.5(房汉廷,1996),而且国际化程度也很高。 本文所采用的产业关联性指标是根据1997年全国投入产出表计算的30个经济行业的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其中,影响力系数指i行业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最终使用,对为i行业提供投入的其他行业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在这里用来作为分析行业间后向联系程度的指标;感应度系数为其他行业均增加一个单位i行业的最终使用时,i行业为其他行业的生产提供的产出量,在这里用来作为分析行业间前向联系程度的指标。当i行业影响力系数>1时,表示i行业的生产对其他行业所产生的波及影响程度超过社会平均影响水平,则该行业的后向联系性较强;反之,则较弱。同理,当i行业感应度系数>1时,表示i行业所受到的感应程度高于社会平均感应度水平,则该行业的前向联系性较强;反之,则较弱。 表2的结果证实,在产业关联系数强的产业内,外资的外溢效应显著;反之,外溢不明显。同时,后向联系效应(以影响力系数为代表)比前向联系效应(以感应度为代表)对溢出的作用更重要。 FDI在城市带或在某行业的聚集现象是显而易见的,FDI存量越大的行业和地区,每年新增加的FDI投资额也越高。据调查,东莞市1999到2000年新引进的外资项目中,有六成以上的项目是通过以商引商进来的。也就是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将其母公司、子公司、协办公司引进东莞。例如雀巢咖啡公司引入的速冻点心、美极酱油项目,都是以商引商的例证。 我们不难看出,FDI的产业聚集的向心力大大促进了产业聚集的形成及其外部效应的实现。聚集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也加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而这一氛围造就了溢出效应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从某种程度上讲,当聚集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聚集区域将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链”和“经济生态圈”,使其中的外资和内资企业都能从中受益。 为说明这一点,我们用行业三资企业总资产占所有三资企业总资产的比重代表FDI在行业的聚集程度,将行业数据按聚集度高低分组进行计量检验。(2.5)和(2.6)式中的回归结果表明,在FDI聚集程度高的一组,FDI外溢效应为显著正值;而在聚集不明显的一组,FDI外溢系数及其显著性都大大降低。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上述聚集效应的分析。然而这一结果也有可能归咎于FDI偏好投向生产率较高的行业,而此类行业的潜在溢出效应可能比其他低技术水平的行业大。进一步的分析有待于更为详细的数据支持。 五、城市数据计量检验及结果分析 (一)总体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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