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考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30 11:45:04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1)

能够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xx同志工作中一直能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十以来党中央及省市的文件,加深对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论的理解,思想理论水平提高很快,理论基本功很扎实。学习中,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统一起来,指导工作,学以致用,工作中体现出了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

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非凡的工作能力。一是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注重学习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形成了做选择作决策之前,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领导及群众意见的良好习惯,确保所做决定符合领导意图和干部群众意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为工作顺利开展作预备。平时,能够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能努力做好本单位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实施等工作。二是有一定的科学治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独挡一面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优势,科学安排,及时出台建立各项治理制度,做好内部治理,有效地应对撤并过程中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xx镇很快进入有序、高效运行状态,得到了镇领导的好评。三是善于出点子,为领导当好决策参谋,能不断创新,抓好工作落实。平时能及时发现问题,能想领导所想,急领导所急,积极想办法、出点子,为领导当好参谋,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思路清晰,考虑问题较全面,措施得当,务求实效。善于在工作中学习和提高业务本领,对本职工作的情况掌握得十分熟悉,理解得十分透彻,工作上始终能保持一种驾轻就熟的状态。不仅如此,该同志明确自身岗位的工作目标,统筹安排,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高质量地完成xx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勤:该同志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业务本领,扎实的敬业精神,敬业勤奋踏实肯干;坚持原则,对自己能够严格管理。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xx同志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起早贪晚,有时要工作到深夜,但他从无怨言,也从不计较,始终保持一种扎实敬业、昂扬奋进的工作精神,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深得领导好评。他在任组织统战干事期间,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实干作风,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平时工作相对较忙,经常牺牲双休日和晚上等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评价,为镇委决策提供的参考依据更加准确、翔实,起到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廉:该同志作风正派,注重个人政治修养,生活朴素,从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法纪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奉献精神较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工作上从未有群众的不良反映和投诉,群众基础工作扎实。该同志始终坚持廉政规定不动摇,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欲、慎初,自觉过好名位关、人情关、金钱关和权力关,做到了不被物质和金钱所诱惑,不为官位和职务所驱使,保持了廉洁奉公的公仆本色,没有任何不廉洁行为。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2)

二、德能情况

(一)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该同志主持局工作以来,能够认真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局党组的各项决定,政治立场坚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二)关心职工,工作作风踏实。她关爱职工,组织开展的“我为质监献计献策”问卷调查活动,得到了省局主要领导的肯定。为职工办实事,挤出资金解决了职工午饭难和午休难两大困难,使局职工更加团结。工作作风踏实,经常带队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建材安全专项检查。深入食品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在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工作中,她带头加班熬夜,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组织能力强,工作重点突出。在她主持工作期间,一是能站在全局思考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她将局工作情况制成表格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争取他们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仅半年时间就争取到省、市、区等各项资金54万元,打开了局工作新局面;二是能围绕区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支持产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品牌战略优势,将生猪、紫云猕猴桃列为“**省名牌”精心培育,将猕猴桃列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争创,还将韭黄列为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并组织紫云猕猴桃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与陕西省政府在第十七届杨凌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使区农业标准化工作跃上新台阶。三是大胆创新机制,服务园区建设。对入住园区企业实行提前介入制度、挂联帮助制度、绿色通道制度,提出了派出人员进驻园区服务的设想,促进食品工业园区发展。

三、廉政情况

她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以政治坚定立德、以廉洁从政立身,以爱民为民立本,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在工作作风上,讲究民主,善于调查研究,能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廉洁自律上,坚持用《廉洁准则》规范自身行为,在出差、接待、交往等方面,不搞特殊化,反对铺张浪费。不利用职权谋私利、办私事,不在工作中贪便宜、要好处,没有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能严格管好身边的配偶、子女,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她工作的半年时间里,局局工作管理有序、成效显著。2016年,质监局被区政府表彰为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工业经济及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市局党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她本人被评为市质监局先进个人。

四、考评情况

经过民主测评,其结果如下:参加测评12人,发测评表12份,收回12份,有效票份,在推荐意见中,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3)

,女,汉族,生于1968年3月,四川省三台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6年6月至1990年2月,在县东河电站工作;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工作;1993年1月至2001年4月,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1997年1月至2001年4月期间,担任县质检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4月至2005年5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2005年5月至2008年4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工会主席;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法制科副科长;2011年8月至今,在质监局工作,担任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德能情况

(一)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该同志主持局工作以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局党组的各项决定,政治立场坚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二)组织能力强,工作重点突出。在她主持工作期间,一是能站在全局思考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她将局工作情况制成表格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争取他们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仅半年时间就争取到省、市、区等各项资金54万元,打开了局工作新局面;二是能围绕区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支持产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品牌战略优势,将生猪、紫云猕猴桃列为“四川省名牌”精心培育,将猕猴桃列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争创,还将韭黄列为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并组织紫云猕猴桃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与陕西省政府在第十七届杨凌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使区农业标准化工作跃上新台阶。三是大胆创新机制,服务园区建设。对入住园区企业实行提前介入制度、挂联帮助制度、绿色通道制度,提出了派出人员进驻园区服务的设想,促进食品工业园区发展。

(三)关心职工,工作作风踏实。她关爱职工,组织开展的“我为质监献计献策”问卷调查活动,得到了省局主要领导的肯定。为职工办实事,挤出资金解决了职工午饭难和午休难两大困难,使局职工更加团结。工作作风踏实,经常带队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建材安全专项检查。深入食品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在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工作中,她带头加班熬夜,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廉政情况

她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以政治坚定立德、以廉洁从政立身,以爱民为民立本,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在工作作风上,讲究民主,善于调查研究,能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廉洁自律上,坚持用《廉洁准则》规范自身行为,在出差、接待、交往等方面,不搞特殊化,反对铺张浪费。不利用职权谋私利、办私事,不在工作中贪便宜、要好处,没有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能严格管好身边的配偶、子女,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她工作的半年时间里,局局工作管理有序、成效显著。2010年,质监局被区政府表彰为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工业经济及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被四川省“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四川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市局党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她本人被评为市质监局先进个人。

四、考评情况

经过民主测评,其结果如下:参加测评12人,发测评表12份,收回12份,有效票份,在推荐意见中,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

经与局工作人员座谈,并征求区人民政府、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领导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同志完全能够胜任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希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协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为质监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4)

最近,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建立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对有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改变集体决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10种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是对有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情况、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规用人问题不进行查核处理、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规用人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对有更改伪造推荐测评结果、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有在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拉票贿选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越级提拔干部等5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有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除换届外大批量调整干部等7种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整改。

离任检查制度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本地区用人风气、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5)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办法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州及县、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工作需要又具备条件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也可以公开选拔。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地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数量及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确定。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在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党委(党组)可以设立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在进行公开选拔前,应当由组织人事部门拟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报党委(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属上一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的领导干部,其工作方案应事前报上一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属双重管理的干部,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职数、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中共恩施州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若干意见》的规定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并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推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由组织推荐参与考试的,应尊重本人的意愿,征得本人同意。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有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该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应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告说明,并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按其他职位规定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重要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序,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或认定合格的省市一级题库中提取;根据需要,也可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命题。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以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确定。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意借鉴、吸收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9人。

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二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逐步建立面试评委资格制度。

第二十三条面试计分方法。面试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第二十四条将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五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

第二十六条县市公开选拔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七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成绩,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对考察对象的情况,可按《恩施自治州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州组发[2002]8号)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按照《恩施自治州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三十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二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认真负责地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或推荐、提名。党委(党组)在决定任用时,既要综合考虑考试成绩排名,又要十分注重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以及对岗位的适应程度。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群众公认程度较低、工作实绩不突出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即使考试成绩好,也不能作为任用或推荐、提名人选。

第三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五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跨地区、跨部门的拟任用对象,在干部原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

在考察时已经进行公示的人选,任职前可不再公示。

第三十六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恩施州组发[2002]9号)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计划任务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七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开、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必须自觉服从,认真执行;

(四)招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五)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六)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开选拔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报考人员或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应专门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组面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6)

一、填空题(共40题,每题1.5分)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为了落实和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而制定。

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从严查处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答:新时期好干部,政治监督,违规用人,失职失察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防治并举、。

答:分级负责,实事求是,精准有效,失责必究

4.党委(党组)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关、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

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

5.中央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地方党委组织部和垂直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答:宏观指导,指导

6.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答:党的机关,审判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规则、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答:党委(党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

8.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导向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公道正派;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的干部。

答:树立正确用人,德才兼备,五湖四海,事业为上,政治关,能力关,忠诚干净担当

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机构和、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干部制度。

答:规格,职数,深入考察,交流,回避,管理监督

10.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答:工作纪律,纠正

11.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

答:严肃问责

12.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监督机制,把检查与结

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答:组织,民主,专项,日常监督

13.强化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专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进行。

答:上级党组织,“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

14.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监督。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把贯穿始终,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会议讨论决定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对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不得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

答:内部,酝酿,最后表态,暂缓表决,个别征求意见

15.健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向机构了解情况,机构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立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次自查。

答:内部,干部监督,干部监督,纪实,1

16.第十五条  拓宽渠道。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善举报受理平台,提高举报受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答:群众监督,“12380”

17.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一般每年召开次,重要情况随时沟通。

答:联席会议,联席,1

18.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

告后,应当认真审核研究,并在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或者未经同意的人选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未或者报告后未经同意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

答:15,答复,按照规定报告

19.党委(党组)应当结合全会或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

答:每年,民主评议

20.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地方一般为本级党委近一年内提拔的干部;其他单位一般为近内提拔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答:正职领导,一年

21.“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被评议地方和单位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

答:重要参考

22.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等方式,督促被评议地方和单位整改。对的干部,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应当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作出说明,并视情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答:约谈,责令作出说明,认可度明显偏低

23.党委(党组)开展期间,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等方式,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

答:常规巡视巡察,派出检查组,专项检查

24.检查组在领导下开展工作。检查前,巡视巡察组应当向检查组提供所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当提供给,并写入巡视巡察报告。

答:巡视巡察组组长,巡视巡察组

25.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形成报告,报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负责人审定后,与巡视巡察情况一并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答:检查情况

26.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情况,对照检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于收到反馈意见后个月内向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答:2

27.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视情开展。

答:重点检查

28.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离任时,应当对其任职期间工作进行检查。

答:干部选拔任用

29.离任检查通过民主评议、工作相关材料、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

答:查阅干部选拔任用

30.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开展。对拟的检查对象,结合干部考察工作进行,检查结果在考察材料中予以反映,并作为评价使用的。

答:提拔重用,重要参考

31.组织(人事)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应当采取、提醒、或者要求作出说明

等方式办理。

答:调查核实,函询

32.对严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实行,办理单位应当认真组织调查,不得层层下转。查核结果和处理意见一般在个月内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答:立项督查,2

33. 对提拔任现职后受到或者撤职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且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的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也可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及时形成工作报告。

答:撤销党内职务,提拔任职前,倒查,倒查,倒查

34.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

答:全面领导,主要领导,领导,相应

35. 党委(党组)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情节较重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

答:书面检查,责令整改,改组

36.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者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免职、处理。

答:批评教育,诫勉,停职检查,限制提拔使用,责令辞职,降职。

37.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依法处理。

答:有关国家机关

3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共章,条。

答:十,四十二

39.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

答:5,13

40.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同时废止。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二、简答题(共5题,每题8分)

(一)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什么情形应当在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参考答案:1.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即将离任前提拔、调整干部的;2.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3.因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暂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4.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5.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6.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7.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8.部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党政正职职级晋升或者岗位变动的,以及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

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进行调整的;9.领导干部因问责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撤职,影响期满拟重新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提拔任职的;10.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本人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含外籍专家),因工作需要在限制性岗位任职的;11.干部达到任职或者退休年龄界限,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12.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什么情形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参考答案: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力,出现重大用人失察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2.用人导向出现偏差,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选人用人问题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4.维护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力,导致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5.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什么情形的,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参考答案:1.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2.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3.不按照规定对所属地方、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导致问题突出的;4.对反映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选人用人问题不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作出处理的;5.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什么情形的,应当追究纪检监

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7)

我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干部选拔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并作广泛宣传,在领会、掌握精神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把精神落实到工作实处,务必取得成效。

二、对照文件,规范选拔任用

我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确定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考察材料的内容符合《干部选拔条例》要求,按规定酝酿、讨论决定干部。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严防不正之风

我单位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大工作力度,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主要采取2项措施,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道程序,都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加强程序监督;二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破除干部选拔任用神秘化观点,凡应当公开的,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于加强监督,严防不正之风,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群众反映良好。

四、认真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我单位十分重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及时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报告2014年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向中层干部通报“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召开专题会议,对“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广泛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这些意见与建议采纳到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还就存在的不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整改到位。

五、仔细自查,切实整改提高

我单位始终认为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自身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为此,我单位对2012年度本单位执行《《干部选拔条例》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时,记录不全,对意见与建议梳理、归纳欠仔细欠完整,影响了采纳与整改。这些情况作了认真整改,在2013年度本单位执行《《干部选拔条例》时作了加强,取得较好效果。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8)

财政局总会计师、体育局副局长和团区委副书记各1名。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的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财政局总会计师: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技术职称,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2年以上的公务员。

2、体育局副局长:女性,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从事过体育工作,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的公务员。

3、团区委副书记: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的公务员。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2009年6月30日为界线。

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4〕13号)的规定,我区本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公告。在****报、***政府网公开选拔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范围、报名条件资格和选拔程序方法等。

2、动员报名。各单位遴选出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动员鼓励其主动报名参加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好《**市**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在*月**日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4、第一次资格面试。第一次资格面试采用演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领导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采用演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评委由区分管领导、区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公选职位单位的领导等7人组成,公选职位单位全体公务员与镇(街道)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旁听,并可以向应试者提问。面试过程邀请媒体参加,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按照所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推荐考察人选。推荐结果将作为组织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7、组织考察。各个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占40%、第二次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参加旁听人员的推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的主要程序为:考察预告、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8、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如拟公选职位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9、任前公示。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包括节假日)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10、试用与任命。这次公开选拔中任命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按有关法定程序免去职务后,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非公务员经选拔并被任命为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按照《**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调任和管理。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9)

一、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局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系统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对《条例》学习的监督检查。市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条例》知识考试,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发现严重违反《条例》问题的,年终考核视为不达标,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近年来,市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共提拔、调整、任用干部共21名,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别是今年二月份,市局党组结合系统科级领导班子人员和领导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拿出2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在全系统进行了公开选拔,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把五关。资格审查关,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全系统共有211人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有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成绩关,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3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2的不得进入民主测评阶段;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组讨论关,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局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此次公选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宽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到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公选工作在系统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市局这次选拔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篇(10)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xx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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