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业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27 09:35:37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1)

(1)依照事业集团的规模,筹措长期资金。

(2)拟订长期人才培养计划。

(3)规划升迁渠道,使员工有升级的机会。

(4)与实施。因每年元月份进入此事业年度,所以 12 月中需将全部计划印刷完毕,向全体员工发表,以使公司员工取得共识,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长期计划的修正:本年度是经济的大转变期,因此公司亦要斟酌年度计划,准备大幅调整其未来 5 年的长期计划。

3.经营的基本方针:

(1)公司是制造名牌运动用品的公司,必须承担起流行指导任务。

(2)公司要维护顾客的利益及对顾客的服务,最终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

(3)公司要重视员工的幸福,重视每个人的成长,按能力高低支付薪资。

(4)公司要通过对顾客服务和增加员工的福利,求得公司成长,以求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20xx 年度计划的编制

1.20xx 年度的展望:

虽然经济环境由极度繁盛阶段进入到调整阶段,但仍有若干的产业成长。公司方面也一样,只要所经营的商品本身有其效益性,公司自然也会有成长。

1998 年以来的不景气与非恐慌性的萧条,是投资环境的变革与投资者适应的结果。所以在不景气情况下需求的减少不与本公司产品的价格发生很大的关联。因此,我们要更进一步地开发商品,努力加强行销与技术指导。但由于总体的变革,我们预估的年成长率将不及以往 3 年的 50 %,而只能达到 20 ~ 30 %左右。

2.实施事业单位利润中心制:

过去 5 年来,公司规模随销售额的增加而扩大直至目前的阶段。为适应多角化经营及产品多样化的要求,本公司由单一制鞋公司发展为具有多种相关产品的事业集团。因此,为使公司适应环境,渡过难关,必须实施事业单位利润中心制。

3.方针:

(1)确立利润中心制。

(2)经费维持现状(成本中心)。

(3)库存与应收账款维持现状。应收账款有增加的趋势。今后应收账款的增加,需配合库存量的减少。

(4)设备投资的检查。

(5)资金调度的健全化。 ① 安定资金的流入 ——— 除增资与公积利益外,公司将从金融机构贷入长期安定资金。 ② 安全准备金 ——— 储蓄准备金 2 亿元。

三、制鞋事业部的方针与计划

1.长期展望:

(1)中国制鞋业强大,尤以运动鞋输出为大宗,近年来整厂输出的模式已蔚然成风,本公司亦考虑于 3 年内在国外设分厂生产。

(2)除了海外设厂的规划外,本公司亦有鉴于运动、休闲风气的普及,以及休闲人口的年轻化,准备全力开发 10 ~ 17 岁及 1 8 ~ 22 岁的运动休闲鞋市场。

2.20xx 年度的方针:

(1)积极开发海外工厂所在地的销售市场。

(2)广告、销售据点、连锁及专卖店的可行性评估。

(3)建立员工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使内、外人士均认同本公司在同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4)组织与作业状况(表格略)

(5)制鞋事业部损益计划书(表格略)

四、研究发展部( R & D )的方针与计划(略)

五、财务部的方针与计划(略)

企业20xx年度工作计划2现在我已经在公司担任业务员有四年的时间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可以说我是公司数得着的老业务员之一,也是对公司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了。现在20xx年将结束,我想在岁末的时候就我一年的工作做一下总结,也对自己的工作提前写下了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让自己在假期中能够安稳的度过,也让自己能够及时的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希望不会让自己失望!

转眼间又要进入新的一年20xx年了,新的一年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开始的一年,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一年。出来工作已过4个年头,家庭、生活和工作压力驱使我要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在此,我订立了本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业务开展工作。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规定,特别在诉讼业务方面安排了专业法律事务人员协助。作为公司一名老业务人员,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业务工作。

1、在第一季度,以诉讼业务开拓为主。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诉讼业务开发,把可能有诉讼需求的客户全部开发一遍,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安排法律事务专员见面洽谈。期间,至少促成两件诉讼业务,费用达8万元以上(每件4万元)。做诉讼业务开发的同时,不能丢掉该等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与该等客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报告该等客户交办业务的进展情况。

2、在第二季度的时候,以商标、专利业务为主。通过到专业市场、参加专业展销会、上网、电话、陌生人拜访等多种业务开发方式开发客户,加紧联络老客户感情,组成一个循环有业务作的客户群体。以至于达到4.8万元以上费(每月不低于1.2万元费)。在大力开拓市场的同时,不能丢掉该等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与该等客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报告该等客户交办业务的进展情况。

3、第三季度的“十一”“中秋”双节,带来的无限商机,给后半年带来一个良好的开端。并且,随着我对高端业务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相对提高,对规模较大的企业符合了《中国驰名商标》或者《广东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客户,做一次有针对性的开发,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可以安排业务经理见面洽谈,争取签订一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承办费用达7.5万元以上。做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业务开发的同时,不能丢掉该等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与该等客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报告该等交办业务的进展情况。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2)

企业成本管理的作业流程是确保成本管理工作品质非常重要的要素,同时成本管理品质也是企业总体管理当中重要的部分,也可展现整体作业流程的品质高低。成本管理品质的提升或是模式创新都牵涉到作业程序的改变。作业流程的改善最重要是经济层面的节约,这是最常被忽视的因素,也造成员工对成本管理工作的节约价值的不完全认同。应当以价值链分析为基础,将成本管理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融合,更以企业管理总体的角度来看待企业创造经济价值的流程。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应确保企业管理品质不因人为因素有所差异,避免造成时间浪费、资源浪费。企业应加强成本管理工作节约水平的弹性化,主要原则是:给予第一线成本管理员工足够的权限与培训,当问题发生而情况超出标准规范时,这些员工能即时反应、灵活变化,在关键时刻以弹性的作法解决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满足企业养护需求。

(二)成本控制人才与其他部门人才合作培养

成本管理领域以人为本,主要的流程几乎都需要由人来执行,所以企业应针对这些人才与领导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像是人员招聘、教育培训、才能评鉴、绩效评估、职业生涯发展、接班计划及企业文化塑造等,以达成成本管理人才及领导力发展的目标;其他部门人才则是成本管理工作的延伸,直接影响成本控制的品质,推动节约管理的企业管理部门要将其节约理念与作法延伸至所有部门,以确保整个价值链的连贯性。

(三)强化解决根本问题的能力

推动节约管理的企业应强化所有员工均具备节约素养与能力,并不断尝试创新以解决根本问题的能力,使其企业成为能持续改善不断成长的学习型企业。节约管理的架构可全面提升对成本管理领域的品质且具备完整的特性,企业在发展及推动节约管理时可以先从改善作业流程着手,配合节约理念与改善模式的培训,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即看到减少浪费及提升成本管理效益的作用。

二、打造企业成本管理创新的保障体系

(一)鼓励方法创新

一是大力推动由下而上的创新想法,鼓励全体员工可以参与。高层主管距离新的成本控制模式的想法往往较为遥远,所以应将成本控制模式创新的责任交付给企业基层人员。每月提交相关成本控制方法创新信息时,可运用当前流行的网络平台储存于部门内部数据库,不同部门便可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下载并学习。然而,财务部门主管仅仅通过这个方式为成本控制创新管理加分的成功率并不高,因为网络是一个实时响应的世界,员工不应再是观众,而是参与者。部门成本控制创新活动要吸引年轻人,内容不仅要表现得很便利,还要可以获得全体员工的热烈反应。二是提升人员培训水平。针对成本控制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状况,应采取如下方式进行改善。包括:不定期举办成本控制专业及法规讲习训练;提升成本控制人员任用资格标准;聘任专业成本控制顾问;过去类似成本控制经验及案例的传承与建档;建立专职机构统筹办理企业成本控制的创新工作。

(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3)

笔者在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总装二厂从事计划调度工作,这几年因为配套、人力、能力、设备等原因,各种产品经常出现不能均衡生产,保证不了齐头并进的现象,这样就容易造成下工序装配速度不一致、总装组任务停滞的现状。如何实现小批量、多批次、均衡生产的目标,保证总装班组持续、高效的生产?所以,本文结合笔者自身工作经验对于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管理模式提出个人见解。

一、 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特点

多品种和小批量生产的最基本特点笔者总结可以分为以下几点:①生产规模较小而且品种多批量也相对较小;②产品轮番上场没有一定时间的控制;③专业文化较低,畅通的虽然较多但配套不够齐全;④在产品生产的过程当中物流和信息流较为复杂,控制难度相对较大;⑤生产计划和作业计划两者的实现率都普遍较低;⑥在制品占用量非常大;⑦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依靠计划控制和督促以及相互协调,只是浅面的依赖少数管理人员的随机处理,这样会产生失去控制形成“自流”的现象。

二、多品种小批量生产计划可运用滚动计划法

针对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企业,由于品种繁多而且杂乱,在加上销售部门的工作往往无法做到精准的预测,导致在编制生产计划的时候,对于任务的确定只能够确定近期的任务量,造成大部分的产品任务只可以进行粗略大概的编排。这样就产生了生产准备和对于计划的安排工作等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为了有效的提高计划对市场动态变化的适应性,我们可以采取“滚动方式”进行编制生产计划。在滚动生产计划当中融合了预测和计划以及差异值循环法等,可以有效的将企业的生产和供销以及生产技术准备还有各个生产环节相互有机的衔接在一起,有力的加强了计划的科学性。

针对多品种小批量的滚动生产计划的计划期,通常都是需要大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滚动期则和考核期相符,这样就不仅仅可以满足知道生产全过程的要求,而且还全面符合考核的需要。在滚动计划当中,如果产品具有一定的批量的时候,可以采用有效的累计编号法,使得生产能够在数量和期限时间之内更好的衔接在一起。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条件下,在制品数量不可能存在稳定值,导致不能够更好掌握在制品的变动。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产品的完工日期有效的推算出各工艺阶段的投入和产出日期,然后通过利用“期”有效转化成为“量”的方法,从“期”的衔接到“量”的衔接,这就是有效的将预先订制的前期成功的转化成为提前量,对各个车间的计划期达到的投入和生产的累计数量做好确定,对于前期已经投入和产出的了技术相互之间求差值,就鞥狗得出各个车间在计划期应当完成的投入和产出数。使用累计编号法,由于预计期初在制品数量在不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滚动作业计划进行有效的简化编制。笔者经过综合分析之后,总结滚动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原则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组成部分:①第一个月的计划是执行计划;②第二个月的计划是经过初步核算、平衡以后的预定计划;③第三个月的计划是按照生产计划大纲和期量标准制定的作业进度实行的草案计划。

三、车间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形式和方法

厂部编制的滚动生产作业计划,通常只是规定并且下达全月或者分月的生产任务。对于车间之间的衔接配合以及关键的零部件的监督是其所控制的计划重点,但是还不能够直接的作为车间内部的实施作业计划。笔者认为其中主要可以采取的编制作业计划有以下三种办法:①每月和周的滚动作业计划如果车间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实际的管理水平,那么可以采用若干月或者周的滚动计划实施;②针对短期的作业计划,面对品种繁多和几台设备量较大的车间,在编制滚动计划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困难,那么我们可以采取短期作业制定计划的方法;③主要的零件进度计划,如果针对这些工序比较多和周期时间长以及技术难度大等零件,其对于车间的任务有着直接的影响。

四、生产调度工作与在制品管理

生产调度工作是整个生产作业计划的补充。不管是在编制厂的生产管理还是编制车间的计划作业,对于生产过程当中所存在的所有问题,工作人员无法在事先就可以得知问题的发生。所以,对于日常管理当中的调度工作就需要进行全面有力的极强,将各生产环节当中的横向和纵向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行更好的协调,使得生产能够按照所制定的计划进行有节奏的均衡实施。

对于品种多和小批量的生产特点,针对调度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的需要进一步的给予重视和加强。但是,这种加强重视并不是将计划工作放在次要的位置,调度工作和计划工作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其两者所形成的主要作用都是存在相辅相成的。针对调度的工作重点应当主要放在控制成套零部件的缺件和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进度上面,在具体的工作环节计划当中需要认真做到“三抓,三保”原则,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抓缺件保成套,抓进度保均衡,抓出产保计划,不能够直到问题发生之后才去想办法解决,在生产调度工作当中在问题发生之前就给予有效的解决。

针对多品种和小批量的制品管理,我们可以依据分类管理的办法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其主要是按照A类、B类、C类不同系列的零件和属性进行有针对性的明确分类。

A类是主要的件,通常是生产周期较长而且容易报废的零件以及在设计的工艺方面具有指定的零件。那么,对于这一类的主要零件我们就需要实施重点的管理;C类是简单件,通常在制作工序上相对比较简单,而且对于工艺的要求不是太高的零件。那么,对于这一类的零件我们可以实施粗放管理;B类是一般件,其主要性质在A类和C类件之间,对于B类件的管理应当针对具体的情况而制定相应的管理。

因此,针对这种有效的划分方法,不仅能够有效的反映出气在声场管理当中地位,而且还能够有力的体现出所占资金的具体情况。所以,有效的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在制品的占用资金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且对于生产计划的完成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时龙,易力力,任亨斌,蔡斌. 多品种小批量成批成套生产滚动计划的生成方法[J]. 重庆大学学报. 2009(09)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4)

2.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对厂内各部门、各经济核算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3.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及时搞好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4.办理厂领导、上级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5.经常深入生产和工作现场,组织开展群众审计工作。

6.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8.按照审计程序做好审计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及时完成厂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职权

1.对全厂的各经济活动部门、经济核算单位,有权直接进行审计监督。

2.对于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有权建议制止、纠正,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计厂属各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资料,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

4.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执行。

5.有权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6.对中层干部的离任、升任,有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计,评价其业绩。

(三)职责

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法乱纪,营私舞弊,污盗窃,破坏国家企业财产,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提出意见,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客观事实不符,或严重失实负责。

十七、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1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各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十八、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设备嗑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努力降低设备、动力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备件制造和供应计划;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仪器仪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确保供应,不误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做到合理储备,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淘汰和即将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的动力设计工作,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督促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推行三级保养制,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定期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作好记录,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电力供应,领导组织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2]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各单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率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对违反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励、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建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三)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由于管理不严、纵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不周、组织领导不力,影响设备大修质量或完不成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会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十九、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

4.根据设备和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厂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8.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工作。

9.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10.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管理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3

4.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5.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6.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7.有权调配运车辆。

8.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工厂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5.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6.对由于教育不够,本科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工厂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负责。

7.对由于忽视、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质负责。

9.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10.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二十、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技术管理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工作,负责各技术科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2.筹备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有关技术工作会议,整理下发会议决议,督促贯彻执行。并经常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全厂技术工作情况,掌握生产技术薄弱环节与质量动态,向总工程师汇报,提出建议。

3.组织编制工厂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技术工作计划,组织技术管理的改革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关键的攻关安全。

4.编制科研、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下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实施,做到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投产的要求。

5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工作。.

6.负责技术革新的立项和组织鉴定工作。

7.负责制订工厂技术引进、智力引进和探索涉外合作项目的计划,组织技术引进项目的调研、立项考察、谈判、签约及引进设备与设施安装、调试、的技术工作,及时组织对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和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综合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口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做到制度、标准、程序齐全,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并进行督促和考核。

9.负责对外技术的归口管理,审查各技术业务科(室)对外的技术公文、要件。特别重大事项的请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10.负责科研新品的管理,组织科研新产品的立项、调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方案论证书,组织鉴定和新产品证书报批、请奖等工作。

11.根据总工程师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室和技术口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检查、督促、考核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技术工作和计划执行行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4】

2.有权协调处理技术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受厂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委托,有权召开技术品的工作会议,直接处理或布置、检查有关事宜。

4.有权参加研究技术工作和技术人员的晋升、调资、奖惩与聘任等的有关会议。

5.有权参加各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工作会议。

(三)职责

1.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履行总师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

2.对年度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改及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未组织落实完成负责。

3.对引进技术不能及时组织投产和消化吸收负责。

4.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报表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所签署的各种技术协议未经充分论证造成损失负责。

6.对管辖内技术文件、资料立卷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和泄漏工厂技术机密负责。

7.对本室年度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二十一、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主管全厂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工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2.组织编制产品的工艺文件,制定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艺装备并负责工艺工装的验证和改进工作;设计工厂、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3.组织工艺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指导、督促车间工艺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搞好工艺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新产品图纸的会签和新产品批量试制的工艺工装设计,完善试制报告和有关工艺资料,参与新品鉴定工作。

5.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科内和车间工艺人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6.组织领导新工艺、新技术和试验研究工作,抓好艺试验课题的总结与成果鉴定并组织推广应用,搞好工艺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技术教育。

8.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对技术改进方案与措施,负责签署意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

9.负责本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全厂各单位工艺人员的业务领导和考绩工作。

10.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工作。

11.完成总工程师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职权

1.按规定审批程序,对工艺文件、工装图纸有更改权,对制订的工艺文件有解释权,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工艺作业有纠正权。

2.对车间执行工艺的情况有检查、监督权,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产品质量和原材料消耗的资料。.

4.有权召开全厂性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会议,进行技术交流,组织技术攻关,对技术业务工作进行布置和指导。

5.对全厂工艺技术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在计划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艺准备工作,而影响新品试制进度和生产任务完成负责。

2.对因工艺编制或工装设计问题,导致产品大量报废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对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不及时,影响生产负责。

4.对审查签署的工艺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资料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5.对原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存在计算方法或数值错误,造成浪费或损失现象负责。

6.对由时工艺设计不合理,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5)

一、引言

预算执行是预算工作的核心,如果企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与预算计划存在较大的背离,那么预算将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任何的益处。企业预算的执行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如企业的基础结构、企业文化和公司的经营方针等因素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的预算执行力施加影响。虽然企业在《预算法》出台之后,不断提升预算计划的规范性,然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预算计划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究其根本是因为企业在预算执行这一环节存在了问题。执行力是最终实现计划落地的重要一环,如果企业的执行力较差,即使预算计划做的再好,最终无法落到实处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笔者通过分析目前我国企业在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监管的角度提出一些可以加强预算执行力的建议,为执行力差的企业开出一剂良方。

二、企业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针对预算执行力的审计监督方法

大多数企业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施加了较多的的监督力度,主要包括通过聘用外部机构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真实性审计,对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予以审计等。只是在预算工作的开始和最后的结尾予以审计监督,而忽略了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其中固然存在一些困难,限制了监督工作的进行,然而这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可以放手,任凭业务部门自由做主,决定企业的资源利用。预算计划是企业管理层综合了企业的各方面情况后制定出来的资源分配计划,如果业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按照预算计划的指引工作,那么预算计划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目前大多数企业在这最为重要的环节缺乏具体的审计监督评价体系,业务部门即使不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也没有任何的处罚。

2.预算执行制度亟需完善,缺少反馈环节

在预算计划编制出来以后,执行者缺少反馈环节,在执行的过程中通常会强调因为预算计划于部门实际存在偏差或其他或有事项,而导致预算计划的执行力度较差。这种理由在企业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较为常见。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企业的预算执行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导致的。目前,很多企业的预算执行过程缺少反馈环节,导致了执行部门难以与预算部门及时的进行沟通协商,当预算计划与实际情况偏离过多时,业务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会更倾向于按照实际情况来开展工作,此时企业的预算计划就会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境地,即会被业务部门可以忽略,成为形式化产物。

3.考评制度与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性较差,使得企业的监督管理难以落到实处

大多数企业的绩效考评体系中缺乏与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考核指标,致使企业对各级部门的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缺少抓手,难以落到实处。有的企业虽然有一些考核指标,可是更多的是以结果为导向,通过财务数据来衡量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考核指标相对缺乏,更多的是集中在事后监管。缺乏严格的审计监督机制,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更多的是依靠各级预算执行人员的自身素质,这样增加了预算执行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提升企业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水平。

三、强化企业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的举措

1.将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力度纳入预算评价体系

企业应当适当丰富预算考核评价体系,需要将执行力度纳入评价体系之中。例如企业在制定预算计划并公布实施之后,应该同时公布针对执行力度强弱的监督管理措施。针对那些可以及时响应预算计划,在生产工作中根据预算计划予以调整的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而针对那些执行力较差的部门,应当施加一些惩处措施,例如可以缩减其预算额度、在企业内部点名通报批评、扣除部门领导人的奖金等。通过制定具体详实的监督管理方法,可以帮助企业的员工将预算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而且这种具体的惩处措施可以警示那些执行力较差的部门及员工,提示他们要按照公司的预算计划来进行工作、为了保证执行力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企业应当做好监督管理办法的公示工作,让每一位员工都对执行力的奖惩制度耳熟能详。目前大部分企业在针对执行力的监督管理办法领域仍然存在很大的盲区,有的企业虽然也有一些绩效评价指标,然而却并没有对执行力单独进行考核,缺乏监督管理,就容易让员工产生侥幸心理,通过将绩效考核体系予以丰富,增加对执行力的监督管理办法,可以有意识的去提升企业的预算执行力度。

2.给予各级预算人员一定的调整权限以调整预算计划中存在的不足

企业在编制好预算计划之后,通过将预算计划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以实现预算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在接到针对该部门的预算计划任务之后,根据计划予以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这一流程为大多数企业的预算执行流程。预算计划存在刚性约束,也应该存在柔性控制。刚性约束主要表现为预算计划本身存在的不足,而柔性控制则主要是指外部条件对预算计划的影响。各级预算人员需要拥有一定的调整权限来解决预算计划的刚性约束和柔性控制问题。通过有限范围的授权,可以使得预算计划的执行不再是单向的流程,这种有限范围内的调整,是各级预算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预算计划进行的微调,是有利于预算计划的执行的。企业在进行授权时需要注意各级预算人员的权利范围,应该确保所授予的权利与其工作范围相匹配。企业应该在各级预算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中增加该项,即对预算调整情况的考核。增加授权后的考核是更为合理科学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体系。各级预算管理人员拥有调整权限之后,需要负责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企业应该对执行情况好的部门要予以奖励,对执行力较差的部门要予以批评。

3.细化企业预算执行评价制度,增强企业的监督管理水平

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测评不应仅仅局限在财务指标之上,还应该结合一些非财务指标,方能更好的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大数据时代,企业应该学会应用信息化环境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来对执行力进行考评。通过使用动态数据来作为执行力的考评要求,会增加企业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的精准性。企业要以财务指标为切入点,不仅要对最终的结果予以评价,还要将评价监督过程向前推移,积极地进行事中监督。事中监督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最为准确的监督,因为不存在时间上的滞后。企业可以将这种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工作流程之中,实现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的常态化。为此企业可以成立专项小组,抽调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专人专岗,可以保证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的定期开展。预算执行工作是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密不可分的,因此只有将执行评价制度制定的愈为细化,才能保证监督过程中的针对性。如果监督评价体系只是一些较为空洞的理论性的目标,是不利于监督人员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工作的。预算管理时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企业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预算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要不断提升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好的预算计划需要好的执行力去将其实现,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是保证企业预算执行力的必要措施。

四、结语

企业的预算执行,需要严格完善的监督管理方法为其保驾护航。为了提高企业的预算执行水平,企业可以将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力度纳入预算评价体系,以实现对执行过程的动态的监督管理。给予各级预算人员一定的调整权限以调整预算计划中存在的不足可以帮助企业实现预算计划的微调,更为贴合各级部门的实现情况,提高预算执行力,增加监督管理的精准性。细化企业预算执行评价制度,则有利于企业拓展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的深度,不流于表面。

参考文献: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6)

我国的人口正在不断的增长,为了控制我国的人口数量,保证优生优育,为育龄群众提供必要的节育和生殖健康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我国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这一项政策。计划生育的实行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有效运用上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已经是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育龄群众的生育质量、生活质量和心态,甚至是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因此提高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护理这一项工作也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护理质量的高低对整个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护理质量,是使护理工作更趋向完美的必然选择。

1 方法

1.1 心理护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则为我国的这项国策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这项国策所坚持的前提必须是以人为本,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1]。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女性一般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压力,因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特殊性,再加之很多女性对这项技术缺乏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导致她们往往会在接受服务的时候产生抵触心理,有的甚至萌生恐惧和害怕。所以需要相关的护理人员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通,介绍该项技术的安全性,向其解释必要的节育措施,并帮助其选择长效的避孕措施,耐心的做好心理陪护工作。

1.2 针对

在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时候要注意做好针对,针对的原则是尊重个体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地看待接受服务的不同个体[2]。因为很多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女性都是生育过二胎的妇女,有些妇女两胎都是女孩儿,其心理自然而然的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所以对于这一类的女性在做好心理护理的同时还必须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针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护理。要对其解释相关政策,并且介绍相关的手术过程和手术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解除其抵触的心理。

1.3 加大宣传力度

对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而言,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在医院、计生服务站内部,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主要宣传主体是站、内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在做好相关的生理干预的同时,也要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护理人员需要向接受服务的女性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健康的生殖知识。可以针对不同的主体完善上面所提到的针对[3]。要做好新婚夫妇优生指导工作,向孕妇提供必要的保健知识,对于产后妇女要进行科学育儿的讲解工作,可以适当指导必要的避孕节育方法。除此之外,要做好育龄夫妇关于常见病症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必要的时候还要进行更年期保健指导。关于院、站外的宣传,主要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杂志和报纸等宣传媒体来进行宣传,使计划生育更加的深入人心。

2 结果

通过本研究的相关护理干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护理效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施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来,接受服务的女性的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而相关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态度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和改善。

3 讨论

为了做好新时期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良好的机遇[4],要想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成功的由强制型转向服务型,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护理过程中以“受术者至上”作为指导理念,关心受术者的自身情况和家庭环境,注重她们的心理变化和需求的不同,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性的真切需要。除此之外,从护理人员自身来说,护理人员要做好护理工作,不仅需要有丰富的专业医学知识,同时还要具备相关的心理护理知识、人文社会知识等。只有护理人员拥有过硬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并且不断的更新自身知识,这样才能充分的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职业精神。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护理人员才能根据不同受术者的不同心态进行不同的心理指导和疏通[5]。从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情况来看,特别是对农村妇女进行节育手术时,由于她们大多文化素质不高,相对缺乏充分的健康知识,因此在手术过程中不积极的配合医生以及护理人员的治疗,甚至个别妇女还产生了抵触心理。护理人员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要做好受术者的身心护理,这就要求护理人员走进接受服务女性的生活,站在接受服务女性的立场上看待问题,让她们消除一切负面的心理情绪,切实感受到温暖亲切,从而摒弃接受服务时的紧张焦虑甚至是抵触的心理,提高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计划生育事业做出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华毛.基础护理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中的重要性[J].青海医药杂志,2012,33(06):154-155.

[2]保成华.浅谈基础护理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应用[J].青海医药杂志,2013,25(01):85-86.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7)

由于我国的历史发展现状,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对于税收筹划方面的应用和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但是不得不承认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以及分配等各种环节都能够带来一定的管理作用,并对企业的管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计算机广泛应用的今天,会发现新d的计算机技术可以为税收筹划带来新的发展。

一、税收筹划与云会计的概述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以及创新要求

税收筹划的概述一直到目前都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义去界定,国内外的学者针对税收筹划一直有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但是对这些表述可以进行一个统一的归纳就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之下,充分利用税法的规定合理调节企业内部税收管理及筹划安排,尽量使企业的整个经济纳税达到最小的经济管理活动。基于这一定义,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及时的更进时代经济形势以及最新税法的步伐,积极吸收当下最为热点的理论和技术,通过良好的管理方式将企业税收降为最低。利用全球经济链理论,加强企业联合与治理,税收筹划在未来企业经济规划管理中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云会计概念

财务管理中涉及到的数据以及表格十分繁复,数据的错误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带来极大的影响,因而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特别谨慎小心。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盛行,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渗入出现了云会计的概念,云会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概念:第一个就是会计软件,无论是采取什么形式都可以通过软件来实现。第二个就是云计算,它将资源、信息和软件共享给电脑以及一些有需求的设备。因而给财务管理人员带来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便利。

二、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中的云会计

(一)云会计对于企业的价值分析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经济发展规划、实现财务目标以及支撑企业决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财务管理工作量的增加,而企业为了将税收征收降到最低,会使得税收筹划面临更大的挑战,目前有了云技术的引进,企业税收筹划中可以应用云技术来加强筹划工作的进行。

(二)云会计在税收筹划中面临的应用问题

由于云技术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产生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财务管理方面的技术,因而会具备计算机技术中本身所包含的风险性:安全性和隐私性。企业能够放心使用云会计,将数据上传至网络上的所有前提都是基于安全性。除此之外就是网速问题,云会计主要是借助云计算技术,大量的财务信息上传到网络上对网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复杂大量的财务信息数据会造成网络传输的拥堵,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网络节点的检测和自我恢复,需要计算机技术的不断革新来实现。

三、税收筹划中应用云会计的具体分析

(一)云会计应用于筹划资金中的税收筹划

任何企业形式的融资都不可能是无偿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融资主要采用了两种方式:股本融资以及负债融资。而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中的规定来看,针对企业采取的融资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比例。针对不同的融资形式会相应有不一样的税收计算公式。企业在掌握了不用税收计算公式的前提下,需要结合自身企业经营发展状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从而将合理筹划税收,将企业经营税收额度控制在最有利的范围内。

(二)云会计应用于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并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接下来的经营活动一定离不开必要的投资。当数据量十分巨大的时候,引进云会计的方式和理念去处理企业财务事项对财务管理和企业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从企业投资行为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对于企业投资的行业、地点都会有区别对待,国内针对地区的不同,经济越是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税率往往低于经济较为落后的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而且税率之间的差距十分巨大。然后就是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引进云计算的技术,逐渐取代传统记账、代账的工作模式,通过云会计的软件将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统一化,并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需求去制定相应的云会计软件的相关功能模块,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良性发展。

(三)云会计应用于企业运营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引入了云会计技术之后,在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和机构设置方面都会有所突破,企业水费的征收主要取决于应缴纳的税额与相对应税率之间的关系,由于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很多,在计算税费方面会给有关工作人员带来大量的工作量,因此可以借助云会计这种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对相应的税费进行计算,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在实际操作中是通过营运过程中对混合销售和兼营的不同比例进行把握,达到税额最小化的处理,充分利用存货计价的方式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筹划从而降低税费,诸如种种以及其他方式都可以事先营运过程中税收的筹划,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四、总结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发展,税收筹划和云会计技术的有关研究也在逐渐深化,理论也趋于系统化。但是现阶段而言,我国企业无论是在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还是应用方面都处于初步阶段,财务管理者对于这种税收筹划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形成体系,因而在推动税收筹划的理念道路上仍然存在险阻。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以及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去探索云会计和税收筹划相关理论的研究和应用,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索,希望能够为今后企业财务管理提出更好的方案,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8)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9)

一个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当中的一个自主动态循环流程,也是为了达成企业各项目标而必须使用的一项管理措施。特别是在企业的创业初期,公司的发展速度处于逐步加快的状态,内部业务的范畴也在进一步扩充,为了加快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并进一步将公司的整体营运目标进行细化地分解,监督企业内各个业务机构与相关部门更加紧密地围绕企业的整体目的展开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而有效提高内部各个部门协同工作的效率,推动企业整体的运营进程,经营计划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的导入是由企业内的决策部门来决定的。这一环节的运行体系是归属于软性管理的范围,牵涉到公司的决策部门、管理部门以及执行部门等全体组织层面。从企业的业务方面来看,牵涉到了企业内各个业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从公司实际运营角度来看,则牵涉到了公司的整年度运营规划、半年度运营方案、季度运营方案以及每月运营方案等等。所以,可以说一个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环节,是综合性较高、涉及知识面较广且实施周期较长的管理环节。

一、经营计划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一)企业经营计划管理环节的特征

通过对企业经营计划管理环节的具体特征进行分析,笔者得出这项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在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具有独创性的特征;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工作的整体目标方面有着很强的针对性特征;在工作的时间方面具有周期性的特征;在工作的可行性上具有动态滚动性的特征;

所以,企业决定引入计划管理环节的初期,就应当对企业后续的中长期发展策略、发展目标以及本年度的运营目标进行确认,并开始对经营计划工作的周期进行管理,落实好PDCA循环,做好对这项工作的控制与管理[1]。

(二)经营计划管理PDCA循环的内涵

PDCA循环,也称作戴明环,是由美国的质量管理相关专家戴明博士率先提出的,最早的时候是应用于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也是早期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后,专家发现这一理论在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工作当中也是适用的。不断随外部环境产生变化的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工作,是从当前局势出发,随时事变动而制定出相应计划方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依据PDCA循环的原理来看,这种循环往复的运转主要包含计划(Plan)、实施(Do)、核查(Check)与处理(Action)四个部分,而PDCA循环的四个字母,也正是这几个单词首字母组合而成的,也就是说,这一循环是依照计划、实施、查验与处理的顺序来对目标进行管理的,具体细化的解释如下。

P(Plan)计划。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经营方针与目标的确定以及活动方案的订立,从宏观角度来看,可以大体解读为企业发展策略的定位,从微观来看则主要包含企业的每年、每季及每月经营指标以及经营规划的订立[2]。

D(DO)实施。主要是指企业内员工或各个部门的详细运作流程,也是每年、每季、每月需要达成的计划工作内容。

C(Check)核查。主要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当中需要定期进行核实与总结的工作实施结果,主要是为了监督运营的情况,找出优势,促进其作用的发挥,找出隐藏的问题,避免隐患对运营产生威胁。

A(Action)处理。主要是指企业对于定期核实阶段找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的过程,在有优势的方面要加以肯定与发扬,而未完成的或存在问题的环节,则要进行详细的总结,并进一步提出改进的措施。在这一轮处理环节中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则可放到下一轮的PDCA循环当中。

二、我国企业经营计划管理现状

经营计划管理工作,是我国企业管理环节当中最为重要、最应当被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引导着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在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环节当中,主要包含从年度、季度一直细化到每月的工作规划以及费用预算规划等各个单项工作规划,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当中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却很少被企业所重视,其不被重视的体现主要为以下几点:其一,内部工作计划管理的实施方、完成时间、责任人以及整体工作量等信息都并不完善。其二,工作相关计划的实施方法也不够合理,没有进行更加细化的分析,每项工作的实施也都不及时。其三,监督部门对于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都不到位,每项工作完成的具体结果也没有及时进行反馈,导致工作无法达到无缝衔接,也达不到闭环管理模式的具体要求。其四,绩效的考核体制不健全,整体的经营计划并没有完全落实。

三、企业经营计划管理环节中的PDCA循环应用

在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工作中,PDCA循环在企业当中的具体实施应用步骤如下:

计划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要根据企业的运营现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运营措施计划,并进一步确立运营的主要目标、预期目标。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完成的时间、完成的指标以及完成的流程与方法等。并订立出企业的年度计划,制定出企业的整体运营方案。

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要对先期制定出的运营规划进行落实。即是指对企业的具体运营方案进行落实,并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对预算及达成率等指标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定期针对运营的计划开展会议,提供书面反馈、经营反馈等,并对经营的成果进行回顾[3]。

核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计划落实的情况进行多个层面的系统核查。并依照具体的审核指标开展经营规划会议,对相应的书面反馈,财政报表、协调管理环节、财务管理环节以及绩效管理环节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与潜在问题进行商议,并对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严格的定期审查。

处理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要针对前期核查的结果,对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归纳,通过对经验教训的总结,针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并将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一次循环当中[4]。并且,在进行总结之后,要针对工作成效优秀的部门与未改善的部门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以达到改善运营成效的目标。

依据PDCA循环的特点,许多企业都在实际的经营计划管理环节当中加入了“部门每月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规划”的流程。主要是指企业在每月针对上月经营成果与下月经营规划所展开的各类会议,在会议上,企业的每个部门,都要对自身当月的工作进行详细总结,找出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而领导层面则可以利用月度会议将下月的工作指标要求下发到各个部门。所以,在月度会议开始之前,企业中的管理层面首先就要编制出下个月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细化的要求,明确下月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并将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从整个工作过程来看,企业的领导层面,需要任务订立、工作传达、成果总结、工作核查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以保证在符合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工作。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月度经营总结的表格,将已完成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效果、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详细地进行总结,之后由相关的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此外,员工还可以依据月会的反馈,向企业领导层提出相应的改善意见,并形成书面文件,经由领导层签字之后,则可上报考核部门进行核查。对与没有及时完成的任务,则需要由领导部门重新在下个月的工作当中列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并由执行部门进行落实,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管[5]。

四、结语

PDCA循环模式可以说是在当今企业别常用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后续发展有着很大的辅助作用,并且有利于企业对于自身工作的总结与规划,所以,中国的企业在落实经营计划管理工作时,应当更加积极地利用PDCA循环模式,提升经营规划工作的效率,以获得更好的经营成果。

参考文献:

[1] 梁翠卿.浅析初创企业经营计划管理的PDCA循环[J].商场现代化,2012(32):64-65.

[2] 孙秀昌,李岩冰,刘江峰等.PDCA循环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1):132-135.

针对业务工作计划篇(1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3(a)-0000-00

本科毕业设计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的一次重要实践和检验活动。本科毕业设计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最后一个培养环节,毕业设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毕业后的任职能力。本文结合多年指导毕业设计的实践,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做好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探讨。

1 准确定位专业教研室的地位和作用

专业教研室是本科毕业设计的组织者和验收者,在本科毕业设计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作用贯穿于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准确定位专业教研室的地位和作用是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质量的前提。

1.1 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者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由学生所在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其主要任务体现在:确定毕业设计题目、配备合适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论文选题、撰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安排毕业设计教室和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1.2 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工作的验收者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验收任务也由专业教研室承担。验收工作主要包括: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毕业论文的修改归档等。

2 合理制定毕业设计的任务和计划

学生的特长和能力水平不尽相同,因此,针对不同学生应拟定不同的毕业设计题目、制定不同的毕业设计计划。这对毕业设计工作的完成和质量保证至关重要。

2.1 制定合理的毕业设计研究任务

在制定毕业设计题目前,应采用集中座谈、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的特长、爱好和能力水平,注重因材施教,以学生个人特点为依据制定不同类型的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研究内容的难度应适应学生个人能力水平,确保毕业设计工作既能按时完成,又能有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2 制定科学的毕业设计实施计划

毕业设计的时间通常是3个月,以毕业设计研究内容为基础,结合学生自身情况,制定科学的毕业设计计划,确保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进度准时完成毕业设计工作,是确保毕业设计质量的基本保证。

3 把握要点确保毕业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通过多年的毕业设计教学实践,为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进度和质量,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工作中应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要点。

3.1 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教育引导

不同于其他教学环节,毕业设计工作持续时间长、难度高、任务重,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中发现,随着毕业设计工作的开展,学生的思想动态也在发生变化,有盲目乐观的,有不思进取的,还有认为毕业设计无用而沉迷于游戏和网络的[1]。面对这些情况,若不加引导,毕业设计的质量将难以保证。指导教员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引导,保证学生以良好的心态开展毕业设计工作。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毕业设计期间,学生面临毕业分配问题,这是关系学生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必将分散学生相当一部分的精力,耐性细致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在此时将显得尤为重要。

3.2 准确把握毕业设计任务及主要研究内容

指导教师撰写毕业设计任务书时应明确毕业设计的具体任务和研究内容,尽可能详尽,保证学生毕业设计时的研究方向不至发生偏差。设计过程中,要与学生及时沟通,针对学生研究进度和研究水平,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以确保学生按照指导教员的设计意图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3.3 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毕业设计以保证进度

科学合理的计划是确保工作完成的前提,严格的落实计划是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近些年,毕业设计期间通穿插安排了毕业实习,毕业生人才招聘会也在毕业设计期间召开,毕业设计的时间无法保持连续性,为毕业设计计划的落实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为保证毕业设计的进度,指导教员要随时掌握学生的研究情况,严格督促,保证毕业设计工作按既定计划进度顺利开展。

3.4 扎实积极深入开展毕业设计防浮于表面

毕业设计的评定指标具有一定的宽泛性,部分学生认为只需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即可通过毕业设计,而不愿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这种现象在毕业设计工作中比较普遍。针对这一现象,在毕业设计工作中,除了做好思想引导外,指导教员撰写任务书,布置研究任务时,应明确提出研究任务要求,确保毕业设计的难度和深度,使学生的工作充实饱满,在毕业设计过程中,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工作情况,防止毕业设计浮于表面。

3.5 独立完成毕业设计杜绝抄袭和舞弊现象

抄袭现象是毕业设计工作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部分学生为了凑够字数要求,东拼西凑,抄袭舞弊。特别是一些平时工作中投入时间少,研究内容不饱满的学生更容易出现抄袭和舞弊现象。要解决这一顽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从思想认识上要加强教育,使学生认识到抄袭和舞弊的性质及危害;从日常监督中要及时纠正,一旦发现学生有抄袭和舞弊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并加以引导,做好预防;从规章制度上加强惩处,对于严重抄袭和舞弊行为,一旦发现,不姑息,不迁就,坚决取消毕业设计成绩。

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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