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5:07

社区工作意见

社区工作意见篇(1)

全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区(村)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社区(村)教育功能,努力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区(村),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市社区(村)家长学校的总体目标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模式,基本建立起家庭教育法律政策制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

全市社区(村)家长学校的主要任务:向社区(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具体措施

1.社区(村)家长学校管理工作以镇(区、园)妇联为主,教育、民政和关工委等部门协同,行政事务由主办单位负责。

2.各镇(区、园)党委、政府要重视关心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努力为家长学校提供适当的物质支持。

3.社区(村)家长学校要做到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队伍、有教材、有台帐。

4.社区(村)家长学校应将辖区内0—18岁儿童的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要以“三优”(优生、优育、优教)教育为重点,积极探索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同时对特殊家庭(贫困、离异、留守、流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5.社区(村)家长学校每年至少开设专题讲座2次,并通过咨询、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6.社区(村)家长学校要结合本社区(村)实际,每年开展1—2次亲子道德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有利时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

7.社区(村)家长学校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训,掌握家庭教育理论知识,为做好社区(村)家庭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8.社区(村)图书馆、阅览室要有家庭教育方面的刊物,并积极动员社区(村)家长订阅有关家庭教育报刊杂志,作为普及家教知识的辅助读物。

三、工作要求

社区工作意见篇(2)

1.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社区建设实际,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主题,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探索创新为动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2.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以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各项工作。(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社区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3)整合资源,共驻共建。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建立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以共同需求、共同目标、共同利益为纽带,协调驻社区单位共同做好社区工作。(4)依法办事,扩大民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社区组织自治功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群众的各项民利。(5)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机制。尊重基层的创造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

3.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使全市多数社区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多数社区党员达到“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思想作风好”的“五个好”目标;多数社区设施配套完善,工作经费充足,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备;建设高质量的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党员示范岗,形成一批有推广价值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典型。

二、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增强服务居民群众的意识。实现居民群众的愿望,满足居民群众的要求,维护居民群众的利益,是社区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检验社区党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社区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把服务的理念和宗旨贯穿到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各个环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形成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为群众服务的社区服务工作格局。

5.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从实际出发,抓好以区(市、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集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为一体的三级公共行政和社区服务中心(站),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对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服务类社会组织,要降低准入“门槛”,制定鼓励政策。在确保民政福利性、行政事务性等无偿服务的同时,开展低偿、有偿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实施“便民工程”,充分利用热线电话、呼叫网络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上下贯通、快捷灵敏、覆盖面广的服务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区(市、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微机联网,把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充分共享、有效利用社区内各类服务和活动设施,形成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注重培育社区服务品牌,对有发展潜力的服务项目重点扶持,鼓励做大做强,提升社区服务的档次和水平。

6.拓展社区服务内容。着眼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推行为民服务制,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

社区就业服务。搞好就业再就业咨询、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开发就业岗位,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以及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社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

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快社区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

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功能。

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加快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加强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网吧等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等的作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增强居民体质。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

社区安全服务。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社区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城市社区的覆盖面

7.及时调整和健全社区党组织。根据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居民委员会辖区调整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确保实现“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目标。对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新建住宅区,区(市、县)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提前考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班子配备,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及其配套组织。注意做好村改社区后的党组织组建和隶属关系调整工作。按照规定,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经区(市、县)党委批准,可成立社区党委;在党员人数较多、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居民楼院可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具备条件的区(市、县),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需要,可在部分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工委。

8.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区域性党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与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加强对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使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使绝大多数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的有党员、5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居企联建等方式设置党组织,或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切实搞好社区党建与国有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农村等领域党建工作的衔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9.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社区党校等阵地,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要重视做好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工作,及时将他们编入一个基层党支部,参加党的活动。退休、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较多的社区,可单独成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对流动党员及时摸底排查,通过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集贸市场、建筑项目、商务楼宇等建立党的组织,使他们始终处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通过建立街道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党员服务站等形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继续大力推行对社区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设岗定责、目标管理”。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在社区居民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

10.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职党员要带头遵守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生活和社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联系,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主动支持配合,协调建立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共同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多种形式,适时、适宜、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树优时,应注意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四、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11.认真履行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完成社区各项任务;正确处理与社区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各类服务组织的关系,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在依法发挥各类组织功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中实现党组织的引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积极做好联系、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2.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制度,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城市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务实清廉、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及时选拔到社区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重视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成员采取“两推一选”或“两推直选”的办法产生,同时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成员直选范围。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社区党组织活动,引导班子成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营造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团结一致干事业、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13.大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经过法定程序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行“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着力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根据社区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一人的标准确定。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步伐。把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干校的主渠道作用,抓好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区(市、县)党委、政府每年要将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轮训一遍。

五、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14.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和活动场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社区办公、卫生、社会保障、警务、文体活动和党员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规划中有位置,建设上有项目,资金上有保证。注意整合办公、服务用房资源,在保证工作、服务效果的前提下,可以一室(站、所)多用。新建住宅小区(含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的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土地、房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审核、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竣工综合验收、经费划拨等环节的控制和监督,督促住宅小区开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把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纳入公共建筑规划进行建设,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规划确定应当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而未建设的,有关职能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的,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老城区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造现有设施、进行房产置换、整合社区资源等办法解决,力争通过二至三年努力,使老城区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15.建立完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区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社区工作者的工资、补贴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收入的平均水平。所需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泰发[2001]22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形势发展和社区工作任务需要,探索建立社区办公经费增长机制,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加大福彩、体彩基金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拓宽社会投资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体制。对接收流动党员较多的社区,区(市、县)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划拨专项经费,作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经费补充。驻社区单位在向社区接转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时,应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向社区党组织一次性支付党员活动经费补助;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因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承担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统筹解决。

16.建立“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要依法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完善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应事先向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对未经准入认可的工作事项,社区有权拒绝。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需要社区协助的行政工作,凡有专项经费的,要将不少于10%的工作经费补助给社区。

17.建立完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社区党组织要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增强“驻在社区、热爱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教育引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倡导驻区单位主动向社区群众开放设施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市、区(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在任免、交流、考核派驻街道社区工作机构领导干部时,应注意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六、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

社区工作意见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党政主导、居民主体、共驻共建、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努力将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建设美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做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到2015年底,全市98%的城市社区、9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其中2012年底力争70%的城乡社区达到常州市和谐社区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调解、治保和社会组织等的职责和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和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达100%。

(二)完善社区自治。坚持党的领导、居民自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深入推进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建设,健全、规范社区自治制度,全面落实“三制”(参事制、双评制、票决制)机制,保障社区村(居)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充分发挥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三)强化社区服务。合理布局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

(四)维护社区稳定。完善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健全群防群治网络,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实现社区治安状况良好、秩序井然、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美化社区环境。强化社区环境整治,妥善处理社区内垃圾,整治人居环境,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公德意识,强化环保意识,实现社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塑造社区文明。营造浓郁的社区学习氛围,丰富文化生活,促进邻里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幸福,培养居民知荣辱、爱家园的良好风尚,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养成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加快基础建设。以“五有一责”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各镇、村(居)在对照《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村(居)以镇为单位统一扎口,向市民政局进行申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对各镇上报的候选社区进行检查、考核,对符合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分别申报常州级和省级和谐社区。

创建和谐社区实行百分制,85分(含)以上的为市和谐社区,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和市相关部门对创建和谐社区工作要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要以本意见作为城乡和谐社区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的依据和工作规范,每年组织创建和谐社区检查考核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要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尤其注意抓好基础薄弱社区的整治和转化工作,从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各镇、村(居)切实按照《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组织做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社区工作意见篇(4)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创建安全社区目标要求,确保2009年底前全市有10个以上的市区街道社区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力争利用2-3年时间,市区社区基本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1-2个行政区整建制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每个县(市)有1-2个试点乡(镇)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并带动和影响周边乡(镇)参与“创建”活动。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推进”的原则,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计划分步予以实施。

(一)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创建”标准。第一批已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的单位,要对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中安健协文字〔2009〕5号),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按照持续改进等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命名后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促进项目的深化实施,并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创建”范围,丰富项目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率,在积极预防、提高标准上见成效。要加强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拓展工作思路,依据社区安全发展要求,创新促进项目,提升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二)突出重点,实现年度“创建”目标。已在国家职业健康协会申报备案的“创建”单位,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后,要根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借鉴全国安全社区的有益做法,针对本社区的特点,对安全促进项目进一步细化,把社区居民最关心的安全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阶段性工作措施。安全社区创建机构,要定期进行项目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做好查漏补缺,真正把重点项目突出出来,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促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全面发展,争取9月底前通过部级安全社区专家评估组的考评验收。

(三)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试点经验。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后,全市所有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着手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上半年重点完成创建机构组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施“一把手”工程。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国家职业健康协会组织的培训,对“创建”单位基本情况展开调查,策划安全促进项目。下半年,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市区“创建”单位要积极利用试点成果,在创新上有突破;乡(镇)“创建”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农村安全特点,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农机安全、涉水安全、农药中毒预防、火灾预防、交通安全等重点,扎实搞好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把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抓,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创建”领导机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发动民政、教育、卫生、科技、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部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研究、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改进。切忌形式化,切忌搞成形象工程。

社区工作意见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旗帜,坚持“关注民生、推进民主”和“统揽社区、协调各方”的原则,在镇党委和居民区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以居民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努力构筑居民区党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参与居民区事务管理、民主协商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1、建立“四位一体”社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谈德弟同志任组长,钱金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居民区党委、组织人事科、文明办、社区中心、综治办、建设办、社事办、办、城管所、三产办、区房地局房管办、劳务所、社救所、司法所、陈行派出所、杜行派出所、鲁汇派出所等组成。

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指导、运作“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工作;定期听取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的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四位一体”联席会议,讨论、协商和协调社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总结和表彰年度“好当家”、“好管家”。

2、领导小组下设“四位一体”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中心主任施文炯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由居民区党委、文明办、综治办、城管所、司法所、派出所、房管办等组成。

主要任务是:会同居民区党委、镇综治办、文明办、司法所、派出所、房管办、物业、业委会、市民巡访团、行风监督员等代表,共商制定社区管理的综合考评办法、考核标准、考核形式以及评估、奖惩方案,依据《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制定居民区业委会季度考核标准和居民区物业服务季度考核标准;定期召集并听取检查小组成员汇报;半年一次对居民小区进行综合考核;年底向领导小组汇报“四位一体”运作情况以及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3、建立“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日常工作检查组。根据我镇社区实际情况,分设三个(世博、新城;陈行、杜行、鲁汇三个居委;景江苑、景舒苑)检查小组。成员分别由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房管办、业委会、物业公司、小区管段民警、市民巡访团、行风监督员等代表组成。

主要任务是:共商制定镇社区居民小区日常检查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小组人员对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四位一体”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汇报。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居民自治为目标,努力构建一个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参与的社区事务共同协商的工作平台,探索一条社区事务共同解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一种社区事务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和评估机制,协调好“四方”之间的关系,实现好“四方”之间的沟通,发挥好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形成社区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合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居民自治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基本实现运作有效、小区和谐、业主满意,并能体现特点、具有时代特征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新模式。

四、职责任务

从明确职责着手,实现“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在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职能定位上,从不同的角度和方位,各有侧重地服务于广大业主,确保社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㈠居民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好在居民区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协调作用和指导监督作用。

2、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社区组织的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各自职责。

3、坚持民主协商议事原则,定期牵头召开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或党组织扩大会议,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各项事务进行研究讨论。

4、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增强有效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处理好各项社会事务。

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按照自治原则,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积极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依法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熟悉辖区居民的基本情况,经常走家串户,听取居民意见,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模范(示范)居委会、文明小区、文明(特色)楼组、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居民实际,经常组织开展贴近居民、受居民欢迎的社区活动。

5、积极兴办为民、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

㈢物业服务公司的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物业服务条例、行业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自觉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2、认真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保证小区安全、环境优美,积极参加小区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3、及时反映物业服务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同研究商量解决途径,积极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

4、及时帮助解决小区居民反映的各种物业维修问题,热心为居民服务,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使小区居民安居乐业。

㈣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配合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

2、作为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配合物业公司落实各项服务措施。

3、在政府和业主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政府有关物业服务的政策法规正确地传达到业主中去,把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中,发挥好积极作用。

4、积极带领全体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稳定,努力建设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文明小区。

五、运作原则

“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是新形势下加强社区管理和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三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原则。在社区各项管理和建设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原则。社区党组织在与其他三家社区组织民主协商、合作共事中,在遵守“四位一体”的议事和办事规则中,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热心服务中,要起好引领作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以协调、服务来落实党组织的领导,增强党组织在社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把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2、坚持社区依法自治原则。在实行“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支持和保证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区依法实行社区居民自治,防止片面强调党的领导,而轻视社区自治的倾向,社区党组织要遵循社区自治这一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之间面对面的协商关系,避免将政府组织间的上下级观念强加于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要尊重社区自治组织的特性,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自治理念与自治行为的引导,树立正确的自治观念,正确地行使自治权利,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沿着文明和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

3、坚持以党员和群众为参与主体原则。在实行“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过程中,一方面必须充分利用四家社区组织各自联系一部分党员和群众的有利条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最大限度地动员全体党员和群众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社区建设中去,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社区党员和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教育他们,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六、运作模式

通过居民区党组织牵头,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运作。

1、联席会议召开办法: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小区经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或由其指定的负责人主持。

2、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本居民区重要的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大事件、群众性问题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协商原则,按照个别酝酿、共同协商、民主表决的方法,研究决定所讨论的相关事项。

3、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和要求:联席会议主要议事范围为涉及小区管理的有关事项。议事要求:⑴社区成员组织对居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如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给予耐心解释,并承诺解决办法。如涉及几家组织的,应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⑵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社区成员组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实施,不得发表或采取任何与联席会议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或行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应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复议;⑶物业公司小区经理每年向联席会议进行年度述职,汇报物业服务、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和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⑷联席会所形成的重大事项,如小区改造、房屋维修、整治违法建筑、小区交通整顿等,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广大居民(业主)予以通报,并认真听取意见。

七、运行机制

1、建立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年度考核制度。由居民区党委、社区管理中心将有关推进“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工作列入居民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年度工作考核项目,并作为各居委年度个性化工作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年终根据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在推进“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的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各项任务的调处率、处置有效率及群众的满意率进行考核,并作为考核奖励等次的重要依据。

2、建立物业服务诚信档案。出台物业服务诚信档案量化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和资质年检等活动挂钩,对守信企业予以奖励,失信企业予以惩戒;培育品牌企业。每年开展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达标和“好管家”评选活动,与资质管理、招投标评分挂钩。通过正面引导、示范引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3、建立警示制度。对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的违反本制度的问题,及时发出提示函,主动予以提醒,将问题解决在早期;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及时发出警示函,要求主动及时纠正;对影响较大的违规事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4、建立“四位一体”实施情况检查、考核、评估制度。为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四方”组织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准,社区“四位一体”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将具体负责指导日常工作检查组的考核运作,并组织好三个检查组的成员开展每季度的检查测评工作。检查测评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听取“四方”负责人汇报;二是会同居委干部、业主代表、物业服务公司代表、房屋开发商代表、居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召开各种座谈会;三是进行满意抽样调查。通过以上的测评方式,由“四位一体”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提交季度评估报告和年度评估报告,并将此报告分别抄送闵行区房地局、居民区党委、社区管理中心、闵行区房管办事处、各物业服务公司、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各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所属开发商等。与此同时,将运用这一成果作为年度评选“好当家”、“好管家”的重要依据。

八、实施要求

“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是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和现代居民小区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也是构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和社区管理新格局的需要。

1、明确定位,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意识,积极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的试行工作中,社区党组织应做到“五要”:一要主动靠前,这是领导、团结、组织、协调、监督社区其他组织正确依法行使各自的职能;二要使各组织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及在“四位一体”框架中的具体职能分工;三要处理好与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和保证它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促进、团结合作、消除内耗;四要随时掌握各组织的动态和了解居民的意愿,主动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五要充分发挥各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优势互补,避免相互推诿,从而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和谐。

2、找准切入点,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四位一体”模式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帮助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社区管理。党组织要以具体的公共事务为抓手,鼓励和支持各组织参与到社区事务中,通过建立协调合作的关系来实现社区的公共目标,不断完善“四位一体”有效合作,互动双赢的好形式。

社区工作意见篇(6)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社区(村)自防自治、群防群治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把安全理念逐步融合到居民的日常行为之中,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全面改善社区(村)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居家安全状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社区(村)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2.具体目标:按照固本强基、以点带面、逐年拓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村)在生产经营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用3至4年的时间,全区所有社区(村)完成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其中:2012年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数量不少于社区(村)总数的20%。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建立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居民小区、居民(村)小组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居家安全、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在社区工作站办事窗口落实、人员落实、程序落实、制度落实,按要求落实社区安全工作经费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2、安全基础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本社区(村)范围内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会议记录完整;生产安全、居家安全、环境安全基本台账记录规范科学;加强社区(村)内消防、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居家场所、特定人群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有社区(村)特点的有关应急救援演练。

3、安全事故预防有力。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计划,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落实和推进一批社区安全促进项目;加强社区(村)日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协管工作,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排查巡查,督促企业、家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社区(村)内无非法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房屋出租、临街门面房等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符合规定,各类公共和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状况良好。

4、安全宣教培训扎实。重视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积极探索、创新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可建设社区安全主题馆(广场)等传播安全知识的渠道和载体;督促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坚持层层申报、分级审查原则,采取社区(村)申报,各镇、开发区和街道初审,区安委会组织验收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组织申报:由各辖区负责宣传发动,相关社区(村)填报《区安全示范社区(村)申报表》,向各镇、开发区和街道安委会提出申请,初审后上报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区(村)可优先申报创建: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的;所属工业企业满50家的;高危行业企业满5家的;人口超过10000人的。

2.推进创建:各创建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各

项安全促进工作,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各镇、开发区和街道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工作检查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对创建单位实施指导服务。区将适时对申报社区(村)的创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初审推荐:根据考评标准,各镇、开发区和街道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对基本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村)推荐至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区安监局),申报验收考评。

4.现场考评:安全示范社区(村)每年考评一次,每年底由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对推荐的创建社区(村)组织现场考评验收。

5.综合评定:考评采取百分考核,得分满90分,认定为创建达标社区(村),从中再择优上报市政府安委会,申报“市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并接受市安委会组织的现场考评和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位。创建安全示范社区(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基础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起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区安委会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切实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合力推进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

社区工作意见篇(7)

安全社区建设,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举措。引进安全社区建设的经验,从基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以人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式推进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安全社区建设,就是以镇作为安全社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基础,实现社区群众安全、健康为目标的活动,主要是全面改进社区的安全水平,促进社区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的提高,加强安全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害,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环境的系统工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把全国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广安全文化,以实现人的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改善社区工作生活环境为主旨,预防伤害和促进安全的建设活动,使人人享有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新镇。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工作相结合,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不断推进的整体合力。

(三)建设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镇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将在2014年10月成功建设成省级安全社区的基础上,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全员参与、加强资源整合、坚持持续改进,切实提升伤害预防和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人人享有安全的工作宗旨,计划在2017年10月建设成全国安全社区。

三、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安全社区6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和国家《安全社区基本要求》的12个方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成立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会,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职责。设立建设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开展建设推进工作。成立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

(二)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借鉴国内外安全促进的成功经验,利用社区内的资源,发挥社区中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及社区内外的各类人才、专家型志愿者的作用与优势,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的调查摸底。确定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的主要伤害风险,需要优先解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四)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在社区内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确立干预项目,制定计划,成立干预项目的安全促进小组,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五)安全促进项目。根据社区调查的结果和我镇实际,挑选几个重点安全推进项目,成立对应的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进行安全干预预防。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进行各种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让更多居民了解安全社区的理念。

(七)应急预案和响应。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措施。

(八)监测与监督。对高风险场所、高风险环境及弱势群体及安全促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提供数据资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九)事故与伤害记录。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收集社区内各种事故和伤害数据,为各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十)安全社区建设档案。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档案,全程记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结建设过程中的工作。

(十一)预防与纠正措施。针对不断变化的调查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十二)评审与持续改进。循环式地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回顾总结,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

四、组织领导

根据建设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及办公室、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立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

(二)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具体建设工作。负责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各项目组工作。

2、针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向上级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协调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规章制度。

4、协调、指导、督查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成员职责:参加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专项安全的伤害预防计划和专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领导下,做好日常事务和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

(五)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非专项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2)效能督查组

(3)伤害统计与监测组

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安办主任周敏任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其它伤害数据统计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明德学校、各村等单位配合。对各类记录、尤其是伤害记录进行统计(各类活动文字、图片、声像等,各类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各类数据资料,尤其是伤害记录),根据统计进行绩效分析,包括主要问题和各类伤害的发展趋势(如意外伤害总数,住院人数等)以及主要原因,对各类伤害统计分析(按年龄、性别、职业、文化、伤害类别、伤害原因等进行分析)。进行绩效评估(不同年度意外伤害数据比较,不同年度伤害类别比较,不同年龄组伤害类别分布变化情况,不同年度伤害原因分布变化情况,死亡率比较,治愈率比较)。

2.专项工作组

3.村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小组

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社会单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公共设施数据库,完善各类工作台账。收集事故伤害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利用墙报、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共建社区、共管社区的建安意识,帮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五、促进计划和主题活动

建设时间从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

1.在社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规划。

2.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学习和培训,借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

3.成立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设立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召开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各项目工作组和村(社区)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施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4.举行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启动仪式。

5.开展安全现状调查,进行现有规章制度、安全需求、伤害检测点摸排,建立伤害监测网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1.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和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2.组识培训,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建设氛围。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8月~2017年8月)

1.依据安全现状调查,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干预项目情况调查、伤害数据收集、危险源辨识,形成统计、评价工作机制。

2.确定重点安全促进项目,制订相应目标、实施方案和计划,分阶段推进。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实施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

4.持续整改薄弱环节,降低伤害。

5.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黑板报宣传安全社区工作,把各干预项目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从而构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6.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工作组会议,制定阶段性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7.对推进项目分析评估,数据收集、分析、建立好基础资料。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

1.总结两年来安全社区建设成果。

2.对近两年来干预项目进行评估。

3.收集整理材料,撰写汇报书,向省安全社区工作委员提出省全国安全社区的申请,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17年10月以后)

1.把伤害监测与评审贯穿始终,完善伤害监测体系。

2.进一步组织运行、实施、检查和纠正,持续改进。

3.推进所有项目分析评估总结。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的基础上,要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规划,不断推进区域安全建设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建设安全社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负其责。

社区工作意见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干部解放思想,开阔眼界,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素质,从而进一步增强渔农村社区班子整体活力。

二、工作原则

1、加强调研、因地制宜的原则。渔农村社区工作千头万绪,社区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切忌在干部交流挂职工作中搞“一刀切”。各乡镇党委要在工作前期深入各社区进行广泛调研,认真倾听社区班子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地拟定全镇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工作总体方案。

2、加强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乡镇党委在社区选派干部进行交流挂职,事先必须加强与社区的协调与沟通,确保社区正常、稳定地开展工作。在不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选择挂职干部,安排挂职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为挂职干部的锻炼搭建平台。

3、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管理机制,实行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派出和接受社区协助管理的模式,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挂职结束后,由挂职单位党组织根据其在挂职期间的表现,填写《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综合评定表》,归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乡镇党委年终对社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交流挂职的主要形式

本着多交流、多沟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目标,各乡镇可结合实际,选择跨乡镇交流、到本乡镇职能部门挂职、在本乡镇社区间交流挂职等任何一种形式开展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工作。

1、跨乡镇交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选派一批社区干部到有关乡镇内的社区进行挂职锻炼。

2、到乡镇职能部门挂职: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在本乡镇各社区选择一批干部,分派到乡镇政府涉渔涉农等相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3、在本乡镇社区间交流挂职: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选派本乡镇社区干部到部分社区进行挂职锻炼。

四、交流挂职的对象及时间

交流挂职的对象一般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方面素质较好的社区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原则上不进行交流挂职。具体交流挂职对象包括:

1、被乡镇党委列入社区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的现任社区干部;

2、渔农村基层工作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但缺乏机关工作经验的社区干部;

3、渔农村基层工作时间较短,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社区干部。

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挂职期间组织关系不迁移,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按交流前执行。

五、交流挂职的领导和管理

推行渔农村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制是我县加强渔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社区工作意见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安民、惠民、富民、乐民为着力点,立足社区、面向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大力提升社区教育中心办学水平,建设学习型组织,促进社区教育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目标任务

1、所有村(居)、5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社区教育分校,形成完善的社区教育网络。

2、大力实施现代农民培训工程,确保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切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学习型单位、社区、企业、家庭。

5、继续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争创市级社区教育中心。

三、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所有村(居)、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按照“六有”(有牌子、有班子、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场所、有培训活动、有培训资料)的要求,加强社区教育分校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聘请兼职教师,落实社区教育志愿者,正常开展培训活动,并完善好相关资料。

2、加大创建力度。对照市级社区教育中心标准,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突出重点,主攻薄弱点,力争年内达标,通过验收。巩固教育现代化创建成果,着力管好、用好各类设施设备,尤其是电教设备,提高利用率。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加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内容,使之成为宣传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社区居民学习培训的重要平台。各村(居)、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要引导干部、职工、群众经常点击、浏览珊瑚镇社区教育中心网,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学习。

社区工作意见篇(10)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特别是对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2.坚持社会化。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3.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四)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开发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高就业稳定性。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五)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六)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

(七)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实施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把社区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功能,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八)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加强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网吧等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调动社区资源和力量支持和保障社区内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提高居民科学素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市民学校的作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配置相应的健身器材,不断增强居民体质。

(九)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十)推进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完善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一)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梳理、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形成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十二)支持社区居委会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城市基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妥善解决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关服务所必需的房屋、设施和工作经费。要积极指导社区居委会定期听取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意见,并积极向政府反映,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三)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鼓励并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倡导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社区困难群体实行辅生活救助;管理、利用好社区公益设施,方便社区成员生活。有条件的地方,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居民需要,建立热线电话救助网络、社区智能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站、社区公共服务社等服务载体,开展非营利服务。

(十四)指导社区居委会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并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兴办购物、餐饮、就业、医疗、废旧物资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和管理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有序开展社区服务;正确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支持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

四、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十五)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

(十六)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优化志愿人员结构,壮大志愿人员力量。指导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使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指导志愿组织和志愿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再就业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五、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

(十七)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关单位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社区组织联营共建。

(十八)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配送平台帮助社区内中小企业,实现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社区商业体系建设。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组织,或通过小时工、非全日制工和阶段性就业等灵活方式参与社区服务。

六、加强领导和政策指导,强化社区服务监管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社区服务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施社会救助和再就业工程、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慈善等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推动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

(二十)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增长。经常开展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理论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区服务课程,培养专业人才。

(二十一)加强社区服务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订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社区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新建和改造,完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农村社区服务的试点,逐步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统一规划,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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