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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⑤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⑥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一、数字化引领教育技术化
当今社会已逐步进入数字化时代,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引领学习者学会学习、学会合作,从而使得学习者能够充分挖掘出自己的独特潜能与创造性。相应的,教师的教学模式也需要从传统的集体授课改变为能依据学习者的个性化特点进行定制,教师的授课习惯需要实现从关注教材的呈现到重点分析不同学习风格的学习者需求的转变,让学习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成为合作学习者。
教育是人之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而技术也是人类发展的产物,是使人成为人的一个基本条件,必然先天地以人的价值判断、以人的需求为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教育技术的存在基础是教育与技术之“和”———使学习者不断“文化”和“人化”,从使得教育与技术相互交叉融合。例如美国新版NETS•T中十分注重数字化环境中教师教学设计能力的完备。数字化的学习教育环境使得教育逐步呈现技术化的特征。
顾名思义,技术是指人类为了某种目的或者满足某种需要而人为规定的物质、能量或信息的变换方式及其对象化的结果。技术规定了如何将一种物质(形态)变换为另一种物质(形态),将一种能量变换为另一种能量,将一种结构、形态的信息变换为另一种结构和形态。教育技术化是指在教育与技术“之间”的,特征式微妙转化,“教育技术”不在教育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技术中。同时,“教育技术”是教育与技术的相遇,“教育”是实质内容,原本作为载体的“技术”也日益呈现教育的特征。在此前提下,教育与技术相济相合,育生教育技术,并促使其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对技术的要求是不同的,因为技术是多维的,人的价值和需要也是多层次的。
二、教师在教育技术化过程中的作用
有学者指出,作为教育功能的技术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解决学习者学习效率的问题,二是解决技术应该怎样为学习者人文化服务的问题。而教师恰恰在这两者的兼具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如前所述,进入新世纪,数字化技术日新月异,此中教师运用其学科知识教和学,并运用数字化技术更新教学理念和模式,以便获得促进学习者学习、激发学习者创造力与创新性的经验。可以说,新时代的优秀教师必然应成为数字化时代工作和学习的表率,教师应展现出全球化和数字化社会中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与工作方法。
通过展示与推动有效运用数字化工具和资源,教师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树立终身学习的典范,在学校和专业共同体中表现出领导力。如果说20世纪末还可以成为传统学习方式和数字化(E-learning)学习方式的混合。如今后者已明显在挑战前者的管有地位。例如我们说教师最常用的技术是PPT,而PPT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代替粉笔黑板来呈现课堂讲授内容。但如果教师固步自封,就会造成教师改革理念的滞后,并由此引发对其他先进技术的降格使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育技术的深层影响。
在当今教育技术化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以培养学习者具有高度创造力为目标,能够决定何时选择何种技术,从变革需求出发,创建有效的数字化学习环境,架设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的平台,改变学习方式、学习文化以及相应的组织方式与学习关系。
这一点在语料库语言学领域体现比较明显,数据驱动语言学习是语料库应用于语言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使得教师可以建立在语料库的研究基础上,同时吸纳语言习得和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在语料库语言学的授课教师看来,教学研究所依赖的真实语言数据只是一种社会语言现象,这种可观察、可量化和可描述的数据是探索社会文化语境中语言的意义与功能时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数据,教育在这里已经体现出明显的技术化特征。
三、有效利用教育技术化的价值特征
柯利认为,技术本身不负载价值,而是在技术的使用中,人的思想意识和经济利益导致了技术的价值负载。教师作为数字信息化社会教育技术的使用者,教育技术化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养,合理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掌握好各项技能的使用。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替代了教师的部分教学活动,但不管技术怎样发展,在教育这样的人文学科,更注重的是人本主义的发展,信息技术不可能完全替代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教育技术化的价值特征,正确处理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关系是信息时代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新的挑战。此外,学校的管理人员也要正确地对待信息技术,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技术推动教育的发展,发挥其价值的正向导向作用,而不能过分强调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须知技术是手段,达到教育的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
有学者成技术化是人类存在的方式。只要人存在,他就要追求自由,而人类追求自由离不开技术化。教育的技术化必然使得教育技术学成为显学,而教育技术的出现不仅仅改变了教育实践的面貌,而且也会带来理解教育的新方式———一种基于复杂性理论和开发取向的理解方式。
参考文献:
[1]安涛,谢英军.关系思维视野中的教育技术图景.电化教育研究,2009,(10):10-14.
[2]程桂芳,徐恩芹.新版NETS•T对我国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启示.继续教育研究,2009,(11):59-60.
在合同法施行前,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中确立的是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主的违约金制①。现行合同法则选择了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的违约金制度②。作出这种选择与改变的理由主要有:第一,惩罚性违约金与集中型的经济管理体制即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计划经济体制一般倾向于采取较为严厉的经济制裁措施,而市场经济体制则比较注重违约救济的补偿功能,限制违约金的惩罚效果。合同责任主要是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补救,不应成为惩罚另一方的手段,否则不仅不符合交易的性质,而且与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相违背。第二,由于合同主要是一种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而惩罚性违约金使双方当事人在发生违约时享有不等价的权利义务,这在理论上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也为一方利用合同牟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条件。第三,合同主要是一种交易,为了减轻交易当事人的风险,合同法要求违约责任的承担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如果违约金在订立合同时无法合理预见,则风险极大,这就不利于鼓励交易。而惩罚性违约金的弊端就在于它使交易当事人承担了不可预测的风险。第四,惩罚性违约金容易诱发道德风险,使违约金的约定成为一种变相的赌博,这既不符合违约金制度保护正常交易本意,也不符合法律对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而补偿性违约金制度,则是强调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时,应当注重违约金的补偿功能,违约金数额应与违约后的损失大体相当。如果违约金数额与损失比较过高或过低,则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予以调整。基于以上理由,我国合同法选择了以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
二、我国在选择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选择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忽视了两个重要问题和因素:一是补偿性违约金制度有效运转的社会条件。补偿性违约金制度主要在英美法国家采用,它们有共同的特点:发达的市场经济、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环境,重诺守信及违约补偿的契约精神。由于具备这些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美国合同法甚至倡导违约自由,把违约自由作为合同自由的有机组成部分,认为违约自由是市场经济中优化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都有违约的权利和自由,只要给予对方足以弥补损失的补偿即可。我国在不具备上述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匆忙废弃以惩罚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改采以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其社会效果不佳势所必然;二是预防违约的替代性制度。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预防、遏制违约行为。我国舍弃惩罚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改采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后,没有建立起能够承担预防违约功能的替代性制度,违约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不信守合同成为普遍的社会现实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我国合同法选择以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与我国国情不符。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发展中大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大多数创业者还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诚信缺失普遍化且日趋严重、法治观念淡薄、法治环境恶劣、违约补偿的契约精神稀缺。当合同当事人千方百计地寻求以违约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而不受惩罚的时候,期望他们主动进行违约补偿无异于痴人说梦。二是补偿性违约金制度不具有预防违约,遏制违约的功能,不能有效阻止违约行为。在美国,合同法不关注违约行为,因为违约必须补偿并且获得补偿并不特别困难,故有补偿性违约金制度足矣。而在我国,违约方只想通过违约牟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从不考虑应给予对方当事人足够的违约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废弃违约金的惩罚功能是很不明智的选择。三是补偿性违约金制度增加了合同当事人的交易风险。由于补偿性违约金制度注重的是违约救济的补偿功能,违约的不受惩罚性促使当事人更多地选择以违约方式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合同法律环境下,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很难对对方当事人是否信守合同没有把握,对交易风险难以作出正确的预测和评估。当事人对交易风险心中无底的时候,放弃交易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补偿性违约金制度表面看来是鼓励交易,但实际效果并非必然如此。四是补偿性违约金制度与违约损失赔偿制度功能重叠,没有单独存在之必要。补偿性违约金与约定的损害赔偿在性质、功能与作用上并无差别。补偿性违约金制度人为地造成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形式的混淆,有可能使违约金取代损害赔偿而在实践中发挥主导作用,使违约赔偿制度名存实亡。这种名为违约金实为赔偿金的制度于交易当事人并无益处,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合理性。
三、在我国合同法中建立单纯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国合同法中摒弃以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建立只具有惩罚的违约金制度很有必要。一是建立该制度有助于提高合同履行率,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在美国的法治完善的社会环境,信守承诺、违约补偿是一种社会共识,因而合同履行率不为社会所关注,也不为当事人看重。而在我国,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就很难实现,故信守合同尤为重要。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通过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这个方式,提高违约成本,让合同当事人不愿意轻易违约,信守合同,避免受到违约金惩罚。因此,惩罚性违约金制度具有预防违约、遏制违约、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实际功能,这是补偿性违约金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二是建立该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客观要求。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很多市场交易主体急于积累原始资本,导致市场上假冒伪劣横行、不诚实不守信现象普遍存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中国历来有治乱世用重典的社会治理方略。在市场交易领域或称合同关系中摒弃以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采取单一的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是治理违约乱象、树立信守合同社会风气,维持正常交易秩序和市场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等到将来我国市场经济发达了,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转了,法治观念、信守合同,违约补偿成为社会共识了,那时就可以、也不需要惩罚性违约金制度了,改采补偿性违约金制度就可以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在此之前实施补偿性为主的违约金制度,属于超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超越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法制理想主义,必然效果不彰。三是建立该制度有助于培养合同当事人诚实守信的合同法律观念,有助于社会诚信意识、法治观念信的社会中幸福地生活。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假货遍地、毒物横行、欺诈常在的社会环境中,诚信成了稀缺之物。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人们需要有高度的智慧,随时随地加倍小心,一不留神就会被人坑骗,这样的生活毫无幸福快乐可言。要改变这样的社会现实,靠空洞的说教、美丽动听的语言是没有意义的。社会诚信意识的形成,首先应当从交易诚信做起。人在社会中生活,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交易,小到买米买菜、针头线脑,大到飞机轮船、建设工程,每一笔交易都能诚实守信,就是诚信社会。人们诚信意识的形成必须基于一定的社会现实条件,它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建立惩罚性违约金制度,通过违约金的惩罚性迫使交易当事人信守合同,逐步扭转忽悠欺诈的不良社会风气,形成严格依约履行、违约赔偿、诚信交易的社会道德风尚,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四是我国合同法舍弃惩罚性违约金制度后没有建立起可以有效替代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相关机制,这种作法很不明智。有些学者认为,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和表现,与合同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相违背,理应将其抛弃。还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合同是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形成的,当能自觉履行,一旦违约,给予补偿即可,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既不文明、也无存在之必要①。合同法施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这只不过是学者的一厢情愿而已。既然我们至今尚未创造出用以预防、遏制违约行为的,比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更好、更文明的替代性制度,那么重新选择惩罚性违约金制度应该不算丢人。
四、建立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基本设想
本文主张的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是一种单一的违约金制度,它把补偿性违约金完全排除。笔者认为,补偿性违约金制度的内容,完全可以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中得到体现和解决,没有必要另行设立补偿性违约金制度,补偿性违约金不过是违约损害赔偿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惩罚性违约金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违约金的数额,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条件、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式、违约金支付的绝对金额、违约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支付责任等,由合同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当事人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公权力一般不加干预。赋予当事人的违约金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审慎地协商、确定合同条款,认真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尽量避免违约行为发生;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审慎对待签约行为,避免落入违约金陷阱,遭受无妄之灾。在立法中也应尽力控制合同优势方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的、显失公平的违约金条款,避免合同优势方恶意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二)违约金的性质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只有惩罚性,不具有补偿性。当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给对方合同当事人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另行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而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能抵补损失赔偿额,也不能减轻违约方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违约金的支付条件
当合同中所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的违约事实产生时,其违约金支付条件已成就。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合同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不是支付违约金的必要条件。一方当事人只要举证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应当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行为,就满足了法律关于违约金支付举证责任的要求,无需再证明该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
(四)违约金惩罚与违约行为相适应
合同当事人部分违约的,仅就其违约部分承担违约金支付责任,全部违约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违约金。
(五)支付违约金后其它合同责任承担问题
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向对方全额支付违约金后,对方当事人仍然有权向其主张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当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并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财产损失后,无权再向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一方因不适当履行合同而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合同能继续履行且对方当事人也请求继续履行的,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并且仍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茶叶机械是我国高等学校茶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课,涉及到物理学、制图、机械、高等数学等多学科。目前绝大多数茶叶企业产业已经实现了茶叶生产的机械化加工,从业者必须会使用并简单维修茶叶机械,因此就对学科教育提出较高的要求。针对茶叶机械课程的特点,结合茶叶企业生产需要及学校茶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对茶叶机械课程的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和考核方式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措施,以期提高茶叶机械课程的教学效果,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茶叶人才[1]。
1生源特点与教学目标
1.1生源特点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业(原茶叶、茶学专业)创办于1982年。信阳农专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大部分都来自产茶区或茶叶消费区,对茶叶机械有着或多或少的了解,但同时部分是对口生,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对知识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较慢,给授课带来一定的难度[2]。
1.2教学目标
茶叶机械是茶叶专业主要专业课之一,与茶树栽培学、制茶学等茶叶专业课密切相关,现代茶园的建设和茶叶制作都离不开机械,要积极而有效地研制因地制宜的茶园耕作、茶园管理、茶叶采摘和茶叶修剪机械;同时进一步研制适应各种茶类特点的优质、高效、低消耗的茶叶加工机械。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达到以下目标:了解国内外茶叶生产机械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茶叶机械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构造,掌握茶叶机械的操作方法和维修保养知识,掌握中小型初精制茶厂的规划、设计和作业机械的安装技术[3]。
2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教学方法单一枯燥,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教师一般都采用单纯的课堂讲解教学法,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学,即“老师念讲稿,学生记笔记,期末圈重点,考前突击背,考后就忘记。”在课堂讲解中,教师容易照本宣科地讲授,按照教材的章节顺序向学生灌输知识。这种教条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只会孤立、僵化地掌握知识点,缺乏自主性,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独立思考,整个教学过程中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既不利于教学相长,亦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获取知识、观察分析的能力。
2.2教学内容更新慢
该课程教材多参考浙江省农业大学主编的茶叶机械。随着茶产业的发展,茶叶机械也在迅速的发展,有些内容需要及时补充更新,使课程教学内容更具先进性。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茶叶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几年来,茶叶机械生产厂开始的研制一些名优茶加工机械,市场上已经出现一些名优茶加工机械,并且在有些茶厂开始投入使用。而对于这些新型机械技术,需要适时传授给学生。
2.3教学模式只注重理论化,缺乏实践环节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的茶叶机械课程安排共48个理论课时,没有实践课时,学生虽然对专业有一定了解,并对专业课进行全面学习,但茶叶机械不同于其他专业课,对初学者来说还是一门比较陌生和抽象的课程,纯理论教学不仅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消化和吸收,还增加了授课难度。
3改革措施
3.1力求教学方法多样化
面向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于高职院校学生来讲,传统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必须找出一种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独特教学方法。一是结合现场教学。机械课程实践性较强,而大部分学生没有接触过机械操作的实际情况,在首次课程中采用课堂讲解和实验室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法,将1节课分成2个部分,通过讲解绪论、机械的工作原理和主要性能参数,在实验室再结合实际讲解机械的分类和构造。这样既增强了学生对机械的感性认识,便于学生对书本内容的理解,又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二是多媒体演示法。茶叶机械发展较快,种类较多,有些机械只有在特定的产茶区才可以见到,而对于来自各地的学生来讲,授课内容比较抽象,因此可以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通过展示茶叶机械的图片,对图讲解,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增加和充实了课堂容量,培养和发挥了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并且突出了重点和难点,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4]。三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对于高职院校来讲,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茶叶机械课程的教学要立足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因其传统教学主要是理论讲授,缺少实践教学,因此要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可为学生提供一个深刻理解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提高创新能力的机会,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实践环节的教学必须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
3.2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
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通过观摩为实践课程教学提供实物基础,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书本知识[5]。信阳农专茶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学校对该专业比较重视,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如校茶叶研究所实训基地,该所的机械基本能完成六大茶类的制作,让学生了解了基本的茶叶制作机械,但还比较缺乏对茶园管理机械和茶叶精制机械的投入建设,同时茶园耕作机械也投入甚少,应加强重视,可以从一些大型茶厂买一些较昂贵的废弃机械作为教学样板,这样既节约成本,同时又加深了学生对茶叶机械的理性认识,使教学效果显著提高。
3.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始终是高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改观。学校应该从学科学位建设的高度引进和培育人才,在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中形成合理的师资、科研梯队;教师本人应从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角度出发,加大与科研院所、生产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强专业技能、开阔视野,实现以科技成果丰富教学内容、以教学改革促进科技研究的教学科研一体化[2]。茶叶机械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要让学生真正掌握该门课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实验技术,教师必须在教学主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不断学习先进的研究技术,同时探索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体现实践环节的分量,从而推动教学改革的进程。
3.4改进考核方法,强化技能训练
高技能、应用型是高职学生未来发展方向的典型特征。用人单位的反馈表明,注重动手能力已经成为企业选择人才的重要指标。可依靠实践环节和教学训练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而实践环节的考核正是对动手能力的检验,对技能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考试方式以笔试为主要形式,以试卷成绩为考评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式。使考试方式单一化、考试内容理论化、考试结果分数化。这种应试观念不利于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难以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6],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应用性技术人才为根本任务的培育目标格格不入。因此,对原有的考试模式须进行大胆的改革尝试,结合专业技能鉴定考试要求,采取一系列举措,创新了茶叶机械课程考试模式。将该门课程的成绩分成3个部分:平时学习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实践技能考核占40%。新的考核模式将加大对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考核,会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4参考文献
[1]浙江农业大学.茶叶机械基础[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
[2]郭桂义.《茶叶审评与检验》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9):5957-5958,5966.
[3]刘晓娜,郭桂义,胡孔峰.茶学专业教学改革的研究[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2):42-44.
一、现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分析
1.工作流程
按照四年制普通高校教学计划,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在第八学期开学进行,历时十五周左右。毕业设计(论文)整个过程分为选题、开题、研究设计、论文撰写和毕业答辩五个阶段。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是,一般由承担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指导教师拟制一些题目,供学生选择。在题目确定以后,学生一般要经过开题、研究收集资料、题目设计、中期检查和验收答辩等环节,直至完成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现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存在的问题
目前,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升学压力很大,从第七学期开始,毕业生就将重心放在寻找工作和考研上,基本无暇顾及毕业设计(论文);全国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教师数量远比不上学生人数的增长,导致高校师生比过高,很多高校的不少专业,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超过8人,甚至达到十几人;[2]部分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限。
由此导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存在已下问题:
(1)师生比过高导致论文的题目假、大、空现象严重;课题的类型趋于理论研究、模拟仿真的比例越来越高,硬件或软硬结合的综合性课题的比例在减少。[2]
(2)部分学生轻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所选的题目采取网上下载、东拼西凑、甚至抄袭等手段,没有真正结合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去研究、去解决、去综合应用。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方式过多依赖于电子邮件、电话等,与学生面对面的指导时间越来越少,对学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2]
(4)学校管理部门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还不能做到有效、实时进行监控,在学生毕业论文完成的各个阶段上缺乏强有力的考核监控机制。[1]
二、我校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的研究
过程管理基于目标管理,是对目标的无限分解和细化,它将管理的中心前移,通过实现科学的流程而最终趋向目标,具有落实性、可控性、创新性、闭环性、发展性等特点。[1]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改进的方法
(1)依据过程管理理论,学校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细分为七个环节:
教学大纲、选题指南、选题和任务书、阶段报告和检查、成绩评审和答辩、成绩评定和评优、材料存档。
(2)学校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分为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两个方面:
管理流程的主要环节包括:教学目标和方向规划、教学人员组织和任务协调、教学过程控制及教学信息管理。
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包括:选题、任务书、阶段报告和检查评价、成果评审和答辩、成绩评定和评优、材料存档。
(3)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改进的关键点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目的、教学大纲和选题指南的意义、任务书的作用、阶段报告和检查的性质;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内容的先进性、教学过程的专业性、教学文件的指导性、教学文档格式的规范性如何体现;
(3)领导的价值观、学术带头人的专业水平、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改进的突破点
(1)教学计划:推行选题指南、强化任务书工作;
(2)教学组织: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
(3)教学过程:采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平台;
(4)教学考核:评分区别学习表现(态度)、成果质量、答辩效果。成绩由指导教师、成果评阅人、答辩小组独立评分;
(5)教学文档:分类管理、重点监控、简化流转。
三、结语
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是在校生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探索、研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新模式、新思想,不断完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可操作运行机制,才能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成本信息是否公允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内在价值水平的确定是否合理,同样,产品的生产成本也是界定产品价格是否公允的基本尺度。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大量的以涉及低价倾销为特征的反垄断涉外贸易诉讼案的出现,对为此提供“鉴证”基础的成本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基于目前新的制造环境,对我们目前所运用的制造成本制度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剖析,并就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制造成本法的历史演进
(一)早期的制造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顾名思义是制造业中所使用的成本制度。在以工业革命为背景的、以机器生产及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精度为特征的近代制造产业中,为了解决当时企业内部管理上所形成的(与传统的作坊生产相比较)四个特有的内部管理问题(职能部门的业绩考核、工序间产品劳务间的价值转移尺度、期间利润的有效计量和经济资源利用效率的衡量),会计界运用了以“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并按其归集费用”(以解决前面两个管理问题)和“产品确认并分配相关的产品成本项目”(以解决后两个管理问题)的两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制度。这也就是解释为什么今天的制造成本法不是“一步”归集与分配制度,也不是“三步”甚至是“四步”的费用归集与分配制度的原因所在。
早期的制造成本法的研究重心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基于企业的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组织特点,设置与此相适应的反映职能部门费用发生情况的相关成本项目(广义的),成本项目的设置没有规范统一的要求,并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将企业在一定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归集在相应的成本项目中,以实现第一步归集所应达到的目标。
第二是按照职能部门与生产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将所有成本项目确认为“产品生产成本项目”(也称之为狭义的成本项目)与“期间成本项目”,凡是与生产制造过程之间存在关系的(不论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均将其视为产品生产成本项目,并用一定的方法将其在期间生产的不同产品生产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从而达到计算产品成本总额与单位产品成本的目的。
(二)制造成本法的历史演进
制造成本法产生以来一直是朝“绝对真实”(absolutetruth)方向努力的,也即通过对“两步费用归集与分配”为对象的、以程序与方法规范为特征的进一步完善。当时在管理实践上存在着一个衡量制造成本制度科学与否的标准,即只要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计算准确了(表明两步都准确了),就说明管理上所有的管理问题都能获得一种相对准确的信息支持。
上世纪初叶,为配合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发生的泰罗科学管理运动,其通过生产工艺与过程的标准化研究(标准化本身就能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且实施一种严格的考核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当时的生产效率,满足了当时社会对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配合泰罗科学管理运动对事中成本管理的要求,将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事后的费用两步归集与分配改进为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成本和成本差异分别进行归集与分配,通过差异的揭示与调查反馈,实现了成本管理工作从事后反映到事中及时执行阶段,达到了成本管理质的飞跃。但这种管理上带来的飞跃并没有改变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基本功能,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服务功能仍然在发挥作用,因为其只是将传统制造成本法下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归集与分配过程分解成“标准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与“成本差异的归集与分配”两部分分别进行,两者相加,其结论并没有任何变化。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现状
(一)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成本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财务会计体系,产品成本计量(为了计量出期间利润与期末存货价值的目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会计处理事项均应使用会计准则的理念进行指导与制约,而会计准则理念的内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确,而是在于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这种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称之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论关键在于如何确认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按照企业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应该没有什么分歧,但这些成本项目哪些应该作为产品成本的组成项目?哪些应作为期间成本的组成项目?与生产有关的职能部门相关的成本项目是不是将所有成本内容都应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还是部分成本内容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这些问题也构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论问题。
目前对此理论问题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吸收成本(Absorbingcosting)观点。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该职能部门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是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还是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其发生的费用是什么,都将其吸收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产品的生产成本。二是动因成本观点。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项费用能不能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除了该职能部门要与生产过程相关以外(因为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根本不可能进入产品成本的),还要进一步确认其所发生的费用性质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相关,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否则,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我们也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现状
从理论上讲,动因成本观点应比吸收成本观点要好,因为从权责发生制的基本理念来看,收益了才能承担相关的费用。如果某该项费用的发生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无关,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也不能将其归集在产品的生产成本上。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究竟哪些与制造过程有关?相关程度如何?哪些与制造过程无关?进行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从理论上讲,如果能够准确地认定其是变动性生产费用(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相关),将其作为相关产品成本构成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够准确地认定其是固定性生产费用(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无关),将其作为非相关产品成本构成同样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实际中,真正能够用较为纯粹的方式确认其变动成本或固定成本特性的费用并不是很多,许多费用特别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项目,往往表现为混合成本的特性,对其进行分解存在着许多主观不确定性的成分,如果只是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来加以使用,此种带有主观成分在内的不确定的会计信息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其信息的质量与相对准确性和个人的职业理解是相关的,不会影响到其他信息使用人由于他人在判断上的特性产生误解。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在相关大量间接生产费用无法用一个准确且能够被大家所能形成共识的观念(生产费用与产品生产之间的关联性)之前,尽管动因成本观点理论基础较为理想,但不符合财务会计公认会计准则理念的要求,也就不能为财务会计中的成本核算实践所接受。
三、对制造成本法发展的一些思考
(一)规范产品成本项目的构成标准
吸收成本制度尽管在具体的费用确认上没有办法去分清其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但其最大的优点是其确认过程的规范与统一性,一是按职能部门确认费用的发生额是比较容易的,费用在哪个部门发生的,就应该由哪个部门所体现的成本项目进行承担,在费用归集上不会引起争议;二是职能部门的设置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容易取得共识方面的一致,在实践上,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门,不外乎分为两种,即直接生产部门和间接生产部门。尽管即使在与生产直接有关的生产部门,证明其所有费用100%与产品制造过程有关,也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那么多与生产过程间接有关的职能部门了,但在分歧没有消失之前,宁可不要去实现这种绝对的准确性,也应保持这种相对的准确性,即不论该项费用是什么,只要其与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全部作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达到了会计准则对公允性原则的要求。
在我国成本会计实务上,1988年之前所使用的成本方法是沿用原苏联的成本计算方法,此种方法后来大家将其称之为“全部成本法”(其实不能这样称呼,在西方会计中,全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以及制造成本法几乎是同样的经济涵义),其是将当时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用在内)全部纳入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为了适应当时关贸总协定入关谈判对产品成本规范的要求,我们从1989年就对原来的成本制度进行了改革,而真正意义的会计体系改革在我们国家应是在1993年颁布的“两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制造成本法的理解与西方国家的制造成本法相比,在实践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对能够进入产品成本的费用项目的理解,因为在现行的企业中对职能部门的设置,其职能关系与西方的企业还存在着区别,如生产车间的党支部书记其职能与生产管理是否相关等。因而在实践上,我们还仍然按照对费用项目的理解(看其是否与制造过程相关)来规范产品成本的费用构成(表现为国家颁布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我们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完全规范运作之前,这种分歧肯定是存在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合理地解释。
(二)重审作业成本制度
当然,基于成本动因的观点所建立的作业成本会计(ABC),从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其通过产品耗费作业,作业耗用经济资源的理念,将产品成本与费用通过作业的纽带连接起来,真实地反映了产品对经济资源的消耗水平,为产品成本管理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信息。但在作业无法准确界定,特别是无法量化作业量(Activity-drivers)时,将其运用在财务会计中的成本计量时,会导致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人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是不符合会计准则中的“公允性”精神的。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使用的会计信息系统,这种以企业自己为职业判断标准的成本制度,在改善产品成本水平相对真实性,提高与产品资源利用效率等相关的决策方面肯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建立综合成本信息系统
相关性特征是衡量成本信息系统质量的重要标准,在目前还无法统一对产品消耗作业、作业耗费资源的认识条件下,企业内部应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的有利条件,特别是结合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建立一个基于多重服务目标的综合成本信息系统,即基于对外财务会计目的而建立的“两步”制造成本制度和基于企业内部管理为目的(反映产品真实资源消耗)的作业成本制度。
参考文献:
[1][美]Kaplan.高级管理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易庭源.企业成本学[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优化建筑施工组织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日渐紧张,大型建筑、高层建筑近年来不断增加。这些建筑在施工难度、施工工序等方面都较传统建筑要繁琐很多。在这种行业形势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组织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混乱现象,加快施工建设的进程,进而缩短施工周期,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重要的作用。同时,科学、有序化的组织管理,能够使施工的各项工序,按照施工设计的指标和设计图纸的规范严格进行,进而提高了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此外,高质量的建筑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避免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的交叉进行,减少了施工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目前建筑施工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质量的组织管理不到位
目前,国内许多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方面的组织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切实落实好施工过程中一些重大项目的质量审核工作,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比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许多管理者没有切实对施工人员的施工状况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及时发现实际施工中与理论设计的差异,造成工程项目达不到理论设计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项目和工序较多,许多管理者有时会忽略一些重点项目的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工作,致使许多施工人员对于施工建设的一些规范和注意事项不明确,影响最终的施工质量水平;此外,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施工条件的要求,有时需要对原有的施工的规划和设计做出一定的调整。对于调整工作,企业的组织管理者应当把调整计划让相关工程项目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批准施工的进行。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这方面的组织管理不到位,往往忽略这个流程,极易影响最终的工程质量。
2.2 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不到位
近年来,建筑工程的项目的施工难度加大,施工周期加长。为了保证施工建筑的整个过程中的有序化、高效化,科学、完善的施工人员组织管理工作十分必要。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并不到位。许多施工人员并没有充分明确各自的分工,没有明确自身施工项目在整个工程建设的作用,经常使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的标准。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现场施工人员组织管理不到位,经常使得施工的无序化,多种危险施工交叉作业等情况的发生。这不仅使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也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施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相关企业组织管理人员要切实、有效的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2.3 新型施工材料组织管理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建筑领域的不断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许多新型的材料被引入到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这些新型材料如果能够有效的运用到施工建设过程中,不仅会提高建筑的整体外观质量和实用性能,而且能够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有时这些新型材料使用不当或者材料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国内一些建筑企业,经常发生引入新型材料后造成的建筑质量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建筑施工企业对于材料的组织管理不到位。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对这些新型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使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投入建设中,影响建筑的质量。
3 优化建筑施工组织管理的措施
3.1 优化施工质量组织管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城市建筑施工的整体质量水平,在施工的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质量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于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许多项目会同时进行施工,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要提早介入、认真规划,有效的加强建设过程中各个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切实保障工程的建设工序按照设计阶段的标准进行。同时,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要加强一些重点项目的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工作。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施工工序或施工难点,要及时与建设方沟通,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要加强新技术和新方案的质量审核力度。尤其是对于需要变更的一些施工工序,都要把调整规划交予相关专家进行质量审核。新的调整计划在确定没有问题后,才能批准继续进行施工建设。某商务楼施工过程中,公司严格按企业标准及企业OA系统进行质量组织的管理。加大了工程管理效率,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如下图)
3.2 优化施工人员组织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为了充分落实好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企业管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工程的进度以及其它一些实际情况,合理的进行工程任务的分配。通过合理的任务规划和分配,并推行质量目标的责任化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成为工程质量的控制主体,从而提高施工质量。加强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进行科学的职责分工,可以有效的把复杂的建筑工程有层次的分解,把任务分配到个人身上,使每项工作都能够高效、保质的完成。此外,为了更好的落实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使施工人员更好的完成好工程任务,企业管理人员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采取一些组织管理方面的培训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多种机械的使用技巧等,来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提高施工质量。
3.3 优化新型施工材料组织管理的有效措施
随着建筑施工过程中,新型材料使用的不断增多,加强新型施工材料组织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加强建筑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如下图所示,项目部将主体工程使用结束的方木材料有序堆放,合理保护,在下个工程中仍可继续使用,节约工程的成本。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用新型材料时,相关组织人员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的一些必要保证措施;同时,相关组织管理人员要加强新型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对新型材料进行必要的试化验,并把试验结果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充分做好材料质量的监管工作。材料是建筑项目的物质基础,是工程项目质量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因此,企业相关组织管理人员务必要对施工现场准备阶段所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好材料质量把关,进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高质、高效。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是将蓝图变成现实的过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工程建设的目的,能否发挥理想的工程效益。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1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1.1人员
包括参与建设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每个工作人员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工程质量,高质量的人及其高质量的工作才能带来高质量的产品。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包括人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等。
1.2材料
材料的管理应从以下3个方面控制:一是严把材料采购关,必须“三证”齐全,才可进入仓库;二是严把质量关,实行材料报检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社会共同监管;三是严格执行采购计划的同时,根据进度和现场情况适时调整,以便保证质量,减少损失。
1.3机械
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机械设备选型时,应注意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操作和维护上的方便性;要根据工期、工程量大小,安排各类机械的数量;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对特殊设备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检测方可进场,一般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施工安全[1]。
1.4方法
施工方法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一些工程常因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或施工工艺落后,而造成施工进度推迟,质量达不到要求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因此,在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时,必须结合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1.5环境
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营造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要搞好地方干群关系,尊重地方风俗[2]。
1.6工程设计
设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后,工程设计就成为基本建设的关键问题了。对于在建设的时候能不能加快速度、保证质量、节约投资,在建成后能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果,设计工作起着决定作用。一个先进的设计,应该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地布置场地,组织好生产流程,应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益,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2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
2.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领导重视与否是搞好水利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前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对人民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责任心真正把工程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责任制,明确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按照水利工程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即工程质量终身制;彻底扭转工程当事人置工程质量于不顾的态度,避免工程出现问题一走了之的现象发生。
2.2认真抓好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涉及建设、监理、设计、施工4方面。建设单位是主体,具有协调其他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责任和权利。各方应积极配合,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造优质工程。具体说来,施工中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
(1)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各方要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结合该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针对该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的,依法享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的权力,所以要树立监理人员的权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违反施工程序或质量不合格,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或者与相关部门会商后采取处罚措施。
(3)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监理、设计、施工4方都要有自已的质检组织,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施工中要对工程分阶段、分部分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所设质检工程师、专职质检员负责施工自检及施工文件的填写和编制,按单元工程报验程序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并及时向质检组织汇报质检情况。
(4)施工过程中,施工各方要切实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要自觉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质检组织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质量关。
2.3强化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开工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各企业投入工程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进行控制,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不得进入工地。
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实行“二级三检报验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第1级是为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指令施工企业建立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企业终检的质检机构与质检制度;第2级是施工企业在其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单”,报监理工程师工程复验,复验合格后由业主终验,保证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对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评定表上签验收意见和评定质量等级,关键工序要有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共同签字,以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3]。
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继续进行观察、检测,收集运用过程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2.4发挥监理工程师作用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很难发挥作用。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之前,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是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是向承包商提出应如何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是在实施过程中考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制止一切违规行为;“检查”是对运行结果进行考核,包括各工序、阶段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如果让监理去代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不仅是力不从心,而且责任不清,其结果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弱化,甚至逐步放弃,从而使整个质量体系处于混乱状态。
2.5严禁转包工程
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责任会不明确,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2.6处理好业主、监理、施工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负责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3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色之后,3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3方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但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4]。
2.7加强建设资金管理
工程投资是确保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投资应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单项工程单独记账,避免投资被挤占或挪用。要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要按合同要求、工程进度和质量分期付款。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进度未按要求违反合同条款的,可以拒绝付款。要通过招标办法进行承包,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荣芳.浅谈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措施[J].中国科技纵横,2010(11):321.
一、高校行政管理概述
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行政管理组织应当是相关法规认可的教育管理机构,同时,在高校的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使高校开展的一切教育活动符合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1]。因此,应不断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
在现今高校管理中,高校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一些高校领导在决策中不按法律和规章办事,独断专行,行政管理缺乏法制的监管,使得学校决策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撑。
(二)我国教育立法不够完备,高校校规校纪没有结合法律法规制定,缺乏合理性依据
我国教育立法主要有《教育法》及其后出台的《义务教育法》、《学位条例》。在高校行政管理方面,只有《教育法》对其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规定的细化规范,从而造成高校行政管理具体操作中缺乏法律的规范,严重加大了高校行政管理法制化难度[2]。
各高校在制定自身的规章制度过程中, 没有依据法律法规,致使校规校纪的规定超越法律授权内容,于法无据,甚至与法律法规相冲突。高校行政管理中忽略程序的正当性,法律规定学生被学校处罚退学、开除时,享有充分的异议权和救济时间,实践中,高校往往对此程序走形式,程序的不公正最终导致实体不
公正。
(三)高校行政管理机构中缺少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据统计数据表明,当前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情况并不多,全国1900所高校,外加300多所民办高校,只有50所左右的高校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所占比例仅为2%.此外,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高校比例较高。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有30%的高校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而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比例只有1.22%。民办高校则目前都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可见,教育水平和层次越高的高校越重视法律事务工作。然而,笔者还发现,在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的高校中,也有接近一半的高校将其设置在学校办公室下面,并没有将其独立为一个机构。并且各高校对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本身在名称、性质、职能、地位、待遇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情况较为杂乱。
三、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的措施
(一)在高校中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依法治校
十八界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各行各业对照自身工作纷纷加强法制建设。对于高校而言,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加强依法治校,在全校广泛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立法建设,科学制定校规校纪,、校规校纪的执行坚持人性化原则
为加快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立法,尤其是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立法。鉴于我国立法对高校行政管理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细化规范,笔者认为,应尽快出台关于高校行政管理的条例,将高校行政管理的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使得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应科学制定校规校纪,校规校纪的执行坚持人性化原则。高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建立在科学、高效的基础上。校规校纪的制定不仅仅在于管理约束学生,也要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制定,不能越权甚至与法律相冲突。高校在执行校规校纪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正当的程序,并坚持人性化原则。
(三)高校应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并建立高校行政管理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推进高校法制化进程,应强调法治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此高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当前高校设置法律事务机构共有一下4种方式:(1)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该机构不仅有明确的职责,而且有人员编制,不仅承担学校的法律事务,而且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定、促进依法治校综合协调机构,对学校依法做出决策起着重要作用。(2)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在学校办公室或其他部门之下,处理学校法律事务。如前所述,这一类型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3)由学校的具有法学背景的教师兼职承担法律事务。
(四)聘请法律顾问,聘请校外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笔者认为,第一种方式即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是最理想的方式,尤其是对规模较大、院系较多、独立分支机构较多、法律事务较多的高校。高校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能有效践行依法治校理念,推进高校法制进程,为学校决策和管理的合法性做出重要作用。
对于规模较小、法律事务较少的高校,也不应忽视依法治校的建设,可灵活使用上述几种方式。让办公室或其他职能部门兼任法律事务管理职责,并聘请校外律师事务所或本校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法律顾问,但切勿将学校法制建设束之高阁。
2008年8月,我院新住院大楼试营业,我从此不再担任责任护士兼组长,跟其他同龄护士“享受”我们医院对老护士的特别照顾——上换药班。这个班的设立不是我们医院才有,其他医院也一样,即承担科室药品的领取及借退、备齐各种药品,负责换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及物品的送取,核对医嘱、把口服药和外用药送到病人手中(只有这段时间,才是我与病人接触、沟通,并向病人极其家属做好健康宣教、调解医患矛盾的最佳时间),送化验单及血标本到检验科等等。突然之间,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少了,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我开始反思,我晋级副高为了什么?护士的出路在哪里?为什么医院不按职称上岗,把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都安排做同样的事情 只考虑年龄,不考虑能力的用人机制何时才能打破?别人只想老了工作轻松一点,我为何想为病人多做点实际的事情?
虽然心里不踏实,我还是勤勤恳恳地把本职工作做好,尽量不让别人说闲话。“徐姐,我和你调换一下,你来当责任护士,我来上你的换药班。”同事常常跟我调侃。说实话,大部分四十岁左右的护士都想上这个“换药班”,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少,身上的责任轻多了。如果下午没什么事情,还可以呆在家里,有事要同事打个电话再去医院,像医生一样自由,谁不想?我从区医院到现在,干责任护士工作也十几年了,真是累得够呛了,加上四十岁之后,视力下降,手脚不灵便,静脉穿刺等护理操作,也确实觉得为难了,不得不希望年轻人多做些了。为了病人和集体利益,我只能服从安排,不能打肿脸充胖子显摆自己能干了。但是,我绝不能放弃对护理事业的美好追求,我要继续坚持学习、实践、总结,扩大护理服务的空间,除了医院里的病人,还有家庭、社区及网络世界里,都是护士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
虽然我们县里还没有一位晋级正高的护士,但是现在国家的政策在鼓励基层护士晋级,只要有机会,我就要争取。另外,有一位曾经当护士比我小几岁,读高护班之后改行当妇产科医师,现在晋级主任医师两年了,难道护士就甘于落后,不思进取吗?我能否实现晋级正高的愿望?有想法,就必须有行动。从2007年开始,我陆续参加了高级职称英语、计算机、公共课、护理专业培训及考试考核,撰写论文并发表,参加全国性护理学术会议,并指导本院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撰写论文,组织全院护士加入湖南省护理学会,鼓励本院护士积极参加当代护士举办的全国性护理学术会议。为了了解国内外护理动态,我自费订阅了《当代护士》、《现代护理报》、《中华护理杂志》、《中国护理管理》、《中华护理教育》等护理专业刊物,并且参加《现代护理报》和《中国护理管理》等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获取合格学分。
在任职年限、学历、英语、计算机、公共课、学分等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我于2011年申报了主任护师,并且在7月份的护理专业理论考试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因为论文投错了刊物(有两篇论文刊发在非法刊物上,我上当受骗了),我晋级正高失败了!当我2012年,全身心投入论文备战,并且把在正式刊物上之后,我等来的消息就是——医院没有正高指标。我院只有7个正高指标,已经有7个主任医师了,要等到2015年医务科刘主任退休了,才有1个正高指标,到那时,等待晋级正高的副主任医师及副主任护师已经在20个以上了,我又老了几岁,还有精力和时间去与他们竞争这个正高指标吗?我不敢想,也不愿再去徒劳。失去的永远失去了,我只有改变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反正晋级不晋级只有工资区别,我何必为了几个钱去拼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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