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6:23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1)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编办主任对全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责任,各处(中心)是本部门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把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做到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定期召开编办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3、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作为岗位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和处室及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5、强化日常管理,健全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加强督促检查,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二、严格内部管理,抓好平安建设

6、严格落实办综治领导责任制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各项内部管理规章,确保全办安全、稳定、和谐。

7、认真执行重大节假日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到岗到位,值班记录齐全完备,交接班衔接紧密。

8、强化车辆安全管理,经常性开展安全性能检测,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

9、定期开展办公用电安全检查,抓好易燃物品管理,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做好矛盾调处,维护办内稳定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凝聚人心,消除矛盾,确保干部队伍团结稳定。

11、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办内不发生群体性或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参加组织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2、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根据综治环境情况每月向市综治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检查报表及平安创建活动动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13、抓好上级交办的突出问题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好、“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要以“全国两会”、“七城会”召开等敏感时期安保工作为重点,制定预案,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和发生极端事件,全力织牢综合治理防控网络。

四、注重宣传教育,推动工作开展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2)

一、以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

重点做好县(市、区)的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在广大乡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行政区域边界、部队驻地周边和家庭、工地、寺庙、集贸市场、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平安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广泛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

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力量得到加强、不被削弱。

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的好经验,结合四年一度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对创建平安县(市、区)成效出色的予以表彰,命名一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树立先进典型。上半年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继续推广平安建设好经验、好典型,研究部署通过平安建设为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继续重点抓好县(市、区)以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网络要覆盖全社会,不留空白和死角。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活动。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站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处站(点)等组织网络和民间纠纷调解员、信息员等工作队伍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查明情况,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得到解决。

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社区和村(组)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

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财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发案上升的势头,增强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坚决打击、查禁犯罪和、网络、出境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深入推进对盗窃、破坏电力、交通、通信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偷渡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依法打击、查处"黑网吧"和进行""等色情活动、违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站。

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人员、场所、物品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整合资源,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依法严格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和管理,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对近三年来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开展集中摸排活动。推广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推动衔接管理和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的建设。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预防和减少涉毒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强化社会面、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协作配合、严密边界地区治安联防网络。

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在大中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普遍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

加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规范和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治安与保险互动、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多渠道筹集治安防范经费,推广综治工作站、综治协会和综治协管员、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做法,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完善社区警务工作,促进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版权所有

六、加强和改进检查考评工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总结近年来考评工作的经验,根据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修订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实施办法。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督查,兑现奖惩,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尤其是县及县以下地区、单位实施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因排查不细、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力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的,要认真查明原因,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综治委、办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政法各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对各地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各大新闻媒体的合作。办好"中国平安网",积极推动和指导各地开办政法综治网。加强对长安杂志、法制日报、中国长安出版社和长安法制电视制作中心的指导。配合中央电视台办好"社会与法"频道。编好、用好《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认真组织参评中国新闻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打造“平安XX”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信访工作,提高防范能力

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要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采取果断措施,预防教职工违纪、违法和犯罪。对个别职业道德败坏的教师,要采取监管措施,甚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直到以法惩处。

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要做到有人管、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兼职法制副校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上好法制教育课。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揭批“FLG”为主题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要注重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双差生”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好学生的校外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远离犯罪,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加强同“FLG”邪教组织的斗争,提高对“FLG”邪教组织反动性、危害性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畏难、松懈和厌战的情绪。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的工作,坚决防止“FLG”分子赴省进京滋事。

在维护稳定的具体工作中,要把教育的热点问题,如收费、招生、职称评定等作为重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各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问题不出校,一般问题不出片,大问题不出县”。

2.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是:继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的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加大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力度,加强食堂、浴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和校园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

3、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成员单位和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调研文章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原创文章,尽在文秘资源网网。

各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维、新措施。学校之间要互相交流综治工作经验,实行优势互补,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4.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拿由足够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做好新时期的综治工作。

学校要及时调整充实综治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负总责,明确责任,确定综治联络员专门负责综治工作。综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严格按年初与县教育局签定《XX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各项综治工作。

综治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综治工作将列为干部和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由于处置失当或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师生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厉追究领导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4)

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认清形势,继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要克服盲目乐观,松劲麻痹情绪,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认真贯彻《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真抓实干,坚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半年有总结,年终有评比。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保证工作经费开支,抽派人员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实行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与全局职工签订治安责任书,把综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未萌状态,有效维护全局稳定。

二、加强教育,大力实施,全力维护机关办公区平安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维护稳定工作,及时掌握、防范、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力度。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支部、工会组织作用,不断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综治防范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依法履职能力以及拒腐、拒黄、拒赌、拒毒的能力。根据机关实际做出学习安排并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和政治教育相结合,在时间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运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声有色。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5)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促进学校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无足轻重和与己无关的思想,真正负起责任,全力维护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对于城区结合部、城郊结合部的跨区域管理、管辖责任不太明确的治安混乱部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于整治任务重,矛盾复杂,社会影响大,涉及各方利益和责任的以及工作不到位、易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行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二、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

八至九月份,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白天关门,晚上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要不讲情面,坚决取缔。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重视加强互联网上所谓学校和学生名义的网站、贴吧的监管工作。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承包用于开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贯穿全年,特别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要掌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做好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活动等工作。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四是坚决拆除校园及周边的乱搭乱盖违章建筑,整顿规范学校及周边的出租房屋,加强校外学生公寓和校外租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是下大力解决一些高校的“校中村”、“校中店”等遗留问题,加强校园管理,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六是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七是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和打击犯罪活动成果。坚持边整治边巩固,确保不反弹不蔓延,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持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要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敏感节点、敏感时段前的排查,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把综治机构统一排查,学校内部排查和校园周边排查结合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校建立排查调处工作体系,落实责任,逐一解决问题。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密切关注受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学生就业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上,放在整治民办高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等周边治安隐患问题上,放在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法组织对我高校进行渗透破坏的突出问题上。二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种利益矛盾的化解工作,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防止矛盾激化。要为妥善解决涉及义务教育教师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注意协调解决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校企改制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三要加强形势研判机制和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动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工作,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要推进师生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情况明、反映快、出实招、求实效”,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求,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总结四年来“平安校园”建设的实践做法,研究制定深化“平安校园”的工作意见,以新的目标导向和载体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内部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组织领导保障等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级校园周边办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组织指导推动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创建内涵,增强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持续加大平安校园创建的宣传力度,更加广泛地组织发动全体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推进。

五、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夯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思想基础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6)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深化巩固“平安”、“平安校园”创建为主题,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不断创新综合治理教育宣传形式,努力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坚持“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切实维护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目标责任

各校(园)要把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重视学生的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措施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校(园)长与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抓实安全常规过程管理,不断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效益。

建立“安全明细帐”。安全职责分工情况、安全工作值班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等都必须有台帐。做到职责分工明确,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入账,隐患消除销账,事故处理有总结,档案建管分类别。狠抓安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和细节管理,及时全面地记录安全管理的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行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进程。

继续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校(园)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严格校车审批管理、加强校车和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力度,教育师生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主导、财政支持,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接送车运营长效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规范。要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四)夯实基础,深化平安创建工程

要按照省、市、区“平安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平安、平安、平安校园创建的具体目标,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内涵,加大平安、平安、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平安、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向深层次发展。各校(园)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校(园)总体发展目标,积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要坚持依法治教,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法制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必需的教学时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征文征画等活动,强化对学生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拒绝、远离、依法控辍、预防犯罪等系列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学校法制教育的质量。

继续抓好预防教育工作。广泛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预防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无毒学校、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六)积极开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

各校(园)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预案的宣传和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职责明确、联络畅通、切实可行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突发性自然灾害、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建立救援队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在防汛、防暴雨、防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方面和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及时,保障有力。继续加强师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突出地震、火灾、雷击等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等综合演练,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救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区各校(园)要在“5·12”“11·9”前后组织开展地震、消防等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

(七)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继续加大安防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推进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一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建设,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完善保卫工作机构;二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常规管理、档案管理和保卫科室自身建设,大力促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保卫人员,并根据学校规模的大小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四是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市区文件精神,配备相应的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并加强对现有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五是开展社会治安创新,提升校园安防的技术含量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不断加大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力度,切实提高学校综合防范能力。

(八)建设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的实施意见》、《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社会治安创新工作,建立健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每月25日前上报维稳工作情况月报表和数据统计月报表于局群工办。结合“六五”普法,深入开展反法制警示教育工作,深化“防邪知识进家庭”活动。做好两会、五一、“7.22”、十一、春节等重要节点的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刊、广播、网络等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

(九)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7)

1、实行领导负责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综治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对工作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大事故和处置不当且引起严重社会后果的,查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部门责任制。县直各卫生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切实把综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措施,总结有典型,表彰有先进。

3、强化督促检查制。要求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经常组织自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并及时向主管局汇报;局综治办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做好汇报、反馈工作。

二、健全综治组织,群防群治组织。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综治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确定专人分管,健全工作台账。健全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看楼护院等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调解组、治保组、消防组、帮教组的主观能动作用,力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使各类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在基层内部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

三、全面落实综治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机制,具体要完善四项机制:一是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不安定因素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隐患;二是化解责任机制。及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按不同情况定领导、定时间、定责任、定人员予以解决,对重大纠纷实行“行政、人民、司法”三调联动,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三是完善处置运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应预案,定时演练,保证人员、车辆、药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运作,果断处置,努力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是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工程项目,严格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好维稳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突出矛盾和重大隐患。

2、加强对重要部门、仓库、资金保管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治安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事故防范制度,节假日值班和门诊值班制,健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专项管理,及时消除治安消防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和重大治安问题的发生。

3、坚持做好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安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等各项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4、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的服务工作。对于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以及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充分发挥单位党团组织、人事、工、青、妇的作用,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避免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控工作。

5、积极配合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提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做好本单位平安创建的同时,积极做好挂点社区帮扶工作,主动参与所在社区平安创建活动;做好迎接全省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有任务单位按要求完成“天网”工程建设任务。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8)

2005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攻坚年,必须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和目标,强力攻坚克难,把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力求全面突破、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敏感性,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对敌对势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树立超前意识,做好防范工作,情报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为正确谋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深入开展与FLG和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密切掌握动向,摸索活动规律,深挖幕后组织,打击非法活动,对操纵、组织、煽动、策划各种破坏活动的顽固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制非工作力度。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同时,坚决查禁、取缔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动,杜绝非法聚集、非法朝圣,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拔矛盾、制造事端。

四是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纠纷,本着“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化解。

五是做好预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市稳定和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做好防大灾、大疫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加大严打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针对治安状况和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

一是重点打击各类侵财性犯罪活动。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要摸清规律、查找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打团伙、抓现行,坚决遏制侵财案件多发的势头。

二是坚持打黑除恶不放松。全力侦破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路霸”、“油霸”等违法势力,查找后台和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体系,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我市滋生。

三是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率要达到70%以上,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四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五是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整治。对治安混乱区域,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企业周边及涉油区域要定期进行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华北石油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是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搞好配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做到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把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

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构筑治安防控体系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9)

2005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攻坚年,必须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和目标,强力攻坚克难,把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力求全面突破、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敏感性,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对敌对势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树立超前意识,做好防范工作,情报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为正确谋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深入开展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密切掌握动向,摸索活动规律,深挖幕后组织,打击非法活动,对操纵、组织、煽动、策划各种破坏活动的顽固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制非工作力度。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同时,坚决查禁、取缔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动,杜绝非法聚集、非法朝圣,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拔矛盾、制造事端。

四是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纠纷,本着“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化解。

五是做好预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市稳定和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做好防大灾、大疫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加大严打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针对治安状况和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

一是重点打击各类侵财性犯罪活动。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要摸清规律、查找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打团伙、抓现行,坚决遏制侵财案件多发的势头。

二是坚持打黑除恶不放松。全力侦破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路霸”、“油霸”等违法势力,查找后台和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体系,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我市滋生。

三是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率要达到70%以上,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四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五是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整治。对治安混乱区域,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企业周边及涉油区域要定期进行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华北石油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是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搞好配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做到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把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

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构筑治安防控体系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治理,城乡“脏、乱、差”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基本达到,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三、工作内容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是巩固去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村和其他社区涉农居民组重点治理农户院落、道路和河道沿线“脏、乱、差”,重点抓好建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墙面乱涂写治理,对村内各类临时、破旧、闲置房屋、店铺、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落实道路沿线保洁,规范沿路建筑立面、广告招牌、商铺、民居、废品收购站点和垃圾转运点,要抓好已有的环卫设施设备的管护,对已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及时进行清运处理,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环境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户效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形象。

(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各城市社区要及时与辖区的商家店铺业主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并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责任书所要求的责任,协助县相关部门对商家店铺的教育和管理;将环境治理责任区域和工作要求落实到社区环境治理公益岗位人员,逗硬督促考核奖惩,确保城区三米以下背街小巷整洁;要坚持不懈抓好“牛皮癣”专项治理;要对城乡结合部进行认真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规范辖区广告、店招、牌匾和霓虹灯的设置;积极做好开放式居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大力开展健康防病和“除四害”活动,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坚持不懈抓好本辖区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考核工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层层抓落实。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网格员、小区院落和商家店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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