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3:21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1)

教师预备党员个人工作总结模板一

20xx年11月,经过党组织的悉心培养和批准,我光荣的成为一名预备党员。这是我预备期向党组织汇报的第一年度。在这个年度中,我在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进步和成长,并充分感受到党组织这个大家庭的团结和温暖。在这个年度里,针对同志指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努力改正和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大家的帮助以及自己的努力,我在思想和言谈举止上都得到了提高,各方面已经更加成熟,现向党组织汇报一下这个年度的基本情况。

在思想上,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利用课余时间认真了解和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奋斗史,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这些让我更清醒的意识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的重要性。我认为,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必须正确处理党员和群众的关系。作为预备党员,我严格按照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党员有党员的要求,群众和社会主义劳动者也有自己的标准。对于党员来说,任何时候都有牢记党员标准,努力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党支部举办的学习型政党活动给我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让我对我国的国情国策及民生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对我党的光辉历史进行了回顾,让我们以史警醒,让我更深的体会到,学习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中之要,因为只有通过全面透彻的学习才会避免不必要的错误。而鱼岛问题又一次唤起了我强烈的民族魂和民族情。

在以新时代的雷锋为主题的党员先锋论坛上。当代雷锋郭明义和黄于博更是给了我一次精神上得洗礼。让我树立了新的榜样。

这些活动更让我感受到了浓浓的温暖,感受到了党对我们青年,对我们大学生,对我们预备党员的重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作为一名青年,一名预备党员的责任。我会更加努力,因为我们是党有力的后备军,是党的明天,是国家的希望。

在生活上,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做到乐于助人,关心团结同学,加强和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沟通和交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同学。体现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我更是是时刻牢记康齐力书记的话服务同学的生活固然是好的,但思想上的引领才是更高层次的服务。认真参加每次组织活动,在集体的学习和讨论中,仔细聆听大家的发言和准备自己的发言,及时反思解决自己的思想问题,积极阅读专业书籍及课外书籍,全方位的充实自己,充分提高自己。

在学习方面,我努力进取,力争上游,虚心向老师同学请教,交换学习心得,也有了很大的收获,但我觉得离共产党模范带头还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英语是我们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跟更的为人民服务,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将学习任务细化到每一天,细化到每分钟记几个单词,背几句话,不再好高骛远,从基础着手,不但要做思想上的先进,更要做行动上得先进。牢记学习是一项孤独而崇高的工作。

在工作上,作为生委,我细心照顾同学们的日常生活,督促大家打扫教室和寝室卫生,以保证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时发放学校与国家的伙食补助与副食补助。在国家三金的评定中做到公平公正。作为学生导员,我积极关心同学们的学习与生活。积极与同学沟通,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与大家一起为班级建设而努力。但是我明白,所有的光辉与荣耀都是属于昨天的,明天新的起点。我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为同学服务的工作中去。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全面的发展。但我知道自己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还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的同志学习,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我这一年的基本情况,恳请组织能够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主要不足:

1、看待事物还不是很全面,思想还不是很纯熟。

2、行动能力较差。

3、与老师和同学的沟通应进一步加强。

4、情绪控制能力应进一步加强。

5、还应更全面的涉猎知识。

教师预备党员个人工作总结模板二

我于20xx年3月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的一员,至今已将近有一年了。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预备党员,现将我一年考察期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在这段时间里,经过党的教育、培养,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我们党的进步性、先进性、代表性,从心里感觉到整个人的层次提高了、视野广阔了、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增强了。一年来,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除了经常看电视新闻、看报纸、关心时事政治外,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奋斗史,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拿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还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时刻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尽党员应尽的职责。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这次三讲正面教育,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需要的是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

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干工作。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接受正确思想,确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让党组织知道,增强配合意识。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遇到困难挺身而出。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努力地锻炼自己,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在学习态度上端正思想,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注意平时的学习、平时的自我调整。使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使自己能正确对待他人的批评,并且及时地纠正。

现在我还是一名预备党员,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让我转正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仅仅学习党的纲领文件是不够的。同样重要的是要把组织交付的任务按时、保质、足量的完成,而这样的前提是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具体就是多读书、多钻研、多和党内同志及身边的教师谈心。在工作中注意积累,发现问题后用心思考、解决问题,使得自己不是固步自封。

教师预备党员个人工作总结模板三

我于20XX年X月X日经党组织讨论批准,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一年已满。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党组织的培养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来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的一年里,我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及生活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自20XX年X月X日,我被政法学院低年级学生党支部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那一刻起,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准”党员,我必须更注重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我在课堂上通过学习《马克思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概论》等专业书籍,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课堂外我借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渠道了解党最新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最新思想动态。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时刻关注国家大事时刻了解党的发展状况。这不仅是培养我们的爱国爱党情怀,也是进行党性修养的重要步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对于更好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思想舆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体现了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追求。国家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但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蓝图不可能一蹴而就,梦想不可能一夜成真。人间万事出艰辛。越是美好的未来,越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人的。实现国家的价值目标,要求每个人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勇于担当,通过诚实劳动创造中华民族新的辉煌。要实现中国梦,不仅需要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也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党员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自创建以来,虽然遇到不少困难,但是我们的党总是能在危难时刻带领着全国各族人民一起战胜种种艰难险阻。今年以来,大小事件连续发生,交通事故、水患灾害、南海事件、东海事件……各种事故导致人民遭受不同程度的财物损失及精神伤害。然而,我们的党并没有被这些困境*,相反,是党带领我们走出了这些困境,战胜了困难。这就是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的中国*。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为自己是这个优秀的党的一员而感到自豪,同时认识到自己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以更好的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这些事实雄辩的证明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学习方面:

我认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习成绩,还要拥有学习的能力。因此,自进入大学以来,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加强技能学习,并保证在不影响专业成绩的同时加强各方面能力的锻炼。

我始终以一名*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个人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学习方面,活到老学到老是一个人不断进步的根本,学习更是学生的首要任务。作为一名学生,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没有好的成绩更是没有说服力的。学习使我义不容辞的义务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一种责任,因此,我从自身找原因,给自己加压力,做到上课集中精力,自修时间全神贯注,通过努力,这一年来我的成绩有所上升,也一如当时党支部给我提的意见和建议为出发点,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注意观察周围的人的优点和缺点,取长补短,以身边的正式党员为榜样,不断的学习党章,关注国家发展,社会变化,关注党建,关注民生,使我在思想上、人生观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懂得了科学的生涯规划,认真钻研专业知识,刻苦学习,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在经济日新月异,科技翻天覆地,所以更多、更快、更广的吸收新知识即成了放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除了学习文化知识,在其他方面也应该做到全面发展。课余时间,我也常和朋友一起出去打球以增加我在体育方面的能力,使自己达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在以后的学习中,我将努力认真学习剩下的课程,争取满意的成绩,为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活作出的诠释并画上圆满的句号。

三、工作方面:

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虚心请教,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我坚持“小小岗位,成就自我”的理念。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大学生,为了从各个方面锻炼和提高自己,为了在将来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大一时担任班级组织委员以来,我本着服务同学、提升自我的理念,勤勤恳恳、认认真真的完成了很多组织给予的任务。

目前,我担任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信息调研社和11思陶班小组组长,一直以来,我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作好同学们的表率,树立一名*员的形象;另一方面积极的和同学们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或者学习上的困难。同时也认真协助班长及团支书的工作,努力建设好我们的班集体。

四、生活方面:

在人际交往上,我坚持“求同存异”原则,与同学关系融我乐观开朗,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同学,和舍友及班上的其他同学建立了融洽的人际关系。在课余时间,我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我的生活,还是自己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了相应地提高。在日常生活中,我和舍友像姐妹一样相处,相互鼓励,相互促进。对于日常生活中舍友对我的建议我都能虚心愉快的接受,逐渐养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和团结同学,我还注意经常宣传党的思想、理论以及方针路线,坚持正确的原则与立场,对一些消极思想和不良倾向作坚决斗争。我还经常鼓励思想上进的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日常生活中体现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除了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于学院里的要求和活动,我还积极的参加和配合

五、纪律方面:

作为班级的一员,我能够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规章制度。在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后,更加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是自己不断进步。在当今社会里,大学生要真正地立志成才,就必须全面培养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而这些素质的培养,除了必须要有良好的纪律教育和严格的纪律环境外,最根本的就是靠个人自觉的纪律修养。可见,在我们的大学里,纪律并不是限制我们成才的枷锁,而是促进我们成才的重要条件保证。在纪律上,我觉得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期的养成过程。要认识到纪律修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纪律观念,积极提高思想觉悟,努力加强道德修养,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从我做起,管好自已。只有这样才不会违背于作为新一代光荣的*员的精神。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2)

首先在政治思想方面: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把它与思想,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除此之外,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党史和,并经常看新闻或上网及时学习党中央的决议,在思想上保持和党组织一致。通过对,党的思想、政策等一系列学习,我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一心一意向党组织靠拢。

其次在学习方面:我深刻认识到,在现在的社会更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综合性人才。为此,我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并取得了较优异的成绩,获得了Xx大学二等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此之外,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了专业知识已外的其他学科知识,不断运用到工作当中,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再次在生活方面:我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用微笑和热情来做每一件事。努力做到乐于助人。周围同学如果有什么困难,只要力所能及,我就会帮组同学排忧解难,努力做好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另外,我时刻提醒自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注意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修养。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3)

1.政策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具体表现为,自觉抽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意识不够,平时除了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之外,自己很少能自觉的抽出时间去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有就是学习深度不够,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不做一步,对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认为自己现在能够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解决办法,不能够积极的查缺补漏。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会出现焦躁情绪。

3.进取心不够,对自己的工作和现状有一种盲目的满足感,主观上不够努力,一切顺其自然、听之任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成效和生活的质量。

4.自身素质有差距,我在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与所担负的工作责任所需的素质有差距,导致不能帮领导解决更多更重要的事情。

5.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服务意识对于窗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己的服务态度代表着部门的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1理论学习不够一方面是觉得与自己工作、生活关系不大,用不上;另一方面是对待学习比较懒惰,往往是得过且过,满足于一般的了解,没有格物致知的精神。

2.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想法。

3.对有些问题考虑不深不细、缺乏长远目光、大局意识。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够能好的把工作作到让大家满意。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4)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5)

现将xxx总支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始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着眼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注重党员发展质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党委下设x个党总支(x个党支部),x个直属党支部。截止2018年6月底,共发展党员x名,其中,女党员x人,

35岁及以下青年党员x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x人,农牧民党员x名。年底将发展党员x人。

二、基本做法

我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日常加强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考察,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

(一)突出“早”字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为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单位党总支十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程序,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积极主动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二)立足“严”字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

我单位党总支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程序狠抓规范。我单位党总支立足理论支点,吃透文件精神,仔细学习新的党员发展细则。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以及发展对象确定前必须经过公示环节,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入口质量。二是严控数量提升质量。按照中央“控制总量”的要求,立足当前,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让发展对象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入党。坚持全面考量,克服主观的臆断。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考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三是严格规划优化结构。我单位党总支不断优化党组织的结构,为党员队伍输入“新血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单位党总支党员45岁以下党员占77.7%;女性党员占51.8%;大专以上占86.2%。在党员结构中,无论是年龄还是学历,都符合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的要求,年轻化、高学历也成为我单位党总支党员成分构成的显著特点。

(三)落实“制”字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工作

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党总支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一是民主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或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两名同志作为培养人每季度培养考察一次,并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写实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延长培养期;预备党员由入党介绍人每季度考察写实,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二)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对发展的新党员,有的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把“完成任务能听话,不出难题能守法”的好公民、好同志作为入党标准;有的搞论资排辈;有的只注重业务能力,忽视了政治素质等,使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四、改进措施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6)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

(二)票决程序

票决前,坚持发展党员程序,包括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考察联系人、党支部报告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票决对象有关情况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将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具体程序为:

1.支部大会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推选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一般不少于两名);

2.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

3.工作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4.支委会作填写《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的说明;

5.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票》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6.投票;

7.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汇总至《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

8.监票人向支部大会报告票决对象得票情况;

9.在本次支部大会期间,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决对象提出“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意见;对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票决对象提出“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10.将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11.党支部负责人填写《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单》或《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单》中的“支部决议”栏。

票决后,党支部负责人向票决对象通报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继续做好教育培养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同时,根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连同票决情况汇总单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7)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党员质量,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应高度重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凡一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该支部及其责任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进行通报批评;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对党(总)支部书记实行诫免谈话;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人要予以组织调整。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规划

各党(总)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掌握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理清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来严格发展程序,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做到“四个优先”,即党员数量少的村优先发展,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优先发展,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村优先发展,党建工作示范村和后进村优先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尤其要突出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这个重点,中、小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1至2名,大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2至3名,力争从2007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镇各村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数量达到农村党员总数的30%左右。

三、实行“公推选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党(总)支部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的基础上,要根据近年来党员发展情况和人口情况,每年按照发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党(总)支部需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数。入党积极分子基数确定后,以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并通过支委会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各支部要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结对培养,每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一名支委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通过个别谈心、电话联系或书信来往等形式对他们进行政治辅导,促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加深对党组织的感情,从而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

四、建立健全“五项”工作制度,确保新党员质量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8)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①独立学院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新兴办学实体,同样肩负着党员发展和培养的重要职责,而很多独立学院对学生预备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因此加强当前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成为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1 当前独立学院学生预备党员管理与教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一步加快,独立学院学生规模迅速膨胀,学生预备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出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入党前接受系统培养教育的时间不足。独立学院发展党员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5-6月和11-12月。由于发展时间相对集中、发展人数较多,往往时间一到,入党积极分子就直接被推选为发展对象,直接进入发展程序。在递交入党申请书至确定为发展对象期间,系统培养和教育时间不足,导致一些预备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不够了解,党性修养不高。

(2)对预备期的考察管理和监督教育不够重视。预备党员一年的考察期,主要是为了加强党员的考察教育,把好入党的最后一关。有的党支部不重视对预备期的考察,就在预备期满前几天通知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有的入党介绍人甚至不能履行职责,没有密切跟踪培养教育预备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处处发挥模范先锋作用缺少必要的监督。

(3)教育内容和形式上缺乏感染和吸引力。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内容大多陈旧,一般停留在党的理论学习上,有的与学生预备党员的实际环境严重脱节,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不能引起共鸣。教育形式多是开会学文件、谈感想写汇报,缺乏实效性和创造力,与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在实践中得到教育的方式相差还很远,导致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却平平淡淡。

(4)一些党员预备前后思想行为出现反差。一些学生预备党员在发展前积极主动,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乐于帮助同学,积极协助老师搞好班级管理,受到师生好评。预备后思想和行为发生变化,不再处处为同学服务,甚至产生一股傲气,②似乎能高高在上,工作不如以前积极主动,与同学关系淡化,组织纪律散漫,反差明显。

2 独立学院学生预备党员管理与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

(1)党务工作体系还不健全。有的独立学院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党务工作体系,甚至没有《党(总)支部工作条例》等基本工作制度。有些独立学院虽然有工作制度,但是没有监督和考评机制,该落实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工作环节,如对学生预备党员进行定期教育考评,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等工作环节经常被弱化或省略。

(2)党务工作队伍力量还不强。独立学院党务工作者队伍精简,有的基层组织机构不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而具体落实学生党务工作的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兼任,他们一般要负责200名左右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有的党支部书记还要担任系团委书记或其他行政性工作,他们事务繁多,工作内容繁杂,使得对学生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足,而且独立学院新进辅导员大多是近几届的毕业生,有的自己还是预备党员,对党的历史和理论了解不深,对学生党务工作还不熟悉,对学生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感到力不从心。(3)党务工作保障机制还不到位。与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同,作为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于体制和办学经费等原因,有的独立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不能开展更多形式丰富的教育活动,影响预备党员的进一步学习和教 育。一些党务工作者的待遇得不到合理的回报,也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有的会在工作中应付了事,不愿意细致深入到预备党员的跟踪管理与教育中去。

(4)有的预备党员入党动机不端正。随着社会利益价值多元化导向和就业形势愈趋严峻,很多预备党员的入党动机也变得复杂,功利色彩比较浓重。有的入党是为评优评先捞资本,有的是为找工作增加筹码,有的纯粹是为了一种虚荣。他们一旦成为预备党员后,认为转成正式党员只是水到渠成的事,不再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和行为出现了“入党后不如入党前”的现象。

3 加强独立学院学生预备党员管理与教育的措施

独立学院要结合自身特点,重视并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必须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考评机制。

3.1 重视党建工作,加强组织建设

独立学院董事会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加强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监督保障作用。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组织机构、党建队伍、待遇津贴三方面着手:健全党总支、党支部等(院)系级基层党组织机构,搭建合理的总支(支)委班子,分工明确,各尽其职;配置适当的专职党务工作者,配足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年轻的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水平;设立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确保党组织活动费用开支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

3.2 制定预备党员管理与教育规范

独立学院不能一味照搬母体高校的思路和模式,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切入点,要把学生预备党员管理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工作有章可循。

(1)增长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制度,明确将党员发展工作起始线前移至学员党校结业,即每期党校结束后,开始积极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坚持早发现、 早教育、早培养。在每学期初列出党员发展计划,告知计划发展对象,引导其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其在正式发展前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党性修养。

(2)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建立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形式要有创造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各种有效资源,定期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党课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可以通过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网上论坛或参观访问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开放式的教育。

(3)跟踪管理服务。入党介绍人要充分了解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做到有“的”放“矢”,要了解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反映出来的思想问题,定期与预备对象谈话,加强引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预备期的考察内容进行量化,实行动态管理,把政治学习与专业课学习联系起来、把关键时候的表现与日常生活要求联系起来,不断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和行为进行督促引导,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关注预备党员的需要和诉求,认真解答他们的疑惑或问题。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9)

答:修订后的《细则》共有7章44条。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为依据,充分体现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

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是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表述。这次修订,将十六字总要求写入《细则》总则。

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问:发展党员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坚持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细则》还强调,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问:《细则》在发展党员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调整?

答: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细则》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三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通过这样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问:《细则》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全国流动人口达2.5亿左右,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作出规定十分必要。《细则》主要从4个方面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环节,明确了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环节,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三是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环节,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因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原所在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四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问:《细则》对强化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预备党员工人工作总结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排查活动,全面梳理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带病入党”、违规入党等问题,确保市局系统新发展党员高质量。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排查范围:2019年以来基层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吸收的预备党员,逐个排查,逐个填报签字(未培养发展的党支部空表签字盖章上报);

排查内容:见附件《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

三、排查时间及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12日—5月14日)。市局机关党委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5月15日前作出安排部署。5月20日前,各党(总)支部对照排查要求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排查工作。

(二)开展梳理排查(5月20日—5月25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各党(总)支部书记为责任人。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中的29项重点内容,对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深入排查,严把每个关键节点和程序规范,全覆盖开展排查工作。

(三)强化整改落实(5月25日—5月27日)。按照“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准确定性、精准处理,立即整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各支部要逐项填写《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5月27日前报机关党委。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总结排查情况(5月27日-5月31日)。各党(总)支部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局局机关党委。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排查对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规范、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全程监督有着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排查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落实落细。

 (二)认真组织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触碰的底线。各党(总)支部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梳理薄弱环节,有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坚决杜绝“带病入党”、违规入党等问题,确保市局系统新发展党员高质量。

(三)严格纪律规定。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排查工作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把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对排查的相关情况案例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公布,防止刻意炒作。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排查工作的严肃性。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核查表》

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对照查核表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对象:                       审核时间:2020年5月15日

序号

清单内容

是否存在

整改措施

备注

1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未满18周岁;

2

向“异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

入党申请书不合格;

4

党组织未在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一个月内派人同其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5

直系亲属担任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

6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7

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少于六个月;

8

党总支或党委召开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

9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没有报上级党委备案,没有按照要求公示;

10

党支部没有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1

入党积极分子未按季度进行思想汇报或一次性补写季度思想汇报;

12

违纪违法人员申请入党,没有经过党组织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或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13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满一年;

14

未被吸收的年度发展对象在其它年度发展时没有再次研究确定;

15

发展对象设立考察期;

16

可不计算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五类”党员没有事先报党委备案、没有公示或没有在会上宣读;

17

隐瞒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等个人重大事项;

18

发展对象未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达不到3天或24学时;

19

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证书超过一年有效期,党组织再次吸收其入党前没有重新组织培训;

20

党委审批前没有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进行谈话;

21

讨论预备党员接收或转正会议未通知到支部所有党员;

22

讨论预备党员接收或转正时,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赞成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3

讨论预备党员接收或转正时,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通过书面表达投票意见没有统计在票数内;

24

讨论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接收或转正时,没有逐个讨论和表决;

25

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未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或遇到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

26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没有在三个月内进行研究审批,或特殊情况超过六个月没有进行审批;

27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不及时或没有进行宣誓;

28

预备党员未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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