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29 17:39:51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1)

×××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对党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班级、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多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担任班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能够大胆管理,并能关心贫困同学,连续二年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该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为人诚信正直,对党忠诚老实,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缺点是: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但通过认真考察和全面衡量,我认为×××同志已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入党转正介绍人意见(二)

(第一介绍人意见)

×××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1997年×××工作时,就曾被列为发展对象。调入我单位后,能够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已。

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

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第二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同志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坚信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一定能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已,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和分房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水平,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他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不够过细。总的来说,我认为×××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入党转正介绍人发言

**同志在预备期考查期间,在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坚持基本原则,平时注重学习党的知识,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在党组织培养教育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在政治上不断成熟起来.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大局观,无论领导分配什么样的工作、在什么样的岗位,都能够以高度的工作热情投入其中,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得到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

**同志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以诚待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认真汲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希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永远不会忘记您对财务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更不会忘记1984年3月是您介绍我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财务科的“老黄牛”——58岁的骆卫平写给他的入党介绍人、原财务科退休职工刘识明的一封信。刘识明是义乌供电系统最早的财务骨干,在岗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上世纪90年代退休后一直在杭州女儿家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当年由她介绍入党的骆会计,近40项的荣誉记录了他32年的职业生涯,更让当年入党介绍人欣慰的是,自从1987年入党以来,骆卫平几乎每年都获得这么一项荣誉——“优秀共产党员”,前不久,他又被推荐为金华供电系统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2)

1、×××同志自××年×月×日向党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来,我注意到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我认为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

2、××年在××部门工作时,就曾被列为发展对象。在工作中,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廉洁自律,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

3、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源:文章屋网 )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3)

1、**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党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对党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

2、他思想品德政治,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在工作岗位上能够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3、缺点: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党员条件,愿意介绍他加入党。

(来源:文章屋网 )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4)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是否需要回避?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有的同志担心发展对象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发展对象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5.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要进行认真的了解,认为其已具备入党条件时,才可同意做介绍人。如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就不应同意做介绍人,并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如因某种原因不愿意或认为自己不适合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作为入党介绍人,投弃权票和不赞成票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6.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表决时,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发展对象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发展对象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说明。如果认为发展对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可以直接表示反对的态度。若因顾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错误的。当然,如果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拿不定主意,需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党支部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5)

党组织对每一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都应该持欢迎的态度,满腔热情地鼓励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要指定党员同他们谈话,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觉悟,要求他们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那种对申请入党的人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

2、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根据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3、党支部应按照哪些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承认党纲,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入党动机端正,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积极要求入党。

(3)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热爱海关事业,对青岛海关具有深厚感情,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的产生要经过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机关团委可根据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向机关党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委经审议后反馈给所在党支部,列入发展对象的考察范围。

4、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采取哪些办法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和思想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以依据。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要密切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逐步形成制度。根据经验,可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方法: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2)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审核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

(4)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情况。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怎样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一般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团组织推荐、党小组提名、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同意,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应做好培养教育和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工作。每季度应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实绩进行一次全面考察,特别要严格考察其政治表现,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培养考察的有关材料,完整地转递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教育和考察。

7、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两个介绍人中有一个不在场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两个入党介绍人均应参加大会,以便向全体党员介绍申请入党人的详细情况。

但是,如果两个介绍人中有一人因故无法到场,支部大会仍可照常进行。但会前应请不到会的介绍人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好自己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党支部作详细汇报。开会时,由到会的介绍人代为宣读不能到会的介绍人的意见,供与会党员审查、讨论。

8、怎样填写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和“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栏,是指其现任的党内职务和党外行政职务。如职务较多的,只填写主要职务。

在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时,应做到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分为二,既肯定优点,也写不足;最后表明自己是否同意介绍被介绍人入党的意见。不能笼统地只写优点,或用提“希望”来指出不足,或只填“同意入党”了事。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可以互相商量,统一认识,但必须各写个人的意见,不要互相照抄。

9、如何填写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

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认真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希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决议的情况(包括应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赞成的、不赞成的、弃权的各多少名,形成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11、预备党员从何时起缴纳党费?

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那个月起开始缴纳党费。但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之日至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期间的党费要补缴。是共青团员的,如果当月已缴了团费,可从下一个月起缴纳党费,不再缴纳团费。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已缴的党费不退还给本人。

1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应从何时算起?

规定,新入党党员的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而不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起。这是因为,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是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13、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怎样计算党员的党龄?

党籍,是指申请入党人被批准入党后,取得的党员资格。也就是说,一个同志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开始,就有了党籍。党龄,是指成为党员后所经过的时间,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含因故被延长了的预备期)不算党龄,只有正式党员才有党龄。由此可见,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不可混淆。

14、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党组织应向他提出什么要求?

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向其讲清:他的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和所编入的党小组;党的生活有哪些内容和制度;重申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缴纳党费的规定;支部和小组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在预备期间如何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和党组织对他的希望和要求等。

15、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怎样继续进行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通过上党课、集中培训、个别谈心、听取本人汇报、过组织生活、完成各项任务等多种途径,对预备党员继续加强教育考察。每季度还应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对预备党员的缺点和问题,应及时指出,教育督促其改正,不能等到预备期满时算总账。

16、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有哪些?

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7、怎样开好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申请转正的党员应写出转正申请报告;党支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对其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查,准备向支部大会提出其能否转正的意见。

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时,要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宣布议题议程。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申请转正的愿望和打算,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报告预备党员的表现和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和本人的表现,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6)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七、短期培训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县直机关党工委将指派有关人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7)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8)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9)

(2)由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3)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4)经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7.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11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什么?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19.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120.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121.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是否需要回避?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有的同志担心发展对象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发展对象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22.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要进行认真的了解,认为其已具备入党条件时,才可同意做介绍人。如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就不应同意做介绍人,并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如因某种原因不愿意或认为自己不适合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作为入党介绍人,投弃权票和不赞成票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123.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表决时,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发展对象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发展对象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说明。如果认为发展对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可以直接表示反对的态度。若因顾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错误的。当然,如果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拿不定主意,需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党支部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

12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票数应如何计算?

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12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是指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还是支部大会表决之后?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是指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这些党员对支部大会要讨论接收的预备党员能否入党表示意见的情况。因此,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计算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126.为什么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个别吸收”,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反映在工作程序上,就是逐个讨论和表决,这样可以使党组织和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有更充分的了解,也可以使参加支部大会的每一名党员更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实行逐个讨论和表决,体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尊重党员的民利。这样做,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在成批讨论通过中混入党内。

127.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决议主要应包括的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2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能否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实践表明.这是党组织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来说,也是—次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的学习机会,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在会上谈感想和认识,但不能参加表决。每次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吸收哪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支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9.党支部报批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复后需要做哪些工作?

党支部接到党委对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支委会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介绍人意见篇(10)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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