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2:32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1)

(二)加强与省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

(三)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间的应急联动、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建立健全接警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指导协调,推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达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省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省区域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

(二)依托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第一期建设任务。

(三)依托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水力、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州、县,要采取政企联合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

(四)加强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贯彻落实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对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其与邻近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五)推动工业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协调畅通、快速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州(地、市)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职能,、、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监督指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培训和演练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通过落实预案审查、备案等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预案的上下衔接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组织省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州(地、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监督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冶炼企业和交通、建设、教育、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2)

1.公安现役消防力量

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下设水上消防大队,编制4人,主要负责码头区陆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无水上消防站,仅有一艘水上消防艇,租用南华船厂码头停靠,该艇于1999年12月投入执勤备战,现艇身左倾4-5度(正常为1度),动力机组需要大修,无法正常工作。

2.长江航运水上消防力量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系长江航运公安局下属16个分局之一,由长江航运公安局垂直管理,其管辖范围从洪湖至阳逻长江干线水域,全长近273公里。现有在编干警35人,消防艇1艘,排水量为150吨,于1989年服役至今,整体经过多次大修,作战力量相对薄弱。

3.企业专职水上消防力量

武汉石化、武昌造船厂建有企业水上专职消防队,各配备消防艇1艘,目前使用年限超过十年。

当前武汉水域灭火救援面临的挑战

1.消防安保任务日益繁重

目前,长江危险品运输船已达277万载重吨,液化气15284立方米,跨省际水运危险品船舶的运输企业达到330家,装运的危险品种类也日益增多。一方面,随着长江、汉江过往船舶增多,火灾危险性加大,消防监督管理任务繁重;另一方面,过往船舶火灾发生几率增大,发生火灾后扑救难度大、损失大、影响大。

2.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从行政隶属关系来看,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武汉市公安局双重领导,而长航公安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行政序列为公安部第十四局,管理范围为长江干线中央管理水域。从经费投入、消防站和装备建设来看,公安现役消防站建设需报地方规划部门同意,除人头经费外的营房建设费、装备购置费、油料费等各项经费由地方政府支付,长航公安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相应的基建规划需向交通部报批,由于队站规划主体不同,建设资金来源不同,容易造成资源和经费的不合理分配,导致目前水上消防站、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仅有的2艘消防艇也由于经费保障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基本上处于闲置和荒废状态。

3.消防警力严重不足

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目前设有一个水上消防大队,编制只有4人,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不足。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没有一座水上消防站投入使用,无专业负责水上灭火救援的建制消防中队。长航公安武汉分局在编人员35人,平均年龄40岁以上,与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务不适应。武汉长江水域共有岸线237公里,汉江段78公里,仅有一艘超期服役的消防艇,水域救援任务难以有效完成。

武汉水上消防力量建设构想

为加速武汉水域救援战斗力的提升,尽快适应武汉城市建设和长江黄金水道的发展,积极回应各级政府、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需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武汉市水上消防力量建设。

1.加强立法,理顺机制体制

在武汉市范围内,明确公安现役消防、长航公安的消防监管、应急救援职责,理顺公安现役消防与长航公安的关系。加强水上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实现统一监管、统一指挥、统一救援。借鉴上海市做法,出台《武汉市水上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对武汉水上消防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整体部署,将水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落实规划,加强队站建设

根据武汉市“十二五规划”,阳逻、白沙洲各建一座公安现役水上消防站的工作计划,按照分期实施、逐步建设的原则,在5年内分两批完成消防站建设任务,其中2014年底前完成白沙洲附近水上消防站建设任务,2016年底完成阳逻建设任务。

3.配备器材,强化勤务保障

按照“2船1艇、一站多车、水路两用”的建站标准,每个消防站配备一艘灭火艇、一艘专业救助船;配备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车上放置橡皮艇。救助船与抢险救援车都要配置水域救援器材装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网,抛投器、水域救援工具组、水域泵等水域救援工具;同时也要配备潜水器具,水下照明器具等水下救援装具。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3)

1.督促各乡镇安办、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好工作经费。形成县、乡(镇)、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大中型高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推动中小型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抓好国务院安委﹝2013﹞8号、川安委﹝2013﹞6号、川安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乡镇、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3.建立部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以及应急救援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

4.建立并规范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加快推进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平台。督促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5、抓好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按照规划任务分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规划明

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规划落实。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加快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加大对市矿山救护队的装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从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队伍管理、训练培训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和事故抢险处置能力。

7.推动高危行业企业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专职应急救援人员。依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组建辅助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或与邻近企业联合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8.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组织引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配合企业尽快治理消除隐患。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9.制定应急平台建设规划,不断完善本局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推动各乡镇安办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作用。进一步开展社会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县、乡(镇)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1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政府、行业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

11.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2.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大应急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4)

颁布专门的应急救援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对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非常重视,制订了综合、全面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颁布了系统的行政法规、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和应急救援标准等,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政策。

早在1958年,美国国会就制定了《灾害救济法》,以促进联邦政府重视减灾应急工作。1966年、1969年和1970年,美国先后对《灾害救济法》作了补充和修改,逐步扩大了援助范围,加强了联邦政府的作用。1974年,美国颁布了新的《灾害救济法》,进一步加强了联邦政府的减灾职责。根据这一法律,联邦政府在减灾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加强联邦救灾计划,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减灾规划,协调在减灾、预防、响应、重建和恢复计划等方面的工作。在矿山应急救援方面,美国2006年颁布的《煤矿改善与新应急响应法》,要求煤矿矿主改进应对事故的准备工作,煤矿企业制定每个矿井的具体应急响应预案,每个矿井至少有2支能在1 h内到达事故现场的救援队。《煤矿改善与新应急响应法》还限定了矿山救援队员和雇用这些队员的企业的法律责任。2008年2月8日,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颁布《矿山救护队条例》,对现行煤矿救护队标准进行了修订,以全面提升矿山救援能力,缩短应急响应时间,增强救援效果。条例还要求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强矿山救护队培训。

1947年,日本制订《灾害救助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在灾害发生后进行应急管理的任务和权限。在紧急状态时,政府对救助物资的征用权限;救助费用的来源、使用、管理,以及违反该法的法律后果等。1961年,日本又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要求建设综合型的灾害预防体制,规定了灾害预防、应对等阶段实施责任主体的作用和权限。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指定公共机构要制定并实施各自的灾害防御计划。到2013年1月份,日本共制定了227部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英国制订了一系列有关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门法律,如1920年的《紧急状态权力法案》、1948年的《民防法》等。2004年1月7日,英国下议院通过了《国内紧急状态法》,至此英国有了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根据该法,英国又修改和重新制定了一批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范,使各种应急法律规范相互补充。

另外,德国、印度、法国、俄罗斯等国,也都通过宪法对应急管理作出规定。如德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十章关于“防御状态”的规定,印度《宪法》第十八篇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等。法国、俄罗斯根据宪法制订了紧急状态法,即:法国《紧急状态法》和俄罗斯《联邦紧急状态法》。

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国外发达国家大都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以应对突发灾难事故的发生。

美国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由3个层次组成:联邦政府层,包括国土安全部及其派出机构(10个区域代表处);州政府设有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政府也设有应急管理机构。美国最高应急管理机构是国土安全部,该部是在2001年“9・11”事件后由美国联邦政府22个机构合并组建,工作人员达17万人。原负责紧急事务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于2003年3月1日并入国土安全部,现名为“应急预防响应局”,是国土安全部最大的部门之一,每年有25亿美元紧急事件响应基金列邦政府预算。联邦应急预防响应局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应急准备、紧急事件预防、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等全过程应急管理,领导和支持国家应对各种灾难,保护各种设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矿山应急救援方面,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主要负责矿山的应急救援工作。

1993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应急管理局,负责各种类型灾害,包括自然、人为、技术或战争的灾害,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在灾害的预防、准备、应急反应和恢复方面,应急管理局通过演练、应急反应、计划、救援装备等来实现。在矿山应急救援方面,澳大利亚各州拥有自己的矿山救援体系。2001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新南威尔士州矿业委员会,以及建筑、林业、矿业与能源联合会经过协商,将联合煤炭局和矿山救援局的工作合二为一,于2002年1月1日成立了煤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承担了前联合煤炭局和矿山救援局的职能和责任,其中2项职能为:对矿山发生的紧急情况作出回应;进行矿山救援培训。

俄罗斯实行以紧急状态部为核心,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垂直管理体制。1994年1月10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建立了紧急状态部”,负责自然灾害、技术性突发事件和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救援工作。紧急状态部是俄罗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中枢机构,内务部、国防部或内卫部队协助其处置突发事件。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强化了政府纵向集权应急职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以内阁府为中枢,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决策,突发事件牵头部门集中管理,防灾局综合协调,中央政府、都道府县(省级)、市町村分级负责,消防、国土、交通等部门分类管理。在中央决策层,应急管理的日常指挥机构是“防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的防灾基本规划、防灾业务计划安排和实施。

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管理职责

目前,各国都将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应急管理运行中,考虑运作模式的低成本、高效率,注重常态与紧急状态的有机结合和灵活转换。

在常态下,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包括:制定应急管理规划、进行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和预防,组织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开展应急演习等;在紧急状态下,制定应对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机构的应急处置等。

以英国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CCS)为例,其宗旨是“通过协调政府内外各方,在危机的预测、预防、准备和解决方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挑战的能力”。其职能为:负责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物资、装备、演习等应急准备工作;对风险和危机进行评估,分析危机发生的概率和发展趋势,确保预防和控制灾难的规划和措施发挥效用;在出现紧急情况后,确定“领导政府部门”名单及是否启动最高核心决策机制,制定应对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从战略层面提出改进意见,协调推动应急管理立法工作;负责培训应急管理人员。

全过程综合应急管理模式

全过程综合应急管理模式,即:将应急管理作为一个完整过程,由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组成。在各个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各种紧急情况实施综合性的应急管理。这种综合应急管理模式在许多国家的应急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预防”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之前,为了降低突发事件出现的机会,或者为了减轻伤害所做的预防性工作;“准备”是指针对即将发生的,或者潜在的突发事件所做的各种应对准备工作;“响应”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进行的紧急处置和救援等应急工作;“恢复”或“重建”是指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之后,为了恢复正常的状态和秩序开展的各种善后工作。

成立行业救援互助组织

在发达国家,除了消防、警察、民防等拥有专业化的队伍和装备外,国外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矿山)的企业之间自发组建有事故互助网络,免费辅助公共服务机构、社区公众做好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和救援工作。这种情况在欧洲许多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普遍存在。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5)

为加强对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在我区范围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我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界定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务院令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分为七大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发生的事故,统称为危险化学品事故。三、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类别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即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二)危险化学品由于泄漏、火灾、爆炸等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伤害或伤亡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有较大社会危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三)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四、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分工(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区人民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区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事故发生(行业)单位的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华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下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区长因特殊情况不在市内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临时总指挥,以上领导均不在时,领导小组成员递补担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修订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建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演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重点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和方案;(3)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成员单位按应急预案立即营救受害人员;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发生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状态统一组织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5)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因应急救援需要,可紧急调用区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6)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危害进行的监测、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7)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工作,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9)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2、指挥部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和解除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 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部统一调配下,由总指挥或临时总指挥指定成立抢险救援、事故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专门小组,分别负责以下工作:1、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故灾害分析和拟定处理对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抢救、控制危害源等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2、事故现场保卫组: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救援现场交通顺畅;并协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救护、治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抢险物资供应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5、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勘察取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6、善后处理组:负责协助、督促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受害方或受害人家属的接待安置、说服、疏导、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如下:区政府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调配。负责通讯保障和后备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警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分析,拟定处置意见,协调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情况通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110”报警、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负责组织人员救援和疏散工作;区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协助总指挥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联系,了解情况,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区卫生局:协助总指挥部与“120”联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行疫情调查,开展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区司法局:负责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受害方或受害人家属的接待安置、说服、疏导、保险赔付等工作,为总指挥处理善后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区工商局:负责事故现场生产经营单位及市场流通环节的查处;市质量技术监督五华分局:负责协助事故的调查和有关设备、容器检验;区环保局:负责对泄漏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取样、检测分析,通报危险状况,制作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供水、供气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负责并协调侦检堵漏抢险工作及相关事宜;市交警支队二、三、四、六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管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区总工会:负责做好事故单位、受害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将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做好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一旦接警必须按参加110联动的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按总指挥部的指挥统一行动。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一)应急救援程序1、事故报告与报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区政府、区安监局报告。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方法为直接拨打110、120报警电话,或拨打区政府值班电话3622562、361855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3605903、3626101。2、区政府、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我区抢险救援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应防护器材,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在边界设立警戒线。(2)控制泄漏源关闭伐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局部停车、减负荷运行,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3)泄漏物处理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与覆盖、破坏燃烧等方法防止液体外流、加速气体扩散、抑制蒸发。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的灭火战术。(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阵地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4)消除余火3、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事故中心区域的救援人员需全身防护,及时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危险化学品,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事故波及区域的救援人员主要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的危险化学品气体。受影响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是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和有关知识宣传,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做好基本应急准备。六、其他事项(一)本《预案》是作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实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由指挥部视情况决定随机处理;(二)针对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事故,我区视情况不定期由领导小组组织模拟演习,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三)区属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渎职、失职者,将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302号令和昆明市政府28号令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五)本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修改、解释;(六)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6)

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阐述,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全面贯彻、狠抓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多方努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从会议年年底开始,在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实施。全国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危险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个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为规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总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组织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印了企业应急预案范本。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省(区、市)也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许多地方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列入了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中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为必查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化工企业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及神华集团、一汽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中铝集团等企业在编制集团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和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绝大部分都制定了相关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一是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核心,由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领导决策层。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执行机构逐步建立起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安全监管总局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能也交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履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有18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初步形成了国家、省级和企业三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其它一些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也逐步建立了起来并不断强化。如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海上搜救、核工业、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海上搜救、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近年又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三是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逐步建立。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吉林、安徽、贵州、重庆、四川等15个省(区、市)在安全监管局内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山东、河南、重庆等8个省(区、市)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四川、北京、天津等地的部分市(地)、县(市、区)也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四是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合消防、海上搜救、铁路、民航、核工业、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和医疗救护等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纵向联合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直接管理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初步构成了省部级层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框架。部委层面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了起来。

五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健全了上下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南航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现场小组"、"基地"和"外站"等四个工作区域,利用各公司和各个海内外营业部(办事处)的人力、设备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规定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中海油总公司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资源协调行动组、公共关系法律组、后勤支持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其他行业的一些企业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三)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制定及实施工作步伐加快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已修改成稿。与此同时,还下发了《安全监管总局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矿山救援队伍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培训办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些标准和《矿山救援规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意见》等一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公安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核工业、建设、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电力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了一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部门规章。

地方性应急救援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广东、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区、市)在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中,包含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重庆、广西、湖南、黑龙江、天津、上海等省(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了专门规定。尤其是重庆市,先后制定颁发了《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条例》、《应急救援监管工作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体系。一些中央企业也建立了配套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在《规划方案》中初步规划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到2010年的建设目标,以及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

该方案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后,我们又提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已经纳入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列入了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中。目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项目等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上报立项。交通部、公安部等一些部门也做了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交通部的"十一五"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已经进入立项程序。大部分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做了相应的建设规划,有的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北京、河北、山西等地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一些项目已开始启动。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逐步开展

在事故预防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注重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并将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纳入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安全监管总局每年组织全国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对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不仅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了救援环境,而且排查了隐患。会议年以来,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检查57677队次,启封火区1471处,排放瓦斯21516处,震动性放炮707处。

在应急演练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规模、形式的演练(习)。如北京市会议年7月组织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以消防为主的综合演习。今年2月,四川省在成都组织了由5个区域大队、200余名队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到会观摩了演习。今年6月,湖南省局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全省矿山应急救援演习和比武。交通部近几年每年都组织大型海上搜救联合演习,陆海空联合作战,还邀请韩国、日本、东盟以及香港特区水上搜救力量参加。消防领域各种层次、类型的演习更是不计其数。国防科工委组织了核电厂事故应急模拟演习。安全监管总局在组织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基础上,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既开阔了矿山救护队员的视野,学到了别国的先进经验,也锻炼了队伍能力,提高了技术素质。今年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由我国承办,9月15日将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行,现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

一些企业也特别重视演练工作。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内部自会议年以来共举行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150余次。军工系统各大公司及所属企业共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69次,参加人数45000多人。全国矿山救护队去年以来组织反风演习1108处,高温浓烟训练5262队次,综合演习29229队次。

在培训方面,安全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的有关培训中增设了应急管理的内容;制定了矿山救护三级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了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培训(自去年以来已培训1237人);与美国矿山安全局合作开展了矿山应急救援教师及救护队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人员、矿山救援重点装备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矿山救援指挥员赴澳大利亚、南非、波兰等国进行了专项培训等。公安消防、海上搜救、建设、质检等方面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也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如华能集团公司去年以来先后举办6期应急救援培训班,近500人参加了培训。

(五)应急救援队伍初具规模,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了一定规模,总人数已达25万多人。

矿山方面:按国家、区域、地方和矿山企业四级,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目前全国已建有14个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71个救援大队、449个救援中队、1445个救援小队,救援人员约1.43万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主要依靠大型企业消防队和公安消防特勤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此外,在全国按区域组建了8个化学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负责化学事故的医疗抢救。中石化、中石油和部分氯碱化工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消防)队伍,总人数约8万人。

消防方面:按照"部队建制、地方事权"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设立专业消防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现役消防队员约12万人;石油化工等企业的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约8万人;一些地方县(市)、乡(镇)政府组建的民办消防队约1.5万人,总共21万多人。

水上搜救方面:已初步建立了以海上搜救与救捞为主的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在沿海及长江、黑龙江设有264个站点,船艇446艘,飞机11架,签订使用合同租用飞机7架,分布6个站点,应急救援队伍人数10000多人。

铁路方面:形成了按铁路局设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各铁路局在规定地点设特等、一等救援列车,在无救援列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或较大中间站设事故救援队,现有人数4300多人。

民航方面:形成了以民航空管系统为主体的指挥协调和搜寻救援队伍及以机场管理机构为主体的地面救援队伍,全国现有民航公安警察、空中警察、消防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约7000人。

核安全方面:已建成国家、核电厂所在省份、核电基地三级应急救援组织,现有各类救援专业技术人员约70人。

电力方面:建立了由国家、地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构成的全国电力安全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在各发电、供电和送变电企业内部设立了1000多支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如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训练,加强作风建设,使部队的战斗力不断提高,成为一支调得动、救得好、打得赢的专业救援部队。交通部海上搜救队伍认真按照交通部党组关于"建立一支人员精练、技术精湛、装备精良,在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搞好"评、比、选、树"活动,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了队伍素质,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大型煤炭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使煤矿救护队这支特殊队伍在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一些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细训练,使石化企业以内部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养成了良好的作风,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为企业内外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也在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从提高战斗力的大目标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狠抓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使这些专业队伍在应对事故灾难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六)应急投入逐步加大,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高

从企业层面看,大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围绕提高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建立了应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如中石化集团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拿出会议多万元用于补充更新救护设施和装备,今年又另外投入6000万元建立了西部和川东北地区两个应急救援中心。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规定应急资金专款专用,不许挪用,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储备制度。特别是神华集团公司近几年累计投入1.6亿元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的投入。淮南矿业集团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对矿山救护队进行武装,对救援装备予以改善。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应急救援预备金,用于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航科工集团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划出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近两年在应急救援方面投入1263万元,更新了一批救援装备。由于企业自身加大了投入和国家的支持,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尤其是重点煤矿和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升。从部门层面看,各部门也加大了自身的投入。如交通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2架进口直升机和多艘高质量、多功能船舶用于海上救援工作。公安消防近几年的特勤装备投入已达30余亿元,整体装备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从国家层面看,仅对矿山救援方面,继会议年国家投资1.14亿元,为全国86支矿山救护队伍配备了部分装备之后,会议年又以国债资金下达了7703万元的投资计划,目前第一批5009.22万元的628台(套)装备已到位,第二批749.9万元,共计57台(套)的装备年底前可到货投入使用。从地方层面看,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如广东省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了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四川省政府今年划拨了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全省矿山救护队的救护装备,在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地(市)、企业也配套投入了装备资金。山东省创新矿山救援投入机制,自会议年实行救护技术有偿服务以来,吸纳资金1600万元,用于扩充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了应急投入,使应急救援装备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七)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于精心有力组织指挥、专家支持参与决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救援队伍英勇奋战、企业员工自救互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国矿山救护队伍参加矿山事故抢险5017起,抢救遇险、遇难人员6814人,其中2292人获救生还;水上救援队伍对2467起事故进行了救援,抢救遇险人员27644人,使26304人获救;公安消防队伍扑救火灾12.2万起,参加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倒塌事故等各类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9.6万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12.5万余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450亿元。电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利用最短时间成功地处置了多起大面积停电事故,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其他各行业、领域及各地、各单位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上述成绩充分表明,我国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各类事故灾难实施及时施救、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安全施救,卓有成效地减少了事故起数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化解了一部分重特大事故险情,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除其它因素外,也是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战线的同志们的努力分不开的。在我们取得的成绩里面,也凝聚着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战员的心血和汗水,有些甚至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他们对党、对祖国、对社会、对人民所做出的贡献,党和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目标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全国人民的期盼,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挑战相比,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预案管理工作的某些方面还不适应。截至目前,预案体系仍不完善: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有的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还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对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有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

二是体制和队伍素质、力量方面有些还不适应。主要是:矿山和危化品事故医疗救护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全国仍有多数省(区、市)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虽然有部分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了应急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但职责权限不清、体制也很不顺、工作不够协调,且人员编制不足、经费没有保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地市以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几乎空白,应急管理职责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甚至有些削弱了以前形成的救援队伍力量,如全国各类企业的非现役消防队伍已经由原有的14万人减少到目前的84093人。无论是国家还是某些行业和领域,普遍缺少能够应对规模大、难度大而又复杂事故的跨区域作战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没有组建起更加优势的兵力和精锐部队、形成很强的区域综合作战能力。因此,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从路途遥远的地方调集队伍和装备,人员到达和装备到位时间长,有时又受人员素质和装备条件限制,救援时效不佳。尤其是现有一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中,指战员新人多,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技术水平低,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特别是要求很高的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三是工作机制和信息化水平不适应。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如消防、矿山、化学品、海上搜救与打捞等应急救援力量,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手段,资源分割、信息不畅,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协同应对。除个别行业外,整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化信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指挥通讯信息手段和装备落后,大部分行业、领域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仍然只有传统的电话、传真和普通移动电话,缺少专门的应急通讯装备,且没有形成网络,不利于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

四是法制建设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些进展,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依然滞后,制约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法律层面,由于历史的局限,《安全生产法》仅对应急救援个别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尚有许多方面没有体现;法规层面,仅有少数规范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单行法规,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还有少数行业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对应急救援的某些方面做了规定,如《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统一、明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标准层面问题更为突出。在对现有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方面,有些也很不到位。

五是投入和装备水平还很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的投入逐步加大,装备有所改善,但企业和一些地方、部门的应急投入仍很不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较低、技术落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从矿山救援装备来看,先进的、大型的装备缺口较大,全国矿山救护队的技术装备普遍落后老化,半数以上的救护队还在使用负压氧气呼吸器,本应报废的救护车辆还在使用;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所在企业对救护队装备的投入还只能满足救护队伍的基本装备要求,很难形成应对特别重大或复杂事故及承担跨企业、跨区域救援任务的能力;国家投资配备的少量先进装备,远不能适应矿山应急救援的整体需要,特别是在处理矿井突水事故、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灾区探测和实施救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遇险人员搜寻等方面缺乏关键性技术装备,实战能力不强。二是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主要是应对厂内化学品事故,而经常参加社会相关事故的救援,应急救援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救援队伍存在装备老化、超期服役等问题。如大连化工集团的救援装备非常陈旧,6台消防车有5台是80年代的产品,早已过报废期,但因企业无力更新,仍在超期服役。原国家经贸委建立的8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抢救中心,由于多年没有装备投资,应急医疗抢救的装备和器材一直没有更新换代,医疗条件也很差。三是即使是管理正规、力量较强的消防队伍,也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消防队欠账50%,市政消火栓欠账21%,消防通信欠账34%,消防部队应配备各类器材装备欠账17.7%,县城及建制镇的欠账更多。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9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此外,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居高不下的事故总量对应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会议年以前,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虽然经过努力,近年来事故有所减少,但总量仍然过大。会议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分别达717938起、127089人。今年以来,尽管形势进一步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1-8月27日,各类伤亡事故累计达429385起,死亡68811人;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呈上升势头。可以说,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展开,如果我们的救援队伍素质高,救援装备水平高,加之救助及时、救助有力,就可以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之就没有效果甚至扩大事故。这就给我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存在上述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难以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难以更加有力、有效地应对事故灾难,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要正视现实,克服困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好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全面提高素质、提高能力、提高战斗力,去迎接新的挑战,力求有更大的作为。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会议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包括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华建敏国务委员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明确。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7月上旬,国务院再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最近,国务院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等。所有这些重大举措,进一步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坚强决心,也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加之前面已经讲到的,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一定要正确地判断形势,充分看到有利条件,树立起必胜的信心,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乘势而上,百折不挠,奋发进取,超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措施,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将要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李毅中局长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深刻地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扎实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能否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已成为衡量检验我们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及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事故灾难是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伤亡事故频发,既造成许多家庭的不幸,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乃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粗放的、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加之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能解决,我们仍处在事故"易发期"。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整体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与应对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在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大环境中,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大课题。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及其它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监督管理。要从"一案三制"入手,加强管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明晰职责,落实任务;要统筹规划,调整优化,强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装备建设的步伐;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要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格局的尽快形成。

(二)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我们要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为主的预案制定完善工作。一是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尽快组织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多个重特大危险源时,要针对每个重特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活动和作业岗位,要制定专门的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应急预案要健全、要成体系,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都要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预案体系。要提高预案的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加强预案的备案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监管等部门也要做好工作,加强协调,搞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经过努力,要在会议年实现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

要抓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立足企业内部,一些行业企业也要面向周边群众和社会公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经常地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让企业各方面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及有关群众了解预案内容,懂得应急程序,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演习。通过演练(习)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要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法规标准修订情况,及时修改预案。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和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以168个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771个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

1.要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目前,公安消防、水上搜救、核工业、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领域已经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力量,提高能力,建议上述部门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强化。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们已编制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建议书》、《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在矿山救援方面,重点建设23个部级矿山救援基地、11个部级矿山排水基地、100个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和24支矿山医疗救护骨干队伍、6个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和培训中心。通过加强、补充人员和装备,尤其是针对重特大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补充人员定位、灭火、排水、井下通信和快速钻进、掘进、清障等特种设备,武装好重点基地,提高应对矿山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危险化学品救援方面,在依托几大石油、石化和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国家将给予适当投入,重点建设20个部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6个部级危化品应急医疗抢救中心、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同时,要在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上,再分别强化6个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增强技术、装备、培训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救援作战能力,承担各大区矿山和危化品方面复杂、难险事故灾难的救援任务和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上述这些建设内容,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上下一起行动,地企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形成合力,全力抓好。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把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落实任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区、市)和市(地)三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的要求,抓紧工作,尽快组建,并落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条件。到2008年底,要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组建工作,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3.要抓紧抓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统一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规划,加强与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列入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或在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并尽快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搞好上下对接,依托大中型企业,不另铺摊子,避免重复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4.要加强基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企业的救援队伍既要为企业服务,也要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社区、乡镇、村屯,形成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的网络。

5.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部门)、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信息平台,并要做到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当地企业之间、应急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信息平台系统的有效对接,为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创造条件。

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有力、有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尽早出台,以统一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和促进事故统计、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同时,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制定,力求将其列入会议年立法计划,尽早颁布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标准为重点,对现有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清理,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应抓紧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抓紧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规章,以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标准。

5.抓好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都要认真执法,做好即将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贯实施准备和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监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使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五)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队伍加以充实;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现有各行业、领域部门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坚持边建基地、边建机构、边建队伍,大力充实加强部级尤其是部级区域性大基地救援队伍的力量;落实人员编制,选配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有益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三是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树立安全责任、危机、服务、执行和效率意识,培养和发扬尊重科学、不畏艰险、雷厉风行、甘于奉献、敢打硬仗的作风。要特别注重在战斗实践中锤炼队伍。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今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要经常开展各种方式的培训、技术交流、救援竞赛比武和实战演习,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到国外考察学习,以不断丰富他们的管理和救援经验、知识,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五是要抓典型、选样板、树标兵,大力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六是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尤其要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抚恤等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努力搞好自身建设。经过努力,真正建立起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第一线的救援队伍。

(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尤其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尤其要将国家投入与地方资金、企业投入集中使用,共同配套建设好部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自己的救援力量。请国家各有关部门也抓紧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措施,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对本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和本行业的其他救援机构进行武装。

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应急投入的主体,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投入,特别是在救援装备、救援队伍工作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要确保资金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费用,力求多向应急救援方面倾斜。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尤其是应急投入方面的监督。

要深化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等方面的投入。

要组织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大力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救援手段、装备;要引进高、精、尖的救援装备,淘汰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低、救援效果差的装备、设施;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以适应事故救援尤其是复杂、难险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

(七)要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首先立足于防范事故的发生。要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角度,着重做好事故预警、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一是要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

二是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各类救援队伍一定要把参与事故预防工作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之一,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解决当前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和安全监管总局对信息报告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要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是要强化现场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事故现场救援必须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快速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科学制定抢救方案,精心有力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及时施救、有序施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效施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好作用,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五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和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八)要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规划,编好教材,组织好各类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要在各类安全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在各种安全培训班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内容。要组织好各层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也可以组织业务骨干赴发达国家进行比较系统的应急理论、技术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救援队员的培训力度。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安全教育馆等多种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各种机会,宣传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应急预案和其它安全生产及应急方面的内容,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企业员工乃至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7)

公共危机往往是一些突然降临的天灾人祸,具有非预期性、巨大的危险性、紧迫性、不确定性等特征。要成功地战胜危机,常常需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要探讨现代危机应急管理的主要环节,首先需要弄清现代危机应急管理的内涵,及其与传统危机应对在理念上重要区别。

现代危机应急管理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政府等危机管理主体,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控制或者消除正在发生的危机势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一般来说,危机应急管理的目标应该有两个,一是尽快消除危机,二是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尽量不侵犯或少侵犯群众的利益。危机应急管理既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又是整个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最困难、最复杂的阶段。这是因为应急管理是在危机事件爆发的紧急状态中进行的。危机事件通常来势猛,能够让人们作出有效反应的时间很短,决策很容易出现失误和错误。而应急管理一旦发生失误和错误,就会给民众造成极大的损失,政府的失误和错误往往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弹,甚至引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例如,1986年4月25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爆炸事故,由于前苏联共产党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中表现不佳,尽管已经事过境迁,此事仍然是其它政治力量攻击俄罗斯共产党的一张王牌。

现代危机应急管理与传统危机应对的主要区别:一是现代危机应急管理追求的基本价值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传统的危机应对追求的基本价值是保护“江山社稷的安全”,只要不危及“国家安全”,对统治者来说就无关紧要。二是现代危机应急管理以保护人为主,传统的危机应对以保护财产为主。三是现代危机应急管理是有准备的管理,是建立在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基础上管理;而传统的危机应对是没有准备的被动应付,往往建立在迷信基础上,以逃命为主要方式。四是现代危机应急管理是对危机的主动“管理”,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系统措施;而传统的危机应对是被动的应对,是人在大难临头时的一种本能反应,因而出现错误的概率大得多。

当公共危机爆发时,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不同类型的危机应该有不同的应急管理措施,但从总体上来看,危机应急管理应该具有以下主要环节。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人类战胜危机能力的不断提高,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人类对付危机的技术水准的提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制定应急预案。所谓公共危机的应急预案,是指公共危机管理主体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危机事件,在危机发生前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机应急管理的总体方案。一般来说,公共危机应急预案在总体上反映了人类危机管理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制定的危机应急预案,就是该国或者当地危机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制定应急预案对于及时、有序处理突发危机事件至关重要。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现代公共危机管理与传统社会的危机应对的主要区别之一。传统的危机应对是指人类在危机爆发时,在没有足够准备,没有应急预案,没有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阶段的情况下被动迎战危机。在强大的、突如其来的、来势凶猛的危机面前,人类总是显得十分渺小,最初的本能反应就是逃命。而现代公共危机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因此,没有危机应急预案就不能称为现代公共危机管理。

应急预案的种类很多,尤其是子预案更是五花八门。一般来说,危机应急预案包括一个综合性的总体预案,总预案下分别制定几十上百个子预案。如突发应急预案、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地质滑坡应急预案、台风灾害应急预案等,还有更细的应急预案,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春运应急预案、校园应急预案、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地铁防爆措施应急预案、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特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重特大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气管道应急预案等等。

公共危机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危机的预防措施实施方案,包括各种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它物资的储备、危机信息的监测、搜集、报告、分析、确认和通报预警制度和预控制度;[2]危机应急管理的级别、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应急管理的指挥、决策,以及各项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危机后如何恢复秩序、重建家园、进行补偿和救济,以及危机评价等等。

仅仅制定应急预案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必须认真把应急预案付诸实施。如果把应急预案当成应付上级的一种摆设,应急预案就起不到丝毫的作用。以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为例,中石油集团和川东钻井公司都制定了一些应急预案和措施,如中石油集团制定有《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其中专门有一个章节谈到应急计划,包括应急情况分类;紧急情况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和联系方法;现场应急报警程序;火灾及爆炸应急程序;油料、燃料及其它有毒物质泄漏应急措施;井漏、井涌、井喷应急措施;放射性物质危害应急措施;现场急救医疗措施;恶劣天气应急程序;其它应急措施和程序等。川东钻探公司也制定有《应急工作手册》,其中包括井台为每个当班钻井工人配备专用呼吸仪,并配有公用呼吸仪,还包括一旦有井喷发生,应有消防车、救护车、医护人员和技术安全人员在井场值班等等,然而当“12·23”井喷事故暴发时,人们既没有看到钻井工人们面戴呼吸仪自救和救人,也没有见到消防车、救护车飞驰而来,[3]说明这些纸上谈兵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根本没有起到任何实际作用。

要使应急预案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把危机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不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在全民中树立危机意识,而且还要为危机应急管理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第二要做好危机预警工作,要对各种危机因素进行预测和监控,发现危机征兆,立即进行分析和确认,如果认为会引发严重危机,就要尽早启动应急预案。可见,应急预案不一定都是在危机爆发以后才启动,有时候应急预案在危机爆发前就已经开始启动,这样能为危机的应急管理获得更多的宝贵时间。第三,不能随意启动应急预案,而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因为随意启动应急预案不仅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而且会在民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会大大降低将来启动应急预案的效率。

二、应急疏散

(一)应急疏散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应急疏散是指在危机已经来临时,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将安全受到威胁的民众紧急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危机管理措施。根据这个定义,应急疏散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应急疏散实施的时间是在危机已经来临时,这与危机爆发前的紧急疏散是有区别的。危机爆发前的紧急疏散属于危机预控,而危机已经爆发后的应急疏散属于危机应急管理。二是应急疏散的依据是被疏散的人员将面临巨大的危险,如果不紧急疏散,很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当然,没有危险的群众就不必疏散,不然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应急疏散的内容是把安全受到威胁的民众紧急转移到安全地带。四是应急疏散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应急疏散在危机管理中意义重大。它是危机应急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紧急措施,因为它可以以较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实践中的成功案例非常多。如2005年8月11日晚,甘孜州泸定县磨西镇、新兴乡等地区连降暴雨,磨西镇南门关沟、小河沟、磨子沟等地段多处爆发山洪泥石流,堵塞河道,冲毁桥梁,造成海螺沟景区严重遭灾,导致上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物资,采取果断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对景区内的1400余名游客成功进行了应急疏散,确保了大灾不死人,将此次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又如,据报导,美国“9.11”事件中双仔楼倒塌前一片漆黑,由于大楼很高,层数很多,需要撤离的人员太多,疏散到地面或其它安全地带所需的时间很长,加之心理恐慌导致行动慌乱,应急疏散十分困难。由于消防队员等应急救援人员的成功疏导,加之大楼内安装了很多夜光紧急疏散指示标,约18000人在大楼跨塌之前安全疏散出来,这也是应急疏散的成功案例。

应急疏散除了疏散人员以外,还需要疏散设备、物资等。如果应急疏散迟缓或者失败,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例如,2003年发生的重庆12·23特大井喷事故就是应急疏散失败的案例。该事故应急疏散失败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中石油集团川东钻井公司上下的危机意识很差,危机预防工作几乎是一片空白,对违规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约,导致事故突然爆发。二是作为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中石油集团川东钻井公司没有把事故的危险性告诉地方政府,也没有向周边群众普及安全防范常识,当地的干部群众根本想不到油气井会冒出毒气来,更没有听说过“硫化氢”这个恐怖的名词,以致他们在事故发生时毫无防范能力,不能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有意识地迅速撤离。有的群众由于对硫化氢的危害一无所知,躺

在被窝里死活不愿意转移,有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后还想回家锁门、拿东西。三是预警和预控机制缺失,无法在事故爆发前发出预警警报,更不可能采取预控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井喷事故发生后,川东钻井公司反应非常迟钝,居然没有把事故发生的情况告知受害最深的,离井喷地点不到1公里距离的高桥镇镇政府,而开县县政府直到事故发生后1小时半才接到钻井队的电话。这种致命的延误造成应急疏散迟缓,当地政府虽然在接到通知后,尽最大努力疏散了大量的群众,结果还是造成是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4]40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432.31万元以上。

(二)应急疏散的实施

实施应急疏散往往难度很大,原因是:第一,危机突然爆发,始料不及,而且来势凶猛,来不及疏散群众和设备物资。第二,应急疏散的决策时间往往很短,要求又很高,这对公共危机管理的领导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弄得不好也会有很大的风险。第三,应急疏散需要很强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疏散群众,尤其是大规模地疏散群众,要挨家挨户去动员,去解释,疏散到什么地方,经过那些路线,是否能保证安全,群众怎么安置,后勤供应怎么保障,都需要周密计划,妥善安排,需要大量的工作尽心尽力、能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出问题。第四,如果平时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计划,没有组织过培训和演练,没有必要的物资准备,就很难成功地组织应急疏散。

根据实践经验,要搞好应急疏散,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根据地方制定的公共危机应急预案制定公共危机应急疏散计划,由于公共危机的种类很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尤其是可能需要应急疏散的危机,分别制定应急疏散计划。发达国家的基层政府大都制定有类似的计划,计划的内容大致应当包括:计划制定的依据、需要紧急疏散的情况、决策机构、组织实施、协调机构、应急疏散时机、疏散、避难场所的安排、后勤供应保障等等。(2)按照应急疏散计划事先预设疏散避难场所,并做好必要的建设和物资准备。(3)明确应急疏散的决策机构,为决策指挥机构提供足够的情报和技术支持,做好公安、民政、消防、卫生、教育、交通等执行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4)搞好危机预防和危机预警工作,在危机预防中要安排必要的应急疏散演练。危机预警要尽可能快速、准确,这样,才能为应急疏散留出足够的时间。

近年来,尤其是2003年的SARS危机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公共危机的应急疏散工作。很多地方政府都针对本地情况制定了应急疏散计划,并组织了各种各样的应急疏散演练。在实践方面,我们已成功地组织了一些大规模的应急疏散,如2004年4月15日晚,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天原化工总厂一个储存有13吨液氯的车间发生氯气泄漏事故,继而先后发生两次局部爆炸,造成9人失踪死亡,3人受伤。事发后,重庆市委、市政府一方面立即组织力量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重庆市长王鸿亲临现场指挥,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爆炸酿成惨祸,市委、市政府当机立断,迅速组织江北区、渝中区、沙坪坝区近15万群众疏散。[5]笔者本人有幸成为这次被疏散的群众之一,半夜两点多钟,街道干部、小区干部挨家挨户敲门叫醒市民,说明疏散的原因,疏散的地点和路线等,虽然应急疏散工作还存在不少缺陷,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当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有许多需要学习,需要借鉴的地方。如2000年9月12日,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遭到暴雨袭击,造成两人死亡,面对来势凶猛的暴雨,名古屋市政府已发出紧急疏散市民的命令,共有约36.4万居民被井然有序地转移到临时安全居住地。这样大规模的应急疏散,组织得如此之好,可见其应急能力和组织水平相当高。[6]

三、紧急救援

(一)紧急救援概论

现代意义上的救援起源于欧洲的山地救援,而真正使用现代化的搜索与救援装备并接受专门的训练进行救援活动,则从1945年开始。救援力量的组成经历了从军队、消防等部门,到现在的以职业救援队伍为主,志愿者为辅的演变过程。救援任务也从单纯的山地救援,逐渐细分为水上救援、高空救援、狭窄场地的救援、沟渠救援、有害物体泄漏救援、丛林火灾救援、山地救援、冰雪救援和建筑物倒塌救援(或称重型救援)等。救援任务也从人员失踪的搜索与救援,演变为参与处理各种灾害事件,有的国家还明确将恐怖主义事件作为救援力量的主要任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在生产、生活中的不断运用,各类恶性灾害、事故日趋增多,处置方法日趋复杂,加上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猖獗、各种骚乱、突发不断增多等问题,建立科学、协调统一的社会紧急救援体系,有效地处置各种危机灾难,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到现在为止,很多国家已经形成了国家、地方和民间等完整组合的救援体系。为了保证救援行动的实施,很多国家也建立了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培训等完整的体系。联合国有关机构也正着手建立国际城市搜索与救援体系,其中包括法律框架,即国际搜索与救援公约,也包括与救援技术有关的标准和救援程序等。

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国际上的急难救助和搜索与营救都是救援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含义很宽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事件,规模可大可小,涉及的人数也可多可少,难度也相对较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采取有偿的方式向不同的对象提供,即有可能以商业方式运作。这与我们的紧急救援概念完全不同。紧急救援无论从其事件类型、规模、人数和处理的难度等方面都远非前者所能相比。紧急救援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其救援的对象是各种公共危机引发的大型灾难,其救援队伍是以职业救援队伍为主,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为辅,必要时可以动用国家的力量,如军队、武警等。因此,紧急救援主要应是政府的责任。

过去,我国的灾害救援较多地强调军队在灾后救援中的主力军作用,但并未强调灾前的准备和演练,因此在多次灾害救援中,由于缺少装备和专门的训练,致使救援效率不高,且使战士遭受不必要的伤亡。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时,有关部门和研究人员重提这个问题,并引起了全国人大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该法颁布后,救援力量的组建、救援装备的研究和储备得以起步。另外,根据《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其它救援力量也在迅速地组建之中。我国统一的救援体系也正在建立过程中。

(三)紧急救援的意义

紧急救援是危机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老百姓最在乎、最关注的应急管理措施。显然,紧急救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紧急救援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实行人民原则,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是国家的本质体现,也是政府的首要职责。而公共危机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当公共危机爆发时,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2)紧急救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一个社会没有安全和秩序,那里谈得上和谐!因此,当人民有难时,当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政府必须挺身而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恢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社会才可能达到和谐状态。(3)紧急救援是减少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措施。紧急救援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次突发危机事件往往会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使大量的人员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例如一场大地震可能使数十万人被埋于废墟之下,地震之后如不迅速组织救援,就不可能挽救大量的生命,大震之后往往有余震,如果不抓紧时间分秒必争地组织紧急救援,死亡人数就可能大量上升。可见,迅速组织高效的紧急救援,是减少伤亡和损失的关键。(4)紧急救援是防止危机转化和扩大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紧急救援缺失,原生型危机就可能发生演变,产生出一些派生型危机。如发生洪涝灾害后,如不及时组织救援,许多伤者就可能死亡,遇难者的尸体如不及时清理,就会引起疾病流行。可见,发生洪涝灾害后及时抢救伤员,及时清理遇难者的尸体,进行卫生防疫处理,不但能是减少伤亡和损失,而且还能有效防止派生型危机的发生,避免危机进一步扩大。

(三)紧急救援组织

紧急救援组织是实施救援行动的主体,没有紧急救援组织,就不可能组织大型的救援行动。可见,紧急救援组织在救援行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古代社会没有职业的救援队伍,需要救援时,主要是使用军队,因为军队不但人数众多,而且行动迅速、便于指挥,战斗力强。当然,古代的救援与现代救援差异很大,古代的危机应对处理主要是维护“江山社稷”,古代的救援主要是抢救物资,或者救统治者想救的人,而现代救援则是以救人为主,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救。从各国的实践来看,现代紧急救援组织主要包括:(1)救援指挥机构。紧急救援是非常复杂、规模非常庞大的综合救援行动。它需要大量的救援队伍,需要动员大量的人力物力。没有一个坚强有力,效率很高的救援指挥机构,要组织大规模的综合救援行动是不可想象的。根据先进国家的经验,由政府派出的得力领导人加上常设性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组成权威性和效率性都很高的救援指挥机构,是一种较好的选择。(2)职业和专业救援队伍。由于公共危机种类很多,任何救援力量都不可能包办所有的救援任务,因此,完整的救援体系往往需要由分层次、分地区、具有一定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隶属性多元化的各种救援力量组成。而且,有些灾害需要非常专业的救援队伍,甚至职业救援队伍,如火灾的救援需要职业的消防队,地震灾害的救援需要专业的

地震救援队,煤矿发生重大事故需要职业的救护队进行救援,海难事故的救援需要使用专门救援船只的救援队等等。这些职业和专业救援队伍是救援行动中的主力军。(3)民间组织和自愿者组织。有些救援行动规模非常庞大,仅有分别隶属于政府和企业的职业和专业救援队伍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民间组织和自愿者组织的参与。如2004年12月26日发生的印度洋地震海啸灾难,死亡总人数超过29.2万,[7]受灾人数达数百万,职业和专业救援队伍只能是杯水车薪,因此,大量的民间组织和自愿者组织参与了救援工作。有些民间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已经成为庞大的国际性组织),早已成为各种灾难和危机中的重要救援力量。(4)军队和武警。不仅古代的紧急救援使用军队,现代的紧急救援也经常使用军队,而武警是我国特有的部队,也经常参与紧急救援行动。尤其是在大型的灾难和危机中,军队还常常成为紧急救援的主力军。如我国1998年遭遇特大洪水,不仅动员了大量的部队参加抗洪抢险,而且还动用部队参加紧急救援。印度洋地震海啸灾难发生后,受灾国家不仅动员了大量的本国军队参加紧急救援,而且还允许一些外国军队参与救援工作。可见,军队和武警是紧急救援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我国在紧急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紧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由于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广泛性、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救援工作的广泛性、综合性、专业性。每一次危机的紧急救援,都需要一个复杂的系统协调运作,都需要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而不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所能解决的,往往需要很多个部门、单位,乃致全社会的支持。

危机紧急救援的实施应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指导思想。立足防范、统筹规划、紧急响应、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救援基础,对各种紧急救援力量进行有效整合。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紧急救援方面起步较晚。很自然,在紧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1、我国目前紧急救援体系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根据当地的灾害事故编制了紧急救援预案,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较为共性的问题:一是救援组织体系不完善,组织体系松散、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各种救援机构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多头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各种专业资源未达到整合,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挥体系不完备,各地大都采取临时建立指挥机构的应急办法,决策权与指挥权权限不明,职责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连续性,危机一过,大家各奔东西,下一次来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谁也不会去总结经验教训;另一方面,临时建立指挥机构都是危机爆发以后才建立,危机前的预防、预警和预控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机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机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的难度,显然,这种救援机制缺少科学性和协调性。三是救援信息系统不完备,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整体联动机制,特号报警系统多而杂乱,110、119、120、122、185等多号并存,增加了信息互动的难度,许多市民报警报错电话号码。重庆市不久前就出现过“拨错一位数,枉送一条命”的典型案例。[8]信息没有实现直接传输,而是间接获取,存在滞后性和真实性。四是没有统一的规划,队伍布局不和合理,缺乏战斗力强的骨干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灾害现场应急能力不强。应急指挥手段和救援队伍装备落后,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五是社会紧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设滞后。许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层,制度冲突,法律打架的现象并不少见,同发达国家统一、先进、科学的急救援体系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2、完善紧急救援机制的思考。针对我国在紧急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对策思考。一是建立各种层次的紧急救援指挥机构,地市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紧急救援的常设指挥机构,这种机构也就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常设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危机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紧急救援方案的规范技术、标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种突发危机事件危险源调查、辩识、组织实施紧急救援预案,以及负责紧急救援的演练及培训工作;实现本辖区与上级紧急救援中心信息联网,承担相关信息搜集、统计、分析、确认、、处理任务,形成集中统一管理、分层级分部门负责的紧急救援体系。二是每一个紧急救援指挥机构都必须有一个信息联动系统,它既是一个高科技的综合信息平台,又是一个指挥调度中心。信息通讯是紧急救援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紧急救援的重要保障,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应包括计算机骨干网络系统、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无线调度通讯系统、无线移动数据传输系统、图像监控及大屏幕显示系统、语音记录系统、卫星现场图像实时传递系统等系统组成应急指挥和综合信息平台,把各种专业救援机构和非专业救援机构都纳入这套信息处理平台之中。同时,把传统的报警系统和特号服务系统110、119、120、122等整合为“一号拨入”的社会联动系统。这样,各种与危机有关的信息就能通过这个平台迅速传递到危机管理的指挥中心,并利用这个系统对各种分离的信息与资源进行完整的系统分析和系统集成,为指挥系统决策提供依据。没有这个信息联动系统,信息互动就没有保障,指挥和联动的效率都无法提高。三是建立技术装备保障系统。技术装备是紧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保障系统,采用先进科技,优化系统功能,对各种紧急救援资源进行整合,购置先进的特种车辆、侦检设备、防护器材及通讯设备等,才能实现紧急救援的准确、快捷、高效。因此,要不断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装备,保证救援力量使用更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改变目前以使用通用设备和人海战术的低水平救援方式,以更低的风险、更低的成本拯救生命。

四是建立和完善职业性与非职业性、专业性与非专业性的紧急救援组织。重点是完善救援组织的组织机构、对救援机构进行培训,应根据不同预案对各级救援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现场救援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我国目前没有救援教育和训练的专门机构,也没有专用教材、专业指导人员,这种状况对救援力量的发展、经验的积累、能力和素质的提高、人才的储备都极为不利。因此,应当建立从兼职到专职,从专职到职业的多层次教育和训练体制,以使我国救援组织的能力尽快达到先进国际的水平。五是完善紧急救援预案体系,要注意综合性总体预案与各项子预案的相互配套和相互协调,更重要的是把应急预案付诸实施。如果把应急预案当成应付上级的一种摆设,应急预案就丝毫没有价值。六是紧急救援工作必须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视为首要价值,把公共安全视为首要目标。在所有的救援行动中,都必须把拯救人的生命放在首位,尽可能减少民众的伤亡和痛苦。七是要建立紧急救援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紧急救援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当危机来临时,需要紧急救援人员付出极大的努力(平时的正常工作根本无法与其相比),甚至做出极大的牺牲。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期待紧急救援人员作出无私的奉献和崇高的牺牲,而必须为紧急救援人员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要给紧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员精神上的表彰和物质上的奖励,另一方面也要给紧急救援中牺牲的人员提供补偿和抚恤。第八,完善紧急救援的法规和政策支持体系。法规和政策建设是紧急救援体系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也是开展各项社会救援活动的依据。依法行政,可以使社会紧急救援体系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地方政府应颁布《紧急救援管理条例》等规章、法令、以及与紧急救援活动直接有关的标准、管理制度等。

五、危机控制

(一)危机控制概论

所谓危机控制,是指危机发生时,人们为了尽快消除险情,防止危机扩大和升级,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的过程及其总和。根据上述定义,危机控制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危机控制发生在危机产生之后,危机爆发前采取的防止危机产生的措施属于危机预控,而不是危机控制。二是进行危机控制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尽快消除险情,只有消除了险情,才能恢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如果不能很快消除险情,也要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地防止危机扩大和升级,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三是危机控制的内容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而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制定措施和实施措施的过程。四是如果危机控制措施不力,导致危机控制失败,往往会造成局面失控,形成危机扩大、升级,甚至演变为危机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危机控制意义十分重大。

危机是个动态的过程,危机具有不确定性和扩散性,危机之所以会造成极大的恐慌,是由于人们不知道危机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危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态和后果往往无规则,事先难以准确预测。同时,危机又具有易变性,它始终处在变化过程中,一个公共危机往往会引起一连串的相关反应,演变为一连串的危机。很多时候,危机之所以造成很大的破坏和损失,是因为人们对危机的动态性和扩散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在危机爆发初期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危机,或者控制危机的措施不当,导致危机扩大和升级。甚至会造成一个危机接着一个危机,使损失成倍增加。

(二)危机控制的实施

危机控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不管再难,也得想办法控制危机。因为不控制危机,危机就会扩大、升级,其带来的灾难往往是难以想象。危机控制的目的:一是消除险情,控制危机,避免发生重大伤亡,如发生了森林大火,就要想方设法把火扑灭,把火扑灭了,就消除了险情。但

有时候不可能完全消除险情,只能控制危机,使危机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灾难。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大江大河的防洪堤常常发生险情,如在堤内发生管涌,严重的管涌险情往往发展非常迅速,随着出水口涌水挟沙增多,涌水量也迅速增大,很快形成管涌洞,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就会将附近堤基下沙层淘空,导致堤身骤然下挫,甚至酿成严重决堤灾害,后果难以想象。据统计,1998年长江爆发洪涝灾害时,长江干堤近2/3的重大险情是管涌险情。所以发生重大管涌险情时,要想尽千方百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处置管涌险情,动手越早越好,反应太慢,管涌形成了管涌洞,处置起来就更困难。一旦决堤,必将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不过,控制住了管涌,不等于就消除了险情和危机,洪水依然存在,稍不注意,其它地方又可能发生危险。只是暂时控制住了危机,避免了立即爆发重大。二是阻断或者消除危险源。要控制灾害,有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找到危险源,并立即想办法将危险源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就要采取措施阻断危险源或者对危险源进行无害化处理。例如,当发生化学毒气、毒液泄漏时,要控制险情,首先要找到毒气、毒液泄漏的地点,然后千方百计堵住泄漏点,消除险情。如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发生时,我们知道了造成危害的主要是从井内喷出的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指挥部决定在事故井旁两条放喷管线点火,使喷出的天然气燃烧,将空气中的有害成分燃烧尽,从而不再对人构成威胁,这就是阻断危险源。当我们控制住了井喷,井内不再喷出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危险源就被消除,危机也就烟消云散。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井喷事故发生18个小时之后才在事故井旁两条放喷管线点火成功,阻断危险源的致命延误,使我们付出了243条人命的沉重代价。三是防止危机扩大和升级。有时候,不可能很快消除险情,控制危机,也不可能马上阻断或者消除危险源,但也可以想办法防止危机扩大和升级,把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发生严重火灾时,由于火势太盛,短时间内不可能控制火势,拆掉一部分房子,防止火势继续蔓延。或者在发生森林大火时,砍掉一些树木,形成隔离带,以阻断火势不断蔓延。只要火势不蔓延,不扩大,危险就不会继续扩大,损失就不会继续扩大。

参考文献:

1、薛谰、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8)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六个级别:

(1)I级(企业级);

(2)I(级(县、市/社区级);(3)III级(地区/市级);

(4)IV级(省级);

(5)V级(区域级);(6)VI级(部级)。

二、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在总预案中作总体上的描述及必要说明。总预案包括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指导思想及适用性、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预案的评估与维护等。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一般包括基本要素、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响应程序。程序的编制力求格式简洁明了,多以文字叙述、流程图表相组合的方式表现。

3.三级文件—说明书

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信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详细的应急记录便于应急事件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三、应急预案的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是一个开放、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应急预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遵循体系要素构成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应急预案体系可以由6个一级和15个二级要素构成。

1.方针原则2.应急策划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法律法规要求。

2.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资;

(3)应急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

(4)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建立;

(5)日常公共教育。

3.应急响应

(1)现场指挥与控制;

(2)通告、报警:

(3)事态监测;

(4)保护措施:人员疏散、警戒与治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与卫生服务、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对外进行信息;

(6)资源管理。

4.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5..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其中核心要素也是基本要素为: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培训与演练;

(6)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7)保护措施程序:

(8)信息与公众教育;

(9)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0)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

(1)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结果;

(2)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3)事故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6)需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考核评价标准;

(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针对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含信息)、程序和行动计划的文件化过程。预案的制定应按如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危险及其发展过程分析。主要分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特征、触发条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等。通过辨识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确定危险(危害)类型。

(2)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是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进行分析认定,从而科学地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产生危害的大小。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需要做应急预案的区域范围分为场内应急和场区周围,引起周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必须编制场外应急预案。由于场外应急涉及到周围的单位和人群,通常需要政府负责协调。

(3)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无法直接施救,或可产生较大灾害的事故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可能受到影响的员工和承包方、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方根据危险源危险及其发展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地理环境情况等,分别按场内应急和场外应急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是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编制的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4)根据事故应急措施需要,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需配置的抢险器材设备、人员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救护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5)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状况实施有效的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护等工作。

(6)分析确定需社会救援的事项。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支持,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确定需要社会救援的事项,纳人预案管理。

(7)制定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为使应急指挥人员和救援队伍掌握应急指挥与救援要领,危险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事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或避险逃生的要领,应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企业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应急计划的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相关人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这些修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计划有关的人员。

(g)形成预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批后,作为执行性文件在企业内执行。

4.预案措施的落实与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5.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是保证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演练的主要内容:

(1)事故报告与接报。包括第一时间的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的报告;事故单位接报响应;事故单位向当地政府及其应急保障系统报告,请求应急救援支援及其接报响应。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9)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二、组织单位:应急救援机构

三、主持人: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

四、参加人员:应急救援机构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应急救援各专业组负责人、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汇报。

3、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参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

四、检查内容:

1、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通报本矿灾害发生情况,应急救援信息;

3、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建立本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指导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6、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7、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地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定期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8、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9、建立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平台,并对收到的举报进行登记。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10、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11、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完善预警机制及平台,按计划组织演练。

五、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对应急物资、设施、设备数量及存放地点是否相符。

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突出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

1、矿井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的责任主体,矿长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矿井各分管领导及助理是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安全生产口各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者,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方案论证、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并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科室其他管理人员按照矿井安排和科室业务分工,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隐患认定和排查治理。

4、安全矿长、安监处长对全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负全面监督把关责任,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统计汇总、建档、上报,并按照计划安排对各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过程监管和结果验收考核。

5、矿井财务科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费用的核算统计、上报,并按照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对各项设备工程实行“三定”逐月逐季进行统计通报并考核。

6、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的重大安全费用工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按照“三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二、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三、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四、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五、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 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六、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八、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九、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危险救援中队工作计划篇(10)

我国应急救援的新进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杨栋梁指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使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与强有力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是分不开的。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应急管理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要突出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保障;要在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应急装备建设的投入,把煤矿应急救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在开幕式上发表了主旨演讲。王德学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事故预防的基础地位,加大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力度;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化工程,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全面构建功能综合、优势互补、上下贯通、纵横衔接的网络化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级指导、专家会商和救援队指挥员参与决策等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王德学要求,要加强国际间的安全文化交流;深化国际间的安全生产应急技术合作;开展国际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竞赛,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设的标准化水平、装备的现代化水平、队伍的正规化水平、施救的科学化水平。

新理念 新理论

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

“事故易发、多发是我国现阶段的实情,减少伤亡是最大的民生。为此,我们必须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不惜一切代价应急处置向千方百计做好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转变,由政府包揽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协调、公民积极参与转变。”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如是说。他还就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按照底线思维的方法,立足应对重特大事故,立足应对巨灾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本着布局合理、专兼结合、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发展应急产业,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实施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工程,提高广大职工和公众的忧患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领导的研判力、决策力、掌控力、协调力和舆论引导力。”

应急联动机制成效明显

“中国政府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自上而下建立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和多层次、全覆盖的应急联动机制。中国应急联动机制在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生命至上、整体合力、快速响应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志坚在介绍中国的应急联动机制时说。他还举例道,2013年5月20日四川泸县地震救援中,从接警到展开救援,响应灵敏,处置果断,行动迅速,信息的及时性发挥了关键作用,这说明信息就是战斗力。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矿严重透水事故救援中,救援力量和装备快速到达极为关键,说明应急联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迅速协调相关各个部门,建立空地运输通道,将力量装备快速投递到现场,也说明时间就是生命。

用系统方法进行重大灾害备灾

“应对重大灾害的备灾和应急响应规划,往往存在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影响全盘救灾行动,进而影响长期的灾后重建工作。因此,需要各部门多管齐下,采用系统方法。”美国威特奥布莱恩公司首席执行官、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前首席运营官肯·伯里斯介绍了美国的应急管理理念。他介绍,若灾害严重,且持续时间较长时,救灾能力就会有很大的负担,需要投入更多力量应对问题,这时,系统方法就不可或缺了。采用系统方法制定和维护应急响应方案的措施包括:为各类主体制定并实施标准应急响应、灾后恢复工作框架;扩展应急管理任务;加强监督和协调能力;加强信息搜集和分享能力;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此外,标准化应急管理系统和早期预警及告警系统,是应急响应方案的新的发展趋势。标准化应急管理系统由事件管理系统、机构间协调和沟通机制、互助约定和民间组织的参与、扎根基层等部分组成。

新技术 新方法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的发展趋势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起,开始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应急救援等相关研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辨识评价—安全规划—监控管理—应急救援’中的重要环节。”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利军,介绍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他指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监管工作的方向为:综合利用移动互联网、现代控制、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多媒体、风险管理等先进适用的技术,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与监管为主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朝数字化、网格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研发集成先进技术装备,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技术引领 强化救援装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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