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办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1:40

就业办工作计划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1)

二、工作目标

1、加强企业调研,促进学生就业。通过对本市企业用工现状的调研,为秋季学生就业做好准备。确保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3、根据培训市场需求,以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为载体,以争取市政府统筹整合全市培训资源为契机,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民工培训和退役士兵培训。

三、工作措施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旗帜,紧扣“就业安置”“短期培训”两项工作重点,开拓创新,力争整个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2、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职成[20__]2号文件精神,与学校财务部门配合,在二月底前为08级学生购买半年的顶岗实习保险。在六月底前落实09级学生顶岗实习保险购买。

3、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三月底前完成对本市企业用工情况的调研。通过了解本市企业用工现状,统筹学生实习安排,为本土企业分忧解难,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功能。

4、以“职介所”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通过争取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等措施,实现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目标。

5、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学校橱窗和实习指导讲座,做好09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在争取学校支持的前提下,分批召开顶岗实习学生家长座谈会,让更多的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就业的重要性,支持学校整体实习安排,把学校的“三项承诺”,即让“学生安心,家长称心,学校放心”落到实处。

6、对08级顶岗实习学生回访跟踪,对就业不称心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已返乡的学生进行重新登记,积极向本地企业推荐新员工,为学生推荐新的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为顶岗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7、根据市场需求,做实“就业”、“实训”具体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分别负责本地就业或外地就业的学生管理,集中力量完成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实习基地建设。

8、开展目标管理,每个职介所工作人员必须联系10家企业,建立用工信息网络,积极探索我市校企合作办学新机遇,为推动本地经济做出新贡献。

9、面向“三农”,竭力为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开展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2)

一、前言

由于中国石油公司“走出去”的时间晚,起点低,融资困难,国际项目合作和管理经验不足,综合实力被资源国和合作伙伴认可程度低等原因,除了少部分项目在北美和欧洲外,大部分油气项目都位于一些“政治风险较高,经济不发达,长期受西方制裁”的国家和地区。如中东、东亚、西非和南美等国。在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下,以上各国政府正在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发展规划的突出位置,尤其是石油工程建设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市场发展潜力诱人,但由于工业基础薄弱,企业效率低下,作为国际石油工程项目承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项目建设管理控制能力,才能确保石油工程项目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成功。

笔者曾参加多个大型油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的采办工作,据统计分析,在大型石油工程项目中,材料和设备的采办成本在整个项目成本中要占到50%~60%。可见,采办工作是国际石油工程能否实现预期效益的一个核心因素,项目采办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着工程效益的实现与否。特别是在不完全熟悉的国际环境中,工程采办工作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这就增加了项目实现效益的难度,加强对国际石油工程项目采办工作的管理,其实质就是要建立完善的采办管理计划,并在项目运行中严格执行。

二、采办管理计划在国际石油工程项目中的作用和价值

在国际石油工程建设项目中,采办管理计划是各项工作的先导,计划引导着项目工作推进的步骤和方向。和绝大多数成功的国际化英美跨国石油企业相比,由于历史文化、思维习惯的差异,中国石油企业对工作计划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深入。很多时候,计划仅停留在表面,没有使其在具体工作中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所谓采办计划管理,是指对包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清关、仓储、材料控制等一系列项目活动进行规划,对实际项目活动实施具有指导价值的书面文件。

完善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采办管理计划对石油工程采办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采办管理计划编制的完善和执行深入程度直接决定着采办成本的高低。项目采办团队据此就能清楚地了解在不同工程周期中,应该完成什么样的采办任务,并能按部就班地执行,满足工程在不同周期的材料、设备需要,减少突发的临时性采购、运输、仓储等相关工作导致的非必要经济损耗;项目采办团队还能有足够的时间来选择供货商、询价、谈判、签订合同、确保供货的时间和周期,而不会仓促开展相关工作,使采办工作有了足够的迂回空间,有利于获得有利的供应价格。在国际石油工程项目运作中,由于采购材料、设备的费用高昂,减少非计划性采购对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影响尤为明显。

合理的采办管理计划可以保证采办周期,一个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对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的需要具有专业性、独特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为了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采办工作需要在工程需求发生时,确保相关设备、材料运抵工程现场。这期间,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对采办周期的管理。对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而言,一个完整的采办周期包括设备、材料供货商选择(大宗采购包含:招标、供货商资格预审、评标、开标、授标等一系列复杂的环节)、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管理、接货、内陆运输、仓储、合同关闭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环节。在如此复杂的采办环节中,再加上国际石油项目往往牵涉到多家国际供货商、设备服务商,其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难以回避的。如果不能确保合理的采办周期,就会对工程的进展产生消极影响。完善的采办计划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风险,使采办周期得到有效的保证,进而保证工程在不同阶段对相应的工程材料、设备的需要。

良好的采办管理计划可以降低供货风险,保证物资、设备的采购质量。采办计划明确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减少了因采办工作失误而采购到质量不合格物资、设备的风险;同时,采办计划提供了良好的进度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货商的供货压力,客观上保证了质量。

三、如何编制完善的国际石油工程采办管理计划

1.要对石油工程项目所在资源国的国情和市场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和了解,在项目前期,对采办工作而言,一项关键的工作就是对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材料、设备等市场环境进行尽可能的、有深度的调研和了解。虽然,现在工程采办已经实现全球化采购,但是从成本效益和满足项目周期等需要考虑,工程材料、设备的绝大部分采购量还是尽量发生在工程所在资源国或周边国家。对资源国或周边国家的市场环境、物资价格和供应能力等行情的了解深度,将直接决定着采办计划中的采办方案,材料、设备供应方案的确定,以及在工程投标报价过程中对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和费用的预计估算。

2.要加强对供货商供货周期的管理,对于绝大部分国际石油工程而言,项目业主都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为此,建设团队承受着按时完成项目和交付工程的时间压力。为保证实现这一目标,承包商就需要有效地组织设计、采办、施工等环节的相关活动。其中,采办工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材料、设备的支持,对工程的进度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决定性影响。而如何加强对主要供应商的管理,特别是材料、设备供货期的管理和控制是采办计划实施的关键一环。除了在以往及平时的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对供货商供货能力和周期的激励和绩效管理外,在具体国际石油工程的采办计划编制中,项目采办团队要制定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对供货商供应周期的管理,例如通过确定备选供应商来保证供货期,并利用供应商的相互竞争,加强对供应商的激励;通过多次分批订购、向多方供货商订购等方式,来降低供应周期漫长导致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措施都可以在采办计划中加以明确。

3.还要重视对采办资金到位的时间安排,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调配是影响采办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内部因素。特别是在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开展的前期,由于项目启动之初,还没有拿到项目业主支付的投资款、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同时很多材料、设备的采购又需要在这个阶段安排购置。这就需要编制采办计划时统筹考虑项目采办相关资金到位的时间安排,确保资金能够基本按照采办工作推进的步骤,逐步满足需要。总的来说,计划的采办资金供应事项应该包括可能的资金供应总量、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金融融资)以及资金供应的时间。

4.还要注意与设计、施工等上下工序之间的弹性结合,如前所述,采办计划要和设计计划、施工计划相互协调,紧密衔接。具体到编制计划时,首先就要参照设计工作的进度计划和对工程材料的选择等相关文件资料,来确定采办工作的相应计划,同时要和施工部门保持协同,确保材料、设备供应能够满足施工进度的推进要求。

四、对国际石油工程项目采办管理计划执行的建议

在实际的采办管理计划执行中,采办人员要有采办计划的动态管理观念。由于面临的环境因素是在不断变化的,采办计划也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调整和纠偏。很多时候,石油企业只重视采办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对计划的及时动态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采办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的比较,当实际情况偏离计划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采办成本和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通过对采办成本计划费用和实际费用逐项比较,采办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等通过进度曲线进行对比,以动态掌握采办成本是否超支,采办进度是否落后。然后,对比较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偏差的严重性和偏差产生的原因,这是采办计划控制工作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和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进度落后。

当采办成本和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使偏差最小化。纠偏是采办计划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只有通过纠偏,才能有效实现采办的成本和进度控制。在采办过程中,经常有一些非人力因素导致的偏差影响整个计划的推进。在执行中,项目采办团队需要对这些因素引起的计划校正和变更加强总结和分析。经过一定的总结和积累,对在该领域的各类非人力因素有了很好的预期和事前控制时,通过制定对应的措施,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做好事前规避。

比如,对一些供应商不能及时履约的问题,可采取供货商绩效评估和联系备选供货商等方式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风险规避。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供货运输方式的变更,就要有事先的计划,同时做好相关费用的安排,进而减小进度延后的风险。

五、结束语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3)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辖区内 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认真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办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根据区计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的话题。面对下岗现象的出现,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职业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盲目性。为了更清晰地把握住下岗职工的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顺利地实现再就业,西城区再就业指导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对150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心态调查。 一、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义。 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社区、各驻办单位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积极探索把下岗、失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社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解决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向前推进。 二、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满足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率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层推进,注意总结、推广不同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点后面,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逐步实施;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制约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创造具有社区特色的工作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维护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业破产、倒闭的,原企业要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对没有被分流安置的职工,由负责清产的部门将其计生档案移交户籍地社区管理。 2、对与原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计划生育工作由原企业为主管理,户籍地社区积极配合。a.社区要单独建立并健全下岗失业职工计生管理帐、卡、册,使其达到“三清两相符”。“三清”即时间清、家庭住址清、节育措施清;“两相符”即帐、卡、册相符,册与实际情况相符。b.在职工下岗时,企业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可靠节育措施。c.职工下岗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其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以便户籍地街道协助做好工作,实行“双向管理”。d.企业要落实管理人员与下岗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和下岗职工回单位见面制度。要负责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一年一至两次的查孕查环,对无法返回单位的下岗职工,要求每半年一次将计生部门孕环情况检查证明寄回单位。e.下岗职工托管期满或重新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其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对未办移交手续的企业,其下岗职工出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原企业应承担责任。 3、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原企业要及时将她们的计划生育档案连同本人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社区管理。a.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原企业必须负责做好查孕查环工作,已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仍追究原单位责任。b.失业育龄妇女一经离开原单位,原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联系单后,应对该育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居委会无业居民日常计划生育管理范围。c.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民会)应负责做好失业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服务。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其计划生育分别由原企业及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移交新单位负责管理。a.下岗、失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由新单位按正式职工纳入管理。原单位、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应在一个月内做好其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工作。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将失业职工再就业情况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b.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而被临时招用的下岗、失业职工,其计划生育仍分别由原单位及户籍地负责管理,但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管理。c.临时用工单位协助管理的重点是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用工单位若协助管理不力,导致该育龄妇女在用工期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同时追究临时用工单位责任。 5、要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强服务,保障下岗、失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a.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原企业要负责落实他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下岗职工实行绝育、放环或因节育失效而采取补救措施的,其手术费、医药费由企业报销,在规定的假内,工资、奖金照发。妇女在按计划怀孕和哺乳期期间一般不予下岗。b.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须一次性处理和兑现好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确实无法兑现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财政承担落实。其失业后未实现再就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含查孕查环费用)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承担。c.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且已成为新单位正式职工的,其计划生育费用由新单位承担。d.下岗、失业职工被临时招用三个月及以上的,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期间,其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由现用工单位负责。e.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下岗、失业职工,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根据国家计生委办公厅〔1987〕161号文件精神,是下岗职工的,由原单位发放;是失业职工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在个体工商管理费中列支。 计划生育部门要把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帮助解决他们的再就业结合起来,主动为下岗育龄职工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先安置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下岗职工。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阵地,组织下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和服务。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优势,积极兴办第三产业,直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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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办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内容

2006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实施总体规模保持2005年水平。除2005年招募的2年期继续在岗服务的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5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按照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深化支教、支医、支农、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启动实施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和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认真做好2005年西部计划2年期和2006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2004年2年期和2005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四、工作步骤

(一)岗位申报

4月上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新疆、青海单独确定)。(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二)宣传动员

从4月上旬开始,各级项目办要加强对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战略决策的宣传,宣传农村基层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志愿者招募信息,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

(三)招募工作

4月18日至4月3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5月8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2)

各招募省和相关高校要落实责任,确保今年本科生招募比例不低于85%;要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要积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招募质量,明确招募工作责任,推进西部计划招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将开展全国西部计划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7月21日、22日,志愿者携《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职责(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通报办法(试行)》等要求,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志愿者圆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

要进一步健全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在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各服务县项目办可从志愿者中选调1名到项目办服务,协助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西部计划督导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定期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要充分发挥各西部计划有关高校,特别是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对本校选派志愿者的管理服务作用,协助服务县项目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各级项目办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情况汇总上报全国项目办。对于因管理疏漏等主观因素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地和服务单位,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视实际情况采取批评通报、减少直至取消服务地、服务单位的派遣名额等措施。

要进一步做好对志愿者的培养工作。以建设志愿者人才库为核心,建立健全对志愿者全程服务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为志愿者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要切实落实好有条件的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加大对表现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培养力度,并为大型活动、援外等专业性志愿服务储备人才。

(六)就业服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联合调研、督办等有效措施,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举办面向志愿者的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达给志愿者,畅通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渠道,为志愿者提供充足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要动员和协调各地人才中介服务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要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建立创业基金等方式,为志愿者在西部基层创业提供帮助。

招募省项目办和志愿者派出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派出的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密切配合,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有效服务。

(七)评估考核

6月,各省级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5-2006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和项目办的工作成效等三方面及时进行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志愿者服务期满,对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派出高校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全国项目办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级项目办对下一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其同级党委、政府。

4.全国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八)总结表彰

各服务省要依据评估考核的结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有关实施西部计划的文件精神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将定期联合表彰志愿者和组织实施单位。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云南迪庆州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

2.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团委要积极争取地方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地方项目的实施要与全国项目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联系方式:

综合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电话:(010)85212269,85212193;

传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

附件:1.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2.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3.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工作标准

(暂行)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6.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申报表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附件1

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根据《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1.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全国项目办根据三年来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各地实施成效,参考2005年各省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于4月上旬确定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确定服务省与招募省对口关系以及对口招募岗位数量(原则上1个服务省对口1-3个招募省)。

全国项目办在确定各省招募参考指标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前几年各省报名总体情况、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素质情况;各服务省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2005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本科生招募比例。

招募期间,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及时调整各地的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

2.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3月下旬,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分布,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志愿者的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以及志愿者名额。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服务县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增加或调整的,需经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6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3.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5)。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时,需求要说明详细、切合实际。有的岗位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特别是乡镇中小学的教育岗位不应只局限在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需求说明详细、切合实际、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除去2005年服务期为2年继续服务的志愿者岗位,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5)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原劳动部曾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发出了“关于技工学校的财务基建和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明确决定了有关技工学校基建、财务和生产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于技工学校在十年动乱期间都被撤销,通知规定实际上没有执行。近几年来,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办的技工学校又有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由于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的渠道没有明确,许多学校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学生生产实习所需要的原材料没有来源,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使技工学校今后得以正常健康发展,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我们认为,根据当前技工学校发展情况,对技工学校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管理问题重新予以明确规定,是完全必要的。现作如下通知:

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直属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其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均应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之内,并由各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二、地方劳动部门和地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其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均应列入当地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之内,并由学校直接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部门、各地区举办技工学校应贯彻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讲求实效,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都要挖掘潜力,充分利用停缓建的厂房、车间及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闲建筑物,尽可能把学校办好。原有老技工学校被改为工厂或移作它用的,应尽量恢复使用。为解决学生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的需要,应尽量结合工业调整改组,由主管部门从现有企业,特别是关停并转的企业及项目中调剂出一批设备和车间,划交技工学校使用。凡是通过上述调剂、联合等办法能解决的,就不要再单独新建实习工厂。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6)

民办院校的师资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以青年教师及退休的教授为主的专职教师队伍,其二是以源自公办高校的退休人员、校外在职教师为主的兼职教师队伍。这支教师队伍中中年骨干教师出现断层,未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专职教师从本科、研究生毕业后就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缺乏工程经历,实践教学能力弱。民办院校的教师大部分是“教学型”,考核依据主要是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进行在职进修、科研、企业顶岗锻炼的时间很少,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同时,由于各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差异,兼职教师队伍不能完全适应民办院校的教学需求,同时在管理上也缺乏约束力。

2.专业设置缺乏特色

民办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主要是借鉴公办本科高校或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相应的主流专业或热门专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制造装备业不断壮大,人才需求缺口越发明显。目前,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都开设了工程类专业。就国内工程专业特色而言,一些公办院校都在不断创出自己的特色品牌专业,而民办院校的工程专业建设还是随大流,没有开始自己的特色之路,对于研究工程教育模式的民办院校也很少,如何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大背景下形成自己的特色、如何进行工程教育改革已经成为民办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民办高校工程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人才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在制造装备、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500多万人的人才建设任务。在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人才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750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1000万左右。同年6月,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统称“卓越计划”)。“卓越计划”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高等教育重大改革计划,目前共有194所高校参与“卓越计划”,占目前全国开设工科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总数的19.1%。所有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中,“985工程”大学27所、“211工程”大学38所、普通本科院校110所、新建本科院校19所,民办高校无一入选“卓越计划”。面对公办本科院校进行的一系列工程教育改革,考虑到民办高校的长期性发展以及工程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形势,民办高校的工程专业学科建设、工程教育模式改革显得势在必行。

三、民办高校工程教育改革路径探讨

l.科学确定民办高校工程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卓越计划”追求的目标是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科技人才。民办高校应坚持“学用结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思路,如三江学院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结构,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工作踏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并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民办高校工程专业可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参考已参与“卓越计划”公办高校制定的培养目标、相关行业标准等来科学地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民办院校可根据就业市场对工程人才的需求以及工业界人才规格需求,结合办学特点、师资力量,准确地选择培养工程师的合适类型,作为学院工程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办学目标趋同的现象。

2.优化培养方案

“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是从专业培养角度对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提出的系统完整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民办高校在制定培养方案过程中,可以依据“卓越计划”的四个原则“找准合适本校人才培养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培养特色,注重人才培养的行业企业背景,强调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出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切合办学实际的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思路或指导思想。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贯穿着学校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的实现过程,将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一体化。如三江学院提出了“三维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以应用知识为基础的理论教育体系,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育体系,以职业素养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

3.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

在制定培养方案过程中,民办高校可以能力培养为导向进行课程改革,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中突出“工程”性,如在课程体系中增设项目型课程、设计型课程,结合生产实习、顶岗工作、课程设计、项目设计等形式丰富实践类课程。同时,结合院校特色,采用灵活多样的“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将能力培养贯穿于整个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应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和设计能力以及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构建符合“卓越计划”要求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实践是工程的灵魂与根本,也是工程教育的本质。“卓越计划”将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一项根本要求,明确提出“累计1年左右时间在企业学习”的要求。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也是教育部质量工程强调的重点。民办高校在这一方面较公办院校而言,显得更加薄弱。面对工程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民办高校可以将校内实践教学与行业实际结合,通过真实的工程案例,设计教学形式,增加自选性、协作性实践,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可以将国内的各类工程竞赛与学生的工程实践创新能力结合,鼓励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设计大赛等项目。在教学过程中,提倡知、行合一的教学方法,在专业课程方面引入CDIO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讨论教学法等教学模式和方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双导师制”

“卓越计划”提出:每一届本科生在4年内达到有6门专业课是由5年以上工程经历的教师主讲。民办高校专职教师队伍中存在严重的教师工程实践经历不足的现象,为解决这一不足,相应院校可从企业直接引进专职教师,吸收行业内有真才实学的人士。同时改革“教学型”教师评价标准,针对工科教师,可以强化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创造环境鼓励专职教师赴企业顶岗锻炼,将教师在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企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逐步使得“教学型”转为“工程型”。兼职教师队伍可以从企业聘请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一改从公办高校聘请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的模式,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工程经历、知识结构和研究方向的互补,组建校内专职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学团队,推进“双导师制”,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工程教育中的作用。

5.多方位加强校企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

“卓越计划”将校企合作作为成功培养卓越工程师的关键,提出“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实施原则。民办高校可以在行业企业原有合作基础上,寻求新的合作模式,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有深度的合作内容。民办本科高校在寻找合作企业过程中主要依托师生关系和领导交往等个人要素,缺乏长期稳定性。在探索新的合作模式过程中,民办院校可以摸索新的形式,譬如“预就业”等,此类模式可以提高企业开展合作的积极性,同时还能提高工程教育培养质量。建设校内工程实践中心或“教学工厂”,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发挥工程实践中心的效能,联合企业建设成符合企业环境的工程实践中心,将企业环境与教学环境有机融合,采用“双导师制”的模式,邀请企业工程师到中心做专题报告。同时,民办高校可聘请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成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并根据企业人员的需求变化来修订下一轮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反馈机制,使得学生达到“零距离”就业。

6.构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保障体系

研究工程教育人才质量与工程专业认证的衔接,逐步推进企业、社会来评价人才质量,推动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人才国际认证的认识和实践。加快民办院校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是培养未来卓越工程师的保障。民办高校可以从政策、经费等方面保障工程教育质量。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7)

一、具体问题描述

(一)计划制定颗粒度不够精细、不够全面

对于基层单位而言,工作计划的制定是否精细、全面直接影响了地市供电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或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基层单位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的重要参与环节,对于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果没有形成动态的管理机制,想要全部兼顾确实很难。

每一年年初国网公司、新疆公司各专业都会下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全年的工作方向传达到基层,基层单位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合自己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可现实呢,往往是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下一年工作思路,等靠上级单位下发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从源头上忽略了自身存在的短板,并没有把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工作列入下一年的工作任务中,上级单位下发的重点工作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基层单位除了遵照执行外还应将自己的重点工作补充进去,不能在制定计划的开始就流于形式。

(二)计划完成情况未形成监督、考核闭环管理

对于工作计划的监督和考核应是确保公司各项任务和指标完成的重中之重,但目前并未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往往对于工作计划都是缺少督办,只注重考核,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引起的考核都是随着考核的结束而结束,未对考核原因进行分析评估,这些都是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监督、考核闭环管理体系缺失造成的,是影响计划制定刚性、影响工作效率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未进行循环持续跟踪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基层工作计划管理部门大多存在只注重工作安排,轻于工作任务过程管控的现象,往往造成工作计划处于托管状态,影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率,会对公司造成业绩考核风险;工作计划执行单位大多存在等靠思想,不主动上报、反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监管部督办计划完成情况造成了较大影响。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一)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对于各部门和单位而言,在每一年的年底总结一年工作成绩和不足时,如何科学、准确的制定下一年的工作思路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首先积极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制定下一年的工作思路。为了更好地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作为基层单位必须提前了解上级部门来年的重点工作思路,将其列入公司或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其次要从主要业绩考核、专业管理以及同业对标等指标入手,查找不足和缺陷,将指标落后原因分析出来,由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年度指标提升计划,分解到部门周、月度工作计划中,分解到部门负责人、指标专责人,层层管控指标,确保指标提升计划完成。

(二)利用星级区分工作计划重要层级

基层单位要在年初对各项工作进行梳理,根据省公司、公司、部门级安排的重点专项工作、一般工作、公司“两会”安排的专项重点工作、一般工作(临时工作也按照以上等级区分),按照重要程度依次设置为五、四、三、二、一颗星,在制定计划时就通过星级对工作的重要程度进行区分,这样有利于基层单位有的放矢、抓住重点,将工作计划上报至管理部门,对于管理部门也是一种提醒,形成管理部门与基层单位良好的业务沟通体系。

(三)利用“二十四”节气表分解月度重点工作

各单位可以利用“二十四”节气表将上级和本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每月,加上上一年制定的工作思路,再将临时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滚动列入节气表中,每一个节气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3-5项重点工作,这样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年初基本制定完成,将制定好的月度工作计划再分解到每周,这样就达到了年度计划分解至月、周度计划的目的,形成了工作计划闭环管理机制,避免了遗漏重点工作引起的考核风险。

(四)四个“围着转”加强督查督办管理 提升重点工作质效

办公室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坚持做到“四个围绕”:一是紧紧围绕着问题转――问题不解决,督办不终断;二是紧紧围绕着中心转――公司中心工作有需求,督办工作不懈怠;三是紧紧围绕着重点转――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在哪里,哪里就要有督办;四是紧紧围绕着会议转――会议有部署,任务责任速分解,跟踪督办要到位。通过四个“围着转”,把领导关心关注的“急事”,影响公司安全和稳定的“大事”及时督办,确保了督办工作督到位、落得实。充分发挥好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8)

(一)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办):

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当好党委行政的参谋,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

研究提出学校有关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及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办法和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人口理论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生和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努力做好我校师生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检查抓落实,年终有考核。

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及发放工作。

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统计总结上报工作。

做好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独生子女六一慰问金”计生达标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做好独生子女保险退保的工作。

做好计划生育经费的预算管理与安排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积极协助学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在制订审核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评奖办法时,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利于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执行。

(三)校长办公室:

协助制订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内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调工作,推进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在制订审核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评奖办法时,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利于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执行。

(四)纪检处:

督促各级党组织教育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计划生育中弄虚作假受贿失职渎职等行为及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的党员干部。

(五)组织部:

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提拔晋升奖励,发展新党员以及评选先进等方面,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督促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模范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宣传部:

将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列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协同主管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把计划生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为评选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工会:

教育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把计划生育作为评选“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明家庭”等的条件之一,在评选先进单位及个人时,凡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独生子女的各种优惠政策,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团委:

积极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人口形势人口政策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积极配合做好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

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动员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带头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及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安排勤工助学时,应优先照顾特困独生子女学生。

(九)人事处:

在审批干部工资晋升评选先进及各种奖励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对调入人员录用人员接收毕业生及档案挂靠人员等应严格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凡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档案挂靠人员必须到计生办登记,并督促其到校居委会备案,接受校居委会的计生管理。

将出国不归辞职离职自动离职终止劳动合同违纪违规被除名的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予以及时处理,协助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上述人员计划生育个人档案移交工作。

在与聘用的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计划生育管理作为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

协助做好待聘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财务处:

负责学校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

负责独生子女综合保险费的支转独生子女保健费六一慰问费以及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

(十一)学生处:

积极向学生宣传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青年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在校学生的婚育管理工作。

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与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的工作。

审批特困学生补助时,应优先照顾特困独生子女学生。

(十二)教务处: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及课程安排。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口理论和晚婚晚育知识教育工作及课程安排。

(十三)研究生处:

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登记和管理工作,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发放新生婚育状况证明卡,报到时回收证明卡并归档。

会同各二级院所做好在校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

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与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的工作。

向研究生宣传人口政策,计划生育和避孕节育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十四)保卫处:

对申请迁入广州市的人员或教职工家属的“农转非”人员,必须要求其出具学校计划生育部门意见。对计划生育办公室未签署意见或出具否定意见者一律不得同意申报入户广州市。

加强暂缓就业毕业生的管理,协助学校计划生育部门和学生处研究生处做好暂缓就业毕业生的计划生育工作,对暂缓就业期满的毕业生,应及时按户口托管协议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如果毕业生要借户口卡办理《结婚证》二代身份证等,应做好通讯登记,积极动员并督促其把户口迁到现居住地或原籍地。

加强对其他空挂户的管理,如空挂户人员要借户口办理《结婚证》二代身份证等,要做好通讯登记,督促其把户口及时迁出。

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暂住在学校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要协助学校计生部门居委会检查《婚育证》,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才可暂住和使用。

保护在第一线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群众,对威胁辱骂殴打行凶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损坏国家财物,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者,要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坚决打击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基建处:

加强流动建筑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坚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经理或领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实行谁带队谁雇工谁管理谁负责。负责督促经理或领队按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建筑公司(队)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建筑公司(队)所雇用的施工人员,要持有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收留安排无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人员居住或工作,一经查出,要追究经理或领队的责任。

要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检查建筑公司(队)的计划生育情况,督促施工人员验证,防止建筑工地成为超生的避风港。

(十六)离退休工作处: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别是男性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对再婚配偶属育龄妇女人群的人员做好函调查孕查环工作。

(十七)产业处:

在房屋建设公房分配出租出售等方面,制定有利于鼓励实行计划生育限制计划外生育的政策。

(十八)后勤集团:

除对后勤集团在职职工做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所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9)

    局XX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原则,与县计划生育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 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不断不断强化“国策”意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办公室、职介科、人才中心、就业培训科、劳动监察大队、企业保险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和安排。二是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经费的投入,专门从紧张办公经费拿出2万元做为计生专项资金,用于全局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的办公需要,有力保证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坚持六抓,加强管理与服务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坚持“六抓”,使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抓证件,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为劳务输出、外埠劳动力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首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硬件,在我局办理外出工手续和接收人事档案手续时,必须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及时督促其到计生部门进行补办,对拒不出具的,一律不向外输出和接收人事档案。同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管理,建立了登记档案,完善了反馈制度,按季度将情况上报计生部门备案,确保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今年以来,我局共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31份,督促198人次外出务工人员到计生部门及时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100%,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抓培训,提高劳动力计划生育知识水平。结合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引导性班和岗位培训班时,将计划生育知识单独做为其中一节课内容,聘请计生部门的同志进行计划生育知识专题讲座,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的了解了认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今年我们共聘请20多人次为15期培训班进行授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抓治理,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要内容。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为劳动执法的一项内容。在对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时,同时查验企业所聘用流动人口是否执有计生部门出具的“四联单”,凡是没有的或手续不全的,不予办理劳动年检手续,并通报计生部门按规定处理。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共查验“四联单”120余份,督促3人到计生部门补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抓扶持,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属于独生子女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推荐就业和人事手续;对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外出务工,优先登记求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尽可能的安排他们到离家近、风险低、待遇高的单位务工。通过落实扶持政策,不仅有效的宣传了计划生育政策,而且今年以来,共帮助136名独生子女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了人事档案接收等报到手续,帮助18名农村独生子女就近务工,实现了就业。 (五)抓保险,积极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在巩固完善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县《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不增加职工缴费的前提下,将原企业女工生育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将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截止到目前,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结余79万元。 (六)抓招录,全力支持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为缓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需求,我局本着“专业对口、择优录用”原则,在我县应往届医卫类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了10名计划生育“四术员”,充实到了10个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壮大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近期,我局根据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还将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拟公开招聘一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素质。 三、进展顺利,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流动人员管理更加规范,由于我局严把证件关,凡经我局输入输出的人员都能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二是与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基本上做到验证、查证、补证同步进行。 三是双向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六抓”,即保证了查验率,又为群众提供了政策宣传、扶持激励等服务,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有力地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一些工作,各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压力仍然很大,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努力和创新。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实现“构建和谐迁西”和“保十争百”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

就业办工作计划篇(10)

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始终把就业再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以增加就业岗位为根本,积极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以落实政策和强化就业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年初首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签订目标责任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可喜局面;二是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楚;三是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在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基础上,严格坚持按季自查、半年和年终考核通报;四是健全工作制度体系,为加大对目标责任单位管理和监督力度,坚持定期通报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季度工作报告制度,月度报表制度,用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现已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岗就业工作得到强势推进。

(二)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就业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增加就业岗位与加强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要求各单位报送月报表时,连同招用人员花名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一同报送,考核时均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为有效完成数。并积极争取市政委、市政府出台扩大就业岗位(一个岗位奖励200元)的奖励政策,较好的调动用工单位大力开发岗位的积极性。

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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