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13 15:13:00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1)

近年的工作中,总之。区政协全体委员,忠德主席的率领下,围绕发展大局,紧扣发展实践,思富民之路,谋强区之计,献发展之策,为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主要奉献。此,代表区县政府透露表现最真挚的感激!

正处在打造千亿工业强区,当时。推进“一江两岸”区域性中间大城市建立和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变革的主要期间,全区各级各部分要深化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在庆贺人民政协成立周年大会上的发言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充分发扬人民政协效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依托人民政协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大力支撑政协更好地实行职责,聚全区之力、纳全区之策,把县政府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坚持严重问题自动与政协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第一。对国家和当地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科教、文明和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决定计划之前和就决定计划执行进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商。作为县政府及各部分来讲,坚持严重问题自动与政协协商,推进决定计划科学化、民主化的主要保证。区政协人才辈出,会聚了很多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一批经历丰厚的老同志,军师团”人才库”区县政府及各部分要充分借助人民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依托人民政协团结各界群众,大力推进决定计划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协商于决定计划之前,把政治协商归入决定计划顺序,用准则化、规范化保证政协协商工作的严厉性、常常性和高效性。要不时规范协商事项。凡触及全局性的严重问题、触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文件,都要在决定和经过之前,依照必然顺序自动提请政协进行协商。要不时完善协商方法,县政府全领会、常务大会以及其他主要大会,依据议题约请政协指导或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与,有关主要检查和调研活动,自动约请政协和派、工商联派人参与。要不时加强民主协商的方案性,依据分歧期间县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头自动会同政协确定协商事项,研讨全年协商方案,明确协商的时间办法、内容方式、参与人员、工作步调、目标要求等。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2)

一、定机构,定编制,供经费,实行参公管理

机构、编制、参公、经费是计生协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领导。商丘市的主要做法是:给位子,给编制,有票子。一是定规格,定编制。1998年商丘撤地设市,市计生协被定为正县级单位,一级机构,纳入群众团体组织序列管理。2005年,由市编办下文定编7人,并成立中共商丘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现市计生协设两个科室,配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接收两名正营职转业干部,增加到9人。目前,全市6县1市2区计生协全部定为正科级单位,编制5~15人不等;乡镇计生协,由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专职秘书长,享受股级待遇;村级计生协也建立了村级协会班子,按村民10~15户调整建立会员小组,选好会员小组长。二是实行参公管理。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特别是中国计生协参公后,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文,明确市计生协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管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所辖各县(市、区)计生协共有协会工作人员82人,也与市计生协一样,全部实行参公管理。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丘市计生协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3%划入计生协账户,县级计生协的经费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5%划拨,全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四是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市计生协制订了《会员登记方案》,召开登记培训会议,市计生协派专人负责,与各县协会配合,提前完成了82万会员登记、编号工作,民权、夏邑、虞城等县还增添了微机设备,全市会员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领导重视,下发文件,批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

商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把计生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列入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市计划生育大会上,安排部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有计生协内容,占100分,并抽调计生协工作人员参与考核评估,每年表彰时,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为计生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奖,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表彰。同时,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到商丘工作的第二天,就到市计生协办公室看望了协会同志,副市长李思杰每月至少听计生协两次工作汇报,并把每次参与计生协的调研或开会的有关事项安排到他的工作日程中。二是领导批示,扩大计生协的影响。2007年8月,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对林晓同志《关怀相伴和谐,服务凝聚人心――关于商丘市基层计生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调查》一文作出批示:“林主任的调查很有价值。请菊梅省长、宪臣同志阅研。”副省长(时任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阅后批示:“建璋同志,我市计生协工作成效明显,要以陈书记指示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2009年4月,市委书记王保存,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德才,市委常委、秘书长贾宏伟,副市长李思杰等同志得知我市计生协在2008年全省计生协工作评估中获得第一名的消息后,都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市委书记王保存批示:“建璋同志,计生协组织是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这几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望再接再厉,继续为实现商丘新跨越、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市计生协以领导批示为动力,积极努力创新工作,使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或转发计生协文件。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共为计生协下发了12个文件,这些文件的下发,为商丘市计生协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明了航向,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活动,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开展活动是计生协生命力的体现。领导重视,规格明确,编制落实,经费到位,这些均为市计生协开展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强培训,提高计生协队伍的素质。做好计生协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商丘市十分重视协会队伍的培训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将计生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近年来,全市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先后有8人参加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2009年,有3个县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科局长培训班。二是举办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班。市计生协每年举办一次县、乡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2009年市计生协培训县、乡专职工作人员198人,县培训乡和村计生协干部2880人。

(二)强化措施,抓村级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了《商丘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方案》,提出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村级计生协实行规范化建设,使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合格村达到90%以上。二是抓试点,召开现场会,扩大辐射面。2008年,市计生协以睢县城关镇、城郊乡和白庙乡为试点,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基层协会的先进经验。三是抓两头促中间。一方面,在全市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村级协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结合各县实际,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协会拿出整改意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同时,规范好中间的村,加强指导,巩固提高。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3397个,占总村数的69.4%。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3)

二是抓民营经济,务求实现财政收入发展壮大。通过抓大户,抓政策,抓服务,全镇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张。截至目前,新增个体工商户20户,占年计划的25%,从业人员35人,占年计划的14%,注册资金25万元,占年计划的26.3%,实现销售收入9700万元,占年计划的18.8%,私营企业新增三户,占年计划的30%,新增从业人员50人,占年计划的31%,完成销售收入7500万元,占年计划的36%。

三是抓城镇建设,务求环境有大的发展。本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目标原则,把“*活动”与“开展城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落实规划、建设、管理、资金四到位,重点抓好镇驻地康通路改造、鑫源路建设和小康村建设三个重点。目前,康通路改造工程已完成投资80万元,安装路灯92盏,栽植绿化树460棵,冬青球460棵,百日红960棵,金叶女贞等低杆美化树5.1万株,石砌边沟2250米,建绿化花池110个,铺筑彩砖人行道800多平方米。新园路建设工程已完成投资60多万元,硬化路面2200米,栽植五角枫等绿化树1000多棵。*等小康村建设按照“五个一”的标准,步伐不断加快。

四是抓农业“两化”,务求实现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进一步加快了“农”字号龙头企业建设。围绕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品档次低、流动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加大服务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帮助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加快发展。其次进一步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种植业,利用秋收时机,围绕生姜、大蒜这一主导产业,加大科技培训,大力推广大棚生姜和有机大蒜种植,增加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在抓好生猪、蛋鸡等传统养殖项目的同时,依托*集团、*协会,抓特色养殖,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再就是广开农民增收渠道。产、加、购、销产业链条的完善,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解决了全镇一万多富余劳动力打工就业,进一步拓宽了农民致富渠道,加快了增收步伐。

关于对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按照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近期*市委、市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全市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5号)、《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号)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等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20*年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市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社会关注”的政协工作良好局面。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市委始终把政协工作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抓手,坚持把政协工作摆上市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与市委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市委先后于20*年和20*年召开了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及全市政协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政协工作。中发〔20*〕5号文件下发后,市委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市委书记花建慧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领会。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协党组的会议精神的意见》(淮办发[20*]18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淮政办[20*]50号)等文件,委托市政协党组定期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市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听取市政协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政协工作经验,研讨政协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党委宣传部门切实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凡政协的重要活动,全市各大新闻媒体都及时充分加以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政协的社会影响,全面优化了各级政协的工作环境。三是健全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相关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做到了重大问题协商在市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研究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坚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包括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坚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事关全局的重要决策、法规,坚持先协商后通过。

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听取政协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定期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政协领导列席党政有关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制度、市几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重点提案实行党政领导批阅,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各承办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责任制,形成了提案交办、督办、落实、答复、效果评比等一系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促进了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二、主动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

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组织知识层次高、专门人才多、议政能力强的优势,就涉及全市重大决策问题与政协主动协商,围绕全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推进了市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一是在确定大政方针时,注重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作用。发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在化解矛盾上坦诚直言,在解决问题上建言献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和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市委、市政府在决策之前与政协协商讨论,决策之中让政协参与意见,决策之后让政协协助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主动邀请政协领导和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建议。如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议进行重点协商,同时通过界别活动、委员约谈、调研民营企业、县区政协主席联系会、与党外人士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建议120余条,先后两次上报市委、市政府,为科学编制全市“十一五”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注重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定期向政协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与政协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大力支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开展评议和组织视察等活动,对政协提出的各种提案和建议,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将落实和改进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对特别重要的政协提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阅批、亲自督办。20*年以来,市政协平均每年委员提案立案约200件,办复率达100%。为推动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法院、市容等部门聘请40多名市政协委员为特邀监察员、监督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有力地促进了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作风的转变。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通过走访、座谈、通报等多种有效途径深入了解社情,及时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的民主渠道作用,为党政领导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市、县区委、政府主动向政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出题目、提要求,积极支持政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上,市政协负责同志都与市委、市政府的负责同志一样分工负责。全市各级政协组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视察、专题资政会等大量的参政议政活动,并先后围绕“建设百万人口城市”、“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等课题,召开专题资政会,为加快*发展积极建言。不完全统计,市政协平均每年形成调研报告20余篇,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决策采纳。

三、全力支持,努力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为使各级政协组织有效履行职能,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政协工作环境,帮助政协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政协工作提供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对政协工作的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积极宣传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政协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对政协的重要会议、重大调研、视察活动,及时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刊播,做到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展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风采,扩大政协在社会上的影响,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关心支持政协班子和队伍建设。市、县、区委和组织部门高度重视政协的自身建设,合理安排政协的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按规定比例配备好党外副主席、常委、委员;进一步完善县区政协主席会议机制,在县区政协换届时,设立了秘书长;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中中共党员的作用,要求他们带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注重改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加强对政协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做到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全市各级政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相关界别的联系;全面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大局意识,努力提升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三是积极改善政协机关工作条件。坚持把政协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改善逐步增加;对有关人事、工资关系等问题,坚持按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要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不断改善政协办公条件,落实政协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就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党要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团结,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组成,不受地区和部门利益局限,能够较好地打开民主渠道,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集中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渠道;充分吸纳各派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4)

1、继续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议常抓,落实“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为了确保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工商局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高申其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文武、洪安邦、朱兴进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科室、协会办负责人组成。

3、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并向计生部门通报;做好对已发照的个体户雇佣的新增从业女性流动人口(18-49周岁),每月进行摸底登记、建档,每月底前及时按规定通报;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市场和计划生育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人口相关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各单位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年初认真安排部署,年中进行督查,年底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政府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工商部门职能特点,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抓紧抓好。

1、市工商局主要协调本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安排工作督查,总结经验,开展信息交流,协调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干部职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分局与相对责任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考核办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工商系统得到较好地落实。

2、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切实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认真安排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与相关责任人逐级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对流动人口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婚育”情况登记监管工作,指导各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流动人口和投资人进行“婚育”情况登记管理。

3、各工商所要认真履行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管理人员,结合“网格式”管理、日常市场巡查等办法,建立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档案,掌握属地流动人口从事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情况的底数。及时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到实处。

4、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开办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经营者的计划生育工作。市场开办方要在经营户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与经营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与同级计生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一位育龄人员,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方法及要求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实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社会氛围,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营造全民落实计生政策的舆论氛围,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各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经营户要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警示,要结合年检、验照以及市场巡查等措施,了解流动经营者婚育情况,并及时建立登记台帐。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5)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委全面工作,配合局长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局长

主持本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抓好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行政全面工作,配合党委书记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国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发展科工作。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经济协作办公室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党政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信息、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综合治理、会务、机要、保密、、新闻宣传、文印等工作。

(一)工作人员

综合办公室科员

综合办公室科员

综合办公室科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会计工作;

2、负责局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处理原企业遗留问题;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出纳工作;

2、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管理、归档报刊杂志的征订等工作;

3、负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

4、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人事劳资工作;

5、负责保密工作;

6、负责本单位的维稳工作和年终考核档案的整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3、负责党委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

4、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收发、登记、归档;

5、组织党务类文件的收文、传阅、管理;

6、负责收集各业务科室信息,完成报送工作;

7、负责年终党建考核档案的整理;

8、年终向各承担实绩考核任务的科室收集考核档案,汇总完成情况,完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任务;

9、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收缴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民经济发展科

组织拟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全区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统筹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和浩特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落实措施;负责全区国内外经济技术协作与联合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和综合分析、检查考核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一)工作人员

国民经济发展科科长

国民经济发展科科员

国民经济发展科科员

(二)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中得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办法;撰写年度计划和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

2、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得有关重大问题。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投向和投资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的统计工作;

5、规划和安排国家、自治区、拨款经济建设项目和全区经济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经济工程项目建设;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城镇化发展状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并提出在全区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2、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上报项目月形象进度及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3、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协调、督察、考评等管理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协助科长工作。

2、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商贸流通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计划和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国防动员工作;

3、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

4、负责全区财政税收计划工作;

5、负责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月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业发展科

负责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拟定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计生、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办法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一)人员设置

(二)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撰写年度计划和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

2、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城区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办法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4、规划和安排国家、自治区、拨款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和全区社会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社会事业工程项目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协助科长工作;

2、研究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协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有关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经济合作交流、统筹对外开放发展战略、方针和部署;组织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工作的发展战略、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内外招商引资统筹规划和区域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暨经济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招商网络建设工作;组织规划论证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分析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动态;负责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负责组织、参与国内外各类项目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并提供协调服务;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指导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经济协作办公室科长

经济协作办公室科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招商引资指标任务下达及运行中的统计、监控、政策咨询、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相关业务材料的起草、综合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参加与国内外各类项目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并提供协调服务;

4、负责全区招商暨经济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招商网络建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6)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除“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外的全部职责和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全部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县经济和商务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者招标。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增强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订工作,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及县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提出拟订全县 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县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能源交通发展战略的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八)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国家重要物质的储备计划、宏观调控、轮换和投放;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十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按照职责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根据县政府规定,归口管理县物价局、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经济信息中心、监控全县物价总水平,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工作,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物业管理、、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发展改革局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二)综合投资股(挂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两块牌子)

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目标政策在内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全国、全省和同类地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研究拟订全县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监督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 理。

提出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布局、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能源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大中型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节能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县公路、水运等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经贸股(挂县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按照分工对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负责组织、参与、协调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信息;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研究分析县内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提出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方企业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及年度调控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审查和转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走向,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挂县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规划和社会发展股(挂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中长期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和下达经济实用住房开发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总量的调研和协调。研究分析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拟定与之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推进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含邮电通信)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高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县高技术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查和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科技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及产业化前期重大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挂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镇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进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设立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科级)。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办事机构。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由县政府领导,稽查特派员由县政府委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县建设局参与,但不进行重复检查。稽查特派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类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稽查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查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进行整改。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计划,负责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查报告的审核和稽查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稽查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派驻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8名(含西部开发办、国民经济动员办和世界银行贷款办负责人)。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编制2名,设主任1人(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原县发展计划局的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原核定的单列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1名(纪检组长)维持不变。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六、其它事项

(一)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人员划入新组建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市规划和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经济、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县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及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规划和建设局参加。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7)

20**年,县政协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和建设**市总目标,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在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在凝心聚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在创新抓手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上下功夫,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一、履行职能,着力推进**科学发展

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成效,着力促进科学发展观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组织政治协商。制定全年协商计划,完善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特别要做好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落实反馈工作。精心组织各个层面的政治协商活动,完善“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的协商格局。常委会议将在调研基础上,就“十二五”规划与县政府进行专题协商。主席会议将就“城区‘城中村’改造情况”进行协商议政。各专委会也将有计划地与对口联系部门开展协商活动。新晨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认真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为促进党政决策的有效落实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和支持委员小组开展监督活动。

深入开展调研视察。选择事关**科学发展的有关课题开展调研、视察,积极为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建言出力。除常委会的重点调研外,我们将就“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开展视察活动;组织教科文卫界委员对“我县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视察;相关专委会将就“进一步推进城区公交发展”、“我县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等课题组织调研。二、为民代言,着力反映社情民意

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思想,不断拓展履职为民的内容、方法,为反映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力。

搭起服务民生的大舞台。组织和引导委员运用提案、调查报告等形式,多建务实之言,多提可用之策,推动有关民生问题的解决。更好地利用提案工作来服务民生,继续公开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坚持采用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三见面”协商办理、跟踪督查和“二次办理”等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提案的解决率和落实率,推动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

建立反映民意的信息网。积极做好反映社情和了解民意工作,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健全信息网络,提高信息质量,为人民立好言、建好言、代好言,使政协成为汇集和反映民生的“通讯站”,成为沟通县委、县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为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广泛的信息和智力支持。

落实改善民生的举措。继续组织和引导委员开展科教扶贫、帮困济弱、捐资助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公益活动,关注新农村建设,帮助困难群众反映和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高举团结民主旗帜,着力建设和谐文明新**

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多做建言献策、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建设和谐文明新**不懈努力。

多做协商民主、建言献策的工作。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的价值和功能,支持各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这一舞台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谋善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我为生态文明建设献一计”活动。

多做团结联谊、凝聚力量的工作。切实加强与各界人士的团结联谊,为**发展和稳定多作贡献。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联合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引导到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上来。

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鼓励和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加强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围绕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点”、矛盾“易发点”,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多做说服教育、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把县委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县政协履行职能的共识,转化为全体委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共同意志。四、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以政协文化建设为动力,推进学习型政协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政协工作机制,扩大政协社会影响,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良好的氛围。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8)

20**年,县政协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和建设**市总目标,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在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在凝心聚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在创新抓手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上下功夫,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履行职能,着力推进**科学发展

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成效,着力促进科学发展观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组织政治协商。制定全年协商计划,完善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特别要做好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落实反馈工作。精心组织各个层面的政治协商活动,完善“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的协商格局。常委会议将在调研基础上,就“十二五”规划与县政府进行专题协商。主席会议将就“城区‘城中村’改造情况”进行协商议政。各专委会也将有计划地与对口联系部门开展协商活动。新晨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认真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为促进党政决策的有效落实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和支持委员小组开展监督活动。

深入开展调研视察。选择事关**科学发展的有关课题开展调研、视察,积极为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建言出力。除常委会的重点调研外,我们将就“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开展视察活动;组织教科文卫界委员对“我县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视察;相关专委会将就“进一步推进城区公交发展”、“我县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等课题组织调研。

二、为民代言,着力反映社情民意

始终坚持履职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思想,不断拓展履职为民的内容、方法,为反映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力。

搭起服务民生的大舞台。组织和引导委员运用提案、调查报告等形式,多建务实之言,多提可用之策,推动有关民生问题的解决。更好地利用提案工作来服务民生,继续公开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坚持采用县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三见面”协商办理、跟踪督查和“二次办理”等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提案的解决率和落实率,推动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

建立反映民意的信息网。积极做好反映社情和了解民意工作,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健全信息网络,提高信息质量,为人民立好言、建好言、代好言,使政协成为汇集和反映民生的“通讯站”,成为沟通县委、县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为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广泛的信息和智力支持。

落实改善民生的举措。继续组织和引导委员开展科教扶贫、帮困济弱、捐资助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公益活动,关注新农村建设,帮助困难群众反映和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高举团结民主旗帜,着力建设和谐文明新**新晨

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多做建言献策、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建设和谐文明新**不懈努力。

多做协商民主、建言献策的工作。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的价值和功能,支持各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这一舞台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谋善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我为生态文明建设献一计”活动。

多做团结联谊、凝聚力量的工作。切实加强与各界人士的团结联谊,为**发展和稳定多作贡献。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联合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引导到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上来。

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鼓励和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加强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围绕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点”、矛盾“易发点”,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多做说服教育、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把县委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县政协履行职能的共识,转化为全体委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共同意志。

四、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以政协文化建设为动力,推进学习型政协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政协工作机制,扩大政协社会影响,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良好的氛围。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9)

二是积极为推进政党协商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市委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立法、重要人事任免、政策出台、重大改革、重要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重大事项,积极征求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党政部门定期围绕重大问题召开通报会、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使民主党派充分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情况。建立健全民主党派直接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制度、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等,为不断深化政党协商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

三是人大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始终把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作为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的重要抓手。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保障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建立立法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在制定法规草案时,通过在新闻媒体刊登和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建议。拓宽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范围,在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议的同时,逐步向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等方面拓展。近年来,共安排500多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议,2500多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督导检查等活动。

四是政协协商民主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搭建机制化、常态化协商参与平台,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和内容,拓展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鼓励和支持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参加政协会议、视察调研和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发表见解和主张。2013年以来,市政协在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每年定期开展市长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等,形成了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界别协商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同时,开展“创建委员之家、提升委员素质、服务发展大局”活动。截至目前,遍布全市企业、街道、社区、农村的“委员之家”已经达到108家,将全市4900多名各级政协委员汇聚起来,组织到群众中间去,成为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

五是人民团体协商作用逐步增强。市共青团、总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侨联等人民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有着协商民主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优势。近年来,各人民团体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意识,借助人民政协这一平台,以多种形式组织参政议政所需的“话语权团队”、“建议权团队”,为政协委员提供坚强后盾,提高了人民团体各界别和委员们建言献策能力和提案质量。特别是市工商联,积极发扬协商民主的优良传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2017年汇集意见建议40条,向市政协上报集体提案3件,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被有关部门采纳落实。

二、在推进协商民主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一是思想认识尚不到位。有些领导对协商民主的重要地位、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还未充分认识到把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程序是重要的政治原则;有的地方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不够深入,片面的将推进协商民主理解成政协的事,缺乏从全局的高度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广泛、多层协商民主。

二是精准落实尚不到位。每年年初,市、县两级党委召集人大、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但从调研的情况看,几方面的协商计划统一的不够,部分协商缺少衔接,落实的不太好;在有些基层协商计划落实不到位,协商内容流于形式,存在以会议、学习、座谈代替协商的问题。

三是协商机制尚不完善。虽然国家、省市县均出台了推进协商民主的相关文件,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基层执行起来无程序、无规矩可遵循,落实难度较大;目前尚缺乏考评、转化、运用机制,一些好的协商成果难以及时得到转化,或落实效果打折缩水。另外,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机制尚不健全,其协商民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的建议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协商民主理论和能力培训。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其有序高效开展。建议根据换届后各级领导干部变动情况,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培训计划,由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把协商民主的课程开起来,或邀请国内协商民主方面的专家到我市举办党政干部短期培训班,增强党政干部对协商民主理论的把握力和实践力。

2、建立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新机制。完善协商民主的运行机制,应进一步明确各层次或层次之间与谁协商,即协商主体问题;明确协商的内容,即协商什么问题;明确协商议事的程序,即如何协商问题。建立协商民主实践成果的转化机制,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等交办程序,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反馈办理情况,做到有章可循。

3、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应继续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要积极投入到协商民主建设中来,制定和完善各自领域协商民主的实施细则。同时,对市委同人大、政府、政协间办事办文的衔接做出规范,确保协商成果进入党和政府决策程序,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篇(10)

《规程》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细化了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协商的内容,未经协商的,原则上不提交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市政府实施”。政治协商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效力以市委文件的形式得到强化。

这项由广东省委书记亲自点题的尝试,也是继深圳探索大部门制、顺德探索省管县、省政府试行干部公选后,广东省开展的又一引人注目的改革举措。

省委书记亲自点题

这份被称为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广州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规范、广州市委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经历了一年的酝酿,出台过程颇为谨慎。

早在去年8月,广东省委书记在一次提案办理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求广东省率先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和《办理政协提案规程》。据广东省政协研究室主任廖珍玉介绍,这项任务当时交由省政协代为起草。文稿完成后,提交给省委办公厅。但接下来并未在全省推出。要求广州发挥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城市的作用,开展制定和实施政治协商规程的探索。在全省先行先试。

个中缘由,廖主任表示,主要是由于后来经济形势的影响,感觉当时民主政治试验的大环境不是太好,广东还是全国都看着的地方。为了确保稳妥,提出,可以从一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做起。

由于广州是广东省民主法制建设的试点市,同时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曾担任过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对政协工作比较熟悉,选择了广州,并给朱小丹“当面交任务,明确提要求”。

根据省委和的要求,广州市委将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列入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计划。根据的指示,2008年11月,朱小丹在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表示广州要“完善重要问题政治协商制度,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科学界定和具体细化政治协商的内容,明确规定政治协商的程序”。

今年“两会”后,代拟《规程》的具体任务交到了广州市政协党组手上。

据参与起草《规程》的广州市政协有关人士介绍,接到任务后。广州市政协由主席朱振中牵头,两位秘书长和几位研究室成员组成了一个起草小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反复征询各方意见。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除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等外,朱振中亲自带着起草小组成员挨个走访了8个派以及工商联。“过去开会是大锅饭,8个派一起来。每个人发发言,一次性征求,这次我们是跑了9个单位。”该人士表示。从3月到9月,经过“征求意见稿”、“代拟稿”、“代拟送审稿”等程序,字斟句酌。十易其稿。 有一些“步子迈得更大”的意见,考虑到实行难度,《规程》没有完全吸取。“政治改革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口吃成胖子。我们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参与《规程》起草的广州市政协有关人士表示。

《规程》草案完成,广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后,呈报省委书记,得到批示:“感觉《规程》总体是成熟的,可以在广州试行。如试行顺利,明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向全省推广乙”很谨慎,在批示中不忘加上:“似还可请省政协党组提出意见”。因此《规程》最后的定稿根据省政协意见,又作出了一定修改。

9月3日,《规程》正式颁布。“严格说起来不止十稿。”参与起草《规程》的广州市政协有关人士透露。

政协不再做“虚工”

“《规程》是比较实在的。不能像以往那样认为是花架子,至少从文本来看,它注重实实在在的内容。”对于谨慎酝酿出台的《规程》,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肖滨给出了如此评价。这也是几位受访者的共识。

具体而言,《规程》共六个部分,除前言和附则外,主体部分有四个章节。广州市政协主席朱振中在9月7日广州市、区、县级市政协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中,将《规程》的亮点归纳为十个方面。

综合几位受访者的意见,《规程》最主要的突破有五个方面:

――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程序,这意味着,以后政治协商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广州市主委李勤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规程》最为突出之处。同时,《规程》具体规定了两种协商方式(市委同市各派的政治协商,以及市委在市政协同市各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

――规定了两种协商方式下协商的十项具体内容。在“市委同市各派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中,“中共广州市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重要文件”、“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本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等是根据需要首次提出来的。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广州市政协常委陈立认为这条规定尤为重要。他表示:“以前也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要求重大事项的决策‘三在前’(即在市委决策之前、人大正式表决通过之前、政府执行之前进行协商),但这只是规定了一个大的框架,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原因就是没有细化。比如重大事项如何界定?谁来界定?这样就存在比较大的随意性。只有明确协商的主要内容,才有可能真正把这些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协商形式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如民主协商会、专题座谈会、谈心会、书面建议等,并对每种形式举行的频率和出席人员有着清晰的规定。陈立表示。虽然“座谈会、谈心会这几种协商形式,实际上都不是创新的地方”,但《规程》把这几种形式明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对每种形式做了具体的要求,比如民主协商会,就规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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