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5:01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1)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061-01

1.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北方的建筑能耗也急剧增加,约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百分之三十。目前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采暖主要依靠煤炭资源供暖,并且煤炭消耗占能源消费总体的比重较大。而煤炭的燃烧会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过量的能源消耗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能源的浪费。因此,推行建筑节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已经成为建筑节能研讨的热点话题。而供热的节能工作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之一,加上建筑节能材料的应用推广,供热节能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2.北方供暖分户计量的现状

在建筑设计中,我国北方地区的节能性能已成为讨论最为激烈的话题。目前,我国北方个别地区仍然是单管顺流式系统,这样的系统是将热水自上而下顺流来实现供暖的,因而用户散热器无法调节暖气的散热量。我国北方地区新建的住宅的供热系统大多采用了新双管系统,每户一个计量系统,便于热计量。另外,由于目前我国供热站也不设温控阀,而取暖收费标准仍是按面积收费,因此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非常少,用户不在乎热量的浪费,室内过热时,只知道开窗散热,更加加剧了输配环节热源的浪费。

近些年来,国家开始在北京、天津、大连等城市进行了一些供暖分户计量节能的试点实验,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这对我国推行分户计量收费和积极推广新型供热理念具有指导意义。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出台供热收费政策与热计量收费标准,对实施供暖系统的改造和计量收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新建建筑必须采用双管系统,并实施计量收费,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3.供暖分户计量的技术问题

计量与控制是分户计量的主要目的。现有大量建筑要实现采暖节能以及计量收费,就必须对其进行系统改造。但是,在供暖分户计量系统改造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1)难以实现一户一表

在对旧的系统改造过程中,需要对每栋住宅或是每个单元分设一个热量总表,再在每户家中热计量分表,从而通过总表及热量分配表的读数,来进行收费。由于需要实现一户一表,即将全部住宅的改造成一户一表,系统工程量大,并且控制难,旧住宅没有设置管井,使得热表放置有困难――既不能放在用户家里,也不能裸置于楼道内。

(2)新旧住宅楼建筑围护结构的不同

由于旧的住宅楼建筑围护结构热损失大,且保温性能差,而新建住宅具有良好的建筑围护结构。由于新旧住宅楼住户的实耗热量出现很大的差异,因而新旧住宅在现有条件下不能以统一标准收费的问题。

(3)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分户供暖计价比较透明,原来因计量模糊而产生的利益会被抹去,将不可避免地冲击供热企业的既有收益。因此,若无相关政策的支持,供热企业推进分户计量改造的积极性将会受影响。在推行供暖分户计量的过程当中,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状况,同时结合有关规定、工程条件以及热计量成本的回收情况,并且要求与户内采暖系统相一致。如果单纯的把系统改造责任全部落到建筑工程单位身上,不仅不科学,而其实现难度也很大。

4.供暖分户计量的节能性研究

冬季住宅的供暖一直是直接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而供暖收费也是用户与供热单位一直关心的问题。在国家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下,供暖分户计量问题得到了重视。国家建设部也出台了住宅必须分户计量的相关政策。而分户计量供暖最终目的不是供暖收费,而是在于提高供暖质量,并在此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省供暖能耗。

从技术角度来看,分户计量供暖本身并不能够节能,只有加以控制才有可能节能。因此,需要采取合理的供暖方式以及控制方法,这样才能做到不仅计量收费合理,达到降低能耗的目的。而对个人或局部来看,在一些老人集中的社区,需要全天候供暖,且供热温度较高,统计下来,供热的费用支出可能早已超过传统的按面积计费。这种情况对个人或局部而言,供暖分户计量的方式不仅不节能,反而会造成能源的消耗增大。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分户计量不能实现节能,恰恰是因为这样消费人群在总体中所占比例较低。而从总体上来看,节能效果仍然显著。根据数据统计可知,实行分户计量可以节能可达到百分之三十。因此,我们要对分户计量的节能前景充满信心。

5.注意事项

实行供暖分户计量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安装用户热量表与总热量表

将城市的供暖改为城市集中供暖以及区域供暖,可以大大提高供热的热效率。同时,还可以在管网系统中安装平衡阀加以控制,从而降低所供暖区域的平均室内温度,最终减少耗能,节约能源。另外,在每套住宅入户处安装用户热量表,并在每栋住宅的热力入口处设置总热量表只适用于新建或扩建住宅,而对于旧住宅是不适合的。

(2)出台供热收费政策以及热计量收费标准

我们必须利用建筑能耗的客观规律,科学的制定节能标准强制性的安装热计量表,并且鼓励采用蓄热能力与保温性能好以及强度较低的砌块墙体,以减少耗能,将建筑节能落到实处。

6.结束语

综上所述,北方建筑的分户计量的节能供暖方式对建筑的节能改造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有分户计量的节能供暖改造工程是一项范围广、意义重大的公益事业,它的实施需要住户、开发商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以确保节能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这就要求我们正确的认识供暖分户计量的意义,实施计量收费,降低能源消耗,以实现真正的建筑节能。

参考文献:

[1]谭月,高宗仁.供暖分户计量的现状及节能性分析[J].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4(3).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从西欧城市集中供热几十年的运行管理经验和东欧近十几年来为适应新机制,推行计量供热改造旧系统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近年来进行计量供热工程试点所积累的经验,都有力地证明了供热计量是保障城市集中供热运营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为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推动集中供热发展,并使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一项紧迫任务。通过研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建立大量的工程试点,目前我国热计量技术已趋于成熟。但由于热价的制定和热费的修正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还不能真正实现计量收费。

与水、电、煤气等的计量收费不同,热计量收费有其特殊性,单靠热表读值确定各户的热费本身就欠合理。其原因是:相同户型和相同建筑面积的单元,由于在住宅楼内所处的楼层与位置不同时,其护结构情况及其面积不同,耗热量将有明显差异。那些处于顶层、底层、建筑物端头或朝向差的采暖不利户,较其他护结构较少、朝向好、阳光足的采暖有利户,要消耗更多的热量室内才能维持相同的采暖设计温度。单就热计量仪表读值来决定费用,那些处于采暖不利条件的住户比处于采暖有利条件的某住户的采暖费用可能要高出一倍左右。

以我市东部地区一座大型换热站为例,今年热计量试点单位为9家蒸汽挂表计量公建采暖单位, 为配合此次热计量试点工作,我公司及时做了工作安排,对试点单位的供热计量设施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同时制定了供热计量数据采集实施方案并建立了试点用户信息档案,为方便总结经验,为今后热计量的推广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安排专人负责、专人抄表工作,确保了热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11年11月25日,我公司开始了对9家试点单位热计量数据的采集、统计和上报工作。截至12年1月5日(共计42天),9家热计量试点单位总耗汽质量为2729.22 T,平均单耗为0.25 t/万㎡h;总耗热量为7368.74GJ,平均热单耗为19.12 w/㎡,其中某居委会和某设计院热单耗极低,分别为3.29 w/㎡和11.24 w/㎡,究其原因为,居委会为间歇用热,每个工作日16点至次日6点停用且周末不用热, 另外该用户表计近期又出现了问题,经计量人员对该用户的计量表进行了检查和校验,同时联系仪表生产厂家于12年1月11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正确处理;设计院经查为表计本身原因,仪表热量运算出现问题,已于11年12月29日联系仪表厂家对计量表进行了修复。其他7家热用户热单耗平均为19.63 w/㎡,基本正常。

随着天气气温的持续偏低,9家试点单位的耗汽热量有所增加,据近阶段(11.12.29—12.1.5)统计的数据得出,9家试点单位的平均热单耗由原先的16.67 w/㎡ 增至28.40 w/㎡。截至目前,9家热计量试点单位的计量表运行正常。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3)

能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近年来面临能源紧缺的问题,国家为了能够有效的应对能源紧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节能政策。建筑是能源消耗最为严重的行业,为了能够有效保障能源的总量,就需要对建筑进行必要的节能管理。建筑能耗通常指代是的城市民用建筑在使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能源消耗量,在城市民用建筑中,供暖采暖所消耗的能源量达到了建筑总能耗的60%,因此,需要将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应用到城市民用建筑中,可以有效的降低民用建筑对能源的消耗量,以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1.城市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的必要性

城市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量较大,其占到了我国建筑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的33%以上,而在城市民用建筑中,供暖采暖所需要消耗的能源量占到了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总量的60%。而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民用建筑建设数量在逐渐增加,而在民用建筑数量增加的同时,也就决定了供暖采暖系统设置的数量也在相应的增加,人们对于采暖供暖的需求量也在不断的提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启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居民的住房问题,从这一点上来说,民用建筑的数量只会有增无减。但是由于建设初期没有考虑到能源节约的问题,使得民用建筑在使用的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损耗,尤其是在供暖采暖上,能源的消耗最为严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些不节能的民用建筑进行处理,久而久之,能源的损耗量将会无限增大,这样就会严重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出现停滞的现象。因此,需要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在民用建筑中采用集中供暖采暖节能技术,根据节能原理,对民用建筑进行改造,以保障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

就我国目前城市民用建筑建设情况来说,城市民用建筑的占地面积达到了76.6亿O,但是在这为数众多的城市民用建筑中能够,其中供暖采暖节能设计能够符合设计标准的建筑只有不到1.8亿O,由此可以说明我国的城市民用建筑的供暖采暖系统设计并不理想,尤其是在冬季时节,部分地区室内的温度相对较低,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需要根据相关的集中采暖供暖原理对民用建筑进行节能管理。而在城市民用建筑中,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2.1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的经济原理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进程中,政府、用户以及供暖企业之间形成了三线一体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筑作为一种附属设施,其供暖采暖也逐渐的开始商品化。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城市针对居民住房制度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在这一改革中,将热消费的群体进行了明确的确立,就目前来说,热消费的群体主要指代的是采暖用户,只有用户通过供暖企业进行买热,供暖企业才会为用户提供供暖,也就是所谓的卖热,供需双方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暖气的商品化。

而就上述观点来看,在市场经济下要想实现供暖采暖节能的理想化经济关系,就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来对供热收费的相关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用户可以直接向供暖企业缴纳必要的采暖费用,另外,也可以进行供热计量收费,这种收费方式是根据用户所居住的面积为依据,来进行供暖费用的计算。就这种理想的经济原理关系来说,用户就是供热的消费者,而供暖企业就是供热的供应者,政府在其中起到的是一种协调的作用,平衡用户与供暖企业之间的关系。

2.2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技术原理

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采暖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加大科技的力度,采取多种方法提高热源热能的综合利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管网输送热能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经验,降低供热系统造价,才能促进集中供热采暖的可持续性发展。因而应从城市集中供热采暖的整个系统来认真分析和研究节能措施,从生产到输送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上减少能源的浪费。

我国现在正处于热电联产、区域锅炉集中供热阶段,集中供热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集中供热热源的发展前景有以下几个方面:太阳能供热技术、热泵供热技术、低温核供热技术、地热能供热等。

进行从按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用热量计费的收费制度改革,是提高住户节能意识,减少住户取暖费用支出的关键措施,也是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根本出路。传统的供热采暖系统没有考虑节能的计量问题,系统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沿袭传统方式的时间越长,以后进行改造的负担会越重。因此,采用怎样的室内系统形式,可以在保证供热效果和简便易行的前提下,具备热计量和热调控的能力,将是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所必须同时解决的技术问题。

2.3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管理原理

建筑节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也是政府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建筑节能是公益性较强的领域,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不能奏效的,只有通过政策,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及财政税收手段,才能引导、规范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集中供热采暖节能作为建筑节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自然也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行政干预才能顺利展开。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民用建筑的供暖采暖对能源的消耗最为严重,实施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管理可有效降低民用建筑对能源的消耗,同时对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进行研究和分析,从技术原理、经济原理以及管理原理三个方面可以充分的了解到,对城市民用建筑实施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管理是尤为必要的,只有做好民用建筑采暖供暖的节能管理,才能够更好的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周洁.集中供热系统热经济学优化方法的研究[D].山东科技大学,2011.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4)

Abstrac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e-commerce systems analysis of heating enterprises, propose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system in traditional service enterprises. Combined with the heating enterprises the main business functions, detailed analysis of heating electronic commerce system, and put forward the concrete design system. Finally, in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specific heating enterprises put forward a design scheme of system; give practical business system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Keywords: central heating, electronic commerce system, enterprise portal, payment platform

中图分类号:TU8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由于电子商务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开拓市场和改善服务等方面的显著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这种新的商务模式[1]。对于传统行业来说,这种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的新的经济运作模式,对传统的经营业务形成极大的冲击。传统服务业有必要通过详尽的业务分析及相关的总体设计,完成向电子商务的转化。

随着城市集中供热的全面推广,作为提供服务主体的供热公司的业务不断增加。而原料价格导致供热成本增长和居民对服务要求的日益提高,也促使供热公司在竞争中由传统行业转向信息行业。供热行业中电子商务系统的研究和应用,能够使供热公司在有效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用户,提高收费效率,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构建供热电子商务系统的目的

结合供热行业的实际情况,构建供热电子商务系统的目的应从改善服务形象、提高收费效率、信息公开共享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改善服务形象

供热企业首先是一个服务性企业。亲切温馨的形象和及时反馈的交流,有助于供热企业的服务经营活动。基于供热基础数据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能够提供平易近人的信息界面和易于沟通的交流平台。通过门户网站,用户能够及时了解供热收费的各项优惠政策,知晓本人住宅面积,自动计算应交费用情况。同时可通过网络反馈供热管网故障,及时报修并得到回应。

提高收费效率

供热企业同时是市场化的经营型企业。供热费的交纳情况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通过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的电子支付平台,用户能够做到足不出户完成交费过程,并享受交费优惠[2]。电子支付不仅节约收费的人力成本,也能降低出错概率,并为企业的经营统计工作提升水平。

信息公开共享

供热企业还担负着社会服务的职能。供热电子商务平台能够为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房产行业提供供热信息的公开共享。政府部门可通过数据统计信息了解当前集中供暖工作的情况,及时调整供热政策,或监督供热工作的实施,切实解决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房产交易行业可以利用所提供的数据,针对进行交易的二手房查询其采暖费的交纳和欠缴情况,使房产交易费用更为透明。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功能分析

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功能分析,应以企业核心商务逻辑为基础,使电子商务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与企业核心商务逻辑相结合。因此,供热企业的电子商务系统规划应从供热企业的主要业务功能方面进行分析。其目的是结合电子商务的思想,对企业商务运作的合理性进行根本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从而保证企业在行业内拥有更强的竞争力。

电子商务系统业务分析主要从信息流、现金流和物流三个方面进行。供热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是提供供暖服务,并收取采暖费,因此业务功能分析主要集中在信息流和现金流上。通过业务功能分析,供热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至少应包括门户网站系统、在线支付系统和服务跟踪系统三个部分。同时从系统功能上,应包括基本的系统管理和安全功能。

信息服务功能

供热企业电子商务系统应实现信息服务功能。首先,通过供热企业门户网站的构建,提供国家和地方政府供热政策的查询和公开。其次,在门户网站上应提供企业的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经营片区、收费优惠政策和减免、停供等业务的办理指南。第三,通过门户网站与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面积、应交供热费用计算、历史交费数据等信息查询功能,使企业经营信息做到透明公开。

电子商务系统的信息服务功能不仅是最直观的企业形象展示,更是用户接触企业的窗口。其设计是否贴近用户,操作是否方便,都对电子商务系统实施的成败起到关键的作用。

交易功能

电子商务系统的在线交易功能对供热企业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线交易功能改变了供热企业传统的柜台收费和下户收费经营模式,一方面能减轻企业员工的工作量,降低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能使用户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交费过程,改善用户体验。流畅而简便的在线交易功能,结合适当的优惠政策,还能促进用户的交费积极性,提高采暖费收缴率,降低陈欠率,使供热企业在经营中更具竞争力。

在线交易功能应与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并与企业门户网站的信息查询功能相结合。用户能够在查询本户交费面积和应交费用计算后,直接进入在线交费界面进行交费。

同时,由于供热企业规模及实施成本的局限性,较难实现大多数银行卡的在线支付结算。因此采暖费在线交易功能应考虑从本企业支持用户较多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入手。通过市场调查,结合一定的金融业市场分析数据,应能就本供热企业服务的区域中的用户分布得出结果[3]。如较新的高层小区,采暖户中年轻人较多,大多拥有招商银行信用卡及支付宝支付平台。较大的高档小区,用户可能拥有中国银行信用卡较多。而如果是老年人较多的旧居民区,工商银行卡所占比重较大。这些也是降低在线交易平台成本需要考虑的方面。

对服务的跟踪功能

供热采暖的另一个主要服务内容是保证采暖期的用户正常采暖。这部分内容包括供暖故障报修、测温服务和及时维修。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提供的报修平台,供热企业能够及时了解供暖设备、管线的故障,较为准确地定位故障发生地和发生时间。同时,将维修安排及时录入系统,反馈到用户,能够使用户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也便于用户监督服务质量。最后,维修结果能够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能够提高用户满意度,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

系统支持功能

系统支持功能应包括数据库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管理,用户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作为电子商务系统的支持模块,系统支持功能应能够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总体设计

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目标是给出未来系统的结构。功能分析得到的结论是系统应该实现哪些功能,总体设计解决的问题就是应以什么样的结构来实现这些功能。电子商务系统的总体设计与传统信息管理系统总体设计的区别主要在于,电子商务系统应更重视整个企业的商务过程,更面向未来的扩展和开放要求。

总体设计应该遵循的原则

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电子商务系统总体设计是否完美。不失一般性,在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总体设计中,通常需要遵循的一些原则如下[4]:

技术先进性

符合企业信息化整体战略

满足开放、可扩充要求

与现行的应用具有良好兼容性

成熟性

安全性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整体结构设计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总体设计拓补图如图1。用户通过web浏览器,从internet访问供热企业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架设在web服务器上,并通过安全服务器保护服务器安全。Web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同时,该数据库服务器还与内部经营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用户浏览和查询个人信息时,数据由数据库服务器提供,通过web服务器及应用在浏览器端显示出来。

用户在线交费时,系统进入结算服务器,通过专用网络,借助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结算工具进行结算。结算成功后数据通过web服务器上的应用写入数据库服务器。

用户进行网上报修时,也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保修数据进入数据库服务器后,企业运维人员通过经营管理系统对报修情况进行回复和安排,过程录入系统。用户可在线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图1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总体设计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外部接口设计

该电子商务系统的外部接口主要是电子支付平台的专用接口。关于电子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已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可根据需要选用。

另外,可单独开发交费情况查询接口,有偿提供给房地产中介使用。

供热电子商务系统系统软件平台设计

电子商务系统的软件平台技术也较为成熟。针对较大规模的供热企业,其服务用户约为1-5万户居民,服务器访问峰值应在1000人次左右同时在线,故web服务器架设可选用开源的tomcat服务器,web应用开发可选用structs架构的jsp进行开发,数据库服务器依据企业内部系统需求,采用SQL Server或其他数据库服务器进行构建。

实现与结论

依照以上对供热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以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为例,进行了供热电子商务系统的具体分析和设计。

房产供热公司是天津市天津市大型供暖企业之一,供热面积约为220余万平方米,用户2万余户。房产供热公司原有基于C/S架构开发的供热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为SQL Server数据库,数据量约20万条。

针对房产供热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基础,其电子商务系统首先应致力于开发门户网站,利用CMS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其次依托房产供热公司的供热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经营数据库平台,开发网上查询和交费系统。经过市场分析,建议交费系统利用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接口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的接口实现在线结算。第三,建议采用C/S架构,在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运维管理平台,主要解决报修应答、维修安排等业务环节。在运维管理平台开发完成后,门户网站上开放网上报修及查询业务。最后,为第三方用户提供供暖交费情况查询接口。

电子商务自广泛应用以来,仍局限于远程网络购物和电子交易平台。对于传统的区域型企业,电子商务系统在提升企业形象和现金流转上的作用仍未得到普遍重视。但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传统服务型企业同样有巨大的潜力可进行挖掘。通过对供热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分析和设计,可以看到在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用户满意度,改善经营效率和改进服务品质等方面,电子商务系统均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畴镛,胡保亮,企业电子商务成熟度的组合评价[J],商业研究,2004.12:p173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5)

二、供热企业增值税税法规定

按照的文件精神,自2011年至2015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分别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规定,当月的进项税需要按照按当月进项税*当月免税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总额的方法做转出。在经营期,该转出部分应计入生产成本。当月进项税是指当月通过税控系统认证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否申请的决策方法

经笔者近几年实务操作以及总结,认为三北地区供热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申请,需要研究企业当时所处状况和预测一段时期内经营情况后,才能做出决定。否则,优惠政策将会成为企业的“负重”政策,适得其反,加重企业的账面经营压力,也会带来税务风险。笔者划分了几种情况,做具体阐述:

1.企业处于基建兼运营期。对于大部分城市供热管网,其建设周期是较长的,持续时间在3-5年,甚至更长,其运营方式是建成一部分即投产一部分。该阶段,企业既有购进基建设备产生的进项税,也会有经营成本、费用产生的进项税。此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企业不应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因为进项税转出金额较多,将增加经营成本,增加亏损额。例1:甘肃省某市,甲供热企业2013年度收取居民热费2000万元,收取非居民热费600万元,同时继续开展热网建设工作,本年度购进供热设备3000万元,购热成本2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进行认证。可以看出,供热企业在正常建设、经营核算情况下,申请税收优惠政策使得经营成本增加,比不申请该政策增加亏损430万元。

2.企业处于运营期。一方面由于城市供热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出口热价轻易不作调整,另一方面三北地区供热成本却又是市场化的,供热省、市基本实现了煤热联动机制,每隔1至2两年就会调整进口热价(或热力成本)。因此,需分两种情况考虑,第一种情况是出口热价高于进口热价,第二种情况是出口热价低于进口热价。因此需要企业预测购热成本,尤其是燃料费用,充分考虑政策申请后三年内的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笔者针对两种情况通过实例进行阐述。

3.延期申报抵扣进项税。若供热企业能合理估计购热成本,待采暖季结束后再及时结算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采暖季不会有进项税发生,因此,供热企业在申请该政策后将不存在进项税转出金额,但收入却依然按照优惠政策计算,如此,企业将会获得较大的税收利益。以例1说明:申请优惠政策后,收入是2530万元,但成本仍是2500万元,无增值税转出金额影响因素,此时,利润将由亏损转为盈利30万元。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于不同地区的供热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经营环境、管理水平、税企关系来决定是否使用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可盲目申请,否则会适得其反,给企业经营带来羁绊。供热企业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企业所处的阶段。凡是处于基建、或基建兼经营,供热企业均不应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后,不但影响企业经营成果,对财务核算和增值税纳税申报也将带来繁琐。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6)

中图分类号:TU833+.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我国供热采暖系统的现状。

我国目前采暖系统相当落后,具体体现在供热品质差,即室温冷热不匀。系统热效率差。不仅多耗成倍的能量,而且用户不能自行调节室温,当前采暖费按平方米计费,无助于用户的节能意识,以至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室温过高开窗,室温过低投诉,使得设计人员及业主尽力加大锅炉、水泵及散热器容量,造成低效率、高能耗的重复浪费。我国能源紧缺,而采暖用能又十分浪费。据资料介绍,我国住宅建筑采暖能耗为相近气候条件的发达国家的3倍左右。目前的采暖用能已占全国商品能派总消耗的9.6%,采暖的高能耗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还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功能上,发达国家通常室内保证温度是22℃,我国仅为16℃,而且我国的供热品质很差,室温冷热不匀,系统热效率差,没有计量末端能耗的手段,用户不能自行设定和调节室温等等。为了使建筑节能成为亿万人的自觉行动,根据我国节水、节电的经验,应尽快改变当前按平方米计算采暖费的“大锅饭”式现状,采用按实用热量向用户收费。生活用热计量并向用户收费,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一大改革。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供热计量收费措施可节能20% -30%。

二、我国供热节能中的问题

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目前存在的能源浪费,主要来像于建筑的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很差和采暖系统相对落后。造成的结果是:一是供热效率低。我国供热采暖系统普遍在低负荷、低效率下运行,实际供暖面积平均只有设备能力的40%左右。管网输送效率低,管道泄漏和偷水现象严重,蒸汽凝结水普遍没有被回收。二是缺乏控制手段。我国供暖系统只有简单的调节手段,水力水平失调、垂直失调严重;绝大部分锅炉供热系统采用直接联接方式,只有极少数锅炉房有一些量化运行管理设备,锅护运行人员普遍是凭感觉烧锅炉;没有恒温控制装置,供热不足或过度时,没有有效的调节手段。三是缺乏计量手段。采暖系统一般不设热能表,没有计量收费是造成用户不会去主动节能的主要原因,没有计量也造成了管理运行人员没有具体的数量上的依据来运行管理。

三、解决我国供热节能问题的办法

1、解决供热管网水力失调实现节能。管网运行的水力平衡调节是供热系统中的重要环节,调节的效果好坏直接影响用户的供热质量及供热公司的经济效益。在这种形势下,消除系统水力失调,保证热网正常、经济合理的运行,成为供暖行业实现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关键。比例调节方法,是目前解决供热管网水力失调实现节能比较常用的方法。比例调节法基本可以满足管网初调节的要求,比例调节法的效果比较理想,基本能满足管网调节的要求,只是工作量稍大,另外调节时要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要注意调节过程中整个管网的总流量的变化,防止管网实际流量 偏离设计流量过大而造成泵在不利工况下运行。为了使管网调节工作更加顺利,建议供热管网应安装调节性好的平衡阀,它灵活的调节性能可以使调节工作变得相对容易。供热管网的水力调节是供热节能的关键,它可以大大减少热网不平衡率,使我们的供热管网的水利工况趋于合理,减少因热网水力失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提高我们的供热质量和降低成本支出都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通过集中供热"一表一阀"分户计量达到节能。目前,我国供热基本上都是按采暖面积收费,缺乏必要的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热用户无法根据自己的冷热需求进行自主调节室内温度,造成热能的较大浪费,通过几年改革实践运行,国家主管部门摸索确定的技术改造的线路,主要是安装热分配表和相配套的温度调节设备,这样对原有管道不需要进行改造。从机制上,推行能源服务公司的模式,能源服务公司组织和协调建筑物或物业小区节能设施设计改造、运行和管理等;同时,用户收费方式采用按用热量收费,这种收费方式提高了供热、用热双方节能意识,供热单位能耗指标大幅度下降;居民通过行为节能节省了热费支出,得到了实惠,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用热多缴费,少用热少缴费",供热计量改革得到了百姓的支持。

3、采用经济节能锅炉。hyyt-01型燃气(油)锅炉节能控制系统,并获得了国家专利. 适合我国供热系统的经济节能运行模式。该锅炉出水温度随室外温度变化而自动调节,并且按时间段调节供热,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编制一周的不同时间段所需室温的供暖程序.

四、提高我国供热节能的具体措施

供热系统节能,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只有技术到位,节能的目标才能实现;可以说,技术措施越充分,节能的效果才越明显。提高供热系统的技术水平,必须从管理层、教学科研设计部门以及运行单位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首先,应加大技术研究力度。近些年来,供热行业的专家技术人员,辛勤劳动,做了大量工作,成果是很多的。要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并与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相结合,将国外的先进产品能迅速转化为国内的生产力。把主要精力放在成果的推广上,对尚未研究清楚的课题,则需组织力量,重点攻关,预期有突破性的进展。另外,设计部门要进行技术更新。只有高水平的设计,才能有高能效的供热系统。为了加强设计工作的知识更新,应该在人员体制上作适当的调整。还有,加大普及、推广工作的力度。除了有计划地培训管理运行人员中的技术骨干外,还应重视对管理层的技术培训。

结束语:

总之,寒冷地区城市供热是广大居民生存的基本要求,在能源日益紧缺的现实面前实行供热节能已是必然。这就需要我们在加大供热节能技术研究力度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并积极推广新技术,实现供热节能的目标。

参考文献: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7)

    本报讯 (记者 熊焱) 2003至2004采暖季从昨天开始宣告结束,但截止到去年底本市采暖费收缴率仅为45%,欠费率高达55%.从本月底开始,本市将开始大规模追缴拖欠采暖费。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市政管委获悉的。

    从昨天开始,本市各供热单位已停止对居民住宅的供暖,转入系统检修。据市市政管委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市政府对本市集中供暖企业的规定,供暖期应该在3月15日即正式结束,但3月15日以后几天气温普遍偏低,考虑到市民的适应情况,市市政管委于3月15日向各供暖单位和供暖企业发了供暖期适当延长的通知,希望他们把停止供暖的时间延长6天,到3月21日为止。停止供暖后,虽有较弱冷空气影响,但气温下降幅度将不会很大,预计不会对市民生活产生太大影响。

    据统计,全市供热面积已达到3.2亿平方米,其中北京市热力集团负责的集中供热面积7000多万平方米;区域锅炉供热面积近2.4亿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42%.去年全市在锅炉供热方面总投资达到7.04亿多元。

    据了解,目前本市冬季采暖费拖欠问题非常严重,热费收缴难的问题使供热企业负重累累。特别是破产企业原锅炉房属非经营资产,全部转交给了区、县供暖公司。为保证供暖,区、县供暖公司要投入大量资金对移交锅炉房和系统进行改造,但采暖费却难以收回,供暖公司由此陷入困境。为此,市市政管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清缴单位拖欠职工采暖费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单位拖欠采暖费进行清缴。加大了对拖欠供暖费的追缴力度,并首次通过新闻媒体对拒绝供暖企业曝光。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8)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暖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或以民用为主的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区域型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管理。

第三条 城市供暖实行统一政策,区域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暖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暖政策的调研制定,信息采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供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内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负责落实城市供暖规划和本级城市供暖保证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各区政府共同做好城市供暖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五条 城市供暖规划由市供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第六条 供暖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供暖规划。凡新建、改建、扩建供暖工程,以及涉及热用户摘网、联网的,需由用热或开发建设单位报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初审,由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供热和新建住宅区、公用建筑等应采用集中供热,不得再建分散锅炉房,采用分散供热。对现有采用分散供热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

新建住宅必须实行分户供暖;逐步实现按热计量供暖。

第八条 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确需供暖的,可经区供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临时热源,并报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供暖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由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第三章 供暖企业和设施管理

第十条 新组建的供暖企业必须经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进行资质初审,报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审批,确定资质等级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从事城市供暖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供暖企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普通资质四个等级。供暖企业必须按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接供暖任务。

第十二条 对供暖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由各区供暖管理办公室每年对辖区内供暖企业的资质等级进行年审。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暖企业,给予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理。

第十三条 供暖企业应与热用户签订《供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暖企业承接供暖任务时,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供暖合同》。并自《委托供暖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供暖合同》报所在地的区、县(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供暖企业应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供热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

第十五条 供暖设施包括供暖热源、室内外管网及散热器。供暖设施由供暖企业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因维修、更新、改造供暖设施需要,临时挖掘道路、场地、占用、损坏绿地,损坏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将挖掘的道路、场地以及被占用和损坏的绿地、树木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供暖设施安全、运行或维修的行为:

(一)在埋设的或架空的供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周围1.5米范围内取土、堆放或排放杂物、搭设建筑物;

(二)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暖设施;

(三)窃用供暖用水;

(四)损毁供暖设施;

(五)用供暖设施架设线网或悬挂物体;

(六)擅自增加散热片。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暖效果,不得妨碍供暖设施的正常维修和养护。

第四章 供暖收费管理

第十八条 交纳采暖费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的义务。供暖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采暖费,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按期足额交纳采暖费。

第十九条 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个人承担;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由政府予以补贴。

第二十条 已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职工向供暖企业交费。或由职工垫付,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未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向供暖企业交纳采暖费。

第二十一条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费,由财政部门单独列支,专户存储;企业职工的采暖费,由企业按月足额为职工专户存储。

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规定按期足额为职工交纳采暖费。

第二十二条 职工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市)政府应建立供暖交费保障体系。督促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交纳时间为职工交纳采暖费。

第二十三条 供暖用户转让房屋或互换房屋使用权的,必须与供暖企业结清所欠采暖费,并办理供暖合同变更手续。不办理变更手续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已经供暖的商品房屋售出未进住的,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供暖企业收取的采暖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章 供暖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供暖企业应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供暖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改造。

第二十七条 供暖企业应按规定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洁净燃料,按照规定实行低温连续供暖,确保室内温度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八条 供暖企业供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或缩短供暖期限的,已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用户有权按照供暖合同追究供暖企业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用户擅自拆除、移动、改造、遮蔽供暖设施或损毁供暖设施造成供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因擅自拆改供暖设施或者对供暖设施保温不当造成相邻用户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供暖企业对供暖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给予配合,不得阻挠,并自行或由维修人员将妨碍物拆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供暖企业有下列行为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供暖工程,擅自摘网、联网、建临时热源的,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交付使用供暖设施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三)未经资质审查擅自从事供暖经营管理活动的,责令其补办资审手续,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四)挪用采暖费的,如数追回被挪用的采暖费,并处以20xx元至1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供暖达不到标准的,处以20xx元至10000元罚款;不按期供暖或中断供暖的,责令供暖企业按合同对用户进行补偿,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一)、(五)、(六)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其恢复原状,已造成供暖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二)、(四)项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恢复原状,已造成供暖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三)项规定的,从供暖之日起,按放水装置流量每吨补交水费5元,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四)阻碍维修供暖设施的,采取强制修缮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xx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对应当为职工交纳采暖费而不交纳的单位,除责令其限期交纳外,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暂行规定》[沈政发(1989)6号]、《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沈政发(1992)49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民用建筑供热服务质量,规范供热服务行为,依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供热服务活动。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机构和规章制度,配置必要的供热服务设施和从事管理、维修、接待、收费等服务工作人员。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程序;公开报修、信访诉求电话。在供热运行期内应当提供正常、稳定的连续供热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问题,并接受社会与用热户的监督。

第五条供热单位在入户维修服务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组织维修人员,对已分户供热住宅建筑的共用供热设施部分和未分户供热住宅建筑的室内外供热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养护、维修。

(二)接受己分户供热的用热户对其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更换易损配件、屋内明处散热器、管道渗水等维修的要求,无偿向用热户提供安装服务或技术指导。发生更新改造的材料费用应当事先向用热户列出材料及价格清单,并经用热户签字确认承担后实施。当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突发漏水等故障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用热户,避免损失扩大。

(三)接受已分户用热户对其室内供热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不热的维护要求。及时对用热户的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处理供热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管网堵塞(地面辐射供热方式的过滤网)、汽塞等情况,确保用热户室温达标。

(四)入户巡视、检查或维修时,应当主动说明来意并出示相应证件;维修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操作后现场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借用用热户物品应当征得用热户同意,用后清理干净归还。

(五)对用热户因地面辐射供热方式的管道堵塞、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遮蔽散热装置、保温不当等原因导致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处理,应当帮助用热户分析原因,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指导意见。

第六条供热单位在供热设施维修、抢修服务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制定维修计划,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系统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每年9月30日前应当完成年度夏季维修任务,保证供热运行期内设施故障率控制在2以内。

(二)做好防范供热运行期内发生各类事故、故障的工作,建立供热运行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突发事故、故障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供热规模、设施状况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和抢修队伍的演练工作。

(三)在供热运行期内应当对供热热源、管网的运行实行即时监测。发现系统故障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抢修,供热设施故障抢修处理及时率应当达到100%。在组织抢修同时,应当在15分钟内向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报告,并公告受影响的用热户。恢复供热后,应当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四)应当服从市、区供热办组织的对其它区域供热故障抢修的应急调度,协助发生事故的区域尽快恢复供热。

(五)应当做好日常技术宣传和指导工作,提示用热户对其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和养护。

第七条供热单位在维修、抢修过程中给用热户造成财产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第八条供热单位在采暖收费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市供热主管部门和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采暖收费法规和收费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开展采暖收费工作。严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向用热户公布采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许可证,受理用热户有关采暖收费方面的咨询,向热用户出示供热法规规定。受理人员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为用热户提供准确的相关信息。

(三)收费营业场所应当设置供热单位的标志、公示营业时间、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营业时间和营业窗口的设置应当满足用热户集中交费的需求,并提供排号机、座椅、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入户或入小区开展定点收费工作时,应当出示证件。

(四)进行采暖收费时应当开具正式发票,并将钱款、凭证、票据等当面交割清楚。

(五)催缴采暖费应当以书面形式。

第九条供热单位在供热信访诉求服务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以维护用热户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为原则开展供热信访诉求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供热信访诉求服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信访诉求受理与供热运行、维修抢修、采暖收费、测温退费等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联动处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供热客服中心。客服中心应当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安排3名以上接待人员,配置电话、网络、室温检测仪器等设备。设立公开服务电话的,受理投诉,24小时受理供热信访诉求。

按照规定时限回复民心网、市和区两级供热热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供热诉求办理件。

(三)供热信访诉求受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供热相关法规规定。对用热户提出的咨询问题应当及时答复、解释;对需要相关管理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当告之用热户,立即转交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并进行督促;对暂时解释不清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准确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并按照约定的期限答复用热户。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9)

采暖设计是否合理优选,是一个工程的采暖设施功能能否正常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而设计的依据是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市政资料,结合水暖设计规范以及地方环保条例,在此基础上要求设计人员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建筑水暖设计各环节更合理、客观、经济、科学,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及人们日常生活服务。

一、水暖设计常见问题

水暖工程系统较多,涉及的工序繁杂。水暖工程的施工,几乎触及到建筑物的每一个角落,众多的管道安装在墙壁、管井和吊顶内,如果工程在设计中疏忽大意,不但会影响后来的装修工程,甚至会在工程交付使用后,造成建筑物的“跑、冒、漏、滴”现象,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对于水暖设计中容易出错的部分要慎之再慎。

(一)入口入户装置问题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热水采暖系统,热力入口的供回水总管上除了设置必要的温度计、压力表及除污器之外,必要时还应装热量计。而我们的设计人员在做水暖设计时,对于入口装置总是不甚重视,在做图纸时,甚至遗漏标注入口装置所采用的标准图集号,以至于审图部门常常提出质疑。因此,设计人员在施工图中,除要说明遵循上述规定外还应特别强调两点:一是热力入口的供水管上最好设置两级过滤器,一级宜为3mm孔径的粗过滤器,二级宜为60目的精过滤器,回水管上宜设置滤网规格不小于60目的过滤器;二是在入户前的供回水支管上加装泄水旋塞。

(二)布置方式问题

现在人们为了居室采光,偏好弧形窗和大面积的落地窗,以至于散热器被“挤”到内墙两侧,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如今建筑设计墙体节能50%以上,房间的冷负荷恰恰是从大面积的落地窗而来,侧墙的散热器不能有效阻止冷空气的侵入,不但影响了采暖效果,而且还要增加散热器数量,这就影响了住户家具的摆放,使使用面积减少。因此,这里建议选用低矮的美观的散热器,设在落地窗下方,这样既保证了采暖效果,窗体不易上霜,散热器数量少、造价低,又方便了住户家具布置。还有就是卫生间散热器管道安装通常要穿越防水层,有一定后患。这里建议将散热器安装在坐便的后上方,散热器管道在卫生间外提高至700~800mm后进入卫生间,这样既不破坏防水层,又方便了洁具的布置,同时采暖管道与自来水管道也不交叉。

(三)热媒设计温度

舒适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是热媒设计温度运行的三大要求。供水温度不超过95℃,可确保热媒在常压条件下不发生汽化;适当降低热媒温度,有利于提高舒适度,但要相应增加散热器数量,所以一般经常采用95/70℃。许多采暖系统的设计计算资料,也按此条件编制。当然,热媒设计温度也要符合热源条件的可能性和考虑其它因素。以95/70℃为比较基础,热媒平均温度每降低10℃,散热器数量约增加20%。当实际运行水温远低于热媒没计温度时,也可达到设计室温,原因是由于实际配置的散热面积,均不同程度地偏大于理论所需散热面积。根据理论推导和实际工程运行验证,对于设计水温95/70℃的系统,当散热面积偏大不同的数值时,运行水温情况变化见下图。由于设计保守等各种因素,一般系统的散热面积均会偏大30%以上。

(四)热计量收费问题

“热”作为一种商品,由居民家庭直接交采暖热费,把居住建筑分户计量,这是当前采暖收费制度的改革的内容。这就要求必须转变采暖设计方法。同时,也给热负荷的计算带来了观念性的挑战。

与水、电、煤气等的计量收费不同,热计量收费有其特殊性,单靠热表读值确定各户的热费本身就欠合理。这是因为:相同户型和相同建筑面积的单元,由于在住宅楼内所处的楼层与位置不同时,其护结构情况及其面积不同,耗热量将有明显差异。那些处于顶层、底层、建筑物端头或朝向差的采暖不利户,较其他护结构较少、朝向好、阳光足的采暖有利户,要消耗更多的热量室内才能维持相同的采暖设计温度。单就热计量仪表读值来决定费用,那些处于采暖不利条件的住户比处于采暖有利条件的某住户的采暖费用可能要高出一倍左右。所以,各用户的热费应该由两部分构成。即:CTi=CBi+CMi。式中:

CTi――某户的年度采暖费,元/年;

CBi――与该户建筑面积相关的基本费,元/年;

CMi――按热表读值确定的有热费,元/年;

从理论上讲,供热站全部用户所交纳的总热费,应能补偿供热站所有运营成本并有一定的利润,具体测算方法和测算因素应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各地经济、资源、环境、节能措施、管理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等因素进一步探讨。总之,按热量计量收费的前提条件就是用户可以灵活的调节室内温度,这就需要了解室内系统水力和热力工况的相互关系。新建筑住宅应采用设户型热表的室内双管系统。这样可以一次到位做到每户按热量收费。双管系统安装了温控阀,加大了系统的水力稳定性。而在单管系统中,应选用流通能力大的恒温阀,提高立管的设计压差和不要对恒温阀作过低调节。

二、地暖设计常见问题

(一)施工图纸设计问题

施工图纸设计是地暖采暖设计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第一,应根据系统计算得出相关参数:如地面饰层的材料热阻、热源的供水情况、室内设计温度、有效散热面积,来确定加热管的间距;第二,要根据房屋的结构分布和分水器位置,确定管路的最佳走向,绘制地热盘管图,地热管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100m,最长不可超过120m。设计力求分室控制;第三,要熟悉和了解各种材料的性能与特点,努力作到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减少具体施工的难度,指导施工,利于施工。

(二)热负荷的确定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是以地板内盘管经地面向室内散热,由于受到地板装饰层厚度、材料以及地面上布置的一些家具的影响,提高了传热热阻,大大降低了盘管的散热量,在确定热负荷时要适当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地板辐射供暖是在辐射强度和温度的双重作用下对房间进行供暖,形成较合理的室内温度场分布和热辐射作用,可有2~3 ℃的等效热舒适度效应,因此供暖热负荷计算宜将室内计算温度降低2 ℃,或取常规对流式供暖方式计算供暖热负荷的 90%~95%。另外,对于采用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或采用分户独立热源的住宅,应考虑间歇供暖、户间建筑热工条件和户间传热等因素,房间的热负荷计算应增加一定的附加量。因此,在设计计算热负荷时应对以上问题综合加以考虑,确定符合工程实际的建筑热负荷。

(三)地暖主管道的设计问题地暖主管道设计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由采暖热负荷、供回水温差决定;另一种应满足地暖盘管最小水流速要求。应取二者中大值。以建筑面积100的住宅为例:采暖热指标取60W/,采暖负荷:100*60=6000W=6kW水流量:(6*0.86)/10=0.516m3/h单路地暖盘管要求最小水流量:管材PERT De20*2.0 水流速:取0.26m/s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中要求不小于0.25 m/s。)G最小=3.14*[(0.02-0.004)/2]2*0.26*3600=0.19m3/h即单路地暖盘管要求最小水流量为0.19m3/h。若该住宅设计为5分支,则入户最小总流量为0.19*5=0.95m3/h。通过以上计算,我们设计时如以采暖负荷及供回水温差为依据核定的水流量,会造成工程系统中经常存气造成不热,纠其原因,是由于流量不足造成气塞破坏系统循环所致。因此设计流量一定要满足地暖盘管最小水流速要求,以免系统积气影响供暖效果。当设计流量有所限制时,应相应调整户内分支数。

三、结语

总之,采暖失效的很多问题均来源于设计理念的错误或模糊认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供暖事业取得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供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发现采暖设计常见问题,并结合实践加以指导,对于暖通工程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2.《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3. 肖定高:《结合规范谈暖通设计中的存在问题与对策》,《四川建材》,2009年第1期。

供暖收费经理工作总结篇(10)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109-01

自呼和浩特铁路局暖气费货币化改革以来,原有的人工收费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方便、准确、快捷的收费需求,存在着诸如工作量较大,收费台账混乱、难以查询统计等问题,而且传统的手工收费管理工作模式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信息处理速度低而且容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节奏。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取暖费收缴管理系统来解决以上问题。

一、政策现状分析

传统的收费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与漏洞,而且铁路地区取暖费的收取与普通地方取暖费的收取有许多不同处,使得收费工作更加复杂。特殊情况如下:

1.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许多房屋沿铁路线路而建,分属于不同的城市,因而取暖费标准为房屋所在地现行供热价格。

2.取暖期不同。一般地区取暖期为六个月,而一些较为寒冷的地区取暖期为七个月。

3.在职职工取暖费可以由单位从取暖补贴及工资中代扣。收费中心将掌握的住户信息、房屋信息及收费信息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核实确认后进行取暖费代扣。

4.离退休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取暖费由取暖补贴中扣除。有些人员住房面积较大,而取暖补贴不足以支付取暖费,需要计费人员收取差额。

5.集体职工无取暖补贴,收费标准较低。计费人员要核实房屋户主信息,避免出现冒充集体职工少交取暖费现象。

二、计费现状分析

人工收费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管理漏洞大。账目是否准确,很大程度依赖于员工责任心以及对管理制度是否遵守。虽然计费中心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缺乏一种有效手段能从根源完全准确的控制包括用户面积、单位、是否为集体工以及费用这样的账目信息,存在丢失面积、丢失用户、采暖费帐目、票据丢失问题等各种情况。

2.工作效率低。因为采用人工记账,随着每年房屋交易,户主变更,计费人员信息维护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每年会产生许多账本和票据,与此相对应就需要投入许多管理、统计等人力成本。而且数据的查询统计都很麻烦和繁琐。对于收费管理,这样的环境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用户交费等业务效率很低,而取暖费季节性很强,收费高峰期对工作效率要求很高,所以方便、快捷的数据查询和收费速度,提高收费工作效率是收费管理迫切的需求。

3.管理成本高。传统收费管理模式因为条件所限,本身某些环节工作效率低下,本身就需要改善。而最近几年随着供暖面积的快速的发展扩大,根据需要传统管理模式就是扩大机构,增加营业点,增加人员,这些措施直接增大了公司的经营成本,所以需要一种有效的渠道和手段能够降低减少这些支出。

4.信息共享差。收费中心主要管理用户的面积、单位、单价、费用以及职务等信息。但除了收费部门需要掌握这些信息,其他部门也需要掌握相关的部分信息。所以建立一套好的体系,各个部门信息实时共享,数据准确,对各个部门的管理都是迫切需要的。

三、取暖费收缴管理系统的目标

取暖费收缴管理系统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清晰、准确的房屋、户主、交费、欠费档案。清晰准确的房屋、户主信息以及费用数据档案库是系统建设的首要的任务,从而职权范围内的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软件系统可以方便的查询到准确的房屋、用户信息,极大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准确性。领导在此基础上可以实时掌握经营收费管理状况,有利于作出正确的管理决策。

2.建立科学规范的业务管理流程。只有建立了规范的业务管理流程,系统运行后,各业务部门以及人员才能规范使用,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性。所以对收费管理流程要下功夫进行优化,尽可能把复杂的业务流程简单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3.建立高效、安全的收费体系。因为收费管理业务季节性非常强,涉及到千家万户,所以社会影响很大。为了保障经营收费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系统必须具备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等特性。这些特点需要结合各地区情况,从软件以及硬件两个方面进行合理的配置,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

取暖费收缴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规范企业业务管理,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四、取暖费收缴管理系统的功能介绍

1.房屋及用户信息基础信息。首先结合单位原有的收费台账及收费人员上门收费时收集整理的信息,建立完整的房屋和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其中包含:(1)房屋信息(包括:面积、地段、楼排号、房号等)。(2)人员信息(包括:原购房人、配偶及现住房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3)往年的收费欠费等信息。(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信息,如房主是否为大集体、遗孀或低保户等。

2.以基础信息为核心实现核心功能。(1)对每户房屋进行收费并记录详细的收费信息,同时打印三联收费凭证。(2)暖气费由单位代扣时,可以将代扣信息导入系统。(3)记录用户欠费信息记录并提示计费人员进行催缴。(4)记录计费人员的每一次操作,防止出现误删、误改、误收费等。(5)能够对所需数据进行统计、导出电子表格以及生成报表和图表。(6)多种查询模式相结合,便于信息查找及维护。(7)出现误删、误改、误收费情况时可以进行及时补救。(8)用户界面大方标准、人性化、简洁,操作简单方便,易学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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