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8:28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1)

主要做法

一、加强调研,充分准备,夯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础

一是宣传发动。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要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系统部署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支部对所属党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简称“三不”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支部向每名正式党员发放《党员登记申请表》,在15天内向党支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是深入总结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慎重考虑自己是否愿意继续当一名共产党员,并向党支部表明自己登记与否的意愿。不愿继续做党员的,可以向党支部写出不愿登记的申请,由党组织按有关程序办理。要通过登记申请核实完善党员信息电子台账。

二是征求意见。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如何细化不合格党员标准、如何规范党员评议程序、如何健全不合格党员正常退出机制等问题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制定方案、找准处置不合格党员突破口奠定基础。

三是制定方案。各乡镇、县开发区、县***新区、县直各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党员队伍建设新要求,慎重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

二、制定标准,创新载体,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

一是不合格党员标准界定。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等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党员职责标准,分类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

二是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四评三定一公示”程序进行。民主评议优秀格次的党员比例,按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确定。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其中:年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内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一年处分的,当年民主评议党员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党员,受处分当年民主评议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参加评议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是扎实开展党员评议。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认定。党支部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对测评结果和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定格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经表决通过后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票得票率60%以上、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10%的,定为优秀;优秀、合格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15%的,定为合格;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三分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票得票率三分之一以上,或不合格票和基本合格票超过一半以上,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的,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定为不合格。

三、严格程序,慎重处置,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范化落实

一是把握处置方式。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同意,给予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既无改正愿望,又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直接劝其退党。对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劝而不退的,予以党内除名;对问题严重,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直接予以党内除名。党员自愿要求退党的,党员本人应向其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是把握处置程序。在处置程序上采取组织谈话、教育转化、组织审批、立卷归档、跟踪帮教等程序,做到严格程序,慎重处置。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找其谈话,安排 2名正式党员每周对其进行一次转化教育,教育转化结束后,经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合格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规范化整理归档。党组织对受到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加强帮助教育,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根据《党章》规定,重新吸收入党。做到无情认定、有情操作。

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动党员合格标准难界定。***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务工经济是部分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党员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务工,党费靠家人代缴,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沟通基本上是电话、短信联系,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出现鞭长莫及现象。

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创新不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停留在程序化、格式化的基础上,对党员民主评议办法,过分依赖,没有创新更好的载体。

三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够。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的学习不到位,开展的组织活动不多,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缺乏沟通,相互了解不深,民主评议靠感觉和印象。

下一步工作打算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2)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坚持人人平等,既严格要求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上纲上线或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设比例,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2、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利,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3、注重教育,慎重处置。立足于教育转化,引导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经教育不改、问题性质严重的党员及时做出处置。

三、范围对象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范围:党的组织关系在农业机械管理局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

四、方法步骤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10月初开始,11月中旬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10月17日前)

1、调查摸底(10月13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了解掌握党员队伍的情况,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做到对党员素质、表现等情况心中有数,填写《党员情况调查摸底汇总统计表》,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

2、宣传动员(10月15日前)。单位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将《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传达给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广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这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学习培训(10月17日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单位全体党员进行专题学习,向广大党员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意义,讲清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讲清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有关内容及文件精神,使党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掌握思想武器,为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认定处置(11月12日前)

1、准确认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评定为“差”的党员,党支部要结合平时该党员的现实表现,对照细化的具体表现,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凡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党性原则,有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热衷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2)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的决议、违的组织纪律,严重损害团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廉洁自律,、损公肥私、索拿卡要、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损害群众利益的。

(5)不发挥党员作用,不支持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关键时刻逃避退缩,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

(6)道德行为失范,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和赡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败坏,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群众反映差的。

(7)法纪意识淡薄,违反计划生育、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

(8)其它不良表现。其它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要求的表现。

2、处置程序

(1)初步认定(10月24日前)。党支部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结合党员现实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党员定格,对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调查核实(10月31日前)。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派出2名以上正式党员组成调查组,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做好谈话笔录,然后根据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据此经党组织审查确认事实,以支委会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

(3)结果反馈(11月5日前)。结论材料形成后,必须与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对党组织所作结论的问题有不同看法,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支委会应重新调查取证。

(4)公示和报上级党委审批(11月12日前)。支部将评议认定结果进行为期7天公示后,报局党组,局党组根据评议和测评情况形成对党员评议的决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报上级党委审批。

3、处置方式

(1)对基本合格党员的处置。对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实行诫勉制度,诫勉期为3个月。由支委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思想教育。期间,被诫勉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工作汇报。诫勉期满后,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现实表现鉴定,仍未达到合格党员条件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2)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要接受由上级党组织举办的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班,并要求限期改正,期限为半年。限期内,被处置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态度不端正或拒不参加教育转化班的,作劝其退党处理;劝而不退的作党内除名处理。限期结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到期不改的,作劝其退党处理。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可直接劝退。

三是党内除名。对不合格党员经教育处置仍未改正劝而不退的,予以党内除名;对问题严重,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直接予以党内除名。

4、立卷归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呈报表、会议纪录、组织审批材料等,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3日前)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满意度测评,了解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和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并回顾总结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稳妥慎重地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在此期间真正实现全面评议、教育一批、处置一批、转化一批的目标。局党组书记是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计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组织委员要具体抓。因工作马虎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3)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按照《中共__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__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组通〔2014〕76号)要求,我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通过学习教育、民主评议等环节,对全乡7个党支部161名党员学习、工作、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寻找差距,深刻剖析,现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卿德顺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了制定了《__乡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制定了评议的方法,确定了评议的重点。召开了由乡村两级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加强了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为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思想保障。各支部也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了专项学习教育,为坚持高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通过会议培训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各支部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为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我乡狠抓学习培训环节,除了组织各支部书记培训外,还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考核标准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把握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处置程序和政策界限。处置不合格党员采取“拟定方案、学习教育、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反馈、会议表决、审批公示、教育帮助、上报预审、大会决议、上报审批、反馈决定”的步骤进行,对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做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

在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界线,坚持从实际出发,把一时一事的表现与一贯的表现区别开来,认真区分主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以《》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我乡党员都能较好的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能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上交党费,不存在越级上访、拉帮结派、带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搞非法组织、搞封建迷信等行为。

在此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我乡党委高度重视,上下齐力,达到了管理好党员队伍的目的,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得到了提高。接下来,我乡将认真再总结、再梳理,将实践中得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实成制度,推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4)

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意见

(2005年8月5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强调:“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如何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提高广大党员素质的前提下,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及时加强教育,促使他们改正缺点,弥补不足,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体现党的先进性、经教育帮助难以转化的不合格党员,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做出组织处理,对于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稳妥处置、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励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先进性意识,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民主评议党员、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作为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立足于教育转化,教育引导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经教育不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做出处置,并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是坚持扩大民主、群众参与。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讨论制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严肃认真地搞好民主评议,加强监督。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检验。

三、要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动摇。丧失理想信念,痴迷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FLG”等邪教组织。

(二)政治思想消极。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开反对。

(三)宗旨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不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四)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精神颓废,事业心差;对坏人坏事不敢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五)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散漫。

(六)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

(七)廉洁自律松懈。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

(八)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

(九)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十)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 凡有上述行为者,就可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经教育帮助不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即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要坚持的基本工作程序

做好这项工作,要紧密结合开展各个批次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1、集中学习,列举表现。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召开专题生活会,组织民主评议。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作深刻的党性分析,逐个开展评议。要保证专题生活会的出席率,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3、初步认定,党委初审。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情况,由党支部确认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结合边议边改和边整边改,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本人态度不好、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拟作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初审。

4、调查核实,组织谈话。基层党委对拟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指定专人与其谈话,讲明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陈述、申辩。

5、形成决议,上级审批。拟处置对象所在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通报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说明、申辩;党员讨论,或为其说明、作证;党员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处置决议形成后,党支部要将处置决议连同有关材料上报上一级党委。上级党委要及时研究,以书面形式批复。党员本人如对处置结果不服,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6、明确责任,教育帮助。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逐一落实教育措施。对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把帮教责任落实到支部和党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帮助工作,促其认真整改,努力做合格党员。对出党的同志,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做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入党。

五、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必须严格把握政策。

要认真执行《党章》规定。《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不愿上进的行为。劝党员不愿上进的行为,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不愿上进的行为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事实为依据,分清一时一事表现和长期一贯表现,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要把一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一度思想消沉,同长时间消极落后区别开来;把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把党员因经验不足、方法不当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同工作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改正区别开来。要严防定比例、卡指标、搞“末位淘汰”和泄私愤、徇私情、借机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5)

(二)深入清理,摸清底数。局属各支部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所属党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简称“三不一差”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了更好的掌握我局党员动向和具体情况,我局将所辖党员科学分为了“五种情况”,即:对于合格党员,认真填写《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予以确认;对于不愿登记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相关问题,并由本人签字、压盖手印,确定为问题党员;对于失联党员,通过认真走访和多方查找,确定长期无法联系的,由各党支部书记明确失联时间,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对于死亡党员,经党支部书记确认后提出注销申请;对于去向不明确党员,由党员本人说明及书写已转入外地或外部支部名称,并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及盖章予以确认,报上级党委进行核实,明确是否已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逐一分析,开展“双找”。对于以上党员“五种情况”,局属各党支部因势利导,分别做出处理意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局针对社区党员问题多发的状况,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多次召开社区7个党支部工作调度会议,听取社区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深入了解,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社区对失联党员的查找确认上,为了能更大限度的缩小失联范围,我局对初步列为失联党员的群体采取了以下工作方法,尽全力查找。具体做法是:一是查找其关系网,找到其亲属及朋友,与党员本人取得联系;二是通过查询公安、社保信息,找到联系方式;三是通过实地查访,多方询问,通过捎口信、交叉联络的方式,辗转找到本人进行确认。通过近期认真细致的查找,我局将社区失联党员由以前的50余人缩少到了40人,统计出死亡党员15人。

(一)流动党员合格标准难界定。__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务工经济是部分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党员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务工,党费靠家人代缴,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沟通基本上是电话、短信联系,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出现鞭长莫及现象。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创新不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停留在程序化、格式化的基础上,对党员民主评议办法,过分依赖,没有创新更好的载体。

(三)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够。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的学习不到位,开展的组织活动不多,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缺乏沟通,相互了解不深,民主评议靠感觉和印象。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达到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纯洁队伍、疏通出口的目的,对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仍还存在着走过场、搞应付的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不合格党员仍然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是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方式,是当前党的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1、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的不是取决于党员数量,而取决于党员质量。列宁曾经说过:“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党员质量之所以如此重要,是由于党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党的性质,影响到党的正确领导,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党一贯重视提高党员的素质,党中央确定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就是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促进党员增强党性,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本质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综合国力竞争的日益激烈,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们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政兴国的本领和水平。从党的自身建设的状况来看,应当承认,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勇于奉献是党内思想的主流,大多数党组织是有战斗力的,大多数党员也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致使一些党员不能保持甚至丧失了先进性,有的思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党性观念淡薄;有的理论素养不高,知识结构老化,不能适应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只有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的组织才能进一步纯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有坚实的基础。

3、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全面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新浏阳的现实需要。去年年底,我市召开了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号召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实现浏阳跨越式大发展,全力实放开放带动、交通先行、三足鼎立、人气东聚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力争用五年乃至更长一些时间把浏阳建设成为富裕的经济强市、秀美的山水名市、文明的现代都市、安全的法治城市。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队伍,在于这支党员干部队伍是否能够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纯洁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否则,“疾小不加理,浸淫将遍身”。我们将会失去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我们的事业将成为“空中楼阁”。为此,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改变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驰和软弱涣散现象,逐步建立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使党员队伍不断吐故纳新,始终充满活力,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提高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质量

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程序、注重质量贯彻到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全过程。在具体操作中要突出一个主题,做到“两个不变通”,坚持“三个原则”,妥善处理“四个关系”。

1、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突出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坚持党员的先进性。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从新世纪新阶段党所肩负的崇高使命出发,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突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重点,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先进性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级联创”工作,以远程教育为主要载体,以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采取多种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于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组织党员学习《》,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党员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组织党员开展“怎样保持先进性”讨论,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终达到学政治理论,提高思想素质;学政策法规,提高管事能力;学科学技术,提高致富本领的目的。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地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争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2、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两个不变通”。一是履行程序不变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收集情况、开放评议、组织鉴定、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现状,认真履行评议程序,细化评议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把好学习提高关、自我剖析关、批评与自我批评关、组织评鉴关等“四关”,做到环环相扣、关关严格。二是依规处置不变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是搞好民主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党员标准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一方面要立足于教育转化,建立支部包保责任制和帮带责任制,开展先进带后进、促进共同进步的帮带活动。另一方面,我们对问题较大、缺乏思想认识的党员,在严格掌握政策的前提下,要坚决按照党规进行处置,把“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3、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时,要根据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加以对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缩小错误。特别是要注意把思想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与反对和抵制党的政策区别对待;把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与缺乏组织观念、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对待;把因年老体弱、无力完成党组织安排的任务,与革命意志衰退、不愿起模范作用区别对待;把愿意接受组织批评教育,积极改正错误,与拒不接受帮助、拒不改正错误区别对待。二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党员干部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在民主评议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要求,综合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公开全面的评价。三是要坚持平等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还党员干部,都应按党员标准进行严格评议,合理划等。

4、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坚持定期评议与日常监督并重,处理好事后处理与事前防范的关系。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际上是对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如果“一评了之”,就难以巩固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效;如果脱离了工作中心,就“评议”抓“评议”,为“评议”抓“评议”,就会本末倒置,失去民主评议党员的意义;如果只注重年终评议,忽视平时教育管理,就会因小失大,功亏一篑。只有抓好了经常性教育和管理,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坚持处置与教育并重,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民主评议党员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处置不合格党员只是一种手段,教育提高才是目的。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达到标本兼治、推进党员队伍建设的效果。三是坚持处置后进党员与整顿后进支部并重,处理好个体转化与整体提高的关系。后进支部必然产生后进党员,后进党员必然影响整个支部。只有通过整顿后进支部促后进党员的转化,通过教育转化后进党员推进后进支部的整顿,才能收到个体与整体同步提高的效果。四是坚持慎重发展与从严处置并重,处理好“严把入口”与“疏通出口”的关系。尽管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疏通“出口”的有效手段。但必须认识到,“进口”不严也是产生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审查制、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合格党员的产生。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领导是否重视,抓得是否得力,关系到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成功与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深入扎实抓好每一阶段、每一程序的工作。要破除私心杂念,克服在评定划等上存在的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搞好评议划等。市委组织部将把党员评议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并在评议结束后发出专题通报。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7)

1、认识是否端正。是否澄清了模糊认识,消除了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认识到了搞好民主评议、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确保教育活动质量的关键,为做好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标准是否明确。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反复讨论修订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不合格党员表现是否具体和细化,便于党员和群众评议,便于党组织对照定性、定格。

3、评议是否客观。是否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民主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把优秀党员树起来,把不合格党员评出来,使每个党员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受到教育。

4、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分析。对党组织掌握的、党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认真进行了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进行了直接认定。

5、各级负责同志是否发挥了带头作用。是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教育活动,带头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带头查摆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把心思用在优化经济环境上,用在干事创业和加快发展上,给党员做出了样子,为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起到了示范作用。

6、群众是否满意。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表现,是否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制定;各支部和党员个人是否广泛向群众征求了意见;是否按要求吸收群众参加民主评议;群众对民主评议的结果是否满意。

二、“回头看”活动抓好的关键环节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最近省、市委领导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学习市委书记耿文清同志6月16日在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解决影响搞好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种种模糊认识和思想障碍,使全体党员进一步端正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搞深入、搞扎实。

2、认真贯彻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工作会议讲话,深刻领会其精神,把握其实质,增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各县市区财政局长会议,分析我市财政工作运行状况,寻找与先进地市的差距,研究加快泰安财政工作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按照解放思想的要求,查找在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干事创业的要求,查找在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加快发展的要求,查找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开拓创新的要求,查找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以“回头看”的实际效果,确保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质量,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财政工作的新跨越。

3、搞好载体建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回头看”活动期间,组织各支部开展庆祝建党82周年歌咏比赛,激发党员群众对党的热爱之情;开展每日上午工间广播操活动,抗击“非典”,增强党员群众的体质,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开展抗“非典”、义务献血活动,奉献爱心;推出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为加快发展、干事创业提供良好服务。

4、进一步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将原先制定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印发给每位党员和部分群众,再次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使其内容更具体,标准更细化,成为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尺子。

5、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党性分析总结。将讨论制定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印制成征求意见表,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征求党员群众对每位党员的意见,深刻查找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支部要将征求的意见向党员进行反馈,党员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修订完善个人党性分析总结。同时,征求意见情况将作为重新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支部要将征求意见情况整理后报局教育活动办公室。

6、坚持定性定量结合,对党员准确定性定格。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各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照修改后的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对每位党员实事求是地重新进行评议,按照征求意见及评议情况,提出每个党员的民主评议档次和调整意见,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进行初步认定,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报局教育活动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分别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对每位党员再次进行评议。以此次全局评议党员和支部评议党员结果为参考,以上一次全局评议党员情况为依据,将前后两次评议结果加以比较,对存在较大出入的,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评议档次进行调整。评议要坚持以定量为参考,以定性为依据,要“重票”而不“唯票”,防止以票定人的倾向。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由局党委进行审查把关。评议认定不合格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定数量,不卡比例。

7、对审定为 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恰当处置。按照泰党教发[20__]23号文件《关于印发》的要求,对重新审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恰当处置。处置既不能失之于严,又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根据当前反映出的问题,要着重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对给予劝退和除名处置的党员,由局党委审核把(文秘站:)关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组织部。

8、对评议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重新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对评议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时局教育活动办公室派人参加。党员和群众对民主评议结果不满意票较多的,要推倒重来。

三、切实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领导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8)

㈠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形式

1、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其主要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履行党员义务,即“三不”党员。

2、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带头作用。其突出表现是: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政治热情下降,对党的事业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己不严格要求,长期平平庸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成为群众的尾巴。

3、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正。其主要表现是:有的把人民利益置于脑后,不关心群众,甚至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追求腐化的生活方式,沉湎于吃喝玩乐;有的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有的利用行业特权,搞不正之风。

4、不讲社会公德,道德败坏。其主要表现为:思想素质低,个人形象差,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讲家庭美德。有的打牌,屡教不改;有的小偷小摸,损人利己;有的虐待老人,邻里不和;有的腐化堕落,道德沦丧,等等。

5、私欲膨胀,见利忘义,违法违纪。他们当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有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公款,侵占公物;有的为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坑害国家和集体;有的,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严重触犯法律,成为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6、是非不分,基本丧失了党员条件。其主要表现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甚至颠倒是非。有的经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对基层党委、支部的决策决议,不是正面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而是背地里和群众一起发牢骚,表示不满情绪和附和落后群众的观点,个别党员甚至对群众聚众闹事、集体上访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公然带头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拒交税费等。

㈡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使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生活方式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乘虚而入,侵蚀了一些意志薄弱党员的肌体和灵魂,使之思想滑坡;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使一些党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市场经济的求利性,使一些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追求变成对金钱物质的追逐,从而诱发拜金主义观、享乐主义观;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导致一些党员组织纪律性涣散和自由主义思想的泛滥。

2、少数党员不学习,不加强自己的思想改造,思想上滑坡。一是有的虽然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未完全入党。二是有的平时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三是部分党员特别是部分企业下岗党员和农民党员对党的改革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抱怨情绪大,认为自己生活都没保障了,还谈什么党员不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当不当党员无所谓。

3、少数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放松对党员的教育。少数党组织不注重抓党的建设,不开展党的组织生活,造成党员人心散,组织观念淡薄。二是党员管理滞后。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出现了诸多新情况,而党员管理工作却不能与时俱进,特别在农村流动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上办法不多,使有的党员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三是党内监督乏力。由于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使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偏离党员标准的轨道上越走越远。四是党员“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党组织片面以“能人”标准、“生产力”标准替代党员标准,考察不深入,把一些思想意识不够健康、入党动机不纯且善于隐藏的人拉入党内。

二、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履行“党要管党”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党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处置前后谈话制度,坚持检查督办制度,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出口”的畅通。二是切实增强《》的普遍约束力,让《》真正起到规范党员行为的作用。党的章程不论如何完善和正确,如果执行和实施得不到保障,终究只是一纸空文。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不但要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还要有《》的监督。三是要按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逐步形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经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一些违章行为,哪怕是轻度违章行为都应严格查处,消除党员的侥幸心理,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自觉遵守,维护《》的尊严和地位。

三、不合格党员认定的标准和处置方式

认定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党员标准,又要实事求是。

1、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在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结合实际,我们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确定为不合格党员:⑴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履行党员义务,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⑵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⑶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⑷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的。⑸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造成严重影响的。⑹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和宗派性活动,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或贻误工作的。⑺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各项应交税费的。⑻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有破坏选举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⑼参加非法组织,信仰宗教,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⑽、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⑾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作风霸道,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⑿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⒁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⒂民主评议中,党员或群众的测评合格率低于60%的。⒃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或上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今年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⒄无故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⒅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一共有三种: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不合格党员采取哪种处置方式要在严格掌握政策、严肃党的纪律的基础上,区别情况,慎重确定。

一要明确处置方式。我们认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取得党内外的谅解,可给予为期一年的限期改正。对有下列六种情形的,应劝其退党:⑴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⑵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⑶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⑷累计已受过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⑸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⑹民主评议中,党员或群众的测评合格率低于30%的。对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应予以除名:⑴组织劝其退党,本人坚持不退的。⑵连续两年被为不合格党员的。⑶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⑷无故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二要注意划清界限。在具体操作上,要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反对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要把由于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放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要把因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内活动,同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要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并决心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要把党员参加某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民间风俗活动与党员信仰宗教区别开来;要把在一时一事中或某项工作中不起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区别开来;要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与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企业下岗职工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党员、毕业学生党员中的“三不”党员,要区别主客观原因,合理鉴定。三要严格坚持标准。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党员,无论是有过功劳的还是有过过错的,都要用“一把尺子量长短”,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只认标准不认人。要坚决杜绝“能够不处置的就尽量不处置”、“能够留在党内的就尽量留在党内”这两种不良倾向。处置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内公开,或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四、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

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委要坚持集体讨论,逐人审议表决,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召开支部大会应通知本人参加,允许申辩和说明情况。被处置对象的书面材料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党员领导干部,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其程序如下:

⑴核实取证。党组织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

⑵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然后,支部书记或委员把组织上认定的情况,逐一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后,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⑶召开支委会。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要逐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对不合格党员处理的理由,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后,形成书面材料,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

⑷同被处置党员谈话。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支部书记应分别找被处置的党员本人谈话,将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⑸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和文件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关于对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

⑹让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坚决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⑺党支部将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

⑻将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对出党的同志鼓励他努力做个好公民。

⑼立卷归档。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案卷包括:党员处理呈报表、说明材料、支委会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记录、调查材料、本人检查或退党申请、各种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案卷一般应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五、当前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严治党的意识弱化。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认识:一是“老好人”心理。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认为评定、处置一个不合格党员,自己就会产生一个对立面,年复一年,做多了既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又影响到自己的群众基础,因而不愿意恼人。二是畏难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处置工作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费时费力,怕干扰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怕政策掌握不准,会“引火烧身”。三是同情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年轻人犯错误是难免的,如果将他们开除了,就会断送其政治前途,感到可惜;年老党员干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让其“晚节”不保,于心不忍;下岗党员生活都无保障,再从组织上给予严肃处置,下不了手。四是虚荣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如果有党员被开除了,就表明自己的工作没做好,等于现自己的丑,给自己抹黑,影响本单位和党组织的形象。五是应付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年年搞,有的方面流于形式,效果不大,产生松劲厌烦情绪,因此对上级部署当作“例行公事,临时应付”。由于一些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指导思想不够明确,从而导致工作失衡,力度减弱。

2、现行的党员标准与新情况新问题不相适应。一是标准的内涵滞后。当前,流动党员、下岗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制定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党员是否合格,是当前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标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准则》等一些党内法规中对党员标准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基层党组织深感棘手。三是标准的界定模糊。不合格党员没有依据具体情况分类实行层层剥离,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3、制度执行不到位。调查表明,近年来个别基层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的落实上抓而不实,流于形式。一是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民主评议不严格,使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二是不合格党员处置难到位。主要表现为:个别党组织片面强调教育从严,处理从宽,不能坚持原则,使不合格党员得不到严肃处置。三是执行督查制度不到位。少数党委有布置无检查,有检查无通报。四是执行帮教制度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接受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跟踪帮教不够;对被确定为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和有一定问题的基本合格党员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对出党的党员,有些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甚至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

4、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由党员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实际由组织部门的一个科室唱“独脚戏”,人手少、力量相对薄弱,加之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行动少,未形成合力,因而工作难以抓紧抓实。

六、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和建议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觉得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注意突出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㈠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参照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党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维护党员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严肃而又合理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9)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及时的处置,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专门列出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条款。这些规定和要求看起来似乎已经非常的明晰具体,但真正实施起来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以地方院校作为研究对象,对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探讨其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我们党长期起来非常重视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问题,早在1988年的时候,中央组织部就根据党的十三大的要求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之后,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上都提及,并有进一步明确要求。但直到现在,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仍然是地方高校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思想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种认识上的不统一,在地方院校的基层党组织层面上的具体表现可以概括为“三不”:一是不愿,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费时费力,还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不忍,在高校里党员身份是往往是老师或学生的政治生命,对问题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还可以,真要处置就会于心不忍;三是不敢,有的不合格党员本身就比较难缠,处置就是树立对立面,怕给组织和个人惹麻烦。

2.认定标准上的问题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首先要解决的是什么样的党员是不合格党员的问题,通俗地说,就是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问题。这个标准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第二类,是“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第三类,是“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尽管这些认定标准比第九条所规定的更加具体了,但这样的标准仍然只是一种原则性的标准,实际操作起来存在较大的难度。这样的认定标准在其科学性方面是有缺陷的:一是操作性不强。即在识别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过程中,容易产生主观性;二是标准相对笼统,针对性、时代性不强。

3.处置程序上的问题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必须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处置程序。对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这样的要求更多的只是宏观层面的指导,仅仅凭借它来解决不合格党员“怎么退出”的问题,显然是不够的。从目前的情况看,尽管各地各级党组织在有关文件的指导下,通过实践与探索,在各自的辖区或行业里出台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但这些工作程序仍处在探索的阶段,并且大多带有明显区域性或行业性特征。就地方院校而言,目前仍然没有针对高校自身特点的统一的,得到大家认可的工作程序,基本停留在各学校自创程序的阶段,创建出来的工作程序只是制度层面的一种摆设,到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的时候缺乏可操作性。还有一些高校甚至还尚未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程序。

4.处置方式上的问题

不合格党员在类型上具有多样性,不同类型的不合格党员,其处置方式应当是不一样的,借用司法术语来讲就是据罪量刑。根据规定,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主要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自行脱党、党内除名等四种方式。这些处置方式在地方院校的具体实施中,往往就会出现避重就轻的情况。大多数的教育工作者都有一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所以在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上更倾向于选择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的处置方式。而这样的处置方式对于那些犯了错误但愿意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是合适的、有效的,但对于那些犯了错误却不愿意改正或积重难改的不合格党员是无效的,甚至还会造成纵容的负面影响。因此,地方院校党组织必须明确这四种处置方式的界限,根据每一位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情况谨慎选定处置方式,才能确保其规范性与法理性。

二、解决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客观地讲,地方院校当前之所以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高校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过去一段时间,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构建上,我们把我们把工作的重心发在“能进”(发展党员)这一块,每年发展党员的数量、师生党员数在师生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等一度成为地方院校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主要观测点。相比之下,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校情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及时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党员队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地方院校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认识,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上下联动、多方配合。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就地方院校而言,那就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纪检等党的工作部门作用,在全校范围内,特别是在全体党员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与紧迫感,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党员观。同时,也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不合格党员评价标准,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对照,促使广大群众积极监督;针对无法或不能履行党员职责、承担党员义务而自愿退党或光荣退出的党员,党组织要充分肯定他们在退党或退休前所做的贡献,讲明他们自愿退党或退休的理由,以此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接纳,为疏通党员“出口”营造宽松、和谐的校园环境。

2.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

从党员队伍的构成成分来看,与地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相比,高校具有其明显特殊性,在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里开展一项工作,很多情况下可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整体铺开、全面推进,因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原则,受到的质疑和阻力都会比较少。但高校则不一样,高校是一个知识分子云集的地方,民主与法制的意识极强,简单的行政命令在高校是难以行得通的。因此,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前提是要制定出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高校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应当具有高校自身的特点,并且要得到广大师生党员的认可。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这个标准的时候必须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身份、从事不同岗位、承担不同工作任务的党员特点,制定出适合本校各类党员实际的评判标准,提高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的针对性。在制定标准时要突出两个特性:一是突出法理性。确定不合格党员标准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严格执行的规定,杜绝主观臆断的人为标准;二是坚持灵活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具体特点,有的放矢地制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具有可操作性,要进一步细化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把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使基层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容易操作和鉴别。如对教职工党员标准的认定,除了参照规定的要求之外,我们还可以参照《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对高校教职工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大学生党员标准认定,除了所规定的要求之外,我们还可以参照《大学生行为准则》《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本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3.严格规范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

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经过各地各级党组织的实践与探索,目前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工作程序,大致包含以下几个环节: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查清事实―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党支部大会,作出处置决定―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做好有关后续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与发展党员的工作一样,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程序,逐项进行。但地方院校又具有其特殊性:学生党员居多,学生党员数占全校党员总数的70%以上。从目前各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的设置来看,学生党支部少的有三五个,多的有十来个,一般按班级、年级或相同专业等来设立支部,大多数支部从书记到支委都由清一色的学生党员担任,而且以低年级的学生居多(高年级学生党员在校外实习或找工作)。我们都清楚,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是一项慎重而严肃的事情,这项工作在高校的各机关党支部或教工党支部中去实施,也许没有多大的问题,可能会比较严格、规范。但如果是在学生支部里面去实施的话,可能会因为支委成员的资历、能力、工作经验问题而大打折扣。如何保证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严格规范、不走样呢,有些高校在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与处置中采用“案审制”方式来进行,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是可以借鉴的。那就是高校在学生支部遇到学生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可以委派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得硬的教职工党员,介入、参与到处置工作的全过程,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确保处置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党员本人信服、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4.强化考评,慎重确定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

地方院校中,不合格党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不合格党员的类型也有多种,对他们的处置方式也应当因人而异、区别对待。针对那些年老体弱,无力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的离退休老党员,应当在充分肯定他们为党和国家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的基础上,向他们宣传有关老党员光荣退党的政策,鼓励他们光荣退出;针对那些对思想品质上有缺陷,但愿意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积极主动进行改造的党员,我们可以选择限期整改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师德师风、班风学风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严惩不贷,坚决予以或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除此之外,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有部分学生党员因为外出实习或就业,造成了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以及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党组织及时了解,查清事实,给予妥善处置。

5.完善不合格党员的“退出环境”

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能否正常运行,很大意义上取决于退党人员的相关配套机制是否健全,退党人员有关权利是否到有效保障。对于任何一个政党或组织,只有“能进能出”的通道打开了,才能吐故纳新,才能保持组织的健康与活力。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伟大的政党,自然也需要有这样的气魄和勇气。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上仍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尽管里面也有“党员有退党的自由”的相关规定,但党员身份常常代表着一个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身份的终止也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何种形式的退党,或许都会产生一些对当事人不利的后果,甚至有些正当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这些大概也是党员“出口”不畅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顺利运行。

参考文献: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篇(10)

**年以来,**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2152人,占党员总数的6.87%,其中党内除名53人,劝退297人,限期改正1802人。我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做好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带共进”活动,达到了使不合格党员转化为合格党员、受处置出党的同志成为好公民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近三年来,县委把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跟踪管理教育工作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一项凝聚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县委要求各级党委把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当作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制订下发了《**县加强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跟踪教育管理的方案》,成立了不合格党员跟踪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各乡镇、县直各战线也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并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实施方案。二是工作力量到位。各基层党组织组建帮教组织机构,为每名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确定1-2名威信较高的党员作为转化责任人,全县共明确帮教转化责任人3785人。县委向各乡镇、县直各战线派出一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2-3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指导和督促。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委与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基层党委(党组)与支部;支部与党员;优秀党员与帮带对象层层签定了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责任状,确定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帮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正面教育。我们始终坚持正面教育、疏导转化的原则,加强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跟踪教育,主要采取办班培训、促膝谈心、形象熏陶、典型引导等方法,帮助受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认识水平和思想素质,解除思想疙瘩,促其尽快转化。首先,在教育内容上力求丰富。各级党组织要求帮教责任人和受处置党员认真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加深不合格党员对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观看《风展红旗》、《反腐倡廉系列教育片》、《这村之路》、《富村三十六计》等党员电教片,收看率达100%,使受处置不合格党员在强化学习的同时,能真正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宜冲桥乡月亮村限期改正对象李玉翠,通过观看《富村三十六计》,思想认识有了很大转变,积极参与退耕还林,种植楠竹5亩,今年仅种楠竹可增收3000元。其次,在教育方法上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我们采取“一帮一”、“二帮一”等方法,突出重点,因人而异进行帮教,收到了良好效果。把形势、政策和更新观念作为教育转化不合格老龄党员的重点。如苗市镇东洋村66岁的老党员韩思文,在受到组织帮教后,思想转变很快,主动将尾欠税费交清,今年还帮助乡邻调解矛盾8起;把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转化不合格青壮年党员的重点,帮助他们树立集体观念和为人民服务思想,鼓励他们多为群众办实事;把传授实用致富技术作为教育转化不合格贫困党员的重点,引导他们早日脱贫致富。如高峰土家族乡南井村受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马桃吾,通过学习优质烤烟种植技术后,今年种植烤烟10亩,成为全县有名的种烟大户,家庭纯收入比**年增长了5倍。第三,在教育方式上灵活多样。通过集中学习、定期交流、走访谈心等多种形式,在受处置不合格党员中认真开展“帮带共进”、“争先创优”等活动。近4年来,全县共举办受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培训班82期,召开座谈会1200余次,走访谈心达4000余人次,一批不合格党员迅速得到转化。到目前,全县已有1500余名不合格党员转化为合格党员或好公民,有20余名党员主动与宗教、封建迷信划清界线,有26名党员彻底与“”组织脱离关系,受处置的724名“三不”(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党员主动补交党费1.2万元,有675名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91%的补交了各种税费。如我县许家土家族坊乡的42名受处置党员,自觉补交了农业税1.2万元。该乡陈坪村党员余元庆主动拆除他因儿子生病而修建的土地庙,表示一辈子与封建迷信彻底决裂。

三、规范管理,健全网络体系。为了确保教育转化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跟踪教育管理网络。一是建立由基层党委(党组)、党支部和党小组组成的纵向管理体系。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发《**县受处置不合格党员跟踪教育管理台帐》、《**县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统计表》、《**县帮扶受处置不合格党员典型登记表》、《受处置党员单位党组织年度评议表》等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党组织或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后,分别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并及时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建立转化销号动态管理网络。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建立受处置不合格党员跟踪教育管理台帐,明确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帮教责任人、帮教时间、帮教措施、帮教效果等内容,定期组织考核评议,在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的基础上,对已经转化的及时予以销号,没有销号的继续予以帮教。做到帮教一个,转化一个,销号一个,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社会监督管理网络。县委在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家属、亲友、邻里当中聘请了部分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党性观念强的人员作为监督员,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思想状况、生活作风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县委还规定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八月十五、春节等传统节日和“五·一”、“十·一”等节假日为领导接访日,各级党组织派人对受处置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受处置党员的思想转变情况,帮助受处置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完善机制,巩固帮教成果。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县委把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跟踪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底进行考核。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对受处置不合格党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将评估意见记入考核台帐,作为对不合格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监督机制。每名受处置党员每月对自己各方面情况进行小结,找准差距,与帮教责任人进行沟通交流。各基层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书面测评、设立群众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受处置党员各方面的评价,并及时归纳整理、反馈给不合格党员本人。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那些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缺点错误的不合格党员,各级党组织从多个方面实行激励转化。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组织把他们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予以重用。如龙潭河镇江星村受限期改正处置党员郑石生,通过组织帮助积极转化,在群众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2002年4月被群众推举当选为村主任。杨柳铺乡永盛村受处置党员王章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维护村支两委工作,担任村民小组长后,连续两年被评为全乡优秀村民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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