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7:32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1)

二、申报人申报收入的项目依照中办、国办的规定执行,申报收入项目中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包括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发给的各类固定或不固定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年1-6月收入的申报时限为8月底。1996年1月1日起,申报收入的时限依照中办、国办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因外出访问、学习、工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照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三、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申报人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接受申报后一个月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属于双重管理的干部,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主管权限,报送本系统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县及县以上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向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收入,接受申报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同级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汇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报送相应的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于上级机关下派任职的,向其任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收入,申报材料除按照上述规定程序报送以外,还需报送其派出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2)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由于认识到只有申报而没有核查的弊端,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13年12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2014年12月,中组部又发出通知,把2015年随机抽查的比例由3%~5%提高至10%,并将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全部进行重点抽查。这些举措反映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也是朝向“制度反腐”的进步,但是“抽查核实”并不等于“公示”,其反腐功效仍未能全面展现。

毋庸赘述,这项预防腐败制度的关键词应该是“公示”或“公开”。但是,我国目前很难一举推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只能在现有内部申报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财产申报的公开。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为了保证核查与公示的公正和效率,领导干部的申报材料不再由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核查保管,而改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分级核查保管。例如,中央机关及中央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地方司局级以上干部的申报材料统一交给中央的纪检监察机关核查保管,地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申报材料统一交给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保管。

第二,现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很多,而且其中有些事项是不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因此可明确规定公示的内容仅限于家庭财产部分。具体来说,如果某位领导干部的申报情况需要公示,则仅公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即本人的收入和本人及家人的房产、投资等情况,表(一)部分的其他事项情况则不公开。

第三,中央应该鼓励领导干部个人自愿公示家庭财产。毫无疑问,中国有相当数量的官员是能够坚守清廉的。但是在贪腐多发的社会环境中,清官已被贪官绑架了,甚至替贪官背上了黑锅。近年来,在官员财产公示的民众呼声中,一些领导干部就曾表示愿意公示家庭财产。中央对此应该鼓励,具体做法可以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二)中增设一个问题:你是否自愿公示你所申报的家庭财产?由申报人自主选择。中央还可以制定一些鼓励自愿公示财产的政策,例如自愿公示而且属实者可以优先晋升。如果一些单位或地方的领导干部不愿个人独行,也可以“组团”自愿公示。既然贪官可以组团,清官也可以组团。先贤有言: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目前中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奉法者不够强。中央鼓励的自愿公示一定能得到民众的欢迎,让清官扬眉吐气,让贪官灰头土脸,并且有助于营造“奉法者强”的社会行为环境。

第四,在现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推行随机抽选公示。例如,每年随机抽选3%的省部级干部、5%的司局级干部、10%的县处级干部,在网上公示其家庭财产申报材料,让民众参与审查。每人在3年内只能被抽选公示一次。抽选活动由负责保管申报材料的纪检监察机关主持,抽选过程要做到公开公正。这种做法不仅能提升财产申报制度的功效,而且能强化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

第五,严格推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晋级公示。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第36条就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现在应该就此作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规定。借鉴世界各国官员财产公示自上而下的做法,晋级公示的对象应该是中高级领导干部,不应是基层领导干部,因为后者的数量太多,也缺少指标性价值。例如,我国可以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获得晋级时都要在网上公示其家庭财产。那么,某处长成为副局长或局长的候选人时,他或她就必须进行财产公示;某局长成为副部长或部长的候选人时,他或她也要进行财产公示。当然,他或她也可以选择不公示,但那就意味着放弃晋升的机会。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3)

第一条评选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突出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全办干部职工或本科队站在工作中自身创造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跨科队站联合合作完成的创新成果,必须经联合科队站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在贯彻全办重要工作部署中,勇于创新,积极对外联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重大突破;

(二)对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办党组决策,取得了明显效果;或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肯定并予推广或表彰的;

(三)创新成果应在月督查中体现;一般应评选为年度全办大事。

第四条申报数量。各科队站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2个,必须有1名主创人员,协助人员一般不超过2名;个人申报数目一般为1个。

第五条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创新成果进行评选。

第六条评选程序。

1、申报。各科队站或个人要于每年12月底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事秘书科。

2、预选。人事秘书科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整理、登记,提交办党组研究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逐项评议,确定拟参加评选项目。

3、评选。全办干部职工对拟参加评选项目进行投票。办党组成员投票占45%,科级干部投票占30%,一般干部投票占25%。

4、审定。根据投票成绩情况,由办党组研究审定。

5、公示。对拟受奖创新成果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6、确认和表彰。公示后,办党组根据公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确定工作创新奖名单后,予以表彰。

第七条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工作创新奖题目要言简意赅,能直接反映出所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所申报的机关创新举措及成果要充分体现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的要求。

3、申报材料写作要详略得当,把重点放在介绍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效果上;语言要准确精练,通俗易懂,力争用最小的篇幅把申报内容表述清楚。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4)

推行“为民服务制”,就是在镇、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机构,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群众无偿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的全程服务。

(一)建立镇、村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室,办公室设在接待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全镇群众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其他需事务的全程服务。35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全程点,员由村、社区主要干部兼任,其他干部配合,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二)建立受理、、办理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村民申办事项,先由村级员受理、登记,之后由村员将有关手续移交给镇为民服务室。镇为民服务室受理后,属乡镇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给村员回复申办人;属区级审批的事项,由镇室安排人到区有关部门办理。横向上:镇、村室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一是“窗口”受理,村(社区)、镇室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二是全程,室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然后交给全程人,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全程人根据工作情况,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规定办结后再交给全程人,最后由全程人将结果交回申办人。

(三)建立即办、诺办、联办、代办、控办“五件五制”的办理制度。一是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群众申报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告知补办材料,在群众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二是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群众申报材料齐全,窗口收件后,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办结的时限;申报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群众需补办的事项,待补齐后承诺办结限期。三是对生产性新办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其他需由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采取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施同步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四是对需上报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采取上报。五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控制件”,采取解释办理。

(四)建立人员、制度、经费、办理权限四个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一是人员配备到位。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工作领导组,镇室配备工作人员3至5人,抽调组织、纪检、政法、党政办、司法、计生、农经、国土、城建、民政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协助办理事务,各村由村主要干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了《为民服务室工作制度》、《为民服务点工作制度》、《为民服务工作回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三是经费投入到位。镇上对室配备专线电话,同时按需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四是授权到位。规定凡适合办理的事项,各部门都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进行办理,除重大项目确需领导签批外,其他均由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五)探索服务范围。刚一开始确定的事项,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变动,残疾证办理,伤残军人、现役军人优待金发放,农村五保户审批,城乡低保审批,农村特困户审批,生育证领取,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森林、林木、林地林权证办理,农户建房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注销,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变更,三农政策、法律法规等政策咨询,党团关系的接转,举办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随着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范围将向生产领域、科技领域、流通领域和社区服务方向延伸。

二、初步成效

镇从年月份推行为民服务制以来,到目前镇村室已为群众事项8256件,已办结8128件,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镇推行“为民服务制”,建立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办事难,真正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以来,镇、村组干部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了为民服务上,真正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群众依法按章履行职责、活跃村民自治活动。

二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推行“为民服务制”后,广大农民群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只能定时办、分散办、节假日不能办的苦恼事了。村民李克华说:“过去办个证,要跑很多地方,还要找很多人,非常麻烦,现在由村干部为我们跑腿,办好后给我们送来,既省钱、又省力,还省心,所以,村里有什么事,我们也更加关心,也愿意参加。”

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镇离场镇最远的村有四五十公里,有个别村还不通车。过去,群众到到镇上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东跑西跑来回跑,你批我批多头批”,既费时又费力。现在,推行为民服务制后,群众办事如果不涉及实地勘查或需要调查的项目,不论涉及多少部门,也无论手续多么复杂,只要认准受理室一个门,随到随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七丰村村民刘志明说:“以前回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于不知道提交哪些材料,跑了三趟也没办成,我是个残疾人,来去一趟极不方便,镇里成立为民服务全程室后,我在外地打个电话就办妥了。”村民陈国海为申报低保,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找到村员唐志芳,唐二话不说,为其写好申请,带齐户口簿、家庭成员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镇为民服务全程室盖章后,又到民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整个程序仅用了两个小时。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5)

符合《若干政策》所规定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政策支持(奖励、补贴、资助等)。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自主创新政策奖励资助资金审核小组,由科技、财政、监察、发改、工信、税务、金融、工商、质检、人社、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奖励资助资金的申请和承办审核小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各项奖励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对照《若干政策》有关具体条款,申请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报市创新办或通过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上报市创新办。

2.申请材料包括:①《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请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申请享受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的,须提供投资合同等;申请享受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书等;申请享受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享受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奖励政策的,须提供采购合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申请激励科技人才创新政策的,需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工商管理激励政策的,须提供知识产权等合同;申请企业制定标准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等;享受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宝市科发〔2010〕31号和42号文件执行;③其它证明材料。

3.受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市创新办受理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单位推荐,市创新办公室受理、部门初审、市创新办复审、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创新办在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检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创新办。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6)

(一)各镇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呈报单位”)需要充实调整领导班子的,党委(或党组,不设党委、党组的单位以行政名义)应向市委(二级局副职向市委组织部)呈报请示,具体要求如下:

1.正式呈报任免请示前,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或干部科沟通;

2.提出考察对象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并按规定程序由呈报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领导办公会)或市委组织部集体研究确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呈报任免请示:

(1)主要负责人空缺的。

(2)需要交流、回避任职的。

(3)因公辞职、个人申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其中个人申请辞职的,应写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4)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观职,需要调整的。

(5)因违法违纪需降职、免职的。

(6)市委决定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补充人选的。

(7)其他需由市委直接决定任免的。

(二)呈报任免材料如下:

1.《任免请示》,同时应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党委(党组、行政领导办公会)研究此项任免的《会议纪要》。

《任免请示》内容包括:任免职的理由和原因;党委(党组、行政领导办公会)研究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超职数配备、超年龄任职或留任,民主评议或考察了解过程中的重大不同意见等)。纪委正副书记、委员、纪检组组长应征求市纪委的意见。

2.拟提拔担任市委或市委组织部管理的职务的,需报送民主推荐材料。

3.其他特殊情况需另作说明的材料。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应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考察

凡拟提拔担任市委或市委组织部管理的职务、近期没有考察过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派人进行考察,并按照要求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前应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后应将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向呈报单位主要领导反馈。

三、提出初步方案、复核材料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应在干部考察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干部科与呈报意见不一致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与呈报单位协商后,再提出初步方案],并对任免材料进行复核,内容包括:

(一)干部职务名称、审批权限及呈报单位领导职数;

(二)拟提拔使用人选的任职资格;

(三)报送的任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核对干部本人档案;

(五)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提出的初步方案。

四、讨论决定

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应先经过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提出干部职务任免方案,再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应向市委常委会提供有关材料[包括:干部职务任免方案、拟提拔任职人选的《干部考察材料》以及与任免事项有关的特殊情况需另作说明的材料。

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任免,应经过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五、干部任免方案的实施

干部职务任免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干部任免方案的出台工作,主要事项包括:

(一)拟定干部谈话名单;

(二)对任免干部进行任免前谈话;

(三)新提拔人选的任前公示,公示的程序、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文任免(涉及推荐、提名职务的任免需履行相关手续);

(五)需办理干部调令、介绍信以及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干部科应及时办理,需报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及时报送备案材料。

六、干部信息数据库维护、材料归档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7)

一.指标要求:

评估工作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进行,共4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71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0分。

指标分4大块

1.基本条件(占250分)

主要指德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德育工作人员配备、职称、学历结构和待遇情况;德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校园环境。

2.管理机制(150分)

主要指德育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评价机制是否健全。

3.方法途径(400分)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以及教职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4.绩效评价(200分)

主要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观测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意识、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状况。

学校德育工作经验被省或国家主管部门推广的加30分;涌现了有广大社会影响的学生模范人物加20分;学生模范团体加30分。

受刑事处罚的学生超过三分之一(减20分)

学校发生有不良影响的重大政治事故(减50分)

除了以上4个大的方面以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为达标学校,就是评估积分不低于全省高校平均分数,德育经费不低于财政拨付的事业费和收缴学生培养费的2%,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不低于1:200,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符合国家规定,学校没有发生不良影响的重大政治性事件。

以上4大块指标主要涉及学校8个部门。

人事处:涉及德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岗位津贴、职称评定、干部晋级有关材料

财务处:涉及德育经费的预算等

组织部:学生党员党组织情况

社科部:思想政治课有关情况

教务处:有关教学情况

学生处:学生管理情况

团委:团、学情况

宣传部:总体德育工作情况

这8个部门是主要涉及到的部门,有些材料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部门,如学报、保卫处、后勤处等。德育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来完成。鉴于这样一个情况,学校调整充实了学校德育工作委员会,成立了迎评工作小组,加强了对迎评工作的领导。

二.指标体系分解

佐证材料分15大项,现按15大项把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

(一)财务处

1.佐证材料4个

①财政拨付的事业费证明材料

②收缴学生的培养费证明材料

③德育专项经费预算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④德育专项经费科目财务报表

2.申报表:表一.德育经费(包括经费投入,经费使用)

(二)人事处

1.佐证材料8个

①专职德育工作人员名单(样表1)

②专职德育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③职称评定、干部晋级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需要说明的几点)

第一、专职德育人员的配备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专职德育工作人员职称结构与全校干部教师职称结构相当,高职不能低于全校干部教师平均水平

第三、专职德育人员学历结构与全校干部教师学历结构要相当,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不能低于全校干部教师平均水平

第四、学校有专职德育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规划,对专职人员每四年轮训一遍。(学校或人事处文件)

前3项需要统计出来,算出百分比例。

④德育专职人员,待遇情况:要有各类待遇及措施证明材料。

⑤专门设立有思想政治教育职称评审学科组。

⑥学校将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经历作为评聘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⑦学校有正式文件,对兼职德育工作人员各类待遇的文件及措施,兼职德育人员岗位津贴到位

⑧三育人表彰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2、申报表:表一.表三

专职队伍建设里的人员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待遇、职员职业道德建设由人事处填报。

(三)党政办公室

1.负责申报表:表一基础设施、表三后勤服务设施生均面积

2.佐证材料

①党委研究全校德育工作专题会议记录05、06年(复印件)

②校长办公会研究德育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

3.学校德育工作总结(3000字)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政策、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四)教务处

1.佐证材料10个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时系数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②本科生、专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表(抽样复印5个班级)

③形势政策教育教学计划或课程表(抽样复印5个班级)

④毕业生成绩表(抽样复印5名学生)

⑤开设素质教育选修课有关证明材料

⑥学生军训、国防教学符合国家规定证明材料

⑦理工类学生开设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课程课表、任课教师、考试成绩

⑧思想政治课教师课时酬金证明材料,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⑨形势政策课列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证明材料

⑩对教师教学纪律,师德方面的考核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表表三

形势政策教育前5项和素质教育3——5项需要填报

(五)组织部

1.佐证材料2个

①发展学生党员、党课、学生党支部生活会等证明材料

②成立党校证明材料

2.申报表:表三

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前4项填报

表四:绩效评价前2项填报

(六)社科部

1.申报表:表三.思想政治课建设

课时系数

课程设置

学时、学分

教材使用

日常经费

专用图书资料

要求:

①学校划给思政课教学单位的年度日常经费达到生均10元.每减少1元扣1分

②拥有图书达5万册,减少一万册扣1分

样表6.思政课专任教师名单填报

样表9.形势政策课教师名单填报

2.佐证材料5个

①承担各级德育科研课题的情况

②德育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③德育科研成果

④德育科研成果转化状况

⑤教师获各种奖励证书和各级表彰决定复印件

1.样表13学报工作人员名单

2.申报表:表三宣传阵地学报里的内容填报

(八)保卫处

1.保卫处在编在岗人数、保安人数

2、佐证材料2个:

①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复印件)

②门卫制度(复印件)

(九)发展总公司

校园管理中心提供数据

1.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数、公共设施完好率、校园绿化率、校园硬化率

2、佐证材料1个:

宿舍管理中心文明服务各项制度(复印件)

(十)计算机网络学院

1.佐证材料5个

①学校网站和网络用户归口管理部门

②校园网站登记、备案制度

③公用计算机上网登记制度

④有害信息监控、过滤、删除制度

⑤用户上网实名注册制度

(十一)招生就业处

1、提供5个方面的数据

①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名称

②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编制数

③是否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化系统

④年均就业率

⑤就业指导教育形式

2、佐证材料:

提供这几年学校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如毕业生工作委员会.奖励措施等文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计划或实施意见等。

(十二)后勤处

佐证材料2个:

1.开展后勤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

2.搞好后勤保障,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学生处

一.申报表:表一:

兼职队伍建设

申报表:表三:

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填报前6项)

表样2.3.5

兼职辅导员名单

班主任名单

二.佐证材料7个

1.校领导联系院系、联系学生制度,各职能部门和院系、骨干教师、党员、干部联系学生制度证明材料(学校正式文件)

2.贫困生资助工作:如奖、助、贷、减、免、缓(学校正式文件)

3.国家货款证明材料(包括资助学生的名单)、诚信签约等证明材料

4.国防教育、新生军训证明材料

5.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件

6.学生工作受上级表彰决定(复印件)

7.学校加强大学生管理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另外教务处学工部负责

1.组织教师座谈会(教务处)

2.组织学生座谈会(学工部)

3.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测评(学工部)

(十四)团委:

一.申报表:表三:

①素质教育

②团组织建设

③校园文化建设

④宣传阵地(广播站)

⑤社会实践活动

⑥心理健康教育

申报表:表四(基本数据)从第3项开始后10项填报

表样10、11、14、15、16、17内容的填报

二.佐证材料19个

1.发展学生团员、团课、学生团支部生活会证明材料

2.成立团校(学校正式文件)

3.学生会名单

4.校园文化建设有关文件(学校正式文件)

5.开展校园科教文化艺术活动有关证明材料

6.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学校正式文件)

7.社会实践活动学时、学分证明材料(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学时、计入学分)

8.社会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9.社会实践活动受表彰证书或奖旗、奖杯照片(复印件)

10.重点加减分申请及证明材料

11.大学生全面素质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12.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13.上级表彰和学校表彰社会实践先进人物文件

14.表彰团干和优秀团员文件

15.学校团委受上级表彰的表彰决定(复印件)

16.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学校正式文件)

17.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意见(学校正式文件)

18.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考评、鉴定制度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关证明材料

19.心理健康有专门机构

固定场所每项占4分

必要仪器设备、必要经费

每5000学生配1名专职心理专业人员(4分)

每5000学生配1名兼职心理专业人员(4分)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4分)

开设心理教育选修课或专家讲座(4分)

开展日常性心理健康宣传和咨询活动(4分)

建立了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机制(4分)

(十五)宣传部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表:表二、表三

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评价机制、科学研究宣传阵地、校报、电视、宣传栏

2.样表4.7.8.9.12.14负责填报

二.佐证材料16个

1.学校有关思想或德育工作文件

2.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

3.党政联系会议记录(复印件)

4.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记录(复印件)

5.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工作表彰奖励文件

6.年度考评工作有关文件

7.素质教育有关证明材料

8.课堂、论坛、讲座、报告会管理有关文件审批制度(正式文件)

9.学校贯彻德育大纲、中央、省委关于德育工作精神的实施意见

10.校、院系中心组学习制度

11.师生学习制度

12.学校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及院系德育工作进行考评

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对本单位德育工作进行考评

13.校级德育或思政教育研究会

14.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

15.制定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正式文件)

16.教职员工职业道德考评制度

三.、方法、步骤与要求:

整个评估工作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6日——3月底):成立机构,学习文件,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等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搞好分工协作。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底):自查总结阶段。在学校德育评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德育实施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分工,逐条逐项检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各德育职能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我校德育条件、德育管理、德育途径、德育绩效等各个项目进行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自评,并写出自查自评总结。学校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我校德育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8)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申报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业和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审结。

2、申报、受理与审核

具备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⑴申报时间

按季度申报的有:

①工业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助;

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④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

⑤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

其它奖励政策均按年度申报。

按季度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时,企业或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以及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受理与审核

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2周内一次性审结,报市政府审批。

3、资金拨付

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均须由企业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备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选择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投资工业项目奖励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项目进度情况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

⑴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证明材料;

⑵项目前期费用协议(含环评批复)及付款凭证;

⑶项目在建工程明细帐(复印件);

⑷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⑸工业用地出让同,购置设备和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的协议,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⑹购置循环经济综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⑺投资总额6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其新建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凭证。

2、申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⑶对主机企业引进和培育的新办配套企业,由主机企业提供配套企业名录、证明材料和配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⑷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新购买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和付款凭证,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凭证,产业化投入与产出凭证,以及成果产业化新增增值税缴纳凭证;

⑶新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该产品增值税缴纳凭证;

⑷新列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以及信息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

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培训费用收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产业园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及上缴国家和省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⑵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协议和贷款付息凭证;

⑶新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经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厂房建设实际投资凭证;

⑷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外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⑸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内外资作工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和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⑹新落户其他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和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三、其它

1、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鼓励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申报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编制的符《**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工业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政策条款第4条执行。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

5、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投入产出比达到1∶2~1∶3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达到1∶3~1∶4的,给予40%专项补助;超过1∶4的,给予50%专项补助。

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可比照政策条款第20条执行。

6、新列入部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包括部级、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7、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技术水平需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9)

公务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配套;领导推动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2003502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梦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无限的希望和遐想。主席明确指出,反腐败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在腐败之风盛行的我国,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制定上可以吸收其技术经验,提高我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韩国与中国同处亚洲发展中国家,有着类似的社会发展经历和社会传统文化背景,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以及反腐败制度的建设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

1美、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介绍以及对我国的制度借鉴意义

1.1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介绍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公务员在担任国家公职期间,依法申报属于自己以及相关亲属的财产,以接受有关法定机关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制度。

美、韩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是包括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受理申报的机关、财产申报的保存与公开以及关于财产申报的责任追究机制组成。

(1)申报主体范围广泛。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所以《联邦道德法》中规定的申报人员包括三类:一是包括白宫官员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二是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及其雇员;三是法官和司法雇员。

韩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国务总理指示》,规定申报的对象为行政部所属三级以上的公务员(包括地方公务员)和相当级别的公务员、四级的行政长官等。法律首先对须申报及公开财产的官员对象列出了具体职位名单,符合条件者都可对号入座。各个单位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又详细地开出了本单位须申报及公开财产的人员名册,落实到人。申报义务者除须申报本人财产外,还要申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财产。

(2)申报内容明确细致。

美、韩的法律对申报内容的规定细致入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美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的范围十分广泛,政府联邦道德署制定了统一的申报书,内容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很强。其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及其收入,包括个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所有财产,这些财产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各种服务性收入;买卖交易,即申报人必须报告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某些财产的买卖和交换情况;馈赠、补偿、旅行,申报人必须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所接受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和款待、各种补偿、好处及其他有价值的赠品;债务;任职协议与安排;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5000美元以上的来源,初次任职者申报此项。

韩国法律作了明确甚至有些琐细的规定。申报的财产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转卖权,矿业权、渔业权以及其他不动产规定所确定的可以使用的权利,各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债务以及无形财产权。

(3)申报的受理机构权威独立。

美、韩两国都建立了专门、公正、权威的审查管理机构。

美国受理机关拥有很强的独立性。美国目前的受理机构为政府道德署,其职能单一、专业性很强,独立于其他机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只向上级领导机关或权力部门负责,而不受被审核人员及人员所属部门的领导或干涉;权限很大,具有决定权力,能够制定标准,立法权较大;对申报者可直接进行管制,执法权较大;负责人由总统任命。

根据《公务人员伦理法》,韩国在国会、大法院、宪法裁判所、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政府、地方自治团体、汉城特别市、直辖市、道教育厅设立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各委员会所辖公职人员的财产登记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处理。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每年还应将财产登记审查情况编成年报向国会报告。为保证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审查财产登记的有效性,法律赋予其一定的调查权、处理权。

(4)申报的保存与公开。

美国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分别对各自的财产申报材料进行保管,为期6年,过后要将申报材料销毁。但是,如果某项申报材料涉及正在进行的某个案件的调查,那么这项申报材料不能销毁。财产申报结束的15天以内,应将申报材料公开,供大众查阅。美国实行的是职级公开原则,《政府道德法》规定,凡担任赋有重要决策权和指挥权的官员、高级科技人员、咨询顾问人员等,必须公开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其他的人员则实行秘密申报原则。

美国采取的是有限制公开原则,而韩国采取的全部公开原则,所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材料均可依法查阅。特别是少数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材料会定期刊载于公开发行的公报上,民众及媒体经由公报而无须申请查阅。

(5)责任追究机制。

美、韩两国的法律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美国政府规定了严厉的违规处罚措施。美国法典和《政府道德法》对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和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的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违反利益冲突法的规定、参与与其经济利益有关系的事项的行为,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处罚或2年以下的监禁,或两项并处。

根据《公职人员伦理法》,登记义务者如不进行财产登记、不申报变更事项和提交材料、不诚实地进行财产登记,可判拒绝登记财产罪,获一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机关首长如果不按公职伦理委员会要求而提供虚假报告或材料,可判提供虚假材料罪,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要求出席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人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则可领拒绝出席罪,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1.2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韩两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之所以能够成功推行,其根本原因在于两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对此,我国可以借鉴两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技术经验,建立起适合我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其具体借鉴如下:

(1)扩大申报主体范围。

美、韩两国的申报主体都十分广泛,而且都有对军职人员的财产申报,这对反腐败效果明显。根据我国的国情,公务员人数众多,如果全部申报将会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也没必要,因此可以考虑像美国和韩国一样按职位级别进行申报。首先,制定一张职位申报单,详细罗列应该进行申报的职位,再由职位落实到人。其次,申报人员不能仅限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应该包括相应级别的公职人员、容易滋生腐败的相关领域和地区的具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国家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等。

(2)详细罗列申报内容。

在我国的行政文化当中,“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已经成为下级公务员应对上级政策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在指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内容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完整,而且对相关概念要界定清楚,避免申报主体在申报时抓制度的漏洞而不报或少报。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统一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书,把申报内容分类罗列在表上。其具体的申报内容可以参考美国、韩国的申报内容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关于财产申报部分的内容制定。其次,在我国,很多高级公务员同时还兼任了其他的职务,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很普遍,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向美国一样,规定公务员的兼职情况也应该申报,因为,公务员有通过其所兼任的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可能性。

(3)建立权威独立的申报受理机构。

美韩两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工作之所以做得这么好,效果这么明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设立了权威、独立的申报受理机构,能够公平、公正的对所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由于我国公务员的申报受理机关是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隶属于行政系统,因此其独立性明显不够,在审查过程中很难做到公正无私。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的、垂直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受理机构系统,下级受理机构只对上级受理机构负责,不受同级其他机构的干预,其财权也是由上级划拨。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其权威性、独立性以及公正性。

(4)确保申报向社会公开。

首先,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其财产必须向人民公开。其次,公开原则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核心原则,如果其申报不向社会公开,则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将大打折扣。我国目前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实行的是非公开原则,申报缺乏监督,使得申报流于形式。笔者建议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实行向社会公开的原则,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其具体公开方式可以采取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或者其他方式公开,接受全国公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地方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公开,接受本地公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由于美韩两国都是把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提高到了法律的高度,因此,对财产申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多种多样,而且比较严厉,其警示作用非常明显。在我国,由于公务员财产申报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的,其效力不高,警示作用不明显,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处罚力度较弱,仅限于行政处分或者党纪处分。因此建议我国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提高其法律位阶,增强其警示作用,如果不申报或者少报瞒报直接构成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同时,要实行多种惩罚方式并用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制裁、政治制裁、法律制裁等方式。

2美、韩两国成功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韩两国成功的制定和执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且反腐败成果显著的原因除了制定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外,还是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

高层领导的强力推动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成功实行的关键。

韩国曾经是一个腐败非常严重的亚洲国家,其最开始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了减少阻力实行的是非公开的原则,直到1993年,金泳三成为了第一位直选的文职总统之后,在法律并没有规定官员财产公开的情况下,于就职后第二天,率先公布自己及全家财产。后来许多高官在舆论的压力下纷纷公开自己的财产,很多官员由于,被舆论要求辞职。后来,金泳三政府又着手修改《公职人员伦理法》,经国会通过后于1993年7月生效。此后,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的公开成为了公务员的例行公事。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韩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公开是金泳三总统以身作则的结果,更是后来金泳三政府坚定实行、不断努力的结果。领导的垂范作用以及强力推动是公务员财产申报成功实行的关键。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的也是非公开的原则,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政文化中,上层领导可以以身作则,率先公开自己的财产,起示范作用。其次,我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只要高层领导下定决心要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就会很容易在全国推行。因此,高层领导在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上不能含糊,要下定决心,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符合世界历史潮流的,尽管这在我国还存

在一些困难和阻力,也有人说这是领导者自己割自己的肉,

作者简介:

汪君(1986-),女,安徽黄山人,安徽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

但是长痛不如短痛,我们要坚定信念,一往无前。

(2)完善的相关配套制度是公务员财产申报成功实行的保障。

不管是美国还是韩国,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成功实行都不只是因为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本身的完善,还是其他相关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在韩国,其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律会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动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同时,为了成功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1993年8月12日晚7时45分,金泳三根据韩国宪法第76条“总统紧急命令权”闪电发表了实施金融实名制的命令,从此所有个人和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时都必须使用实名,不得用假名、假地址。金融实名制作为财产申报制度的配套措施,可以消除行贿受贿,使财产公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后来的卢武铉政府于2007年还出台了加强对公务员惩戒力度的《腐败公务员处罚强化对策》,延长了对犯下收受钱财、接受宴请、挪用公款和贪污等腐败行为的公务员的处罚刑期。美国也分别在其民法、刑法等法律中规定了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违法的处罚措施。

两国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配套制度都非常健全,为公务员财产申报的成功是实行提供了保障。在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我们仅有相关的行政法规,而且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这也就为我过公务员财产申报的成功实行埋下隐患。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建立金融实名制,在刑法、民法中增加关于违反公务员财产申报规定的处罚,在《公务员法》中增加公务员有如实申报自己财产的义务,在《监督法》增加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监督内容,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增加一条规定,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必须要求其申报自己的财产。

参考文献

[1]宋世明,郇天颖,袁金辉著.中外行政人事体制比较[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05).

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篇(10)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参评基本标准:

(一)优秀教师:1.近三年连续担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经验材料)、教学指导(辅导)成绩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1.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7.注重班集体建设,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级)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1.近三年连续担任校(园)长(负责人)工作;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6.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且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县、乡、校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县辖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职业学校),可以各学校为单位上报,由所在学校和该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委会办公室(6日以后的申报材料转入下一届评选)。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十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申报表》、《第十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第十届全国优秀校长申报表》(自己从http://之“论文大赛教师评优”下载,均粘贴个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2.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推荐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的个人最新相关教育教学教研论文1-2篇。

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

首先报没有盖章、贴照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发送到。

经初审合格后挂号邮寄已经盖章、贴照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为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

报名及纸质版材料、个人工作彩照1-3张(标准5英寸)、评审费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C-2116苑;邮编:530001;收件(款)人:汪小铃;联系电话:0771-5769401(兼传真)、13026912021;信箱:;QQ:1901969508;评委会官方网站:。

五、表彰办法

评委会拟于2014年12月底在北京(或其它地方)召开表彰大会,或者直接向获奖者挂号颁发证书或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办单位特邀中国教育家大会、《中国教师报》、北师大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和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师、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本活动每年一届(可以随时报名参评),具体由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承办,参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者每人交188元评审费。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简介(含照片)及典型事迹可以优先录入《中华名人大典》(教师)丛书(定价486元)出版,优秀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可以优先发表于《中国教育科学》月刊(定价8元)。

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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