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7:29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1)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贴息:对试点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东部地区企业贴息率不超过4%,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企业贴息率不超过5%。

(二)农家店资金补助:对试点企业建设农家店,每个乡级店补助3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分别增加1000元。上述补助包括专项用于农家店店长的培训资金。

三、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批准列入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且在*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的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设、改造项目。

(二)承担项目的企业依法注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记录,并与所在地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书;

(三)配送中心的建设、改造项目贷款,经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或农村信用合作社批准同意,承办企业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订贷款合同;

(四)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农资农家店建设标准分别符合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商建发〔*〕543号)要求。

四、资金拨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38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商务部按照*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目标核准地方上报实施规划。财政部按照商务部核准的各地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将*年农家店补贴资金的80%预拨到各省级财政部门。*年度实施项目验收结束后,根据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设、改造情况,拨付配送中心贷款贴息,并对农家店补贴资金进行年终清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包括财务和业务部门,下同)会同当地财政厅(局)(以下统称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拨付程序,各地制订的资金拨付程序于*年5月30日前报商务部(财务司、市场建设司)、财政部(企业司)备案。

(三)*年6月与12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建设的农家店组织两次验收。凡在*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的项目,承办企业可在申请验收的同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四)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承办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对于验收合格的农家店项目,由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与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企业。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验收结果,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年1月31日前向商务部、财政部提出资金清算申请,同时提交《*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程资金清算表》(附件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

(六)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地项目验收结果,对*年度项目资金进行清算。原预拨金额超过实际应支持的资金,超额部分资金由各地财政厅(局)结转至*年继续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财政部追加拨付至省级财政厅(局)。

各地财政部门收到清算资金后20日内,根据本地制定的资金拨付程序,将验收合格农家店补贴资金的未拨付部分及配送中心贷款贴息拨付到承办企业。

(七)承办企业收到支持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试点企业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并附按属地化原则填列的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项目清单;

(二)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提供企业与承贷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及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验收申请表;

(四)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2)

当前,我国农村物流亟待发展。就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分散的、实力很小的、素质不高的个体商业,组成了农村流通体系最主要的部分。绝大多数地区农民消费主要靠原始的集贸市场和落后的代销店、“夫妻店”实现。农村消费物价指数持续高于城市,而且广大农村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最严重的地方。为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农家店”为核心的农村物流体系,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

农村物流建设再提速

2009年上半年,已进行数年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再度发力。按照规划,将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D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部主导发起,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村处具体管理。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在城乡之间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通过农村流通体系的改革、重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市场繁荣;另一方面,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统筹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农村市场建设和流通来拉动生产、引导消费。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于2005年2月正式启动,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力争用三年(2005~2007年)的时间,培育出25万家连锁经营的农家店,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的行政村和70%的乡镇,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09年,在全国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争取到2010年底建成51万家“农家店”。

今年,商务部再度强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参与企业的资质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相关文件指出,2008年度承办企业承办资格自动延续,不需再向商务部门申报。对于自愿退出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其承办资格。2009年度新增承办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东部地区3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200万元以上;2008年度销售额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3000万元以上。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东部地区1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500万元以上:2008年度农资类产品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四、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一定配送能力,并与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日用消费品或农资的承诺书。五、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并承诺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如实登记。

对于配送中心建设,商务部要求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10辆;具有商品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已与100家以上农家店建立了商品配送业务并签订了5年以上供货合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品种不少于5000个,农资配送中心的农资品种不少于500个。

商务部表示,对于按照要求建设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并达到标准且经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

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是财政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而设立的。今年初,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了《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中央财政将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进行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体系完善。

政策扶持路径解析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政府主导,其建设一直以来都得到了有利的政策扶持。

首先,在财政政策上,2006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与配送中心的补贴力度。每建一个乡级店补贴3000元,村级店补贴4000元;中西部地区每建一个乡级店补贴4000元,村级店补贴5000元。对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贷款,东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4%,中西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5%,贴息时限为1年。

其次,在金融政策上,2006年初,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从对流通业提供的500亿元政策性贷款中,专项安排10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三是“一网多用”政策。2006年中,商务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与农家店经营非处方药,解决了工程中试点企业与农家店卖药的政策瓶颈,还减免了农家店药品经营人员培训费,扩展了农家店的功能。此外,商务部还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现有的物流配送设施搭载生活日用品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

四是支持西部政策。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大西部地区“万村干乡市场工程”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西部地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在中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在拨付的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统筹考虑提高西部地区农家店建设补贴标准,同时对西部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实行倾斜,追加1万多家农家店的建设规划。

各种扶持政策在今明两年还有加强的趋势。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将再投入5.33亿元用于补贴农家店建设。可以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政策的推动,尤其是财政支持。

各项扶持政策的具体落实由商务部下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地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单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资金,经当地商务部门检验审核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下发资金。比如农家店的补贴,为一次性开店补贴,符合条件的农家店开办后,由开办

人持店面的装修发票到当地商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的资金申报过程与此类似。

各地政府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的支持有一定的范围。主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配送中心(含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农资配送中心)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具体项目为承办企业配送中心的仓储、运输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等。

支持方式主要为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每个配送中心支持金额由各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视当地情况结合政策确定,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贷款贴息一般按不超过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年期贴息。

万村干乡工程助飞农村物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行数年,在农村物流的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首先。在建设供应商领域,政府引导了大型生产企业进入农村市场。

2007年4月26日,商务部与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在郑州就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合作达成谅解备忘录。这是商务部首次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全球知名供应商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合作谅解备忘录,商务部将向宝洁推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采购联盟和承办企业:通过适时组织农村商品对接会等活动,搭建宝洁与采购联盟和承办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宝洁将先期在河南、安徽两省展开试点,而后逐步推广至中部六省(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山西),以及其他省市。

2008年6月,立白集团在由商务部主办的“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上,与商务部正式签约,成为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国范围的合作伙伴。

越来越多知名的消费品生产企业正逐步加入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

不过,目前供应商方面还存在一个问题,即知名大型企业的总体数量还不够多,主要原因在于品牌商品在农村地区销售困难。在农村地区,需要高档品牌商品时,农村消费者普遍选择进城市里的大店购买,而非村镇店铺;而中档品牌的日化商品、洗化商品等,因消费者的价格承受力不高而销售困难。

第二,在建设引导流通企业方面,一些有实力和品牌的流通企业被引导至农村区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经构建了具有不小规模的农村物流体系。

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是广东省连锁商业流通企业,为“中国零售业十大优秀特许加盟品牌”之一,以特许加盟为主要发展模式,目前门店数超过2000家。美宜佳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之一。据了解,四年来美宜佳建设和改造的村级农家店达310家。2009年,美宜佳还计划在东莞32个镇区建设和改造80个村级农家店。

一直以配送能力见长的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也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之一,其1400多个连锁门店的三分之一分布在农村地区。据介绍,未来3年苏果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契机,加快乡镇新型农家店的建设。使农村市场网点达到1500家。

总之,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数年推动,农村物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截至2009年2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家店数量已超过27万家。与此同时,以各地的商贸和农村流通力量为主,农村配送中心的建设也如雨后开花,不断涌现。

农村物流建设如何推进

在流通企业广范建设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同时,也出现一些现象需要注意,主要表现在参与农村物流建设的流通企业总体来看实力不强,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

流通企业,尤其是大型流通企业和外资流通企业,是否进入农村市场,更多地取决于农村市场的消费力量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规划,而非政策引导。因此,在缺乏消费力或者不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地区,即使有资金扶持,流通企业也不会轻易涉足。再者,对农家店一次性补贴的几千元钱和配送中心建设补贴的数万或数十万元并不足以真正改变其经营状况,例如,在没有盈利的状态下维持长期运转。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3)

(一)构建多层次农村商品配送网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建设上,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完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稳步提升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全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农村商品配送网络。

(二)积极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做好农家店规划布局,重点推进在未建店地区建设,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面。加快推进农家店“一网多用”,推动农家店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农家店发展后劲。

(三)努力提升农村商业信息化水平。把农村商业信息化作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重要任务,加大农村流通企业及连锁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农家店统一结算率,促进农村商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年全国新建和改造10万家农家店、12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力争到年底连锁化农家店覆盖80%乡镇和65%行政村,农家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商品配送能力显著增强,统一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食品统一配送率不低于80%。

二、加强对实施企业的管理

(一)严格流通企业标准。

具备实力的流通企业可以申请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规范经营,组织机构健全。2.具有较强实力。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年农资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3.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配送中心等仓储配送设施健全,现有店铺的统一配送率不低于50%。4.开展连锁经营3年以上。

(二)制定对实施企业的管理办法。

各地应对实施企业制定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施情况进行调整,鼓励先进企业,淘汰落后企业。部级贫困县,民族自治地区,地震灾区实施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方案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商务部备案。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一)农家店建设。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应采取直营或特许加盟方式建设或改造农家店,农家店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市场化原则。农家店建设数量应切实可行,在具备条件地方推进。2.提高农家店覆盖率原则。重点支持在未建店地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凡已建农家店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支持新建和改造同类(日用消费品或农资)农家店。3.分类推进原则。在主要乡镇及人口聚集的行政村,大力发展直营店或建设标准高的农家店。4.重点支持优秀实施企业原则。对项目建设质量高、农家店存活率高、一网多用进展快的企业给予倾斜。对政府在规划中已明确要撤销搬迁的行政村不得再安排建设农家店。5.加强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农家店配备信息化设备,实现统一结算功能。6.当年建设改造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配送中心建设。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申请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1.配送中心建设数量与当地人口、农家店数量、配送半径、商业网点规划等相匹配。2.建设规模合理,与企业发展现状相匹配。3.进行信息化管理,机械化作业程度高。3.功能分区完善。4.当年竣工并通过验收。5.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配送中心数不超过2个。6.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配送中心总投资的50%。

(三)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实施企业和实施项目的选定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项目要体现扩大覆盖率、配送率、统一结算率、存活率的要求,选定的实施企业和项目要在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项目批准后,企业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项目管理规定。对需采购设备的项目,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联合招标,统一指定设备功能性要求及设备选型,统一采购配备给项目实施单位等方式实施。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

(一)项目验收标准。

农家店建设项目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农家店信息化建设项目符合以下要求:1.农家店配备的收款机等POS系统终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农家店POS系统与实施企业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共享。3.POS系统日常正常使用。

(二)项目验收原则及程序。

实施企业当年建成的项目可提出验收申请,省级商务、财政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原则:1.分级验收原则。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含县级,下同)受理,地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3%。对支持金额较大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验收。2.项目逐一验收原则。验收组对项目实地检查、逐一验收,验收组成员独立提出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3.规范验收原则。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当包括审计、会计等专业人员。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但通过其他部门已经享受财政扶持的同类项目及以往年度已享受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

各地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加强工作领导。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与邮政、电信、医药、烟草等部门协调,加大力度推进“一网多用”和信息化建设;要打造工商联手、农商对接的平台,为农民提供使用方便、经久耐用、价格实惠的商品。

(二)加强对验收合格项目管理。

经验收合格项目,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文字及标识,以方便消费者辨识。严禁未经验收合格项目悬挂带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字样的标识牌。各地应制定验收合格项目管理方案,定期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回访,确认项目建设质量,查处“只挂牌、不改造”、“只挂牌、不配送”或不达标验收等弄虚作假行为。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4)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中国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之际,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成为现实和可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重庆市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的直辖市,其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发展的特点更为突出。继2007年6月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改试验区后,重庆市又相继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首个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试点区、内陆首个开放型经济“试验田”以及信产部确定的全国首个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和卫生部确定的全国首个统筹城乡医保试验区。从财政角度看,重庆市要实现城乡商贸统筹、协调发展,政府就必须把消费(启动内需)放在首位,进一步制定、调整和完善财政政策,出台一系列支持城乡商贸统筹、协调发展的优惠财政政策,做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网点规范建设,强化商贸功能,提升商贸品位,完善商贸设施、美化商贸型态。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探讨促进城乡商贸统筹、协调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发展对策。

一、编制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规划

支持和鼓励规划先行,以城乡统筹的理念从整体上科学规划城乡建设、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城乡商贸网点规划布局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建设重庆市城乡商贸市场,是重庆市城乡商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重庆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走向和谐、协调的必然趋势。要建立一个有权威的、统一的、高效的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专门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指导和组织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编制全市城乡商贸统筹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商贸统筹发展。

通过制定和完善城乡商贸产业发展规划及市、区、镇、街4级商贸网点建设规划、“双建”及“双进”工程规划(即农村乡镇建市场和超市,村社建便民店;城市便民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加快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商贸流通业结构调整和流通现代化,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完善基础设施和城乡商贸流通网络

保障道路及城乡商贸流通网络的畅通是商业经济建设和商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要促进商贸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商贸的基础设施投入,对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贴息,进一步改善商贸经营、流通和仓储条件。重点抓好市场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向农村倾斜,加大投资力度,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要在加强重庆市城市各主要交通干线改扩建的同时,不断修善商贸市场内部和周边乡镇的交通设施,通过加强农村商贸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激活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提高构建面向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农业信息网和农商专网,促进农业信息商务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推进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把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社会经济信息传递给广大农民,将收集到的农民的消费需求、农副产品生产信息向社会,为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

三、发展龙头企业,培育龙头市场

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支持和鼓励更多的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自身的活力与实力激活农村市场,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积极重组一批龙头企业,通过打破区域、行业、部门所有制的界限,广泛吸纳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金,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壮大完善一批股份制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加基地、基地带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体系。通过引进国内外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对一些有前途的农副产品加工及商贸企业的嫁接改造,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出口制成品和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培育、发展、壮大、提高一批农村龙头企业。通过发展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粮、油、畜禽、水果的精深加工新“龙头”企业,带动农副产品提效增值。

区(县)一级应根据当地农产品优势集中建设一批蔬菜、优质粮、油、水果和养殖等特色市场。省(市)级则根据区位优势,建设档次高、批量大、辐射广、功能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发挥市场商品的集散作用和对外商品流通的辐射效应,培育龙头市场。

四、积极开发新型商贸平台

大力发展超市连锁店、专卖店、便利店、镇乡村便民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建立起以超市为先导,以农业生产基地为支撑,以科研、生产、加工与流通为动力的经营新体制,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贸、工、农”一体化。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优势,加快农村消费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全力打造(区)县、乡、村3级经营服务网络,实现镇镇有超市,村村有连锁,解决农民“销难”、“买难”问题,使传统的农村集贸市场和零售网点逐步退出市场,促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流通业快速转变。

大力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重点的商贸流通现代化框架。

一是促进连锁经营规范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推动连锁经营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商业企业、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开办城镇店、农家店、便民店,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以便加快现代流通业态的发展。通过县、乡、村3级层层配送,形成自上而下畅通的连锁网络,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办证、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六个统一”使连锁供销成为有机整体。

二是创新电子商务模式,开展网上购物、自动售货等无店铺新型业态。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农户既是向连锁超市或其他需求企业提供农产品的供货方,同时又是连锁超市和农资产品生产商的消费者。连锁企业和农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需求,通过物流配送中心把适合农户需求的产品配送到终端的零售店,同时向农户市场信息,告知农产品供求的最新动向。

三是积极配合农业生态园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建立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使现代物流业成为城乡商贸统筹、农副产品批零市场高效运行的强力支撑。

五、大力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鼓励和支持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有组织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衔接起来,以组织化的推动,畅通农产品输出的绿色通道。要鼓励农民在生产、运输、销售、加工、服务等环节上开展专项合作,自愿创办专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引导各类农村能人(大户)、龙头企业、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技术服务部门大力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在合作经济发展中,坚持经营服务社会化,利益连接紧密化,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提风险,共享利益,加入自愿的原则。

一是引入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集体资产通过作价参股形式进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产供销、贸工农一体的经济实体,积极探索“组织+公司+农户”、“组织+基地+农户”、“组织+经纪人+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是鼓励设立商会和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作用,防止无序竞争,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通过信息引导、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商业竞争环境。

三是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协会合作、农民参与”的“四轮驱动”方式来扶持和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培育农产品赊销组织,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素质较高的经济能人牵头领办合作组织,开展销售、加工、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合作。

四是要大力扶持、发展农民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各种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通过统一注册商标、统一购销价格、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和动物防疫以及疫情监测体系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六、建立健全财政长效运行机制

创新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财政均衡机制,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横向转移与纵向转移相结合、一般转移与专项转移相结合的纵横交错的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财政级次,实行“省管县”和“乡财县管”。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一元税制改革进程,使广大农民作为纳税人取得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纳税地位和承担合理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的职责。从税务方面看,要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保证地方政府拥有提供公共产品的稳定收入来源。

一是从政策优惠上扶持。对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商贸流通企业、超市实行挂牌保护、开通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减免税费、减少审批程序等政策,凡到乡镇村开办连锁超市、便民服务店、农副产品加工店的商贸企业,可以享受比在市区内投资更加优惠的政策。

二是从资金信贷上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政策,对新建的农村连锁、便利店、验收合格的放心示范店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或贷款贴息。

各级政府应把工作重点放到定规划、搞服务、抓示范、创环境上来,尽快建立健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工商、民政部门应简化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应减免有关税收;金融部门应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重组或新设适应农村生产方式的新型金融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经、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联系,为经济合作组织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各职能部门应协同配合,既要避免职能交叉或空白,又要形成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和综合执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农村商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建立规划、商贸、工商、市政、质监、药品监管、卫生防疫、财政、税务、金融、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会,定期研究商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镇街商贸发展情况通报和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城乡商贸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范国华.促进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反哺问题研究[J].科技成果纵横,2008(1).

2、刘鸿渊.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加大财政投入[J].经济体制改革,2007(6).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5)

(一)大力提升住宿餐饮服务业水平。支持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划建设药王山景区酒店、沮河生态旅游假日酒店、锦阳新城酒店、照金香山景区旅游酒店、花园饭店片区等四星、五星级酒店。鼓励经济型餐饮店进行提升改造,培育扶持一批餐饮大店、名店,着力打造特色餐饮品牌。

(二)积极发展休闲旅游服务业。打造一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的“农家乐”餐饮旅游项目。发展苹果农庄、核桃农庄、葡萄庄园等采摘体验式旅游。重点建设步寿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小丘农业观光园区、关庄生态科技园区、照金香山景区乡村特色旅游。支持发展旅游示范村,鼓励开设“农家式旅馆”、“农家式酒店”。

(三)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强化商贸、旅游与历史文化的融合,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牌响亮的特色商业街,重点推进锦阳新城现代化商业样板区建设,老城“四大巷”古街坊特色商业街建设,提升商业服务功能。

二、扶持政策

(一)土地

1、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全区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参照国家和行业规范。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床位在200个以上,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2、投资建设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所需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可配套星级酒店建设用地面积2倍的商住用地,土地供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

3、区住建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并选择开发较成熟的地块供投资者选择。星级酒店配套用地位置及建筑设计要服从整体规划。

(二)资金

1、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四星级、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全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区财政按其所取得的土地(不含配套商住用地部分)净收益区级部分的80%(四星级)和100%(五星级)的比例奖励该项目,专项用于支持酒店的建设,专项支持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动工建设次月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建设标准后,拨付剩余部分)。

2、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省级)旅游部门评定为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并取得认定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

3、新建、改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按营业面积给予经营者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4、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在区注册并运营的,营运第一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80%的比例奖补,第二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60%的比例奖补,第三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30%的比例奖补。

5、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等关系民生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优先安排,争取国家及省、市商贸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建成取得证照、投入营运后,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6、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开发的“农家乐”项目,免交区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对新评定为部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全区每年评定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各奖励10万元;明星农家乐5户,每户奖励1万元。

7、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吃店实施规范化改造,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对改造营业面积在200㎡以上,操作间面积3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并授予名吃“示范店”牌匾。

8、鼓励国内外著名品牌(连锁)住宿餐饮企业及企业总部入驻我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入驻的著名企业及企业总部,一次性奖补10万元。

9、对首次进入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速在40%以上的(由统计部门认定),一次性奖补企业5万元。

10、对符合本《意见》规定,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运营的,在建设过程中占用、开挖城市道路或绿地,完工后恢复原状的,减免城市道路或绿地占用、开挖费用。

(三)服务

商贸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用电增容、消防设施、城市管理等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环保、住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推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和检查,严禁不合理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

三、保障措施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6)

在此,我们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反映农村新风尚、新面貌的活动、新闻、故事等,以各种文体记录下来(需配相应照片及说明,照片大小500kb以上),给我们投稿,与大家一同分享“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带来的幸福果实!投稿邮箱:

一年多来,罗店镇在创建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上入手、入脑、入心,开展了“计生民生工程”、“生育关怀”、“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阳光计生”等工作,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帮扶,促进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育文明、权利保障、能力发展和福1利改善。

近年来,河南省汝南县罗店镇人口计生系统按照全县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目标,以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家庭生育质量、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为主线,开展了“计生民生工程”、“生育关怀”、“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阳光计生”等工作,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帮扶,促进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育文明、权利保障、能力发展和福利改善,促进和带动大多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幸福家庭,成为新农村事业的建设者和改革发展成果的受益者,农村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逐年得到提高。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

省、市、县创建实施意见下发后,罗店镇及时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罗店镇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罗店镇创建新农村新家庭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计生的副职任副组长,计生、财政、民政、卫生、劳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镇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先期确定双庙、老村、罗东等5个村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试点村,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镇政府协调各部门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项目实施以来,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联动,活动有声有色。

二、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刷新宣传标语,制作大型喷绘宣传牌,巡回文艺演出,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数字电影进村,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目前,全镇累计出动流动宣传车100辆(次),刷写标语850条,制作大型喷绘宣传牌35面,各类展牌90面,发放生殖健康知识小册子5千余本。与县电视台合作开辟了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专题栏目,共举办专题节目12期。在双庙、老村、罗东等村建立起了融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生育文化大院。在罗西、杨楼、张竹园等村,在村间主要道路上建起了生育文化墙,使群众立足于观赏,共享于图文,感受于教育。同时,各创建村人口学校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定期为育龄群众讲解中央《决定》、省市《实施意见》、生殖保健、新农村新家庭标准等知识,同时传授种植、养殖等科技致富知识。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了生育文化建设,在全镇形成了浓厚的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工作良好氛围。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加强村组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县聘、镇管、村用”管理办法,工资由县财政实行直通车发放,彻底解决村组计生干部工作不专的问题,村级副职不能兼任村计生专干,村民小组长或党小组长不能兼任中心户长。通过以上措施,强化了村组计生干部的责任。(二)继续强化“三查”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有效率和及时率,确保创建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稳步提高。(三)加强对农村生育二孩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全程孕情监控、跟踪服务,落实定点分娩和随访服务等。(四)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切实落实村组责任,认真落实“七个一”管理制度,创建村共签定流出人口计生担保合同3250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五)加大对创建村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力度。坚持不打招呼、随机抽样调查的办法,定期抽查人口计划等计生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村计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村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阵地建设、着力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一)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镇计生技术服务所建设。我们把镇计生技术服务所建设作为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后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技术服务阵地建设,技术设备购置和技术人员培训,为企业和辖区的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子宫肌瘤、乳腺病普查普治等。计生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人员经常性地开展门诊、巡诊、上门随访服务和生殖健康咨询活动,满足了各个年龄段女性健康需求。我们还在生殖健康进家庭春、秋服务活动期间,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叶酸的发放和服用指导力度,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目前,已为300多对待孕夫妇免费检查,对20余对高风险目标人群提出指导和治疗意见。同时我们还举办婚育新风知识、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计生政策法规、青春期性教育等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00多期(次),接受宣传咨询的育龄群众2万多人(次),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试点村的“两室一校”建设。为了把计生阵地建设与村两委会阵地建设统筹规划,并作为新农村建设之中的工程,按照要求,各创建村均建设起了布局合理、机构健全的计划生育办公服务场所。镇财政共投资10万余元,为各创建村“两室一校”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资料柜、药具柜、人口学校课桌凳椅等办公设施和常规医疗器械,同时更新了“两室一校”各种挂牌。通过努力,全镇创建村阵地建设达到了“房子好、设施好、服务好”的标准要求。目前,全镇形成了以“县站为龙头、镇所为骨干、村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7)

“东启?幻境度假酒店”,地处重庆南山风景名胜区最高点,该项目占地面积1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99万平方米,其中包括51栋独栋别墅,一栋超豪华五星级度假酒店。开发商为重庆市东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启公司”),股东为王林、廖宣东、张世伟,分别持股40%、40%、20%。

东启·幻境酒店项目一直受困于资金短缺,走投无路的东启公司只得借道信托融资。2009年10月,新华信托向社会推出“东启?幻境旅游度假酒店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2009年11月6日-2012年5月6日。

根据新华信托的要求,王林、廖宣东、张世伟以象征性的价格将东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帝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帝多农业”),并直接过户到新华信托名下,由帝多农业作为委托人、受益人与新华信托签订受益人资金信托合同。

2009年11月该信托顺利成立,募集现金2.4亿元。但这笔资金很快消耗殆尽,2011年10月项目停工。2012年5月6日信托资金到期,王林等原有三大股东不能如期赎回东启公司股权。

此时,上海中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顺势接管该别墅项目。然而,上海中邦仍是通过新华信托融资筹措来东启项目并购及后续资金的。在东启与新华信托签订的信托资金合同到期前三天的5月3日,新华信托为中邦发行“中邦系列稳健型并购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两年。

该信托计划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向中邦置业支付资金共计2.4亿元,用途是对东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及后继投资。上海中邦已全面掌控东启公司,今年6月派员相关人马入驻重庆,东启·幻境酒店别墅项目9月已复工,预计明年4月竣工交房。

股权拍卖引质疑

然而,最近一则拍卖公告让东启公司原三大股东王林、廖宣东、张世伟高度紧张。公告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12月26日上午10:00-11:30,就东启公司100%股权(包括所有股东权益,含股本权益及资本公积权益等),举行股权密封递价专场拍卖会,拍卖保证金2000万元。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的拍卖活动受新华信托委托。12月23日,帝多农业委托相关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发出“律师函”,称“新华信托草率决定拍卖东启公司100%股权完全是错误的”。

帝多农业认为其委托新华信托管理的财产,应是重庆“东启?幻境旅游度假酒店”项目。现项目房屋已经有一半以上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如果新华信托必须处理财产的话,也应只处理项目开发的部分房屋,而不应该是处理东启公司100%股权。“对股权拍卖势必产生高额的费、税,这将给帝多农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帝多农业要求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慎重对待新华信托委托拍卖东启公司100%股权事宜,并立即停止此桩拍卖。

12月24日,王林、廖宣东、张世伟、帝多农业联合发出声明称,他们与新华信托是融资关系,新华信托只是东启公司100%股权名义上的持有人,并不是真实的所有人。“信托计划到期后,新华信托未经王林、廖宣东、张世伟及帝多农业的同意,擅自评估、拍卖东启公司100%的股权,这是非法、无效的。”

12月24日,帝多农业申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冻结新华信托持有的东启公司相关股权。12月25日上午法院受理。25日13时时代周报记者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获悉,26日对东启公司100%股权的拍卖暂缓。

“新华信托恶意欺诈”

帝多农业称,双方在2009年10月协商订立信托合同过程中,帝多农业向新华信托提交《“东启?幻境旅游度假酒店”资金使用总预算表》,明确向新华信托说明了开发该项目还需要投资约3.2亿元人民币,另计划偿还以前债务7000万元、支付信托手续费750万元、支付信托计划推介费5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

然而最后的结果是,项目对外募集的信托资金仅为2亿元,且首先支付了上述8000多万元的款项,“项目实际可投入资金不到1.2亿元,项目资金缺口高达2亿元。”

“我们有理由认为新华信托在与帝多农业设计信托合同中,涉嫌恶意的欺诈。”帝多农业的声明说。

帝多农业还指控新华信托在管理该信托计划的过程中,未尽到受托人的职责。帝多农业认为双方签订的信托合同,名义上是资金信托合同,实际上是整个开发项目的信托合同,“新华信托的职责不仅仅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更应确保委托人的项目能够正常开发。”

2011年7月25日,经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的评估事务所对项目现状初步评估,价值11.84亿元,完全有能力进行后续融资。然而帝多农业称,新华信托不仅不做对外融资的努力,而且在帝多农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均不配合或阻挠,致使该项目在信托计划实施一年后停滞开发,最后沦为烂尾楼。

东启公司原股东、董事长王林说,募集资金用完后,他们多方融资,30多家投资机构和单位曾前来洽谈合作。“但在我们向新华信托提出后续融资申请时,投资方作尽职调查时,新华信托都拒绝盖章。”

在信托合同签订后,东启公司的全部股权过户到新华信托名下,全部资产移交后者管理,东启的印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也都移交给了新华信托。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8)

1、规划优先原则。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切实组织规划的实施。新办商贸服务企业,必须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2、突出重点原则。优先发展“一主、一副、四极”镇(街道)的商贸服务业,大力鼓励商贸服务业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产业的集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3、优化结构原则。加大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激活全县商贸服务业内在发展动力,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品牌和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和发展传统商贸业态。

4、政策扶持原则。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连锁超市、商贸服务企业技改扩建、物流配送、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及商贸名优企业、著名商号的发展等。对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

加快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发展连锁企业,按照连锁经营要求,实行“六统一”的连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连锁超市。连锁超市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为100%,并具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在县城新区对每新增一家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在全县其它各乡镇(包括旧县街道)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2、连锁便利店。在全县各行政村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在70%以上的连锁便利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放心示范商店。凡实行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账、一项承诺,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由县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授予“*县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1万元。

4、优化管理服务。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可能对连锁门店货物配送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卸货停车提供方便。

三、重点扶持物流服务项目

经县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费)且营业场地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大型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服务项目,其用地价格可享受协议供地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

1、鼓励开辟商业特色街(区)。凡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投资业主或牵头单位2万元;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商业特色街的分别再奖励2万元、3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到商业特色街(区)置业经商。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购置营业用房除外)的商贸企业,由县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同一项目的奖励只享受一次,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元);3年内免交工商管理费。

五、着力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1、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的基本条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每年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经贸局、财政(地税)局、工商分局审核、认定,县政府下文公布。对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实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政府审定,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由县经贸局统一协调、具体监管。

3、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对当年首次新增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2)对当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万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企业自备发电补助,按工业规模企业标准享受。

4、为鼓励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营者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将在全县每年开展一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比办法另定)。对当选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县*年度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对当选企业的主要经营者,由县政府授予“*县*年度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龙头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留县部分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全额奖励企业,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和技术改造。企业退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后再次进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行列,如上年实绩低于该企业原列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最高实绩的,则以最高实绩作为上年基数计算。

5、鼓励和培育商业品牌。凡被授予省、市级著名商标或商号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同一级别不重复奖励,以后年度获得高一级别著名商标或商号的,可补足奖励差额。

6、鼓励商品市场争创星级文明市场。由县财政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商品市场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7、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运行正常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每家奖励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

六、努力构筑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创建“绿色市场”

1、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

2、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

七、其它

1、享受本奖励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的商贸服务企业。

2、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项的资金总和,要以当年该企业所缴税收留县部分为限。

3、对因偷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9)

着重分析存在问题,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具体安排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攻坚克难,全力突围,确保年经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刚才,县发改、财政、经济和商务、统计、农业、国税、地税等部门同志结合实际,对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主要突出问题作了很到位的分析,对下半年全县经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完全同意。下面,讲两点意见。

一、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预计完成.亿元,从总体上看。按可比价算,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亿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亿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边境经济贸易总额完成.亿美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人数.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万人,完成计划数的.%实现旅游业综合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同比增长.%完成计划数的.%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元。这种良好的发展态势,要倍加珍惜,继续保持。

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要站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的平台上看到差距和不足。有些问题要引起我重视:形势越好。

各项经济指标同比均保持增长水平,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形势逼人。从全县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但完成额度较少,除地方财政收入、边境经济贸易总额等少数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外,绝大多数指标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地区生产总值(GDP只完成了计划数的.%固定资产投资仅完成计划数的.%等等,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形势不容乐观。

过千万纳税户只有新山铁矿,财税征收压力加大。一是主体税源依旧不足。目前。过上百万元企业的也寥寥无几,税源不足,特别是缺乏增量税收,对今年的目标任务完成带来了较大影响。二是规模企业税收整体下滑。三是主要税种增长乏力。

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到现在还没有启动;电站还没有深度推进;公路、村村通”工程等交通项目进展不够理想。重点工程推进缓慢。校安、两污”等工程推进缓慢。

县持续干旱少雨,其他工作压力不小。今年以来。病虫害等农业自然灾害威胁增大,对于我保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将带来较大影响;政府机构改革、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等,将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对于我维护社会稳定将带来较大影响,维稳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民生保障方面问题不少,就业压力增大。这些问题我要敢于正视,拿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农资店财务工作计划篇(10)

(一)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33亿元,同比增长54.1%;实现销售收入3.25亿元,同比增长60.7%;完成税金1211万元,同比增长23.8%。工业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企业市场开拓成效显著,产销率达98%。

等支柱产业发展迅速,上半年累计完成产值2.9亿元,同比增长61.6%,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87%。全县工业企业技改扩建项目投入完成3200万元,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二)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较好

全县夏粮总播面积92.1万亩,增长1.3%;总产32.81万吨,增长17.5%。基地建设初步形成了沿浍30万亩优质稻生产区、沿淮40万亩优质小麦和10万亩优质蔬菜生产带、西部30万亩优质花生生产区、东部2万亩优质水果生产区,以及沱湖、小圩杂交稻制种基地和朱顶、长淮优质小麦良繁区等。养殖业发展态势良好,实现畜牧业总产值4.27亿元,增长3.8%;实现渔业总产值2.07亿元,增长9.3%。春夏播作物种植结构更趋合理,高产优质高效作物比重增加,在地作物长势良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关沟东酥梨协会、兴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杨庵农场、长淮园艺等4家单位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沱湖牌螃蟹”、“春笛牌挂面”、“汉白玉贡牌大米”、“易禾牌大米”等产品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劳务经济保持较快增势,累计劳务输出达12.85万人次。

(三)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

继续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为主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43亿元,增长13.4%。其中,县及县以下分别增长13.9%、12.8%,城乡市场呈现出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5.78亿元,同比增长13.6%;住宿餐饮业完成6530万元,增长11.1%。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体的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县已建成配送中心2个,农家店106个,其中乡级店33个,村级店73个。以试点企业为龙头,乡级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初现雏形。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62亿元,比年初增加3.48亿元,增长14.8%;各项贷款余额14.94亿元,比年初增加9614万元,增长6.7%。

(四)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上半年协议利用县外资金54个,其中续建项目13个,新建项目27个,正式签约待建项目14个。实际到位县外资金3.59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全年目标任务7亿元的51.3%,比去年同期增长143%。园区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城南工业园新入园项目15个,比去年同期增长50%;总投资2.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2%;固定资产投资1.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3%;引进市外资金1.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实现工业总产值2.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0%;财税收入13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7%;完成基础设施投入8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0%。沫河口工业区新入园项目3个,签约项目6个,在谈项目10个,协议资金8000万元,主干道建设投资2000万元,收储土地600亩。

(五)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比较明显,工业投资比例上升。累计完成投资3.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其中城镇投资2.33亿元,增长100%;房地产投资8356万元,增长18.2%;农村非农户投资6000万元,增长20%;工业投资1.5亿元,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40%,同比增长64%。重点国债项目顺利实施。“3461”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占计划任务的27.9%;三产类项目完成投资3500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完成投资2800万元;新建续建工业项目23个,总投资8.7亿元,完成投资1.5亿元。

(六)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

上半年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基本正常,支出结构进一步完善。强化了重点税源和税种监管,规范和完善了税收征管。建立并完善了县乡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财政综合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硬化,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全面加大。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收入9557万元,增幅23%;财政支出1.57亿元,增幅1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47元,同比增加707元,增长14.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534.5元,同比增加248.2元,增长19.3%。

(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

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完成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建设、环城路配套工程建设、环城圈堤堤顶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实施了北店出入口雕塑景观建设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城南新区路网建设及路灯、绿化建设;完成了禾香路、码头路、中兴路南段、淮河路西段等部分城区道路改建项目。坚持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并重,不断完善县城总体规划,加大了商品住宅小区的建设,改善了居民的人居环境。禾香花园等一批新型住宅小区竣工,锦绣兰庭二期、四季阳光城等住宅小区全面启动。农村公路村村通项目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810万元,目前15个乡镇项目的前期工作均已完成,其中8个乡镇完成招投标,3个乡镇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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